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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公共场所禁烟既离不开经营者管理,也离不开执法人员监督。今天我们讨论这个问题,不是要简单粗暴地分功劳大小,而是试着分析在禁烟这一特定议题上,究竟怎样的认知更合理,哪部分效果是我们更看重的。
首先,吸烟的特性决定了公共场所禁烟的当时当地的效果更依赖场所经营者管理。吸烟是烟民的刚需,所以公共场所吸烟发生往往是高频、隐蔽且冲动的,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而对于被动吸烟者来说,当下被制止远比事后的处罚更有意义。
上海和北京连同志愿者在内都有超过数千人的执法人员数量,即使按照100元每日的补贴,每月仅工作几天,也意味着数千万的大额开支。而2017年全年,执法人员在北京市公务监督检查了12万户次,在北京市光餐饮单位数量就超过了31.6万家。这也就意味着,即使在这样的巨量投入下,每个公共场所一年都无法被执法人员光顾到一次。而且吸烟还是一个随时可终止的即时性行为,如果在洗手间内偷偷吸烟,甚至无法被监控捕捉,所以控烟投诉举报的查实率往往不高。上海闵行区18 - 21年间2000多起吸烟投诉中,最终查实率只有14.82%。
因此,要将公共场所禁烟落实到实处,必须依赖场地经营者管理。而相比之下,场地经营者既有动力,也能做到良好的管理。通过对北京市的135个公共场所调查,我们发现,只要公共场所采取了贴标识、设非吸烟区、撤烟灰缸等五项简单的管理措施,吸烟风险就会降至22%,而这22%还可以通过劝阻来避免。在2017年上海市颁布禁烟条例后三年内,人群吸烟劝阻率提升到40%。
同时在多个地区的研究都发现,禁烟对餐馆、夜店、酒吧和酒馆的收入、工资和就业水平没有显著负面影响。说到底这是由于烟民在绝对数量上依然是少数,比如我国烟民约有30%左右。因此公共场所虽然在当下排挤了一部分人,但同时也拥抱了更多不吸烟的人。
与此同时,场馆内只要一人抽烟,就会影响到整个场所,对个别烟民来说,需要做的仅仅只是移步到法定吸烟区或者室外吸烟,而相比之下,后者显然是全局最优的选择。这也是为什么根据四川省调查,在340000人中,83.7%表示受到劝阻后会选择停止吸烟。
因此,吸烟高频、刚需、隐蔽的特点及公共场所禁烟利于大部分人的特性,都决定了公共场所禁烟要落实到当地,依赖场地经营者管理的行为特点,决定了要实现公共场所禁烟的教育意义,所以更依赖经营者管理。
无论是国务院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还是《健康中国行动(2019 - 2023年)》的相关政策,都将降低吸烟率作为主要目标。因此,要让大家认识到吸烟行为的有害性,场所经营者的教育更为关键。
一方面,根据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人对于社会行为的学习往往来自对身边现象的观察。在03年的一项心理学研究表明,当我们希望人们从信息中归纳出正确的行为规范时,若不能提供正确、及时有效的反馈,学习效果会快速下降。另一方面,吸烟行为本身追踪成本高,加上我国目前缺乏对禁烟的系统性立法,罚款通常在50 - 200元之间,设定极为有限。综上,我方认为公共场所禁烟依然更依赖场地经营者管理。
首先,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公共场所禁烟既离不开经营者管理,也离不开执法人员监督。今天我们讨论这个问题,不是要简单粗暴地分功劳大小,而是试着分析在禁烟这一特定议题上,究竟怎样的认知更合理,哪部分效果是我们更看重的。
首先,吸烟的特性决定了公共场所禁烟的当时当地的效果更依赖场所经营者管理。吸烟是烟民的刚需,所以公共场所吸烟发生往往是高频、隐蔽且冲动的,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而对于被动吸烟者来说,当下被制止远比事后的处罚更有意义。
上海和北京连同志愿者在内都有超过数千人的执法人员数量,即使按照100元每日的补贴,每月仅工作几天,也意味着数千万的大额开支。而2017年全年,执法人员在北京市公务监督检查了12万户次,在北京市光餐饮单位数量就超过了31.6万家。这也就意味着,即使在这样的巨量投入下,每个公共场所一年都无法被执法人员光顾到一次。而且吸烟还是一个随时可终止的即时性行为,如果在洗手间内偷偷吸烟,甚至无法被监控捕捉,所以控烟投诉举报的查实率往往不高。上海闵行区18 - 21年间2000多起吸烟投诉中,最终查实率只有14.82%。
因此,要将公共场所禁烟落实到实处,必须依赖场地经营者管理。而相比之下,场地经营者既有动力,也能做到良好的管理。通过对北京市的135个公共场所调查,我们发现,只要公共场所采取了贴标识、设非吸烟区、撤烟灰缸等五项简单的管理措施,吸烟风险就会降至22%,而这22%还可以通过劝阻来避免。在2017年上海市颁布禁烟条例后三年内,人群吸烟劝阻率提升到40%。
同时在多个地区的研究都发现,禁烟对餐馆、夜店、酒吧和酒馆的收入、工资和就业水平没有显著负面影响。说到底这是由于烟民在绝对数量上依然是少数,比如我国烟民约有30%左右。因此公共场所虽然在当下排挤了一部分人,但同时也拥抱了更多不吸烟的人。
