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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一辩立论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今天我方立场为:在互联网上,共情能力是对善良者的奖赏。
开宗明义,定义先行。根据莫纳什大学针对跨越40周年、506篇共研究共情能力论文进行的研究,共情能力不只是能够感受他人情绪,还要在不混淆自己和他人的前提下,理解对方的客观处境。善良者是指那些具有良好道德品质,愿意为他人着想,尊重他人并愿意付出的人,而奖赏则指对善良者产生的好处。我方评判标准为:在互联网上,共情能力若能对善良者产生好处,即共情能力是对善良者的奖赏。
首先,拥有共情能力的善良者可以捕捉到更多的信息。当下互联网快速发展,信息量庞大,且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在这种环境下,共情能力强的人往往更善于倾听和理解他人。在互联网社交平台上,他们更愿意关注他人的分享和需求,而不仅仅关注自己。这种倾听和理解的能力使他们能够接触到更多元的内容和观点,从而获取更丰富的信息。因此,小众群体可以得到理解,我们都能在互联网上畅所欲言。
但是,如果善良者没有共情能力,他们的善意往往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可能无法精确理解对方真正的需求。即便他们会主动帮助别人,比如看到朋友情绪低落,可能会直接过去劝说“别难过,事情总会过去”,却没有意识到朋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的独处或者倾诉的空间。这种善意虽然真诚,但缺乏针对性,有时甚至会让人觉得有些好心办坏事。
其次,共情能力让善良者理解他人的立场,做出更清醒的判断。共情能力是善良者理解他人立场的关键,它让善良者在面对复杂情景时能够做出更清醒的判断,进而可以更加准确地完成自己或他人的需求。并且,善良之人往往心怀善意,但善意若缺乏共情能力的引导,很可能会陷入盲目。通过共情能力,善良者能够设身处地地感受到他人的喜怒哀乐,从而理解他人的选择与行为背后的动机。
例如,在面对他人的过错时,善良者若仅凭直觉,很可能会轻易地给予原谅。但是共情能力会让他们思考过错背后的无奈与困境,从而做出更合理的判断,既不纵容过错,又能给予对方改正的机会。共情能力使善良者能够洞察他人的需求,避免因过度的善意而给他人造成压力或不适。他们能够在尊重他人的基础上,用更恰当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善意,而不是仅凭着一腔热血去强加自己的帮助。这种清醒的判断源于对他人内心世界的深刻洞察,让善良的付出更有价值,也让善良者在复杂多变的人际关系中保持理智和智慧。这正是善良与理性的完美结合,是对善良者的一种奖励。
善良者因共情而变得强大,他们不再是被网络情绪裹挟的弱者,而是能用理性的光芒驱散阴霾的智者。他们以共情为刃,善良为盾,在互联网的画卷下书写温暖与希望,这不仅是对他人的救赎,更是自我的升华。共情能力是善良者的奖赏,也是他们在互联网世界中最耀眼的勋章。
综上,谢谢。
### 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谢谢主席。首先,我们这个辩题是在互联网上,那么我们要注意到这个大前提,也要承认互联网的一些特点,比如开放性、去中心化、信息爆炸等。
第二个问题,您方的判准是,只要产生好处,它就是奖赏,那么您方所说的产生好处究竟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呢?
举个罗翔老师的例子,罗翔老师在共情底层人民时,却遭到了某些人的谩骂。您觉得这是对罗翔老师的惩罚吗?他共情别人,别人得到帮助,他肯定会高兴,但其他一些根本不了解这个事情的人去骂他,对于他来说,这算得了什么,顶多给他带来一些无所谓的负面情绪而已。但这种负面情绪难道不能够称之为惩罚吗?
首先,负面情绪每个人都会有,我们经历各种事情都有可能产生负面情绪。罗翔老师遭到别人谩骂,这跟他是否共情有关系吗?他是因为共情底层人民在网络上发表了言论,才被别人谩骂。您方觉得这不是对罗翔老师的一种惩罚吗?
