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一辩:詹传树。对方三辩:陈子琪。我是李信涵,来自西工商大学玉龙学院辩论队,问候在场各位。
反方一辩:返利(此处可能存在错误表述,推测应为反方一辩姓名,但无法准确判断,按原文保留)。
(由于语音转写内容存在较多不清晰和可能错误之处,只能在现有基础上尽量按照要求处理)
正方一辩:詹传树。对方三辩:陈子琪。我是李信涵,来自西工商大学玉龙学院辩论队,问候在场各位。
反方一辩:返利(此处可能存在错误表述,推测应为反方一辩姓名,但无法准确判断,按原文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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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暴力的根源无论是恶意还是愚蠢,都需要我们重视并采取措施来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提高网络环境的健康性。
辩题: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恶意vs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愚蠢
正方一辩·立论陈词
开宗明义,定义先行。网络暴力是指借助互联网这一载体,对受害者进行谩骂、抨击、侮辱、诽谤,并对当事人的隐私权、人身安全权以及其正常生活造成威胁或某种不良影响的行为;而恶意则是不良的居心和歹毒的念头,愚蠢包括缺乏常识和判断力,以知识水平和认知为依托。在此辩题下,我方以何者为网络暴力的本质为判准,认为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恶意。
首先,人的劣根性在网络暴力的虚拟性、匿名性之下愈发壮大,进一步转化为向外的恶意,导致了网络暴力的产生。根据光明网2024年发表的《从心理学解读网络暴力的原因》显示,由于互联网具有匿名性,网络中的施暴者会将责任稀释,从而把责任推诿于受害者承受能力太差。《匿名和去个性化对网络攻击性的影响》理论中指出,网络环境中身份的隐匿性降低了人们的道德约束和自我审查意识,一些人因此肆意地去表达自己的恶意和攻击性,认为这不会对自己的现实生活造成影响,这恰恰反映出施暴者缺乏是非尺度,一旦有机会宣泄情绪、损人利己,立马就会激发出自己的恶意。
同时,网络行为本身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就是去抑制效应。简单来说,现实中一个人在指责另一个人时,会考虑许多因素,比如社会规范、道德约束和可能的后果,但在网络上,这些约束大大的减弱了。就像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你去随意评价他人的长相和穿搭,就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冒犯行为,但在互联网上,这种边界感就大幅地缩减,导致在这种温床下,恶意更容易被滋生并且表达出来,进而破坏社交边界,以过激的语言和侮辱性的言论攻击他人,发泄自己内心的情绪和欲望。
其次,网络暴力的动因是社会结构性矛盾问题的扭曲和放大,让网络成为他们宣泄负面情绪的窗口。在当今社会背景下,我们存在着许多客观矛盾的对比,例如不同阶级贫富差距、境遇不平等的社会问题。再比如,在种族歧视问题当中,黑人和白人两个群体间的冲突并非天然存在,但正是出于恶意的引导激化冲突。奴隶主奴役黑奴,这是为了利益的恶意。这些经过引导的思想影响着处在社会生活中的人们,使得人们在网络中看到这样的对立事件,心底的恶意就被激发。
比如说在武汉小学生被车碾压致死事件中,孩子的母亲因为事发突然还在上班,穿着工作服赶到现场时,在网上遭到了大量关于身材和穿着的评价,被恶意造谣和推测说孩子妈妆容精致,3天换两双香奈儿,妈妈是某医院的技师,以及染着粉色头发,带着硕士录取通知书看过病床上的爷爷就会被网暴造谣的证明化。这些事例看似是对个人的恶意,但本质上是对女性群体的恶意,是社会结构性矛盾在网络上的外化。现实中的大多数个体在这个社会结构性矛盾下没有足够的话语权,期待着每一粒尘埃落在身上都是一座大山,但是网络带给我们的低成本宣泄,让每一个人在网上看到这种类似的事情,会出于保护自己群体利益的心理,去推动、去对看似的群体敌人发表恶意言论,在这种行为下,体现的正是人们的恶意在网络之中作祟。
以上。
辩题: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恶意vs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愚蠢
正方一辩·立论陈词
开宗明义,定义先行。网络暴力是指借助互联网这一载体,对受害者进行谩骂、抨击、侮辱、诽谤,并对当事人的隐私权、人身安全权以及其正常生活造成威胁或某种不良影响的行为;而恶意则是不良的居心和歹毒的念头,愚蠢包括缺乏常识和判断力,以知识水平和认知为依托。在此辩题下,我方以何者为网络暴力的本质为判准,认为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恶意。
首先,人的劣根性在网络暴力的虚拟性、匿名性之下愈发壮大,进一步转化为向外的恶意,导致了网络暴力的产生。根据光明网2024年发表的《从心理学解读网络暴力的原因》显示,由于互联网具有匿名性,网络中的施暴者会将责任稀释,从而把责任推诿于受害者承受能力太差。《匿名和去个性化对网络攻击性的影响》理论中指出,网络环境中身份的隐匿性降低了人们的道德约束和自我审查意识,一些人因此肆意地去表达自己的恶意和攻击性,认为这不会对自己的现实生活造成影响,这恰恰反映出施暴者缺乏是非尺度,一旦有机会宣泄情绪、损人利己,立马就会激发出自己的恶意。
同时,网络行为本身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就是去抑制效应。简单来说,现实中一个人在指责另一个人时,会考虑许多因素,比如社会规范、道德约束和可能的后果,但在网络上,这些约束大大的减弱了。就像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你去随意评价他人的长相和穿搭,就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冒犯行为,但在互联网上,这种边界感就大幅地缩减,导致在这种温床下,恶意更容易被滋生并且表达出来,进而破坏社交边界,以过激的语言和侮辱性的言论攻击他人,发泄自己内心的情绪和欲望。
其次,网络暴力的动因是社会结构性矛盾问题的扭曲和放大,让网络成为他们宣泄负面情绪的窗口。在当今社会背景下,我们存在着许多客观矛盾的对比,例如不同阶级贫富差距、境遇不平等的社会问题。再比如,在种族歧视问题当中,黑人和白人两个群体间的冲突并非天然存在,但正是出于恶意的引导激化冲突。奴隶主奴役黑奴,这是为了利益的恶意。这些经过引导的思想影响着处在社会生活中的人们,使得人们在网络中看到这样的对立事件,心底的恶意就被激发。
比如说在武汉小学生被车碾压致死事件中,孩子的母亲因为事发突然还在上班,穿着工作服赶到现场时,在网上遭到了大量关于身材和穿着的评价,被恶意造谣和推测说孩子妈妆容精致,3天换两双香奈儿,妈妈是某医院的技师,以及染着粉色头发,带着硕士录取通知书看过病床上的爷爷就会被网暴造谣的证明化。这些事例看似是对个人的恶意,但本质上是对女性群体的恶意,是社会结构性矛盾在网络上的外化。现实中的大多数个体在这个社会结构性矛盾下没有足够的话语权,期待着每一粒尘埃落在身上都是一座大山,但是网络带给我们的低成本宣泄,让每一个人在网上看到这种类似的事情,会出于保护自己群体利益的心理,去推动、去对看似的群体敌人发表恶意言论,在这种行为下,体现的正是人们的恶意在网络之中作祟。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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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何者为网络暴力的本质为判准。
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恶意。
反方二辩:各位好,我想请问正方一辩,您方是否认同网络上宣泄情绪的成本低? 正方一辩:是的。
反方二辩:那您是否认为在网络上宣泄情绪的成本更低呢? 正方一辩:是的,我刚才回答了,是没有听到吗?
反方二辩:好的。既然宣泄成本很低,那么是否大多数人都是带有恶意地去指责别人?还是说只是因为观念的差异性?宣泄成本低只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因素,就相当于它只是一个工具,但是否要选择在网络上对别人进行侮辱等恶意行为是可以选择的,而做出这种选择正是出于根源的恶意。
正方一辩:我想打断一下,我方所说的他们在网上宣泄情绪,那是真的带有恶意呢,还是因为其他原因?不好意思,您刚才有个信息没有说清楚,可以再说一遍吗?
反方二辩:我是说,对方辩友在网络上宣泄情绪,到底是因为恶意,还是因为对观念差异性的冲突而无知地散发了自身的恶意呢?
正方一辩:我方跟您解释已经很清楚了,您方今天谈认知差异,但是我们身边有很多认知没有差异的,比如说思想较为封建的,但是并不是所有认知差异就会导致网络暴力这种行为,而真正造成网暴是在认知差异的前提下,分出了很多不同的选择,而导致网络暴力的一条正是出于恶意的引导。
反方二辩:所以您方也承认,对于观念的这些差异,还有各种原因,也会有其他情况,而非所有的都是带有恶意的。那么我想请问,很多舆论事件都是因为自以为正义,他们去向施暴者辱骂,保护受害者,所以才产生的这些网络暴力,这些难道还是恶意的吗?
