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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一辩姚梦云。 正方二辩任俊飞。 正方三辩尚楠。 正方四辩佟秀群。 正方队友问候在场各位。
感谢正方,下面有请反方进行自我介绍。 反方一辩田璐琪。 反方二辩张照一。 反方三辩张景明。 反方四辩邹德燮。 反方问候在场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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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本为辩论赛双方队伍的介绍环节,未涉及立论、质询、对辩或驳论的相关内容,因此无有效信息可供分析。
由于文本内容仅为双方辩手介绍,无精彩语句可供选择。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概念定义先行,小作文维权是指维权者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朋友圈等,发布文字、图片或视频,公开反映自身遭遇的不公和侵权行为,引起公众关注并推动问题解决的维权方式。其内容通常包括详细的事件经过、情感表达和诉求,以期引发公众的网络审判,借助舆论压力促使相关方解决问题。
社会是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生活共同体,它涵盖人类及其经济、科技、文化、法治等与生活利益相关的事物。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即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理由如下:
第一,小作文维权能够触及以往常规维权方式所不能及之处,激发社会公平正义。以某直播售卖虚假宣传化妆品为例,受骗消费者张某第一时间向消协投诉并提交材料,与商家沟通数月无果,损失数千元。无奈之下,张某在社交媒体发布小作文维权,当天就引发广泛关注,涉事公司当即召回产品并赔偿消费者,短短几天张某的权利就得到了维护。与其他维权方式相比,小作文维权不仅人力、物力成本低,精力消耗小,而且其借助舆论压力形成的网络审判机制,也提醒我们,对于那些事件紧急、情况不佳或是弱势群体而言,以往的常规维权方式无法满足其及时性需求,而小作文维权更能贴近实际情况,这也能引发当代法治体系自身的反思与完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小作文维权具有时代意义。
第二,小作文维权受众群体广泛,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汇聚多元力量。以迪奥马面裙事件为例,正是因为国人在网上大力发声维权,才得以使其下架,维护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自信。又如2019年澳大利亚山火时期,广大网民跨越地域限制,在网络上表达对山火持续蔓延的不满,并为濒危考拉发声,最终澳政府出台了对考拉的相关保护政策。以上案例说明,世界上不仅有人类的小作文维权,无数人的发声也能让很多事物被看见。过往经验表明,许多弱势群体、小众文化遭遇侵权时往往面临困境且传播困难,而小作文维权能跨越空间限制,超越某种模式,直接汇聚多方力量,促进公平正义。在当今社会多元化和蓬勃发展的进程中,小作文维权是公民正义的新希望,它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的利大于弊。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概念定义先行,小作文维权是指维权者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朋友圈等,发布文字、图片或视频,公开反映自身遭遇的不公和侵权行为,引起公众关注并推动问题解决的维权方式。其内容通常包括详细的事件经过、情感表达和诉求,以期引发公众的网络审判,借助舆论压力促使相关方解决问题。
社会是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生活共同体,它涵盖人类及其经济、科技、文化、法治等与生活利益相关的事物。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即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理由如下:
第一,小作文维权能够触及以往常规维权方式所不能及之处,激发社会公平正义。以某直播售卖虚假宣传化妆品为例,受骗消费者张某第一时间向消协投诉并提交材料,与商家沟通数月无果,损失数千元。无奈之下,张某在社交媒体发布小作文维权,当天就引发广泛关注,涉事公司当即召回产品并赔偿消费者,短短几天张某的权利就得到了维护。与其他维权方式相比,小作文维权不仅人力、物力成本低,精力消耗小,而且其借助舆论压力形成的网络审判机制,也提醒我们,对于那些事件紧急、情况不佳或是弱势群体而言,以往的常规维权方式无法满足其及时性需求,而小作文维权更能贴近实际情况,这也能引发当代法治体系自身的反思与完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小作文维权具有时代意义。
第二,小作文维权受众群体广泛,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汇聚多元力量。以迪奥马面裙事件为例,正是因为国人在网上大力发声维权,才得以使其下架,维护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自信。又如2019年澳大利亚山火时期,广大网民跨越地域限制,在网络上表达对山火持续蔓延的不满,并为濒危考拉发声,最终澳政府出台了对考拉的相关保护政策。以上案例说明,世界上不仅有人类的小作文维权,无数人的发声也能让很多事物被看见。过往经验表明,许多弱势群体、小众文化遭遇侵权时往往面临困境且传播困难,而小作文维权能跨越空间限制,超越某种模式,直接汇聚多方力量,促进公平正义。在当今社会多元化和蓬勃发展的进程中,小作文维权是公民正义的新希望,它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的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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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坚定地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的利大于弊。
反方二辩:请问对方辩友,您方认为小作文篇幅是较长的还是较短的? 正方一辩: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无论篇幅如何,只要能讲述遭遇事件并表达相关内容即可。 反方二辩:小作文是否具有感情色彩? 正方一辩:小作文维权是被侵权者为自己发声,可能会偏向自己的观点。 反方二辩:既然小作文可能会偏袒自身观点,那就无法确保其言论一定客观真实。我接着问,您方认为社会问题的解决需要靠什么? 正方一辩:社会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家、政府以及人民共同努力。 反方二辩:社会问题的解决更偏向于法律还是社会舆论? 正方一辩:法律。 反方二辩:既然更偏向于法律,那么小作文在社会中发表后,其舆论方向您方认为是可控的吗? 正方一辩:首先,合理的舆论监督有助于法制进步,舆论会促使司法谨慎公正地处理案件。至于舆论是否可控,我们可以通过后期政府的各种方式来解决。 反方二辩:您方认为是社会舆论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还是正规的法律程序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正方一辩:我方认为法律不能促进公平正义。 反方二辩:您方既然已经承认了法律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所以您方的判标是不正确的,我方不认同。我方认为,在法律方面,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方判标,我在此明确重申,是鉴于小作文维权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的判断。您方第二个论点提到小作文的受众群体更加广泛,那我请问,在法律方面或者其他依法维权的方式中,它们的受众群体不广泛吗?您方论点二提到的群体,不仅包括人类,更有那些未能发声的事物,那我们现在的维权方式,有专门为动物去打官司的吗?现在虽有各种动物保护法,但我们能仅通过网络主动打字发表这样的言论来维权吗?