所以您方就是认为共情能力强会导致谩骂,请问这个推导是无法成立的。
下一个问题,善良者的共情是不是拥有共情能力,且共情能力和道德感是不是要高于一般人?
您方觉得共情能力是一种好的能力吗?拥有这种好的能力就叫做奖赏吗?我不知道这个逻辑是如何推导出来的。但在今天这个辩题上,在互联网上,共情能力是奖赏。那就是说共情能力是一种好的能力,这种好的能力是对善良者的奖赏,是吗?
我类比一下,钱是个好东西,但如果有一天我挣了500万,却遭遇了不幸,这是对我的奖赏还是惩罚?您把共情能力类比到了钱,钱固然好,但钱也不代表不会给人带来坏处,共情能力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说共情能力也会给人带来不好的影响,这就是对人的惩罚,对吧?
对方辩友,所以您方今天要论证共情能力一定会带来好处,才算是奖赏。但不能因为您所说的一些负面情绪,就简单地把共情能力带来的所有后果都归结为惩罚。接下来我会论证共情能力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并且这些负面影响是对我们的惩罚。
以上,感谢。
### 反方一辩立论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共情能力指的是一种能设身处地来体验他人处境,从而达到感受和理解他人心情的能力。善良者具有高度的道德感和利他属性,希望实现更美好的世界。而奖赏和惩罚的判断标准是共情能力能否给予个体正面的主观体验和成果。我方认为,在互联网上,共情能力是对善良者的惩罚。论证如下:
首先,互联网的负面倾向的传播让共情成为精神酷刑。依据共情治疗理论,共情需要消耗大量认知和情感资源,互联网信息过载使善良者长期暴露于他人痛苦,最终导致心理枯竭。在互联网上,社交媒体平台的算法机制天然偏好极端化内容,苦难、悲剧、不公平的内容与碎片化高频次涌现。根据MIT人类动力学实验室研究,推特上涉及暴力冲突的内容传播速度是积极内容的6倍。平台算法通过流量最大化原则,将极端负面内容精准推送给高共情用户,善良者因为共情能力被迫成为情绪的“垃圾桶”,反复承受伤害。
2016年王凤雅用虚构的女儿患肾病激励骗取了超过260万元捐款。事件曝光后,大量共情者的善意被践踏,引发广泛的信任危机。当面对巴以冲突等互联网上铺天盖地的人间悲剧,共情者自身能力并不足以支持他们改变世界,但却因为共情遭受了过多的痛苦,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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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宗明义,定义先行。根据莫纳什大学针对跨越40周年、506篇共研究共情能力论文进行的研究,共情能力不只是能够感受他人情绪,还要在不混淆自己和他人的前提下,理解对方的客观处境。善良者是指那些具有良好道德品质,愿意为他人着想,尊重他人并愿意付出的人,而奖赏则指对善良者产生的好处。我方评判标准为:在互联网上,共情能力若能对善良者产生好处,即共情能力是对善良者的奖赏。
首先,拥有共情能力的善良者可以捕捉到更多的信息。当下互联网快速发展,信息量庞大,且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在这种环境下,共情能力强的人往往更善于倾听和理解他人。在互联网社交平台上,他们更愿意关注他人的分享和需求,而不仅仅关注自己。这种倾听和理解的能力使他们能够接触到更多元的内容和观点,从而获取更丰富的信息。因此,小众群体可以得到理解,我们都能在互联网上畅所欲言。
