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恋爱关系中,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在恋爱关系中,不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一题,辩之竹内共收录26场比赛。我们为您提供这26场比赛的论点、判断标准提取,以及总计数百条论据的提取,还有Deepseek的辩题分析。这可以帮您更好备赛。
欢迎您点击下方按钮,前往查看。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开宗明义,平庸之恶是指在意识形态机器下无思想、无责任的犯罪,一种对自己思想的消除,对下达命令的无条件服从,对个人价值判断、权利的放弃的恶。
我方认为,判断平庸之恶应不应该被审判,应该看社会的正义体系、道德秩序有没有因此遭到破坏。在现实维度上,应该被审判是现行世界的常态。倘若对方要对抗现行的制度,理应给出更加充分的理由,不然则应该按照奥卡姆提到的原则“如无必要,勿增实体”。那么对方要完成哪些举证呢?比如希特勒手下的纳粹军官,大部分都不应该接受军事法庭的审判;亲手制造了南京大屠杀的屠夫们应该是无罪的;文化大革命中不分青红皂白打砸抢、毁人一生的红卫兵,甚至不需要背负上道德审判的目光。这都是对方辩友待会儿应该要告诉大家的。即便平庸之恶的原型阿道夫·艾希曼最终也被处以死刑。
了解了这场比赛的举证义务之后,我方大概有以下理由支持审判平庸之恶。
第一,平庸之恶的执行者并非真正的无意识者,而是心智健全的人。《党卫队队员》一书记载了一位奥斯维辛幸存者的回忆,他说:“在我认识的党卫队队员中,虐待狂是少数,真正具有病态主动犯罪的不超过5%,其他的都是完全正常的人,他们完全能分辨善恶,他们都知道发生的是什么事。”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的纳粹都是拥有理智并且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或许对方会用他们只不过是在执行命令来开脱,但这并不是逃脱审判的借口。假设你是一个正在执行屠杀命令的军官,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逃亡的人是无辜的。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的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1cm的权利,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道德义务。可见,平庸之恶不是普通人合谋成为恶魔的借口。因此,我方认为审判必要性凸显。
第二,倘若平庸之恶不需要被审判,社会道德将会进一步滑坡。如果每一个人都可以用社会结构性的理由来为自己的罪行进行开脱的话,那么世界上任何罪犯都可以不必被审判,因为任何恶或多或少都带有汉娜·阿伦特所说的恶的庸常性。抢劫犯可能是源于生活贫困,器官买卖者可能面临生死病痛,偷盗者可能是因为社会没有为他提供工作的机会。如果庸常性就是不审判的理由,那么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即将诞生,卑鄙成为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成为高尚者的墓志铭。
以上,谢谢。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开宗明义,平庸之恶是指在意识形态机器下无思想、无责任的犯罪,一种对自己思想的消除,对下达命令的无条件服从,对个人价值判断、权利的放弃的恶。
我方认为,判断平庸之恶应不应该被审判,应该看社会的正义体系、道德秩序有没有因此遭到破坏。在现实维度上,应该被审判是现行世界的常态。倘若对方要对抗现行的制度,理应给出更加充分的理由,不然则应该按照奥卡姆提到的原则“如无必要,勿增实体”。那么对方要完成哪些举证呢?比如希特勒手下的纳粹军官,大部分都不应该接受军事法庭的审判;亲手制造了南京大屠杀的屠夫们应该是无罪的;文化大革命中不分青红皂白打砸抢、毁人一生的红卫兵,甚至不需要背负上道德审判的目光。这都是对方辩友待会儿应该要告诉大家的。即便平庸之恶的原型阿道夫·艾希曼最终也被处以死刑。
了解了这场比赛的举证义务之后,我方大概有以下理由支持审判平庸之恶。
第一,平庸之恶的执行者并非真正的无意识者,而是心智健全的人。《党卫队队员》一书记载了一位奥斯维辛幸存者的回忆,他说:“在我认识的党卫队队员中,虐待狂是少数,真正具有病态主动犯罪的不超过5%,其他的都是完全正常的人,他们完全能分辨善恶,他们都知道发生的是什么事。”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的纳粹都是拥有理智并且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或许对方会用他们只不过是在执行命令来开脱,但这并不是逃脱审判的借口。假设你是一个正在执行屠杀命令的军官,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逃亡的人是无辜的。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的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1cm的权利,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道德义务。可见,平庸之恶不是普通人合谋成为恶魔的借口。因此,我方认为审判必要性凸显。
第二,倘若平庸之恶不需要被审判,社会道德将会进一步滑坡。如果每一个人都可以用社会结构性的理由来为自己的罪行进行开脱的话,那么世界上任何罪犯都可以不必被审判,因为任何恶或多或少都带有汉娜·阿伦特所说的恶的庸常性。抢劫犯可能是源于生活贫困,器官买卖者可能面临生死病痛,偷盗者可能是因为社会没有为他提供工作的机会。如果庸常性就是不审判的理由,那么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即将诞生,卑鄙成为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成为高尚者的墓志铭。
以上,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基于上述理由,正方认为平庸之恶应该被审判。
反方二辩:谢谢主席。能听到我的声音吗?
正方一辩:可以听到。
反方二辩:首先跟对方达成一个共识。我想问您方,您方说审判是基于社会的体系和道德标准,是吗?
正方一辩:没有这样说。
反方二辩:那您方所说的审判,社会的正义体系、道德秩序是否因此遭到破坏?
另外,您方刚刚提到应该审判的原因,是因为纳粹军官以及“文革”中的红卫兵这些例子,他们虽然在当时现行制度下,符合当时的法律制度,但依旧破坏了您方所谓的道德和社会体系,是吗?
正方一辩:没有问题。
反方二辩:但我要说明,我们今天达成共识的“平庸之恶”,是在意识形态下被动服从、被压迫的一方。而您刚刚提到的纳粹军官、“文革”中的红卫兵等,他们都是主观作恶,并非被压迫的一方,所以他们是极端之恶,不在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之内。
我们今天讨论的应该是当时被集权统治压迫的平民百姓,那些没有实权、不能直接造成战争伤害的人。我们将直接造成伤害的人判定为极端之恶,这与我们达成共识的“平庸之恶”并不相符。
第二点,我想问您方,您方刚提到当时只有5% - 10%的人疯狂,其余人都是正常人,所以他们杀人之后,就应该为其行为负责,是吗?
首先,“平庸之恶”的原型是纳粹的阿道夫·艾希曼,您方需要记着。然后回答您的问题,那个数据是一本书记载的幸存者的回忆。所以,您方这只是一个片面的数据,无法证明其正确性。其次,您方说这些人都是正常人,所以应该有理智,要为自己的杀人行为负责,但现在依旧有士兵会杀人,而且这些杀人手段在各个国家之间都是常见的。
反方二辩:谢谢主席。能听到我的声音吗?
正方一辩:可以听到。
反方二辩:首先跟对方达成一个共识。我想问您方,您方说审判是基于社会的体系和道德标准,是吗?
正方一辩:没有这样说。
反方二辩:那您方所说的审判,社会的正义体系、道德秩序是否因此遭到破坏?
另外,您方刚刚提到应该审判的原因,是因为纳粹军官以及“文革”中的红卫兵这些例子,他们虽然在当时现行制度下,符合当时的法律制度,但依旧破坏了您方所谓的道德和社会体系,是吗?
正方一辩:没有问题。
反方二辩:但我要说明,我们今天达成共识的“平庸之恶”,是在意识形态下被动服从、被压迫的一方。而您刚刚提到的纳粹军官、“文革”中的红卫兵等,他们都是主观作恶,并非被压迫的一方,所以他们是极端之恶,不在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之内。
我们今天讨论的应该是当时被集权统治压迫的平民百姓,那些没有实权、不能直接造成战争伤害的人。我们将直接造成伤害的人判定为极端之恶,这与我们达成共识的“平庸之恶”并不相符。
第二点,我想问您方,您方刚提到当时只有5% - 10%的人疯狂,其余人都是正常人,所以他们杀人之后,就应该为其行为负责,是吗?
