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恋爱关系中,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在恋爱关系中,不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一题,辩之竹内共收录26场比赛。我们为您提供这26场比赛的论点、判断标准提取,以及总计数百条论据的提取,还有Deepseek的辩题分析。这可以帮您更好备赛。
欢迎您点击下方按钮,前往查看。
活动时间到,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时间为一分半,请计时。
谢谢主席,有请各方辩友。对方辩友,第一个问题,想解决冲动离婚,对吧?
对,这是我们认为的。冲动离婚可不可以复婚呢?
当然可以复婚,但是复婚之后,这样重复地离婚又复婚,是不是带来了很大的行政压力,是不是浪费很多司法资源呢?我离婚一次,复婚一次只要跑两趟民政局,现在加上离婚冷静期,我光离婚就要跑两趟民政局,我要再跟另外一个人结婚,还得跑第三次民政局,您方这套不嫌麻烦吗?
但是我方认为,这样给予30天的冷静时间,可以让人更加仔细地思考自己的婚姻,这样何乐而不为呢?离婚之后可不可以思考?
离婚之后当然可以思考,但是在离婚前思考,避免做出离婚的决定,等离婚之后再去思考、后悔这件事,不是更好吗?毕竟在我们的社会当中,离婚不是像谈恋爱一样,想离就离。它是一个很慎重的决定。
我没有听到任何弊端,我看到所有的利好都可以在离婚之后,通过独立思考,然后选择要不要复婚来实现,完全可以达到您方所说的利好。
第二,您方今天说要给时间来安排子女和财产问题,对吧?
首先回到上一个问题,您来回答,关于子女财产。
对,这是我们认为可以给予思考的事情。离婚之后可不可以修改离婚协议呢?
离婚之后,两个人如果经过妥善的安排,是可以进行一些细节修改的,这是根据双方的合意内容决定的。
所以总结一下,对方辩友今天所有利好都可以通过离婚之后的修改、离婚之后的思考,选择要不要复婚来解决。
接下来看我方所说的弊端。第一,家暴的问题,您方说家暴情况可以改善,是这个制度的作用?
我方并没有说这个制度可以改善家暴情况,因为我方认为家暴这样的情况不是因为这个制度引起的,而是由实施家暴的人引起的。现在有这样的人,我们是不是要避免给这个人太多反悔的筹码和空间呢?
我们的离婚冷静期是排除于家暴、虐待这些适用情况的,在法条当中明确规定了。您方知道家暴取证难的问题吗?比如说现在家暴有很多很隐蔽的情况,每天扇一个巴掌,根本看不出来,但对受害人的痛苦是非常大的。而且现在劝和不劝离的观念也非常严重,导致家暴取证很难,您方怎么解决?
但是对方辩友,您今天没有给我明确的数据来证明这一观点。如果要假设一个情景,那我也可以给您方假设一个情景。有一个面对家暴苦苦遭受的人,为了迫切地摆脱这场婚姻,他被迫在协议离婚的时候签署了很多不利于自己财产的协议,面对一个不公平的离婚条约,就直接去民政局离婚了,这点您方考虑到了吗?
对,所以有了这个离婚冷静期,哪怕他做出了让步也离不了,因为有离婚冷静期,有一个月的时间随时可以反悔,这个家暴者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提要求。我方刚才举的赵刘超的案件,他为什么敢打他老婆,就是因为他有个筹码,可以随时不离。谢谢。
活动时间到,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时间为一分半,请计时。
谢谢主席,有请各方辩友。对方辩友,第一个问题,想解决冲动离婚,对吧?
对,这是我们认为的。冲动离婚可不可以复婚呢?
当然可以复婚,但是复婚之后,这样重复地离婚又复婚,是不是带来了很大的行政压力,是不是浪费很多司法资源呢?我离婚一次,复婚一次只要跑两趟民政局,现在加上离婚冷静期,我光离婚就要跑两趟民政局,我要再跟另外一个人结婚,还得跑第三次民政局,您方这套不嫌麻烦吗?
但是我方认为,这样给予30天的冷静时间,可以让人更加仔细地思考自己的婚姻,这样何乐而不为呢?离婚之后可不可以思考?
离婚之后当然可以思考,但是在离婚前思考,避免做出离婚的决定,等离婚之后再去思考、后悔这件事,不是更好吗?毕竟在我们的社会当中,离婚不是像谈恋爱一样,想离就离。它是一个很慎重的决定。
我没有听到任何弊端,我看到所有的利好都可以在离婚之后,通过独立思考,然后选择要不要复婚来实现,完全可以达到您方所说的利好。
第二,您方今天说要给时间来安排子女和财产问题,对吧?
首先回到上一个问题,您来回答,关于子女财产。
对,这是我们认为可以给予思考的事情。离婚之后可不可以修改离婚协议呢?
离婚之后,两个人如果经过妥善的安排,是可以进行一些细节修改的,这是根据双方的合意内容决定的。
所以总结一下,对方辩友今天所有利好都可以通过离婚之后的修改、离婚之后的思考,选择要不要复婚来解决。
接下来看我方所说的弊端。第一,家暴的问题,您方说家暴情况可以改善,是这个制度的作用?
我方并没有说这个制度可以改善家暴情况,因为我方认为家暴这样的情况不是因为这个制度引起的,而是由实施家暴的人引起的。现在有这样的人,我们是不是要避免给这个人太多反悔的筹码和空间呢?
我们的离婚冷静期是排除于家暴、虐待这些适用情况的,在法条当中明确规定了。您方知道家暴取证难的问题吗?比如说现在家暴有很多很隐蔽的情况,每天扇一个巴掌,根本看不出来,但对受害人的痛苦是非常大的。而且现在劝和不劝离的观念也非常严重,导致家暴取证很难,您方怎么解决?
但是对方辩友,您今天没有给我明确的数据来证明这一观点。如果要假设一个情景,那我也可以给您方假设一个情景。有一个面对家暴苦苦遭受的人,为了迫切地摆脱这场婚姻,他被迫在协议离婚的时候签署了很多不利于自己财产的协议,面对一个不公平的离婚条约,就直接去民政局离婚了,这点您方考虑到了吗?
对,所以有了这个离婚冷静期,哪怕他做出了让步也离不了,因为有离婚冷静期,有一个月的时间随时可以反悔,这个家暴者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提要求。我方刚才举的赵刘超的案件,他为什么敢打他老婆,就是因为他有个筹码,可以随时不离。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离婚冷静期是中国自2021年起正式实施的法律规定。该规定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其以草案形式面世时,便在网络上引发了极大争议。同济大学分层抽样选取的826条微博显示,在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讨论中,负面情绪表达占比高达77%。
然而,利益权衡是法规存废之争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民政部表示,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目的是防止轻率离婚。故讨论是否应该取消离婚冷静期,应看其在个人权益、家庭和谐等方面的负面影响是否大于其初始目的及附带利好。基于此,我方认为当代中国应该取消离婚冷静期。
首先,离婚冷静期为婚姻关系中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带来风险。以家暴受害者为例,在2017年至2020年涉家庭暴力的1073份离婚诉讼判决书中,无家暴相关证据或者证据情况不详的占比68%,离婚请求得到支持的占比不到三成。由于暴力场景隐蔽、受害者心理矛盾等多重因素,诉讼离婚往往面临取证难的窘境,四处碰壁的受害者们只能无奈诉诸协议离婚。但一个月的冷静期及其一方反悔即可撤回的规定,无疑延长了他们的痛苦,甚至可能成为家暴者展开二次伤害的砝码。
2023年夏季,遭受丈夫暴力对待的周女士向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不幸的是,其丈夫赵刘超在离婚冷静期的第二周反悔,并殴打、威胁周女士,最终将其杀害。当加害者拥有了反悔的筹码,权力的天平向其倾斜,受害者决议离婚时所畅想的解脱便只能化为无尽的忧虑与焦灼。离婚冷静期内的悲剧绝非个例。在诉讼离婚制度尚未完善的背景下,为避免助长伤害行为,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应当取消离婚冷静期。
其次,离婚冷静期激化婚姻问题,延长并加深夫妻矛盾对家庭成员的伤害。判例显示,夫妻双方提出离婚申请后,离婚冷静期使婚姻关系仍在法律上得到保护,冷静期内的新增财产、新增债务也就成为了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此外,离婚冷静期也是孕育情感冲突的温床。纪录片《守护解放西》中,一女子在离婚冷静期内与第三者酒店约会,其丈夫发现后与该二人爆发剧烈争端,最终闹到派出所。冷静期犹如婚姻问题的催化剂,稍不注意便会给家庭成员留下难以磨灭的伤害。
以家庭中的子女为例,根据美国心理学家威廉姆斯的研究,父母离婚进程中的拖延会对子女造成极大的感情伤害。离婚过程中的争吵矛盾相较于离婚本身伤害更大。冷静期结束后,在夫妻感情已然破裂的场景下,若他们决定离婚,则尚有可能避免对孩子造成进一步的损害;若他们决定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则只会给孩子带来无穷无尽的伤害。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离婚冷静期是中国自2021年起正式实施的法律规定。该规定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其以草案形式面世时,便在网络上引发了极大争议。同济大学分层抽样选取的826条微博显示,在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讨论中,负面情绪表达占比高达77%。
然而,利益权衡是法规存废之争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民政部表示,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目的是防止轻率离婚。故讨论是否应该取消离婚冷静期,应看其在个人权益、家庭和谐等方面的负面影响是否大于其初始目的及附带利好。基于此,我方认为当代中国应该取消离婚冷静期。
首先,离婚冷静期为婚姻关系中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带来风险。以家暴受害者为例,在2017年至2020年涉家庭暴力的1073份离婚诉讼判决书中,无家暴相关证据或者证据情况不详的占比68%,离婚请求得到支持的占比不到三成。由于暴力场景隐蔽、受害者心理矛盾等多重因素,诉讼离婚往往面临取证难的窘境,四处碰壁的受害者们只能无奈诉诸协议离婚。但一个月的冷静期及其一方反悔即可撤回的规定,无疑延长了他们的痛苦,甚至可能成为家暴者展开二次伤害的砝码。
2023年夏季,遭受丈夫暴力对待的周女士向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不幸的是,其丈夫赵刘超在离婚冷静期的第二周反悔,并殴打、威胁周女士,最终将其杀害。当加害者拥有了反悔的筹码,权力的天平向其倾斜,受害者决议离婚时所畅想的解脱便只能化为无尽的忧虑与焦灼。离婚冷静期内的悲剧绝非个例。在诉讼离婚制度尚未完善的背景下,为避免助长伤害行为,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应当取消离婚冷静期。
其次,离婚冷静期激化婚姻问题,延长并加深夫妻矛盾对家庭成员的伤害。判例显示,夫妻双方提出离婚申请后,离婚冷静期使婚姻关系仍在法律上得到保护,冷静期内的新增财产、新增债务也就成为了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此外,离婚冷静期也是孕育情感冲突的温床。纪录片《守护解放西》中,一女子在离婚冷静期内与第三者酒店约会,其丈夫发现后与该二人爆发剧烈争端,最终闹到派出所。冷静期犹如婚姻问题的催化剂,稍不注意便会给家庭成员留下难以磨灭的伤害。
以家庭中的子女为例,根据美国心理学家威廉姆斯的研究,父母离婚进程中的拖延会对子女造成极大的感情伤害。离婚过程中的争吵矛盾相较于离婚本身伤害更大。冷静期结束后,在夫妻感情已然破裂的场景下,若他们决定离婚,则尚有可能避免对孩子造成进一步的损害;若他们决定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则只会给孩子带来无穷无尽的伤害。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基于离婚冷静期在个人权益保障上给弱势群体带来风险,以及在家庭和谐方面激化婚姻问题、加深对家庭成员的伤害,其负面影响大于初始目的及附带利好,所以当代中国应该取消离婚冷静期。
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
感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
反方二辩:感谢。好,对方辩友,今天我们来看离婚冷静期,我们首先要看其立法目的。所以您方也看到了,离婚冷静期原立法目的是为了防止草率离婚,对吧? 正方一辩:没错。
反方二辩:好,所以在您方的论证当中,您认为离婚冷静期首先对弱势群体带来风险,其次可能增加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伤害,并且造成两人的情感问题,这是您方今天的论点,对吧? 正方一辩:没错。我方认为它在婚姻关系中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不到位的,并且会激化婚姻问题,延长对家庭成员的伤害,尤其是子女。
反方二辩:那我们先来看第一条论点。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您方看到这一规定了吗? 正方一辩:我方看到了。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家庭暴力的相关案件中,家暴受害者取证十分困难,暴力场景隐蔽,而且受害者心里非常矛盾。所以对方辩友您也看到了,在诉讼离婚当中我们会面临这些问题。那为什么我们要通过取消离婚冷静期来保障遭受家暴者的权益呢?我们为什么不能去改善诉讼离婚当中认定家暴难的问题呢?为什么一定要通过取消离婚冷静期的方式呢?
