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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开宗明义。今天我方的立场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喜。
所谓法外救济,并非否定法律的价值,而是在法律存在局限性的极端情境之下,个体为了维护正义而采取的不得已之举。这种行为的初衷不在于倡导私刑泛滥,而在于其背后的人性光芒与社会进步的推动力。
接下来我方将从两点展开论述。
第一,法外救济体现了人性中的正义感与道德勇气,是社会良知的集体觉醒。“蝙蝠侠”式的人物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他们的心中始终存在对弱者的共情和对不公的反抗。当法律无法触及黑暗角落时,是这份正义感驱使他们挺身而出。
在著名的韩国素媛案当中,罪犯赵斗淳性侵8岁女童致其终身残疾,却仅被判12年。而导致这一悲剧发生的原因是法律的漏洞,醉酒状态下犯罪可被减刑。此案直接推动了韩国性犯罪法的修订,化学阉割制度和重犯追踪系统也由此诞生。但如果当时有人阻止犯罪,那法律的修改是不是会更早呢?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中国邓玉娇案,邓玉娇在与服务员的交往中反抗官员性骚扰,致1死1伤,最终被判防卫过当,但免予刑罚。此案引发全网超300万条声援评论,更是让最高法随后在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当中明确,对于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可以无限防卫。民众的愤怒和邓玉娇的反抗共同刺破了法律的沉默。虽然邓玉娇最终被认定防卫过当,但也恰恰体现了法律的社会追责是兜底保障,法律既尊重人性善意,也坚守程序正义,虽免责但不纵容。
雅斯贝尔曾说,法律是社会的骨架,但道德是它的血液。当法律无法覆盖到黑暗角落时,个体挺身而出的勇气是最后的微光。“蝙蝠侠”式的行为也许会过激,但它正好证明了社会尚未对不公习以为常,这份不甘麻木的集体良知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原始动力。
第二,法外救济是制度完善的催化剂,倒逼法律直面漏洞。法律的权威不在于永不犯错,而在于犯错后能够自我修正,而法外救济者的越界恰恰是制度反思的确定起点。
在我国陆勇案当中,陆勇因带头购买印度廉价抗癌药,引发全网超80%的民众支持率。陆勇因代购印度廉价抗癌药被捕,此案直接推动中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进口抗癌药关税归零、医保谈判加速,药价平均降幅达到60%,惠及百万患者。
在昆山反杀案当中,最高检将“于海明案”列为指导性案例,明确面对行凶可特殊防卫,防卫过当认定率大幅下降。同时,2013年男孩被同学虐杀事件曝光以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爆发,也同样促使刑事责任年龄降至12岁,防患于未然。
同时,所谓的越界比例远远高于滥用私刑。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显示,正当防卫刑事案件的案由当中,有97%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而被滥用私刑的情况极少。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喜。它不仅彰显了社会良知,更是推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重要力量。反而若只因为恐惧滥用私刑而否定法外救济,将会使社会失去纠错的契机和进步的动力。
谢谢主席,开宗明义。今天我方的立场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喜。
所谓法外救济,并非否定法律的价值,而是在法律存在局限性的极端情境之下,个体为了维护正义而采取的不得已之举。这种行为的初衷不在于倡导私刑泛滥,而在于其背后的人性光芒与社会进步的推动力。
接下来我方将从两点展开论述。
第一,法外救济体现了人性中的正义感与道德勇气,是社会良知的集体觉醒。“蝙蝠侠”式的人物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他们的心中始终存在对弱者的共情和对不公的反抗。当法律无法触及黑暗角落时,是这份正义感驱使他们挺身而出。
在著名的韩国素媛案当中,罪犯赵斗淳性侵8岁女童致其终身残疾,却仅被判12年。而导致这一悲剧发生的原因是法律的漏洞,醉酒状态下犯罪可被减刑。此案直接推动了韩国性犯罪法的修订,化学阉割制度和重犯追踪系统也由此诞生。但如果当时有人阻止犯罪,那法律的修改是不是会更早呢?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中国邓玉娇案,邓玉娇在与服务员的交往中反抗官员性骚扰,致1死1伤,最终被判防卫过当,但免予刑罚。此案引发全网超300万条声援评论,更是让最高法随后在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当中明确,对于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可以无限防卫。民众的愤怒和邓玉娇的反抗共同刺破了法律的沉默。虽然邓玉娇最终被认定防卫过当,但也恰恰体现了法律的社会追责是兜底保障,法律既尊重人性善意,也坚守程序正义,虽免责但不纵容。
雅斯贝尔曾说,法律是社会的骨架,但道德是它的血液。当法律无法覆盖到黑暗角落时,个体挺身而出的勇气是最后的微光。“蝙蝠侠”式的行为也许会过激,但它正好证明了社会尚未对不公习以为常,这份不甘麻木的集体良知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原始动力。
第二,法外救济是制度完善的催化剂,倒逼法律直面漏洞。法律的权威不在于永不犯错,而在于犯错后能够自我修正,而法外救济者的越界恰恰是制度反思的确定起点。
在我国陆勇案当中,陆勇因带头购买印度廉价抗癌药,引发全网超80%的民众支持率。陆勇因代购印度廉价抗癌药被捕,此案直接推动中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进口抗癌药关税归零、医保谈判加速,药价平均降幅达到60%,惠及百万患者。
在昆山反杀案当中,最高检将“于海明案”列为指导性案例,明确面对行凶可特殊防卫,防卫过当认定率大幅下降。同时,2013年男孩被同学虐杀事件曝光以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爆发,也同样促使刑事责任年龄降至12岁,防患于未然。
同时,所谓的越界比例远远高于滥用私刑。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显示,正当防卫刑事案件的案由当中,有97%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而被滥用私刑的情况极少。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喜。它不仅彰显了社会良知,更是推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重要力量。反而若只因为恐惧滥用私刑而否定法外救济,将会使社会失去纠错的契机和进步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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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喜。它不仅彰显了社会良知,更是推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重要力量。反而若只因为恐惧滥用私刑而否定法外救济,将会使社会失去纠错的契机和进步的动力。
同学你好,你说他们的法外救济出自于心中的正义感,但手段是暴力的,对吧?
你看,比如卖假药这个过程,手段可以是多样化的,只要结果是帮助民众挽回正义,所以过程和手段不一定是暴力的。所有的法外救济都是出自于心中的正义去挽回。但在您方看来,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和普通的法外救济区别在哪?
首先,我不承认你方所说的。我方认为的法外救济是指法律没有涉及到的范围,和你方所说的法外救济明显不同,你方的法外明显是说违背法律,但我们今天说的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指在法律没有涉及到的角落,道德尚未触及之处。
请回答我的问题,我再问一遍,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和普通的法外救济区别在哪?
区别在于,首先从目的和行为手段上都有很大区别。从目的来讲,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为了维护心中的道德所采取的手段。所以要看目的和手段,目的方面都是为了主持心中的正义,主要看手段。蝙蝠侠用的是什么样的手段,比起法外救济来讲有什么不同,这就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这是第一个部分。
第二个部分,关于正义感。你说有正义感就是好事,你能论证所有的正义感都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吗?
但我们今天讨论的前提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而且我方刚才已经承认,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出于道德、出于心中的正义。我觉得关键是手段,因为蝙蝠侠用的手段有暴力的部分,有对抗执法的部分,这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最主要的表征。
我继续问第二个部分,进入我的例子里聊。在胖猫的案例中,胖猫两边的粉丝,秉持着各自的正义感,坚定地去支持他们的偶像,在这个案例里你也觉得是可喜的吗?
首先,我方并未承认手段只有暴力。同时在你说的胖猫这个案子中,我并没有看到哪里有蝙蝠侠式的人物,或者有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
你不敢回应我关于正义感的部分。要知道,正义感不代表是一件好事,你要证明正义感与社会最基本的道德价值准则相符,才能证明它是一件好事,这是第二个部分。
第三个部分,你告诉我什么叫做社会之悲。如果今天社会的法制被破坏,这称它为社会之悲。
首先,不是我不敢回应,在那个例子里确实没有蝙蝠侠式的人物,不是我不回应,是根本没有。什么是社会之悲?明知道法律有漏洞而不去纠正,明知道社会有弊端而不去揭露,反而冠冕堂皇地掩饰,这才叫做社会之悲。而今天蝙蝠侠去揭开黑幕,这叫做社会之喜。
如果他执法,在行为过程中有违法的部分,那就是不好的,涉及社会的乱象。
同学你好,你说他们的法外救济出自于心中的正义感,但手段是暴力的,对吧?
你看,比如卖假药这个过程,手段可以是多样化的,只要结果是帮助民众挽回正义,所以过程和手段不一定是暴力的。所有的法外救济都是出自于心中的正义去挽回。但在您方看来,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和普通的法外救济区别在哪?
首先,我不承认你方所说的。我方认为的法外救济是指法律没有涉及到的范围,和你方所说的法外救济明显不同,你方的法外明显是说违背法律,但我们今天说的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指在法律没有涉及到的角落,道德尚未触及之处。
请回答我的问题,我再问一遍,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和普通的法外救济区别在哪?
区别在于,首先从目的和行为手段上都有很大区别。从目的来讲,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为了维护心中的道德所采取的手段。所以要看目的和手段,目的方面都是为了主持心中的正义,主要看手段。蝙蝠侠用的是什么样的手段,比起法外救济来讲有什么不同,这就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这是第一个部分。
第二个部分,关于正义感。你说有正义感就是好事,你能论证所有的正义感都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吗?