与此同时,场馆内只要一人抽烟,就会影响到整个场所,对个别烟民来说,需要做的仅仅只是移步到法定吸烟区或者室外吸烟,而相比之下,后者显然是全局最优的选择。这也是为什么根据四川省调查,在340000人中,83.7%表示受到劝阻后会选择停止吸烟。
因此,吸烟高频、刚需、隐蔽的特点及公共场所禁烟利于大部分人的特性,都决定了公共场所禁烟要落实到当地,依赖场地经营者管理的行为特点,决定了要实现公共场所禁烟的教育意义,所以更依赖经营者管理。
无论是国务院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还是《健康中国行动(2019 - 2023年)》的相关政策,都将降低吸烟率作为主要目标。因此,要让大家认识到吸烟行为的有害性,场所经营者的教育更为关键。
一方面,根据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人对于社会行为的学习往往来自对身边现象的观察。在03年的一项心理学研究表明,当我们希望人们从信息中归纳出正确的行为规范时,若不能提供正确、及时有效的反馈,学习效果会快速下降。另一方面,吸烟行为本身追踪成本高,加上我国目前缺乏对禁烟的系统性立法,罚款通常在50 - 200元之间,设定极为有限。综上,我方认为公共场所禁烟依然更依赖场地经营者管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无(原文仅给出“vs”,未明确完整辩题)
正方·立论:
我方认为,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方面,更依赖于执法人员的管理。论证如下:
首先,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法人员通过巡逻、检查、处罚等手段,能够确保禁烟规定得以落实。同时,执法人员的禁烟行为不同于经营者和群众的依靠自觉,其具有严格的处罚和强制执行的特性。自2013年实施公共场所经营条件以来,公共场所吸烟率从2010年的34.5%下降到2018年的22.5%,取得显著效果。执法人员在执行禁烟规定的过程中,不仅是在纠正违法行为,更是在传递一种明确的社会信号: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不被接受的。正如“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酒驾红线之所以在群众心中根深蒂固、不敢逾越,正是因为执法人员的严格执法处罚所带来的威慑性。通过禁烟人员的努力,也将会在群众心中树立起具有威慑力的红线。并且,我国成年人对于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了解较少,其中知道公共场所禁烟法律的占比仅为57.6%。通过执法人员外力的引导和强化,以及明确社会信号的树立,有助于改善公众对于公共场所吸烟的认知和态度,更有助于形成明确的法律红线。
其次,公众和经营者的自觉总是建立在有效的监管和惩罚机制之上,治理公共场所吸烟的问题更依赖于执法人员的管理。由于群众自我管理的非强制性和低自觉性,即使在实施了禁烟政策的场所,群众自觉遵守的比例也不足70%。即使存在群众之间的互相监督,对公共场所禁烟政策的实施也收效甚微。2019年中国公共场所卫受无烟环境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约有70%的烟民表示在公共场所吸烟时曾被劝阻,但其中仅有30%的人表示会立即戒烟。相关经营者也由于担心禁烟会影响生意,2018年中国餐饮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我国约有50%的餐饮企业未能在经营场所全面实施禁烟规定。群众自觉性差,对相关法律认知匮乏,加之经营者害怕利益冲突,使得两者的管理都难以收获实际效果。而执法人员因其管理的强制性和权威性,以及相关有力的惩罚机制,更能给群众竖起一根红线,使群众不敢逾越法律红线,商家不敢不依法履行相关禁烟义务。
最后,就执法成本而言,综合控烟报告显示,2011年至2018年禁烟方面罚款金额达2.3亿人民币,北京市在实施公共场所禁烟行动中,罚款和其他收入使实际成本回收率达到了约60%,执法成本回收率相对较高。而吸烟以及吸入二手烟造成了巨大的医疗成本,中国归因于吸烟的疾病经济负担研究表明,2011年到2015年平均每年因吸烟引起的医疗支出为2009.2亿元,占三年平均卫生总费用的6.22%,意味着2011年到2015年中国医疗总支出中平均每年大约有6.22%是用来治疗吸烟方面的疾病的。更依赖于执法人员治理公共场所吸烟问题,可以确保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有效执行,使处于公共场所的人们自觉禁烟,精准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控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以上为正方立论内容。
辩题:无(原文仅给出“vs”,未明确完整辩题)
正方·立论:
