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网络舆论是广大网民通过互联网平台对各类事件所表达的集中性意见,正义则涵盖了社会公平、道德良善以及合法合理的价值追求,它通过真相的揭示、问题的解决得以呈现。
网络舆论审判是指在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正式审判之前或审判过程中,公众通过网络平台对案件相关信息进行大量传播、讨论,对案件当事人作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判断,从而对司法审判产生可能性的影响。它同时也是一种工具,能让弱势群体有更多的机会去行使自己的监督权,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接下来,我将从三个层面详细阐述我方立场。
其一,网络舆论极大地提升了信息传播速度,与正义加速实现。在信息时代,网络打破了传统传播的时空限制。一旦有违背正义的事件发生,如某地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当地企业长期违规排放污染物,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危害。以往这类消息可能局限在小范围传播,难以及时引起重视,但借助网络,相关信息瞬间就能传遍全国。网民的大量转发和讨论,使得事件迅速进入公众视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这不仅能快速引起媒体进行深度调查,还能促使政府部门采取行动,督促企业整改,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从而推动正义更快得以伸张。
其二,网络舆论能够汇集民众智慧,为正义提供更多思路。互联网是一个庞大的信息交流场,更多网友基于自身不同的知识背景、生活经验,参与到事件讨论中。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侦破过程中,网络舆论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警方曾在侦破一起悬案时,将案件细节公布到网络上搜寻线索。网友们纷纷根据自己的观察和分析,提出各种假设和推测,其中一些独特的视角和线索为警方提供了新的侦破方向,最终帮助警方成功破案,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正义得以伸张。
其三,网络舆论还能对权力运行形成有效监督,保障正义不被歪曲。在网络聚光灯下,公权力的行使受到前所未有的监督,公职人员的不当行为、司法不公现象等都难以遁形。此前在某一地区的一起司法案件中,法官存在偏袒一方的嫌疑,网络舆论迅速对该案件的审判过程和公正性提出质疑。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上级司法部门介入调查,重新审查案件,最终纠正了错误的审判结果,确保司法公正得以体现。这表明,网络舆论能够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利力量,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正义不受权力的不当干扰。
综上所述,从信息传播、民众智慧汇集以及权力监督等方面来看,网络舆论在推动正义实现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让我们与正义的距离越来越近。所以我方坚定认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谢谢。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网络舆论是广大网民通过互联网平台对各类事件所表达的集中性意见,正义则涵盖了社会公平、道德良善以及合法合理的价值追求,它通过真相的揭示、问题的解决得以呈现。
网络舆论审判是指在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正式审判之前或审判过程中,公众通过网络平台对案件相关信息进行大量传播、讨论,对案件当事人作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判断,从而对司法审判产生可能性的影响。它同时也是一种工具,能让弱势群体有更多的机会去行使自己的监督权,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接下来,我将从三个层面详细阐述我方立场。
其一,网络舆论极大地提升了信息传播速度,与正义加速实现。在信息时代,网络打破了传统传播的时空限制。一旦有违背正义的事件发生,如某地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当地企业长期违规排放污染物,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危害。以往这类消息可能局限在小范围传播,难以及时引起重视,但借助网络,相关信息瞬间就能传遍全国。网民的大量转发和讨论,使得事件迅速进入公众视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这不仅能快速引起媒体进行深度调查,还能促使政府部门采取行动,督促企业整改,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从而推动正义更快得以伸张。
其二,网络舆论能够汇集民众智慧,为正义提供更多思路。互联网是一个庞大的信息交流场,更多网友基于自身不同的知识背景、生活经验,参与到事件讨论中。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侦破过程中,网络舆论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警方曾在侦破一起悬案时,将案件细节公布到网络上搜寻线索。网友们纷纷根据自己的观察和分析,提出各种假设和推测,其中一些独特的视角和线索为警方提供了新的侦破方向,最终帮助警方成功破案,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正义得以伸张。
其三,网络舆论还能对权力运行形成有效监督,保障正义不被歪曲。在网络聚光灯下,公权力的行使受到前所未有的监督,公职人员的不当行为、司法不公现象等都难以遁形。此前在某一地区的一起司法案件中,法官存在偏袒一方的嫌疑,网络舆论迅速对该案件的审判过程和公正性提出质疑。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上级司法部门介入调查,重新审查案件,最终纠正了错误的审判结果,确保司法公正得以体现。这表明,网络舆论能够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利力量,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正义不受权力的不当干扰。
综上所述,从信息传播、民众智慧汇集以及权力监督等方面来看,网络舆论在推动正义实现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让我们与正义的距离越来越近。所以我方坚定认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舆论在信息传播、民众智慧汇集、权力监督等方面是否对正义的实现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从信息传播、民众智慧汇集以及权力监督等方面来看,网络舆论在推动正义实现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让我们与正义的距离越来越近,所以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环节为: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四辩:谢谢正方一辩的精彩立论。下面我开始质询正方一辩,时间为1分30秒。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您好。请问您方对建议的定义就是当下网络大众的道德标准吗? 正方一辩:不是。
反方四辩:我方在论述的过程中表明了正义就是涵盖了社会公平、道德、良善以及合法合理的价值类型。那请问您方正义的判定标准到底是什么? 正方一辩:就是基于道德与法律标准对公平公正的追求与维护,就相当于一种美好的向往。
反方四辩:好,那请问将事件曝光出来,进行大范围传播,就一定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吗? 正方一辩:但它可以推动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去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反方四辩:好的,我方了解到。那也就是说您方已经承认了,事件曝光它本身是具有不合理性的,对于被曝光者的隐私权的侵犯,其实也是一种非正义性的行为,也就是说网络舆论审判这个形式,它其实就是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看似公开公正,实际上是通过牺牲一部分人的权利来成就正义的。
反方四辩:好,那您方所讨论的网络舆论审判的正面作用是否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案件呢?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国家安全等敏感领域的案件,网络舆论审判是否可能带来更大的风险? 正方一辩:对于这起案件来讲的话,就是网络舆论审判可能并不会在这些方面引导更多的争议,但是呢,在其他方面,比如说就是正常的民事诉讼以及其他诉讼之中,也就是大法诉。
