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恋爱关系中,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在恋爱关系中,不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一题,辩之竹内共收录26场比赛。我们为您提供这26场比赛的论点、判断标准提取,以及总计数百条论据的提取,还有Deepseek的辩题分析。这可以帮您更好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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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一辩开篇立论 谢谢主席,大家好。原生家庭问题近年来饱受热议。2020年中科院心理所发布的《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显示,超过1/3的年轻人都受到原生家庭问题的困扰。面对如此普遍的一个社会性问题,我方给出普适性的价值倡导,面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心,应倡导年轻人努力与之和解。
从爱与自我层面看,倡导努力和解,有助于我们放下执念,健全人格。亲情是人一生中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情感纽带,父母的爱与关心对人的健全成长来说是必需品。根据2020年《社会与个人关系杂志》的研究,家庭支持对个体的社会适应和幸福感至关重要。家庭的支持是我们在社会上面临艰难处境时重要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相反,与父母保持冷淡甚至断绝联系,会导致社会孤立感增加。正如被生母遗弃的演员孙茜所言:“我这一生都在学习如何与孤独共处。”
而辩题中的父母愿意给予迟来的爱与关心,表明他们已经意识到了之前与你相处的方式对你造成了伤害,他们努力反思并愿意做出改变,他们可能做了很多尝试,这次终于踏上正确的道路,让你感受到了久违的爱。比如控制欲强的父母,他们使出浑身解数想换回你的心,终于发现尊重和自由才是你想要的。而我方倡导积极回应,接受他们的爱与关心,并给予一定的正面反馈。这样做对我们有以下好处:
首先,我们放下了心中对父母的执念与仇恨,因为我们理解了他们的反思与改变。如果我们深陷于执念之中,那么每次看到别人家庭的幸福美满,那些不好的回忆也会重新涌上心头,痛苦、不甘与嫉妒会不断地折磨我们。努力和解,让原生家庭的伤害终止,让自己儿时的伤口愈合。而不和解,不会让问题淡化或消失,而是让知错了的父母在好不容易找到正确的道路去接近你、安慰你、弥补你的时候,将他们再次推开,让这个关系彻底走向决裂。
其次,努力和解有助于人格的健全发展。倡导和解,让父母在我们的鼓励下明白了什么才是我们所缺失的,我们获得了缺失的爱,同时收获了久违的幸福美满的家庭。人本主义心理学强调,父母的积极关注是健康自我概念的核心。和解有助于年轻人形成“我值得关爱”的信念,不会因外界评价而否定自我,增加自我的抗压能力,更好地面对外界的挑战,走出自我怀疑的困境。
从社会层面看,倡导努力和解有助于社会代际关系的良好发展。我们要关注原生家庭问题产生的核心根源,一方面是认知差距。比如对于留守儿童而言,陪伴是童年时期他们最需要的,而父母可能认为外出务工赚到足够的钱,努力改善孩子的生活条件才叫做爱。另一方面是身份的差距,父母是管教者,要对孩子们进行约束和规训来使其健康成长,孩子则更多渴望自由和快乐。这两方面原因导致了给予爱与接受爱的方式的错位。这种错位世代存在,甚至不只存在于父子之间,还存在于诸如和谐师生关系之间。所以今天我们的态度不是不管不顾,而是做出社会倡导,倡导努力和解,避免加深误会,让关系弥合而不是破裂,避免让创伤一直停留在每一代人的心中。
以上,感谢!
### 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谢谢主席,有请您方一辩。您方今天告诉我,家长做了很多尝试,终于找到了正确的道路。请问您方怎么确定他找的是正确的道路呢?因为我感受到了迟来的爱与关心。我方辩友,我换个方式问你,今天我父母倾尽所有给了我一个东西,可这个东西我并不想要,但我同样感受到了他们真的非常爱我,他们真的对我很好。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这种关心能算正确的吗?我不会感受到爱。比如一个控制欲强的父母,即便他表现出很爱孩子,但如果还是继续去控制我,以以前的方式给予我,我不会感受到爱的,那不叫做爱。如果对方说他可能做出了一些改变,让我感受到这种爱和关心,但他给的东西并不一定是我想要的,您方没有论证。
再来,您方今天两个论点都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第一个论点说有放下执念与仇恨的优点,但放下执念与仇恨,不应该是与自我和解的利好吗?您方怎么论证出这是与家人和解的利好呢?我方认为我们理解的与家人和解,是放下对家人的仇恨,而且我方认为与自己和解的利好要小于与家人和解。另一方面,我这么问您,我放下执念与仇恨,可能是原谅了我自己,那么原谅家人是一种什么状态呢?比如说拿犯罪来举例,有人强奸了我,自我和解是我放下了这种仇恨,而与他人和解,是我给他签谅解书,您不觉得这两个东西不一样吗?您不会原谅的,您方会一直陷在那种看到别人家庭美满而自己痛苦的情绪中。
现在社会倡导“家和万事兴”,没问题吧?在这种倡导下,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明明不想和解,明明感觉这个家庭让自己很难受,但依然迫于压力去和解,这对他们来说是很难受的事情。我方认为这种社会倡导会给他们造成道德上、舆论上的谴责和压力。我方只是觉得很可惜,因为您方说100个人里99个人认为该和解,100个人轮番劝我,我怎么可能不受到这种压力呢?您方怎么能保证我能扛住呢?
我方认为您方可能会面对和解,可能会付出一些代价,但我方认为这些付出是值得的。您方要走出几十年来的惯性,而且我方想知道您方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您方怎么判断值得或者不值得。我方认为和解在实践层面给个人带来利好,在社会层面给社会带来利好,值得我们在社会上做出这样的倡导。
好,对方辩友,我再问您问题。您方倡导和解,请问成功率是多少?我方起码有成功率,而您方是放弃做这种努力的可能性。但对方辩友,我方不是放弃,我方只是不倡导,不倡导不等于禁止。就像我们今天不倡导复婚,但我们没有把所有不结婚的人拉去坐牢。所以在我方的观点下,只要你愿意,依然可以去和解,我们只是给那些不愿意的人一个说“不”的权利。
对方辩友,您方讨论这个问题,没有告诉我您方的方法论是什么,成功率是多少。先回答一下您之前那个问题,这道辩题存在的意义就在于现在很多年轻人在纠结到底要不要和解,这个问题不是针对那些本身就对父母关系压根不在乎、自己能过得很好的人。
我方辩友打断一下,凭什么您方认为那些人没有纠结?我今天受到了严重伤害,但也感受到了些许的爱,别人都劝我和解,我同样会很纠结。而且您方始终没有回答我成功率是多少的问题。那我方来告诉你,华中师范大学的研究表明,很多成年人成年后尝试与原生家庭和解,成功率只有15%。所以您方的倡导只能建立在15%可能的成功上,而我方后续会论证,你受到伤害是100%的,会受到很大的伤害。
另外,有多少数据是父母主动提出和解的呢?我们讨论的是年轻人的情况,而且这个环节结束了,请不要再发信息。
### 反方一辩开篇立论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家和万事兴”的叙事结构一直规定着年轻人,即使童年的伤痛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我们也依旧对家庭有着潜在的依赖感。在伤痛和迟来的爱的徘徊之际,年轻人又该何去何从?
开宗明义,原生家庭指一个人结婚前与父母等一起生活的家庭。迟来的爱和关心是原生家庭在本该给予的时候缺席,等孩子成年后才开始给予的情感关怀,而和解是放过家人,重新建立起亲密的家庭关系。不倡导也不等于禁止,我方以其是否有利于年轻人的健康发展为标准,论证如下:
首先,迟来的爱和关心难以解决固有的问题,反而会让年轻人受到二次创伤。东方心理分析研究院研究表明,童年创伤会通过信任和依恋的无意识体验伴随儿童终身,且不可逆转。一些家庭中不良的亲子互动导致病态的家庭结构和关系。而根据家庭社会学理论,这种固化了的问题并不能随时间流逝而扭转。比如在暴力性权威教育下,父亲常因孩子不听话抽打他,成年后,即使父亲嘘寒问暖,抬起手想拍拍他的肩,他就会下意识发抖。可见,迟来的爱和关心无法解决固有的问题。
进一步说,根据权力结构理论,随着孩子长大,家庭权力结构发生转移,父母出于对养老、面子等需求,其爱与关心可能混入功利目的。姐姐小时候被爸妈逼迫辍学打工供弟弟上学,成年后收到父母关心的消息,却是让她给自己买房。在努力和解的倡导下,迟来的爱和关心吸引着年轻人再度踏入原生家庭。正如童年时期患上抑郁症的小丽,成年后念及母亲的关心,想要和解,却在每每探讨问题时被责骂,使得刚有好转的病情不断加重,甚至走向自杀。可见,固有的问题无法被解决,还会使年轻人受到二次创伤,不利于其健康发展。
其次,对努力和解的倡导侵犯了每个人选择处理创伤方式的权利。有学者指出,倡导是一种引导全社会学习的行为,必须遵守普遍性原则,需要避免部分方法仅适用于特定情境的局限性。不同人的原生家庭带来的伤痛复杂多样,12岁的幼女被继父强奸,女明星被父母卷走财产、抹黑吸毒,00后女孩受母亲家暴确诊抑郁症,难道要让他们必须和解吗?对他们来说,和解无非是另一种桎梏。每个人都有处理创伤的最优解,有些人选择原谅,有些人选择保持距离。和解不是修补伤害的唯一方式,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选择的权利。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的报告显示,超9成的年轻人看重“家和万事兴”,是家庭和睦叙事结构的归顺者。当努力和解成为一种普适意义的倡导,未免不是一种“未经人苦,迫劝人善”,让那些无法解决原生家庭固有问题的年轻人更加迷茫,缺乏对毫无意义的和谐说“不”的勇气,是对每个人自主选择处理方式的侵犯。曾经的大山是否还是大山,只有每个人自己才能给出答案,指望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逃离那座曾困住自己的大山。
谢谢!
