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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在我方看来,被需要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里,自己能感受到自身的存在、能力、资源等对他人或社会具有价值和意义,并且个体往往能在此之中获得成就感与归属感,体现自我价值等等。
另一方面,我方注意到幸福的评判标准是多元化的。评价一个人是否幸福,既要看这个人是否能得到快乐与自我满足,也要看这个人的社会关系是怎样的情况。
基于此,我方认为被需要是一种幸福,论证如下:
一、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被需要可以激活与幸福有关的激素水平的释放。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曾经使用功能性磁共振技术对慈善捐献人群的大脑活动进行研究分析。结果显示,这些人大脑中与多巴胺分泌紧密相关的腹侧纹状体区域的活性会变高。简单来说,当一个人感到被需要时,他的多巴胺水平就会升高,并因此感到愉悦和幸福。
加州大学在2020年做过一个很有意思的研究。研究者将300名参与者分成两组,要求其中一组指导他人完成简单任务,并告知他们“你的帮助对他人至关重要”,另一组则被要求在没有互动的条件下完成相同任务。研究者发现,实验组参与者与社会价值感知相关的大脑前额叶皮层的活跃度提升了40%,而且在随后的即时幸福感评分当中,前一组的得分是7.8分,而没有互动的那一组只有5.5分。这一实验非常直接地说明了被需要引起了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这种变化带来的愉悦感和自我满足感最终使人获得幸福感。
二、被需要可以增强人的归属感,有利于在社会尺度里实现自我的价值。所谓的自我决定理论指出,人若能感到自身有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能力,就会满足人的自主和胜任需求。同时,心理学上著名的富兰克林效应告诉我们,与他人交好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感觉到被需要,让他来帮助你。事实上,请求帮助本身就意味着一种信任和依赖。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我们感觉到被需要,自我价值感也能在被需要的前提下得到实现。
在联合国志愿者计划的调查中,相当一部分志愿者表示被社区需要,提升了他们的自我价值感。调查进一步显示,在7.8亿人次的志愿者中,86%表示参与志愿服务后更幸福了。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自我实现需求处于最高层级,而被需要能够帮助他人实现自我,是一种积极体现。正如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的网约车司机张桂荣所说:“有一种幸福叫做被需要,被乘客需要、被团队需要、被社会需要。”
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被需要的状态有利于构建良性的社交关系。一个人能在这样的状态下找到自己的归属和意义所在,也由此得到幸福感。
综上所述,被需要既可使人愉悦快乐、自我满足,也可以让人有所归属,被社会认可。所以我方坚定地认为,被需要是一种幸福。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在我方看来,被需要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里,自己能感受到自身的存在、能力、资源等对他人或社会具有价值和意义,并且个体往往能在此之中获得成就感与归属感,体现自我价值等等。
另一方面,我方注意到幸福的评判标准是多元化的。评价一个人是否幸福,既要看这个人是否能得到快乐与自我满足,也要看这个人的社会关系是怎样的情况。
基于此,我方认为被需要是一种幸福,论证如下:
一、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被需要可以激活与幸福有关的激素水平的释放。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曾经使用功能性磁共振技术对慈善捐献人群的大脑活动进行研究分析。结果显示,这些人大脑中与多巴胺分泌紧密相关的腹侧纹状体区域的活性会变高。简单来说,当一个人感到被需要时,他的多巴胺水平就会升高,并因此感到愉悦和幸福。
加州大学在2020年做过一个很有意思的研究。研究者将300名参与者分成两组,要求其中一组指导他人完成简单任务,并告知他们“你的帮助对他人至关重要”,另一组则被要求在没有互动的条件下完成相同任务。研究者发现,实验组参与者与社会价值感知相关的大脑前额叶皮层的活跃度提升了40%,而且在随后的即时幸福感评分当中,前一组的得分是7.8分,而没有互动的那一组只有5.5分。这一实验非常直接地说明了被需要引起了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这种变化带来的愉悦感和自我满足感最终使人获得幸福感。
二、被需要可以增强人的归属感,有利于在社会尺度里实现自我的价值。所谓的自我决定理论指出,人若能感到自身有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能力,就会满足人的自主和胜任需求。同时,心理学上著名的富兰克林效应告诉我们,与他人交好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感觉到被需要,让他来帮助你。事实上,请求帮助本身就意味着一种信任和依赖。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我们感觉到被需要,自我价值感也能在被需要的前提下得到实现。
在联合国志愿者计划的调查中,相当一部分志愿者表示被社区需要,提升了他们的自我价值感。调查进一步显示,在7.8亿人次的志愿者中,86%表示参与志愿服务后更幸福了。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自我实现需求处于最高层级,而被需要能够帮助他人实现自我,是一种积极体现。正如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的网约车司机张桂荣所说:“有一种幸福叫做被需要,被乘客需要、被团队需要、被社会需要。”
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被需要的状态有利于构建良性的社交关系。一个人能在这样的状态下找到自己的归属和意义所在,也由此得到幸福感。
综上所述,被需要既可使人愉悦快乐、自我满足,也可以让人有所归属,被社会认可。所以我方坚定地认为,被需要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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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需要既可使人愉悦快乐、自我满足,也可以让人有所归属,被社会认可。所以正方坚定地认为,被需要是一种幸福。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在我方看来,被需要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里,个体感受到自身的存在、能力、资源等对他人或社会具有价值和意义,并且个体往往能从中得到意义感与归属感,体现自我价值等。
而另一方面,我方注意到幸福的评判标准是多元化的。所以评价一个人是否幸福,既要看这个人是否能得到快乐与自我满足,也要看这个人的社会关系是怎样的情况。因此,我方认为被需要是一种幸福,论证如下:
第一,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被需要可以激活与幸福有关的激素水平。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曾经使用功能性磁共振技术对慈善捐赠者的人群的大脑活动进行研究分析,结果显示,这些人大脑中与多巴胺分泌紧密相关的腹侧纹状体等区域的活性会变高。简单来说,当一个人感觉到被需要时,他的多巴胺水平就会变高,并由此感到愉悦和幸福。
泰州大学在2020年做过一个很有意思的研究,研究者将300名参与者分成两组,要求其中一组指导他人完成简单任务,并告知其帮助对他人至关重要,另一组则要求在无附加条件下完成相同任务。研究者发现,实验组参与者与自我价值感和感知相关的大脑前额叶活跃度提升了40%,而且在随后的即时幸福感评分当中,同一组的得分是7.8分,而没有互动的那一组只有5.5分。这一实验非常直接地说明了被需要引起了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这种变化带来的愉悦感和自我满足,使人获得幸福感。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在我方看来,被需要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里,个体感受到自身的存在、能力、资源等对他人或社会具有价值和意义,并且个体往往能从中得到意义感与归属感,体现自我价值等。
而另一方面,我方注意到幸福的评判标准是多元化的。所以评价一个人是否幸福,既要看这个人是否能得到快乐与自我满足,也要看这个人的社会关系是怎样的情况。因此,我方认为被需要是一种幸福,论证如下:
第一,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被需要可以激活与幸福有关的激素水平。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曾经使用功能性磁共振技术对慈善捐赠者的人群的大脑活动进行研究分析,结果显示,这些人大脑中与多巴胺分泌紧密相关的腹侧纹状体等区域的活性会变高。简单来说,当一个人感觉到被需要时,他的多巴胺水平就会变高,并由此感到愉悦和幸福。
泰州大学在2020年做过一个很有意思的研究,研究者将300名参与者分成两组,要求其中一组指导他人完成简单任务,并告知其帮助对他人至关重要,另一组则要求在无附加条件下完成相同任务。研究者发现,实验组参与者与自我价值感和感知相关的大脑前额叶活跃度提升了40%,而且在随后的即时幸福感评分当中,同一组的得分是7.8分,而没有互动的那一组只有5.5分。这一实验非常直接地说明了被需要引起了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这种变化带来的愉悦感和自我满足,使人获得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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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一个人是否幸福,既要看这个人是否能得到快乐与自我满足,也要看这个人的社会关系是怎样的情况。若被需要能让人获得快乐与自我满足,就可认为被需要是一种幸福。
基于上述从生理学角度的论证,被需要能激活与幸福有关的激素水平,引起人体生理机能变化带来愉悦感和自我满足,满足幸福的判断标准,所以被需要是一种幸福。
同学,可以听到我的声音吗?
可以。
好的,当“我被别人需要”这个动作发出时,我作为承受者,应该有愿意和不愿意两种态度。
是的。
好的,所以你方今天应该论证的是,无论我愿不愿意被需要,这都可以是一种幸福,否则你方今天就无法证成。
第二个问题,幸福应该是一种稳定长久的感觉。如果我本身处于一种被强迫的状态,虽然我被需要了,但这是一种被剥削的状态,这难道是我方的论证义务吗?
同学,你刚刚承认了,你方今天要论证无论我愿不愿意被需要,都应该是幸福的。但此时你又觉得我被迫的时候就不幸福,这是你方论证的前后矛盾。
我接着往下问你,我高兴的时候刷抖音,会觉得幸福;但我烦躁的时候刷抖音,会更烦躁。你告诉我,刷抖音对我来讲到底算不算幸福?
请先回答我上一个问题。
同学,请回答我刚刚那个问题,我刷抖音时,高兴时觉得幸福,烦躁时更烦躁,所以你告诉我刷抖音到底算不算幸福?
刷抖音在个人层面上,如果能给人带来愉悦感,那它满足一个标准,但它并没有满足社会层面的标准。我们认为必须同时重视社会关系和个人两个方面的标准。
所以同学,首先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刷抖音到底算不算幸福;其次,按照你方所说,从社会和个人两方面来讲,刷抖音对我来说是否幸福也是不确定的,对吧?
首先是你一直在打断我方发言,我方只是阐述观点。其次关于抖音的问题,我方坚定地认为,一个人是否幸福,不可能只由外人说了算,同时也必须兼顾个人和社会两个方面。
我打断一下,所以对方还是没有回答我刚刚的问题,刷抖音对我来讲到底算不算幸福。由此可见,刷抖音带给我的幸福感是不确定的,同样,被需要也是如此。所以正方必须论证被需要带来的幸福是确定且稳定的,才能证成观点。
第三个问题,今天既然被需要是一种幸福,那你方要不要倡导所有人都应该去追求被需要?
请跟上我的节奏回答我这个问题。
不好意思,请您再重复一下问题。
今天,既然被需要是一种幸福,你方要倡导所有人都应该去追求被需要吗?
我方确实认为,如果形成一种正向的被需要的社会氛围,有利于我们构建更加团结的社会。
对方今天前面告诉我,被动被需要时不一定带来幸福,所以无法倡导大家追求被需要。第二,我方了解到有60%的女性因为家庭需要,幸福感产生了负面影响。所以在你方的倡导之下,反而会导致这些人更不幸福,我方没有看到所谓的幸福所在。
以上,感谢。究竟被需要必须要让他们幸福,还是不必须要让他们不幸福,我觉得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
同学,可以听到我的声音吗?
可以。
好的,当“我被别人需要”这个动作发出时,我作为承受者,应该有愿意和不愿意两种态度。
是的。
好的,所以你方今天应该论证的是,无论我愿不愿意被需要,这都可以是一种幸福,否则你方今天就无法证成。
第二个问题,幸福应该是一种稳定长久的感觉。如果我本身处于一种被强迫的状态,虽然我被需要了,但这是一种被剥削的状态,这难道是我方的论证义务吗?