反方四辩:那请问能否给我举一个清晰的数据出来说明,就是网络舆论审判在最后的作用会大于这些负面的作用呢? 正方一辩:我方刚才在论述的时候说过了,在2019年,警方在侦破一起悬案时,将一些细节公布在网络上,网友们根据自己的观察和分析,提出假设以独特的视角解决了这起案件。
反方四辩:好在提的只是只是一些个例,他并不能证明网络舆论审判就一定能够促进法律的完善,因为网络舆论审判对司法有不当压力,不仅会对司法案件本身有一些不当压力,而且对司法人员也会造成不当压力,而且在某些案件中,他并不是完全像您所说的是起到一些正面作用,而且在一些领域它本而是有反面作用的。
反方四辩:那请问您方认为弱势群体能够通过网络舆论审判得到援助,是因为得到了曝光性吗? 正方一辩:不是,但是这里也是他们行使自己监督权的一种方式,的确可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是他们的权利的一部分。
反方四辩:好的,时间到。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环节为: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四辩:谢谢正方一辩的精彩立论。下面我开始质询正方一辩,时间为1分30秒。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您好。请问您方对建议的定义就是当下网络大众的道德标准吗? 正方一辩:不是。
反方四辩:我方在论述的过程中表明了正义就是涵盖了社会公平、道德、良善以及合法合理的价值类型。那请问您方正义的判定标准到底是什么? 正方一辩:就是基于道德与法律标准对公平公正的追求与维护,就相当于一种美好的向往。
反方四辩:好,那请问将事件曝光出来,进行大范围传播,就一定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吗? 正方一辩:但它可以推动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去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反方四辩:好的,我方了解到。那也就是说您方已经承认了,事件曝光它本身是具有不合理性的,对于被曝光者的隐私权的侵犯,其实也是一种非正义性的行为,也就是说网络舆论审判这个形式,它其实就是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看似公开公正,实际上是通过牺牲一部分人的权利来成就正义的。
反方四辩:好,那您方所讨论的网络舆论审判的正面作用是否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案件呢?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国家安全等敏感领域的案件,网络舆论审判是否可能带来更大的风险? 正方一辩:对于这起案件来讲的话,就是网络舆论审判可能并不会在这些方面引导更多的争议,但是呢,在其他方面,比如说就是正常的民事诉讼以及其他诉讼之中,也就是大法诉。
反方四辩:那请问能否给我举一个清晰的数据出来说明,就是网络舆论审判在最后的作用会大于这些负面的作用呢? 正方一辩:我方刚才在论述的时候说过了,在2019年,警方在侦破一起悬案时,将一些细节公布在网络上,网友们根据自己的观察和分析,提出假设以独特的视角解决了这起案件。
反方四辩:好在提的只是只是一些个例,他并不能证明网络舆论审判就一定能够促进法律的完善,因为网络舆论审判对司法有不当压力,不仅会对司法案件本身有一些不当压力,而且对司法人员也会造成不当压力,而且在某些案件中,他并不是完全像您所说的是起到一些正面作用,而且在一些领域它本而是有反面作用的。
反方四辩:那请问您方认为弱势群体能够通过网络舆论审判得到援助,是因为得到了曝光性吗? 正方一辩:不是,但是这里也是他们行使自己监督权的一种方式,的确可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是他们的权利的一部分。
反方四辩:好的,时间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尊敬的评委、观众们:
我方的观点是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明义定义先行,网络舆论审判是网络舆论对某一事件或人物进行广泛的讨论和评价,从而形成某种公众意见或审判结果。正义是指遵守道义、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行为。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观,正义是人们对于公正、公平的追求和坚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正义是一种道德准则,是人们对于善恶对错的辨别和选择。
在网络这片无垠的海洋中,每个人都是未加冕的法官,但我们审判事件的依据不是法律条文,而是偏见和情绪,最终与正义渐行渐远。
对于此,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有以下三种弊端:
其一,网络信息未经核实就被快速传播,易误导大众。
其二,人们易受群体影响,盲目跟风与站队,容易对网络舆论的焦点人物造成伤害,与正义背道而驰。
其三,网络舆论易受情绪驱使,使人失去理智,催生网络暴力。例如,最近的潘虹训狗事件受到许多爱狗人士的攻击甚至辱骂,认为潘虹有虐狗倾向,甚至造谣潘虹有故意伤人的前科,导致潘虹的社交平台账号、私信数量下降。
其四,过度的审判伴随着被审判者的个人隐私泄露,被有心之人利用,碍于社会稳定,有违法律规定。
其五,大规模网络舆论审判会引起网络媒体关注,而媒体为了博取流量和关注,颠倒是非,使群众失去雪亮的眼睛,于是网络平台便对此进行限流治理,这远离了正义。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尊敬的评委、观众们:
我方的观点是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明义定义先行,网络舆论审判是网络舆论对某一事件或人物进行广泛的讨论和评价,从而形成某种公众意见或审判结果。正义是指遵守道义、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行为。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观,正义是人们对于公正、公平的追求和坚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正义是一种道德准则,是人们对于善恶对错的辨别和选择。
在网络这片无垠的海洋中,每个人都是未加冕的法官,但我们审判事件的依据不是法律条文,而是偏见和情绪,最终与正义渐行渐远。
对于此,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有以下三种弊端:
其一,网络信息未经核实就被快速传播,易误导大众。
其二,人们易受群体影响,盲目跟风与站队,容易对网络舆论的焦点人物造成伤害,与正义背道而驰。
其三,网络舆论易受情绪驱使,使人失去理智,催生网络暴力。例如,最近的潘虹训狗事件受到许多爱狗人士的攻击甚至辱骂,认为潘虹有虐狗倾向,甚至造谣潘虹有故意伤人的前科,导致潘虹的社交平台账号、私信数量下降。
其四,过度的审判伴随着被审判者的个人隐私泄露,被有心之人利用,碍于社会稳定,有违法律规定。
其五,大规模网络舆论审判会引起网络媒体关注,而媒体为了博取流量和关注,颠倒是非,使群众失去雪亮的眼睛,于是网络平台便对此进行限流治理,这远离了正义。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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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四辩:谢谢主席。我刚刚在对方辩友的一辩稿中听到一句话,说在网民审判中,依据的不是法律,而是键盘。那请问这句话是指网络为法外之地吗?是觉得上网就不用遵守法律了吗?我方并非此意,我的意思是网民的发言更多可能受情绪控制。
那么请问对方辩友,网络舆论审判与情绪宣泄是否有区别?
反方一辩:有区别。
正方四辩:一个人无缘无故打别人,这是不是情绪宣泄呢?这和上一个问题有何关联?所以网络舆论审判与网络暴力是有区别的。
再请问,你方如何证实中国网络舆论生态环境中网民是情绪化的?
反方一辩:我刚刚举了潘同的例子,在这个事件中,有些人会有同感,人有同情心就会进行情绪化的评论,再加上媒体对这件事的传播和酝酿,就会出现极致化的现象。
正方四辩:那么,请问你方如何证实网络舆论导致网络暴力的必然性?
反方一辩:我刚说网络舆论易受情绪驱使,使人失去理智,导致我们可能会走向偏离正义的一方。
正方四辩:那以网络舆论审判是否可以在相关法律以及官方的引导下,做到逐渐规范化,成为向善向上的力量呢?
反方一辩:我刚强调的是网络舆论会宣扬极端情绪,它可能像您刚才所说的向善向上发展,但也有可能背道而驰,朝不好的方向发展。
正方四辩:那可否给我举出一些事例呢?
反方一辩:我刚刚说的擦行业狗的事,不是已经说过一遍了吗?
正方四辩:那有没有可能只是个例呢?那有个例能说明它可以引导我们走向向上吗?
正方四辩:下一个问题,你方认为网民是否具有判断和分析意识?
反方一辩:有一定的判断和分析意识,但不可否认也存在非理性的时候。
正方四辩:那么我再请问您方,能否再重复一遍关于正义和网络舆论审判的定义?
反方一辩:正义就是指遵守道义、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行为。网络舆论审判是网络舆论对某一事件或人物进行广泛的讨论和评价,从而形成某种公众意见或审判的结果。
正方四辩:今天根据中国网络组织联合会的一份报告看出,54%的被调查者看到一项爆料,会先求证,43%的网民判断这些东西就不相信,您方觉得这是不理性的证明吗?
