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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指的是在法律无法提供及时救济或存在漏洞的情况下,凭借力量通过蝙蝠侠的社会救济理念采取行动。它并非无视规则自行其是,而是在有明确信念和约束边界的前提下,对现行法律救济体系的补充和推动。
正如哥谭市的蝙蝠侠在腐败横行、法律失灵的黑暗社会中挺身而出,比如朝阳群众不畏强权,检举失德艺人和腐败官员。我方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喜,理由如下:
第一,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填补了制度和执行的空缺,减少了社会正义实现缺失的现象。当我们在谈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时,本质上是在探讨当制度正义结构失灵时,个体是否能成为社会免疫系统构建者中的一员,而这种正当性来自于社会救济制度的失效阈值。根据罗尔斯的正义补救理论,当公权力无法提供基础安全供给时,公民的自力救济权应当获得道德豁免。哥谭市警局37%的警员有犯罪记录,地方检察官收取黑帮政治现金,这种系统性溃烂已经突破现代国家的治理底线。现代社会中法律制定和执行的缺陷,恰恰是正方倡导法外救济发挥修补作用的绝佳场域。在中国雾霾治理之初,官方数据不透明,民间环保组织率先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促使中国政府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因涉黄涉毒遭朝阳群众举报后受警方查处的明星名人近20人。截至目前,朝阳群众向警方提供线索2万余条。朝阳群众因其多次参与破获明星吸毒等大案、要案而闻名,亦被称为民间蝙蝠侠组织和永远的福尔摩斯。这正是蝙蝠侠式法外救济对制度失灵的弥补。
第二,蝙蝠侠的信号灯同时在天际光亮,指引为民请命者互相聚合,在他的阴影下构成了犯罪成本的递增机制。中国尚无动物保护法时,许多民间动物保护组织通过自发行动救助流浪动物,并通过社交媒体曝光虐待动物事件,引发公众关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中国已有超过500个民间动物保护组织救助了数十万只流浪动物。电影《白日之下》的原型案件中,也正是香港多家媒体对养老院冤案的详尽报道,揭露了康桥之家多起命案和性侵案件,引发社会轰动,使恶势力有所忌惮,最终通过香港社会福利署加强监管,涉事机构被吊销牌照。
第三,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始终保持着对法律的尊重。蝙蝠侠从未僭越审判权,所有的罪犯最终都被移交司法机关,他摧毁的是阻碍司法运转的黑恶网络,而并非司法体系本身。正如纽约大停电中市民自发维持秩序,这种临时救济恰恰是对法治精神的终极守护。
正因如此,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喜。以上,感谢!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指的是在法律无法提供及时救济或存在漏洞的情况下,凭借力量通过蝙蝠侠的社会救济理念采取行动。它并非无视规则自行其是,而是在有明确信念和约束边界的前提下,对现行法律救济体系的补充和推动。
正如哥谭市的蝙蝠侠在腐败横行、法律失灵的黑暗社会中挺身而出,比如朝阳群众不畏强权,检举失德艺人和腐败官员。我方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喜,理由如下:
第一,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填补了制度和执行的空缺,减少了社会正义实现缺失的现象。当我们在谈论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时,本质上是在探讨当制度正义结构失灵时,个体是否能成为社会免疫系统构建者中的一员,而这种正当性来自于社会救济制度的失效阈值。根据罗尔斯的正义补救理论,当公权力无法提供基础安全供给时,公民的自力救济权应当获得道德豁免。哥谭市警局37%的警员有犯罪记录,地方检察官收取黑帮政治现金,这种系统性溃烂已经突破现代国家的治理底线。现代社会中法律制定和执行的缺陷,恰恰是正方倡导法外救济发挥修补作用的绝佳场域。在中国雾霾治理之初,官方数据不透明,民间环保组织率先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促使中国政府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因涉黄涉毒遭朝阳群众举报后受警方查处的明星名人近20人。截至目前,朝阳群众向警方提供线索2万余条。朝阳群众因其多次参与破获明星吸毒等大案、要案而闻名,亦被称为民间蝙蝠侠组织和永远的福尔摩斯。这正是蝙蝠侠式法外救济对制度失灵的弥补。
第二,蝙蝠侠的信号灯同时在天际光亮,指引为民请命者互相聚合,在他的阴影下构成了犯罪成本的递增机制。中国尚无动物保护法时,许多民间动物保护组织通过自发行动救助流浪动物,并通过社交媒体曝光虐待动物事件,引发公众关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中国已有超过500个民间动物保护组织救助了数十万只流浪动物。电影《白日之下》的原型案件中,也正是香港多家媒体对养老院冤案的详尽报道,揭露了康桥之家多起命案和性侵案件,引发社会轰动,使恶势力有所忌惮,最终通过香港社会福利署加强监管,涉事机构被吊销牌照。
第三,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始终保持着对法律的尊重。蝙蝠侠从未僭越审判权,所有的罪犯最终都被移交司法机关,他摧毁的是阻碍司法运转的黑恶网络,而并非司法体系本身。正如纽约大停电中市民自发维持秩序,这种临时救济恰恰是对法治精神的终极守护。
正因如此,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喜。以上,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未明确提及。
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是社会之喜。
感谢主席。为了让今天的讨论更具现实意义,我们讨论的范围应该是当下我国的社会,这一点没问题吧。
社会发展潜力大,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有较好的社会,也有黑暗的社会。我们只是倡导大家学习蝙蝠侠,提倡蝙蝠侠这种精神。
先明确一下,蝙蝠侠的文化背景和我国不同。你是否认为要论证我国和哥谭市一样,就一定要陷入像蝙蝠侠所处的那样混乱的情况?
我方并非说一定要借助像蝙蝠侠所处的那种混乱情况,我方只是说蝙蝠侠式的行动,其出现背景确实是在哥谭市。
同学,不一定需要借助那样的情况,那为什么论证说它是社会之喜呢?我们论证它是社会之体,是因为我们是在哥谭市的背景下进行论证的,不然怎么会出现蝙蝠侠式的行为呢?所以关于现实意义那部分,你后续再给我说明,为什么一定要脱离这个社会背景。
往下继续问你,新华网2024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命案破案率高达99.4%,在这样的社会中,利用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意义何在?
我方提倡的蝙蝠侠式法外救济,指的是在法律无法提供及时救济或者存在漏洞的情况下采取行动。你方所说的情况,也不能保证法律就能立马提供及时救济,我方在一辩稿中已经给出了相关数据。
同学打断一下,及时就一定能论证到法外之喜、社会之喜吗?为什么能论证到社会秩序呢?是因为我们能帮助法律完善,推动法律发展。你今天把罪犯杀死了,确实很及时,但无法推动整个社会法律制度的长远发展,你觉得这是社会之喜吗?
我方已经举过例子,我方可以推动制度以及法律科学的发展。没关系,你后续再继续阐述。
我再继续往下问你,你方对于法外救济的定义是什么?
我方对于法外救济的定义是,在法律无法提供及时救济或者存在漏洞的情况下,正义力量通过蝙蝠侠式的社会理念采取行动。所以法外一定是在法律之外,没问题吧?
我们可以遵循法律的理念,并且最终通过法律进行审判。那为什么称之为法外呢?我们是在法律无法提供及时救济或者存在漏洞的情况下,依据正义理念采取行动,这与法律并非毫无关系。请在定义层面解释,为什么这种救济应被定义为法外。因为法律当时可能无法提供及时救济,比如中国曾面临的雾霾问题。
我理解你的意思了,所以你还是要依靠法律,那这种救济就不能算作是法外救济。因为我听到你所说的,无论是举报、帮助民警提供线索,还是保护动物,这些行为完全合理合法,不在法外的范畴。
感谢双方辩手。
感谢主席。为了让今天的讨论更具现实意义,我们讨论的范围应该是当下我国的社会,这一点没问题吧。
社会发展潜力大,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有较好的社会,也有黑暗的社会。我们只是倡导大家学习蝙蝠侠,提倡蝙蝠侠这种精神。
先明确一下,蝙蝠侠的文化背景和我国不同。你是否认为要论证我国和哥谭市一样,就一定要陷入像蝙蝠侠所处的那样混乱的情况?
我方并非说一定要借助像蝙蝠侠所处的那种混乱情况,我方只是说蝙蝠侠式的行动,其出现背景确实是在哥谭市。
同学,不一定需要借助那样的情况,那为什么论证说它是社会之喜呢?我们论证它是社会之体,是因为我们是在哥谭市的背景下进行论证的,不然怎么会出现蝙蝠侠式的行为呢?所以关于现实意义那部分,你后续再给我说明,为什么一定要脱离这个社会背景。
往下继续问你,新华网2024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命案破案率高达99.4%,在这样的社会中,利用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意义何在?
我方提倡的蝙蝠侠式法外救济,指的是在法律无法提供及时救济或者存在漏洞的情况下采取行动。你方所说的情况,也不能保证法律就能立马提供及时救济,我方在一辩稿中已经给出了相关数据。
同学打断一下,及时就一定能论证到法外之喜、社会之喜吗?为什么能论证到社会秩序呢?是因为我们能帮助法律完善,推动法律发展。你今天把罪犯杀死了,确实很及时,但无法推动整个社会法律制度的长远发展,你觉得这是社会之喜吗?
我方已经举过例子,我方可以推动制度以及法律科学的发展。没关系,你后续再继续阐述。
我再继续往下问你,你方对于法外救济的定义是什么?
我方对于法外救济的定义是,在法律无法提供及时救济或者存在漏洞的情况下,正义力量通过蝙蝠侠式的社会理念采取行动。所以法外一定是在法律之外,没问题吧?
