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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辩手、评委以及观众回到比赛现场,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有请。
好,到总结陈词时间了。首先,今天我方告诉大家,训练之后留下的是本质,本质是胜负。我方用西方法庭辩论和中国古代法家中立的例子进行了说明。而对方认为“魅”是神秘色彩,“魅”才是胜负,但我方认为并非如此。因为“魅”应该是吸引人的东西,而辩论中吸引人的是那些精彩的表达,并非最后的输赢结果。
再来解决辩手失德的问题。如果有某一个运动员行为失德,就要对整个奥林匹克祛魅,这难道是件可喜的事情吗?我方认为这恰恰是可悲的。我们应该做的是对明星运动员祛魅,也就是对明星辩手祛魅。
今天在对方看来,关注度减少,一方认为这是好事。所以今天新国辩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大众更多地去关注辩论、观看辩论。对方认为学长教我们辩论这些事情不应该存在,因为他们觉得这性价比很低,大家都不应该这样做了。但我方认为不是这样的。在当下这个时代,我们可能会对很多东西祛魅,但总有一些东西是不应该祛魅的。如果我们对月亮背后的中国传统文化祛魅,那么中秋佳节我们抬头看到月亮,只会认为这是一个卫星,不会再寄托“千里共婵娟”这样的思念。久而久之,我们会丧失对传统文化的感受和热爱,这是可悲的。
同样,辩论之所以能吸引热爱它的人来听、来参加,靠的不是说服,而是有价值的输出,是精彩的语言。能够被大家记住的不是最后谁赢了,而是张心宇老师那段“趁着年轻我偏要勉强”,是熊浩老师那段“刚毅般横水的爱恋,不过是一枚长安的荔枝”。一旦辩论祛魅,这样的价值倡导落在每一个辩手身上,那么以后的赛场上就不会再有这样精彩的陈词了。因为辩论要交锋才能赢,需要资料包里那些丰富的论据进行数据对冲。
我方认为,当一个辩手走上舞台时,他可能会有获胜的愿望,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我们最终的目的应该是成为一个有温度的辩手。于评委而言,辩论祛魅之后,会有更可悲的状况。评委不会再期待听到那些跨越时间的表达,精彩的陈词会缺乏伯乐,当评委提不出异议时,我方认为那才是辩论最可悲的时刻。
以上。
感谢反方三辩,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有请。
第一个问题,对方今天混淆了一个概念,对方一直把期许辩论等同于期许辩论赛,等同于辩论。
第二个问题,今天我方的定义是,去魅之后能够回归辩论本质,辩论的本质是用辩证的眼光去进行思维。我方希望对方在这方面进行分析。
第三个方面,对方所谓的输赢,实际上是把输赢做了复位,即大家都在追求打赢辩论赛,这是最简单的方式,这是因为太追求结果,对结果负累,所以更多人才会追求打赢辩论赛。
再一个,我想跟对方讲一下辩手的例子。比如说黄执中,我发现黄执中的技巧经过练习我也可以达到,他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高不可攀。那么现在我达到黄执中的水平后,哪里可悲了?我想请对方论证。
第五个问题,今天我发现对方所说的,辩论对于大学生来说是一件高投入低回报的事情,所以对我们来说不是那么好。现在我及时止损,这可悲在哪里?