### 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你好,首先我问你,爱这种主观上的东西,说白了是一种我自己主观感受到的东西,你方认可吗?就像孙爱玲,她热爱京剧,但从未向旁人提及,她那一辈人自始至终都不知道她有这个爱好。(打断)不好意思,是主观感受。对,是主观,OK,我确认到这里可以了。也就是说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年轻人面对原生家庭已经开始让我能感受到的爱与关心,他们已经开始做出改变了,这个时候我们要不要和解?
好,再往下给您确定一下和解的概念。我与仇人和解,不代表我必须要与仇人成为好朋友吧?
(打断)我首先回答您方上一个问题,今天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姐姐长大之后被父母关心,她在被关心的那一刻,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爱。(打断)不好意思,我确认到这里就可以了。所以您告诉我与仇人和解,不代表我必须要与他成为好朋友,对吧?那今天给您举个例子,今天我和我小时候爸妈吵了一架,然后……(打断)您可以诚恳地告诉我到底是不是。我方今天坚持的和解,就是要重归,但也不一定必须要成为好朋友,所以您方说的重新回归于亲密关系很奇怪。
好,我再往下问你,倡导不代表我绑架他,要求他必须去这样做吧?首先家庭最原始的状态便是亲密关系。再来跟您说您方倡导这个问题,我方今天告诉你,《中国单身人群调查报告》显示,有6成的适婚青年开始尝试相亲,其中超过5成是迫于压力。您不要回避问题,直接告诉我,倡导也不代表绑架吧?我方告诉你了,他们迫于压力,这些压力就使得年轻人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但也有3成是自愿的。所以您方首先要告诉我,为什么倡导了就一定会有压力,这是您方第一点缺乏论证的地方。但是我方告诉你的是,在这种倡导之下,我们希望给你提供一种更加正确的方法论,即使是他没有这样做,我方也只会感到惋惜,因为我方觉得这是利弊比较之下最好的一种方法。
我再拿原生家庭的例子问你,常年赌博的爸爸花掉了我的学费,但是现在他拿着戒赌攒下来的钱,说这是为了我结婚做准备的,在您方的倡导之下,我到底要不要接受这笔钱?
(打断)首先有两层,首先对于您方这个压力问题,我刚刚已经跟您说了。然后其次再回应您这个例子,首先您方要证明为什么现在家长一定会改变了。我方依据家庭社会学理论,这种固化的问题很难改变。当然,如果说您觉得可以听我讲完,我们现在已经确认了爱是一种主观的感受,是我现在主观感受到了这种爱,所以他现在给我这个钱,你到底要不要?直接告诉我要不要就好了。您方所说的主观感受到的爱为什么是正确的呢?您方一直在把爱和关心指向非常正确,但您方一直没有论证。在东亚文化里,这是我主观感受到的,所以你直接告诉我这个钱要不要接。我方想说当伤痛小于迟来的爱和关心时,您方当然可以选择自由和解,但我们也看到那些不能和解的人,你可以说“不”。
(打断)明白了,你的意思就是说我们要类似一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吧?我方虽然不……(打断)您方不要那么有攻击性。那我下面再来问你,英语讲师刘晓燕就是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不要和解,她一直在迷茫,不知道如何去做判断,所以她一直纠结到父亲去世。所以您方这样的倡导对于刘晓燕的好处在哪里?
首先“家和万事兴”的观念告诉她可以去尝试,而且我方今天有华东师范大学的数据显示,超过五成的年轻人在努力和解,其中15%有成效。所以您方今天的倡导并没有任何作用,您方不要做这种很虚无缥缈的假倡导。我们基本上讨论的到底是和解好还是不和解好,而我方愿意承担这一份和解的责任,去告诉大家和解在利弊比较上是最好的。
再往下我来看您方说的15%这个数据,您这15%里面到底有多少是父母已经给予迟来爱与关心的?
(打断)首先回应您上个问题,我方已经确认了,不倡导不等于禁止。其次关于婚姻这个例子,是年轻人他们尝试去和解,尝试之后发现父母……所以并不是像您方所说的情况。所以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原生家庭已经开始给你抛下来这个橄榄枝了,来判断我们今天和解的好处,而并不是像对方的数据所说的是年轻人主动去和解,所以他的这个数据不可信。再者来讲,您方刚刚讲的这些倡导,其实没有给予我们任何指导性的意义。所以您方接下来直接问我,我们直接来讨论和解与不和解就好了。我就问完这里可以了。
刚刚那些数据显示,父母给予爱和关心之后的和解数据只会更少。
### 正方一辩开篇立论 谢谢主席,大家好。原生家庭问题近年来饱受热议。2020年中科院心理所发布的《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显示,超过1/3的年轻人都受到原生家庭问题的困扰。面对如此普遍的一个社会性问题,我方给出普适性的价值倡导,面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心,应倡导年轻人努力与之和解。
从爱与自我层面看,倡导努力和解,有助于我们放下执念,健全人格。亲情是人一生中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情感纽带,父母的爱与关心对人的健全成长来说是必需品。根据2020年《社会与个人关系杂志》的研究,家庭支持对个体的社会适应和幸福感至关重要。家庭的支持是我们在社会上面临艰难处境时重要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相反,与父母保持冷淡甚至断绝联系,会导致社会孤立感增加。正如被生母遗弃的演员孙茜所言:“我这一生都在学习如何与孤独共处。”
而辩题中的父母愿意给予迟来的爱与关心,表明他们已经意识到了之前与你相处的方式对你造成了伤害,他们努力反思并愿意做出改变,他们可能做了很多尝试,这次终于踏上正确的道路,让你感受到了久违的爱。比如控制欲强的父母,他们使出浑身解数想换回你的心,终于发现尊重和自由才是你想要的。而我方倡导积极回应,接受他们的爱与关心,并给予一定的正面反馈。这样做对我们有以下好处:
首先,我们放下了心中对父母的执念与仇恨,因为我们理解了他们的反思与改变。如果我们深陷于执念之中,那么每次看到别人家庭的幸福美满,那些不好的回忆也会重新涌上心头,痛苦、不甘与嫉妒会不断地折磨我们。努力和解,让原生家庭的伤害终止,让自己儿时的伤口愈合。而不和解,不会让问题淡化或消失,而是让知错了的父母在好不容易找到正确的道路去接近你、安慰你、弥补你的时候,将他们再次推开,让这个关系彻底走向决裂。
其次,努力和解有助于人格的健全发展。倡导和解,让父母在我们的鼓励下明白了什么才是我们所缺失的,我们获得了缺失的爱,同时收获了久违的幸福美满的家庭。人本主义心理学强调,父母的积极关注是健康自我概念的核心。和解有助于年轻人形成“我值得关爱”的信念,不会因外界评价而否定自我,增加自我的抗压能力,更好地面对外界的挑战,走出自我怀疑的困境。
从社会层面看,倡导努力和解有助于社会代际关系的良好发展。我们要关注原生家庭问题产生的核心根源,一方面是认知差距。比如对于留守儿童而言,陪伴是童年时期他们最需要的,而父母可能认为外出务工赚到足够的钱,努力改善孩子的生活条件才叫做爱。另一方面是身份的差距,父母是管教者,要对孩子们进行约束和规训来使其健康成长,孩子则更多渴望自由和快乐。这两方面原因导致了给予爱与接受爱的方式的错位。这种错位世代存在,甚至不只存在于父子之间,还存在于诸如和谐师生关系之间。所以今天我们的态度不是不管不顾,而是做出社会倡导,倡导努力和解,避免加深误会,让关系弥合而不是破裂,避免让创伤一直停留在每一代人的心中。
以上,感谢!