质询结束。
正方四辩:谢谢主席。我刚刚在对方辩友的一辩稿中听到一句话,说在网民审判中,依据的不是法律,而是键盘。那请问这句话是指网络为法外之地吗?是觉得上网就不用遵守法律了吗?我方并非此意,我的意思是网民的发言更多可能受情绪控制。
那么请问对方辩友,网络舆论审判与情绪宣泄是否有区别?
反方一辩:有区别。
正方四辩:一个人无缘无故打别人,这是不是情绪宣泄呢?这和上一个问题有何关联?所以网络舆论审判与网络暴力是有区别的。
再请问,你方如何证实中国网络舆论生态环境中网民是情绪化的?
反方一辩:我刚刚举了潘同的例子,在这个事件中,有些人会有同感,人有同情心就会进行情绪化的评论,再加上媒体对这件事的传播和酝酿,就会出现极致化的现象。
正方四辩:那么,请问你方如何证实网络舆论导致网络暴力的必然性?
反方一辩:我刚说网络舆论易受情绪驱使,使人失去理智,导致我们可能会走向偏离正义的一方。
正方四辩:那以网络舆论审判是否可以在相关法律以及官方的引导下,做到逐渐规范化,成为向善向上的力量呢?
反方一辩:我刚强调的是网络舆论会宣扬极端情绪,它可能像您刚才所说的向善向上发展,但也有可能背道而驰,朝不好的方向发展。
正方四辩:那可否给我举出一些事例呢?
反方一辩:我刚刚说的擦行业狗的事,不是已经说过一遍了吗?
正方四辩:那有没有可能只是个例呢?那有个例能说明它可以引导我们走向向上吗?
正方四辩:下一个问题,你方认为网民是否具有判断和分析意识?
反方一辩:有一定的判断和分析意识,但不可否认也存在非理性的时候。
正方四辩:那么我再请问您方,能否再重复一遍关于正义和网络舆论审判的定义?
反方一辩:正义就是指遵守道义、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行为。网络舆论审判是网络舆论对某一事件或人物进行广泛的讨论和评价,从而形成某种公众意见或审判的结果。
正方四辩:今天根据中国网络组织联合会的一份报告看出,54%的被调查者看到一项爆料,会先求证,43%的网民判断这些东西就不相信,您方觉得这是不理性的证明吗?
质询结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环节为:正方二辩 · 二辩陈词
对于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在刚刚的立论环节,我方已清晰阐述,网络舆论审判对推动正义具有积极作用。接下来我将进一步论证我方观点。
首先,网络舆论审判具有强大的信息聚合能力,能够使真相更快浮现。在许多热点事件中,单一媒体或机构受资源、视角的限制,难以全面获取信息,但网络可以汇聚各方声音。例如山东于欢案,最初报道仅聚焦于于欢刺伤讨债者这一行为,公众对案件背景及前因后果并不清楚。随着网络舆论发酵,众多知情人揭露讨债者的恶劣行径,于欢母子所受屈辱的细节被曝光。这些信息为还原案件全貌提供了关键支撑,这是网络舆论的深挖。它让公众意识到于欢行为背后的复杂因素,推动案件重新审理,最终司法判决更趋近正义。这表明,网络舆论审判促使更多事实浮出水面,为正义实现奠定基础。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对司法及相关部门形成有力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导致不公。以往,一些案件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存在司法不公的现象。例如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当年贪腐判决之后,随着网络舆论的发展,公众对该案件存疑之处不断讨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并促使司法机关重新审查案件,最终使呼格吉勒图沉冤得雪。网络舆论审判像一把高悬的利剑,时刻警示司法及相关部门公正行事,确保正义不被掩埋。
第三,网络舆论审判极大地激发了公民的参与热情,让正义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在传统社会,公民参与司法监督的渠道有限,而网络可以打破这一局限。例如,在江歌案中,在舆论压力下,刘鑫受到了公众的审判,并且同时引发了公众对于留学生活安全问题的关注。
第四,网络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发声渠道,可以对施害者施压,从而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
综上,网络舆论审判在挖掘事实、监督权力、激发公众参与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让我们在追求正义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所以我方坚定地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谢谢。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环节为:正方二辩 · 二辩陈词
对于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在刚刚的立论环节,我方已清晰阐述,网络舆论审判对推动正义具有积极作用。接下来我将进一步论证我方观点。
首先,网络舆论审判具有强大的信息聚合能力,能够使真相更快浮现。在许多热点事件中,单一媒体或机构受资源、视角的限制,难以全面获取信息,但网络可以汇聚各方声音。例如山东于欢案,最初报道仅聚焦于于欢刺伤讨债者这一行为,公众对案件背景及前因后果并不清楚。随着网络舆论发酵,众多知情人揭露讨债者的恶劣行径,于欢母子所受屈辱的细节被曝光。这些信息为还原案件全貌提供了关键支撑,这是网络舆论的深挖。它让公众意识到于欢行为背后的复杂因素,推动案件重新审理,最终司法判决更趋近正义。这表明,网络舆论审判促使更多事实浮出水面,为正义实现奠定基础。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对司法及相关部门形成有力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导致不公。以往,一些案件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存在司法不公的现象。例如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当年贪腐判决之后,随着网络舆论的发展,公众对该案件存疑之处不断讨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并促使司法机关重新审查案件,最终使呼格吉勒图沉冤得雪。网络舆论审判像一把高悬的利剑,时刻警示司法及相关部门公正行事,确保正义不被掩埋。
第三,网络舆论审判极大地激发了公民的参与热情,让正义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在传统社会,公民参与司法监督的渠道有限,而网络可以打破这一局限。例如,在江歌案中,在舆论压力下,刘鑫受到了公众的审判,并且同时引发了公众对于留学生活安全问题的关注。
第四,网络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发声渠道,可以对施害者施压,从而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
综上,网络舆论审判在挖掘事实、监督权力、激发公众参与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让我们在追求正义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所以我方坚定地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谢谢。
反方三辩:我想问一下,刚刚提到网络舆论可推动正义,因其能聚集信息,这一聚集信息的过程即搜证过程,那它是否损害个人隐私呢?其实在我刚才所举的于欢案中,更多是知情人发声,这些本就是案件应被公布的部分,只是借由网络被挖掘出来。若没有网络,情况会不同。
我还想问,当公众挖掘案件相关事情时,公众是带有情绪性的,那您方如何认定他们所搜举的证据一定是针对事件本身的呢?就像您方才所举的案子,公众推出的一系列证据往往带有情绪性,并非只针对事件本身,既不客观也不全面,还可能加重刻板印象。
那这种网络舆论宣扬的道德一定是好的道德吗?不一定。您所举的例子是个例,我方所举例子也是个例。并且在案件过程中,这对受害者一方带来了心理压力,甚至造成了实质伤害,这难道也是一种正义吗?在挖掘事实过程中,为何会对受害者造成心理压力呢?这不是在帮助他们啊。在挖掘过程中,对当事人,不管是受害者还是施暴者,都会带来心理压力或造成实质伤害,您方难道认为带有网络暴力的方式也是一种正义的方式吗?
您可能会说带有网络暴力就不是网络舆论审判了,这与我们所举例子不同。但网络舆论审判本身就带有强烈情绪性,是人们对事件发表意见,情绪积压越多就越剧烈,往往会伴随着网络暴力,这种暴力手段难道就是正义的吗?
您方可能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跟网络暴力没关系,可在江哥案中,大家对刘鑫进行审判时,真的没有网络暴力吗?
