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美通过物质形式被人发现。例如李子柒的视频,通过田园风光和传统文化,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转化为可见的影像。这种美并非她主观创造,而是对自然与文化的客观体现。
柏拉图主张美本身是超越物质世界的理念,艺术只是对理念的模仿。正如古希腊雕塑遵循着美的规律,这些规律独立于人的意志而存在,艺术创作只是对客观规律的遵循与对话。其透视法基于几何学原理,达芬奇的《蒙娜丽莎》通过透视法和光影之美展现了人物和背景的科学关系。这种美并非达芬奇主观所创造,而是对自然规律的深刻理解与再现。同样,音乐中的声学基于生活的物理规律,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通过音程与节奏精确展现了音乐的内在机理美感。此类表明艺术之美源于对客观规律的发现与应用。
第二个层面,对美的发现是循序渐进的认识过程。人类对美的认知是随着时间和经验的积累不断深化的,从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到现代艺术的多元表达,人类对美的定义不断丰富和发展。黄山奇松、九寨沟积水之美源于地质运动和自然演化的客观规律,即便无人踏足,其壮美依然存在。王羲之的书法、贝多芬的交响乐源于对艺术规律的深刻洞察与发现过程。摄影师通过光线的变化,发现了自然界明暗的表现力,充分表达着美是客观存在的。
从逻辑关系来看,美是客观属性引发主观的感受。美是客观存在的,而美感是主观体验。例如一朵盛开的玫瑰花,其鲜艳的颜色、优雅的形态与芬芳的香气是客观存在的。这些特性构成了玫瑰花的美,然而当人们看到这朵玫瑰花时,有人会觉得愉悦,有人会觉得浪漫,甚至有的人会感到伤感,这些不同的感受就是美感。美是玫瑰花的客观属性,而美感是人们对于玫瑰花的主观反应。美是客观世界的规律,与人类接触产生共鸣,是等待被发现的宝藏,从黑格尔的论述到唐诗宋词的传颂,从自然景观到芸芸众生。
首先,美通过物质形式被人发现。例如李子柒的视频,通过田园风光和传统文化,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转化为可见的影像。这种美并非她主观创造,而是对自然与文化的客观体现。
柏拉图主张美本身是超越物质世界的理念,艺术只是对理念的模仿。正如古希腊雕塑遵循着美的规律,这些规律独立于人的意志而存在,艺术创作只是对客观规律的遵循与对话。其透视法基于几何学原理,达芬奇的《蒙娜丽莎》通过透视法和光影之美展现了人物和背景的科学关系。这种美并非达芬奇主观所创造,而是对自然规律的深刻理解与再现。同样,音乐中的声学基于生活的物理规律,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通过音程与节奏精确展现了音乐的内在机理美感。此类表明艺术之美源于对客观规律的发现与应用。
第二个层面,对美的发现是循序渐进的认识过程。人类对美的认知是随着时间和经验的积累不断深化的,从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到现代艺术的多元表达,人类对美的定义不断丰富和发展。黄山奇松、九寨沟积水之美源于地质运动和自然演化的客观规律,即便无人踏足,其壮美依然存在。王羲之的书法、贝多芬的交响乐源于对艺术规律的深刻洞察与发现过程。摄影师通过光线的变化,发现了自然界明暗的表现力,充分表达着美是客观存在的。
从逻辑关系来看,美是客观属性引发主观的感受。美是客观存在的,而美感是主观体验。例如一朵盛开的玫瑰花,其鲜艳的颜色、优雅的形态与芬芳的香气是客观存在的。这些特性构成了玫瑰花的美,然而当人们看到这朵玫瑰花时,有人会觉得愉悦,有人会觉得浪漫,甚至有的人会感到伤感,这些不同的感受就是美感。美是玫瑰花的客观属性,而美感是人们对于玫瑰花的主观反应。美是客观世界的规律,与人类接触产生共鸣,是等待被发现的宝藏,从黑格尔的论述到唐诗宋词的传颂,从自然景观到芸芸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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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是客观存在的,通过物质形式被人发现,人类对美的认知是一个循序渐进发现客观之美的过程,美是客观属性引发主观感受,所以美是被发现的。
