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社会公正vs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不利于社会公正
首先是30秒倒计时提示音,之后是5秒71提示音,最后是结束音。
本场比赛的辩题是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还是不利于社会公正。
辩题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社会公正vs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不利于社会公正
首先是30秒倒计时提示音,之后是5秒71提示音,最后是结束音。
本场比赛的辩题是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还是不利于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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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内容只是关于辩题和比赛提示音的介绍,并非立论、质询、对辩或驳论内容,无法按照要求进行分析。请提供正式的辩论环节内容以便我进行分析。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我方先进行名义定义,加害者,我方认为是对他人肉体或者精神造成损害的人;事出有因,根据《辞海》,意为事情发生是有原因的。
我方判断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是否有利于社会公正的标准为:哪种方式更有利于社会公正的维系。
第一,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可以帮助我们明晰加害者施加伤害的原因。有人因为嫉妒、厌恶的心理因素去加害,我们称其为小肚鸡肠的小人;人为了名声、荣誉而去加害,我们称其为穷兵黩武的莽夫;而在危机时刻为了自保生存不得已而去加害他人,我们称其行为为正当防卫;为了保护同胞而去加害侵略者,我们称其为革命先烈。他们都不可避免做出了加害的行为,但我们对他们的行为却有着截然不同的评价,而这些评价却是由公众讨论而来。若不经过公众讨论,就对一个行为一概而论,这是对社会公正的维护吗?
第二,对于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可以帮助我们更加合理地对加害者进行判决。当一个人背负了加害者身份时,这里的判决不单是指法律上的审判,还包括来自道德的审视,而公众讨论就是道德的一种审判,只有将法律和道德的力量同时发挥,社会正义才会得以维系。在消失的夫妻一案中,对那几位凶手中有3位在狱中遭受长达一个月不间断的殴打,另一位被打成智力残疾,这种暴力行为发生时,狱卒却冷眼旁观。而在另一起案件中,一位俄罗斯母亲在法庭上枪杀侵犯她女儿的精神病男子,同样是杀人,但她却被称为捍卫者。
第三,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可以让人们去探究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在社会范围内起到警醒的作用。比如在大学生饿死在出租屋的案件中,导致他饿死的是错误的教育观念所带来的溺爱心理,由此警醒并纠正部分教育观念,我们从中吸取教训,并且尽量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这样社会会更加安稳。一个公正的社会正是需要以一个安稳健康的社会为基础。例如驾车发生事故时,若肇事者显而易见是醉酒的,这就提醒我们喝酒之后不要开车。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我方先进行名义定义,加害者,我方认为是对他人肉体或者精神造成损害的人;事出有因,根据《辞海》,意为事情发生是有原因的。
我方判断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是否有利于社会公正的标准为:哪种方式更有利于社会公正的维系。
第一,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可以帮助我们明晰加害者施加伤害的原因。有人因为嫉妒、厌恶的心理因素去加害,我们称其为小肚鸡肠的小人;人为了名声、荣誉而去加害,我们称其为穷兵黩武的莽夫;而在危机时刻为了自保生存不得已而去加害他人,我们称其行为为正当防卫;为了保护同胞而去加害侵略者,我们称其为革命先烈。他们都不可避免做出了加害的行为,但我们对他们的行为却有着截然不同的评价,而这些评价却是由公众讨论而来。若不经过公众讨论,就对一个行为一概而论,这是对社会公正的维护吗?