但我们今天讨论的前提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而且我方刚才已经承认,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出于道德、出于心中的正义。我觉得关键是手段,因为蝙蝠侠用的手段有暴力的部分,有对抗执法的部分,这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最主要的表征。
我继续问第二个部分,进入我的例子里聊。在胖猫的案例中,胖猫两边的粉丝,秉持着各自的正义感,坚定地去支持他们的偶像,在这个案例里你也觉得是可喜的吗?
首先,我方并未承认手段只有暴力。同时在你说的胖猫这个案子中,我并没有看到哪里有蝙蝠侠式的人物,或者有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
你不敢回应我关于正义感的部分。要知道,正义感不代表是一件好事,你要证明正义感与社会最基本的道德价值准则相符,才能证明它是一件好事,这是第二个部分。
第三个部分,你告诉我什么叫做社会之悲。如果今天社会的法制被破坏,这称它为社会之悲。
首先,不是我不敢回应,在那个例子里确实没有蝙蝠侠式的人物,不是我不回应,是根本没有。什么是社会之悲?明知道法律有漏洞而不去纠正,明知道社会有弊端而不去揭露,反而冠冕堂皇地掩饰,这才叫做社会之悲。而今天蝙蝠侠去揭开黑幕,这叫做社会之喜。
如果他执法,在行为过程中有违法的部分,那就是不好的,涉及社会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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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外救济是指通过非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补偿受害者的方式,这其中包含了多种手段。而“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的特点则为出发点好,但却依赖个人判断,以暴制暴,不利审判,越权执法。“蝙蝠侠”式的法外制度无法真正解决法律不完善或者制度失灵的问题,反而会摧毁法治根基,麻痹社会认知,制造伦理灾难。因此,我方观点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悲。
第一,“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正义之名下的法外暴力,是一种权力滥觞,践踏法律和程序正义,威胁着公民权利。“蝙蝠侠”是公众审判者,但他的权力既没有边界,也没有监督。在《黑暗骑士》里,他为了抓小丑,用手机监听全城公民。就像19世纪美国义务警员打击盗马贼,最后却演变成对黑人和移民的私刑屠杀。据斯坦福大学历史档案记录,仅1882年至1968年间,就有4743人被私刑处死,其中72%是黑人。当一个人可以随意定义正义,他随时可能变成暴君。再看现代网络暴力的例子,令人触目惊心。谭女士仅因侵犯了“胖猫姐姐”的一面之词,网友便将自己奉为正义审判者,对谭女士进行网络暴力,使其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网络暴力所造成的悲剧,一桩接着一桩,这告诉我们,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失控。用个人意志去完成审判与惩罚,本质是用一种新暴政取代旧混乱。这样自私无序的行为所造成的恶果,无疑是一种社会之悲。
第二,“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像麻醉剂,看似对社会有一定作用,实际上治标不治本,从未触及真正的病根,并且只会让问题越来越严重。哥谭市在“蝙蝠侠”守护的30年里,犯罪率依然高居第一。为什么?因为他只治理执法及街头的症状,却不敢触碰真正的病因——腐败的司法系统、垄断经济的财阀,以及让穷人活不下去的贫富差距。在电影里,亚瑟变成恶魔,正是被裁员、被侵犯、被全社会边缘化的结果。这并非虚构。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2021年报告显示,全球83%的暴力犯罪发生在贫困率超20%的地区。美国司法统计局指出,家庭年收入低于2万美元的青少年,犯罪率是富裕家庭的7倍。而“蝙蝠侠”击败了一个小丑,可哥谭市依然有无数平民在韦恩集团的压榨下走向疯狂。“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却用这种暴力表演转移了公众视线,就像墨西哥自卫武装悖论,农民们举起枪驱逐毒贩,看似在保家卫国,实则让政府得以推卸基建投入、就业保障的责任。香港廉政公署证明清除腐败不需要蒙面侠客,用监狱改革证明拯救灵魂比惩罚肉体更有力量。当我们将命运交给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救世主时,就等于亲手埋葬了民主社会的最后一丝尊严。
请记住,一个需要“蝙蝠侠”的社会是可悲的,但一个永远需要“蝙蝠侠”的社会注定是绝望的。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悲。
法外救济是指通过非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补偿受害者的方式,这其中包含了多种手段。而“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的特点则为出发点好,但却依赖个人判断,以暴制暴,不利审判,越权执法。“蝙蝠侠”式的法外制度无法真正解决法律不完善或者制度失灵的问题,反而会摧毁法治根基,麻痹社会认知,制造伦理灾难。因此,我方观点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悲。
第一,“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正义之名下的法外暴力,是一种权力滥觞,践踏法律和程序正义,威胁着公民权利。“蝙蝠侠”是公众审判者,但他的权力既没有边界,也没有监督。在《黑暗骑士》里,他为了抓小丑,用手机监听全城公民。就像19世纪美国义务警员打击盗马贼,最后却演变成对黑人和移民的私刑屠杀。据斯坦福大学历史档案记录,仅1882年至1968年间,就有4743人被私刑处死,其中72%是黑人。当一个人可以随意定义正义,他随时可能变成暴君。再看现代网络暴力的例子,令人触目惊心。谭女士仅因侵犯了“胖猫姐姐”的一面之词,网友便将自己奉为正义审判者,对谭女士进行网络暴力,使其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网络暴力所造成的悲剧,一桩接着一桩,这告诉我们,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失控。用个人意志去完成审判与惩罚,本质是用一种新暴政取代旧混乱。这样自私无序的行为所造成的恶果,无疑是一种社会之悲。
第二,“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像麻醉剂,看似对社会有一定作用,实际上治标不治本,从未触及真正的病根,并且只会让问题越来越严重。哥谭市在“蝙蝠侠”守护的30年里,犯罪率依然高居第一。为什么?因为他只治理执法及街头的症状,却不敢触碰真正的病因——腐败的司法系统、垄断经济的财阀,以及让穷人活不下去的贫富差距。在电影里,亚瑟变成恶魔,正是被裁员、被侵犯、被全社会边缘化的结果。这并非虚构。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2021年报告显示,全球83%的暴力犯罪发生在贫困率超20%的地区。美国司法统计局指出,家庭年收入低于2万美元的青少年,犯罪率是富裕家庭的7倍。而“蝙蝠侠”击败了一个小丑,可哥谭市依然有无数平民在韦恩集团的压榨下走向疯狂。“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却用这种暴力表演转移了公众视线,就像墨西哥自卫武装悖论,农民们举起枪驱逐毒贩,看似在保家卫国,实则让政府得以推卸基建投入、就业保障的责任。香港廉政公署证明清除腐败不需要蒙面侠客,用监狱改革证明拯救灵魂比惩罚肉体更有力量。当我们将命运交给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救世主时,就等于亲手埋葬了民主社会的最后一丝尊严。
请记住,一个需要“蝙蝠侠”的社会是可悲的,但一个永远需要“蝙蝠侠”的社会注定是绝望的。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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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悲。
正方二辩:同学,我们现在评判一件事情是好是坏,不一定要让它的数量越多越好。
反方一辩:是。
正方二辩:所以今天,我们只是对事物的喜和悲进行事实断定,而非对数量进行社会倡导。我接着往下问你,今天法外救济,按照您方和我方共同达成的定义,应该是指通过非司法途径,其他的途径都可以算是法外救济,对吧?
反方一辩:没有问题。
正方二辩:但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法外救济是有它自身的一个特点的。就比如说今天小明在街上发现有人被抢手机,他报警,属于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救济;他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帮助那个路人抢回手机,这个叫做非司法途径法外救济,没有问题吧?
反方一辩:没有问题。
正方二辩:所以今天我进行法外救济不一定会违背法律。我接着往下问你,你们还有一层观点是,我今天在做法外救济的时候,可能会做一些法律之外的出格的事,对吧?
反方一辩:对。
正方二辩:我们今天要聊的所谓的蝙蝠侠,他作为法外制裁者,是不是在法律没有办法去惩罚罪犯的时候,他才会出动?您方没有办法论证这一点,我给你举证。在《漫长的万圣节》中,他一开始是试图和检察官通过程序正义扳倒黑帮,但是最终因为法律的漏洞和腐败而失败,那这个时候是不是就需要像蝙蝠侠这类的法外救济者出手相助?还是说你们的态度就是不管了,不去解决?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蝙蝠侠可以采用别的救济方式,而不是一定要以暴制暴,并且用个人私刑去定罪。
正方二辩:当法律没有办法去惩罚罪犯的时候,这个时候正方的态度是要支持法外救济者去出手相助,你方的态度是不管,对不对?
反方一辩:不对,我方说的是蝙蝠侠可以用别的手段去维护法律。因为这个蝙蝠侠这类法外救济者有他自己的特点,我方这边正在给你论证。蝙蝠侠这个法外救济者是在法律没有办法去监管的时候,他愿意去出手相助,所以我方认为这是社会秩序的体现。
正方二辩:最后一个问题,你方才说滥施私情,对吧?我后续我方辩手会给你解释清楚。
正方二辩:同学,我们现在评判一件事情是好是坏,不一定要让它的数量越多越好。
反方一辩:是。
正方二辩:所以今天,我们只是对事物的喜和悲进行事实断定,而非对数量进行社会倡导。我接着往下问你,今天法外救济,按照您方和我方共同达成的定义,应该是指通过非司法途径,其他的途径都可以算是法外救济,对吧?
