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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定义先行。所谓幸福者退让,即在矛盾冲突发生时,人主观上将自己判定为幸福者,而选择忍让对方侵害自身利益,以避免自身的幸福生活甚至生命受到伤害。而纵容,则是指对冲突产生时的恶并没有进行制止。
而我方认为,在面对矛盾冲突时,践行幸福者退让论的行为是对恶的放纵、妥协,而非是善的智慧。具体论证如下:
第一,幸福者退让论,纵容了恶行的升级。以幸福者退让论作为面对问题的方法论,主要受害者便会选择忍气吞声、毫不作为。这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让步,也会积少成多,从而慢慢导致幸福者的权益一步步被蚕食。毕竟暴力理论展示出,在这样的情形下,施恶方会形成错误的认知,认为自己的恶行不会面临任何实质性的后果,施恶方小小的平庸之恶就会被进一步催化为更大的恶行。
也许起先只是十块、五块的小额钱财索要,就会发展为违法乱纪的敲诈勒索;也许起先只是起于无心之失导致的警告,最后便会演变为对一切剩余价值的压榨。同时,也会因为施恶的成本低而产生更多的受害者。施恶方将挑衅、伤害等行为视作理所应当,而幸福者总是遵循幸福者退让论让步自身权益,最后就会如同二极管一般,真正幸福的人越来越少,而施恶者有恃无恐,对世界进行作恶。
例如,我们平时点外卖时,会碰到外卖骑手把餐打开的情况。如果我们出于幸福者退让论而毫不作为、不进行任何举报等抗争措施,那么随着类似暴力事件的发生,吃到一份餐被打开的外卖的情况就会变得越来越多。对于电车色狼事件,被侵害的女性选择忍气吞声后,她们的生活也并不会因此变得越来越好,反而在身心上受到了二次的伤害,并且助长了流氓们的嚣张气焰。受害者们普遍面临着恶行被催化的风险,反而是得不偿失且不利于社会发展的。
第二,幸福者退让论阻碍了问题的暴露,从而影响了问题的解决。在社会资源有限的现状下,往往细分到一定的冲突与矛盾,使问题变得更加紧急,将问题带到有关部门和决策者的面前。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
江西鼠头鸭脖事件中,正是因为受害方不退让,使冲突持续发酵,并引起了江西省成立联合调查组整顿食品安全。今年频发的校园师生矛盾中,学生对老师不尊重的行为也是在矛盾的扩大下才得到了关注。矛盾冲突是发现问题的重要形式,但如果按照幸福者退让论,息事宁人后,矛盾冲突被一笔带过,问题就此被掩盖了。大量客观存在的社会问题被掩盖在表面的调和之下,不会得到发现,更遑论解决。而幸福者退让论阻止了问题的暴露,使客观存在的恶一直无法得到关注和制止,这正是对恶的纵容。
因此,我方认为,矛盾冲突发生之时,我们应该选择实事求是的分析自己处境后做出反抗,就算遇到外卖被抢后在平台点举报、受到威胁后选择报警等等,让施恶方明白作恶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来防止更大的恶行发生,也让反抗成为真实有效的反馈,使问题暴露后得到关注与解决。
所以,我方坚定认为,幸福者退让论是对恶的纵容。谢谢!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定义先行。所谓幸福者退让,即在矛盾冲突发生时,人主观上将自己判定为幸福者,而选择忍让对方侵害自身利益,以避免自身的幸福生活甚至生命受到伤害。而纵容,则是指对冲突产生时的恶并没有进行制止。
而我方认为,在面对矛盾冲突时,践行幸福者退让论的行为是对恶的放纵、妥协,而非是善的智慧。具体论证如下:
第一,幸福者退让论,纵容了恶行的升级。以幸福者退让论作为面对问题的方法论,主要受害者便会选择忍气吞声、毫不作为。这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让步,也会积少成多,从而慢慢导致幸福者的权益一步步被蚕食。毕竟暴力理论展示出,在这样的情形下,施恶方会形成错误的认知,认为自己的恶行不会面临任何实质性的后果,施恶方小小的平庸之恶就会被进一步催化为更大的恶行。
也许起先只是十块、五块的小额钱财索要,就会发展为违法乱纪的敲诈勒索;也许起先只是起于无心之失导致的警告,最后便会演变为对一切剩余价值的压榨。同时,也会因为施恶的成本低而产生更多的受害者。施恶方将挑衅、伤害等行为视作理所应当,而幸福者总是遵循幸福者退让论让步自身权益,最后就会如同二极管一般,真正幸福的人越来越少,而施恶者有恃无恐,对世界进行作恶。
例如,我们平时点外卖时,会碰到外卖骑手把餐打开的情况。如果我们出于幸福者退让论而毫不作为、不进行任何举报等抗争措施,那么随着类似暴力事件的发生,吃到一份餐被打开的外卖的情况就会变得越来越多。对于电车色狼事件,被侵害的女性选择忍气吞声后,她们的生活也并不会因此变得越来越好,反而在身心上受到了二次的伤害,并且助长了流氓们的嚣张气焰。受害者们普遍面临着恶行被催化的风险,反而是得不偿失且不利于社会发展的。
第二,幸福者退让论阻碍了问题的暴露,从而影响了问题的解决。在社会资源有限的现状下,往往细分到一定的冲突与矛盾,使问题变得更加紧急,将问题带到有关部门和决策者的面前。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
江西鼠头鸭脖事件中,正是因为受害方不退让,使冲突持续发酵,并引起了江西省成立联合调查组整顿食品安全。今年频发的校园师生矛盾中,学生对老师不尊重的行为也是在矛盾的扩大下才得到了关注。矛盾冲突是发现问题的重要形式,但如果按照幸福者退让论,息事宁人后,矛盾冲突被一笔带过,问题就此被掩盖了。大量客观存在的社会问题被掩盖在表面的调和之下,不会得到发现,更遑论解决。而幸福者退让论阻止了问题的暴露,使客观存在的恶一直无法得到关注和制止,这正是对恶的纵容。
因此,我方认为,矛盾冲突发生之时,我们应该选择实事求是的分析自己处境后做出反抗,就算遇到外卖被抢后在平台点举报、受到威胁后选择报警等等,让施恶方明白作恶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来防止更大的恶行发生,也让反抗成为真实有效的反馈,使问题暴露后得到关注与解决。
所以,我方坚定认为,幸福者退让论是对恶的纵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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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冲突发生之时,应实事求是分析处境后做出反抗,防止更大恶行发生,让问题暴露后得到关注与解决,所以幸福者退让论是对恶的纵容。
好主席,各位评委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幸福者退让论是善的智慧。
在我方看来,幸福者退让原则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相对幸福的人,在面对冲突或挑衅时选择退让,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伤害,从而保护自己的核心利益和幸福生活。这一原则强调在特定情况下权衡利弊后做出理性的选择,而不是一味地顺从和逃避。
在这里需要明确的两点是:第一,我方所说的退让,是指在被动失去利益的情况下,主动选择放弃追责并不予追究,与主动出让利益的施惠和被动失去利益并被动放弃追责的屈服有所不同。第二,善与智慧是相互联结的,是指在舍弃小利,追求长远利益,以达到利大于弊的理想效果。
基于此,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论是善的智慧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点:
首先,幸福者退让论有利于减少社会治理冲突的内耗,即社会内部因不协调或矛盾造成的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无谓消耗。运用幸福者退让论可以让矛盾各方主动进行退让,在退让的基础上一起达成共识,以此来缓和矛盾,减少冲突,最终可以减少社会治理冲突造成的资源浪费。
以社会治理为例,1964年新加坡曾因族群冲突导致暴乱,政府通过政策退让,即限制单一族群聚居的政策,主动打破隔阂,缓和矛盾,使得族群冲突事件减少了95%,国民幸福感指数提升25%。政府通过制度性退让,牺牲部分自由选择权,减少了各族群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降低了投入于关系调解的社会资源,让国家资源流向更有需要的地方,有效减少了行政的社会资源的无意义消耗。
在我国国内,我国民法典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公平责任理论、离婚责任制度等对弱势群体进行保护,让在物质或精神上相对占优势者进行了一定退让,从而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和谐,避免了司法等社会资源的无谓消耗,促使社会高效运转。
反观之,如果一味地强势夺取,绝不退让,则极有可能激化冲突,陷入你死我活的僵局。资产阶级的一味剥削,只会带来工人们愈演愈烈的罢工潮。犹太人毫厘必争的商人本性最终致使了战争的爆发。革命频发,战争肆虐,社会动荡,民不聊生,大量社会资源被无意义地消耗,就业却无法得到保障,正常生活难以维系,这就是幸福者不愿退让的结果。
其次,幸福者退让论有利于促使合作的达成。幸福者退让论能使矛盾各方更容易达成共识,而后更能促进各方的合作。社会认同理论提出,当群体成员达成共识时,个体会更强烈地认同群体身份,从而将群体目标内化为个人目标。
以企业发展为例,为避免出现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因地位的差异而导致的信息传递失真的沟通误差现象,一些处于上位者决策的老板会主动退让,积极给员工提供自主发声的平台,从而加强上司与下属之间的沟通链接,促进企业内部的良性互动,从而达到公司上下合作共赢的理想效果。
而将其放到更为宏观的背景之下,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的阶梯征税制度,让收入更高者在纳税义务上主动退让,照顾那些相对来说并不那么富裕的人,从而缓和贫富阶层之间的矛盾,促使二者合作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社会的发展。
除此之外,我国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毫不动摇,让先富带动后富,让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而后带动区域发展,辐射服务全国,加速经济融合,互助迈向一体。通过适度退让,将两个阶层紧密联系在一起,加强了不同阶层的合作,有效凝聚了社会力量,增强了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基于以上两点,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论,无论在宏观还是在微观,都能够获得现实中最重要的利好。通过相对微小的利益牺牲获得更宏大的利益动能,利大于弊,是真正的善的智慧。
好主席,各位评委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幸福者退让论是善的智慧。
在我方看来,幸福者退让原则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相对幸福的人,在面对冲突或挑衅时选择退让,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伤害,从而保护自己的核心利益和幸福生活。这一原则强调在特定情况下权衡利弊后做出理性的选择,而不是一味地顺从和逃避。
在这里需要明确的两点是:第一,我方所说的退让,是指在被动失去利益的情况下,主动选择放弃追责并不予追究,与主动出让利益的施惠和被动失去利益并被动放弃追责的屈服有所不同。第二,善与智慧是相互联结的,是指在舍弃小利,追求长远利益,以达到利大于弊的理想效果。
基于此,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论是善的智慧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点:
首先,幸福者退让论有利于减少社会治理冲突的内耗,即社会内部因不协调或矛盾造成的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无谓消耗。运用幸福者退让论可以让矛盾各方主动进行退让,在退让的基础上一起达成共识,以此来缓和矛盾,减少冲突,最终可以减少社会治理冲突造成的资源浪费。
以社会治理为例,1964年新加坡曾因族群冲突导致暴乱,政府通过政策退让,即限制单一族群聚居的政策,主动打破隔阂,缓和矛盾,使得族群冲突事件减少了95%,国民幸福感指数提升25%。政府通过制度性退让,牺牲部分自由选择权,减少了各族群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降低了投入于关系调解的社会资源,让国家资源流向更有需要的地方,有效减少了行政的社会资源的无意义消耗。
在我国国内,我国民法典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公平责任理论、离婚责任制度等对弱势群体进行保护,让在物质或精神上相对占优势者进行了一定退让,从而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和谐,避免了司法等社会资源的无谓消耗,促使社会高效运转。
反观之,如果一味地强势夺取,绝不退让,则极有可能激化冲突,陷入你死我活的僵局。资产阶级的一味剥削,只会带来工人们愈演愈烈的罢工潮。犹太人毫厘必争的商人本性最终致使了战争的爆发。革命频发,战争肆虐,社会动荡,民不聊生,大量社会资源被无意义地消耗,就业却无法得到保障,正常生活难以维系,这就是幸福者不愿退让的结果。
其次,幸福者退让论有利于促使合作的达成。幸福者退让论能使矛盾各方更容易达成共识,而后更能促进各方的合作。社会认同理论提出,当群体成员达成共识时,个体会更强烈地认同群体身份,从而将群体目标内化为个人目标。
以企业发展为例,为避免出现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因地位的差异而导致的信息传递失真的沟通误差现象,一些处于上位者决策的老板会主动退让,积极给员工提供自主发声的平台,从而加强上司与下属之间的沟通链接,促进企业内部的良性互动,从而达到公司上下合作共赢的理想效果。
而将其放到更为宏观的背景之下,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的阶梯征税制度,让收入更高者在纳税义务上主动退让,照顾那些相对来说并不那么富裕的人,从而缓和贫富阶层之间的矛盾,促使二者合作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社会的发展。
除此之外,我国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毫不动摇,让先富带动后富,让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而后带动区域发展,辐射服务全国,加速经济融合,互助迈向一体。通过适度退让,将两个阶层紧密联系在一起,加强了不同阶层的合作,有效凝聚了社会力量,增强了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基于以上两点,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论,无论在宏观还是在微观,都能够获得现实中最重要的利好。通过相对微小的利益牺牲获得更宏大的利益动能,利大于弊,是真正的善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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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者退让论,无论在宏观还是在微观,都能够获得现实中最重要的利好。通过相对微小的利益牺牲获得更宏大的利益动能,利大于弊,是真正的善的智慧。
反方二辩:对方辩友,请问幸福者退让会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正方一辩: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在幸福者发生退让之后,是善的智慧还是对恶的纵容,并不在讨论它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发生。
反方二辩:你先回答我的问题。这并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议题。那我来告诉对方同学,幸福者退让的定义前提是一般有冲突和挑衅的时候。对方辩友一辩稿里面说幸福者不退让才会形成一些社会暴乱,以及带来资源内部消耗,对不对?
正方一辩:是。
反方二辩:那你认为形成暴乱的人是幸福者吗?他不退让,导致产生了这一类的内耗,所以他是幸福者,所以才形成了暴乱,是吗?
正方一辩:我们并不是在讨论他是不是幸福者,我们的重点在于他因为没有退让,导致产生了社会治理冲突的内耗,或者说合作无法达成。
反方二辩:所以说对方辩友抛弃了一个幸福的前提,在跟我讲反抗和退让到底是对恶的纵容还是善的智慧吗?幸福者退让,它是属于退让的一部分,我们今天在讨论退让的整个大前提,幸福者退让是包含在其中的。所以说你要用退让来讲幸福的对象,我想这肯定是不对的。那么以对方辩友的视角来看,形成暴乱的往往是不幸者、受压迫者,实在忍受不了,所以才会形成一些反抗,这样其实不利于社会治安。那么请问对方辩友,你们一辩的内容我们没听清,可以简要概括一下吗?
正方一辩:哪里没有听?
反方二辩:就是一辩稿里的例子,我没有跟上、没有听清,这是第一个点。
正方一辩:第一个点,新加坡族群暴乱,然后通过政策退让减少冲突,政策退让是政府做出的退让,对吧?
反方二辩:请问政府属于幸福者吗?政府选择了政策退让,让一部分人牺牲了部分的自由选择权。我先问一下,政府做出了退让的决定,政府在你这个讨论范围内属于幸福者吗?那请问它幸福在哪里呢?政府跟普通民众之间,本身就是天然存在一个上位的概念。也就是说,对方辩友认为上位即幸福?
正方一辩:并不是。
反方二辩: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能简单地在上位和幸福之间划等号。在这个例子里面,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做出退让,不是因为它是幸福者,而是为了社会的治安稳定,然后做出了一项对双方皆有利的决定,这个并不属于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我方认为政府通过政策退让,使得一部分人牺牲了部分的自由选择权,这一部分人属于幸福者。“幸福者退让”这个定义是谁提出的?这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对方辩友一直在逃避问题,他们根本没有注意到时间。
(计时员):时间到了。谢谢双方辩友的精彩发言。
反方二辩:对方辩友,请问幸福者退让会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正方一辩: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在幸福者发生退让之后,是善的智慧还是对恶的纵容,并不在讨论它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发生。
反方二辩:你先回答我的问题。这并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议题。那我来告诉对方同学,幸福者退让的定义前提是一般有冲突和挑衅的时候。对方辩友一辩稿里面说幸福者不退让才会形成一些社会暴乱,以及带来资源内部消耗,对不对?
正方一辩:是。
反方二辩:那你认为形成暴乱的人是幸福者吗?他不退让,导致产生了这一类的内耗,所以他是幸福者,所以才形成了暴乱,是吗?
正方一辩:我们并不是在讨论他是不是幸福者,我们的重点在于他因为没有退让,导致产生了社会治理冲突的内耗,或者说合作无法达成。
反方二辩:所以说对方辩友抛弃了一个幸福的前提,在跟我讲反抗和退让到底是对恶的纵容还是善的智慧吗?幸福者退让,它是属于退让的一部分,我们今天在讨论退让的整个大前提,幸福者退让是包含在其中的。所以说你要用退让来讲幸福的对象,我想这肯定是不对的。那么以对方辩友的视角来看,形成暴乱的往往是不幸者、受压迫者,实在忍受不了,所以才会形成一些反抗,这样其实不利于社会治安。那么请问对方辩友,你们一辩的内容我们没听清,可以简要概括一下吗?
正方一辩:哪里没有听?
反方二辩:就是一辩稿里的例子,我没有跟上、没有听清,这是第一个点。
正方一辩:第一个点,新加坡族群暴乱,然后通过政策退让减少冲突,政策退让是政府做出的退让,对吧?
反方二辩:请问政府属于幸福者吗?政府选择了政策退让,让一部分人牺牲了部分的自由选择权。我先问一下,政府做出了退让的决定,政府在你这个讨论范围内属于幸福者吗?那请问它幸福在哪里呢?政府跟普通民众之间,本身就是天然存在一个上位的概念。也就是说,对方辩友认为上位即幸福?
正方一辩:并不是。
反方二辩: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能简单地在上位和幸福之间划等号。在这个例子里面,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做出退让,不是因为它是幸福者,而是为了社会的治安稳定,然后做出了一项对双方皆有利的决定,这个并不属于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我方认为政府通过政策退让,使得一部分人牺牲了部分的自由选择权,这一部分人属于幸福者。“幸福者退让”这个定义是谁提出的?这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对方辩友一直在逃避问题,他们根本没有注意到时间。
(计时员):时间到了。谢谢双方辩友的精彩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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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辩:反方辩友你好,首先我问一个问题,你方是否认为中国“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南海政策属于幸福者退让论?
反方一辩:我不明白您方举的这个例子跟幸福者退让论有什么关系,我没有看到矛盾和冲突在哪里。
正方二辩:你只要回答是否认为它是还是不是。
正方二辩:那么您方是否认为,只有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冲突、一些小事情才属于幸福者退让论?那您方可以给我举出一些您认为是退让论的例子,来告诉我方什么才是幸福者退让论。您方一直没有举出例子,我方举出了很多比较大的例子,不过您方并不认可我们的,然后一直在揪我们关于幸福者的定义。这时我来问你,您方对于幸福者退让论中的幸福者是怎么定义的?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在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刻,我认为自己是一个幸福者,就是我对于自身的考虑是一个幸福者,那么我就是一个幸福者。
正方二辩:这个定义十分模糊,您方无法给出明确的定义,而且您方的这个观点让我方听起来更像是一种阿Q精神。我方认为您方说在面对冲突的时候,我方认为我是幸福的,我就是幸福的,是否有些不对劲?
反方一辩:那对方辩友是要给我一个对于幸福的统一标准,来告诉我究竟什么才是幸福吗?难道我认为我现在家庭美满,我在好好地上学念书,我就不能认为自己是个幸福者吗?一定要按照您方给大家都画出一个统一的幸福的规定来吗?就是因为我方没有画出幸福的标准,而您方就要求我们画出幸福的标准,所以我方要求您也给出我们一个确定的标准,但是您方也无法给出我们一个标准。所以我方认为这时我们双方应该达成一个共识,关于幸福者这一点我们应该跳过,我们后面讨论的重点应该在于这个幸福者退让论是善的智慧还是恶的纵容,您方讨论点已经错了。
正方二辩:其次,我方再提出一个观点,如果退让是有原则、有底线的,这还算不算纵容?