同学,你刚刚承认了,你方今天要论证无论我愿不愿意被需要,都应该是幸福的。但此时你又觉得我被迫的时候就不幸福,这是你方论证的前后矛盾。
我接着往下问你,我高兴的时候刷抖音,会觉得幸福;但我烦躁的时候刷抖音,会更烦躁。你告诉我,刷抖音对我来讲到底算不算幸福?
请先回答我上一个问题。
同学,请回答我刚刚那个问题,我刷抖音时,高兴时觉得幸福,烦躁时更烦躁,所以你告诉我刷抖音到底算不算幸福?
刷抖音在个人层面上,如果能给人带来愉悦感,那它满足一个标准,但它并没有满足社会层面的标准。我们认为必须同时重视社会关系和个人两个方面的标准。
所以同学,首先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刷抖音到底算不算幸福;其次,按照你方所说,从社会和个人两方面来讲,刷抖音对我来说是否幸福也是不确定的,对吧?
首先是你一直在打断我方发言,我方只是阐述观点。其次关于抖音的问题,我方坚定地认为,一个人是否幸福,不可能只由外人说了算,同时也必须兼顾个人和社会两个方面。
我打断一下,所以对方还是没有回答我刚刚的问题,刷抖音对我来讲到底算不算幸福。由此可见,刷抖音带给我的幸福感是不确定的,同样,被需要也是如此。所以正方必须论证被需要带来的幸福是确定且稳定的,才能证成观点。
第三个问题,今天既然被需要是一种幸福,那你方要不要倡导所有人都应该去追求被需要?
请跟上我的节奏回答我这个问题。
不好意思,请您再重复一下问题。
今天,既然被需要是一种幸福,你方要倡导所有人都应该去追求被需要吗?
我方确实认为,如果形成一种正向的被需要的社会氛围,有利于我们构建更加团结的社会。
对方今天前面告诉我,被动被需要时不一定带来幸福,所以无法倡导大家追求被需要。第二,我方了解到有60%的女性因为家庭需要,幸福感产生了负面影响。所以在你方的倡导之下,反而会导致这些人更不幸福,我方没有看到所谓的幸福所在。
以上,感谢。究竟被需要必须要让他们幸福,还是不必须要让他们不幸福,我觉得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被需要是指主体因他人为满足缺失或不平衡状态而被依赖的一种被动状态。幸福是人们对生活的主观感受。每个人对于幸福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判断被需要是不是一种幸福,要看被需要能否使主体在追求的过程和结果中倾向获得稳定的幸福。如果时而是,时而不是,那它只是人生的一个普通组成部分,并不是一种幸福。基于此,论证如下:
首先,幸福没有客观标准,被需要如果不符合自己的价值取向,就不能成为一种幸福。很多时候,被需要是由社会构建出来的,与我们内心价值取向并不一致。根据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费斯汀格的认知失调理论,当个体的行为与态度不一致时,会出现一种令人不愉快的冲突状态,此时被需要就不是幸福。
例如,马云曾提到“996其实就是福报”,作为雇主需要员工能接受996,认为员工能找到工作就不错了。但这并非员工理想中的工作。美国心理协会工作压力调查显示,60%的员工表示工作是他们生活中的主要压力来源,其中35%的员工认为工作压力对他们的身心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职员被公司需要,老板让员工加班、派员工应酬,看似是看重员工,但或许并非是员工内心所愿。中国新闻周刊发起的一项调查问卷显示,约84.7%的参与者表示极度反感、完全不能接受996文化,约13.9%表示现实中难以拒绝、身不由己。被需要看似一种幸福,实则未必是一种幸福。当被需要与个人价值观相冲突时,它不仅不是一种幸福,反而可能成为压力和痛苦的来源。
其次,现实生活中,被需要是一种被动接受他人依赖的状态,而幸福是一种主动的双向奔赴的体验。社会交换理论认为,当一个人处于被需要的状态时,如果其付出与得到的回报不平衡,就会感到不满和失落,幸福感也会降低。
以母亲角色为例,社会观念认为母亲要为孩子付出,但这种被需要必然是幸福吗?根据联合国妇女署的报告,全球范围内超50%的母亲表示,她们因家庭责任而放弃工作后感到社会地位下降,其中60%的人表示这对他们的幸福感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样,老师被学生需要,但老师的付出与回报不一定能形成对应关系,这份被需要也不一定是一种幸福。《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20 - 2021)》显示,45.81%的教师认为薪酬与付出不对等是职业幸福感缺失的首因。此外,教师职业价值追求中也存在道德绑架现象。幸福应是相互主动的状态,而被需要更凸显了主体地位的失衡,当付出与收获无法形成对应关系时,被需要就不是一种幸福。
综上所述,幸福应是一场灵魂的共鸣,而非外界的强加。被需要不一定理想化,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被需要无法和个人价值取向相契合,以及主体间无法形成主动的交互关系的情况,呈现出一种被动的、不均衡的状态,无法使主体在追求的过程中倾向获得稳定的幸福,所以它只是人生的一个普通组成部分,并不是一种幸福。
以上,感谢!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被需要是指主体因他人为满足缺失或不平衡状态而被依赖的一种被动状态。幸福是人们对生活的主观感受。每个人对于幸福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判断被需要是不是一种幸福,要看被需要能否使主体在追求的过程和结果中倾向获得稳定的幸福。如果时而是,时而不是,那它只是人生的一个普通组成部分,并不是一种幸福。基于此,论证如下:
首先,幸福没有客观标准,被需要如果不符合自己的价值取向,就不能成为一种幸福。很多时候,被需要是由社会构建出来的,与我们内心价值取向并不一致。根据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费斯汀格的认知失调理论,当个体的行为与态度不一致时,会出现一种令人不愉快的冲突状态,此时被需要就不是幸福。
例如,马云曾提到“996其实就是福报”,作为雇主需要员工能接受996,认为员工能找到工作就不错了。但这并非员工理想中的工作。美国心理协会工作压力调查显示,60%的员工表示工作是他们生活中的主要压力来源,其中35%的员工认为工作压力对他们的身心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职员被公司需要,老板让员工加班、派员工应酬,看似是看重员工,但或许并非是员工内心所愿。中国新闻周刊发起的一项调查问卷显示,约84.7%的参与者表示极度反感、完全不能接受996文化,约13.9%表示现实中难以拒绝、身不由己。被需要看似一种幸福,实则未必是一种幸福。当被需要与个人价值观相冲突时,它不仅不是一种幸福,反而可能成为压力和痛苦的来源。
其次,现实生活中,被需要是一种被动接受他人依赖的状态,而幸福是一种主动的双向奔赴的体验。社会交换理论认为,当一个人处于被需要的状态时,如果其付出与得到的回报不平衡,就会感到不满和失落,幸福感也会降低。
以母亲角色为例,社会观念认为母亲要为孩子付出,但这种被需要必然是幸福吗?根据联合国妇女署的报告,全球范围内超50%的母亲表示,她们因家庭责任而放弃工作后感到社会地位下降,其中60%的人表示这对他们的幸福感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样,老师被学生需要,但老师的付出与回报不一定能形成对应关系,这份被需要也不一定是一种幸福。《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20 - 2021)》显示,45.81%的教师认为薪酬与付出不对等是职业幸福感缺失的首因。此外,教师职业价值追求中也存在道德绑架现象。幸福应是相互主动的状态,而被需要更凸显了主体地位的失衡,当付出与收获无法形成对应关系时,被需要就不是一种幸福。
综上所述,幸福应是一场灵魂的共鸣,而非外界的强加。被需要不一定理想化,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被需要无法和个人价值取向相契合,以及主体间无法形成主动的交互关系的情况,呈现出一种被动的、不均衡的状态,无法使主体在追求的过程中倾向获得稳定的幸福,所以它只是人生的一个普通组成部分,并不是一种幸福。
以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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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应是一场灵魂的共鸣,而非外界的强加。被需要不一定理想化,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被需要无法和个人价值取向相契合,以及主体间无法形成主动的交互关系的情况,呈现出一种被动的、不均衡的状态,无法使主体在追求的过程中倾向获得稳定的幸福,所以它只是人生的一个普通组成部分,并不是一种幸福。
正方二辩:您方认为只要是被需要,和内心的想法不一定都是一样的,是吗? 反方一辩:不一定,都有。 正方二辩:您能举出一些您方认为被需要和内心想法一致的例子吗? 反方一辩:比如说像您刚提到的志愿者,我愿意去付出,所以我去当这个志愿者,这就是与内心想法一致的。像我刚才提到的,如果说我不愿意去应酬,不愿意加班,那这就是与内心想法不一致的状态。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正方二辩:好的,您方已经承认了,其实被需要有多种形态,有可能和内心想法一致,也有可能不一致。那么,在2020年疫情的时候,那些志愿者上前线,您方认为他们是一种反抗吗?我志愿去当志愿者,这应该是与我内心想法相一致的吧。在2020年疫情的时候,国家号召许多医护人员上前线,按您方观点,很多医护人员可能不愿意上岗,他们的家人也不愿意他们上班,您方也认为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是不幸福的,是吗? 反方一辩:我刚没有说那些上前线的志愿者是不愿意的。 正方二辩:刚才你方在论证的时候说被动接受他人的依赖,那么请问,医护人员救治病患的时候,他们也是接受病患的依赖,他们这时候是不幸福的吗? 反方一辩:关键是,这时候是医护人员愿意接受救治病患的意愿吗,同学? 正方二辩:在疫情期间,确实病患需要接受医护人员的救治,需要依赖他们,对吧。
正方二辩:下一个问题,您方认为幸福必须是长久的,短暂的就不行,是吗?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幸福要是一种稳定的状态,如果时而是幸福,时而不是,那就不能称作为幸福,最多可能就算是一个中性的东西。 正方二辩:假如说我考上一所大学,大学只有四年时间,即便这种幸福很短暂,它也是一种幸福,不是吗? 反方一辩:我方没有听懂这个意思,大学对我来说,在我整个人生当中是一种很稳定的感觉。也有人可能认为这不幸福,而且它仅仅只有4年时间。所以说幸福有长有短,您方不能以长短来概括幸福与否。
正方二辩:谢谢。 主持人:好的,感谢。
正方二辩:您方认为只要是被需要,和内心的想法不一定都是一样的,是吗? 反方一辩:不一定,都有。 正方二辩:您能举出一些您方认为被需要和内心想法一致的例子吗? 反方一辩:比如说像您刚提到的志愿者,我愿意去付出,所以我去当这个志愿者,这就是与内心想法一致的。像我刚才提到的,如果说我不愿意去应酬,不愿意加班,那这就是与内心想法不一致的状态。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正方二辩:好的,您方已经承认了,其实被需要有多种形态,有可能和内心想法一致,也有可能不一致。那么,在2020年疫情的时候,那些志愿者上前线,您方认为他们是一种反抗吗?我志愿去当志愿者,这应该是与我内心想法相一致的吧。在2020年疫情的时候,国家号召许多医护人员上前线,按您方观点,很多医护人员可能不愿意上岗,他们的家人也不愿意他们上班,您方也认为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是不幸福的,是吗? 反方一辩:我刚没有说那些上前线的志愿者是不愿意的。 正方二辩:刚才你方在论证的时候说被动接受他人的依赖,那么请问,医护人员救治病患的时候,他们也是接受病患的依赖,他们这时候是不幸福的吗? 反方一辩:关键是,这时候是医护人员愿意接受救治病患的意愿吗,同学? 正方二辩:在疫情期间,确实病患需要接受医护人员的救治,需要依赖他们,对吧。
