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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为:正方一辩 · 开篇陈词
主席好,对方辩友好。开宗明义,概念先行,让我们先来明确定义。运动员偶像化是指运动员自身具备较强的竞技实力和相对优异的成绩,通过对运动员正面特质的挖掘、报道和宣传,让其被大众所了解,进而使之成为人们崇拜与学习的对象,起到正向的引导作用。如果能够论证运动员偶像化对于体育发展利大于弊,我方论证则成功。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进行论证。
第一点,运动员偶像化能吸引更多关注,有助于相关体育项目的推广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推动我国体育强国的建设。我国《体育明星偶像全民健身社会责任研究》中指出,运动员偶像化能够发挥运动员的杠杆作用,提高全民对体育运动的关注度和热情。例如,国际体育偶像马龙等受到大量喜爱,国际乒联官网公布数据,2019年在微博上马龙的粉丝总数超过了235万,拉动了全民对乒乓球运动的热情;姚明的NBA之行拉动了篮球热潮;此外,冬奥会谷爱凌、苏翊鸣等体育偶像的出圈带火了冰雪运动,也带动了我国滑雪基础设施的建设。
其二,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相关体育项目的公平竞争,也有利于运动员的自我规范和进步。对于某些项目,比如短道速滑之前,甚至存在打假赛和公开排挤运动员的现象。2011年的报道中明确指出冬运会上存在金牌交易,甚至国家体育总局还曾收到过血书,有人以自杀为威胁,试图阻止王某成为冬运会选手。但由于当时短道速滑的关注度低,这些事情就不了了之。但随着武大靖等体育偶像的出现,越来越多的粉丝去了解并关注赛制赛规,打假赛被热议,最后体育总局出台文件并删除相关比赛视频,推动了项目的公平竞争,也对运动员起到了规范作用。另外,华东师范大学研究发现,榜样的行为对于模仿、实践以及塑造品质和价值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运动员偶像能够发挥偶像效应,推动进步,比如羽毛球选手谌龙、马林,马林身处逆境,全然靠自己努力,最终和谌龙一起登上奥运赛场。
其三,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相关体育产业保障自身发展,有可能使相关比赛项目实现自负盈亏、自行发展,成为一项独立的成功的赛事。2024年的成都乒乓球赛场比赛,乒方带动成都周边实体经济的同时,售出的运动员周边及比赛相关周边也可以为赛事方带来巨大收益,而这些收益则可能作为往后举办比赛的支撑,从而形成了体育发展的良性循环。相同的还有2020年年末的上海乒超,售出的门票和大量的观众给举办方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使运动员的奖金得到提高。偶像化吸引的资金也能让运动员在更好的环境下突破极限。比如骑士队为詹姆斯准备了高压氧舱,身体恢复时在氧舱有过多的氧气在血液里储存,能够加速受损部位的愈合,提高运动员参与比赛的积极性。随着运动员知名度和商业价值的提高,更多的品牌方比如李宁、安踏等也会选择和运动员合作。运动员的精神面貌特别正向,提高品牌知名度的同时,也能带动品牌向国民品牌进步。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发展。以上感谢。
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为:正方一辩 · 开篇陈词
主席好,对方辩友好。开宗明义,概念先行,让我们先来明确定义。运动员偶像化是指运动员自身具备较强的竞技实力和相对优异的成绩,通过对运动员正面特质的挖掘、报道和宣传,让其被大众所了解,进而使之成为人们崇拜与学习的对象,起到正向的引导作用。如果能够论证运动员偶像化对于体育发展利大于弊,我方论证则成功。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进行论证。
第一点,运动员偶像化能吸引更多关注,有助于相关体育项目的推广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推动我国体育强国的建设。我国《体育明星偶像全民健身社会责任研究》中指出,运动员偶像化能够发挥运动员的杠杆作用,提高全民对体育运动的关注度和热情。例如,国际体育偶像马龙等受到大量喜爱,国际乒联官网公布数据,2019年在微博上马龙的粉丝总数超过了235万,拉动了全民对乒乓球运动的热情;姚明的NBA之行拉动了篮球热潮;此外,冬奥会谷爱凌、苏翊鸣等体育偶像的出圈带火了冰雪运动,也带动了我国滑雪基础设施的建设。
其二,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相关体育项目的公平竞争,也有利于运动员的自我规范和进步。对于某些项目,比如短道速滑之前,甚至存在打假赛和公开排挤运动员的现象。2011年的报道中明确指出冬运会上存在金牌交易,甚至国家体育总局还曾收到过血书,有人以自杀为威胁,试图阻止王某成为冬运会选手。但由于当时短道速滑的关注度低,这些事情就不了了之。但随着武大靖等体育偶像的出现,越来越多的粉丝去了解并关注赛制赛规,打假赛被热议,最后体育总局出台文件并删除相关比赛视频,推动了项目的公平竞争,也对运动员起到了规范作用。另外,华东师范大学研究发现,榜样的行为对于模仿、实践以及塑造品质和价值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运动员偶像能够发挥偶像效应,推动进步,比如羽毛球选手谌龙、马林,马林身处逆境,全然靠自己努力,最终和谌龙一起登上奥运赛场。
其三,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相关体育产业保障自身发展,有可能使相关比赛项目实现自负盈亏、自行发展,成为一项独立的成功的赛事。2024年的成都乒乓球赛场比赛,乒方带动成都周边实体经济的同时,售出的运动员周边及比赛相关周边也可以为赛事方带来巨大收益,而这些收益则可能作为往后举办比赛的支撑,从而形成了体育发展的良性循环。相同的还有2020年年末的上海乒超,售出的门票和大量的观众给举办方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使运动员的奖金得到提高。偶像化吸引的资金也能让运动员在更好的环境下突破极限。比如骑士队为詹姆斯准备了高压氧舱,身体恢复时在氧舱有过多的氧气在血液里储存,能够加速受损部位的愈合,提高运动员参与比赛的积极性。随着运动员知名度和商业价值的提高,更多的品牌方比如李宁、安踏等也会选择和运动员合作。运动员的精神面貌特别正向,提高品牌知名度的同时,也能带动品牌向国民品牌进步。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发展。以上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二辩:在刚才你的阐述中,你提到了关注度和热度的问题,你认为关注度和热度都是好的,所以运动员表现好,对体育发展也是好的。但对于运动员本身而言,有好有坏,而运动员也算体育的一部分,若对运动员本身产生影响,也会影响体育发展。
那么,你之前说有好有坏,现在请阐述一下对运动员本身坏的部分,毕竟我方没有那么多解释的义务,现在是我对你的质询环节,你应该给我一个例子作答。
正方一辩:我认为关注好坏中的坏的方面可能是会吸引一些不良媒体关注,他们会发表不好的言论,从而对运动员造成影响。
反方二辩:那粉丝方面呢?我方认为粉丝组成很复杂,不可能全是好的。所以你也认为偶像化不一定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吧?