反方一辩:首先,对方辩友,我认为您这个根本不合逻辑。我们讨论的是幸福者退让论是善的智慧还是恶的纵容,您方这个跳入我方根本不认可。其次,您方刚才问题是啥?麻烦您重复一遍。
正方二辩:如果退让是有原则底线的,比如不退让领土主权,但是退让生活琐事,这算不算纵容?退让存在底线。
反方一辩:那您方所有的都是退让,那就没有不退让的情况了呀。如果您的退让存在底线,就比如说今天我的底线就是他一分钱都不能拿我的,那我这做什么事都是不退让呀,哪还有退让呢。您方并没有回答我方问题。我方告诉你了,我方认为按照您方的逻辑来说的话,那就不存在退让的行为了,因为所有的行为都是有底线的退让。您方给出来的那个情况实际上是妥协,并不属于我们的幸福者退让论,您方给出的前提就已经错了,后面肯定解释不好。
正方二辩:反方辩友你好,首先我问一个问题,你方是否认为中国“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南海政策属于幸福者退让论?
反方一辩:我不明白您方举的这个例子跟幸福者退让论有什么关系,我没有看到矛盾和冲突在哪里。
正方二辩:你只要回答是否认为它是还是不是。
正方二辩:那么您方是否认为,只有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冲突、一些小事情才属于幸福者退让论?那您方可以给我举出一些您认为是退让论的例子,来告诉我方什么才是幸福者退让论。您方一直没有举出例子,我方举出了很多比较大的例子,不过您方并不认可我们的,然后一直在揪我们关于幸福者的定义。这时我来问你,您方对于幸福者退让论中的幸福者是怎么定义的?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在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刻,我认为自己是一个幸福者,就是我对于自身的考虑是一个幸福者,那么我就是一个幸福者。
正方二辩:这个定义十分模糊,您方无法给出明确的定义,而且您方的这个观点让我方听起来更像是一种阿Q精神。我方认为您方说在面对冲突的时候,我方认为我是幸福的,我就是幸福的,是否有些不对劲?
反方一辩:那对方辩友是要给我一个对于幸福的统一标准,来告诉我究竟什么才是幸福吗?难道我认为我现在家庭美满,我在好好地上学念书,我就不能认为自己是个幸福者吗?一定要按照您方给大家都画出一个统一的幸福的规定来吗?就是因为我方没有画出幸福的标准,而您方就要求我们画出幸福的标准,所以我方要求您也给出我们一个确定的标准,但是您方也无法给出我们一个标准。所以我方认为这时我们双方应该达成一个共识,关于幸福者这一点我们应该跳过,我们后面讨论的重点应该在于这个幸福者退让论是善的智慧还是恶的纵容,您方讨论点已经错了。
正方二辩:其次,我方再提出一个观点,如果退让是有原则、有底线的,这还算不算纵容?
反方一辩:首先,对方辩友,我认为您这个根本不合逻辑。我们讨论的是幸福者退让论是善的智慧还是恶的纵容,您方这个跳入我方根本不认可。其次,您方刚才问题是啥?麻烦您重复一遍。
正方二辩:如果退让是有原则底线的,比如不退让领土主权,但是退让生活琐事,这算不算纵容?退让存在底线。
反方一辩:那您方所有的都是退让,那就没有不退让的情况了呀。如果您的退让存在底线,就比如说今天我的底线就是他一分钱都不能拿我的,那我这做什么事都是不退让呀,哪还有退让呢。您方并没有回答我方问题。我方告诉你了,我方认为按照您方的逻辑来说的话,那就不存在退让的行为了,因为所有的行为都是有底线的退让。您方给出来的那个情况实际上是妥协,并不属于我们的幸福者退让论,您方给出的前提就已经错了,后面肯定解释不好。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四辩:我问一下,你们刚才二辩小结的时候,提到这么一个逻辑,因为不希望对面出现持刀人的情况,所以要从身边做起,所以不希望退让,是这样吗?
反方:并非如此。我们二辩说的是,不希望对面出现持刀人,所以出现了幸福者退让。但我们不能让持刀人继续作恶,使恶继续泛滥下去,所以要进行反抗,而不是一味纵容他持刀,要反抗并把他的刀夺下来,这是抑制恶,而不是退让。
我想问一下对方辩友,您说的退让是不是主动退?那请问制度让人退,这是人主动去退的吗?您刚才在医院中举的例子。
正方四辩:等一下,我还没有问完。从刚才的逻辑里,你说不希望持刀人出现,所以这是一种幸福者退让。那我可不可以这样说,因为幸福者退让了,所以避免了眼前这个冲突,避免了冲突进一步扩大,从而就避免了你所说的持刀人出现。你方这条逻辑并没有直接表明幸福者退让的出现会导致持刀人出现。
我们都说过,持刀人是因一些因素出现的,我们有一个叫暴力式真空理论,可以推导得出,若不反抗,纵容他的持刀行为,持刀人会继续持刀作恶,甚至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受到这种风气的影响。这一点我们三辩会跟你说。
对方辩友,请回答我的问题,制度让人退,人是主动退吗?还有,政府用制度让相对幸福者退,这是政府主动退吗?
反方:这里的政府是用制度让那些相对幸福者退了,不是政府主动退。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我们一直说过,您方一直说的退让是利他的,而且是主动去退让,不是被动失去利益。但让幸福者去退,这不是幸福者被动的退让吗?所以对方辩友您这个观点已经不成立了。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您说这个退让能促进达成共识,但退让不是有一个前提,就是要有一个冲突吗?怎么就达成共识了呢?不是说我让出利益,让对方进一步获利,怎么就促进达成共识了?
反方:对方辩友,我都让了,为什么不能达成共识?我主动退让,让出了一部分利益,是对方侵占了我的利益,我让对方侵占我的利益,怎么就不能达成共识呢?我保全了核心利益,退了一部分利益,为什么不可以达成共识?
正方四辩:是的,那达成的共识不是你所谓的双赢,是我们所说的单输。我问你,单输的这部分占我们总体利益的多少,你刚刚有数据给出吗?您方有吗?
我方告诉你,在日常纠纷引发的事件中,有80%的初始矛盾只是源于诸如排队插队、邻里间的小事,只有剩下的20%甚至不到,才会涉及大是大非,给我们带来极度单输的情况。
反方:你都说了,眼前有人插队,你纵容他,他插一次就会插第二次,越来越多人会效仿,这就是对恶的纵容。所以你觉得插队带来的利害是一件非常不重要的事,重要到如果对面已经非常生气,要来砍你一刀,你都觉得毫不在意是吗?这种利害只是很小的吗?我们双方的判准搞清楚了吗?
正方四辩:我问一下,你们刚才二辩小结的时候,提到这么一个逻辑,因为不希望对面出现持刀人的情况,所以要从身边做起,所以不希望退让,是这样吗?
反方:并非如此。我们二辩说的是,不希望对面出现持刀人,所以出现了幸福者退让。但我们不能让持刀人继续作恶,使恶继续泛滥下去,所以要进行反抗,而不是一味纵容他持刀,要反抗并把他的刀夺下来,这是抑制恶,而不是退让。
我想问一下对方辩友,您说的退让是不是主动退?那请问制度让人退,这是人主动去退的吗?您刚才在医院中举的例子。
正方四辩:等一下,我还没有问完。从刚才的逻辑里,你说不希望持刀人出现,所以这是一种幸福者退让。那我可不可以这样说,因为幸福者退让了,所以避免了眼前这个冲突,避免了冲突进一步扩大,从而就避免了你所说的持刀人出现。你方这条逻辑并没有直接表明幸福者退让的出现会导致持刀人出现。
我们都说过,持刀人是因一些因素出现的,我们有一个叫暴力式真空理论,可以推导得出,若不反抗,纵容他的持刀行为,持刀人会继续持刀作恶,甚至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受到这种风气的影响。这一点我们三辩会跟你说。
对方辩友,请回答我的问题,制度让人退,人是主动退吗?还有,政府用制度让相对幸福者退,这是政府主动退吗?
反方:这里的政府是用制度让那些相对幸福者退了,不是政府主动退。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我们一直说过,您方一直说的退让是利他的,而且是主动去退让,不是被动失去利益。但让幸福者去退,这不是幸福者被动的退让吗?所以对方辩友您这个观点已经不成立了。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您说这个退让能促进达成共识,但退让不是有一个前提,就是要有一个冲突吗?怎么就达成共识了呢?不是说我让出利益,让对方进一步获利,怎么就促进达成共识了?
反方:对方辩友,我都让了,为什么不能达成共识?我主动退让,让出了一部分利益,是对方侵占了我的利益,我让对方侵占我的利益,怎么就不能达成共识呢?我保全了核心利益,退了一部分利益,为什么不可以达成共识?
正方四辩:是的,那达成的共识不是你所谓的双赢,是我们所说的单输。我问你,单输的这部分占我们总体利益的多少,你刚刚有数据给出吗?您方有吗?
我方告诉你,在日常纠纷引发的事件中,有80%的初始矛盾只是源于诸如排队插队、邻里间的小事,只有剩下的20%甚至不到,才会涉及大是大非,给我们带来极度单输的情况。
反方:你都说了,眼前有人插队,你纵容他,他插一次就会插第二次,越来越多人会效仿,这就是对恶的纵容。所以你觉得插队带来的利害是一件非常不重要的事,重要到如果对面已经非常生气,要来砍你一刀,你都觉得毫不在意是吗?这种利害只是很小的吗?我们双方的判准搞清楚了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既然对方辩友没有查到“幸福者”这样的定义,那我方给你念一遍。罗翔老师提出,在发生冲突和挑衅的时候,家庭美满或社会幸福的人,遇到这类冲突及时进行退让,保全自身利益,这一行为即称为“幸福者的退让”,这是我们今天讨论的前提,请各位辩友一定要查一下再来跟我讲。
然后,对方一直在提的论点,我们今天退让了,达成了幸福、保全了自身利益,但这个退让不是由幸福者提出的,那么这个退让的意义在我们今天讨论范围里面是什么呢?