但是,如果善良者没有共情能力,他们的善意往往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可能无法精确理解对方真正的需求。即便他们会主动帮助别人,比如看到朋友情绪低落,可能会直接过去劝说“别难过,事情总会过去”,却没有意识到朋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的独处或者倾诉的空间。这种善意虽然真诚,但缺乏针对性,有时甚至会让人觉得有些好心办坏事。
其次,共情能力让善良者理解他人的立场,做出更清醒的判断。共情能力是善良者理解他人立场的关键,它让善良者在面对复杂情景时能够做出更清醒的判断,进而可以更加准确地完成自己或他人的需求。并且,善良之人往往心怀善意,但善意若缺乏共情能力的引导,很可能会陷入盲目。通过共情能力,善良者能够设身处地地感受到他人的喜怒哀乐,从而理解他人的选择与行为背后的动机。
例如,在面对他人的过错时,善良者若仅凭直觉,很可能会轻易地给予原谅。但是共情能力会让他们思考过错背后的无奈与困境,从而做出更合理的判断,既不纵容过错,又能给予对方改正的机会。共情能力使善良者能够洞察他人的需求,避免因过度的善意而给他人造成压力或不适。他们能够在尊重他人的基础上,用更恰当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善意,而不是仅凭着一腔热血去强加自己的帮助。这种清醒的判断源于对他人内心世界的深刻洞察,让善良的付出更有价值,也让善良者在复杂多变的人际关系中保持理智和智慧。这正是善良与理性的完美结合,是对善良者的一种奖励。
善良者因共情而变得强大,他们不再是被网络情绪裹挟的弱者,而是能用理性的光芒驱散阴霾的智者。他们以共情为刃,善良为盾,在互联网的画卷下书写温暖与希望,这不仅是对他人的救赎,更是自我的升华。共情能力是善良者的奖赏,也是他们在互联网世界中最耀眼的勋章。
综上,谢谢。
### 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谢谢主席。首先,我们这个辩题是在互联网上,那么我们要注意到这个大前提,也要承认互联网的一些特点,比如开放性、去中心化、信息爆炸等。
第二个问题,您方的判准是,只要产生好处,它就是奖赏,那么您方所说的产生好处究竟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呢?
举个罗翔老师的例子,罗翔老师在共情底层人民时,却遭到了某些人的谩骂。您觉得这是对罗翔老师的惩罚吗?他共情别人,别人得到帮助,他肯定会高兴,但其他一些根本不了解这个事情的人去骂他,对于他来说,这算得了什么,顶多给他带来一些无所谓的负面情绪而已。但这种负面情绪难道不能够称之为惩罚吗?
首先,负面情绪每个人都会有,我们经历各种事情都有可能产生负面情绪。罗翔老师遭到别人谩骂,这跟他是否共情有关系吗?他是因为共情底层人民在网络上发表了言论,才被别人谩骂。您方觉得这不是对罗翔老师的一种惩罚吗?
所以您方就是认为共情能力强会导致谩骂,请问这个推导是无法成立的。
下一个问题,善良者的共情是不是拥有共情能力,且共情能力和道德感是不是要高于一般人?
您方觉得共情能力是一种好的能力吗?拥有这种好的能力就叫做奖赏吗?我不知道这个逻辑是如何推导出来的。但在今天这个辩题上,在互联网上,共情能力是奖赏。那就是说共情能力是一种好的能力,这种好的能力是对善良者的奖赏,是吗?
我类比一下,钱是个好东西,但如果有一天我挣了500万,却遭遇了不幸,这是对我的奖赏还是惩罚?您把共情能力类比到了钱,钱固然好,但钱也不代表不会给人带来坏处,共情能力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说共情能力也会给人带来不好的影响,这就是对人的惩罚,对吧?
