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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入正方二辩陈词环节。
感谢各位。首先,对方论证存在缺环。倡导一件事情为何一定代表对其他好的价值的倾轧?自古忠孝两难全,可我们依旧倡导人们对君尽忠,对父尽孝,此时价值的倾轧体现在哪里?
所以,对方今天无非是告诉我们,和解与不和解可能会产生矛盾。但和解与对方给出的替代方案,即自己过原有的生活、结交属于自己的朋友、拥有自己的家庭,这两种解决方案并不冲突。这些问题的核心并非自由与否的分析,而是和解与不和解,和解更能契合当下年轻人所面临的困境。
社会倡导并非绑架,并非强迫你一定要与那个从小关爱有缺失的家庭和睦共处,或许我们做不到。所以,我们今天讨论的义务仅在于说明,在当今社会样态下,和解更适合那些年轻人。
2021 年的中国大学生心理研究调查报告指出,将近半数的年轻人对父母的情感是又爱又恨,合不来、离不开这种复杂的情感才是常态。对方所举的极少数惨之又惨的家庭案例,固然需要分析,但我们面对的难道不应是更普遍的情况吗?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正是那些原生家庭并非糟糕透顶,却曾有过爱的错位的家庭。大多数青年人处于迷茫状态,不知面对这份迟来的爱与关系该如何抉择。我方倡导的和解,是为那些迷茫的人提供一个可选择的方向,告诉他们不妨试一试,至少结果不会太坏。
对方今天还提到一类人群,即原生家庭带给他们的苦难过大,和解会不断反刍痛苦、揭开心中的伤疤。但对方辩友暂且思考一下,在他们成长过程中,态度发生如此巨大转变、能给予他们爱与关心的家长比例有多少?对于这些童年不幸的年轻人,逃避真的能做到不悲伤吗?答案是否定的。
大家应该都听过豫章书院非法拘禁的案例,家长以戒网瘾为名,将孩子送去充满虐待和暴力的机构,事后当事人对那段痛苦记忆犹新。闭口不谈或许能让他们暂时好受些,但心里的伤痛从未消失。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那些痛苦的记忆可能会在生活的某个细节处闪回,可能是半夜独自待在漆黑的房间,让他们想起从小被关的禁闭;可能是与人交流时受到冷落,让他们想起父母送自己去那里时的绝情。所以,逃避无法避开这份痛苦。相反,我方鼓励这类年轻人尝试和解,填补心中的空洞。这或许是艰难的一步,但至少能传递给他们一个信息:他们一直都被爱着。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
反方三辩:大衣哥朱之文成名之后,他的父母开始关心他、爱他,这是否说明迟来的爱有时会带有功利、不纯粹的目的?
正方二辩:我们讨论的爱,首先应是年轻人自主感受到父母态度的转变。
反方三辩:打断一下。这个人发现父母以前对他不闻不问,现在开始每天给他送这送那,但最终目的是让他养老。我想问,这是不是有不纯粹的目的?
正方二辩未回应。
反方三辩:所以,朱之文内心真的认为父母这样做是爱他吗?其实也打断一下,在他发现之前,他以为父母是爱他的,但换来的是什么?是二次创伤。他发现父母只是为了让他养老。再看,有个女孩小时候被骂赔钱货,她终于逃离大山成为企业高管,此时父母对她嘘寒问暖,她以为迟来的爱来了,但并非如此,背后的目的是让她给弟弟买房子。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并非一朝一夕能够转变,没错吧?所以,对方对迟来的爱的定义界定非常功利,只提及那些父母假意去爱,而孩子感受不到的情况。
我再问一下,对方说爱是年轻人主观感受到的。我看到父母对他嘘寒问暖,他以为迟来的爱来了,愿意与父母敞开心扉,但等待他的是什么?是父母让他给弟弟买房子。所以,在努力和解的倡导下,这种看似的关怀只会掩盖表面的伤痛,根本问题无法解决,只会让年轻人遭受二次创伤。而在原生家庭和谐成为主流倡导后,甚至会让每个年少缺爱的孩子,面对所谓原生家庭的爱与不关心时,都必须选择和解,没错吧?