正方一辩: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就是说您刚刚说他自以为是正义的,那在这个他自以为的正义这个判断,那是要看他在网络上的信息,他明明有机会去探寻真相,但是他偏偏选择了去侮辱诽谤这种很具有恶意性的行为,去攻击他人,所以他是出于恶意的。
反方二辩:您方也承认他们选择去保护那些受害者,他们用语言去攻击那些施暴者,那么他们所持有的行为那是正义的,对吧? 正方一辩:当然不是了呀,我们今天追求正义,我为了保护受害者,我不去利用法律的工具去制裁他,我去开他的盒,我去批他的黑料,这到底是促进了事情的解决,还是因为他们所持有的行为是正义的,那么是说明他是带有恶意的吗?我方对于恶意的定义是不是有误的,谢谢大家。
反方二辩:各位好,我想请问正方一辩,您方是否认同网络上宣泄情绪的成本低? 正方一辩:是的。
反方二辩:那您是否认为在网络上宣泄情绪的成本更低呢? 正方一辩:是的,我刚才回答了,是没有听到吗?
反方二辩:好的。既然宣泄成本很低,那么是否大多数人都是带有恶意地去指责别人?还是说只是因为观念的差异性?宣泄成本低只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因素,就相当于它只是一个工具,但是否要选择在网络上对别人进行侮辱等恶意行为是可以选择的,而做出这种选择正是出于根源的恶意。
正方一辩:我想打断一下,我方所说的他们在网上宣泄情绪,那是真的带有恶意呢,还是因为其他原因?不好意思,您刚才有个信息没有说清楚,可以再说一遍吗?
反方二辩:我是说,对方辩友在网络上宣泄情绪,到底是因为恶意,还是因为对观念差异性的冲突而无知地散发了自身的恶意呢?
正方一辩:我方跟您解释已经很清楚了,您方今天谈认知差异,但是我们身边有很多认知没有差异的,比如说思想较为封建的,但是并不是所有认知差异就会导致网络暴力这种行为,而真正造成网暴是在认知差异的前提下,分出了很多不同的选择,而导致网络暴力的一条正是出于恶意的引导。
反方二辩:所以您方也承认,对于观念的这些差异,还有各种原因,也会有其他情况,而非所有的都是带有恶意的。那么我想请问,很多舆论事件都是因为自以为正义,他们去向施暴者辱骂,保护受害者,所以才产生的这些网络暴力,这些难道还是恶意的吗?
正方一辩: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就是说您刚刚说他自以为是正义的,那在这个他自以为的正义这个判断,那是要看他在网络上的信息,他明明有机会去探寻真相,但是他偏偏选择了去侮辱诽谤这种很具有恶意性的行为,去攻击他人,所以他是出于恶意的。
反方二辩:您方也承认他们选择去保护那些受害者,他们用语言去攻击那些施暴者,那么他们所持有的行为那是正义的,对吧? 正方一辩:当然不是了呀,我们今天追求正义,我为了保护受害者,我不去利用法律的工具去制裁他,我去开他的盒,我去批他的黑料,这到底是促进了事情的解决,还是因为他们所持有的行为是正义的,那么是说明他是带有恶意的吗?我方对于恶意的定义是不是有误的,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恶意vs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愚蠢
反方一辩·立论陈词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
定义先行。网络暴力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临时性组合的网民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的群体性、非理性、大规模且缺乏正当性的舆论攻击。根源意为事物产生的根本缘由,恶意指不良的居心,故意违反道德的主观心态;而我方所指的愚蠢并非单纯的智力低下,而是涵盖了认知的局限、思维的僵化、缺乏理性思考和判断的能力,以及对事物本质和后果的无知或漠视。
我方的判准为:何者在网络暴力的形成中起到了更普遍且决定性的作用,是判断其根源性的标准。
第一,由于认知与能力的不足,容易被虚假信息蒙蔽,盲目抨击他人,从而导致网暴。网暴的参与者大部分是认知不同的群体。据西安工业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有63.9%的网络暴力产生是由于社会整体自我认知水平不高。互联网作为开放平台存在复杂性,信息传播容易失真。2024年今日头条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对不实人类信息处理超过21000余篇。同时,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发表于《科学》杂志的论文指出,据研究,假新闻的传播速度是真实新闻传播速度的6倍。而在羊群效应中,人在群体里为获得认同,会忽视自身的信息判断能力,理性思考能力与认知程度也严重降低,在失真的网络环境下,这种现象表现尤为严重。上述论文指出,有超过89.4%的人会受到网络热评影响判断。这解释了为什么网民理性思考和判断能力群体性降低,同时也为偏激的言论和极端情绪的扩散提供了有利环境,导致规模性网暴愈演愈烈,本质上是网民认知与能力不足。
第二,在道德的制高点,秉持自以为是的正义肆意输出自己的无知观念,从而导致网暴。反网络暴力研究报告中指出,部分网民出于自以为是的正义,对网络世界不假思索地抨击和情绪化表达,缺乏对后果的认识,导致网络暴力事件越加严重。例如在重庆万州公交站的事件中,公交车因避让逆行的女司机而发生事故,在事件未明之前,人们就开始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女司机进行暴(此处应为“暴”而非“报”)力攻击,理由竟然是女司机就是马路杀手,这样对女司机的现实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同时,在李安健事件中,李安健被渲染在孤儿院,后又独立生活,但得了癌症,发视频讲述自己的遭遇,却被误以为是博取流量骗取财产,自以为正义地对他的每一条视频不加抽检(此处应为“检查”)并抨击,导致李安健不堪重负,在25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霸凌他人者,未探寻事情的真相,却只知道用暴力来解决自己认知以外的事情,这都是因为对恶意评价他人的后果认知不足,以及对真相本质的漠视。这种愚蠢的行为是导致众多网络暴力产生的关键因素。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愚蠢才是网络暴力的根源。谢谢。
辩题: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恶意vs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愚蠢
反方一辩·立论陈词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
定义先行。网络暴力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临时性组合的网民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的群体性、非理性、大规模且缺乏正当性的舆论攻击。根源意为事物产生的根本缘由,恶意指不良的居心,故意违反道德的主观心态;而我方所指的愚蠢并非单纯的智力低下,而是涵盖了认知的局限、思维的僵化、缺乏理性思考和判断的能力,以及对事物本质和后果的无知或漠视。
我方的判准为:何者在网络暴力的形成中起到了更普遍且决定性的作用,是判断其根源性的标准。
第一,由于认知与能力的不足,容易被虚假信息蒙蔽,盲目抨击他人,从而导致网暴。网暴的参与者大部分是认知不同的群体。据西安工业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有63.9%的网络暴力产生是由于社会整体自我认知水平不高。互联网作为开放平台存在复杂性,信息传播容易失真。2024年今日头条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对不实人类信息处理超过21000余篇。同时,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发表于《科学》杂志的论文指出,据研究,假新闻的传播速度是真实新闻传播速度的6倍。而在羊群效应中,人在群体里为获得认同,会忽视自身的信息判断能力,理性思考能力与认知程度也严重降低,在失真的网络环境下,这种现象表现尤为严重。上述论文指出,有超过89.4%的人会受到网络热评影响判断。这解释了为什么网民理性思考和判断能力群体性降低,同时也为偏激的言论和极端情绪的扩散提供了有利环境,导致规模性网暴愈演愈烈,本质上是网民认知与能力不足。
第二,在道德的制高点,秉持自以为是的正义肆意输出自己的无知观念,从而导致网暴。反网络暴力研究报告中指出,部分网民出于自以为是的正义,对网络世界不假思索地抨击和情绪化表达,缺乏对后果的认识,导致网络暴力事件越加严重。例如在重庆万州公交站的事件中,公交车因避让逆行的女司机而发生事故,在事件未明之前,人们就开始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女司机进行暴(此处应为“暴”而非“报”)力攻击,理由竟然是女司机就是马路杀手,这样对女司机的现实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同时,在李安健事件中,李安健被渲染在孤儿院,后又独立生活,但得了癌症,发视频讲述自己的遭遇,却被误以为是博取流量骗取财产,自以为正义地对他的每一条视频不加抽检(此处应为“检查”)并抨击,导致李安健不堪重负,在25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霸凌他人者,未探寻事情的真相,却只知道用暴力来解决自己认知以外的事情,这都是因为对恶意评价他人的后果认知不足,以及对真相本质的漠视。这种愚蠢的行为是导致众多网络暴力产生的关键因素。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愚蠢才是网络暴力的根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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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愚蠢才是网络暴力的根源。
正方二辩:我想请问你,你刚刚说网暴具有正当性,你要怎么解释这个说法呢?我方所说的正当性,是基于网民无知、自以为是的所谓“正当性”而产生的。
反方一辩:我听到了,我回答了。
正方二辩:但是如果不追求所谓的“正当”,大家为什么都会抵制这种行为呢?我想问您方刚刚对愚蠢的定义是有认知局限性,是吗?