反方一辩:没有问题。
正方二辩:但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法外救济是有它自身的一个特点的。就比如说今天小明在街上发现有人被抢手机,他报警,属于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救济;他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帮助那个路人抢回手机,这个叫做非司法途径法外救济,没有问题吧?
反方一辩:没有问题。
正方二辩:所以今天我进行法外救济不一定会违背法律。我接着往下问你,你们还有一层观点是,我今天在做法外救济的时候,可能会做一些法律之外的出格的事,对吧?
反方一辩:对。
正方二辩:我们今天要聊的所谓的蝙蝠侠,他作为法外制裁者,是不是在法律没有办法去惩罚罪犯的时候,他才会出动?您方没有办法论证这一点,我给你举证。在《漫长的万圣节》中,他一开始是试图和检察官通过程序正义扳倒黑帮,但是最终因为法律的漏洞和腐败而失败,那这个时候是不是就需要像蝙蝠侠这类的法外救济者出手相助?还是说你们的态度就是不管了,不去解决?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蝙蝠侠可以采用别的救济方式,而不是一定要以暴制暴,并且用个人私刑去定罪。
正方二辩:当法律没有办法去惩罚罪犯的时候,这个时候正方的态度是要支持法外救济者去出手相助,你方的态度是不管,对不对?
反方一辩:不对,我方说的是蝙蝠侠可以用别的手段去维护法律。因为这个蝙蝠侠这类法外救济者有他自己的特点,我方这边正在给你论证。蝙蝠侠这个法外救济者是在法律没有办法去监管的时候,他愿意去出手相助,所以我方认为这是社会秩序的体现。
正方二辩:最后一个问题,你方才说滥施私情,对吧?我后续我方辩手会给你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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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提出,当国家暴力垄断崩溃时,社会将会回归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此时,个体为了保全生命,会诉诸于私力救济,形成暴力安全的社会循环。
所以在哥谭的乱世之下,人们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会诉诸于私力救济,这是社会迫不得已强加给他们的选择。
我想告诉各位的是,在这个社会,假设人们不得已诉诸于私力救济,我们所比较的,从来都不是他们是否有救济就会死亡,而是在他们诉诸私力救济之后,对于这个社会到底有没有作用。
怎样叫做有作用?因为这个社会处于无序状态,原本是有序且有秩序的,而如今处于无序状态。其作用就在于能否改变这个无序的状态,让公共责任从私有化走向公共化。如果能达成,我方认为就是喜;如果不能达成,我方认为这就是悲,这是一个底层的判断方向。
正方所举的例子,像巴西的死亡小队,这些自封执法者的民兵组织,10 年内让里约热内卢的犯罪率仍然飙升了 47%。在现代社会里,他们也是为了心中那一部分朴素的正义感,践行他们心中那一部分法。但问题是,为什么会出现这么高的犯罪率?为什么犯罪率会飙升 47%?因为个体本身就是不可控的。在社会里,如果法制被破坏,衡量机制被破坏之后,用个体去制止暴力的行为常常都会出现问题。
所以我们后面会向各位举证,要看如何解决这些犯罪行为,而不是靠个体解决犯罪的方式去解决犯罪行为。联合国的相关机制指出,犯罪都出自于贫穷,如果私力救济不可以解决贫穷,那我们就认为这是可悲的。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提出,当国家暴力垄断崩溃时,社会将会回归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此时,个体为了保全生命,会诉诸于私力救济,形成暴力安全的社会循环。
所以在哥谭的乱世之下,人们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会诉诸于私力救济,这是社会迫不得已强加给他们的选择。
我想告诉各位的是,在这个社会,假设人们不得已诉诸于私力救济,我们所比较的,从来都不是他们是否有救济就会死亡,而是在他们诉诸私力救济之后,对于这个社会到底有没有作用。
怎样叫做有作用?因为这个社会处于无序状态,原本是有序且有秩序的,而如今处于无序状态。其作用就在于能否改变这个无序的状态,让公共责任从私有化走向公共化。如果能达成,我方认为就是喜;如果不能达成,我方认为这就是悲,这是一个底层的判断方向。
正方所举的例子,像巴西的死亡小队,这些自封执法者的民兵组织,10 年内让里约热内卢的犯罪率仍然飙升了 47%。在现代社会里,他们也是为了心中那一部分朴素的正义感,践行他们心中那一部分法。但问题是,为什么会出现这么高的犯罪率?为什么犯罪率会飙升 47%?因为个体本身就是不可控的。在社会里,如果法制被破坏,衡量机制被破坏之后,用个体去制止暴力的行为常常都会出现问题。
所以我们后面会向各位举证,要看如何解决这些犯罪行为,而不是靠个体解决犯罪的方式去解决犯罪行为。联合国的相关机制指出,犯罪都出自于贫穷,如果私力救济不可以解决贫穷,那我们就认为这是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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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在社会中人们不得已诉诸私力救济时,应比较其对社会是否有作用,作用在于能否让社会从无序走向有序,让公共责任从私有化走向公共化,若不能达成就是悲。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比如说我今天谈恋爱遇到了一个渣男,这件事情让我得到了成长,让我更了解男人。我得到成长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我们也不希望多遭遇几次渣男、多分手几次。
所以第一点,我们今天是对“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这一事物进行事实断定,政府会对其数量及社会倡导方向进行考量。你们无非是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和普通的法外救济不一样,认为更应该倡导使用普通的法外救济。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基于“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这类群体,它对社会秩序而言,究竟是喜还是悲。所以我方论证的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可以推动社会秩序的进步。
接着,我来回应你的论点。你提到今天存在一个问题,说正方没有办法触及到底层问题,因为很多犯罪问题源于穷人,你认为“蝙蝠侠”没有办法解决这些人真正需求的原因。可是我方认为,正方的态度是,看到有人受到生命伤害,愿意去做,愿意往前多走一步。我们也知道解决一个社会问题并非一蹴而就,在问题爆发出来之后,我们倡导的是一种愿意去解决、往前推进的社会氛围,而不是你方所谓的做事不分轻重。不能看到问题出现,就觉得只要不去解决,就可以当这个问题没有发生过,就可以避免损失财产。我方认为反方这种态度才是社会悲哀的样态。
下面我来回应你提到的暴力问题。蝙蝠侠有个不杀原则,他只是通过制服罪犯,而非处决他们,将最后的审判权交还给法律系统。所以你方所说的“蝙蝠侠”会用暴力手段滥杀无辜、滥用职权,我方并不认同。我们看到的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其实通过很多种方式,而且他更多是以维护法制内核作为行动红线,其目的和政府目标是一致的,所以并不属于你方所讲的会打破社会秩序。就比如说义乌的民间反诈集团,他们通过监督被害人的手机来帮助警方。所以我方认为,你方没有论证这类群体的本质核心。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比如说我今天谈恋爱遇到了一个渣男,这件事情让我得到了成长,让我更了解男人。我得到成长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我们也不希望多遭遇几次渣男、多分手几次。
所以第一点,我们今天是对“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这一事物进行事实断定,政府会对其数量及社会倡导方向进行考量。你们无非是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和普通的法外救济不一样,认为更应该倡导使用普通的法外救济。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基于“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这类群体,它对社会秩序而言,究竟是喜还是悲。所以我方论证的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可以推动社会秩序的进步。
接着,我来回应你的论点。你提到今天存在一个问题,说正方没有办法触及到底层问题,因为很多犯罪问题源于穷人,你认为“蝙蝠侠”没有办法解决这些人真正需求的原因。可是我方认为,正方的态度是,看到有人受到生命伤害,愿意去做,愿意往前多走一步。我们也知道解决一个社会问题并非一蹴而就,在问题爆发出来之后,我们倡导的是一种愿意去解决、往前推进的社会氛围,而不是你方所谓的做事不分轻重。不能看到问题出现,就觉得只要不去解决,就可以当这个问题没有发生过,就可以避免损失财产。我方认为反方这种态度才是社会悲哀的样态。
下面我来回应你提到的暴力问题。蝙蝠侠有个不杀原则,他只是通过制服罪犯,而非处决他们,将最后的审判权交还给法律系统。所以你方所说的“蝙蝠侠”会用暴力手段滥杀无辜、滥用职权,我方并不认同。我们看到的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其实通过很多种方式,而且他更多是以维护法制内核作为行动红线,其目的和政府目标是一致的,所以并不属于你方所讲的会打破社会秩序。就比如说义乌的民间反诈集团,他们通过监督被害人的手机来帮助警方。所以我方认为,你方没有论证这类群体的本质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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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讨论基于“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这类群体对社会秩序的影响,论证“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可以推动社会秩序的进步。
对方辩友认不认可《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是一个“蝙蝠侠”式的人物?我方认可这一部分属于法外救济,但我方不认可这就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你方也没有告诉我,“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跟普通的法外救济到底有什么区别。
我刚说了,“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宁可背上可能犯法的代价,也要去拯救这批人。所以我问你,《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他知不知道卖假药是违法的?
我方倡导的是拍摄像《我不是药神》这样子的电影,通过电影的形式传播,让大家来重视这个事件,这才是更加有效的非“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
我刚才问你了,你们是否认为有朴素的正义感就是对这个社会有利的呢?我方认为要有正义感,并且要付出行动。
对方已经承认了陆勇是一个“蝙蝠侠”式的人物,没错。所以我问对方辩友,承不承认陆勇这个案件推动了法律的完善。
首先我来回忆一下你刚刚给我的回答,你说要有朴素的正义感,并且要行动。那么疆独分子从他们的立场来看,他们想要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自认为没有做错,并且内心出发点也是好的,只是采取了像电影中蝙蝠侠一样的暴力手段而已。在此,你也觉得他们所做的事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吗?