今天我方倡导的是,辩论是有门槛的,对辩论祛魅可以让社会上更多的普通人摆脱精英视角,让大家知道辩论并不是所谓的人中精英才能做的事情,让更多的人用辩论的思想去参与社会决策。那么这个时候,为死刑犯辩护的律师也不会被社会辱骂。当辩论进入人们的生活,才是我们的终极价值。
以上,感谢。
感谢正方三辩,下面将进入自由辩论环节。本环节中,一方辩手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长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双方各计时4分钟。
请各位辩手、评委以及观众回到比赛现场,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有请。
好,到总结陈词时间了。首先,今天我方告诉大家,训练之后留下的是本质,本质是胜负。我方用西方法庭辩论和中国古代法家中立的例子进行了说明。而对方认为“魅”是神秘色彩,“魅”才是胜负,但我方认为并非如此。因为“魅”应该是吸引人的东西,而辩论中吸引人的是那些精彩的表达,并非最后的输赢结果。
再来解决辩手失德的问题。如果有某一个运动员行为失德,就要对整个奥林匹克祛魅,这难道是件可喜的事情吗?我方认为这恰恰是可悲的。我们应该做的是对明星运动员祛魅,也就是对明星辩手祛魅。
今天在对方看来,关注度减少,一方认为这是好事。所以今天新国辩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大众更多地去关注辩论、观看辩论。对方认为学长教我们辩论这些事情不应该存在,因为他们觉得这性价比很低,大家都不应该这样做了。但我方认为不是这样的。在当下这个时代,我们可能会对很多东西祛魅,但总有一些东西是不应该祛魅的。如果我们对月亮背后的中国传统文化祛魅,那么中秋佳节我们抬头看到月亮,只会认为这是一个卫星,不会再寄托“千里共婵娟”这样的思念。久而久之,我们会丧失对传统文化的感受和热爱,这是可悲的。
同样,辩论之所以能吸引热爱它的人来听、来参加,靠的不是说服,而是有价值的输出,是精彩的语言。能够被大家记住的不是最后谁赢了,而是张心宇老师那段“趁着年轻我偏要勉强”,是熊浩老师那段“刚毅般横水的爱恋,不过是一枚长安的荔枝”。一旦辩论祛魅,这样的价值倡导落在每一个辩手身上,那么以后的赛场上就不会再有这样精彩的陈词了。因为辩论要交锋才能赢,需要资料包里那些丰富的论据进行数据对冲。
我方认为,当一个辩手走上舞台时,他可能会有获胜的愿望,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我们最终的目的应该是成为一个有温度的辩手。于评委而言,辩论祛魅之后,会有更可悲的状况。评委不会再期待听到那些跨越时间的表达,精彩的陈词会缺乏伯乐,当评委提不出异议时,我方认为那才是辩论最可悲的时刻。
以上。
感谢反方三辩,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有请。
第一个问题,对方今天混淆了一个概念,对方一直把期许辩论等同于期许辩论赛,等同于辩论。
第二个问题,今天我方的定义是,去魅之后能够回归辩论本质,辩论的本质是用辩证的眼光去进行思维。我方希望对方在这方面进行分析。
第三个方面,对方所谓的输赢,实际上是把输赢做了复位,即大家都在追求打赢辩论赛,这是最简单的方式,这是因为太追求结果,对结果负累,所以更多人才会追求打赢辩论赛。
再一个,我想跟对方讲一下辩手的例子。比如说黄执中,我发现黄执中的技巧经过练习我也可以达到,他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高不可攀。那么现在我达到黄执中的水平后,哪里可悲了?我想请对方论证。
第五个问题,今天我发现对方所说的,辩论对于大学生来说是一件高投入低回报的事情,所以对我们来说不是那么好。现在我及时止损,这可悲在哪里?
今天我方倡导的是,辩论是有门槛的,对辩论祛魅可以让社会上更多的普通人摆脱精英视角,让大家知道辩论并不是所谓的人中精英才能做的事情,让更多的人用辩论的思想去参与社会决策。那么这个时候,为死刑犯辩护的律师也不会被社会辱骂。当辩论进入人们的生活,才是我们的终极价值。
以上,感谢。
感谢正方三辩,下面将进入自由辩论环节。本环节中,一方辩手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长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双方各计时4分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论祛魅会导致丧失精彩表达、对辩论的情感和感受,以及让评委不再期待精彩陈词等,所以对辩论终将祛魅是可悲的。
辩论祛魅可以让社会上更多普通人摆脱精英视角,用辩论思想参与社会决策,所以对辩论终将祛魅是可喜的。
由正方同学开始,有请。
好,对方辩友,我先来请问你,刚刚我们那个例子,我们说餐厅好吃,是因为它本身就好吃。就像辩论,它之所以吸引我,就是因为辩论本身基于理性判断。所以,辩论祛魅的过程就是辩论回归理性的过程。而聚焦于输赢的餐厅靠的是美味获利,而不是因为它的价格很划算。所以,这究竟为什么是可悲的事情呢?
辩论应该是一个吸引人的东西,对吧?今天你方对辩论的定义是结果的输赢,可是我作为一个从来没有参与过辩论的人,那个结果对我而言有什么意义呢?今天我方认为,恰恰是那些精彩的陈词、表达吸引人,而不是您方所说的最后那个输赢吸引人。
再来问您方,今天关注度下降,是您方期待看到的结果吗?
不是啊,对方辩友,我要告诉你,今天辩论祛魅反而能让更多人参与进来。
请对方辩友回应一下刚才那个问题。首先,对方你已经忽略了这个前提,叫做在辩论终将祛魅之内。你一直在给我讲,一个从来没有参与过辩论的人,输赢对大家就有这么重要吗?但是我现在是一个长期打辩论的辩手,我参加过新国辩、世界杯,我已经对输赢进行了一个复魅。
对方辩友,您讲第一个点,就是您方不觉得对于真理的探求,对于思辨的执着,这些东西是非常有魅力的词吗?
