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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vs路见不平,社会不该提倡拔刀相助。
正方二辩陈词:
我们先来解决第一个问题,关于拔刀相助到底是什么意思。我认为,拔刀相助并非必须要拔出刀来才算。例如,有一个人落水了,下水去救人算不算一种拔刀相助呢?这里拔的是什么刀呢?所以,拔刀相助并不一定意味着要拔出一个暴力的武器,拔刀的意思是有所行动,相助的意思是有助于别人脱离困境。因此,今天报警也好,利用法律的手段也好,都属于拔刀相助的范围。
其实,对方提到会不被法律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3条中首次明确,并且该条款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执行了。该规定指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的侵权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给予补偿。所以,正是因为我们社会有这样的提倡,才会有这样的政策。这表明社会提倡这样一个氛围本身就已经奠定了,这个事情才会变得越来越好。
其次,今天我们依然要提倡这一部分,就要提倡大家利用更加合理合规并且理性的手段。这个氛围的构建本身就是要告诉大家见义勇为。在整个社会上,如果都在讨论一件事情该怎么去做,那么这个事情本身就会出现大家对于最优解的讨论。
再来看对方所说必须要是最优,最优选才能够算是提倡的问题。比如,有小孩儿一起去河边玩耍,有一个小孩落水了。我们提倡大家去找大人吗?提倡先让大家报警吗?提倡先让大家去找救生圈、找竹竿吗?我们都提倡,难道其中有一个是最优解,所以其他的我们就不提倡了吗?当然不是。所以,对方说一定要是最优选才是值得提倡的,这一点显然不成立。
我们之所以提倡大家见义勇为,更是一个社会的权益问题,这不仅关乎个人,也关乎整个社会的命运。如果有一天,我们自己也会遇到困难,也会需要别人拔刀相助的人。谢谢。
辩题为: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vs路见不平,社会不该提倡拔刀相助。
正方二辩陈词:
我们先来解决第一个问题,关于拔刀相助到底是什么意思。我认为,拔刀相助并非必须要拔出刀来才算。例如,有一个人落水了,下水去救人算不算一种拔刀相助呢?这里拔的是什么刀呢?所以,拔刀相助并不一定意味着要拔出一个暴力的武器,拔刀的意思是有所行动,相助的意思是有助于别人脱离困境。因此,今天报警也好,利用法律的手段也好,都属于拔刀相助的范围。
其实,对方提到会不被法律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3条中首次明确,并且该条款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执行了。该规定指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的侵权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给予补偿。所以,正是因为我们社会有这样的提倡,才会有这样的政策。这表明社会提倡这样一个氛围本身就已经奠定了,这个事情才会变得越来越好。
其次,今天我们依然要提倡这一部分,就要提倡大家利用更加合理合规并且理性的手段。这个氛围的构建本身就是要告诉大家见义勇为。在整个社会上,如果都在讨论一件事情该怎么去做,那么这个事情本身就会出现大家对于最优解的讨论。
再来看对方所说必须要是最优,最优选才能够算是提倡的问题。比如,有小孩儿一起去河边玩耍,有一个小孩落水了。我们提倡大家去找大人吗?提倡先让大家报警吗?提倡先让大家去找救生圈、找竹竿吗?我们都提倡,难道其中有一个是最优解,所以其他的我们就不提倡了吗?当然不是。所以,对方说一定要是最优选才是值得提倡的,这一点显然不成立。
我们之所以提倡大家见义勇为,更是一个社会的权益问题,这不仅关乎个人,也关乎整个社会的命运。如果有一天,我们自己也会遇到困难,也会需要别人拔刀相助的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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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vs路见不平,社会不该提倡拔刀相助 环节为:正方四辩 · 质询 · 反方二辩
正方四辩:法条规定之类的就先不说了。我想先了解一下,刚才您方所说的那几个最终判决4年的案件是什么时候的? 反方二辩:我们这几个都是民法典出来之后所进行的判决,当然也可以举其他例子,我们就是想举证一下,说明在法律中,当见义勇为过度之后,对我们自身而言是有风险的。所以我们方今天谈的不提倡,是指见义“勇为”过度之后。 正方四辩:那好,今天我想问一下,我们社会提倡的方式有哪些呢?比如拾金不昧,我们今天社会提倡某一种理念的方式可以有哪些?或者这么说吧,我们今天立法条去支持见义勇为的行动,算不算是一种提倡呢? 反方二辩:这叫做保护。我们保护这个行为,我们认为这不是提倡。 正方四辩:但是,其实我们今天去支持这种行为,同样也是一种提倡嘛。就像刚才我们所说的见义勇为的法条这一部分,它既然是出于对我们这个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那也是作为一个社会的提倡,国家表示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提倡的嘛。那再问一下,如果说今天大家所有人都接受了这个提倡,会不会我们违法犯罪的活动就会少一点呢? 反方二辩:那些本来就有反社会人格的狂热分子,他们照样会做违法犯罪的事。 正方四辩:对,您方也不否认说只要社会的这个氛围到了这里,那么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当然就会减少。那么再问一下,当您方提到会有压力,那在您方看来,一个人如果因为没有见义勇为而被谴责,这是不是本身也是一种路见不平呢? 反方二辩:您能再说一遍吗?这个不太理解。 正方四辩:就像您方刚才所说的,如果说一个人他因为送别人上救护车(不是公交车),最终没有把这个人救过来,而这个人被谴责了,这算不算是一种不公平呢?那这样的话,我是不是就应该让这个人去见义勇为去救我,他没有任何专业知识,我是说相对于专业知识而言。所以,您方也承认了,这也是一种不公平,那为什么今天站在身旁的人,我们不能够期望他们对于这样一种不公平也能够拔刀相助呢?您方认为应该拔刀相助吗? 反方二辩:我刚说了,我们拔刀相助的大部分情况下会造成比较多的负面结果。 正方四辩:对,所以您方也是认为应该拔刀相助的,谢谢。
辩题为: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vs路见不平,社会不该提倡拔刀相助 环节为:正方四辩 · 质询 · 反方二辩
正方四辩:法条规定之类的就先不说了。我想先了解一下,刚才您方所说的那几个最终判决4年的案件是什么时候的? 反方二辩:我们这几个都是民法典出来之后所进行的判决,当然也可以举其他例子,我们就是想举证一下,说明在法律中,当见义勇为过度之后,对我们自身而言是有风险的。所以我们方今天谈的不提倡,是指见义“勇为”过度之后。 正方四辩:那好,今天我想问一下,我们社会提倡的方式有哪些呢?比如拾金不昧,我们今天社会提倡某一种理念的方式可以有哪些?或者这么说吧,我们今天立法条去支持见义勇为的行动,算不算是一种提倡呢? 反方二辩:这叫做保护。我们保护这个行为,我们认为这不是提倡。 正方四辩:但是,其实我们今天去支持这种行为,同样也是一种提倡嘛。就像刚才我们所说的见义勇为的法条这一部分,它既然是出于对我们这个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那也是作为一个社会的提倡,国家表示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提倡的嘛。那再问一下,如果说今天大家所有人都接受了这个提倡,会不会我们违法犯罪的活动就会少一点呢? 反方二辩:那些本来就有反社会人格的狂热分子,他们照样会做违法犯罪的事。 正方四辩:对,您方也不否认说只要社会的这个氛围到了这里,那么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当然就会减少。那么再问一下,当您方提到会有压力,那在您方看来,一个人如果因为没有见义勇为而被谴责,这是不是本身也是一种路见不平呢? 反方二辩:您能再说一遍吗?这个不太理解。 正方四辩:就像您方刚才所说的,如果说一个人他因为送别人上救护车(不是公交车),最终没有把这个人救过来,而这个人被谴责了,这算不算是一种不公平呢?那这样的话,我是不是就应该让这个人去见义勇为去救我,他没有任何专业知识,我是说相对于专业知识而言。所以,您方也承认了,这也是一种不公平,那为什么今天站在身旁的人,我们不能够期望他们对于这样一种不公平也能够拔刀相助呢?您方认为应该拔刀相助吗? 反方二辩:我刚说了,我们拔刀相助的大部分情况下会造成比较多的负面结果。 正方四辩:对,所以您方也是认为应该拔刀相助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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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陈词。
首先解决第一个问题,即定义问题。我们之前既从古代也从现代进行了探讨。如今,当法律可成为我们维护自身的武器时,以法律为武器挺身而出,何尝不是一种挺身而出呢?例如,我遇到有人打群架,然后报警,让警察前来制止,这当然算是挺身而出。
接着回应第二个问题,即与毒贩搏斗之事。首先,这并非每个普通人都能做到的。而每个普通人能够做到的是见义勇为。在遇到一些情况时,我们可以报警,可以制止。比如遇到溺水小孩时,会游泳的人可以下水救人。这就是我们今天提倡每个人见义勇为的原因,因为我们能做到这些。虽然我们不能与毒贩搏斗,但可以见义勇为。