对方辩友,首先他们是“蝙蝠侠”式的人物吗?你方还需跟我举证,他们不像“蝙蝠侠”在哪里?他们有朴素的正义,并且有做一些像蝙蝠侠一样的暴力行为。
对方辩友今天觉得蝙蝠侠就是暴力,太荒诞了吧。所以对方辩友,您方说的疆独这些人,他们是不是在违背政府?对,首先这是在一个外部的视角来看的,但是在他们心里,他们觉得自己做的就是好的。那蝙蝠侠没有按照法律程序来做他的那一套判决,他用自己的判决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或者是像引爆列车之类的行为,难道他不像这部分人吗?
可是蝙蝠侠符合了这个社会的正义啊,而且蝙蝠侠前期是在走程序正义的道路,是因为这个社会太腐朽了,这条路才走不通。所以疆独分子不属于“蝙蝠侠”,因为他们跟社会大众观念的正义完全不同,对吗?
所以你想要告诉我的是,社会非常烂,但是还有一个大众观念的正义吗?所以对方辩友,你方承不承认蝙蝠侠的内核一定是尊重法律的?
你说“蝙蝠侠”式的这种正义没用,法律才是保卫的手段。首先,我刚跟你说过很多遍了,蝙蝠侠不一定是在法外的,其实蝙蝠侠只是可能会触犯法律。其次,您刚说的疆独分子完全不算“蝙蝠侠”。今天我所说的“蝙蝠侠”式人物在电影里一开始是尊重法律的人,是因为那个社会的法律不行,所以他才走的这条路。其实今天的社会是我方所倡导的。
对方辩友认不认可《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是一个“蝙蝠侠”式的人物?我方认可这一部分属于法外救济,但我方不认可这就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你方也没有告诉我,“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跟普通的法外救济到底有什么区别。
我刚说了,“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宁可背上可能犯法的代价,也要去拯救这批人。所以我问你,《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他知不知道卖假药是违法的?
我方倡导的是拍摄像《我不是药神》这样子的电影,通过电影的形式传播,让大家来重视这个事件,这才是更加有效的非“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
我刚才问你了,你们是否认为有朴素的正义感就是对这个社会有利的呢?我方认为要有正义感,并且要付出行动。
对方已经承认了陆勇是一个“蝙蝠侠”式的人物,没错。所以我问对方辩友,承不承认陆勇这个案件推动了法律的完善。
首先我来回忆一下你刚刚给我的回答,你说要有朴素的正义感,并且要行动。那么疆独分子从他们的立场来看,他们想要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自认为没有做错,并且内心出发点也是好的,只是采取了像电影中蝙蝠侠一样的暴力手段而已。在此,你也觉得他们所做的事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吗?
对方辩友,首先他们是“蝙蝠侠”式的人物吗?你方还需跟我举证,他们不像“蝙蝠侠”在哪里?他们有朴素的正义,并且有做一些像蝙蝠侠一样的暴力行为。
对方辩友今天觉得蝙蝠侠就是暴力,太荒诞了吧。所以对方辩友,您方说的疆独这些人,他们是不是在违背政府?对,首先这是在一个外部的视角来看的,但是在他们心里,他们觉得自己做的就是好的。那蝙蝠侠没有按照法律程序来做他的那一套判决,他用自己的判决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或者是像引爆列车之类的行为,难道他不像这部分人吗?
可是蝙蝠侠符合了这个社会的正义啊,而且蝙蝠侠前期是在走程序正义的道路,是因为这个社会太腐朽了,这条路才走不通。所以疆独分子不属于“蝙蝠侠”,因为他们跟社会大众观念的正义完全不同,对吗?
所以你想要告诉我的是,社会非常烂,但是还有一个大众观念的正义吗?所以对方辩友,你方承不承认蝙蝠侠的内核一定是尊重法律的?
你说“蝙蝠侠”式的这种正义没用,法律才是保卫的手段。首先,我刚跟你说过很多遍了,蝙蝠侠不一定是在法外的,其实蝙蝠侠只是可能会触犯法律。其次,您刚说的疆独分子完全不算“蝙蝠侠”。今天我所说的“蝙蝠侠”式人物在电影里一开始是尊重法律的人,是因为那个社会的法律不行,所以他才走的这条路。其实今天的社会是我方所倡导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双方四辩,下面将进入三辩质询环节,由双方三辩质询对方除三辩外的任意辩手。本环节单边计时1分30秒,三辩发言开始即计时开始,发言结束即计时暂停,直至下一次发言开始,直至1分30秒用完为止。
首先有请正方三辩。
正方三辩:你好,反方哪位同学接受质询?
反方辩手:开始吧。
正方三辩:第一件事情,你觉得正义感是被随便定义的,对吧?每个人心中的正义感都不同,当然是随便定义的。那我为什么不评价小丑是一个正义的人?他在自己内心可能有他自己正义的评价,但是我们一般不这么评价他,这是外界的评价。所以评价一个人是否是正义的,从来不看其是否践行了自己内心的正义,而是看其有没有为了维护更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护更大多数人的利益来践行自己的价值。
第二件事情,你很担心社会的某些秩序被打破,对吧?
反方辩手:回应你上一个问题,你们要跟我讲清楚,为什么蝙蝠侠他内心的正义就一定是正确的,是符合社会要求的。
正方三辩:打断一下,是看有没有维护更大部分人的利益。所以你回答我的问题,你很担心社会秩序被打破,对吧?
反方辩手:社会秩序被打破是一件坏事,这肯定是社会之悲。在奴隶制社会底下,如果大家都默认奴隶制,奴隶制秩序也不会被打破,你觉得这是社会之喜?
正方三辩:所以本身社会的秩序有没有部分被破坏,本身不是关键,而是要看这种破坏能否带来更长远的益处。你觉得“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没有根本性地解决社会结构性问题,对吧?因为他是在用私力救济来解决社会的问题,是一种被迫的方式。
反方辩手:打断一下,我认为他没有彻底解决社会结构性问题。
正方三辩:可是如果今天有一个人因为贫穷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希望至少有一个人站出来帮我把刀打开。我承认“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没办法彻底解决问题,但关键是看他有没有推动社会秩序再建构。如果它本身是阻碍社会秩序建构,那当然是坏事;若是推动,我也会后续论证。所以你回答我问题,如果有一个人,他确实解决不了结构性问题,但至少能把我脖子上的刀打下去,你觉得这样是不是社会之喜?
反方辩手:问题在于在那个乱世底下,必然会出现这样的人,他们只能依靠私力救济。要看的是他对这个社会有没有结构性的颠覆,这才是最重要的。
正方三辩:至少把刀放下去,这是社会秩序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像陆勇案,如果从来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告诉大家这个药有问题,要查询这个结构性的问题,你告诉我社会结构性问题怎么解决。
感谢双方四辩,下面将进入三辩质询环节,由双方三辩质询对方除三辩外的任意辩手。本环节单边计时1分30秒,三辩发言开始即计时开始,发言结束即计时暂停,直至下一次发言开始,直至1分30秒用完为止。
首先有请正方三辩。
正方三辩:你好,反方哪位同学接受质询?
反方辩手:开始吧。
正方三辩:第一件事情,你觉得正义感是被随便定义的,对吧?每个人心中的正义感都不同,当然是随便定义的。那我为什么不评价小丑是一个正义的人?他在自己内心可能有他自己正义的评价,但是我们一般不这么评价他,这是外界的评价。所以评价一个人是否是正义的,从来不看其是否践行了自己内心的正义,而是看其有没有为了维护更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护更大多数人的利益来践行自己的价值。
第二件事情,你很担心社会的某些秩序被打破,对吧?
反方辩手:回应你上一个问题,你们要跟我讲清楚,为什么蝙蝠侠他内心的正义就一定是正确的,是符合社会要求的。
正方三辩:打断一下,是看有没有维护更大部分人的利益。所以你回答我的问题,你很担心社会秩序被打破,对吧?
反方辩手:社会秩序被打破是一件坏事,这肯定是社会之悲。在奴隶制社会底下,如果大家都默认奴隶制,奴隶制秩序也不会被打破,你觉得这是社会之喜?
正方三辩:所以本身社会的秩序有没有部分被破坏,本身不是关键,而是要看这种破坏能否带来更长远的益处。你觉得“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没有根本性地解决社会结构性问题,对吧?因为他是在用私力救济来解决社会的问题,是一种被迫的方式。
反方辩手:打断一下,我认为他没有彻底解决社会结构性问题。
正方三辩:可是如果今天有一个人因为贫穷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希望至少有一个人站出来帮我把刀打开。我承认“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没办法彻底解决问题,但关键是看他有没有推动社会秩序再建构。如果它本身是阻碍社会秩序建构,那当然是坏事;若是推动,我也会后续论证。所以你回答我问题,如果有一个人,他确实解决不了结构性问题,但至少能把我脖子上的刀打下去,你觉得这样是不是社会之喜?