首先,“平庸之恶”的原型是纳粹的阿道夫·艾希曼,您方需要记着。然后回答您的问题,那个数据是一本书记载的幸存者的回忆。所以,您方这只是一个片面的数据,无法证明其正确性。其次,您方说这些人都是正常人,所以应该有理智,要为自己的杀人行为负责,但现在依旧有士兵会杀人,而且这些杀人手段在各个国家之间都是常见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尊敬的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平庸之恶指的是在意识形态的机体下,无思想、无意识的犯罪。该罪被制度拆解为不同的链条,参与者只能看到整理名单、调度列车等技术环节。根据此点,审判以审讯并加以判断,以是否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标准。我方认为平庸之恶不应该被审判。
首先,平庸之恶的个体本身也是集体的受害者,对他们的审判是对普通个体近乎苛责的恐吓,反而会产生更大的罪恶。
纳粹德国时期,普通公务员因高效处理文书,便可能间接参与屠杀,还只以为自己是敬业的工匠,这是集权体制下的结构性误区。莱希的排水沟工程师在施工之前又如何知道自己的行为间接带来的罪恶和集体之痛?他们反抗的力量比飞蛾扑火还要渺茫。德国的秘密警察和党卫军通过监视、逮捕、酷刑和集中营,对任何反抗或批评纳粹政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这种系统性压迫下,个体的生存选择空间被权力机器压缩,个体的道德判断余地被消解。况且当中的无数个体并非孤身一人,他们背后有着无数个家庭,因此服从成为他们唯一的生存法则,若有得选择,谁愿成为他人操纵的木偶。
对他们的审判,忽略了普通百姓在体制下被压迫的苦衷,只会唤醒他们内心的厌恶与恐惧,破灭他们柳暗花明的愿望,当生存环境被消解。审判如事后诸葛亮,强加给他们舍小家为大家的义务,只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道德绑架,反而滋生了更黑暗的罪恶,是对普通个体谋求生存权利的又一次打击和结果。
其次,对平庸之恶的审判,聚焦在结果罪行这一点,是一种报复性证明,无法改变思想层面,不思考反而会形成不理智的割裂。
当选择的余地被压榨,如何知道反抗是一种权利?流落在原始世界中茹毛饮血的男孩,审判不应该是他重返人类社会的下场。卢旺达大屠杀后对平民的过度追责,反而激化组织矛盾,证明群体和解需超越报复性政务。可当审判分出了对错之后,于公众而言,他们会根据道德直觉和朴素的正义感,报复性地唾弃被审判的对象。对于被审判的平庸者而言,他们仍旧处于旧有状态,分不清善恶,只会沦为另外一种无知的状态。公众审判的背后,真正责任主体的罪恶被掩盖,掩盖了制度设计者与权力核心的罪责,无异于根除社会的系统性罪恶。
我们牢记历史,是为了走向更好的未来。我们应该做的是建立防止恶性复发的长效机制,建立权力制衡机制,保障个体申诉的权利,并在最后解救制度的求生者,给他们留下改变的余地,让他们也能成为新时代的思考者,而不是被简单的审判模糊了是非善恶。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平庸之恶不应该被审判。
尊敬的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平庸之恶指的是在意识形态的机体下,无思想、无意识的犯罪。该罪被制度拆解为不同的链条,参与者只能看到整理名单、调度列车等技术环节。根据此点,审判以审讯并加以判断,以是否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标准。我方认为平庸之恶不应该被审判。
首先,平庸之恶的个体本身也是集体的受害者,对他们的审判是对普通个体近乎苛责的恐吓,反而会产生更大的罪恶。
纳粹德国时期,普通公务员因高效处理文书,便可能间接参与屠杀,还只以为自己是敬业的工匠,这是集权体制下的结构性误区。莱希的排水沟工程师在施工之前又如何知道自己的行为间接带来的罪恶和集体之痛?他们反抗的力量比飞蛾扑火还要渺茫。德国的秘密警察和党卫军通过监视、逮捕、酷刑和集中营,对任何反抗或批评纳粹政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这种系统性压迫下,个体的生存选择空间被权力机器压缩,个体的道德判断余地被消解。况且当中的无数个体并非孤身一人,他们背后有着无数个家庭,因此服从成为他们唯一的生存法则,若有得选择,谁愿成为他人操纵的木偶。
对他们的审判,忽略了普通百姓在体制下被压迫的苦衷,只会唤醒他们内心的厌恶与恐惧,破灭他们柳暗花明的愿望,当生存环境被消解。审判如事后诸葛亮,强加给他们舍小家为大家的义务,只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道德绑架,反而滋生了更黑暗的罪恶,是对普通个体谋求生存权利的又一次打击和结果。
其次,对平庸之恶的审判,聚焦在结果罪行这一点,是一种报复性证明,无法改变思想层面,不思考反而会形成不理智的割裂。
当选择的余地被压榨,如何知道反抗是一种权利?流落在原始世界中茹毛饮血的男孩,审判不应该是他重返人类社会的下场。卢旺达大屠杀后对平民的过度追责,反而激化组织矛盾,证明群体和解需超越报复性政务。可当审判分出了对错之后,于公众而言,他们会根据道德直觉和朴素的正义感,报复性地唾弃被审判的对象。对于被审判的平庸者而言,他们仍旧处于旧有状态,分不清善恶,只会沦为另外一种无知的状态。公众审判的背后,真正责任主体的罪恶被掩盖,掩盖了制度设计者与权力核心的罪责,无异于根除社会的系统性罪恶。
我们牢记历史,是为了走向更好的未来。我们应该做的是建立防止恶性复发的长效机制,建立权力制衡机制,保障个体申诉的权利,并在最后解救制度的求生者,给他们留下改变的余地,让他们也能成为新时代的思考者,而不是被简单的审判模糊了是非善恶。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平庸之恶不应该被审判。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认为平庸之恶不应该被审判,应该建立防止恶性复发的长效机制,建立权力制衡机制,保障个体申诉的权利,并解救制度的求生者,让他们成为新时代的思考者。
正方二辩:你好,可以听到我说话吗? 反方一辩:我可以听得见。
正方二辩:我没听懂你立论的内容,你给我讲一下。那首先我先给你总结一下,你第一句话是对平庸之恶的审判停留在结果,将罪行对错进行一种报复性的划分,不改变思想,不进行思考,反而将行政伦理进行割裂。这种对平庸之恶的审判没有任何意义,反而需要被改变。那对于普通罪恶的审判,不是看结果吗?我没理解什么叫“看结果”。你不是说审判平庸之恶只看结果,所以是一种报复性正义吗?但我并没有听到你有这样的表述。你是什么意思呢?
反方一辩:这种对平庸之恶的审判会带来一些报复性的后果。比如,卢旺达大屠杀后,对平民过度追责,反而激化了族群矛盾,这就是一种群体的报复性。
正方二辩:所以你方是跟我讲一种可能性吗? 反方一辩:我方觉得有这种可能性。
正方二辩:我的意思是,正常的审判,比如审判杀人犯,大众也会集体去骂他,你觉得这两者区别在哪呢? 反方一辩:区别在于平庸之恶是群体作恶,受害者也是群体,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群体间的报复。所以后面所谓的报复性正义根本不是不该审判的理由,审判杀人犯也可能有这种情况。
正方二辩:那我问你,你觉得什么是平庸之恶? 反方一辩:平庸之恶是一种无视思想威胁的犯罪,在他们眼里,面前的环节就只有调度列车或者签署文书,然后不小心犯下了罪行,这便是他们的行为模式,所以他们也可能造成伤害。
正方二辩:所以你方二辩陈词的时候说直接造成伤害的都是极端之恶。我接着往下问,你是希望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吧。我问你下一个问题,直接造成伤害并且主观上是故意的是极端之恶,而我方所说的是那些主观上并不想造成伤害的人。我举个例子,731部队在做人体实验的时候,也是受长官的命令,你觉得他们是不是平庸之恶? 反方一辩:单独执行命令这一点并不能直接被定义为平庸之恶,要看主观上是不是有做这件事情的动机,是不是有意识地去做。
正方二辩:刚刚好像卡了,能不能麻烦你再回答一下。 反方一辩:731部队不能只以执行命令来定义他们是否为平庸之恶,要看他们本身是不是有意识地去做人体实验。我方觉得731部队很多人如果是有意识的,那就是平庸之恶。
正方二辩:如果他们的长官指着他们说,如果你不杀人,你就会被我杀,那这个时候呢?我问你,对他们进行审判,和说他们无罪,哪个更能反映大众普遍的正义观呢?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审判那些用枪指着他们的军官,就能满足人们的正义观。这也是一种审判。
正方二辩:所以我接着往下说,审判可以有程度的区别,比如被教唆犯罪,因为不是主观有犯罪意图,就可以判得更轻,这是不是一种审判的方法?你要明白我们审判的并不是平庸之恶本身,我们审判的是那些下达命令的军官,审判军官和审判他们本身并不冲突。所以我问你,审判可不可以有程度的区分? 反方一辩:是可以有程度的区分,但我觉得平庸之恶不应该被审判。
正方二辩: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我们采用更轻微的一种审判方式就可以了。
正方二辩:你好,可以听到我说话吗? 反方一辩:我可以听得见。
正方二辩:我没听懂你立论的内容,你给我讲一下。那首先我先给你总结一下,你第一句话是对平庸之恶的审判停留在结果,将罪行对错进行一种报复性的划分,不改变思想,不进行思考,反而将行政伦理进行割裂。这种对平庸之恶的审判没有任何意义,反而需要被改变。那对于普通罪恶的审判,不是看结果吗?我没理解什么叫“看结果”。你不是说审判平庸之恶只看结果,所以是一种报复性正义吗?但我并没有听到你有这样的表述。你是什么意思呢?