对方辩友,所以您方今天要论证共情能力一定会带来好处,才算是奖赏。但不能因为您所说的一些负面情绪,就简单地把共情能力带来的所有后果都归结为惩罚。接下来我会论证共情能力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并且这些负面影响是对我们的惩罚。
以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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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互联网的负面倾向的传播让共情成为精神酷刑。依据共情治疗理论,共情需要消耗大量认知和情感资源,互联网信息过载使善良者长期暴露于他人痛苦,最终导致心理枯竭。在互联网上,社交媒体平台的算法机制天然偏好极端化内容,苦难、悲剧、不公平的内容与碎片化高频次涌现。根据MIT人类动力学实验室研究,推特上涉及暴力冲突的内容传播速度是积极内容的6倍。平台算法通过流量最大化原则,将极端负面内容精准推送给高共情用户,善良者因为共情能力被迫成为情绪的“垃圾桶”,反复承受伤害。
2016年王凤雅用虚构的女儿患肾病激励骗取了超过260万元捐款。事件曝光后,大量共情者的善意被践踏,引发广泛的信任危机。当面对巴以冲突等互联网上铺天盖地的人间悲剧,共情者自身能力并不足以支持他们改变世界,但却因为共情遭受了过多的痛苦,陷入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共情能力让善良者能捕捉更多信息、做出更清醒判断,善良者因共情而变得强大,共情能力是善良者的奖赏,也是他们在互联网世界中最耀眼的勋章。
在互联网上,共情能力是对善良者的惩罚。
给另一方辩手发言开始即时标记,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时长,照常进行,由正方先开始,有请。
正方:好,对方辩友,您方今天一直在共情和共情能力之间做混淆。我认为您方可能没有充分理解这次辩题,此次说的是共情能力,而共情能力是我的个人能力,并非您方所说的共情,它是一种个人的情感或情绪。所以您方只是将其往感性或情感方面阐述,从而用一点点坏的东西就完全覆盖掉了我们所说的好的东西。那么,您方是如何理解共情能力的?我方在41分钟时就确认过,善良者的共情能力比较强,因此也会产生更多的共情,并且这种共情会给善良者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情绪反应。您方所说的认知共情和情绪共情,它们的占比是多少呢?像上海女大学生案,评论区情绪和逻辑这两方面评论的比例是2:1。
此外,您方刚才三辩小结又说罗翔应该去共情那些骂他的人,应该去理解加害者,您是想让善良者成为圣母吗?我方并没有想让善良者成为圣母,尝试理解所有人,这是有共情能力的人都会做的一件事情。共情能力带给了我们强大的判断能力,也让我们能够多方面获取信息,能比普通善良者或其他普通人获取到更多信息,看待事物更全面,这不就是一种奖赏吗?我不明白您方为什么仅因为它带来一些负面情绪,就要否定我方所说的所有好处。
反方:对方好像把拥有共情能力的善良者描绘得多么理性、多么完美。我再问您一次,情感共情和认知共情占比有多少?你们一直在描绘认知共情多么伟大,那么请给出二者的比例数据。
正方:在这个辩题中,我认为没必要纠结情感共情和认知共情非要占比多少,因为一个人的主观感受无法通过占比来决定。情感共情和认知共情同时存在,认知共情让我们更理性地看待问题、理解别人的立场,增强我们的判断能力。虽然情感共情有时会带来负面情绪,但在产生负面情绪之前,我们已经通过其他能力完成了想要做的事情。然而,您方将互联网上的人完全描绘成认知共情能力很强、非常理性的人,完全忽略了情感共情这一方面。所以,还是需要说明数据,我们需要知道互联网上哪方面占比更多,才更契合我们的辩题。
我们双方已达成共识,互联网消息有好有坏,因此单纯比较情感共情是比较不出来的,因为我们既可能共情到好的方面,也可能共情到坏的方面,所以我方才会强调认知共情的重要性,它对善良者而言是一种奖赏。
反方:是的,对方辩友,我们确实达成了共识,负面信息和正面信息同时存在。但我们要看的是在互联网上,共情能力对于善良者而言,这里的善良者是一个群体而非个人,所以我们需要比较的是在互联网这种特殊机制下,我们更能做到情感共情,还是您所谓的认知共情。
我方已经陈述过,同样在互联网的大场域内,我面对的人可能在性别、阶级、种族、思想上与我完全不同,我单单通过简单的攻击,无法触及到他。我接收到他的信息,可能他就是在骂我、攻击我,让我感觉到他的愤怒。所以,如果我没有通过认知共情去理解他的处境和背景,我只会感到愤怒,只想骂回去。但如果我通过认知共情去了解他,反而可能会更理性地看待这个信息,这方面我方已经解释过,不再赘述,谢谢。
正方:那我给您举个例子,比如有一个杀人犯,他是纯反社会人格。从您的共情角度,是去分析这个杀人犯为什么杀人,您不觉得这是对受害者的一种伤害吗?我方的共情能力包含了判断能力,我既然有判断能力,为什么不能判断出他是反社会人格?难道一定要理解他为什么杀人,才叫共情能力吗?我不理解您所说的共情能力为何一定有较高的判断能力,共情能力是共情别人,它的定义里有判断能力这一点吗?