我方认为,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方面,更依赖于执法人员的管理。论证如下:
首先,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法人员通过巡逻、检查、处罚等手段,能够确保禁烟规定得以落实。同时,执法人员的禁烟行为不同于经营者和群众的依靠自觉,其具有严格的处罚和强制执行的特性。自2013年实施公共场所经营条件以来,公共场所吸烟率从2010年的34.5%下降到2018年的22.5%,取得显著效果。执法人员在执行禁烟规定的过程中,不仅是在纠正违法行为,更是在传递一种明确的社会信号: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不被接受的。正如“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酒驾红线之所以在群众心中根深蒂固、不敢逾越,正是因为执法人员的严格执法处罚所带来的威慑性。通过禁烟人员的努力,也将会在群众心中树立起具有威慑力的红线。并且,我国成年人对于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了解较少,其中知道公共场所禁烟法律的占比仅为57.6%。通过执法人员外力的引导和强化,以及明确社会信号的树立,有助于改善公众对于公共场所吸烟的认知和态度,更有助于形成明确的法律红线。
其次,公众和经营者的自觉总是建立在有效的监管和惩罚机制之上,治理公共场所吸烟的问题更依赖于执法人员的管理。由于群众自我管理的非强制性和低自觉性,即使在实施了禁烟政策的场所,群众自觉遵守的比例也不足70%。即使存在群众之间的互相监督,对公共场所禁烟政策的实施也收效甚微。2019年中国公共场所卫受无烟环境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约有70%的烟民表示在公共场所吸烟时曾被劝阻,但其中仅有30%的人表示会立即戒烟。相关经营者也由于担心禁烟会影响生意,2018年中国餐饮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我国约有50%的餐饮企业未能在经营场所全面实施禁烟规定。群众自觉性差,对相关法律认知匮乏,加之经营者害怕利益冲突,使得两者的管理都难以收获实际效果。而执法人员因其管理的强制性和权威性,以及相关有力的惩罚机制,更能给群众竖起一根红线,使群众不敢逾越法律红线,商家不敢不依法履行相关禁烟义务。
最后,就执法成本而言,综合控烟报告显示,2011年至2018年禁烟方面罚款金额达2.3亿人民币,北京市在实施公共场所禁烟行动中,罚款和其他收入使实际成本回收率达到了约60%,执法成本回收率相对较高。而吸烟以及吸入二手烟造成了巨大的医疗成本,中国归因于吸烟的疾病经济负担研究表明,2011年到2015年平均每年因吸烟引起的医疗支出为2009.2亿元,占三年平均卫生总费用的6.22%,意味着2011年到2015年中国医疗总支出中平均每年大约有6.22%是用来治疗吸烟方面的疾病的。更依赖于执法人员治理公共场所吸烟问题,可以确保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有效执行,使处于公共场所的人们自觉禁烟,精准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控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以上为正方立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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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方面,更依赖于执法人员的管理,因为执法人员的管理能有效落实禁烟规定、传递社会信号,相比公众和经营者的自觉管理更具优势,且在成本效益方面具有合理性。
来普遍存在覆盖范围小、执行效果差、力度小的状况。我方综合比较三种不同控烟模式,认为大众自我管理的方式能更好治理公共场所吸烟。
吸烟市在2018年颁布的《吸烟市控烟管理办法》中规定,经营者需要建立控烟制度,在场所出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和投诉举报电话。可一旦经营者劝阻消费者吸烟行为,轻则遭受经济损失,重则落下为难顾客的名声。2023年5月四川大学对公共场所控烟问题对策与研究调查显示,仅有21%的经营者愿意直接劝阻。究其背后原因,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和群众吸烟诉求相互矛盾,难以成为控烟主力。
执法人员管理则是通过巡查、抽查发现违规吸烟者并依法制止的管理方式。警力不足、执法懈怠、法规认识凝(此处应为“拧”,可理解为法规认识存在分歧、矛盾等情况)问题积累已久。西北法制报2024年10月报道指出,在西北很多农村地区,警力严重不足,出现3名民警、6名辅警负责全镇18个行政村和8万人的日常管理情况。还有一次,西安某市民在举报吸烟过程中,先是被告知向区文化局反映,区文化局告知其打110,报警后半个多小时却无人处理。执法人员管理方式既不现实,也难以保证其效果。
