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恋爱关系中,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在恋爱关系中,不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一题,辩之竹内共收录26场比赛。我们为您提供这26场比赛的论点、判断标准提取,以及总计数百条论据的提取,还有Deepseek的辩题分析。这可以帮您更好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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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以自由为名的打赏,我方坚定认为,网络直播必须禁止打赏行为。
首先,我们说流量变现本质是在讨论如何把观众的注意力兑换成经济收益,而直播打赏是流量变现的重要手段。主播为了获得更多的流量,使出浑身解数吸引观众。而在这样的过程中,很多人忘记了初心,也使得各种投机分子大量涌入,使得直播行业良莠不齐,风气败坏。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3年网络黑灰产业治理报告显示,花上5元就可以为直播间埋入1000的人气值,其中包括了20%的傀儡账号;花上3000元就可以买来百万热度的直播间。这样通过买水军、买流量获得大量的打赏,让富的更富,而用心制作内容的博主却迟迟上不了热门,难道这是行业健康发展的表现吗?
而复旦大学研究报告指出,65.4%的舞蹈区博主因流量压力会增加衣着暴露内容,78%的博主引入了打赏解锁特殊动作的机制。这样的打赏机制到底是在激发市场活力,还是在裹挟创造者?
其次,平台根据算法对特定人群进行精准围猎。《社交平台情感诱导模型研究》一文中指出,失恋用户发布10条心碎动态后,48小时内被推送情感连麦直播的概率提升至92%。而斯坦福大学研究发现,当用户处于孤独悲伤的状态时,前额叶皮层控制力下降41%,此时推送付费互动的内容,购买转化率比正常情况高6.3倍。
此外,网络直播打赏与普通商品购买有所不同,具有高成瘾性、数额不限的特点。《Nature》2022年的研究发现,网络打赏激活的伏隔核纹状体反应模式与病理学赌博相似度高达87%,其行为的成瘾率比购物高3.8倍。类似打赏加连麦的套路,更是使得无数人无法自拔,一步步走向深渊。例如,54岁男性连续38小时打赏后动脉闭合去世,如此惨痛的案例无不告诉我们,打赏其实是资本利用算法竖起的层层高墙。
在这个直播间打赏金额超过全国图书馆支出经费4倍的时代,我们意识到,让内容回归质量本身,让互动挣脱金钱的枷锁,才是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的方向。
一场以自由为名的打赏,我方坚定认为,网络直播必须禁止打赏行为。
首先,我们说流量变现本质是在讨论如何把观众的注意力兑换成经济收益,而直播打赏是流量变现的重要手段。主播为了获得更多的流量,使出浑身解数吸引观众。而在这样的过程中,很多人忘记了初心,也使得各种投机分子大量涌入,使得直播行业良莠不齐,风气败坏。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3年网络黑灰产业治理报告显示,花上5元就可以为直播间埋入1000的人气值,其中包括了20%的傀儡账号;花上3000元就可以买来百万热度的直播间。这样通过买水军、买流量获得大量的打赏,让富的更富,而用心制作内容的博主却迟迟上不了热门,难道这是行业健康发展的表现吗?
而复旦大学研究报告指出,65.4%的舞蹈区博主因流量压力会增加衣着暴露内容,78%的博主引入了打赏解锁特殊动作的机制。这样的打赏机制到底是在激发市场活力,还是在裹挟创造者?
其次,平台根据算法对特定人群进行精准围猎。《社交平台情感诱导模型研究》一文中指出,失恋用户发布10条心碎动态后,48小时内被推送情感连麦直播的概率提升至92%。而斯坦福大学研究发现,当用户处于孤独悲伤的状态时,前额叶皮层控制力下降41%,此时推送付费互动的内容,购买转化率比正常情况高6.3倍。
此外,网络直播打赏与普通商品购买有所不同,具有高成瘾性、数额不限的特点。《Nature》2022年的研究发现,网络打赏激活的伏隔核纹状体反应模式与病理学赌博相似度高达87%,其行为的成瘾率比购物高3.8倍。类似打赏加连麦的套路,更是使得无数人无法自拔,一步步走向深渊。例如,54岁男性连续38小时打赏后动脉闭合去世,如此惨痛的案例无不告诉我们,打赏其实是资本利用算法竖起的层层高墙。
在这个直播间打赏金额超过全国图书馆支出经费4倍的时代,我们意识到,让内容回归质量本身,让互动挣脱金钱的枷锁,才是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的方向。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存在诸多弊端,不利于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所以网络直播必须禁止打赏行为,应让内容回归质量本身,让互动挣脱金钱的枷锁。
感谢正方一辩的发言。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
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根据并华冰情报网显示,公开获得的交易额从2018年的196.4亿元达到2023年的49168亿元,所以直播产业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吧?
对,我方可以承认。
好的,我们已经确认到直播行业的重要性。来看下一个问题,新华网站显示,2022年非遗项目直播中获得打赏的主播人数同比增长了427%,打赏总金额同比增长了533%,非遗传艺人获得收入,从业自信增强,也充实了行业发展技术人才力量,可见这种打赏能够激励优质创作,对吧?
我不认为它可以激励优质创作。我这里也有统计,2022年非遗项目直播中获得打赏的主播人数同比增长了427%,这种比较小众的非遗项目,若他们能在网络上获得经济激励,是不是能激励他们传承这些优秀的文化?
虽然数据存在增长,但因为基数小,随便增加一点都会有很大的变化。不过我可以认可,它确实有激励的作用,后续再跟您论证。
您已经承认它确实有激励作用。再来看,2020年中国网络表演行业发展报告显示,直播平台打赏收入占行业收入的75%左右,占主播收入35% - 45%,可见打赏收入的占比很大,对不对?
我刚看到的数据是知识类、非遗类、传承类的。不管占比多少,总归是有激励、有收入的。我们来看这个问题,直播平台打赏收入占行业收入的75%。
我没有说它有激励作用。我刚看到群体内流量占比从2019年的18%暴跌至2023年的1.3%,这算激励吗?反而是一些舞蹈直播、吸引人眼球的直播占比越来越大。
感谢正方一辩的发言。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
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根据并华冰情报网显示,公开获得的交易额从2018年的196.4亿元达到2023年的49168亿元,所以直播产业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吧?
对,我方可以承认。
好的,我们已经确认到直播行业的重要性。来看下一个问题,新华网站显示,2022年非遗项目直播中获得打赏的主播人数同比增长了427%,打赏总金额同比增长了533%,非遗传艺人获得收入,从业自信增强,也充实了行业发展技术人才力量,可见这种打赏能够激励优质创作,对吧?
我不认为它可以激励优质创作。我这里也有统计,2022年非遗项目直播中获得打赏的主播人数同比增长了427%,这种比较小众的非遗项目,若他们能在网络上获得经济激励,是不是能激励他们传承这些优秀的文化?
虽然数据存在增长,但因为基数小,随便增加一点都会有很大的变化。不过我可以认可,它确实有激励的作用,后续再跟您论证。
您已经承认它确实有激励作用。再来看,2020年中国网络表演行业发展报告显示,直播平台打赏收入占行业收入的75%左右,占主播收入35% - 45%,可见打赏收入的占比很大,对不对?