反方二辩:问题是目前中国并没有一个很好的可以平衡诉讼离婚取证难度问题的解决方案,不过这点您需要举证说明为什么可以改进。所以您也看到,我们现在只是单纯取消离婚冷静期,那不就回到以前的现状了吗?诉讼离婚当中,家暴问题、离婚难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存在,您方并未论证。
正方一辩:但是,当没有离婚冷静期的时候,受害者在诉讼离婚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诉诸协议离婚,不希望受到一个月冷静期的限制,即一个月的冷静期不会成为加害者的砝码。
反方二辩:但是您方也没有看到,请问离婚证有物理免伤效果吗?一个人有家暴倾向,难道一张离婚证就能制止他的暴力行为?您方有没有看到,家暴行为本质上与人有关,而跟离婚冷静期没有关系呢?
正方一辩:我方看到的是,在离婚冷静期,当加害者可以单方提出撤销离婚申请时,就可以以此来威胁受害者,而这是在离婚冷静期未设立时所没有的情况,所以这是家暴受害者面临的一个新威胁。
反方二辩:那在没有离婚冷静期之前,家暴者就不存在用家暴行为去胁迫对方处理财产的情况吗?感谢。
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
感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
反方二辩:感谢。好,对方辩友,今天我们来看离婚冷静期,我们首先要看其立法目的。所以您方也看到了,离婚冷静期原立法目的是为了防止草率离婚,对吧? 正方一辩:没错。
反方二辩:好,所以在您方的论证当中,您认为离婚冷静期首先对弱势群体带来风险,其次可能增加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伤害,并且造成两人的情感问题,这是您方今天的论点,对吧? 正方一辩:没错。我方认为它在婚姻关系中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不到位的,并且会激化婚姻问题,延长对家庭成员的伤害,尤其是子女。
反方二辩:那我们先来看第一条论点。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您方看到这一规定了吗? 正方一辩:我方看到了。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家庭暴力的相关案件中,家暴受害者取证十分困难,暴力场景隐蔽,而且受害者心里非常矛盾。所以对方辩友您也看到了,在诉讼离婚当中我们会面临这些问题。那为什么我们要通过取消离婚冷静期来保障遭受家暴者的权益呢?我们为什么不能去改善诉讼离婚当中认定家暴难的问题呢?为什么一定要通过取消离婚冷静期的方式呢?
反方二辩:问题是目前中国并没有一个很好的可以平衡诉讼离婚取证难度问题的解决方案,不过这点您需要举证说明为什么可以改进。所以您也看到,我们现在只是单纯取消离婚冷静期,那不就回到以前的现状了吗?诉讼离婚当中,家暴问题、离婚难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存在,您方并未论证。
正方一辩:但是,当没有离婚冷静期的时候,受害者在诉讼离婚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诉诸协议离婚,不希望受到一个月冷静期的限制,即一个月的冷静期不会成为加害者的砝码。
反方二辩:但是您方也没有看到,请问离婚证有物理免伤效果吗?一个人有家暴倾向,难道一张离婚证就能制止他的暴力行为?您方有没有看到,家暴行为本质上与人有关,而跟离婚冷静期没有关系呢?
正方一辩:我方看到的是,在离婚冷静期,当加害者可以单方提出撤销离婚申请时,就可以以此来威胁受害者,而这是在离婚冷静期未设立时所没有的情况,所以这是家暴受害者面临的一个新威胁。
反方二辩:那在没有离婚冷静期之前,家暴者就不存在用家暴行为去胁迫对方处理财产的情况吗?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开宗明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2022年一季度,全国离婚登记51.4万对,比上年同期增加5.1万对,其中通过闪婚、闪离、冲动离婚的90后占到总数的1/4。立法机关确立此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轻率离婚的现象发生。因此,我们讨论是否应该取消该政策,应该重点关注离婚冷静期是否更有利于稳定婚姻关系和社会秩序。
基于此,我方坚定认为,当今中国不应该取消离婚冷静期,理由有二,论证如下:
首先,离婚冷静期作为一段给双方提供反思问题、挽救婚姻的缓冲期,能够有效避免冲动离婚、轻率离婚的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对于尚有感情的夫妻来说,离婚冷静期给予双方充分的冷静思考空间,避免冲动下轻率离婚的现象发生。中央政法委曾发布过一起离婚诉讼案例,两位85后上诉人没有原则性矛盾,情感也没有完全破裂,他们只是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生活琐事时乱了方寸。最后,两人在调解后都分别撤销了离婚申请。由此可见,离婚冷静期能够对减少轻率离婚起到重要作用。
而对于感情已经破裂的夫妻,离婚冷静期又给予了合理安排子女和财产问题的时间。最高院对该政策做出解释,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置更大的意义在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冷静期中全面考虑,审慎思考,合理安排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匆忙草率签订离婚协议而忽略或侵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在上述案例中,这对85后小夫妻就是在慌乱的阵脚下,忽视了自己乖巧可爱的女儿而要离婚,冷静期使得子女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其次,从婚恋观的角度看,离婚冷静期政策在社会上舆论不断。
对于支持者来说,离婚冷静期及其相关配套政策的不断完善,使他们更加放心地步入婚姻。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由此可见,即便出现了家暴、虐待等原则问题,离婚冷静期也不会成为合法离婚、保护自身的阻碍,相关的这套措施会让支持者更有信心地走进婚姻。
而对于反对者来说,这一制度或许会让他们更谨慎、更严谨地选择进入婚姻,从而避免闪婚闪离的现象发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宋健指出,由约束性制度所形成的离婚冷静期还可能会使有些群体更谨慎地选择进入婚姻。从不同的人群来看,离婚冷静期倡导人们以更加严肃、严谨的态度对待婚姻。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当今中国不应该取消离婚冷静期。以上,感谢!
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开宗明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2022年一季度,全国离婚登记51.4万对,比上年同期增加5.1万对,其中通过闪婚、闪离、冲动离婚的90后占到总数的1/4。立法机关确立此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轻率离婚的现象发生。因此,我们讨论是否应该取消该政策,应该重点关注离婚冷静期是否更有利于稳定婚姻关系和社会秩序。
基于此,我方坚定认为,当今中国不应该取消离婚冷静期,理由有二,论证如下:
首先,离婚冷静期作为一段给双方提供反思问题、挽救婚姻的缓冲期,能够有效避免冲动离婚、轻率离婚的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对于尚有感情的夫妻来说,离婚冷静期给予双方充分的冷静思考空间,避免冲动下轻率离婚的现象发生。中央政法委曾发布过一起离婚诉讼案例,两位85后上诉人没有原则性矛盾,情感也没有完全破裂,他们只是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生活琐事时乱了方寸。最后,两人在调解后都分别撤销了离婚申请。由此可见,离婚冷静期能够对减少轻率离婚起到重要作用。
而对于感情已经破裂的夫妻,离婚冷静期又给予了合理安排子女和财产问题的时间。最高院对该政策做出解释,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置更大的意义在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冷静期中全面考虑,审慎思考,合理安排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匆忙草率签订离婚协议而忽略或侵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在上述案例中,这对85后小夫妻就是在慌乱的阵脚下,忽视了自己乖巧可爱的女儿而要离婚,冷静期使得子女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其次,从婚恋观的角度看,离婚冷静期政策在社会上舆论不断。
对于支持者来说,离婚冷静期及其相关配套政策的不断完善,使他们更加放心地步入婚姻。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由此可见,即便出现了家暴、虐待等原则问题,离婚冷静期也不会成为合法离婚、保护自身的阻碍,相关的这套措施会让支持者更有信心地走进婚姻。
而对于反对者来说,这一制度或许会让他们更谨慎、更严谨地选择进入婚姻,从而避免闪婚闪离的现象发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宋健指出,由约束性制度所形成的离婚冷静期还可能会使有些群体更谨慎地选择进入婚姻。从不同的人群来看,离婚冷静期倡导人们以更加严肃、严谨的态度对待婚姻。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当今中国不应该取消离婚冷静期。以上,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坚定认为,当今中国不应该取消离婚冷静期。
正方二辩:感谢主席,反方辩友,我先问你第一个问题,您方提到今天第一个利好是离婚冷静期可以减少轻率离婚,对吗?