我再问,在挖掘案件相关信息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难道不能挖掘这些信息吗?难道网络舆论会比公安机关更具搜证能力且搜证更合法吗?像于欢案中更多知情人发声这种情况,通过正规公安司法机关去寻找,肯定不会比这么多知情人发声来得快。而且可能受害者本身没有能力向公安机关求助,这是网络带来的好处。
正方二辩未给出回应内容,根据文本推测这是反方三辩的质询环节,主要是反方三辩在提问。
反方三辩:我想问一下,刚刚提到网络舆论可推动正义,因其能聚集信息,这一聚集信息的过程即搜证过程,那它是否损害个人隐私呢?其实在我刚才所举的于欢案中,更多是知情人发声,这些本就是案件应被公布的部分,只是借由网络被挖掘出来。若没有网络,情况会不同。
我还想问,当公众挖掘案件相关事情时,公众是带有情绪性的,那您方如何认定他们所搜举的证据一定是针对事件本身的呢?就像您方才所举的案子,公众推出的一系列证据往往带有情绪性,并非只针对事件本身,既不客观也不全面,还可能加重刻板印象。
那这种网络舆论宣扬的道德一定是好的道德吗?不一定。您所举的例子是个例,我方所举例子也是个例。并且在案件过程中,这对受害者一方带来了心理压力,甚至造成了实质伤害,这难道也是一种正义吗?在挖掘事实过程中,为何会对受害者造成心理压力呢?这不是在帮助他们啊。在挖掘过程中,对当事人,不管是受害者还是施暴者,都会带来心理压力或造成实质伤害,您方难道认为带有网络暴力的方式也是一种正义的方式吗?
您可能会说带有网络暴力就不是网络舆论审判了,这与我们所举例子不同。但网络舆论审判本身就带有强烈情绪性,是人们对事件发表意见,情绪积压越多就越剧烈,往往会伴随着网络暴力,这种暴力手段难道就是正义的吗?
您方可能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跟网络暴力没关系,可在江哥案中,大家对刘鑫进行审判时,真的没有网络暴力吗?
我再问,在挖掘案件相关信息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难道不能挖掘这些信息吗?难道网络舆论会比公安机关更具搜证能力且搜证更合法吗?像于欢案中更多知情人发声这种情况,通过正规公安司法机关去寻找,肯定不会比这么多知情人发声来得快。而且可能受害者本身没有能力向公安机关求助,这是网络带来的好处。
正方二辩未给出回应内容,根据文本推测这是反方三辩的质询环节,主要是反方三辩在提问。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是反方二辩,以下是我的二辩陈词。
首先,方才大家多在举例,正方可举网络审判正确的例子,我方也能举出网络舆论审判出错的例子。因此,与其讨论例子间的关系,不如将重点置于网络审判的机制与逻辑,哪一方更大概率导向正义。
方才您方提到,当大众看到某个网络舆论时,54%的网民会先求证,而非第一时间相信该舆论,那您方如何论证网络舆论审判能让大众更广泛地参与?这是一个问题。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在机制上存在明显不足。在事实审判前的事实举证方面,您方已承认网络审判的信息来源可能片面,可能仅来自当事人及部分媒体,存在视角证据的缺失。普通网民基本不具备收集证据、还原真相的能力,仅凭一面之词,审判结果大概率导向非正义,所以在事实取证上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
同样,网络算法推送机制导致的信息茧房,会进一步阻碍网民全方位看待信息、获取全面信息。在审判中,事实真相会被淡化,情绪取而代之。情绪很可能引导人们错误关注当事人的身份等信息,而非事实真相,容易造成对当事人的错误审判。
同样,在审判后,即使对当事人造成错误审判,也缺乏纠错机制。人们可在网络上随意发言,即便最终事件反转,事实并非大家所想,这些对当事人进行错误审判的网民也无需对自己的不当言论承担任何道德和法律责任。审判错误带来的伤害无法被纠正,这与司法审判完全不同。
同时,网民在审判时自身定位缺乏专业训练,会带有娱乐化心态。江西师范大学对网络生态的研究显示,80%的网民认为娱乐与真实心态是他们围观网络事件的主要心态,也就是说大部分人上网只是为了娱乐。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思维容易比较浅层,在各种情境中随意切换,很多时候只是随口留下一两句评论,而非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其次,网络审判对于是否表彰正义的结果是随机的,没有任何机制能保证网友每次审判都正确。不仅如此,在网络舆论审判中,民意可能对同一事件形成不同的两派,此时您方认为哪一方代表正义呢?
感谢。
我是反方二辩,以下是我的二辩陈词。
首先,方才大家多在举例,正方可举网络审判正确的例子,我方也能举出网络舆论审判出错的例子。因此,与其讨论例子间的关系,不如将重点置于网络审判的机制与逻辑,哪一方更大概率导向正义。
方才您方提到,当大众看到某个网络舆论时,54%的网民会先求证,而非第一时间相信该舆论,那您方如何论证网络舆论审判能让大众更广泛地参与?这是一个问题。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在机制上存在明显不足。在事实审判前的事实举证方面,您方已承认网络审判的信息来源可能片面,可能仅来自当事人及部分媒体,存在视角证据的缺失。普通网民基本不具备收集证据、还原真相的能力,仅凭一面之词,审判结果大概率导向非正义,所以在事实取证上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
同样,网络算法推送机制导致的信息茧房,会进一步阻碍网民全方位看待信息、获取全面信息。在审判中,事实真相会被淡化,情绪取而代之。情绪很可能引导人们错误关注当事人的身份等信息,而非事实真相,容易造成对当事人的错误审判。
同样,在审判后,即使对当事人造成错误审判,也缺乏纠错机制。人们可在网络上随意发言,即便最终事件反转,事实并非大家所想,这些对当事人进行错误审判的网民也无需对自己的不当言论承担任何道德和法律责任。审判错误带来的伤害无法被纠正,这与司法审判完全不同。
同时,网民在审判时自身定位缺乏专业训练,会带有娱乐化心态。江西师范大学对网络生态的研究显示,80%的网民认为娱乐与真实心态是他们围观网络事件的主要心态,也就是说大部分人上网只是为了娱乐。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思维容易比较浅层,在各种情境中随意切换,很多时候只是随口留下一两句评论,而非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其次,网络审判对于是否表彰正义的结果是随机的,没有任何机制能保证网友每次审判都正确。不仅如此,在网络舆论审判中,民意可能对同一事件形成不同的两派,此时您方认为哪一方代表正义呢?
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环节为: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
正方三辩: 大家好,请问对方辩友,在许多案件中,如果没有网络的传播和舆论关注,案件中的诸多细节,包括各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不可能这么快被大众知晓,并且促使相关调查的深入。所以网络舆论审判是不是对信息公开有积极作用?请问您方辩友,为什么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所获得的信息可以比司法获得的信息更如何?请回答我网络舆论审判是不是对信息公开有积极重要意义?是不是一定程度上有?但同时您方有没有最后的示好?