再来回答下一个问题,关于法律。法律的判决是很复杂的。我前两天刚看到一个法律博主谈及此事。例如,有的男性家暴后,法律判刑时却判给女性,这并非法律偏袒男性,而是在了解事情发展全貌后,发现女性也有罪,所以才这样判决。因此,我们看待每一个法条,不能只看结果,而要去看法律的原委、法律原文,要对每个法条进行分析。就像您之前提到肋骨被压断之事,我方依据民法典给出的规定已经陈述过,因自愿实施急救救助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我方还举证了心肺复苏压断老人肋骨遭索赔一案,在这个案例中,压断肋骨的人没有被索赔,这是一个好人条款。
由于会议时间不够,我先结束。稍后会新建一个会议发给董同学,大家可以先退出。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陈词。
首先解决第一个问题,即定义问题。我们之前既从古代也从现代进行了探讨。如今,当法律可成为我们维护自身的武器时,以法律为武器挺身而出,何尝不是一种挺身而出呢?例如,我遇到有人打群架,然后报警,让警察前来制止,这当然算是挺身而出。
接着回应第二个问题,即与毒贩搏斗之事。首先,这并非每个普通人都能做到的。而每个普通人能够做到的是见义勇为。在遇到一些情况时,我们可以报警,可以制止。比如遇到溺水小孩时,会游泳的人可以下水救人。这就是我们今天提倡每个人见义勇为的原因,因为我们能做到这些。虽然我们不能与毒贩搏斗,但可以见义勇为。
再来回答下一个问题,关于法律。法律的判决是很复杂的。我前两天刚看到一个法律博主谈及此事。例如,有的男性家暴后,法律判刑时却判给女性,这并非法律偏袒男性,而是在了解事情发展全貌后,发现女性也有罪,所以才这样判决。因此,我们看待每一个法条,不能只看结果,而要去看法律的原委、法律原文,要对每个法条进行分析。就像您之前提到肋骨被压断之事,我方依据民法典给出的规定已经陈述过,因自愿实施急救救助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我方还举证了心肺复苏压断老人肋骨遭索赔一案,在这个案例中,压断肋骨的人没有被索赔,这是一个好人条款。
由于会议时间不够,我先结束。稍后会新建一个会议发给董同学,大家可以先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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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
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今天我们探讨这个辩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2021年,诸多事情的发生让我们看到,大家互帮互助,这体现了社会状况的一种积极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仅是过去的结果,更是对未来的一种推动。
再看社会提升的方式。我们知道,社会提升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通过一些小品、广告等。像小时候看到的广告,爸爸给爷爷洗脚,孩子又给爸爸洗脚,这种方式并不是通过说教,而是以一种循序渐进的方式,将某种观念传入到人们的脑海和潜意识中。我们要养成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在这种氛围下,必然会带来更理性的做法。虽然在教育过程中,大家的接受程度可能不同,但我们会看到整个社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我们鼓励大家践行某种价值观,就像我们倡导敬业一样。当然,这不是说要大家盲目地去做,也不是让大家每天都做同样的事,而是要营造一种积极的氛围。
再看一个例子,小孩小的时候,让小孩去救人可能不太现实,因为小孩力气不够大。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去提倡帮助他人的价值观,而是要更精准地去做。我们要塑造一种良好的氛围,让这种氛围深入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这样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谢谢大家。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
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今天我们探讨这个辩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2021年,诸多事情的发生让我们看到,大家互帮互助,这体现了社会状况的一种积极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仅是过去的结果,更是对未来的一种推动。
再看社会提升的方式。我们知道,社会提升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通过一些小品、广告等。像小时候看到的广告,爸爸给爷爷洗脚,孩子又给爸爸洗脚,这种方式并不是通过说教,而是以一种循序渐进的方式,将某种观念传入到人们的脑海和潜意识中。我们要养成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在这种氛围下,必然会带来更理性的做法。虽然在教育过程中,大家的接受程度可能不同,但我们会看到整个社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我们鼓励大家践行某种价值观,就像我们倡导敬业一样。当然,这不是说要大家盲目地去做,也不是让大家每天都做同样的事,而是要营造一种积极的氛围。
再看一个例子,小孩小的时候,让小孩去救人可能不太现实,因为小孩力气不够大。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去提倡帮助他人的价值观,而是要更精准地去做。我们要塑造一种良好的氛围,让这种氛围深入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这样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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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因为提倡这种行为能够营造积极的社会氛围,以多种方式推动社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并且能够让不同接受程度的人逐步接受这种价值观。
正方三辩:下面有请我质询反方一辩。首先,我想问您第一个问题,您的第一个论点提到拔刀相助就一定是暴力手段,是过激行为,请问其机理和论证在哪里?
反方一辩:不是说了吗?暴力手段,我们所说的拔刀相助,一开始就已经给出了解释,是拔出刀来帮助被欺负的人。
正方三辩:您方这是在用您方的定义来论证这个东西。那我接着问您,您觉得这把“刀”可以是什么样子的?我借您刚才那个例子,有人看见有人打架,然后我叫警察过来,这算不算一种拔刀相助呢?我借警察的“刀”来帮助别人,这不算拔刀相助吗?
正方三辩:我们今天可以从个人和社会两个方面来聊这个问题。那我们先从个人层面来聊,您方刚才也说到了,拔刀相助的时候,个人有可能受到伤害,对吧?
反方一辩:嗯,是的。
正方三辩:那谈恋爱的时候,如果害怕受到伤害,难道就不谈恋爱了吗?不过这跟拔刀相助没有关系,那我们再回来聊。那我们再举一个消防员的例子吧,火能烧死人,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做消防员呢?
反方一辩:消防员跟拔刀相助没有关系。
正方三辩:他们本质上不都是牺牲自己去救助别人吗?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是被我们所称赞的。那我进一步问您一个问题,您今天不一定是旁观者,也可能是受害者,对吧?
反方一辩:不好意思,刚才那个问题没听明白,您可以再说一下吗?
正方三辩:您今天不一定是旁观者,也可能是受害者,对吧?可能被抢劫的就是您,对吧?您承认了。那我接着说,遇到困难的时候,有的时候您会需要别人向您伸出援手,确认到这里就可以了。
正方三辩:那我们再从社会上来聊,您知不知道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这个称号呢?咱们中国也有吧。这类节目的价值倡导作用,就算没有解决问题,它有没有倡导作用呢?倡导了。中国主席称赞感动中国,说它能够承担引领社会风气、传播正能量的社会责任,它承担的这个责任就说明它有作用,我们不需要论证到说它一定就是要解决问题。
正方三辩:下面有请我质询反方一辩。首先,我想问您第一个问题,您的第一个论点提到拔刀相助就一定是暴力手段,是过激行为,请问其机理和论证在哪里?
反方一辩:不是说了吗?暴力手段,我们所说的拔刀相助,一开始就已经给出了解释,是拔出刀来帮助被欺负的人。
正方三辩:您方这是在用您方的定义来论证这个东西。那我接着问您,您觉得这把“刀”可以是什么样子的?我借您刚才那个例子,有人看见有人打架,然后我叫警察过来,这算不算一种拔刀相助呢?我借警察的“刀”来帮助别人,这不算拔刀相助吗?
正方三辩:我们今天可以从个人和社会两个方面来聊这个问题。那我们先从个人层面来聊,您方刚才也说到了,拔刀相助的时候,个人有可能受到伤害,对吧?
反方一辩:嗯,是的。
正方三辩:那谈恋爱的时候,如果害怕受到伤害,难道就不谈恋爱了吗?不过这跟拔刀相助没有关系,那我们再回来聊。那我们再举一个消防员的例子吧,火能烧死人,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做消防员呢?