感谢双方辩手。
反方二辩:请问对方辩友,您方认为小作文篇幅是较长的还是较短的? 正方一辩: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无论篇幅如何,只要能讲述遭遇事件并表达相关内容即可。 反方二辩:小作文是否具有感情色彩? 正方一辩:小作文维权是被侵权者为自己发声,可能会偏向自己的观点。 反方二辩:既然小作文可能会偏袒自身观点,那就无法确保其言论一定客观真实。我接着问,您方认为社会问题的解决需要靠什么? 正方一辩:社会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家、政府以及人民共同努力。 反方二辩:社会问题的解决更偏向于法律还是社会舆论? 正方一辩:法律。 反方二辩:既然更偏向于法律,那么小作文在社会中发表后,其舆论方向您方认为是可控的吗? 正方一辩:首先,合理的舆论监督有助于法制进步,舆论会促使司法谨慎公正地处理案件。至于舆论是否可控,我们可以通过后期政府的各种方式来解决。 反方二辩:您方认为是社会舆论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还是正规的法律程序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正方一辩:我方认为法律不能促进公平正义。 反方二辩:您方既然已经承认了法律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所以您方的判标是不正确的,我方不认同。我方认为,在法律方面,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方判标,我在此明确重申,是鉴于小作文维权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的判断。您方第二个论点提到小作文的受众群体更加广泛,那我请问,在法律方面或者其他依法维权的方式中,它们的受众群体不广泛吗?您方论点二提到的群体,不仅包括人类,更有那些未能发声的事物,那我们现在的维权方式,有专门为动物去打官司的吗?现在虽有各种动物保护法,但我们能仅通过网络主动打字发表这样的言论来维权吗?
感谢双方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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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和在场各位。小作文是创作成本较低、主观色彩浓厚、传播速度快且篇幅短小的文章,维权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小作文往往主观性较强,缺乏权威证据,且极易煽动群众舆论。
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的利弊比较应基于其是否能够真正达到维权目的,进而推进社会稳定。论证如下:
第一,小作文维权往往是一场精心设计的以道德为武器的舆论暴力。小作文维权最显著的特征是利用情绪化的文字制造舆论压力,借助公众的同情心和正义感达到个人目的。这种维权方式不需要确凿的证据,只需要一个能引发共鸣的故事。
小作文维权通过煽动性的语言和精挑细选的细节,制造出极具感染力的故事,这种故事往往能迅速引发公众共鸣。随之而来的强大舆论压力,大大干扰了依赖于事实的审判,而舆论往往是非理性的,一旦形成舆论定势,即使后续有证据证明事实并非如此,也很难改变公众的固有认知。
以2023年广州地铁大叔被疑偷拍为例,当事女生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发布小作文,指控对方为猥琐男,导致当事人遭受网络辱骂。尽管真相大白后女生道歉,但当事人的名誉损失已无法挽回。这种以道德为武器的舆论暴力正在摧毁社会理性的根基。
第二,小作文维权的泛滥,正在架空法律程序,使舆论审判取代司法公正。小作文维权绕过司法途径直接使用舆论施压,形成网络私刑。
例如,某某明星因前员工发布小作文指控其职场霸凌,在未经司法调查前,品牌方迅速解约,造成数亿元经济损失。再比如,霍尊前女友陈某通过小作文控诉其私生活问题,导致霍尊被迫退圈,而后续调查显示,其中多处失实,甚至涉嫌敲诈勒索。
此类案例中,法律程序被舆论架空,事实核查形同虚设。2024年一项调查显示,73%的网民更倾向于先发制人的小作文,而非后续司法结论,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社会秩序正在被这种维权方式侵蚀。小作文绕过正常的法律程序,直接用舆论审判,这不仅削弱了法律的权威,还可能导致真正的违法行为受不到应有的惩处。当舆论能够左右司法时,法治社会的根基就会被动摇。
第三,当小作文成为谋取私利或攻击他人的工具时,真正的受害者反而难以被关注。例如,某些自媒体通过虚构性别对立、职场压迫、家暴等事件,收割流量,消耗和分散公众注意力。长此以往,社会群体对真实受害者的敏感度降低,形成疲劳效应。
小作文维权看似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发声渠道,实则将整个社会拖入深渊。它不仅无法实现真正的正义,反而加剧社会矛盾,摧毁社会信任,最终导致社会秩序的崩塌。
综上,我方坚定地认为小作文维权的弊端大于利。感谢!
感谢主席和在场各位。小作文是创作成本较低、主观色彩浓厚、传播速度快且篇幅短小的文章,维权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小作文往往主观性较强,缺乏权威证据,且极易煽动群众舆论。
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的利弊比较应基于其是否能够真正达到维权目的,进而推进社会稳定。论证如下:
第一,小作文维权往往是一场精心设计的以道德为武器的舆论暴力。小作文维权最显著的特征是利用情绪化的文字制造舆论压力,借助公众的同情心和正义感达到个人目的。这种维权方式不需要确凿的证据,只需要一个能引发共鸣的故事。
小作文维权通过煽动性的语言和精挑细选的细节,制造出极具感染力的故事,这种故事往往能迅速引发公众共鸣。随之而来的强大舆论压力,大大干扰了依赖于事实的审判,而舆论往往是非理性的,一旦形成舆论定势,即使后续有证据证明事实并非如此,也很难改变公众的固有认知。
以2023年广州地铁大叔被疑偷拍为例,当事女生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发布小作文,指控对方为猥琐男,导致当事人遭受网络辱骂。尽管真相大白后女生道歉,但当事人的名誉损失已无法挽回。这种以道德为武器的舆论暴力正在摧毁社会理性的根基。
第二,小作文维权的泛滥,正在架空法律程序,使舆论审判取代司法公正。小作文维权绕过司法途径直接使用舆论施压,形成网络私刑。
例如,某某明星因前员工发布小作文指控其职场霸凌,在未经司法调查前,品牌方迅速解约,造成数亿元经济损失。再比如,霍尊前女友陈某通过小作文控诉其私生活问题,导致霍尊被迫退圈,而后续调查显示,其中多处失实,甚至涉嫌敲诈勒索。
此类案例中,法律程序被舆论架空,事实核查形同虚设。2024年一项调查显示,73%的网民更倾向于先发制人的小作文,而非后续司法结论,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社会秩序正在被这种维权方式侵蚀。小作文绕过正常的法律程序,直接用舆论审判,这不仅削弱了法律的权威,还可能导致真正的违法行为受不到应有的惩处。当舆论能够左右司法时,法治社会的根基就会被动摇。
第三,当小作文成为谋取私利或攻击他人的工具时,真正的受害者反而难以被关注。例如,某些自媒体通过虚构性别对立、职场压迫、家暴等事件,收割流量,消耗和分散公众注意力。长此以往,社会群体对真实受害者的敏感度降低,形成疲劳效应。
小作文维权看似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发声渠道,实则将整个社会拖入深渊。它不仅无法实现真正的正义,反而加剧社会矛盾,摧毁社会信任,最终导致社会秩序的崩塌。
综上,我方坚定地认为小作文维权的弊端大于利。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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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文维权不仅无法实现真正的正义,反而加剧社会矛盾,摧毁社会信任,最终导致社会秩序的崩塌,所以小作文维权的弊端大于利。
正方好,反方一辩。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时间同样为1分30秒,单边质询,有请。
你方在一辩稿中提到,小作文维权是一种舆论暴力,你方是否承认?