我方先提出,幸福者退让的一些事情,在发生冲突的时候,皆有恶因的存在。即使你退让了,对方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危害,但是这个恶持续存在,并且会危害到其他人。我们这时候应该及时指出问题,社会上的问题就是源于这种小改变,达成社会的广泛重视,这样做出改善,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满。我们不希望出门的时候碰见一个穷凶极恶的人拿着刀对着我们说:“你如果今天不给我钱,我就把你的家人都杀了。”这样的情况当然是我们不希望出现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更加保证人们幸福感的提升,而这需要道德与法律的约束,这些事情是不允许退让的,而且作为一个理性的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今天讨论的“幸福者的退让”,其一,我刚刚已经说过了,是放大了对方对我利益冲突的侵犯,这是一种自然层面的恶;其次,在我做退让的时候,这件事情退让了,作为一个方法论,我也会在其他事情上进行一些原则上的轻微退让,一退再退,就会对我的利益进行根本性的危害,这件事情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种恶的存在。
在我们的讨论之中,社会结构性的问题,正是需要我们发现身边这些微乎其微的事情,及时地进行理智的反抗与反对,才能达成这些事情正确的更改。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应该及时地做出理性反抗,而不是一味地遵从“幸福者退让论”这一方法论的选择。
我的小结到此结束。
既然对方辩友没有查到“幸福者”这样的定义,那我方给你念一遍。罗翔老师提出,在发生冲突和挑衅的时候,家庭美满或社会幸福的人,遇到这类冲突及时进行退让,保全自身利益,这一行为即称为“幸福者的退让”,这是我们今天讨论的前提,请各位辩友一定要查一下再来跟我讲。
然后,对方一直在提的论点,我们今天退让了,达成了幸福、保全了自身利益,但这个退让不是由幸福者提出的,那么这个退让的意义在我们今天讨论范围里面是什么呢?
我方先提出,幸福者退让的一些事情,在发生冲突的时候,皆有恶因的存在。即使你退让了,对方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危害,但是这个恶持续存在,并且会危害到其他人。我们这时候应该及时指出问题,社会上的问题就是源于这种小改变,达成社会的广泛重视,这样做出改善,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满。我们不希望出门的时候碰见一个穷凶极恶的人拿着刀对着我们说:“你如果今天不给我钱,我就把你的家人都杀了。”这样的情况当然是我们不希望出现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更加保证人们幸福感的提升,而这需要道德与法律的约束,这些事情是不允许退让的,而且作为一个理性的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今天讨论的“幸福者的退让”,其一,我刚刚已经说过了,是放大了对方对我利益冲突的侵犯,这是一种自然层面的恶;其次,在我做退让的时候,这件事情退让了,作为一个方法论,我也会在其他事情上进行一些原则上的轻微退让,一退再退,就会对我的利益进行根本性的危害,这件事情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种恶的存在。
在我们的讨论之中,社会结构性的问题,正是需要我们发现身边这些微乎其微的事情,及时地进行理智的反抗与反对,才能达成这些事情正确的更改。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应该及时地做出理性反抗,而不是一味地遵从“幸福者退让论”这一方法论的选择。
我的小结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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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给出“幸福者的退让”的定义,即罗翔老师提出的在发生冲突和挑衅时,家庭美满或社会幸福的人及时退让以保全自身利益的行为,作为讨论前提。
对方辩友,你方一开始就质疑我们没有给出定义。首先,我明确地告诉你们,我们的意见稿已经写出了定义,与你们方的定义一致。不过,你方对于我们“幸福者退让论”所讨论的范围界定过小,仅着眼于世界上的小事,没有往大处看。并且,你方误将我们所说的退让等同于妥协,把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了。
其次,你方始终未能摆脱对退让的刻板印象,将我方所倡导的理性退让曲解成了对恶的无底线纵容。因此,我方将从三点回应你方的质疑。
第一,从退让边界来说。你方认为我们主张无原则的妥协,但我方认为这是制度性的智慧。你方将退让等同于软弱,却无视了制度性退让对结构性矛盾的化解能力。这种智慧是用退让换取系统性的优化,而非在个案中无原则的妥协。你方再次把妥协和退让混为一谈。
第二,退让的本质是利他性的共赢,而你方一直在强调利己性的自保。你方质疑我方退让的动机是利己,却忽略了我方多次强调的利他性和社会性。我方提出了阶梯性征税和改革开放等宏大的例子,但你方一直忽略这些例子,坚称我方没有例子,这是错误的。退让的智慧在于超越零和博弈,通过资源的再分配和权利的让渡实现社会的效能。你方将退让等同于自保,恰恰暴露了你方对社会协作逻辑的误解。
第三,你方认为退让是短期的,只关注短期对抗,而忽略了长远利益。我方认为退让不是对恶的低头,而是以短期利益换取长期稳定。你方只执着于对抗的叙事,却提不出比退让更具持续性的解决方案,显然我方给出的例证更具说服力。
谢谢大家!
对方辩友,你方一开始就质疑我们没有给出定义。首先,我明确地告诉你们,我们的意见稿已经写出了定义,与你们方的定义一致。不过,你方对于我们“幸福者退让论”所讨论的范围界定过小,仅着眼于世界上的小事,没有往大处看。并且,你方误将我们所说的退让等同于妥协,把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了。
其次,你方始终未能摆脱对退让的刻板印象,将我方所倡导的理性退让曲解成了对恶的无底线纵容。因此,我方将从三点回应你方的质疑。
第一,从退让边界来说。你方认为我们主张无原则的妥协,但我方认为这是制度性的智慧。你方将退让等同于软弱,却无视了制度性退让对结构性矛盾的化解能力。这种智慧是用退让换取系统性的优化,而非在个案中无原则的妥协。你方再次把妥协和退让混为一谈。
第二,退让的本质是利他性的共赢,而你方一直在强调利己性的自保。你方质疑我方退让的动机是利己,却忽略了我方多次强调的利他性和社会性。我方提出了阶梯性征税和改革开放等宏大的例子,但你方一直忽略这些例子,坚称我方没有例子,这是错误的。退让的智慧在于超越零和博弈,通过资源的再分配和权利的让渡实现社会的效能。你方将退让等同于自保,恰恰暴露了你方对社会协作逻辑的误解。
第三,你方认为退让是短期的,只关注短期对抗,而忽略了长远利益。我方认为退让不是对恶的低头,而是以短期利益换取长期稳定。你方只执着于对抗的叙事,却提不出比退让更具持续性的解决方案,显然我方给出的例证更具说服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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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三辩:我先问一下反方辩友,关于你们说的恶会扩大,有具体的数据和证据吗?
反方:不好意思,质询不是盘问,我方是固定同学回答的。
正方三辩:等一下,裁判,不是说我可以随便挑选一位回答吗?
工作人员:不是的,要由他们派一个人出来解释。
正方三辩:那请反方随便派一位回答我刚刚的问题,恶会扩大的证据、数据和理论是什么?为什么我退一步,对方的恶就会一直犯呢?请给出理论依据。
反方:在暴力发生时,若对方没有及时反馈,实施暴力者认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未得到制止,且不存在严重后果,就不会改善这种行为。基于社会学习理论,其他人也会效仿这种暴力行为,从而使恶人从一个变成多个。
正方三辩:请问插队这种行为可以算做暴力行为吗?既然不算,那你所说的暴力理论就不能用在这种情况。我还有第二个问题,国际冲突研究机构统计,在过去30年里,约有40%的地区性冲突中,冲突双方有一方处于相对稳定、经济繁荣的状态,该方主动退让,选择外交谈判、妥协让步的方式,成功避免了冲突演变为全面战争。在您方看来,这算不算幸福者退让带来的好处?
反方:第一个问题,插队虽不算暴力行为,但基于社会学习理论,这种行为是可以被扩大的,我们不希望插队现象增多。关于第二个问题,您说的是过去30年里有地区性冲突,一方相对稳定并主动退让、选择外交谈判从而避免了冲突。但在幸福者退让发生时,一定存在挑衅和冲突,并非主动退让避免冲突就算幸福者退让。两个人之间有利益争夺,共同追求同一个利益,这在您方看来不算冲突吗?一定要打起来才算冲突吗?您方对冲突的定义可能存在问题。
正方三辩:请问在您方看来,退让就是一味的、无止境的、无底线的向后退吗?
反方:不然呢?
正方三辩: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对退让的解释是在原则方面坚决不能退让。您方如何解释?退让是有原则的才叫退让。
反方:您方的意思是,如果侵犯我利益的人做的是错事,我就不退让,对吧?那当然,这对我们有利,不退让更好。
正方三辩:我方强调退让是有原则的退让,并非一味无止境的退让,您方对我方退让的定义是错误的。还有第三个问题,您方说冲突会被一笔带过,可您都已经知道存在问题了,冲突哪里被一笔带过了呢?
反方:您不要断章取义,我方说的是幸福者退让之后,冲突会被一笔带过,这是幸福者退让的弊端,所以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论是对恶的纵容。
正方三辩:第四个问题,如果您方认为幸福是一个主观的评判标准,只要我觉得自己幸福就可以去退让,那么幸福者退让论不就变成所有人都可以去退让了吗?
反方:在您方看来或许是这样,但在幸福者的定义里,其实有一种关于幸福的统一概念。虽然这不能作为评判幸福的统一标准,但像家庭美满的人,在某种程度上处于幸福状态。
正方三辩:您觉得幸福只是家庭美满吗?幸福有那么多评判标准,您到底以哪一个作为评判标准呢?
反方:您不要断章取义。
(计时提示:时间到)
正方三辩:谢谢。
工作人员:谢谢双方同学的精彩发言。
正方三辩:我先问一下反方辩友,关于你们说的恶会扩大,有具体的数据和证据吗?
反方:不好意思,质询不是盘问,我方是固定同学回答的。
正方三辩:等一下,裁判,不是说我可以随便挑选一位回答吗?