反方一辩:消防员跟拔刀相助没有关系。
正方三辩:他们本质上不都是牺牲自己去救助别人吗?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是被我们所称赞的。那我进一步问您一个问题,您今天不一定是旁观者,也可能是受害者,对吧?
反方一辩:不好意思,刚才那个问题没听明白,您可以再说一下吗?
正方三辩:您今天不一定是旁观者,也可能是受害者,对吧?可能被抢劫的就是您,对吧?您承认了。那我接着说,遇到困难的时候,有的时候您会需要别人向您伸出援手,确认到这里就可以了。
正方三辩:那我们再从社会上来聊,您知不知道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这个称号呢?咱们中国也有吧。这类节目的价值倡导作用,就算没有解决问题,它有没有倡导作用呢?倡导了。中国主席称赞感动中国,说它能够承担引领社会风气、传播正能量的社会责任,它承担的这个责任就说明它有作用,我们不需要论证到说它一定就是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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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
我们今天的辩题是路见不平,社会该不该提倡拔刀相助。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提倡的含义,即社会鼓励大家都这么做。那么这首先面临的就是社会秩序问题。如果大家仅凭一股热血去见义勇为,在很大程度上会扰乱社会秩序。
其次,我们在前面和正方已经有很多关于定义的争论。对方在口径方面给了我们很多所谓的例子,像消防员也好,溺水儿童也好。我们在前面强调过,拔刀相助意味着正面对抗,是通过正面对抗的方式与不法分子或者社会上不公平、不正义的事情进行搏斗。在这一点上,对方在某些方面和我们达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识。
然后,关于对方所说的很多关于未来可能面临的国家层面等问题,我们在前面也表明了,我们今天讨论的所有问题都是基于当下的。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来分析,在法律层面,我国迄今为止对于正当防卫法的模式,也就是宪法第20条的定义非常模糊,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且该行为必须正在进行,防卫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本人,还不能误伤无辜。这里面的不确定性造成了很多历史案例的争议,难以确定是否涉及防卫过当的问题。
在社会道德方面,对方说我们所有人都应该挺身而出。但我想问,当在路上面对一场大火时,你是否要拿起身边所有东西去救火呢?也许等消防员来会更好;又或者有人出车祸,你送他去医院但堵车导致未能到达医院而死亡,也许你打个电话等专业人士来救会有更大作用。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也许你和歹徒搏斗之后,自己受伤或者死亡,这会造成你的家人或者社会层面的一些问题。例如18年东北郑某因见邻居被侵犯与歹徒搏斗,获刑4年并赔偿60万;20年司机张某见乘客殴打女孩,见义勇为打歹徒却被判故意伤害罪入狱3年。这些案例都告诉我们,普通老百姓在防卫过程中无法判断自己是否防卫过当,所以君子不救,不要将自己置于危险可能增加的境地。
感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
我们今天的辩题是路见不平,社会该不该提倡拔刀相助。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提倡的含义,即社会鼓励大家都这么做。那么这首先面临的就是社会秩序问题。如果大家仅凭一股热血去见义勇为,在很大程度上会扰乱社会秩序。
其次,我们在前面和正方已经有很多关于定义的争论。对方在口径方面给了我们很多所谓的例子,像消防员也好,溺水儿童也好。我们在前面强调过,拔刀相助意味着正面对抗,是通过正面对抗的方式与不法分子或者社会上不公平、不正义的事情进行搏斗。在这一点上,对方在某些方面和我们达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识。
然后,关于对方所说的很多关于未来可能面临的国家层面等问题,我们在前面也表明了,我们今天讨论的所有问题都是基于当下的。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来分析,在法律层面,我国迄今为止对于正当防卫法的模式,也就是宪法第20条的定义非常模糊,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且该行为必须正在进行,防卫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本人,还不能误伤无辜。这里面的不确定性造成了很多历史案例的争议,难以确定是否涉及防卫过当的问题。
在社会道德方面,对方说我们所有人都应该挺身而出。但我想问,当在路上面对一场大火时,你是否要拿起身边所有东西去救火呢?也许等消防员来会更好;又或者有人出车祸,你送他去医院但堵车导致未能到达医院而死亡,也许你打个电话等专业人士来救会有更大作用。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也许你和歹徒搏斗之后,自己受伤或者死亡,这会造成你的家人或者社会层面的一些问题。例如18年东北郑某因见邻居被侵犯与歹徒搏斗,获刑4年并赔偿60万;20年司机张某见乘客殴打女孩,见义勇为打歹徒却被判故意伤害罪入狱3年。这些案例都告诉我们,普通老百姓在防卫过程中无法判断自己是否防卫过当,所以君子不救,不要将自己置于危险可能增加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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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秩序、法律和道德三个层面来看,社会不该提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今日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我方观点是,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即在日常生活中,当察觉到不公平、不合理、不正义的现象时,社会应积极引导人们秉持正义与善良的价值观,主动且勇敢地通过合法、合理、恰当的方式纠正不正当行为,维护公平正义。
我方的判标是其目的是否利于维护正义。接下来是我方论点:
首先,该提倡有利于提升社会道德风气。见义勇为是人性光芒在危机时刻的闪耀,是个人道德与勇气的极致体现。在见义勇为的事例中,主人公们不仅救助了他人,也实现了自我价值的升华。2024年10月30日,山东省聊城市的赵金良在超市听到有人落水的呼救声后,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成功救起溺水女子。这一善举不仅挽救了他人生命,也让赵金良自身的道德品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与赞誉,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个人的勇敢与担当,也在无形中强化了自身的道德信念。
同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在关键时刻挽救他人于水火,还能凭借强大的感染力带动整个社会形成崇尚正义的良好风气,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甚至对制度与法律的完善产生积极影响。2024年9月11日下午,在苏州姑苏区中张家巷口,毛某国因纠纷持折叠水果刀划伤宋某红。路过的重庆游客刘洋见状,立即用雨伞猛击男子,阻止其继续行凶,附近店铺店长等听到动静,拿着长柄勺赶到,敲打男子后脖颈,逼其放开受害者,并与男子对峙,直至警察将其抓获,三人最后随后被确认为见义勇为事迹,在网络上引发点赞,激励众人守护正义。这件事不仅成功地保护了受害者,更在社会上形成了强烈的示范效应,激励着更多的人在面对危险和不公时勇敢地站出来维护正义,推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
2023年8月3日凌晨,重庆九龙坡区出租车司机谭先生发现小张等人盗窃摩托车并殴打车主,他果断报警并阻拦,不料小张等人对谭先生和阿某大打出手,导致谭先生轻伤。2027年2月,谭先生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之后,他起诉涉事者,法院判决赔偿24万,彰显法律对见义勇为者的保障。
其次,该倡导鼓励更多人坚持善良与正义。社会倡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并非强制要求每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行动,而是为人们提供一种积极的价值导向,引导更多的人在面对公平之事时,能够摒弃冷漠,选择善良和正义。这种倡导可以激励人们内心深处的正义感,让更多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社会公正发声。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显示,对20000130名受访者展开调查显示,86.8%的受访者支持加大对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护制度。
最后,我方提倡的并非是盲目的使用暴力,所谓的拔刀相助并非指真正的手持武器,而是以智慧和理性为武器,灵活地采取恰当的行动。
今日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我方观点是,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即在日常生活中,当察觉到不公平、不合理、不正义的现象时,社会应积极引导人们秉持正义与善良的价值观,主动且勇敢地通过合法、合理、恰当的方式纠正不正当行为,维护公平正义。
我方的判标是其目的是否利于维护正义。接下来是我方论点:
首先,该提倡有利于提升社会道德风气。见义勇为是人性光芒在危机时刻的闪耀,是个人道德与勇气的极致体现。在见义勇为的事例中,主人公们不仅救助了他人,也实现了自我价值的升华。2024年10月30日,山东省聊城市的赵金良在超市听到有人落水的呼救声后,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成功救起溺水女子。这一善举不仅挽救了他人生命,也让赵金良自身的道德品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与赞誉,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个人的勇敢与担当,也在无形中强化了自身的道德信念。
同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在关键时刻挽救他人于水火,还能凭借强大的感染力带动整个社会形成崇尚正义的良好风气,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甚至对制度与法律的完善产生积极影响。2024年9月11日下午,在苏州姑苏区中张家巷口,毛某国因纠纷持折叠水果刀划伤宋某红。路过的重庆游客刘洋见状,立即用雨伞猛击男子,阻止其继续行凶,附近店铺店长等听到动静,拿着长柄勺赶到,敲打男子后脖颈,逼其放开受害者,并与男子对峙,直至警察将其抓获,三人最后随后被确认为见义勇为事迹,在网络上引发点赞,激励众人守护正义。这件事不仅成功地保护了受害者,更在社会上形成了强烈的示范效应,激励着更多的人在面对危险和不公时勇敢地站出来维护正义,推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
2023年8月3日凌晨,重庆九龙坡区出租车司机谭先生发现小张等人盗窃摩托车并殴打车主,他果断报警并阻拦,不料小张等人对谭先生和阿某大打出手,导致谭先生轻伤。2027年2月,谭先生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之后,他起诉涉事者,法院判决赔偿24万,彰显法律对见义勇为者的保障。
其次,该倡导鼓励更多人坚持善良与正义。社会倡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并非强制要求每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行动,而是为人们提供一种积极的价值导向,引导更多的人在面对公平之事时,能够摒弃冷漠,选择善良和正义。这种倡导可以激励人们内心深处的正义感,让更多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社会公正发声。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显示,对20000130名受访者展开调查显示,86.8%的受访者支持加大对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护制度。
最后,我方提倡的并非是盲目的使用暴力,所谓的拔刀相助并非指真正的手持武器,而是以智慧和理性为武器,灵活地采取恰当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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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因为这种提倡有利于提升社会道德风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鼓励更多人坚持善良与正义,且提倡的是通过合法合理恰当方式维护正义,并非盲目暴力。
尊敬的主席、在场各位:
拔刀相助的意思是拔出刀来帮助被欺负的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虽然体现了正义和勇气,但在现代社会中,这种行为存在法律风险、安全隐患和社会秩序问题,我们应该提倡理性。
在现代社会,不鼓励民众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因为这可能会触犯法律,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出于善意的过激行为也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如果因拔刀相助导致他人受伤或财产损失,施助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没有足够能力或者准备的情况下贸然介入冲突,可能会危及自身安全和利益受损。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例如,有的施救者无力赔偿,被救者也未获得补偿;16岁的少年救溺水同学,结果自己再也没有醒来;孩子的父母去劝架,孩子劝拉时脚踢猝死后,被要求赔偿36万元;王某作为水闸管理员,看到有人落水后开闸救人,滨海县警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将其送至检察院接受处理。在现代社会中,个体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帮助,暴力手段可能会激化矛盾,导致事件升级,甚至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
其次,拔刀相助未必真的能解决问题,反而将自身陷入危险,这确实不应该成为面对问题的最优选择。如李明在饭店因与他人产生矛盾,情绪激动欲持菜刀自残,原告刘洋为制止李明的行为挺身而出,将菜刀夺下,在此过程中,刘洋左手受伤,导致学业无法顺利进行;在2023年张生贤事件中,汪春贤在救援他人与孩童的过程中吸入太多有害气体,最终牺牲。这都向我们说明拔刀相助很多时候难以解决问题,反而给个人带来更加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方认为路见不平,社会不应该提倡拔刀相助。
尊敬的主席、在场各位:
拔刀相助的意思是拔出刀来帮助被欺负的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虽然体现了正义和勇气,但在现代社会中,这种行为存在法律风险、安全隐患和社会秩序问题,我们应该提倡理性。
在现代社会,不鼓励民众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因为这可能会触犯法律,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出于善意的过激行为也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如果因拔刀相助导致他人受伤或财产损失,施助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没有足够能力或者准备的情况下贸然介入冲突,可能会危及自身安全和利益受损。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例如,有的施救者无力赔偿,被救者也未获得补偿;16岁的少年救溺水同学,结果自己再也没有醒来;孩子的父母去劝架,孩子劝拉时脚踢猝死后,被要求赔偿36万元;王某作为水闸管理员,看到有人落水后开闸救人,滨海县警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将其送至检察院接受处理。在现代社会中,个体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帮助,暴力手段可能会激化矛盾,导致事件升级,甚至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
其次,拔刀相助未必真的能解决问题,反而将自身陷入危险,这确实不应该成为面对问题的最优选择。如李明在饭店因与他人产生矛盾,情绪激动欲持菜刀自残,原告刘洋为制止李明的行为挺身而出,将菜刀夺下,在此过程中,刘洋左手受伤,导致学业无法顺利进行;在2023年张生贤事件中,汪春贤在救援他人与孩童的过程中吸入太多有害气体,最终牺牲。这都向我们说明拔刀相助很多时候难以解决问题,反而给个人带来更加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方认为路见不平,社会不应该提倡拔刀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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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一辩,时间为1分30秒。
反方三辩:你好。首先,我方认为,拔刀相助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察觉到不公平的时候,采用合理、理性的方式对其进行纠正,维护公平。正方定义太模糊了,我确定一下,我今天看到路上有人抢劫,我偷偷溜走报警,这叫不叫拔刀相助呢?我打电话了呀,我没有主动制止,没有产生正面对抗,这些事情在语境上是否可称为拔刀相助呢?
其次,我们说倡导社会做某件事情,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认为这件事情对于社会的每个群体来说都是应该做的?我们既然倡导,证明它对社会是有益的,所以我认为它有意义,希望每个人都做,这是第一个共识。第二个共识是,我不倡导你做某件事情,是否意味着我认为你做了某件事情就一定是坏的呢?我认为不是,我不倡导你做某件事情,未必会对你的行为做出负面的评价,只是我们觉得在当下,它不应该是你的最优选择。
最后,我来纠正你的论点。你第一个论点说它有利于体现个人价值,对吧?是的。那与毒贩搏斗也很体现个人价值,你倡不倡导大家每个人都跟这些毒贩去搏斗呢?这只是其中一个例子。你不敢倡导,所以本身体现个人价值这件事情不能作为你们的论证,很多事情确实能体现价值,可是我们不倡导,你怎么做?还有,你说只要有助于社会正义,拔刀相助就一定能解决社会问题吗?正方:但是它对社会形成公平正义的氛围是有用的呀。反方:是有,但不一定。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一辩,时间为1分30秒。
反方三辩:你好。首先,我方认为,拔刀相助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察觉到不公平的时候,采用合理、理性的方式对其进行纠正,维护公平。正方定义太模糊了,我确定一下,我今天看到路上有人抢劫,我偷偷溜走报警,这叫不叫拔刀相助呢?我打电话了呀,我没有主动制止,没有产生正面对抗,这些事情在语境上是否可称为拔刀相助呢?