正方二辩:下一个问题,您方认为幸福必须是长久的,短暂的就不行,是吗?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幸福要是一种稳定的状态,如果时而是幸福,时而不是,那就不能称作为幸福,最多可能就算是一个中性的东西。 正方二辩:假如说我考上一所大学,大学只有四年时间,即便这种幸福很短暂,它也是一种幸福,不是吗? 反方一辩:我方没有听懂这个意思,大学对我来说,在我整个人生当中是一种很稳定的感觉。也有人可能认为这不幸福,而且它仅仅只有4年时间。所以说幸福有长有短,您方不能以长短来概括幸福与否。
正方二辩:谢谢。 主持人:好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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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不管是提到了幸福的长远性,还是医护人员的例子,都有所涉及。正如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求理论,需求从低到高分别为生理与安全、归属与爱、尊重和自我实现需求。而被需要可体现在归属与爱、尊重和自我实现需求方面。
归属与爱的需求指的是一个人要求与其他人建立感情联系或关系的需求。尊重需求意味着自尊,即对自己价值和能力的认可,以及他人对自我的肯定、赞扬和尊重。马斯洛将所有需求层次像一个个台阶一样,为我们展现出一个幸福的人真正需要什么,他真正需要的是被需要。
首先,人是社会性动物,人不可能真正独善其身(这里的“独善其身”加个双引号),不可以彻彻底底独来独往。人需要与他人建立关系,需要被需要。被需要的场景有很多,从小到大,大到2020年疫情来临之时,国家对无数医护人员、志愿者的需要,需要他们主动抗击在一线。在这种情况下,医护人员可能有主动的,也有被动的,但他们都在被需要的过程中找到了真正的幸福。
陈珊珊就是如此,当她看到无数患者从容而来、笑容而归时,她感受到了被需要的幸福。她在认可自己价值和身份的同时,也收获了他人对自己的赞扬与认可,她在被需要的过程和结果中真正得到了幸福。而且这种幸福即使在短暂的疫情期间,也是长久的。
小到生活中,孩子对爸爸妈妈说:“你能陪我玩一会儿吗?”“你能辅导我作业吗?”这种亲子间的被需求,能让家庭凝聚力增强,从而提升家庭幸福感。或者在一些团队中组织活动,我被需要,被分配到工作,在分配工作的过程中、完成工作的过程中,以及结果出来时,我仍然处于被需要的状态,我会感到很幸福。又或者在社区中,利用自己优秀的沟通能力去做志愿者,调节邻里纠纷,邻里表达对我们的认可:“如果不是你们调解,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了。”在这种社会生活场景中,我们同样能感到幸福。
恰如投身农村教育的张桂梅先生,她说过一句话:“要做一个被需要的人,要做一个对国家、对民族有用的人。”当她一心扑到教育事业,被农村的孩子们需要时,她内心有着莫大的幸福。
当我们被需要时,我们满足了心理需求,如归属感、尊重需求,并获得了情感回报,如他人对我们积极的赞扬反馈,或者双方情感关系加深。同时,在被需要的过程中,我们的自我价值也得到提升。
综上,我方认为被需要就是幸福的一种表现形式。
刚才不管是提到了幸福的长远性,还是医护人员的例子,都有所涉及。正如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求理论,需求从低到高分别为生理与安全、归属与爱、尊重和自我实现需求。而被需要可体现在归属与爱、尊重和自我实现需求方面。
归属与爱的需求指的是一个人要求与其他人建立感情联系或关系的需求。尊重需求意味着自尊,即对自己价值和能力的认可,以及他人对自我的肯定、赞扬和尊重。马斯洛将所有需求层次像一个个台阶一样,为我们展现出一个幸福的人真正需要什么,他真正需要的是被需要。
首先,人是社会性动物,人不可能真正独善其身(这里的“独善其身”加个双引号),不可以彻彻底底独来独往。人需要与他人建立关系,需要被需要。被需要的场景有很多,从小到大,大到2020年疫情来临之时,国家对无数医护人员、志愿者的需要,需要他们主动抗击在一线。在这种情况下,医护人员可能有主动的,也有被动的,但他们都在被需要的过程中找到了真正的幸福。
陈珊珊就是如此,当她看到无数患者从容而来、笑容而归时,她感受到了被需要的幸福。她在认可自己价值和身份的同时,也收获了他人对自己的赞扬与认可,她在被需要的过程和结果中真正得到了幸福。而且这种幸福即使在短暂的疫情期间,也是长久的。
小到生活中,孩子对爸爸妈妈说:“你能陪我玩一会儿吗?”“你能辅导我作业吗?”这种亲子间的被需求,能让家庭凝聚力增强,从而提升家庭幸福感。或者在一些团队中组织活动,我被需要,被分配到工作,在分配工作的过程中、完成工作的过程中,以及结果出来时,我仍然处于被需要的状态,我会感到很幸福。又或者在社区中,利用自己优秀的沟通能力去做志愿者,调节邻里纠纷,邻里表达对我们的认可:“如果不是你们调解,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了。”在这种社会生活场景中,我们同样能感到幸福。
恰如投身农村教育的张桂梅先生,她说过一句话:“要做一个被需要的人,要做一个对国家、对民族有用的人。”当她一心扑到教育事业,被农村的孩子们需要时,她内心有着莫大的幸福。
当我们被需要时,我们满足了心理需求,如归属感、尊重需求,并获得了情感回报,如他人对我们积极的赞扬反馈,或者双方情感关系加深。同时,在被需要的过程中,我们的自我价值也得到提升。
综上,我方认为被需要就是幸福的一种表现形式。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无明显攻击内容。
请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计时开始,1分30秒提醒。
反方三辩:同学,你方论点一在讲生理快乐是吗? 正方二辩:对,确确实实因为幸福感由来,吸毒也分泌多巴胺,吸毒幸福。 反方三辩:不好意思,我高中生物学知识告诉我们,吸毒分泌多巴胺是因为多巴胺受体增加,所以产生了一种过敏的短暂运动。但是,真正由多巴胺带来的幸福,其实多巴胺的相对受体并没有什么区别,其实在生理上它们是有差别的。所以至少吸毒都会让人感到快乐,但快乐是幸福吗?快乐有时候可以导致幸福,但是快乐有时候并不等于幸福。你方自己也说了快乐同时要创造价值,所以你方论点一不能仅仅论证快乐,就告诉我们它就是幸福,否则你方论点一在打自己的判准。
我来问你,我今天想要躺着休息,老板因为我好说话,且法律意识薄弱,跟我说“你加个班吧”,我幸福吗? 正方二辩:这是老板的一种个人原因。如果是我想要在老板面前表现的话,我会接受加班;如果我拒绝,所以不一定。 反方三辩:打断一下,所以不一定幸福。只有刚好符合自身需求的被需要才能让人幸福。你有因法律意识薄弱被利用的价值,不代表你自己达到了自我价值。你方后面说今天被需要可以帮助我明确价值,没问题吧? 正方二辩:对,必须要。 反方三辩:比如说在疫情过程中,我换个例子,四川有位高三学生,母亲得病,他不得不放弃学业,辍学打工。他本来是追求去考一个好大学、好好读书,现在被需要迫使他改变了,为什么这是一件好事? 正方二辩:首先你方就已经有这个前提条件了,就是他的母亲生病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两权相害取其轻,我方认为这也是一种幸福体现,他被他母亲需要,他去照顾母亲就是一种幸福。 反方三辩:首先是因为他母亲生病,按照您方所举例子说他会继续照顾他的母亲。那么您方也不能保证,难道他不去照顾母亲,看着母亲病情不见好转,他就不幸福了吗?他是看到母亲好转才感到幸福,他在追求幸福,但这并不代表他现在幸福。他怎么达到幸福?是让母亲好起来,母亲不再对他有这个需要。而你方要告诉我,为什么今天被需要迫使我放弃价值追求,不会让被需要变成我不得不担负的担子。
第三件事情,你方跟我讲的是有归属感,是吧? 正方二辩:对,还有就是被需要。 反方三辩:其实有时候在某些情况下,被需要并不一定等于幸福。如果孩子生病了在家哭,要我照顾,领导一个电话打来说找我加班,说没我不行,我哪里幸福?首先,确实可能是由于两难的原因,但老板打电话让加班,这其实是工作与家庭冲突和工作匹配感的问题。研究显示,家庭和工作同时的需求会导致幸福感降低,所以在你方所说的这种多重需求下,人反而更容易焦虑。
好的,感谢双方辩手。
请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计时开始,1分30秒提醒。
反方三辩:同学,你方论点一在讲生理快乐是吗? 正方二辩:对,确确实实因为幸福感由来,吸毒也分泌多巴胺,吸毒幸福。 反方三辩:不好意思,我高中生物学知识告诉我们,吸毒分泌多巴胺是因为多巴胺受体增加,所以产生了一种过敏的短暂运动。但是,真正由多巴胺带来的幸福,其实多巴胺的相对受体并没有什么区别,其实在生理上它们是有差别的。所以至少吸毒都会让人感到快乐,但快乐是幸福吗?快乐有时候可以导致幸福,但是快乐有时候并不等于幸福。你方自己也说了快乐同时要创造价值,所以你方论点一不能仅仅论证快乐,就告诉我们它就是幸福,否则你方论点一在打自己的判准。
我来问你,我今天想要躺着休息,老板因为我好说话,且法律意识薄弱,跟我说“你加个班吧”,我幸福吗? 正方二辩:这是老板的一种个人原因。如果是我想要在老板面前表现的话,我会接受加班;如果我拒绝,所以不一定。 反方三辩:打断一下,所以不一定幸福。只有刚好符合自身需求的被需要才能让人幸福。你有因法律意识薄弱被利用的价值,不代表你自己达到了自我价值。你方后面说今天被需要可以帮助我明确价值,没问题吧? 正方二辩:对,必须要。 反方三辩:比如说在疫情过程中,我换个例子,四川有位高三学生,母亲得病,他不得不放弃学业,辍学打工。他本来是追求去考一个好大学、好好读书,现在被需要迫使他改变了,为什么这是一件好事? 正方二辩:首先你方就已经有这个前提条件了,就是他的母亲生病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两权相害取其轻,我方认为这也是一种幸福体现,他被他母亲需要,他去照顾母亲就是一种幸福。 反方三辩:首先是因为他母亲生病,按照您方所举例子说他会继续照顾他的母亲。那么您方也不能保证,难道他不去照顾母亲,看着母亲病情不见好转,他就不幸福了吗?他是看到母亲好转才感到幸福,他在追求幸福,但这并不代表他现在幸福。他怎么达到幸福?是让母亲好起来,母亲不再对他有这个需要。而你方要告诉我,为什么今天被需要迫使我放弃价值追求,不会让被需要变成我不得不担负的担子。
第三件事情,你方跟我讲的是有归属感,是吧? 正方二辩:对,还有就是被需要。 反方三辩:其实有时候在某些情况下,被需要并不一定等于幸福。如果孩子生病了在家哭,要我照顾,领导一个电话打来说找我加班,说没我不行,我哪里幸福?首先,确实可能是由于两难的原因,但老板打电话让加班,这其实是工作与家庭冲突和工作匹配感的问题。研究显示,家庭和工作同时的需求会导致幸福感降低,所以在你方所说的这种多重需求下,人反而更容易焦虑。
好的,感谢双方辩手。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主席,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今天对方辩友的论证义务是什么。今天对方辩友告诉我,当我被别人需要这个行为发生时,无论我主观愿不愿意,都能够感受到一种幸福,此时才叫做真正的幸福,这是对方要给我们论证的。