工作人员:不是的,要由他们派一个人出来解释。
正方三辩:那请反方随便派一位回答我刚刚的问题,恶会扩大的证据、数据和理论是什么?为什么我退一步,对方的恶就会一直犯呢?请给出理论依据。
反方:在暴力发生时,若对方没有及时反馈,实施暴力者认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未得到制止,且不存在严重后果,就不会改善这种行为。基于社会学习理论,其他人也会效仿这种暴力行为,从而使恶人从一个变成多个。
正方三辩:请问插队这种行为可以算做暴力行为吗?既然不算,那你所说的暴力理论就不能用在这种情况。我还有第二个问题,国际冲突研究机构统计,在过去30年里,约有40%的地区性冲突中,冲突双方有一方处于相对稳定、经济繁荣的状态,该方主动退让,选择外交谈判、妥协让步的方式,成功避免了冲突演变为全面战争。在您方看来,这算不算幸福者退让带来的好处?
反方:第一个问题,插队虽不算暴力行为,但基于社会学习理论,这种行为是可以被扩大的,我们不希望插队现象增多。关于第二个问题,您说的是过去30年里有地区性冲突,一方相对稳定并主动退让、选择外交谈判从而避免了冲突。但在幸福者退让发生时,一定存在挑衅和冲突,并非主动退让避免冲突就算幸福者退让。两个人之间有利益争夺,共同追求同一个利益,这在您方看来不算冲突吗?一定要打起来才算冲突吗?您方对冲突的定义可能存在问题。
正方三辩:请问在您方看来,退让就是一味的、无止境的、无底线的向后退吗?
反方:不然呢?
正方三辩: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对退让的解释是在原则方面坚决不能退让。您方如何解释?退让是有原则的才叫退让。
反方:您方的意思是,如果侵犯我利益的人做的是错事,我就不退让,对吧?那当然,这对我们有利,不退让更好。
正方三辩:我方强调退让是有原则的退让,并非一味无止境的退让,您方对我方退让的定义是错误的。还有第三个问题,您方说冲突会被一笔带过,可您都已经知道存在问题了,冲突哪里被一笔带过了呢?
反方:您不要断章取义,我方说的是幸福者退让之后,冲突会被一笔带过,这是幸福者退让的弊端,所以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论是对恶的纵容。
正方三辩:第四个问题,如果您方认为幸福是一个主观的评判标准,只要我觉得自己幸福就可以去退让,那么幸福者退让论不就变成所有人都可以去退让了吗?
反方:在您方看来或许是这样,但在幸福者的定义里,其实有一种关于幸福的统一概念。虽然这不能作为评判幸福的统一标准,但像家庭美满的人,在某种程度上处于幸福状态。
正方三辩:您觉得幸福只是家庭美满吗?幸福有那么多评判标准,您到底以哪一个作为评判标准呢?
反方:您不要断章取义。
(计时提示:时间到)
正方三辩:谢谢。
工作人员:谢谢双方同学的精彩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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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三辩质询正方,正方派出任意辩手进行接质,时间 2 分 30 秒。
反方三辩:我先问你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问题是不是只有被发现了才可以解决?
正方辩手:对。
反方三辩:所以想要解决问题,我们就看哪种方法论可以先发现问题,对吧?告诉我,退让了,事情含糊其辞过去了,问题如何被发现?
正方辩手:为何不能被发现?可以。
反方三辩:所以它不能被发现,对吧?所以只要退让了,你论证一下为什么问题还能被发现。
正方辩手:你刚才打断我,我还没说完。可是你方认为我方只要退让了,那个问题就一定发现不了吗?不对,问题已经被发现了。
反方三辩:给我一个论证逻辑,问题并不依靠冲突来暴露,那它依靠什么来暴露?它依靠反馈来暴露,依靠不退让来暴露。所以只要退让了,微小的问题就会被暂时搁置,不利于问题的发现。
第二个问题,今天您方告诉我,不选择退让会带来恶劣后果,从而无法自保。请给出论证。
正方辩手:可以再说一遍您的问题吗?刚才咳嗽没听清。
反方三辩:今天你们刚告诉我,我们不选择退让会带来恶劣后果,从而无法自保。请给出论证。不选择退让会发生恶劣的结果。
我方认为,我们论证的义务是,在当代社会,选择幸福者退让论这个原则后,看利处和害处哪个更多,然后再决定它是善的智慧还是恶的纵容。所以不能说因为退让了就导致所有情况都是这样,不退让也都是那样,我方并不认可这种观点。
你刚才问题不是退让了问题就没了吗?不对。所以您方发现没有,您方前期的所有论证都在说是因为担心,换句话说,这是您方妄想出来的一个虚拟语境,它不代表实然结果,从实际生活中反馈的样态来看,也无非是您方的傲慢导致的。
下一个问题,我们举例子来聊。今天遇到外卖小哥把我的汤弄洒了,你不反馈的原因在哪里?是因为这件事情太小了吗?这件事情反馈不反馈都可以。
正方辩手:对。
反方三辩:所以您方说这个事情太小了,小到不反馈也过去了。我们告诉您,确实很小,小到反馈一下就过去了,您要做的只是反馈问题,让决策者看到真实的民意。
第四个问题,在您方语境下,如何判断矛盾双方是谁,以及恶到底是什么?
正方辩手:您是让我定义恶吗?
反方三辩:不是,我重复一下我的问题,在您方语境下,如何判断矛盾双方是谁,以及恶到底是什么?
正方辩手:我方认为,要判断善和恶,是看运用幸福者退让论之后在当代社会带来的后果,是好处更多还是坏处更多。
反方三辩:不用那么麻烦,谁侵害了别人的权益,谁就是恶的,被侵害者和侵害者就是矛盾双方,对吧?那您方论点告诉我说,幸福者退让论可以促使合作达成,我可不可以理解成退让之后就变成一个正和博弈,大家都有利益,退让之前是零和博弈,大家有利有弊,我可以这么理解吗?
正方辩手:可以这样理解。
反方三辩:那请你给我论证,为什么个体做了一个选择,整个宏观系统就从零和博弈跃迁为正和博弈。
正方辩手:这一点我方后面会论证。
反方三辩:后续我们一定要提到这个问题,如果你们不回答我,我会追问。来,下一个问题,您方告诉我说,我们反方不去聊那些大事,但前提要符合您方的相对性定义。那你告诉我,新加坡政府和人民怎么样去比较谁相对幸福?
正方辩手:您方是在问我,我方认为新加坡政府属于相对幸福的一方,我方认为政府让一部分更幸福的人的权利退出一部分,能使整个社会更加和谐。
反方三辩:所以你发现您方论证逻辑很怪,叫做政府让一部分人信服了,所以政府是幸福的一方,很显然这样的逻辑是反常识的,请您方论证。
下一个问题,您方论点一告诉我说,幸福者退让论可以降低社会内耗,使得各方都退让,最终达成共识,对吗?
正方辩手:您可以再重复一下吗?
反方三辩:您方论点一告诉我说,如果运用幸福者退让论这种方法论,会降低社会内耗,让冲突中的各方都退让,最终达成共识,对吗?
正方辩手:嗯。
反方三辩:那你告诉我,各方都退让,就是每个人都退一步,为什么叫幸福者退让论,难道冲突中谁都是幸福者吗?
正方辩手:是幸福者先退让了之后,退让的这一方会发现,退让会使两方达成一个共识,并不是说双方都退让,是一方退让后,会使整个后果更好。
反方三辩:所以您方的方法论不叫幸福者退让论,而叫幸福者先退论,对不对?
好,时间到。感谢双方同学的精彩表现。
反方三辩质询正方,正方派出任意辩手进行接质,时间 2 分 30 秒。
反方三辩:我先问你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问题是不是只有被发现了才可以解决?
正方辩手:对。
反方三辩:所以想要解决问题,我们就看哪种方法论可以先发现问题,对吧?告诉我,退让了,事情含糊其辞过去了,问题如何被发现?
正方辩手:为何不能被发现?可以。
反方三辩:所以它不能被发现,对吧?所以只要退让了,你论证一下为什么问题还能被发现。
正方辩手:你刚才打断我,我还没说完。可是你方认为我方只要退让了,那个问题就一定发现不了吗?不对,问题已经被发现了。
反方三辩:给我一个论证逻辑,问题并不依靠冲突来暴露,那它依靠什么来暴露?它依靠反馈来暴露,依靠不退让来暴露。所以只要退让了,微小的问题就会被暂时搁置,不利于问题的发现。
第二个问题,今天您方告诉我,不选择退让会带来恶劣后果,从而无法自保。请给出论证。
正方辩手:可以再说一遍您的问题吗?刚才咳嗽没听清。
反方三辩:今天你们刚告诉我,我们不选择退让会带来恶劣后果,从而无法自保。请给出论证。不选择退让会发生恶劣的结果。
我方认为,我们论证的义务是,在当代社会,选择幸福者退让论这个原则后,看利处和害处哪个更多,然后再决定它是善的智慧还是恶的纵容。所以不能说因为退让了就导致所有情况都是这样,不退让也都是那样,我方并不认可这种观点。
你刚才问题不是退让了问题就没了吗?不对。所以您方发现没有,您方前期的所有论证都在说是因为担心,换句话说,这是您方妄想出来的一个虚拟语境,它不代表实然结果,从实际生活中反馈的样态来看,也无非是您方的傲慢导致的。
下一个问题,我们举例子来聊。今天遇到外卖小哥把我的汤弄洒了,你不反馈的原因在哪里?是因为这件事情太小了吗?这件事情反馈不反馈都可以。
正方辩手:对。
反方三辩:所以您方说这个事情太小了,小到不反馈也过去了。我们告诉您,确实很小,小到反馈一下就过去了,您要做的只是反馈问题,让决策者看到真实的民意。
第四个问题,在您方语境下,如何判断矛盾双方是谁,以及恶到底是什么?
正方辩手:您是让我定义恶吗?
反方三辩:不是,我重复一下我的问题,在您方语境下,如何判断矛盾双方是谁,以及恶到底是什么?
正方辩手:我方认为,要判断善和恶,是看运用幸福者退让论之后在当代社会带来的后果,是好处更多还是坏处更多。
反方三辩:不用那么麻烦,谁侵害了别人的权益,谁就是恶的,被侵害者和侵害者就是矛盾双方,对吧?那您方论点告诉我说,幸福者退让论可以促使合作达成,我可不可以理解成退让之后就变成一个正和博弈,大家都有利益,退让之前是零和博弈,大家有利有弊,我可以这么理解吗?