反方辩手:问题在于在那个乱世底下,必然会出现这样的人,他们只能依靠私力救济。要看的是他对这个社会有没有结构性的颠覆,这才是最重要的。
正方三辩:至少把刀放下去,这是社会秩序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像陆勇案,如果从来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告诉大家这个药有问题,要查询这个结构性的问题,你告诉我社会结构性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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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正方三辩。下面有请反方三辩,时间同样为单边计时1分30秒,有请。
反方三辩:我可以听得清楚吗? 正方:可以。
反方三辩:那我开始了。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刚刚你提到一个“长刀不长刀”的问题,我现在给你提一个假设。在法外救济中,我们看到一个人持刀杀了另外一个人,那请问这个人是不是恶人?我把“持刀”这个条件拿掉,至少我在做出努力,想要去解决这件事情。这正是今天正方比反方多走了一步,而反方认为自己什么都做不了。所以说,你只是把我们今天这个辩题作为了一个假设,对吗?
我只是在给你论证,今天我往前做一步,有所尝试,也是社会秩序的表现。
那我想请问,如果就持刀这个行为来说,如果持刀杀人的人是正当防卫呢?比如今天有一个人持刀来杀我,然后我拿起刀去反抗,这叫正当防卫,而不是那个人什么都不干,我拿把刀去打他,也能被叫做正当防卫。
我觉得您可能没太听清楚我的意思,我并不是在就上一个环节讨论。那我往下推一推,对方辩友告诉我,“蝙蝠侠”式人物从小就一直在进行一些法外救济,但是他的法外救济大多数都是出于个人的判断。请问对方辩友,怎么保证他的个人判断是准确的呢?
我方给你举证了,蝙蝠侠一开始通过正义机构,发现没有办法的时候,他选择用自己的方法去出手帮助他人,这到底是不是对正义的追求?你要给我论证,他违背了政府的一个内核。
我想请问你,你承不承认蝙蝠侠这种法外救济,他是出于内心最正义的追求,他的正义的定义是来自于整个社会的一个朴素的正义的定义。凭借朴素的正义去处理那些表面上看起来错误的人和事。所以对方辩友,你今天告诉我一个最终的恶,能够解决所有恶的人和事吗?不是,是我看到存在这些问题,我愿意去解决这一部分。但你怎么能保证你看到的就是对的呢?
好,那我看到一个人都要被杀了,我这个时候不去救,就是你方的态度了。可是您方并没有去了解这件事情的背景。所以我现在总结一下,对方辩友并没有告诉我怎么样去凭借个人的判断,就能保证你所坚持的正义一定是正义的。
我方今天想告诉你的是,我们聊的并不是这个行为的好与坏,而是对社会的喜与悲。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您是否认同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关键?
第一件事,我今天正是要维护大部分人的利益;第二件事,我方向你举证了他没有违背法治的内核,你要给我举证他违背了吗?他在进行法外救济的时候,并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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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三辩:我可以听得清楚吗? 正方:可以。
反方三辩:那我开始了。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刚刚你提到一个“长刀不长刀”的问题,我现在给你提一个假设。在法外救济中,我们看到一个人持刀杀了另外一个人,那请问这个人是不是恶人?我把“持刀”这个条件拿掉,至少我在做出努力,想要去解决这件事情。这正是今天正方比反方多走了一步,而反方认为自己什么都做不了。所以说,你只是把我们今天这个辩题作为了一个假设,对吗?
我只是在给你论证,今天我往前做一步,有所尝试,也是社会秩序的表现。
那我想请问,如果就持刀这个行为来说,如果持刀杀人的人是正当防卫呢?比如今天有一个人持刀来杀我,然后我拿起刀去反抗,这叫正当防卫,而不是那个人什么都不干,我拿把刀去打他,也能被叫做正当防卫。
我觉得您可能没太听清楚我的意思,我并不是在就上一个环节讨论。那我往下推一推,对方辩友告诉我,“蝙蝠侠”式人物从小就一直在进行一些法外救济,但是他的法外救济大多数都是出于个人的判断。请问对方辩友,怎么保证他的个人判断是准确的呢?
我方给你举证了,蝙蝠侠一开始通过正义机构,发现没有办法的时候,他选择用自己的方法去出手帮助他人,这到底是不是对正义的追求?你要给我论证,他违背了政府的一个内核。
我想请问你,你承不承认蝙蝠侠这种法外救济,他是出于内心最正义的追求,他的正义的定义是来自于整个社会的一个朴素的正义的定义。凭借朴素的正义去处理那些表面上看起来错误的人和事。所以对方辩友,你今天告诉我一个最终的恶,能够解决所有恶的人和事吗?不是,是我看到存在这些问题,我愿意去解决这一部分。但你怎么能保证你看到的就是对的呢?
好,那我看到一个人都要被杀了,我这个时候不去救,就是你方的态度了。可是您方并没有去了解这件事情的背景。所以我现在总结一下,对方辩友并没有告诉我怎么样去凭借个人的判断,就能保证你所坚持的正义一定是正义的。
我方今天想告诉你的是,我们聊的并不是这个行为的好与坏,而是对社会的喜与悲。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您是否认同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关键?
第一件事,我今天正是要维护大部分人的利益;第二件事,我方向你举证了他没有违背法治的内核,你要给我举证他违背了吗?他在进行法外救济的时候,并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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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
第一件事情,他方在解构正义。按照他方的说法,我们今天也不应该倡导雷锋。大家对善良的定义是不同的,对助人为乐的定义也是不同的,若如此,这个社会便没有任何该倡导的价值。
可我方看到的是什么呢?为什么今天这个辩题讲的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蝙蝠侠式的正义,而不是小丑式的正义?其实,蝙蝠侠之所以是蝙蝠侠,是因为他维护了更大部分人的利益,他可以让大部分人变得更好,而不是说自己觉得正义了就可以,这是第一个部分。
第二部分,他方特别怕某些秩序被打破,特别怕某些问题被发现。可问题在于,很多时候有一些结构性问题必须被发现,这个社会才能够发展。从不同视角辩论为何会有阻碍?在他方的逻辑里,只要不提出问题、不发现问题,这个社会就可以一直稳定地长远发展下去,这样的社会才是更可悲的,这是第二个事情。
第三个事情,我们来聊聊实质正义的部分。什么叫实质正义?第一,在有人受到危险的时候,比如刀马上就要插进别人身体里了,不管双方到底谁是绝对的受害者、谁是犯罪者,至少不应该有人为此被杀,这是蝙蝠侠做出的实质正义的第一个部分。
第二部分是,我们发现他方最终的指责无非是,社会的结构性问题不可能靠个人来打破。可问题是,社会的结构性问题需要个人去发现。因为如果大家都保持沉默,都觉得这个社会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是对的,这个社会不可能有任何的进步。
为什么我们今天提倡陆勇这样的人?是因为我们愿意以个人担当,即便冒着违背现行法的风险,即便在现行法理中可能被认定为犯罪,也要帮大家解决问题、发现问题,这个时候这个社会才有可能被推动。我当然希望阳光普照大地。
谢谢各位。
第一件事情,他方在解构正义。按照他方的说法,我们今天也不应该倡导雷锋。大家对善良的定义是不同的,对助人为乐的定义也是不同的,若如此,这个社会便没有任何该倡导的价值。
可我方看到的是什么呢?为什么今天这个辩题讲的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蝙蝠侠式的正义,而不是小丑式的正义?其实,蝙蝠侠之所以是蝙蝠侠,是因为他维护了更大部分人的利益,他可以让大部分人变得更好,而不是说自己觉得正义了就可以,这是第一个部分。
第二部分,他方特别怕某些秩序被打破,特别怕某些问题被发现。可问题在于,很多时候有一些结构性问题必须被发现,这个社会才能够发展。从不同视角辩论为何会有阻碍?在他方的逻辑里,只要不提出问题、不发现问题,这个社会就可以一直稳定地长远发展下去,这样的社会才是更可悲的,这是第二个事情。
第三个事情,我们来聊聊实质正义的部分。什么叫实质正义?第一,在有人受到危险的时候,比如刀马上就要插进别人身体里了,不管双方到底谁是绝对的受害者、谁是犯罪者,至少不应该有人为此被杀,这是蝙蝠侠做出的实质正义的第一个部分。
第二部分是,我们发现他方最终的指责无非是,社会的结构性问题不可能靠个人来打破。可问题是,社会的结构性问题需要个人去发现。因为如果大家都保持沉默,都觉得这个社会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是对的,这个社会不可能有任何的进步。
为什么我们今天提倡陆勇这样的人?是因为我们愿意以个人担当,即便冒着违背现行法的风险,即便在现行法理中可能被认定为犯罪,也要帮大家解决问题、发现问题,这个时候这个社会才有可能被推动。我当然希望阳光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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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蝙蝠侠式法外救济能实现实质正义,如在紧急危险情况下避免人员伤亡;以陆勇为例,说明个人担当即便违背现行法也能推动社会解决问题。
在今天的辩论中,我方始终坚定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悲而非社会之喜。下面结合实际案例进一步巩固我方的立场。
首先,法外救济依赖于朴素的正义感,而这种正义感往往是无序的、主观的。以现实中的彭宇案为例,双方支持者各执一词,导致网络环境的混乱。这种无序性表明法外救济无法保证社会的有序运行,反而可能引发更多的冲突和混乱。