正方一辩:我认为它是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的,我说了有好有坏,你不能否认好的一面。
反方二辩:是的,我没有否认好的一面,但我们还是要做价值考量和程度的判断。比如我给你举个例子,大量粉丝在机场候机厅将运动员堵住拍照,如巴冰运动会夺得男双亚军的选手回国后在机场被粉丝围堵,行李差点丢失;还有人出现在奥运冠军的房间,选手报警;2023年某位女粉丝非法进入某运动员所住的房间。你怎么解释这种现象?
正方一辩:我认为这是粉丝本身素质问题,如果一个人素质低,无论他是不是粉丝,都会做出这些行为,这不是运动员偶像化所带来的结果。
反方二辩:但是偶像化就一定会带来这种粉丝,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偶像化不一定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至少对运动员本身是不利的。而且偶像化是可以变动的。
正方一辩:我认为偶像化是主动的。
反方二辩:你的意思是,是运动员始终要求粉丝将其塑造为偶像吗?
正方一辩:我不认为是运动员主动。
反方二辩:那这个主动是指哪方面呢?
正方一辩:我的定义是,运动员本身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相对优异的成绩,然后通过一些正常报道吸引人们去关注他。我认为这个主动是偶像化吸引粉丝主动去关注,并不是运动员主动做了什么。
反方二辩:对,所以其实这并不是运动员主动要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粉丝有没有考虑运动员本身愿不愿意接受这种偶像化带来的负担呢?
正方一辩:粉丝不等于偶像化,只能说偶像化可能会带来粉丝,两者不能画等号。
反方二辩:好的,那我知道了,其实你还是没有正面回答我这个问题,你也知道运动员有其他原因,所以并不一定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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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一辩:我认为这是粉丝本身素质问题,如果一个人素质低,无论他是不是粉丝,都会做出这些行为,这不是运动员偶像化所带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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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二辩:对,所以其实这并不是运动员主动要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粉丝有没有考虑运动员本身愿不愿意接受这种偶像化带来的负担呢?
正方一辩:粉丝不等于偶像化,只能说偶像化可能会带来粉丝,两者不能画等号。
反方二辩:好的,那我知道了,其实你还是没有正面回答我这个问题,你也知道运动员有其他原因,所以并不一定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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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我方认为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发展。概念先行,要论证今天这个辩题,我方认为首先要理清定义。偶像最初是指用来祈祷礼拜的雕像或神像,后来被引申为被崇拜钦慕的对象。今天的偶像往往承载着粉丝对其个人的情感诉求和情感崇拜。
体育精神的本质既包含了更高、更快、更强、更团结,也涵盖了平等、自由、竞争和理性。中华体育精神的本质是为国争光。今天我方所要论证的就是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运动员本身及体育精神和大众参与。
首先,在运动员层面: 其一,粉丝关注偶像本身多于关注体育项目,减少了对竞技体育的关注。粉丝通常会积极参加偶像的活动,购买偶像的周边产品,并通过社交媒体分享自己对偶像的喜爱之情。当粉丝将自己的情感诉求投注于所有偶像之上时,本能地就会对偶像的竞争对手产生排斥的情绪,影响竞技体育比赛公信力。例如,当出现冲突时,75.6%的粉丝会选择继续支持偶像。 其二,粉丝对偶像的过度关注会干扰运动员训练。比如樊振东在中超联赛输球时,就曾发文恳请粉丝理解尊重。 其三,一部分运动员因无法拒绝体育产业化带来的商业化浪潮,偏离了运动员的初衷。例如田亮因过多参加商业活动被国家队除名。
其次,对于普通运动员来说,这会导致资源大量流入偶像化运动员,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普通运动员的发展。
在竞技体育精神的弘扬层面,这种情况并不利于更高、更快、更强、更团结这种精神的发扬。一方面,它违背了竞技体育公平公正的原则;另一方面,体育商业化的发展使得众多关注被时尚资源及产品带货、直播、代言等信息生态的变化所挤压,影响了竞技体育的正常衡量。
在大众参与层面,在2021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报告中,64.79%的网民对饭圈文化泛滥对青少年影响持负面态度。当体育圈成为了娱乐圈,如国家乒乓球协会、国家体操协会变成各个明星的个人工作室,关注某位明星的观众增多。中国青年报指出,68.3%的受访者认为体育饭圈化导致体育爱好者理性文明表达空间被压缩。另一方面,运动员偶像化所引来的关注都是在屏幕之外的,其关注点集中在偶像本身,而不是此类体育项目,并不有利于大众积极投入到此类项目之中,也不利于竞技体育行业的长远发展。
以上。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我方认为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发展。概念先行,要论证今天这个辩题,我方认为首先要理清定义。偶像最初是指用来祈祷礼拜的雕像或神像,后来被引申为被崇拜钦慕的对象。今天的偶像往往承载着粉丝对其个人的情感诉求和情感崇拜。
体育精神的本质既包含了更高、更快、更强、更团结,也涵盖了平等、自由、竞争和理性。中华体育精神的本质是为国争光。今天我方所要论证的就是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运动员本身及体育精神和大众参与。
首先,在运动员层面: 其一,粉丝关注偶像本身多于关注体育项目,减少了对竞技体育的关注。粉丝通常会积极参加偶像的活动,购买偶像的周边产品,并通过社交媒体分享自己对偶像的喜爱之情。当粉丝将自己的情感诉求投注于所有偶像之上时,本能地就会对偶像的竞争对手产生排斥的情绪,影响竞技体育比赛公信力。例如,当出现冲突时,75.6%的粉丝会选择继续支持偶像。 其二,粉丝对偶像的过度关注会干扰运动员训练。比如樊振东在中超联赛输球时,就曾发文恳请粉丝理解尊重。 其三,一部分运动员因无法拒绝体育产业化带来的商业化浪潮,偏离了运动员的初衷。例如田亮因过多参加商业活动被国家队除名。
其次,对于普通运动员来说,这会导致资源大量流入偶像化运动员,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普通运动员的发展。
在竞技体育精神的弘扬层面,这种情况并不利于更高、更快、更强、更团结这种精神的发扬。一方面,它违背了竞技体育公平公正的原则;另一方面,体育商业化的发展使得众多关注被时尚资源及产品带货、直播、代言等信息生态的变化所挤压,影响了竞技体育的正常衡量。
在大众参与层面,在2021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报告中,64.79%的网民对饭圈文化泛滥对青少年影响持负面态度。当体育圈成为了娱乐圈,如国家乒乓球协会、国家体操协会变成各个明星的个人工作室,关注某位明星的观众增多。中国青年报指出,68.3%的受访者认为体育饭圈化导致体育爱好者理性文明表达空间被压缩。另一方面,运动员偶像化所引来的关注都是在屏幕之外的,其关注点集中在偶像本身,而不是此类体育项目,并不有利于大众积极投入到此类项目之中,也不利于竞技体育行业的长远发展。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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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运动员本身及体育精神和大众参与,所以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正方二辩:主持人好。开宗明义,我想问一下,如果小明崇拜小王,那么可不可以说小明是小王的粉丝? 反方一辩:可以。
正方二辩:由此可得,结合我方定义,可知偶像化和粉丝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们再举个例子,08年的时候偶像化还没有诞生,但是刘翔作为体育明星,当时已经是被成功培养的体育明星,然而他的粉丝仍然会被骂,这与我方定义不符。您刚刚听清我方定义了吗? 反方一辩:听清了。
正方二辩:那这就没有什么疑惑了。那你们方认为,体育发展需要流量吗? 反方一辩:体育发展需要流量,但是需要的是一部分正向的流量。
正方二辩:没错,体育发展是需要流量的,2014年乒超因为过低的关注度成为了“三无”联赛,很明显体育发展是需要流量的。然后我们再继续说关注点的问题。首先我想问一下,如果你看一个乒乓球运动员打球的时候,你会看不到他的身体吗? 反方一辩:不会。
正方二辩:那很好,1000个读者有1000个哈姆雷特,关注到体育以外的一些地方是在所难免的,而且关注的人越来越多,这是从0到1的蜕变。那继续啊。你们方说竞技体育双方的粉丝会产生讨论和议论,那么这是由偶像化所导致的,还是竞技体育本身所导致的呢?这种偶像化导致粉丝所讨论的问题变了,从竞技体变成了运动员本身,甚至是他的个人形象。但无论是否推行偶像化,竞技体育本身相互竞争,双方的粉丝都会在一些层面上进行比较和议论,您方认同吗? 反方一辩:不认同。
正方二辩:比如说博尔特的粉丝和苏炳添的粉丝啊,为什么?