反方一辩:是的,我方对愚蠢的定义涵盖了认知的局限和思维的僵化。
正方二辩:那你所说的认知的局限,是对事情认知不清楚,还是对自己的行为认知有差异呢?
反方一辩:都有。
正方二辩:就是说无法判断事情好坏,也无法判断自己行为的好坏,是这样吗?
反方一辩:是的。
正方二辩:那我们今天有必要讨论这种无法判断自己行为好坏的情况吗?我方认为认知差异并不影响我们当下有没有认知的能力,既然知道自己在做的事情是错的,那肯定能了解到这个事情是坏的,选择恶意放纵,其实本质就是恶劣的。我继续往下问了。我们都知道网络有匿名性,那么当人们感觉无需为言行负责的时候,是不是更容易释放一些平时被压抑的负面情绪?
反方一辩:我方所指的是,他并不知晓自己在网络上发表那些带有攻击性言论会造成网暴,所以这是愚蠢的,并非您方所指的那样。就是说,我说出这个行为,我不知道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正方二辩:现在在我方看来,认知差异不等于没有认知能力。这是我方更强调的一点,请您回答问题,网络的匿名性是不是当人感觉无需为言行负责的时候,更容易释放一些平时被压抑的负面情绪?
反方一辩:我觉得这产生于网络平台的特殊性,并非要承认您方观点。
正方二辩:我们刚刚共识到网络的匿名性会让人更容易产生负面情绪,那我们都知道人存在劣根性,比如自私和嫉妒,那这个劣根性会不会产生负面情绪?
反方一辩:我承认会产生负面情绪。
正方二辩:那我们还达成一个共识,即这会产生负面情绪。我们当然不是说这单一的因素就是网络暴力的根源,我们是在讨论各因素在观点中的作用。既然这会产生负面情绪,网络又方便了负面情绪的释放,那是不是为网络暴力提供了温床?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愚蠢才是这个的。如果说是那些劣根性的人,他一开始只是去发表个体的言论,并不会引起大规模的网暴。
正方二辩:我想请问你,你刚刚说网暴具有正当性,你要怎么解释这个说法呢?我方所说的正当性,是基于网民无知、自以为是的所谓“正当性”而产生的。
反方一辩:我听到了,我回答了。
正方二辩:但是如果不追求所谓的“正当”,大家为什么都会抵制这种行为呢?我想问您方刚刚对愚蠢的定义是有认知局限性,是吗?
反方一辩:是的,我方对愚蠢的定义涵盖了认知的局限和思维的僵化。
正方二辩:那你所说的认知的局限,是对事情认知不清楚,还是对自己的行为认知有差异呢?
反方一辩:都有。
正方二辩:就是说无法判断事情好坏,也无法判断自己行为的好坏,是这样吗?
反方一辩:是的。
正方二辩:那我们今天有必要讨论这种无法判断自己行为好坏的情况吗?我方认为认知差异并不影响我们当下有没有认知的能力,既然知道自己在做的事情是错的,那肯定能了解到这个事情是坏的,选择恶意放纵,其实本质就是恶劣的。我继续往下问了。我们都知道网络有匿名性,那么当人们感觉无需为言行负责的时候,是不是更容易释放一些平时被压抑的负面情绪?
反方一辩:我方所指的是,他并不知晓自己在网络上发表那些带有攻击性言论会造成网暴,所以这是愚蠢的,并非您方所指的那样。就是说,我说出这个行为,我不知道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正方二辩:现在在我方看来,认知差异不等于没有认知能力。这是我方更强调的一点,请您回答问题,网络的匿名性是不是当人感觉无需为言行负责的时候,更容易释放一些平时被压抑的负面情绪?
反方一辩:我觉得这产生于网络平台的特殊性,并非要承认您方观点。
正方二辩:我们刚刚共识到网络的匿名性会让人更容易产生负面情绪,那我们都知道人存在劣根性,比如自私和嫉妒,那这个劣根性会不会产生负面情绪?
反方一辩:我承认会产生负面情绪。
正方二辩:那我们还达成一个共识,即这会产生负面情绪。我们当然不是说这单一的因素就是网络暴力的根源,我们是在讨论各因素在观点中的作用。既然这会产生负面情绪,网络又方便了负面情绪的释放,那是不是为网络暴力提供了温床?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愚蠢才是这个的。如果说是那些劣根性的人,他一开始只是去发表个体的言论,并不会引起大规模的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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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当然认为,人们是存在一定的劣根性的,或许在网络上大多数人会宣泄自己的情绪,但并非所有人都是如此。姚双博士在其论文中提到,情绪和认知是相互影响的,一个人的认知不足和差异性会严重影响其行为。
在网络上,大多数虚假的信息与舆论会引导人们恶意评判某一事物,从争吵逐渐演变为网络暴力,进而严重影响某些人的现实生活。情绪会影响一个人的行为,更何况是强烈的情绪。当一个人自认为是正义的,这种强烈的正义感会驱使他去抨击那些所谓的“恶人”,在严重影响个人判断能力、不明事情原委时盲目跟风,这样产生的网络暴力数不胜数。
我方一辩已经提到,今日头条对舆论虚假言论等具有差异性或不真实情况的网络暴力事件,已经处理了两万多条。人们难道知道自己所谓的“正义性”是错误的吗?对于这种虚假言论,他们能正确判断吗?我认为是有待商榷的。
追根溯源,这些愚昧无知所导致的网络暴力,如果人们都未知全貌不予评价,用理性代替争吵,关注事情背后的真相,这才会从根源上解决网络暴力的问题。
我方当然认为,人们是存在一定的劣根性的,或许在网络上大多数人会宣泄自己的情绪,但并非所有人都是如此。姚双博士在其论文中提到,情绪和认知是相互影响的,一个人的认知不足和差异性会严重影响其行为。
在网络上,大多数虚假的信息与舆论会引导人们恶意评判某一事物,从争吵逐渐演变为网络暴力,进而严重影响某些人的现实生活。情绪会影响一个人的行为,更何况是强烈的情绪。当一个人自认为是正义的,这种强烈的正义感会驱使他去抨击那些所谓的“恶人”,在严重影响个人判断能力、不明事情原委时盲目跟风,这样产生的网络暴力数不胜数。
我方一辩已经提到,今日头条对舆论虚假言论等具有差异性或不真实情况的网络暴力事件,已经处理了两万多条。人们难道知道自己所谓的“正义性”是错误的吗?对于这种虚假言论,他们能正确判断吗?我认为是有待商榷的。
追根溯源,这些愚昧无知所导致的网络暴力,如果人们都未知全貌不予评价,用理性代替争吵,关注事情背后的真相,这才会从根源上解决网络暴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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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恶意vs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愚蠢。 环节为:正方二辩·驳论或申论。
我方要指出您方存在的问题。您方一直在强调愚蠢,认为是认知不到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带来伤害。但我方认为,认知差异并不影响人们具备基本的判断能力。对于基本的好坏是非,我们是有判断能力的。所以,选择做出恶行来行使自己心中所谓的正义,其本质就是恶意的。因为我们有基本的判断能力来判断自己说出的话是否会伤害他人,这也是我们双方一致认可的网络暴力的定义,即带有攻击性的言语。