我们可以遵循法律的理念,并且最终通过法律进行审判。那为什么称之为法外呢?我们是在法律无法提供及时救济或者存在漏洞的情况下,依据正义理念采取行动,这与法律并非毫无关系。请在定义层面解释,为什么这种救济应被定义为法外。因为法律当时可能无法提供及时救济,比如中国曾面临的雾霾问题。
我理解你的意思了,所以你还是要依靠法律,那这种救济就不能算作是法外救济。因为我听到你所说的,无论是举报、帮助民警提供线索,还是保护动物,这些行为完全合理合法,不在法外的范畴。
感谢双方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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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蝙蝠侠式的法律救济是指绕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应用自身能力和手段对犯罪行为进行直接干预的行为。判断其是社会之幸还是社会之弊,我方认为应该看其对于社会稳定和法律制度起促进还是阻碍作用。我方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律救济是社会之弊,具体论述如下:
第一,蝙蝠侠式的行为本身没必要、不可控,不利于社会稳定。
在相关作品中刻画的蝙蝠侠,其所属的哥谭市常规的法律体系对犯罪的遏制几乎失效,黑帮横行,腐败丛生,司法系统受金钱和权力操纵,罪犯常常能轻易逃脱法律制裁,蝙蝠侠只能以暗夜义务警员的身份行动,这反映出社会失去了公正有效的法治基础,是社会制度悲哀的体现。
而我国现今社会的治安体系、法律制度已经足够完备。澎湃新闻报道,我国公安部严打遏制严重暴力犯罪,现行立案破案率高达99.9%。由此可见,蝙蝠侠式的法律救济在我国的存在可以说是没有必要。
同时,我国法律重视程序的正义,而蝙蝠侠更看重结果正义和目的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其方式的合理合法性无法保证。比如在电影《黑暗骑士》中,蝙蝠侠在找小丑时用了自己公司的黑科技,把城市中每个手机都变成麦克风,以收集小丑的声音,但这种行为侵犯到了每个市民的隐私。
其次,蝙蝠侠依靠武力打击犯罪,其目的虽然是维护正义,但这种方式本质上也是一种暴力,长期如此,会陷入暴力催生暴力的恶性循环。例如小丑这类极端反派,在与蝙蝠侠的暴力对抗中变得越发疯狂,不断升级犯罪手段,使哥谭市暴力冲突不断加剧,市民时刻处于恐惧之中。并且以暴制暴的方式只能暂时遏制恶行,恶行背后必有原因。就像在电影中,哥谭市存在大量贫困人口,他们生活在犯罪滋生的恶劣环境中,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教育和就业机会,这些背景与社会动荡有极大关系。而蝙蝠侠治标不治本,没有解决根本的社会问题,同样不利于社会的文明发展。
第二,蝙蝠侠式法外救济所产生的连锁反应具有不可逆性,不利于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
蝙蝠侠这种个人英雄主义十分容易引起民众的崇拜。比如前段时间在美国发生的枪杀案,路易吉当街枪杀联合健康公司CEO,其疯狂的行为背后竟有如此多的追捧者,而没有人去追问事件背后的真正原因。如若任由此类法外行动自由发展,那后果将不可设想。人们无脑地追捧,会使法外之徒的地位渐渐高过法律和社会治安,政府的公信力会受到严重影响。人们的观念发生变化,不再相信法律和政府,而是效仿法外义警,用自己的方式擅自采取行动处理个人恩怨。这样的行为会有一个标准吗?会有一份保障吗?从自身角度出发的善恶观又能否代表真正的正义呢?我们都无法给出肯定的答案。并且如此行为愈演愈烈,其弊害就如多米诺骨牌一般不可逆转。人们想要解决问题的想法没错,但不可采取蝙蝠侠式的防卫救济,只纠结于结果和报复,而忽视社会治安系统这一根本的完善,终究不能长远,更加不利于社会系统的完善和自我权益的保护。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蝙蝠侠式的防卫救济是社会之弊。谢谢大家。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蝙蝠侠式的法律救济是指绕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应用自身能力和手段对犯罪行为进行直接干预的行为。判断其是社会之幸还是社会之弊,我方认为应该看其对于社会稳定和法律制度起促进还是阻碍作用。我方认为蝙蝠侠式的法律救济是社会之弊,具体论述如下:
第一,蝙蝠侠式的行为本身没必要、不可控,不利于社会稳定。
在相关作品中刻画的蝙蝠侠,其所属的哥谭市常规的法律体系对犯罪的遏制几乎失效,黑帮横行,腐败丛生,司法系统受金钱和权力操纵,罪犯常常能轻易逃脱法律制裁,蝙蝠侠只能以暗夜义务警员的身份行动,这反映出社会失去了公正有效的法治基础,是社会制度悲哀的体现。
而我国现今社会的治安体系、法律制度已经足够完备。澎湃新闻报道,我国公安部严打遏制严重暴力犯罪,现行立案破案率高达99.9%。由此可见,蝙蝠侠式的法律救济在我国的存在可以说是没有必要。
同时,我国法律重视程序的正义,而蝙蝠侠更看重结果正义和目的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其方式的合理合法性无法保证。比如在电影《黑暗骑士》中,蝙蝠侠在找小丑时用了自己公司的黑科技,把城市中每个手机都变成麦克风,以收集小丑的声音,但这种行为侵犯到了每个市民的隐私。
其次,蝙蝠侠依靠武力打击犯罪,其目的虽然是维护正义,但这种方式本质上也是一种暴力,长期如此,会陷入暴力催生暴力的恶性循环。例如小丑这类极端反派,在与蝙蝠侠的暴力对抗中变得越发疯狂,不断升级犯罪手段,使哥谭市暴力冲突不断加剧,市民时刻处于恐惧之中。并且以暴制暴的方式只能暂时遏制恶行,恶行背后必有原因。就像在电影中,哥谭市存在大量贫困人口,他们生活在犯罪滋生的恶劣环境中,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教育和就业机会,这些背景与社会动荡有极大关系。而蝙蝠侠治标不治本,没有解决根本的社会问题,同样不利于社会的文明发展。
第二,蝙蝠侠式法外救济所产生的连锁反应具有不可逆性,不利于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
蝙蝠侠这种个人英雄主义十分容易引起民众的崇拜。比如前段时间在美国发生的枪杀案,路易吉当街枪杀联合健康公司CEO,其疯狂的行为背后竟有如此多的追捧者,而没有人去追问事件背后的真正原因。如若任由此类法外行动自由发展,那后果将不可设想。人们无脑地追捧,会使法外之徒的地位渐渐高过法律和社会治安,政府的公信力会受到严重影响。人们的观念发生变化,不再相信法律和政府,而是效仿法外义警,用自己的方式擅自采取行动处理个人恩怨。这样的行为会有一个标准吗?会有一份保障吗?从自身角度出发的善恶观又能否代表真正的正义呢?我们都无法给出肯定的答案。并且如此行为愈演愈烈,其弊害就如多米诺骨牌一般不可逆转。人们想要解决问题的想法没错,但不可采取蝙蝠侠式的防卫救济,只纠结于结果和报复,而忽视社会治安系统这一根本的完善,终究不能长远,更加不利于社会系统的完善和自我权益的保护。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蝙蝠侠式的防卫救济是社会之弊。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综上,反方坚定认为蝙蝠侠式的防卫救济是社会之弊。
正方二辩:同学,蝙蝠侠的法外救助是个人行为吗?
反方一辩:它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由一个个个人而产生的群体,由此推广开来,大家都会效仿这个行为,这会导致更多的法外行为。
正方二辩:打断一下对方辩友,蝙蝠侠的法外救助指的是一种整体的行为,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群编外人员,他们是为了正义而行动的群体,遵循着共同的正义,所以不存在你方今天所谓的没必要和不可控。
我再来跟您确定一下故事背景,哥谭市司法腐败严重,之后蝙蝠侠出现,他拯救了这个城市,没错吧?
反方一辩:他是出于群众个体,基于自己的善恶观出发,所以他的行为不一定是正确的。可能一开始是他的社会责任感拯救了城市,但像小丑这种极端式的犯罪,在蝙蝠侠这种同样极端式的对抗之下,会愈演愈烈,两人之间的斗争会更加激烈,对其他普通民众的伤害反而更大,会让他们更加心惊胆战。
正方二辩:小丑的事情恰恰是因为法律没有办法实现程序正义,所以他才会走上这样的道路。蝙蝠侠终究还是为了解决这个城市的问题,为了实现社会正义。所以今天我方比你方多聊一层,我方既可以探讨漫画世界,也可以聊现实社会。在现实社会中,在法律和规则缺位的情况下,依然需要民众站出来维护社会秩序。你可以试想一下,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而法律又无法及时为你解决时,你更希望社会上的人冷眼相待、漠不关心,还是希望他们能够站出来帮你一把?
反方一辩:我们刚才说了,你方说解决了漫画世界和现实世界的问题,但要解决这两个世界的根本问题,就要去保护、提升程序正义,解决法律缺位的问题。如果根本问题不解决,这种行为就不值得提倡。
正方二辩:不对,同学。你今天提到的见义勇为、扭送、举报等,都是法律赋予群众的权利,并不符合你方所说的法外救援。法外救援,比如见义勇为,难道是法律规定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去做的吗?不是吧。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而且国家也会褒奖见义勇为、扭送等行为。在法律无法触及的时候,去见义勇为依然是在法律之外的行为,它能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你难道不希望这样的人来帮你一把吗?
反方一辩:不对,我从根本上认为这些都是法律之内赋予的权利,不符合法外救援的情况。
正方二辩:你方要如何论证它属于法律之内呢?它没有公权力的介入,为什么说是法律之内呢?是从哪条法律条文规定的呢?
反方一辩:这个具体的我们没办法现在念出来,如果你后续想知道的话,我可以后续给你念。
正方二辩:你后续给我念到底是哪条条文。那也就是说你现在没办法论证它是法律之内的,也就是我方所说的法律之外,它没有国家公权力介入,是群众的力量给予社会的支持,是一种维持社会正义的法律之外的行为。
正方二辩:同学,蝙蝠侠的法外救助是个人行为吗?