正方二辩:主持人好。开宗明义,我想问一下,如果小明崇拜小王,那么可不可以说小明是小王的粉丝? 反方一辩:可以。
正方二辩:由此可得,结合我方定义,可知偶像化和粉丝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们再举个例子,08年的时候偶像化还没有诞生,但是刘翔作为体育明星,当时已经是被成功培养的体育明星,然而他的粉丝仍然会被骂,这与我方定义不符。您刚刚听清我方定义了吗? 反方一辩:听清了。
正方二辩:那这就没有什么疑惑了。那你们方认为,体育发展需要流量吗? 反方一辩:体育发展需要流量,但是需要的是一部分正向的流量。
正方二辩:没错,体育发展是需要流量的,2014年乒超因为过低的关注度成为了“三无”联赛,很明显体育发展是需要流量的。然后我们再继续说关注点的问题。首先我想问一下,如果你看一个乒乓球运动员打球的时候,你会看不到他的身体吗? 反方一辩:不会。
正方二辩:那很好,1000个读者有1000个哈姆雷特,关注到体育以外的一些地方是在所难免的,而且关注的人越来越多,这是从0到1的蜕变。那继续啊。你们方说竞技体育双方的粉丝会产生讨论和议论,那么这是由偶像化所导致的,还是竞技体育本身所导致的呢?这种偶像化导致粉丝所讨论的问题变了,从竞技体变成了运动员本身,甚至是他的个人形象。但无论是否推行偶像化,竞技体育本身相互竞争,双方的粉丝都会在一些层面上进行比较和议论,您方认同吗? 反方一辩:不认同。
正方二辩:比如说博尔特的粉丝和苏炳添的粉丝啊,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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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正方二辩·质询小结
无论是在2024年巴黎乒乓球运动会的女单决赛后,微博发布公告称清理了违规内容12000余条,对300多个违规账号视情节轻重予以阶段性禁言等处置;还是不少运动员表示因粉丝过度追捧和饭圈现象,在比赛中感到额外压力;包括近日体育部也发文要打击整治网络饭圈现象。在这些情况下,我们都可以将其视作偶像化与粉丝之间出现了问题。
不管是偶像化带来了粉丝乱象,还是粉丝乱象催生了偶像化的结果,无论哪种导向,最后产生的结果都会对运动员本身带来影响。运动员承受着粉丝的情感与欲望,并且可能面临过高的要求,这不仅会干扰运动员的生活,也会对其自身的训练成果以及比赛结果造成影响。所以说,运动员偶像化其实是不利于体育事业的发展。
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正方二辩·质询小结
无论是在2024年巴黎乒乓球运动会的女单决赛后,微博发布公告称清理了违规内容12000余条,对300多个违规账号视情节轻重予以阶段性禁言等处置;还是不少运动员表示因粉丝过度追捧和饭圈现象,在比赛中感到额外压力;包括近日体育部也发文要打击整治网络饭圈现象。在这些情况下,我们都可以将其视作偶像化与粉丝之间出现了问题。
不管是偶像化带来了粉丝乱象,还是粉丝乱象催生了偶像化的结果,无论哪种导向,最后产生的结果都会对运动员本身带来影响。运动员承受着粉丝的情感与欲望,并且可能面临过高的要求,这不仅会干扰运动员的生活,也会对其自身的训练成果以及比赛结果造成影响。所以说,运动员偶像化其实是不利于体育事业的发展。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以下是双方讨论流程: 正方二辩首先列举了2024年巴黎乒乓球运动会女单决赛后微博的清理违规内容、对违规账号处置,运动员表示因粉丝过度追捧和饭圈现象在比赛中有额外压力,以及体育部发文打击整治网络饭圈现象等事例,指出这些情况可视为偶像化与粉丝之间出现问题。然后阐述不管是偶像化带来粉丝乱象还是粉丝乱象催生偶像化,结果都会影响运动员本身,运动员承受粉丝的情感与欲望以及过高要求,会干扰生活、影响训练成果和比赛结果,从而得出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的结论。
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正方一辩·质询小结
正方一辩: 像刚刚反方一辩所说,听了我方论点,便得出饭圈化并不等于偶像化。然后对方辩友称粉丝会严重影响偶像的生活,对偶像进行谩骂等,进而对他们的赛事造成重大影响。可是素质低下的粉丝并非由偶像化所产生,例如2008年刘翔被骂,在偶像化产生之前与之后,低素质的粉丝始终存在。所以,您方说粉丝对运动员的骚扰是由偶像化本身引起的,这毫无道理。
其次,无论是否进行偶像化,竞技体育本身就是相互竞争的,双方的粉丝都会在某些层面上进行比较议论。不管在哪个行业都是如此,这并非偶像化带来的,因为在我方的认知里偶像化与此无关。粉丝所做的行为是竞技体育本身就会产生的行为,而非偶像化的行为。
最后,关于您方所说的关注点的问题。如果去看一场奥运会,很明显不可能只看运动员的体育技术,而不看其他方面。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关注到体育以外的地方在所难免。但是关注到体育的人是越来越多的,所以,公众的关注点并不完全集中于体育技术,这并非偶像化所导致的。
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正方一辩·质询小结
正方一辩: 像刚刚反方一辩所说,听了我方论点,便得出饭圈化并不等于偶像化。然后对方辩友称粉丝会严重影响偶像的生活,对偶像进行谩骂等,进而对他们的赛事造成重大影响。可是素质低下的粉丝并非由偶像化所产生,例如2008年刘翔被骂,在偶像化产生之前与之后,低素质的粉丝始终存在。所以,您方说粉丝对运动员的骚扰是由偶像化本身引起的,这毫无道理。
其次,无论是否进行偶像化,竞技体育本身就是相互竞争的,双方的粉丝都会在某些层面上进行比较议论。不管在哪个行业都是如此,这并非偶像化带来的,因为在我方的认知里偶像化与此无关。粉丝所做的行为是竞技体育本身就会产生的行为,而非偶像化的行为。