反方一辩:对。
正方二辩:那我继续问,您方的论证是否是说离婚冷静期降低了离婚率?
反方一辩:没有,我方举出一个数据说明离婚率降低了,而这个离婚率中已经包含了冲动离婚率。
正方二辩:我想具体问一下,如何判断一个离婚是冲动的还是非冲动的?
反方一辩:冲动草率离婚有两层情况。第一层,比如上午离婚,下午复婚,或者短期内离婚再复婚,这属于冲动离婚。
正方二辩:我问的是您方的数据。您方认为所有的离婚率就可以代表冲动离婚率,对吗?
反方一辩:不是,我方刚才给出的数据表明,冲动离婚达到了四分之一,这说明冲动离婚的问题非常严重,所以我们通过离婚冷静期来解决这样的问题。
正方二辩:所以,第一,您方没有说明什么叫做冲动结婚、冲动离婚;第二,您方无法证明离婚率下降就等同于草率离婚率下降。我问第二个问题,您方是说离婚冷静期可以促进大家结婚的信心,对吗?
反方一辩:我们看到配套政策能够保证他们的利益,所以他们会更放心地走入婚姻。
正方二辩:如果我方论证出大家对婚姻更加恐惧了,您方如何回应?
反方一辩:对婚姻更加恐惧的人,是出于对婚姻严肃严谨的态度。因为婚姻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选择与之结婚的人。
正方二辩:打断一下。比如我好不容易逃离出婚姻的牢笼,逃离被家暴的命运,但在离婚冷静期的30天里,我仍遭受家暴,对方反悔后我就不能离婚了。这样的案例在网络上比比皆是,我们并未看到离婚冷静期能提升对婚姻的信心。
反方一辩:您方仅看到这部分案例,就认为所有婚姻都如此恐怖吗?带给他们恐惧的不是婚姻本身,而是与之结婚的那个人。
正方二辩:但在刚才的例子中,若没有这个制度,我是不是可以免受这30天的家暴?
反方一辩:在没有这个制度之前,家暴现象依然很严重地存在。
正方二辩:不要谈之前,我们只聊这个制度实施之后。在这30天里,一方面我遭受家暴……感谢。
正方二辩:感谢主席,反方辩友,我先问你第一个问题,您方提到今天第一个利好是离婚冷静期可以减少轻率离婚,对吗?
反方一辩:对。
正方二辩:那我继续问,您方的论证是否是说离婚冷静期降低了离婚率?
反方一辩:没有,我方举出一个数据说明离婚率降低了,而这个离婚率中已经包含了冲动离婚率。
正方二辩:我想具体问一下,如何判断一个离婚是冲动的还是非冲动的?
反方一辩:冲动草率离婚有两层情况。第一层,比如上午离婚,下午复婚,或者短期内离婚再复婚,这属于冲动离婚。
正方二辩:我问的是您方的数据。您方认为所有的离婚率就可以代表冲动离婚率,对吗?
反方一辩:不是,我方刚才给出的数据表明,冲动离婚达到了四分之一,这说明冲动离婚的问题非常严重,所以我们通过离婚冷静期来解决这样的问题。
正方二辩:所以,第一,您方没有说明什么叫做冲动结婚、冲动离婚;第二,您方无法证明离婚率下降就等同于草率离婚率下降。我问第二个问题,您方是说离婚冷静期可以促进大家结婚的信心,对吗?
反方一辩:我们看到配套政策能够保证他们的利益,所以他们会更放心地走入婚姻。
正方二辩:如果我方论证出大家对婚姻更加恐惧了,您方如何回应?
反方一辩:对婚姻更加恐惧的人,是出于对婚姻严肃严谨的态度。因为婚姻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选择与之结婚的人。
正方二辩:打断一下。比如我好不容易逃离出婚姻的牢笼,逃离被家暴的命运,但在离婚冷静期的30天里,我仍遭受家暴,对方反悔后我就不能离婚了。这样的案例在网络上比比皆是,我们并未看到离婚冷静期能提升对婚姻的信心。
反方一辩:您方仅看到这部分案例,就认为所有婚姻都如此恐怖吗?带给他们恐惧的不是婚姻本身,而是与之结婚的那个人。
正方二辩:但在刚才的例子中,若没有这个制度,我是不是可以免受这30天的家暴?
反方一辩:在没有这个制度之前,家暴现象依然很严重地存在。
正方二辩:不要谈之前,我们只聊这个制度实施之后。在这30天里,一方面我遭受家暴……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现在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离婚冷静期能够减少轻率离婚。但对方给出的数据只能论证在该制度实施后,离婚率确实下降了,这点我方没有异议。然而,对方要论证这些离婚率的下降等同于轻率离婚在下降。可轻率离婚到底是什么,对方并未给出定义。
我接着说,我们为什么要减少轻率离婚?减少轻率离婚仅仅是我们最终的目的吗?我方认为并非如此。很多论文都提到,减少轻率离婚,一方面是要保护婚姻中的弱势群体。比如,一位全职妈妈在结婚后,丧失了很多融入社会的机会。设置离婚冷静期,其实是赋予她一种权利,避免她被丈夫抛弃后无法融入社会,这是减少轻率离婚的一个重要利好,但对方并未看到。对方只说离婚率下降,而离婚率下降并不能论证该制度利好。
另外,对方所说的降低离婚率,也未说明阻止人们离婚的原因是什么。他们原先婚姻里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还是像我刚才举例的那样,一方被威胁后继续妥协维持一段糟糕的婚姻?亦或是更简单粗暴地,施暴方不同意,就离不了婚?
我方可以承认,这个制度能降低离婚率,但这些婚姻真的值得继续维持吗?这些婚姻真的有利于社会稳定吗?这些婚姻真的有利于个人幸福吗?对方到底看不看得到这个制度的漏洞?
提出离婚的往往是受害者,但偏偏加害者也被赋予了驳回对方离婚诉求的权利,得以继续施暴。所以,对方怎能说降低离婚率就是利好呢?对方要论证多少破碎的家庭真的重归于好、重新找回幸福,才能证明该制度是利好。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现在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离婚冷静期能够减少轻率离婚。但对方给出的数据只能论证在该制度实施后,离婚率确实下降了,这点我方没有异议。然而,对方要论证这些离婚率的下降等同于轻率离婚在下降。可轻率离婚到底是什么,对方并未给出定义。
我接着说,我们为什么要减少轻率离婚?减少轻率离婚仅仅是我们最终的目的吗?我方认为并非如此。很多论文都提到,减少轻率离婚,一方面是要保护婚姻中的弱势群体。比如,一位全职妈妈在结婚后,丧失了很多融入社会的机会。设置离婚冷静期,其实是赋予她一种权利,避免她被丈夫抛弃后无法融入社会,这是减少轻率离婚的一个重要利好,但对方并未看到。对方只说离婚率下降,而离婚率下降并不能论证该制度利好。
另外,对方所说的降低离婚率,也未说明阻止人们离婚的原因是什么。他们原先婚姻里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还是像我刚才举例的那样,一方被威胁后继续妥协维持一段糟糕的婚姻?亦或是更简单粗暴地,施暴方不同意,就离不了婚?
我方可以承认,这个制度能降低离婚率,但这些婚姻真的值得继续维持吗?这些婚姻真的有利于社会稳定吗?这些婚姻真的有利于个人幸福吗?对方到底看不看得到这个制度的漏洞?
提出离婚的往往是受害者,但偏偏加害者也被赋予了驳回对方离婚诉求的权利,得以继续施暴。所以,对方怎能说降低离婚率就是利好呢?对方要论证多少破碎的家庭真的重归于好、重新找回幸福,才能证明该制度是利好。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无明显防御内容。
感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首先我问您一个问题,在我国民法典草案中已明确指出,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减少轻率离婚,维护婚姻稳定,这点您方认可吗?
正方二辩:我方认可,但是它想要维护的是……
反方三辩:我打断一下,所以您方已经认可其立法目的,我们在此达成共识。那我想请问,如果一个事物设立后达到了目的且产生了效果,我们有什么必要取消它呢?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离婚冷静期说要减少轻率离婚只是表面,其深层逻辑是保护婚姻家庭中的弱势权利,我方刚才已向您方论证过。所以您不能仅依据它减少了离婚人数,就说它维持了社会婚姻稳定。婚姻稳定不能只看是否离婚,还要看其中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而这也是您方刚才未论证的。
反方三辩:您方也发现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并非离婚就能解决,还有很多问题,比如子女赡养。如果未经冷静思考,冲动之下选择离婚,这些问题就能解决吗?您方觉得这样好吗?
正方二辩:不是离婚不能解决,是不离婚也不一定能解决。冲动离婚带来的后果会更严重。诸多问题,如子女赡养、父母赡养都未解决,就轻率离婚,这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是对家庭不负责任。
反方三辩:我很好奇,您方的数据为何能论证这些离婚的人都是冲动离婚呢?我方举例说明,从网上预约申请离婚,到去民政局盖章正式离婚,期间有一段时间。您方认为这段时间当事人没有仔细思考吗?为何认为这段缓冲期不够,还要再增加30天的离婚冷静期呢?设置离婚冷静期,是因为无法依据民政局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要让所有打算离婚的夫妻思考婚姻是否还有挽回的余地、能否重修旧好,为何这样不行呢?
正方二辩:不对,离婚申请的撤销是凭当事人主观意愿,与婚姻登记处人员关系不大。而且在此之前,目前已有的政策中就有调解员,能帮助调节夫妻关系,还有配套措施协助解决问题。所以我方所说的好处如此明显,您方难道没看到吗?
反方三辩:这些本来就有。我方想告诉您方,不能仅说现在的离婚都是冲动离婚,您方没有数据能论证这是冲动离婚。我方后续会给出数据进行论证。问题是,您方简单地说取消离婚冷静期就能解决一切问题,这能成立吗?不过是解决一个问题而已。
感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首先我问您一个问题,在我国民法典草案中已明确指出,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减少轻率离婚,维护婚姻稳定,这点您方认可吗?