反方一辩:它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由一个个个人而产生的群体,由此推广开来,大家都会效仿这个行为,这会导致更多的法外行为。
正方二辩:打断一下对方辩友,蝙蝠侠的法外救助指的是一种整体的行为,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群编外人员,他们是为了正义而行动的群体,遵循着共同的正义,所以不存在你方今天所谓的没必要和不可控。
我再来跟您确定一下故事背景,哥谭市司法腐败严重,之后蝙蝠侠出现,他拯救了这个城市,没错吧?
反方一辩:他是出于群众个体,基于自己的善恶观出发,所以他的行为不一定是正确的。可能一开始是他的社会责任感拯救了城市,但像小丑这种极端式的犯罪,在蝙蝠侠这种同样极端式的对抗之下,会愈演愈烈,两人之间的斗争会更加激烈,对其他普通民众的伤害反而更大,会让他们更加心惊胆战。
正方二辩:小丑的事情恰恰是因为法律没有办法实现程序正义,所以他才会走上这样的道路。蝙蝠侠终究还是为了解决这个城市的问题,为了实现社会正义。所以今天我方比你方多聊一层,我方既可以探讨漫画世界,也可以聊现实社会。在现实社会中,在法律和规则缺位的情况下,依然需要民众站出来维护社会秩序。你可以试想一下,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而法律又无法及时为你解决时,你更希望社会上的人冷眼相待、漠不关心,还是希望他们能够站出来帮你一把?
反方一辩:我们刚才说了,你方说解决了漫画世界和现实世界的问题,但要解决这两个世界的根本问题,就要去保护、提升程序正义,解决法律缺位的问题。如果根本问题不解决,这种行为就不值得提倡。
正方二辩:不对,同学。你今天提到的见义勇为、扭送、举报等,都是法律赋予群众的权利,并不符合你方所说的法外救援。法外救援,比如见义勇为,难道是法律规定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去做的吗?不是吧。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而且国家也会褒奖见义勇为、扭送等行为。在法律无法触及的时候,去见义勇为依然是在法律之外的行为,它能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你难道不希望这样的人来帮你一把吗?
反方一辩:不对,我从根本上认为这些都是法律之内赋予的权利,不符合法外救援的情况。
正方二辩:你方要如何论证它属于法律之内呢?它没有公权力的介入,为什么说是法律之内呢?是从哪条法律条文规定的呢?
反方一辩:这个具体的我们没办法现在念出来,如果你后续想知道的话,我可以后续给你念。
正方二辩:你后续给我念到底是哪条条文。那也就是说你现在没办法论证它是法律之内的,也就是我方所说的法律之外,它没有国家公权力介入,是群众的力量给予社会的支持,是一种维持社会正义的法律之外的行为。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
首先,我们在定义上就出现了分歧,关于法外救济这一部分,民法当中明确规定了扭送、见义勇为等,这些是法律赋予民众在法律之内的权利,所以它们不符合法外救济的范畴。
今天你们第一条论点告诉我,法外救济填补了制度的空缺,比如举报以及民众对民警的一些帮助,认为这是对制度空缺的填补。但如果想要填补这一空缺,根本问题还是在于法律制度存在空缺。若要填补这部分空缺,就需要从根本上解决法律问题。
而我们为什么说不提倡蝙蝠侠式的法律救济呢?就像漫画中的蝙蝠侠,他的个人行为没有保障和标准。例如,他为了追捕小丑,监控了全市所有人的手机,其行为有可能发生异化。当这种异化被大家学习后,人们会对公权力产生怀疑,不再相信公权力,也不再关注其改进和完善,而是效仿蝙蝠侠,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个人恩怨。这种私行、程序正义的缺失以及对目的的过分追求,会导致社会混乱。
因为,如果一个人从自己的正义观念出发,在没有法律介入的情况下评判每个人的善恶并解决事件,这无法促使整个社会或法律体系长久发展。
我们倡导在保证程序正义的情况下,如今我国有立法权的下放,倾听民众的意见和声音,从立法或法律推行的根本角度维护社会正义,促进整个社会治理的完善。
感谢主席。
首先,我们在定义上就出现了分歧,关于法外救济这一部分,民法当中明确规定了扭送、见义勇为等,这些是法律赋予民众在法律之内的权利,所以它们不符合法外救济的范畴。
今天你们第一条论点告诉我,法外救济填补了制度的空缺,比如举报以及民众对民警的一些帮助,认为这是对制度空缺的填补。但如果想要填补这一空缺,根本问题还是在于法律制度存在空缺。若要填补这部分空缺,就需要从根本上解决法律问题。
而我们为什么说不提倡蝙蝠侠式的法律救济呢?就像漫画中的蝙蝠侠,他的个人行为没有保障和标准。例如,他为了追捕小丑,监控了全市所有人的手机,其行为有可能发生异化。当这种异化被大家学习后,人们会对公权力产生怀疑,不再相信公权力,也不再关注其改进和完善,而是效仿蝙蝠侠,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个人恩怨。这种私行、程序正义的缺失以及对目的的过分追求,会导致社会混乱。
因为,如果一个人从自己的正义观念出发,在没有法律介入的情况下评判每个人的善恶并解决事件,这无法促使整个社会或法律体系长久发展。
我们倡导在保证程序正义的情况下,如今我国有立法权的下放,倾听民众的意见和声音,从立法或法律推行的根本角度维护社会正义,促进整个社会治理的完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倡导在保证程序正义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权下放、倾听民众意见等从立法或法律推行的根本角度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治理完善。
谢谢主席。
我方刚才就要求你方具体告知哪条法律、第几章、第几条的具体内容,而不是含糊带过,仅说民法里面有就可以了。你方现在无法具体念出相关法律条文,那就说明该情况依然处于法律之外。
接下来,我再谈谈法律完善和法律制度的问题。我给大家举一个现实例子,2008 年,广州揭露三鹿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导致婴儿患病,这引发了政府对整个乳制品行业的大规模整顿,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强。这恰恰说明民众的力量能够推动制度的完善,建设更好的社会。
你方今天的观点是,若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件事就没必要,甚至不需要推行。按照这个逻辑,既然我们无法一步抵达共产主义社会,那是不是就没必要发展社会主义社会了?你方今天的站位过高,只是强调可能会造成秩序混乱。
你方首先提到小丑的事情,我方刚才已经解释过,小丑一开始是通过程序正义去扳倒黑方,但他意识到法律在监督方面存在缺失,所以才以法外制裁者的方式出手。其实质与政府目标具有一致性。就像疫情期间,武汉市民自发组建志愿车队护送医护人员,按照你方说法,这违背了交通管制的法律规定,但政府事后对他们进行了表彰。
关于你方提到的监听问题,我还能给出一个现实案例——缅北民间反诈联盟,他们通过监听手段协助警方拦截电信诈骗长达三年,止损超过 2 亿元。这种协助方式就是我方所说的法外援助,它能为社会带来更多秩序和安全。
我方认为,蝙蝠侠这类角色属于补充者,他们以修复法律秩序为内核,维护法律的秩序。如果今天热心群众要顾忌你方所谓的不合规、不合法,难道就要任凭社会陷入混乱,任由人民财产安全遭受损害吗?我们认为,当没有法律约束,且在危机关头没有人肯站出来时,才是真正的社会悲哀。
谢谢主席。
我方刚才就要求你方具体告知哪条法律、第几章、第几条的具体内容,而不是含糊带过,仅说民法里面有就可以了。你方现在无法具体念出相关法律条文,那就说明该情况依然处于法律之外。
接下来,我再谈谈法律完善和法律制度的问题。我给大家举一个现实例子,2008 年,广州揭露三鹿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导致婴儿患病,这引发了政府对整个乳制品行业的大规模整顿,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强。这恰恰说明民众的力量能够推动制度的完善,建设更好的社会。
你方今天的观点是,若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件事就没必要,甚至不需要推行。按照这个逻辑,既然我们无法一步抵达共产主义社会,那是不是就没必要发展社会主义社会了?你方今天的站位过高,只是强调可能会造成秩序混乱。
你方首先提到小丑的事情,我方刚才已经解释过,小丑一开始是通过程序正义去扳倒黑方,但他意识到法律在监督方面存在缺失,所以才以法外制裁者的方式出手。其实质与政府目标具有一致性。就像疫情期间,武汉市民自发组建志愿车队护送医护人员,按照你方说法,这违背了交通管制的法律规定,但政府事后对他们进行了表彰。
关于你方提到的监听问题,我还能给出一个现实案例——缅北民间反诈联盟,他们通过监听手段协助警方拦截电信诈骗长达三年,止损超过 2 亿元。这种协助方式就是我方所说的法外援助,它能为社会带来更多秩序和安全。
我方认为,蝙蝠侠这类角色属于补充者,他们以修复法律秩序为内核,维护法律的秩序。如果今天热心群众要顾忌你方所谓的不合规、不合法,难道就要任凭社会陷入混乱,任由人民财产安全遭受损害吗?我们认为,当没有法律约束,且在危机关头没有人肯站出来时,才是真正的社会悲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双方二辩,下面将进行短兵相接的一对一“对辩”环节。在对辩环节中,双方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之言论。双方计时将分开进行,一方发言时间完毕后,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到剩余时间用尽为止。
有请双方四辩进行对辩,时间各为1分30秒,由正方开始。
正方四辩:这位同学你好,你刚刚是说暴力会让大家行为发生异化,不相信公权力也会让大家都这么做,是吗?