最后,关于您方所说的关注点的问题。如果去看一场奥运会,很明显不可能只看运动员的体育技术,而不看其他方面。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关注到体育以外的地方在所难免。但是关注到体育的人是越来越多的,所以,公众的关注点并不完全集中于体育技术,这并非偶像化所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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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为:对辩
正方: 在之前的论证过程中,你方一直将饭圈化和偶像化进行对等性的比较,但实际上饭圈化和偶像化是完全不同的。偶像化是将某人某物转化为偶像的一个过程,是一种趋势;而饭圈文化是已经形成了特定群体产生的一种特定文化,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极端性。运动员偶像化并不意味着粉丝群体是突然出现的,而是粉丝原本就存在,并非因为有了偶像才有粉丝。我方一辩稿里指出,人民论坛指出,当偶像行为与公序良俗冲突时,75.6%的粉丝会继续支持偶像,想请问您因为偶像化的粉丝全是理智的吗?首先对于偶像化的运动员,我方认为运动员若要偶像化,首先自身就应具有良好的素质。而你方所说的情况,其实是存在于饭圈文化当中的。你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姑且算是你在回避,如果按照你的意思,我姑且认为粉丝全是理智的,那陈梦和孙颖莎的事件你作何解释呢?并非全是理智的,而是说存在一个人群的分布,是正向分布的,也就是说中间人群偏多,两边极端人群偏少,但往往极端人群表现越突出,所以人们在关注点上更多地关注于极端人群,所以才导致了一些现象产生。那我继续说,对于粉丝行为对运动员会不会造成负面影响,我希望能在自由辩或你方之后给我做出一个回应。然后这个负面影响,对于我们今天所讨论的体育事业的发展是怎样的。其次我想问您,您所说的带来的利好就是体育设施,我想问一下,体育事业的发展就只是体育设施的发展吗?体育精神需不需要考量,而体育精神和体育设施哪一个才是体育事业的根本?是不是说只要体育设施建设得越来越好,就只说明这个事业发展得越来越好,哪怕“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完完全全已经被抹杀掉了,依然毫无影响呢?
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为:对辩
正方: 在之前的论证过程中,你方一直将饭圈化和偶像化进行对等性的比较,但实际上饭圈化和偶像化是完全不同的。偶像化是将某人某物转化为偶像的一个过程,是一种趋势;而饭圈文化是已经形成了特定群体产生的一种特定文化,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极端性。运动员偶像化并不意味着粉丝群体是突然出现的,而是粉丝原本就存在,并非因为有了偶像才有粉丝。我方一辩稿里指出,人民论坛指出,当偶像行为与公序良俗冲突时,75.6%的粉丝会继续支持偶像,想请问您因为偶像化的粉丝全是理智的吗?首先对于偶像化的运动员,我方认为运动员若要偶像化,首先自身就应具有良好的素质。而你方所说的情况,其实是存在于饭圈文化当中的。你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姑且算是你在回避,如果按照你的意思,我姑且认为粉丝全是理智的,那陈梦和孙颖莎的事件你作何解释呢?并非全是理智的,而是说存在一个人群的分布,是正向分布的,也就是说中间人群偏多,两边极端人群偏少,但往往极端人群表现越突出,所以人们在关注点上更多地关注于极端人群,所以才导致了一些现象产生。那我继续说,对于粉丝行为对运动员会不会造成负面影响,我希望能在自由辩或你方之后给我做出一个回应。然后这个负面影响,对于我们今天所讨论的体育事业的发展是怎样的。其次我想问您,您所说的带来的利好就是体育设施,我想问一下,体育事业的发展就只是体育设施的发展吗?体育精神需不需要考量,而体育精神和体育设施哪一个才是体育事业的根本?是不是说只要体育设施建设得越来越好,就只说明这个事业发展得越来越好,哪怕“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完完全全已经被抹杀掉了,依然毫无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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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在对辩环节的讨论流程如下:
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为:正方三辩 · 盘问 · 反方
正方三辩:首先问一个问题,您方是否认为运动员应该完全不被关注,就像那些从事秘密研究的人员一样?但要明确,关注并不等同于偶像化。关注本身并非好事或者坏事,真正可能产生问题的是那些三观不正的人。我现在假设自己是一名运动员,我做出成绩后,学员才会喜欢我、关注我。再问您方,私生粉丝算粉丝吗?
反方:算。
正方三辩:那您方关于偶像化会让人不分青红皂白变得不理智的论证是?您方之前提到会有不理智的粉丝,我方也认同不理智的人一直存在。我举个例子,假如我被网暴了,是因为我有粉丝,就像粉发女生那样,她有很多粉丝。运动员有了粉丝之后,舆论会给他压力。您方至少要告诉我,偶像化以后导致不理智的人数增加了,这才算您方的利好。接下来我想问一下,您方所说的资源倾轧是什么意思?可以再解释一下吗?我不是很清楚。您方说偶像化会导致一部分资源倾轧,麻烦解释一下。就像头部运动员,例如现在大家熟知的王楚钦、孙颖莎,还有其他运动员也很优秀,比如之前我完全不知道王楚钦,前几年我只知道马龙和张继科,但是后来流量给到他之后,我就开始知道他了。那在流量没给到他的时候,他是不是就被忽视了?他当时的待遇是不是一直不够?最后,第一个问题的因果关系是,首先因为我有成绩,别人才关注我,而不是因为别人关注我以后我才有成绩。谢谢。
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为:正方三辩 · 盘问 · 反方
正方三辩:首先问一个问题,您方是否认为运动员应该完全不被关注,就像那些从事秘密研究的人员一样?但要明确,关注并不等同于偶像化。关注本身并非好事或者坏事,真正可能产生问题的是那些三观不正的人。我现在假设自己是一名运动员,我做出成绩后,学员才会喜欢我、关注我。再问您方,私生粉丝算粉丝吗?