### 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谢谢主席,有请您方一辩。您方今天告诉我,家长做了很多尝试,终于找到了正确的道路。请问您方怎么确定他找的是正确的道路呢?因为我感受到了迟来的爱与关心。我方辩友,我换个方式问你,今天我父母倾尽所有给了我一个东西,可这个东西我并不想要,但我同样感受到了他们真的非常爱我,他们真的对我很好。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这种关心能算正确的吗?我不会感受到爱。比如一个控制欲强的父母,即便他表现出很爱孩子,但如果还是继续去控制我,以以前的方式给予我,我不会感受到爱的,那不叫做爱。如果对方说他可能做出了一些改变,让我感受到这种爱和关心,但他给的东西并不一定是我想要的,您方没有论证。
再来,您方今天两个论点都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第一个论点说有放下执念与仇恨的优点,但放下执念与仇恨,不应该是与自我和解的利好吗?您方怎么论证出这是与家人和解的利好呢?我方认为我们理解的与家人和解,是放下对家人的仇恨,而且我方认为与自己和解的利好要小于与家人和解。另一方面,我这么问您,我放下执念与仇恨,可能是原谅了我自己,那么原谅家人是一种什么状态呢?比如说拿犯罪来举例,有人强奸了我,自我和解是我放下了这种仇恨,而与他人和解,是我给他签谅解书,您不觉得这两个东西不一样吗?您不会原谅的,您方会一直陷在那种看到别人家庭美满而自己痛苦的情绪中。
现在社会倡导“家和万事兴”,没问题吧?在这种倡导下,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明明不想和解,明明感觉这个家庭让自己很难受,但依然迫于压力去和解,这对他们来说是很难受的事情。我方认为这种社会倡导会给他们造成道德上、舆论上的谴责和压力。我方只是觉得很可惜,因为您方说100个人里99个人认为该和解,100个人轮番劝我,我怎么可能不受到这种压力呢?您方怎么能保证我能扛住呢?
我方认为您方可能会面对和解,可能会付出一些代价,但我方认为这些付出是值得的。您方要走出几十年来的惯性,而且我方想知道您方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您方怎么判断值得或者不值得。我方认为和解在实践层面给个人带来利好,在社会层面给社会带来利好,值得我们在社会上做出这样的倡导。
好,对方辩友,我再问您问题。您方倡导和解,请问成功率是多少?我方起码有成功率,而您方是放弃做这种努力的可能性。但对方辩友,我方不是放弃,我方只是不倡导,不倡导不等于禁止。就像我们今天不倡导复婚,但我们没有把所有不结婚的人拉去坐牢。所以在我方的观点下,只要你愿意,依然可以去和解,我们只是给那些不愿意的人一个说“不”的权利。
对方辩友,您方讨论这个问题,没有告诉我您方的方法论是什么,成功率是多少。先回答一下您之前那个问题,这道辩题存在的意义就在于现在很多年轻人在纠结到底要不要和解,这个问题不是针对那些本身就对父母关系压根不在乎、自己能过得很好的人。
我方辩友打断一下,凭什么您方认为那些人没有纠结?我今天受到了严重伤害,但也感受到了些许的爱,别人都劝我和解,我同样会很纠结。而且您方始终没有回答我成功率是多少的问题。那我方来告诉你,华中师范大学的研究表明,很多成年人成年后尝试与原生家庭和解,成功率只有15%。所以您方的倡导只能建立在15%可能的成功上,而我方后续会论证,你受到伤害是100%的,会受到很大的伤害。
另外,有多少数据是父母主动提出和解的呢?我们讨论的是年轻人的情况,而且这个环节结束了,请不要再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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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宗明义,原生家庭指一个人结婚前与父母等一起生活的家庭。迟来的爱和关心是原生家庭在本该给予的时候缺席,等孩子成年后才开始给予的情感关怀,而和解是放过家人,重新建立起亲密的家庭关系。不倡导也不等于禁止,我方以其是否有利于年轻人的健康发展为标准,论证如下:
首先,迟来的爱和关心难以解决固有的问题,反而会让年轻人受到二次创伤。东方心理分析研究院研究表明,童年创伤会通过信任和依恋的无意识体验伴随儿童终身,且不可逆转。一些家庭中不良的亲子互动导致病态的家庭结构和关系。而根据家庭社会学理论,这种固化了的问题并不能随时间流逝而扭转。比如在暴力性权威教育下,父亲常因孩子不听话抽打他,成年后,即使父亲嘘寒问暖,抬起手想拍拍他的肩,他就会下意识发抖。可见,迟来的爱和关心无法解决固有的问题。
进一步说,根据权力结构理论,随着孩子长大,家庭权力结构发生转移,父母出于对养老、面子等需求,其爱与关心可能混入功利目的。姐姐小时候被爸妈逼迫辍学打工供弟弟上学,成年后收到父母关心的消息,却是让她给自己买房。在努力和解的倡导下,迟来的爱和关心吸引着年轻人再度踏入原生家庭。正如童年时期患上抑郁症的小丽,成年后念及母亲的关心,想要和解,却在每每探讨问题时被责骂,使得刚有好转的病情不断加重,甚至走向自杀。可见,固有的问题无法被解决,还会使年轻人受到二次创伤,不利于其健康发展。
其次,对努力和解的倡导侵犯了每个人选择处理创伤方式的权利。有学者指出,倡导是一种引导全社会学习的行为,必须遵守普遍性原则,需要避免部分方法仅适用于特定情境的局限性。不同人的原生家庭带来的伤痛复杂多样,12岁的幼女被继父强奸,女明星被父母卷走财产、抹黑吸毒,00后女孩受母亲家暴确诊抑郁症,难道要让他们必须和解吗?对他们来说,和解无非是另一种桎梏。每个人都有处理创伤的最优解,有些人选择原谅,有些人选择保持距离。和解不是修补伤害的唯一方式,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选择的权利。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的报告显示,超9成的年轻人看重“家和万事兴”,是家庭和睦叙事结构的归顺者。当努力和解成为一种普适意义的倡导,未免不是一种“未经人苦,迫劝人善”,让那些无法解决原生家庭固有问题的年轻人更加迷茫,缺乏对毫无意义的和谐说“不”的勇气,是对每个人自主选择处理方式的侵犯。曾经的大山是否还是大山,只有每个人自己才能给出答案,指望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逃离那座曾困住自己的大山。
谢谢!
### 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你好,首先我问你,爱这种主观上的东西,说白了是一种我自己主观感受到的东西,你方认可吗?就像孙爱玲,她热爱京剧,但从未向旁人提及,她那一辈人自始至终都不知道她有这个爱好。(打断)不好意思,是主观感受。对,是主观,OK,我确认到这里可以了。也就是说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年轻人面对原生家庭已经开始让我能感受到的爱与关心,他们已经开始做出改变了,这个时候我们要不要和解?
好,再往下给您确定一下和解的概念。我与仇人和解,不代表我必须要与仇人成为好朋友吧?
(打断)我首先回答您方上一个问题,今天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姐姐长大之后被父母关心,她在被关心的那一刻,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爱。(打断)不好意思,我确认到这里就可以了。所以您告诉我与仇人和解,不代表我必须要与他成为好朋友,对吧?那今天给您举个例子,今天我和我小时候爸妈吵了一架,然后……(打断)您可以诚恳地告诉我到底是不是。我方今天坚持的和解,就是要重归,但也不一定必须要成为好朋友,所以您方说的重新回归于亲密关系很奇怪。
好,我再往下问你,倡导不代表我绑架他,要求他必须去这样做吧?首先家庭最原始的状态便是亲密关系。再来跟您说您方倡导这个问题,我方今天告诉你,《中国单身人群调查报告》显示,有6成的适婚青年开始尝试相亲,其中超过5成是迫于压力。您不要回避问题,直接告诉我,倡导也不代表绑架吧?我方告诉你了,他们迫于压力,这些压力就使得年轻人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但也有3成是自愿的。所以您方首先要告诉我,为什么倡导了就一定会有压力,这是您方第一点缺乏论证的地方。但是我方告诉你的是,在这种倡导之下,我们希望给你提供一种更加正确的方法论,即使是他没有这样做,我方也只会感到惋惜,因为我方觉得这是利弊比较之下最好的一种方法。
我再拿原生家庭的例子问你,常年赌博的爸爸花掉了我的学费,但是现在他拿着戒赌攒下来的钱,说这是为了我结婚做准备的,在您方的倡导之下,我到底要不要接受这笔钱?
(打断)首先有两层,首先对于您方这个压力问题,我刚刚已经跟您说了。然后其次再回应您这个例子,首先您方要证明为什么现在家长一定会改变了。我方依据家庭社会学理论,这种固化的问题很难改变。当然,如果说您觉得可以听我讲完,我们现在已经确认了爱是一种主观的感受,是我现在主观感受到了这种爱,所以他现在给我这个钱,你到底要不要?直接告诉我要不要就好了。您方所说的主观感受到的爱为什么是正确的呢?您方一直在把爱和关心指向非常正确,但您方一直没有论证。在东亚文化里,这是我主观感受到的,所以你直接告诉我这个钱要不要接。我方想说当伤痛小于迟来的爱和关心时,您方当然可以选择自由和解,但我们也看到那些不能和解的人,你可以说“不”。
(打断)明白了,你的意思就是说我们要类似一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吧?我方虽然不……(打断)您方不要那么有攻击性。那我下面再来问你,英语讲师刘晓燕就是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不要和解,她一直在迷茫,不知道如何去做判断,所以她一直纠结到父亲去世。所以您方这样的倡导对于刘晓燕的好处在哪里?