正方辩手:可以这样理解。
反方三辩:那请你给我论证,为什么个体做了一个选择,整个宏观系统就从零和博弈跃迁为正和博弈。
正方辩手:这一点我方后面会论证。
反方三辩:后续我们一定要提到这个问题,如果你们不回答我,我会追问。来,下一个问题,您方告诉我说,我们反方不去聊那些大事,但前提要符合您方的相对性定义。那你告诉我,新加坡政府和人民怎么样去比较谁相对幸福?
正方辩手:您方是在问我,我方认为新加坡政府属于相对幸福的一方,我方认为政府让一部分更幸福的人的权利退出一部分,能使整个社会更加和谐。
反方三辩:所以你发现您方论证逻辑很怪,叫做政府让一部分人信服了,所以政府是幸福的一方,很显然这样的逻辑是反常识的,请您方论证。
下一个问题,您方论点一告诉我说,幸福者退让论可以降低社会内耗,使得各方都退让,最终达成共识,对吗?
正方辩手:您可以再重复一下吗?
反方三辩:您方论点一告诉我说,如果运用幸福者退让论这种方法论,会降低社会内耗,让冲突中的各方都退让,最终达成共识,对吗?
正方辩手:嗯。
反方三辩:那你告诉我,各方都退让,就是每个人都退一步,为什么叫幸福者退让论,难道冲突中谁都是幸福者吗?
正方辩手:是幸福者先退让了之后,退让的这一方会发现,退让会使两方达成一个共识,并不是说双方都退让,是一方退让后,会使整个后果更好。
反方三辩:所以您方的方法论不叫幸福者退让论,而叫幸福者先退论,对不对?
好,时间到。感谢双方同学的精彩表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根据几个问题来看,您方论证的是被侵害者退让,而不是幸福者退让,希望您方明确自己在论证的内容。
其次,关于恶会扩大这一点。您方之前提到暴力渐进理论,我认为这并不能成为“如果纵容了恶,这一次恶就会反复扩大”的证据,我需要听到更有力的证据,目前这个证据不够充分。
再者,关于幸福。我发现对方很喜欢用精神幸福的评判标准来谈幸福,在您方看来,幸福是一个很主观的东西。如果您方认为幸福是主观的,大家都可以认为自己是幸福者,那么这个辩题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这个辩题预设了存在幸福者和无幸福者的情况,一味地去讨论幸福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偏离了辩题。
最后,感谢正方三辩的精彩发言。
首先,根据几个问题来看,您方论证的是被侵害者退让,而不是幸福者退让,希望您方明确自己在论证的内容。
其次,关于恶会扩大这一点。您方之前提到暴力渐进理论,我认为这并不能成为“如果纵容了恶,这一次恶就会反复扩大”的证据,我需要听到更有力的证据,目前这个证据不够充分。
再者,关于幸福。我发现对方很喜欢用精神幸福的评判标准来谈幸福,在您方看来,幸福是一个很主观的东西。如果您方认为幸福是主观的,大家都可以认为自己是幸福者,那么这个辩题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这个辩题预设了存在幸福者和无幸福者的情况,一味地去讨论幸福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偏离了辩题。
最后,感谢正方三辩的精彩发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文本中未体现明显的防御内容。
感谢主席。
其实,我们对论证对象阐述得很清楚。在当今社会,我们优先解决两类问题:重要的和紧急的,而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解决这些问题。今天我们不选择退让,是为了让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变得紧迫,让应该关注这些问题的人看到它们。
当今社会资源调配是有限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是多样的,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一旦选择退让,这些问题根本无法被发现,又何谈解决呢?这只会让行恶者的恶行升级,施暴者的暴力加剧,是对恶赤裸裸的纵容。
您方称我方的理论不够有力,我方已经提出了一个理论,即“间接暴力理论”。此时您方说我方理论不够有力,那么请您方先提出一个能与我方理论相抗衡的理论。如果您方提不出来,就不要指责我方理论不足。若您方坚持让我方再阐述,我们还有“社会学习理论”。该理论指出,在社会中,如果有人做出恶劣行为并从中获利,那么社会中的其他群体和个体在看到此人通过恶行获利后,也会纷纷效仿,从而导致社会陷入混乱状态。这是我方的第二个理论,希望您方也能提出两个理论与我方进行对辩。
第三点,刚才您方的小结仍未说明,为什么个体做出一个选择,宏观系统就能从零和博弈转变为正和博弈的学理依据。希望在自由辩论环节,您方能先阐述一下。
最后,我们想说,反馈问题并非闹事,而是要让决策者看到真实的问题。此时,进行改革是我们要做的事情。我们要做的就是反馈问题,这是一种不退让的表现,也是发现并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
以上,感谢。
感谢主席。
其实,我们对论证对象阐述得很清楚。在当今社会,我们优先解决两类问题:重要的和紧急的,而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解决这些问题。今天我们不选择退让,是为了让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变得紧迫,让应该关注这些问题的人看到它们。
当今社会资源调配是有限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是多样的,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一旦选择退让,这些问题根本无法被发现,又何谈解决呢?这只会让行恶者的恶行升级,施暴者的暴力加剧,是对恶赤裸裸的纵容。
您方称我方的理论不够有力,我方已经提出了一个理论,即“间接暴力理论”。此时您方说我方理论不够有力,那么请您方先提出一个能与我方理论相抗衡的理论。如果您方提不出来,就不要指责我方理论不足。若您方坚持让我方再阐述,我们还有“社会学习理论”。该理论指出,在社会中,如果有人做出恶劣行为并从中获利,那么社会中的其他群体和个体在看到此人通过恶行获利后,也会纷纷效仿,从而导致社会陷入混乱状态。这是我方的第二个理论,希望您方也能提出两个理论与我方进行对辩。
第三点,刚才您方的小结仍未说明,为什么个体做出一个选择,宏观系统就能从零和博弈转变为正和博弈的学理依据。希望在自由辩论环节,您方能先阐述一下。
最后,我们想说,反馈问题并非闹事,而是要让决策者看到真实的问题。此时,进行改革是我们要做的事情。我们要做的就是反馈问题,这是一种不退让的表现,也是发现并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
以上,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请问反方,为什么退让了就不能反馈了?为什么退让了就没法发现问题了?那那些监察机构是拿来干什么的呢?
很简单,听你们用的例子,你们应该是文科生,我高中的时候也是文科生。我要告诉你,今天这个问题,什么叫做发现问题,不是说问题发生了就叫发现,谁能够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一是一些决策者,今天我们告诉你,只有你把问题汇总了,那个决策者才能够发现这个问题,从而由他去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点,你方告诉我说不发现问题也可以解决问题,那谁来解决,我个体来解决吗?我个体已经解决不了社会的问题。
在第三遍追问您,您方论证为什么我个体做了选择,宏观系统就从零和博弈跃迁为正和博弈。零和博弈跃迁为正和博弈,你可以再给我详细地用通俗一点的话给我解释一遍吗?这个零和博弈和正和博弈是你方先提出来的,我觉得我们不需要在这里再费口舌了,我觉得您方也不一定能拿出论据来,如果您方拿出论据来,我们后续再聊。
问您方一个问题,在您方语境下,您方认为什么行为叫做不退让?我退让,就是字面意思,我不干了,我退掉就是我不接受,或者说是我不去处理它。那么,您方的不退让是不去处理吗?那到底什么是退让,什么是不退让,我希望您方可以详细论证一下。
好,这个问题后面聊。来下一个问题,您方告诉我说,幸福者退让论促使了最终的合作达成,对吗?它可以促进共识,共识可以促进合作。
我还想问您方一个问题,就是您方认为的对恶的纵容,我方给的恶的判准叫做弊大于利,它就是恶,而善的智慧叫做利大于弊,而您方一直把恶归结为善良的反义词。我告诉你,其实很简单,比如说我给你举个例子,在外卖小哥无心之失导致汤被打翻的时候,矛盾双方是平台算法和平台用户,平台侵害了我吃到完整外卖的权利,而平台也侵害了外卖小哥既安全又准时送达的权利。此时,重要的措施是向平台反馈,退让就是不理睬这个事情。所以这里我通过这个例子很好地向您论证了什么叫做善,什么叫做恶,如何判断善恶双方。
再问您方,在您方语境下判断矛盾双方以及恶是什么的方法论是什么?判断矛盾双方,在一个事情里面,它就存在两个主体,那这两个主体自然就是矛盾双方。还有关于恶的判准,我方刚刚已经告诉你了,恶就是在弊大于利的情况下,它就是罪恶的纵容,而不是像您方说的是善良的反义词。
很简单,两个方向。第一个方向,我们的辩题,就在屏幕上写着,一个叫善的智慧,一个叫恶的纵容,如果善恶不能构成二元对立的话,我觉得我们这个辩题都没有讨论的必要了。第二点,您方告诉我利大于弊就是善,弊大于利就是恶,您方这个定义的来源是?我方的来源叫做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他在其中清晰地分析过善的产生原因,它是人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更优方案。善之所以形成,就是因为这一行为准则在社会层面对实施之后能够做到利大于弊。
太好了,康德的三部曲恰好我都读过。这里我告诉您方,其实您方真正的价值倡导不叫幸福者退让论,您方真正价值倡导叫做权衡利弊之后选择退让与否,您方这个价值,您方的方法论叫做实事求是,您方通过这一个看似是方法论的价值观是达不成您方利好的。
我再来问你,你方觉得今天我们说,百姓之间的那些鸡毛蒜皮小事,是它更关心我们的生活,还是那些宏观国家大事更关心我们生活?微观更切合实际,但你不能放着宏观不管,像您方着重关注于微观,而忽视宏观,我方觉得可能相对格局小了一点。
太好了,所以我接下来要跟你聊宏观。前提是要符合你方认可的定义,你方第一辩稿里面自己说相对幸福者定义,我还是没有得到那个答案,在您方语境下,政府和人民怎么样比较谁相对幸福?