而大众自我管理则是通过群众基层自我管理的方法指导,以群众共同利益为动力,以开展互助小组组内监督、共同学习、量化考核的综合方式来治理吸烟问题。这一方式避开了经营者因为效益受损而不愿管的动力问题,以及执法管理人员人数和力度不够的现实问题,从而实现更持久、更全面、更有效的控烟效果。
在复旦大学健康促进生态学模型在工作场所控烟中应用研究模式调查显示,大众自我管理拥有良好的自我效能。通过在两家公司分别设置干预组和对照组的量化调查发现,在经过多种宣传和多部门协调,进行吸烟危害性认知讲座、学习会、车间小组讨论,互帮互助,形成戒烟互助小组,同时家庭监督和戒烟计划的制定后,愿意接受家人、公司或同事戒烟辅导帮助的比例上升到近30%,而在此之前只有10%。这种意识改变是治理吸烟的关键所在,即使前两种方法在行为上可以制止人,但避免不了吸烟者换个地方接着抽。大众自我管理的方法让大家从内心深处意识到愿意去接受外界的帮助,从原来“我爱怎么抽就怎么抽”,变成“我要考虑别人,听听别人的感受”抽,所以为公共场所吸烟治理打下必要基础。在控烟效果上,该模式同样有效,我国平均戒烟率仅为6.6%,而大众自我管理干预组的戒烟效果达到24.6%,准备在一个月内戒烟的人数更是从27.1%提高到46.1%。
因而我方呼吁更多专家学者能够定期深入地面向社会大众开展讲座、学习会,各单位互助小组定期学习,从而建立起大众控烟基本盘。在此之外的顽固恶意破坏公共环境的吸烟者,则交由执法者依法处理。在立法不断完善的指引下,依靠大众自我管理,实现你我共同依赖的公共环境改善。
来普遍存在覆盖范围小、执行效果差、力度小的状况。我方综合比较三种不同控烟模式,认为大众自我管理的方式能更好治理公共场所吸烟。
吸烟市在2018年颁布的《吸烟市控烟管理办法》中规定,经营者需要建立控烟制度,在场所出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和投诉举报电话。可一旦经营者劝阻消费者吸烟行为,轻则遭受经济损失,重则落下为难顾客的名声。2023年5月四川大学对公共场所控烟问题对策与研究调查显示,仅有21%的经营者愿意直接劝阻。究其背后原因,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和群众吸烟诉求相互矛盾,难以成为控烟主力。
执法人员管理则是通过巡查、抽查发现违规吸烟者并依法制止的管理方式。警力不足、执法懈怠、法规认识凝(此处应为“拧”,可理解为法规认识存在分歧、矛盾等情况)问题积累已久。西北法制报2024年10月报道指出,在西北很多农村地区,警力严重不足,出现3名民警、6名辅警负责全镇18个行政村和8万人的日常管理情况。还有一次,西安某市民在举报吸烟过程中,先是被告知向区文化局反映,区文化局告知其打110,报警后半个多小时却无人处理。执法人员管理方式既不现实,也难以保证其效果。
而大众自我管理则是通过群众基层自我管理的方法指导,以群众共同利益为动力,以开展互助小组组内监督、共同学习、量化考核的综合方式来治理吸烟问题。这一方式避开了经营者因为效益受损而不愿管的动力问题,以及执法管理人员人数和力度不够的现实问题,从而实现更持久、更全面、更有效的控烟效果。
在复旦大学健康促进生态学模型在工作场所控烟中应用研究模式调查显示,大众自我管理拥有良好的自我效能。通过在两家公司分别设置干预组和对照组的量化调查发现,在经过多种宣传和多部门协调,进行吸烟危害性认知讲座、学习会、车间小组讨论,互帮互助,形成戒烟互助小组,同时家庭监督和戒烟计划的制定后,愿意接受家人、公司或同事戒烟辅导帮助的比例上升到近30%,而在此之前只有10%。这种意识改变是治理吸烟的关键所在,即使前两种方法在行为上可以制止人,但避免不了吸烟者换个地方接着抽。大众自我管理的方法让大家从内心深处意识到愿意去接受外界的帮助,从原来“我爱怎么抽就怎么抽”,变成“我要考虑别人,听听别人的感受”抽,所以为公共场所吸烟治理打下必要基础。在控烟效果上,该模式同样有效,我国平均戒烟率仅为6.6%,而大众自我管理干预组的戒烟效果达到24.6%,准备在一个月内戒烟的人数更是从27.1%提高到46.1%。
因而我方呼吁更多专家学者能够定期深入地面向社会大众开展讲座、学习会,各单位互助小组定期学习,从而建立起大众控烟基本盘。在此之外的顽固恶意破坏公共环境的吸烟者,则交由执法者依法处理。在立法不断完善的指引下,依靠大众自我管理,实现你我共同依赖的公共环境改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大众自我管理的方式能避开经营者管理和执法人员管理的弊端,在治理公共场所吸烟方面能实现更持久、更全面、更有效的控烟效果,所以大众自我管理能更好治理公共场所吸烟。
正方二辩: 下面有请我质询反方四辩同学。 我跟你确认一下执法人员的范围,你认为只要是法律的执行,其主体一定是执法人员吗?我方提到街道办、城管都属于我国明文规定的执法人员,这没问题吧。2011年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在这个过程中,实施法律的是不是场所经营者而不是执法人员呢?所谓实施法律,你方所说的经营者难道不是守法者吗?没错,经营者是守法者,但这里写着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所以我方认为场所经营者也可实施法律。