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家暴和舆论暴力,根据我国刑法第290条规定,属于犯罪行为。那么犯罪行为还能够被称为是维权吗?它已经不能称作是一种维权的方式了。
我方在一辩稿中指出,这是一种精心设置的舆论暴力,它并不是犯罪,只是利用这种方式让自己得到想要的结果。
那为什么小作文维权一定是通过精心设计的呢?请您方回答。小作文在书写的时候,是我们单方面精心选择事实,它不能够正确反映情况。
请您方不要偷换概念,我方认为违法行为和维权行为不可以混为一谈。
下一个问题,情绪传播以及小作文带来的情绪化,是否等同于会产生负面结果?不等同。
那所有的小作文都带有情感色彩吗?并不是所有的都带有情感色彩,但在书写的时候就已经带入了自己的主观因素。
那我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传统的维权途径去解决问题时,就没有主观情绪吗?法律途径相较于小作文维权来说,更具有司法权威性和公平性。
好的,下一个问题,如果司法系统无法取证性骚扰事件,那么受害者应该沉默吗?他不应该沉默,但可以通过多方面的手段去进行维权。如果司法不能给予他正义,他可以通过其余的方式去伸张正义。
小作文维权等同于没有司法的介入吗?不完全等同于,但是根据我方给出的数据,73%的网民更倾向于先发制人的小作文。
那么想请问对方辩友,像孙小果案、于欢案等冤案,通过小作文维权的方式引发了公众对此的讨论,那是否证明舆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补充司法的不足?舆论是可以补充司法的不足,但是舆论也不可控,大家多半出于娱乐化的心态来看待这些问题。对于您方所提到的娱乐化这个事情,我方后续有详细的数据来举证。
感谢双方辩手。
正方好,反方一辩。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时间同样为1分30秒,单边质询,有请。
你方在一辩稿中提到,小作文维权是一种舆论暴力,你方是否承认?
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家暴和舆论暴力,根据我国刑法第290条规定,属于犯罪行为。那么犯罪行为还能够被称为是维权吗?它已经不能称作是一种维权的方式了。
我方在一辩稿中指出,这是一种精心设置的舆论暴力,它并不是犯罪,只是利用这种方式让自己得到想要的结果。
那为什么小作文维权一定是通过精心设计的呢?请您方回答。小作文在书写的时候,是我们单方面精心选择事实,它不能够正确反映情况。
请您方不要偷换概念,我方认为违法行为和维权行为不可以混为一谈。
下一个问题,情绪传播以及小作文带来的情绪化,是否等同于会产生负面结果?不等同。
那所有的小作文都带有情感色彩吗?并不是所有的都带有情感色彩,但在书写的时候就已经带入了自己的主观因素。
那我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传统的维权途径去解决问题时,就没有主观情绪吗?法律途径相较于小作文维权来说,更具有司法权威性和公平性。
好的,下一个问题,如果司法系统无法取证性骚扰事件,那么受害者应该沉默吗?他不应该沉默,但可以通过多方面的手段去进行维权。如果司法不能给予他正义,他可以通过其余的方式去伸张正义。
小作文维权等同于没有司法的介入吗?不完全等同于,但是根据我方给出的数据,73%的网民更倾向于先发制人的小作文。
那么想请问对方辩友,像孙小果案、于欢案等冤案,通过小作文维权的方式引发了公众对此的讨论,那是否证明舆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补充司法的不足?舆论是可以补充司法的不足,但是舆论也不可控,大家多半出于娱乐化的心态来看待这些问题。对于您方所提到的娱乐化这个事情,我方后续有详细的数据来举证。
感谢双方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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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再次重申一下我方的观点,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
首先,小作文带有情感色彩,所以无法保证其言论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小作文所带来的情绪化以及社会舆论是不可控的,并非一方认为舆论应往哪个方向走,它就会往哪个方向发展。并且小作文所带来的热度可能转瞬即逝,一旦热度退去,那些维权方又该怎么办呢?反而通过更加正规合法的法律手段,更能够维护维权方的利益。
第二,社会问题的解决应该更加依靠法律。小作文是以道德为目的的“法律暴力”。我们的法律目前比较完善,且在不断完善之中。所以我们更应该相信法律,而非不可控的社会舆论。
其次,对于您方提到的小作文受众群体更加广泛,可跨越空间等限制,我方不予认同。社会上遇到各种问题时,人们也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并且法律更加公正客观。此外,法律目前也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措施,我们还可以通过调解、投诉等方式进行维权。
谢谢。
谢谢主席,再次重申一下我方的观点,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
首先,小作文带有情感色彩,所以无法保证其言论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小作文所带来的情绪化以及社会舆论是不可控的,并非一方认为舆论应往哪个方向走,它就会往哪个方向发展。并且小作文所带来的热度可能转瞬即逝,一旦热度退去,那些维权方又该怎么办呢?反而通过更加正规合法的法律手段,更能够维护维权方的利益。
第二,社会问题的解决应该更加依靠法律。小作文是以道德为目的的“法律暴力”。我们的法律目前比较完善,且在不断完善之中。所以我们更应该相信法律,而非不可控的社会舆论。
其次,对于您方提到的小作文受众群体更加广泛,可跨越空间等限制,我方不予认同。社会上遇到各种问题时,人们也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并且法律更加公正客观。此外,法律目前也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措施,我们还可以通过调解、投诉等方式进行维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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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重申己方观点,即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
感谢主席。根据我方的数据,《中国青少年网络素质调查报告》显示,我国青少年网络素质稳步提高,青少年的上网注意力、网络印象管理能力、安全行为与隐私保护能力均有所提升,网络信息分析与评判能力总体上也有所提升。
所以,小作文维权引发的公众热度以及煽动的公众情绪,并非完全由偏激情绪主导,并非一定偏向小作文维权发出者一方。网民有自己的判断能力,相关数据能够证实网民的网络素质在稳步提高。
小作文维权突破了传统壁垒,将不可能变为可能。当留守老人因不懂法律程序而放弃追诉欠债,当女性遭遇性骚扰案件却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立案时,小作文以其低门槛撕开了特权架构。它不是破坏规则,也并非没有司法介入,而是让维权从高门槛变为全民可用的工具,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促进公平正义。
正如我方论点二所提到的,小作文维权的受益群体更加广泛,更有利于公平正义以及群体的多样化。
其次,当我国传统文化遭遇侵权案,如桀奥的马面裙事件,像您方提到的其他解决途径,又怎么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呢?我们正是要正确利用小作文的广泛性和传播性,来及时维护权益。
感谢主席。根据我方的数据,《中国青少年网络素质调查报告》显示,我国青少年网络素质稳步提高,青少年的上网注意力、网络印象管理能力、安全行为与隐私保护能力均有所提升,网络信息分析与评判能力总体上也有所提升。
所以,小作文维权引发的公众热度以及煽动的公众情绪,并非完全由偏激情绪主导,并非一定偏向小作文维权发出者一方。网民有自己的判断能力,相关数据能够证实网民的网络素质在稳步提高。
小作文维权突破了传统壁垒,将不可能变为可能。当留守老人因不懂法律程序而放弃追诉欠债,当女性遭遇性骚扰案件却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立案时,小作文以其低门槛撕开了特权架构。它不是破坏规则,也并非没有司法介入,而是让维权从高门槛变为全民可用的工具,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促进公平正义。
正如我方论点二所提到的,小作文维权的受益群体更加广泛,更有利于公平正义以及群体的多样化。
其次,当我国传统文化遭遇侵权案,如桀奥的马面裙事件,像您方提到的其他解决途径,又怎么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呢?我们正是要正确利用小作文的广泛性和传播性,来及时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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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正反双方进入对辩环节,分别计时,一方发言完毕,即为另一方发言的开始,不可打断对方的发言,请大家注意辩论礼仪。首先有请正方发言。
您方观点是情绪完全不可控,请举例说明。此类事件案例有很多,就好比被批评,或者自身遭遇某些挫折时,可能会忍不住将负面情绪发泄给身边的人。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足以证明情绪并非完全可控。进而放眼社会大众,情绪的不可控会导致舆论的不可控。难道您方想用一番不确切、不全面且完全主观的言论来反驳吗?