接下来总结一下。我们双方达成的共识是,今天所讨论的网络暴力是具有一定规模性的,个体性的事件、差异化态度也都在我们的讨论范围内。还有,刚刚与对方辩友达成的共识是,网络具有匿名性,匿名性便于互联网形式的释放。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匿名常常代表着对一个并不完美的世界的理性的回应,它是人们出于人性尊严的本能需要而建立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正如学者所言,这不仅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机制,人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对各种主张或者幻想进行探索尝试,同时避开社会的压力,当然这是在一定行为程度之内。
第二点,人的劣根性会产生负面情绪。当然,我们是说人的劣根性和网络匿名性都是助长网络暴力的因素,但仅有匿名性和劣根性并不足以构成网络暴力,还需要加上恶意。
其次,您方不能说以网络不道义的形式将自己的正义观传达给他人并改变他人,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恶意。
辩题为: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恶意vs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愚蠢。 环节为:正方二辩·驳论或申论。
我方要指出您方存在的问题。您方一直在强调愚蠢,认为是认知不到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带来伤害。但我方认为,认知差异并不影响人们具备基本的判断能力。对于基本的好坏是非,我们是有判断能力的。所以,选择做出恶行来行使自己心中所谓的正义,其本质就是恶意的。因为我们有基本的判断能力来判断自己说出的话是否会伤害他人,这也是我们双方一致认可的网络暴力的定义,即带有攻击性的言语。
接下来总结一下。我们双方达成的共识是,今天所讨论的网络暴力是具有一定规模性的,个体性的事件、差异化态度也都在我们的讨论范围内。还有,刚刚与对方辩友达成的共识是,网络具有匿名性,匿名性便于互联网形式的释放。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匿名常常代表着对一个并不完美的世界的理性的回应,它是人们出于人性尊严的本能需要而建立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正如学者所言,这不仅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机制,人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对各种主张或者幻想进行探索尝试,同时避开社会的压力,当然这是在一定行为程度之内。
第二点,人的劣根性会产生负面情绪。当然,我们是说人的劣根性和网络匿名性都是助长网络暴力的因素,但仅有匿名性和劣根性并不足以构成网络暴力,还需要加上恶意。
其次,您方不能说以网络不道义的形式将自己的正义观传达给他人并改变他人,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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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四辩: 我想先问您方一个问题,您方凭什么认为谎报具有正当性呢?难道用“正当性”这三个字就可以弥补广告带来的恶劣后果吗? 我们所说的正当性,首先存在一种自以为是的观念。我方并没有说可以用正当性为网暴者开脱,网暴同样是一种暴力,我们需要解决这种暴力。 您方刚刚提到人性的裂变性,它的解释力看似很足,但它的解决力在哪里呢?是磨灭联系吗?当然不是。劣根性只是我们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已,有劣根性、恶意,还有网络带来的匿名性等各种网络特性才会导致网络暴力的产生。所以我方认为恶意是根源。 您方说有正义感,这可以接受,很高大上。但是您凭什么要选择用这种恶意的行为来实施您的正义呢?您就不能选择一些更平和的方式吗?如果您是为了追求正义,难道不应该去探讨公告、去声讨,而非以网络暴力这种形式来行使正义吗? 这就提到了我们刚刚所说的认知能力,这首先需要媒介素养,有些人不知道或者没有选择去知晓真相,这种行为首先是其媒介素养不足。 我再问一个问题,女性行乞中的恶意难道不属于自身关键存在的差异或曲线吗?对女性群体的恶意当然存在观念问题,但这种观念的恶意来自哪里呢?当然是来自我方一辩所阐述的结构性恶意,所以这个点是归结在我方的。 您方一直将声讨和谎报这两种概念混淆,声讨是为了寻找正义、寻找公道,而您方最后却走向这种恶意的行为,现在还要标榜自己是正义的,我有点不太能理解。 我方所说的正义,是他们自以为是的正义,这种自以为是的正义只局限于自己的观念当中。就像您方刚刚提到的男女对立问题,男方对女性的歧视和不理解,只是因为他没有切身体会到女性在社会中的处境,从而产生了认知偏差,他去声讨女性是为了满足自己自私的正义观。 您方一辩也说过,之所以会选择进行网暴和侮辱,是因为网络成本低这个客观存在的现象,因为网络成本低,不用承担任何后果就可以去声讨自以为是的正义。 我再重申一下,您方现在一直在说因为网络成本低才选择这样做。我给您梳理一下逻辑,您现在是一个正义的人,为了维护心中的正义,有两种选择:一是真正去追求正义,去探讨事件的真相,这叫声讨;二是选择网暴,去侮辱别人,这叫网暴。您的出发点可能不是恶意的,但在做出这个选择的时候,就已经在释放心中的恶意了,不是吗?
反方四辩:(此处未给出反方四辩的发言内容,按照要求仅处理正方四辩的内容)
正方四辩: 我想先问您方一个问题,您方凭什么认为谎报具有正当性呢?难道用“正当性”这三个字就可以弥补广告带来的恶劣后果吗? 我们所说的正当性,首先存在一种自以为是的观念。我方并没有说可以用正当性为网暴者开脱,网暴同样是一种暴力,我们需要解决这种暴力。 您方刚刚提到人性的裂变性,它的解释力看似很足,但它的解决力在哪里呢?是磨灭联系吗?当然不是。劣根性只是我们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已,有劣根性、恶意,还有网络带来的匿名性等各种网络特性才会导致网络暴力的产生。所以我方认为恶意是根源。 您方说有正义感,这可以接受,很高大上。但是您凭什么要选择用这种恶意的行为来实施您的正义呢?您就不能选择一些更平和的方式吗?如果您是为了追求正义,难道不应该去探讨公告、去声讨,而非以网络暴力这种形式来行使正义吗? 这就提到了我们刚刚所说的认知能力,这首先需要媒介素养,有些人不知道或者没有选择去知晓真相,这种行为首先是其媒介素养不足。 我再问一个问题,女性行乞中的恶意难道不属于自身关键存在的差异或曲线吗?对女性群体的恶意当然存在观念问题,但这种观念的恶意来自哪里呢?当然是来自我方一辩所阐述的结构性恶意,所以这个点是归结在我方的。 您方一直将声讨和谎报这两种概念混淆,声讨是为了寻找正义、寻找公道,而您方最后却走向这种恶意的行为,现在还要标榜自己是正义的,我有点不太能理解。 我方所说的正义,是他们自以为是的正义,这种自以为是的正义只局限于自己的观念当中。就像您方刚刚提到的男女对立问题,男方对女性的歧视和不理解,只是因为他没有切身体会到女性在社会中的处境,从而产生了认知偏差,他去声讨女性是为了满足自己自私的正义观。 您方一辩也说过,之所以会选择进行网暴和侮辱,是因为网络成本低这个客观存在的现象,因为网络成本低,不用承担任何后果就可以去声讨自以为是的正义。 我再重申一下,您方现在一直在说因为网络成本低才选择这样做。我给您梳理一下逻辑,您现在是一个正义的人,为了维护心中的正义,有两种选择:一是真正去追求正义,去探讨事件的真相,这叫声讨;二是选择网暴,去侮辱别人,这叫网暴。您的出发点可能不是恶意的,但在做出这个选择的时候,就已经在释放心中的恶意了,不是吗?