反方一辩:这种对平庸之恶的审判会带来一些报复性的后果。比如,卢旺达大屠杀后,对平民过度追责,反而激化了族群矛盾,这就是一种群体的报复性。
正方二辩:所以你方是跟我讲一种可能性吗? 反方一辩:我方觉得有这种可能性。
正方二辩:我的意思是,正常的审判,比如审判杀人犯,大众也会集体去骂他,你觉得这两者区别在哪呢? 反方一辩:区别在于平庸之恶是群体作恶,受害者也是群体,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群体间的报复。所以后面所谓的报复性正义根本不是不该审判的理由,审判杀人犯也可能有这种情况。
正方二辩:那我问你,你觉得什么是平庸之恶? 反方一辩:平庸之恶是一种无视思想威胁的犯罪,在他们眼里,面前的环节就只有调度列车或者签署文书,然后不小心犯下了罪行,这便是他们的行为模式,所以他们也可能造成伤害。
正方二辩:所以你方二辩陈词的时候说直接造成伤害的都是极端之恶。我接着往下问,你是希望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吧。我问你下一个问题,直接造成伤害并且主观上是故意的是极端之恶,而我方所说的是那些主观上并不想造成伤害的人。我举个例子,731部队在做人体实验的时候,也是受长官的命令,你觉得他们是不是平庸之恶? 反方一辩:单独执行命令这一点并不能直接被定义为平庸之恶,要看主观上是不是有做这件事情的动机,是不是有意识地去做。
正方二辩:刚刚好像卡了,能不能麻烦你再回答一下。 反方一辩:731部队不能只以执行命令来定义他们是否为平庸之恶,要看他们本身是不是有意识地去做人体实验。我方觉得731部队很多人如果是有意识的,那就是平庸之恶。
正方二辩:如果他们的长官指着他们说,如果你不杀人,你就会被我杀,那这个时候呢?我问你,对他们进行审判,和说他们无罪,哪个更能反映大众普遍的正义观呢?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审判那些用枪指着他们的军官,就能满足人们的正义观。这也是一种审判。
正方二辩:所以我接着往下说,审判可以有程度的区别,比如被教唆犯罪,因为不是主观有犯罪意图,就可以判得更轻,这是不是一种审判的方法?你要明白我们审判的并不是平庸之恶本身,我们审判的是那些下达命令的军官,审判军官和审判他们本身并不冲突。所以我问你,审判可不可以有程度的区分? 反方一辩:是可以有程度的区分,但我觉得平庸之恶不应该被审判。
正方二辩: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我们采用更轻微的一种审判方式就可以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主席。
首先回忆一下前场的争议点。
第一点,对方提到,因为“平庸之恶”的概念出于艾希曼的审判,所以艾希曼等纳粹军官都应该被纳入“平庸之恶”这个定义。但是当时阿伦特在提出“平庸之恶”这个定义的时候,她是被艾希曼的表面所迷惑的。艾希曼装出一副毫无罪恶感、只是完全服从长官命令的形象,但其实在他本人的生平记录中,他非常积极参与对犹太人的屠杀。所以他主观上积极作恶,属于极端作恶的部分,并不符合我们今天讨论的“平庸之恶”中被压榨、顺从权威的大多数普通人顺从集权制度的定义,因此他们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内。
第二点,您方审判的依据是社会的体系和道德,但我不理解为什么要用现在的道德和社会体系去评判当时的事情。无论如何审判,我们都一定要置身于当时的历史情境中,不能站在历史的制高点上去审判,所以您方的这个标准我方并不认可。
第三点,您方刚刚说根据相关人的回忆录,其他大部分人都是正常人,所以他们是有理由杀人。但根据我方的数据显示,在纳粹统治期间,约有40万人因反抗运动被关入集中营,他们后续依旧被作为劳动力来源。他们虽有反抗意识,但依旧被这种精神统治所压迫,从而间接导致了屠杀运动。那么这部分人的审判又该如何进行呢?
还有一点,对方刚刚告诉我们,审判一定有程度上的区分,但我方刚刚也讲到,一旦进行审判,就一定会涉及民族复仇,会采用一些定性的复仇手段。
谢谢主席。
首先回忆一下前场的争议点。
第一点,对方提到,因为“平庸之恶”的概念出于艾希曼的审判,所以艾希曼等纳粹军官都应该被纳入“平庸之恶”这个定义。但是当时阿伦特在提出“平庸之恶”这个定义的时候,她是被艾希曼的表面所迷惑的。艾希曼装出一副毫无罪恶感、只是完全服从长官命令的形象,但其实在他本人的生平记录中,他非常积极参与对犹太人的屠杀。所以他主观上积极作恶,属于极端作恶的部分,并不符合我们今天讨论的“平庸之恶”中被压榨、顺从权威的大多数普通人顺从集权制度的定义,因此他们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内。
第二点,您方审判的依据是社会的体系和道德,但我不理解为什么要用现在的道德和社会体系去评判当时的事情。无论如何审判,我们都一定要置身于当时的历史情境中,不能站在历史的制高点上去审判,所以您方的这个标准我方并不认可。
第三点,您方刚刚说根据相关人的回忆录,其他大部分人都是正常人,所以他们是有理由杀人。但根据我方的数据显示,在纳粹统治期间,约有40万人因反抗运动被关入集中营,他们后续依旧被作为劳动力来源。他们虽有反抗意识,但依旧被这种精神统治所压迫,从而间接导致了屠杀运动。那么这部分人的审判又该如何进行呢?
还有一点,对方刚刚告诉我们,审判一定有程度上的区分,但我方刚刚也讲到,一旦进行审判,就一定会涉及民族复仇,会采用一些定性的复仇手段。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要讲的第一件事情是,双方对于“不诉”的定义实际上没有区别,都是无条件的不诉。只不过,对方似乎到现在都没有解释,为何在阐述观点时,将所有造成直接伤害的人都定义为极端之恶。在对方所举的例子中,那些实施伤害行为的人,有些是被迫的、无意识的,或是无条件服从命令的,但对方并未对此作出解释。
第二件事情,对方要求审判必须在事件发生的时间点进行,这一点十分奇怪。因为实际上,所有的审判都是在恶行发生之后进行的,为何一定要在当时进行审判,以及如何在当时进行审判,对方辩友并未给出合理的解释。
我听到对方的论点主要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方认为这些人本身也是集中的受害者,所以不应该受到审判。但问题在于,以中国法律为例,对于被教唆犯罪的人,虽然可能会因其被教唆的作恶动机而从轻量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需承担责任。同样,被教唆吸毒的人,确实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惩戒,也不会因为被教唆就免于判罚。所以,对方没有解释清楚为何受害者就不应接受审判。
第二部分,对方称审判这些人会引发更多平民对他们的攻击或伤害,并将此称为“报复性争议”。然而,就像在街上有人杀人,众人都会谴责凶手,我们并不会因此认为凶手不应被审判。作恶者理应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即便这会对他们造成伤害。
回到我方论点,我们认为,那些执行恶行的人不一定是完全无意识的。以731部队和大屠杀为例,执行者明明可以选择将枪口抬高一点,从而避免更多人失去生命,但他们没有这么做,这说明他们有作恶的动机。
我要讲的第一件事情是,双方对于“不诉”的定义实际上没有区别,都是无条件的不诉。只不过,对方似乎到现在都没有解释,为何在阐述观点时,将所有造成直接伤害的人都定义为极端之恶。在对方所举的例子中,那些实施伤害行为的人,有些是被迫的、无意识的,或是无条件服从命令的,但对方并未对此作出解释。
第二件事情,对方要求审判必须在事件发生的时间点进行,这一点十分奇怪。因为实际上,所有的审判都是在恶行发生之后进行的,为何一定要在当时进行审判,以及如何在当时进行审判,对方辩友并未给出合理的解释。
我听到对方的论点主要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方认为这些人本身也是集中的受害者,所以不应该受到审判。但问题在于,以中国法律为例,对于被教唆犯罪的人,虽然可能会因其被教唆的作恶动机而从轻量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需承担责任。同样,被教唆吸毒的人,确实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惩戒,也不会因为被教唆就免于判罚。所以,对方没有解释清楚为何受害者就不应接受审判。