首先“家和万事兴”的观念告诉她可以去尝试,而且我方今天有华东师范大学的数据显示,超过五成的年轻人在努力和解,其中15%有成效。所以您方今天的倡导并没有任何作用,您方不要做这种很虚无缥缈的假倡导。我们基本上讨论的到底是和解好还是不和解好,而我方愿意承担这一份和解的责任,去告诉大家和解在利弊比较上是最好的。
再往下我来看您方说的15%这个数据,您这15%里面到底有多少是父母已经给予迟来爱与关心的?
(打断)首先回应您上个问题,我方已经确认了,不倡导不等于禁止。其次关于婚姻这个例子,是年轻人他们尝试去和解,尝试之后发现父母……所以并不是像您方所说的情况。所以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原生家庭已经开始给你抛下来这个橄榄枝了,来判断我们今天和解的好处,而并不是像对方的数据所说的是年轻人主动去和解,所以他的这个数据不可信。再者来讲,您方刚刚讲的这些倡导,其实没有给予我们任何指导性的意义。所以您方接下来直接问我,我们直接来讨论和解与不和解就好了。我就问完这里可以了。
刚刚那些数据显示,父母给予爱和关心之后的和解数据只会更少。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未明确提及判断标准。
面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心,应倡导年轻人努力与之和解,因为这在爱与自我层面和社会层面都有积极意义。
以其是否有利于年轻人的健康发展为标准。
面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心,不该倡导年轻人努力与之和解,因为这不利于年轻人的健康发展且侵犯了他们选择处理创伤方式的权利。
### 正方二辩审题发言 刚才听了一下对方辩友的话,对方首先举出那个 15%的例子,但这个 15%是青年人主动和解的成功率。而我们今天的辩题是面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心,应不应该提倡和解,此时原生家庭的父母已经主动向我们伸出橄榄枝,我们要不要接?所以刚才那 15%的例子在此处没有意义。
对方辩友在陈词里一直在说,父母是“伏地魔”,虐待孩子、让孩子吸毒等。对方辩友的意思无非是说父母小时候对孩子不好,是因为他们很糟糕,但事实真的如此吗?真的有这么偏激吗?这样的情况真的只是一小部分人吗?
我们来分析一下,什么样的家庭会出现孩子面对迟来的爱与关心的情况。一种是出身于贫困偏远山区的留守儿童家庭,父母为了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而外出务工,一年仅在春节几天能与孩子相见。孩子内心深处渴望获得父母的陪伴,但因相处时间太短,最终迟迟没有勇气打破僵局。
另一种情况是,由于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价值观,年龄差距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代沟与情感交流上的错位。比如很多人的父母不理解孩子的一些行为,像孩子喜欢玩剧本杀、每天爱喝奶茶;也不理解一些新鲜职业,如职业电竞手、酒店试睡员等。而孩子往往渴望父母能够理解和支持自己。
迟到的爱与关心并非只是一句口号,它需要我们去判断。对于留守儿童而言,直白的爱与关心可能是父母每晚打来的电话、时常的看望与叮嘱。对于那些父母不理解自己的人来说,迟来的爱与关心可能是妈妈得知自己在做的事情后,从以往的大力反对转变为认可、鼓励并支持自己继续做喜欢的事。
无论如何,这些迟来的爱与关心,都是父母认识到当年的举动对孩子造成了伤害后做出的。我们努力和解的举动,是在给他们正确的反馈,是在告诉他们我们需要这样的爱与关心。那些值得拥有的爱与关心,无论是童年里缺失的陪伴,还是父母的理解与支持,都是我们内心深处最想要的。这些爱与关心也在疗愈着我们童年的伤痛,会让小时候无人陪伴的山区孩子知道,父母并不是不爱自己,自己也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会让无数曾经因父母不理解自己而偷偷哭泣的孩子知道,父母也可以理解自己,年龄差异并非不可弥合,父母也可以和自己拥有一样的爱好,在自己梦想实现的时候,他们也能由衷地鼓掌。
在千千万万人之中,很多人虽然已经离开原生家庭多年,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更不代表他们不需要家人的爱与关心。当身边朋友问起他们的家庭,他们无法启齿时;当他们看到其他家庭幸福和美时,年少的伤痛都会深深刺痛他们。拒绝并非在疗愈伤痛,反而像是一盆冷水,泼在了多次尝试与孩子和解的父母身上,会让父母与孩子渐行渐远。而接过父母的橄榄枝,其实是在裂缝中找出一种沟通的通道。
### 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 我问一下对方辩友,如果今天我的妈妈一直逼我去考研,我知道她爱我的方式不对,但是我问你,我感没感觉到她爱我?我觉得这不是爱,在她让我考研这件事情上,我并不觉得这是一种真正的爱。
打断一下,你方也看到了,你方认为这不是真正的爱,但能感受到她是在爱你,只是爱你的方式不对,你希望她理解你,她只是不理解你,但还是在爱你的。你方说与自己和好的利好小于与家庭和好的利好,你方的比较标准是什么?因为有很多人不能脱离家庭,我想问一下问题的目标点是什么,就是说自己有没有受到伤害,很简单,就是说我受到的伤害是大还是小。你方认为与自己和解的利好小于与家庭和解的利好,比较的标准是受到伤害的大小,并不是这样的。你方标准到底是什么?能具体阐述一下吗?
首先回答您方第一个问题,我觉得我与家庭和好并不耽误我自己和好,我举刘晓燕的例子,就是说她跟她爸爸和好……请直接回答我这个问题,谢谢。
我看到对方辩友根本不知道自己比较的标准是什么,在下面环节,您方在进行利弊比较的时候,请先提出一个合适的标准再来看。
朱之文成名之后,他的父母开始关心他,对他嘘寒问暖,这是不是说明迟来的爱有的时候会带着功利的、不纯粹的目的?但是不是也有一部分是纯粹的爱与关心呢?
如果您方看到了,有一部分是带着纯粹的目的,而有一部分是不纯粹的目的,所以我们接着来看。一个姐姐小时候被骂“赔钱货”,她好不容易逃离大山成为企业高管,此时父母开始对她嘘寒问暖,但其背后的目的就是想让她给弟弟买房子。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父母在一朝一夕无法转变,没错吧?
首先,你在什么时候确定这是一种虚假的关心?你是没有办法确定的。第一点,在父母给你爱与关心的时候,你没办法确定他们是不是真心的;第二点,我是傻子吗?对方辩友,我无法判断吗?
打断一下,姐姐在小时候从来没有感觉到父母的爱,这个时候父母突然对她嘘寒问暖,她当然认为这是真的爱。就像林峰所说的,她主动去尝试,尝试后发现父母只是想让她给弟弟买房子,她更加受伤了。所以这种看似关怀的举动会吸引年轻人去尝试,但因为固有的问题,会让他们受到二次创伤,这样根本不利于年轻人的健康发展。
再来看,倡导这种旨在引导全社会学习,使原生家庭和谐成为主流的价值倡导,就像您方所说成为普世性的倡导,就会让每一个年少缺爱的孩子在面临所谓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心时,都会去选择和解,没错吧?
首先第一点,我方确实倡导要接过橄榄枝,但是和解的代价有多少呢?我只能接受我父母给我的善意就好了。其次,您方说我怕,但我觉得我们不一定要接受……打断一下,您方所说的代价,就是在与父母和解之后,发现父母只想让我给弟弟买房子,这个代价是否可以承受,您方没有论证和解的成功率有多高。
在每个孩子面临缺爱或者伤害的环境都是不同的,12 岁的幼女被继父强奸,她的父亲在她长大之后对她嘘寒问暖,痛哭悔过,在您方的倡导下,要让她与伤害她的禽兽和解吗?这就是您方想要看到的吗?
首先第一点,今天我们的问题是迟到的爱与关心,不是迟到的遵纪守法。第二,您方请论证一下这种概率有多少,这种案例确实是少数,但对于这种强奸案是极端的情况,是少数吧。那对于另外一方面,您方还有极端少数的情况……打断一下,您方说这是极端少数案例,您方从来没有论证过,而我方看到在原生家庭受损的人群中,我方的数据 ACE 显示,有 4 种及以上不良经历的人占 12.5%,这 12.5%的人您方不管了。所以看到没有,和解不是唯一的方式,我们不倡导和解,是因为和解和不和解这两个概念本身没有好与不好的区分,选择和解不会排斥选择不和解,这有什么不好的?