我还有两个问题。其一,你给我论证一下,禁止吸烟会导致公共场所经营者收入下降。我方认为法律的效率在于实施,这里讲的是经营管理者,因为我们经常要考虑成本问题,如果经营管理者控烟但成本受损,他们往往不会主动实施。我们有数据表明,只有21%的经营管理者愿意阻止在其经营场所内当众吸烟的人。我没有听到任何关于禁止吸烟会导致收入下降的论证,请你更正一下。
其二,我方有数据表明,超过40%的餐馆经营管理者不愿意在餐馆内进行控烟管理,因为怕自己的收入产生影响。实际有没有产生影响是一回事,他们怕不怕是另一回事。而且禁烟有没有可能让闻不了烟味的顾客前来消费,这涉及执法力度问题。你说经营者会纵容吸烟,那我想问,执法人员要怎么查处吸烟者呢?比如在西安市,执法人员(城管也好)可以进行巡逻,在餐馆可以巡逻,街道办可以查看银行是否设置了明显的禁烟标识等。首先设置明显禁烟标识是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然后你跟我说让城管巡逻,我想请问,那些网吧、KTV营业到凌晨五六点,难道凌晨五六点也要有城管巡逻吗?你可能会说凌晨五六点也有警察和城管在工作,但如果凌晨2点半街上发生事情怎么办呢?另外,如果经营管理者没有设置标识,是不是应该靠执法者进行处罚?所以我想说的是,这些法律的执行者并不一定是执法人员,有可能是场所经营者。所以执法人员也有可能监察不到,其效益也没有你方所说的那么好。对于经营管理者来说,40%的经营管理者根本就不愿意去劝阻,这个数据虽然看起来不多,但你方要证明控烟之后,经营管理者的收益不会受到明显的影响。我们看到很多经营管理者怕成本受到影响而不会去禁烟,也许会把吸烟的顾客拒之门外,你方不能把这个责任推给我们。
反方四辩: 下面回答你的问题。首先,关于禁止吸烟会导致经营者收入下降,我方有数据表明,四川大学的研究显示,56.58%的经营者认为全面禁烟会导致经营场所的收入下降。你方说中国烟民占比30%,能吸引到更多70%的顾客,这只是你方的客观举证,你能举个餐馆全面禁烟后收入上升的例子吗?只举网吧这种极端例子不能论证你的观点。
其次,关于只有20%的经营者会主动劝阻的问题。你说让他们知道只有30%的人吸烟就会主动劝阻,但现状是只有20%会主动劝阻,这说明你方政策的客观条件没有办法落实。
最后,关于你方政策实行后的实际效果,我方在四川省的调查显示,3400名烟民中,83.7%表示受到店家劝阻后会选择停止吸烟,83.7%比你的30%要高很多。你说只有20%的主体会去劝阻,你凭什么告诉我80%劝阻都是受到店家主体去劝阻呢?而且你告诉我,我在家里抽烟你也要管我,我在家里抽烟又不犯法,所以你根本就没有办法改变得了,我跑到另外一个公共场所去吸烟的情况。而我方大众管理的结果显示,在进行了实验干预之后,平均戒烟率从6.4%上升到了24.6%的禁烟效果。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数据比较得出,我方能够从认知、行为和行为习惯方面改变,而经营者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正方二辩: 我解释三件事。第一,我们不打算阻碍大家在自己家里吸烟,毕竟在非公共场合吸烟依旧是大家的自由。如果担心从一个公共场所跑到另一个公共场所吸烟,可另一个公共场所也有场所经营者管理,除非跑回家,否则吸烟者逃不掉。第二,你方说让大家自己管理自己,你的举证只告诉我们有人这么做了,效果可能还不错。但今天甲方和乙方都要考虑的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了执法人员在控烟层面是有责任的,店家在控烟层面是有责任的,而民众和群众在控烟方面没有责任,你方的强制力在哪里?如何保证政策实施?第三,我方相比于你方更好的点是什么?大家没有在厕所里偷偷吸烟被老师抓过吗?老师来了,把烟头一掐,放马桶里一冲,窗户一开,毁尸灭迹,有哪个执法人员能逮得到?所以执法人员不是解决吸烟这种广泛性问题的根治方法,而只有真正聚集在公共场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们才能在第一时间掐灭烟头。因为事后的惩罚处理,我方举证表明结案率只有14.8%,只有在烟点那一刻去掐断才是最好的办法。
正方二辩: 下面有请我质询反方四辩同学。 我跟你确认一下执法人员的范围,你认为只要是法律的执行,其主体一定是执法人员吗?我方提到街道办、城管都属于我国明文规定的执法人员,这没问题吧。2011年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在这个过程中,实施法律的是不是场所经营者而不是执法人员呢?所谓实施法律,你方所说的经营者难道不是守法者吗?没错,经营者是守法者,但这里写着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所以我方认为场所经营者也可实施法律。
我还有两个问题。其一,你给我论证一下,禁止吸烟会导致公共场所经营者收入下降。我方认为法律的效率在于实施,这里讲的是经营管理者,因为我们经常要考虑成本问题,如果经营管理者控烟但成本受损,他们往往不会主动实施。我们有数据表明,只有21%的经营管理者愿意阻止在其经营场所内当众吸烟的人。我没有听到任何关于禁止吸烟会导致收入下降的论证,请你更正一下。