反方四辩:嗯,是的。
正方四辩:我请教一下,你刚刚强调法律之外叫做见义勇为。那么我问你,今天我见义勇为,我觉得这个人抢了他人的手机,出于见义勇为,我把那个抢手机的人打得半死,这算不算你方所倡导的见义勇为?警察在作案过程中有没有进行暴力行为?由此可见,在没有程序正义的情况下,我把人打得半死。所以,今天我们双方的核心分歧不在于这个行为是否有法律认定,而在于它是否通过了程序正义,这是我们双方的根本区别。
我继续请教你,今天我举报为什么算在法律之内呢?实际上,暴力并不一定会让大家都这么做,况且蝙蝠侠也不打人,暴力并不等同于我们会不相信公权力,也并不等同于大家都会这么做。
如果你要聊程序,那么蝙蝠侠抓了人之后,将这个人送到警察局,交由警局按照公权力进行执行,他有没有在遵从程序正义?
反方四辩:同学,您方不理解程序正义是什么。程序正义是指执法过程中要公开透明,要有执法记录仪,警察这边是不允许打人的,除了特警和武警可能有特殊情况,可能你方了解不全面。所以,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我把抢手机的人打了,这既违背了程序正义。而举报根本就没有违背程序正义,它为什么算在法律之内呢?蝙蝠侠的行为是保障程序的,是在程序范围之内的。
正方四辩:所以同学,我发现你方今天又把见义勇为这部分抛开了,是这样吗?
反方四辩:没有说不要呀,我哪句话说不要了。
正方四辩:由此可见,这恰恰是违反了今天的程序正义,这一点你方也无法回避。我继续请教你,刚刚你的陈述表明,今天群众的力量与法外的力量有必然联系吗?
反方四辩:你怎么不回答我的问题?我问你的是,你今天是要聊蝙蝠侠还是蝙蝠侠式行为?
正方四辩:请同学回答我,您方是怎么从群众力量聊到法外的力量,这两者有必然联系吗?我想说,我们今天既然是在聊蝙蝠侠式行为,那是不是我们要倡导类似于蝙蝠侠这种传递带有蝙蝠侠精神的行为?关键是要挖掘两者中间最核心的东西,即法律程序正义。他不遵循程序正义。
我继续请教你,为什么说群众力量与法律力量有紧密关系?程序正义和暴力我已经解释过了,我们今天聊的是蝙蝠侠式行为,所以我们今天倡导大家都像蝙蝠侠一样,有这种隐形正义的精神,大家去举报。我们今天想要告诉大家,倡导群众和警方一起协作,像调查三鹿奶粉的记者一样,去揭露这些问题,像蝙蝠侠一样去帮助大家,在发动群众的同时,去揭露这些行径。
非常感谢双方四辩,下面进入下一环节。
感谢双方二辩,下面将进行短兵相接的一对一“对辩”环节。在对辩环节中,双方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之言论。双方计时将分开进行,一方发言时间完毕后,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到剩余时间用尽为止。
有请双方四辩进行对辩,时间各为1分30秒,由正方开始。
正方四辩:这位同学你好,你刚刚是说暴力会让大家行为发生异化,不相信公权力也会让大家都这么做,是吗?
反方四辩:嗯,是的。
正方四辩:我请教一下,你刚刚强调法律之外叫做见义勇为。那么我问你,今天我见义勇为,我觉得这个人抢了他人的手机,出于见义勇为,我把那个抢手机的人打得半死,这算不算你方所倡导的见义勇为?警察在作案过程中有没有进行暴力行为?由此可见,在没有程序正义的情况下,我把人打得半死。所以,今天我们双方的核心分歧不在于这个行为是否有法律认定,而在于它是否通过了程序正义,这是我们双方的根本区别。
我继续请教你,今天我举报为什么算在法律之内呢?实际上,暴力并不一定会让大家都这么做,况且蝙蝠侠也不打人,暴力并不等同于我们会不相信公权力,也并不等同于大家都会这么做。
如果你要聊程序,那么蝙蝠侠抓了人之后,将这个人送到警察局,交由警局按照公权力进行执行,他有没有在遵从程序正义?
反方四辩:同学,您方不理解程序正义是什么。程序正义是指执法过程中要公开透明,要有执法记录仪,警察这边是不允许打人的,除了特警和武警可能有特殊情况,可能你方了解不全面。所以,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我把抢手机的人打了,这既违背了程序正义。而举报根本就没有违背程序正义,它为什么算在法律之内呢?蝙蝠侠的行为是保障程序的,是在程序范围之内的。
正方四辩:所以同学,我发现你方今天又把见义勇为这部分抛开了,是这样吗?
反方四辩:没有说不要呀,我哪句话说不要了。
正方四辩:由此可见,这恰恰是违反了今天的程序正义,这一点你方也无法回避。我继续请教你,刚刚你的陈述表明,今天群众的力量与法外的力量有必然联系吗?
反方四辩:你怎么不回答我的问题?我问你的是,你今天是要聊蝙蝠侠还是蝙蝠侠式行为?
正方四辩:请同学回答我,您方是怎么从群众力量聊到法外的力量,这两者有必然联系吗?我想说,我们今天既然是在聊蝙蝠侠式行为,那是不是我们要倡导类似于蝙蝠侠这种传递带有蝙蝠侠精神的行为?关键是要挖掘两者中间最核心的东西,即法律程序正义。他不遵循程序正义。
我继续请教你,为什么说群众力量与法律力量有紧密关系?程序正义和暴力我已经解释过了,我们今天聊的是蝙蝠侠式行为,所以我们今天倡导大家都像蝙蝠侠一样,有这种隐形正义的精神,大家去举报。我们今天想要告诉大家,倡导群众和警方一起协作,像调查三鹿奶粉的记者一样,去揭露这些问题,像蝙蝠侠一样去帮助大家,在发动群众的同时,去揭露这些行径。
非常感谢双方四辩,下面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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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入质询环节,反方派出反方四辩。
正方三辩:第一个,您方说程序正义很重要,您方觉得它有多重要?我重新问一下,您方觉得今天程序正义很重要,您方可以为程序正义牺牲到什么程度?
反方四辩:同学,不是这样的。如果我们认定一个正义,我们必然需要保证它成为正义。当程序正义不被保证的时候,会产生私刑。今天因为一个人杀了另一个人,所以就把他全家都杀了,用一个人换五个人,这种事情会造成更大的犯罪和伤害。所以当有人在城市里进行大范围的伤害性破坏时,我现在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可能对他采取了一些非常规的手段,这有什么问题?所以,您方今天不能仅从定义出发,我只要求一个事实即可。您方今天既然要讨论一个问题,就要回归到现实情况中,您方不能只持这种态度,您方的态度到底是什么?哪怕为了程序正义,哪怕我现在可能面临更大的危害,但是只要它违背了程序正义,这件事就一定是社会之非。我认为这样太缺乏人道主义的执法精神了。
正方三辩:我方接着问您,您觉得可能会出现公权力的怀疑和行为的计划,您方有没有具体的论证,说谁去效仿蝙蝠侠做出了这样的行为计划?
反方四辩:我方不是说只要程序正义就可以,而是您问的是实际案例中有没有这样的计划存在。您方既然要颠覆瑕疵的行为,就必然要解决这部分弊害,因为程序正义带来了弊害。我问的是实际层面有没有这样的例子,您举一个好不好?
正方三辩:我方有例子。在巴西治安的整个研究中,他们组成了治安维持会,其中一部分成员5年内犯罪率超过40%,这和蝙蝠侠式的法外正义是一样的,他们叫做法外意境,所以这就是效仿的事件。巴西警察的犯罪率甚至比一般警察更高,您聊一个相对来说更改善的情况,当然不能论证您方的观点。
正方三辩:我接着阐述我方的观点,蝙蝠侠在法院救济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僭越审判权,他只是协助帮助抓捕罪犯。面临这种超能罪犯,在现实过程中,如果我们解决不了,需不需要更强的力量来帮助我们?
反方四辩:您方既然想要反驳我方刚刚那个观点,就需要给我具体的数据来论证,为什么巴西这个例子不可以?
正方三辩:同学,您听我的问题。我问的是,如果现在有更强的力量可以帮助我们进行更强的执法,我给您举个例子,比如现在面对缅北诈骗,我们去端掉他们的窝点,需要很多警力,甚至面临很多牺牲,但是如果有蝙蝠侠这样的法外救助的超能力者去帮助,就能很轻而易举地把这个违法犯罪的窝点端掉,这对社会来说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他比普通人能力更强一点,比普通民警能力更强,所以只要他有这样的能力,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有这样的人来帮我们,对社会来说本身是一种利好的状态。
正方三辩:我接着来聊您方最想聊的法律的状态,我方举出很多例子,比如中国动物保护白皮书、大气污染防治法,它们都明确了在共同参与的过程中去监督、去发挥自己的力量,让官方慢慢把法律完善,这是不是您方所说的法律完善最终出现的结果?
正方三辩:时间到。
反方四辩:同学,我还没回答您的问题呢。
正方三辩:时间到了,实际上时间已经到了。那您方这里解决不了我方的观点。
下面进入质询环节,反方派出反方四辩。
正方三辩:第一个,您方说程序正义很重要,您方觉得它有多重要?我重新问一下,您方觉得今天程序正义很重要,您方可以为程序正义牺牲到什么程度?
反方四辩:同学,不是这样的。如果我们认定一个正义,我们必然需要保证它成为正义。当程序正义不被保证的时候,会产生私刑。今天因为一个人杀了另一个人,所以就把他全家都杀了,用一个人换五个人,这种事情会造成更大的犯罪和伤害。所以当有人在城市里进行大范围的伤害性破坏时,我现在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可能对他采取了一些非常规的手段,这有什么问题?所以,您方今天不能仅从定义出发,我只要求一个事实即可。您方今天既然要讨论一个问题,就要回归到现实情况中,您方不能只持这种态度,您方的态度到底是什么?哪怕为了程序正义,哪怕我现在可能面临更大的危害,但是只要它违背了程序正义,这件事就一定是社会之非。我认为这样太缺乏人道主义的执法精神了。
正方三辩:我方接着问您,您觉得可能会出现公权力的怀疑和行为的计划,您方有没有具体的论证,说谁去效仿蝙蝠侠做出了这样的行为计划?