您刚说事情完全不可控,可我方认为,针对一些情况……
打断一下,不可以打断对方,需等对方发言结束后再继续。对不起,请您继续说。
您方辩说情绪完全不可控,这只是一些个例。就今天的问题而言,情绪是可控的,我方可以举例证明。目前网络空间越来越清朗、便民,大家的发言也越来越理智,对于民生政策的解读也趋于理性,并非不可控。
这时我想问一下,您方所说的舆论暴力,在某些明星的影视曝光中并未涉及相关文献,为何舆论暴力仍然存在呢?
不好意思,没听清楚您的问题,能再说一遍吗?
一些明星官宣也会引发舆论暴力,这该如何解释呢?并非只是针对小众维权,舆论暴力本身就是网络普遍现象。明星官宣引发的网络舆论和舆论暴力,恰恰证明了我方所说的舆论不可控。
而您方在上一环节提到舆论的可控性,认为政府可以解决不可控问题,这恰恰说明舆论很难被控制,不会按照我们的指向导向。比如您方提出的女性性骚扰事件,受害者缺乏证据,无法走正常法律程序,通过小作文维权是否会受到更大伤害?是否存在羞辱受害者的情况呢?
您方也承认在明星事件中存在舆论暴力,这说明网络本身就存在这种现象,并非只有小作文维权才存在。所以,小作文维权的本质并非如此。
我想再提问一下……
正方时间到,反方剩余1秒,直接进入下一个环节。
下面有请正反双方进入对辩环节,分别计时,一方发言完毕,即为另一方发言的开始,不可打断对方的发言,请大家注意辩论礼仪。首先有请正方发言。
您方观点是情绪完全不可控,请举例说明。此类事件案例有很多,就好比被批评,或者自身遭遇某些挫折时,可能会忍不住将负面情绪发泄给身边的人。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足以证明情绪并非完全可控。进而放眼社会大众,情绪的不可控会导致舆论的不可控。难道您方想用一番不确切、不全面且完全主观的言论来反驳吗?
您刚说事情完全不可控,可我方认为,针对一些情况……
打断一下,不可以打断对方,需等对方发言结束后再继续。对不起,请您继续说。
您方辩说情绪完全不可控,这只是一些个例。就今天的问题而言,情绪是可控的,我方可以举例证明。目前网络空间越来越清朗、便民,大家的发言也越来越理智,对于民生政策的解读也趋于理性,并非不可控。
这时我想问一下,您方所说的舆论暴力,在某些明星的影视曝光中并未涉及相关文献,为何舆论暴力仍然存在呢?
不好意思,没听清楚您的问题,能再说一遍吗?
一些明星官宣也会引发舆论暴力,这该如何解释呢?并非只是针对小众维权,舆论暴力本身就是网络普遍现象。明星官宣引发的网络舆论和舆论暴力,恰恰证明了我方所说的舆论不可控。
而您方在上一环节提到舆论的可控性,认为政府可以解决不可控问题,这恰恰说明舆论很难被控制,不会按照我们的指向导向。比如您方提出的女性性骚扰事件,受害者缺乏证据,无法走正常法律程序,通过小作文维权是否会受到更大伤害?是否存在羞辱受害者的情况呢?
您方也承认在明星事件中存在舆论暴力,这说明网络本身就存在这种现象,并非只有小作文维权才存在。所以,小作文维权的本质并非如此。
我想再提问一下……
正方时间到,反方剩余1秒,直接进入下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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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
正方三辩:在网络上,是不是谁的流量更多,网民就信谁?
反方辩手:不能完全这样,但往往会是这样的导向,先入为主,谁先发声谁就占据主导权。
正方三辩:请您给出能这样判断的证据。另外,您方知道胖猫事件吗?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在发出小作文以及对方的姐姐发出了自己弟弟与女方的一些聊天记录之后,证明这个女的骗他钱,还涉及一些感情问题。即便最后警方出具了证据,说明他们两个确实是存在正当的男女关系,但这对女方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破坏了她的生活。
反方辩手:你说的这个事件我知道,这只是一个个例。我们后续会看到,无论小作文事件如何,下面总会有一个报告,也就是客观事件,它本身促进了网民素质的提高,也促进了我们对公平正义的理智思考。
正方三辩:第二个问题,您刚才说性骚扰有其他维权手段,请您给我方举出例子。
反方辩手:我方解释一下,您方提到小作文维权性骚扰事件,除了法律手段,还有其他的维权手段,请您说明一下。
正方三辩:我刚才说的是无法举证的性骚扰事件,除了法律以外,在这种情景下,请您给出其他法律手段无法取证时,通过小作文来维权的方式。而且小作文也无法让我们得到证据,这样举证成本不就更高了吗?小作文又如何维权呢?
反方辩手:并不是不能为自己发声。在官方都无法取证的情况下,仅凭个人言论通过小作文发声,不仅不能维权,反而会给自己招致更大的伤害。您要承认我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是存在缺失的,是不完善的。
正方三辩:现在法制已经相对完善,小作文并不具备官方性和权威性,它能和法律的地位相提并论吗?