正方二辩:我方认可,但是它想要维护的是……
反方三辩:我打断一下,所以您方已经认可其立法目的,我们在此达成共识。那我想请问,如果一个事物设立后达到了目的且产生了效果,我们有什么必要取消它呢?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离婚冷静期说要减少轻率离婚只是表面,其深层逻辑是保护婚姻家庭中的弱势权利,我方刚才已向您方论证过。所以您不能仅依据它减少了离婚人数,就说它维持了社会婚姻稳定。婚姻稳定不能只看是否离婚,还要看其中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而这也是您方刚才未论证的。
反方三辩:您方也发现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并非离婚就能解决,还有很多问题,比如子女赡养。如果未经冷静思考,冲动之下选择离婚,这些问题就能解决吗?您方觉得这样好吗?
正方二辩:不是离婚不能解决,是不离婚也不一定能解决。冲动离婚带来的后果会更严重。诸多问题,如子女赡养、父母赡养都未解决,就轻率离婚,这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是对家庭不负责任。
反方三辩:我很好奇,您方的数据为何能论证这些离婚的人都是冲动离婚呢?我方举例说明,从网上预约申请离婚,到去民政局盖章正式离婚,期间有一段时间。您方认为这段时间当事人没有仔细思考吗?为何认为这段缓冲期不够,还要再增加30天的离婚冷静期呢?设置离婚冷静期,是因为无法依据民政局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要让所有打算离婚的夫妻思考婚姻是否还有挽回的余地、能否重修旧好,为何这样不行呢?
正方二辩:不对,离婚申请的撤销是凭当事人主观意愿,与婚姻登记处人员关系不大。而且在此之前,目前已有的政策中就有调解员,能帮助调节夫妻关系,还有配套措施协助解决问题。所以我方所说的好处如此明显,您方难道没看到吗?
反方三辩:这些本来就有。我方想告诉您方,不能仅说现在的离婚都是冲动离婚,您方没有数据能论证这是冲动离婚。我方后续会给出数据进行论证。问题是,您方简单地说取消离婚冷静期就能解决一切问题,这能成立吗?不过是解决一个问题而已。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再次问候在场各位。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离婚冷静期制度并非中国独有。全球至少有20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出于维护家庭稳定、减少冲动离婚的考虑,均设立了类似规定,包括英、美、日、韩等国家。
您方没有看到部分冲动离婚的夫妻短期内复婚,导致重复办理离婚、结婚、离婚手续,占用民政及司法资源。例如,福州长乐民政局因闪婚闪离频发,推出婚姻辅导干预措施,以减少反复登记带来的行政压力。民政部副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离婚冷静期实施之后,减少了很多冲动型离婚的市民,社会效果非常好。
根据民政部2021年数据显示,当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283.9万对,对比上年下降了34.6%。全国人大官网离婚冷静期立法审议议文中明确指出,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目前社会上经常发生的所谓闪婚闪离,尤其是冲动离婚的现象。由此可以看到,离婚冷静期在实践过程中获得了非常好的执法实效,符合其立法目的,有利于稳定婚姻关系和社会秩序。
其次,您方指出离婚冷静期造成了大家的恐婚现象,但是您方并没有给出证明。只是因为有离婚冷静期就不结婚了,这样的人群占比多少,您方没有给出。反而我方可以看到,离婚冷静期实施后,离婚率确实得到了显著的下降。
其次,我方并不否认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延长了双方离婚的时间。但是面对离婚,两个人要考虑的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老人赡养这样复杂又可能牵涉终身的家庭内部事务。离婚冷静期不仅仅是为了预防那些冲动离婚的夫妇在这些问题都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却因为吵架上头就跑去离婚。同时,对于那些下定决心离婚的夫妇,面对如此重大的人生议题,难道就不值得多花30天的时间再去慎重审视、考虑一下自己的婚姻吗?
感谢。
感谢主席,再次问候在场各位。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离婚冷静期制度并非中国独有。全球至少有20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出于维护家庭稳定、减少冲动离婚的考虑,均设立了类似规定,包括英、美、日、韩等国家。
您方没有看到部分冲动离婚的夫妻短期内复婚,导致重复办理离婚、结婚、离婚手续,占用民政及司法资源。例如,福州长乐民政局因闪婚闪离频发,推出婚姻辅导干预措施,以减少反复登记带来的行政压力。民政部副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离婚冷静期实施之后,减少了很多冲动型离婚的市民,社会效果非常好。
根据民政部2021年数据显示,当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283.9万对,对比上年下降了34.6%。全国人大官网离婚冷静期立法审议议文中明确指出,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目前社会上经常发生的所谓闪婚闪离,尤其是冲动离婚的现象。由此可以看到,离婚冷静期在实践过程中获得了非常好的执法实效,符合其立法目的,有利于稳定婚姻关系和社会秩序。
其次,您方指出离婚冷静期造成了大家的恐婚现象,但是您方并没有给出证明。只是因为有离婚冷静期就不结婚了,这样的人群占比多少,您方没有给出。反而我方可以看到,离婚冷静期实施后,离婚率确实得到了显著的下降。
其次,我方并不否认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延长了双方离婚的时间。但是面对离婚,两个人要考虑的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老人赡养这样复杂又可能牵涉终身的家庭内部事务。离婚冷静期不仅仅是为了预防那些冲动离婚的夫妇在这些问题都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却因为吵架上头就跑去离婚。同时,对于那些下定决心离婚的夫妇,面对如此重大的人生议题,难道就不值得多花30天的时间再去慎重审视、考虑一下自己的婚姻吗?
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今天我方明确以辩证而非绝对化的片面视角看待离婚冷静期。设立该项制度的背景是基于近年我国离婚率持续升高,闪婚闪离现象层出不穷。中国民政局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因闪婚闪离、冲动离婚的90后占离婚总数的1/4。所以,离婚冷静期是在有限的司法资源下的必然之举。
在蜿蜒曲折的婚姻生活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但并非所有的矛盾都具有不可调节性。对于那些基于鸡毛蒜皮小事、一时赌气和冲动而提出离婚者而言,其夫妻感情仅存在婚姻危机,并未真正破裂,更未达到婚姻死亡的地步,仍有挽回修复的空间。此时提出离婚往往是因为被愤怒冲昏了头脑,而离婚冷静期正是提供给双方的调和剂。
在百香县调解一案中,妻子冯某因生活压力大、丈夫张某不顾家提出离婚,而调解员让夫妻双方充分交流,最终化解矛盾,还制定了家庭理财计划,何乐而不为?
其次,当前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讨论,能够帮助更多人摆正对于婚姻的态度。直接取消冷静期,短期来看好像确实更方便。但是对方辩友忽略了一个事实,婚姻不像谈恋爱那样简单,这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是具有法律效力缔结的法律关系。轻率的离婚反映出的是将婚姻视为儿戏的错误婚恋观,最终害人害己。而离婚冷静期的存在,恰恰提醒所有人,请严肃对待婚姻。
“一调两审”式的裁判,尽管可以定分,但并非一定能止争。而充分利用离婚冷静期,积极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挽救婚姻危机,维持家庭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能治标,更能治本。感谢。
感谢。今天我方明确以辩证而非绝对化的片面视角看待离婚冷静期。设立该项制度的背景是基于近年我国离婚率持续升高,闪婚闪离现象层出不穷。中国民政局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因闪婚闪离、冲动离婚的90后占离婚总数的1/4。所以,离婚冷静期是在有限的司法资源下的必然之举。
在蜿蜒曲折的婚姻生活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但并非所有的矛盾都具有不可调节性。对于那些基于鸡毛蒜皮小事、一时赌气和冲动而提出离婚者而言,其夫妻感情仅存在婚姻危机,并未真正破裂,更未达到婚姻死亡的地步,仍有挽回修复的空间。此时提出离婚往往是因为被愤怒冲昏了头脑,而离婚冷静期正是提供给双方的调和剂。
在百香县调解一案中,妻子冯某因生活压力大、丈夫张某不顾家提出离婚,而调解员让夫妻双方充分交流,最终化解矛盾,还制定了家庭理财计划,何乐而不为?
其次,当前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讨论,能够帮助更多人摆正对于婚姻的态度。直接取消冷静期,短期来看好像确实更方便。但是对方辩友忽略了一个事实,婚姻不像谈恋爱那样简单,这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是具有法律效力缔结的法律关系。轻率的离婚反映出的是将婚姻视为儿戏的错误婚恋观,最终害人害己。而离婚冷静期的存在,恰恰提醒所有人,请严肃对待婚姻。
“一调两审”式的裁判,尽管可以定分,但并非一定能止争。而充分利用离婚冷静期,积极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挽救婚姻危机,维持家庭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能治标,更能治本。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文本中未明显体现对正方观点的攻击内容。
正方一辩:我们今天讨论一个制度是否要取消,不能光看它有没有达成立法目的,还应该看它造成的问题有没有大于立法目的的利好。我方的判准就是它达到了立法目的,而且能够取得现实成效,既维护了家庭稳定,又维护了社会和谐,这是我们达成一致的判准。所以,您方认可不能片面地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来看它有没有达成立法目的。您方刚刚提到一个数据,闪婚闪离占离婚总数的1/4,但您方要如何论证它能占离婚冷静期阻止离婚总数的多少呢?我方给出这个数据是想表明确实有冲动离婚的人数存在。在有限的司法制度下,我们设置这项制度,就是为了应对闪婚闪离、冲动离婚的人,解决他们存在的问题,没错吧?
那么,您方能给出一个数据来论证它未达成立法目的吗?2021年离婚冷静期未实施时,离婚率是3.6%;2021年离婚冷静期实施后,离婚率显著下降,降至2.1%,这难道不是取得成效的体现吗?还有,上海民政局在离婚冷静期调研期间给出的数据显示,在设置离婚冷静期后,原来每10对申请离婚的人之中,就有4对撤销离婚申请,这难道不是成效吗?
反方三辩:您方要如何保证撤销离婚申请的是轻率离婚的人,而不是本来感情就已经破裂,只是因为各方因素摇摆不定而被迫又选择进入婚姻的人呢?
正方一辩:我不太明白您方意思,可以再说一遍吗?
反方三辩:就是您方这个数据无法保证减少的离婚数量就是轻率离婚的。您方可能还会促使更多本来已经感情破裂,但因“劝和不劝分”的观念而又走进婚姻的人出现。
正方一辩:但这也是您方设想的情境。在我方情境中,我还可以举例,这种例子对冲没有意义。我方的确能给出数据,而您方没有给出数据证明这些人不是冲动离婚。论证这些人不是冲动离婚是您方的论证义务。
反方三辩:今天您方的论点是说离婚冷静期可以解决子女财产问题,是吗?