其二,我方有数据表明,超过40%的餐馆经营管理者不愿意在餐馆内进行控烟管理,因为怕自己的收入产生影响。实际有没有产生影响是一回事,他们怕不怕是另一回事。而且禁烟有没有可能让闻不了烟味的顾客前来消费,这涉及执法力度问题。你说经营者会纵容吸烟,那我想问,执法人员要怎么查处吸烟者呢?比如在西安市,执法人员(城管也好)可以进行巡逻,在餐馆可以巡逻,街道办可以查看银行是否设置了明显的禁烟标识等。首先设置明显禁烟标识是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然后你跟我说让城管巡逻,我想请问,那些网吧、KTV营业到凌晨五六点,难道凌晨五六点也要有城管巡逻吗?你可能会说凌晨五六点也有警察和城管在工作,但如果凌晨2点半街上发生事情怎么办呢?另外,如果经营管理者没有设置标识,是不是应该靠执法者进行处罚?所以我想说的是,这些法律的执行者并不一定是执法人员,有可能是场所经营者。所以执法人员也有可能监察不到,其效益也没有你方所说的那么好。对于经营管理者来说,40%的经营管理者根本就不愿意去劝阻,这个数据虽然看起来不多,但你方要证明控烟之后,经营管理者的收益不会受到明显的影响。我们看到很多经营管理者怕成本受到影响而不会去禁烟,也许会把吸烟的顾客拒之门外,你方不能把这个责任推给我们。
反方四辩: 下面回答你的问题。首先,关于禁止吸烟会导致经营者收入下降,我方有数据表明,四川大学的研究显示,56.58%的经营者认为全面禁烟会导致经营场所的收入下降。你方说中国烟民占比30%,能吸引到更多70%的顾客,这只是你方的客观举证,你能举个餐馆全面禁烟后收入上升的例子吗?只举网吧这种极端例子不能论证你的观点。
其次,关于只有20%的经营者会主动劝阻的问题。你说让他们知道只有30%的人吸烟就会主动劝阻,但现状是只有20%会主动劝阻,这说明你方政策的客观条件没有办法落实。
最后,关于你方政策实行后的实际效果,我方在四川省的调查显示,3400名烟民中,83.7%表示受到店家劝阻后会选择停止吸烟,83.7%比你的30%要高很多。你说只有20%的主体会去劝阻,你凭什么告诉我80%劝阻都是受到店家主体去劝阻呢?而且你告诉我,我在家里抽烟你也要管我,我在家里抽烟又不犯法,所以你根本就没有办法改变得了,我跑到另外一个公共场所去吸烟的情况。而我方大众管理的结果显示,在进行了实验干预之后,平均戒烟率从6.4%上升到了24.6%的禁烟效果。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数据比较得出,我方能够从认知、行为和行为习惯方面改变,而经营者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正方二辩: 我解释三件事。第一,我们不打算阻碍大家在自己家里吸烟,毕竟在非公共场合吸烟依旧是大家的自由。如果担心从一个公共场所跑到另一个公共场所吸烟,可另一个公共场所也有场所经营者管理,除非跑回家,否则吸烟者逃不掉。第二,你方说让大家自己管理自己,你的举证只告诉我们有人这么做了,效果可能还不错。但今天甲方和乙方都要考虑的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了执法人员在控烟层面是有责任的,店家在控烟层面是有责任的,而民众和群众在控烟方面没有责任,你方的强制力在哪里?如何保证政策实施?第三,我方相比于你方更好的点是什么?大家没有在厕所里偷偷吸烟被老师抓过吗?老师来了,把烟头一掐,放马桶里一冲,窗户一开,毁尸灭迹,有哪个执法人员能逮得到?所以执法人员不是解决吸烟这种广泛性问题的根治方法,而只有真正聚集在公共场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们才能在第一时间掐灭烟头。因为事后的惩罚处理,我方举证表明结案率只有14.8%,只有在烟点那一刻去掐断才是最好的办法。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三辩:主席你好,请问可以听清吗? 主席:可以。 正方三辩:我确认一下这个赛事,因为我刚刚看到好像是第三轮质询,但我记得最后我在第三轮质询里面是最后一个。应该是乙三质询甲,我看到是乙三质询甲、丙三质询乙和甲三质询丙。我把这个赛制发到公众号里了,不好意思,看错了。
那就是第二轮质询是乙方3号成员对甲方1号成员先进行质询,不好意思,我等一下,我重置一下。那就乙方3号成员先开始。
乙方3号成员:麦克风测试,可以提问了。 正方三辩:可以。好的,发言进行。首先我想问,哪一个餐馆吸引顾客的手段是不利用饭好吃,而利用完全禁止别人吸烟呢?刚刚已经比较清楚了,我国只有30%左右的烟民,剩下70%的人比30%的人更多。所以我比较好奇,今天如果我躲在厕所里面抽烟,这件事情连摄像头都没有,你方到底要怎么查处我抽烟这个行为呢?那包括商场里面也有卫生间,商场里面的卫生间是不是需要商场的经营者来管?假如有一些手段是我们执法人员都拥有不了的话,那商场经营者怎么去抓到那些在厕所里抽烟的人呢?怎么去劝阻呢?
正方三辩:对,所以特别好,对方也发现了,因为吸烟这个行为本身是高频冲动且隐蔽的,所以压根就没有办法从执法层面真正落实。而我方举证了,我方发现只要公共场所采取了贴标识、非吸烟区不摆烟灰缸等五项简单的管理措施,吸烟的风险就会降低到22%,所以这方面是利好的。你方有这部分数据吗?能给我念一下吗?