好,对方同学你好,我问一个简单的问题。刚才提到的音乐,我承认有一些特定音乐的组合可以让人感到特别。但是,就比如说我刚才讲的交响乐,请问贝多芬是从哪里发现它的?你能告诉我它的来源吗?乐曲的确非常美妙,有乐谱,但这些音乐,无论是曲子还是旋律,这种美是从古老的元素演变和发展而来的。
打断一下,旋律本身有没有美感,有或者没有?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请回答我的问题,我问的就是旋律本身有没有美感。
好,既然有美感,那请问这个美感本身是从哪里发现的?它的来源是什么?是他在哪里听到了、看到了,或者是从哪样东西上直接获得了这种美感,从而发现了美?实际上,乐曲是他自己创造出来的,在创造之前,美是由他自己创造而非发现的。
好了,我先问到这里。我感觉你解释不出音乐之美的来源,那我们来问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说拿不出来呢?在一样东西上发现美,就意味着美已然存在。那么,自身没有美的事物是不是就绝对不能变美?我认为是这样,我和我方观点完全一致。
这样我们就会看到一种奇怪的现象。在正方的逻辑塑造下,任何一样事物,它诞生的时候,就已经被定义为美或丑的事物。如果这样事物是美的,那它一定能被所有人发现;如果这样事物本身是丑的,不管怎么去加工、怎么去创造,都没办法让它变美,因为你只能去发现已经存在的美。
感谢反方的质询。
好,对方同学你好,我问一个简单的问题。刚才提到的音乐,我承认有一些特定音乐的组合可以让人感到特别。但是,就比如说我刚才讲的交响乐,请问贝多芬是从哪里发现它的?你能告诉我它的来源吗?乐曲的确非常美妙,有乐谱,但这些音乐,无论是曲子还是旋律,这种美是从古老的元素演变和发展而来的。
打断一下,旋律本身有没有美感,有或者没有?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请回答我的问题,我问的就是旋律本身有没有美感。
好,既然有美感,那请问这个美感本身是从哪里发现的?它的来源是什么?是他在哪里听到了、看到了,或者是从哪样东西上直接获得了这种美感,从而发现了美?实际上,乐曲是他自己创造出来的,在创造之前,美是由他自己创造而非发现的。
好了,我先问到这里。我感觉你解释不出音乐之美的来源,那我们来问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说拿不出来呢?在一样东西上发现美,就意味着美已然存在。那么,自身没有美的事物是不是就绝对不能变美?我认为是这样,我和我方观点完全一致。
这样我们就会看到一种奇怪的现象。在正方的逻辑塑造下,任何一样事物,它诞生的时候,就已经被定义为美或丑的事物。如果这样事物是美的,那它一定能被所有人发现;如果这样事物本身是丑的,不管怎么去加工、怎么去创造,都没办法让它变美,因为你只能去发现已经存在的美。
感谢反方的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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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讨论“美是被发现的”与“美是被创造的”,两者的核心在于,事物本身是不是已经拥有美感。今天的判断标准在于,美是如何诞生的。
我们认为,美和人有很强的关系,如果没有人,美就不存在。这里所讨论的一切都是基于人类而言的。当然,这里的主观既是个体的主观,也是人类作为一个集体的主观。但毫无疑问,如果没有人的存在,就不存在美。
比如,一个孩子画的画,在不懂绘画的人看来,手法非常粗糙,毫无美感可言,但在背井离乡的人看来,画里的每一条隧道、每一棵树木都是美的。我们在山林中碰到的田野,还会因今天潮湿的气候而展现出别样的美。孩子眼中平常的事物,在他人眼中可能有着不同的意义。
从根本意义上来说,世上的美并不是通过好奇去发现的,而是人为创造的。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全面地发展对美的认知。
今天我们讨论“美是被发现的”与“美是被创造的”,两者的核心在于,事物本身是不是已经拥有美感。今天的判断标准在于,美是如何诞生的。