正方二辩:如果对方一直认为父母给孩子的爱都是虚假的,需要给出证据,说明这种情况的数据样本为何如此。我方看到的社会样态是,还有一部分父母真心悔过,为什么孩子不能给他们这样一个机会?我方并未倡导所有人都与家庭和解,只是给他们一个自由选择的权利。
反方三辩:您方接着看,每个孩子面临缺爱或伤害的情况都不同。当 12 岁的幼女被欺负、强奸,长大后父亲跟她说“我错了,我爱你”,但在您方的倡导下,就是要让她与侵犯她的禽兽和解,这是您方想看到的吗?首先,我方的倡导并非束缚您的手脚,强迫您一定要和解,只是为那些迷茫状态下的年轻人提供一条出路。同时,我们也鼓励那些与家庭和解的人。
您方刚才承认倡导应具有普遍性原则,若倡导无法成为普适性的东西,100 个人中有 99 个人都告诉您要和解,您认为这种社会舆论带来的心理压力有多大?这是您方没有看到的。而我方不倡导和解,是因为和解与不和解本身并无对错之分,选择哪种状态都是好的。在我方不倡导的情况下,选择和解不会受到压力,选择不和解也不会受到影响,这样有什么不好呢?
对方辩友始终没有论证,为什么倡导一件事情就一定会对其他好的价值产生倾轧。忠孝两难全,但我们依旧倡导忠孝。再看和解与不和解这两个概念,它们是完全对立的。您方倡导和解,就不能再倡导不和解,您方不能两者兼得。所以,倡导和解会侵犯年轻人自由选择的权利。谢谢。
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进行陈词。
谢谢主席。首先,明确一下双方的立场。您方的立场是应该倡导年轻人与原生家庭和解,即只要面对父母的关心和爱,不管年轻人情况如何,都要努力和解。但如果您方今天要分人群讨论,首先需要给出界限,明确哪些年轻人应该和解,哪些不应该,这是您方的论证义务。您方的逻辑很荒谬,是被打了 3 下、5 下还是 10 下才需要和解,请您方给出界定标准。即使您方真的进行区分,劝导和不劝导的区别到底在哪里,您方也需要说明。
而我方的立场是不应该倡导和解。不倡导并不等于禁止年轻人与家庭和解,只是给予那些受到伤害的女孩子原谅的权利。我方也并非消极逃避,解决原生家庭创伤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与心理医生沟通,可以重新建立一个家庭,也可以向朋友倾诉,为什么一定要回到原先的“牢笼”呢?
再看第一个问题,什么是迟来的关心和爱?是之前没有,长大后又出现的爱和关心。每个家庭都或多或少存在教育误区,比如我抄作业被妈妈打了一顿,这并不能证明这样的家庭缺少爱和关心,错误方式的爱也是爱。所以,我们今天只讨论缺爱的情况,而非错爱的情况。并且,缺爱并非好事,因为错爱也是爱。
什么是努力和解?我今天吃饭睡觉,肯定不能说是努力,因为努力的前提是这件事情有一定难度。同理,我今天和妈妈吵了一架,气消了,这也不算努力和解。努力和解的前提一定是年轻人受到原生家庭的重大伤害,且最初的摩擦是由亲密关系引发的,和解一定是亲密关系的重建。
举个例子,情侣分手后形同陌路、互不干扰,这能算和解吗?所以,和解并非不在意对方,也不是还恨对方,而是真正放下过去的伤痛,重新建立亲密关系。大家别忘了,您方观点的第一步是让年轻人消除心魔,但我发现,那些受到严重伤害的孩子,连最基本的沟通都无法做到,您方需要给出论证,说明您方观点的可行性。表面的和谐关系毫无意义,我们要让那些不幸的年轻人拥有健全的人格,避免家庭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这样才能创造更好的家庭和社会。谢谢。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
正方三辩:我现在问您方第一个问题,家庭和睦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所倡导的,您方怎么看?
反方二辩:我方认为,不应以牺牲个人人格的方式来换取家庭表面的和睦。
正方三辩:不好意思,中国家庭一直倡导家庭和睦,但正如您方所说,存在个体差异性。在您方看来,因为有个别人在这种倡导下感到痛苦,就不应该倡导了吗?您方只看到了大多数人的情况,但我方也看到了部分人因此而痛苦,您方要完全不顾这些个体差异吗?