其次,我们说倡导社会做某件事情,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认为这件事情对于社会的每个群体来说都是应该做的?我们既然倡导,证明它对社会是有益的,所以我认为它有意义,希望每个人都做,这是第一个共识。第二个共识是,我不倡导你做某件事情,是否意味着我认为你做了某件事情就一定是坏的呢?我认为不是,我不倡导你做某件事情,未必会对你的行为做出负面的评价,只是我们觉得在当下,它不应该是你的最优选择。
最后,我来纠正你的论点。你第一个论点说它有利于体现个人价值,对吧?是的。那与毒贩搏斗也很体现个人价值,你倡不倡导大家每个人都跟这些毒贩去搏斗呢?这只是其中一个例子。你不敢倡导,所以本身体现个人价值这件事情不能作为你们的论证,很多事情确实能体现价值,可是我们不倡导,你怎么做?还有,你说只要有助于社会正义,拔刀相助就一定能解决社会问题吗?正方:但是它对社会形成公平正义的氛围是有用的呀。反方:是有,但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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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见不平,社会不该提倡拔刀相助。
首先,关于拔刀相助的定义,您方所指的是见到落水者立即施救、遇持刀抢劫立即制止等情况,但您方后面提到在医院被提及的情况,以及我们打电话检查等情况,这与您方所举例子是矛盾的。所以我们在此达成一个基本共识,遇到问题立刻去进行阻止、实行制止,这才叫做拔刀相助。
其次,依据民法典的例子,民法典后面补充了对他人施救不能超过原本的伤害。假如今天他只是呛水了,结果我用了海姆立克法,把他肋骨弄断了,那么我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没有问题的。
我方提出的是不提倡拔刀相助,但这并不代表拔刀相助这个行为就是错的。我方的意思是,我们大部分人可能并没有非常完善的知识。比如说我们在学习了心肺复苏之后,所有的心肺复苏教师都会提到一件事,那就是遇到这种情况,把人救上来之后,要马上拨打120,去找专业人士来救助,而不是自己盲目去救。因为你控制不好力道,也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可能会给他造成更大的伤害。在见义勇为的情况下,立刻制止这种情况,并且防止伤害的发生。既然您方让我们举例子,那也有遇到歹徒的情况,您方也说了,遇到歹徒就提倡大家都去这么做。那下次有个人拿刀威胁别人的时候,我是不是在自身安危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也要上去制止呢?这并不是我们要提倡的。但我们也并不说明拔刀相助这个行为是坏的。
路见不平,社会不该提倡拔刀相助。
首先,关于拔刀相助的定义,您方所指的是见到落水者立即施救、遇持刀抢劫立即制止等情况,但您方后面提到在医院被提及的情况,以及我们打电话检查等情况,这与您方所举例子是矛盾的。所以我们在此达成一个基本共识,遇到问题立刻去进行阻止、实行制止,这才叫做拔刀相助。
其次,依据民法典的例子,民法典后面补充了对他人施救不能超过原本的伤害。假如今天他只是呛水了,结果我用了海姆立克法,把他肋骨弄断了,那么我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没有问题的。
我方提出的是不提倡拔刀相助,但这并不代表拔刀相助这个行为就是错的。我方的意思是,我们大部分人可能并没有非常完善的知识。比如说我们在学习了心肺复苏之后,所有的心肺复苏教师都会提到一件事,那就是遇到这种情况,把人救上来之后,要马上拨打120,去找专业人士来救助,而不是自己盲目去救。因为你控制不好力道,也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可能会给他造成更大的伤害。在见义勇为的情况下,立刻制止这种情况,并且防止伤害的发生。既然您方让我们举例子,那也有遇到歹徒的情况,您方也说了,遇到歹徒就提倡大家都去这么做。那下次有个人拿刀威胁别人的时候,我是不是在自身安危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也要上去制止呢?这并不是我们要提倡的。但我们也并不说明拔刀相助这个行为是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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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四辩:感谢主席。能听清吗? 正方二辩:可以听清。 反方四辩:我先跟您确定一个共识,就是我们今天所有事件要在当下法治社会的背景下来谈,对吗? 正方二辩:这是当然的。 反方四辩:那我先问你,我们说“拔刀相助”,现在社会里允许个人持有刀具吗? 正方二辩:我们刚才也说了,这个“刀”不一定是刀啊,现在谁出门会明晃晃带着一把刀啊。 反方四辩:但是这个“拔刀”在古代的意思就是,你面对不公平的事情,要露出你身上的“武气”去跟人进行对抗,所以“拔刀相助”这个词条最本身的含义是意味着你要和这些不法分子做最基本的正面对抗。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在面对“路见不平”的时候,一定要有所行动,这就是您方所倡导的价值观,对吗? 正方二辩:简单来说是跟上一个问题,其实可以放在一块儿回答。我们利用,比如说您放在古代说只有刀,那今天我们有法律,那法律也可以成为我们的武器,然后我们的有所行动也是可以说你既可以在衡量。是的,你既可以在衡量我们的利弊之后,然后做出一个判断。 反方四辩:2018年东北赵某见邻居女孩被侵犯,女孩搏斗,在搏斗过程中致使歹徒受伤,获刑四年,赔偿60万。2020年司机张某见乘客殴打女孩,见义勇为,打伤歹徒,被判故意杀人罪,入狱三年。我想请问您,你既然说法律有理性的话,法律为什么没有保护这些见义勇为的人呢? 正方二辩:这是确实会有一些个例,但是我们可以看一下最终的判决结果。 反方四辩:你能告诉我最终的判决结果是什么吗?他可能是一审就是误判啊,不好意思,被刑拘,判决结果就是服刑4年,赔偿60万,以及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那这个时候我们就要看具体的法条分析,他可能在那个,比如说做出的防卫过当的判定,就是您不能给我,只给我一个例子就告诉我,不好意思,身在一个不法事件的时候,你可以在主观判断上判断你怎么样算是正当防卫,怎么样算是防卫过当了,所以这个时候就要看法律了嘛,看法官、看律师怎么看,既然法官就是看,肯定是有理有据的给他的这样一种司法,要不然社会舆论也不会承认的。 反方四辩:不好意思打断一下,是我来提问。正如你所说的,我们所有事情要放在法律上来看,对吧? 正方二辩:对,没有问题。 反方四辩:所以,在往下所有的事件,你不可以从道德层面来谴责我,对吧? 正方二辩:我方也没有谴责,我方只是一个倡导,我方也没有说把这个东西给定成法律说你一定要见义勇为。 反方四辩:好,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假如说路上有一个人出车祸,你送他去医院,但是由于堵车,你没有将他送到医院去,导致他死亡,你会怎么做?这个时候法律他不会判我的。
反方四辩:感谢主席。能听清吗? 正方二辩:可以听清。 反方四辩:我先跟您确定一个共识,就是我们今天所有事件要在当下法治社会的背景下来谈,对吗? 正方二辩:这是当然的。 反方四辩:那我先问你,我们说“拔刀相助”,现在社会里允许个人持有刀具吗? 正方二辩:我们刚才也说了,这个“刀”不一定是刀啊,现在谁出门会明晃晃带着一把刀啊。 反方四辩:但是这个“拔刀”在古代的意思就是,你面对不公平的事情,要露出你身上的“武气”去跟人进行对抗,所以“拔刀相助”这个词条最本身的含义是意味着你要和这些不法分子做最基本的正面对抗。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在面对“路见不平”的时候,一定要有所行动,这就是您方所倡导的价值观,对吗? 正方二辩:简单来说是跟上一个问题,其实可以放在一块儿回答。我们利用,比如说您放在古代说只有刀,那今天我们有法律,那法律也可以成为我们的武器,然后我们的有所行动也是可以说你既可以在衡量。是的,你既可以在衡量我们的利弊之后,然后做出一个判断。 反方四辩:2018年东北赵某见邻居女孩被侵犯,女孩搏斗,在搏斗过程中致使歹徒受伤,获刑四年,赔偿60万。2020年司机张某见乘客殴打女孩,见义勇为,打伤歹徒,被判故意杀人罪,入狱三年。我想请问您,你既然说法律有理性的话,法律为什么没有保护这些见义勇为的人呢? 正方二辩:这是确实会有一些个例,但是我们可以看一下最终的判决结果。 反方四辩:你能告诉我最终的判决结果是什么吗?他可能是一审就是误判啊,不好意思,被刑拘,判决结果就是服刑4年,赔偿60万,以及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那这个时候我们就要看具体的法条分析,他可能在那个,比如说做出的防卫过当的判定,就是您不能给我,只给我一个例子就告诉我,不好意思,身在一个不法事件的时候,你可以在主观判断上判断你怎么样算是正当防卫,怎么样算是防卫过当了,所以这个时候就要看法律了嘛,看法官、看律师怎么看,既然法官就是看,肯定是有理有据的给他的这样一种司法,要不然社会舆论也不会承认的。 反方四辩:不好意思打断一下,是我来提问。正如你所说的,我们所有事情要放在法律上来看,对吧? 正方二辩:对,没有问题。 反方四辩:所以,在往下所有的事件,你不可以从道德层面来谴责我,对吧? 正方二辩:我方也没有谴责,我方只是一个倡导,我方也没有说把这个东西给定成法律说你一定要见义勇为。 反方四辩:好,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假如说路上有一个人出车祸,你送他去医院,但是由于堵车,你没有将他送到医院去,导致他死亡,你会怎么做?这个时候法律他不会判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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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主席。
第一个问题,处理定义。你方称我方是定义自论证,可是全场我们并未听到你方给出定义的合理解释。在古义里,“拔刀相助”指的是路见不平、打抱不平、主持正义,拿起刀来和敌人对抗。而在今义里,它讲的是见义勇为、主持正义。什么叫见义勇为?主动地和犯罪分子对抗,主动地和不公平的世界抗争,这件事情叫见义勇为,在法典上的描述叫挺身而出。所以,你方若连挺身的动作都没有,只是躲在一边说些大话,这也能叫做见义勇为、也能叫做“拔刀相助”的话,那我不知道你方的定义合理性在哪。