第二部分,对方称审判这些人会引发更多平民对他们的攻击或伤害,并将此称为“报复性争议”。然而,就像在街上有人杀人,众人都会谴责凶手,我们并不会因此认为凶手不应被审判。作恶者理应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即便这会对他们造成伤害。
回到我方论点,我们认为,那些执行恶行的人不一定是完全无意识的。以731部队和大屠杀为例,执行者明明可以选择将枪口抬高一点,从而避免更多人失去生命,但他们没有这么做,这说明他们有作恶的动机。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正方二辩,下面有请双方四辩进行对辩。
正方四辩:我可以听见,反方四辩可以听见吗? 反方四辩:可以听到。 正方四辩:那我问一下,你觉得造成直接伤害的不叫平庸之恶。你对阿伦特的描述是“长官让我杀人,我就杀”,这是对于平庸之恶的描述,对吧?你要怎么分辨他是装的还是真的? 反方四辩:首先,我们说的不是有直接伤害的就不叫平庸之恶,而是有主动性的就不叫平庸之恶。关于您方所说,因为我们没有办法分辨他到底是不是平庸之恶,没办法分辨他是一个好人还是坏人,所以就要一网打尽,把好人和坏人都送去监狱里判死刑吗?但其实这种审判一味苛责遵守社会秩序的个体,却不思考罪行的源头,让平民怀疑秩序的稳定,而真正的罪行主谋得以隐身,难道这真的有益于社会公平正义吗? 正方四辩:你刚才的口径是说“万一他是好人怎么办”,你需要论证的是这些服从命令的人是好人。我很好奇,在平庸之恶里,这个人选择去杀人,你怎么论证他是好人?我们要告诉你,今天对平庸之恶的审判,完全不是针对那个刽子手本身。我们所说的平庸之恶是整个纳粹德国社会的每一个人,因为他们都参与到这场集权政治的暴行当中。德国制定纽伦堡法、强制法,将德国民众强行和犹太人分离,然后又肆意逮捕和迫害民众。您方告诉我,民众今天应该怎么反抗这些法律?所以正方从来没有任何方式向大家论证这些已经实行了暴行的人是好人,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我好奇一下,我今天审判他们的长官和审判他们冲突吗?霍斯菲尔德拯救了50名以上的犹太人,辛德勒拯救了成百上千的犹太人,可是他们仍处在集权人的统治下。您方是想告诉我,让他们都去死,这就是您方信奉的正义,对吧?所以没有人会觉得他们是辛德勒,没有人会觉得他们是平庸者。所以对于反方而言,他们提出的方法是,应该审判这个集权,应该审判他们的军官,这和审判平庸之恶从来不冲突,我们也可以这么做。
第三件事,我问你,你以公平正义为标准,今天我被教唆犯罪了,我也是受害者,我该不该被审判? 反方四辩:我方说的是,您方认为他们不一定是好人,但是辛德勒他也是纳粹党员,他也默认了这一切暴行的发生,他只是尽己所能。是希特勒带领他的少数拥趸制造惨案,您今天是想做希特勒的辩护律师,对吧?赶紧论证,有谁觉得辛德勒是平庸之恶?没人会觉得辛德勒是平庸之恶,不然的话,《辛德勒的名单》应该是一篇批判辛德勒的文章,为什么它是弘扬他的文章,你待会儿赶紧解释这种有悖常识的论证。
另外,反方第一个论点说“我是受害者,所以我不该被审判”,从来不是这样的,从来没有人会觉得“我被教唆贩毒,我是受害者,我就不该被审判了”,同样该被审判,这一点您方也没有解释。
感谢正方二辩,下面有请双方四辩进行对辩。
正方四辩:我可以听见,反方四辩可以听见吗? 反方四辩:可以听到。 正方四辩:那我问一下,你觉得造成直接伤害的不叫平庸之恶。你对阿伦特的描述是“长官让我杀人,我就杀”,这是对于平庸之恶的描述,对吧?你要怎么分辨他是装的还是真的? 反方四辩:首先,我们说的不是有直接伤害的就不叫平庸之恶,而是有主动性的就不叫平庸之恶。关于您方所说,因为我们没有办法分辨他到底是不是平庸之恶,没办法分辨他是一个好人还是坏人,所以就要一网打尽,把好人和坏人都送去监狱里判死刑吗?但其实这种审判一味苛责遵守社会秩序的个体,却不思考罪行的源头,让平民怀疑秩序的稳定,而真正的罪行主谋得以隐身,难道这真的有益于社会公平正义吗? 正方四辩:你刚才的口径是说“万一他是好人怎么办”,你需要论证的是这些服从命令的人是好人。我很好奇,在平庸之恶里,这个人选择去杀人,你怎么论证他是好人?我们要告诉你,今天对平庸之恶的审判,完全不是针对那个刽子手本身。我们所说的平庸之恶是整个纳粹德国社会的每一个人,因为他们都参与到这场集权政治的暴行当中。德国制定纽伦堡法、强制法,将德国民众强行和犹太人分离,然后又肆意逮捕和迫害民众。您方告诉我,民众今天应该怎么反抗这些法律?所以正方从来没有任何方式向大家论证这些已经实行了暴行的人是好人,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我好奇一下,我今天审判他们的长官和审判他们冲突吗?霍斯菲尔德拯救了50名以上的犹太人,辛德勒拯救了成百上千的犹太人,可是他们仍处在集权人的统治下。您方是想告诉我,让他们都去死,这就是您方信奉的正义,对吧?所以没有人会觉得他们是辛德勒,没有人会觉得他们是平庸者。所以对于反方而言,他们提出的方法是,应该审判这个集权,应该审判他们的军官,这和审判平庸之恶从来不冲突,我们也可以这么做。
第三件事,我问你,你以公平正义为标准,今天我被教唆犯罪了,我也是受害者,我该不该被审判? 反方四辩:我方说的是,您方认为他们不一定是好人,但是辛德勒他也是纳粹党员,他也默认了这一切暴行的发生,他只是尽己所能。是希特勒带领他的少数拥趸制造惨案,您今天是想做希特勒的辩护律师,对吧?赶紧论证,有谁觉得辛德勒是平庸之恶?没人会觉得辛德勒是平庸之恶,不然的话,《辛德勒的名单》应该是一篇批判辛德勒的文章,为什么它是弘扬他的文章,你待会儿赶紧解释这种有悖常识的论证。
另外,反方第一个论点说“我是受害者,所以我不该被审判”,从来不是这样的,从来没有人会觉得“我被教唆贩毒,我是受害者,我就不该被审判了”,同样该被审判,这一点您方也没有解释。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三辩:同学你好,平庸之恶的个体现在哪里?其恶体现在他们在无意识下无思想、无意识的犯罪。所以,恶体现在犯罪的行径上,这样的行为会不会对社会价值造成损害?
反方辩手:会的。
正方三辩:我们来看一下艾希曼干了什么。阿伦特在审判艾希曼时,他犯下了哪些罪行,你知道吗?艾希曼积极参与了大屠杀,有官僚化管理,也组织了驱逐,这些都是他犯下的罪行。对于这一部分,你方的态度是他需要承担责任,接受审判,对吗?
反方辩手:艾希曼作为极端之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绝对应该受到审判。
正方三辩:我不是在跟你聊他是极端之恶,我只是在聊恶的本身,我们先把平庸剥离出去。那你的态度是,一旦有人犯下这样的罪行,就可以对其进行审判,是吗?
反方辩手:是的。
正方三辩:我首先基于艾希曼这个人,他是极端之恶的代表之一,他犯下了这样的错误,所以他应该被审判。但如果是一个被压迫的平民百姓,在4700万人之中,我们难以判断他到底处于什么地位,那我们就不能轻易判断是否要对其进行审判。所以我确认一下,如果有犯罪的行径,你方觉得不好判断是否要进行审判,是吗?
反方辩手:不是的。当一个犯罪在当时被列为合法事件时……
正方三辩:那这样的大屠杀在当时还能算合法吗?那艾希曼为什么会上断头台呢?所以这一部分有犯罪行径的人一定要接受审判。这一部分关于恶我跟你聊完了,下面我来跟你聊平庸。在你方看来,平庸指向什么?
反方辩手:在我方看来,平庸是在意识形态下、集权统治下的一种无思想、无意识的犯罪。
正方三辩:是一种麻木和顺从,对吧?
反方辩手:不一定是麻木和顺从,我刚刚举例了,有40万人是经过反抗却依旧被压迫的。
正方三辩:有麻木、顺从、压迫的情况,是吗?那你对于他们开罪的理由是什么?
反方辩手:我没有想为他们开罪,我只是想让任何人都罪有应得。这些百姓在被压迫的情况下为自己谋求一条生路,这不是我们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审判他们的理由。
正方三辩:所以你觉得平庸不能区分开,这些百姓是平庸的,但一旦他们犯下罪行,这一部分一定是要接受审判的,这是你前面的口径,即犯罪的行径需要被审判。那接下来我在小结时也会积极跟大家展现出平庸这一部分在当下的使用会被异化成为一个怎样的真实样态,以及为什么一定要进行审判。
正方三辩:同学你好,平庸之恶的个体现在哪里?其恶体现在他们在无意识下无思想、无意识的犯罪。所以,恶体现在犯罪的行径上,这样的行为会不会对社会价值造成损害?
反方辩手:会的。
正方三辩:我们来看一下艾希曼干了什么。阿伦特在审判艾希曼时,他犯下了哪些罪行,你知道吗?艾希曼积极参与了大屠杀,有官僚化管理,也组织了驱逐,这些都是他犯下的罪行。对于这一部分,你方的态度是他需要承担责任,接受审判,对吗?