反方辩手:我方不这样认为。为什么具有官方权威性就不能为自己发声了呢?小作文论述成本太低,网民的话语权被放大,网民可以在网络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样怎么能行呢?
正方三辩:对方一直在强调我方认为网民没有理智,别人说什么就听什么,没有自己的判断,是这样吗?
反方辩手:大多数情况下恰恰是这样的,先入为主的引导和大众的英雄主义都会导致这样的结果。而且在小作文发声的同时,发声者只会让大家……
正方三辩:对于都美竹事件,为什么最后吴亦凡被判刑了呢?
反方辩手:那当然是因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他犯罪。
正方三辩:都美竹事件也是一个难以取证的情况,那么多人举报他,这还不算确切的证据吗?无法取证时别人的举报也是一种舆论吧。警方最后也有证据证明他犯罪。
(最后关于“为什么一定要打断我?我为你要保护权吗?哦,如果它最后不是问句,如果是句号的话,就是不可以再继续说”这段话表意不太清晰,推测可能是关于盘问环节规则的交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确认和处理。)
正方三辩:在网络上,是不是谁的流量更多,网民就信谁?
反方辩手:不能完全这样,但往往会是这样的导向,先入为主,谁先发声谁就占据主导权。
正方三辩:请您给出能这样判断的证据。另外,您方知道胖猫事件吗?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在发出小作文以及对方的姐姐发出了自己弟弟与女方的一些聊天记录之后,证明这个女的骗他钱,还涉及一些感情问题。即便最后警方出具了证据,说明他们两个确实是存在正当的男女关系,但这对女方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破坏了她的生活。
反方辩手:你说的这个事件我知道,这只是一个个例。我们后续会看到,无论小作文事件如何,下面总会有一个报告,也就是客观事件,它本身促进了网民素质的提高,也促进了我们对公平正义的理智思考。
正方三辩:第二个问题,您刚才说性骚扰有其他维权手段,请您给我方举出例子。
反方辩手:我方解释一下,您方提到小作文维权性骚扰事件,除了法律手段,还有其他的维权手段,请您说明一下。
正方三辩:我刚才说的是无法举证的性骚扰事件,除了法律以外,在这种情景下,请您给出其他法律手段无法取证时,通过小作文来维权的方式。而且小作文也无法让我们得到证据,这样举证成本不就更高了吗?小作文又如何维权呢?
反方辩手:并不是不能为自己发声。在官方都无法取证的情况下,仅凭个人言论通过小作文发声,不仅不能维权,反而会给自己招致更大的伤害。您要承认我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是存在缺失的,是不完善的。
正方三辩:现在法制已经相对完善,小作文并不具备官方性和权威性,它能和法律的地位相提并论吗?
反方辩手:我方不这样认为。为什么具有官方权威性就不能为自己发声了呢?小作文论述成本太低,网民的话语权被放大,网民可以在网络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样怎么能行呢?
正方三辩:对方一直在强调我方认为网民没有理智,别人说什么就听什么,没有自己的判断,是这样吗?
反方辩手:大多数情况下恰恰是这样的,先入为主的引导和大众的英雄主义都会导致这样的结果。而且在小作文发声的同时,发声者只会让大家……
正方三辩:对于都美竹事件,为什么最后吴亦凡被判刑了呢?
反方辩手:那当然是因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他犯罪。
正方三辩:都美竹事件也是一个难以取证的情况,那么多人举报他,这还不算确切的证据吗?无法取证时别人的举报也是一种舆论吧。警方最后也有证据证明他犯罪。
(最后关于“为什么一定要打断我?我为你要保护权吗?哦,如果它最后不是问句,如果是句号的话,就是不可以再继续说”这段话表意不太清晰,推测可能是关于盘问环节规则的交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确认和处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三辩:请问正方派出哪位辩手接受质询?
正方:四位。
反方三辩:您方认为小作文维权依靠的是什么呢?依靠的是网络审判。既然是网络审判,那就证明您方依靠的不是证据。法律依靠的是证据,您方之前也承认了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只要小作文维权与促进公平公正有关系即可。
我再接着问,您刚提到的网络审判,我们有没有确切的控制方式?有没有什么力量去控制这一部分网络审判?
正方:目前各个平台已经有一些举措。而且,我国有一个最新2023年的数据(原文“2025年”可能有误)。
反方三辩:打断一下,您方也没拿出什么具体措施,那些网络暴力者照样在外面生活得很好,我方并没有看到什么具体的控制手段。这个问题我就先问到这儿。
我现在问您,您方有一个观点,认为小作文更有利于弱势群体维权,是吗?
正方:我想回应一下网络暴力的问题。网络暴力本身就存在,并非只是因为有了小作文维权才有了网络暴力。
反方三辩:小作文是依托于网络的,这两者怎么能分得开呢?您回答我上一个问题,小作文更有利于让弱势群体维权,是这个意思吧?
正方:对。
反方三辩:既然它能帮弱势群体维权,而您方也说了小作文不看证据,那我装成弱势群体,是不是也可以借此维权?
正方:可是现在公众们已经有了理智的判别能力。
反方三辩:请举出例子。
正方:好的。现在抖音平台通过一些测试,网络举报量呈下降趋势,而且80%以上的网友认为网络充满了正能量,网络秩序已经变好。人民网舆情监测显示,诸如“部长不是中国人”这类言语正在减少。而且,现在各网站要求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更加维护网络空间。公众的理智和辨别能力也在逐渐提升。《2023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报告》显示,公众对网络空间治理措施的感知明显,政府部门积极打击网络谣言,约60%的受访者认为整治网络信息导向不良等措施显著有助于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这表明公众的素质一直在提高。
反方三辩:这表明了什么呢?有对那些网络暴力者严惩的例子吗?在网上看来并没有,他们并没有受到严惩。就像网暴胖包事件,那么多网民参与网暴,应该如何惩治他们?如何量化网暴对人的伤害?在我看来很难办到,所以很难控制所谓的网络审判。
我再接着问,网络审判是不是依靠网络舆情?
正方:网络暴力针对的是整个社会和文化。
(计时员):时间到。
反方三辩:请问正方派出哪位辩手接受质询?
正方:四位。
反方三辩:您方认为小作文维权依靠的是什么呢?依靠的是网络审判。既然是网络审判,那就证明您方依靠的不是证据。法律依靠的是证据,您方之前也承认了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只要小作文维权与促进公平公正有关系即可。
我再接着问,您刚提到的网络审判,我们有没有确切的控制方式?有没有什么力量去控制这一部分网络审判?