我刚看到的数据是知识类、非遗类、传承类的。不管占比多少,总归是有激励、有收入的。我们来看这个问题,直播平台打赏收入占行业收入的75%。
我没有说它有激励作用。我刚看到群体内流量占比从2019年的18%暴跌至2023年的1.3%,这算激励吗?反而是一些舞蹈直播、吸引人眼球的直播占比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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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直播打赏是指观众在观看网络直播时,用购买直播平台积分、虚拟道具或礼物赠送给主播,以此表达对主播的喜爱、支持或认可的行为,是观众欣赏他人的一种积极举动。直播打赏是平台和主播的重要收入来源,能够推动主播和平台创作优质内容,也是用户的网络消费自由,是表达自己喜爱的一种方式。
我方对于网络直播是否应该禁止打赏行为的判断标准是何者更有利于促进直播行业的发展。我方坚定认为,网络直播不应该禁止打赏行为。
第一,打赏作为重要经济激励,全面禁止将破坏网络直播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网络直播行业繁荣发展,而直播打赏作为一种奖励机制,为平台带来投资收益,甚至可能作为主播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观众的直接认可,也是一个激励平台比较完善的机制,促使主播持续创作更加优质的内容,为直播行业注入新活力。而其他模式难以替代打赏这一功能,禁止打赏将打击直播生态。
根据《2020 年中国网络表演行业发展报告》,2021 年我国直播行业市场规模达 1730 亿元,其中 75%收入来源于打赏分成。根据新华网报道,在抖音平台 2022 年非遗项目直播中,获得打赏的直播人数同比增长 427%,打赏总金额同比增长 433%。
打赏不仅是主播重要收入来源,还能够促进优质内容创作与传播。浙江大学数字社会研究显示,78%的用户将打赏视为支持主播创作的方式,53%认为打赏获得的专属弹幕、虚拟勋章等衍生互动,比内容本身更具情感价值。可见,打赏作为观众的直接经济激励,给平台和主播带来收入,激励创作新内容,具有其他模式不可替代的效果,有助于直播行业繁荣发展。
第二,打赏是观众的消费自由,不能全面禁止。
打赏本质上也是一种消费,非理性的打赏行为实际上是不理性消费的一种形式。打赏是观众欣赏他人的一种积极表达,全面禁止是一种懒政。面对不理性消费,应当设计规范,通过合理方式进行引导。对于网络中的乱象,不选择设立详细的规范并积极引导,而采取一刀切的禁止措施,实际上是回避质疑,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
比如卖房看演唱会的新闻,这显然也是不理性消费,但是应当设立相应的法律规范,而不是全面禁止开演唱会,既能让观众能够自由选择消费看演唱会,也能尽量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打赏也是如此。
已有多项政策限制非理性消费乱象,热门直播平台已分别在打赏金额和年龄上做出了限制,并建立了未成年打赏退款机制。2023 年 6 月至今,抖音已处置涉及未成年直播打赏消费账号 5817 个,封禁公会 29 家,可见其确有成效。因此,打赏作为消费自由应当被规范,而不能被全面禁止。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直播打赏是指观众在观看网络直播时,用购买直播平台积分、虚拟道具或礼物赠送给主播,以此表达对主播的喜爱、支持或认可的行为,是观众欣赏他人的一种积极举动。直播打赏是平台和主播的重要收入来源,能够推动主播和平台创作优质内容,也是用户的网络消费自由,是表达自己喜爱的一种方式。
我方对于网络直播是否应该禁止打赏行为的判断标准是何者更有利于促进直播行业的发展。我方坚定认为,网络直播不应该禁止打赏行为。
第一,打赏作为重要经济激励,全面禁止将破坏网络直播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网络直播行业繁荣发展,而直播打赏作为一种奖励机制,为平台带来投资收益,甚至可能作为主播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观众的直接认可,也是一个激励平台比较完善的机制,促使主播持续创作更加优质的内容,为直播行业注入新活力。而其他模式难以替代打赏这一功能,禁止打赏将打击直播生态。
根据《2020 年中国网络表演行业发展报告》,2021 年我国直播行业市场规模达 1730 亿元,其中 75%收入来源于打赏分成。根据新华网报道,在抖音平台 2022 年非遗项目直播中,获得打赏的直播人数同比增长 427%,打赏总金额同比增长 433%。
打赏不仅是主播重要收入来源,还能够促进优质内容创作与传播。浙江大学数字社会研究显示,78%的用户将打赏视为支持主播创作的方式,53%认为打赏获得的专属弹幕、虚拟勋章等衍生互动,比内容本身更具情感价值。可见,打赏作为观众的直接经济激励,给平台和主播带来收入,激励创作新内容,具有其他模式不可替代的效果,有助于直播行业繁荣发展。
第二,打赏是观众的消费自由,不能全面禁止。
打赏本质上也是一种消费,非理性的打赏行为实际上是不理性消费的一种形式。打赏是观众欣赏他人的一种积极表达,全面禁止是一种懒政。面对不理性消费,应当设计规范,通过合理方式进行引导。对于网络中的乱象,不选择设立详细的规范并积极引导,而采取一刀切的禁止措施,实际上是回避质疑,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
比如卖房看演唱会的新闻,这显然也是不理性消费,但是应当设立相应的法律规范,而不是全面禁止开演唱会,既能让观众能够自由选择消费看演唱会,也能尽量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打赏也是如此。
已有多项政策限制非理性消费乱象,热门直播平台已分别在打赏金额和年龄上做出了限制,并建立了未成年打赏退款机制。2023 年 6 月至今,抖音已处置涉及未成年直播打赏消费账号 5817 个,封禁公会 29 家,可见其确有成效。因此,打赏作为消费自由应当被规范,而不能被全面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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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打赏对网络直播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以及打赏是观众的消费自由这两个分论点,按照“何者更有利于促进直播行业的发展”的判断标准,得出网络直播不应该禁止打赏行为的结论。
正方二辩:感谢。请问,网络打赏其实就像是我送给主播生日礼物,然后通过平台送这份“礼物”,再给主播钱。这说明主播收入确实取决于我打赏礼物的多少,对吧?
反方一辩:是。我方认为打赏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激励,是观众欣赏主播的一种竞价系统,观众觉得内容好就会进行打赏。
正方二辩:那你方是承认它是一种经济激励,能激励主播更多地获得收入,是吧?既然我打赏的多少决定主播的收入,那是不是说明我打赏是可以让主播流量变现的?
反方一辩:没有您方这个具体的逻辑,我方认为直播打赏是平台的重要收入来源,所以很多平台创作优质内容,打赏是他们的一种重要的收入来源。
正方二辩:对啊,所以确认到平台、主播的重要收入来源是打赏,是吧?如果这是我作为主播的重要收入来源,那我是不是希望我的收入越多越好?
反方一辩:没问题,只不过这样的收入越多,也能推动主播创作更优质的内容。
正方二辩:在现实生活中,我给主播的打赏完全取决于主播怎么吸引我,其实是没有很多规范的,是吧?
反方一辩:对。
正方二辩:所以说看到对方辩友也并没有说打赏这个东西本身不好,只是觉得现在没有规范,所以我们才说不应该一刀切,应该让平台进行更多的规范。在网络世界里,我追求流量变现,手上又没有限制,肯定会全力去追求流量。我在直播里会拼尽全力去追求吸引力、追求流量,是不是?
反方一辩:我追求流量的同时,肯定是因为要把内容做得更好才会有流量,而且我们说了也要出台相应的管制方法。
正方二辩:我方数据显示,恰恰是像非遗之类的内容,在主播直播里占比相当少,大部分都是擦边内容。随着打赏越来越多,擦边内容也越来越多,就比如说舞蹈区的暴露服装,这是可以看出来的。
反方一辩:这种问题固然存在,所以我方说了要推动尽可能设立更多的规范去规制这一部分。而我们看到非遗的那些主播,如果没有打赏这样的机制去激励他们做出更优质的内容,他们可能永远都得不到多大的流量。主播可能并没有关注自己直播的流量到底有多大。
正方二辩:感谢。请问,网络打赏其实就像是我送给主播生日礼物,然后通过平台送这份“礼物”,再给主播钱。这说明主播收入确实取决于我打赏礼物的多少,对吧?
反方一辩:是。我方认为打赏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激励,是观众欣赏主播的一种竞价系统,观众觉得内容好就会进行打赏。
正方二辩:那你方是承认它是一种经济激励,能激励主播更多地获得收入,是吧?既然我打赏的多少决定主播的收入,那是不是说明我打赏是可以让主播流量变现的?
反方一辩:没有您方这个具体的逻辑,我方认为直播打赏是平台的重要收入来源,所以很多平台创作优质内容,打赏是他们的一种重要的收入来源。
正方二辩:对啊,所以确认到平台、主播的重要收入来源是打赏,是吧?如果这是我作为主播的重要收入来源,那我是不是希望我的收入越多越好?
反方一辩:没问题,只不过这样的收入越多,也能推动主播创作更优质的内容。
正方二辩:在现实生活中,我给主播的打赏完全取决于主播怎么吸引我,其实是没有很多规范的,是吧?
反方一辩:对。
正方二辩:所以说看到对方辩友也并没有说打赏这个东西本身不好,只是觉得现在没有规范,所以我们才说不应该一刀切,应该让平台进行更多的规范。在网络世界里,我追求流量变现,手上又没有限制,肯定会全力去追求流量。我在直播里会拼尽全力去追求吸引力、追求流量,是不是?