反方四辩:(此处未给出反方四辩的发言内容,按照要求仅处理正方四辩的内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
首先,您方认为在粉色头发女孩事件中,是否存在当今社会难以消除的刻板印象这一社会矛盾因素?您方有点卡,我没听清楚,我再问一次,您方认为在粉色头发女孩事件中,是否存在当今社会男女之间刻板印象这种社会矛盾因素的推动?嗯,是有这种观念性的差异,那我们可以达成一致了,在一场具体的网络暴力中,除了事件本身以外,还有社会结构的固有矛盾推动,如粉色头发女孩事件中就包含有刻板印象矛盾的再延伸。
那么再来问您,一场大型的网络暴力开始时,会有许多相关事件的剪辑切片,并且这些切片底下通常有一些意见领袖或者水军在带领节奏,引导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网络暴力,那么这些引导者背后是不是有利益驱动的恶意操纵?不好意思啊,我这边有点卡没有听清楚你在说什么,麻烦再说一遍。一场大型的网暴开始时,会有许多相关事件的剪辑切片,这些切片底下通常会有一些意见领袖或者水军在带领节奏,引导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网络暴力。那么这些引导者背后是不是有利益驱动或者恶意操纵?因为在我看来,您方已经把网暴的根源定义成是意(应是“一”)了,然后为什么会产生大规模的网暴,是不是需要一个动因,您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就好了。剪辑切片的人是不是在通过自己的恶意切片传播网络暴力?引导的人是不是想要有更多的人参与网暴?所以说您方把网暴这个群体归结为引导网暴的人和把这个参与网暴的人割裂开了,是这样的吗?嗯,是的,一场网暴中是需要有引导者和参与者的,所以您方正面回答我,引导者是否具有恶意?这个引导者他的恶意我我不能理解到他的恶意在哪里,我只能感受到他的愚蠢,那我这边回答你,恶意的引导者只是在网络舆论的结构中被恶意利用,引发网络暴力,其实根源是在于恶意的引导者的,而不是简单的参与者。
那么对方辩友,网络暴力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伤害,如意欲自杀的严重后果,对不对,一辩?是的,我同意。那么实施网络暴力的人明明知道会造成严重后果还持续进行,那不正说明他们是出于恶意而并非愚蠢吗?一辩,对于这个我不太能理解,我希望对方能起到举证作用,而且我认为愚蠢不代表没有认知能力,即使是有认知能力,刚刚所说的有一定信息差,人们可能认识不到自己会不会有严重后果,这是不存在的,所以这个地方是我方已经解(应是“结”)了,如果是愚蠢的话,那么为什么看到受害者痛苦回应还不收敛呢?其实是恶意。
综上。
好的。好,下面有请反方。
感谢主席。
首先,您方认为在粉色头发女孩事件中,是否存在当今社会难以消除的刻板印象这一社会矛盾因素?您方有点卡,我没听清楚,我再问一次,您方认为在粉色头发女孩事件中,是否存在当今社会男女之间刻板印象这种社会矛盾因素的推动?嗯,是有这种观念性的差异,那我们可以达成一致了,在一场具体的网络暴力中,除了事件本身以外,还有社会结构的固有矛盾推动,如粉色头发女孩事件中就包含有刻板印象矛盾的再延伸。
那么再来问您,一场大型的网络暴力开始时,会有许多相关事件的剪辑切片,并且这些切片底下通常有一些意见领袖或者水军在带领节奏,引导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网络暴力,那么这些引导者背后是不是有利益驱动的恶意操纵?不好意思啊,我这边有点卡没有听清楚你在说什么,麻烦再说一遍。一场大型的网暴开始时,会有许多相关事件的剪辑切片,这些切片底下通常会有一些意见领袖或者水军在带领节奏,引导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网络暴力。那么这些引导者背后是不是有利益驱动或者恶意操纵?因为在我看来,您方已经把网暴的根源定义成是意(应是“一”)了,然后为什么会产生大规模的网暴,是不是需要一个动因,您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就好了。剪辑切片的人是不是在通过自己的恶意切片传播网络暴力?引导的人是不是想要有更多的人参与网暴?所以说您方把网暴这个群体归结为引导网暴的人和把这个参与网暴的人割裂开了,是这样的吗?嗯,是的,一场网暴中是需要有引导者和参与者的,所以您方正面回答我,引导者是否具有恶意?这个引导者他的恶意我我不能理解到他的恶意在哪里,我只能感受到他的愚蠢,那我这边回答你,恶意的引导者只是在网络舆论的结构中被恶意利用,引发网络暴力,其实根源是在于恶意的引导者的,而不是简单的参与者。
那么对方辩友,网络暴力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伤害,如意欲自杀的严重后果,对不对,一辩?是的,我同意。那么实施网络暴力的人明明知道会造成严重后果还持续进行,那不正说明他们是出于恶意而并非愚蠢吗?一辩,对于这个我不太能理解,我希望对方能起到举证作用,而且我认为愚蠢不代表没有认知能力,即使是有认知能力,刚刚所说的有一定信息差,人们可能认识不到自己会不会有严重后果,这是不存在的,所以这个地方是我方已经解(应是“结”)了,如果是愚蠢的话,那么为什么看到受害者痛苦回应还不收敛呢?其实是恶意。
综上。
好的。好,下面有请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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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三辩·盘问
感谢主席,问候各位。首先,我向对方二辩提问。警方的一辩刚刚提到,在认可认知差异的前提下才有网络,才有网络暴力,才有恶意的网络暴力,所以您认可网络暴力的最前提根本是认知差异吗?您认可您方一辩的观点吗?首先,认知差异不代表没有认知能力,您刚刚也认了,认知差异不等于认知能力,然后我们前面还有个前提是,这个差异从哪里来的,是从我们的社会结构性恶意来的。那请回答我的问题,您认可您方一辩刚刚所说的话吗?
我方今辩(此处应为“三辩”)的观点跟你们说的观点不一样。抱歉,我是完全逐字记录的。警方(此处表述不清,推测应为“对方”)无法正面回答问题,所以这个问题在我方看来。
第二,您方所提到的匿名性让人恶意不容易产生,这点我需要纠正您,情绪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您不应该把它用劣根性把情绪归结于恶意的一面。您对于恶意的看法有点太过于片面了吧?您可以回答我这个点吗?对方二辩,劣根性产生负面情绪,有没有说劣根性产生的恶意呢?这是您方一辩认同我的说法。
OK,那我们来下一个问题。您刚提到的结构性差异,那么它需要通过这种不平等来换取权,才是它的利益驱动,而不是恶意驱动。您认可我这个观点吗?
对方一辩当然不是了呀。今天我们说的这个,举个例子吧,比如说黑人和白人这个例子,那难道白人都不知道黑人是人吗?他们知道呀,但是这个利益知道(此处表述不通顺,推测应为“他们知道利益”),如果不去制造这个矛盾,白人的利益会得到挑战,那这个行为他就是出于恶意去打压呀,这就是他的恶意的一个点啊。
就是好的,那您提到这一点,就需要让我来向您阐述美国的移民政治、健康和形势(此处“健康和形势”表述不通顺,推测应为“政策形势”)的这种政策,它是通过利用一些当时他们本地的一些所谓渔民(此处应为“愚民”)的一些利益纠缠,然后提出一个看似更利好的观点,对他们有利,使得这些愚民受到利益诱惑,他们没有工具(此处应为“足够”)思考它背后到底是什么含义,这是认知的缺失,这种愚蠢的表现,这是愚民政治的根源,和您提到的这点是完全吻合的。
那由我来继续提问,比方说我方在为恶意者开脱,事实不是这样的,我方并没有为任何一方开脱,我方的观点是因为他认知不足,他愚昧,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时间到,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盘问,盘问时间为1分30秒,有请。
反方三辩·盘问
感谢主席,问候各位。首先,我向对方二辩提问。警方的一辩刚刚提到,在认可认知差异的前提下才有网络,才有网络暴力,才有恶意的网络暴力,所以您认可网络暴力的最前提根本是认知差异吗?您认可您方一辩的观点吗?首先,认知差异不代表没有认知能力,您刚刚也认了,认知差异不等于认知能力,然后我们前面还有个前提是,这个差异从哪里来的,是从我们的社会结构性恶意来的。那请回答我的问题,您认可您方一辩刚刚所说的话吗?
我方今辩(此处应为“三辩”)的观点跟你们说的观点不一样。抱歉,我是完全逐字记录的。警方(此处表述不清,推测应为“对方”)无法正面回答问题,所以这个问题在我方看来。
第二,您方所提到的匿名性让人恶意不容易产生,这点我需要纠正您,情绪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您不应该把它用劣根性把情绪归结于恶意的一面。您对于恶意的看法有点太过于片面了吧?您可以回答我这个点吗?对方二辩,劣根性产生负面情绪,有没有说劣根性产生的恶意呢?这是您方一辩认同我的说法。
OK,那我们来下一个问题。您刚提到的结构性差异,那么它需要通过这种不平等来换取权,才是它的利益驱动,而不是恶意驱动。您认可我这个观点吗?