首先第一点,和谐的成功率不是我们要论证的,我们是要向上倡导的,我们希望能够接过父母的橄榄枝,因为这是在给我们一个沟通的渠道,有了这个渠道以后,以往的误会可以被消解。打断一下,您方不需要去问和解的问题,不然您方倡导他们和解的利好是什么都没有论证,所以这样您方的倡导就毫无意义了,所以这是您方都要论证的。所以我方可以先结下,倡导和解会侵害年轻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 反方二辩陈词 谢谢主席,首先跟您方明确一下双方的立场。今天您方的立场是应该倡导与原生家庭和解,即只要面对迟来的爱和关心,不管原生家庭到底怎么样,我们都要去努力和解。您方的倡导当然不是强迫,但您方不能否认的是,您方的倡导会给年轻人形成一定的压力,社会舆论和精神压力都会对年轻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我方数据发现,2022 年中国单身人群调查报告显示,有六成的适婚青年开始恐婚,其中超过五成是迫于父母的压力,所以这些压力已经使得年轻人去做他们不想做的事情了。
先来看我方的立场,我方的立场是不应该倡导和解,不倡导不等于禁止年轻人与家庭和解。我方有数据表明,9 成的年轻人重视家和万事兴,在“家和万事兴”的文化信念下,年轻人不是不知道要尝试着改善关系。华东师范大学的研究表明,五成的年轻人成年后尝试与父母改善关系,但只有 15%的人有成效。您方说的有父母迟来的关系和爱的数据只会更小,因为我方今天的数据是面对所有父母的,所以足以证明真正通过和解解决问题的人是少部分。而我方的不倡导是让人们在无数次挣扎后,有勇气对毫无意义、甚至可能带来二次创伤的和解说“不”。
再来看您方的观点,您方现有的所有利好都建立在和解成功的前提下,您方还是需要自我论证和解的成功率有多少。然后您方觉得对那些不与父母和解的人感到很惋惜。但是我方今天发现,有 12.5%的人经历过 4 种以上不良经历,如虐待、忽视、父母离异等,他们患抑郁症的风险增加了 4 - 12 倍,自杀倾向提高了 12 倍。留守儿童的苦难并非您方说的那么轻描淡写,邯郸无辜被埋男孩就是留守儿童,身边没有父母撑腰,直到被校园霸凌致死才让人注意到他。别说孩子自己了,您认为他的父母能原谅自己吗?多少儿童被校园霸凌患上抑郁症,就是因为父母不在身边,这些伤痛,难道是迟来的爱和关心可以抚平的吗?所有的罪犯都有苦衷,因为他有苦衷,他杀的人就可以不被判刑吗?所以我们不能拿父母的苦衷来道德绑架孩子,他们的苦难没有人可以代替他们承受,我们也不应该按着他们的头,让他们为了和原生家庭和解而放弃自己的选择,让他们自己选择吧。我们可以和解,和解的利好是我们双方共有的,但我方今天也可以找心理医生,寻找伴侣,寻找朋友,来完善独立的人格。
再来看您方说的代际传递的问题,选择和解意味着接受甚至原谅了父母曾经犯过的错误,所以爸爸打了我,我原谅他了,那我还可以打我的孩子,因为我的孩子也会原谅我。您方觉得这样下去传承是有益的吗?只有您方这样的倡导,更严重的痛苦才会被继续传承下去。我们的社会永远也得不到进步,因为我们的错误总是可以被原谅的,我今天原谅我的父母,您说我的孩子也可以原谅我。您方的这种倡导其实才是延续了更大的问题。
### 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 我想请问一下,我倡导读电子书就代表我要批判纸质书籍吗?不代表,但是您会压迫那些读纸质书籍的人,为什么请对方给出论证。需要我倡导尊重孝道的人就要批判丁克家庭吗?请对方不要打断我。
我给您举几个例子,今天老师给您布置作业,但不限次数,100 个人中有 69 个人都写了 1 万字,您方今天只写 100 个词交上去吗?倡导和任务、强迫,请对方给出差别的论证。
那我再问,一个伊斯兰教徒能不能学理化生?我是一个信奉宗教的人,我能不能学一点唯物主义的东西?我一定要批判唯心主义吗?但是您方今天倡导……我们社会要倡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不能倡导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这两个对立的概念,它是永远不可能和解的。就是您说今天只看到和解,而不能看到不和解,我大概没太听懂,为什么倡导和解就不能等于批判不和解。
那下面这个问题,对方是否认同人有犯错之后改过自新的机会?我方认同,但是我方认为家庭结构存在的问题是很难被解决的。
如果一个人用行动证明自己能改变,这种努力是否应该被看到?行动,他的行动就是……不好意思,我大概想您想说什么,我给您举例子可以吗?那回到刚刚说过的例子,如果我选择接受这个父亲的关心,并同时保持警惕,观察其后续的行为,这属不属于您方承认的和解?我方不觉得,我方认为和解的模态是建立亲密的关系,因为家庭原本的模态就是建立一个亲密的关系,和仇人不一样,仇人可能本来就是陌生人。我方一遍陈词里已经确认过了,这个和解不代表和仇人成为朋友,对吧?所以其实我刚想说的就是,如果我们能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去考察和解的行为,同时保护自身,就不存在对方所说的第二个论点,即因为目的不纯,所以不能进行和解。
小顾在童年的时候,父母外出务工,对他照顾很少,父子关系很冷淡,父亲晚年想修复关系,甚至亲自上门道歉,这个时候您方应该怎么倡导?首先您方不要强推,您方刚才那个确认,我方根本就没有认同,请大家再分析您这个问题。首先,和谐的利好是我们双方所共有的,不是您方今天倡导的独特利好。其次,这是个人的选择,如果说我觉得父母给我带来的痛苦太大了,即使他们再怎么表达关心和爱,我也接受不了,那我方就是给年轻人一个自由选择的权利。
所以这个时候对方让小顾不开门不去和解,小顾也是这么选择的,冷漠拒绝。然后当父亲去世的时候,小顾发现父亲一直默默保存着他的成长记录,还有一封未寄出的道歉信,致使小顾悔恨终生。所以不与父母和解带给年轻人的后续创伤,对方考不考虑?
您方今天在给我方扣帽子,说我方是不让他去和解,我方没有,我方是给您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您方所说和解的利好,我方也说了是双方共有的。我还是不太理解,对方说和解也是一种立场,不和解也是一种立场,让自己选择,那对方到底给不给面对迟来爱与关心的年轻人一个明确的方向呢?我会让年轻人自己慢慢去感受,如果觉得痛苦大过于亲情的话,那可以选择不和解;但如果觉得这种迟来的亲情可以抚平以前的痛苦,那我们就可以选择和解。
### 反方三辩质询小结 今天正方给我们讲了一个很动人的故事,像刘晓燕在父母去世之后抱憾终身,但我想看到的是什么呢?今天我在抖音上刷视频也刷到类似的,但评论区里的回应都是“我只要没感受到就不是爱,拒绝他们,他们在生前没有给我带来爱,在去世之后才让我感受到爱,为什么我一定要接受他们”,这是您方需要给我论证的,就是我们要拒绝这种道德绑架。因为您方所讲述的这种动听的故事,首先也只是少数。当我们在现实当中看到的是什么呢?你打开父母送给你的快递,里面不一定是您方所说的道歉信、精美的礼物,还有可能是一个“炸弹”。我们已经受到过很多次伤害,已经拆开过很多个“炸弹”了,您没办法让我们接着去拆开下一个“炸弹”,我们已经受到太多的伤害了,再拆一次我们可能就承受不了后果了。为什么一定要逼着我们,用道德绑架让我们去拆开这个“炸弹”,我们不接受,只想给自己一个说“不”的权利,我们只是在保护自己,而并非像您方所说的逃避,也不是您方所说的遗憾。
再来看,您方论点一告诉我们,只有放下执念,才能与原生家庭和解,才能收获一个健全的人格。为什么今天我是一个孤儿,难道我就没有健全的人格了吗?并不是。我们可以通过收获很多朋友的爱、爱人的爱,也可以通过去看心理医生等方式,重新建立一个健全的人格。所以看到没有,有很多种方式,您方所说的只有家庭的支撑,才能让我们放下执念、收获健全人格的这个逻辑不成立。
再来看您方论点二,说到代际关系的差异,只能通过与家庭和解之后才能弥补。但是我作为留守儿童,年少时受到太多的冷眼,父母不在身边,没有陪伴我。上学的时候被同学骂“野种”,老师也不重视我。我与同学打架之后,对方的父母都来了,而我只能等来年迈的爷爷奶奶。我开始懂事,知道不能让他们担心,于是早早地成熟起来,逼迫自己。我知道我的父母在外为我工作,我知道他们爱我,但是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我小时候受到的伤害,难道长大之后我还会让我的孩子受到这种伤害吗?当然不会,我会想尽办法去陪伴他,而并非是您方所说的我会把我的伤害带到我的下一代。反而是您方所说的选择与原生家庭表面上的和解,才会造成代际传播的伤害。
而今天您方的所有利好全部都建立在和解一定会成功的基础上。和解为什么一定会成功?我方辩友没有看到您方的论证。您方说和解的目的一定是纯粹的,迟来的爱一定不会是披着糖衣的毒药,我方也没有看到您方的论证。而我方论证了权力转移理论,告诉我们父母在孩子年少的时候造成的伤害,很难在迟来的爱与关心中得到弥补。所以我方可以先结下。
### 正方三辩质询小结 首先,我们从来没说和解是一定成功的,而是说它是可以被方法验证的。还有,说我们没有感受到爱,接到的是“炸弹”,那为什么我们要接受呢?这迟来的爱与关心,到底是由年轻人判断还是由年轻人的父母来判断呢?
### 正方二辩审题发言 刚才听了一下对方辩友的话,对方首先举出那个 15%的例子,但这个 15%是青年人主动和解的成功率。而我们今天的辩题是面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心,应不应该提倡和解,此时原生家庭的父母已经主动向我们伸出橄榄枝,我们要不要接?所以刚才那 15%的例子在此处没有意义。
对方辩友在陈词里一直在说,父母是“伏地魔”,虐待孩子、让孩子吸毒等。对方辩友的意思无非是说父母小时候对孩子不好,是因为他们很糟糕,但事实真的如此吗?真的有这么偏激吗?这样的情况真的只是一小部分人吗?