刚才正方辩友提到人民调解,它体现的是大多数人的正义,并非“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对方辩友今天始终未能论证朴素正义感的表达一定能有序进行,只说追求正义就是好的,完全闭口不谈其万一走向偏差的情况。因此,法外秩序的无序性巩固了我方的立场。
其次,刚才正方辩友也承认了,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关键,更能够提供更全面、更系统的解决方案。与“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相比,法治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公平正义。
我们今天讨论的并非这个行为的好与坏,而是对社会的喜与悲。“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只能治标而不治本,处理了一个“小丑”,还会有第二个,但法治可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你方今天并没有否定掉法治的重要性,只是一直在假定法律不行的社会里跟我架构去谈“蝙蝠侠”式法外救济的好处。“蝙蝠侠”在你方的论证中,既尊重了法律,又通过法外的一些包括非法的手段去解决问题,我方认为这正是社会之悲的体现。
综上所述,“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具有局限性与无序性,暴力手段的错误以及法外救济的缺陷,使其无法维持真正的公平正义,甚至有可能引发新的混乱,危害到无辜的民众。相比之下,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关键,能够提供更全面、更系统的解决方案。因此,我方坚定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悲,而非社会之喜。
以上,感谢。
在今天的辩论中,我方始终坚定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悲而非社会之喜。下面结合实际案例进一步巩固我方的立场。
首先,法外救济依赖于朴素的正义感,而这种正义感往往是无序的、主观的。以现实中的彭宇案为例,双方支持者各执一词,导致网络环境的混乱。这种无序性表明法外救济无法保证社会的有序运行,反而可能引发更多的冲突和混乱。
刚才正方辩友提到人民调解,它体现的是大多数人的正义,并非“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对方辩友今天始终未能论证朴素正义感的表达一定能有序进行,只说追求正义就是好的,完全闭口不谈其万一走向偏差的情况。因此,法外秩序的无序性巩固了我方的立场。
其次,刚才正方辩友也承认了,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关键,更能够提供更全面、更系统的解决方案。与“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相比,法治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公平正义。
我们今天讨论的并非这个行为的好与坏,而是对社会的喜与悲。“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只能治标而不治本,处理了一个“小丑”,还会有第二个,但法治可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你方今天并没有否定掉法治的重要性,只是一直在假定法律不行的社会里跟我架构去谈“蝙蝠侠”式法外救济的好处。“蝙蝠侠”在你方的论证中,既尊重了法律,又通过法外的一些包括非法的手段去解决问题,我方认为这正是社会之悲的体现。
综上所述,“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具有局限性与无序性,暴力手段的错误以及法外救济的缺陷,使其无法维持真正的公平正义,甚至有可能引发新的混乱,危害到无辜的民众。相比之下,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关键,能够提供更全面、更系统的解决方案。因此,我方坚定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悲,而非社会之喜。
以上,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强调己方立场,即“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悲,阐述其具有局限性与无序性,暴力手段错误以及法外救济有缺陷,无法维持真正的公平正义,还可能引发新混乱、危害无辜民众,而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关键,能提供更全面、系统的解决方案。
好同学,如果有一个罪犯,法治可以完全地让他依法处决,符合大部分人内心的正义。你给我论证一下,蝙蝠侠会跳过任何的程序正义,直接判定个人死刑。所以在当下,这是法治无法触及的情况,对不对?所以我问你,蝙蝠侠把刀拿掉的那一部分,你忘了他是用什么方式真的把刀拿掉了。
19世纪美国义务警员也打击盗窃,一开始出发点是好的,最后却演变成对黑人、移民的私刑屠杀。根据斯坦福大学历史记载,1882年到1968年,就有4743人被私刑处死,其中72%是黑人。同学们,他们的出发点也是好的,后面却变成了坏事,这个弊端你承认吗?有相应举证吗?
谢谢。所以蝙蝠侠是完全违背程序正义和现行法治的,你没有论证这点,这点你先不要提了。
第二点,你无非还是在解构正义观。可我很好奇,那我们今天为什么把蝙蝠侠称为正义的,把小丑称为非正义的?如果按你的说法,这个正义感就是我觉得什么是对,我就做,那蝙蝠侠和小丑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大家好,你没有办法保证那些自行其是、按自己想法做事的人,他们内心的正义和社会的正义能够相同,而这是你需要论证的内容。所以上一个点我先给你拆解掉,你没有论证相同的角色。通过你所说的法治部分,伦敦通过专业群体制度使暴力死亡下降了70%。同学们,有相应举证能告诉我蝙蝠侠式的法外正义比这种维护正义的方式更有效吗?
如果蝙蝠侠不是在维护大部分人的利益,你告诉我他为什么叫蝙蝠侠。其实我不太懂,对方辩友说要维护大部分人的利益,可又说不能按照数据、不能按照所受益人群的数量多少来判断。我方告诉你,疆独分子也说他们想要通过自己的手段来保证新疆这个地区所有人民的经济发展利益,你能说这是小部分人的利益吗?他们明显维护的是小部分人的利益,因为疆独分子维护的是所谓新疆内部的某种秩序,而这种秩序在现行体制里是和现行的法治相违背的,和现在的社会秩序相违背的。相比之下,如果让新疆按照社会主义的方式去发展,一定是更好的,他们并没有维护更大部分人的利益。
那我抛出一个问题,至少在小部分的实质正义上,你方也是希望有蝙蝠侠这样的人,至少能帮我把刀打下来吧,这个你方是可以承认的。
我们不承认。我都不知道你是怎么论证的,你要论证他为什么一定会把刀拿下来。我刚给你举了弊端,你有没有相应的举证?你所举的例子不是在说明弊端,你唯一一个案例是在解构正义观。你说有些人出于自己内心所谓的正义干了一些坏事,可这样的人从来不是蝙蝠侠式的人。蝙蝠侠式的人是希望维护整个城市,希望维护更大部分人的利益。至少小部分的实质正义,你也是希望有人去做的,至少路见不平,我希望有人出手相助。
另一个是关于社会结构性问题,如果陆勇这样的人压根儿不存在,我问你医保制度多少年才能改革?你说蝙蝠侠会黑化,我觉得你扯这些没有用。所以如果本身没有陆勇这样的人来反对当下存在的问题,反对目前社会结构性存在的问题,社会怎么样才能发展?我觉得陆勇事件讲得很清楚,他们用的是其他的法外途径,比如说电影传播,用电影传播的方式让大家看到在这个案件里面还需要有这么多法制的部分需要精进。但是用陆勇这种方式有不足之处,因为后面还有更多的情况你没有补充出来。
我往后继续问你关于黑化的那一部分,所以你需要承担蝙蝠侠如果变坏之后的弊端。我举了例子,比如说像美国的义务警员,他们一开始想法也是好的,但是后面就变坏了;像死亡小队,他们一开始也是为了维护他们那个社区的公平正义,但是后面变坏了。到底有没有人能告诉我,他们一定会做好事?
你在消解辩题,如果按你这么讲,我讲一句政治特别不正确的话,共产主义最后也有腐化的,所以共产主义也不要倡导了吗?你不可以通过未来某些人会变坏就否定整个事物。
所以我进一步推导,你在反驳陆勇这样的案例时,说陆勇这样的行为不好,可是如果大家本身都不去做这样的事情,大家觉得老百姓就是不该吃那种天价药,就该死,我很好奇,你方打算通过什么样的替代政策来解决这个问题?
我发现对方辩友一直在跟我们扣帽子,他说我们认为陆勇这个案件是错误的,我们从来没有觉得陆勇这个案例是错误的。我方只是说这个东西它不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它是其他方式的法外证据。
我方接下来往下问你,你方要怎么去解决由于个人践行的正义方向不一样,导致混乱的这个局面?你方也没有给我解释。比如说,你方也没有告诉我,你们怎样判断这个是正义的。好比说有一个人拿刀架在我的脖子上,但是这个人是因为我打了他一顿,他才把刀架在我脖子上,你要怎么去处理这种情况?
如果有一个人践行的正义是小丑式的正义,我们会遏制他,我们会打击他,因为我知道他在违反大多数人心中的正义,来伤害大部分人的利益,我们会限制他。所以本身你不要再消解正义性这件事情。
最后一层,你方特别在意法治、私力救济、法外救济和推动法治发展冲突吗?回应一下这个问题。所以你都没有告诉我怎么样根据现象来判断那个人是正当防卫还是持刀蓄意杀人,对不对?所以本身如果法外救济和推动法治进步不冲突,有人站出来提出社会问题,整个社会秩序在稳定地解决社会问题,有什么问题?
对方辩友跑题了,所以你们只能举证他们把公共的责任放在个体身上,让个体拥有执法权去审判罪犯会变坏的弊端,这弊端是肯定要承担的,你不能说我方在解构正义感。不是的,这就是要承担的弊端,因为这种方式有问题,所以我们要建立法庭,我们才要建立法制。如果个体真的能够审判的话,那就回到人治的时代就可以了。
我在这里先结掉陆勇那个例子,所以在你方看来,如果没有那部电影,陆勇的那个案例本身也不会起作用,所以核心还是在这部电影。
如果最后有个人践行正义的方式是完全违法的,我们是不是可以制裁他?怎么制裁,像蝙蝠侠在哥谭,如果他做了坏事,你怎么制裁他?很简单,因为蝙蝠侠从来不是雷神那样的人物,他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你至少给我提出,现行状态下,如果有人做了类似的事,他做的是完全错误的,所以本身如果他做了错事是可以制裁的。
第二部分,我前面那个问题本身需要有一个人跳出来,让大家暴露问题,然后整个社会秩序在稳定地结构性解决问题,这为什么冲突了?