反方:算。
正方三辩:那您方关于偶像化会让人不分青红皂白变得不理智的论证是?您方之前提到会有不理智的粉丝,我方也认同不理智的人一直存在。我举个例子,假如我被网暴了,是因为我有粉丝,就像粉发女生那样,她有很多粉丝。运动员有了粉丝之后,舆论会给他压力。您方至少要告诉我,偶像化以后导致不理智的人数增加了,这才算您方的利好。接下来我想问一下,您方所说的资源倾轧是什么意思?可以再解释一下吗?我不是很清楚。您方说偶像化会导致一部分资源倾轧,麻烦解释一下。就像头部运动员,例如现在大家熟知的王楚钦、孙颖莎,还有其他运动员也很优秀,比如之前我完全不知道王楚钦,前几年我只知道马龙和张继科,但是后来流量给到他之后,我就开始知道他了。那在流量没给到他的时候,他是不是就被忽视了?他当时的待遇是不是一直不够?最后,第一个问题的因果关系是,首先因为我有成绩,别人才关注我,而不是因为别人关注我以后我才有成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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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反方三辩·盘问·正方
反方三辩:首先我想问一下对方辩友,您方的判准是什么?能否说得更具体一点,即是否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的具体判断标准。我方一辩稿里提到的是利大于弊,我认为这有利于体育发展,而且要从长远来看,要有前后对比。那么请问您方在论证过程中,是否体现出利大于弊并且有这种比较呢?您方所说的弊端又是什么?我方第二个和第三个论点提到了有利于体育界的公平竞争,就拿速滑项目来说,在偶像化或者说关注度低之前,本身就有很多打卡线视频送金牌的情况。
(打断)不好意思打断一下,在您方刚刚三辩和二辩的质询过程中,给我的感觉是您方认为所有粉丝带来的弊端都是因为粉丝个人不好,而非偶像会加剧这种情况,是吗?还有一个问题,您方割裂开了偶像与偶像化,这是否完全否定了偶像主体对于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
正方:我没有否定,我否定在哪里了,请你指出。
反方三辩:是您方的二辩和三辩,你们是一个整体,你们的整体发言体现出否定的态度。而且您现在不能反问我,现在是临接制的时间,不要计较我的12(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我已经问完了。我不认为我方否定了运动员对于体育发展的重要性。
反方三辩:您方每个辩手所表达的内容都不一样,一直存在差异,然后您方不断提出您方的定义,但是并没有和我方达成共识,只是不断在提主观意见,并没有与我们达成共识。所以我想问一下,您方是否否定饭圈娱乐化会给运动员带来不好的价值倾向呢?偶像的健康发展、心情以及训练成果与体育事业发展没有关联吗?
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反方三辩·盘问·正方
反方三辩:首先我想问一下对方辩友,您方的判准是什么?能否说得更具体一点,即是否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的具体判断标准。我方一辩稿里提到的是利大于弊,我认为这有利于体育发展,而且要从长远来看,要有前后对比。那么请问您方在论证过程中,是否体现出利大于弊并且有这种比较呢?您方所说的弊端又是什么?我方第二个和第三个论点提到了有利于体育界的公平竞争,就拿速滑项目来说,在偶像化或者说关注度低之前,本身就有很多打卡线视频送金牌的情况。
(打断)不好意思打断一下,在您方刚刚三辩和二辩的质询过程中,给我的感觉是您方认为所有粉丝带来的弊端都是因为粉丝个人不好,而非偶像会加剧这种情况,是吗?还有一个问题,您方割裂开了偶像与偶像化,这是否完全否定了偶像主体对于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
正方:我没有否定,我否定在哪里了,请你指出。
反方三辩:是您方的二辩和三辩,你们是一个整体,你们的整体发言体现出否定的态度。而且您现在不能反问我,现在是临接制的时间,不要计较我的12(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我已经问完了。我不认为我方否定了运动员对于体育发展的重要性。
反方三辩:您方每个辩手所表达的内容都不一样,一直存在差异,然后您方不断提出您方的定义,但是并没有和我方达成共识,只是不断在提主观意见,并没有与我们达成共识。所以我想问一下,您方是否否定饭圈娱乐化会给运动员带来不好的价值倾向呢?偶像的健康发展、心情以及训练成果与体育事业发展没有关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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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反方三辩·盘问·正方
反方三辩:首先,偶像化带来的一种弊端确实是目前存在的现象,我方也已经列举了一些例子进行论证。我想问一下,当大众更加关注运动员偶像化时,粉丝是更关注于该运动员,还是更关注此项运动呢?
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反方三辩·盘问·正方
反方三辩:首先,偶像化带来的一种弊端确实是目前存在的现象,我方也已经列举了一些例子进行论证。我想问一下,当大众更加关注运动员偶像化时,粉丝是更关注于该运动员,还是更关注此项运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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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双方讨论流程:
正方三辩·盘问小结:
首先,对方辩友今天告诉我,无非就是偶像化以后,粉丝会造成一些乱象,认为偶像化之后大家都只注意运动员本身,就不注意运动员这个项目了。但我刚刚已经跟对方确认过,一直网暴他人、不理智、三观低下、素质品行差的人一直存在。如果对方要告诉我这是因为偶像化导致的,那就请对方举出例子、数据,证明偶像化之后这类人确实增多了。
我方认为,恰恰是因为偶像化起到了监督作用。如果运动员一直要维持偶像包袱,这难道不会督促其进步、维持其成绩吗?这是对于运动员而言。
今天,因为关注到了运动员,所以带来了对运动项目的关注,这两者并不冲突。
然后,回应对方提到的资源倾睐问题。我知道如果要以运动员成名为偶像,首先是要有成绩才能得到偶像化、才能出名,所以是先有成绩之后才能得到关注,并非像对方所说的,得到关注之后资源全都倾向于这方面了。
最后,回应一下对方所说的体育设施和体育精神。我方今天对其的态度是两者都要重视。举个例子,女排精神已经被拍成了电影,这是广为流传且方便我们学习的事情。谢谢。
正方三辩·盘问小结:
首先,对方辩友今天告诉我,无非就是偶像化以后,粉丝会造成一些乱象,认为偶像化之后大家都只注意运动员本身,就不注意运动员这个项目了。但我刚刚已经跟对方确认过,一直网暴他人、不理智、三观低下、素质品行差的人一直存在。如果对方要告诉我这是因为偶像化导致的,那就请对方举出例子、数据,证明偶像化之后这类人确实增多了。
我方认为,恰恰是因为偶像化起到了监督作用。如果运动员一直要维持偶像包袱,这难道不会督促其进步、维持其成绩吗?这是对于运动员而言。