反方:我方刚刚已经说了,政府它只是幸福者的一个代表,政府它是一个工具,您方把政府完全想象成是一个既得利益者的代表群体,但政府其实只是一个工具,它是代表幸福者去制定一个政策,仅此而已。政府只能代表,一定要我给出政府和政府和平民谁是幸福者的比较吗?这是在您方语境下做的,所以在您方语境下叫做政府代表了幸福者,而不是政府的那批人就是穷凶极恶的歹徒,这里显然是不符合我们对社会的正常认识的。
来再问您,不是幸福者,他就是歹徒吗?那你方对于幸福者的定义是什么呢?你们一直在攻击我方的论点,你方也给出了一个方法论,看我方是否能够达成一个共鸣,您方根本就觉得不需要去给出幸福者的判准,因为它在辩题里面预设了幸福者,预设了存在一个幸福者和一个不幸福的人,然后您方现在要我给出必须得要有一个幸福者的判准吗?您方是不是对辩题预设的条件不够清晰的了解呢?辩题没有告诉我们一种方法论,让我们判断在矛盾冲突中谁更幸福一点,从而让我们必须要自设前提,让我们去聊谁是幸福者,因为只有幸福者退让这样的方法论才叫幸福者退让论的方法论。
您方告诉我说今天政府是幸福的代表,其实我方告诉你,政府跟人民压根儿不能比较谁是幸福的一方,因为这二者之间既不符合您方定义,也不符合我方与您方达成的共识。
我再来问你,您方对于这个幸福者的概念是怎样的?
正方:正方辩友自由辩论环节不得打断反方辩友发言。
反方:哎呀,其实很简单,我方一辩、二辩和四辩都在跟你重复过我们对于幸福者的判准了,就是在一场矛盾冲突中,谁侵害了别人的权益,谁就是有恶的。所以今天我方给你的价值观也很简单,就是去反馈问题,不要不作为,你要勇敢的。我们鼓励那些受害者,鼓励那些权益受侵害的人,勇敢地去反映问题。我们谴责的是退让论这种观念,而不是受害者有罪论,退让必然导致暴力不升级,我们有两个词,服从它就可以避免这种恶果,以上感谢。
正方:首先,关于对方一直讲的要我们给出幸福者的判准,我方再次陈述,我方并不想要给出幸福者的判准,因为这个辩题预设了存在一个幸福者,这个幸福者的判准根本不重要,不是讨论的重点。
其次,您方说问题一定要给予反馈,要把问题反馈出去,但是并不是,如果让步了,并不就会导致问题不会暴露。及时让步了,问题也是可以反馈出来的,有监察机关之类的,还有一些新闻媒体之类的,你都能够知道这些问题存在,那些让步了以后问题还存在,这不就是新闻媒体的作用吗?那并不一定就是让步了就不能带来问题的暴露。
然后还有关于您方说的退让,我方再次陈述,退让并不是无底线的退让,退让也是有原则的退让,像文中说的权衡利弊的退让,在我方这里也是存在的。
正方:请问反方,为什么退让了就不能反馈了?为什么退让了就没法发现问题了?那那些监察机构是拿来干什么的呢?
很简单,听你们用的例子,你们应该是文科生,我高中的时候也是文科生。我要告诉你,今天这个问题,什么叫做发现问题,不是说问题发生了就叫发现,谁能够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一是一些决策者,今天我们告诉你,只有你把问题汇总了,那个决策者才能够发现这个问题,从而由他去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点,你方告诉我说不发现问题也可以解决问题,那谁来解决,我个体来解决吗?我个体已经解决不了社会的问题。
在第三遍追问您,您方论证为什么我个体做了选择,宏观系统就从零和博弈跃迁为正和博弈。零和博弈跃迁为正和博弈,你可以再给我详细地用通俗一点的话给我解释一遍吗?这个零和博弈和正和博弈是你方先提出来的,我觉得我们不需要在这里再费口舌了,我觉得您方也不一定能拿出论据来,如果您方拿出论据来,我们后续再聊。
问您方一个问题,在您方语境下,您方认为什么行为叫做不退让?我退让,就是字面意思,我不干了,我退掉就是我不接受,或者说是我不去处理它。那么,您方的不退让是不去处理吗?那到底什么是退让,什么是不退让,我希望您方可以详细论证一下。
好,这个问题后面聊。来下一个问题,您方告诉我说,幸福者退让论促使了最终的合作达成,对吗?它可以促进共识,共识可以促进合作。
我还想问您方一个问题,就是您方认为的对恶的纵容,我方给的恶的判准叫做弊大于利,它就是恶,而善的智慧叫做利大于弊,而您方一直把恶归结为善良的反义词。我告诉你,其实很简单,比如说我给你举个例子,在外卖小哥无心之失导致汤被打翻的时候,矛盾双方是平台算法和平台用户,平台侵害了我吃到完整外卖的权利,而平台也侵害了外卖小哥既安全又准时送达的权利。此时,重要的措施是向平台反馈,退让就是不理睬这个事情。所以这里我通过这个例子很好地向您论证了什么叫做善,什么叫做恶,如何判断善恶双方。
再问您方,在您方语境下判断矛盾双方以及恶是什么的方法论是什么?判断矛盾双方,在一个事情里面,它就存在两个主体,那这两个主体自然就是矛盾双方。还有关于恶的判准,我方刚刚已经告诉你了,恶就是在弊大于利的情况下,它就是罪恶的纵容,而不是像您方说的是善良的反义词。
很简单,两个方向。第一个方向,我们的辩题,就在屏幕上写着,一个叫善的智慧,一个叫恶的纵容,如果善恶不能构成二元对立的话,我觉得我们这个辩题都没有讨论的必要了。第二点,您方告诉我利大于弊就是善,弊大于利就是恶,您方这个定义的来源是?我方的来源叫做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他在其中清晰地分析过善的产生原因,它是人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更优方案。善之所以形成,就是因为这一行为准则在社会层面对实施之后能够做到利大于弊。
太好了,康德的三部曲恰好我都读过。这里我告诉您方,其实您方真正的价值倡导不叫幸福者退让论,您方真正价值倡导叫做权衡利弊之后选择退让与否,您方这个价值,您方的方法论叫做实事求是,您方通过这一个看似是方法论的价值观是达不成您方利好的。
我再来问你,你方觉得今天我们说,百姓之间的那些鸡毛蒜皮小事,是它更关心我们的生活,还是那些宏观国家大事更关心我们生活?微观更切合实际,但你不能放着宏观不管,像您方着重关注于微观,而忽视宏观,我方觉得可能相对格局小了一点。
太好了,所以我接下来要跟你聊宏观。前提是要符合你方认可的定义,你方第一辩稿里面自己说相对幸福者定义,我还是没有得到那个答案,在您方语境下,政府和人民怎么样比较谁相对幸福?
反方:我方刚刚已经说了,政府它只是幸福者的一个代表,政府它是一个工具,您方把政府完全想象成是一个既得利益者的代表群体,但政府其实只是一个工具,它是代表幸福者去制定一个政策,仅此而已。政府只能代表,一定要我给出政府和政府和平民谁是幸福者的比较吗?这是在您方语境下做的,所以在您方语境下叫做政府代表了幸福者,而不是政府的那批人就是穷凶极恶的歹徒,这里显然是不符合我们对社会的正常认识的。
来再问您,不是幸福者,他就是歹徒吗?那你方对于幸福者的定义是什么呢?你们一直在攻击我方的论点,你方也给出了一个方法论,看我方是否能够达成一个共鸣,您方根本就觉得不需要去给出幸福者的判准,因为它在辩题里面预设了幸福者,预设了存在一个幸福者和一个不幸福的人,然后您方现在要我给出必须得要有一个幸福者的判准吗?您方是不是对辩题预设的条件不够清晰的了解呢?辩题没有告诉我们一种方法论,让我们判断在矛盾冲突中谁更幸福一点,从而让我们必须要自设前提,让我们去聊谁是幸福者,因为只有幸福者退让这样的方法论才叫幸福者退让论的方法论。
您方告诉我说今天政府是幸福的代表,其实我方告诉你,政府跟人民压根儿不能比较谁是幸福的一方,因为这二者之间既不符合您方定义,也不符合我方与您方达成的共识。
我再来问你,您方对于这个幸福者的概念是怎样的?