正方一辩:我们是说通过这个冷静期,让双方仔细思考这个问题,确认解决完毕后,才能更好地离婚,这难道不是利好吗?
反方三辩:您方怎么保证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会主动来解决这个问题?
正方一辩:当然是因为我们设置了冷静期让双方思考。难道在30天内什么都不干,纯发呆吗?
反方三辩:为什么要通过冷静期才能思考这个问题?在其他婚姻阶段,离婚之前、离婚之后,难道不能修改离婚协议或者提前拟定来解决这些问题吗?
正方一辩:您怎么能保证在离婚之前一定能拟定好呢?我方已经给出背景和数据,表明有冲动离婚的人存在。我们要解决的就是这些冲动离婚的人,如果所有冲动离婚的人在离婚前就把子女财产等问题全部解决好,那还叫什么冲动离婚呢?我方看到的是,能够在离婚冷静期内主动解决问题的夫妻,也会在离婚之前冷静思考这个问题,或者在冷静期、离婚之后再重新修改协议来解决问题,而离婚冷静期甚至可能导致出现新的问题。感谢。
正方一辩:我们今天讨论一个制度是否要取消,不能光看它有没有达成立法目的,还应该看它造成的问题有没有大于立法目的的利好。我方的判准就是它达到了立法目的,而且能够取得现实成效,既维护了家庭稳定,又维护了社会和谐,这是我们达成一致的判准。所以,您方认可不能片面地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来看它有没有达成立法目的。您方刚刚提到一个数据,闪婚闪离占离婚总数的1/4,但您方要如何论证它能占离婚冷静期阻止离婚总数的多少呢?我方给出这个数据是想表明确实有冲动离婚的人数存在。在有限的司法制度下,我们设置这项制度,就是为了应对闪婚闪离、冲动离婚的人,解决他们存在的问题,没错吧?
那么,您方能给出一个数据来论证它未达成立法目的吗?2021年离婚冷静期未实施时,离婚率是3.6%;2021年离婚冷静期实施后,离婚率显著下降,降至2.1%,这难道不是取得成效的体现吗?还有,上海民政局在离婚冷静期调研期间给出的数据显示,在设置离婚冷静期后,原来每10对申请离婚的人之中,就有4对撤销离婚申请,这难道不是成效吗?
反方三辩:您方要如何保证撤销离婚申请的是轻率离婚的人,而不是本来感情就已经破裂,只是因为各方因素摇摆不定而被迫又选择进入婚姻的人呢?
正方一辩:我不太明白您方意思,可以再说一遍吗?
反方三辩:就是您方这个数据无法保证减少的离婚数量就是轻率离婚的。您方可能还会促使更多本来已经感情破裂,但因“劝和不劝分”的观念而又走进婚姻的人出现。
正方一辩:但这也是您方设想的情境。在我方情境中,我还可以举例,这种例子对冲没有意义。我方的确能给出数据,而您方没有给出数据证明这些人不是冲动离婚。论证这些人不是冲动离婚是您方的论证义务。
反方三辩:今天您方的论点是说离婚冷静期可以解决子女财产问题,是吗?
正方一辩:我们是说通过这个冷静期,让双方仔细思考这个问题,确认解决完毕后,才能更好地离婚,这难道不是利好吗?
反方三辩:您方怎么保证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会主动来解决这个问题?
正方一辩:当然是因为我们设置了冷静期让双方思考。难道在30天内什么都不干,纯发呆吗?
反方三辩:为什么要通过冷静期才能思考这个问题?在其他婚姻阶段,离婚之前、离婚之后,难道不能修改离婚协议或者提前拟定来解决这些问题吗?
正方一辩:您怎么能保证在离婚之前一定能拟定好呢?我方已经给出背景和数据,表明有冲动离婚的人存在。我们要解决的就是这些冲动离婚的人,如果所有冲动离婚的人在离婚前就把子女财产等问题全部解决好,那还叫什么冲动离婚呢?我方看到的是,能够在离婚冷静期内主动解决问题的夫妻,也会在离婚之前冷静思考这个问题,或者在冷静期、离婚之后再重新修改协议来解决问题,而离婚冷静期甚至可能导致出现新的问题。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主席,各位好。
首先,第一个问题,离婚的人数下降了,这里面有多少是委曲求全,有多少是经过另一方胁迫的,我没有听到对方辩友对这部分人群进行排除。就算我们来看那部分真心实意想要挽回感情的人,我方刚才也说了,复婚的完全可以通过复婚的方式去解决子女财产的安排,婚前婚后都可以通过重新起草补充合同协议的方式去解决,而这件事情完全可以覆盖掉离婚冷静期那部分的利好。
刚才那一轮我也问了对方辩友,对方辩友最后回复的口径是,这好像不是一个谨慎的态度。那我很好奇,为什么偏偏要在离婚冷静期内谨慎,为什么不可以在离婚之后冷静谨慎地思考呢?对方辩友也没有给出答案。也许对方辩友所说的利好,就只是让我们国家的离婚率数据好看一点,除此之外,我听不到对方辩友所说的这些利好有什么实际意义。
相反,我方所举出的避害是实实在在的。刚才对方辩友提到家暴问题,我刚才也问了,现在家暴面临取证如此复杂、如此困难的问题,很多人没办法通过诉讼离婚去解决,只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法。而很多人在协议离婚时都是委曲求全、净身出户,用尽浑身解数,想要离开那个对他实施暴力的人。
现在设置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这一个月代表着什么呢?第一,随时可以反悔,这一个月里当事人可以反复无常,而且只要任何一个人提出不想离婚了,婚就离不成。所以我方刚才举出的赵刘超的案件,为什么那个丈夫在离婚冷静期内还可以把妻子约出来,强迫她见面,为什么他敢拿刀威胁妻子,为什么他敢得寸进尺地一步一步提要求,就是因为这个离婚冷静期给了他一个筹码,让他随时可以反悔,随时可以进一步提要求。本来协议离婚已经谈好了可以离婚,现在不行了,他又有了一个筹码,是不是还能多要点钱。
谢谢主席,各位好。
首先,第一个问题,离婚的人数下降了,这里面有多少是委曲求全,有多少是经过另一方胁迫的,我没有听到对方辩友对这部分人群进行排除。就算我们来看那部分真心实意想要挽回感情的人,我方刚才也说了,复婚的完全可以通过复婚的方式去解决子女财产的安排,婚前婚后都可以通过重新起草补充合同协议的方式去解决,而这件事情完全可以覆盖掉离婚冷静期那部分的利好。
刚才那一轮我也问了对方辩友,对方辩友最后回复的口径是,这好像不是一个谨慎的态度。那我很好奇,为什么偏偏要在离婚冷静期内谨慎,为什么不可以在离婚之后冷静谨慎地思考呢?对方辩友也没有给出答案。也许对方辩友所说的利好,就只是让我们国家的离婚率数据好看一点,除此之外,我听不到对方辩友所说的这些利好有什么实际意义。
相反,我方所举出的避害是实实在在的。刚才对方辩友提到家暴问题,我刚才也问了,现在家暴面临取证如此复杂、如此困难的问题,很多人没办法通过诉讼离婚去解决,只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法。而很多人在协议离婚时都是委曲求全、净身出户,用尽浑身解数,想要离开那个对他实施暴力的人。
现在设置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这一个月代表着什么呢?第一,随时可以反悔,这一个月里当事人可以反复无常,而且只要任何一个人提出不想离婚了,婚就离不成。所以我方刚才举出的赵刘超的案件,为什么那个丈夫在离婚冷静期内还可以把妻子约出来,强迫她见面,为什么他敢拿刀威胁妻子,为什么他敢得寸进尺地一步一步提要求,就是因为这个离婚冷静期给了他一个筹码,让他随时可以反悔,随时可以进一步提要求。本来协议离婚已经谈好了可以离婚,现在不行了,他又有了一个筹码,是不是还能多要点钱。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文本中未明显体现防御内容。
下面有请反方一辩质询正方三辩,时间为1分半。
感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您方的判准是一个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否大于初始目的带来的利好,对吗?
是的,所以如果我们解决了草率离婚和冲动离婚的现象,是否符合您方的判断标准?
您方所谓的利好并不成立,即便没有离婚冷静制度,也能实现这些利好。您方是想说没有离婚冷静期也可以解决草率离婚的问题,是吗?这部分人无论有没有离婚冷静期,离婚后都可以选择复婚。
接下来讨论资源浪费的现象。我们讨论一个资源是否被浪费,应该比较资源使用的数量,还是比较资源使用的效率?
两者都要考虑,数量层面应该包含在效率里面。您方刚才视频中提到,离婚再复婚是两次,有离婚冷静期要去民政局两次,然后再和另外一个人复婚,这是三次,您方认为数量多就是浪费了司法资源,是这样判断效率的吗?
那要看效率。一个人要先走出一段失败的婚姻,再进入下一段婚姻,您方的方式要跑三次,我方的方式只要跑两次。如果您方觉得复婚跑的次数太多,实际上您方的次数更多。
我方不这么认为。我方的意思是,如果是跟同一个人复婚,冲动离婚的这两次步骤完全没有必要,所以我们要减少的是这一部分。而离婚去民政局两次,然后再和另一人复婚三次,这是有效利用,不存在司法资源浪费的问题。您方所主张的利益仅仅建立在可以少跑一次民政局上,却对那些家暴受害者视而不见,任由他们继续遭受家暴,只追求少跑一次民政局,是这个意思吗?
您方认为是因为离婚冷静期导致家暴问题变得更严重,对吗?
离婚冷静期既给了家暴者反悔的时间,又给了他反悔的筹码。所以,家暴者反悔的筹码源于离婚冷静期,对吗?
是的,在没有离婚冷静期之前,他们不存在反悔的惩罚,协议离婚就直接离了。现在有了这一个月的冷静期,他们随时可以反悔。
您方并没有比较清楚离婚冷静期存在之前与之后,家暴者的筹码对离婚造成的阻碍究竟有多大。
当然有阻碍。没有离婚冷静期之前,与家暴者只需第一次去民政局时就可以终结这段婚姻。现在有了离婚冷静期,第一次去完民政局之后,还要经过一个月,而这一个月家暴者随时可以反悔,随时可以进一步提要求、造成伤害。因为知道他随时可以反悔,受害者就得讨好他,他有了筹码。
在没有离婚冷静期之前,我们对家暴现象没有排除机制,对吗?