反方一辩:我追求流量的同时,肯定是因为要把内容做得更好才会有流量,而且我们说了也要出台相应的管制方法。
正方二辩:我方数据显示,恰恰是像非遗之类的内容,在主播直播里占比相当少,大部分都是擦边内容。随着打赏越来越多,擦边内容也越来越多,就比如说舞蹈区的暴露服装,这是可以看出来的。
反方一辩:这种问题固然存在,所以我方说了要推动尽可能设立更多的规范去规制这一部分。而我们看到非遗的那些主播,如果没有打赏这样的机制去激励他们做出更优质的内容,他们可能永远都得不到多大的流量。主播可能并没有关注自己直播的流量到底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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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候在场各位。
正如我方在开篇陈词时所说,打赏是网络直播浪费资源的重要途径。主播通过观众所送的虚拟礼物获得实际的金钱,观众送的礼物越多,主播收入就越高。所以,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主播们自然会想尽办法来吸引观众,尽可能满足观众的各种需求。而这种纯粹取悦观众的行为,也会激发部分观众的猎奇心理,导致主播为流量不择手段,害人害己。
比如大胃王吃播这类网络乱象,由于直播打赏的原因,主播长期暴饮暴食。尽管身体早已发出警告,但为维持流量,仍要承受巨大食量,身体严重受损,最终有人死亡,年仅29岁。然而事件曝光之后,大胃王吃播现象仍然层出不穷,既没有得到整治,也没有得到平台管制,打赏带来的流量已经肆意生长。
同时,打赏带来的流量也让网络直播整体质量下降。质量不再是直播的要点,擦边等行为屡禁不止。比如在舞蹈区的500名主播中,65.4%因为流量压力增加暴露度,第一年仍维持常规舞蹈服装,第三年部分主播裸露面积达到了40%,而到了第5年,78%的主播为了打赏解锁了特殊动作机制。可见打赏的吸引力破坏了原本健康、特色的直播机制,使如今的网络直播乌烟瘴气,阻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这与反方所说的打赏能使网络行业发展更好的观点是不一致的。
我们可以看到对方论点中提到观众有消费自由,但是这种消费自由的定义其实太宽泛了,认为消费就好,想买什么就可以买什么,不受限制。但问题是,就比如说赌博,赌博者也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赌博确实也为像拉斯维加斯这样的城市创造了大量的收益,那为什么我国还要禁止赌博呢?就是因为赌博本身的成瘾性。而我们可以看到,打赏的成瘾性甚至是赌博的3倍,所以我们要禁止打赏行为。
问候在场各位。
正如我方在开篇陈词时所说,打赏是网络直播浪费资源的重要途径。主播通过观众所送的虚拟礼物获得实际的金钱,观众送的礼物越多,主播收入就越高。所以,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主播们自然会想尽办法来吸引观众,尽可能满足观众的各种需求。而这种纯粹取悦观众的行为,也会激发部分观众的猎奇心理,导致主播为流量不择手段,害人害己。
比如大胃王吃播这类网络乱象,由于直播打赏的原因,主播长期暴饮暴食。尽管身体早已发出警告,但为维持流量,仍要承受巨大食量,身体严重受损,最终有人死亡,年仅29岁。然而事件曝光之后,大胃王吃播现象仍然层出不穷,既没有得到整治,也没有得到平台管制,打赏带来的流量已经肆意生长。
同时,打赏带来的流量也让网络直播整体质量下降。质量不再是直播的要点,擦边等行为屡禁不止。比如在舞蹈区的500名主播中,65.4%因为流量压力增加暴露度,第一年仍维持常规舞蹈服装,第三年部分主播裸露面积达到了40%,而到了第5年,78%的主播为了打赏解锁了特殊动作机制。可见打赏的吸引力破坏了原本健康、特色的直播机制,使如今的网络直播乌烟瘴气,阻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这与反方所说的打赏能使网络行业发展更好的观点是不一致的。
我们可以看到对方论点中提到观众有消费自由,但是这种消费自由的定义其实太宽泛了,认为消费就好,想买什么就可以买什么,不受限制。但问题是,就比如说赌博,赌博者也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赌博确实也为像拉斯维加斯这样的城市创造了大量的收益,那为什么我国还要禁止赌博呢?就是因为赌博本身的成瘾性。而我们可以看到,打赏的成瘾性甚至是赌博的3倍,所以我们要禁止打赏行为。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由于打赏行为导致网络直播出现浪费资源、主播为流量不择手段、整体质量下降、阻碍行业健康发展以及具有成瘾性等危害,所以网络直播应禁止打赏行为。
感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
根据2020年中国网络直播行业报告显示,直播平台打赏收入达平台总收入的75%左右,占主播收入的35% - 45%,由此可以看出打赏收入占比很大。
我方认为,在没有打赏的情况下,打赏并非直播唯一的盈利方式。比如B站就通过广告营销和周边售卖来盈利,并非主要依靠打赏。其次,打赏出去的钱,很多流入了平台。您方所说的要助力行业健康化,其实是为了助力主播,但如此一来,打赏的钱大部分进了平台,这真的能帮助主播更好地生存吗?
我请问您,既然您承认打赏收入占比很大,我刚刚提到其占比是75%左右,那么禁止打赏之后,您将用哪种盈利模式来代替这部分打赏收入呢?以广告营销为例,像B站通过广告营销和周边售卖获得收入,但这部分收入占比很小。您所说的周边售卖等方式,要弥补75%的打赏收入亏损,这显然不合理,请您方给出证明。
我刚刚查到的数据显示,这75%的打赏收入占比是一些游戏类平台的数据,并不能代表所有平台。而且,正因为这类数据的存在,我们才不应将所有盈利希望寄托于打赏。这并非因为打赏本身有优势,而是打赏对观众有致命吸引力,才导致平台将大量收入依赖于打赏。
到目前为止,您方始终未提出可以替代打赏作用的合理方式,由此可见,打赏的作用至少在目前无可替代。
我再请问,您方刚刚提到一些擦边视频直播,这对主播和观众来说是否都是非理性行为?而且我们发现,随着打赏机制的完善,这类行为越来越多,所以打赏导致了这些非理性行为,我们应该禁止打赏。
您方认为只要取消打赏,这些非理性行为就绝对会消失。但我方已经说明,随着打赏机制的发展,这类行为越来越多。我方并未看到这类行为减少,相反,我方有数据支撑,公安部数据显示,2023年直播打赏相关诈骗案下降了37%。
感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
根据2020年中国网络直播行业报告显示,直播平台打赏收入达平台总收入的75%左右,占主播收入的35% - 45%,由此可以看出打赏收入占比很大。
我方认为,在没有打赏的情况下,打赏并非直播唯一的盈利方式。比如B站就通过广告营销和周边售卖来盈利,并非主要依靠打赏。其次,打赏出去的钱,很多流入了平台。您方所说的要助力行业健康化,其实是为了助力主播,但如此一来,打赏的钱大部分进了平台,这真的能帮助主播更好地生存吗?
我请问您,既然您承认打赏收入占比很大,我刚刚提到其占比是75%左右,那么禁止打赏之后,您将用哪种盈利模式来代替这部分打赏收入呢?以广告营销为例,像B站通过广告营销和周边售卖获得收入,但这部分收入占比很小。您所说的周边售卖等方式,要弥补75%的打赏收入亏损,这显然不合理,请您方给出证明。
我刚刚查到的数据显示,这75%的打赏收入占比是一些游戏类平台的数据,并不能代表所有平台。而且,正因为这类数据的存在,我们才不应将所有盈利希望寄托于打赏。这并非因为打赏本身有优势,而是打赏对观众有致命吸引力,才导致平台将大量收入依赖于打赏。
到目前为止,您方始终未提出可以替代打赏作用的合理方式,由此可见,打赏的作用至少在目前无可替代。
我再请问,您方刚刚提到一些擦边视频直播,这对主播和观众来说是否都是非理性行为?而且我们发现,随着打赏机制的完善,这类行为越来越多,所以打赏导致了这些非理性行为,我们应该禁止打赏。
您方认为只要取消打赏,这些非理性行为就绝对会消失。但我方已经说明,随着打赏机制的发展,这类行为越来越多。我方并未看到这类行为减少,相反,我方有数据支撑,公安部数据显示,2023年直播打赏相关诈骗案下降了37%。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结位对于平台的主播来说,打赏是一种经济奖励,全面禁止将破坏我们直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直播打赏是单个主播的重要收益来源,直播打赏收入占行业实际收入的75%,占主播收入的35% - 45%。根据新华网数据,在抖音平台2022年非遗项目直播中获得打赏的人数,同比增长了417%,打赏金额同比增加了533%。可见,这些本来获得比较少关注的非遗主播,在网络上能够获得更多的关注,有一定的经济奖励激励他们继续做这些优秀美好的文化作品,能够激励这些优质创作。
其次,您方今天一直强调主播获取打赏不择手段,但是即使出现这种低俗不良内容,是为了博取流量,是因为平台算法出现“流量至上”,这是从事网络行业,在任何收益模式下都无法避免的,和打赏机制无关。按您方的说法,必须要否决网络直播这种收益方式,才能彻底地断绝这种流量变现的不良现象。
再来看,用户打赏是数字化时代新型情感表达的一些方式,是用户文化消费的自由,不能进行全面禁止。您方将打赏与赌博类比,二者没有相关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打赏说明消费者主权的观念在深入人心,消费者的权利现在得到更多的尊重。打赏实际上是一种自主行为,是用户自由消费的一个选择。我喜欢某个主播,认可他创作的优质作品,我可以提供一部分经济支持,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文化消费。
您方辩友今天提到的不理智的打赏,实际上只是不理性消费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打赏不是它产生的原因,而是一种形式。冲动消费、缺乏经济能力等等都是不理性消费可能的原因,我们应该做的是制定相关规范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对于快手的新规,设置冷静期,而不是全面禁止。就像现在有的人为了看演唱会也会冲动消费,甚至卖房卖车。但是难道按您方的逻辑,应该禁止举行演唱会吗?显然不合理,而是应该制定相应规范。
您方刚才也提到B站是会员与打赏相结合,可见在您方的例子中,B站也没有完全否定打赏,也没有一刀切地禁止。
以上,感谢。