正方:正方辩友自由辩论环节不得打断反方辩友发言。
反方:哎呀,其实很简单,我方一辩、二辩和四辩都在跟你重复过我们对于幸福者的判准了,就是在一场矛盾冲突中,谁侵害了别人的权益,谁就是有恶的。所以今天我方给你的价值观也很简单,就是去反馈问题,不要不作为,你要勇敢的。我们鼓励那些受害者,鼓励那些权益受侵害的人,勇敢地去反映问题。我们谴责的是退让论这种观念,而不是受害者有罪论,退让必然导致暴力不升级,我们有两个词,服从它就可以避免这种恶果,以上感谢。
正方:首先,关于对方一直讲的要我们给出幸福者的判准,我方再次陈述,我方并不想要给出幸福者的判准,因为这个辩题预设了存在一个幸福者,这个幸福者的判准根本不重要,不是讨论的重点。
其次,您方说问题一定要给予反馈,要把问题反馈出去,但是并不是,如果让步了,并不就会导致问题不会暴露。及时让步了,问题也是可以反馈出来的,有监察机关之类的,还有一些新闻媒体之类的,你都能够知道这些问题存在,那些让步了以后问题还存在,这不就是新闻媒体的作用吗?那并不一定就是让步了就不能带来问题的暴露。
然后还有关于您方说的退让,我方再次陈述,退让并不是无底线的退让,退让也是有原则的退让,像文中说的权衡利弊的退让,在我方这里也是存在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双方一直在争论的定义,关于究竟有没有“幸福者”这个问题。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并非是否要分清理清再退让,或者是否要永远不退让的问题,而是“幸福者退让论”。这个理论预设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冲突,一方是被挑衅者,一方是挑衅者,其中那个觉得自己幸福,觉得自己有家庭要照顾的人选择了退让。而这种退让究竟是会造成对恶的纵容,还是一种善的智慧,我方认为这是对恶的纵容。
首先,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幸福者退让,就是对面前的恶置之不理。我们都听说过“小时偷针,长大偷金”这句话,而且有这样一个事实:扬州有一个偷菜老汉,一开始他偷的是邻居的一颗菜,邻居认为这微不足道,没有举报。如果正方辩友也和这个邻居一样认为此事微不足道,那么看看结果,最后老汉一次偷的菜价值高达2000元。想想看,2000元的菜是多少啊!直到最后这种冲突被举报,也就是在老汉偷了价值2000多元的菜,不再退让时,这件事才被媒体报道出来,让大家知道不能一味退让。
接下来是我方的第二个论点,冲突能够暴露问题。《水浒传》中的林冲,他一味地退让换来的是什么呢?他想保全自己的妻子、儿子,想保全自己幸福的家,但一味退让却换来了妻离子散。那些被性侵之后不发声的女生,她们退让之后得到的是什么?是一次又一次的性侵。只有我们不退让,勇敢地和性侵者做斗争,让这件事被媒体报道出来,冲突才能暴露在公众视野下。如果我们一味退让,没人知道这件事,媒体又怎么会知道,政府又如何去解决呢?所以,我们只有不退让,勇于和恶势力做斗争,才不会让恶变得更大。这样做救赎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更多的人,这才是我们所说的利他。而对方所说的退让,只是利于那个对自己实施恶行的人,并非所谓的大爱。
然后,我们回到辩题本身,思考一下“幸福者退让论”的本质是什么?它的本质就是一种精致的利己主义,与“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没有太大差异。为了自己的小家、小利益,面对可能危害不大的恶选择退让,但这种行为影响的是社会学习理论,影响的是社会风气。会让同学插队这样的小恶,演变成到处插队、无视道德和法律的大恶,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对恶的纵容。我方当然不认可这是一种友善的智慧。
幸福永远不是牺牲自己换来的,而是建立在自我尊重与努力争取的基础上。对方辩友所鼓吹的其实不是“幸福者退让”,而是就事论事、审时度势、“识时务者为俊杰”这种对局势的把控和权衡利弊,并非我们今天所讨论的“幸福者退让”。
所以,我们不禁要问,鼓吹“幸福者退让”本身难道不是一种恶吗?这会让我们成为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失去血性,沦为有奴性的人,甚至成为汉奸那样的人。面对恶,我们不敢反抗,只想着自己活着就好,这种对恶的纵容导致其进一步泛滥,怎么能叫做善的智慧呢?所以,我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论”是对恶的纵容。
谢谢大家!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双方一直在争论的定义,关于究竟有没有“幸福者”这个问题。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并非是否要分清理清再退让,或者是否要永远不退让的问题,而是“幸福者退让论”。这个理论预设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冲突,一方是被挑衅者,一方是挑衅者,其中那个觉得自己幸福,觉得自己有家庭要照顾的人选择了退让。而这种退让究竟是会造成对恶的纵容,还是一种善的智慧,我方认为这是对恶的纵容。
首先,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幸福者退让,就是对面前的恶置之不理。我们都听说过“小时偷针,长大偷金”这句话,而且有这样一个事实:扬州有一个偷菜老汉,一开始他偷的是邻居的一颗菜,邻居认为这微不足道,没有举报。如果正方辩友也和这个邻居一样认为此事微不足道,那么看看结果,最后老汉一次偷的菜价值高达2000元。想想看,2000元的菜是多少啊!直到最后这种冲突被举报,也就是在老汉偷了价值2000多元的菜,不再退让时,这件事才被媒体报道出来,让大家知道不能一味退让。
接下来是我方的第二个论点,冲突能够暴露问题。《水浒传》中的林冲,他一味地退让换来的是什么呢?他想保全自己的妻子、儿子,想保全自己幸福的家,但一味退让却换来了妻离子散。那些被性侵之后不发声的女生,她们退让之后得到的是什么?是一次又一次的性侵。只有我们不退让,勇敢地和性侵者做斗争,让这件事被媒体报道出来,冲突才能暴露在公众视野下。如果我们一味退让,没人知道这件事,媒体又怎么会知道,政府又如何去解决呢?所以,我们只有不退让,勇于和恶势力做斗争,才不会让恶变得更大。这样做救赎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更多的人,这才是我们所说的利他。而对方所说的退让,只是利于那个对自己实施恶行的人,并非所谓的大爱。
然后,我们回到辩题本身,思考一下“幸福者退让论”的本质是什么?它的本质就是一种精致的利己主义,与“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没有太大差异。为了自己的小家、小利益,面对可能危害不大的恶选择退让,但这种行为影响的是社会学习理论,影响的是社会风气。会让同学插队这样的小恶,演变成到处插队、无视道德和法律的大恶,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对恶的纵容。我方当然不认可这是一种友善的智慧。
幸福永远不是牺牲自己换来的,而是建立在自我尊重与努力争取的基础上。对方辩友所鼓吹的其实不是“幸福者退让”,而是就事论事、审时度势、“识时务者为俊杰”这种对局势的把控和权衡利弊,并非我们今天所讨论的“幸福者退让”。
所以,我们不禁要问,鼓吹“幸福者退让”本身难道不是一种恶吗?这会让我们成为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失去血性,沦为有奴性的人,甚至成为汉奸那样的人。面对恶,我们不敢反抗,只想着自己活着就好,这种对恶的纵容导致其进一步泛滥,怎么能叫做善的智慧呢?所以,我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论”是对恶的纵容。
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幸福者退让论”会造成对恶的纵容,并非善的智慧,所以我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论”是对恶的纵容。
今天对方辩友一直在讨论谁是一个幸福者,但是对方辩友是不是忽略了,在我们这道题目里,幸福者是预设前提。我们要讨论的就是幸福者退让论带来的到底是好处更多还是坏处更多,好处更多就称为是善的智慧,坏处更多就称为是对恶的纵容。这一点对方一直未与我方进行正面比较。
我方提出了两个论点,对方也没有直接正面回应。
其次,对方认为恶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从一开始提到外卖小哥汤撒了的例子,对方辩友就无法证明这一点。对方辩友只提了一个暴力渐增理论,我想问,外卖小哥撒汤是暴力行为吗?该如何证明恶会不断升级呢?难道一开始外卖小哥把汤撒了,到后面就会不小心把运钞车旁武警的枪也“撒”了,进而发展到不可控的场面吗?对方没有正面证明,我没有听到任何逻辑链。
再者,对方辩友说幸福者退让论会阻碍我们反馈问题,是对恶的纵容。那么请问,如果有人偷了价值2000块钱的菜,难道只指望幸福者本身不退让来解决问题吗?我们市场的监察机构、监狱、法庭以及法律都是干什么用的?不能说一切都指望幸福者本身去判断。因为幸福者本身的原则可能有很多,也许对方是有钱人,不在意这点损失,又考虑到对方是辛苦的老人,可能只是想多赚点钱。这里的退让并非指无条件的屈服,如果是无条件的屈服,那就与本题中的幸福者退让论不搭边了。
另外,对方辩友一直在讲我们所说的幸福者退让就是不敢反抗,是屈服,对此我真的无话可说。
而我方的两个论点,对方辩友一直未作回应。第一个论点是,幸福者退让论会减少社会治理带来的内耗。比如排队时发生纠纷,若双方都不退让,就会耗费一定量的司法成本,若有人受伤还会耗费医疗资源。我不知道为何对方一直未与我方进行这方面的利弊比较。
第二个论点是,幸福者退让论可以带来合作的达成。例如丹麦通过协商优先的政策,将劳资冲突引发的罢工事件减少了60%。这就是幸福者退让论达成合作的一个经典例子。幸福者退让论指的是相对幸福的一方退却少部分利益来达成合作,这样明显减少了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各方达成了协商优先的共识,这难道不是减少了冲突吗?
以上,感谢双方辩手的精彩表现。
今天对方辩友一直在讨论谁是一个幸福者,但是对方辩友是不是忽略了,在我们这道题目里,幸福者是预设前提。我们要讨论的就是幸福者退让论带来的到底是好处更多还是坏处更多,好处更多就称为是善的智慧,坏处更多就称为是对恶的纵容。这一点对方一直未与我方进行正面比较。
我方提出了两个论点,对方也没有直接正面回应。
其次,对方认为恶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从一开始提到外卖小哥汤撒了的例子,对方辩友就无法证明这一点。对方辩友只提了一个暴力渐增理论,我想问,外卖小哥撒汤是暴力行为吗?该如何证明恶会不断升级呢?难道一开始外卖小哥把汤撒了,到后面就会不小心把运钞车旁武警的枪也“撒”了,进而发展到不可控的场面吗?对方没有正面证明,我没有听到任何逻辑链。
再者,对方辩友说幸福者退让论会阻碍我们反馈问题,是对恶的纵容。那么请问,如果有人偷了价值2000块钱的菜,难道只指望幸福者本身不退让来解决问题吗?我们市场的监察机构、监狱、法庭以及法律都是干什么用的?不能说一切都指望幸福者本身去判断。因为幸福者本身的原则可能有很多,也许对方是有钱人,不在意这点损失,又考虑到对方是辛苦的老人,可能只是想多赚点钱。这里的退让并非指无条件的屈服,如果是无条件的屈服,那就与本题中的幸福者退让论不搭边了。
另外,对方辩友一直在讲我们所说的幸福者退让就是不敢反抗,是屈服,对此我真的无话可说。
而我方的两个论点,对方辩友一直未作回应。第一个论点是,幸福者退让论会减少社会治理带来的内耗。比如排队时发生纠纷,若双方都不退让,就会耗费一定量的司法成本,若有人受伤还会耗费医疗资源。我不知道为何对方一直未与我方进行这方面的利弊比较。
第二个论点是,幸福者退让论可以带来合作的达成。例如丹麦通过协商优先的政策,将劳资冲突引发的罢工事件减少了60%。这就是幸福者退让论达成合作的一个经典例子。幸福者退让论指的是相对幸福的一方退却少部分利益来达成合作,这样明显减少了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各方达成了协商优先的共识,这难道不是减少了冲突吗?
以上,感谢双方辩手的精彩表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