反方四辩:我方不是说只要程序正义就可以,而是您问的是实际案例中有没有这样的计划存在。您方既然要颠覆瑕疵的行为,就必然要解决这部分弊害,因为程序正义带来了弊害。我问的是实际层面有没有这样的例子,您举一个好不好?
正方三辩:我方有例子。在巴西治安的整个研究中,他们组成了治安维持会,其中一部分成员5年内犯罪率超过40%,这和蝙蝠侠式的法外正义是一样的,他们叫做法外意境,所以这就是效仿的事件。巴西警察的犯罪率甚至比一般警察更高,您聊一个相对来说更改善的情况,当然不能论证您方的观点。
正方三辩:我接着阐述我方的观点,蝙蝠侠在法院救济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僭越审判权,他只是协助帮助抓捕罪犯。面临这种超能罪犯,在现实过程中,如果我们解决不了,需不需要更强的力量来帮助我们?
反方四辩:您方既然想要反驳我方刚刚那个观点,就需要给我具体的数据来论证,为什么巴西这个例子不可以?
正方三辩:同学,您听我的问题。我问的是,如果现在有更强的力量可以帮助我们进行更强的执法,我给您举个例子,比如现在面对缅北诈骗,我们去端掉他们的窝点,需要很多警力,甚至面临很多牺牲,但是如果有蝙蝠侠这样的法外救助的超能力者去帮助,就能很轻而易举地把这个违法犯罪的窝点端掉,这对社会来说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他比普通人能力更强一点,比普通民警能力更强,所以只要他有这样的能力,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有这样的人来帮我们,对社会来说本身是一种利好的状态。
正方三辩:我接着来聊您方最想聊的法律的状态,我方举出很多例子,比如中国动物保护白皮书、大气污染防治法,它们都明确了在共同参与的过程中去监督、去发挥自己的力量,让官方慢慢把法律完善,这是不是您方所说的法律完善最终出现的结果?
正方三辩:时间到。
反方四辩:同学,我还没回答您的问题呢。
正方三辩:时间到了,实际上时间已经到了。那您方这里解决不了我方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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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及计时开始。
请问对方辩友,哥谭市与我国社会现状的共同之处在哪里?我们今天不仅聊哥谭市,也聊我国的社会现状。我们会发现现状存在不足的地方,也会进行探讨。那么,请你方举证,像你方立论中所说的那些黑暗漏洞和灰色地带在我国占大多数的依据在哪里?我们不是说要占大多数,只要发现有问题存在就行,不是说这个问题占比大才说明有问题。我们来看,我国公安部严重暴力犯罪现行命案破案率已经高达 99.9%。在这个数据之下,你们所说的法外救济的必要性似乎就不存在了。
破案率不代表最后的管制,不代表最后的整治,也不代表最后的实施和执行力。好的,接下来请你方举证,你方所谓的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能达到你方所说的效力吗?能达到你方所说的永久管制的效果吗?你方一定要进行论证。你方要论证这种法外救济一定是有效的。我们只是说它能对法律起到查缺补漏的作用。因为任何一个社会的法律都有其效力范围,请你方给出你方法外救济在哪些情况下有效力的举证。
你是要让我证明能永久保障平安的举证吗?至少你方要举证,你方所说的法外救济一定可以填补法律的漏洞。我们前面已经展示了很多例子,比如在我国没有《动物保护法》的时候,民众会自发地针对这方面采取行动。
我再问一个问题,今天我扶老奶奶过马路,算不算法外救济?扶老奶奶过马路在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这只是我们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所以,今天救助流浪猫也是出于人道精神,你方不要把人道精神和法外救济混为一谈。
我再问您一个问题,你方的法外救济有没有判断标准?法外整治的标准是是否有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所以在你刚刚举的例子中,确实没有国家公权力介入,是大家自发地先进行预防、揭发和救助,从而引起民众的关注,推动公众的重视,进一步推动法律的完善和实施。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蝙蝠侠走在第一线,类似于群众的法外举报。不过,有明文规定,通过信访局举报是在法律范围之内的。
不好意思打断一下,你方刚刚提到群众举报的事情,我这里刚好有一个案例。有一个报社举报了青岛日报一个叫李信阳的人,网上举报他利用职权大肆敛财,还和下属乱搞男女关系,但实际上网上的举报内容纯属虚构。在你方看来,群众的举报也并不一定正确,你方的判断标准到底是什么?今天如果法外救济给群众带来了更多的弊害,你方的判断标准还一定有效吗?制度是独立的,不是所有的举报都叫信访,也不是只有杀人行为才会造成伤害。谢谢。
发言及计时开始。
请问对方辩友,哥谭市与我国社会现状的共同之处在哪里?我们今天不仅聊哥谭市,也聊我国的社会现状。我们会发现现状存在不足的地方,也会进行探讨。那么,请你方举证,像你方立论中所说的那些黑暗漏洞和灰色地带在我国占大多数的依据在哪里?我们不是说要占大多数,只要发现有问题存在就行,不是说这个问题占比大才说明有问题。我们来看,我国公安部严重暴力犯罪现行命案破案率已经高达 99.9%。在这个数据之下,你们所说的法外救济的必要性似乎就不存在了。
破案率不代表最后的管制,不代表最后的整治,也不代表最后的实施和执行力。好的,接下来请你方举证,你方所谓的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能达到你方所说的效力吗?能达到你方所说的永久管制的效果吗?你方一定要进行论证。你方要论证这种法外救济一定是有效的。我们只是说它能对法律起到查缺补漏的作用。因为任何一个社会的法律都有其效力范围,请你方给出你方法外救济在哪些情况下有效力的举证。
你是要让我证明能永久保障平安的举证吗?至少你方要举证,你方所说的法外救济一定可以填补法律的漏洞。我们前面已经展示了很多例子,比如在我国没有《动物保护法》的时候,民众会自发地针对这方面采取行动。
我再问一个问题,今天我扶老奶奶过马路,算不算法外救济?扶老奶奶过马路在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这只是我们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所以,今天救助流浪猫也是出于人道精神,你方不要把人道精神和法外救济混为一谈。
我再问您一个问题,你方的法外救济有没有判断标准?法外整治的标准是是否有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所以在你刚刚举的例子中,确实没有国家公权力介入,是大家自发地先进行预防、揭发和救助,从而引起民众的关注,推动公众的重视,进一步推动法律的完善和实施。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蝙蝠侠走在第一线,类似于群众的法外举报。不过,有明文规定,通过信访局举报是在法律范围之内的。
不好意思打断一下,你方刚刚提到群众举报的事情,我这里刚好有一个案例。有一个报社举报了青岛日报一个叫李信阳的人,网上举报他利用职权大肆敛财,还和下属乱搞男女关系,但实际上网上的举报内容纯属虚构。在你方看来,群众的举报也并不一定正确,你方的判断标准到底是什么?今天如果法外救济给群众带来了更多的弊害,你方的判断标准还一定有效吗?制度是独立的,不是所有的举报都叫信访,也不是只有杀人行为才会造成伤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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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情,对方说在这种效仿蝙蝠侠的情况下会带来行为的异化。可是你方也提到,在我们现行的社会中,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像朝阳群众这样正义直言,去做一些可能本身法律制度没有触及到的事情。
第二,对方质疑我们,说现在中国社会哪有需要这些“蝙蝠侠”来帮助完成所谓法律的补充。当然是需要的。如果只有把人杀死了才叫解决犯罪,也不是只要把所有的命案都破获了,中国的法律制度就完美无缺了。
在很多新的领域,比如说网络暴力,网络暴力的立法和监管都不及时。没有那么多人可以时刻盯着评论区,查看是否出现网暴情况。而“蝙蝠侠”就如同群策群力的状态,在中国,就是要发挥像朝阳群众这样一群有着“蝙蝠侠”正义观念的人,让他们用自己力所能及的方法,使整个网络环境变得风清气正。
我看到,群众对法治方面的推动也非常明显。不管是《大气污染防治法》,还是中国动物保护相关规定,都是在群众发现问题,但工程也未涉及的情况下,群众通过不断举报、汇集民意才得以解决问题。
更具体到对方所聊的刑事犯罪问题,香港电影中提到的敬老院原型事件,就是通过记者不断报道,众多关注此事的人像“蝙蝠侠”一样施加影响,让这个事情不断暴露在阳光下,最后香港警署才介入调查该敬老院,并制定行业规范。所以,要让大家把这样一种符号性的东西汇聚成力量,最终对那些想犯罪的人形成威慑。
为什么哥谭市的状况会变得更好?因为当“蝙蝠侠”这个符号出现,当“蝙蝠侠”的标志出现在天空中,那些想作恶的人心里,最起码会“咯噔”一下,会思考自己要面对的对手到底是谁。
而对方只是在担心这种制度可能会违反程序正义。但制度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不用担心执法过程没有记录,我们可以给这些“蝙蝠侠”配上执法记录仪。
感谢正方三辩。
第一件事情,对方说在这种效仿蝙蝠侠的情况下会带来行为的异化。可是你方也提到,在我们现行的社会中,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像朝阳群众这样正义直言,去做一些可能本身法律制度没有触及到的事情。
第二,对方质疑我们,说现在中国社会哪有需要这些“蝙蝠侠”来帮助完成所谓法律的补充。当然是需要的。如果只有把人杀死了才叫解决犯罪,也不是只要把所有的命案都破获了,中国的法律制度就完美无缺了。
在很多新的领域,比如说网络暴力,网络暴力的立法和监管都不及时。没有那么多人可以时刻盯着评论区,查看是否出现网暴情况。而“蝙蝠侠”就如同群策群力的状态,在中国,就是要发挥像朝阳群众这样一群有着“蝙蝠侠”正义观念的人,让他们用自己力所能及的方法,使整个网络环境变得风清气正。
我看到,群众对法治方面的推动也非常明显。不管是《大气污染防治法》,还是中国动物保护相关规定,都是在群众发现问题,但工程也未涉及的情况下,群众通过不断举报、汇集民意才得以解决问题。
更具体到对方所聊的刑事犯罪问题,香港电影中提到的敬老院原型事件,就是通过记者不断报道,众多关注此事的人像“蝙蝠侠”一样施加影响,让这个事情不断暴露在阳光下,最后香港警署才介入调查该敬老院,并制定行业规范。所以,要让大家把这样一种符号性的东西汇聚成力量,最终对那些想犯罪的人形成威慑。
为什么哥谭市的状况会变得更好?因为当“蝙蝠侠”这个符号出现,当“蝙蝠侠”的标志出现在天空中,那些想作恶的人心里,最起码会“咯噔”一下,会思考自己要面对的对手到底是谁。
而对方只是在担心这种制度可能会违反程序正义。但制度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不用担心执法过程没有记录,我们可以给这些“蝙蝠侠”配上执法记录仪。
感谢正方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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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防御内容。
谢谢主席。
第一件事情,对方辩友今天所有的利好都是建立在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能够产生效力的时候,但是能否产生像您方所说的效力,您方并未给出任何举证。
第二个事情,今天您方跟我们说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有多么重要、多么好,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它的弊端您完全不考虑吗?如果将一个不稳定的东西运用到我们的社会,就如同在飞机上安装不稳定的引擎,您能放心吗?当它已经威胁到我们的程序正义、我方所说的公权以及警察的公信力,当它使公权力在民众心中产生动摇时,这个东西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我们应该另行讨论,而不是一味地强调它有多好。
对方将蝙蝠侠的行为类比为对犯罪人的震慑,认为能改善治安状况,但这并不恰当。因为您方所说的一切法外救助都游离于法外,没有固定的判断标准。就像我刚刚举的例子,您方说朝阳群众有多好,当然,朝阳群众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们有固定的判断标准吗?当出现误判时,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失有任何补救措施吗?没有,因为这是法外的救助。当它危害到他人生命时,您方有任何补救措施吗?依然没有。您方只是一味地用“他有自己的原则”来告诉我们这个东西有多好,但当真正产生异化和偏差时,您方没有任何补救措施。
这就像您刚刚提到的救助流浪猫的事情,它是基于人性基本道德的行为,但不属于法律范畴。而今天的举报行为是法律规定之内的,因为每个群众都有举报权和监督权,这是我们作为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而不像您所说的蝙蝠侠式的法外救助。不要把所有的利好都归结到民众身上,民众并不等同于蝙蝠侠式的法外救助。
谢谢!