我们认为,美和人有很强的关系,如果没有人,美就不存在。这里所讨论的一切都是基于人类而言的。当然,这里的主观既是个体的主观,也是人类作为一个集体的主观。但毫无疑问,如果没有人的存在,就不存在美。
比如,一个孩子画的画,在不懂绘画的人看来,手法非常粗糙,毫无美感可言,但在背井离乡的人看来,画里的每一条隧道、每一棵树木都是美的。我们在山林中碰到的田野,还会因今天潮湿的气候而展现出别样的美。孩子眼中平常的事物,在他人眼中可能有着不同的意义。
从根本意义上来说,世上的美并不是通过好奇去发现的,而是人为创造的。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全面地发展对美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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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是被创造的,因为美和人有很强关系,基于人的主观感受而存在,且世上的美是人为创造的。
接下来有请正方进行质询,时间为 1 分 30 秒,单面计时,计时开始。
请问,按照您方观点,在 31 年的时间里,根据生物属性赋予的美,您方承认有些美是其他人所不拥有的。但我方在之前论述时已提到,美不仅仅是个体层面的。作为一个整体的景象,完全可以达到极致的状态。
我想说的是,美与美感需要分开。美是事物的属性,美感是人的反应。在您方看来,事物好坏的属性是由人决定的,而在我方看来,是由事物本身决定的。
接下来谈第二点,您方说所有的旋律都是由人创造的。那么,这里说的旋律是不是指好听的旋律?它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呢?所谓客观规律,就是好听的旋律一定要符合音律等让人听起来比较愉悦的科学规律。但这只是一个前提,即便符合了所有规律,也不见得就一定好。
如果您方说美是被人创造的,那么我想知道,假如有一个不规律、不符合任何音律的旋律,会有人觉得它好听吗?我随便在钢丝边上拨弄一下,不会有人觉得好听,因为这是创造失败的。创造何时会失败呢?当您的水平不够高时就可能创造失败;水平高,才有可能创造成功。
这又回到了您方观点的问题上。为什么我觉得我儿子画的画好看,即便他水平不高呢?这说明对于人来说,美一直是主观的。
感谢双方辩手,时间到。
接下来有请正方进行质询,时间为 1 分 30 秒,单面计时,计时开始。
请问,按照您方观点,在 31 年的时间里,根据生物属性赋予的美,您方承认有些美是其他人所不拥有的。但我方在之前论述时已提到,美不仅仅是个体层面的。作为一个整体的景象,完全可以达到极致的状态。
我想说的是,美与美感需要分开。美是事物的属性,美感是人的反应。在您方看来,事物好坏的属性是由人决定的,而在我方看来,是由事物本身决定的。
接下来谈第二点,您方说所有的旋律都是由人创造的。那么,这里说的旋律是不是指好听的旋律?它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呢?所谓客观规律,就是好听的旋律一定要符合音律等让人听起来比较愉悦的科学规律。但这只是一个前提,即便符合了所有规律,也不见得就一定好。
如果您方说美是被人创造的,那么我想知道,假如有一个不规律、不符合任何音律的旋律,会有人觉得它好听吗?我随便在钢丝边上拨弄一下,不会有人觉得好听,因为这是创造失败的。创造何时会失败呢?当您的水平不够高时就可能创造失败;水平高,才有可能创造成功。
这又回到了您方观点的问题上。为什么我觉得我儿子画的画好看,即便他水平不高呢?这说明对于人来说,美一直是主观的。
感谢双方辩手,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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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你刚才跟我讨论这个问题,就是世界上存在客观的美好,你举一个绝对客观的美感例子。
正方:没有绝对客观的美感。
反方:对,没有绝对客观的。那有没有绝对客观的美?什么是客观的美?就比如说你提到的旋律,你认为它是客观的美,因为它符合音律。但符合什么音律呢?它是符合其创作背景被创作出来的。可外星人听到这样的旋律,会觉得特别难受,那它究竟还算不算客观的美呢?所以说你今天讨论的范畴到底是什么?