结位对于平台的主播来说,打赏是一种经济奖励,全面禁止将破坏我们直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直播打赏是单个主播的重要收益来源,直播打赏收入占行业实际收入的75%,占主播收入的35% - 45%。根据新华网数据,在抖音平台2022年非遗项目直播中获得打赏的人数,同比增长了417%,打赏金额同比增加了533%。可见,这些本来获得比较少关注的非遗主播,在网络上能够获得更多的关注,有一定的经济奖励激励他们继续做这些优秀美好的文化作品,能够激励这些优质创作。
其次,您方今天一直强调主播获取打赏不择手段,但是即使出现这种低俗不良内容,是为了博取流量,是因为平台算法出现“流量至上”,这是从事网络行业,在任何收益模式下都无法避免的,和打赏机制无关。按您方的说法,必须要否决网络直播这种收益方式,才能彻底地断绝这种流量变现的不良现象。
再来看,用户打赏是数字化时代新型情感表达的一些方式,是用户文化消费的自由,不能进行全面禁止。您方将打赏与赌博类比,二者没有相关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打赏说明消费者主权的观念在深入人心,消费者的权利现在得到更多的尊重。打赏实际上是一种自主行为,是用户自由消费的一个选择。我喜欢某个主播,认可他创作的优质作品,我可以提供一部分经济支持,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文化消费。
您方辩友今天提到的不理智的打赏,实际上只是不理性消费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打赏不是它产生的原因,而是一种形式。冲动消费、缺乏经济能力等等都是不理性消费可能的原因,我们应该做的是制定相关规范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对于快手的新规,设置冷静期,而不是全面禁止。就像现在有的人为了看演唱会也会冲动消费,甚至卖房卖车。但是难道按您方的逻辑,应该禁止举行演唱会吗?显然不合理,而是应该制定相应规范。
您方刚才也提到B站是会员与打赏相结合,可见在您方的例子中,B站也没有完全否定打赏,也没有一刀切地禁止。
以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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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
根据CSTN网站中刊载的《推荐实践智能推荐算法在直播场景中的应用》文章,明确揭示了当下直播平台利用AI大数据算法匹配用户兴趣,推荐对口直播。可以看出,网络算法会给人推荐相关对口的直播内容。
对的,这是没有问题的。而且为了争取流量,我们统一到这一点就可以了。
根据《Neuron Behavior》2022年的研究指出,网络打赏行为所激活的伏隔核,也就是一种神经组织,它的反应模式与病理性赌博相似度高达87%,而且另一种神经模式杏仁核的异常活跃度比赌博阶段高19%。这也就说明了网络打赏具有一定的成瘾性。
我方并没有看到打赏和赌博的相似点在哪里。在我看来,只是我喜欢某个主播,我希望他继续有更多优秀的创作,我为他提供一定的支持。
根据2022年的研究,它已经指出了网络打赏与病理性赌博的相似度达到了非常惊人的高度,也就是证明了打赏具有一定的成瘾性。而且根据北京神经科学的研究指出,网络打赏的神经刺激度是吸烟的3.2倍,烟都有烟瘾,那么打赏也会产生一定的成瘾性,对吧?
还是没有看到它们两者的相关性。打赏只是一种文化消费而已,实际上,就像你去看演唱会一样,你去买一张门票,然后享受那个文化服务。打赏也是一样的,你可能给他打赏一个小礼物,然后看到那些酷炫的特效。
你方还是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已经说了,网络打赏在神经系统上和病理性赌博、毒瘾、网瘾这些已经有了很高的相似性,而且这些是经过专业研究的,你方还是没有否认。
我再来问问您方,根据急诊科报告,2024年山东省立医院全年收治了6例直播打赏引发心脑血管疾病病例,而《时代周报》也指出有男子挪用公款1.21万元打赏女主播这个事件。可以看出打赏带来了很多不正当影响。
首先,您还是没有讲清楚这些案例的权威性,以及打赏和这些不良后果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二者之间的关联性我没有看到。其次,您方今天说的这些问题,本质上并不是打赏本身的问题,而您所说的成瘾性是基于神经系统上的高度相似性。
感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
根据CSTN网站中刊载的《推荐实践智能推荐算法在直播场景中的应用》文章,明确揭示了当下直播平台利用AI大数据算法匹配用户兴趣,推荐对口直播。可以看出,网络算法会给人推荐相关对口的直播内容。
对的,这是没有问题的。而且为了争取流量,我们统一到这一点就可以了。
根据《Neuron Behavior》2022年的研究指出,网络打赏行为所激活的伏隔核,也就是一种神经组织,它的反应模式与病理性赌博相似度高达87%,而且另一种神经模式杏仁核的异常活跃度比赌博阶段高19%。这也就说明了网络打赏具有一定的成瘾性。
我方并没有看到打赏和赌博的相似点在哪里。在我看来,只是我喜欢某个主播,我希望他继续有更多优秀的创作,我为他提供一定的支持。
根据2022年的研究,它已经指出了网络打赏与病理性赌博的相似度达到了非常惊人的高度,也就是证明了打赏具有一定的成瘾性。而且根据北京神经科学的研究指出,网络打赏的神经刺激度是吸烟的3.2倍,烟都有烟瘾,那么打赏也会产生一定的成瘾性,对吧?
还是没有看到它们两者的相关性。打赏只是一种文化消费而已,实际上,就像你去看演唱会一样,你去买一张门票,然后享受那个文化服务。打赏也是一样的,你可能给他打赏一个小礼物,然后看到那些酷炫的特效。
你方还是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已经说了,网络打赏在神经系统上和病理性赌博、毒瘾、网瘾这些已经有了很高的相似性,而且这些是经过专业研究的,你方还是没有否认。
我再来问问您方,根据急诊科报告,2024年山东省立医院全年收治了6例直播打赏引发心脑血管疾病病例,而《时代周报》也指出有男子挪用公款1.21万元打赏女主播这个事件。可以看出打赏带来了很多不正当影响。
首先,您还是没有讲清楚这些案例的权威性,以及打赏和这些不良后果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二者之间的关联性我没有看到。其次,您方今天说的这些问题,本质上并不是打赏本身的问题,而您所说的成瘾性是基于神经系统上的高度相似性。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坚定认为直播打赏不应该禁止,是因为打赏在直播行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直播行业的良性发展,除打赏以外的广告、电商、订阅等驱动模式全都以优质内容与庞大流量为基础,而此基础的实现只有靠打赏保证。且将打赏这一行业收入占比超过60%的收入来源限制,无疑是釜底抽薪。禁止打赏后,直播行业如何保持生命力?对方始终没有论证,直播行业的前途如何,你方无法保证。
打赏本身并不有害。我方已经提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曾说,打赏其实是欣赏他人的一种最佳学赋(此处可能有误,推测为“表达”)。打赏的流行说明知识付费的观念真正深入人心,创作者的权利得到更多尊重。所谓非理性消费,究其根本是心理问题。正如我们不会因为过度包装而禁止售卖奢侈品,也不会因为非理智充值而下架王者荣耀或者关闭充值通道,因此也不应该无端禁止打赏。
更何况从2016年到2024年,国家出台了90甚至更多政策以保障打赏的合理。各平台积极配合并采取措施,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这已经说明了打赏的可行性。
对方刚刚始终在提打赏和赌博的相关性、相似性,那我想请问对方,打赏这样的相似性可以证明它们两个是一个东西吗?研究还证明了,兴奋的情感和紧张情感在生理上的表现不是相似,而是完全一致,但这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行为。所以你方完全无法论证。
你方还一直没有提出一个有效的替代模式来支撑你方观点。所谓取消打赏之后又如何?你方又会如何保证直播行业的发展?
我方坚定认为直播打赏不应该禁止,是因为打赏在直播行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直播行业的良性发展,除打赏以外的广告、电商、订阅等驱动模式全都以优质内容与庞大流量为基础,而此基础的实现只有靠打赏保证。且将打赏这一行业收入占比超过60%的收入来源限制,无疑是釜底抽薪。禁止打赏后,直播行业如何保持生命力?对方始终没有论证,直播行业的前途如何,你方无法保证。
打赏本身并不有害。我方已经提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曾说,打赏其实是欣赏他人的一种最佳学赋(此处可能有误,推测为“表达”)。打赏的流行说明知识付费的观念真正深入人心,创作者的权利得到更多尊重。所谓非理性消费,究其根本是心理问题。正如我们不会因为过度包装而禁止售卖奢侈品,也不会因为非理智充值而下架王者荣耀或者关闭充值通道,因此也不应该无端禁止打赏。
更何况从2016年到2024年,国家出台了90甚至更多政策以保障打赏的合理。各平台积极配合并采取措施,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这已经说明了打赏的可行性。
对方刚刚始终在提打赏和赌博的相关性、相似性,那我想请问对方,打赏这样的相似性可以证明它们两个是一个东西吗?研究还证明了,兴奋的情感和紧张情感在生理上的表现不是相似,而是完全一致,但这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行为。所以你方完全无法论证。
你方还一直没有提出一个有效的替代模式来支撑你方观点。所谓取消打赏之后又如何?你方又会如何保证直播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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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正方一辩质询反方三辩。
好,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赌博。你觉得赌博应不应该被禁止?你说说主播为什么应该被禁止。主播本身是非理性的,没有避开相关问题。你可以体现出主播的优点。
我觉得主播打赏应该被禁止,您方说说为什么赌博会被禁止。因为主播打赏只有坏处,所以禁止它完全没有坏处,把一个全是弊端的东西禁止,我觉得没有问题。那它的利处在哪里?