反方二辩未回应到正方三辩的问题。
正方三辩:所以,还是没有回答我刚刚的问题。按照您方有个例就不应该倡导的逻辑,我方认为没有事情值得倡导了。那进入下一个问题,我们刚刚谈到迟来的爱和功利性的问题。我想问,在孩子察觉到那是功利性的爱之前,这份爱是不是纯粹的爱?
反方二辩:在孩子察觉到之前,相当于纯粹的爱,但一旦陷入这份纯粹的爱,之后发现真相,就会受到伤害。
正方三辩:首先,在孩子察觉到那是迟来的爱之前,就是一段纯粹的爱,这正是我们今天辩题要讨论的,即面对迟来的爱与关系。之后爱变成功利性的,才衬托出我们这道辩题的意义。或者说,您方能论证所有父母给出的都是功利性的爱吗?但今天只要有父母的爱带有功利性,伤害到了孩子,您方所谓的倡导就是真正伤害到了一部分人。您方现在的论证已经跳脱出了辩题,我们是在面对迟来的爱和关系这个大前提之下进行讨论的。
我再问您下一个问题,您方认为努力与之和解与完全达成和解是一个意思吗?
反方二辩:不是一个意思,但哪怕只有一小部分伤害,也会被放大。
正方三辩:所以,您方不必在之后一直强调达成和解就一定是团团圆圆、和和谐谐的大家庭情况。
我再问您下一个问题,您方认为今天我们的倡导侵犯了年轻人的自由,是这个意思吗?
反方二辩:您方今天的倡导侵犯了年轻人自由选择的权利,社会会形成一种压力,就像倡导吸烟一样,虽然社会不倡导吸烟,但还是有很多人吸烟,不过这并没有对他们造成很大的阻碍。但倡导和解与吸烟不同,您方一直把倡导往强制的方面推。
正方三辩:有禁止吸烟的企业吗?好像也没有对吸烟者进行特别大的阻碍吧。因为倡导和解的机制和吸烟不同,所以您方还是没有回应,倡导与侵犯自由其实并没有任何联系,只是您方一直把倡导往强制方面理解。
我再问您方下一个问题,您方认为年轻人面对迟来的爱与关心,能够很快做出抉择吗?是要和家人和解,还是断绝关系,能很快做出决定吗?
反方二辩:年轻人为什么要很快做出抉择呢?我们能感受到家人关系不好,如果能接受,就接受;如果接受不了,就不接受,为什么要早早做出决定呢?
正方三辩:所以,您方其实也认为年轻人并不是很容易就能做出这些决定的,对吧?既然年轻人很难抉择,而您方口口声声说要给年轻人选择的权利,让他们自己选,那您方这样说的意义在哪里呢?我方是想让年轻人慢慢感受。比如,我很纠结是吃饭还是吃面,希望有人给我建议,但所有人都像您方一样说“随便你”,您方认为这有意义吗?吃饭和吃面的选择与家庭和解的选择类似,都不是无所谓的事情,肯定是选择让自己更舒服、更喜欢的。所以,您方所谓给年轻人自由,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谢谢。
下面由反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
谢谢主席。现在看您方倡导和解与我方不倡导和解的观点。您方说倡导一个价值,不会倾轧另一个价值,就像既倡导忠又倡导孝。但我们看到,倡导和解和倡导不和解是完全对立的概念,倡导和解势必会给选择不和解的年轻人造成社会压力。就像 100 个人中有 99 个人都劝您和解,此时您若不和解,就会成为异类,这种心理压力是您方无法承担的。
再看您方所说的“随便选”。我方的价值是让年轻人自主选择,因为只有自己体验了,才会知道。我们只是希望他们与自己和解,原谅年少的自己,不要过分苛求达到您方所说的家庭和睦。
看您方家庭和睦的标准,让被继父抢劫的女孩继续和继父共处一个屋檐下、共享天伦之乐,您方觉得合适吗?牺牲个人人格来换取家庭表面的和谐,对个人毫无意义,这种和谐的家庭也是虚伪的,所以您方的标准毫无价值。
您方说当年轻人发现父母纯粹的爱变成功利的爱后,就不在辩题讨论范围内了。我方想问,世界上有完美的爱吗?没有一个人能给爱下一个标准定义,所以您方是在消解辩题的意义。年轻人相信了父母的纯粹的爱,后来发现是为了让自己养老等功利目的,从而受到二次创伤,一些心理承受能力弱、本身患有抑郁症的人甚至会选择自杀,这种后果您方能承担吗?