正方:我只是打个比方,可能另外一个人会懂。也有可能是不懂音乐的人,有一段旋律,他听来很好听。
反方:你说的好不好听是个人感受,与事物本身并无关联。那你就告诉我,有人觉得好听,有人觉得不好听,这个旋律本身客观来讲究竟是好听还是不好听?只要有人觉得好听,那它就符合美的基本条件。
正方:对,只要有人觉得好听就符合美的基本条件。
反方:古罗马人最喜欢看斗兽,人和野兽厮杀,上千人被杀死,上万头野兽死亡,他们觉得很爽,这是不是说明斗兽也有美的属性?从客观上来讲,它可能确实是。客观来说,斗兽也是美,对吧?那我今天喜欢虐猫,看着猫痛苦挣扎、血流不止,我很快乐,这客观上也有美的属性吗?这个美是被你发现的,还是被你创造的?
正方:你刚才讲了斗兽是美,斗兽是一种形式,就像现在还有斗牛一样。
反方:你继续回答我的问题,斗兽表演是满足你自己内心的某种需求。我也可以公开表演虐猫,没问题。那你就告诉我,我现在觉得很爽。你不是说客观吗?你所说的客观的东西,为什么要以是否被社会普遍承认来判定美或者不美是什么意思?
正方:没有被主观所接受的方面,我已经正面回应了,它已经被我的主观所接受。
反方:你刚才跟我讨论这个问题,就是世界上存在客观的美好,你举一个绝对客观的美感例子。
正方:没有绝对客观的美感。
反方:对,没有绝对客观的。那有没有绝对客观的美?什么是客观的美?就比如说你提到的旋律,你认为它是客观的美,因为它符合音律。但符合什么音律呢?它是符合其创作背景被创作出来的。可外星人听到这样的旋律,会觉得特别难受,那它究竟还算不算客观的美呢?所以说你今天讨论的范畴到底是什么?
正方:我只是打个比方,可能另外一个人会懂。也有可能是不懂音乐的人,有一段旋律,他听来很好听。
反方:你说的好不好听是个人感受,与事物本身并无关联。那你就告诉我,有人觉得好听,有人觉得不好听,这个旋律本身客观来讲究竟是好听还是不好听?只要有人觉得好听,那它就符合美的基本条件。
正方:对,只要有人觉得好听就符合美的基本条件。
反方:古罗马人最喜欢看斗兽,人和野兽厮杀,上千人被杀死,上万头野兽死亡,他们觉得很爽,这是不是说明斗兽也有美的属性?从客观上来讲,它可能确实是。客观来说,斗兽也是美,对吧?那我今天喜欢虐猫,看着猫痛苦挣扎、血流不止,我很快乐,这客观上也有美的属性吗?这个美是被你发现的,还是被你创造的?
正方:你刚才讲了斗兽是美,斗兽是一种形式,就像现在还有斗牛一样。
反方:你继续回答我的问题,斗兽表演是满足你自己内心的某种需求。我也可以公开表演虐猫,没问题。那你就告诉我,我现在觉得很爽。你不是说客观吗?你所说的客观的东西,为什么要以是否被社会普遍承认来判定美或者不美是什么意思?
正方:没有被主观所接受的方面,我已经正面回应了,它已经被我的主观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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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质询反方,时间同样为1分30秒,计时开始,有请。
这个东西就是感受和客观事实,你一定要先明确这一点。我没有感受到美,你来讲讲为什么。因为在我看来,一些东西它存在美的价值和人们对它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它在古代被体会到美,在现在却被认为是没有证据的暴力,觉得它不美,这是两种不同的看法,但这种标准从事实上是被发现的。你刚才说了一大堆,我没明白它为什么是被创造的。我觉得“创造”很难定义,因为它本身并没有意义,是我们赋予它一个意义,就像斗兽,人和兽厮杀,究竟美还是不美,很难判断。
所以说,对方辩友,斗兽这个东西不是我创造的,它只是一种玩法,所以说它美不美,而是人类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观念。我觉得很简单,斗兽这种残忍的行为根本就不美,你现在一定要说它美,然后你跟一变陈词完全像那个行为不是人和动物搏杀的一样。你就根据你们的理论,是不是意味着在社会主义社会下,现在社会风气日下,大家都这么认为,你也这么说,但这确实是假设的情况。那如果说真的大家都开始觉得假的,我只是问一下,你就回答我,在这个假设的语境下,你是不是会认为它变美了?