下一个问题,请问对方辩友,网络舆论审判可以让司法机关在大众视野下进行审判,例如一些关注度高的贪腐案件,这使司法人员更谨慎地处理案件,减少暗箱操作,所以网络舆论审判是不是对司法监督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下一个问题,在网络新环境下,网络暴力问题频发,网络审判促使立法者关注并制定相关法律,所以网络舆论审判是不是推动了法律的完善和发展?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推动。
下一个问题,网络审判让大众参与到一些公众事件的讨论中,这是否使得政府决策符合民意和公平公正?所以网络舆论审判是不是反映了民意?反映民意是否等于公平公正,成为一种助力?请问是不是反映了民意?确实反映民意,但是……
再问一题,好的。那以及您方刚才辩论中所说的信息茧房以及什么网事件反转,您方刚才说即使后面事件反转,然后网民对他的一些言论之类的,您方所说的是网暴还是网络舆论审判呢?网络舆论审判不等于网暴,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网络……刚才为什么可能一直揪住这个不放呢?因为您方刚才所表现出来的就是网暴的概念,因为网暴它就是一个负面的词,而网络舆论审判是一个中性的词,两者并不能混为一谈,是不是?我方没有混淆概念,那您为何一直强调的就是网络舆论审判所带来的一些声讨,一些对当事人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呢?您方承不承认网络舆论审判有可能不会?您方不能反问。还有,您方刚才也说了,大多数网民是先求证,您方已经承认了我方的观点,这是不是促进了公民的参与呢?可以促进公民参与。
谢谢我的提问,完毕。
好的,谢谢正方三辩,那我们就先换到那个评赛会议上去。
(后面关于共享屏幕、成员到齐、改名字等内容与质询环节无关,予以删除)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环节为: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
正方三辩: 大家好,请问对方辩友,在许多案件中,如果没有网络的传播和舆论关注,案件中的诸多细节,包括各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不可能这么快被大众知晓,并且促使相关调查的深入。所以网络舆论审判是不是对信息公开有积极作用?请问您方辩友,为什么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所获得的信息可以比司法获得的信息更如何?请回答我网络舆论审判是不是对信息公开有积极重要意义?是不是一定程度上有?但同时您方有没有最后的示好?
下一个问题,请问对方辩友,网络舆论审判可以让司法机关在大众视野下进行审判,例如一些关注度高的贪腐案件,这使司法人员更谨慎地处理案件,减少暗箱操作,所以网络舆论审判是不是对司法监督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下一个问题,在网络新环境下,网络暴力问题频发,网络审判促使立法者关注并制定相关法律,所以网络舆论审判是不是推动了法律的完善和发展?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推动。
下一个问题,网络审判让大众参与到一些公众事件的讨论中,这是否使得政府决策符合民意和公平公正?所以网络舆论审判是不是反映了民意?反映民意是否等于公平公正,成为一种助力?请问是不是反映了民意?确实反映民意,但是……
再问一题,好的。那以及您方刚才辩论中所说的信息茧房以及什么网事件反转,您方刚才说即使后面事件反转,然后网民对他的一些言论之类的,您方所说的是网暴还是网络舆论审判呢?网络舆论审判不等于网暴,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网络……刚才为什么可能一直揪住这个不放呢?因为您方刚才所表现出来的就是网暴的概念,因为网暴它就是一个负面的词,而网络舆论审判是一个中性的词,两者并不能混为一谈,是不是?我方没有混淆概念,那您为何一直强调的就是网络舆论审判所带来的一些声讨,一些对当事人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呢?您方承不承认网络舆论审判有可能不会?您方不能反问。还有,您方刚才也说了,大多数网民是先求证,您方已经承认了我方的观点,这是不是促进了公民的参与呢?可以促进公民参与。
谢谢我的提问,完毕。
好的,谢谢正方三辩,那我们就先换到那个评赛会议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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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反方三辩,我想澄清一下我方刚刚的观点。我方并不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就一定等同于网络暴力,而是网络舆论审判本身带有的性质就是强情绪性的,所以它带来的舆论冲击是必然的。
网络舆论审判有舆论冲击,它会宣扬极端情绪,在社会上形成不良风气,从而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刚刚我方也向对方提问,对方为何会认为反映的民意就一定是好的民意呢?网络舆论审判确实反映了民意,但这种民意一定是好的吗?网络舆论审判所宣扬的道德一定是好的道德吗?它是否会形成一种信息茧房,让人们看到的只是自己想看到的,从而增加不好的刻板印象,而将事情的真相掩盖掉,使人看不清呢?
还有,对方所说的网络舆论审判可以促使司法机关对一些案件进行重新审判,从而离正义更近。但我想问,促使司法机关重新审判从而离正义更近的主体是网络舆论审判吗?难道不是司法机关的审判才让我们离正义更近吗?这并非网络舆论审判带来的结果。
最后,关于激发公民热情这一点。我想说,网络舆论审判的结果不一定能代表正义或者不正义,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各异的案件中网络舆论审判的结果与最后的司法审判结果相近,就说它离正义更近了,也不能因为网络舆论审判结果与司法审判结果更远,就说它离正义更远了,它体现的是一种趋势性。
而网络舆论审判这种强情绪性往往会导致人们对司法的不信任,使得人们认为司法是不公正的,从而从自身的道德角度去对事件进行审判,带来心理的畸变。
所以我认为,出于正义目的进行的网络舆论审判不一定是正义的,因为为了达成好的结果,却有了不好的过程和手段,这也偏离了正义。而且网络舆论审判之后的结果是不可预测的。
我是反方三辩,我想澄清一下我方刚刚的观点。我方并不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就一定等同于网络暴力,而是网络舆论审判本身带有的性质就是强情绪性的,所以它带来的舆论冲击是必然的。
网络舆论审判有舆论冲击,它会宣扬极端情绪,在社会上形成不良风气,从而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刚刚我方也向对方提问,对方为何会认为反映的民意就一定是好的民意呢?网络舆论审判确实反映了民意,但这种民意一定是好的吗?网络舆论审判所宣扬的道德一定是好的道德吗?它是否会形成一种信息茧房,让人们看到的只是自己想看到的,从而增加不好的刻板印象,而将事情的真相掩盖掉,使人看不清呢?
还有,对方所说的网络舆论审判可以促使司法机关对一些案件进行重新审判,从而离正义更近。但我想问,促使司法机关重新审判从而离正义更近的主体是网络舆论审判吗?难道不是司法机关的审判才让我们离正义更近吗?这并非网络舆论审判带来的结果。
最后,关于激发公民热情这一点。我想说,网络舆论审判的结果不一定能代表正义或者不正义,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各异的案件中网络舆论审判的结果与最后的司法审判结果相近,就说它离正义更近了,也不能因为网络舆论审判结果与司法审判结果更远,就说它离正义更远了,它体现的是一种趋势性。
而网络舆论审判这种强情绪性往往会导致人们对司法的不信任,使得人们认为司法是不公正的,从而从自身的道德角度去对事件进行审判,带来心理的畸变。
所以我认为,出于正义目的进行的网络舆论审判不一定是正义的,因为为了达成好的结果,却有了不好的过程和手段,这也偏离了正义。而且网络舆论审判之后的结果是不可预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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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三辩·质询小结
刚才您方问我,为什么民意就一定是公平的,那您方的意思难道是人民的意愿不是公平正义的吗?
然后,我想反问您方,为什么一定认定网络舆论审判就会带来不良风气呢?我听到您方刚刚说了“一定”这两个字。
您方刚才还说到重审,说重审并不是网络舆论审判本身带来的。那我想问,没有网络压力的话,为什么会重审呢?