您方说倡导大部分人去和解是给他们一个选择,但那些少部分被继父强奸、被家暴的女孩,您方打算让她们怎么办?难道让她们去自杀吗?这就是您方倡导可能带来的弊端,您方不能忽视。
回顾我方的讨论,童年的伤害无法逆转且可能伴随一生,而您方所说的迟来的爱与关心带有功利目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小时候让你让着弟弟的母亲,长大后可能还会把你嫁出去,用彩礼钱给弟弟买房子,这种思想并非一朝一夕能改变。所以,现在倡导年轻人与原生家庭和谐,只是表面的和谐,缺爱的孩子只会受到二次创伤,倡导和谐根本不具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每个家庭情况不同,我们不能进行道德绑架,不能要求被强奸的幼女长大后与父亲和解。所以,每个人都有处理创伤的最优解,当努力和解成为一种普世倡导时,就是一种未经他人苦、却劝他人善的行为。谢谢。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
今天您方以个体特殊性为由,观点非常偏激,存在偏颇。您方一直提及自杀,说有特例的人就应该去死,按照这个逻辑,社会倡导的很多事情都不用做了,但事实并非如此。您方也认同,中国倡导了几千年的“家和万事兴”,对家庭和睦的推崇深入人心、广受认可。虽然个体具有特殊性和差异性,并非所有家庭只有通过和睦才能让每个人获得幸福,强求和和睦可能会加剧痛苦,但按照您方所谓特殊性的理由,似乎任何倡导都失去了意义。所以,接下来的自由辩论环节,希望您方能给出更有力的辩护。
您方今天的观点也很矛盾。您方说如果年轻人努力去和解,您方并不阻止,但又说有些父母的爱开始是纯粹的,后来变成了功利的,这种弊端我方不能承担。那您方口口声声说不阻止他们和解,他们和解后发现爱是功利的,您方能承担后果吗?所以,您方的观点其实没有意义。
您方抓住自由这一价值概念来反驳我方的倡导,但需要明确的是,倡导并非逼迫,也不是强制,不存在侵犯年轻人自由一说。中国原生家庭普遍存在爱不绝对、不彻底的问题,年轻人真实的感受是爱恨交织、痛苦不已。他们并非能轻易、果断地决定是与父母和解还是断绝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面对迟来的关爱,在和解与不和解的岔路口犹豫不决、不知何去何从。您方随口一句“随便你,任意选择”,并没有解决他们内心的内耗与迷茫。而我方呼吁那些迷茫的年轻人不妨先尝试和解,不一定要走到终点,这条道路为我们重新审视原生家庭提供了契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父母的不完美和原生家庭的缺陷。即使不能走到最后,也是重塑自我的关键。谢谢。
下面进入正方二辩陈词环节。
感谢各位。首先,对方论证存在缺环。倡导一件事情为何一定代表对其他好的价值的倾轧?自古忠孝两难全,可我们依旧倡导人们对君尽忠,对父尽孝,此时价值的倾轧体现在哪里?
所以,对方今天无非是告诉我们,和解与不和解可能会产生矛盾。但和解与对方给出的替代方案,即自己过原有的生活、结交属于自己的朋友、拥有自己的家庭,这两种解决方案并不冲突。这些问题的核心并非自由与否的分析,而是和解与不和解,和解更能契合当下年轻人所面临的困境。
社会倡导并非绑架,并非强迫你一定要与那个从小关爱有缺失的家庭和睦共处,或许我们做不到。所以,我们今天讨论的义务仅在于说明,在当今社会样态下,和解更适合那些年轻人。
2021 年的中国大学生心理研究调查报告指出,将近半数的年轻人对父母的情感是又爱又恨,合不来、离不开这种复杂的情感才是常态。对方所举的极少数惨之又惨的家庭案例,固然需要分析,但我们面对的难道不应是更普遍的情况吗?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正是那些原生家庭并非糟糕透顶,却曾有过爱的错位的家庭。大多数青年人处于迷茫状态,不知面对这份迟来的爱与关系该如何抉择。我方倡导的和解,是为那些迷茫的人提供一个可选择的方向,告诉他们不妨试一试,至少结果不会太坏。
对方今天还提到一类人群,即原生家庭带给他们的苦难过大,和解会不断反刍痛苦、揭开心中的伤疤。但对方辩友暂且思考一下,在他们成长过程中,态度发生如此巨大转变、能给予他们爱与关心的家长比例有多少?对于这些童年不幸的年轻人,逃避真的能做到不悲伤吗?答案是否定的。
大家应该都听过豫章书院非法拘禁的案例,家长以戒网瘾为名,将孩子送去充满虐待和暴力的机构,事后当事人对那段痛苦记忆犹新。闭口不谈或许能让他们暂时好受些,但心里的伤痛从未消失。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那些痛苦的记忆可能会在生活的某个细节处闪回,可能是半夜独自待在漆黑的房间,让他们想起从小被关的禁闭;可能是与人交流时受到冷落,让他们想起父母送自己去那里时的绝情。所以,逃避无法避开这份痛苦。相反,我方鼓励这类年轻人尝试和解,填补心中的空洞。这或许是艰难的一步,但至少能传递给他们一个信息:他们一直都被爱着。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
反方三辩:大衣哥朱之文成名之后,他的父母开始关心他、爱他,这是否说明迟来的爱有时会带有功利、不纯粹的目的?