第一,你不能反对我这个假设;第二,在我假设的情况下,我当然假设社会上普遍认同,我当然可以这么假设。包括现在说这种行为最好是受到道德谴责,如果大家都接受这种行为,那就不只是受道德谴责了。你不要跟我说这种极端假设不合理,我觉得如果你说大家都接受就好。以前皇帝接受了,谁敢不接受?确实已经发生了。
OK,感谢双方辩手,我们的质询时间到。
正方质询反方,时间同样为1分30秒,计时开始,有请。
这个东西就是感受和客观事实,你一定要先明确这一点。我没有感受到美,你来讲讲为什么。因为在我看来,一些东西它存在美的价值和人们对它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它在古代被体会到美,在现在却被认为是没有证据的暴力,觉得它不美,这是两种不同的看法,但这种标准从事实上是被发现的。你刚才说了一大堆,我没明白它为什么是被创造的。我觉得“创造”很难定义,因为它本身并没有意义,是我们赋予它一个意义,就像斗兽,人和兽厮杀,究竟美还是不美,很难判断。
所以说,对方辩友,斗兽这个东西不是我创造的,它只是一种玩法,所以说它美不美,而是人类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观念。我觉得很简单,斗兽这种残忍的行为根本就不美,你现在一定要说它美,然后你跟一变陈词完全像那个行为不是人和动物搏杀的一样。你就根据你们的理论,是不是意味着在社会主义社会下,现在社会风气日下,大家都这么认为,你也这么说,但这确实是假设的情况。那如果说真的大家都开始觉得假的,我只是问一下,你就回答我,在这个假设的语境下,你是不是会认为它变美了?
第一,你不能反对我这个假设;第二,在我假设的情况下,我当然假设社会上普遍认同,我当然可以这么假设。包括现在说这种行为最好是受到道德谴责,如果大家都接受这种行为,那就不只是受道德谴责了。你不要跟我说这种极端假设不合理,我觉得如果你说大家都接受就好。以前皇帝接受了,谁敢不接受?确实已经发生了。
OK,感谢双方辩手,我们的质询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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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今天的这场辩论十分奇特。事实上,美并没有绝对的标准,无非是大家喜欢什么东西,只要大家都喜欢,那么这个东西即便存在不足,在大家眼中也是美的。如此一来,这个世界便没有了善恶、美丑之分。一样东西现在被一万人认为是美,全世界人都会认为是美的,但可能到了明天,它就会被认为是丑的,没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标准。
对方说美是客观的,但实际上美是最主观的,这是对方观点中最自相矛盾的一点。对对方而言,美是客观存在的,要符合很多条件。然而,像一些违背自然规律、不和谐的事情,如果世界上的人都喜欢,大家都推崇这种所谓的“和谐”,在我看来,对方根本就没有诠释美,他们只是诠释了“爽”,或者诠释了社会的一种观念而已。这一点我觉得已经没有太多讨论的必要。如果正方真的坚持他们的观点,我们也可以接受,毕竟美取决于大家的想法,我觉得我们也不用争论,交给评委评判即可。