我们来分析一下,什么样的家庭会出现孩子面对迟来的爱与关心的情况。一种是出身于贫困偏远山区的留守儿童家庭,父母为了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而外出务工,一年仅在春节几天能与孩子相见。孩子内心深处渴望获得父母的陪伴,但因相处时间太短,最终迟迟没有勇气打破僵局。
另一种情况是,由于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价值观,年龄差距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代沟与情感交流上的错位。比如很多人的父母不理解孩子的一些行为,像孩子喜欢玩剧本杀、每天爱喝奶茶;也不理解一些新鲜职业,如职业电竞手、酒店试睡员等。而孩子往往渴望父母能够理解和支持自己。
迟到的爱与关心并非只是一句口号,它需要我们去判断。对于留守儿童而言,直白的爱与关心可能是父母每晚打来的电话、时常的看望与叮嘱。对于那些父母不理解自己的人来说,迟来的爱与关心可能是妈妈得知自己在做的事情后,从以往的大力反对转变为认可、鼓励并支持自己继续做喜欢的事。
无论如何,这些迟来的爱与关心,都是父母认识到当年的举动对孩子造成了伤害后做出的。我们努力和解的举动,是在给他们正确的反馈,是在告诉他们我们需要这样的爱与关心。那些值得拥有的爱与关心,无论是童年里缺失的陪伴,还是父母的理解与支持,都是我们内心深处最想要的。这些爱与关心也在疗愈着我们童年的伤痛,会让小时候无人陪伴的山区孩子知道,父母并不是不爱自己,自己也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会让无数曾经因父母不理解自己而偷偷哭泣的孩子知道,父母也可以理解自己,年龄差异并非不可弥合,父母也可以和自己拥有一样的爱好,在自己梦想实现的时候,他们也能由衷地鼓掌。
在千千万万人之中,很多人虽然已经离开原生家庭多年,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更不代表他们不需要家人的爱与关心。当身边朋友问起他们的家庭,他们无法启齿时;当他们看到其他家庭幸福和美时,年少的伤痛都会深深刺痛他们。拒绝并非在疗愈伤痛,反而像是一盆冷水,泼在了多次尝试与孩子和解的父母身上,会让父母与孩子渐行渐远。而接过父母的橄榄枝,其实是在裂缝中找出一种沟通的通道。
### 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 我问一下对方辩友,如果今天我的妈妈一直逼我去考研,我知道她爱我的方式不对,但是我问你,我感没感觉到她爱我?我觉得这不是爱,在她让我考研这件事情上,我并不觉得这是一种真正的爱。
打断一下,你方也看到了,你方认为这不是真正的爱,但能感受到她是在爱你,只是爱你的方式不对,你希望她理解你,她只是不理解你,但还是在爱你的。你方说与自己和好的利好小于与家庭和好的利好,你方的比较标准是什么?因为有很多人不能脱离家庭,我想问一下问题的目标点是什么,就是说自己有没有受到伤害,很简单,就是说我受到的伤害是大还是小。你方认为与自己和解的利好小于与家庭和解的利好,比较的标准是受到伤害的大小,并不是这样的。你方标准到底是什么?能具体阐述一下吗?
首先回答您方第一个问题,我觉得我与家庭和好并不耽误我自己和好,我举刘晓燕的例子,就是说她跟她爸爸和好……请直接回答我这个问题,谢谢。
我看到对方辩友根本不知道自己比较的标准是什么,在下面环节,您方在进行利弊比较的时候,请先提出一个合适的标准再来看。
朱之文成名之后,他的父母开始关心他,对他嘘寒问暖,这是不是说明迟来的爱有的时候会带着功利的、不纯粹的目的?但是不是也有一部分是纯粹的爱与关心呢?
如果您方看到了,有一部分是带着纯粹的目的,而有一部分是不纯粹的目的,所以我们接着来看。一个姐姐小时候被骂“赔钱货”,她好不容易逃离大山成为企业高管,此时父母开始对她嘘寒问暖,但其背后的目的就是想让她给弟弟买房子。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父母在一朝一夕无法转变,没错吧?
首先,你在什么时候确定这是一种虚假的关心?你是没有办法确定的。第一点,在父母给你爱与关心的时候,你没办法确定他们是不是真心的;第二点,我是傻子吗?对方辩友,我无法判断吗?
打断一下,姐姐在小时候从来没有感觉到父母的爱,这个时候父母突然对她嘘寒问暖,她当然认为这是真的爱。就像林峰所说的,她主动去尝试,尝试后发现父母只是想让她给弟弟买房子,她更加受伤了。所以这种看似关怀的举动会吸引年轻人去尝试,但因为固有的问题,会让他们受到二次创伤,这样根本不利于年轻人的健康发展。
再来看,倡导这种旨在引导全社会学习,使原生家庭和谐成为主流的价值倡导,就像您方所说成为普世性的倡导,就会让每一个年少缺爱的孩子在面临所谓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心时,都会去选择和解,没错吧?
首先第一点,我方确实倡导要接过橄榄枝,但是和解的代价有多少呢?我只能接受我父母给我的善意就好了。其次,您方说我怕,但我觉得我们不一定要接受……打断一下,您方所说的代价,就是在与父母和解之后,发现父母只想让我给弟弟买房子,这个代价是否可以承受,您方没有论证和解的成功率有多高。
在每个孩子面临缺爱或者伤害的环境都是不同的,12 岁的幼女被继父强奸,她的父亲在她长大之后对她嘘寒问暖,痛哭悔过,在您方的倡导下,要让她与伤害她的禽兽和解吗?这就是您方想要看到的吗?
首先第一点,今天我们的问题是迟到的爱与关心,不是迟到的遵纪守法。第二,您方请论证一下这种概率有多少,这种案例确实是少数,但对于这种强奸案是极端的情况,是少数吧。那对于另外一方面,您方还有极端少数的情况……打断一下,您方说这是极端少数案例,您方从来没有论证过,而我方看到在原生家庭受损的人群中,我方的数据 ACE 显示,有 4 种及以上不良经历的人占 12.5%,这 12.5%的人您方不管了。所以看到没有,和解不是唯一的方式,我们不倡导和解,是因为和解和不和解这两个概念本身没有好与不好的区分,选择和解不会排斥选择不和解,这有什么不好的?