正方二辩:我们讨论的爱,首先应是年轻人自主感受到父母态度的转变。
反方三辩:打断一下。这个人发现父母以前对他不闻不问,现在开始每天给他送这送那,但最终目的是让他养老。我想问,这是不是有不纯粹的目的?
正方二辩未回应。
反方三辩:所以,朱之文内心真的认为父母这样做是爱他吗?其实也打断一下,在他发现之前,他以为父母是爱他的,但换来的是什么?是二次创伤。他发现父母只是为了让他养老。再看,有个女孩小时候被骂赔钱货,她终于逃离大山成为企业高管,此时父母对她嘘寒问暖,她以为迟来的爱来了,但并非如此,背后的目的是让她给弟弟买房子。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并非一朝一夕能够转变,没错吧?所以,对方对迟来的爱的定义界定非常功利,只提及那些父母假意去爱,而孩子感受不到的情况。
我再问一下,对方说爱是年轻人主观感受到的。我看到父母对他嘘寒问暖,他以为迟来的爱来了,愿意与父母敞开心扉,但等待他的是什么?是父母让他给弟弟买房子。所以,在努力和解的倡导下,这种看似的关怀只会掩盖表面的伤痛,根本问题无法解决,只会让年轻人遭受二次创伤。而在原生家庭和谐成为主流倡导后,甚至会让每个年少缺爱的孩子,面对所谓原生家庭的爱与不关心时,都必须选择和解,没错吧?
正方二辩:如果对方一直认为父母给孩子的爱都是虚假的,需要给出证据,说明这种情况的数据样本为何如此。我方看到的社会样态是,还有一部分父母真心悔过,为什么孩子不能给他们这样一个机会?我方并未倡导所有人都与家庭和解,只是给他们一个自由选择的权利。
反方三辩:您方接着看,每个孩子面临缺爱或伤害的情况都不同。当 12 岁的幼女被欺负、强奸,长大后父亲跟她说“我错了,我爱你”,但在您方的倡导下,就是要让她与侵犯她的禽兽和解,这是您方想看到的吗?首先,我方的倡导并非束缚您的手脚,强迫您一定要和解,只是为那些迷茫状态下的年轻人提供一条出路。同时,我们也鼓励那些与家庭和解的人。
您方刚才承认倡导应具有普遍性原则,若倡导无法成为普适性的东西,100 个人中有 99 个人都告诉您要和解,您认为这种社会舆论带来的心理压力有多大?这是您方没有看到的。而我方不倡导和解,是因为和解与不和解本身并无对错之分,选择哪种状态都是好的。在我方不倡导的情况下,选择和解不会受到压力,选择不和解也不会受到影响,这样有什么不好呢?