赌博被禁止是因为它成瘾性大,是非隐性消费,而且它具有难戒断性。我方明确给出了《Nature》的研究表格,网络打赏激活的脑部神经感应与赌博的相似度高达87%,且它引发的幸福人的异常活跃度比赌博的戒断高19%。也就是我们可以证明打赏和赌博具有极其相似的成瘾性,它已经满足了赌博所具有的强成瘾性的特点。
只是我方刚刚已经说过,它是相似,您方无法认证到是完全相似的东西。而且对于您方所说的成瘾性,反正我打赏的时候,是完全没有成瘾的感觉,所以我方无法感同身受。
我方已经明确给出数据表明,网络打赏所刺激给人体带来的兴奋与赌博的成瘾性是相似的,我方给出了科学的论据,而您方刚才也承认了,赌博之所以被禁止的很大一部分弊端就是因为它的强成瘾性、难戒断性。
不是,赌博不止是因为它的成瘾性,什么东西都有成瘾性,学习还有成瘾性,有些人学习都成瘾了,要禁止学习吗?赌博被禁止是因为它只有坏处没有好处,而且通过政策等任何方式都无法限制,限制了其实没什么用。
赌博具有极强的难阶段性,且涉及的金额较大。而网络打赏同时符合这两个特征。所谓的成瘾性消费是当事人很难控制,反复行为,明知会带来不良后果,但就是控制不住。这与普通的消费不同,普通消费是多了就腻了,和理性消费不一样。
有请正方一辩质询反方三辩。
好,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赌博。你觉得赌博应不应该被禁止?你说说主播为什么应该被禁止。主播本身是非理性的,没有避开相关问题。你可以体现出主播的优点。
我觉得主播打赏应该被禁止,您方说说为什么赌博会被禁止。因为主播打赏只有坏处,所以禁止它完全没有坏处,把一个全是弊端的东西禁止,我觉得没有问题。那它的利处在哪里?
赌博被禁止是因为它成瘾性大,是非隐性消费,而且它具有难戒断性。我方明确给出了《Nature》的研究表格,网络打赏激活的脑部神经感应与赌博的相似度高达87%,且它引发的幸福人的异常活跃度比赌博的戒断高19%。也就是我们可以证明打赏和赌博具有极其相似的成瘾性,它已经满足了赌博所具有的强成瘾性的特点。
只是我方刚刚已经说过,它是相似,您方无法认证到是完全相似的东西。而且对于您方所说的成瘾性,反正我打赏的时候,是完全没有成瘾的感觉,所以我方无法感同身受。
我方已经明确给出数据表明,网络打赏所刺激给人体带来的兴奋与赌博的成瘾性是相似的,我方给出了科学的论据,而您方刚才也承认了,赌博之所以被禁止的很大一部分弊端就是因为它的强成瘾性、难戒断性。
不是,赌博不止是因为它的成瘾性,什么东西都有成瘾性,学习还有成瘾性,有些人学习都成瘾了,要禁止学习吗?赌博被禁止是因为它只有坏处没有好处,而且通过政策等任何方式都无法限制,限制了其实没什么用。
赌博具有极强的难阶段性,且涉及的金额较大。而网络打赏同时符合这两个特征。所谓的成瘾性消费是当事人很难控制,反复行为,明知会带来不良后果,但就是控制不住。这与普通的消费不同,普通消费是多了就腻了,和理性消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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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
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打赏对主播的激励作用,甚至认为这是内容创作的源泉。但我方认为,这种动力其实是被扭曲的。扭曲的打赏让主播为了流量变现而陷入恶性竞争。
像二驴拥有4800万粉丝,却编造社会剧本,惊动警察,浪费社会资源;还有泡泡龙,为了流量不顾身体负荷,最终因过度饮食离世。这些行为既不理性,也不正常,还向社会传播了一种不良的价值观。
再来谈谈您方所说的非头部主播。根据《2024年年度直播报告》,获得打赏收入的非头部直播人数年增长仅25%。而在相同封禁政策、管理政策不变的情况下,抖音封禁的账号以及相关低俗直播数量却大量上升。这说明在这个赛道上,越来越多的低俗直播开始涌入,社会风气变得更加糟糕。
我们再来谈谈打赏成瘾的问题。2022年研究显示,打赏与赌博的相似度非常高。对方辩友说相似不一定相同,但我们只需论证它具有成瘾性即可。北京大学的神经学研究以及斯坦福大学的条件反射相关性研究都提到了这一点。
而且,打赏成瘾所带来的财务问题更是令人痛心。有男子挪用公款1.2亿元去进行打赏,您方怎么能说这不是打赏成瘾呢?若不是成瘾,他怎么会挪用如此巨额的公款去打赏呢?
我们再来看关于您方所说的收入问题。您方一直强调打赏是主播的主要收入。我给您举个例子,我们把直播打赏比作若干年前的资源型城市,以攀枝花为例,它曾经以开采矿石获取资源为主要产业,但后来资源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如今,它进行旅游转型,反而获得了新的生机。这说明主要收入并不代表它就是最重要的,我们或许需要寻找更好的发展方式。我会在下一次发言中继续阐述。
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打赏对主播的激励作用,甚至认为这是内容创作的源泉。但我方认为,这种动力其实是被扭曲的。扭曲的打赏让主播为了流量变现而陷入恶性竞争。
像二驴拥有4800万粉丝,却编造社会剧本,惊动警察,浪费社会资源;还有泡泡龙,为了流量不顾身体负荷,最终因过度饮食离世。这些行为既不理性,也不正常,还向社会传播了一种不良的价值观。
再来谈谈您方所说的非头部主播。根据《2024年年度直播报告》,获得打赏收入的非头部直播人数年增长仅25%。而在相同封禁政策、管理政策不变的情况下,抖音封禁的账号以及相关低俗直播数量却大量上升。这说明在这个赛道上,越来越多的低俗直播开始涌入,社会风气变得更加糟糕。
我们再来谈谈打赏成瘾的问题。2022年研究显示,打赏与赌博的相似度非常高。对方辩友说相似不一定相同,但我们只需论证它具有成瘾性即可。北京大学的神经学研究以及斯坦福大学的条件反射相关性研究都提到了这一点。
而且,打赏成瘾所带来的财务问题更是令人痛心。有男子挪用公款1.2亿元去进行打赏,您方怎么能说这不是打赏成瘾呢?若不是成瘾,他怎么会挪用如此巨额的公款去打赏呢?
我们再来看关于您方所说的收入问题。您方一直强调打赏是主播的主要收入。我给您举个例子,我们把直播打赏比作若干年前的资源型城市,以攀枝花为例,它曾经以开采矿石获取资源为主要产业,但后来资源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如今,它进行旅游转型,反而获得了新的生机。这说明主要收入并不代表它就是最重要的,我们或许需要寻找更好的发展方式。我会在下一次发言中继续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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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中未明显体现防御内容。
正方三辩时间为1分30秒,有请。
感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第一个问题,大众网显示直播带货5年投资量增幅达17%,达47倍,可见直播带货等也会产生非理性消费,对吧?
直播带货其实是一种收入方式,你只需告诉我它是否也会产生消费即可。未必,因为直播带货可能需要用更多时间去筹备,而直播打赏需要在短时间内选择一种吸金方式,短时间内可能没有更好的时间去准备,所以就选择一种即时的方式。而直播带货可能需要制定一天的直播剧本,二者时间跨度不同,在我看来,创作过程也不同,直播打赏需要短时间内吸金。直播带货和直播打赏不都是要通过短时间留住人来做销售吗?
好,我再举个例子,如今网络上很多游戏推出精美的皮肤,像以前的一些游戏,这些游戏是否也会产生一定的吸引力?这些东西是否都会让人成瘾?但我并未听到你方的论证。我虽是资深游戏迷,但也不是出了皮肤就会买,这并没有什么成瘾性。
再来,据北新网报道,天价粽子、奢侈品消费存在只买贵的炫耀心理,这种行为是否应该被停止?只买贵的只是部分人的行为,不能代表所有人,这种行为不一定就要被禁止。所以你看,主观意愿会产生影响,对于直播打赏,它有好有坏,有些人可以理性消费,直播打赏本身需要具体分析。
我方引用了《自然》等期刊以及北京大学科研者的相关研究,已经表明直播打赏具有成瘾性,它和赌博类似,会达到成瘾的结果,与普通消费不同。而你方所说的购买高价物品,与直播打赏情况不同。
假如几个同学聚在一起玩,打麻将或者打牌,赌注比较大,这种情况是否具有成瘾性,是否也类似直播打赏?请你方再叙述一下“赌注比较大”具体是什么意思,我没听清楚。
在你方理念下,是否只要所有东西可能具有一定吸引力,涉及钱款,就都应该被禁止,所有非理性消费都要被禁止?不,我方已经指出,直播打赏具有成瘾性,且带来的危害巨大,会让人倾家荡产、挪用公款。
以股票为例,我们把钱投进去,也会想着让它增值,不断投入,甚至有人会挪用公款去炒股。但股票投资和直播打赏机制不同,首先股票是否有成瘾性暂不讨论,其危害也不如直播打赏。我方禁止直播打赏,既强调其成瘾性以及难以戒断性,也强调其危害性,这点我方都已论证。所以请你方说明,危害为何一定是由直播打赏本身带来的。如果不进行直播打赏……
正方三辩时间为1分30秒,有请。
感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第一个问题,大众网显示直播带货5年投资量增幅达17%,达47倍,可见直播带货等也会产生非理性消费,对吧?