对方辩友很奇怪,首先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对辩论祛魅,你方一直把辩论定义在竞技辩论的范围,而且这种所谓的技巧等词,从来不是我方抛弃的。我方所说的回归是辩论的本身,即思辨性思维。
我问您一个问题,今天您方已经承认了祛魅能够降低辩论进入的门槛,那怎么论证您方所说的辩论的参与度减少了?您方这个观点很奇怪,辩论应该是一个吸引人的东西,可您方说辩论不够吸引人了,反而会有更多人参与辩论,我方认为这有悖常识。
再来问您方,今天在您方的倡导之下,是说新国辩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大家打辩论这件事情不重要,因为你方觉得关注度下降才是好的,是这样吗?
我方所说的祛魅是去除不属于辩论本身的光环,其本身的光环是保留的。原来我看到一些人登上电视打辩论,觉得很厉害,自己做不到,但现在发现自己也可以做到,所以才会更愿意参与进来。
辩论的本质就是思辨性思维,您方今天没有告诉我为什么参与辩论的人会减少。我方可以告诉你,当人们发现辩论是可以接近的时候,参与度会平均提升18% - 25%。辩论不再被精英垄断,祛魅不是去掉魅力,而是去掉过度的光环,因为魅是魅力,所以有人认为祛魅之后就不再吸引人了。
我们从第二个角度聊一下“魅”这个词。我们抛出一个逻辑,即“核者”是不能放弃的,“核者”就是参与辩论活动的本质。如果要在真理和输赢中去掉一个,您方会选择哪个?
您方今天的观点很奇怪,您方说它是虚假的光环。那么在您方的立场下,“趁着年轻我偏要勉强”这样的陈词,是对于辩论虚假的光环吗?
首先我想请问您,我们什么时候说“魅”是魅惑了?我们说的“魅”从来都是超过辩论本身的东西,是去掉辩论带给我们的、吸引我们的辩证思维之后的结果。所以我们今天要探讨的是去掉辩证思维本身以外的东西,到底是可喜的还是可悲的?
再来回答您刚才的问题,您说我们到底要放弃哪一个,难道说您是为了输赢就要放弃辩论带给我们的辩证思维吗?不是这样的。今天我方举这个例子,是想告诉你,无论有没有那些美好的表达,辩论的本质都还在,那就是思辨,而不是输赢。请您告诉我为什么那些美好的表达是虚假的光环。
大家认识到其实大家都是普通人,舞台上的光环是大家赋予的。就像警察、老师这些职业里也有品行不端的人,所以祛魅并不是去除魅力,而是去除对这些的过度放大,去除不属于它本身的光环。为什么那些光环不属于他们呢?今天我因为看到了熊浩老师精彩的陈词,想去成为一个这样的人,为什么祛魅之后,我反而会更愿意踏入辩论这个行业呢?这是熊浩老师本人能力的魅力、思想的魅力。
我们来回应一下为什么辩论祛魅以后只剩下输赢,就是您为什么讨厌辩论。之后回应大家对辩论的讨论,现在很多辩论赛在B站上大部分开头都会来一句“你不要把辩论当成一个认真的事情来看”,这实际上就是大家对辩论祛魅以后对辩论的态度,也就是大家认识到辩论祛魅以后,它只是一个讨论输赢的东西。我们回应得够清楚了吗?
很奇怪,我今天听到您全场都在讲辩论背后有一些对辩论态度不端正的人是可悲的,却没有告诉我对辩论祛魅是可悲的。当我发现这些人态度不端正时,我可以保持端正的心态继续打辩论,或者选择对我来说回报更高的东西去做,哪里可悲了呢?
关于明星辩手行为不端这个问题,我方已经举了例子,也解释得很清楚了。你可以对明星辩手祛魅,但是因为这一个小小的点就对整个辩论祛魅,我方认为这是可悲的。
再来问您方,为什么您方认为那些是虚假的光环呢?它为什么不可以是真正打动人心的表达呢?
最后,我想告诉你,祛魅让大家意识到大家都是普通人,职业里的光辉背后可能会有人品不端正的人。所以祛魅不是去除魅力,而是去除之前的过分崇拜和夸大。现在这个词我们也解释清楚了,它就是去除不属于辩论本身的光环。您如果要换定义,一定要给出相应的举证。所以我再问最后一遍,今天您方认为辩论的关注人数减少、参与人数减少,这件事情是值得可惜的吗?