首先第一点,和谐的成功率不是我们要论证的,我们是要向上倡导的,我们希望能够接过父母的橄榄枝,因为这是在给我们一个沟通的渠道,有了这个渠道以后,以往的误会可以被消解。打断一下,您方不需要去问和解的问题,不然您方倡导他们和解的利好是什么都没有论证,所以这样您方的倡导就毫无意义了,所以这是您方都要论证的。所以我方可以先结下,倡导和解会侵害年轻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 反方二辩陈词 谢谢主席,首先跟您方明确一下双方的立场。今天您方的立场是应该倡导与原生家庭和解,即只要面对迟来的爱和关心,不管原生家庭到底怎么样,我们都要去努力和解。您方的倡导当然不是强迫,但您方不能否认的是,您方的倡导会给年轻人形成一定的压力,社会舆论和精神压力都会对年轻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我方数据发现,2022 年中国单身人群调查报告显示,有六成的适婚青年开始恐婚,其中超过五成是迫于父母的压力,所以这些压力已经使得年轻人去做他们不想做的事情了。
先来看我方的立场,我方的立场是不应该倡导和解,不倡导不等于禁止年轻人与家庭和解。我方有数据表明,9 成的年轻人重视家和万事兴,在“家和万事兴”的文化信念下,年轻人不是不知道要尝试着改善关系。华东师范大学的研究表明,五成的年轻人成年后尝试与父母改善关系,但只有 15%的人有成效。您方说的有父母迟来的关系和爱的数据只会更小,因为我方今天的数据是面对所有父母的,所以足以证明真正通过和解解决问题的人是少部分。而我方的不倡导是让人们在无数次挣扎后,有勇气对毫无意义、甚至可能带来二次创伤的和解说“不”。
再来看您方的观点,您方现有的所有利好都建立在和解成功的前提下,您方还是需要自我论证和解的成功率有多少。然后您方觉得对那些不与父母和解的人感到很惋惜。但是我方今天发现,有 12.5%的人经历过 4 种以上不良经历,如虐待、忽视、父母离异等,他们患抑郁症的风险增加了 4 - 12 倍,自杀倾向提高了 12 倍。留守儿童的苦难并非您方说的那么轻描淡写,邯郸无辜被埋男孩就是留守儿童,身边没有父母撑腰,直到被校园霸凌致死才让人注意到他。别说孩子自己了,您认为他的父母能原谅自己吗?多少儿童被校园霸凌患上抑郁症,就是因为父母不在身边,这些伤痛,难道是迟来的爱和关心可以抚平的吗?所有的罪犯都有苦衷,因为他有苦衷,他杀的人就可以不被判刑吗?所以我们不能拿父母的苦衷来道德绑架孩子,他们的苦难没有人可以代替他们承受,我们也不应该按着他们的头,让他们为了和原生家庭和解而放弃自己的选择,让他们自己选择吧。我们可以和解,和解的利好是我们双方共有的,但我方今天也可以找心理医生,寻找伴侣,寻找朋友,来完善独立的人格。
再来看您方说的代际传递的问题,选择和解意味着接受甚至原谅了父母曾经犯过的错误,所以爸爸打了我,我原谅他了,那我还可以打我的孩子,因为我的孩子也会原谅我。您方觉得这样下去传承是有益的吗?只有您方这样的倡导,更严重的痛苦才会被继续传承下去。我们的社会永远也得不到进步,因为我们的错误总是可以被原谅的,我今天原谅我的父母,您说我的孩子也可以原谅我。您方的这种倡导其实才是延续了更大的问题。
### 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 我想请问一下,我倡导读电子书就代表我要批判纸质书籍吗?不代表,但是您会压迫那些读纸质书籍的人,为什么请对方给出论证。需要我倡导尊重孝道的人就要批判丁克家庭吗?请对方不要打断我。
我给您举几个例子,今天老师给您布置作业,但不限次数,100 个人中有 69 个人都写了 1 万字,您方今天只写 100 个词交上去吗?倡导和任务、强迫,请对方给出差别的论证。
那我再问,一个伊斯兰教徒能不能学理化生?我是一个信奉宗教的人,我能不能学一点唯物主义的东西?我一定要批判唯心主义吗?但是您方今天倡导……我们社会要倡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不能倡导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这两个对立的概念,它是永远不可能和解的。就是您说今天只看到和解,而不能看到不和解,我大概没太听懂,为什么倡导和解就不能等于批判不和解。
那下面这个问题,对方是否认同人有犯错之后改过自新的机会?我方认同,但是我方认为家庭结构存在的问题是很难被解决的。
如果一个人用行动证明自己能改变,这种努力是否应该被看到?行动,他的行动就是……不好意思,我大概想您想说什么,我给您举例子可以吗?那回到刚刚说过的例子,如果我选择接受这个父亲的关心,并同时保持警惕,观察其后续的行为,这属不属于您方承认的和解?我方不觉得,我方认为和解的模态是建立亲密的关系,因为家庭原本的模态就是建立一个亲密的关系,和仇人不一样,仇人可能本来就是陌生人。我方一遍陈词里已经确认过了,这个和解不代表和仇人成为朋友,对吧?所以其实我刚想说的就是,如果我们能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去考察和解的行为,同时保护自身,就不存在对方所说的第二个论点,即因为目的不纯,所以不能进行和解。
小顾在童年的时候,父母外出务工,对他照顾很少,父子关系很冷淡,父亲晚年想修复关系,甚至亲自上门道歉,这个时候您方应该怎么倡导?首先您方不要强推,您方刚才那个确认,我方根本就没有认同,请大家再分析您这个问题。首先,和谐的利好是我们双方所共有的,不是您方今天倡导的独特利好。其次,这是个人的选择,如果说我觉得父母给我带来的痛苦太大了,即使他们再怎么表达关心和爱,我也接受不了,那我方就是给年轻人一个自由选择的权利。
所以这个时候对方让小顾不开门不去和解,小顾也是这么选择的,冷漠拒绝。然后当父亲去世的时候,小顾发现父亲一直默默保存着他的成长记录,还有一封未寄出的道歉信,致使小顾悔恨终生。所以不与父母和解带给年轻人的后续创伤,对方考不考虑?
您方今天在给我方扣帽子,说我方是不让他去和解,我方没有,我方是给您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您方所说和解的利好,我方也说了是双方共有的。我还是不太理解,对方说和解也是一种立场,不和解也是一种立场,让自己选择,那对方到底给不给面对迟来爱与关心的年轻人一个明确的方向呢?我会让年轻人自己慢慢去感受,如果觉得痛苦大过于亲情的话,那可以选择不和解;但如果觉得这种迟来的亲情可以抚平以前的痛苦,那我们就可以选择和解。
### 反方三辩质询小结 今天正方给我们讲了一个很动人的故事,像刘晓燕在父母去世之后抱憾终身,但我想看到的是什么呢?今天我在抖音上刷视频也刷到类似的,但评论区里的回应都是“我只要没感受到就不是爱,拒绝他们,他们在生前没有给我带来爱,在去世之后才让我感受到爱,为什么我一定要接受他们”,这是您方需要给我论证的,就是我们要拒绝这种道德绑架。因为您方所讲述的这种动听的故事,首先也只是少数。当我们在现实当中看到的是什么呢?你打开父母送给你的快递,里面不一定是您方所说的道歉信、精美的礼物,还有可能是一个“炸弹”。我们已经受到过很多次伤害,已经拆开过很多个“炸弹”了,您没办法让我们接着去拆开下一个“炸弹”,我们已经受到太多的伤害了,再拆一次我们可能就承受不了后果了。为什么一定要逼着我们,用道德绑架让我们去拆开这个“炸弹”,我们不接受,只想给自己一个说“不”的权利,我们只是在保护自己,而并非像您方所说的逃避,也不是您方所说的遗憾。
再来看,您方论点一告诉我们,只有放下执念,才能与原生家庭和解,才能收获一个健全的人格。为什么今天我是一个孤儿,难道我就没有健全的人格了吗?并不是。我们可以通过收获很多朋友的爱、爱人的爱,也可以通过去看心理医生等方式,重新建立一个健全的人格。所以看到没有,有很多种方式,您方所说的只有家庭的支撑,才能让我们放下执念、收获健全人格的这个逻辑不成立。
再来看您方论点二,说到代际关系的差异,只能通过与家庭和解之后才能弥补。但是我作为留守儿童,年少时受到太多的冷眼,父母不在身边,没有陪伴我。上学的时候被同学骂“野种”,老师也不重视我。我与同学打架之后,对方的父母都来了,而我只能等来年迈的爷爷奶奶。我开始懂事,知道不能让他们担心,于是早早地成熟起来,逼迫自己。我知道我的父母在外为我工作,我知道他们爱我,但是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我小时候受到的伤害,难道长大之后我还会让我的孩子受到这种伤害吗?当然不会,我会想尽办法去陪伴他,而并非是您方所说的我会把我的伤害带到我的下一代。反而是您方所说的选择与原生家庭表面上的和解,才会造成代际传播的伤害。
而今天您方的所有利好全部都建立在和解一定会成功的基础上。和解为什么一定会成功?我方辩友没有看到您方的论证。您方说和解的目的一定是纯粹的,迟来的爱一定不会是披着糖衣的毒药,我方也没有看到您方的论证。而我方论证了权力转移理论,告诉我们父母在孩子年少的时候造成的伤害,很难在迟来的爱与关心中得到弥补。所以我方可以先结下。
### 正方三辩质询小结 首先,我们从来没说和解是一定成功的,而是说它是可以被方法验证的。还有,说我们没有感受到爱,接到的是“炸弹”,那为什么我们要接受呢?这迟来的爱与关心,到底是由年轻人判断还是由年轻人的父母来判断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未明确提及。
面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心,应该提倡年轻人努力与之和解。
未明确提及新的重要概念定义。
未明确提及。
面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心,不应该提倡年轻人努力与之和解。
强调和解可被方法验证,质疑迟来的爱与关心的判断主体。
谢谢主席,对方一直没给出一个明确的态度。对方说不倡导和解,不代表拒绝和解,对方也可以和解。
对方今天的观点很奇怪,一方面说这种迟来的爱与关心很可能带着目的性、功利性,那我想问,在您方这种态度下,什么情况下子女能与父母和解?您方还觉得我方没有判断能力,没法判断出来,所以您方的态度就是不接受和解。
以留守儿童为例,当他的父母家庭环境变好,愿意来给他陪伴时,他的第一反应难道是“哦,是来骗我的”吗?
对方辩友跟我方要态度,我方给您。我方的态度是,你有选择的权利,你当然可以选择接受他们的和解,但你同样也可以拒绝。现在的情况是,大家都受“家和万事兴”这种价值观的影响,都在尝试去和解,但没有人告诉我们也可以选择不和解。
中方心理分析研究院研究表明,人会在成长中无意识地体验创伤,但这种创伤是深刻且不可逆的。而且,倡导并不等于批判,对方一直没有回应这一点。
对方辩友一方面认为可以倡导,同时又倡导“有些人和解,有些人不和解”,这很奇怪。比如,年轻时候父亲喝多了就打孩子,他只是想拍拍孩子的肩膀给其鼓励,但孩子都会下意识地瑟缩。迟来的爱和关心,无法弥补曾经受到的伤害。
这里面父母没有做错,孩子也没有做错的情况下,孩子为什么不能选择和解?能原谅加害者的是法律,不应该要求当事人去原谅。
再举个例子,奥运冠军奖金分配问题。当父母虽然很爱孩子,但觉得亏欠孩子,开始尝试改变,抛出橄榄枝时,在您方的倡导下,孩子到底要不要接受呢?