今天,因为关注到了运动员,所以带来了对运动项目的关注,这两者并不冲突。
然后,回应对方提到的资源倾睐问题。我知道如果要以运动员成名为偶像,首先是要有成绩才能得到偶像化、才能出名,所以是先有成绩之后才能得到关注,并非像对方所说的,得到关注之后资源全都倾向于这方面了。
最后,回应一下对方所说的体育设施和体育精神。我方今天对其的态度是两者都要重视。举个例子,女排精神已经被拍成了电影,这是广为流传且方便我们学习的事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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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反方三辩·盘问小结
我方依旧认为偶像化并不利于体育事业的发展。
首先,我们并不反对偶像的存在,只是反对偶像化的狂热过程。运动员偶像化会导致大家更过度关注外在形象,而非体育竞技的本质。当运动员被过度偶像化时,公众注意力往往会集中在其外貌、娱乐价值等非竞技因素上。例如全红婵,她的生活已经被过度关注,而非人们都在关注体育竞技。这种娱乐价值会使运动员本人在追求偶像光环的过程中分散对训练和比赛的专注度,影响其竞技水平提升。体育的核心应该是竞技精神和拼搏意识,而非被娱乐化的形象包装。
其次,运动员偶像化容易引发不良的竞争和浮躁氛围。一些运动员可能会为了追求更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得关注,如炒作、制造话题等。这不仅会破坏体育竞技的公平性,还会在体育界内部形成一种浮躁的氛围,不利于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运动员应该以实力和成绩说话,而不是靠炒作包装来赢得胜利。
再者,运动员偶像化会对年轻人产生误导。当运动员被过度偶像化时,年轻人可能会盲目追求成为偶像,而忽视体育训练本身的精进。
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反方三辩·盘问小结
我方依旧认为偶像化并不利于体育事业的发展。
首先,我们并不反对偶像的存在,只是反对偶像化的狂热过程。运动员偶像化会导致大家更过度关注外在形象,而非体育竞技的本质。当运动员被过度偶像化时,公众注意力往往会集中在其外貌、娱乐价值等非竞技因素上。例如全红婵,她的生活已经被过度关注,而非人们都在关注体育竞技。这种娱乐价值会使运动员本人在追求偶像光环的过程中分散对训练和比赛的专注度,影响其竞技水平提升。体育的核心应该是竞技精神和拼搏意识,而非被娱乐化的形象包装。
其次,运动员偶像化容易引发不良的竞争和浮躁氛围。一些运动员可能会为了追求更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得关注,如炒作、制造话题等。这不仅会破坏体育竞技的公平性,还会在体育界内部形成一种浮躁的氛围,不利于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运动员应该以实力和成绩说话,而不是靠炒作包装来赢得胜利。
再者,运动员偶像化会对年轻人产生误导。当运动员被过度偶像化时,年轻人可能会盲目追求成为偶像,而忽视体育训练本身的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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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跟您方确认一下,您方刚才所说的是不反对偶像,反对的是偶像化,对吗?也就是不反对一个人的偶像身份。 反方:对。 正方:这正是我方所期望的。您方不反对的偶像化,恰恰是反对那些素质低下之人的偶像化,而非运动员偶像化本身。那我想请问,您方刚刚说反对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为什么这么说呢? 反方:我们反对偶像化,并不意味着反对偶像化就会阻碍体育事业的发展。实际上,偶像化会带来饭圈化,这是偶像化的本质,也就是饭圈化对体育事业的入侵。 正方:我方好奇,您方将偶像化和饭圈化割裂开来的论证是什么? 反方:我方今天要强调的正是偶像化并不等于饭圈化。饭圈化以粉丝为主体,而粉丝成分良莠不齐,有很多素质低下之人存在。而偶像化才是我们今天要弘扬的,我们借助偶像化能让大家更了解运动员本身的精神和内涵,就像女排精神被拍成电影一样,这有助于弘扬体育精神,这才是我们今天所倡导的。所以说,偶像化不等于饭圈化。 正方:朋友,您刚才提到饭圈化有良莠不齐的粉丝,在我们的一、二辩培训环节也提到,在偶像化中粉丝也是良莠不齐的。 反方:对,我想我们已经达成共识,那就是坚决抵制饭圈化。那我们再聊聊偶像化的部分吧。您方认为,我方借助影片弘扬女排精神这种偶像化的方式,算不算是体育精神的发扬?是否有利于体育事业的发展呢? 正方:算是。但我认为我们还没有达成共识,因为您刚才提到饭圈化既有良莠不齐的情况,我刚才也向您论证了偶像化也有良莠不齐的情况,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但偶像化也近似于饭圈化。 反方:太好了,您方已经承认偶像化能够带来体育精神的发扬,这一点我方先收下了。我想进一步确认,您方认为偶像化良莠不齐体现在哪里呢? 正方:我们刚才其实是在说粉丝问题,并且我已经给您举例了,比如网络暴力、舆论压力,像干扰运动员的生活、影响运动员的状态等很多例子。 反方:很好,所以我们一直说的是那些三观素质低下的是粉丝,而不是真正的偶像化。那么偶像化的主体是什么呢? 正方:偶像化的主体当然是我们所崇拜的偶像了,今天我们讨论的是运动员,就是那些有实力、有成绩、能让我们真心喜欢的运动员才能成为偶像。我们并没有否认偶像这一部分,这也是我们之前达成的共识,即偶像化是一部分,粉丝才是偶像化的主体。对吗? 反方:我自己首先得成绩优秀,才能被人喜欢,对吧。 正方:是的,所以我们并没有否认这一点,但我们一直在讨论的还是粉丝的问题,所以说偶像化真正的弊端还是在于粉丝。 反方:所以说今天您方至少要向我论证,偶像化会让人变得不理智,变得是非不分,这才是您方今天要阐述的。不然在我方看来,这和那些平时在网上随意网暴他人的人没什么区别。 正方:我感觉您在给我方强加论证责任。首先,运动员偶像化会带来粉丝群体,那我们就来聊聊粉丝群体。粉丝群体会有理智的和不理智的,那我想问,理智的粉丝给偶像、给体育事业带来的是不是完完全全大于不理智的粉丝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呢?我们这样讨论才有继续下去的意义。 反方:很好,粉丝群体有好的部分和不好的部分,所以不好的部分是因为这个人本身不好,而不是偶像化带来的,对吧?然后我们再来聊聊好的部分。我方有数据提到,粉丝有自发对偏远山区进行捐赠的行为,这是好的部分。 正方:2024年9月27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的副局长石又介绍,今年以来,共侦办相关案件700余起,刑事打击800余次,行政处罚200余次,封禁违规网络账号10万余个,这都是重点打击的网络饭圈现象,包括体育饭圈现象、乱象,这就是它的弊端,我可以给您举例。 反方:太好了,我们前面已经聊过了,我们坚决抵制饭圈行为,饭圈里那些人是不好的,我们要抵制。那您方觉得为什么偶像化会让人变得不理智呢? 正方:首先我觉得刚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饭圈化不等于偶像化,但饭圈化是偶像化带来的一种弊端。然后您方论证了粉丝好的群体会给事业发展带来好处,但您说坏的群体是因为人坏,而人好的时候,您不认为是偶像化带来的好处,我认为您方非常矛盾,主体都不一样。 反方:我回答完了。首先您方刚才举出的例子只是告诉我们现在有这么多坏人存在,并没有您方要举证的它会带来的坏处,就是要指出偶像化会导致一些人不理智,这才是您方要说的。而我方说的是一些好人本身就好,一些好人因为偶像化关注了这个事情,从而做出了好事,这对体育发展是有贡献的,是有利于体育发展的。 正方:社会上有好多坏人偶像化后,让好人和坏人都成为了他们的粉丝,这个时候好的粉丝受了一些影响,坏的粉丝也有一些影响,我们要把它们进行一个对比。 反方:太好了,我们要做一些对比,希望您方看清楚,谢谢。