谢谢主席。
第一件事情,对方辩友今天所有的利好都是建立在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能够产生效力的时候,但是能否产生像您方所说的效力,您方并未给出任何举证。
第二个事情,今天您方跟我们说蝙蝠侠式的法外救济有多么重要、多么好,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它的弊端您完全不考虑吗?如果将一个不稳定的东西运用到我们的社会,就如同在飞机上安装不稳定的引擎,您能放心吗?当它已经威胁到我们的程序正义、我方所说的公权以及警察的公信力,当它使公权力在民众心中产生动摇时,这个东西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我们应该另行讨论,而不是一味地强调它有多好。
对方将蝙蝠侠的行为类比为对犯罪人的震慑,认为能改善治安状况,但这并不恰当。因为您方所说的一切法外救助都游离于法外,没有固定的判断标准。就像我刚刚举的例子,您方说朝阳群众有多好,当然,朝阳群众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们有固定的判断标准吗?当出现误判时,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失有任何补救措施吗?没有,因为这是法外的救助。当它危害到他人生命时,您方有任何补救措施吗?依然没有。您方只是一味地用“他有自己的原则”来告诉我们这个东西有多好,但当真正产生异化和偏差时,您方没有任何补救措施。
这就像您刚刚提到的救助流浪猫的事情,它是基于人性基本道德的行为,但不属于法律范畴。而今天的举报行为是法律规定之内的,因为每个群众都有举报权和监督权,这是我们作为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而不像您所说的蝙蝠侠式的法外救助。不要把所有的利好都归结到民众身上,民众并不等同于蝙蝠侠式的法外救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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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中未明显体现防御内容。
感谢双方三辩。下面将进入本场最精彩的自由辩论环节。
本环节中,发言辩手闭麦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如果有间隙,累积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字数不限,如果一方时间用尽,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对双方计时各4分钟。
首先请正方辩手开始,有请。
对方辩友,你方所说的那种举报错误的情况,我们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来认定这种造谣诬告的情况呢?所以可以发现,你又说到弊端,又需要一个法律,而举报本身就是法律之内的事情,所以就算举报错了,它也是在法律框架内的。
同学,我请教你,在现实中,人根本没有动漫中的全知视角,那么这个时候会不会产生误判呢?不用全知视角,就拿实际的数据来判断就好了。自2031年以来,群众向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2万余条,那错误的线索到底有多少条呢?我方之前已经跟你讲得很清楚,举报有信访局等接收部门,所以它本身属于法律之内。只有像蝙蝠侠一样,没有人管束,完全凭借个人意志,不看任何证据,这才叫做颠覆秩序的行为。
同学,你是否发现,在一个人本身不能确定事情本身是否善恶,在这种无法判断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报私仇的行为,在不遵循程序正义的情况下,产生了报私仇、利用私刑的情况,这份弊害你还要不要考虑呢?
蝙蝠侠从来不在法外报自己的私仇,他是出于正义观去做这些事情的,这是法外制裁的本质。
我其实想跟你方探讨,你们觉得信访局的举报是法律之内的,那我在网上曝光吴亦凡强奸未成年女性的事实,这哪里走信访渠道了呢?
同学,所以请你告诉我,个人正义观该如何评判其正确性。个人的正义观,我们不需要评判它是否正确,因为它是朴素的,我无需跟你论证这个问题,接着说例子就好。很多护林员本身没有保护野生动物的职责,但他们发现盗猎现象严重,自发去对抗那些走私盗猎的人,他们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对野生动物也是一种保护呢?
在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时候,当你的善恶观无法保证你行为正确,你跨越程序正义的监管去实施私刑,这部分弊害你打算怎么解决?你方一直没有用实际情况跟我们论证。你说现在有野生动物保护法,那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之前,他们这样的私力救济是不是社会之喜呢?
那你所谓救助野生动物的举证在哪里?成功率有多少?
我跟你聊刑事逻辑,你不准备反驳我,那我聊具体的例子。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之前,由于官方数据不透明,民间环保组织发布了每日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让民众真正了解到情况。这不是我们去消解政府的公信力,而是政府可能存在某些不足,需要我们给予公信力的补偿。
同学,护林员的例子中,那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另外,你刚刚说的举报,我也跟你讲了,有接受部门,有公权力介入,所以这根本就是法律之内的救济。所以我想问你,你说有群众参与的东西就一定是法外救济,论证在哪里?
是你非要聊得这么极端,那我就顺着你聊。古代官员开仓放粮时,可能没获得朝廷许可,他们开仓放粮,救济天下,让多少百姓免受饥饿,这到底算不算社会之喜呢?
见义勇为那部分我刚刚已经解释过了,见义勇为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包括对其的褒奖,所以也是法律之内的事情。
所以你今天既想说蝙蝠侠式的救济者是超能力者,能力优于警官,又说他们是普通群众,你到底想说哪一个?
第一,你从来没有给我具体的法条解释;第二,我讲的是古代官员违背朝廷命令开仓放粮,这已经违法了,你总不能说这是法内救济吧?
我一开始就问你,我们今天的讨论是不是要基于现在的社会才有意义。为什么不行呢?古代社会不是社会吗?现在的社会我方也在跟你聊啊。现在很多新的领域,比如网络暴力治理领域,在网络暴力治理条例没有出台之前,很多网络暴力都没有得到及时制止。我方是通过结果论证,但往前看趋势,现在很多新兴领域,如人工智能领域、元宇宙领域,也存在很多缺口,急需我们去补救。
古代朝廷的命令是不是法律,你后续再跟我解释。你讲的网络暴力,现在的网络暴力和人肉搜索,正是你所说的法外部分带来的弊端。由于网络空间的广泛性、参与人数众多,单纯依靠法内的力量无法全覆盖,而法外的力量,发动群众的力量,这就是我们想论证的。
我跟你聊犯罪成本上升的理论。在蝙蝠侠的救济行为广泛出现之后,犯罪率下降了40%。那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有更多这样的监督者出现,犯罪率是不是也会下降呢?
正是因为没有法律制约,在网络中那些自认为在为正义发声的人,恰恰造成了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的现象,这恰恰是我方所说的,在没有程序正义的情况下,私行带来的弊端。所以同学,我请教你,这部分弊害要怎么解决?你一直说事情有弊端,问你数据你不说,问你具体案例你也不说。我方问的是这种行为的威慑性,有40%的犯罪率下降,如果你不通过这种方式,通过什么方法能让犯罪率下降40%呢?
同学,我问你,2018年一名女子在高铁上霸座行为被曝光后,遭到网友声讨和人身攻击,对她造成了极大的人身伤害。所以你告诉我,在现实中,有哪一个群体具有和蝙蝠侠一样的威慑力,能让社会上的人不敢犯罪?
所以你看,出现网络暴力,我们真正要做的是制止那些网络暴力。如果有蝙蝠侠存在,那些网络暴力就不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了。你一直没有回应我关于这种威慑作用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这样的强力监管者,是根本做不到的,对吧?