乙方3号成员:好,我可以给你念一遍。对北京市的135个公共场所调查发现,主要公共场所采取了贴标识、非吸烟区不摆烟灰缸等五项简单的管理措施,吸烟的风险就会降低到22%。
正方三辩:所以你发现没有,至少在公共场所只要采取一定措施,吸烟率就会降得很低。而你方的执法人员首先不一定能察觉到,其次我方刚刚也告诉你了,你的成本是很高的。比如我昨天跟你讲,在2017年,上海有北京联通志愿者在内,有超过数千的执法人员,其达到每天100元的补贴,每年是数千万的大额开支。所以你方到底要不要考虑这部分大额开支,和我方先使用简单标识之间的成本对比呢?首先执法人员在2018年公共场所吸烟风险就本身已经降到22%了,就根本不是您刚刚所说的北京在贴了标识之后,实际上这些标识真的会有人看到吗?不一定。其次我不明白您说的这个吸烟风险还是什么,但是在卫生间里面,您方能给我具体阐释一下吗?我特别好奇,你方22%的数据是什么,你能给我念一下。
正方三辩:你好,是听不到我说话吗?哦,在那个……我们后续会有人给你念,这比较浪费我时间。再一个,无论问您什么,您方不能反问。再一个我问一个,您方说经营管理者,他不是守法的人吗?他为什么会变成您方所说的执法的人?所以特别好,你方也给不出数据,我方今天告诉你,只要我贴标识,只要我不摆烟灰缸,这件事情就能切实地降低吸烟的风险,这是第一。第二步,你们今天执法员做不到的事情,首先第一我刚刚说的很清楚,成本特别高,要数千万,而我今天我的经营管理只需要贴个标志,只需要不摆烟灰缸,甚至还要减少一些成本,所以你发现没有,一个是高额成本,这是第一。第二你要解决的点,我给你解决力,我方今天发现四川省调查里面34000名烟民当中,83.7%表示受到劝阻后会选择自行停止,所以你发现没有,执行力我方也有。所以最后我好奇的点是你方一直没有解决这件事情,叫做我方今天问你,如果抽烟是有高频冲动且隐蔽的,现在我想抽烟,想得心痒痒,我现在跑到厕所去抽,你方的执法人员到底怎么发现这件事情呢?好像你也发现不了,所以你发现没有,不管是从成本上来讲,还是从客观效果来讲,我方今天的场所管理都有利于降低吸烟风险。
下面有请丙方3号成员对乙方1号成员就乙方观点进行质询。
丙方3号成员:好,谢谢主席。第一个问题,你方的这个罚款必须得落到实处,你方的目的才能达成,没问题吧?不只是罚款,还有等等的处罚手段,包括我们的约束,这其实就是处罚,那才能达成。现实当中在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人里面,有多少老人受到处罚了?我方给你举证了,2018年我国的控烟执法人员就已经出动了一千六百万人次,查处的公共案件为60万起,公共场所吸烟率从2018年就已经下降了22%。首先你的这个数据在这个期间不止执法人员在增强,民众的自我意识也在提高,你的这个数据不能证明是你方那个利好达成的。我方的数据可以告诉你,在西安市2019年有控烟执法专项行动的情况下,被责令整改抽烟的个人占在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人的比例还不到1/10。我就想问你,在那些被罚款的人里面有多少人因为你这一次罚款以后就再也不抽了?那你方可以解释有多少人因为你方所谓的互助小组以后就再也不抽烟了,至少我方是看到实际的效益的,叫做2010年公共场所吸烟率还是34.5%,2018年就已经是22.5%了,虽然你方可在全市里面有别的比例,但是我方能够举证的,主要的是执法人员的努力。我方的实证数据告诉你,经过我方这个模式的干预以后,对照组戒烟的成功率只有6.4%,可是干预组戒烟的成功率达到了24.6%,我方的这个是在控制变量下证明直接是我方模式带来的利好,而你方那个数据的利好不一定是你方那个模式带来的。
丙方3号成员:我继续往下问,在那个学校的例子里面,警察来了以后表示长沙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所以没有对这个男子进行罚款,可是事后人们发现长沙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你方怎么保证在现实当中不会存在这种警察对地方性法律不熟悉的情况?
丙方3号成员:第一你方可以解释一下你方的实验这个对照组和这个实验组是怎么对照出来的,包括这个戒烟率是不是您方所谓的,比如说有些综艺的节目效果还未可知。然后第2点叫做。
乙方1号成员:您好,您方可以重复一下问题吗? 丙方3号成员:我方不着急,待会儿给你解释,所以你没有任何措施来避免我刚刚提到的现实执法过程当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你解释,所以你没有任何措施来避免我刚刚提到的现实执法过程当中存在的现实困境,我继续往下问,违法吸烟的罚款少的就10块,多的只有50块,我被罚了以后,你怎么保证这个人不在其他公共场所继续吸烟?你的控烟效果是怎么达成的?
丙方3号成员:哦,首先第一个叫做您方的控烟效果,起码我没有看到实际的利好,您方后续需要解释你方的实验,然后第二点就是我方的观点,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方在7年之内全国的吸烟率下降了整整10%,然后第三点叫做,我方刚刚您方刚刚提到的叫做没有警察,警察不熟悉当地条例的问题,这正是执法人员的问题,我方可以认一下,所以我方认为更应该依赖于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执法人员自身素质的增强,这是一方面。你的那个数据不能保证是你方的立场带来的。而四川大学的研究表明,有80%多的人都认为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处罚的标准很低,起不到震慑的效果。所以哪怕我今天被罚了,我明天还会在其他公共场所继续抽烟,以防达不到实际控烟的效果。以上,法律这方面存在的条例不完善,警察不熟悉问题,我方可以认一下只有这样的问题,所以我方认为不只要执法人员应该加强他的执法力度,包括相关的条例也应该完善,包括等等的相关的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我方同意。然后其次,您方所谓的您方苛责,我方说这个数据的原因不在于执法人员的监督,那是您方所谓的对照组嘛,您对照组可以后续解释。然后其次正方,正方刚刚提及,我方给出的数据,我方没说的数据,你从2018年中国的吸烟,中国公共场所的吸烟率就已经下降了22.5%,你们所提出的北京的实验的数据22.5%有待考证。
正方三辩:主席你好,请问可以听清吗? 主席:可以。 正方三辩:我确认一下这个赛事,因为我刚刚看到好像是第三轮质询,但我记得最后我在第三轮质询里面是最后一个。应该是乙三质询甲,我看到是乙三质询甲、丙三质询乙和甲三质询丙。我把这个赛制发到公众号里了,不好意思,看错了。
那就是第二轮质询是乙方3号成员对甲方1号成员先进行质询,不好意思,我等一下,我重置一下。那就乙方3号成员先开始。
乙方3号成员:麦克风测试,可以提问了。 正方三辩:可以。好的,发言进行。首先我想问,哪一个餐馆吸引顾客的手段是不利用饭好吃,而利用完全禁止别人吸烟呢?刚刚已经比较清楚了,我国只有30%左右的烟民,剩下70%的人比30%的人更多。所以我比较好奇,今天如果我躲在厕所里面抽烟,这件事情连摄像头都没有,你方到底要怎么查处我抽烟这个行为呢?那包括商场里面也有卫生间,商场里面的卫生间是不是需要商场的经营者来管?假如有一些手段是我们执法人员都拥有不了的话,那商场经营者怎么去抓到那些在厕所里抽烟的人呢?怎么去劝阻呢?