辩题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vs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跟您方确认一下,您方刚才所说的是不反对偶像,反对的是偶像化,对吗?也就是不反对一个人的偶像身份。 反方:对。 正方:这正是我方所期望的。您方不反对的偶像化,恰恰是反对那些素质低下之人的偶像化,而非运动员偶像化本身。那我想请问,您方刚刚说反对偶像化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为什么这么说呢? 反方:我们反对偶像化,并不意味着反对偶像化就会阻碍体育事业的发展。实际上,偶像化会带来饭圈化,这是偶像化的本质,也就是饭圈化对体育事业的入侵。 正方:我方好奇,您方将偶像化和饭圈化割裂开来的论证是什么? 反方:我方今天要强调的正是偶像化并不等于饭圈化。饭圈化以粉丝为主体,而粉丝成分良莠不齐,有很多素质低下之人存在。而偶像化才是我们今天要弘扬的,我们借助偶像化能让大家更了解运动员本身的精神和内涵,就像女排精神被拍成电影一样,这有助于弘扬体育精神,这才是我们今天所倡导的。所以说,偶像化不等于饭圈化。 正方:朋友,您刚才提到饭圈化有良莠不齐的粉丝,在我们的一、二辩培训环节也提到,在偶像化中粉丝也是良莠不齐的。 反方:对,我想我们已经达成共识,那就是坚决抵制饭圈化。那我们再聊聊偶像化的部分吧。您方认为,我方借助影片弘扬女排精神这种偶像化的方式,算不算是体育精神的发扬?是否有利于体育事业的发展呢? 正方:算是。但我认为我们还没有达成共识,因为您刚才提到饭圈化既有良莠不齐的情况,我刚才也向您论证了偶像化也有良莠不齐的情况,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但偶像化也近似于饭圈化。 反方:太好了,您方已经承认偶像化能够带来体育精神的发扬,这一点我方先收下了。我想进一步确认,您方认为偶像化良莠不齐体现在哪里呢? 正方:我们刚才其实是在说粉丝问题,并且我已经给您举例了,比如网络暴力、舆论压力,像干扰运动员的生活、影响运动员的状态等很多例子。 反方:很好,所以我们一直说的是那些三观素质低下的是粉丝,而不是真正的偶像化。那么偶像化的主体是什么呢? 正方:偶像化的主体当然是我们所崇拜的偶像了,今天我们讨论的是运动员,就是那些有实力、有成绩、能让我们真心喜欢的运动员才能成为偶像。我们并没有否认偶像这一部分,这也是我们之前达成的共识,即偶像化是一部分,粉丝才是偶像化的主体。对吗? 反方:我自己首先得成绩优秀,才能被人喜欢,对吧。 正方:是的,所以我们并没有否认这一点,但我们一直在讨论的还是粉丝的问题,所以说偶像化真正的弊端还是在于粉丝。 反方:所以说今天您方至少要向我论证,偶像化会让人变得不理智,变得是非不分,这才是您方今天要阐述的。不然在我方看来,这和那些平时在网上随意网暴他人的人没什么区别。 正方:我感觉您在给我方强加论证责任。首先,运动员偶像化会带来粉丝群体,那我们就来聊聊粉丝群体。粉丝群体会有理智的和不理智的,那我想问,理智的粉丝给偶像、给体育事业带来的是不是完完全全大于不理智的粉丝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呢?我们这样讨论才有继续下去的意义。 反方:很好,粉丝群体有好的部分和不好的部分,所以不好的部分是因为这个人本身不好,而不是偶像化带来的,对吧?然后我们再来聊聊好的部分。我方有数据提到,粉丝有自发对偏远山区进行捐赠的行为,这是好的部分。 正方:2024年9月27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的副局长石又介绍,今年以来,共侦办相关案件700余起,刑事打击800余次,行政处罚200余次,封禁违规网络账号10万余个,这都是重点打击的网络饭圈现象,包括体育饭圈现象、乱象,这就是它的弊端,我可以给您举例。 反方:太好了,我们前面已经聊过了,我们坚决抵制饭圈行为,饭圈里那些人是不好的,我们要抵制。那您方觉得为什么偶像化会让人变得不理智呢? 正方:首先我觉得刚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饭圈化不等于偶像化,但饭圈化是偶像化带来的一种弊端。然后您方论证了粉丝好的群体会给事业发展带来好处,但您说坏的群体是因为人坏,而人好的时候,您不认为是偶像化带来的好处,我认为您方非常矛盾,主体都不一样。 反方:我回答完了。首先您方刚才举出的例子只是告诉我们现在有这么多坏人存在,并没有您方要举证的它会带来的坏处,就是要指出偶像化会导致一些人不理智,这才是您方要说的。而我方说的是一些好人本身就好,一些好人因为偶像化关注了这个事情,从而做出了好事,这对体育发展是有贡献的,是有利于体育发展的。 正方:社会上有好多坏人偶像化后,让好人和坏人都成为了他们的粉丝,这个时候好的粉丝受了一些影响,坏的粉丝也有一些影响,我们要把它们进行一个对比。 反方:太好了,我们要做一些对比,希望您方看清楚,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运动员偶像化肯定会带来粉丝群体的产生,而粉丝群体必然有好有坏,有不理智也有理智的。
我们先来探讨一下体育事业发展的内涵。体育事业发展包含体育设施的发展,对方也与我们达成共识,体育事业发展还包含体育精神。那么哪一个更重要呢?不可能两者同等重要,任何事物都会有侧重点,我认为体育精神更为重要。如果体育沦为资本赚钱的工具,“更快、更高、更强”的体育精神被抹杀,那么体育事业即便体育设施发达辉煌,也不过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为何我会说运动员偶像化对体育精神有扼杀呢?首先看积极方面,如你方所说有设施方面的助力;但消极方面,以樊振东为例,他输球后被粉丝堵在门外,还深夜发微博求大家“翻篇”,这对运动员的内心是否造成了心理压力和伤害呢?长此以往,当越来越多的运动员偶像化,他们更看重的到底是金钱还是体育精神?是超越极限、超越自我、发扬“更快、更高、更强”的精神,还是做出成绩以获取流量?因为有了成绩就有流量,有了流量比赛就更容易实现经济上的自负盈亏。但关注必须通过偶像化才能带来吗?流量是偶像化带来的吗?流量不是平台带来的吗?我本人并不追捧任何体育运动员,但我依然关注奥运会,依然会观看奥运比赛。
如果商业或资本继续包装运动员,将运动员推上偶像的神坛,这对运动员有何好处呢?运动员会因为这些粉丝而提高体育成绩吗?并不会。反而有越来越多的运动员深受其害,像全红婵和另一位(我忘记名字了)原本是好朋友,但因为双方都有粉丝群体,导致比赛时不管谁输谁赢都会受到指责,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比赛,这难道不是对体育事业竞技拼搏精神的极大损害吗?