对方辩友始终没有论证,为什么倡导一件事情就一定会对其他好的价值产生倾轧。忠孝两难全,但我们依旧倡导忠孝。再看和解与不和解这两个概念,它们是完全对立的。您方倡导和解,就不能再倡导不和解,您方不能两者兼得。所以,倡导和解会侵犯年轻人自由选择的权利。谢谢。
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进行陈词。
谢谢主席。首先,明确一下双方的立场。您方的立场是应该倡导年轻人与原生家庭和解,即只要面对父母的关心和爱,不管年轻人情况如何,都要努力和解。但如果您方今天要分人群讨论,首先需要给出界限,明确哪些年轻人应该和解,哪些不应该,这是您方的论证义务。您方的逻辑很荒谬,是被打了 3 下、5 下还是 10 下才需要和解,请您方给出界定标准。即使您方真的进行区分,劝导和不劝导的区别到底在哪里,您方也需要说明。
而我方的立场是不应该倡导和解。不倡导并不等于禁止年轻人与家庭和解,只是给予那些受到伤害的女孩子原谅的权利。我方也并非消极逃避,解决原生家庭创伤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与心理医生沟通,可以重新建立一个家庭,也可以向朋友倾诉,为什么一定要回到原先的“牢笼”呢?
再看第一个问题,什么是迟来的关心和爱?是之前没有,长大后又出现的爱和关心。每个家庭都或多或少存在教育误区,比如我抄作业被妈妈打了一顿,这并不能证明这样的家庭缺少爱和关心,错误方式的爱也是爱。所以,我们今天只讨论缺爱的情况,而非错爱的情况。并且,缺爱并非好事,因为错爱也是爱。
什么是努力和解?我今天吃饭睡觉,肯定不能说是努力,因为努力的前提是这件事情有一定难度。同理,我今天和妈妈吵了一架,气消了,这也不算努力和解。努力和解的前提一定是年轻人受到原生家庭的重大伤害,且最初的摩擦是由亲密关系引发的,和解一定是亲密关系的重建。
举个例子,情侣分手后形同陌路、互不干扰,这能算和解吗?所以,和解并非不在意对方,也不是还恨对方,而是真正放下过去的伤痛,重新建立亲密关系。大家别忘了,您方观点的第一步是让年轻人消除心魔,但我发现,那些受到严重伤害的孩子,连最基本的沟通都无法做到,您方需要给出论证,说明您方观点的可行性。表面的和谐关系毫无意义,我们要让那些不幸的年轻人拥有健全的人格,避免家庭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这样才能创造更好的家庭和社会。谢谢。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
正方三辩:我现在问您方第一个问题,家庭和睦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所倡导的,您方怎么看?
反方二辩:我方认为,不应以牺牲个人人格的方式来换取家庭表面的和睦。
正方三辩:不好意思,中国家庭一直倡导家庭和睦,但正如您方所说,存在个体差异性。在您方看来,因为有个别人在这种倡导下感到痛苦,就不应该倡导了吗?您方只看到了大多数人的情况,但我方也看到了部分人因此而痛苦,您方要完全不顾这些个体差异吗?
反方二辩未回应到正方三辩的问题。
正方三辩:所以,还是没有回答我刚刚的问题。按照您方有个例就不应该倡导的逻辑,我方认为没有事情值得倡导了。那进入下一个问题,我们刚刚谈到迟来的爱和功利性的问题。我想问,在孩子察觉到那是功利性的爱之前,这份爱是不是纯粹的爱?
反方二辩:在孩子察觉到之前,相当于纯粹的爱,但一旦陷入这份纯粹的爱,之后发现真相,就会受到伤害。
正方三辩:首先,在孩子察觉到那是迟来的爱之前,就是一段纯粹的爱,这正是我们今天辩题要讨论的,即面对迟来的爱与关系。之后爱变成功利性的,才衬托出我们这道辩题的意义。或者说,您方能论证所有父母给出的都是功利性的爱吗?但今天只要有父母的爱带有功利性,伤害到了孩子,您方所谓的倡导就是真正伤害到了一部分人。您方现在的论证已经跳脱出了辩题,我们是在面对迟来的爱和关系这个大前提之下进行讨论的。
我再问您下一个问题,您方认为努力与之和解与完全达成和解是一个意思吗?
反方二辩:不是一个意思,但哪怕只有一小部分伤害,也会被放大。
正方三辩:所以,您方不必在之后一直强调达成和解就一定是团团圆圆、和和谐谐的大家庭情况。
我再问您下一个问题,您方认为今天我们的倡导侵犯了年轻人的自由,是这个意思吗?