辩友,这部分网络暴力,正是您方所谓那些自认为是蝙蝠侠的法外救济者产生的,这部分弊端,您方要怎么解释?我好奇,他们对霸座女的曝光,救济了什么呢?这不是您方所说的,捍卫自己的正义,站在自己的正义观上认为她霸座就是不对,所以曝光她吗?
这部分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正是因为我们要去补全这部分程序正义。所以你告诉我,在现实生活中,哪个群体具有和蝙蝠侠一样的威慑力?你到底是在谈蝙蝠侠这个人,还是蝙蝠侠这类行为?
你的意思是说蝙蝠侠造成了很多网络暴力吗?这个例子我已经回答过你了。我再问你个问题,群众一定等于法外救济吗?
不是说群众一定会进行法外救济,而法外救济当然要将群众纳入其主体范围。
所以,请你告诉我,网络上的“蝙蝠侠”们解决网络暴力的方式是什么?通过监督,把那些已经制定出来的网络暴力管理条例真正实施下去。现在不是法律体系不完善,而是根本没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去实施这些法律,这就是“蝙蝠侠”们可以做的事情。
我刚才已经给你举了人肉搜索的案例,而你方只是说会怎样怎样,却没有给我举出具体案例。所以你今天还是没说清楚,你既希望蝙蝠侠是超能力者,又希望他是一群群众,你到底想要哪个,也没有回答我。你只说学习他的精神就可以了,学习精神谁不会呢?但我们还是要基于蝙蝠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使用武力、不择手段达到目的,这样的人值得我们学习吗?
感谢双方辩手的自由辩论,下面进入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
感谢双方三辩。下面将进入本场最精彩的自由辩论环节。
本环节中,发言辩手闭麦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如果有间隙,累积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字数不限,如果一方时间用尽,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对双方计时各4分钟。
首先请正方辩手开始,有请。
对方辩友,你方所说的那种举报错误的情况,我们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来认定这种造谣诬告的情况呢?所以可以发现,你又说到弊端,又需要一个法律,而举报本身就是法律之内的事情,所以就算举报错了,它也是在法律框架内的。
同学,我请教你,在现实中,人根本没有动漫中的全知视角,那么这个时候会不会产生误判呢?不用全知视角,就拿实际的数据来判断就好了。自2031年以来,群众向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2万余条,那错误的线索到底有多少条呢?我方之前已经跟你讲得很清楚,举报有信访局等接收部门,所以它本身属于法律之内。只有像蝙蝠侠一样,没有人管束,完全凭借个人意志,不看任何证据,这才叫做颠覆秩序的行为。
同学,你是否发现,在一个人本身不能确定事情本身是否善恶,在这种无法判断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报私仇的行为,在不遵循程序正义的情况下,产生了报私仇、利用私刑的情况,这份弊害你还要不要考虑呢?
蝙蝠侠从来不在法外报自己的私仇,他是出于正义观去做这些事情的,这是法外制裁的本质。
我其实想跟你方探讨,你们觉得信访局的举报是法律之内的,那我在网上曝光吴亦凡强奸未成年女性的事实,这哪里走信访渠道了呢?
同学,所以请你告诉我,个人正义观该如何评判其正确性。个人的正义观,我们不需要评判它是否正确,因为它是朴素的,我无需跟你论证这个问题,接着说例子就好。很多护林员本身没有保护野生动物的职责,但他们发现盗猎现象严重,自发去对抗那些走私盗猎的人,他们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对野生动物也是一种保护呢?
在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时候,当你的善恶观无法保证你行为正确,你跨越程序正义的监管去实施私刑,这部分弊害你打算怎么解决?你方一直没有用实际情况跟我们论证。你说现在有野生动物保护法,那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之前,他们这样的私力救济是不是社会之喜呢?
那你所谓救助野生动物的举证在哪里?成功率有多少?
我跟你聊刑事逻辑,你不准备反驳我,那我聊具体的例子。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之前,由于官方数据不透明,民间环保组织发布了每日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让民众真正了解到情况。这不是我们去消解政府的公信力,而是政府可能存在某些不足,需要我们给予公信力的补偿。
同学,护林员的例子中,那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另外,你刚刚说的举报,我也跟你讲了,有接受部门,有公权力介入,所以这根本就是法律之内的救济。所以我想问你,你说有群众参与的东西就一定是法外救济,论证在哪里?
是你非要聊得这么极端,那我就顺着你聊。古代官员开仓放粮时,可能没获得朝廷许可,他们开仓放粮,救济天下,让多少百姓免受饥饿,这到底算不算社会之喜呢?
见义勇为那部分我刚刚已经解释过了,见义勇为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包括对其的褒奖,所以也是法律之内的事情。
所以你今天既想说蝙蝠侠式的救济者是超能力者,能力优于警官,又说他们是普通群众,你到底想说哪一个?
第一,你从来没有给我具体的法条解释;第二,我讲的是古代官员违背朝廷命令开仓放粮,这已经违法了,你总不能说这是法内救济吧?
我一开始就问你,我们今天的讨论是不是要基于现在的社会才有意义。为什么不行呢?古代社会不是社会吗?现在的社会我方也在跟你聊啊。现在很多新的领域,比如网络暴力治理领域,在网络暴力治理条例没有出台之前,很多网络暴力都没有得到及时制止。我方是通过结果论证,但往前看趋势,现在很多新兴领域,如人工智能领域、元宇宙领域,也存在很多缺口,急需我们去补救。
古代朝廷的命令是不是法律,你后续再跟我解释。你讲的网络暴力,现在的网络暴力和人肉搜索,正是你所说的法外部分带来的弊端。由于网络空间的广泛性、参与人数众多,单纯依靠法内的力量无法全覆盖,而法外的力量,发动群众的力量,这就是我们想论证的。
我跟你聊犯罪成本上升的理论。在蝙蝠侠的救济行为广泛出现之后,犯罪率下降了40%。那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有更多这样的监督者出现,犯罪率是不是也会下降呢?
正是因为没有法律制约,在网络中那些自认为在为正义发声的人,恰恰造成了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的现象,这恰恰是我方所说的,在没有程序正义的情况下,私行带来的弊端。所以同学,我请教你,这部分弊害要怎么解决?你一直说事情有弊端,问你数据你不说,问你具体案例你也不说。我方问的是这种行为的威慑性,有40%的犯罪率下降,如果你不通过这种方式,通过什么方法能让犯罪率下降40%呢?
同学,我问你,2018年一名女子在高铁上霸座行为被曝光后,遭到网友声讨和人身攻击,对她造成了极大的人身伤害。所以你告诉我,在现实中,有哪一个群体具有和蝙蝠侠一样的威慑力,能让社会上的人不敢犯罪?
所以你看,出现网络暴力,我们真正要做的是制止那些网络暴力。如果有蝙蝠侠存在,那些网络暴力就不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了。你一直没有回应我关于这种威慑作用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这样的强力监管者,是根本做不到的,对吧?
辩友,这部分网络暴力,正是您方所谓那些自认为是蝙蝠侠的法外救济者产生的,这部分弊端,您方要怎么解释?我好奇,他们对霸座女的曝光,救济了什么呢?这不是您方所说的,捍卫自己的正义,站在自己的正义观上认为她霸座就是不对,所以曝光她吗?
这部分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正是因为我们要去补全这部分程序正义。所以你告诉我,在现实生活中,哪个群体具有和蝙蝠侠一样的威慑力?你到底是在谈蝙蝠侠这个人,还是蝙蝠侠这类行为?
你的意思是说蝙蝠侠造成了很多网络暴力吗?这个例子我已经回答过你了。我再问你个问题,群众一定等于法外救济吗?
不是说群众一定会进行法外救济,而法外救济当然要将群众纳入其主体范围。
所以,请你告诉我,网络上的“蝙蝠侠”们解决网络暴力的方式是什么?通过监督,把那些已经制定出来的网络暴力管理条例真正实施下去。现在不是法律体系不完善,而是根本没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去实施这些法律,这就是“蝙蝠侠”们可以做的事情。
我刚才已经给你举了人肉搜索的案例,而你方只是说会怎样怎样,却没有给我举出具体案例。所以你今天还是没说清楚,你既希望蝙蝠侠是超能力者,又希望他是一群群众,你到底想要哪个,也没有回答我。你只说学习他的精神就可以了,学习精神谁不会呢?但我们还是要基于蝙蝠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使用武力、不择手段达到目的,这样的人值得我们学习吗?
感谢双方辩手的自由辩论,下面进入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最后一次问候在场各位。
对方辩友一开始在定义上告诉我们,今天在法律之外遵循蝙蝠侠的精神,做一些弥补法律体制、法律缺陷的行为是正义的。但他们所举的所有例子,无论是见义勇为,还是举报,亦或是采纳民众的意见,其本质上都在法律之内。如今有法条对这些行为作出规定,它们属于实体行为。就拿举报来说,现在有专门的接收单位,有上访部门,也有专门接收和转化这些建议的部门,所以这些行为本质上还是在法律之内,并不属于法律之外。
而法律之外的行为特征是什么呢?就像蝙蝠侠在实现实体正义的过程中,忽略程序正义,跨过警察和司法程序,独自去抓捕坏人,这才是法律之外的行为。
对方一辩告诉我们,当今法律存在缺失,需要通过群众行为,如举报等方式来弥补。但截至目前,对方对于法律缺失的程度,即法律本身已无弥补能力,所有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也无力弥补,只能依靠像蝙蝠侠这类群众来弥补的现状,既没有进行描述,也没有说明到底存在哪些缺失行为。并且,对方唯一提及的取证行为是举报,而我方已解释得很清楚,举报本质上并不属于法律之外,恰恰是法律之内民众献言献策体系的一部分。
第二点,关于通过法律无法解决的问题,以及对社会黑暗形成威慑、压制社会不良现象,我方也向对方请教:究竟是像蝙蝠侠这样的个体具有巨大威慑力,还是需要蝙蝠侠式的群众群体才能达到对方所说的程度,对方至今未作解答。
我方想指出,当我们选择依靠一部分人来解决社会问题时,需要考虑他们是否像动漫中那样拥有全知视角。若没有全知视角,在跨越司法程序、缺乏程序正义监督的情况下,往往会滋生私刑。而私刑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对方并未给出答案。例如,因为某人杀了一个人,就要杀他一家五口,这是否合适?或者完全凭个人心情来实施刑罚,这又是否恰当?私刑的泛滥正是网络暴力产生的根本原因,比如在网络曝光事件中,一个人出轨了他的女朋友,全民便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口诛笔伐,甚至闹到其工作单位。对于这种弊端的解决办法,对方也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我方二辩也提到,一旦这类行为演变成群体性行为,出现跟风和效仿现象,就会有很多人打着正义的幌子实施犯罪,这种以暴制暴的情况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对方打算如何解决?