还有,您方刚才好像是一辩或者二辩提到,网络舆论的审判会对司法施加不当压力。虽然我不知道您方为什么认为一定是不当压力,但您方也说了会施加压力,那么请问这是不是重审的条件呢?
回答完这些问题,我再重申一下我方论点。
我方认为,首先,网络舆论审判极大地促进了信息的公开。例如操场埋尸案,如果不是网络舆论的力量,这种骇人听闻的案件可能永远被埋没在黑暗里。网络使案件细节、证据等信息得以广泛传播,让公众能够知晓,打破了信息封锁和不对称。这种信息的公开透明是正义的基石,因为只有当公众了解事实,才能实行监督,您方刚才在与我辩论的时候也承认了这一点。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极大地提高了司法的透明度。您方刚才也承认了,网络舆论审判是信息公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这样可以使一些未能得到充分关注的司法案件,因为有了网络舆论审判,案件的每个细节、每个环节都可能被曝光、被讨论。
您方刚才还说,我们在搜查证据和一些过程中,可能会侵犯到对方的隐私权。我不知道您方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因为搜查证据应该是依据法律进行的吧。
而且,网络舆论审判是民意的一种重要表达形式,您方刚才也承认了。网络舆论审判让大众参与到公共事件的讨论中,使得决策更加符合民意。司法法律是根据民意来制定的,您方也承认了这一点吧?并且,网络舆论审判还推动法律的完善和发展。我方也有很多例子可以证明。
非常感谢正方三辩。
正方三辩·质询小结
刚才您方问我,为什么民意就一定是公平的,那您方的意思难道是人民的意愿不是公平正义的吗?
然后,我想反问您方,为什么一定认定网络舆论审判就会带来不良风气呢?我听到您方刚刚说了“一定”这两个字。
您方刚才还说到重审,说重审并不是网络舆论审判本身带来的。那我想问,没有网络压力的话,为什么会重审呢?
还有,您方刚才好像是一辩或者二辩提到,网络舆论的审判会对司法施加不当压力。虽然我不知道您方为什么认为一定是不当压力,但您方也说了会施加压力,那么请问这是不是重审的条件呢?
回答完这些问题,我再重申一下我方论点。
我方认为,首先,网络舆论审判极大地促进了信息的公开。例如操场埋尸案,如果不是网络舆论的力量,这种骇人听闻的案件可能永远被埋没在黑暗里。网络使案件细节、证据等信息得以广泛传播,让公众能够知晓,打破了信息封锁和不对称。这种信息的公开透明是正义的基石,因为只有当公众了解事实,才能实行监督,您方刚才在与我辩论的时候也承认了这一点。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极大地提高了司法的透明度。您方刚才也承认了,网络舆论审判是信息公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这样可以使一些未能得到充分关注的司法案件,因为有了网络舆论审判,案件的每个细节、每个环节都可能被曝光、被讨论。
您方刚才还说,我们在搜查证据和一些过程中,可能会侵犯到对方的隐私权。我不知道您方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因为搜查证据应该是依据法律进行的吧。
而且,网络舆论审判是民意的一种重要表达形式,您方刚才也承认了。网络舆论审判让大众参与到公共事件的讨论中,使得决策更加符合民意。司法法律是根据民意来制定的,您方也承认了这一点吧?并且,网络舆论审判还推动法律的完善和发展。我方也有很多例子可以证明。
非常感谢正方三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我想先请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网络的舆论审判是不是可以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和案件更多的知情人参与,从而使事实真相挖掘得更迅速呢?但您方怎么会认为网民所进行的搜证是更客观、更合法、更公正的呢?如果不合法,你可以去告知呀。既然是不合法的话,那网络舆论审判就不属于我们所说的范围了,因为我们已经定义网络舆论审判是个中性词,不合法是属于司法的范围,不合法的话你也可以去控告,就是因为有法律来保障。
您方大肆渲染网络审判可以清理一些实际问题,但这样大肆渲染只会导致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强。然而网络上的资源是有限的,网民的精力也是有限的,如今很多公众人物对网络资源的滥用,无良博眼球成为吸引国人眼球、占有网民精力的方式,导致真正很多实际上需要关注度的人被晾在一旁。那么对于这样的情况,您方要如何回答呢?实际需要关注度的人,是不是也需要通过网络舆论审判来发声呢?您方的意思是说,过度渲染我们一定要追求网络审判,这样会导致我们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从而失去了在现实生活中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您方怎么能保证当我需要用到这个工具,我就一定能用到它,而且它能为我所用呢?
反方:我方并没有说一定要使用这个网络舆论审判。您方如何确保这个网络舆论审判带来的影响对法律的影响一定是好的呢?是通过专业考量而非公众情绪的短期波动呢?
正方:网络舆论审判中情绪化的表达和非理性的公民只是部分的现象,更多的理性声音在网络舆论审判中逐渐占据主导。我们不能因为看到有这种小的现象,而忽视它在推动这一方面的巨大潜力。
反方:那您刚所说的这种对于法律制度的完善,它是否本身就体现了,就是因为在网络舆论的影响之下,群众对于司法信任度的不利影响了?
正方:正是因为司法的不完善,才需要网络舆论审判呀。我方刚才说了,它对弱势群体有帮助,这是因为有些人他不能通过正常的司法渠道,无法得到正义的伸张,所以网络舆论审判才是他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能够让他接近正义。
反方:那您方认为出于好的目的就要不择手段地做某件事情,即使我们不知道最后结果是好是坏,也可以这样子吗?
正方:谈何不择手段?为什么在网上正常的发表自己的需求就变成不择手段了?
反方:那您方认为出于好的目的、好的道德的网络舆论审判一定是正义的吗?
正方:我突然发现对方辩友好像很喜欢说“不一定”这个词,这些事情都不是一定的。对方辩友是否承认这个网络时代是现在大众化的一种趋势?是大众化的一种趋势,所以我们依赖网络,而我们依赖网络来获取正义,这也是一种正义,大众时代,也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一种方式,所以我方的观点因此得以论证。
反方: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网络舆论审判这种网络发展趋势会不会让我们变得更好的问题,但是您方也没有办法认为这个网络舆论审判就会让我们变得更好啊。
正方:那您方有证据证明这个审判一定会变得更差了吗?
反方:一方认为,所以它能让我们变得更好,是因为我们可以通过审判得到我们所想要的结果,那往往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所看到的就一定是全面的吗?我们看到的是片面的信息,那么得出来的结果不也是片面的结果吗?您方为何要如此极端呢?而且我方刚才论证的,即使有些不理性的网民得出的是片面的信息,但是他所造成的影响,最终会让那些弱势群体,就是我们所谓的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发声的人而得到一定的关注力和影响力,从而使得司法等各种专业部门能够介入他所受的冤屈。
正方:您能证明理性的网络声明得出的就是正确的信息,就是理性的信息吗?既然您方所说的是理性的事情,那为什么不能是正义的呢?而且我方还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其实也是对于道德一种补充。例如在一个小猫被虐待的视频中,视频发布者对于小猫的种种残忍的行为,在评论区都得到了声讨,这也是一种舆论审判对于道德的补充。
反方:您们方刚在谈论的是网络舆论审判对于道德的补充,我们今天的议题是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或者更远,请问这个“更近”您方是相对什么而言的?