第二,对于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可以帮助我们更加合理地对加害者进行判决。当一个人背负了加害者身份时,这里的判决不单是指法律上的审判,还包括来自道德的审视,而公众讨论就是道德的一种审判,只有将法律和道德的力量同时发挥,社会正义才会得以维系。在消失的夫妻一案中,对那几位凶手中有3位在狱中遭受长达一个月不间断的殴打,另一位被打成智力残疾,这种暴力行为发生时,狱卒却冷眼旁观。而在另一起案件中,一位俄罗斯母亲在法庭上枪杀侵犯她女儿的精神病男子,同样是杀人,但她却被称为捍卫者。
第三,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可以让人们去探究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在社会范围内起到警醒的作用。比如在大学生饿死在出租屋的案件中,导致他饿死的是错误的教育观念所带来的溺爱心理,由此警醒并纠正部分教育观念,我们从中吸取教训,并且尽量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这样社会会更加安稳。一个公正的社会正是需要以一个安稳健康的社会为基础。例如驾车发生事故时,若肇事者显而易见是醉酒的,这就提醒我们喝酒之后不要开车。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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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社会公正。
辩题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社会公正vs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不利于社会公正。
环节:反方·开篇陈词
在社会公正的语境下,加害者是指实施伤害行为的人。我方认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不利于社会公正。
社会公正,在此可大致理解为让社会更加公平正义。我方的论点如下:
第一,加害者所谓事出有因可能会引起误导,影响外界对安全、秩序的认知或消解法律的严肃性。例如“不知者不罪”,难道法律会因为加害者不知情就不进行审判吗?难道加害者因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就能得到宽容吗?再比如,一个人因为经济困难就迫不得已去盗窃,这难道就是正确的吗?显然不是。
第二,提出加害者事出有因,往往会得不到人们应有的重视。由于案件的复杂性与重要性,人们如果代入加害者的视角,可能会先入为主。而且,案件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可能在于受害者,也可能是自身经历或者其他因素。在网络媒体信息混杂的情况下,大家对此的间接判断可能不准确,这会给加害者可乘之机,引发纷争,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我国的司法机关和司法程序已经极大地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如果司法机关都解决不了的问题,网民也很难解决。
第三,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可能对受害者所遭受的伤害进一步加深。例如,曾经有受害者被凶手杀害,之后凶手却多次被网民同情,受害者反而被抹黑、造谣。
以上就是我方的开篇陈词。
辩题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社会公正vs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不利于社会公正。
环节:反方·开篇陈词
在社会公正的语境下,加害者是指实施伤害行为的人。我方认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不利于社会公正。
社会公正,在此可大致理解为让社会更加公平正义。我方的论点如下:
第一,加害者所谓事出有因可能会引起误导,影响外界对安全、秩序的认知或消解法律的严肃性。例如“不知者不罪”,难道法律会因为加害者不知情就不进行审判吗?难道加害者因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就能得到宽容吗?再比如,一个人因为经济困难就迫不得已去盗窃,这难道就是正确的吗?显然不是。
第二,提出加害者事出有因,往往会得不到人们应有的重视。由于案件的复杂性与重要性,人们如果代入加害者的视角,可能会先入为主。而且,案件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可能在于受害者,也可能是自身经历或者其他因素。在网络媒体信息混杂的情况下,大家对此的间接判断可能不准确,这会给加害者可乘之机,引发纷争,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我国的司法机关和司法程序已经极大地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如果司法机关都解决不了的问题,网民也很难解决。
第三,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可能对受害者所遭受的伤害进一步加深。例如,曾经有受害者被凶手杀害,之后凶手却多次被网民同情,受害者反而被抹黑、造谣。
以上就是我方的开篇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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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不利于社会公正。
正方:如果一个人想要杀害另一个人,但在争执中,您认为这两人谁是加害者呢?您认为双方都是加害者的话,那是不是就没有受害者了呢?
您之前说,事出有因会对事实进行歪曲。那我想请问,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分析,一定会为加害者进行事件的开脱吗?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对象是有底线的,它只讨论加害者事出有因,这是有局限性的。有没有可能您所说的事出有因,并非真正的原因呢?比如您举例说受害者有过错,在这个案例中,真正释放恶意的是加害者内心的恶,而非受害者身上的某个特征呢?
反方:有可能。
(时间到)
正方:如果一个人想要杀害另一个人,但在争执中,您认为这两人谁是加害者呢?您认为双方都是加害者的话,那是不是就没有受害者了呢?
您之前说,事出有因会对事实进行歪曲。那我想请问,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分析,一定会为加害者进行事件的开脱吗?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对象是有底线的,它只讨论加害者事出有因,这是有局限性的。有没有可能您所说的事出有因,并非真正的原因呢?比如您举例说受害者有过错,在这个案例中,真正释放恶意的是加害者内心的恶,而非受害者身上的某个特征呢?