接下来谈谈现场的美的东西和美的本性。我举个例子,一个舞者跳出经典的舞蹈,请问他是在呈现创造还是发现呢?我只能说他是按照一定的动作进行表演,他根本没有“发现”。当表演进入不同层次时,他还在“发现”吗?显然没有。但是对于观众来说,这个舞蹈给他们带来了美的感受,这种美的感受和美本身是密不可分的,不能将它们完全区分开来。恰恰是因为舞蹈给人带来了美的感受、新的体验,它事实上丰富了美的内涵,创造出了新的美。
就像这个舞者,他在舞蹈中用实际的动作表现出一种美,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通过动作、行为创造美。再比如厨师做出一道美味的菜肴。这些美的体验,都不能把美的感受和美的本质完全区分开来,否则创造者的意义就不复存在了。
我觉得今天的这场辩论十分奇特。事实上,美并没有绝对的标准,无非是大家喜欢什么东西,只要大家都喜欢,那么这个东西即便存在不足,在大家眼中也是美的。如此一来,这个世界便没有了善恶、美丑之分。一样东西现在被一万人认为是美,全世界人都会认为是美的,但可能到了明天,它就会被认为是丑的,没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标准。
对方说美是客观的,但实际上美是最主观的,这是对方观点中最自相矛盾的一点。对对方而言,美是客观存在的,要符合很多条件。然而,像一些违背自然规律、不和谐的事情,如果世界上的人都喜欢,大家都推崇这种所谓的“和谐”,在我看来,对方根本就没有诠释美,他们只是诠释了“爽”,或者诠释了社会的一种观念而已。这一点我觉得已经没有太多讨论的必要。如果正方真的坚持他们的观点,我们也可以接受,毕竟美取决于大家的想法,我觉得我们也不用争论,交给评委评判即可。
接下来谈谈现场的美的东西和美的本性。我举个例子,一个舞者跳出经典的舞蹈,请问他是在呈现创造还是发现呢?我只能说他是按照一定的动作进行表演,他根本没有“发现”。当表演进入不同层次时,他还在“发现”吗?显然没有。但是对于观众来说,这个舞蹈给他们带来了美的感受,这种美的感受和美本身是密不可分的,不能将它们完全区分开来。恰恰是因为舞蹈给人带来了美的感受、新的体验,它事实上丰富了美的内涵,创造出了新的美。
就像这个舞者,他在舞蹈中用实际的动作表现出一种美,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通过动作、行为创造美。再比如厨师做出一道美味的菜肴。这些美的体验,都不能把美的感受和美的本质完全区分开来,否则创造者的意义就不复存在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表明如果正方坚持其观点,可交给评委评判,因为美取决于大家的想法。
我一直认为美和美感是有区分的,对方一直在混淆美感这个概念。
我打个比方,有人是红色盲,看不见红色波段,但红色波段是客观存在的。今天对方一直在用一些类似暴力血腥的事件,来说明这是暴力的,但其实这是美感的问题。那些美丽的元素存在于这些事物之中,只是人们没有发现,而美感是人的主观感受。当不同时期的人看到不同时期的事物,可能会产生一种感受,即美感。就像对方所说的某些东西,在现在的道德层面上可能不被认可,但在不久的将来或者更往后,人们可能也会从中产生美感。虽然当下这些东西在道德上受到谴责,但从长远来看,美是存在于事物当中的,只是需要人们后天去发现。
对方后来也提到感受与后天有关。其实恰恰说明,不管是谁,都无法举出一个完全没有客观规律的例子,比如没有色彩、没有形状、没有结构、没有故事的艺术创作作品或音乐作品,这样的东西是不会被常人所接受的,所以目前来看,这样的东西不可能产生美。如果美可以随意创造,那蒙娜丽莎就不会如此独特。
感谢!