正方:目前各个平台已经有一些举措。而且,我国有一个最新2023年的数据(原文“2025年”可能有误)。
反方三辩:打断一下,您方也没拿出什么具体措施,那些网络暴力者照样在外面生活得很好,我方并没有看到什么具体的控制手段。这个问题我就先问到这儿。
我现在问您,您方有一个观点,认为小作文更有利于弱势群体维权,是吗?
正方:我想回应一下网络暴力的问题。网络暴力本身就存在,并非只是因为有了小作文维权才有了网络暴力。
反方三辩:小作文是依托于网络的,这两者怎么能分得开呢?您回答我上一个问题,小作文更有利于让弱势群体维权,是这个意思吧?
正方:对。
反方三辩:既然它能帮弱势群体维权,而您方也说了小作文不看证据,那我装成弱势群体,是不是也可以借此维权?
正方:可是现在公众们已经有了理智的判别能力。
反方三辩:请举出例子。
正方:好的。现在抖音平台通过一些测试,网络举报量呈下降趋势,而且80%以上的网友认为网络充满了正能量,网络秩序已经变好。人民网舆情监测显示,诸如“部长不是中国人”这类言语正在减少。而且,现在各网站要求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更加维护网络空间。公众的理智和辨别能力也在逐渐提升。《2023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报告》显示,公众对网络空间治理措施的感知明显,政府部门积极打击网络谣言,约60%的受访者认为整治网络信息导向不良等措施显著有助于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这表明公众的素质一直在提高。
反方三辩:这表明了什么呢?有对那些网络暴力者严惩的例子吗?在网上看来并没有,他们并没有受到严惩。就像网暴胖包事件,那么多网民参与网暴,应该如何惩治他们?如何量化网暴对人的伤害?在我看来很难办到,所以很难控制所谓的网络审判。
我再接着问,网络审判是不是依靠网络舆情?
正方:网络暴力针对的是整个社会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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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您方所说的我方小作文维权不讲证据这一观点,我方做出回应。小作文维权是讲证据的,也就是说,在小作文发布时,无论是以视频还是文字形式,其中肯定会夹杂着一些内容,不管是带有主观色彩的,还是客观的,都会给出一些证据,比如截图等。
现在我们举个例子,就像之前的某个事件(此处表述不太清晰,推测可能是举例说明对虚假言论的处理),我们有保护的氛围,对于说假话等行为,会有具体的措施,比如封号等,这是我们看到的后果。所以,并不是您方一味地认为小作文维权是由情绪主导,不讲证据,我方对此并不认同。
其次,您方对于我方所说的马面裙跨越国际空间兼职的一些维权情境,没有给出充分具体的解决措施。也就是说,对于维护中华文化的这种情景,若不适用于中国法律,我们更倾向于通过网民联合起来,为中华文化发声才能够得以解决。这种解决方式,我们也可以从马面裙事件中看到较大的影响力。
您方今天所举的一些网络暴力的例子,我方已说明,不管在小作文上有没有体现,网络暴力依然会存在,我方也证实了这个问题。但是,首先网络暴力我们是有解决方法的;其次,我方今天要看的是利与弊,小作文维权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利益更为重要。所以,我们认为小作文维权利大于弊,我方并非一味地否认其弊端。
最后,我想说一下您提到的明星官宣这个例子,我认为它并不适用于今天我们所讨论的引导情绪的情况。
首先,对于您方所说的我方小作文维权不讲证据这一观点,我方做出回应。小作文维权是讲证据的,也就是说,在小作文发布时,无论是以视频还是文字形式,其中肯定会夹杂着一些内容,不管是带有主观色彩的,还是客观的,都会给出一些证据,比如截图等。
现在我们举个例子,就像之前的某个事件(此处表述不太清晰,推测可能是举例说明对虚假言论的处理),我们有保护的氛围,对于说假话等行为,会有具体的措施,比如封号等,这是我们看到的后果。所以,并不是您方一味地认为小作文维权是由情绪主导,不讲证据,我方对此并不认同。
其次,您方对于我方所说的马面裙跨越国际空间兼职的一些维权情境,没有给出充分具体的解决措施。也就是说,对于维护中华文化的这种情景,若不适用于中国法律,我们更倾向于通过网民联合起来,为中华文化发声才能够得以解决。这种解决方式,我们也可以从马面裙事件中看到较大的影响力。
您方今天所举的一些网络暴力的例子,我方已说明,不管在小作文上有没有体现,网络暴力依然会存在,我方也证实了这个问题。但是,首先网络暴力我们是有解决方法的;其次,我方今天要看的是利与弊,小作文维权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利益更为重要。所以,我们认为小作文维权利大于弊,我方并非一味地否认其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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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攻击内容。
谢谢主席。
首先,您方说小作文维权好,是网络审判。但您方并未提及网络审判有什么限制,这就导致您方所认为的利好,本质上是一个弊端。为什么呢?因为每个网民都掌握了很大权力。您方也说,小作文维权依靠的网络审判是对司法的一个补充,那么是否意味着所有的司法权都转移到了每个网民身上?这带来了两个问题。其一,网民会凭主观去审判任何他想审判的事情,可他们并不具备司法机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很容易被混淆视听。在被混淆后就随意去审判他人,而且拥有如此大的权力却没有任何限制。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腐败,这是小作文维权的一个本质弊端,也因此会产生后续如网络暴力等各种各样的问题。
其次,关于所谓的马面取证问题,在我方看来,即便它本身是件好事,可这与小作文维权有什么关系?另外,明星的问题是您方提出来的,并非我方。
还有,您刚才提到小作文维权更有利于帮助弱势群体。但还是回到根本问题,每个人凭主观去审判,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腐败。当有人想要维护不法权益时,只需在镜头前卖惨,无需确凿证据,就可以为非作歹。
在我们看来,不应该提倡小作文维权,而应该倡导“大作文维权”,提高写“小作文”的门槛。让“小作文”不再是在英雄面前的梨花带雨,而是证据确凿后的一种陈述,让网络不再是审判场,而是作为一个扩音器,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传播出来。
谢谢主席。
首先,您方说小作文维权好,是网络审判。但您方并未提及网络审判有什么限制,这就导致您方所认为的利好,本质上是一个弊端。为什么呢?因为每个网民都掌握了很大权力。您方也说,小作文维权依靠的网络审判是对司法的一个补充,那么是否意味着所有的司法权都转移到了每个网民身上?这带来了两个问题。其一,网民会凭主观去审判任何他想审判的事情,可他们并不具备司法机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很容易被混淆视听。在被混淆后就随意去审判他人,而且拥有如此大的权力却没有任何限制。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腐败,这是小作文维权的一个本质弊端,也因此会产生后续如网络暴力等各种各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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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您刚才提到小作文维权更有利于帮助弱势群体。但还是回到根本问题,每个人凭主观去审判,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腐败。当有人想要维护不法权益时,只需在镜头前卖惨,无需确凿证据,就可以为非作歹。
在我们看来,不应该提倡小作文维权,而应该倡导“大作文维权”,提高写“小作文”的门槛。让“小作文”不再是在英雄面前的梨花带雨,而是证据确凿后的一种陈述,让网络不再是审判场,而是作为一个扩音器,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传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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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应倡导“大作文维权”,提高写“小作文”的门槛,让“小作文”成为证据确凿后的陈述,使网络成为传播合理诉求的扩音器。
一方发言完毕,另一方才开始发言,不要打断对方,由正方开始发言。
正方:就关于你方刚才说提高小作文维权门槛,我方今天提出小作文因为门槛低,所以更能适用于弱势群体。那么请你方给出提高网民素质的方案。另外,我方有一个数据,是否需要念给你方?通过不断试错成长带来的伤痛,网民素质在逐步提高,但不能要求其一蹴而就达到很高水平。
反方:你方总是拿数据说明如何规范净化网络环境,但道德起到的是引领作用,不能仅靠道德提高就证明网络环境变好了。现实中网络真人死亡事件、喷子依然存在。你方不举有数据支撑的例子,却看极端个例,可在这些极端个例背后,我们也有进步和成长。
正方:你方需论证那是极端个例。而且你方看问题不看现实只看数据,这不是纸上谈兵吗?数据来源于现实,你方数据的权威性在哪?现实中有血淋淋的例子摆在那,你方不看,只看所谓的数据,这些数据够权威吗?是谁统计的?每个人说的是真心话吗?有什么论据能证明?到底是数据是真理还是现实是真理?