对方举了一个疫情的例子,说疫情时有很多医护人员可能也是被动的。这个例子我们无法明确其真假,我给大家举一个对冲的例子,服兵役也是被国家需要。有的人主动去服兵役,觉得服了兵役成为军人很幸福;可是有的人被动去服兵役,最后宁愿接受因放弃兵役带来的惩罚,也不愿意服兵役。被动下的被需要无法带来真真切切的幸福,这是对方无法给我们论证的。
第二件事情,对方谈到幸福的长久问题。今天对方辩友要给我们论证,当我被需要时,这个过程始终都能让我体验到幸福,才算完成论证。
比如说,以养育孩子为例,养育孩子的路上充满艰辛,但只要一想到自己被孩子需要,内心就能充盈着幸福,这才符合正方的论证逻辑。可是如果正方偏离了这个方向,就可能打着被需要的旗号,实行隐性的压迫和歧视。就像老板可能宣称,工作虽然让你痛苦,但你被公司需要,所以996加班不加薪都是你应尽的本分,毕竟被需要是幸福。可这显然不合理,是对被需要概念的滥用。
其次,我们要清晰地认识到,我们现在要谈的不是一种幸福。但幸福的对立面并非单纯的不幸,很大程度上,幸福的对立面有可能是责任和义务。这引出了我方要论证的核心内容,即被需要在本质上具有客观性和中立性,它理应与个人的价值取向高度契合,并且必须出自个体内心深处的真实意愿。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里昂·费斯廷格的认知失调理论表明,当个体的行为与自身内心的态度背道而驰时,会滋生出一种令人极为不适的动机状态。在这种状况下,即便个体处于被需要的情景之中,也很难真正体会到幸福。究其根源,就在于这种被需要与个体内心真正认同的态度相悖,并非基于对自身价值取向的深度认可。
比如说,现实生活中有数据表明,超过三分之一的初中生明确表示父母管教过严和期望过高给自己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当孩子被父母当作维系婚姻关系的条件时,孩子内心感受到的并非幸福,而是沉重的压力。
因此,只有当被需要与个人价值取向高度一致,且个体心甘情愿去回应时,才有可能成为幸福的源泉。
谢谢主席,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今天对方辩友的论证义务是什么。今天对方辩友告诉我,当我被别人需要这个行为发生时,无论我主观愿不愿意,都能够感受到一种幸福,此时才叫做真正的幸福,这是对方要给我们论证的。
对方举了一个疫情的例子,说疫情时有很多医护人员可能也是被动的。这个例子我们无法明确其真假,我给大家举一个对冲的例子,服兵役也是被国家需要。有的人主动去服兵役,觉得服了兵役成为军人很幸福;可是有的人被动去服兵役,最后宁愿接受因放弃兵役带来的惩罚,也不愿意服兵役。被动下的被需要无法带来真真切切的幸福,这是对方无法给我们论证的。
第二件事情,对方谈到幸福的长久问题。今天对方辩友要给我们论证,当我被需要时,这个过程始终都能让我体验到幸福,才算完成论证。
比如说,以养育孩子为例,养育孩子的路上充满艰辛,但只要一想到自己被孩子需要,内心就能充盈着幸福,这才符合正方的论证逻辑。可是如果正方偏离了这个方向,就可能打着被需要的旗号,实行隐性的压迫和歧视。就像老板可能宣称,工作虽然让你痛苦,但你被公司需要,所以996加班不加薪都是你应尽的本分,毕竟被需要是幸福。可这显然不合理,是对被需要概念的滥用。
其次,我们要清晰地认识到,我们现在要谈的不是一种幸福。但幸福的对立面并非单纯的不幸,很大程度上,幸福的对立面有可能是责任和义务。这引出了我方要论证的核心内容,即被需要在本质上具有客观性和中立性,它理应与个人的价值取向高度契合,并且必须出自个体内心深处的真实意愿。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里昂·费斯廷格的认知失调理论表明,当个体的行为与自身内心的态度背道而驰时,会滋生出一种令人极为不适的动机状态。在这种状况下,即便个体处于被需要的情景之中,也很难真正体会到幸福。究其根源,就在于这种被需要与个体内心真正认同的态度相悖,并非基于对自身价值取向的深度认可。
比如说,现实生活中有数据表明,超过三分之一的初中生明确表示父母管教过严和期望过高给自己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当孩子被父母当作维系婚姻关系的条件时,孩子内心感受到的并非幸福,而是沉重的压力。
因此,只有当被需要与个人价值取向高度一致,且个体心甘情愿去回应时,才有可能成为幸福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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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被需要在本质上具有客观性和中立性,应与个人价值取向高度契合且出自个体内心真实意愿,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成为幸福的源泉。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您好,我想问一下,您方昨天提出的观点里,“被需要”与“被压迫”“被歧视”可以画等号吗?我方已经说明,您方今天应该论证无论是被动还是主动,都能得到信任。所以您方不要纠结它们是否相等。起码您方会承认,“被需要”不等于“被压迫”“被歧视”。
然而,我方看到,您方今天给我方举出了很多例子,都是在将“被需要”进行套用,并非是让我们看到在那些情况下,当事人真的切实感受到了被需要,而是被强加和被指使。
我问第二个问题,如果我能否感受到幸福,是跟我的主观意念有关系的,对吗?
反方二辩:首先,“被需要”本身在部分程度上会带来一些压迫。关于主观感受,没问题。
正方三辩:对啊,所以既然我能够主观地去表达我的意愿,那么当别人对我提出需要的时候,我是不是可以自主地进行选择呢?对方说“我需要你”,但我是不是能够自己选择是否愿意去做呢?所以您方刚刚举的疫情的例子,所谓被动层面的需求就不成立了。因为涉及主观感受和被动这一说,所以您方今天无法论证这件事情。
反方二辩:我方所举例子是,疫情来了,我出于自己的职责和担当,我愿意去救人。
正方三辩:我问第三个问题,在您刚才提到的职场上老板让员工加班的例子中,老板是需要我来干这份工作,还是只需要有人干这份工作就行呢?
反方二辩:您可以重复一下问题。
正方三辩:就是老板是需要我来干这份工作,还是需要有人干这份工作就可以呢?老板需要的是那些法律意识非常薄弱的人。所以您方认为老板需要的不是我一定要去干这个工作,而是有人来干这份工作就行。在这种情况下,我是被工作控制,而不是被需要,那我怎么能感到幸福呢?谢谢。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您好,我想问一下,您方昨天提出的观点里,“被需要”与“被压迫”“被歧视”可以画等号吗?我方已经说明,您方今天应该论证无论是被动还是主动,都能得到信任。所以您方不要纠结它们是否相等。起码您方会承认,“被需要”不等于“被压迫”“被歧视”。
然而,我方看到,您方今天给我方举出了很多例子,都是在将“被需要”进行套用,并非是让我们看到在那些情况下,当事人真的切实感受到了被需要,而是被强加和被指使。
我问第二个问题,如果我能否感受到幸福,是跟我的主观意念有关系的,对吗?
反方二辩:首先,“被需要”本身在部分程度上会带来一些压迫。关于主观感受,没问题。
正方三辩:对啊,所以既然我能够主观地去表达我的意愿,那么当别人对我提出需要的时候,我是不是可以自主地进行选择呢?对方说“我需要你”,但我是不是能够自己选择是否愿意去做呢?所以您方刚刚举的疫情的例子,所谓被动层面的需求就不成立了。因为涉及主观感受和被动这一说,所以您方今天无法论证这件事情。
反方二辩:我方所举例子是,疫情来了,我出于自己的职责和担当,我愿意去救人。
正方三辩:我问第三个问题,在您刚才提到的职场上老板让员工加班的例子中,老板是需要我来干这份工作,还是只需要有人干这份工作就行呢?
反方二辩:您可以重复一下问题。
正方三辩:就是老板是需要我来干这份工作,还是需要有人干这份工作就可以呢?老板需要的是那些法律意识非常薄弱的人。所以您方认为老板需要的不是我一定要去干这个工作,而是有人来干这份工作就行。在这种情况下,我是被工作控制,而不是被需要,那我怎么能感到幸福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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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对方所举出的一切关于被需要和不被需要的例子,你们所提到的被需要,都是在特定的固定搭配情境下使用。比如,在工作中被强迫完成某项任务就等同于被需要;在家庭里,父母面临离婚时自己的存在也被视为被需要。那么在这样的被需要情境下,幸福的可能性是否已经被抹杀了呢?
如果仅仅举出一个相反的例子,就代表在这种被需要的情况下人不幸福,那么世界上就不存在幸福的事物了。例如,我享用了几顿大餐,可吃完后,由于我不知道其中某些成分会让我过敏,但不能因此就否定吃大餐时我所感受到的幸福。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那就没有任何事物能被定义为幸福,因为这样的标准太多了。所以,只要我们能够证明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被需要是幸福的,那这个观点就是有效的,就能反驳您方刚才所提出的那些例子和观点。
实际上,您方刚才所举的例子,说到底都是一些比较极端的例子。但我发现,这些例子的核心在于当事人其实并没有真正感受到被需要。就拿加班这件事来说,如果今天老板让你加班时说“你爱干不干,你不干有的是人干”,此时我们看到的是老板只是需要有人来完成这项工作,而不是非你不可。但如果我确实有能力,老板明确表示必须是我来完成这项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我感受到了被需要,又为何不会感到幸福呢?
您方提到,老板嘴上说着需要你,但你加了半天班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在这个过程中,你会觉得自己对公司而言极其不重要,根本没有被公司需要,是个无关紧要的人,所以才会感到不幸福。这恰恰说明,是因为没有被公司真正需要,才会产生如您方所说的不耐烦和不幸福。
您方今天所举的一些例子,比如女性在家照顾孩子等,其实都反映出同样的问题。如果在不被需要的情况下会不幸福,而在被需要的情况下是幸福的,那么您方的观点其实是建立在不被需要的情况之上。
谢谢!
感谢主席。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对方所举出的一切关于被需要和不被需要的例子,你们所提到的被需要,都是在特定的固定搭配情境下使用。比如,在工作中被强迫完成某项任务就等同于被需要;在家庭里,父母面临离婚时自己的存在也被视为被需要。那么在这样的被需要情境下,幸福的可能性是否已经被抹杀了呢?
如果仅仅举出一个相反的例子,就代表在这种被需要的情况下人不幸福,那么世界上就不存在幸福的事物了。例如,我享用了几顿大餐,可吃完后,由于我不知道其中某些成分会让我过敏,但不能因此就否定吃大餐时我所感受到的幸福。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那就没有任何事物能被定义为幸福,因为这样的标准太多了。所以,只要我们能够证明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被需要是幸福的,那这个观点就是有效的,就能反驳您方刚才所提出的那些例子和观点。
实际上,您方刚才所举的例子,说到底都是一些比较极端的例子。但我发现,这些例子的核心在于当事人其实并没有真正感受到被需要。就拿加班这件事来说,如果今天老板让你加班时说“你爱干不干,你不干有的是人干”,此时我们看到的是老板只是需要有人来完成这项工作,而不是非你不可。但如果我确实有能力,老板明确表示必须是我来完成这项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我感受到了被需要,又为何不会感到幸福呢?