有排除情况,但我方刚才也举证了家暴取证难、劝和不劝离的观念问题,您方如何解决?
家暴举证难并不是由于离婚冷静期的存在而出现的,这是诉讼一直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取消离婚冷静期。
下面有请反方一辩质询正方三辩,时间为1分半。
感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您方的判准是一个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否大于初始目的带来的利好,对吗?
是的,所以如果我们解决了草率离婚和冲动离婚的现象,是否符合您方的判断标准?
您方所谓的利好并不成立,即便没有离婚冷静制度,也能实现这些利好。您方是想说没有离婚冷静期也可以解决草率离婚的问题,是吗?这部分人无论有没有离婚冷静期,离婚后都可以选择复婚。
接下来讨论资源浪费的现象。我们讨论一个资源是否被浪费,应该比较资源使用的数量,还是比较资源使用的效率?
两者都要考虑,数量层面应该包含在效率里面。您方刚才视频中提到,离婚再复婚是两次,有离婚冷静期要去民政局两次,然后再和另外一个人复婚,这是三次,您方认为数量多就是浪费了司法资源,是这样判断效率的吗?
那要看效率。一个人要先走出一段失败的婚姻,再进入下一段婚姻,您方的方式要跑三次,我方的方式只要跑两次。如果您方觉得复婚跑的次数太多,实际上您方的次数更多。
我方不这么认为。我方的意思是,如果是跟同一个人复婚,冲动离婚的这两次步骤完全没有必要,所以我们要减少的是这一部分。而离婚去民政局两次,然后再和另一人复婚三次,这是有效利用,不存在司法资源浪费的问题。您方所主张的利益仅仅建立在可以少跑一次民政局上,却对那些家暴受害者视而不见,任由他们继续遭受家暴,只追求少跑一次民政局,是这个意思吗?
您方认为是因为离婚冷静期导致家暴问题变得更严重,对吗?
离婚冷静期既给了家暴者反悔的时间,又给了他反悔的筹码。所以,家暴者反悔的筹码源于离婚冷静期,对吗?
是的,在没有离婚冷静期之前,他们不存在反悔的惩罚,协议离婚就直接离了。现在有了这一个月的冷静期,他们随时可以反悔。
您方并没有比较清楚离婚冷静期存在之前与之后,家暴者的筹码对离婚造成的阻碍究竟有多大。
当然有阻碍。没有离婚冷静期之前,与家暴者只需第一次去民政局时就可以终结这段婚姻。现在有了离婚冷静期,第一次去完民政局之后,还要经过一个月,而这一个月家暴者随时可以反悔,随时可以进一步提要求、造成伤害。因为知道他随时可以反悔,受害者就得讨好他,他有了筹码。
在没有离婚冷静期之前,我们对家暴现象没有排除机制,对吗?
有排除情况,但我方刚才也举证了家暴取证难、劝和不劝离的观念问题,您方如何解决?
家暴举证难并不是由于离婚冷静期的存在而出现的,这是诉讼一直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取消离婚冷静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攻防转换节点:正方三辩在反方一辩提出解决草率离婚利好、司法资源浪费、忽视家暴受害者等观点时进行反驳,形成攻防转换。
感谢主席,我们先来解决第一个问题。他们刚给出一个数据,说离婚总人数里面有 1/4 的人是“轻率离婚”。好,没有问题,但是您方没有论证到这 1/4 的人就是“轻率离婚”。其实,这 1/4 真的不算很多。而且,“轻率”到底应该如何去确定?什么样的离婚叫做“轻率离婚”?您方一直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解释,哪怕给出一个具体语境也好。
我们再来看,您方刚又提到降低离婚率。降低离婚率有没有可能降低的是剩下的那 3/4 的人呢?我方一直在要求论证,您方也没有给出相关论证。
第二个问题我来解决一下。大家真的觉得现在的离婚是很轻率的吗?我刚刚已经给大家论证过了,我在民政局盖章离婚之前,在对方无数次对我家暴的时候,我就已经下定决心,这是经过我多次思考的。在思考之后,我在手机上申请预约,再到民政局去盖章,在这个程序过程中,目前的程序已经给了我足够的时间去考虑。所以,为什么您方觉得这些时间都不够呢?为什么 30 天就够了呢?所以在您方看来,如果这 30 天也不能够达到您方所说的离婚率下降的效果,您方是不是要延迟到 90 天呢?是不是要一直往后延呢?
现在这个场景很类似于我在考场的时候,监考老师问我说:“你确定要交卷吗?你确定不再想想吗?要不要再检查一下?”大家有没有发现,这种时候老师是在给一种暗示,他在告诉我说我的答案有问题。而离婚冷静期不断地这样问我,不断地暗示我,是不是在告诉我,我选择离婚就是一种错误呢?您方刚说没有干涉我的离婚自由,但实际上它在不断地暗示我,想要去左右我的答案,这难道不是在侵犯我的自由、侵犯我的权利吗?
第三点,我要告诉对方辩友。对方辩友说可以不断地撤销,但我们要看到,这个撤销的权利是给了谁。撤销自己的决定才是合理的,对吧?就像我撤销自己发在微信上的消息,这很合理;但我撤销好友发的消息,这就侵犯了他的权利。我因家暴去发起离婚申请,可撤销申请的却是家暴我的人,您方不觉得这种权利设置是错误的吗?
感谢主席,我们先来解决第一个问题。他们刚给出一个数据,说离婚总人数里面有 1/4 的人是“轻率离婚”。好,没有问题,但是您方没有论证到这 1/4 的人就是“轻率离婚”。其实,这 1/4 真的不算很多。而且,“轻率”到底应该如何去确定?什么样的离婚叫做“轻率离婚”?您方一直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解释,哪怕给出一个具体语境也好。
我们再来看,您方刚又提到降低离婚率。降低离婚率有没有可能降低的是剩下的那 3/4 的人呢?我方一直在要求论证,您方也没有给出相关论证。
第二个问题我来解决一下。大家真的觉得现在的离婚是很轻率的吗?我刚刚已经给大家论证过了,我在民政局盖章离婚之前,在对方无数次对我家暴的时候,我就已经下定决心,这是经过我多次思考的。在思考之后,我在手机上申请预约,再到民政局去盖章,在这个程序过程中,目前的程序已经给了我足够的时间去考虑。所以,为什么您方觉得这些时间都不够呢?为什么 30 天就够了呢?所以在您方看来,如果这 30 天也不能够达到您方所说的离婚率下降的效果,您方是不是要延迟到 90 天呢?是不是要一直往后延呢?
现在这个场景很类似于我在考场的时候,监考老师问我说:“你确定要交卷吗?你确定不再想想吗?要不要再检查一下?”大家有没有发现,这种时候老师是在给一种暗示,他在告诉我说我的答案有问题。而离婚冷静期不断地这样问我,不断地暗示我,是不是在告诉我,我选择离婚就是一种错误呢?您方刚说没有干涉我的离婚自由,但实际上它在不断地暗示我,想要去左右我的答案,这难道不是在侵犯我的自由、侵犯我的权利吗?
第三点,我要告诉对方辩友。对方辩友说可以不断地撤销,但我们要看到,这个撤销的权利是给了谁。撤销自己的决定才是合理的,对吧?就像我撤销自己发在微信上的消息,这很合理;但我撤销好友发的消息,这就侵犯了他的权利。我因家暴去发起离婚申请,可撤销申请的却是家暴我的人,您方不觉得这种权利设置是错误的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强调目前离婚程序已给当事人足够时间思考,离婚并非轻率决定。
再次问候在场各位。
今天的小结我们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我方并不认同取消离婚冷静期在实践中更具解决效率。您方有没有考虑过,在没有离婚冷静期的时候,很多夫妻可能一吵架就闹离婚,上午离婚,下午冷静了就复婚,如此折腾,难道不是占用了社会资源吗?在原来,当遇到财产分割矛盾或者未成年子女利益受到侵害时,夫妻只能在婚姻之外通过诉诸法院来解决。而有了离婚冷静期之后,夫妻可以利用这个缓冲期协商好一切事宜,尽量减轻了司法负担。与您方提出的取消该政策相比,继续保持该政策其实更有利于资源的利用。
下一个问题,您方一直在强调离婚冷静期可能会产生更多的负面效应。首先,很多负面问题,比如家暴问题,并非直接由离婚冷静期这个政策导致的。没有离婚冷静期的时候,其实也有家暴现象发生,并且取证难一直是存在的问题。所以我们可以实施其他的配套政策来完善这个问题,而不是直接取消离婚冷静期。并且,与离婚冷静期同期颁布的另一条规定已经排除了家暴情形。所以我方认为,关于原则性问题的离婚情形,离婚冷静期已经可以对这一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
最后,我方始终强调,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轻率冲动离婚,更重要的是要严谨地对待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好家庭的稳定。一时的冲动可以利用冷静期相互沟通,继续共同生活下去;而感情破裂也可以利用缓冲期协调好所有事情,让婚姻关系平稳地结束。不论分与和,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始终提醒着人们要严谨对待婚姻关系,而不是阻止人们离婚的自由,这才是我方想要强调的离婚冷静期存在的必要性。
综上所述,我方仍然坚定认为,当今中国不应该取消离婚冷静期。谢谢!
再次问候在场各位。
今天的小结我们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我方并不认同取消离婚冷静期在实践中更具解决效率。您方有没有考虑过,在没有离婚冷静期的时候,很多夫妻可能一吵架就闹离婚,上午离婚,下午冷静了就复婚,如此折腾,难道不是占用了社会资源吗?在原来,当遇到财产分割矛盾或者未成年子女利益受到侵害时,夫妻只能在婚姻之外通过诉诸法院来解决。而有了离婚冷静期之后,夫妻可以利用这个缓冲期协商好一切事宜,尽量减轻了司法负担。与您方提出的取消该政策相比,继续保持该政策其实更有利于资源的利用。
下一个问题,您方一直在强调离婚冷静期可能会产生更多的负面效应。首先,很多负面问题,比如家暴问题,并非直接由离婚冷静期这个政策导致的。没有离婚冷静期的时候,其实也有家暴现象发生,并且取证难一直是存在的问题。所以我们可以实施其他的配套政策来完善这个问题,而不是直接取消离婚冷静期。并且,与离婚冷静期同期颁布的另一条规定已经排除了家暴情形。所以我方认为,关于原则性问题的离婚情形,离婚冷静期已经可以对这一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
最后,我方始终强调,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轻率冲动离婚,更重要的是要严谨地对待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好家庭的稳定。一时的冲动可以利用冷静期相互沟通,继续共同生活下去;而感情破裂也可以利用缓冲期协调好所有事情,让婚姻关系平稳地结束。不论分与和,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始终提醒着人们要严谨对待婚姻关系,而不是阻止人们离婚的自由,这才是我方想要强调的离婚冷静期存在的必要性。
综上所述,我方仍然坚定认为,当今中国不应该取消离婚冷静期。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国离婚率多年来一直持续升高,闪婚闪离现象层出不穷。我国是经过了多次深入调查研究才制定离婚冷静期这一政策,您方有认识到这一社会背景吗?