反方辩手:艾希曼作为极端之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绝对应该受到审判。
正方三辩:我不是在跟你聊他是极端之恶,我只是在聊恶的本身,我们先把平庸剥离出去。那你的态度是,一旦有人犯下这样的罪行,就可以对其进行审判,是吗?
反方辩手:是的。
正方三辩:我首先基于艾希曼这个人,他是极端之恶的代表之一,他犯下了这样的错误,所以他应该被审判。但如果是一个被压迫的平民百姓,在4700万人之中,我们难以判断他到底处于什么地位,那我们就不能轻易判断是否要对其进行审判。所以我确认一下,如果有犯罪的行径,你方觉得不好判断是否要进行审判,是吗?
反方辩手:不是的。当一个犯罪在当时被列为合法事件时……
正方三辩:那这样的大屠杀在当时还能算合法吗?那艾希曼为什么会上断头台呢?所以这一部分有犯罪行径的人一定要接受审判。这一部分关于恶我跟你聊完了,下面我来跟你聊平庸。在你方看来,平庸指向什么?
反方辩手:在我方看来,平庸是在意识形态下、集权统治下的一种无思想、无意识的犯罪。
正方三辩:是一种麻木和顺从,对吧?
反方辩手:不一定是麻木和顺从,我刚刚举例了,有40万人是经过反抗却依旧被压迫的。
正方三辩:有麻木、顺从、压迫的情况,是吗?那你对于他们开罪的理由是什么?
反方辩手:我没有想为他们开罪,我只是想让任何人都罪有应得。这些百姓在被压迫的情况下为自己谋求一条生路,这不是我们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审判他们的理由。
正方三辩:所以你觉得平庸不能区分开,这些百姓是平庸的,但一旦他们犯下罪行,这一部分一定是要接受审判的,这是你前面的口径,即犯罪的行径需要被审判。那接下来我在小结时也会积极跟大家展现出平庸这一部分在当下的使用会被异化成为一个怎样的真实样态,以及为什么一定要进行审判。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三辩:请问正方辩手,现在有一名工人,有人要求他去盖一个房子,他要不要去盖?
正方辩手:要盖。
反方三辩:好。这个工人最后盖的房子其实是一个毒气室,但这名工人在盖房子之前根本不知道。而且这名工人因为自己的妻儿在战争中受伤奄奄一息,他只有接下这个任务,才可以救他的家人,如果违抗命令,他要面临被逮捕和杀害的风险。那这个工人他有没有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利?你是觉得盖房子是恶行吗?为什么会有人觉得建筑工人盖房子是恶呢?现在对平庸之恶的定义就是一种无意识的犯罪。这名工人在盖这个房子的时候是无意识的,他完全不知道这个房子最后被用的用途,但是这个房子最后却成为了恶意实施者的一个工具,所以他是平庸之恶的主体。那这部分人你方要不要去考量?有人在他盖的房子里杀人,为什么说他是恶行呢?我感觉这里他完全没有平庸之恶,最多只能说他平庸,他哪恶了?就是有人在他盖的房子里杀人,所以盖房子的建筑工人就干了恶事,没有人会这么觉得吧。你方今天对平庸之恶的定义是什么?
我已经强调很多遍了,我给你往下延展解释一下。就比如说刘擎教授在《西方现代思想讲义》里面就明确解释说,平庸之恶绝不是日常生活中的微小过错,或是平常人可能犯下的小奸小恶。这种概念只适用于艾希曼这种犯下极端之恶的作恶者,是一种新型的极端之恶,他们体现出了恶的平庸性这个特征,这是我们对于平庸之恶的解释。
艾希曼他本身并不是平庸之恶的代表,阿伦特只是从艾希曼的言行当中衍生出平庸之恶这样一个词语,就好像她从他的行径中获得了一个灵感一样,所以并不是说艾希曼本身就是平庸之恶的代表。
所以平庸之恶的定义其实就是一种机器状态下的无意识的犯罪,一个人成为犯罪链条中的一环,但是他并不知道自己最后的行为会导致恶果。那我问你,这个工人他一开始以为这个房子是医院或者避难所,所以他没日没夜干活,想救很多的人,直到这个房子盖好了之后,犹太人被虐杀,他才发现自己无意间成为了一个助纣为虐的帮凶,那他会不会特别痛恨那些利用他成为恶的帮凶的事?
正方辩手:同学,因为是举证,我不需要提醒你,在举证强度上,我方是有详细的论文向大家举证的,而你只是在说不对,它就不是这样,我觉得你举证强度是不够的。
反方三辩:回到你所举的例子里,说实话,没有人会觉得单纯建房子的人可恶。但是如果你补充一个情况,就是我明知道我是要建毒气室,我觉得我靠建毒气室可以帮我杀犹太人,太好了,这就是平庸之恶。
首先,对方同学你说论文,论文也是个人的观点,那我现在也在这里提出个人的观点,所以你所报的资料来源并不权威。其次……
反方三辩:请问正方辩手,现在有一名工人,有人要求他去盖一个房子,他要不要去盖?
正方辩手:要盖。
反方三辩:好。这个工人最后盖的房子其实是一个毒气室,但这名工人在盖房子之前根本不知道。而且这名工人因为自己的妻儿在战争中受伤奄奄一息,他只有接下这个任务,才可以救他的家人,如果违抗命令,他要面临被逮捕和杀害的风险。那这个工人他有没有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利?你是觉得盖房子是恶行吗?为什么会有人觉得建筑工人盖房子是恶呢?现在对平庸之恶的定义就是一种无意识的犯罪。这名工人在盖这个房子的时候是无意识的,他完全不知道这个房子最后被用的用途,但是这个房子最后却成为了恶意实施者的一个工具,所以他是平庸之恶的主体。那这部分人你方要不要去考量?有人在他盖的房子里杀人,为什么说他是恶行呢?我感觉这里他完全没有平庸之恶,最多只能说他平庸,他哪恶了?就是有人在他盖的房子里杀人,所以盖房子的建筑工人就干了恶事,没有人会这么觉得吧。你方今天对平庸之恶的定义是什么?
我已经强调很多遍了,我给你往下延展解释一下。就比如说刘擎教授在《西方现代思想讲义》里面就明确解释说,平庸之恶绝不是日常生活中的微小过错,或是平常人可能犯下的小奸小恶。这种概念只适用于艾希曼这种犯下极端之恶的作恶者,是一种新型的极端之恶,他们体现出了恶的平庸性这个特征,这是我们对于平庸之恶的解释。
艾希曼他本身并不是平庸之恶的代表,阿伦特只是从艾希曼的言行当中衍生出平庸之恶这样一个词语,就好像她从他的行径中获得了一个灵感一样,所以并不是说艾希曼本身就是平庸之恶的代表。
所以平庸之恶的定义其实就是一种机器状态下的无意识的犯罪,一个人成为犯罪链条中的一环,但是他并不知道自己最后的行为会导致恶果。那我问你,这个工人他一开始以为这个房子是医院或者避难所,所以他没日没夜干活,想救很多的人,直到这个房子盖好了之后,犹太人被虐杀,他才发现自己无意间成为了一个助纣为虐的帮凶,那他会不会特别痛恨那些利用他成为恶的帮凶的事?