正方:这是因为它对于道德的补充,所以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对于正义,不仅仅从法律上可以体现,也从道德上得到体现,所以,网络舆论审判从道德方面进行补充,也同样可以推动正义。而且我再次重申我方观点,您方刚才已经承认了我提问的几个观点,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还在纠结,因为网络审判极大地推动了信息公开,以及极大地提高司法透明度,是表达民意的一种重要形式,促进司法的完善和发展。
正方:我想先请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网络的舆论审判是不是可以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和案件更多的知情人参与,从而使事实真相挖掘得更迅速呢?但您方怎么会认为网民所进行的搜证是更客观、更合法、更公正的呢?如果不合法,你可以去告知呀。既然是不合法的话,那网络舆论审判就不属于我们所说的范围了,因为我们已经定义网络舆论审判是个中性词,不合法是属于司法的范围,不合法的话你也可以去控告,就是因为有法律来保障。
您方大肆渲染网络审判可以清理一些实际问题,但这样大肆渲染只会导致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强。然而网络上的资源是有限的,网民的精力也是有限的,如今很多公众人物对网络资源的滥用,无良博眼球成为吸引国人眼球、占有网民精力的方式,导致真正很多实际上需要关注度的人被晾在一旁。那么对于这样的情况,您方要如何回答呢?实际需要关注度的人,是不是也需要通过网络舆论审判来发声呢?您方的意思是说,过度渲染我们一定要追求网络审判,这样会导致我们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从而失去了在现实生活中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您方怎么能保证当我需要用到这个工具,我就一定能用到它,而且它能为我所用呢?
反方:我方并没有说一定要使用这个网络舆论审判。您方如何确保这个网络舆论审判带来的影响对法律的影响一定是好的呢?是通过专业考量而非公众情绪的短期波动呢?
正方:网络舆论审判中情绪化的表达和非理性的公民只是部分的现象,更多的理性声音在网络舆论审判中逐渐占据主导。我们不能因为看到有这种小的现象,而忽视它在推动这一方面的巨大潜力。
反方:那您刚所说的这种对于法律制度的完善,它是否本身就体现了,就是因为在网络舆论的影响之下,群众对于司法信任度的不利影响了?
正方:正是因为司法的不完善,才需要网络舆论审判呀。我方刚才说了,它对弱势群体有帮助,这是因为有些人他不能通过正常的司法渠道,无法得到正义的伸张,所以网络舆论审判才是他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能够让他接近正义。
反方:那您方认为出于好的目的就要不择手段地做某件事情,即使我们不知道最后结果是好是坏,也可以这样子吗?
正方:谈何不择手段?为什么在网上正常的发表自己的需求就变成不择手段了?
反方:那您方认为出于好的目的、好的道德的网络舆论审判一定是正义的吗?
正方:我突然发现对方辩友好像很喜欢说“不一定”这个词,这些事情都不是一定的。对方辩友是否承认这个网络时代是现在大众化的一种趋势?是大众化的一种趋势,所以我们依赖网络,而我们依赖网络来获取正义,这也是一种正义,大众时代,也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一种方式,所以我方的观点因此得以论证。
反方: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网络舆论审判这种网络发展趋势会不会让我们变得更好的问题,但是您方也没有办法认为这个网络舆论审判就会让我们变得更好啊。
正方:那您方有证据证明这个审判一定会变得更差了吗?
反方:一方认为,所以它能让我们变得更好,是因为我们可以通过审判得到我们所想要的结果,那往往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所看到的就一定是全面的吗?我们看到的是片面的信息,那么得出来的结果不也是片面的结果吗?您方为何要如此极端呢?而且我方刚才论证的,即使有些不理性的网民得出的是片面的信息,但是他所造成的影响,最终会让那些弱势群体,就是我们所谓的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发声的人而得到一定的关注力和影响力,从而使得司法等各种专业部门能够介入他所受的冤屈。
正方:您能证明理性的网络声明得出的就是正确的信息,就是理性的信息吗?既然您方所说的是理性的事情,那为什么不能是正义的呢?而且我方还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其实也是对于道德一种补充。例如在一个小猫被虐待的视频中,视频发布者对于小猫的种种残忍的行为,在评论区都得到了声讨,这也是一种舆论审判对于道德的补充。
反方:您们方刚在谈论的是网络舆论审判对于道德的补充,我们今天的议题是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或者更远,请问这个“更近”您方是相对什么而言的?
正方:这是因为它对于道德的补充,所以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对于正义,不仅仅从法律上可以体现,也从道德上得到体现,所以,网络舆论审判从道德方面进行补充,也同样可以推动正义。而且我再次重申我方观点,您方刚才已经承认了我提问的几个观点,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还在纠结,因为网络审判极大地推动了信息公开,以及极大地提高司法透明度,是表达民意的一种重要形式,促进司法的完善和发展。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悬在每一个敲击着键盘的网民头上,正方自认为能够拿着利剑与天平审判别人,实际上,正方所认为的那个道德制高点,只不过是一个由片面的信息、情绪化的语言构建的、摇摇欲坠的草台班子罢了。
首先,舆论审判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不确定性是无法避免的。其次,网络媒体本身就有逐利性,它们所提供的信息往往不取决于事实真相,因为媒体想要的只是爆料,只想获得大量的点击量,所以会不择手段,往往只会去迎合大众想要看到的内容,给出大众想看到的信息。
而且网络推送这个东西,会让我们在接触到某个案子或者开始关注某一信息时,不断地收到推送,导致我们产生厌烦情绪。当我们产生这种厌烦情绪时,又何谈去关注正义呢?我们已经不想再看这个事情了。
并且在网民的舆论实践过程中,网民所捍卫的道德观、价值观、自由性、自发性的秩序性是否具有正当性,是值得我们警惕的。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后真相时代,如今往往有很多事情爆料出来,但之后往往都会迎来反转。我清楚这是因为爆料人想要的只不过是流量、噱头、赚钱,他们并非为了维护正义出发,只是为了钱。
所以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只会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
其次,在网络舆论审判背后的媒体,在我国往往受其他权力机关所掌控。正方说网络舆论审判有利于我们去监督权力,但是我们的网络媒体恰恰是受权力机关掌控的,当权力机关想要影响网络媒体的时候,那是很容易的。也就是说,其实最终决定媒体所散发出来的信息的,也是受到权力机关所控制的。
而且,在各类媒体以及各方的引导下,网民往往情绪不稳定,而情绪不稳定也就破坏了网络舆论审判这个社会工具的角色身份,挤压着司法权益的独立,干扰了正常新闻机制的运行,乃至发展成网络暴力,从而给当事人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所以,它会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
非常感谢反方四辩。
悬在每一个敲击着键盘的网民头上,正方自认为能够拿着利剑与天平审判别人,实际上,正方所认为的那个道德制高点,只不过是一个由片面的信息、情绪化的语言构建的、摇摇欲坠的草台班子罢了。
首先,舆论审判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不确定性是无法避免的。其次,网络媒体本身就有逐利性,它们所提供的信息往往不取决于事实真相,因为媒体想要的只是爆料,只想获得大量的点击量,所以会不择手段,往往只会去迎合大众想要看到的内容,给出大众想看到的信息。
而且网络推送这个东西,会让我们在接触到某个案子或者开始关注某一信息时,不断地收到推送,导致我们产生厌烦情绪。当我们产生这种厌烦情绪时,又何谈去关注正义呢?我们已经不想再看这个事情了。
并且在网民的舆论实践过程中,网民所捍卫的道德观、价值观、自由性、自发性的秩序性是否具有正当性,是值得我们警惕的。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后真相时代,如今往往有很多事情爆料出来,但之后往往都会迎来反转。我清楚这是因为爆料人想要的只不过是流量、噱头、赚钱,他们并非为了维护正义出发,只是为了钱。
所以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只会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
其次,在网络舆论审判背后的媒体,在我国往往受其他权力机关所掌控。正方说网络舆论审判有利于我们去监督权力,但是我们的网络媒体恰恰是受权力机关掌控的,当权力机关想要影响网络媒体的时候,那是很容易的。也就是说,其实最终决定媒体所散发出来的信息的,也是受到权力机关所控制的。
而且,在各类媒体以及各方的引导下,网民往往情绪不稳定,而情绪不稳定也就破坏了网络舆论审判这个社会工具的角色身份,挤压着司法权益的独立,干扰了正常新闻机制的运行,乃至发展成网络暴力,从而给当事人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所以,它会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
非常感谢反方四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舆论审判存在诸多问题,如自身局限性、媒体逐利性、网络推送的负面影响、网民舆论的正当性存疑、媒体受权力机关掌控、网民情绪不稳定等,这些问题会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
整场辩论,对方三辩提到重新审判是通过司法来审判,而非网络审判。那么,我方是否可以理解为,正是网络舆论审判带来的热度和压力,才注定了重新审判?