反方:有可能。
(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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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社会公正vs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不利于社会公正 环节:反方·质询·正方
反方:你方认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社会公正,是不是想说越是讨论社会就越公正呢? 正方:是的。
反方:按照你方的逻辑,只需要不断扩大讨论的程度、范围和数量,社会就会变得更公正,不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是这个意思吗? 正方:不,不是这个意思。
反方:那请你方解释一下。江歌案之后,部分网友对加害者刘鑫进行了袒护,多位网友为加害者提供资助。她是一个个体,我想在这个群体里称呼她为刘鑫。当她多次为自己引流、引导粉丝,甚至利用江歌妈妈的伤痛进行主播带货吃人血馒头,请问这有利于社会公平吗? 正方:嗯,如果没,我没听清。
反方:那我换一个例子。日军侵华,现在有人说日本当时是因为经济困境才发动侵略,然后大家来对这个原因进行讨论,这也是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吗?这并不利于社会公平。你方想想,对日本这个加害者做出侵略的原因讨论是并不利于社会公平的。
反方:那我再想问一下“7·4春节事件”(此处表述可能有误,不太明确具体所指事件),还有“病上月事件”(此处表述可能有误,不太明确具体所指事件),你们知道吗? 正方:不知道。
反方:那我再把刚刚江歌的例子再说一下,可能这个并没有什么意义。那我再想知道一下,你方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是不是仅限于加害者本身,而不涉及他不好的犯罪动机呢?
时间到,感谢双方。
辩题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社会公正vs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不利于社会公正 环节:反方·质询·正方
反方:你方认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社会公正,是不是想说越是讨论社会就越公正呢? 正方:是的。
反方:按照你方的逻辑,只需要不断扩大讨论的程度、范围和数量,社会就会变得更公正,不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是这个意思吗? 正方:不,不是这个意思。
反方:那请你方解释一下。江歌案之后,部分网友对加害者刘鑫进行了袒护,多位网友为加害者提供资助。她是一个个体,我想在这个群体里称呼她为刘鑫。当她多次为自己引流、引导粉丝,甚至利用江歌妈妈的伤痛进行主播带货吃人血馒头,请问这有利于社会公平吗? 正方:嗯,如果没,我没听清。
反方:那我换一个例子。日军侵华,现在有人说日本当时是因为经济困境才发动侵略,然后大家来对这个原因进行讨论,这也是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吗?这并不利于社会公平。你方想想,对日本这个加害者做出侵略的原因讨论是并不利于社会公平的。
反方:那我再想问一下“7·4春节事件”(此处表述可能有误,不太明确具体所指事件),还有“病上月事件”(此处表述可能有误,不太明确具体所指事件),你们知道吗? 正方:不知道。
反方:那我再把刚刚江歌的例子再说一下,可能这个并没有什么意义。那我再想知道一下,你方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是不是仅限于加害者本身,而不涉及他不好的犯罪动机呢?
时间到,感谢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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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您之前跟我说日军侵华,您方认为世界资源枯竭是日方侵略中国的一个原因,但我想说这只是他们的借口,他们真正的原因是帝国主义的恶习。您方是否承认这一点?加害者会用事出有因来歪曲案件事实或者为自己开脱。
反方:我想再次提到江哥的例子。江哥是女生,她被刘鑫挡在门外而被杀害,刘鑫还对江哥进行抹黑、辱骂,而网友却支持刘鑫,这难道是有利于社会公正吗?首先,这显然不利于社会公正,我认为这是因为事件的根本原因没有被挖掘出来。其次,您方所说的借口能当成事出有因的原因吗?就像我饿了就可以去超市随便拿东西不付钱吗?借口何时能成为原因呢?
正方:如果说一个人渴了去超市抢水喝,我们探究他的原因,一是渴,二是觉得超市方便,三是他内心不想付钱。他把想贪小便宜这个真正原因隐藏起来,只把渴当成借口。其次,您之前提到江哥的事,我想说公众的讨论是停留在道德层面,而他所犯的事应由法律追究,这是两种不同的情形,道德方面的评价不会影响法律层面的惩罚。我想问您方是否认为道德在审判中同样发挥着作用?