我们有个大前提,我是在有共情的前提下,作为一个善良者,我有基本的三观和正确的认知,为什么没有基础的判断能力?我认为他是反社会人格,我有这个基础的判断能力。还有,您方关于这个比较级是缺失的,一是互联网好坏信息比例的缺失,二是同样面对负面信息,有无共情能力的比较缺失。您方需要论证给我们,在同样面对负面信息的情况下,没有共情能力的人能够比有共情能力的人获得更多奖赏。比如同样面对对方的谩骂,我没有共情能力,不理解对方为什么这么说,还是感觉很愤怒,不想骂回去,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得到一些奖励吗?
反方:您方想当然地认为认识世界的唯一途径就是共情,但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还有社会规则和教育,它们能让我们更全面地理解世界,并非只有共情才能让我们了解世界。
正方:我方从来没有说过只有共情才能了解世界,共情能力是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世界的一个途径或方法,但并非如您方所说只有共情能力才能了解世界。您方所说的共情能力包含各种判断能力等多方面能力,您是不是把论据范围扩得太大了?我认为共情能力是一个较为中性的能力,它的判断能力需要根据个人以及其所处的环境来决定。在互联网场域下,其判断能力和接受信息的能力是否应该重新认真考虑呢?
所以今天您方一直尝试把共情能力说成是一个完全主观或感性的东西,但它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有理性成分的,为什么说我没有判断能力呢?
反方:我方并没有否认共情能力具有判断能力、认知能力,它确实具有一定的判断与认知的主观能力。但我方从头到尾一直在强调,在互联网语境下,您方也承认互联网存在信息爆炸的情况,在这种情境下,我们需要看这种共情能力是否真的能做到共情,而非善良者自认为的共情。善良者主观感受得到满足与成就,但实际上可能成为恶的帮凶,那这对善良者来说也是一种惩罚,而非奖赏。
还有,您方所说的判断能力是每个人都有的,是由社会规则、个人所处环境以及所接受的教化决定的。共情能力强的人在互联网背景下,更容易对一些信息做出评论,所以他们形成信息茧房的可能性更大。互联网的算法规则会给他们推送这些东西,他们会逐渐被互联网的负面信息洪流淹没,形成精神上的共情茧房,这方面的弊端,您方并没有和我们讨论,只是一味地讨论好处。
感谢双方同学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有请。
反方四辩:好的,谢谢主席。首先针对对方的论点,对方称共情能力更强的人可以捕捉更多信息。我想问,为什么能够捕捉更多信息是因为有互联网这个平台,而且我不太理解为什么对方把捕捉信息的能力归结于共情能力,共情是去感受别人,为何能和捕捉信息的能力联系起来?
第二点,对方说能够理解到别人的价值观,我认为理解别人价值观是由个人的开放性决定的,思想够开放,才能够接受别人的价值观,而并非是因为共情就能接受别人的价值观。如果按照对方所说,只要有共情能力,就可以接受各种各样的价值观,那这是不是存在问题呢?
回到我们的论点,共情能力强的人越容易被负面情绪所反噬。因为共情能力强的人,大脑更容易记住负面信息,这些负面信息会在心中留下更深刻的印象,之后我们就会被负面情绪所控制。比如看到别人家孩子遭受惨无人道的摧残时,会感到很无助,越共情就越会想到自己无能为力,这种无能为力感会让我们越沮丧、越恼怒,这就是对我们的一种反噬。
第三点,对方将共情能力所包裹的能力太多了,比如判断能力、捕捉信息能力等。判断能力是由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决定的,并非由共情能力决定,您方对共情能力的定义范围是不是太大了?