您方提到,老板嘴上说着需要你,但你加了半天班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在这个过程中,你会觉得自己对公司而言极其不重要,根本没有被公司需要,是个无关紧要的人,所以才会感到不幸福。这恰恰说明,是因为没有被公司真正需要,才会产生如您方所说的不耐烦和不幸福。
您方今天所举的一些例子,比如女性在家照顾孩子等,其实都反映出同样的问题。如果在不被需要的情况下会不幸福,而在被需要的情况下是幸福的,那么您方的观点其实是建立在不被需要的情况之上。
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强调只要能证明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被需要是幸福的,正方观点就是有效的。
反方四辩:请问对方辩友,今天我妈跟我说要好好学习,这不是强迫,而是一句鼓励的话。我们达成一个共识,她不是在强迫我。但我对学习不感兴趣,我就想当个厨师或者司机。在这种情况下,我妈想让我好好学习,我想当厨师,这两者之间矛盾吗?我有自己主观选择的意愿。我妈想让我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但我只想当厨师和司机,这难道不矛盾吗?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感受不到被需要。不是我妈让我学习我不幸福,而是我妈不认可我去当厨师,非要我去学习。每个父母都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她希望我好好学习,这难道不是一种需要吗?在这种情况下,我处于一种被要求的状态。所以你方还是没有论证。
我们看到,即使在我妈让我学习并非强迫的条件下,只要我的主观期待和被赋予的期待不一致,我就会焦虑,就无法感受到幸福。而且就算像你们刚刚所说的,老板好言好语让我加班,我还是被打着被需要的旗号,实际上是一种隐形的压迫,最后我还是得加班。所以您方不要再给我扣强迫的帽子。
我再问您方下一个问题。
正方三辩:我听清楚您刚刚说的第一个论点了。我不幸福不是来源于我妈妈让我好好学习,而是因为我可能当不了厨师。但我好好学习最后取得成绩,我也是幸福的,对吧?
反方四辩:不好意思,请您重申一下您刚刚说的问题,谢谢,最后一个问题我没听清。
反方四辩:那你要给我论证一下,为什么满足了我妈妈的期望我就很幸福。另外问您,0和1哪个大?
正方三辩:哦,您看,我违反我妈妈的要求,那是被强迫,不是必须。0和1哪个大要看情况。在个数中,0在1前面,0可以算大,但如果表示个数等情况,就要论情况而定。
反方四辩:首先,我妈不是专制君主,她的要求不是绝对的。一般情况下,就是1。你们一直在比较被需要和不被需要,这就像比较0和1吗?怎么比?不是我方要比较,而是您方一辩在陈词的时候说要比较。所以我们今天达成共识,应该比较的是在被需要的情况下,主观和客观期待一致和不一致的情况。另外,您方能再讲一下你们所说的正向氛围那个点吗?
正方三辩:不好意思,您能再重复一下问题吗?
反方四辩:就是您方论点中有一个关于需要和正向氛围的点,您方可不可以简单阐释一下,就是说被需要是有利于正向氛围的是吗?
正方三辩:我方有两个重点,第一个是被需要可以让人产生与幸福有关的激素,从人作为生物群体的角度来说;第二个是被需要可以增强人的归属感,有利于人在社会制度中促进自我实践,您提到的可能和我方所说的自我决定理论有关。
反方四辩:那这个需求是不是只有好的需求?需求要论情况而定,不是。
感谢双方辩手。
反方四辩:请问对方辩友,今天我妈跟我说要好好学习,这不是强迫,而是一句鼓励的话。我们达成一个共识,她不是在强迫我。但我对学习不感兴趣,我就想当个厨师或者司机。在这种情况下,我妈想让我好好学习,我想当厨师,这两者之间矛盾吗?我有自己主观选择的意愿。我妈想让我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但我只想当厨师和司机,这难道不矛盾吗?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感受不到被需要。不是我妈让我学习我不幸福,而是我妈不认可我去当厨师,非要我去学习。每个父母都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她希望我好好学习,这难道不是一种需要吗?在这种情况下,我处于一种被要求的状态。所以你方还是没有论证。
我们看到,即使在我妈让我学习并非强迫的条件下,只要我的主观期待和被赋予的期待不一致,我就会焦虑,就无法感受到幸福。而且就算像你们刚刚所说的,老板好言好语让我加班,我还是被打着被需要的旗号,实际上是一种隐形的压迫,最后我还是得加班。所以您方不要再给我扣强迫的帽子。
我再问您方下一个问题。
正方三辩:我听清楚您刚刚说的第一个论点了。我不幸福不是来源于我妈妈让我好好学习,而是因为我可能当不了厨师。但我好好学习最后取得成绩,我也是幸福的,对吧?
反方四辩:不好意思,请您重申一下您刚刚说的问题,谢谢,最后一个问题我没听清。
反方四辩:那你要给我论证一下,为什么满足了我妈妈的期望我就很幸福。另外问您,0和1哪个大?
正方三辩:哦,您看,我违反我妈妈的要求,那是被强迫,不是必须。0和1哪个大要看情况。在个数中,0在1前面,0可以算大,但如果表示个数等情况,就要论情况而定。
反方四辩:首先,我妈不是专制君主,她的要求不是绝对的。一般情况下,就是1。你们一直在比较被需要和不被需要,这就像比较0和1吗?怎么比?不是我方要比较,而是您方一辩在陈词的时候说要比较。所以我们今天达成共识,应该比较的是在被需要的情况下,主观和客观期待一致和不一致的情况。另外,您方能再讲一下你们所说的正向氛围那个点吗?
正方三辩:不好意思,您能再重复一下问题吗?
反方四辩:就是您方论点中有一个关于需要和正向氛围的点,您方可不可以简单阐释一下,就是说被需要是有利于正向氛围的是吗?
正方三辩:我方有两个重点,第一个是被需要可以让人产生与幸福有关的激素,从人作为生物群体的角度来说;第二个是被需要可以增强人的归属感,有利于人在社会制度中促进自我实践,您提到的可能和我方所说的自我决定理论有关。
反方四辩:那这个需求是不是只有好的需求?需求要论情况而定,不是。
感谢双方辩手。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他方把“需要有人”和“需要我”两件事情割开,但我没看到需要是怎么发生的。我有这个需求,我需要一个人来,而我符合条件,所以我被需要。我期待他方给我举出一个不符合这样需要的例子,否则我不太接受他们的切割。
今天我们这个题目叫做“被需要”,而不是“感受到被需要”。所以,当小偷把手伸进我的钱袋时,我当然清楚,我感觉到小偷需要钱,可我幸福吗?好像即使我感受到被需要,也并不幸福。
我们今天想要告诉大家,这场比赛除了幸福和不幸,还有第三种可能。幸福和不幸福互斥但不对立。我们想让大家看到,人们对“被需要”这件事情存在误解,它不是一个纯粹好的、带来幸福的事,也不是一个纯粹有害的、导致不幸的事,它只是像喝水、喝酒一样,因人而异的正常状态。
我发现,被需要若要带来幸福,需要满足非常多的条件,比如符合自身价值选择的意愿。老板需要我加班,这让我不幸福。这时,这种被需要本就源自他人的需求,他们看重的是我的利用价值,而不是我自我的价值。
同时,当“被需要”通过一些家人患病之类的方式来呈现时,它反而成了迫使我放弃原先价值追求的负担。
此外,今天“需要”与“被需要”之间并不是那么理想有序的,它们可能本来就相互冲突。工作和家庭的冲突调查表明,多方面的需要同时出现,反而会让我更加焦虑,没有归属感。在公司,大家觉得“我没有我不行”,我只能加班,而小孩还哭着叫爸爸妈妈的时候,我好像更多的只会感到崩溃。
就算有那些需求在我的价值取向内,我们发现,当超出我的能力水平时,根据自我决定理论,我反而会感到压力。所以《2022大众心理健康洞察报告》显示,三分之一的初中生会对父母要求太高感到较大压力,64.16%的人因为他人的期待在职场感到较大压力。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被需要并没有那么幸福。因为它不在我的价值取向上,即使在,由于要求太高,我也可能会感到压力。所以,当我们把“被需要”当做衡量自身幸福的标准时,我们会变得把他人的态度看得太重要,这实际上是一种他人的需求对自身价值的解构。54%的人认为因为需要加班而崩溃,三分之一的初中生因为家长要求感到太大压力。我们看到的现状恰恰是,人们越来越觉得这种束缚让自己不舒服,所以“被需要”才不那么幸福。
我们发现,不在乎这些好像也能过得很快乐,像陶渊明、高更,他们忽略了官场、工作乃至艺术界的需要,他们很自洽,也很幸福。
再看那部分愿意被需要的人,他们一味地在意能够给别人什么,而忽略了自己能得到什么,就像心甘情愿被孩子啃老的父母,被女生当作提款机的“舔狗”,他们并不幸福。社会交换理论指出,如果付出和回报不平衡,幸福感反而会降低。真正好的幸福是我在付出,你也愿意让我得偿所愿的双向奔赴。
好,感谢。
谢谢他方把“需要有人”和“需要我”两件事情割开,但我没看到需要是怎么发生的。我有这个需求,我需要一个人来,而我符合条件,所以我被需要。我期待他方给我举出一个不符合这样需要的例子,否则我不太接受他们的切割。
今天我们这个题目叫做“被需要”,而不是“感受到被需要”。所以,当小偷把手伸进我的钱袋时,我当然清楚,我感觉到小偷需要钱,可我幸福吗?好像即使我感受到被需要,也并不幸福。
我们今天想要告诉大家,这场比赛除了幸福和不幸,还有第三种可能。幸福和不幸福互斥但不对立。我们想让大家看到,人们对“被需要”这件事情存在误解,它不是一个纯粹好的、带来幸福的事,也不是一个纯粹有害的、导致不幸的事,它只是像喝水、喝酒一样,因人而异的正常状态。
我发现,被需要若要带来幸福,需要满足非常多的条件,比如符合自身价值选择的意愿。老板需要我加班,这让我不幸福。这时,这种被需要本就源自他人的需求,他们看重的是我的利用价值,而不是我自我的价值。
同时,当“被需要”通过一些家人患病之类的方式来呈现时,它反而成了迫使我放弃原先价值追求的负担。
此外,今天“需要”与“被需要”之间并不是那么理想有序的,它们可能本来就相互冲突。工作和家庭的冲突调查表明,多方面的需要同时出现,反而会让我更加焦虑,没有归属感。在公司,大家觉得“我没有我不行”,我只能加班,而小孩还哭着叫爸爸妈妈的时候,我好像更多的只会感到崩溃。
就算有那些需求在我的价值取向内,我们发现,当超出我的能力水平时,根据自我决定理论,我反而会感到压力。所以《2022大众心理健康洞察报告》显示,三分之一的初中生会对父母要求太高感到较大压力,64.16%的人因为他人的期待在职场感到较大压力。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被需要并没有那么幸福。因为它不在我的价值取向上,即使在,由于要求太高,我也可能会感到压力。所以,当我们把“被需要”当做衡量自身幸福的标准时,我们会变得把他人的态度看得太重要,这实际上是一种他人的需求对自身价值的解构。54%的人认为因为需要加班而崩溃,三分之一的初中生因为家长要求感到太大压力。我们看到的现状恰恰是,人们越来越觉得这种束缚让自己不舒服,所以“被需要”才不那么幸福。
我们发现,不在乎这些好像也能过得很快乐,像陶渊明、高更,他们忽略了官场、工作乃至艺术界的需要,他们很自洽,也很幸福。
再看那部分愿意被需要的人,他们一味地在意能够给别人什么,而忽略了自己能得到什么,就像心甘情愿被孩子啃老的父母,被女生当作提款机的“舔狗”,他们并不幸福。社会交换理论指出,如果付出和回报不平衡,幸福感反而会降低。真正好的幸福是我在付出,你也愿意让我得偿所愿的双向奔赴。
好,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无明显防御内容。
正方四辩:你好,对方辩友,第一个问题,您方说家庭妇女被消耗,所以她在这个过程中感到了不幸,对吗?