对方一辩当然不是了呀。今天我们说的这个,举个例子吧,比如说黑人和白人这个例子,那难道白人都不知道黑人是人吗?他们知道呀,但是这个利益知道(此处表述不通顺,推测应为“他们知道利益”),如果不去制造这个矛盾,白人的利益会得到挑战,那这个行为他就是出于恶意去打压呀,这就是他的恶意的一个点啊。
就是好的,那您提到这一点,就需要让我来向您阐述美国的移民政治、健康和形势(此处“健康和形势”表述不通顺,推测应为“政策形势”)的这种政策,它是通过利用一些当时他们本地的一些所谓渔民(此处应为“愚民”)的一些利益纠缠,然后提出一个看似更利好的观点,对他们有利,使得这些愚民受到利益诱惑,他们没有工具(此处应为“足够”)思考它背后到底是什么含义,这是认知的缺失,这种愚蠢的表现,这是愚民政治的根源,和您提到的这点是完全吻合的。
那由我来继续提问,比方说我方在为恶意者开脱,事实不是这样的,我方并没有为任何一方开脱,我方的观点是因为他认知不足,他愚昧,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时间到,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盘问,盘问时间为1分30秒,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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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恶意vs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愚蠢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 您刚刚说精心计算的根源是利益,那我为了利益去做出攻击他人的这个行为不是恶意吗? 我来回答,为什么要争取利益去网络攻击别人属于恶意呢?您方是要把这个网暴包装成一个因因素的利己主义吗?我显然是不认可的。然后,一个人的道德选择是不是了解得越少,更多的选择和结果就更少了,就方便了。您可以再解释,但我们刚刚达成共识,就是认知差异不代表没有认知能力,是可以判断事情好坏的,所以是有选择行为的。对方辩友完全没有回答我刚刚提的问题。 那我先回答一下您的问题,我们所说的这个认知能力不足,是因为对于网络这个东西的看法有局限性,就像井底之蛙看天空一样,没有意识到网络信息的传播是有片面性的,只选择相信看到的东西。但所有人都有认知的局限性,有些人会在了解事情片面以后去选择了解事情的全部,而只通过事情的局限性、只通过剪切的片面性去攻击他人,这纯粹是恶意,而不是您所谓的愚蠢。 如今网络形式多样化,如给人披骚扰其亲友,难道这种行为是单纯的愚蠢就能做到的吗?其次,我们在一辩稿中已经给出恶意为了利益去攻击别人,这也是一种不良的居心,属于恶意的一种。 对方辩友已把不明确事情真相的后果归结为恶意了,但是我方所说的是不明白事情真相的后果只是属于认知的偏差,对方没有举证为什么是恶意的,我方已经举证了什么是认知偏差,什么是媒介素养,这是需要您方举证的,您方的口径一退再退。 我还想问一个问题,您方为什么要把真实利益归结为恶意呢?这一点我一直没有弄明白。这很显而易见啊,您为了去争取利益,然后选择网暴他人,侵占他人的利益来谋取您的利益,这难道不是一种恶意吗?您方现在还要把它归结成愚蠢,这让我无法理解。 我方什么时候把口径一退再退了?是您方一直没有分清楚什么叫认知偏差,什么叫认知障碍。认知偏差是我对这个世界认知不完全,认知障碍是我去网络攻击别人,我打了您一巴掌,我都不知道打您这一巴掌您会痛。您能区分一下定义吗?我方所说的认知能力,它首先总的来说属于一种媒介素养,媒介素养是当今这个社会对于网络的一种基本素养,包括对信息处理的能力、对信息传播的能力、最后接受这个信息推出去已转化出来的能力。 为什么一个人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去谋取自己的利益不属于恶意呢?首先他只想要自己的利益,或者说只看到自己的利益,就像我刚刚提的那个井底之蛙一样,只看得到自己的利益,完全没有看到利益之外更大的东西,首先我会认为这是愚蠢的,因为他的认知局限,他的眼光有限,他认识不到除自己以外的后果。而且争取自己的利益,通过网暴这样一个行为来说,我觉得真的很愚蠢,因为一个利己主义者,他首先考虑到的利益有很多,如果选择网暴他的风险怎么办呢? 对方辩友,您方都说了,我只出于自己的利益去网暴他人,这当然就是不良的居心,这当然是恶意的一种体现,您方把它归结为愚蠢,愚蠢只是他行为的一种表现,不是他的根源本质。 还有,偏差等于没有认知能力吗?比如说我给您一颗糖和给您一个巴掌,难道我不知道吗?我不知道给您一个巴掌您会想来打我吗?我当然是有这个认识能力的,认识偏差只是网络给您的一个特征,但并不代表我个人是没有这个能力的,您方还是没有论证到。其次,我刚刚说的网络暴形式的多样化是愚蠢能做到的吗?您方也没有指出。
反方: 对方辩友我认为绝对是可能的,他也是一个可以是一个愚蠢的人,更何况您方并没有举证到,为什么为了利益去煽动就变成了恶意呢?我觉得您方没有做到举证责任。更何况我方已经统一,我们已经双方都是统一认为网络暴力是群体性的、大规模的,而您方并没有说到,即使是有恶意的人,他去引领更多人参加网暴,所有人都是恶意的,所以网络暴力的本质,是一群愚蠢的人而导致的,并不是单纯的恶意。 那我来回应,我方已经跟您强调过无数遍了,一个群体因为利益冲突去抢另外一个群体的利益,这点很明显就是恶意呀,您方的问题让我给您一个什么论证啊,所以这个问题我就现在就结了,这个点归到我方。 您方一直在强调说媒介作用冲动方也会导致网络暴力,这是一种看似愚蠢的行为,那它同时一定会导致暴力吗?如果我是一个毫无恶意的愚蠢的人,那我为什么不选择一些更平和的方式,而是选择了这种暴力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呢?可这样根本就解决不了问题啊。 我来回应对方的一个问题,就是当今中国网民暴力的根源,最终有57.4%的调查者调查撤出网暴的典型特征是人渣不SS,天理难容。这并非是为了利益,而更多的是为了道德,实现自己的这一关,抢夺道德的制高点,这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而并非对方所包含的什么利己主义。 您方没有分清楚我今天发声和我是网暴的区别,如果我今天是按照您说的,他真的是一个罪大恶死的人,我希望他得到惩罚,那我出于发声的利益,我希望能够保护这个受害者的权益,但是可是现实表现的是这个网暴事件只有在网暴那一时间热度来得快,去得更快,如果说我今天大家都是为了伸张我所谓的正义,我为了维护这个受害者,那为什么今天会是这样的趋势呢?很明显啊,大家网暴他就是骂完之后我爽了,OK,后面怎么样我不care啊,所以这才是我刚才跟您论证网暴它的恶意才是它的根源。
最后正方: 那我来给大家理一下这个思路,就是为什么我们说恶意是来自于利益冲突呢?为什么我们把利益冲突和恶意结合在一起呢?就是因为网络的动因就是社会结构性矛盾的扩大和扭曲,这导致让网络成为了一个负面情绪的宣泄口。在当今社会背景下,我们存在着许多客观矛盾的对立,那我们都体现为对个别人的恶意,但本质上是对自己对立群体的不断的恶意。所以,社会结构性矛盾在网络上的演化,是以恶意作为根源的。
辩题: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恶意vs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愚蠢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 您刚刚说精心计算的根源是利益,那我为了利益去做出攻击他人的这个行为不是恶意吗? 我来回答,为什么要争取利益去网络攻击别人属于恶意呢?您方是要把这个网暴包装成一个因因素的利己主义吗?我显然是不认可的。然后,一个人的道德选择是不是了解得越少,更多的选择和结果就更少了,就方便了。您可以再解释,但我们刚刚达成共识,就是认知差异不代表没有认知能力,是可以判断事情好坏的,所以是有选择行为的。对方辩友完全没有回答我刚刚提的问题。 那我先回答一下您的问题,我们所说的这个认知能力不足,是因为对于网络这个东西的看法有局限性,就像井底之蛙看天空一样,没有意识到网络信息的传播是有片面性的,只选择相信看到的东西。但所有人都有认知的局限性,有些人会在了解事情片面以后去选择了解事情的全部,而只通过事情的局限性、只通过剪切的片面性去攻击他人,这纯粹是恶意,而不是您所谓的愚蠢。 如今网络形式多样化,如给人披骚扰其亲友,难道这种行为是单纯的愚蠢就能做到的吗?其次,我们在一辩稿中已经给出恶意为了利益去攻击别人,这也是一种不良的居心,属于恶意的一种。 对方辩友已把不明确事情真相的后果归结为恶意了,但是我方所说的是不明白事情真相的后果只是属于认知的偏差,对方没有举证为什么是恶意的,我方已经举证了什么是认知偏差,什么是媒介素养,这是需要您方举证的,您方的口径一退再退。 我还想问一个问题,您方为什么要把真实利益归结为恶意呢?这一点我一直没有弄明白。这很显而易见啊,您为了去争取利益,然后选择网暴他人,侵占他人的利益来谋取您的利益,这难道不是一种恶意吗?您方现在还要把它归结成愚蠢,这让我无法理解。 我方什么时候把口径一退再退了?是您方一直没有分清楚什么叫认知偏差,什么叫认知障碍。认知偏差是我对这个世界认知不完全,认知障碍是我去网络攻击别人,我打了您一巴掌,我都不知道打您这一巴掌您会痛。您能区分一下定义吗?我方所说的认知能力,它首先总的来说属于一种媒介素养,媒介素养是当今这个社会对于网络的一种基本素养,包括对信息处理的能力、对信息传播的能力、最后接受这个信息推出去已转化出来的能力。 为什么一个人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去谋取自己的利益不属于恶意呢?首先他只想要自己的利益,或者说只看到自己的利益,就像我刚刚提的那个井底之蛙一样,只看得到自己的利益,完全没有看到利益之外更大的东西,首先我会认为这是愚蠢的,因为他的认知局限,他的眼光有限,他认识不到除自己以外的后果。而且争取自己的利益,通过网暴这样一个行为来说,我觉得真的很愚蠢,因为一个利己主义者,他首先考虑到的利益有很多,如果选择网暴他的风险怎么办呢? 对方辩友,您方都说了,我只出于自己的利益去网暴他人,这当然就是不良的居心,这当然是恶意的一种体现,您方把它归结为愚蠢,愚蠢只是他行为的一种表现,不是他的根源本质。 还有,偏差等于没有认知能力吗?比如说我给您一颗糖和给您一个巴掌,难道我不知道吗?我不知道给您一个巴掌您会想来打我吗?我当然是有这个认识能力的,认识偏差只是网络给您的一个特征,但并不代表我个人是没有这个能力的,您方还是没有论证到。其次,我刚刚说的网络暴形式的多样化是愚蠢能做到的吗?您方也没有指出。