我一直认为美和美感是有区分的,对方一直在混淆美感这个概念。
我打个比方,有人是红色盲,看不见红色波段,但红色波段是客观存在的。今天对方一直在用一些类似暴力血腥的事件,来说明这是暴力的,但其实这是美感的问题。那些美丽的元素存在于这些事物之中,只是人们没有发现,而美感是人的主观感受。当不同时期的人看到不同时期的事物,可能会产生一种感受,即美感。就像对方所说的某些东西,在现在的道德层面上可能不被认可,但在不久的将来或者更往后,人们可能也会从中产生美感。虽然当下这些东西在道德上受到谴责,但从长远来看,美是存在于事物当中的,只是需要人们后天去发现。
对方后来也提到感受与后天有关。其实恰恰说明,不管是谁,都无法举出一个完全没有客观规律的例子,比如没有色彩、没有形状、没有结构、没有故事的艺术创作作品或音乐作品,这样的东西是不会被常人所接受的,所以目前来看,这样的东西不可能产生美。如果美可以随意创造,那蒙娜丽莎就不会如此独特。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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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请正方进行发言,时间各为 2 分钟,计时开始,有请。
我还是想问一下,关于美学情境,从我方观点来看,为什么说您方观点中提到的演变,就像您所说的兽性这一概念,它恰恰违背了您方一直在强调的客观规律。因为在残忍的情境下,这是对生命感的一种欺骗。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回到您刚才提到的跳舞的例子。当舞曲响起,观众觉得很美,请问这是创造了美,还是说跳舞本身并没有产生美呢?您认为跳舞只是一种动作,这种行为将其展现出来,让别人去发现美。就如同一个人长得好看,大家会发现他的美。但按照您方的说法,似乎不管做什么,只要大家没发现美,美就不会产生。然而,源源不断的美是来源于人的感觉,而美不美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属性。
我再问,我坐在地上和我起来跳一段舞,给观众传达的美是一样多的吗?显然不一样。那请问我站起来跳舞所传达出更多的美,是不是一种创造呢?就像一首曲子,放 30 秒和放 3 分钟,传达出的美是不一样的。放的时间久,能展示出更多部分的美。所以,怎么能说没有创造出新的美呢?
这些东西,比如舞蹈,它本身的美是之前就存在的,我承认一段舞蹈本身就具有美的属性,但我对这段舞蹈的演绎也能给更多人带来美的感受。在这种情况下,我算是一个美的传播者,那创造体现在哪里呢?我认为我跳舞这个行为,创造出了一种能让大家看到丰富美的内涵的情境。只要我进行表演,就会创造出给人带来美的感受的效果,这就是创造美。
而且,按照您方观点,似乎某种美的感受都和美没有关系。如果是这样,所有舞蹈只需要编舞就可以了,不用有人去跳舞,因为跳舞不产生美,只有编舞才行,是这个意思吗?那为什么还会有人专门去跳舞,而不只是编舞呢?我编出舞蹈,您发现了其中的美,然后把它传递给别人,但如果没有我通过舞蹈将其体现出来,别人也感受不到。这就如同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难道能说他没有创造出一种新的认知和体验吗?
OK,我们接下来中场休息 30 秒,然后继续进行。
首先有请正方进行发言,时间各为 2 分钟,计时开始,有请。
我还是想问一下,关于美学情境,从我方观点来看,为什么说您方观点中提到的演变,就像您所说的兽性这一概念,它恰恰违背了您方一直在强调的客观规律。因为在残忍的情境下,这是对生命感的一种欺骗。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回到您刚才提到的跳舞的例子。当舞曲响起,观众觉得很美,请问这是创造了美,还是说跳舞本身并没有产生美呢?您认为跳舞只是一种动作,这种行为将其展现出来,让别人去发现美。就如同一个人长得好看,大家会发现他的美。但按照您方的说法,似乎不管做什么,只要大家没发现美,美就不会产生。然而,源源不断的美是来源于人的感觉,而美不美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属性。
我再问,我坐在地上和我起来跳一段舞,给观众传达的美是一样多的吗?显然不一样。那请问我站起来跳舞所传达出更多的美,是不是一种创造呢?就像一首曲子,放 30 秒和放 3 分钟,传达出的美是不一样的。放的时间久,能展示出更多部分的美。所以,怎么能说没有创造出新的美呢?
这些东西,比如舞蹈,它本身的美是之前就存在的,我承认一段舞蹈本身就具有美的属性,但我对这段舞蹈的演绎也能给更多人带来美的感受。在这种情况下,我算是一个美的传播者,那创造体现在哪里呢?我认为我跳舞这个行为,创造出了一种能让大家看到丰富美的内涵的情境。只要我进行表演,就会创造出给人带来美的感受的效果,这就是创造美。
而且,按照您方观点,似乎某种美的感受都和美没有关系。如果是这样,所有舞蹈只需要编舞就可以了,不用有人去跳舞,因为跳舞不产生美,只有编舞才行,是这个意思吗?那为什么还会有人专门去跳舞,而不只是编舞呢?我编出舞蹈,您发现了其中的美,然后把它传递给别人,但如果没有我通过舞蹈将其体现出来,别人也感受不到。这就如同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难道能说他没有创造出一种新的认知和体验吗?