正方辩手:同学,因为是举证,我不需要提醒你,在举证强度上,我方是有详细的论文向大家举证的,而你只是在说不对,它就不是这样,我觉得你举证强度是不够的。
反方三辩:回到你所举的例子里,说实话,没有人会觉得单纯建房子的人可恶。但是如果你补充一个情况,就是我明知道我是要建毒气室,我觉得我靠建毒气室可以帮我杀犹太人,太好了,这就是平庸之恶。
首先,对方同学你说论文,论文也是个人的观点,那我现在也在这里提出个人的观点,所以你所报的资料来源并不权威。其次……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如果我方举出了法理,举出了论文,列举了人,你都觉得这只是个人观点,和你在场上一句话的分量等同的话,那我实在不知道辩论的举证还能再举证什么。
第二件事情,我得吐槽一下你方今天唯一的语境。你方这个观点放到今天来看,就像是如果杀人要判刑,就要把当初卖刀的,也就是出品刀具的老总抓起来一起判刑一样荒谬。什么时候有人会觉得建一个房子都变成了犯罪行为呢?这是你方后续要补充说明的内容。
再然后,我们来看一下当今社会的平庸者,其本质其实无非就是人的异化。人变成了一个叙事体系的一部分,就觉得这是对正义和秩序的维护与坚守,本质上可能是被胁迫,但到最后都变成了一种麻木和顺从的状态。
我举一个场上大家可能都知道的例子,比如某个明星的粉丝,觉得自己在为体育界的运动员做贡献,要捍卫这些为国争光的运动员最基本的权益,不能让他们遭受非议。但是他们在这个叙事结构内做出了什么样的行为呢?开始冲击某大学辩论队,开始在网上发布网络暴力的消息,开始给某个学校施压,开始给教育局打电话。这些行为难道不应被审判吗?他们一定要被审判。
我方给出两个理由。第一个是如果他们的行为切实带来了伤害,比如网络暴力会激起一部分人的抑郁情绪,他们需要道歉,需要负责,一定要有人站出来为这些不好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个理由是,如果我们都认为自己是具有精神层面面貌、具有自主意识的人,那我们也要时刻用这样的态度提醒自己,在未来可能会遇到很多风浪,而在风浪之中,我们一定要独立而清醒。
如果我方举出了法理,举出了论文,列举了人,你都觉得这只是个人观点,和你在场上一句话的分量等同的话,那我实在不知道辩论的举证还能再举证什么。
第二件事情,我得吐槽一下你方今天唯一的语境。你方这个观点放到今天来看,就像是如果杀人要判刑,就要把当初卖刀的,也就是出品刀具的老总抓起来一起判刑一样荒谬。什么时候有人会觉得建一个房子都变成了犯罪行为呢?这是你方后续要补充说明的内容。
再然后,我们来看一下当今社会的平庸者,其本质其实无非就是人的异化。人变成了一个叙事体系的一部分,就觉得这是对正义和秩序的维护与坚守,本质上可能是被胁迫,但到最后都变成了一种麻木和顺从的状态。
我举一个场上大家可能都知道的例子,比如某个明星的粉丝,觉得自己在为体育界的运动员做贡献,要捍卫这些为国争光的运动员最基本的权益,不能让他们遭受非议。但是他们在这个叙事结构内做出了什么样的行为呢?开始冲击某大学辩论队,开始在网上发布网络暴力的消息,开始给某个学校施压,开始给教育局打电话。这些行为难道不应被审判吗?他们一定要被审判。
我方给出两个理由。第一个是如果他们的行为切实带来了伤害,比如网络暴力会激起一部分人的抑郁情绪,他们需要道歉,需要负责,一定要有人站出来为这些不好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个理由是,如果我们都认为自己是具有精神层面面貌、具有自主意识的人,那我们也要时刻用这样的态度提醒自己,在未来可能会遇到很多风浪,而在风浪之中,我们一定要独立而清醒。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主席,我们现在看阿伦特是怎样形容平庸之恶的。阿伦特认为,对于一种显见性的恶行,不加限制或是直接参与的行为就是平庸之恶。阿伦特的想法是,在纳粹战争期间,犯下所有罪行的德国平民都可被视为平庸之恶,所以每一个无意识参与恶行的人都是平庸之恶的践行者。阿伦特认为,平庸之恶就是在无意识间像机器人一般做出了恶行结果的人。
所以我方所说的那些无意识中建造了集中营的工人,或是运送战俘的司机,又或是被迫参与相关教育的儿童,他们才是平庸之恶的代表人物。相反,对方今天一直都在举证一些有意识作恶的人,他们是极端恶的代表人。我认为对方今天的口径其实已经存在了矛盾。
首先,我们要看一个人需不需要受到审判,就是看他有没有做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受到法律审判,意味着群众本身并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他们是否有义务要去探究一种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恶呢?单纯砌砖这个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导向,一个人怎么知道这栋房子是避难所还是集中营呢?他们有没有义务去探究自己盖的是集中营,并站在一个更高的视角去认识到自己在为极端罪恶服务呢?
其次,群众也没有能力去预见到这种行为最终导向的结果。一个工人怎么能想象到他建造的是一个集中营呢?在结果没有出现之前,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是为善还是为恶服务的。他们被评价为平庸之恶还是无心成善,只取决于这个领导者的善恶,而并非是他们自己能够决定的。那凭什么他们要被审判呢?
即便群众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向这样的结果,他们有没有反思抗争的能力呢?比如说在二战时期的德国,盖世太保密切监视所有公民的行动,一旦发现反抗者便会残忍地杀害。士兵如果退缩,将来就会被关进集中营。在这样的体制下,群众人人自危,如履薄冰,为了保全自己家人的生命,他们被迫屈服于独裁者的威慑。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选择保全自己,并不会牺牲别人的生命。
谢谢主席,我们现在看阿伦特是怎样形容平庸之恶的。阿伦特认为,对于一种显见性的恶行,不加限制或是直接参与的行为就是平庸之恶。阿伦特的想法是,在纳粹战争期间,犯下所有罪行的德国平民都可被视为平庸之恶,所以每一个无意识参与恶行的人都是平庸之恶的践行者。阿伦特认为,平庸之恶就是在无意识间像机器人一般做出了恶行结果的人。
所以我方所说的那些无意识中建造了集中营的工人,或是运送战俘的司机,又或是被迫参与相关教育的儿童,他们才是平庸之恶的代表人物。相反,对方今天一直都在举证一些有意识作恶的人,他们是极端恶的代表人。我认为对方今天的口径其实已经存在了矛盾。
首先,我们要看一个人需不需要受到审判,就是看他有没有做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受到法律审判,意味着群众本身并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他们是否有义务要去探究一种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恶呢?单纯砌砖这个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导向,一个人怎么知道这栋房子是避难所还是集中营呢?他们有没有义务去探究自己盖的是集中营,并站在一个更高的视角去认识到自己在为极端罪恶服务呢?
其次,群众也没有能力去预见到这种行为最终导向的结果。一个工人怎么能想象到他建造的是一个集中营呢?在结果没有出现之前,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是为善还是为恶服务的。他们被评价为平庸之恶还是无心成善,只取决于这个领导者的善恶,而并非是他们自己能够决定的。那凭什么他们要被审判呢?
即便群众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向这样的结果,他们有没有反思抗争的能力呢?比如说在二战时期的德国,盖世太保密切监视所有公民的行动,一旦发现反抗者便会残忍地杀害。士兵如果退缩,将来就会被关进集中营。在这样的体制下,群众人人自危,如履薄冰,为了保全自己家人的生命,他们被迫屈服于独裁者的威慑。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选择保全自己,并不会牺牲别人的生命。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极端的制度之下,却要面临每个人最基本人权道德的矛盾,仅仅只是做出不妥的行为,都要犯下平庸之恶。
我问一下,极端之恶和贫穷之恶冲突吗?我们给各位提及了《西方现代思想讲义》里面,平庸之恶是一种新型的极端之恶。你觉得它们冲突,可以举证一下。
平庸之恶本身就是不带有主观性的恶。正如您方所提及的,您方引用汉娜·阿伦特的观点,那我们就用官方的。她已经说了,在集权制度之下,恶分为统治者的恶和被统治者(压迫者)的恶,作恶者可以是参与者,也可以是旁观者。赵高“指鹿为马”里面承认的群臣也可以是恶,参与集中营的清洁工也可以是恶。您方告诉我,审判这种恶的正义性在哪里?
所以,它是一种新型的极端之恶,你方用极端之恶去切割是没有意义的,这是第一个部分。
第二个部分,阿伦特说所有做出犯罪罪恶结果的人都要被审判。那建房子有什么罪恶的结果?其结果应该是房子建成了,建房子的人犯罪了吗?我想问一下,这种新型的极端之恶是在《西方现代思想讲义》里面写的,所以你可不可以回答我的问题,我建成了房子,我的罪恶是什么?
在汉娜·阿伦特的观点里,极端之恶跟平庸之恶是她一种主张的两种面相。极端之恶指的是那些下达命令的人,而平庸之恶指的是执行命令的人,这两者还是要有明显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而我要说明的是,那些建房子的人,如果他们建的房子被拿来做集中营,或者被拿来做毒气营,他们就是间接参与了大屠杀的恶行,所以我们说他们犯了平庸之恶。那么你方还觉得这些人应该被审判吗?
可是,阿伦特说的是直接犯罪结果,建房子的人是间接的,怎么能算在审判的对象范围内呢?这是第一部分解释。
第二部分解释,哪怕是按照你方的框架,今天汉娜·阿伦特也是用了一个错误案例写出来的书,你凭什么继续用她的例子?哪怕在你方的框架下,你方的观点也不成立。
第三个部分,我问你,731部队的那些人也是受了上级的命令去做的,731部队该不该被审判?731部队的人是从小接受那样的思想教育,他们在思想上是有积极主动性的。我再问一下你们,你方打算怎么审判俄国的6700万人口?
所以,731部队同样需要被审判,他们也是平庸之恶。因为按照相关说法,他们会说自己只是受到上级的命令,觉得那些受害者只是耗材而已,这也是平庸之恶,你方反驳不了这个例子。
第二点,按照你方的说法,今天我只需要审判极端之恶,是不是只要把战犯审了就好了,不用对德国社会整体进行惩处和限制?现在要做的体现在什么地方?
无意识本身体现在其是被当时的文化所宣传出来的,是一种无意识的状态。这是回应。所以你赶紧告诉我,今天按照你方的想法,审判完极端之恶后,是不是把战犯全部枪毙掉,就可以不用对德国社会做出限制?所以你方是想屠杀德国社会吗?