还有我方所举的义务警员和死亡小队的部分,我继续说墨西哥的自卫武装,他们的农民也是举起枪支驱逐毒贩,但是他们在保卫家园的过程当中,让政府得以推进基建投入、就业保障等责任。同学们,这是不是没有办法反推说是法外救济的弊端?如果现在有一个人可以向我们大家揭露问题,政府在持续稳定地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这才是社会之喜。所以本身更前提的部分是什么呢?就是我们至少要暴露社会的问题吧,如果你从来不站出来,如果你认为任何的秩序都应该被打破,任何现行的法制都是绝对的……
好同学,如果有一个罪犯,法治可以完全地让他依法处决,符合大部分人内心的正义。你给我论证一下,蝙蝠侠会跳过任何的程序正义,直接判定个人死刑。所以在当下,这是法治无法触及的情况,对不对?所以我问你,蝙蝠侠把刀拿掉的那一部分,你忘了他是用什么方式真的把刀拿掉了。
19世纪美国义务警员也打击盗窃,一开始出发点是好的,最后却演变成对黑人、移民的私刑屠杀。根据斯坦福大学历史记载,1882年到1968年,就有4743人被私刑处死,其中72%是黑人。同学们,他们的出发点也是好的,后面却变成了坏事,这个弊端你承认吗?有相应举证吗?
谢谢。所以蝙蝠侠是完全违背程序正义和现行法治的,你没有论证这点,这点你先不要提了。
第二点,你无非还是在解构正义观。可我很好奇,那我们今天为什么把蝙蝠侠称为正义的,把小丑称为非正义的?如果按你的说法,这个正义感就是我觉得什么是对,我就做,那蝙蝠侠和小丑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大家好,你没有办法保证那些自行其是、按自己想法做事的人,他们内心的正义和社会的正义能够相同,而这是你需要论证的内容。所以上一个点我先给你拆解掉,你没有论证相同的角色。通过你所说的法治部分,伦敦通过专业群体制度使暴力死亡下降了70%。同学们,有相应举证能告诉我蝙蝠侠式的法外正义比这种维护正义的方式更有效吗?
如果蝙蝠侠不是在维护大部分人的利益,你告诉我他为什么叫蝙蝠侠。其实我不太懂,对方辩友说要维护大部分人的利益,可又说不能按照数据、不能按照所受益人群的数量多少来判断。我方告诉你,疆独分子也说他们想要通过自己的手段来保证新疆这个地区所有人民的经济发展利益,你能说这是小部分人的利益吗?他们明显维护的是小部分人的利益,因为疆独分子维护的是所谓新疆内部的某种秩序,而这种秩序在现行体制里是和现行的法治相违背的,和现在的社会秩序相违背的。相比之下,如果让新疆按照社会主义的方式去发展,一定是更好的,他们并没有维护更大部分人的利益。
那我抛出一个问题,至少在小部分的实质正义上,你方也是希望有蝙蝠侠这样的人,至少能帮我把刀打下来吧,这个你方是可以承认的。
我们不承认。我都不知道你是怎么论证的,你要论证他为什么一定会把刀拿下来。我刚给你举了弊端,你有没有相应的举证?你所举的例子不是在说明弊端,你唯一一个案例是在解构正义观。你说有些人出于自己内心所谓的正义干了一些坏事,可这样的人从来不是蝙蝠侠式的人。蝙蝠侠式的人是希望维护整个城市,希望维护更大部分人的利益。至少小部分的实质正义,你也是希望有人去做的,至少路见不平,我希望有人出手相助。
另一个是关于社会结构性问题,如果陆勇这样的人压根儿不存在,我问你医保制度多少年才能改革?你说蝙蝠侠会黑化,我觉得你扯这些没有用。所以如果本身没有陆勇这样的人来反对当下存在的问题,反对目前社会结构性存在的问题,社会怎么样才能发展?我觉得陆勇事件讲得很清楚,他们用的是其他的法外途径,比如说电影传播,用电影传播的方式让大家看到在这个案件里面还需要有这么多法制的部分需要精进。但是用陆勇这种方式有不足之处,因为后面还有更多的情况你没有补充出来。
我往后继续问你关于黑化的那一部分,所以你需要承担蝙蝠侠如果变坏之后的弊端。我举了例子,比如说像美国的义务警员,他们一开始想法也是好的,但是后面就变坏了;像死亡小队,他们一开始也是为了维护他们那个社区的公平正义,但是后面变坏了。到底有没有人能告诉我,他们一定会做好事?
你在消解辩题,如果按你这么讲,我讲一句政治特别不正确的话,共产主义最后也有腐化的,所以共产主义也不要倡导了吗?你不可以通过未来某些人会变坏就否定整个事物。
所以我进一步推导,你在反驳陆勇这样的案例时,说陆勇这样的行为不好,可是如果大家本身都不去做这样的事情,大家觉得老百姓就是不该吃那种天价药,就该死,我很好奇,你方打算通过什么样的替代政策来解决这个问题?
我发现对方辩友一直在跟我们扣帽子,他说我们认为陆勇这个案件是错误的,我们从来没有觉得陆勇这个案例是错误的。我方只是说这个东西它不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它是其他方式的法外证据。
我方接下来往下问你,你方要怎么去解决由于个人践行的正义方向不一样,导致混乱的这个局面?你方也没有给我解释。比如说,你方也没有告诉我,你们怎样判断这个是正义的。好比说有一个人拿刀架在我的脖子上,但是这个人是因为我打了他一顿,他才把刀架在我脖子上,你要怎么去处理这种情况?
如果有一个人践行的正义是小丑式的正义,我们会遏制他,我们会打击他,因为我知道他在违反大多数人心中的正义,来伤害大部分人的利益,我们会限制他。所以本身你不要再消解正义性这件事情。
最后一层,你方特别在意法治、私力救济、法外救济和推动法治发展冲突吗?回应一下这个问题。所以你都没有告诉我怎么样根据现象来判断那个人是正当防卫还是持刀蓄意杀人,对不对?所以本身如果法外救济和推动法治进步不冲突,有人站出来提出社会问题,整个社会秩序在稳定地解决社会问题,有什么问题?
对方辩友跑题了,所以你们只能举证他们把公共的责任放在个体身上,让个体拥有执法权去审判罪犯会变坏的弊端,这弊端是肯定要承担的,你不能说我方在解构正义感。不是的,这就是要承担的弊端,因为这种方式有问题,所以我们要建立法庭,我们才要建立法制。如果个体真的能够审判的话,那就回到人治的时代就可以了。
我在这里先结掉陆勇那个例子,所以在你方看来,如果没有那部电影,陆勇的那个案例本身也不会起作用,所以核心还是在这部电影。
如果最后有个人践行正义的方式是完全违法的,我们是不是可以制裁他?怎么制裁,像蝙蝠侠在哥谭,如果他做了坏事,你怎么制裁他?很简单,因为蝙蝠侠从来不是雷神那样的人物,他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你至少给我提出,现行状态下,如果有人做了类似的事,他做的是完全错误的,所以本身如果他做了错事是可以制裁的。
第二部分,我前面那个问题本身需要有一个人跳出来,让大家暴露问题,然后整个社会秩序在稳定地结构性解决问题,这为什么冲突了?