在我们看来,今天双方的核心分歧只有一个,即双方视角不同。对方是高高在上的精英主义视角,而我方的视角扎根于民众,是人民视角。我方所认为的正义就是人民的利益,对于对方所讲的诸如自然演名(应是“自然演进”)、网暴等情况,我们都认可。
朱军是著名的主持人,上访北大教授(此处表述不清,可能存在错误),苏格拉底是当时最有智慧的人。当少数精英、少数知识分子、少数人被网暴且这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我方认为应坚定地站在人民利益一方。
因为对方这种视角,他们会吹毛求疵,会天然带着有色眼镜去评判网络舆论审判,说其不够理性,说司法机关审判标准是苛责人民、苛责朴素的建议(应是“意见”)。并且,因为这种视角,他们会觉得只有司法机关能够代表正义,一旦人民发出声音,就说人民是暴民、是无脑、是情绪化、是不理智的。
由于这种观念,他们看不到司法机关的官官相护,对司法系统存在的缺陷视而不见,看不到长久以来正当防卫第20条从未被激活,看不到众多当事人受到不合理判决。这是彻头彻尾的精英主义,甚至要剥夺民众最后一点发声的权益。
而我方认为,尽管这有些极端,但总好过封建专制时期民众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状况。这种权利,我方一定要捍卫,它无关责任,只关乎我们最后的呐喊。
我方更看到,正义关乎公众利益,关乎每个人的权利。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有监督的权利。在看到鲍某事件之后,有人同情谭某(此处表述不清,可能存在错误),有人反思谭某的行为,有人同情鲍某这一底层男性的遭遇,也有人从家庭背景出发进行分析。他们朴素、真实、多元的分析,在如此大的声浪之中,也是理性、公正、正义的一部分。大家都在积极发声,维护公序良俗,保护每个人的公共利益,而这种声音最宝贵之处就在于其真实和多元。
当然,我们坦然承认,网民的声浪确实很大,但声浪大恰恰让我们更接近正义。因为在这么大的声浪中,我们才能看到不同群体,虽然他们有所不同,但有着相同且朴素的道德感、良知和正义感。
一个真正美好的社会是全民监督、全民关心,官员无法贪赃枉法,正义永远能够及时降临的社会。我们要朝着这样的社会不断前进,就要不断将法律的标准和所有人的利益靠拢。对方视角注定他们永远认识不到这种进步,这种进步依靠的不是司法机关,不是法律本身,而是在新时代网络时代下,获得舆论讨论和审判权的每一个人。然而,他们却拿着高高在上的权力去压制群众当中的这些声音,因为群众当中存在某些极端声音、貌似没有理智的声音、貌似没有那么合乎程序的声音,就否定整个人民群众在网络上的发言。
感谢正方四辩。
整场辩论,对方三辩提到重新审判是通过司法来审判,而非网络审判。那么,我方是否可以理解为,正是网络舆论审判带来的热度和压力,才注定了重新审判?
在我们看来,今天双方的核心分歧只有一个,即双方视角不同。对方是高高在上的精英主义视角,而我方的视角扎根于民众,是人民视角。我方所认为的正义就是人民的利益,对于对方所讲的诸如自然演名(应是“自然演进”)、网暴等情况,我们都认可。
朱军是著名的主持人,上访北大教授(此处表述不清,可能存在错误),苏格拉底是当时最有智慧的人。当少数精英、少数知识分子、少数人被网暴且这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我方认为应坚定地站在人民利益一方。
因为对方这种视角,他们会吹毛求疵,会天然带着有色眼镜去评判网络舆论审判,说其不够理性,说司法机关审判标准是苛责人民、苛责朴素的建议(应是“意见”)。并且,因为这种视角,他们会觉得只有司法机关能够代表正义,一旦人民发出声音,就说人民是暴民、是无脑、是情绪化、是不理智的。
由于这种观念,他们看不到司法机关的官官相护,对司法系统存在的缺陷视而不见,看不到长久以来正当防卫第20条从未被激活,看不到众多当事人受到不合理判决。这是彻头彻尾的精英主义,甚至要剥夺民众最后一点发声的权益。
而我方认为,尽管这有些极端,但总好过封建专制时期民众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状况。这种权利,我方一定要捍卫,它无关责任,只关乎我们最后的呐喊。
我方更看到,正义关乎公众利益,关乎每个人的权利。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有监督的权利。在看到鲍某事件之后,有人同情谭某(此处表述不清,可能存在错误),有人反思谭某的行为,有人同情鲍某这一底层男性的遭遇,也有人从家庭背景出发进行分析。他们朴素、真实、多元的分析,在如此大的声浪之中,也是理性、公正、正义的一部分。大家都在积极发声,维护公序良俗,保护每个人的公共利益,而这种声音最宝贵之处就在于其真实和多元。
当然,我们坦然承认,网民的声浪确实很大,但声浪大恰恰让我们更接近正义。因为在这么大的声浪中,我们才能看到不同群体,虽然他们有所不同,但有着相同且朴素的道德感、良知和正义感。
一个真正美好的社会是全民监督、全民关心,官员无法贪赃枉法,正义永远能够及时降临的社会。我们要朝着这样的社会不断前进,就要不断将法律的标准和所有人的利益靠拢。对方视角注定他们永远认识不到这种进步,这种进步依靠的不是司法机关,不是法律本身,而是在新时代网络时代下,获得舆论讨论和审判权的每一个人。然而,他们却拿着高高在上的权力去压制群众当中的这些声音,因为群众当中存在某些极端声音、貌似没有理智的声音、貌似没有那么合乎程序的声音,就否定整个人民群众在网络上的发言。
感谢正方四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从不同方面阐述了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对方精英主义视角存在问题,而我方人民视角下的网络舆论审判,通过带来重新审判可能、体现多元声音、推动社会进步等,符合以人民利益为考量的正义标准,所以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