我们对于德国社会的限制,承接刚才审判有轻有重的攻防。我们对其限制对于整个个体而言是比较轻微的,是对其整体进行限制,比如会有经济上的制裁,比如会有军事上的制裁,甚至日本作为战败国,直接丧失了国家最重要的军事主权,这是我们对于战败国的审判,没有什么问题。
首先,您方今天的口径在互相跳跃。您方首先否认建房子的人、清洁工算平庸之恶,但是又说德国社会整体都在犯罪。所以您方对于平庸之恶的主体到底是什么?对于德国社会整体的限制,有什么问题吗?您方所说的平庸之恶的主体,到底是每一个人,还是那些极端之恶的部分?对于平庸之恶的主体,人们会觉得那些普通个体是最罪恶的人吗?所以那一部分人不需要被审判,而对于平庸之恶涉及的整体,有对应的限制和惩处没有任何问题。
最后一个例子,我问你,那些南京大屠杀的士兵,他们只是在遵从上级的命令,他们为什么不需要被审判?
您方今天既说整个德国社会每一个人都是恶的,又说那些清洁工和建筑工不是恶的,您方这是在帮我方论证。就是因为他们不是恶的,所以去审判德国社会的每个人,就是对于个体的另一场暴行,而不是一个正义的审判。在你方的框架下,这些平庸之恶的人甚至不是恶的,那平庸之恶恶在哪里?
首先,您方今天是通过一篇教授论文得出平庸之恶就是一种极端之恶。汉娜·阿伦特描述平庸之恶是无意识、无思想和无责任的状态。所以在这种状态下,我们判断那些无意识地建造了集中营的工人,这类群体才属于平庸之恶。而您方所说的新型的结论,即直接造成伤害的观点,是该教授自己的观点,来源并不权威。
好了,那我们现在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去讨论这些人该不该被审判。我没时间了,你说吧。
这里强调一下,平庸之恶所面对的面相,到底包不包括社会整体、群众。我方认为,只要参与平庸之恶链条的,都属于平庸之恶,原因就是因为他们都处于无自由、无意识的状态。
极端的制度之下,却要面临每个人最基本人权道德的矛盾,仅仅只是做出不妥的行为,都要犯下平庸之恶。
我问一下,极端之恶和贫穷之恶冲突吗?我们给各位提及了《西方现代思想讲义》里面,平庸之恶是一种新型的极端之恶。你觉得它们冲突,可以举证一下。
平庸之恶本身就是不带有主观性的恶。正如您方所提及的,您方引用汉娜·阿伦特的观点,那我们就用官方的。她已经说了,在集权制度之下,恶分为统治者的恶和被统治者(压迫者)的恶,作恶者可以是参与者,也可以是旁观者。赵高“指鹿为马”里面承认的群臣也可以是恶,参与集中营的清洁工也可以是恶。您方告诉我,审判这种恶的正义性在哪里?
所以,它是一种新型的极端之恶,你方用极端之恶去切割是没有意义的,这是第一个部分。
第二个部分,阿伦特说所有做出犯罪罪恶结果的人都要被审判。那建房子有什么罪恶的结果?其结果应该是房子建成了,建房子的人犯罪了吗?我想问一下,这种新型的极端之恶是在《西方现代思想讲义》里面写的,所以你可不可以回答我的问题,我建成了房子,我的罪恶是什么?
在汉娜·阿伦特的观点里,极端之恶跟平庸之恶是她一种主张的两种面相。极端之恶指的是那些下达命令的人,而平庸之恶指的是执行命令的人,这两者还是要有明显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而我要说明的是,那些建房子的人,如果他们建的房子被拿来做集中营,或者被拿来做毒气营,他们就是间接参与了大屠杀的恶行,所以我们说他们犯了平庸之恶。那么你方还觉得这些人应该被审判吗?
可是,阿伦特说的是直接犯罪结果,建房子的人是间接的,怎么能算在审判的对象范围内呢?这是第一部分解释。
第二部分解释,哪怕是按照你方的框架,今天汉娜·阿伦特也是用了一个错误案例写出来的书,你凭什么继续用她的例子?哪怕在你方的框架下,你方的观点也不成立。
第三个部分,我问你,731部队的那些人也是受了上级的命令去做的,731部队该不该被审判?731部队的人是从小接受那样的思想教育,他们在思想上是有积极主动性的。我再问一下你们,你方打算怎么审判俄国的6700万人口?
所以,731部队同样需要被审判,他们也是平庸之恶。因为按照相关说法,他们会说自己只是受到上级的命令,觉得那些受害者只是耗材而已,这也是平庸之恶,你方反驳不了这个例子。
第二点,按照你方的说法,今天我只需要审判极端之恶,是不是只要把战犯审了就好了,不用对德国社会整体进行惩处和限制?现在要做的体现在什么地方?
无意识本身体现在其是被当时的文化所宣传出来的,是一种无意识的状态。这是回应。所以你赶紧告诉我,今天按照你方的想法,审判完极端之恶后,是不是把战犯全部枪毙掉,就可以不用对德国社会做出限制?所以你方是想屠杀德国社会吗?
我们对于德国社会的限制,承接刚才审判有轻有重的攻防。我们对其限制对于整个个体而言是比较轻微的,是对其整体进行限制,比如会有经济上的制裁,比如会有军事上的制裁,甚至日本作为战败国,直接丧失了国家最重要的军事主权,这是我们对于战败国的审判,没有什么问题。
首先,您方今天的口径在互相跳跃。您方首先否认建房子的人、清洁工算平庸之恶,但是又说德国社会整体都在犯罪。所以您方对于平庸之恶的主体到底是什么?对于德国社会整体的限制,有什么问题吗?您方所说的平庸之恶的主体,到底是每一个人,还是那些极端之恶的部分?对于平庸之恶的主体,人们会觉得那些普通个体是最罪恶的人吗?所以那一部分人不需要被审判,而对于平庸之恶涉及的整体,有对应的限制和惩处没有任何问题。
最后一个例子,我问你,那些南京大屠杀的士兵,他们只是在遵从上级的命令,他们为什么不需要被审判?
您方今天既说整个德国社会每一个人都是恶的,又说那些清洁工和建筑工不是恶的,您方这是在帮我方论证。就是因为他们不是恶的,所以去审判德国社会的每个人,就是对于个体的另一场暴行,而不是一个正义的审判。在你方的框架下,这些平庸之恶的人甚至不是恶的,那平庸之恶恶在哪里?
首先,您方今天是通过一篇教授论文得出平庸之恶就是一种极端之恶。汉娜·阿伦特描述平庸之恶是无意识、无思想和无责任的状态。所以在这种状态下,我们判断那些无意识地建造了集中营的工人,这类群体才属于平庸之恶。而您方所说的新型的结论,即直接造成伤害的观点,是该教授自己的观点,来源并不权威。
好了,那我们现在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去讨论这些人该不该被审判。我没时间了,你说吧。
这里强调一下,平庸之恶所面对的面相,到底包不包括社会整体、群众。我方认为,只要参与平庸之恶链条的,都属于平庸之恶,原因就是因为他们都处于无自由、无意识的状态。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主席,先来回顾前场几个争议焦点。
第一,关于大家所说的这个审判到底是什么,它到底是一整个审判,还是说可以有权责之分。首先,审判可以有权责之分,但我们今天提及审判时,是针对整个社会中很多实际上处于弱势、无力的百姓进行一种指责乃至惩处。我们说不应该审判,是因为这个审判本身,不管程度轻重,一定会带有指责或伤害。我们认为这些无辜的人本身就不应该被伤害。
第二,关于平庸之恶的主体到底是什么。今天对方已经承认,平庸之恶的主体是整个德国社会的每一个人,但又表示那些没有作恶的人,如建筑工、清洁工不算作恶。对方这种逻辑跳脱让我十分疑惑。其次,您方说这些清洁工、建筑工不算作恶,那请问,如果没有他们去建地基、盖房,没有清洁工每天把尸体拖走去烧掉,整个屠杀机器又如何继续运转?正是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像螺丝钉一样安在各自的位置上,这个机器才能够持续运转,才导致几百万犹太人的生命化为灰烬。所以每一个螺丝钉都是不可或缺的,缺了任何一个,这个机器都必然无法继续运行。也正是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在其位,整体才犯下了平庸之恶,所以我们今天才要讨论是否要审判他们。
第三,关于社会道德的需求。您方不能说今天的审判符合社会道德需求。若审判每一个平庸的百姓,假设你我处在那个社会,我们也要生存,也要遵照政府的规定、按其法律行事,那审判你我这样的每一个人,凭什么呢?难道百姓生存的权利就应该被审判吗?即便您方说只要把枪口抬起一寸就没关系了,但您觉得抬起一寸,长官会看不见吗?层层往上推,希特勒会看不见吗?如果每个人都抬起枪口,一定会有人再次被枪决,最后所有人都会被枪决,除非希特勒本人被推翻。那么这个社会一定会继续运行下去,也就一定会有人在逼迫下再次行平庸之恶。
最后,我想说,今天我们反对对平庸之恶进行审判,原因在于,恰恰因为我们双方都认同要履行社会的正义,要维护社会的每一个人,所以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我们才不能进行这场审判。因为这场审判并非我们平常意义上的正常审判,您方今天将其与正常审判作比较是不合适的,它不正常,因为它跨越了历史和时间,忽略了历史特殊性和特殊主体性。您方没有看到纳粹德国的残暴,盖世太保的眼睛遍布社会的每一寸角落,纳粹法庭的残暴会审判和屠戮每一个违抗他们的公民。您是在逼迫善良的八十岁父母、带着三岁孩子、战战兢兢完成本职工作的中年人去挥舞手中的扫帚对抗政府机器,然后血洒满地、家破人亡。但那并不叫正义,而是和平年代的我们对他们的又一次伤害。我们今天认为,如果进行这场对平庸之恶的审判,社会会对秩序产生质疑,人们会失去信任。
谢谢主席,先来回顾前场几个争议焦点。