OK,我们接下来中场休息 30 秒,然后继续进行。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在正方的视角里,美的东西一看就给人震撼,能让人觉得好看;而那些让人毫无波澜的,他们认为所有东西都有美,要追求的是更高层次的美。但在我看来,正方的观点其实特别矛盾。
正方一方面强调要有很客观的规律,要完全客观。可按照这个逻辑,如果大家都喜欢虐猫,那虐猫就合理了,这种所谓客观的规定,我认为非常奇怪。正是因为这种没有明确判断标准的情况,导致正方的倡导变得特别被动。
正方所说的“发现”缺乏一种切实的感受。比如一个人出门倒垃圾,如果只是随意一丢,按照正方的逻辑,或许能说他没发现香蕉皮、树叶等垃圾摆放得和谐美观。但很多人觉得家门口杂乱也无所谓,可我不会这么做,我会把垃圾清理干净,把家门口装修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事情中有所发现,但创造的意义更为重大,我就是要去创造美。
回顾我们提出的三个问题,其中有一个论点与之前类似,然而我们发现没有人能给出比较客观的观点。到最后,对方也没能成功举出任何一个例子,来证明他们所说的美是具有真正客观性的。实际上,每一个被提及的美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主观的,甚至没有明确的标准,更多是一种主观的感受。
我们今天讨论了太多例子,就拿艺术创造方面来说,比如有人认为红烧肉是被发现的。但一个厨师把排骨、包菜和香料放进高压锅,炖煮半个小时,最后呈现出的美味,关键是来自于人的创造、塑造,而后才被发现。
我们有时要思考,为什么发现美的过程会让人感觉不和谐呢?美是人类所独有的概念,是人类为自己寻找的一种方向。重要的并非如正方所说,能否发现客观规律,而是有没有传达出美这个目标。美激励我们前行就足够了。至于这个东西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它是一个目标。如果认为美天然存在,只需要去唤醒,这将会是对世界抱有特定意识和目的,最终可能会失望。
在正方的视角里,美的东西一看就给人震撼,能让人觉得好看;而那些让人毫无波澜的,他们认为所有东西都有美,要追求的是更高层次的美。但在我看来,正方的观点其实特别矛盾。
正方一方面强调要有很客观的规律,要完全客观。可按照这个逻辑,如果大家都喜欢虐猫,那虐猫就合理了,这种所谓客观的规定,我认为非常奇怪。正是因为这种没有明确判断标准的情况,导致正方的倡导变得特别被动。
正方所说的“发现”缺乏一种切实的感受。比如一个人出门倒垃圾,如果只是随意一丢,按照正方的逻辑,或许能说他没发现香蕉皮、树叶等垃圾摆放得和谐美观。但很多人觉得家门口杂乱也无所谓,可我不会这么做,我会把垃圾清理干净,把家门口装修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事情中有所发现,但创造的意义更为重大,我就是要去创造美。
回顾我们提出的三个问题,其中有一个论点与之前类似,然而我们发现没有人能给出比较客观的观点。到最后,对方也没能成功举出任何一个例子,来证明他们所说的美是具有真正客观性的。实际上,每一个被提及的美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主观的,甚至没有明确的标准,更多是一种主观的感受。
我们今天讨论了太多例子,就拿艺术创造方面来说,比如有人认为红烧肉是被发现的。但一个厨师把排骨、包菜和香料放进高压锅,炖煮半个小时,最后呈现出的美味,关键是来自于人的创造、塑造,而后才被发现。
我们有时要思考,为什么发现美的过程会让人感觉不和谐呢?美是人类所独有的概念,是人类为自己寻找的一种方向。重要的并非如正方所说,能否发现客观规律,而是有没有传达出美这个目标。美激励我们前行就足够了。至于这个东西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它是一个目标。如果认为美天然存在,只需要去唤醒,这将会是对世界抱有特定意识和目的,最终可能会失望。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文本中未明显体现防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