像刘某,家长会没人参加,从来没被允许出去玩,跟同学闹矛盾没人撑腰,在学校被霸凌被孤立。如果这样的伤害,您方还要让他去接受父母的橄榄枝,凭什么?
现实中,有外出打工的姐姐面对父母的嘘寒问暖,最后发现父母只是想让她给弟弟买房,您方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按照您方观点,难道所有留守儿童都要和父母断亲吗?
您方说和解只有10%的成功率,这个数据没有依据,而且是在父母主动提出和解的前提下。对方今天想描绘的不是和解代价大,而是父母主动提出和解难。正是因为难,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次宝贵的机会。
对方辩友说不倡导和解并不禁止和解。留守儿童的父母年少出去挣钱,难道就是不爱孩子了吗?显然不是,他们一直都在爱。但这其实不在我们今天的讨论范围内,如果您方要聊,我方也可以。孩子长大之后,明白了父母的爱,选择性和解,我方并没有阻止。所以和解的利好双方都认可。
现在近6成的未婚青年去相亲,近5成是迫于父母的压力。这说明倡导可能会强迫年轻人去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我方认为,真正让年轻人内心动摇的,不是倡导,而是父母真正递出橄榄枝,所以才有了这道辩题,而不是先有倡导,再让孩子主动和解,这是您方和我方态度的不同。
对方辩友提到,这种迟来的爱可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倡导旨在影响学生行为,必须遵守普遍性原则,倡导的最终目的是让大家都能遵守。我方也希望大家接过橄榄枝后,好好判断家长的意图,我方的态度是给冰冷的关系融进阳光的可能。
今天的背景是“家和万事兴”,大部分年轻人被这种观念束缚。我方就是要给他们跳出这种束缚的权利。我们很痛苦,被“家和万事兴”的叙事深深束缚,不知道还可以选择不和解,所以才有了今天的辩题。而您方在他们已经很痛苦的情况下,再施加压力,让他们必须选择和解,这是不合理的。
对方辩友,家委和社区的调查研究显示,近九成的年轻人重视“家和万事兴”。但在努力和解的倡导下,只会让年轻人受到二次创伤,不利于他们的健康发展。比如12岁幼女被继父强奸,女明星为父母接受财产抹黑吸毒,00后博主长期遭受母亲家暴确诊抑郁症,每个人在原生家庭受到的伤痛都不一样。
虽然90%的人都重视家庭关系,不能与父母断绝联系,但您方提到12岁幼女被继父侵害的例子,您方要给出继父在女儿成年后提出原谅的实例,否则我们不谈这个例子。
为什么“家和万事兴”就意味着要劝所有人去和解呢?我方说可以自由选择,给大家指了一条可行的路——拒绝。我们现在已经很犹豫了,您方还要让我们继续犹豫,这是您方的态度。
再以留守儿童为例,父母没有做错,孩子也没有做错,父母发现表达爱的方式孩子接收不到,开始努力改变,递给孩子橄榄枝,您方为什么说孩子不能接受呢?如果伤害无法挽回怎么办,您方没有回应。而且,您方也没有论证和解一定不成功。
您方三辩提到原生家庭留守儿童一直都存在爱,所以留守儿童不在讨论范围内,但您方四辩要论证为什么留守儿童不缺爱。最起码,和解是开始沟通的一个新信号,就像核能既能杀人,我们为什么不禁止呢?因为伤害虽然存在,但我方可以承担,而且我们也需要确认伤害是否存在,以及不和解的理由。
谢谢主席,对方一直没给出一个明确的态度。对方说不倡导和解,不代表拒绝和解,对方也可以和解。
对方今天的观点很奇怪,一方面说这种迟来的爱与关心很可能带着目的性、功利性,那我想问,在您方这种态度下,什么情况下子女能与父母和解?您方还觉得我方没有判断能力,没法判断出来,所以您方的态度就是不接受和解。
以留守儿童为例,当他的父母家庭环境变好,愿意来给他陪伴时,他的第一反应难道是“哦,是来骗我的”吗?
对方辩友跟我方要态度,我方给您。我方的态度是,你有选择的权利,你当然可以选择接受他们的和解,但你同样也可以拒绝。现在的情况是,大家都受“家和万事兴”这种价值观的影响,都在尝试去和解,但没有人告诉我们也可以选择不和解。
中方心理分析研究院研究表明,人会在成长中无意识地体验创伤,但这种创伤是深刻且不可逆的。而且,倡导并不等于批判,对方一直没有回应这一点。
对方辩友一方面认为可以倡导,同时又倡导“有些人和解,有些人不和解”,这很奇怪。比如,年轻时候父亲喝多了就打孩子,他只是想拍拍孩子的肩膀给其鼓励,但孩子都会下意识地瑟缩。迟来的爱和关心,无法弥补曾经受到的伤害。
这里面父母没有做错,孩子也没有做错的情况下,孩子为什么不能选择和解?能原谅加害者的是法律,不应该要求当事人去原谅。
再举个例子,奥运冠军奖金分配问题。当父母虽然很爱孩子,但觉得亏欠孩子,开始尝试改变,抛出橄榄枝时,在您方的倡导下,孩子到底要不要接受呢?
像刘某,家长会没人参加,从来没被允许出去玩,跟同学闹矛盾没人撑腰,在学校被霸凌被孤立。如果这样的伤害,您方还要让他去接受父母的橄榄枝,凭什么?
现实中,有外出打工的姐姐面对父母的嘘寒问暖,最后发现父母只是想让她给弟弟买房,您方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按照您方观点,难道所有留守儿童都要和父母断亲吗?
您方说和解只有10%的成功率,这个数据没有依据,而且是在父母主动提出和解的前提下。对方今天想描绘的不是和解代价大,而是父母主动提出和解难。正是因为难,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次宝贵的机会。
对方辩友说不倡导和解并不禁止和解。留守儿童的父母年少出去挣钱,难道就是不爱孩子了吗?显然不是,他们一直都在爱。但这其实不在我们今天的讨论范围内,如果您方要聊,我方也可以。孩子长大之后,明白了父母的爱,选择性和解,我方并没有阻止。所以和解的利好双方都认可。
现在近6成的未婚青年去相亲,近5成是迫于父母的压力。这说明倡导可能会强迫年轻人去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我方认为,真正让年轻人内心动摇的,不是倡导,而是父母真正递出橄榄枝,所以才有了这道辩题,而不是先有倡导,再让孩子主动和解,这是您方和我方态度的不同。
对方辩友提到,这种迟来的爱可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倡导旨在影响学生行为,必须遵守普遍性原则,倡导的最终目的是让大家都能遵守。我方也希望大家接过橄榄枝后,好好判断家长的意图,我方的态度是给冰冷的关系融进阳光的可能。
今天的背景是“家和万事兴”,大部分年轻人被这种观念束缚。我方就是要给他们跳出这种束缚的权利。我们很痛苦,被“家和万事兴”的叙事深深束缚,不知道还可以选择不和解,所以才有了今天的辩题。而您方在他们已经很痛苦的情况下,再施加压力,让他们必须选择和解,这是不合理的。
对方辩友,家委和社区的调查研究显示,近九成的年轻人重视“家和万事兴”。但在努力和解的倡导下,只会让年轻人受到二次创伤,不利于他们的健康发展。比如12岁幼女被继父强奸,女明星为父母接受财产抹黑吸毒,00后博主长期遭受母亲家暴确诊抑郁症,每个人在原生家庭受到的伤痛都不一样。
虽然90%的人都重视家庭关系,不能与父母断绝联系,但您方提到12岁幼女被继父侵害的例子,您方要给出继父在女儿成年后提出原谅的实例,否则我们不谈这个例子。
为什么“家和万事兴”就意味着要劝所有人去和解呢?我方说可以自由选择,给大家指了一条可行的路——拒绝。我们现在已经很犹豫了,您方还要让我们继续犹豫,这是您方的态度。
再以留守儿童为例,父母没有做错,孩子也没有做错,父母发现表达爱的方式孩子接收不到,开始努力改变,递给孩子橄榄枝,您方为什么说孩子不能接受呢?如果伤害无法挽回怎么办,您方没有回应。而且,您方也没有论证和解一定不成功。
您方三辩提到原生家庭留守儿童一直都存在爱,所以留守儿童不在讨论范围内,但您方四辩要论证为什么留守儿童不缺爱。最起码,和解是开始沟通的一个新信号,就像核能既能杀人,我们为什么不禁止呢?因为伤害虽然存在,但我方可以承担,而且我们也需要确认伤害是否存在,以及不和解的理由。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