还有一个问题,对方说在互联网上点赞利他没错,但利他和消耗自己并不冲突。您方好像把共情能力和善良者描绘得多么高大上,好像善良者绝对不会出错。那善良者好心办坏事,难道就不算善良者了吗?您方已经将善良者好心办坏事这种情况完全排除在外,我不太理解。
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在互联网上,对方辩友一直强调互联网上的人多么理性,但还是需要您给出理性和感性的占比数据。大部分人上网是带着情绪的,并非带着理性大脑。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享受信息快速传播带来的便利,也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即共识在悄然发生变化,善良者反而容易成为受害者。
抛开网络虚假信息,那些纯粹吸引眼球、引发情绪波动的内容,往往在资本的推动下获得大量流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大众共情编造虚假故事,骗取钱财和同情。当真相被揭露,大众的信任就会被消耗,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变得无人问津。这种欺骗无疑是对善良者的一种惩罚,是对善良者的消磨,而这正是资本算法对人心善良的无情利用。
我们每一次点赞、评论、转发,都可能成为算法分析的数据,被用来制造更多吸引眼球的内容,却忽视了信息背后的真实与价值,长期下去会让我们的共情变得廉价而盲目。我们不能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应该拒绝成为资本的傀儡,也不能让人性的善意被沦为低等的数据。
在这个数据时代,我们需要追求一个善良者不被欺骗、不被惩罚的世界,让每一份善意都能得到回应与尊重。平台应该承担起责任,优化算法,推送有价值的信息,让真正的善良得以实现。我们每个人应该保持理性,不盲目共情,不被虚假信息裹挟,用视野、思考和行为去守护善良。让我们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充满温暖和善意的文明环境,让善良成为这个社会最真实的底色,让报心者不再为此担忧。感谢。
感谢反方同学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有请。
正方四辩:首先,在互联网上,信息有好有坏,算法会给用户推送喜欢的东西,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您方一直在苛求共情者要尽善尽美,认为共情能力强的人要比共情能力差的人做得更好。但您方所说的伤害部分,无论是共情者还是不共情者都有被伤害的可能,这是骗子等人带来的伤害,不应归结为共情带来的伤害。
您是想生活在一个通过共情去帮助他人的世界,还是想生活在一个在互联网上什么都不管的世界?所以我方观点如下。
感谢双方同学,本场比赛的比赛环节到此结束,下面有请评委通过QQ群聊上交投票结果,由主席收取结果。
给另一方辩手发言开始即时标记,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时长,照常进行,由正方先开始,有请。
正方:好,对方辩友,您方今天一直在共情和共情能力之间做混淆。我认为您方可能没有充分理解这次辩题,此次说的是共情能力,而共情能力是我的个人能力,并非您方所说的共情,它是一种个人的情感或情绪。所以您方只是将其往感性或情感方面阐述,从而用一点点坏的东西就完全覆盖掉了我们所说的好的东西。那么,您方是如何理解共情能力的?我方在41分钟时就确认过,善良者的共情能力比较强,因此也会产生更多的共情,并且这种共情会给善良者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情绪反应。您方所说的认知共情和情绪共情,它们的占比是多少呢?像上海女大学生案,评论区情绪和逻辑这两方面评论的比例是2:1。