反方:道德是同样发挥着作用的,但您方又说难道我们在道德上讨论法律问题就不能对道德进行论断吗?这是您方在进行否认。我可能会去超市买东西,但饿了可能是我去超市随便拿东西的原因。
正方:您之前跟我说日军侵华,您方认为世界资源枯竭是日方侵略中国的一个原因,但我想说这只是他们的借口,他们真正的原因是帝国主义的恶习。您方是否承认这一点?加害者会用事出有因来歪曲案件事实或者为自己开脱。
反方:我想再次提到江哥的例子。江哥是女生,她被刘鑫挡在门外而被杀害,刘鑫还对江哥进行抹黑、辱骂,而网友却支持刘鑫,这难道是有利于社会公正吗?首先,这显然不利于社会公正,我认为这是因为事件的根本原因没有被挖掘出来。其次,您方所说的借口能当成事出有因的原因吗?就像我饿了就可以去超市随便拿东西不付钱吗?借口何时能成为原因呢?
正方:如果说一个人渴了去超市抢水喝,我们探究他的原因,一是渴,二是觉得超市方便,三是他内心不想付钱。他把想贪小便宜这个真正原因隐藏起来,只把渴当成借口。其次,您之前提到江哥的事,我想说公众的讨论是停留在道德层面,而他所犯的事应由法律追究,这是两种不同的情形,道德方面的评价不会影响法律层面的惩罚。我想问您方是否认为道德在审判中同样发挥着作用?
反方:道德是同样发挥着作用的,但您方又说难道我们在道德上讨论法律问题就不能对道德进行论断吗?这是您方在进行否认。我可能会去超市买东西,但饿了可能是我去超市随便拿东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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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总结陈词:
我方定义加害者为构成伤害的人。对方认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社会公正,可我想知道,在这种讨论发生之前,社会就是不公正的吗?我们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可以依据立法等计划行事,我们的社会并非不健全。
如果真的是在法律实施机关、法律审查机关、司法机关的体系之下,法律的冤假错案,那些网络上的舆论能解决吗?当我们认为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在网络上又会涉及多少无关因素呢?而且对方将对加害者行为原因的讨论范围扩大,要知道了解加害者行为原因,这是我方司法机关一直在履行的职能。请注意,我们今天辩论中讨论的是对什么的讨论,如果按照对方所说,那应该是对加害者的调查有利于社会治理,这是一回事吗?对方有没有在偷换概念呢?
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其背后不仅可能是加害者减轻自身错误的借口,有可能是被判决者对判罚不满的举措,也有可能是相关利益者的自行支持。在这种现象下,我们通过积极的解读所牺牲的变革目的是为社会公正,就是给双方一个公道,让社会扬正气,维护公平正义。可我们看到的是这种讨论可能成为利己的工具,成为最差的导向。
我们纷纷扰扰,这是正反方的辩论。有人站在正方,必然有人站在反方。当站在加害者的视角下输出错误的价值观,就好比污染的水源,接受这种价值观难道是在维护社会公正吗?当我们把目光放在加害者一人身上,难免会被自身的感觉带着走而忽视受害者。
所以我之前就说过,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最大的局限性就在于它只讨论了加害者,而没有涉及受害人以及加害者之外的地方,这是底线。
谢谢大家。
反方总结陈词:
我方定义加害者为构成伤害的人。对方认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社会公正,可我想知道,在这种讨论发生之前,社会就是不公正的吗?我们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可以依据立法等计划行事,我们的社会并非不健全。
如果真的是在法律实施机关、法律审查机关、司法机关的体系之下,法律的冤假错案,那些网络上的舆论能解决吗?当我们认为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在网络上又会涉及多少无关因素呢?而且对方将对加害者行为原因的讨论范围扩大,要知道了解加害者行为原因,这是我方司法机关一直在履行的职能。请注意,我们今天辩论中讨论的是对什么的讨论,如果按照对方所说,那应该是对加害者的调查有利于社会治理,这是一回事吗?对方有没有在偷换概念呢?