反方:你方要给出所说的现实是普遍现实,而我方的数据是基于调查,普适性比你方强。我接着问你方,你方认为小作文维权靠的是什么?我方认为是基于维权者给出的证据,审判要基于证据。
正方:你方观点又变了,从网络审判转到看证据了。如果看证据,我想问你方,造谣的成本高不高?造谣成本不高,而维权成本同样不高。公众又极易被煽动情绪,加上网络审判没有限制能力,那么造谣谋利就可能成为现实,你方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反方:你方能给出比小作文维权成本更低、适用于弱势群体的其他维权手段吗?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本身就是错误的,一是创作门槛太低,二是公众审判没有限制。我方倡导大作文维权,要的是证据确凿后的一锤定音,规范网络环境,让网络起到呼吁作用,而不是网络审判。小作文维权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
正方:请你方认同小作文维权是短线维权,其次请给出在马面裙维权情形下,不通过小作文维权的解决措施。
反方:马面裙是迪奥抄袭中华文化的事件。我方认为要提高创作门槛,重拿证据,而不是博同情。不通过网络,那通过什么维护中华文化呢?
正方:我方不明白你方为何说我方没听。我方提出马面裙事件不通过小作文维权,无法形成跨地域发声,该如何解决迪奥抄袭中方文化著作权已公开的情况。小作文维权恰恰能让受益群体更广泛。另外,你方一直纠结小作文篇幅长短,难道篇幅短就不是小作文维权了吗?我方不承认这一点。
一方发言完毕,另一方才开始发言,不要打断对方,由正方开始发言。
正方:就关于你方刚才说提高小作文维权门槛,我方今天提出小作文因为门槛低,所以更能适用于弱势群体。那么请你方给出提高网民素质的方案。另外,我方有一个数据,是否需要念给你方?通过不断试错成长带来的伤痛,网民素质在逐步提高,但不能要求其一蹴而就达到很高水平。
反方:你方总是拿数据说明如何规范净化网络环境,但道德起到的是引领作用,不能仅靠道德提高就证明网络环境变好了。现实中网络真人死亡事件、喷子依然存在。你方不举有数据支撑的例子,却看极端个例,可在这些极端个例背后,我们也有进步和成长。
正方:你方需论证那是极端个例。而且你方看问题不看现实只看数据,这不是纸上谈兵吗?数据来源于现实,你方数据的权威性在哪?现实中有血淋淋的例子摆在那,你方不看,只看所谓的数据,这些数据够权威吗?是谁统计的?每个人说的是真心话吗?有什么论据能证明?到底是数据是真理还是现实是真理?
反方:你方要给出所说的现实是普遍现实,而我方的数据是基于调查,普适性比你方强。我接着问你方,你方认为小作文维权靠的是什么?我方认为是基于维权者给出的证据,审判要基于证据。
正方:你方观点又变了,从网络审判转到看证据了。如果看证据,我想问你方,造谣的成本高不高?造谣成本不高,而维权成本同样不高。公众又极易被煽动情绪,加上网络审判没有限制能力,那么造谣谋利就可能成为现实,你方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反方:你方能给出比小作文维权成本更低、适用于弱势群体的其他维权手段吗?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本身就是错误的,一是创作门槛太低,二是公众审判没有限制。我方倡导大作文维权,要的是证据确凿后的一锤定音,规范网络环境,让网络起到呼吁作用,而不是网络审判。小作文维权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
正方:请你方认同小作文维权是短线维权,其次请给出在马面裙维权情形下,不通过小作文维权的解决措施。
反方:马面裙是迪奥抄袭中华文化的事件。我方认为要提高创作门槛,重拿证据,而不是博同情。不通过网络,那通过什么维护中华文化呢?