此外,您方刚才三辩小结又说罗翔应该去共情那些骂他的人,应该去理解加害者,您是想让善良者成为圣母吗?我方并没有想让善良者成为圣母,尝试理解所有人,这是有共情能力的人都会做的一件事情。共情能力带给了我们强大的判断能力,也让我们能够多方面获取信息,能比普通善良者或其他普通人获取到更多信息,看待事物更全面,这不就是一种奖赏吗?我不明白您方为什么仅因为它带来一些负面情绪,就要否定我方所说的所有好处。
反方:对方好像把拥有共情能力的善良者描绘得多么理性、多么完美。我再问您一次,情感共情和认知共情占比有多少?你们一直在描绘认知共情多么伟大,那么请给出二者的比例数据。
正方:在这个辩题中,我认为没必要纠结情感共情和认知共情非要占比多少,因为一个人的主观感受无法通过占比来决定。情感共情和认知共情同时存在,认知共情让我们更理性地看待问题、理解别人的立场,增强我们的判断能力。虽然情感共情有时会带来负面情绪,但在产生负面情绪之前,我们已经通过其他能力完成了想要做的事情。然而,您方将互联网上的人完全描绘成认知共情能力很强、非常理性的人,完全忽略了情感共情这一方面。所以,还是需要说明数据,我们需要知道互联网上哪方面占比更多,才更契合我们的辩题。
我们双方已达成共识,互联网消息有好有坏,因此单纯比较情感共情是比较不出来的,因为我们既可能共情到好的方面,也可能共情到坏的方面,所以我方才会强调认知共情的重要性,它对善良者而言是一种奖赏。
反方:是的,对方辩友,我们确实达成了共识,负面信息和正面信息同时存在。但我们要看的是在互联网上,共情能力对于善良者而言,这里的善良者是一个群体而非个人,所以我们需要比较的是在互联网这种特殊机制下,我们更能做到情感共情,还是您所谓的认知共情。
我方已经陈述过,同样在互联网的大场域内,我面对的人可能在性别、阶级、种族、思想上与我完全不同,我单单通过简单的攻击,无法触及到他。我接收到他的信息,可能他就是在骂我、攻击我,让我感觉到他的愤怒。所以,如果我没有通过认知共情去理解他的处境和背景,我只会感到愤怒,只想骂回去。但如果我通过认知共情去了解他,反而可能会更理性地看待这个信息,这方面我方已经解释过,不再赘述,谢谢。
正方:那我给您举个例子,比如有一个杀人犯,他是纯反社会人格。从您的共情角度,是去分析这个杀人犯为什么杀人,您不觉得这是对受害者的一种伤害吗?我方的共情能力包含了判断能力,我既然有判断能力,为什么不能判断出他是反社会人格?难道一定要理解他为什么杀人,才叫共情能力吗?我不理解您所说的共情能力为何一定有较高的判断能力,共情能力是共情别人,它的定义里有判断能力这一点吗?
我们有个大前提,我是在有共情的前提下,作为一个善良者,我有基本的三观和正确的认知,为什么没有基础的判断能力?我认为他是反社会人格,我有这个基础的判断能力。还有,您方关于这个比较级是缺失的,一是互联网好坏信息比例的缺失,二是同样面对负面信息,有无共情能力的比较缺失。您方需要论证给我们,在同样面对负面信息的情况下,没有共情能力的人能够比有共情能力的人获得更多奖赏。比如同样面对对方的谩骂,我没有共情能力,不理解对方为什么这么说,还是感觉很愤怒,不想骂回去,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得到一些奖励吗?
反方:您方想当然地认为认识世界的唯一途径就是共情,但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还有社会规则和教育,它们能让我们更全面地理解世界,并非只有共情才能让我们了解世界。
正方:我方从来没有说过只有共情才能了解世界,共情能力是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世界的一个途径或方法,但并非如您方所说只有共情能力才能了解世界。您方所说的共情能力包含各种判断能力等多方面能力,您是不是把论据范围扩得太大了?我认为共情能力是一个较为中性的能力,它的判断能力需要根据个人以及其所处的环境来决定。在互联网场域下,其判断能力和接受信息的能力是否应该重新认真考虑呢?
所以今天您方一直尝试把共情能力说成是一个完全主观或感性的东西,但它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有理性成分的,为什么说我没有判断能力呢?