对方辩友,首先我们论证了祛魅能让参与度提高。我们已经达成共识,就是把思辨的经验放在最重的位置。我想问您,及时止损到底可悲在哪?为什么是及时止损呢?所以今天您方认为新国辩加大宣传力度,以及鼓励大家加入校辩论队、学习打辩论,这些事情都是不好的,我应该及时止损,是这样吗?
对方辩友前场已经告诉我了,辩论对大学生来说可能是一个低回报的事情,我把精力投入在回报更高、性价比更好的地方,那么这就是可喜的。我方今天倡导的是让更多人用这种思辨思维参与到讨论中,最终使社会达到一种思辨的氛围,人人都应该拥有这种思维,形成社会决策的良好氛围。
全场的论点总结起来,一是您方认为要更少的人来听辩论、更少的人来参与辩论,宣传没有意义,学生加入辩论队也没有意义,因为要及时止损;二是您方认为“魅”是虚假的光环,可是我方认为“魅”恰恰是那些真正能吸引我们打辩论的东西,不是输赢,而是那些真正美好的表达,这才是吸引我们参与辩论的原因,而不是您方所说的结果。而且马克思·韦伯的讨论只针对了宗教和神秘学,并没有针对辩论。另外,辩论降低门槛怎么就意味着参与人会增多呢?辩论本身就具有一定门槛,哪怕祛魅以后,也不会导致更多人来参加。
感谢双方同学的自由辩论,下面进入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首先请反方四辩为反方做总结陈词,有请。
大家好,很遗憾,今天我们打的是全场的定义战,谁拿下了“魅”这个词的定义,谁就能获得今天比赛的胜利。我方将从三个角度来讲为什么“魅”的本质是光环,本质是输赢。
第一,从“魅”这个词的角度来论证。用它来组词,是魅力、魅惑,是那些让我们感兴趣的东西。我们感兴趣的是什么?是詹青云的“勉强”,是熊浩的哲理,是这些我们看起来非常有价值、感触至深的东西才是魅惑。所以把这些东西去掉了,辩论就只成了无聊的竞技游戏。
第二,“核者”为本质。我们认为“核者”是最不可能放弃的,“核者”就是本质。当你去打竞技辩论的时候,真理和输赢你只能二者取其一,您方会选择什么?我相信没有人会为了真理而放弃输赢。所以最不能放弃的这个东西恰恰就是输赢,就是本质。如果按照对方的论点,他们会为了所谓的探求真理而去放弃输赢。
第三,对方这时候跟我们讲竞技辩论和辩论是不同的,但是我们看到历史上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是为了说服民众,法家法庭辩论也是为了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利益。所以哪怕不是竞技辩论,仍然是为了追求输赢。所以,对方那些对于真理的探求、所谓的思辨性,那些我们感觉很美好的东西,恰恰就是那个最大的魅惑。
所以当我们把魅惑去掉之后,辩论不再吸引人,变成一项只追求输赢的竞技活动,这是可悲的。
对方认为如果没有这种神圣性,会降低门槛,但是我们看到降低门槛从来不是人们喜欢一个活动的理由,真正喜欢一个活动的理由是因为热爱。但是当辩论失去了这种魅惑的光环,不再吸引我们,成为一个纯粹追求输赢的活动时,我们用什么去热爱它、参与它呢?
感谢反方四辩的精彩陈词,下面有请正方四辩做总结陈词,有请。
您好,我很想请问,对方辩友现在一直执着于用“魅”来组词,如魅力、魅惑,可是有那么多能表达相关意思的词语,您不用,非得用“魅力”这个词。我不知道您有没有去查询“祛魅”这个词到底来源于哪里,我觉得您有故意混淆概念的嫌疑。“祛魅”不是去除魅力,而是去除现在对方辩友口中说的这些过度迷惑,回归理性。就像餐厅抛开营销的噱头,回归美味的本质,辩论也应该摆脱胜负的干扰,回归理性的思辨。
我觉得对方辩友今天一直在给我们泼脏水,也就是说您今天参与这场比赛,只关注最后评委给您的打分、关注输赢,而不在乎我们今天阐述了多少观点,不在乎我们查询的资料的价值。
我现在来总结一下这场辩论。首先,对方今天预设了一个伪命题,当辩论祛魅之后,不过是一场通过试图赢得他人认同的争论,其本质不过是言语的交锋、是输赢。但事实上这并不是否定辩论的价值,而是剥离虚化,让理论回归理论。
首先我要反驳对方辩友,如果某个辩手编造数据赢了比赛,和诚实探讨但输掉比赛,哪个更接近辩论的真谛呢?当您说输赢就是本质的时候,这个判断本身是不是需要通过辩论来证明?如果证明的过程中又产生了新的分歧,我们是不是要陷入无限循环的套话之中?