制度的制定确实很详细,但是你要告诉我离婚到底有多少是冲动离婚。我最后一次问你,当涉及家暴问题时,我们再来聊清楚。家暴是持续在婚姻关系之中,您方告诉我离婚冷静期在延长这种婚姻关系,使得结束这样一种婚姻关系变得更加艰难,你要告诉我它为什么没有在延长痛苦。
好的,回到这样一个问题,所以您方也没有否认我们在制定这个政策并实施时进行了社会调查,确实有这一社会背景存在。而我刚刚给出数据,2021 年实行离婚冷静期之后,主要针对社会上闪婚闪离,尤其是冲动离婚的情况,2021 年离婚率确实下降 34%,所以达到了它的立法目的。我方观点已然明确,没错吧?
存在这样一种背景,为什么就等于它达到了这样一种效果,你方没有论证。不能说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一种解决的策略,它就一定能够达到这样一种效果,你方没有论证。我第二次请问您,刚刚那个家暴的例子,它到底有没有延长我的痛苦?
先回答上一个问题,我们刚才已经给出数据了,2022 年的数据显示,90 后冲动离婚的已经占到总数的 1/4 了,这个数据已经给过你了。回到家暴的问题,为什么离婚冷静期就一定延长了家暴时间呢?您方可以再论证一下吗?
刚刚给你方举了很多例子,有多少人在离婚冷静期的时候,选择带着自己的孩子又被打倒,本来看到了希望,本来可以离婚,但是在这 30 天里面,又被家暴,然后男方又反悔,根本没有办法去离婚了,这就是家暴的问题。
刚刚那个 1/4 的数据没有问题,是有 1/4 的人冲动离婚,但是你们要论证到离婚率的下降到底有多少是因为这 1/4 的冲动离婚人群,而不是那 3/4,你方有论证吗?
我现在看到您方只是举案例,并没有确切告诉我到底有多少人在家暴之后申请离婚。你要给我一个数据告诉我,为什么一定要取消离婚冷静期,请给我数据。
所以您方只要看数据,不解决具体案例,不看具体情况,对不对?因为您方给我举例子,我也可以给您方举个例子。有多少在离婚冷静期没有实行之前,也有很多渣男在离婚之后上门殴打他的妻子,这样的现象您看到了吗?
那您方重视数据,能不能给我一个具体的数据来论证到底在离婚冷静期制止离婚的人数中,有多少是轻率离婚?
所以对方还是没有办法给出我们数据。我方确实无法直接得出结论,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离婚冷静期实施之后,有 34%的离婚率下降,这是非常明显的取得了立法实效。那请问,离婚冷静期固然现在有它的一些问题,但是我们已经有配套措施进行改善了,在已经有改善的情况下,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去取消它,而不是继续优化它呢?
给您放一个数据,全国妇联发布数据显示,中国平均每 7.4 秒就有一个女性遭受丈夫殴打,2.7 个家庭中约有 30%的妇女遭受过家暴,每年有 15.7 万妇女自杀,其中 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所以您方今天想解决冲动离婚,利好和复婚比起来,也就是多跑了那么几次民政局,而您方就为了让这些人少跑几次民政局,就不管那些遭受家暴的人了,是吧。
首先,对于你方所说的家暴情况,为什么不能选择诉讼离婚,而一定要协议离婚呢?我方前面已经明确给你法条说了,民法典第 1079 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调解无效,都应当准予离婚。但难道是你想看到的就是我委曲求全,为了离婚什么都不要吗?那我那些被侵犯的合法权益呢?我为什么不能保障?这损失很大,我没有看到。其实我也已经承认了,当今的家暴不能通过协议离婚来解决,这难道不是离婚冷静期的问题吗?它完全堵死了这条路,只能让当事人去追求诉讼离婚。
刚刚您方二辩的例子告诉我说,不仅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可能被家暴,离婚之后也有可能被家暴,所以就不要离婚了,是这个意思吗?我方不是这个意思。问题是取消离婚冷静期就可以解决家暴的问题吗?我方已经告诉你了,它可以延长我被家暴的时间,增大这种可能性,你方到底管不管?
所以,家暴问题的产生与消失的解决,和离婚冷静期的存在没有任何关系。这个问题一直存在,而您方的离婚冷静期更加扩大了它发生的可能性,扩大了它发生的几率,您方到底要不要看,或者告诉我说不是因为离婚冷静期。什么叫做离婚冷静期扩大它发生可能性?家暴难道是因为离婚冷静期出台之后,我才去选择家暴我的妻子吗?它有什么理由一定要发生在这 30 天之内,而不是一直存在于我痛苦的一生中呢?
离婚冷静期是帮凶,是因为家暴的问题没办法通过诉讼离婚解决,所以很多人通过协议离婚解决,而离婚冷静期就是堵死了最后一条路,因为唯一可以走的就是协议离婚,而且离婚冷静期偏偏还给这些人反悔的筹码和时间,这就是它作为帮凶的意义。
所以我们今天应该从根源解决问题,要从诉讼离婚当中去解决诉讼离婚难和降低法定离婚事由的标准,为什么要通过取消离婚冷静期呢?
所以您方轻飘飘地给了一句我们要解决根源问题,所以您方也承认了,在现状下离婚冷静期作为帮凶的这些利害仍然存在,对不对?
感谢,时间到。
我国离婚率多年来一直持续升高,闪婚闪离现象层出不穷。我国是经过了多次深入调查研究才制定离婚冷静期这一政策,您方有认识到这一社会背景吗?
制度的制定确实很详细,但是你要告诉我离婚到底有多少是冲动离婚。我最后一次问你,当涉及家暴问题时,我们再来聊清楚。家暴是持续在婚姻关系之中,您方告诉我离婚冷静期在延长这种婚姻关系,使得结束这样一种婚姻关系变得更加艰难,你要告诉我它为什么没有在延长痛苦。
好的,回到这样一个问题,所以您方也没有否认我们在制定这个政策并实施时进行了社会调查,确实有这一社会背景存在。而我刚刚给出数据,2021 年实行离婚冷静期之后,主要针对社会上闪婚闪离,尤其是冲动离婚的情况,2021 年离婚率确实下降 34%,所以达到了它的立法目的。我方观点已然明确,没错吧?
存在这样一种背景,为什么就等于它达到了这样一种效果,你方没有论证。不能说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一种解决的策略,它就一定能够达到这样一种效果,你方没有论证。我第二次请问您,刚刚那个家暴的例子,它到底有没有延长我的痛苦?
先回答上一个问题,我们刚才已经给出数据了,2022 年的数据显示,90 后冲动离婚的已经占到总数的 1/4 了,这个数据已经给过你了。回到家暴的问题,为什么离婚冷静期就一定延长了家暴时间呢?您方可以再论证一下吗?
刚刚给你方举了很多例子,有多少人在离婚冷静期的时候,选择带着自己的孩子又被打倒,本来看到了希望,本来可以离婚,但是在这 30 天里面,又被家暴,然后男方又反悔,根本没有办法去离婚了,这就是家暴的问题。
刚刚那个 1/4 的数据没有问题,是有 1/4 的人冲动离婚,但是你们要论证到离婚率的下降到底有多少是因为这 1/4 的冲动离婚人群,而不是那 3/4,你方有论证吗?
我现在看到您方只是举案例,并没有确切告诉我到底有多少人在家暴之后申请离婚。你要给我一个数据告诉我,为什么一定要取消离婚冷静期,请给我数据。
所以您方只要看数据,不解决具体案例,不看具体情况,对不对?因为您方给我举例子,我也可以给您方举个例子。有多少在离婚冷静期没有实行之前,也有很多渣男在离婚之后上门殴打他的妻子,这样的现象您看到了吗?
那您方重视数据,能不能给我一个具体的数据来论证到底在离婚冷静期制止离婚的人数中,有多少是轻率离婚?
所以对方还是没有办法给出我们数据。我方确实无法直接得出结论,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离婚冷静期实施之后,有 34%的离婚率下降,这是非常明显的取得了立法实效。那请问,离婚冷静期固然现在有它的一些问题,但是我们已经有配套措施进行改善了,在已经有改善的情况下,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去取消它,而不是继续优化它呢?
给您放一个数据,全国妇联发布数据显示,中国平均每 7.4 秒就有一个女性遭受丈夫殴打,2.7 个家庭中约有 30%的妇女遭受过家暴,每年有 15.7 万妇女自杀,其中 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所以您方今天想解决冲动离婚,利好和复婚比起来,也就是多跑了那么几次民政局,而您方就为了让这些人少跑几次民政局,就不管那些遭受家暴的人了,是吧。
首先,对于你方所说的家暴情况,为什么不能选择诉讼离婚,而一定要协议离婚呢?我方前面已经明确给你法条说了,民法典第 1079 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调解无效,都应当准予离婚。但难道是你想看到的就是我委曲求全,为了离婚什么都不要吗?那我那些被侵犯的合法权益呢?我为什么不能保障?这损失很大,我没有看到。其实我也已经承认了,当今的家暴不能通过协议离婚来解决,这难道不是离婚冷静期的问题吗?它完全堵死了这条路,只能让当事人去追求诉讼离婚。
刚刚您方二辩的例子告诉我说,不仅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可能被家暴,离婚之后也有可能被家暴,所以就不要离婚了,是这个意思吗?我方不是这个意思。问题是取消离婚冷静期就可以解决家暴的问题吗?我方已经告诉你了,它可以延长我被家暴的时间,增大这种可能性,你方到底管不管?
所以,家暴问题的产生与消失的解决,和离婚冷静期的存在没有任何关系。这个问题一直存在,而您方的离婚冷静期更加扩大了它发生的可能性,扩大了它发生的几率,您方到底要不要看,或者告诉我说不是因为离婚冷静期。什么叫做离婚冷静期扩大它发生可能性?家暴难道是因为离婚冷静期出台之后,我才去选择家暴我的妻子吗?它有什么理由一定要发生在这 30 天之内,而不是一直存在于我痛苦的一生中呢?