直播带货其实是一种收入方式,你只需告诉我它是否也会产生消费即可。未必,因为直播带货可能需要用更多时间去筹备,而直播打赏需要在短时间内选择一种吸金方式,短时间内可能没有更好的时间去准备,所以就选择一种即时的方式。而直播带货可能需要制定一天的直播剧本,二者时间跨度不同,在我看来,创作过程也不同,直播打赏需要短时间内吸金。直播带货和直播打赏不都是要通过短时间留住人来做销售吗?
好,我再举个例子,如今网络上很多游戏推出精美的皮肤,像以前的一些游戏,这些游戏是否也会产生一定的吸引力?这些东西是否都会让人成瘾?但我并未听到你方的论证。我虽是资深游戏迷,但也不是出了皮肤就会买,这并没有什么成瘾性。
再来,据北新网报道,天价粽子、奢侈品消费存在只买贵的炫耀心理,这种行为是否应该被停止?只买贵的只是部分人的行为,不能代表所有人,这种行为不一定就要被禁止。所以你看,主观意愿会产生影响,对于直播打赏,它有好有坏,有些人可以理性消费,直播打赏本身需要具体分析。
我方引用了《自然》等期刊以及北京大学科研者的相关研究,已经表明直播打赏具有成瘾性,它和赌博类似,会达到成瘾的结果,与普通消费不同。而你方所说的购买高价物品,与直播打赏情况不同。
假如几个同学聚在一起玩,打麻将或者打牌,赌注比较大,这种情况是否具有成瘾性,是否也类似直播打赏?请你方再叙述一下“赌注比较大”具体是什么意思,我没听清楚。
在你方理念下,是否只要所有东西可能具有一定吸引力,涉及钱款,就都应该被禁止,所有非理性消费都要被禁止?不,我方已经指出,直播打赏具有成瘾性,且带来的危害巨大,会让人倾家荡产、挪用公款。
以股票为例,我们把钱投进去,也会想着让它增值,不断投入,甚至有人会挪用公款去炒股。但股票投资和直播打赏机制不同,首先股票是否有成瘾性暂不讨论,其危害也不如直播打赏。我方禁止直播打赏,既强调其成瘾性以及难以戒断性,也强调其危害性,这点我方都已论证。所以请你方说明,危害为何一定是由直播打赏本身带来的。如果不进行直播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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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场过程中,我们达成了自己的观点。
第一,打赏能给主播带来收入,打赏越多,主播收入越多,所以打赏可以实现流量变现。其次,它确实具有危害性,对方辩友也无法论证这种危害性不存在。
接下来看双方的分歧。第一,对方辩友认为打赏行为只需要被规范,不需要被禁止。因为就算规范一些打赏行为,也改变不了打赏本身存在的问题。本次辩论的核心就在于打赏本就具有高度的典型性。大量投入打赏,这是打赏机制本身的问题。因为打赏是一种吸引力,它与现实中的消费功利化形式不同。虽然在现实中你可能不会感觉自己能在网上买 100 条手链、100 个包和高跟鞋,但你可能会进行高额打赏,这就是打赏本身机制导致的问题。所以,仅靠优化规范打赏行为其实是没有用的。实际上,即便有规范,我国未成年人打赏的记录还是层出不穷,规范并不能解决问题。
对方辩友一直在说,打赏跟赌博有相似性,但不代表打赏就等于赌博。打赏确实跟赌博不是一回事,但是赌博主要被禁止的原因在于它的高速度吸引大量资金消耗,而打赏同时具有高速度吸引资金、大量资源消耗这两个和赌博共同的特点,并且这两点正是赌博被禁止的原因,所以打赏也应该被禁止。而且,打赏并未带来行业的健康发展,这点我方已进行论证。
在全场过程中,我们达成了自己的观点。
第一,打赏能给主播带来收入,打赏越多,主播收入越多,所以打赏可以实现流量变现。其次,它确实具有危害性,对方辩友也无法论证这种危害性不存在。
接下来看双方的分歧。第一,对方辩友认为打赏行为只需要被规范,不需要被禁止。因为就算规范一些打赏行为,也改变不了打赏本身存在的问题。本次辩论的核心就在于打赏本就具有高度的典型性。大量投入打赏,这是打赏机制本身的问题。因为打赏是一种吸引力,它与现实中的消费功利化形式不同。虽然在现实中你可能不会感觉自己能在网上买 100 条手链、100 个包和高跟鞋,但你可能会进行高额打赏,这就是打赏本身机制导致的问题。所以,仅靠优化规范打赏行为其实是没有用的。实际上,即便有规范,我国未成年人打赏的记录还是层出不穷,规范并不能解决问题。
对方辩友一直在说,打赏跟赌博有相似性,但不代表打赏就等于赌博。打赏确实跟赌博不是一回事,但是赌博主要被禁止的原因在于它的高速度吸引大量资金消耗,而打赏同时具有高速度吸引资金、大量资源消耗这两个和赌博共同的特点,并且这两点正是赌博被禁止的原因,所以打赏也应该被禁止。而且,打赏并未带来行业的健康发展,这点我方已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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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打赏具有危害性,且对方无法论证这种危害性不存在。
我方认为,新神赏达成共识,直播行业很重要。第二,打赏确实存在很多情形。第三,打赏收入占比存在很大分歧。
您方今天一直强调诚意,我方多次强调,打赏是一种自愿行为,并非强制。打赏一元一角也是打赏。您方的前提条件是默认每日打赏人一定会花费成百上千,甚至数十万、四百万去打赏,这一前提显然是错误的。大部分打赏金额不会达到如此之高,您方需要论证大额打赏的普遍性。
比如我去看演唱会,也会为了获得办法来努力吸引歌手的注意,这也是一种行为逻辑,但这并非赌博,也不应当禁止。实际上,面对一些不良情况,应该用规范加以禁止,而不是一刀切地完全禁止。
您方对于是否成立的标准过于主观。您说打牌不是赌播,却认为打赏是赌播,显然是主观判断其是否具有同类性质。
其次,关于流量手段问题。即使出现低俗内容,流量收益受平台算法和市场影响,这是从事网络行业在任何收益模式下都无法避免的,与打赏本身并无关联。只要主播希望获得更高收入,就需要获得大流量,比如带货、打广告,都希望吸引用户消费,但这也存在收费隐患。按照您方的逻辑,只有完全取消消费才能完全规避,这显然不合理。
关于规范问题,我方已经多次提及。例如抖音设置了打赏单次金额上限,对未成年人打赏进行拦截退款,并严肃处理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的主播。快手、抖音等平台均已采取相关措施。2023年,抖音已处理诱导打赏消费账号1817个。您方刚才也提到平台会处理相关问题,可见规范是具有成效的。
打赏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并非源于打赏本身,而是每个人的不理智和平台的审核疏漏。我们认同不停打赏是不停消费的表现形式,但每个案件的根源并非打赏这一行为。
以上。
我方认为,新神赏达成共识,直播行业很重要。第二,打赏确实存在很多情形。第三,打赏收入占比存在很大分歧。
您方今天一直强调诚意,我方多次强调,打赏是一种自愿行为,并非强制。打赏一元一角也是打赏。您方的前提条件是默认每日打赏人一定会花费成百上千,甚至数十万、四百万去打赏,这一前提显然是错误的。大部分打赏金额不会达到如此之高,您方需要论证大额打赏的普遍性。
比如我去看演唱会,也会为了获得办法来努力吸引歌手的注意,这也是一种行为逻辑,但这并非赌博,也不应当禁止。实际上,面对一些不良情况,应该用规范加以禁止,而不是一刀切地完全禁止。
您方对于是否成立的标准过于主观。您说打牌不是赌播,却认为打赏是赌播,显然是主观判断其是否具有同类性质。
其次,关于流量手段问题。即使出现低俗内容,流量收益受平台算法和市场影响,这是从事网络行业在任何收益模式下都无法避免的,与打赏本身并无关联。只要主播希望获得更高收入,就需要获得大流量,比如带货、打广告,都希望吸引用户消费,但这也存在收费隐患。按照您方的逻辑,只有完全取消消费才能完全规避,这显然不合理。
关于规范问题,我方已经多次提及。例如抖音设置了打赏单次金额上限,对未成年人打赏进行拦截退款,并严肃处理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的主播。快手、抖音等平台均已采取相关措施。2023年,抖音已处理诱导打赏消费账号1817个。您方刚才也提到平台会处理相关问题,可见规范是具有成效的。
打赏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并非源于打赏本身,而是每个人的不理智和平台的审核疏漏。我们认同不停打赏是不停消费的表现形式,但每个案件的根源并非打赏这一行为。
以上。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进行自由辩论,美方时间为3分钟,首先由反方进行发言。
请问对方辩友,你方所说电子打卡之后,能否提出一个明确、可行的驱动模式来支撑主播的发卡?明确的驱动模式有很多,像广告模式、电商模式、会员模式、付费内容观看模式等。而且电商模式在观影天下这个报告里,其潜力非常巨大。
我再次问您方,您方是否承认沉迷打赏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挪用公款、传播不良价值观等问题呢?