第一层,我想说的是,祛魅去除的是把辩论神秘化的认知惯性,不是消解辩论追求真理的终极价值。就像我们去除占星术的神秘色彩,反而让天文学更加发扬光大。剥离虚幻光环,正是让辩论回归真理越辩越明的本质。辩论的祛魅是一种进步,我们始终认为这是可喜的。我方也多次强调了祛魅并不一定会把辩论推向下滑的边缘,相反,祛魅意味着辩论从崇高神坛走向公众视野,融入日常生活。
第二层,对方反复渲染输赢是辩论的本质,这是完全错误的。恰恰是因为你们给辩论附上了这一层“魅”,才会导致大家这么注重结果。对方辩友,辩论的背后,是民国街头演讲的市民探讨家国命运,也是古希腊哲学家在广场辩论的思考价值。真正的专业辩论,真正的专业门槛,从来不是话术体系的高低,而是思维深度的开放。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对方逻辑的缺陷,他们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去除对辩论的这一层光环,无视思辨精神的本质存在样态。这是未破除的、将辩论符号化的认知枷锁,让思辨回归苏格拉底式的对话。
我们不得不警惕对方的潜在立场,你们不容许辩论去掉自己的神秘光环,变得更为平易近人,是不是在将辩论异化成为小圈子的身份符号?当专业门槛成为拒绝大众参与的护城河,将胜负执念异化成为党同伐异的武器,这样的神圣性,只不过是精英群体的自我感动。
其次,您方今天一直在回避核心辩题,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对辩论祛魅的可喜与可悲,而不是祛魅和复魅的路线。您已经犯了偷换辩题的错误。当下网络微博中的骂战、战略思维等乱象的根源,恰恰是公众将辩论等同于压倒对方的秀场,而祛魅正好是纠正这种异化的良药。如果我们真正对辩论祛魅,网上就不会有那么多对为死刑犯辩护的律师的不当评论了。
当下大家对辩论赋予了太多的期待,觉得辩论是非常崇高的活动,带来的结果是大家对名利的渴望和狂热追求,好像拥有了这些就拥有了全世界。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我们刚刚说的为了打比赛耽误学习时间、耽误学业,更有甚者数据造假成风。我们觉得这都是乱象,而我们认为辩论终将祛魅有两种可能。其一是你最后在辩论上有所成就,看到了荣誉降临在自己身上,达到了很多成就的时候,你站得更高了,可能会有“一览众山小”“不过如此”这种祛魅的感受;第二种可能是我们慢慢发现了辩论的局限性,它不再是你一生的追求,它只是你年少时期的一个爱好,辩论的成就不能定义你人生的成败,而我们最后也要打破辩论给你塑造的英雄梦的幻想,回归真正的生活当中。辩论场上功成名就的幻想,如果仅仅停留在辩论场上,是无法变成现实的,它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追求和努力。但需要注意的是,可能我们以后都会远离辩论场,但辩论带给我们的勇气、思考的能力,会让我们终身受益。而无论何种结果,我们都绝不认为是可悲的,而是可喜的。
以上,感谢。
由正方同学开始,有请。
好,对方辩友,我先来请问你,刚刚我们那个例子,我们说餐厅好吃,是因为它本身就好吃。就像辩论,它之所以吸引我,就是因为辩论本身基于理性判断。所以,辩论祛魅的过程就是辩论回归理性的过程。而聚焦于输赢的餐厅靠的是美味获利,而不是因为它的价格很划算。所以,这究竟为什么是可悲的事情呢?
辩论应该是一个吸引人的东西,对吧?今天你方对辩论的定义是结果的输赢,可是我作为一个从来没有参与过辩论的人,那个结果对我而言有什么意义呢?今天我方认为,恰恰是那些精彩的陈词、表达吸引人,而不是您方所说的最后那个输赢吸引人。
再来问您方,今天关注度下降,是您方期待看到的结果吗?
不是啊,对方辩友,我要告诉你,今天辩论祛魅反而能让更多人参与进来。
请对方辩友回应一下刚才那个问题。首先,对方你已经忽略了这个前提,叫做在辩论终将祛魅之内。你一直在给我讲,一个从来没有参与过辩论的人,输赢对大家就有这么重要吗?但是我现在是一个长期打辩论的辩手,我参加过新国辩、世界杯,我已经对输赢进行了一个复魅。
对方辩友,您讲第一个点,就是您方不觉得对于真理的探求,对于思辨的执着,这些东西是非常有魅力的词吗?