第二件事情,我们认为一件事情可以被称赞,意味着我们认为这件事情应该在社会层面上被倡导。我们称赞那些与毒贩搏斗的警察,我们称赞那些和外敌对抗的军队。可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倡导在整个社会层面上,一个普通的公民都要面对毒贩去做英勇的抗争。因为这正是我方今天要跟大家解释的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如果作为一个普通人,本身没有专业能力,做这样的事情很大可能性会对自己造成伤害,甚至在很多时候会导致防卫过当,以及给自己带来法律上的风险。比如说我方前面举证的,因为防卫过当,导致自己被判4年。这个时候普通人难以界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概念,很容易沾染风险。
第二件事情是即便我们不考虑个人风险的事情,也很难去解决问题。我方在二轮中向大家举证的恰恰就在于,很多时候我们自己去救人,可是人没救上来,自己先死了。在那个下井救小孩的案例当中,那个男人自己要下井救小孩,可是在救助的过程中没有看到小孩,就因为吸入大量的有害气体,自己先牺牲了。我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为什么值得被倡导。
以上。
你好主席。
第一个问题,处理定义。你方称我方是定义自论证,可是全场我们并未听到你方给出定义的合理解释。在古义里,“拔刀相助”指的是路见不平、打抱不平、主持正义,拿起刀来和敌人对抗。而在今义里,它讲的是见义勇为、主持正义。什么叫见义勇为?主动地和犯罪分子对抗,主动地和不公平的世界抗争,这件事情叫见义勇为,在法典上的描述叫挺身而出。所以,你方若连挺身的动作都没有,只是躲在一边说些大话,这也能叫做见义勇为、也能叫做“拔刀相助”的话,那我不知道你方的定义合理性在哪。
第二件事情,我们认为一件事情可以被称赞,意味着我们认为这件事情应该在社会层面上被倡导。我们称赞那些与毒贩搏斗的警察,我们称赞那些和外敌对抗的军队。可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倡导在整个社会层面上,一个普通的公民都要面对毒贩去做英勇的抗争。因为这正是我方今天要跟大家解释的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如果作为一个普通人,本身没有专业能力,做这样的事情很大可能性会对自己造成伤害,甚至在很多时候会导致防卫过当,以及给自己带来法律上的风险。比如说我方前面举证的,因为防卫过当,导致自己被判4年。这个时候普通人难以界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概念,很容易沾染风险。
第二件事情是即便我们不考虑个人风险的事情,也很难去解决问题。我方在二轮中向大家举证的恰恰就在于,很多时候我们自己去救人,可是人没救上来,自己先死了。在那个下井救小孩的案例当中,那个男人自己要下井救小孩,可是在救助的过程中没有看到小孩,就因为吸入大量的有害气体,自己先牺牲了。我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为什么值得被倡导。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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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三辩陈词: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站在这里辩论的辩题是“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vs路见不平,社会不该提倡拔刀相助”。我方坚定地认为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
首先,拔刀相助是一种正义的体现。在社会中,当我们看到不公平的事情发生,比如有人恃强凌弱、有人遭受无端的侵害,如果没有人站出来,那这个社会将会陷入冷漠与黑暗。而拔刀相助者,他们就像是黑暗中的一束光,给受害者带来希望,也让作恶者有所忌惮。这种正义的行为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让社会保持积极向上的风气。
其次,提倡拔刀相助能够激发社会的正能量。当一个人勇敢地站出来帮助他人时,这种行为会感染周围的人。就像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样,一个拔刀相助的事迹可能会引发更多的人在面对不平之事时伸出援手。这不仅能够增强社会的凝聚力,还能让人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怀,从而更加热爱这个社会,积极地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者,从道德层面来看,拔刀相助是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善良、要乐于助人,而拔刀相助正是这种道德教育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如果社会不提倡这种行为,那我们的道德教育将会变得空洞无力。相反,提倡拔刀相助能够让道德观念深入人心,让人们在行为上更加符合道德的要求,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综上所述,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
正方三辩陈词: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站在这里辩论的辩题是“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vs路见不平,社会不该提倡拔刀相助”。我方坚定地认为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
首先,拔刀相助是一种正义的体现。在社会中,当我们看到不公平的事情发生,比如有人恃强凌弱、有人遭受无端的侵害,如果没有人站出来,那这个社会将会陷入冷漠与黑暗。而拔刀相助者,他们就像是黑暗中的一束光,给受害者带来希望,也让作恶者有所忌惮。这种正义的行为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让社会保持积极向上的风气。
其次,提倡拔刀相助能够激发社会的正能量。当一个人勇敢地站出来帮助他人时,这种行为会感染周围的人。就像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样,一个拔刀相助的事迹可能会引发更多的人在面对不平之事时伸出援手。这不仅能够增强社会的凝聚力,还能让人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怀,从而更加热爱这个社会,积极地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者,从道德层面来看,拔刀相助是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善良、要乐于助人,而拔刀相助正是这种道德教育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如果社会不提倡这种行为,那我们的道德教育将会变得空洞无力。相反,提倡拔刀相助能够让道德观念深入人心,让人们在行为上更加符合道德的要求,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综上所述,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
正方一辩:
自2022年9月份以来,中央政法委主办并承办了见义勇为勇士榜的记录榜,而且法律也为我们提供保障护航。如果每个人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在别人需要帮助时不挺身而出,那法律保障的意义何在呢?
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且该行为必须正在进行;防卫行为的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本人,不能误伤无辜,这是正当防卫对普通人的保护内容。但它并没有说明怎样的防卫属于防卫不当,怎样的防卫算是制止了不法分子的正在侵害行为,或者不法分子怎样的侵害行为是可以得到制止的。难道就因为害怕这些,当一个人躺在那里无人管时,我们就什么都不管吗?我会打电话之类的,这难道不是在进行见义勇为吗?难道不是在拔刀相助吗?从历史上就一直有惩恶扬善的说法,如果现在不提倡这种行为,不让善良和正义的精神在一代代人中传承,那未来怎么办?难道就只为保护自己而不再做这些事了吗?
我们之前在秩序环境中达成一个共识,就是今天所有的事情要放在当前法治社会来讲。既然放在当前法治社会来讲,其实我们更多要讲道德意义、道德理念,或者更多以依法作为今天论的话题。对于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而且必须正在进行。但事实上,您方刚才提到,所谓的不法分子也好,急救人员也好,有人倒在地上也好,消防员去救火也好,根据不同的社会分工,国家对不同种类的自然灾害都提供了不同的社会分工,由社会分工不同法律来规定由谁去做这些事情。那是不是当这个人倒在那里时,我们就什么都不做呢?或者因为害怕就什么都不做呢?我会打电话呀,打电话难道不就是一种见义勇为吗?
拔刀相助是在他人面临危险困境、明显需要帮助时的正义之举。如果我们打电话不算的话,那打电话只是最低限度的帮助。在有人侵犯或者抢劫时,挺身而出才叫拔刀相助,如果随便什么都叫拔刀相助的话,那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也叫拔刀相助了,您方有什么论证呢?论证我后续会给出,因为现在我不能反问,您方也没有论证啊。
18年东北郑某在解救被侵害的女邻居时与歹徒搏斗,获刑四年并赔偿60万;但在2024年,谭先生见义勇为被误判,不过法院之后也对他做出了赔偿。法律对这些人是有保障的。一个负责人受到法院的否决,受到网络的打压,只要上了法院,对他来说就必定有所付出。
反方四辩:(此处未给出反方四辩的回答内容,按照要求仅处理正方一辩的质询内容)
正方一辩:
自2022年9月份以来,中央政法委主办并承办了见义勇为勇士榜的记录榜,而且法律也为我们提供保障护航。如果每个人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在别人需要帮助时不挺身而出,那法律保障的意义何在呢?
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且该行为必须正在进行;防卫行为的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本人,不能误伤无辜,这是正当防卫对普通人的保护内容。但它并没有说明怎样的防卫属于防卫不当,怎样的防卫算是制止了不法分子的正在侵害行为,或者不法分子怎样的侵害行为是可以得到制止的。难道就因为害怕这些,当一个人躺在那里无人管时,我们就什么都不管吗?我会打电话之类的,这难道不是在进行见义勇为吗?难道不是在拔刀相助吗?从历史上就一直有惩恶扬善的说法,如果现在不提倡这种行为,不让善良和正义的精神在一代代人中传承,那未来怎么办?难道就只为保护自己而不再做这些事了吗?