反方三辩:是的。
正方四辩:那在家庭中,是不是需要有人去照顾孩子呢?
反方三辩:对。
正方四辩:那我们来看看造成这位女性真正不幸福的原因是什么。被需要的是有人照顾孩子,那不被需要的是什么?不被需要的是,这个女性不能自己挣钱,她的崩溃没人理解,不被需要的是这个女性的人格。您方能一直说是被需要导致这些家庭妇女不幸福的吗?而我方看到的是,正是这些不被需要的条件导致这个女性不幸福的。所以您方刚才一直举这些极端的例子,是在论证不被需要会感到不幸福,而我们今天讨论的话题是被需要是否会感到幸福或者不幸福。
其次,您方一直在说老板让我加班的时候,我就感到非常的不幸福,对吗?您只需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可以了。
反方三辩:我不想加班,老板一定要我加班,我当然不幸福。所以今天我是被强迫的。当一个人强迫我去干我不想干的事的时候,从我的感官来说,这不能叫被需要,只能叫做被剥削、被压迫。
正方四辩:还有一个问题,您方刚才所说的陶渊明式的那种自由的幸福,在您方看来是一种幸福,对吗?
反方三辩:当然是幸福。
正方四辩:那我们倡导好好上班的那种就不叫幸福了吗?如果我愿意上班,当然没问题,要是老板强迫我,我不愿意干。
正方四辩:刚才那个加班的问题我已经解释过了。无论是您方所说的自由导致幸福,还是我们所倡导的好好上班导致的幸福,其实都可以。但我们根本上比较的是什么呢?比较的是这两个哪个更符合人生的需要。我是一个上班族,好好上班能养家,那对我来说就是幸福。所以即使我感到难过,也能解释。
正方四辩:你好,对方辩友,第一个问题,您方说家庭妇女被消耗,所以她在这个过程中感到了不幸,对吗?
反方三辩:是的。
正方四辩:那在家庭中,是不是需要有人去照顾孩子呢?
反方三辩:对。
正方四辩:那我们来看看造成这位女性真正不幸福的原因是什么。被需要的是有人照顾孩子,那不被需要的是什么?不被需要的是,这个女性不能自己挣钱,她的崩溃没人理解,不被需要的是这个女性的人格。您方能一直说是被需要导致这些家庭妇女不幸福的吗?而我方看到的是,正是这些不被需要的条件导致这个女性不幸福的。所以您方刚才一直举这些极端的例子,是在论证不被需要会感到不幸福,而我们今天讨论的话题是被需要是否会感到幸福或者不幸福。
其次,您方一直在说老板让我加班的时候,我就感到非常的不幸福,对吗?您只需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可以了。
反方三辩:我不想加班,老板一定要我加班,我当然不幸福。所以今天我是被强迫的。当一个人强迫我去干我不想干的事的时候,从我的感官来说,这不能叫被需要,只能叫做被剥削、被压迫。
正方四辩:还有一个问题,您方刚才所说的陶渊明式的那种自由的幸福,在您方看来是一种幸福,对吗?
反方三辩:当然是幸福。
正方四辩:那我们倡导好好上班的那种就不叫幸福了吗?如果我愿意上班,当然没问题,要是老板强迫我,我不愿意干。
正方四辩:刚才那个加班的问题我已经解释过了。无论是您方所说的自由导致幸福,还是我们所倡导的好好上班导致的幸福,其实都可以。但我们根本上比较的是什么呢?比较的是这两个哪个更符合人生的需要。我是一个上班族,好好上班能养家,那对我来说就是幸福。所以即使我感到难过,也能解释。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我发现对方与我方区分了自我与他人的相同和区别。
先谈相同的情况,就像我方提到的志愿者的例子,因为我本身就想去参加志愿活动,同时国家也需要我参与这个志愿活动,那么我被需要,这就是一种幸福,对方对此也未提出异议。
当自我与他人的情况不同时,对方给我们举出了一系列例子,比如家庭主妇和老板。正如我方同学所说,家庭主妇作为养育孩子的人,她被需要;但作为社会中的人,她不被需要,所以才会感觉自己的社会地位下降,从而感到不幸福。老板的例子也是同样的道理。很显然,对方说了这么多,其实是在论证不被需要不是一种幸福,这与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基本没有意义。
第三点,如果我不清楚自己的想法,也不清楚别人的想法,我们依然认为被需要是有好处的。哈佛大学的研究表明,同期参与志愿服务、感觉被社会需要的那群人,他们的幸福感评分比非志愿者高30%。这是积极心理学上的实验,我们认为这更有利于实现个人的价值。
回应对方关于激素的问题,我方认为激素的提升的确增加了个人的满足感,但仅有激素的提升是不够的,仅有个人的愉悦快乐也是不够的,还需要在社会价值中得以体现。这就是为什么我方观点既强调了个人的自我价值,也强调了社会的认可。
以上是需要说明的一点。
首先,我发现对方与我方区分了自我与他人的相同和区别。
先谈相同的情况,就像我方提到的志愿者的例子,因为我本身就想去参加志愿活动,同时国家也需要我参与这个志愿活动,那么我被需要,这就是一种幸福,对方对此也未提出异议。
当自我与他人的情况不同时,对方给我们举出了一系列例子,比如家庭主妇和老板。正如我方同学所说,家庭主妇作为养育孩子的人,她被需要;但作为社会中的人,她不被需要,所以才会感觉自己的社会地位下降,从而感到不幸福。老板的例子也是同样的道理。很显然,对方说了这么多,其实是在论证不被需要不是一种幸福,这与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基本没有意义。
第三点,如果我不清楚自己的想法,也不清楚别人的想法,我们依然认为被需要是有好处的。哈佛大学的研究表明,同期参与志愿服务、感觉被社会需要的那群人,他们的幸福感评分比非志愿者高30%。这是积极心理学上的实验,我们认为这更有利于实现个人的价值。
回应对方关于激素的问题,我方认为激素的提升的确增加了个人的满足感,但仅有激素的提升是不够的,仅有个人的愉悦快乐也是不够的,还需要在社会价值中得以体现。这就是为什么我方观点既强调了个人的自我价值,也强调了社会的认可。
以上是需要说明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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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方想强调一点,被需要是一种客观存在,其核心是因人而异的,不一定是积极的。我方并非说被需要必然消极,而是认为它是一个中性的概念。
接着,您方说幸福是一种积极的状态,却只愿意讨论“我愿意”的状态,丝毫不考虑现实中“我不愿意”的状态。我方认为您方的考虑范围过于狭窄,有失公允。
之后,您方也认可当被需要与自身取向不契合时,会产生不幸福。但随后您方的观点有所转变,称我方所举的是极端例子,如强迫等情况。然而,现实中确实存在这种难以抵抗的规训。您方所提到的志愿者例子,都有一个相同的前提条件,即“我愿意去做这件事”,此时被需要与我的价值取向相契合。但如果我今天不愿意,又如何能感受到幸福呢?这是您方后续需要向我方解释的。
第二点,您方说快乐不一定导致幸福,所以希望您方后续能论证清楚这一点。您方还说可以主动进行选择,可现实哪能如此理想化呢?这方面的论证我方并未听到。实际上,有 87.7%的人表示极度反感酒桌文化,98.1%的人表示平时都有应酬。现实就是如此,有一部分事我不愿意做,但却不得不做。
还有刚才提到的为家庭辍学、为家庭辞职的例子,您方认为这是不幸福的。但有时候,母亲对孩子的责任是一种客观存在,那么如何将这种客观责任转化为幸福呢?根据社会交换理论,只有家庭给予我足够的爱和尊重,才可能让我感受到幸福。所以,被需要与幸福没有必然联系,可能是后续得到的回报给我带来了幸福,而不是被需要本身与幸福有必然联系。
感谢!
首先,我方想强调一点,被需要是一种客观存在,其核心是因人而异的,不一定是积极的。我方并非说被需要必然消极,而是认为它是一个中性的概念。
接着,您方说幸福是一种积极的状态,却只愿意讨论“我愿意”的状态,丝毫不考虑现实中“我不愿意”的状态。我方认为您方的考虑范围过于狭窄,有失公允。
之后,您方也认可当被需要与自身取向不契合时,会产生不幸福。但随后您方的观点有所转变,称我方所举的是极端例子,如强迫等情况。然而,现实中确实存在这种难以抵抗的规训。您方所提到的志愿者例子,都有一个相同的前提条件,即“我愿意去做这件事”,此时被需要与我的价值取向相契合。但如果我今天不愿意,又如何能感受到幸福呢?这是您方后续需要向我方解释的。
第二点,您方说快乐不一定导致幸福,所以希望您方后续能论证清楚这一点。您方还说可以主动进行选择,可现实哪能如此理想化呢?这方面的论证我方并未听到。实际上,有 87.7%的人表示极度反感酒桌文化,98.1%的人表示平时都有应酬。现实就是如此,有一部分事我不愿意做,但却不得不做。
还有刚才提到的为家庭辍学、为家庭辞职的例子,您方认为这是不幸福的。但有时候,母亲对孩子的责任是一种客观存在,那么如何将这种客观责任转化为幸福呢?根据社会交换理论,只有家庭给予我足够的爱和尊重,才可能让我感受到幸福。所以,被需要与幸福没有必然联系,可能是后续得到的回报给我带来了幸福,而不是被需要本身与幸福有必然联系。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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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被需要是客观存在且因人而异,是中性概念,并非必然消极。
本环节中,一方辩手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发言,若有间隙,计时照样进行。同一方的辩手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用完,另一方可继续发言,也可放弃发言。对双方各计时3分钟,首先由正方先开始。
正方:我方想要强调说明的一点是,你方一直在提到“规训”,你方能不能给一个详细的解释,什么是“规训”?比如,社会认为女性需要去生育,但为什么一部分被需要会产生倾轧,另一部分被需要却不会,我不太理解为什么被需要可以和不被需要割裂开。
我举个例子,我本来只是个只知道拆立论的人,学姐跟我说:“不行,你是三辩,要把握节奏。”但我一直不会把握,这会不会让我更焦虑?所以,您方是倡导女性应该摆脱进入家庭的规训吗?我发现,那些我不想要的被需要,也会让我焦虑。请回答我刚刚那个问题。
我方想说的是,作为一个家庭主妇,如果其人格不被需要,那她就不幸福。这是我方对您方观点的回应。
您方观点不对,因为我认为男性不够细心,带不好孩子,所以更需要女性,此时女性的人格也被需要。我刚刚学姐让我把握节奏的问题,即便这件事超出我的预期,当它超过我的能力范围时,我依然会感到焦虑,这符合决定理论。所以,即便被需要是我想要的,也不一定能给我带来稳定的幸福。
我进一步问,一个在家啃老的巨婴和一个经济独立、不需要被资助还能拿钱给爸爸买礼物的孩子,谁的父母更幸福?如果说孩子作为生育机器就被需要,那不作为生育机器就不需要了吗?我们能否假设,世界上所有母亲都是以非常鄙视的眼神看待自己的孩子?显然不是。孩子不是生育机器。今天我工作,也可能被当作工作机器,这是人的问题。请回答我,啃老巨婴和经济独立的孩子,谁能让父母更幸福?