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其背后不仅可能是加害者减轻自身错误的借口,有可能是被判决者对判罚不满的举措,也有可能是相关利益者的自行支持。在这种现象下,我们通过积极的解读所牺牲的变革目的是为社会公正,就是给双方一个公道,让社会扬正气,维护公平正义。可我们看到的是这种讨论可能成为利己的工具,成为最差的导向。
我们纷纷扰扰,这是正反方的辩论。有人站在正方,必然有人站在反方。当站在加害者的视角下输出错误的价值观,就好比污染的水源,接受这种价值观难道是在维护社会公正吗?当我们把目光放在加害者一人身上,难免会被自身的感觉带着走而忽视受害者。
所以我之前就说过,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最大的局限性就在于它只讨论了加害者,而没有涉及受害人以及加害者之外的地方,这是底线。
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总结陈词时间为2分30秒,由正方进行。
首先,我在此回应一下,对方辩友一直提到江歌案。我承认,我们当时的社会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公平,但是如果没有公众对江歌案进行讨论的话,那么这份不公就会继续隐匿下去,正是由于我们的讨论才使其暴露出来,这样我们就能探寻其中存在的差距和原因,进而进行针对性的解决,而后走向一个更加公正的社会。
其次,对方辩友称,对于加害者的原因的讨论,并没有照顾到受害者的情况,我方并不认同。例如,如今有很多独居女性遭到了伤害,加害者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内心的恶,二是因为对方是独居女性。当我们挖掘出这两个原因之后,就可以针对独居女性这一情况做出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比如养良宠、在门口设置阻拦物等。这样的讨论能让大家更容易针对一些问题去保护自己。
我们回归辩题,大家其实是一个很模糊的身份,平时只有一些贬义的词汇来形容。可是在现实当中,人们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有意或无意地实施了加害者行为,主动或被动地背负上了加害者的身份,这些原因有好有坏,有出于愤怒的,也有其他的。因此,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分析与讨论是必要的,这是对社会公正最基本的尊重。这种事出有因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以此为借口去挑战法律的权威。
在现实中,公众讨论并不会因为我们今天辩论的结果而繁荣或者消失。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思考,在公众讨论时,我们作为个体应该以哪种姿态参与,或者从中可以学习到什么?是认为加害者情有可原就可免除法律的制裁,还是因为受害者遭受最大的恶意就鼓吹各种酷刑?是顺应网上的宣教做沉默的看客,让社会将关于道德的判决交到大众手中,然后给予鲜花或者给予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样的结果是大快人心,还是让黑白颠倒无从判断?但只要有更多人愿意秉持理性的态度进行公众讨论,那么结果就会一步步向社会公正迈进。
到此结束,谢谢。
总结陈词时间为2分30秒,由正方进行。
首先,我在此回应一下,对方辩友一直提到江歌案。我承认,我们当时的社会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公平,但是如果没有公众对江歌案进行讨论的话,那么这份不公就会继续隐匿下去,正是由于我们的讨论才使其暴露出来,这样我们就能探寻其中存在的差距和原因,进而进行针对性的解决,而后走向一个更加公正的社会。
其次,对方辩友称,对于加害者的原因的讨论,并没有照顾到受害者的情况,我方并不认同。例如,如今有很多独居女性遭到了伤害,加害者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内心的恶,二是因为对方是独居女性。当我们挖掘出这两个原因之后,就可以针对独居女性这一情况做出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比如养良宠、在门口设置阻拦物等。这样的讨论能让大家更容易针对一些问题去保护自己。
我们回归辩题,大家其实是一个很模糊的身份,平时只有一些贬义的词汇来形容。可是在现实当中,人们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有意或无意地实施了加害者行为,主动或被动地背负上了加害者的身份,这些原因有好有坏,有出于愤怒的,也有其他的。因此,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分析与讨论是必要的,这是对社会公正最基本的尊重。这种事出有因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以此为借口去挑战法律的权威。
在现实中,公众讨论并不会因为我们今天辩论的结果而繁荣或者消失。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思考,在公众讨论时,我们作为个体应该以哪种姿态参与,或者从中可以学习到什么?是认为加害者情有可原就可免除法律的制裁,还是因为受害者遭受最大的恶意就鼓吹各种酷刑?是顺应网上的宣教做沉默的看客,让社会将关于道德的判决交到大众手中,然后给予鲜花或者给予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样的结果是大快人心,还是让黑白颠倒无从判断?但只要有更多人愿意秉持理性的态度进行公众讨论,那么结果就会一步步向社会公正迈进。
到此结束,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是有利于社会公正的,通过多个方面的阐述,包括暴露社会不公、保护弱势群体、尊重社会公正内涵以及理性公众讨论等,都表明这种讨论能推动社会朝着更公正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