正方:我方不明白你方为何说我方没听。我方提出马面裙事件不通过小作文维权,无法形成跨地域发声,该如何解决迪奥抄袭中方文化著作权已公开的情况。小作文维权恰恰能让受益群体更广泛。另外,你方一直纠结小作文篇幅长短,难道篇幅短就不是小作文维权了吗?我方不承认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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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关于我们今天这场辩论,我方阐述了观点,指出小作文维权成本非常低。我们认为小作文是篇幅较短、感情色彩和主观性很强的创作产物,但对方辩友称篇幅长短与维权门槛高低并无太大关联。
对此,我必须声明,小作文之所以叫小作文,就证明它有一定篇幅且篇幅较短。那么,如果是维权,为何要写小作文,而不是写一篇证据来源准确、权威的研究性论文呢?这是我方的第一点疑问。
其次,我方提到小作文主观色彩和感情色彩极强,这必然会背离对方辩友所说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需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再看对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在我方二辩质询对方一辩的环节中,对方实际上已经承认,解决问题主要依靠法律、国家和政府,群众力量排在最后。也就是说,群众力量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被启用,主要还是要通过国家政府等官方正规手段。
我方设想了这样一个情境:假如我作为受害者,权益受到侵害,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寻求警察帮助,而是拍下几张照片,码一段主观性极强的言论发布到网上以获得关注。且不说能否获得足够关注来扩大事件影响力,单说创作成本就很高。因为我需要举证,让大家相信我说的是真的,我确实受到了迫害,从而获得同情和帮助。
我方还提到了“狼来了”效应。家暴、网暴等事件中存在太多虚假和不真实的情况,导致了许多恶性事件,比如清华美院学姐污蔑学弟骚扰她、网红小慧君事件等。这些恰恰说明网络舆论非常不可控。我方一直在强调网络舆论不可控,是因为群众在关注弱势群体时情绪反应强烈,总会维护弱势群体而攻击所谓的加害者。先不说受害者是否真的受害,如果是虚假的,而对方辩友否认舆论暴力这种违法行为等同于维权行为,但在现实中,正是很多所谓的虚假维权行为导致了诸多恶性事件,对方却全然不顾。
此外,作为受害者,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阐述自己受害的经历,难道不会给自己招来更大的伤害吗?比如“受害者有罪论”,如果一个女性称自己被性骚扰、侵害,会不会有人反过来攻击她,说她穿着暴露等。对方不主张采取正当手段维权,反而推崇小作文这种不太正规、不太权威的方式,在我们看来是不正确的。所以,小作文维权对社会而言,是弊大于利,而非利大于弊。
感谢主席。关于我们今天这场辩论,我方阐述了观点,指出小作文维权成本非常低。我们认为小作文是篇幅较短、感情色彩和主观性很强的创作产物,但对方辩友称篇幅长短与维权门槛高低并无太大关联。
对此,我必须声明,小作文之所以叫小作文,就证明它有一定篇幅且篇幅较短。那么,如果是维权,为何要写小作文,而不是写一篇证据来源准确、权威的研究性论文呢?这是我方的第一点疑问。
其次,我方提到小作文主观色彩和感情色彩极强,这必然会背离对方辩友所说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需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再看对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在我方二辩质询对方一辩的环节中,对方实际上已经承认,解决问题主要依靠法律、国家和政府,群众力量排在最后。也就是说,群众力量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被启用,主要还是要通过国家政府等官方正规手段。
我方设想了这样一个情境:假如我作为受害者,权益受到侵害,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寻求警察帮助,而是拍下几张照片,码一段主观性极强的言论发布到网上以获得关注。且不说能否获得足够关注来扩大事件影响力,单说创作成本就很高。因为我需要举证,让大家相信我说的是真的,我确实受到了迫害,从而获得同情和帮助。
我方还提到了“狼来了”效应。家暴、网暴等事件中存在太多虚假和不真实的情况,导致了许多恶性事件,比如清华美院学姐污蔑学弟骚扰她、网红小慧君事件等。这些恰恰说明网络舆论非常不可控。我方一直在强调网络舆论不可控,是因为群众在关注弱势群体时情绪反应强烈,总会维护弱势群体而攻击所谓的加害者。先不说受害者是否真的受害,如果是虚假的,而对方辩友否认舆论暴力这种违法行为等同于维权行为,但在现实中,正是很多所谓的虚假维权行为导致了诸多恶性事件,对方却全然不顾。
此外,作为受害者,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阐述自己受害的经历,难道不会给自己招来更大的伤害吗?比如“受害者有罪论”,如果一个女性称自己被性骚扰、侵害,会不会有人反过来攻击她,说她穿着暴露等。对方不主张采取正当手段维权,反而推崇小作文这种不太正规、不太权威的方式,在我们看来是不正确的。所以,小作文维权对社会而言,是弊大于利,而非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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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防御内容。
对方辩友反复强调小作文维权的弊端,却忽视了它的核心价值,即弥补传统维权方式的不足,为弱势群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发声渠道。
传统维权方式成本高、效率低、程序复杂,需要大量经济成本。许多弱势群体经济状况差、社会地位低,法律知识和社会资源匮乏,无法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就像我方一辩所举的消费者张某的例子,他通过传统维权方式数月未得到结果,但通过小作文在短短几天内就解决了问题。这说明小作文维权可以填补传统维权方式的空白,为弱势群体提供更便捷的维权途径,这是您方无法否认的。
第二点,对方辩友认为小作文维权会被滥用,存在舆论暴力问题。我方认为这些问题并非小作文维权本身的问题,可通过规范与引导解决。针对小作文维权真实性存疑的问题,可通过平台审核或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解决。例如,社交媒体可引入事实核查功能,对小作文内容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性,在保护受害者权益的同时,避免侵害他人权益。同时,通过法律规范小作文的发布与传播,确保其合理性。
既然提到了舆论,舆论也能起到监督作用。这种监督作用与您方所说的法律、司法并非对立关系。司法是独立的,小作文无法完全左右司法判断,它只是提供了更透明的方式,促进司法机关更加透明、高效,维护司法独立,使案件处理更加公平。如小慧娟事件,舆论关注促使司法机关迅速介入并查明真相,揭露了虚构的性骚扰指控,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
此外,小作文汇集的群体更加广泛,不仅涉及个人,还包括文化、环境等议题的发声。
对方辩友反复强调小作文维权的弊端,却忽视了它的核心价值,即弥补传统维权方式的不足,为弱势群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发声渠道。
传统维权方式成本高、效率低、程序复杂,需要大量经济成本。许多弱势群体经济状况差、社会地位低,法律知识和社会资源匮乏,无法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就像我方一辩所举的消费者张某的例子,他通过传统维权方式数月未得到结果,但通过小作文在短短几天内就解决了问题。这说明小作文维权可以填补传统维权方式的空白,为弱势群体提供更便捷的维权途径,这是您方无法否认的。
第二点,对方辩友认为小作文维权会被滥用,存在舆论暴力问题。我方认为这些问题并非小作文维权本身的问题,可通过规范与引导解决。针对小作文维权真实性存疑的问题,可通过平台审核或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解决。例如,社交媒体可引入事实核查功能,对小作文内容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性,在保护受害者权益的同时,避免侵害他人权益。同时,通过法律规范小作文的发布与传播,确保其合理性。
既然提到了舆论,舆论也能起到监督作用。这种监督作用与您方所说的法律、司法并非对立关系。司法是独立的,小作文无法完全左右司法判断,它只是提供了更透明的方式,促进司法机关更加透明、高效,维护司法独立,使案件处理更加公平。如小慧娟事件,舆论关注促使司法机关迅速介入并查明真相,揭露了虚构的性骚扰指控,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
此外,小作文汇集的群体更加广泛,不仅涉及个人,还包括文化、环境等议题的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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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文维权能弥补传统维权方式的不足,其存在的问题可通过规范解决,还能起到舆论监督作用,汇集广泛群体发声,所以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