您方认为,作为母亲被需要了,碰到自己的孩子就一定不会幸福,这是您方想要论证的吗?我想说,如果我觉得有更重要的事情,不想生小孩,那我当然不幸福。
很显然,是那个经济独立、能拿钱给爸妈的孩子让父母更幸福,而在家啃老的巨婴更需要父母。由此可见,被需要并不仅仅带来幸福,甚至不一定带来幸福。今天真正给我带来幸福的是,我为自己的孩子付出,同时孩子知恩图报,这会让我更感恩。
我继续问,今天公司需要我,家庭也需要我,这种情况您方怎么看?我既要给爸妈钱,这难道不是一种被需要的状态吗?其次,您方一直在举自我与外界完全相反的例子,您方能直接说明您方所举情况的本质吗?
第一件事,有84.7%的人表示被996逼迫过,64.8%的人认为工作加班很累,您方有没有与之相抗的、被需要更幸福的举证,我方没有听到。第二件事,我方提到孩子给父母买礼物,说明孩子更独立、不那么需要父母时,父母更幸福。请回答我,公司需要我,家庭也需要我,我处于两难境地,怎么会幸福?
您方其实是打算一直讨论被动需要的情况吗?在主观色彩明显的情况下,有些人不愿意参与,但在客观有效的前提下,比如在社会情境下的被需要,您方不打算论证了吗?比如军人,他们在被需要的情况下,就是不幸福的吗?您方打算否认这一点吗?
如果我自愿去做,那当然没问题,但如果是被逼着干,我当然不幸福。您方所举志愿服务的例子,那些志愿服务的人更幸福,是因为他们在做自己喜欢的事。那那些不做志愿服务的人,您方不能保证他们在做喜欢的事,所以明显做自己喜欢的事的人更幸福。您方不能说今天做志愿服务就一定更幸福。
您方也不打算回答我公司和家庭两方都需要我的情况了。我发现,公司和家庭都需要我,这种两难境地只会让我更痛苦,因为事情并非像您方想得那么理想、有序,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直接问您,您方提到强迫,比如“你喝不喝酒,不给我面子,我超级需要你给我面子,你不给我面子,我就把你开了”,这为什么不是被需要?当国家需要的时候,难道战士们都难受死了,都不愿意为国家、社会、人民做贡献了吗?在另外三分之一的可能性里,对他们来说,这是幸福的,您方也无法否定。
我举个例子,我养小孩总体来说是幸福的,即使小孩有时惹我生气,我也不会把他丢掉,因为从总体价值来看,养小孩这件事让我幸福。但被需要不是这样,哪怕我觉得某些被需要很幸福,我依然会觉得996不幸福。所以,养小孩整件事会让我幸福,但不是任何被需要都一定幸福,除非您方告诉我,有人只要被杀就幸福,哪怕是996,哪怕小偷需要我的钱,把手伸进我的口袋。请回答我关于强迫的问题。
您方也承认了一点,如果我的想法和被需要相同,这时的被需要就是幸福的,您方对此没有反驳。我们需要弄明白一个问题,我们看到一种被需要的情景:我有个同学生病没去上学,有同学给他发消息说没有他就不行了,这个同学在豆瓣上说自己感觉到了很幸福。但如果我生病了,床都起不来,另一边说没有我不行,一边是责任感,一边是身体难受,为什么带来的不是焦虑而是幸福?我希望大家幸福,但这位豆瓣博主说自己幸福,我不明白您方为什么要反对。
正方继续发言:反方时间已经到了。今天对面所讲的被需要如何痛苦,但其实被需要有很多可能性,包括我方一直在论证的自己想要的和别人的需求完全相同,即一拍即合式的;还有自己没什么想法,但必须去做的;以及对方今天一直在论证的自己想要的和别人的需求完全不同。您方只论证这三分之一的可能性,在这三分之一可能性下,被需要可能不幸福。
回忆一下您刚才说的消防员的例子,我补充一下我方所说的消防员、缉毒警察、军人的例子。他们训练过程当然痛苦,但他们可以保家卫国,完成救火使命,很多烈士甚至以牺牲为代价。他们为什么选择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牺牲所带来的幸福远远大于训练中承受的痛苦,现实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所以,您方不能说过程中的痛苦或压力就导致他们不幸福,而且适当的压力,如美国心理学家基耶斯所描述的,可能会带来好的感受。
本环节中,一方辩手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发言,若有间隙,计时照样进行。同一方的辩手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用完,另一方可继续发言,也可放弃发言。对双方各计时3分钟,首先由正方先开始。
正方:我方想要强调说明的一点是,你方一直在提到“规训”,你方能不能给一个详细的解释,什么是“规训”?比如,社会认为女性需要去生育,但为什么一部分被需要会产生倾轧,另一部分被需要却不会,我不太理解为什么被需要可以和不被需要割裂开。
我举个例子,我本来只是个只知道拆立论的人,学姐跟我说:“不行,你是三辩,要把握节奏。”但我一直不会把握,这会不会让我更焦虑?所以,您方是倡导女性应该摆脱进入家庭的规训吗?我发现,那些我不想要的被需要,也会让我焦虑。请回答我刚刚那个问题。
我方想说的是,作为一个家庭主妇,如果其人格不被需要,那她就不幸福。这是我方对您方观点的回应。
您方观点不对,因为我认为男性不够细心,带不好孩子,所以更需要女性,此时女性的人格也被需要。我刚刚学姐让我把握节奏的问题,即便这件事超出我的预期,当它超过我的能力范围时,我依然会感到焦虑,这符合决定理论。所以,即便被需要是我想要的,也不一定能给我带来稳定的幸福。
我进一步问,一个在家啃老的巨婴和一个经济独立、不需要被资助还能拿钱给爸爸买礼物的孩子,谁的父母更幸福?如果说孩子作为生育机器就被需要,那不作为生育机器就不需要了吗?我们能否假设,世界上所有母亲都是以非常鄙视的眼神看待自己的孩子?显然不是。孩子不是生育机器。今天我工作,也可能被当作工作机器,这是人的问题。请回答我,啃老巨婴和经济独立的孩子,谁能让父母更幸福?
您方认为,作为母亲被需要了,碰到自己的孩子就一定不会幸福,这是您方想要论证的吗?我想说,如果我觉得有更重要的事情,不想生小孩,那我当然不幸福。
很显然,是那个经济独立、能拿钱给爸妈的孩子让父母更幸福,而在家啃老的巨婴更需要父母。由此可见,被需要并不仅仅带来幸福,甚至不一定带来幸福。今天真正给我带来幸福的是,我为自己的孩子付出,同时孩子知恩图报,这会让我更感恩。
我继续问,今天公司需要我,家庭也需要我,这种情况您方怎么看?我既要给爸妈钱,这难道不是一种被需要的状态吗?其次,您方一直在举自我与外界完全相反的例子,您方能直接说明您方所举情况的本质吗?
第一件事,有84.7%的人表示被996逼迫过,64.8%的人认为工作加班很累,您方有没有与之相抗的、被需要更幸福的举证,我方没有听到。第二件事,我方提到孩子给父母买礼物,说明孩子更独立、不那么需要父母时,父母更幸福。请回答我,公司需要我,家庭也需要我,我处于两难境地,怎么会幸福?
您方其实是打算一直讨论被动需要的情况吗?在主观色彩明显的情况下,有些人不愿意参与,但在客观有效的前提下,比如在社会情境下的被需要,您方不打算论证了吗?比如军人,他们在被需要的情况下,就是不幸福的吗?您方打算否认这一点吗?
如果我自愿去做,那当然没问题,但如果是被逼着干,我当然不幸福。您方所举志愿服务的例子,那些志愿服务的人更幸福,是因为他们在做自己喜欢的事。那那些不做志愿服务的人,您方不能保证他们在做喜欢的事,所以明显做自己喜欢的事的人更幸福。您方不能说今天做志愿服务就一定更幸福。
您方也不打算回答我公司和家庭两方都需要我的情况了。我发现,公司和家庭都需要我,这种两难境地只会让我更痛苦,因为事情并非像您方想得那么理想、有序,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直接问您,您方提到强迫,比如“你喝不喝酒,不给我面子,我超级需要你给我面子,你不给我面子,我就把你开了”,这为什么不是被需要?当国家需要的时候,难道战士们都难受死了,都不愿意为国家、社会、人民做贡献了吗?在另外三分之一的可能性里,对他们来说,这是幸福的,您方也无法否定。
我举个例子,我养小孩总体来说是幸福的,即使小孩有时惹我生气,我也不会把他丢掉,因为从总体价值来看,养小孩这件事让我幸福。但被需要不是这样,哪怕我觉得某些被需要很幸福,我依然会觉得996不幸福。所以,养小孩整件事会让我幸福,但不是任何被需要都一定幸福,除非您方告诉我,有人只要被杀就幸福,哪怕是996,哪怕小偷需要我的钱,把手伸进我的口袋。请回答我关于强迫的问题。
您方也承认了一点,如果我的想法和被需要相同,这时的被需要就是幸福的,您方对此没有反驳。我们需要弄明白一个问题,我们看到一种被需要的情景:我有个同学生病没去上学,有同学给他发消息说没有他就不行了,这个同学在豆瓣上说自己感觉到了很幸福。但如果我生病了,床都起不来,另一边说没有我不行,一边是责任感,一边是身体难受,为什么带来的不是焦虑而是幸福?我希望大家幸福,但这位豆瓣博主说自己幸福,我不明白您方为什么要反对。
正方继续发言:反方时间已经到了。今天对面所讲的被需要如何痛苦,但其实被需要有很多可能性,包括我方一直在论证的自己想要的和别人的需求完全相同,即一拍即合式的;还有自己没什么想法,但必须去做的;以及对方今天一直在论证的自己想要的和别人的需求完全不同。您方只论证这三分之一的可能性,在这三分之一可能性下,被需要可能不幸福。
回忆一下您刚才说的消防员的例子,我补充一下我方所说的消防员、缉毒警察、军人的例子。他们训练过程当然痛苦,但他们可以保家卫国,完成救火使命,很多烈士甚至以牺牲为代价。他们为什么选择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牺牲所带来的幸福远远大于训练中承受的痛苦,现实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所以,您方不能说过程中的痛苦或压力就导致他们不幸福,而且适当的压力,如美国心理学家基耶斯所描述的,可能会带来好的感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您方今天一直强调,因为被需要能带来归属感和价值感,所以能带来幸福。但您方所举的例子,都是当主观期待和被需要一致的时候才成立。比如说您方提到志愿的服务机构这个例子,您方说参与的人中有三分之一感到幸福,就算是幸福,那剩下的三分之二您方就不看了。
我方并不否认,当被需要并且因此和他人建立双向关系的时候,我们能获得很多感谢,也会感到幸福。但这并不意味着被需要本身是一种幸福,被需要是一个中性的事情,它仅仅是一种被动的接受他人需求的状态。幸福应该是一种主观的、双向奔赴的体验,只有当主观期待和被需要的期待相一致的时候,被需要才是一种幸福。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被需要既不是一种幸福,也不是一种不幸福,它不应该被绝对地划在某个范围之内,而是一个带有主观性的中性词。
而且,您方今天的判准是幸福是长久的、状态是主观的,我方并不否认这一点。但您方所说的长久,是指可以一段时间感到幸福,一段时间感到不幸福。比如说您方认为喝杯奶茶也可以是幸福,这与您方所说的长久幸福的观点不就相悖了吗?如果这算幸福,那什么不算幸福呢?难道我被对方打个巴掌之后得到一点补偿就算是幸福吗?