对方辩友很奇怪,首先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对辩论祛魅,你方一直把辩论定义在竞技辩论的范围,而且这种所谓的技巧等词,从来不是我方抛弃的。我方所说的回归是辩论的本身,即思辨性思维。
我问您一个问题,今天您方已经承认了祛魅能够降低辩论进入的门槛,那怎么论证您方所说的辩论的参与度减少了?您方这个观点很奇怪,辩论应该是一个吸引人的东西,可您方说辩论不够吸引人了,反而会有更多人参与辩论,我方认为这有悖常识。
再来问您方,今天在您方的倡导之下,是说新国辩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大家打辩论这件事情不重要,因为你方觉得关注度下降才是好的,是这样吗?
我方所说的祛魅是去除不属于辩论本身的光环,其本身的光环是保留的。原来我看到一些人登上电视打辩论,觉得很厉害,自己做不到,但现在发现自己也可以做到,所以才会更愿意参与进来。
辩论的本质就是思辨性思维,您方今天没有告诉我为什么参与辩论的人会减少。我方可以告诉你,当人们发现辩论是可以接近的时候,参与度会平均提升18% - 25%。辩论不再被精英垄断,祛魅不是去掉魅力,而是去掉过度的光环,因为魅是魅力,所以有人认为祛魅之后就不再吸引人了。
我们从第二个角度聊一下“魅”这个词。我们抛出一个逻辑,即“核者”是不能放弃的,“核者”就是参与辩论活动的本质。如果要在真理和输赢中去掉一个,您方会选择哪个?
您方今天的观点很奇怪,您方说它是虚假的光环。那么在您方的立场下,“趁着年轻我偏要勉强”这样的陈词,是对于辩论虚假的光环吗?
首先我想请问您,我们什么时候说“魅”是魅惑了?我们说的“魅”从来都是超过辩论本身的东西,是去掉辩论带给我们的、吸引我们的辩证思维之后的结果。所以我们今天要探讨的是去掉辩证思维本身以外的东西,到底是可喜的还是可悲的?
再来回答您刚才的问题,您说我们到底要放弃哪一个,难道说您是为了输赢就要放弃辩论带给我们的辩证思维吗?不是这样的。今天我方举这个例子,是想告诉你,无论有没有那些美好的表达,辩论的本质都还在,那就是思辨,而不是输赢。请您告诉我为什么那些美好的表达是虚假的光环。
大家认识到其实大家都是普通人,舞台上的光环是大家赋予的。就像警察、老师这些职业里也有品行不端的人,所以祛魅并不是去除魅力,而是去除对这些的过度放大,去除不属于它本身的光环。为什么那些光环不属于他们呢?今天我因为看到了熊浩老师精彩的陈词,想去成为一个这样的人,为什么祛魅之后,我反而会更愿意踏入辩论这个行业呢?这是熊浩老师本人能力的魅力、思想的魅力。
我们来回应一下为什么辩论祛魅以后只剩下输赢,就是您为什么讨厌辩论。之后回应大家对辩论的讨论,现在很多辩论赛在B站上大部分开头都会来一句“你不要把辩论当成一个认真的事情来看”,这实际上就是大家对辩论祛魅以后对辩论的态度,也就是大家认识到辩论祛魅以后,它只是一个讨论输赢的东西。我们回应得够清楚了吗?
很奇怪,我今天听到您全场都在讲辩论背后有一些对辩论态度不端正的人是可悲的,却没有告诉我对辩论祛魅是可悲的。当我发现这些人态度不端正时,我可以保持端正的心态继续打辩论,或者选择对我来说回报更高的东西去做,哪里可悲了呢?
关于明星辩手行为不端这个问题,我方已经举了例子,也解释得很清楚了。你可以对明星辩手祛魅,但是因为这一个小小的点就对整个辩论祛魅,我方认为这是可悲的。
再来问您方,为什么您方认为那些是虚假的光环呢?它为什么不可以是真正打动人心的表达呢?
最后,我想告诉你,祛魅让大家意识到大家都是普通人,职业里的光辉背后可能会有人品不端正的人。所以祛魅不是去除魅力,而是去除之前的过分崇拜和夸大。现在这个词我们也解释清楚了,它就是去除不属于辩论本身的光环。您如果要换定义,一定要给出相应的举证。所以我再问最后一遍,今天您方认为辩论的关注人数减少、参与人数减少,这件事情是值得可惜的吗?