反方: 对方辩友我认为绝对是可能的,他也是一个可以是一个愚蠢的人,更何况您方并没有举证到,为什么为了利益去煽动就变成了恶意呢?我觉得您方没有做到举证责任。更何况我方已经统一,我们已经双方都是统一认为网络暴力是群体性的、大规模的,而您方并没有说到,即使是有恶意的人,他去引领更多人参加网暴,所有人都是恶意的,所以网络暴力的本质,是一群愚蠢的人而导致的,并不是单纯的恶意。 那我来回应,我方已经跟您强调过无数遍了,一个群体因为利益冲突去抢另外一个群体的利益,这点很明显就是恶意呀,您方的问题让我给您一个什么论证啊,所以这个问题我就现在就结了,这个点归到我方。 您方一直在强调说媒介作用冲动方也会导致网络暴力,这是一种看似愚蠢的行为,那它同时一定会导致暴力吗?如果我是一个毫无恶意的愚蠢的人,那我为什么不选择一些更平和的方式,而是选择了这种暴力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呢?可这样根本就解决不了问题啊。 我来回应对方的一个问题,就是当今中国网民暴力的根源,最终有57.4%的调查者调查撤出网暴的典型特征是人渣不SS,天理难容。这并非是为了利益,而更多的是为了道德,实现自己的这一关,抢夺道德的制高点,这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而并非对方所包含的什么利己主义。 您方没有分清楚我今天发声和我是网暴的区别,如果我今天是按照您说的,他真的是一个罪大恶死的人,我希望他得到惩罚,那我出于发声的利益,我希望能够保护这个受害者的权益,但是可是现实表现的是这个网暴事件只有在网暴那一时间热度来得快,去得更快,如果说我今天大家都是为了伸张我所谓的正义,我为了维护这个受害者,那为什么今天会是这样的趋势呢?很明显啊,大家网暴他就是骂完之后我爽了,OK,后面怎么样我不care啊,所以这才是我刚才跟您论证网暴它的恶意才是它的根源。
最后正方: 那我来给大家理一下这个思路,就是为什么我们说恶意是来自于利益冲突呢?为什么我们把利益冲突和恶意结合在一起呢?就是因为网络的动因就是社会结构性矛盾的扩大和扭曲,这导致让网络成为了一个负面情绪的宣泄口。在当今社会背景下,我们存在着许多客观矛盾的对立,那我们都体现为对个别人的恶意,但本质上是对自己对立群体的不断的恶意。所以,社会结构性矛盾在网络上的演化,是以恶意作为根源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首先,对方辩友一直把网络包装成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对方辩友称,因为想要自己的利益所以就有了恶意,但这样的逻辑是说不通的。难道我为了赚钱就有了恶意吗?想要满足自己的私欲就有了恶意吗?比如我今天去卖保险,为了赚钱就需要用恶意的行为来满足自己吗?显然这里缺了一个论点叫道德选择。为什么我们会选择用恶意的方式去进行广告呢?我方觉得是因为其认知能力有限。一个人了解得越多或越少,看到的选择和结果就越少。在人生的不同阶段,看到的选择都是不一样的,如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阶段。
就像我方论点提到的,什么叫媒介素养?媒介素养就是在当今社会、网络生活当中,我们需要具备的一种基本素养,即辨别网络信息真假和对网络传播的一种基本素养。显然,在面对网络权利下放的现象时,媒介素养的教育程度良莠不齐,人们看到的最后的选择也不一样。所以,我方归结为,利己主义和选择恶意行为是不一样的。为什么会选择恶意行为,是因为道德选择和认知曲线。
另外,我想说一个基本归因的错误。对方辩友刚刚问,为什么我们不去理解,是不是因为认知?我方给出的解释是因为认知局限。对方问为什么会是认知局限呢?对方所说的是一种认识和能力不足,对是非判断能力不足,这一点我方也是认可的。网暴有一部分人是因为对后果的认知不足。我举个例子,今天我开车,旁边有个人很快从我旁边超过了,我会觉得这个人有没有素质,会不会开车,这样很危险,把这样的行为归为内部因素。可是当我要超车时,可能有很多情景,比如我老婆可能要生了,我可能来不及了,我必须要超车,这是外部因素。所以当我们分析自己所带入的情形比他人更多时,也就是我方所说的认知偏差。
我再举一个例子,在《时光代理人》里有一个青年作家叫柳叶,有一次他上了一辆地铁,地铁非常拥挤,在柳叶被裹挟被推上的时候,他旁边女生突然转头说:“能不能不要摸我了,你这个色魔,为什么猥亵我啊?”于是周围群众义愤填膺,将柳叶拖出地铁站等待警察处理,地铁上所有人都在拍他的脸。群众为什么坚信柳叶是一个色魔呢?是因为地铁时常发生猥亵事件,他们以为终于找到这个色魔了,但其实柳叶不是。最后柳叶被铺天盖地的网暴,最终自杀了。那么声称自己被柳叶猥亵的女生很坏吗?不是,这个女生一直被自己的老师猥亵,导致她的认知过于敏感。但是我们能说这样的女生是网暴的起源吗?不能,她其实也是一个受害者。
为什么今天所说的网暴是大规模的网暴?是因为有一群愚蠢的人容易被煽动,站在自以为是的立场而以为掌握真相,也就是福尔海所说的,人人有执正心重的圣体,满面红光走向罪恶,真正被网暴杀死的,是被一群愚民所害。谢谢。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首先,对方辩友一直把网络包装成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对方辩友称,因为想要自己的利益所以就有了恶意,但这样的逻辑是说不通的。难道我为了赚钱就有了恶意吗?想要满足自己的私欲就有了恶意吗?比如我今天去卖保险,为了赚钱就需要用恶意的行为来满足自己吗?显然这里缺了一个论点叫道德选择。为什么我们会选择用恶意的方式去进行广告呢?我方觉得是因为其认知能力有限。一个人了解得越多或越少,看到的选择和结果就越少。在人生的不同阶段,看到的选择都是不一样的,如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阶段。
就像我方论点提到的,什么叫媒介素养?媒介素养就是在当今社会、网络生活当中,我们需要具备的一种基本素养,即辨别网络信息真假和对网络传播的一种基本素养。显然,在面对网络权利下放的现象时,媒介素养的教育程度良莠不齐,人们看到的最后的选择也不一样。所以,我方归结为,利己主义和选择恶意行为是不一样的。为什么会选择恶意行为,是因为道德选择和认知曲线。
另外,我想说一个基本归因的错误。对方辩友刚刚问,为什么我们不去理解,是不是因为认知?我方给出的解释是因为认知局限。对方问为什么会是认知局限呢?对方所说的是一种认识和能力不足,对是非判断能力不足,这一点我方也是认可的。网暴有一部分人是因为对后果的认知不足。我举个例子,今天我开车,旁边有个人很快从我旁边超过了,我会觉得这个人有没有素质,会不会开车,这样很危险,把这样的行为归为内部因素。可是当我要超车时,可能有很多情景,比如我老婆可能要生了,我可能来不及了,我必须要超车,这是外部因素。所以当我们分析自己所带入的情形比他人更多时,也就是我方所说的认知偏差。
我再举一个例子,在《时光代理人》里有一个青年作家叫柳叶,有一次他上了一辆地铁,地铁非常拥挤,在柳叶被裹挟被推上的时候,他旁边女生突然转头说:“能不能不要摸我了,你这个色魔,为什么猥亵我啊?”于是周围群众义愤填膺,将柳叶拖出地铁站等待警察处理,地铁上所有人都在拍他的脸。群众为什么坚信柳叶是一个色魔呢?是因为地铁时常发生猥亵事件,他们以为终于找到这个色魔了,但其实柳叶不是。最后柳叶被铺天盖地的网暴,最终自杀了。那么声称自己被柳叶猥亵的女生很坏吗?不是,这个女生一直被自己的老师猥亵,导致她的认知过于敏感。但是我们能说这样的女生是网暴的起源吗?不能,她其实也是一个受害者。
为什么今天所说的网暴是大规模的网暴?是因为有一群愚蠢的人容易被煽动,站在自以为是的立场而以为掌握真相,也就是福尔海所说的,人人有执正心重的圣体,满面红光走向罪恶,真正被网暴杀死的,是被一群愚民所害。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愚蠢,因为从道德选择、媒介素养影响认知、认知偏差等方面来看,人们做出网暴行为更多是由于认知局限而非恶意。
谢谢主席。
首先,重申一下,对方没有解决以下问题:第一,为什么谎告具有正当性?仅用正当性就能弥补谎告带来的后果吗?第二,对方称是认知局限导致不能正确判断事情,但为何会盲目跟风呢?这难道不是恶意的体现吗?第三,对方说这是维护内心正义,那为何要用攻击性、恶意的方式来维护正义呢?难道不是心中本就有恶意吗?