反方二辩:您方今天的倡导侵犯了年轻人自由选择的权利,社会会形成一种压力,就像倡导吸烟一样,虽然社会不倡导吸烟,但还是有很多人吸烟,不过这并没有对他们造成很大的阻碍。但倡导和解与吸烟不同,您方一直把倡导往强制的方面推。
正方三辩:有禁止吸烟的企业吗?好像也没有对吸烟者进行特别大的阻碍吧。因为倡导和解的机制和吸烟不同,所以您方还是没有回应,倡导与侵犯自由其实并没有任何联系,只是您方一直把倡导往强制方面理解。
我再问您方下一个问题,您方认为年轻人面对迟来的爱与关心,能够很快做出抉择吗?是要和家人和解,还是断绝关系,能很快做出决定吗?
反方二辩:年轻人为什么要很快做出抉择呢?我们能感受到家人关系不好,如果能接受,就接受;如果接受不了,就不接受,为什么要早早做出决定呢?
正方三辩:所以,您方其实也认为年轻人并不是很容易就能做出这些决定的,对吧?既然年轻人很难抉择,而您方口口声声说要给年轻人选择的权利,让他们自己选,那您方这样说的意义在哪里呢?我方是想让年轻人慢慢感受。比如,我很纠结是吃饭还是吃面,希望有人给我建议,但所有人都像您方一样说“随便你”,您方认为这有意义吗?吃饭和吃面的选择与家庭和解的选择类似,都不是无所谓的事情,肯定是选择让自己更舒服、更喜欢的。所以,您方所谓给年轻人自由,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谢谢。
下面由反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
谢谢主席。现在看您方倡导和解与我方不倡导和解的观点。您方说倡导一个价值,不会倾轧另一个价值,就像既倡导忠又倡导孝。但我们看到,倡导和解和倡导不和解是完全对立的概念,倡导和解势必会给选择不和解的年轻人造成社会压力。就像 100 个人中有 99 个人都劝您和解,此时您若不和解,就会成为异类,这种心理压力是您方无法承担的。
再看您方所说的“随便选”。我方的价值是让年轻人自主选择,因为只有自己体验了,才会知道。我们只是希望他们与自己和解,原谅年少的自己,不要过分苛求达到您方所说的家庭和睦。
看您方家庭和睦的标准,让被继父抢劫的女孩继续和继父共处一个屋檐下、共享天伦之乐,您方觉得合适吗?牺牲个人人格来换取家庭表面的和谐,对个人毫无意义,这种和谐的家庭也是虚伪的,所以您方的标准毫无价值。
您方说当年轻人发现父母纯粹的爱变成功利的爱后,就不在辩题讨论范围内了。我方想问,世界上有完美的爱吗?没有一个人能给爱下一个标准定义,所以您方是在消解辩题的意义。年轻人相信了父母的纯粹的爱,后来发现是为了让自己养老等功利目的,从而受到二次创伤,一些心理承受能力弱、本身患有抑郁症的人甚至会选择自杀,这种后果您方能承担吗?
您方说倡导大部分人去和解是给他们一个选择,但那些少部分被继父强奸、被家暴的女孩,您方打算让她们怎么办?难道让她们去自杀吗?这就是您方倡导可能带来的弊端,您方不能忽视。
回顾我方的讨论,童年的伤害无法逆转且可能伴随一生,而您方所说的迟来的爱与关心带有功利目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小时候让你让着弟弟的母亲,长大后可能还会把你嫁出去,用彩礼钱给弟弟买房子,这种思想并非一朝一夕能改变。所以,现在倡导年轻人与原生家庭和谐,只是表面的和谐,缺爱的孩子只会受到二次创伤,倡导和谐根本不具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每个家庭情况不同,我们不能进行道德绑架,不能要求被强奸的幼女长大后与父亲和解。所以,每个人都有处理创伤的最优解,当努力和解成为一种普世倡导时,就是一种未经他人苦、却劝他人善的行为。谢谢。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
今天您方以个体特殊性为由,观点非常偏激,存在偏颇。您方一直提及自杀,说有特例的人就应该去死,按照这个逻辑,社会倡导的很多事情都不用做了,但事实并非如此。您方也认同,中国倡导了几千年的“家和万事兴”,对家庭和睦的推崇深入人心、广受认可。虽然个体具有特殊性和差异性,并非所有家庭只有通过和睦才能让每个人获得幸福,强求和和睦可能会加剧痛苦,但按照您方所谓特殊性的理由,似乎任何倡导都失去了意义。所以,接下来的自由辩论环节,希望您方能给出更有力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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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