正方辩友,刚才您说的广告模式、会员模式等都属于网络直播行业的收益模式,它们获得收益都需要流量,也就是说您方刚才提到的弊端都可能发生在这几种模式身上。
再来问您,抖音设置单次打赏上限、未成年全额退款后,公安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打赏相关诈骗案下降37%,是否说明现有的规范措施是有效的?
直播打赏需要对口,而电商用户基础更加广泛,面向广大消费者群体,其对流量的需求没有那么高。而且打赏是催生低俗与罪恶的温床,我们为什么不去摧毁它呢?
您方还是没有回答我,打赏是否会带来那一系列社会问题。
首先,您所说的问题,我刚刚已经回复过,任何在网络上或消费行为都有可能产生问题,包括看演唱会也可能出现类似问题。
罗嘉明刚才提到电商,主播带货这种模式是否也需要博取流量,让别人购买东西?所以,一旦从事网络直播行业,都一定会有对流量的需求。
我跟您说打赏跟其他消费有什么不同。打赏的运营您看不到,抓100个名都不会有任何知觉。在现实生活中,您最多买贵的东西,不可能买100双高科技鞋,但您可以刷100个礼物,因为您感受不到它。
我再来问您,从今年到后面舞蹈主播的收入越来越高,这是否说明打赏对系列直播有影响?
正方辩友,礼物是虚拟的,但钱是真实的,每个成年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判断。请您正面回答我方,2023年直播打赏相关诈骗案件下降了37%,是否说明我们现有的措施是行之有效的?
这个问题我已经在小程序中说过。抖音在相同封禁政策没变的情况下,反而禁止了更多低俗主播,说明低俗主播涌入更多,它并没有很有效地禁止。而且现在未成年人上网的也非常多。
您方还是没有回答我关于危害的问题,我方认为直播打赏确实会带来很大危害。您方已经承认抖音会封禁一些低俗直播,所以说现在对于直播的管理措施是有效的。
关于危害问题,我方刚才已经明确跟您说过,但凡网络上的活动,但凡涉及到消费,都有这种可能。您不能按照这种逻辑,只要有可能就要全面否定。我们看演唱会也可能倾家荡产去买门票,难道您也要禁止看演唱会吗?
中国有吸毒的人,您要不要禁止吸毒?因为吸毒有危害,而打赏是导致不良行为的一大毒瘤,所以我们才要禁止它。您这个逻辑很荒谬,有人吸毒就要全面禁止,有一点危害就要全面禁止整个行业,这未免太绝对。比如现在我走在路上还有可能被石头绊倒摔死,难道要禁止我走路吗?
我方已经给出数据,打赏有成瘾性,难戒除,会带来严重后果,且具有普遍性。您不要老是拿演唱会举例,演唱会哪里有成瘾性?您有数据吗?您被石头绊倒有成瘾性吗?您不会天天上瘾被绊倒吧,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我们根据统计看到,打赏收入TOP10中知识类只占1.3%,它难道真的激发了行业的活力吗?
您方的观点很奇怪,我方所提的都是生活中可以预见的例子,您方提供一些我从未听说过的数据来论证,反而质疑我方常见的例子不合理、没有权威。那我问您,游戏是否会成瘾,您会否认游戏成瘾吗?充值是否会成瘾,您要封闭充值通道吗?
还要请问您方,您方所说的替代模式,在打赏禁止之后,您能保证那些危害全都绝对不会出现吗?
首先,游戏成瘾到底有没有数据证明其成瘾性与赌博、吸毒这种强成瘾性类似?所有成瘾的都会被禁,像赌博这种强烈成瘾的东西就应该被禁。您方应该回答我,在知识类占比极低的情况下,打赏难道真的激发了市场活力吗?
您方今天一直在说成瘾性,但从头到尾您方给出的数据只是证明它和某些事物在神经心理上面有相似性,但是相似性是否等于成瘾性,我们不得而知。而且根据常识判断,说花钱上瘾很奇怪,但您方却主观地说打游戏不上瘾,打赏上瘾,这是您方的观点。
下面进行自由辩论,美方时间为3分钟,首先由反方进行发言。
请问对方辩友,你方所说电子打卡之后,能否提出一个明确、可行的驱动模式来支撑主播的发卡?明确的驱动模式有很多,像广告模式、电商模式、会员模式、付费内容观看模式等。而且电商模式在观影天下这个报告里,其潜力非常巨大。
我再次问您方,您方是否承认沉迷打赏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挪用公款、传播不良价值观等问题呢?
正方辩友,刚才您说的广告模式、会员模式等都属于网络直播行业的收益模式,它们获得收益都需要流量,也就是说您方刚才提到的弊端都可能发生在这几种模式身上。
再来问您,抖音设置单次打赏上限、未成年全额退款后,公安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打赏相关诈骗案下降37%,是否说明现有的规范措施是有效的?
直播打赏需要对口,而电商用户基础更加广泛,面向广大消费者群体,其对流量的需求没有那么高。而且打赏是催生低俗与罪恶的温床,我们为什么不去摧毁它呢?
您方还是没有回答我,打赏是否会带来那一系列社会问题。
首先,您所说的问题,我刚刚已经回复过,任何在网络上或消费行为都有可能产生问题,包括看演唱会也可能出现类似问题。
罗嘉明刚才提到电商,主播带货这种模式是否也需要博取流量,让别人购买东西?所以,一旦从事网络直播行业,都一定会有对流量的需求。
我跟您说打赏跟其他消费有什么不同。打赏的运营您看不到,抓100个名都不会有任何知觉。在现实生活中,您最多买贵的东西,不可能买100双高科技鞋,但您可以刷100个礼物,因为您感受不到它。
我再来问您,从今年到后面舞蹈主播的收入越来越高,这是否说明打赏对系列直播有影响?
正方辩友,礼物是虚拟的,但钱是真实的,每个成年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判断。请您正面回答我方,2023年直播打赏相关诈骗案件下降了37%,是否说明我们现有的措施是行之有效的?
这个问题我已经在小程序中说过。抖音在相同封禁政策没变的情况下,反而禁止了更多低俗主播,说明低俗主播涌入更多,它并没有很有效地禁止。而且现在未成年人上网的也非常多。
您方还是没有回答我关于危害的问题,我方认为直播打赏确实会带来很大危害。您方已经承认抖音会封禁一些低俗直播,所以说现在对于直播的管理措施是有效的。
关于危害问题,我方刚才已经明确跟您说过,但凡网络上的活动,但凡涉及到消费,都有这种可能。您不能按照这种逻辑,只要有可能就要全面否定。我们看演唱会也可能倾家荡产去买门票,难道您也要禁止看演唱会吗?
中国有吸毒的人,您要不要禁止吸毒?因为吸毒有危害,而打赏是导致不良行为的一大毒瘤,所以我们才要禁止它。您这个逻辑很荒谬,有人吸毒就要全面禁止,有一点危害就要全面禁止整个行业,这未免太绝对。比如现在我走在路上还有可能被石头绊倒摔死,难道要禁止我走路吗?
我方已经给出数据,打赏有成瘾性,难戒除,会带来严重后果,且具有普遍性。您不要老是拿演唱会举例,演唱会哪里有成瘾性?您有数据吗?您被石头绊倒有成瘾性吗?您不会天天上瘾被绊倒吧,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我们根据统计看到,打赏收入TOP10中知识类只占1.3%,它难道真的激发了行业的活力吗?
您方的观点很奇怪,我方所提的都是生活中可以预见的例子,您方提供一些我从未听说过的数据来论证,反而质疑我方常见的例子不合理、没有权威。那我问您,游戏是否会成瘾,您会否认游戏成瘾吗?充值是否会成瘾,您要封闭充值通道吗?
还要请问您方,您方所说的替代模式,在打赏禁止之后,您能保证那些危害全都绝对不会出现吗?
首先,游戏成瘾到底有没有数据证明其成瘾性与赌博、吸毒这种强成瘾性类似?所有成瘾的都会被禁,像赌博这种强烈成瘾的东西就应该被禁。您方应该回答我,在知识类占比极低的情况下,打赏难道真的激发了市场活力吗?
您方今天一直在说成瘾性,但从头到尾您方给出的数据只是证明它和某些事物在神经心理上面有相似性,但是相似性是否等于成瘾性,我们不得而知。而且根据常识判断,说花钱上瘾很奇怪,但您方却主观地说打游戏不上瘾,打赏上瘾,这是您方的观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最后一次问候在场各位。通过刚才的辩论,我方有几点共识想与大家分享,网络直播打赏将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接下来,我们再来看双方存在的几点分歧。
第一点,对方辩友强调打赏是主播的主要收入来源,禁止打赏会阻碍主播生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打赏出去的资金,平台抽成50%,经纪公司拿走30%,到主播手中已经所剩无几,如何能撑起主播的生存与发展?