您方说积极设计背后是利益而非恶意,可是为了利益去谋害他人难道不是恶意吗?您方所说的利益的愚蠢是否包括认知障碍呢?我方已阐明,认知障碍不等于认知偏差,您方所说的认知偏差,而您举的例子在我看来,正常人根本不会去做,完全不符合事实。您说认知能力有限,那我理解为对赚钱方式不了解,难道就可以认为抢银行能赚钱就去抢银行吗?您说对网暴后果认知不足,智商正常的人真的认识不到自己行为的坏处吗?您说一直忽视网暴给别人带来痛苦取得了某种结果,那我是否可以认为您在为网暴者开脱呢?
我方已取得以下共识:第一,人都有真性;第二,认知障碍和认知偏差是不同的,所以您方的意识化试点没有意义,这个点的利好在我方。因此,我方今天的论点更加合理。
今天对方一直称愚蠢才是网络暴力的根源,这一行为无疑弱化了人与人之间的恶意。在我们看来,与其说是根源,不如说是被网络实体所掩盖。请大家想一想,迄今为止的网络实例中,到底有几起可以说是愚蠢的影响大于恶意的?很多女孩郑明华拿着录取通知书在爷爷病床前的一张合照,却成了包含恶意、揣测、污蔑的温床。那些疯狂攻击这个女孩的网友,到底是您方所说的眼界狭隘等导致的愚蠢,还是因为嫉妒羡慕女孩子取得好成绩而产生的恶意呢?显然是后者。这样的故事并非个例,近年来此类事情层出不穷。2023年,武汉坠楼母亲因外貌形象好就被网友说是葬父炒作;2024年重新花貌事件引发舆情激荡,真假未辨的聊天记录一出现,我们就开始伸张正义,对女主人公谈某进行谩骂、侮辱、人肉,难道这一切都可以用愚蠢来概括吗?当然不可以。
其实,其他的根源是社会结构间的利益冲突导致的恶意,男女对立、贫富对立、种族对立,世界社会化的过程就是分成不同群体,群体利益众多,利益牵扯必然产生社会纠纷,一类人的崛起必定挑战另一类人的空间,因此必然存在打压、排挤。而网络这样一个空间,给了这些因利益纠纷产生恶意的人一个封闭环境去压迫对立群体。
我们认为这一辩题是为了让我们看到,在利益冲突的当下,人们的恶意在网络环境下日益壮大,人们的良知被恶意一点点蚕食,从人变成似人非人的怪物。而此时,如果我们还没有意识到恶意蚕食背后的罪魁祸首,一味地认为愚蠢让人盲目,那些对立将永远不会被解决,甚至会随着网络暴力愈演愈烈。只有打击背后的恶意,调整社会结构的利益分配寻求一个平衡点,才能真正解决网络暴力。
谢谢。
谢谢主席。
首先,重申一下,对方没有解决以下问题:第一,为什么谎告具有正当性?仅用正当性就能弥补谎告带来的后果吗?第二,对方称是认知局限导致不能正确判断事情,但为何会盲目跟风呢?这难道不是恶意的体现吗?第三,对方说这是维护内心正义,那为何要用攻击性、恶意的方式来维护正义呢?难道不是心中本就有恶意吗?
您方说积极设计背后是利益而非恶意,可是为了利益去谋害他人难道不是恶意吗?您方所说的利益的愚蠢是否包括认知障碍呢?我方已阐明,认知障碍不等于认知偏差,您方所说的认知偏差,而您举的例子在我看来,正常人根本不会去做,完全不符合事实。您说认知能力有限,那我理解为对赚钱方式不了解,难道就可以认为抢银行能赚钱就去抢银行吗?您说对网暴后果认知不足,智商正常的人真的认识不到自己行为的坏处吗?您说一直忽视网暴给别人带来痛苦取得了某种结果,那我是否可以认为您在为网暴者开脱呢?
我方已取得以下共识:第一,人都有真性;第二,认知障碍和认知偏差是不同的,所以您方的意识化试点没有意义,这个点的利好在我方。因此,我方今天的论点更加合理。
今天对方一直称愚蠢才是网络暴力的根源,这一行为无疑弱化了人与人之间的恶意。在我们看来,与其说是根源,不如说是被网络实体所掩盖。请大家想一想,迄今为止的网络实例中,到底有几起可以说是愚蠢的影响大于恶意的?很多女孩郑明华拿着录取通知书在爷爷病床前的一张合照,却成了包含恶意、揣测、污蔑的温床。那些疯狂攻击这个女孩的网友,到底是您方所说的眼界狭隘等导致的愚蠢,还是因为嫉妒羡慕女孩子取得好成绩而产生的恶意呢?显然是后者。这样的故事并非个例,近年来此类事情层出不穷。2023年,武汉坠楼母亲因外貌形象好就被网友说是葬父炒作;2024年重新花貌事件引发舆情激荡,真假未辨的聊天记录一出现,我们就开始伸张正义,对女主人公谈某进行谩骂、侮辱、人肉,难道这一切都可以用愚蠢来概括吗?当然不可以。
其实,其他的根源是社会结构间的利益冲突导致的恶意,男女对立、贫富对立、种族对立,世界社会化的过程就是分成不同群体,群体利益众多,利益牵扯必然产生社会纠纷,一类人的崛起必定挑战另一类人的空间,因此必然存在打压、排挤。而网络这样一个空间,给了这些因利益纠纷产生恶意的人一个封闭环境去压迫对立群体。
我们认为这一辩题是为了让我们看到,在利益冲突的当下,人们的恶意在网络环境下日益壮大,人们的良知被恶意一点点蚕食,从人变成似人非人的怪物。而此时,如果我们还没有意识到恶意蚕食背后的罪魁祸首,一味地认为愚蠢让人盲目,那些对立将永远不会被解决,甚至会随着网络暴力愈演愈烈。只有打击背后的恶意,调整社会结构的利益分配寻求一个平衡点,才能真正解决网络暴力。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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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通过指出对方观点漏洞、强调我方共识优势、列举实例中恶意的主导性以及阐述社会结构中利益冲突导致恶意从而引发网络暴力等方面,论证网络暴力的根源是恶意,认为只有打击恶意、调整社会利益分配才能真正解决网络暴力。
感谢双方辩手的精彩表现。这边辩手为我们带来了精彩的比赛。
至此,本场辩论赛正式结束。通过三位评委的打分,将评选出今天的最佳辩手以及获胜队伍。
接下来有请李方瑞评委对本场辩论进行点评。
嗯,我看到有一位评委说他可能有事情,要先投票。
哦,好的。那就先请吴杰评委进行投票。那就我先来吧,因为其他两位评委还没有评定完比赛。那我先阐述一个对于辩论比赛的观念:你和对方无论怎样攻防,前提都是要坚守自己的立场。你可以尽情攻击对方,但这种攻击不能损害自己的立场。而这场比赛,我认为在自由辩论以前就已经结束了。
感谢双方辩手的精彩表现。这边辩手为我们带来了精彩的比赛。
至此,本场辩论赛正式结束。通过三位评委的打分,将评选出今天的最佳辩手以及获胜队伍。
接下来有请李方瑞评委对本场辩论进行点评。
嗯,我看到有一位评委说他可能有事情,要先投票。
哦,好的。那就先请吴杰评委进行投票。那就我先来吧,因为其他两位评委还没有评定完比赛。那我先阐述一个对于辩论比赛的观念:你和对方无论怎样攻防,前提都是要坚守自己的立场。你可以尽情攻击对方,但这种攻击不能损害自己的立场。而这场比赛,我认为在自由辩论以前就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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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是评委投票和点评环节,不属于立论、质询/对辩、驳论中的任何一种,无法按照要求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