再者,就算我方认可对方所说的这种方式具有很大效力,那么政府的公信力是否还存在?当政府与民众之间产生疏离,民众不再信任政府时,政府的法制建设还有何意义?对政府自身的发展又有何意义?
感谢反方四辩。
感谢主席,最后一次问候在场各位。
对方辩友一开始在定义上告诉我们,今天在法律之外遵循蝙蝠侠的精神,做一些弥补法律体制、法律缺陷的行为是正义的。但他们所举的所有例子,无论是见义勇为,还是举报,亦或是采纳民众的意见,其本质上都在法律之内。如今有法条对这些行为作出规定,它们属于实体行为。就拿举报来说,现在有专门的接收单位,有上访部门,也有专门接收和转化这些建议的部门,所以这些行为本质上还是在法律之内,并不属于法律之外。
而法律之外的行为特征是什么呢?就像蝙蝠侠在实现实体正义的过程中,忽略程序正义,跨过警察和司法程序,独自去抓捕坏人,这才是法律之外的行为。
对方一辩告诉我们,当今法律存在缺失,需要通过群众行为,如举报等方式来弥补。但截至目前,对方对于法律缺失的程度,即法律本身已无弥补能力,所有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也无力弥补,只能依靠像蝙蝠侠这类群众来弥补的现状,既没有进行描述,也没有说明到底存在哪些缺失行为。并且,对方唯一提及的取证行为是举报,而我方已解释得很清楚,举报本质上并不属于法律之外,恰恰是法律之内民众献言献策体系的一部分。
第二点,关于通过法律无法解决的问题,以及对社会黑暗形成威慑、压制社会不良现象,我方也向对方请教:究竟是像蝙蝠侠这样的个体具有巨大威慑力,还是需要蝙蝠侠式的群众群体才能达到对方所说的程度,对方至今未作解答。
我方想指出,当我们选择依靠一部分人来解决社会问题时,需要考虑他们是否像动漫中那样拥有全知视角。若没有全知视角,在跨越司法程序、缺乏程序正义监督的情况下,往往会滋生私刑。而私刑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对方并未给出答案。例如,因为某人杀了一个人,就要杀他一家五口,这是否合适?或者完全凭个人心情来实施刑罚,这又是否恰当?私刑的泛滥正是网络暴力产生的根本原因,比如在网络曝光事件中,一个人出轨了他的女朋友,全民便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口诛笔伐,甚至闹到其工作单位。对于这种弊端的解决办法,对方也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我方二辩也提到,一旦这类行为演变成群体性行为,出现跟风和效仿现象,就会有很多人打着正义的幌子实施犯罪,这种以暴制暴的情况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对方打算如何解决?
再者,就算我方认可对方所说的这种方式具有很大效力,那么政府的公信力是否还存在?当政府与民众之间产生疏离,民众不再信任政府时,政府的法制建设还有何意义?对政府自身的发展又有何意义?
感谢反方四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文本中未明显体现防御内容。
总结陈词时间同样为3分30秒。
今天我们区分什么是法律和法外正义的两种依据,是看其是否有公权力的介入,而不是像对方所说,好像没有按照程序办事,好像是群众在做这件事情,就不是法外正义,就一定是公权力。
但实际上恰恰相反,我们能看到蝙蝠侠的法外正义从来不等同于他在践踏法律的边界,也不等同于他在欺轧法律。在电影所呈现的哥谭式社会中,他恰恰是在和警方一起促进黑暗社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他把坏人抓捕后送入警局,依旧在践行程序正义,依旧在维护法律的程序和体系。
所以今天对方对我们唯一的质疑是:每个人都需要像蝙蝠侠一样擅自去抓人吗?并非如此,我们从来没有把蝙蝠侠从群众群体中切割出去,蝙蝠侠恰恰是群众中的一员。
我们今天讨论的是蝙蝠侠这类群体,而不是蝙蝠侠这个人本身。我们要思考,为什么这个社会需要蝙蝠侠这样的群体?恰恰是因为这个社会没有像对方描述的那么完善。我们的司法体系在不断完善,可是执行情况呢?不是说立了一套法律,最后的执行和管理就一定能切实到位。现实中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单一的法律力量其实难以覆盖。
比如,存在官官相护的现象,底层人民越来越发现,很多时候一些官员会索贿、进行官官相护的行为,导致很难将法律落实,实现最后的正义。我们恰恰需要有人能够提供帮助,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曾经宣扬调查记者,他们就像蝙蝠侠一样,甚至没有法律规定他们有义务深入调查第一线,去发现相应的问题,弥补法律救济的不足。
恰恰是因为群众的涉案观念从来不一定违背司法正义,而是法律救济需要纳入群众的力量。我们今天呼吁大家像蝙蝠侠那样进行救济,是希望大家有这种英雄主义精神,有勇气和决心。
我们为什么把“Batman”翻译成“蝙蝠侠”,从头到尾我们想要的只是那一份正义,这份正义是对我们这个社会的弥补和维系。因为有这类人的存在,我们能够发现社会的问题,对法律出现的漏洞进行查缺补漏,伸张正义。我们这个社会存在着太多的不公与压迫,而他们的这种强大力量就是在打破这种不公正,守护弱者的尊严,弥补司法的不足。
正是有了这样一份决心,才会让长沙那两个女孩子在看到流浪狗事件时,站在街头呼吁。如果按照对方的观点,这一切都属于违反法律的事情,因为没有法律规定,所以是在欺轧法律,但恰恰相反,这是一种执着的追求,是因为我们内心拥有对公平和正义的渴望,这是一种自由的象征,是对正义最原始的呼号。
我们可以无畏无惧地走在天地之间,不为民意所扰,不为权势所屈,只听从内心对正义的召唤。因为这种精神可以让我们获得解脱,让我们不退缩,能够弥补这个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
总结陈词时间同样为3分30秒。
今天我们区分什么是法律和法外正义的两种依据,是看其是否有公权力的介入,而不是像对方所说,好像没有按照程序办事,好像是群众在做这件事情,就不是法外正义,就一定是公权力。
但实际上恰恰相反,我们能看到蝙蝠侠的法外正义从来不等同于他在践踏法律的边界,也不等同于他在欺轧法律。在电影所呈现的哥谭式社会中,他恰恰是在和警方一起促进黑暗社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他把坏人抓捕后送入警局,依旧在践行程序正义,依旧在维护法律的程序和体系。
所以今天对方对我们唯一的质疑是:每个人都需要像蝙蝠侠一样擅自去抓人吗?并非如此,我们从来没有把蝙蝠侠从群众群体中切割出去,蝙蝠侠恰恰是群众中的一员。
我们今天讨论的是蝙蝠侠这类群体,而不是蝙蝠侠这个人本身。我们要思考,为什么这个社会需要蝙蝠侠这样的群体?恰恰是因为这个社会没有像对方描述的那么完善。我们的司法体系在不断完善,可是执行情况呢?不是说立了一套法律,最后的执行和管理就一定能切实到位。现实中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单一的法律力量其实难以覆盖。
比如,存在官官相护的现象,底层人民越来越发现,很多时候一些官员会索贿、进行官官相护的行为,导致很难将法律落实,实现最后的正义。我们恰恰需要有人能够提供帮助,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曾经宣扬调查记者,他们就像蝙蝠侠一样,甚至没有法律规定他们有义务深入调查第一线,去发现相应的问题,弥补法律救济的不足。
恰恰是因为群众的涉案观念从来不一定违背司法正义,而是法律救济需要纳入群众的力量。我们今天呼吁大家像蝙蝠侠那样进行救济,是希望大家有这种英雄主义精神,有勇气和决心。
我们为什么把“Batman”翻译成“蝙蝠侠”,从头到尾我们想要的只是那一份正义,这份正义是对我们这个社会的弥补和维系。因为有这类人的存在,我们能够发现社会的问题,对法律出现的漏洞进行查缺补漏,伸张正义。我们这个社会存在着太多的不公与压迫,而他们的这种强大力量就是在打破这种不公正,守护弱者的尊严,弥补司法的不足。
正是有了这样一份决心,才会让长沙那两个女孩子在看到流浪狗事件时,站在街头呼吁。如果按照对方的观点,这一切都属于违反法律的事情,因为没有法律规定,所以是在欺轧法律,但恰恰相反,这是一种执着的追求,是因为我们内心拥有对公平和正义的渴望,这是一种自由的象征,是对正义最原始的呼号。
我们可以无畏无惧地走在天地之间,不为民意所扰,不为权势所屈,只听从内心对正义的召唤。因为这种精神可以让我们获得解脱,让我们不退缩,能够弥补这个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以是否能弥补法律救济不足、促进社会朝着更好方向发展、伸张正义来判断蝙蝠侠这类群体存在的合理性。
社会需要蝙蝠侠这类群体,他们能发现社会问题、查缺补漏法律漏洞、伸张正义、守护弱者尊严、弥补司法不足,这种英雄主义精神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