还有我方所举的义务警员和死亡小队的部分,我继续说墨西哥的自卫武装,他们的农民也是举起枪支驱逐毒贩,但是他们在保卫家园的过程当中,让政府得以推进基建投入、就业保障等责任。同学们,这是不是没有办法反推说是法外救济的弊端?如果现在有一个人可以向我们大家揭露问题,政府在持续稳定地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这才是社会之喜。所以本身更前提的部分是什么呢?就是我们至少要暴露社会的问题吧,如果你从来不站出来,如果你认为任何的秩序都应该被打破,任何现行的法制都是绝对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对方辩友。你们一直在给我们扣帽子,说当下社会倡导的就是你们所说的那样。不好意思,我方后续会进行举证说明。
首先,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就好比有人把刀放在别人脖子上,或者捅了别人,我们要立马阻止。但我想问,“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根据现象来判断的吗?你怎么判断那个持刀杀人的人是正当防卫还是蓄意杀人呢?在无法判断的情况下,我们是要重构一个法律体系去进行判断,守护真正的正义,而不是仅凭心中的正义就去阻拦。你们这是在解构正义观,一方面说要诉诸大众心中的正义,一方面又凭自己心中的正义来判断。
接下来谈谈正义观。就像我方一直举的江湖的例子,有人想促进地区发展,这个立场本身没错,只是手段出了问题。这也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区别于普通法外救济的重要因素,“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采取的手段是违法的,而普通的法外救济就像我们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那样,是不违法的,请你们明晰这其中的区别。
人类文明历史上的每一次真正进步,从来都不是靠着带有面具的孤胆英雄,而是源于千千万万人共同托举的理性之光。你们从未说明“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一定具有有序性。而过往所有制度的改变、所有的改革,都告诉我们要勇敢地去完成统一的事情。你们无法保证这种法外救济的有序性和真正的文明进步。
真正的文明薪火是同一的长明灯,从汉谟拉比法典到现在的司法体系,从城邦统治到底层平民医疗保障,人类是在公共责任不断完善、自动化系统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才得以拥有抵御黑暗的永恒屏障。在《蝙蝠侠》电影中,蝙蝠侠只是用自己朴素的正义去解决不正义的现象,他并没有重构一个法律体系,让社会文明得到进步。就像你们前面举证说从奴隶制变成当下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并不属于“蝙蝠侠”式的救济,因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永远只是处理所谓的不正义现象,并非像你们所说的那么完善,能推动制度的进步。你们也没有说明它为何可以推动制度本身的变革。
你们所说的“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有点像给一个非常差的社会起到止痛的效果。人什么时候只能吃止痛药呢?是病入膏肓、无法医治,即将走向死亡的时候。而一个社会,应该通过不断的制度变革获得新生。所以,我方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悲。
好,对方辩友。你们一直在给我们扣帽子,说当下社会倡导的就是你们所说的那样。不好意思,我方后续会进行举证说明。
首先,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就好比有人把刀放在别人脖子上,或者捅了别人,我们要立马阻止。但我想问,“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根据现象来判断的吗?你怎么判断那个持刀杀人的人是正当防卫还是蓄意杀人呢?在无法判断的情况下,我们是要重构一个法律体系去进行判断,守护真正的正义,而不是仅凭心中的正义就去阻拦。你们这是在解构正义观,一方面说要诉诸大众心中的正义,一方面又凭自己心中的正义来判断。
接下来谈谈正义观。就像我方一直举的江湖的例子,有人想促进地区发展,这个立场本身没错,只是手段出了问题。这也是“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区别于普通法外救济的重要因素,“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采取的手段是违法的,而普通的法外救济就像我们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那样,是不违法的,请你们明晰这其中的区别。
人类文明历史上的每一次真正进步,从来都不是靠着带有面具的孤胆英雄,而是源于千千万万人共同托举的理性之光。你们从未说明“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一定具有有序性。而过往所有制度的改变、所有的改革,都告诉我们要勇敢地去完成统一的事情。你们无法保证这种法外救济的有序性和真正的文明进步。
真正的文明薪火是同一的长明灯,从汉谟拉比法典到现在的司法体系,从城邦统治到底层平民医疗保障,人类是在公共责任不断完善、自动化系统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才得以拥有抵御黑暗的永恒屏障。在《蝙蝠侠》电影中,蝙蝠侠只是用自己朴素的正义去解决不正义的现象,他并没有重构一个法律体系,让社会文明得到进步。就像你们前面举证说从奴隶制变成当下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并不属于“蝙蝠侠”式的救济,因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永远只是处理所谓的不正义现象,并非像你们所说的那么完善,能推动制度的进步。你们也没有说明它为何可以推动制度本身的变革。
你们所说的“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有点像给一个非常差的社会起到止痛的效果。人什么时候只能吃止痛药呢?是病入膏肓、无法医治,即将走向死亡的时候。而一个社会,应该通过不断的制度变革获得新生。所以,我方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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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正方给己方扣帽子的情况,表示后续会进行举证说明。同时强调“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采取的手段是违法的,与普通法外救济不同。
感谢反方四辩。
对方辩友今天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暴力的。可是在现有的案例里,暴力体现在哪里,我方并未看到。所以,对方将蝙蝠侠归结为暴力的这一点论证,我方没有听到合理依据。
第二,对方辩友说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违法的,我方同样没有听到相关论证。对方辩友仅仅因为“法外救济”中的“法外”二字,就认定其违法。但如果今天在街上,我挺身而出抓住一个盗贼,如同蝙蝠侠一样,这又何谈违法呢?所以,法外救济不一定意味着违法,对方关于违法的论证,我方也未看到合理之处。
其实,对方辩友今天全程都在讲述一个“江湖”的例子。首先,对方辩友说“江湖”在所有人心中都成立,我方并不认同。其次,“江湖”的手段与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并不相同,因为“江湖”行为并非在维护大多数人的正义。
对方辩友今天一直称我方秉持的是朴素价值观。但我方已多次强调,在相关作品里,小丑被视为恶的一面,蝙蝠侠被视为正义的代表,这说明社会存在一种普世的正义观,具备这种特质的人才能被称为蝙蝠侠。所以,对方辩友提及的“江湖”等例子,第一,我方不认为其与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有相似之处,也未看到您方所指问题的关键所在;第二,对方辩友称这种法外救济一定会破坏法律秩序,但即便如您方所说的“江湖”行为,最终违法者还是会被抓。那么,我方实在看不到您方所说的破坏法律秩序体现在哪里。我们看到的是,这群人挺身而出,宁愿背负法律的代价也要救济一部分人,他们的蝙蝠侠式举动即便最后会受到法律制裁,也无法体现出对法律秩序的破坏。
此外,对方辩友在论证过程中存在自相矛盾之处。一方面说蝙蝠侠只有暴力手段,另一方面又提及蝙蝠侠有其他手段。
还有,对方辩友称法律的推进是因为电影。事实并非如此,中国进口药条件的改变,正是因为陆勇这个类似蝙蝠侠式人物的出现,才推动了相关条例的变革。所以,并非如您方所说,是其他因素促进了法律的改变。
实际上,对方辩友今天最大的问题在于,认为社会存在问题,即便有人去改变但不能全部解决,这种行为就没有意义。我方认为这种观点很奇怪。社会有问题,有人去解决,哪怕不能解决根源,也是在努力尝试。这种试图揭示社会黑暗面的人,他们的存在一定是社会之喜。否则,所有人都安于现状,生活在一个盲目无知的社会里,这个社会永远都不可能进步。
对方辩友以治标不治本为由,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不好。比如,因为犯罪多源于贫困,蝙蝠侠救不了贫困,所以就是社会之悲。我方认为这种观点过于片面。只要有人愿意去解决问题,敢于揭露社会的黑暗,哪怕不能真正改变整个社会,也是在做好事,他们的存在能给社会发展带来启示。
其次,我方今天倡导的态度是,当心中的正义可能被践踏,心中所爱的人可能下一秒就受到伤害时,我们应选择站出来,而不是不作为。我方认为,这种善意没有泯灭的人的存在就是社会之喜,因为他们不仅有利于法律的完善,也有利于社会更好地发展。
谢谢!
感谢反方四辩。
对方辩友今天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暴力的。可是在现有的案例里,暴力体现在哪里,我方并未看到。所以,对方将蝙蝠侠归结为暴力的这一点论证,我方没有听到合理依据。
第二,对方辩友说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违法的,我方同样没有听到相关论证。对方辩友仅仅因为“法外救济”中的“法外”二字,就认定其违法。但如果今天在街上,我挺身而出抓住一个盗贼,如同蝙蝠侠一样,这又何谈违法呢?所以,法外救济不一定意味着违法,对方关于违法的论证,我方也未看到合理之处。
其实,对方辩友今天全程都在讲述一个“江湖”的例子。首先,对方辩友说“江湖”在所有人心中都成立,我方并不认同。其次,“江湖”的手段与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并不相同,因为“江湖”行为并非在维护大多数人的正义。
对方辩友今天一直称我方秉持的是朴素价值观。但我方已多次强调,在相关作品里,小丑被视为恶的一面,蝙蝠侠被视为正义的代表,这说明社会存在一种普世的正义观,具备这种特质的人才能被称为蝙蝠侠。所以,对方辩友提及的“江湖”等例子,第一,我方不认为其与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有相似之处,也未看到您方所指问题的关键所在;第二,对方辩友称这种法外救济一定会破坏法律秩序,但即便如您方所说的“江湖”行为,最终违法者还是会被抓。那么,我方实在看不到您方所说的破坏法律秩序体现在哪里。我们看到的是,这群人挺身而出,宁愿背负法律的代价也要救济一部分人,他们的蝙蝠侠式举动即便最后会受到法律制裁,也无法体现出对法律秩序的破坏。
此外,对方辩友在论证过程中存在自相矛盾之处。一方面说蝙蝠侠只有暴力手段,另一方面又提及蝙蝠侠有其他手段。
还有,对方辩友称法律的推进是因为电影。事实并非如此,中国进口药条件的改变,正是因为陆勇这个类似蝙蝠侠式人物的出现,才推动了相关条例的变革。所以,并非如您方所说,是其他因素促进了法律的改变。
实际上,对方辩友今天最大的问题在于,认为社会存在问题,即便有人去改变但不能全部解决,这种行为就没有意义。我方认为这种观点很奇怪。社会有问题,有人去解决,哪怕不能解决根源,也是在努力尝试。这种试图揭示社会黑暗面的人,他们的存在一定是社会之喜。否则,所有人都安于现状,生活在一个盲目无知的社会里,这个社会永远都不可能进步。
对方辩友以治标不治本为由,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不好。比如,因为犯罪多源于贫困,蝙蝠侠救不了贫困,所以就是社会之悲。我方认为这种观点过于片面。只要有人愿意去解决问题,敢于揭露社会的黑暗,哪怕不能真正改变整个社会,也是在做好事,他们的存在能给社会发展带来启示。
其次,我方今天倡导的态度是,当心中的正义可能被践踏,心中所爱的人可能下一秒就受到伤害时,我们应选择站出来,而不是不作为。我方认为,这种善意没有泯灭的人的存在就是社会之喜,因为他们不仅有利于法律的完善,也有利于社会更好地发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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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社会存在普世正义观,具备正义特质的人才能被称为蝙蝠侠;倡导当正义可能被践踏、所爱之人可能受伤害时应站出来,这种善意未泯的人的存在有利于法律完善和社会发展,是社会之喜。
下面进入本场比赛的证据检证环节。三位评委将有5分钟的时间打开麦克风,向双方队伍索要本场出现的数据。参赛队需要向评委提供数据原文、原文链接等可以佐证数据可信度的证据,由评委决定最终数据是否纳为判准。
如有参赛队无法提交数据的情况,评委不应认为该数据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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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请各位评委在后台投出3票胜负票以及最佳辩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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