离婚冷静期是帮凶,是因为家暴的问题没办法通过诉讼离婚解决,所以很多人通过协议离婚解决,而离婚冷静期就是堵死了最后一条路,因为唯一可以走的就是协议离婚,而且离婚冷静期偏偏还给这些人反悔的筹码和时间,这就是它作为帮凶的意义。
所以我们今天应该从根源解决问题,要从诉讼离婚当中去解决诉讼离婚难和降低法定离婚事由的标准,为什么要通过取消离婚冷静期呢?
所以您方轻飘飘地给了一句我们要解决根源问题,所以您方也承认了,在现状下离婚冷静期作为帮凶的这些利害仍然存在,对不对?
感谢,时间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最后一次问候在场各位。
今天我们讨论离婚冷静期是否应该取消。对方辩友告诉我们,无非就是因为有离婚冷静期的存在,离婚变得更加困难了,想离婚的人离不掉,想结婚的人不敢结,所以干脆直接通通取消,彻底摆烂,放任不管,随便想结婚就结婚,想离婚就离婚。
我想问对方辩友,这难道就是你们想要的婚姻自由吗?如此轻率肆意地对待婚姻,既伤害夫妻情分,又浪费司法资源,还给人们留下婚姻原来也就是儿戏的印象,这是您方所倡导的婚姻观吗?这是您方要向年轻人所倡导的吗?婚姻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据民政部门统计,2002年以来,我国离婚率一路攀升。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发布的离婚案件数据显示,2013 - 2015年全国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婚后1 - 5年是婚姻破裂的高发期,闪婚闪离、冲动离婚屡见不鲜。这暴露出夫妻双方对婚姻不够重视。
而离婚冷静制度设计于平凡之中见伟大,在和平中化解纠纷,挽救婚姻危机,维持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凸显我国立法与司法对于维护家庭稳定、防止家庭破裂的鲜明态度。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和单位,“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如果家庭不稳,则会引发社会不稳,社会不稳,国家又何以稳定?而在立法草案中明确指出,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给予夫妻双方一定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离婚决定,从而稳定家庭关系,减少离婚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现在有一对八五后夫妻的案例,他们并没有原则性矛盾,感情也没有完全破裂,只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生活琐事乱了方寸,在冲动之下选择离婚,忽略了对子女的考虑。如果没有离婚冷静期,这样一个原本和美的三口之家就要走向破裂。但是幸好,还有离婚冷静期,夫妻二人在经过调解后都选择了撤销申请。
婚姻恰如钱钟书先生所言,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怀着对爱情的憧憬和幻想,渴望踏入这片神圣的领土,而城内的人却常常在柴米油盐的琐碎中感到疲惫与困惑,甚至萌生逃离的念头。然而,婚姻的真谛并非在于逃离或进入,而在于珍惜与经营。围城虽有时让人觉得束缚,却也是彼此依靠的港湾,它不仅是爱情的延续,更是责任与承诺的象征。城内的风景或许不如初见时那般绚烂,但正是这些平淡的日子构成了生活的底色。这些共同经历的欢笑与泪水、争吵与和解,都是婚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让彼此更加了解,也让感情更加深厚。
这30天看似漫长,但其实对于婚姻,对于如何一直和一个人在一起、如何接受和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分离这件事,这个时间还是太短太短了。因为爱本身就是一个需要人类用一生去研习的课题,所以请给爱一些时间,也给不爱一些时间。
感谢!
感谢主席,最后一次问候在场各位。
今天我们讨论离婚冷静期是否应该取消。对方辩友告诉我们,无非就是因为有离婚冷静期的存在,离婚变得更加困难了,想离婚的人离不掉,想结婚的人不敢结,所以干脆直接通通取消,彻底摆烂,放任不管,随便想结婚就结婚,想离婚就离婚。
我想问对方辩友,这难道就是你们想要的婚姻自由吗?如此轻率肆意地对待婚姻,既伤害夫妻情分,又浪费司法资源,还给人们留下婚姻原来也就是儿戏的印象,这是您方所倡导的婚姻观吗?这是您方要向年轻人所倡导的吗?婚姻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据民政部门统计,2002年以来,我国离婚率一路攀升。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发布的离婚案件数据显示,2013 - 2015年全国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婚后1 - 5年是婚姻破裂的高发期,闪婚闪离、冲动离婚屡见不鲜。这暴露出夫妻双方对婚姻不够重视。
而离婚冷静制度设计于平凡之中见伟大,在和平中化解纠纷,挽救婚姻危机,维持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凸显我国立法与司法对于维护家庭稳定、防止家庭破裂的鲜明态度。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和单位,“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如果家庭不稳,则会引发社会不稳,社会不稳,国家又何以稳定?而在立法草案中明确指出,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给予夫妻双方一定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离婚决定,从而稳定家庭关系,减少离婚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现在有一对八五后夫妻的案例,他们并没有原则性矛盾,感情也没有完全破裂,只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生活琐事乱了方寸,在冲动之下选择离婚,忽略了对子女的考虑。如果没有离婚冷静期,这样一个原本和美的三口之家就要走向破裂。但是幸好,还有离婚冷静期,夫妻二人在经过调解后都选择了撤销申请。
婚姻恰如钱钟书先生所言,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怀着对爱情的憧憬和幻想,渴望踏入这片神圣的领土,而城内的人却常常在柴米油盐的琐碎中感到疲惫与困惑,甚至萌生逃离的念头。然而,婚姻的真谛并非在于逃离或进入,而在于珍惜与经营。围城虽有时让人觉得束缚,却也是彼此依靠的港湾,它不仅是爱情的延续,更是责任与承诺的象征。城内的风景或许不如初见时那般绚烂,但正是这些平淡的日子构成了生活的底色。这些共同经历的欢笑与泪水、争吵与和解,都是婚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让彼此更加了解,也让感情更加深厚。
这30天看似漫长,但其实对于婚姻,对于如何一直和一个人在一起、如何接受和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分离这件事,这个时间还是太短太短了。因为爱本身就是一个需要人类用一生去研习的课题,所以请给爱一些时间,也给不爱一些时间。
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本周时间到,下面有请正方任意辩手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钟,计时开始。
谢书记,各位好。那么我们从冲动离婚聊起,刚才我方也问得很清楚了,冲动离婚这件事情和离完之后复婚相比,到底有哪些利好呢?对方辩友举出的第一个利好是可以少跑一些民政局,少办一些手续;第二个利好是说了一堆大词,称这是责任的承诺、爱情的延续、双方携手相伴。
可是,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离婚这件事情在对方辩友眼中,居然变成了一个让人变得更成熟的教育工具,变成了服务于国家离婚率、服务于运营方这些高尚大词的手段。
各位,离婚不该是一个教育手段,而应该是一个救济手段。离婚是人们用来自救的工具,其职责应该是保护弱者,避免伤害。那些扭扭捏捏、暧昧不清,上午爱下午不爱,把离婚当儿戏的人,哪天想复婚大可以去复婚。
可是,为什么我方今天要讲那么多感情破裂的例子、受害者的例子?就是因为还有另外一群人,在这个婚姻当中,他们真的受到了伤害,真的感到了痛苦,他们遇到了恶魔。不要跟他们说什么爱情的延续,他们被打了,遇到坏人了,他们要逃,离婚对他们来说不是儿戏,而是救命稻草,是人生的出路,他们才是离婚制度真正应该保护的人。
所以,我方今天想取消这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希望把所有延长伤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不留任何反悔的筹码给任何一方。就是希望当那些受害者,那些真正需要离婚的人,拿起离婚来保卫他们的人生时,我们递给他们手中的武器,能尽可能让他们用得顺手一点、方便一点。这是我们唯一可以为他们做的,是我们唯一可以为那些被丈夫殴打、被捅、被砸的女性做的事情。
说实在的,我们看到这些案例非常无奈,看到他们经受痛苦,但是我们没有办法代替法官去强迫他们离婚,也没有办法冲到他们家里去惩治坏人。但今天这件事情是我们唯一可以为他们做的。所以,不要辜负他们,他们真的是我们最不应该辜负的人。
谢谢。还有时间没用完,我说完了。感谢。正方发言结束。
本周时间到,下面有请正方任意辩手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钟,计时开始。
谢书记,各位好。那么我们从冲动离婚聊起,刚才我方也问得很清楚了,冲动离婚这件事情和离完之后复婚相比,到底有哪些利好呢?对方辩友举出的第一个利好是可以少跑一些民政局,少办一些手续;第二个利好是说了一堆大词,称这是责任的承诺、爱情的延续、双方携手相伴。
可是,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离婚这件事情在对方辩友眼中,居然变成了一个让人变得更成熟的教育工具,变成了服务于国家离婚率、服务于运营方这些高尚大词的手段。
各位,离婚不该是一个教育手段,而应该是一个救济手段。离婚是人们用来自救的工具,其职责应该是保护弱者,避免伤害。那些扭扭捏捏、暧昧不清,上午爱下午不爱,把离婚当儿戏的人,哪天想复婚大可以去复婚。
可是,为什么我方今天要讲那么多感情破裂的例子、受害者的例子?就是因为还有另外一群人,在这个婚姻当中,他们真的受到了伤害,真的感到了痛苦,他们遇到了恶魔。不要跟他们说什么爱情的延续,他们被打了,遇到坏人了,他们要逃,离婚对他们来说不是儿戏,而是救命稻草,是人生的出路,他们才是离婚制度真正应该保护的人。
所以,我方今天想取消这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希望把所有延长伤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不留任何反悔的筹码给任何一方。就是希望当那些受害者,那些真正需要离婚的人,拿起离婚来保卫他们的人生时,我们递给他们手中的武器,能尽可能让他们用得顺手一点、方便一点。这是我们唯一可以为他们做的,是我们唯一可以为那些被丈夫殴打、被捅、被砸的女性做的事情。
说实在的,我们看到这些案例非常无奈,看到他们经受痛苦,但是我们没有办法代替法官去强迫他们离婚,也没有办法冲到他们家里去惩治坏人。但今天这件事情是我们唯一可以为他们做的。所以,不要辜负他们,他们真的是我们最不应该辜负的人。
谢谢。还有时间没用完,我说完了。感谢。正方发言结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