我们之前在秩序环境中达成一个共识,就是今天所有的事情要放在当前法治社会来讲。既然放在当前法治社会来讲,其实我们更多要讲道德意义、道德理念,或者更多以依法作为今天论的话题。对于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而且必须正在进行。但事实上,您方刚才提到,所谓的不法分子也好,急救人员也好,有人倒在地上也好,消防员去救火也好,根据不同的社会分工,国家对不同种类的自然灾害都提供了不同的社会分工,由社会分工不同法律来规定由谁去做这些事情。那是不是当这个人倒在那里时,我们就什么都不做呢?或者因为害怕就什么都不做呢?我会打电话呀,打电话难道不就是一种见义勇为吗?
拔刀相助是在他人面临危险困境、明显需要帮助时的正义之举。如果我们打电话不算的话,那打电话只是最低限度的帮助。在有人侵犯或者抢劫时,挺身而出才叫拔刀相助,如果随便什么都叫拔刀相助的话,那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也叫拔刀相助了,您方有什么论证呢?论证我后续会给出,因为现在我不能反问,您方也没有论证啊。
18年东北郑某在解救被侵害的女邻居时与歹徒搏斗,获刑四年并赔偿60万;但在2024年,谭先生见义勇为被误判,不过法院之后也对他做出了赔偿。法律对这些人是有保障的。一个负责人受到法院的否决,受到网络的打压,只要上了法院,对他来说就必定有所付出。
反方四辩:(此处未给出反方四辩的回答内容,按照要求仅处理正方一辩的质询内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vs路见不平,社会不该提倡拔刀相助
环节:反方一辩·质询·正方四辩
反方一辩:你好,楚丽同学。是这样,我们假设一位同学喝大了导致喝醉了(此处表述不太清晰,推测原意),我来解释一下。在定义原点的出处我已经给出,我继续做两层的定义拆解。
第一层,你自己说有见义勇为英雄,那你给我举证一个,在报了警之后还获得见义勇为奖的。我方确实举不出来,这没关系,实际上你也举不出来。
第二层,关于论证义务的划分。按照你的定义,反方要给你论证,面对路见不平的事情时,我们连报警都不要报警。不好意思,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社会倡导的事情,我们并没有逼迫大家去做倡导的事情,所以应该有实证,既然原点给不出来,实证也给不出来,那论证义务就是不合理的。我不知道你的定义除了你们口头的描述还剩下什么,这是定义部分。
所以回归到正确的定义,拔刀相助、挺身而出,你所说的那些不法事件,我报警为什么不可以?当然可以,没有问题。
我要进一步提问,你要想挺身而出,我方之前给你举证过,因为挺身而出导致孩子没救出来,自己先遇难了,这种情况你怎么解决?
所以,对方辩友,今天我们要倡导大家,我们也说倡导的方式,你可以去演小品啊,你可以去打广告啊,在这种倡导的过程中,本身这种理性的方式就是在倡导之中。所以你最后倡导的结果是让大家每个人都挺身而出,我作为普通人,我本身不懂急救,我下水救人,人救上来了,我却死了,你怎么解决?
正方四辩:不好意思,这个点我们之前已经解释过了,没关系。
反方一辩:这两层我已经跟你方讲好了。第一层是我们没有强迫大家都要做这件事情;第二层是我们今天是在倡导大家做这件事情,倡导这个动作本身不是说我对着你的耳朵说你一定要这样做,而是我通过小品的方式、讲述的方式告诉你这种做法是对的。
反方一辩:打断一下,所以倡导是希望大家尽可能去做,对吧?
正方四辩:完全没有问题,对,希望大家尽可能去做。
反方一辩:大家听了你的倡导,信了你的倡导,然后去救人,死了怎么办?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今天你应该也看过那种小学时教我们如何下水救人的动画吧,它不会说你下水一个,我们就不下去救人了。
反方一辩:所以你方最后的态度是我倡导你做了,可是我没强迫你做,你死了那是你自己的事,这是你最后的态度。对方辩友,本身这个世界上就有很多不明智的人做出不明智的选择,所以我们才要去倡导大家做出更明智的选择,不是吗?
反方一辩:太好了,你觉得死了没所谓,因为我只是在倡导你,我没有强迫你,这是正方最后的态度,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这是一个对社会公平正义负责任的态度吗?最最最后一层,如果你真的希望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我倡导大家用更合适的方法去解决问题,为什么不可以?所以这就是我们所倡导的。
辩题: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vs路见不平,社会不该提倡拔刀相助
环节:反方一辩·质询·正方四辩
反方一辩:你好,楚丽同学。是这样,我们假设一位同学喝大了导致喝醉了(此处表述不太清晰,推测原意),我来解释一下。在定义原点的出处我已经给出,我继续做两层的定义拆解。
第一层,你自己说有见义勇为英雄,那你给我举证一个,在报了警之后还获得见义勇为奖的。我方确实举不出来,这没关系,实际上你也举不出来。
第二层,关于论证义务的划分。按照你的定义,反方要给你论证,面对路见不平的事情时,我们连报警都不要报警。不好意思,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社会倡导的事情,我们并没有逼迫大家去做倡导的事情,所以应该有实证,既然原点给不出来,实证也给不出来,那论证义务就是不合理的。我不知道你的定义除了你们口头的描述还剩下什么,这是定义部分。
所以回归到正确的定义,拔刀相助、挺身而出,你所说的那些不法事件,我报警为什么不可以?当然可以,没有问题。
我要进一步提问,你要想挺身而出,我方之前给你举证过,因为挺身而出导致孩子没救出来,自己先遇难了,这种情况你怎么解决?
所以,对方辩友,今天我们要倡导大家,我们也说倡导的方式,你可以去演小品啊,你可以去打广告啊,在这种倡导的过程中,本身这种理性的方式就是在倡导之中。所以你最后倡导的结果是让大家每个人都挺身而出,我作为普通人,我本身不懂急救,我下水救人,人救上来了,我却死了,你怎么解决?
正方四辩:不好意思,这个点我们之前已经解释过了,没关系。
反方一辩:这两层我已经跟你方讲好了。第一层是我们没有强迫大家都要做这件事情;第二层是我们今天是在倡导大家做这件事情,倡导这个动作本身不是说我对着你的耳朵说你一定要这样做,而是我通过小品的方式、讲述的方式告诉你这种做法是对的。
反方一辩:打断一下,所以倡导是希望大家尽可能去做,对吧?
正方四辩:完全没有问题,对,希望大家尽可能去做。
反方一辩:大家听了你的倡导,信了你的倡导,然后去救人,死了怎么办?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今天你应该也看过那种小学时教我们如何下水救人的动画吧,它不会说你下水一个,我们就不下去救人了。
反方一辩:所以你方最后的态度是我倡导你做了,可是我没强迫你做,你死了那是你自己的事,这是你最后的态度。对方辩友,本身这个世界上就有很多不明智的人做出不明智的选择,所以我们才要去倡导大家做出更明智的选择,不是吗?
反方一辩:太好了,你觉得死了没所谓,因为我只是在倡导你,我没有强迫你,这是正方最后的态度,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这是一个对社会公平正义负责任的态度吗?最最最后一层,如果你真的希望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我倡导大家用更合适的方法去解决问题,为什么不可以?所以这就是我们所倡导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vs路见不平,社会不该提倡拔刀相助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 听您刚才那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例子,今天我看到我想要有所行动,您告诉我这种行动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就不去救了,那如果无人救这个小孩,这个小孩的生还几率不就是0吗?您跟我说一个,他更大的生还几率在哪里。我报警让警察来救,或者找更专业的救助员来救是可以的。既然法律可以成为我们的武器,警察可以成为我们的武器,我们当然可以借人来救人,请问警察为什么不算我们的刀?
您方定义的合理之处,您至少要从定义的原点、出处,实证、举证,所谓的论证义务划分这三个方面给我一个说明,不要总是用这种口径来回答了。我方已经提到,既然您方也承认了定义可以随着时代而发展,我方也认为当法律可以作为我们武器的时候,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刀。
我再给您举别的例子,有很多见义勇为的人,比如王峰、李宝明、李道新,这些人在见义勇为之后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但记者采访他们的时候,他们表示不后悔,还说要是再遇到这种事情,仍然会这样做。请问您如何论证下井救孩子的人一定会后悔呢?