以上是我的总结陈述。
运动员偶像化肯定会带来粉丝群体的产生,而粉丝群体必然有好有坏,有不理智也有理智的。
我们先来探讨一下体育事业发展的内涵。体育事业发展包含体育设施的发展,对方也与我们达成共识,体育事业发展还包含体育精神。那么哪一个更重要呢?不可能两者同等重要,任何事物都会有侧重点,我认为体育精神更为重要。如果体育沦为资本赚钱的工具,“更快、更高、更强”的体育精神被抹杀,那么体育事业即便体育设施发达辉煌,也不过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为何我会说运动员偶像化对体育精神有扼杀呢?首先看积极方面,如你方所说有设施方面的助力;但消极方面,以樊振东为例,他输球后被粉丝堵在门外,还深夜发微博求大家“翻篇”,这对运动员的内心是否造成了心理压力和伤害呢?长此以往,当越来越多的运动员偶像化,他们更看重的到底是金钱还是体育精神?是超越极限、超越自我、发扬“更快、更高、更强”的精神,还是做出成绩以获取流量?因为有了成绩就有流量,有了流量比赛就更容易实现经济上的自负盈亏。但关注必须通过偶像化才能带来吗?流量是偶像化带来的吗?流量不是平台带来的吗?我本人并不追捧任何体育运动员,但我依然关注奥运会,依然会观看奥运比赛。
如果商业或资本继续包装运动员,将运动员推上偶像的神坛,这对运动员有何好处呢?运动员会因为这些粉丝而提高体育成绩吗?并不会。反而有越来越多的运动员深受其害,像全红婵和另一位(我忘记名字了)原本是好朋友,但因为双方都有粉丝群体,导致比赛时不管谁输谁赢都会受到指责,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比赛,这难道不是对体育事业竞技拼搏精神的极大损害吗?
以上是我的总结陈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运动员偶像化会在多个方面损害体育精神,而体育精神在体育事业发展中更为重要,所以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
亲爱的各位辩友,大家好。
经过刚才激烈的辩论,我方仍然坚定地认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发展,接下来我将对双方的观点进行总结。
从刚刚正方和反方的发言来看,反方一直认为是偶像化带来的粉丝问题,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我方之前也已解释过,若反方不认可,那也没有办法,毕竟我方的观点是有逻辑依据的。
另外,关于粉丝有理智和不理智之分,我方也承认反方的这个论点。
再看体育发展,反方一直说体育发展包括体育精神和体育设施。我方承认体育精神是本质,体育设施是基础,但如果没有体育设施的加持,体育精神无法完美发挥,二者本身是相互推动促进的关系。没有体育精神的体育设施建设无疑是失败的,仅有体育精神的宣扬,没有基础设施的建设,普通民众也无法接触到相关环境。例如谷爱凌,有了她之后,北京才开展了200多场冰雪相关的体育运动培训。
此外,对方还谈到资本问题。运动员中有职业运动员这一类型,其本职工作是运动员,但会通过额外的商业活动来获取经济收入。我国的运动员显然没有达到职业运动员的水准。我国体育总局在1996年发的505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体育运动员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形象或不利于运动员本身发展的活动,包括综艺等,而且他们通过商业代言得到的奖金,一方面需国家允许,另一方面要与国家按比例分配。
反方还说运动员偶像化会在钱、权、能力之间产生偏差。但如果运动员偶像化之后只追求钱,那显然不需要偶像化,而且运动员偶像化后若能与实力相结合,会获得更多的钱,那他为什么不去提升自己的实力呢?反方还认为流量不是偶像化的必然因素,但只有有了偶像才有更多流量,若一个运动员运动成绩再好,却无人关注或只有少数人关注,那他只能在小范围内流行,无法触及所有人群。这说明偶像化对流量有推动作用,有流量才能得到关注,得到关注才能有利于体育事业的发展。我方之前提出有了关注,相关体系才会发展,我方已有严谨的逻辑论证,在此不再赘述。关于阻碍公平竞争,我方也有实力举证。
谢谢大家。
亲爱的各位辩友,大家好。
经过刚才激烈的辩论,我方仍然坚定地认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体育发展,接下来我将对双方的观点进行总结。
从刚刚正方和反方的发言来看,反方一直认为是偶像化带来的粉丝问题,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我方之前也已解释过,若反方不认可,那也没有办法,毕竟我方的观点是有逻辑依据的。
另外,关于粉丝有理智和不理智之分,我方也承认反方的这个论点。
再看体育发展,反方一直说体育发展包括体育精神和体育设施。我方承认体育精神是本质,体育设施是基础,但如果没有体育设施的加持,体育精神无法完美发挥,二者本身是相互推动促进的关系。没有体育精神的体育设施建设无疑是失败的,仅有体育精神的宣扬,没有基础设施的建设,普通民众也无法接触到相关环境。例如谷爱凌,有了她之后,北京才开展了200多场冰雪相关的体育运动培训。
此外,对方还谈到资本问题。运动员中有职业运动员这一类型,其本职工作是运动员,但会通过额外的商业活动来获取经济收入。我国的运动员显然没有达到职业运动员的水准。我国体育总局在1996年发的505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体育运动员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形象或不利于运动员本身发展的活动,包括综艺等,而且他们通过商业代言得到的奖金,一方面需国家允许,另一方面要与国家按比例分配。
反方还说运动员偶像化会在钱、权、能力之间产生偏差。但如果运动员偶像化之后只追求钱,那显然不需要偶像化,而且运动员偶像化后若能与实力相结合,会获得更多的钱,那他为什么不去提升自己的实力呢?反方还认为流量不是偶像化的必然因素,但只有有了偶像才有更多流量,若一个运动员运动成绩再好,却无人关注或只有少数人关注,那他只能在小范围内流行,无法触及所有人群。这说明偶像化对流量有推动作用,有流量才能得到关注,得到关注才能有利于体育事业的发展。我方之前提出有了关注,相关体系才会发展,我方已有严谨的逻辑论证,在此不再赘述。关于阻碍公平竞争,我方也有实力举证。
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