第一,关于大家所说的这个审判到底是什么,它到底是一整个审判,还是说可以有权责之分。首先,审判可以有权责之分,但我们今天提及审判时,是针对整个社会中很多实际上处于弱势、无力的百姓进行一种指责乃至惩处。我们说不应该审判,是因为这个审判本身,不管程度轻重,一定会带有指责或伤害。我们认为这些无辜的人本身就不应该被伤害。
第二,关于平庸之恶的主体到底是什么。今天对方已经承认,平庸之恶的主体是整个德国社会的每一个人,但又表示那些没有作恶的人,如建筑工、清洁工不算作恶。对方这种逻辑跳脱让我十分疑惑。其次,您方说这些清洁工、建筑工不算作恶,那请问,如果没有他们去建地基、盖房,没有清洁工每天把尸体拖走去烧掉,整个屠杀机器又如何继续运转?正是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像螺丝钉一样安在各自的位置上,这个机器才能够持续运转,才导致几百万犹太人的生命化为灰烬。所以每一个螺丝钉都是不可或缺的,缺了任何一个,这个机器都必然无法继续运行。也正是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在其位,整体才犯下了平庸之恶,所以我们今天才要讨论是否要审判他们。
第三,关于社会道德的需求。您方不能说今天的审判符合社会道德需求。若审判每一个平庸的百姓,假设你我处在那个社会,我们也要生存,也要遵照政府的规定、按其法律行事,那审判你我这样的每一个人,凭什么呢?难道百姓生存的权利就应该被审判吗?即便您方说只要把枪口抬起一寸就没关系了,但您觉得抬起一寸,长官会看不见吗?层层往上推,希特勒会看不见吗?如果每个人都抬起枪口,一定会有人再次被枪决,最后所有人都会被枪决,除非希特勒本人被推翻。那么这个社会一定会继续运行下去,也就一定会有人在逼迫下再次行平庸之恶。
最后,我想说,今天我们反对对平庸之恶进行审判,原因在于,恰恰因为我们双方都认同要履行社会的正义,要维护社会的每一个人,所以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我们才不能进行这场审判。因为这场审判并非我们平常意义上的正常审判,您方今天将其与正常审判作比较是不合适的,它不正常,因为它跨越了历史和时间,忽略了历史特殊性和特殊主体性。您方没有看到纳粹德国的残暴,盖世太保的眼睛遍布社会的每一寸角落,纳粹法庭的残暴会审判和屠戮每一个违抗他们的公民。您是在逼迫善良的八十岁父母、带着三岁孩子、战战兢兢完成本职工作的中年人去挥舞手中的扫帚对抗政府机器,然后血洒满地、家破人亡。但那并不叫正义,而是和平年代的我们对他们的又一次伤害。我们今天认为,如果进行这场对平庸之恶的审判,社会会对秩序产生质疑,人们会失去信任。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强调反对对平庸之恶进行审判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这场审判跨越历史和时间,忽略历史特殊性和特殊主体性,进行审判会让社会对秩序产生质疑,人们失去信任,是对当时善良百姓的又一次伤害。
感谢反方四辩。下面我作为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3分30秒。
我认为,如果今天你们的拆解方法是说“今天你们的论文也是个人的观点”,那么哪怕是在你们看来用错的力量上写的那本书的作者,反而可以被拿来讨论。但我觉得这件事情本身是没有任何举证效力的。辩论之所以是辩论而不是抬杠,是因为大家要积极地证明自己的观点。如果仅仅按照你们的说法,“你的是个人观点,我也是个人观点”,大家只要复述自己的观点就好,根本不需要完善任何论证,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你方觉得如果每个人都把标准抬高预算该怎么办?我顺着你的思路看一下,国际近代史恰恰出现过每个人开始质疑这个体系和解脱的时候,那就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列主义的时候。所以你会发现,如果真的按照你方的想法,按照正方的态度,今天面对这些恶行愿意做出一些改变,愿意说出一些话,让其受到合理制裁的时候,我方也给各位举证过,在纳粹党卫队中,真正具有主动犯罪的不超过5% - 10%,当90% - 95%的人开始选择反思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更好地阻止这一场对于世界的灾难?我觉得这件事情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点,在我方看来,平庸之恶的恶行本身是一个集体造成的悲哀,这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我们对于它的审判也从来不是像反方说的那样,要落实到个体身上的屠杀式的审判,而是对于群体的惩罚。这个惩罚体现在我们应该对这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文明等方面有所制裁、有所限制。就像日本,他们丧失了国家最基本的军事主权,受到了经济制裁,需要进行赔款,这是对于整体的制裁。
再者,你方的攻防是说“那些人是极端之恶,真正要审判的是他们的长官,审判的是这一套评价体系,审判的是这一套社会的国家机器”。可是按照这样的说法,那只需要把那些战犯枪毙掉,把罪魁祸首抓住就好了,不需要再进行底下的制裁了。但在事实层面上,人们是选择对这些参与者进行审判的。
第四点,你方开始为他们叫屈,说“我也要生存,我也是无辜者”。但放到现在想一想,今天如果我很饿,没有钱买吃的,我可不可以去抢劫?抢劫了是否要被审判?如果今天我被朋友骗了,他说“你作为一个艺术家,去吸毒可以拥有更多的灵感”,我吸毒了,毁了我的一生,我也是受害者,吸毒了该不该被审判?同样是该被审判的。所以反方最后回应说“我是受害者,我应该保有最基本的权利”,但放在现实之下,人们也应当对其进行审判,他们是没有办法开脱的。
感谢反方四辩。下面我作为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3分30秒。
我认为,如果今天你们的拆解方法是说“今天你们的论文也是个人的观点”,那么哪怕是在你们看来用错的力量上写的那本书的作者,反而可以被拿来讨论。但我觉得这件事情本身是没有任何举证效力的。辩论之所以是辩论而不是抬杠,是因为大家要积极地证明自己的观点。如果仅仅按照你们的说法,“你的是个人观点,我也是个人观点”,大家只要复述自己的观点就好,根本不需要完善任何论证,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你方觉得如果每个人都把标准抬高预算该怎么办?我顺着你的思路看一下,国际近代史恰恰出现过每个人开始质疑这个体系和解脱的时候,那就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列主义的时候。所以你会发现,如果真的按照你方的想法,按照正方的态度,今天面对这些恶行愿意做出一些改变,愿意说出一些话,让其受到合理制裁的时候,我方也给各位举证过,在纳粹党卫队中,真正具有主动犯罪的不超过5% - 10%,当90% - 95%的人开始选择反思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更好地阻止这一场对于世界的灾难?我觉得这件事情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点,在我方看来,平庸之恶的恶行本身是一个集体造成的悲哀,这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我们对于它的审判也从来不是像反方说的那样,要落实到个体身上的屠杀式的审判,而是对于群体的惩罚。这个惩罚体现在我们应该对这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文明等方面有所制裁、有所限制。就像日本,他们丧失了国家最基本的军事主权,受到了经济制裁,需要进行赔款,这是对于整体的制裁。
再者,你方的攻防是说“那些人是极端之恶,真正要审判的是他们的长官,审判的是这一套评价体系,审判的是这一套社会的国家机器”。可是按照这样的说法,那只需要把那些战犯枪毙掉,把罪魁祸首抓住就好了,不需要再进行底下的制裁了。但在事实层面上,人们是选择对这些参与者进行审判的。
第四点,你方开始为他们叫屈,说“我也要生存,我也是无辜者”。但放到现在想一想,今天如果我很饿,没有钱买吃的,我可不可以去抢劫?抢劫了是否要被审判?如果今天我被朋友骗了,他说“你作为一个艺术家,去吸毒可以拥有更多的灵感”,我吸毒了,毁了我的一生,我也是受害者,吸毒了该不该被审判?同样是该被审判的。所以反方最后回应说“我是受害者,我应该保有最基本的权利”,但放在现实之下,人们也应当对其进行审判,他们是没有办法开脱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强调对平庸之恶的审判是对群体的惩罚,体现在对国家社会、经济、政治、文明等方面的制裁,而非对个体的屠杀式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