而且,就像我所举的攀枝花的例子,资源型城市以重工业开发矿产资源为主,后来面临资源枯竭,转型为旅游产业后,城市焕发出新的活力。我们所提倡的其他代替模式,如电商模式、广告模式,都是理性且良好的收入模式。
第二点,对方辩友认为打赏机制能够激发行业活力,这并非如此。现在出现了大量以博眼球为主的直播间,在舞蹈区的500位主播中,就有78%的主播去做一些低俗、解锁动作来达到盈利效果,这难道不是错误的价值观吗?
如今的直播文化良莠不齐,充斥着大量低俗内容。根据相关报告,2024年直播行业的增长仅有25%左右,而且在相同的封禁政策下,被封禁的低俗直播间越来越多,这说明低俗内容有增多的趋势。所以,我们需要禁止打赏。
第三点,关于对方辩友提出的规范打赏并非禁止、优化打赏体系的观点,我实在难以认同。我方已经严谨论证,打赏本身具有高度的成瘾性,连击特效对神经的刺激程度是吸烟的3.2倍,而且常常导致大量资金投入,有人因此倾家荡产,破坏社会平衡。即使优化体系也无法改变这些根本性问题。
既然要优化,为什么不首先把它禁止掉?禁止掉难道不是更好地防范这些祸害的产生吗?未成年人打赏的相关案例仍然屡禁不止,这充分说明规范打赏的难度之大,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对方辩友还没有提到危害性的问题,我再来详细说明一下。我方所主张的危害性是因为打赏在神经机制上与赌博具有相似度,它具有的高回报性以及神经活跃度都有成瘾的效果。
网络打赏的危害是全方位的,它已然成了低俗、罪恶与色情的温床,破坏了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观众的利益,传播了不良的价值观,甚至危害了个人、家庭和社会经济的安全。网络打赏是新媒体时代的“潘多拉魔盒”,只有禁止它,才可能避免它所带来的危害。
感谢主席,最后一次问候在场各位。通过刚才的辩论,我方有几点共识想与大家分享,网络直播打赏将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接下来,我们再来看双方存在的几点分歧。
第一点,对方辩友强调打赏是主播的主要收入来源,禁止打赏会阻碍主播生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打赏出去的资金,平台抽成50%,经纪公司拿走30%,到主播手中已经所剩无几,如何能撑起主播的生存与发展?
而且,就像我所举的攀枝花的例子,资源型城市以重工业开发矿产资源为主,后来面临资源枯竭,转型为旅游产业后,城市焕发出新的活力。我们所提倡的其他代替模式,如电商模式、广告模式,都是理性且良好的收入模式。
第二点,对方辩友认为打赏机制能够激发行业活力,这并非如此。现在出现了大量以博眼球为主的直播间,在舞蹈区的500位主播中,就有78%的主播去做一些低俗、解锁动作来达到盈利效果,这难道不是错误的价值观吗?
如今的直播文化良莠不齐,充斥着大量低俗内容。根据相关报告,2024年直播行业的增长仅有25%左右,而且在相同的封禁政策下,被封禁的低俗直播间越来越多,这说明低俗内容有增多的趋势。所以,我们需要禁止打赏。
第三点,关于对方辩友提出的规范打赏并非禁止、优化打赏体系的观点,我实在难以认同。我方已经严谨论证,打赏本身具有高度的成瘾性,连击特效对神经的刺激程度是吸烟的3.2倍,而且常常导致大量资金投入,有人因此倾家荡产,破坏社会平衡。即使优化体系也无法改变这些根本性问题。
既然要优化,为什么不首先把它禁止掉?禁止掉难道不是更好地防范这些祸害的产生吗?未成年人打赏的相关案例仍然屡禁不止,这充分说明规范打赏的难度之大,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对方辩友还没有提到危害性的问题,我再来详细说明一下。我方所主张的危害性是因为打赏在神经机制上与赌博具有相似度,它具有的高回报性以及神经活跃度都有成瘾的效果。
网络打赏的危害是全方位的,它已然成了低俗、罪恶与色情的温床,破坏了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观众的利益,传播了不良的价值观,甚至危害了个人、家庭和社会经济的安全。网络打赏是新媒体时代的“潘多拉魔盒”,只有禁止它,才可能避免它所带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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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各位在场的朋友。基于讨论,我们达成以下共识: 一、直播行业十分重要,必须坚持其发展。 二、直播的重要收入来源是打赏,我们前面已经提到,对方也承认直播收入来源中,打赏占据了 60%以上。然而,你方始终没有提出直接禁止打赏之后,用何种驱动方式可以弥补资金空缺。所以,你方完全是没有具体政策的行为。
以下是分歧: 第一点,对方认为打赏没有起到激励作用。首先,除了我方前面所论证的对作品的激励作用,另外,我方可以看到对方所举的例子,那些从色情方面所举的例子始终是少数。而你方所举的例子良莠不齐,这类直播反而无法保证主播收入。相反,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网络上那些赞美音乐的视频,只要是正能量的、大方向正确的,就会收到打赏。这说明整体上打赏会鼓励我们向正能量的方向发展。
另外,你方不仅没有一个有效驱动模式,还将赌博和直播混为一谈。但在你方所提的例子中,直播只存在非理性消费,没有看到成瘾性。你方所说的榜一大哥,你认为是打赏成瘾,但榜一大哥更多出于炫耀心理或情感心理,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不是不打赏就浑身难受。所以,这完全不是打赏成瘾。
你方还说打赏是虚拟的,所以很有可能成瘾,因为对资金没有更多感觉。但是,银行卡也是虚拟的,难道我们要禁止银行卡吗?现在消费主义盛行,难道因为银行卡是虚拟的,没有实在的消费观念,就要禁止银行卡的使用吗?对方所谓直接禁止的行为是一种懒政行为,我方完全不能认同。
今日对方认为应该禁止打赏,因害怕打赏带来的问题而停步不前。然而,文明的火种从不惧怕黑暗,智慧的光芒日夜绽放。当贵州山区的孩子在打赏资助的音乐教室里奏响一支曲子,当手艺人用直播间打赏重燃百年作坊的烟火,当民乐大师的声音透过屏幕唤醒千万年轻女子,我们看到的不是资本的现实,而是技术对文明的促进。我们分明看见时代的利刃正在雕琢出更美的形态,正如大禹治水,重在疏导而非堵塞,正如文艺复兴破旧立新。治理的真理不是消除问题,而是修剪枝桠,让事物朝着光的方向生长。我方认为网络直播不应禁止打赏。
感谢主席,各位在场的朋友。基于讨论,我们达成以下共识: 一、直播行业十分重要,必须坚持其发展。 二、直播的重要收入来源是打赏,我们前面已经提到,对方也承认直播收入来源中,打赏占据了 60%以上。然而,你方始终没有提出直接禁止打赏之后,用何种驱动方式可以弥补资金空缺。所以,你方完全是没有具体政策的行为。
以下是分歧: 第一点,对方认为打赏没有起到激励作用。首先,除了我方前面所论证的对作品的激励作用,另外,我方可以看到对方所举的例子,那些从色情方面所举的例子始终是少数。而你方所举的例子良莠不齐,这类直播反而无法保证主播收入。相反,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网络上那些赞美音乐的视频,只要是正能量的、大方向正确的,就会收到打赏。这说明整体上打赏会鼓励我们向正能量的方向发展。
另外,你方不仅没有一个有效驱动模式,还将赌博和直播混为一谈。但在你方所提的例子中,直播只存在非理性消费,没有看到成瘾性。你方所说的榜一大哥,你认为是打赏成瘾,但榜一大哥更多出于炫耀心理或情感心理,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不是不打赏就浑身难受。所以,这完全不是打赏成瘾。
你方还说打赏是虚拟的,所以很有可能成瘾,因为对资金没有更多感觉。但是,银行卡也是虚拟的,难道我们要禁止银行卡吗?现在消费主义盛行,难道因为银行卡是虚拟的,没有实在的消费观念,就要禁止银行卡的使用吗?对方所谓直接禁止的行为是一种懒政行为,我方完全不能认同。
今日对方认为应该禁止打赏,因害怕打赏带来的问题而停步不前。然而,文明的火种从不惧怕黑暗,智慧的光芒日夜绽放。当贵州山区的孩子在打赏资助的音乐教室里奏响一支曲子,当手艺人用直播间打赏重燃百年作坊的烟火,当民乐大师的声音透过屏幕唤醒千万年轻女子,我们看到的不是资本的现实,而是技术对文明的促进。我们分明看见时代的利刃正在雕琢出更美的形态,正如大禹治水,重在疏导而非堵塞,正如文艺复兴破旧立新。治理的真理不是消除问题,而是修剪枝桠,让事物朝着光的方向生长。我方认为网络直播不应禁止打赏。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