就算在您方的条件下,老板好言好语劝我加班,我就幸福了吗?可我实际上还是在加班啊。您方今天看似考虑周全,但您方所说的被需要带来的良好氛围等情况,都是好的被需要的例子,而那些坏的被需要的例子,比如被需要带来弊端的情况,您方并没有提及,所以您方所说的利好并不成立。
您方今天的逻辑本身存在错误,有循环论证之嫌。您方主观认为被需要所以幸福,所以就觉得应该认为被需要是幸福的。您方还一直在给我方扣帽子,说我方所举的不一致的例子就是被迫。但我刚才质询的时候已经讲过,比如父母希望我好好学习,但我的智商不适合读书,我想去当出租车司机,难道父母是在强迫我吗?父母不是专业人士,我难道就一定要听他们的话吗?但我还是会因为这种矛盾感到痛苦,并且无法获得您方所说的归属感和价值感,这能算幸福吗?
您方说我有权拒绝老板,这个想法是不是太理想化了?如果我有权拒绝老板,那为什么我不是老板却还要被PUA加班呢?根据前程无忧发布的职场人加班情况调查报告,2022年有96.1%的职场人需要加班,其中近六成职场人平均每天加班超过几个小时。现实中有多少人能像您方所举的例子那样,可以轻易拒绝老板呢?这些普通人您方却视而不见。
我们应该看到,这种回报并不是说当我被需要的时候,不能有自己的主观期待,而是不能只由对方单方面与我建立联系。当我纯粹被需要的时候,我其实成了一个工具。社会交换理论认为,当一个人处于被需要的状态时,如果自己付出与得到的回报不平衡,就会感到不满和失落,幸福感会降低。
就拿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来说,即使父母无法从抚养孩子的过程中感到幸福,但他们仍是被需要的,这是他们的义务。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不用回报。当我们长大之后,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这种关系是双向的。只强调一方付出,只会导致地位主体失衡,无法获得真正的幸福。
所以,我们今天认为,被需要不是一种幸福。
感谢反方四辩的发言。
您方今天一直强调,因为被需要能带来归属感和价值感,所以能带来幸福。但您方所举的例子,都是当主观期待和被需要一致的时候才成立。比如说您方提到志愿的服务机构这个例子,您方说参与的人中有三分之一感到幸福,就算是幸福,那剩下的三分之二您方就不看了。
我方并不否认,当被需要并且因此和他人建立双向关系的时候,我们能获得很多感谢,也会感到幸福。但这并不意味着被需要本身是一种幸福,被需要是一个中性的事情,它仅仅是一种被动的接受他人需求的状态。幸福应该是一种主观的、双向奔赴的体验,只有当主观期待和被需要的期待相一致的时候,被需要才是一种幸福。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被需要既不是一种幸福,也不是一种不幸福,它不应该被绝对地划在某个范围之内,而是一个带有主观性的中性词。
而且,您方今天的判准是幸福是长久的、状态是主观的,我方并不否认这一点。但您方所说的长久,是指可以一段时间感到幸福,一段时间感到不幸福。比如说您方认为喝杯奶茶也可以是幸福,这与您方所说的长久幸福的观点不就相悖了吗?如果这算幸福,那什么不算幸福呢?难道我被对方打个巴掌之后得到一点补偿就算是幸福吗?
就算在您方的条件下,老板好言好语劝我加班,我就幸福了吗?可我实际上还是在加班啊。您方今天看似考虑周全,但您方所说的被需要带来的良好氛围等情况,都是好的被需要的例子,而那些坏的被需要的例子,比如被需要带来弊端的情况,您方并没有提及,所以您方所说的利好并不成立。
您方今天的逻辑本身存在错误,有循环论证之嫌。您方主观认为被需要所以幸福,所以就觉得应该认为被需要是幸福的。您方还一直在给我方扣帽子,说我方所举的不一致的例子就是被迫。但我刚才质询的时候已经讲过,比如父母希望我好好学习,但我的智商不适合读书,我想去当出租车司机,难道父母是在强迫我吗?父母不是专业人士,我难道就一定要听他们的话吗?但我还是会因为这种矛盾感到痛苦,并且无法获得您方所说的归属感和价值感,这能算幸福吗?
您方说我有权拒绝老板,这个想法是不是太理想化了?如果我有权拒绝老板,那为什么我不是老板却还要被PUA加班呢?根据前程无忧发布的职场人加班情况调查报告,2022年有96.1%的职场人需要加班,其中近六成职场人平均每天加班超过几个小时。现实中有多少人能像您方所举的例子那样,可以轻易拒绝老板呢?这些普通人您方却视而不见。
我们应该看到,这种回报并不是说当我被需要的时候,不能有自己的主观期待,而是不能只由对方单方面与我建立联系。当我纯粹被需要的时候,我其实成了一个工具。社会交换理论认为,当一个人处于被需要的状态时,如果自己付出与得到的回报不平衡,就会感到不满和失落,幸福感会降低。
就拿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来说,即使父母无法从抚养孩子的过程中感到幸福,但他们仍是被需要的,这是他们的义务。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不用回报。当我们长大之后,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这种关系是双向的。只强调一方付出,只会导致地位主体失衡,无法获得真正的幸福。
所以,我们今天认为,被需要不是一种幸福。
感谢反方四辩的发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明确指出被需要是中性的,是被动接受他人需求的状态,幸福是主观的、双向奔赴的体验,只有主观期待和被需要期待一致时,被需要才是幸福,从本质上说明被需要不是绝对的幸福。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今天对方所说的大多数情况是自身意愿与需求相违背的时候,但实际上,我们讨论的还有另外两种情况。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发现,即使在与自身意愿相悖的情况下,人们仍有多种选择,也会做出不同的决定。例如,加班的女子有可能获得高额的加班费,也会拥有良好的升迁环境。哪怕处于极度不自在的情况下,人们的选择依然很多。
此外,您方今天一直在说被需要可能会导致迷失自我,使我们陷入社会困境之中,导致个人价值的异化。可事实上,就像我刚才所说,好好上班是一种规划,您方所说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本质上也是一种规训。我们不需要比较哪种规训更好,而是需要比较哪种更符合人们的需要。而迷失自我源于盲目迎合,被需要的前提恰恰是确定了自己能为他人提供什么独特的价值,这何尝不是对自我的一种更深刻的发现呢?
就像特蕾莎修女,她面临着物资匮乏、疾病肆虐等诸多困难,但她仍然选择去温暖病患,没有因这些压力而放弃。因为她知道,被需要所带来的幸福远远超过这些艰难困苦。她的案例证明,在被贫困者需要的过程中,她反而更加明确了以帮助他人为使命的自我认知,也满足了社会的需要。
而我方认为,被需要意味着我们的存在对他人有益,是个人价值的体现。因此,无论是消防人员、医护人员还是志愿者,当我们被他人需要时,他人对我们的认可会让我们内心产生满足感和幸福感。这正如需求理论所阐述的,当我们被需要时,恰恰证明了我们的独特性。人的本质是社会性,这决定了我们在社交过程中渴望被他人需要。
联合国的统计显示,78%的志愿者中,86%都表示参加志愿服务后会更幸福。哈佛大学的研究也表明,被人需要的参加志愿服务的人群,其幸福感实际上比普通人群要高30%。以特蕾莎修女为例,在贫困的人眼中,她就是他们活下去的希望。特蕾莎修女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被需要的感觉让她的幸福感不断升华。就像她曾说:“我们以为的贫困可能是饥饿、衣不蔽体、没有房屋,但最大的贫困是不被需要,被需要是活下去的勇气。”
而且加州大学的研究表明,当被告知自己的帮助至关重要时,人们的幸福评分会高出12% - 42%。您方又说被需要可能会带来压力,但美国心理学家基耶斯已经证实,适度的压力其实可能激发潜能。并且根据富兰克林效应,施助者通过被需要获得的价值感,其实高于给予帮助的人。就像出租车司机张桂荣,他面临着工作压力和身体压力,但当听到乘客说“幸好有你们”时,他也会觉得被乘客、被社会需要是一种幸福。
所以,我们不能把压力完全等同于不幸福,压力本身并不与幸福对立。因此,我方认为,无论从心理、生理层面,还是从特蕾莎修女、张桂荣等事例来看,他们在被需要的过程中都获得了幸福感。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所展现的助人精神,也是人类伟大文明精神的一种。所以,我们说被需要是一种幸福。谢谢!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今天对方所说的大多数情况是自身意愿与需求相违背的时候,但实际上,我们讨论的还有另外两种情况。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发现,即使在与自身意愿相悖的情况下,人们仍有多种选择,也会做出不同的决定。例如,加班的女子有可能获得高额的加班费,也会拥有良好的升迁环境。哪怕处于极度不自在的情况下,人们的选择依然很多。
此外,您方今天一直在说被需要可能会导致迷失自我,使我们陷入社会困境之中,导致个人价值的异化。可事实上,就像我刚才所说,好好上班是一种规划,您方所说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本质上也是一种规训。我们不需要比较哪种规训更好,而是需要比较哪种更符合人们的需要。而迷失自我源于盲目迎合,被需要的前提恰恰是确定了自己能为他人提供什么独特的价值,这何尝不是对自我的一种更深刻的发现呢?
就像特蕾莎修女,她面临着物资匮乏、疾病肆虐等诸多困难,但她仍然选择去温暖病患,没有因这些压力而放弃。因为她知道,被需要所带来的幸福远远超过这些艰难困苦。她的案例证明,在被贫困者需要的过程中,她反而更加明确了以帮助他人为使命的自我认知,也满足了社会的需要。
而我方认为,被需要意味着我们的存在对他人有益,是个人价值的体现。因此,无论是消防人员、医护人员还是志愿者,当我们被他人需要时,他人对我们的认可会让我们内心产生满足感和幸福感。这正如需求理论所阐述的,当我们被需要时,恰恰证明了我们的独特性。人的本质是社会性,这决定了我们在社交过程中渴望被他人需要。
联合国的统计显示,78%的志愿者中,86%都表示参加志愿服务后会更幸福。哈佛大学的研究也表明,被人需要的参加志愿服务的人群,其幸福感实际上比普通人群要高30%。以特蕾莎修女为例,在贫困的人眼中,她就是他们活下去的希望。特蕾莎修女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被需要的感觉让她的幸福感不断升华。就像她曾说:“我们以为的贫困可能是饥饿、衣不蔽体、没有房屋,但最大的贫困是不被需要,被需要是活下去的勇气。”
而且加州大学的研究表明,当被告知自己的帮助至关重要时,人们的幸福评分会高出12% - 42%。您方又说被需要可能会带来压力,但美国心理学家基耶斯已经证实,适度的压力其实可能激发潜能。并且根据富兰克林效应,施助者通过被需要获得的价值感,其实高于给予帮助的人。就像出租车司机张桂荣,他面临着工作压力和身体压力,但当听到乘客说“幸好有你们”时,他也会觉得被乘客、被社会需要是一种幸福。
所以,我们不能把压力完全等同于不幸福,压力本身并不与幸福对立。因此,我方认为,无论从心理、生理层面,还是从特蕾莎修女、张桂荣等事例来看,他们在被需要的过程中都获得了幸福感。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所展现的助人精神,也是人类伟大文明精神的一种。所以,我们说被需要是一种幸福。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无论从心理、生理层面,还是从特蕾莎修女、张桂荣等事例来看,人们在被需要的过程中都获得了幸福感,且所展现的助人精神也是人类伟大文明精神的一种,所以被需要是一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