您所谓的见义勇为英雄榜,您给我举出一个是靠法律武器、警察武器,作为他们见义勇为的表彰依据的例子。今天我们给您举了很多例子,比如有人会游泳,下水去救溺水的人;如果不会游泳,给他递游泳圈,递游泳圈这件事看起来虽小,但非常有用,不能因为事情小就不算见义勇为。您自己说要拿报警、法律当武器,那您给我举出一个拿这两件事情当武器最后受到表彰的,能上感动中国或者见义勇为英雄榜的人,毕竟那些上榜的人是做出了很大贡献的,但我们每个人也可以做一点小事来帮助别人,比如我不会游泳,可以给溺水者扔一个游泳圈或者救生衣,如果我碰见溺水者,连一个游泳圈都不给他,他的生还几率为0,这难道是您方所倡导的吗?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是您说的救治案件,而是在路上发现了不公平的社会案件才叫做拔刀相助。所以您的定义不合理,因为您根本无法举证。即便按您说的紧急的情况,这个时候我们是不是建议大家用更合适的方法?我倡导大家做某件事情,并不意味着我希望大家都不去做,也不意味着我不赞扬那些做这些事情的人,这一点我们双方是一样的,我方就是倡导大家要用更合理的方式。
所以说最终还是定义问题,我不知道为什么您方一直说拔刀相助就一定得拔出一个真刀。今天我们看到很多人可以去报警,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法律为什么不可以作为我们的刀呢?您一个实证都举不出来,不要再讲了。所以本身要聊社会倡导,我赞扬军队去抵抗印度,我赞扬警察勇斗毒贩,并不意味着我要倡导大家都要去勇斗毒贩。今天正是因为我遇不到毒贩,或者不知道毒贩在哪里,我才不能跟他搏斗。所以当我们每个人发现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这个社会添一点光彩的时候,我就要去做,这就是我方的倡导。
我是个男大学生,如果遇到真枪核弹的毒匪,就要上去抗争,因为这闪耀了我的人性之光,这是您方的倡导。但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社会,如果哪天生活在炮火之中,这是现在遇不到但将来或许会遇到的情况,就算是真枪实弹,我们也要上。但路上有个劫匪,拿着刀快要捅人、疯狂砍人,而我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也要去上,这是不对的。我方倡导的是用更合理的方式,我们也看到路上持刀杀人的疯子出现时,有老板勇敢地站出来,拿着扫把赶跑那个人,把受伤的女孩儿拖进店里,把店门锁起来。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救助的方式有很多,不知道为什么您方一定要把刀拔出来,为什么这样的方法是更合适的方法,我们有更多的方法可以救助到这个人,而这些方法本身不会带来我方举证的那些弊端,您所谓的挺身而出为什么是更合适的,您有举证吗?还是那句话,今天一个小孩落水了,没有更合适的方法时,大家都出一份力,他的生还几率就大一些。
反方: 正方的态度就是你做这件事情,你牺牲了,你是大英雄。可问题在于,为什么你是大英雄这件事情就应该成为我们社会的倡导呢?我们社会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职责,这个时候有些人成为了英雄,我们称赞他,但不意味着我们要牺牲每一个普通民众的生命,来成就您所谓的社会公平正义、人性光辉。我方在前面已经举证了各种案例,不管是所谓的挺身而出并不能实际解决问题,还是挺身而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给自己带来伤害,还是到最后即便真的解决了问题,可是由于法律保护的不确定,导致自身要产生很大的法律风险,这三点风险我已经举证了,我不知道您所谓的更合适的方法的论证在哪里。最后,反方要跟大家讲的就是我们表扬这些人,但我们不希望每个人把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
辩题为:路见不平,社会该提倡拔刀相助vs路见不平,社会不该提倡拔刀相助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 听您刚才那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例子,今天我看到我想要有所行动,您告诉我这种行动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就不去救了,那如果无人救这个小孩,这个小孩的生还几率不就是0吗?您跟我说一个,他更大的生还几率在哪里。我报警让警察来救,或者找更专业的救助员来救是可以的。既然法律可以成为我们的武器,警察可以成为我们的武器,我们当然可以借人来救人,请问警察为什么不算我们的刀?
您方定义的合理之处,您至少要从定义的原点、出处,实证、举证,所谓的论证义务划分这三个方面给我一个说明,不要总是用这种口径来回答了。我方已经提到,既然您方也承认了定义可以随着时代而发展,我方也认为当法律可以作为我们武器的时候,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刀。
我再给您举别的例子,有很多见义勇为的人,比如王峰、李宝明、李道新,这些人在见义勇为之后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但记者采访他们的时候,他们表示不后悔,还说要是再遇到这种事情,仍然会这样做。请问您如何论证下井救孩子的人一定会后悔呢?
您所谓的见义勇为英雄榜,您给我举出一个是靠法律武器、警察武器,作为他们见义勇为的表彰依据的例子。今天我们给您举了很多例子,比如有人会游泳,下水去救溺水的人;如果不会游泳,给他递游泳圈,递游泳圈这件事看起来虽小,但非常有用,不能因为事情小就不算见义勇为。您自己说要拿报警、法律当武器,那您给我举出一个拿这两件事情当武器最后受到表彰的,能上感动中国或者见义勇为英雄榜的人,毕竟那些上榜的人是做出了很大贡献的,但我们每个人也可以做一点小事来帮助别人,比如我不会游泳,可以给溺水者扔一个游泳圈或者救生衣,如果我碰见溺水者,连一个游泳圈都不给他,他的生还几率为0,这难道是您方所倡导的吗?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是您说的救治案件,而是在路上发现了不公平的社会案件才叫做拔刀相助。所以您的定义不合理,因为您根本无法举证。即便按您说的紧急的情况,这个时候我们是不是建议大家用更合适的方法?我倡导大家做某件事情,并不意味着我希望大家都不去做,也不意味着我不赞扬那些做这些事情的人,这一点我们双方是一样的,我方就是倡导大家要用更合理的方式。
所以说最终还是定义问题,我不知道为什么您方一直说拔刀相助就一定得拔出一个真刀。今天我们看到很多人可以去报警,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法律为什么不可以作为我们的刀呢?您一个实证都举不出来,不要再讲了。所以本身要聊社会倡导,我赞扬军队去抵抗印度,我赞扬警察勇斗毒贩,并不意味着我要倡导大家都要去勇斗毒贩。今天正是因为我遇不到毒贩,或者不知道毒贩在哪里,我才不能跟他搏斗。所以当我们每个人发现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这个社会添一点光彩的时候,我就要去做,这就是我方的倡导。
我是个男大学生,如果遇到真枪核弹的毒匪,就要上去抗争,因为这闪耀了我的人性之光,这是您方的倡导。但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社会,如果哪天生活在炮火之中,这是现在遇不到但将来或许会遇到的情况,就算是真枪实弹,我们也要上。但路上有个劫匪,拿着刀快要捅人、疯狂砍人,而我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也要去上,这是不对的。我方倡导的是用更合理的方式,我们也看到路上持刀杀人的疯子出现时,有老板勇敢地站出来,拿着扫把赶跑那个人,把受伤的女孩儿拖进店里,把店门锁起来。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救助的方式有很多,不知道为什么您方一定要把刀拔出来,为什么这样的方法是更合适的方法,我们有更多的方法可以救助到这个人,而这些方法本身不会带来我方举证的那些弊端,您所谓的挺身而出为什么是更合适的,您有举证吗?还是那句话,今天一个小孩落水了,没有更合适的方法时,大家都出一份力,他的生还几率就大一些。
反方: 正方的态度就是你做这件事情,你牺牲了,你是大英雄。可问题在于,为什么你是大英雄这件事情就应该成为我们社会的倡导呢?我们社会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职责,这个时候有些人成为了英雄,我们称赞他,但不意味着我们要牺牲每一个普通民众的生命,来成就您所谓的社会公平正义、人性光辉。我方在前面已经举证了各种案例,不管是所谓的挺身而出并不能实际解决问题,还是挺身而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给自己带来伤害,还是到最后即便真的解决了问题,可是由于法律保护的不确定,导致自身要产生很大的法律风险,这三点风险我已经举证了,我不知道您所谓的更合适的方法的论证在哪里。最后,反方要跟大家讲的就是我们表扬这些人,但我们不希望每个人把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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