反方:我方并没有否认共情能力具有判断能力、认知能力,它确实具有一定的判断与认知的主观能力。但我方从头到尾一直在强调,在互联网语境下,您方也承认互联网存在信息爆炸的情况,在这种情境下,我们需要看这种共情能力是否真的能做到共情,而非善良者自认为的共情。善良者主观感受得到满足与成就,但实际上可能成为恶的帮凶,那这对善良者来说也是一种惩罚,而非奖赏。
还有,您方所说的判断能力是每个人都有的,是由社会规则、个人所处环境以及所接受的教化决定的。共情能力强的人在互联网背景下,更容易对一些信息做出评论,所以他们形成信息茧房的可能性更大。互联网的算法规则会给他们推送这些东西,他们会逐渐被互联网的负面信息洪流淹没,形成精神上的共情茧房,这方面的弊端,您方并没有和我们讨论,只是一味地讨论好处。
感谢双方同学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有请。
反方四辩:好的,谢谢主席。首先针对对方的论点,对方称共情能力更强的人可以捕捉更多信息。我想问,为什么能够捕捉更多信息是因为有互联网这个平台,而且我不太理解为什么对方把捕捉信息的能力归结于共情能力,共情是去感受别人,为何能和捕捉信息的能力联系起来?
第二点,对方说能够理解到别人的价值观,我认为理解别人价值观是由个人的开放性决定的,思想够开放,才能够接受别人的价值观,而并非是因为共情就能接受别人的价值观。如果按照对方所说,只要有共情能力,就可以接受各种各样的价值观,那这是不是存在问题呢?
回到我们的论点,共情能力强的人越容易被负面情绪所反噬。因为共情能力强的人,大脑更容易记住负面信息,这些负面信息会在心中留下更深刻的印象,之后我们就会被负面情绪所控制。比如看到别人家孩子遭受惨无人道的摧残时,会感到很无助,越共情就越会想到自己无能为力,这种无能为力感会让我们越沮丧、越恼怒,这就是对我们的一种反噬。
第三点,对方将共情能力所包裹的能力太多了,比如判断能力、捕捉信息能力等。判断能力是由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决定的,并非由共情能力决定,您方对共情能力的定义范围是不是太大了?
还有一个问题,对方说在互联网上点赞利他没错,但利他和消耗自己并不冲突。您方好像把共情能力和善良者描绘得多么高大上,好像善良者绝对不会出错。那善良者好心办坏事,难道就不算善良者了吗?您方已经将善良者好心办坏事这种情况完全排除在外,我不太理解。
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在互联网上,对方辩友一直强调互联网上的人多么理性,但还是需要您给出理性和感性的占比数据。大部分人上网是带着情绪的,并非带着理性大脑。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享受信息快速传播带来的便利,也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即共识在悄然发生变化,善良者反而容易成为受害者。
抛开网络虚假信息,那些纯粹吸引眼球、引发情绪波动的内容,往往在资本的推动下获得大量流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大众共情编造虚假故事,骗取钱财和同情。当真相被揭露,大众的信任就会被消耗,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变得无人问津。这种欺骗无疑是对善良者的一种惩罚,是对善良者的消磨,而这正是资本算法对人心善良的无情利用。
我们每一次点赞、评论、转发,都可能成为算法分析的数据,被用来制造更多吸引眼球的内容,却忽视了信息背后的真实与价值,长期下去会让我们的共情变得廉价而盲目。我们不能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应该拒绝成为资本的傀儡,也不能让人性的善意被沦为低等的数据。
在这个数据时代,我们需要追求一个善良者不被欺骗、不被惩罚的世界,让每一份善意都能得到回应与尊重。平台应该承担起责任,优化算法,推送有价值的信息,让真正的善良得以实现。我们每个人应该保持理性,不盲目共情,不被虚假信息裹挟,用视野、思考和行为去守护善良。让我们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充满温暖和善意的文明环境,让善良成为这个社会最真实的底色,让报心者不再为此担忧。感谢。
感谢反方同学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有请。
正方四辩:首先,在互联网上,信息有好有坏,算法会给用户推送喜欢的东西,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您方一直在苛求共情者要尽善尽美,认为共情能力强的人要比共情能力差的人做得更好。但您方所说的伤害部分,无论是共情者还是不共情者都有被伤害的可能,这是骗子等人带来的伤害,不应归结为共情带来的伤害。
您是想生活在一个通过共情去帮助他人的世界,还是想生活在一个在互联网上什么都不管的世界?所以我方观点如下。
感谢双方同学,本场比赛的比赛环节到此结束,下面有请评委通过QQ群聊上交投票结果,由主席收取结果。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