对方辩友,首先我们论证了祛魅能让参与度提高。我们已经达成共识,就是把思辨的经验放在最重的位置。我想问您,及时止损到底可悲在哪?为什么是及时止损呢?所以今天您方认为新国辩加大宣传力度,以及鼓励大家加入校辩论队、学习打辩论,这些事情都是不好的,我应该及时止损,是这样吗?
对方辩友前场已经告诉我了,辩论对大学生来说可能是一个低回报的事情,我把精力投入在回报更高、性价比更好的地方,那么这就是可喜的。我方今天倡导的是让更多人用这种思辨思维参与到讨论中,最终使社会达到一种思辨的氛围,人人都应该拥有这种思维,形成社会决策的良好氛围。
全场的论点总结起来,一是您方认为要更少的人来听辩论、更少的人来参与辩论,宣传没有意义,学生加入辩论队也没有意义,因为要及时止损;二是您方认为“魅”是虚假的光环,可是我方认为“魅”恰恰是那些真正能吸引我们打辩论的东西,不是输赢,而是那些真正美好的表达,这才是吸引我们参与辩论的原因,而不是您方所说的结果。而且马克思·韦伯的讨论只针对了宗教和神秘学,并没有针对辩论。另外,辩论降低门槛怎么就意味着参与人会增多呢?辩论本身就具有一定门槛,哪怕祛魅以后,也不会导致更多人来参加。
感谢双方同学的自由辩论,下面进入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首先请反方四辩为反方做总结陈词,有请。
大家好,很遗憾,今天我们打的是全场的定义战,谁拿下了“魅”这个词的定义,谁就能获得今天比赛的胜利。我方将从三个角度来讲为什么“魅”的本质是光环,本质是输赢。
第一,从“魅”这个词的角度来论证。用它来组词,是魅力、魅惑,是那些让我们感兴趣的东西。我们感兴趣的是什么?是詹青云的“勉强”,是熊浩的哲理,是这些我们看起来非常有价值、感触至深的东西才是魅惑。所以把这些东西去掉了,辩论就只成了无聊的竞技游戏。
第二,“核者”为本质。我们认为“核者”是最不可能放弃的,“核者”就是本质。当你去打竞技辩论的时候,真理和输赢你只能二者取其一,您方会选择什么?我相信没有人会为了真理而放弃输赢。所以最不能放弃的这个东西恰恰就是输赢,就是本质。如果按照对方的论点,他们会为了所谓的探求真理而去放弃输赢。
第三,对方这时候跟我们讲竞技辩论和辩论是不同的,但是我们看到历史上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是为了说服民众,法家法庭辩论也是为了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利益。所以哪怕不是竞技辩论,仍然是为了追求输赢。所以,对方那些对于真理的探求、所谓的思辨性,那些我们感觉很美好的东西,恰恰就是那个最大的魅惑。
所以当我们把魅惑去掉之后,辩论不再吸引人,变成一项只追求输赢的竞技活动,这是可悲的。
对方认为如果没有这种神圣性,会降低门槛,但是我们看到降低门槛从来不是人们喜欢一个活动的理由,真正喜欢一个活动的理由是因为热爱。但是当辩论失去了这种魅惑的光环,不再吸引我们,成为一个纯粹追求输赢的活动时,我们用什么去热爱它、参与它呢?
感谢反方四辩的精彩陈词,下面有请正方四辩做总结陈词,有请。
您好,我很想请问,对方辩友现在一直执着于用“魅”来组词,如魅力、魅惑,可是有那么多能表达相关意思的词语,您不用,非得用“魅力”这个词。我不知道您有没有去查询“祛魅”这个词到底来源于哪里,我觉得您有故意混淆概念的嫌疑。“祛魅”不是去除魅力,而是去除现在对方辩友口中说的这些过度迷惑,回归理性。就像餐厅抛开营销的噱头,回归美味的本质,辩论也应该摆脱胜负的干扰,回归理性的思辨。
我觉得对方辩友今天一直在给我们泼脏水,也就是说您今天参与这场比赛,只关注最后评委给您的打分、关注输赢,而不在乎我们今天阐述了多少观点,不在乎我们查询的资料的价值。
我现在来总结一下这场辩论。首先,对方今天预设了一个伪命题,当辩论祛魅之后,不过是一场通过试图赢得他人认同的争论,其本质不过是言语的交锋、是输赢。但事实上这并不是否定辩论的价值,而是剥离虚化,让理论回归理论。
首先我要反驳对方辩友,如果某个辩手编造数据赢了比赛,和诚实探讨但输掉比赛,哪个更接近辩论的真谛呢?当您说输赢就是本质的时候,这个判断本身是不是需要通过辩论来证明?如果证明的过程中又产生了新的分歧,我们是不是要陷入无限循环的套话之中?
第一层,我想说的是,祛魅去除的是把辩论神秘化的认知惯性,不是消解辩论追求真理的终极价值。就像我们去除占星术的神秘色彩,反而让天文学更加发扬光大。剥离虚幻光环,正是让辩论回归真理越辩越明的本质。辩论的祛魅是一种进步,我们始终认为这是可喜的。我方也多次强调了祛魅并不一定会把辩论推向下滑的边缘,相反,祛魅意味着辩论从崇高神坛走向公众视野,融入日常生活。
第二层,对方反复渲染输赢是辩论的本质,这是完全错误的。恰恰是因为你们给辩论附上了这一层“魅”,才会导致大家这么注重结果。对方辩友,辩论的背后,是民国街头演讲的市民探讨家国命运,也是古希腊哲学家在广场辩论的思考价值。真正的专业辩论,真正的专业门槛,从来不是话术体系的高低,而是思维深度的开放。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对方逻辑的缺陷,他们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去除对辩论的这一层光环,无视思辨精神的本质存在样态。这是未破除的、将辩论符号化的认知枷锁,让思辨回归苏格拉底式的对话。
我们不得不警惕对方的潜在立场,你们不容许辩论去掉自己的神秘光环,变得更为平易近人,是不是在将辩论异化成为小圈子的身份符号?当专业门槛成为拒绝大众参与的护城河,将胜负执念异化成为党同伐异的武器,这样的神圣性,只不过是精英群体的自我感动。
其次,您方今天一直在回避核心辩题,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对辩论祛魅的可喜与可悲,而不是祛魅和复魅的路线。您已经犯了偷换辩题的错误。当下网络微博中的骂战、战略思维等乱象的根源,恰恰是公众将辩论等同于压倒对方的秀场,而祛魅正好是纠正这种异化的良药。如果我们真正对辩论祛魅,网上就不会有那么多对为死刑犯辩护的律师的不当评论了。
当下大家对辩论赋予了太多的期待,觉得辩论是非常崇高的活动,带来的结果是大家对名利的渴望和狂热追求,好像拥有了这些就拥有了全世界。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我们刚刚说的为了打比赛耽误学习时间、耽误学业,更有甚者数据造假成风。我们觉得这都是乱象,而我们认为辩论终将祛魅有两种可能。其一是你最后在辩论上有所成就,看到了荣誉降临在自己身上,达到了很多成就的时候,你站得更高了,可能会有“一览众山小”“不过如此”这种祛魅的感受;第二种可能是我们慢慢发现了辩论的局限性,它不再是你一生的追求,它只是你年少时期的一个爱好,辩论的成就不能定义你人生的成败,而我们最后也要打破辩论给你塑造的英雄梦的幻想,回归真正的生活当中。辩论场上功成名就的幻想,如果仅仅停留在辩论场上,是无法变成现实的,它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追求和努力。但需要注意的是,可能我们以后都会远离辩论场,但辩论带给我们的勇气、思考的能力,会让我们终身受益。而无论何种结果,我们都绝不认为是可悲的,而是可喜的。
以上,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自此,本场比赛的比赛环节结束。请各位评委选择是否要进行证据检证环节,若需进行证据检证,请在公屏扣1;不需要进行证据检证,请在公屏扣2。
我有一个关于该区域的权威定义,我看到微博上的原文和我所掌握的好像是一样的。龚雅玲老师,您能不能再说一遍,可能正反双方没有听清或者没有听到。
喂,正方同学能听到我说话吗?
主席你好,能听到。我想问问你关于韦博区外的业务。
孟伟老师,我们上传的聊天记录可以的,我看见了,我再仔细研读一下那篇论文。
亚宁老师,我们可以进行下一步了吗?开始吧。
请问正反双方是否需要进行抄袭鉴证,若需要,请在公屏扣3;不需要,请在公屏扣4。
双方辩手均不进行鉴证,那么本场比赛全部环节结束。请各位评委通过微信投出比赛结果及最佳辩手归属,请大家稍稍等待。
自此,本场比赛的比赛环节结束。请各位评委选择是否要进行证据检证环节,若需进行证据检证,请在公屏扣1;不需要进行证据检证,请在公屏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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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正方同学能听到我说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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