正方三辩:对,所以特别好,对方也发现了,因为吸烟这个行为本身是高频冲动且隐蔽的,所以压根就没有办法从执法层面真正落实。而我方举证了,我方发现只要公共场所采取了贴标识、非吸烟区不摆烟灰缸等五项简单的管理措施,吸烟的风险就会降低到22%,所以这方面是利好的。你方有这部分数据吗?能给我念一下吗?
乙方3号成员:好,我可以给你念一遍。对北京市的135个公共场所调查发现,主要公共场所采取了贴标识、非吸烟区不摆烟灰缸等五项简单的管理措施,吸烟的风险就会降低到22%。
正方三辩:所以你发现没有,至少在公共场所只要采取一定措施,吸烟率就会降得很低。而你方的执法人员首先不一定能察觉到,其次我方刚刚也告诉你了,你的成本是很高的。比如我昨天跟你讲,在2017年,上海有北京联通志愿者在内,有超过数千的执法人员,其达到每天100元的补贴,每年是数千万的大额开支。所以你方到底要不要考虑这部分大额开支,和我方先使用简单标识之间的成本对比呢?首先执法人员在2018年公共场所吸烟风险就本身已经降到22%了,就根本不是您刚刚所说的北京在贴了标识之后,实际上这些标识真的会有人看到吗?不一定。其次我不明白您说的这个吸烟风险还是什么,但是在卫生间里面,您方能给我具体阐释一下吗?我特别好奇,你方22%的数据是什么,你能给我念一下。
正方三辩:你好,是听不到我说话吗?哦,在那个……我们后续会有人给你念,这比较浪费我时间。再一个,无论问您什么,您方不能反问。再一个我问一个,您方说经营管理者,他不是守法的人吗?他为什么会变成您方所说的执法的人?所以特别好,你方也给不出数据,我方今天告诉你,只要我贴标识,只要我不摆烟灰缸,这件事情就能切实地降低吸烟的风险,这是第一。第二步,你们今天执法员做不到的事情,首先第一我刚刚说的很清楚,成本特别高,要数千万,而我今天我的经营管理只需要贴个标志,只需要不摆烟灰缸,甚至还要减少一些成本,所以你发现没有,一个是高额成本,这是第一。第二你要解决的点,我给你解决力,我方今天发现四川省调查里面34000名烟民当中,83.7%表示受到劝阻后会选择自行停止,所以你发现没有,执行力我方也有。所以最后我好奇的点是你方一直没有解决这件事情,叫做我方今天问你,如果抽烟是有高频冲动且隐蔽的,现在我想抽烟,想得心痒痒,我现在跑到厕所去抽,你方的执法人员到底怎么发现这件事情呢?好像你也发现不了,所以你发现没有,不管是从成本上来讲,还是从客观效果来讲,我方今天的场所管理都有利于降低吸烟风险。
下面有请丙方3号成员对乙方1号成员就乙方观点进行质询。
丙方3号成员:好,谢谢主席。第一个问题,你方的这个罚款必须得落到实处,你方的目的才能达成,没问题吧?不只是罚款,还有等等的处罚手段,包括我们的约束,这其实就是处罚,那才能达成。现实当中在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人里面,有多少老人受到处罚了?我方给你举证了,2018年我国的控烟执法人员就已经出动了一千六百万人次,查处的公共案件为60万起,公共场所吸烟率从2018年就已经下降了22%。首先你的这个数据在这个期间不止执法人员在增强,民众的自我意识也在提高,你的这个数据不能证明是你方那个利好达成的。我方的数据可以告诉你,在西安市2019年有控烟执法专项行动的情况下,被责令整改抽烟的个人占在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人的比例还不到1/10。我就想问你,在那些被罚款的人里面有多少人因为你这一次罚款以后就再也不抽了?那你方可以解释有多少人因为你方所谓的互助小组以后就再也不抽烟了,至少我方是看到实际的效益的,叫做2010年公共场所吸烟率还是34.5%,2018年就已经是22.5%了,虽然你方可在全市里面有别的比例,但是我方能够举证的,主要的是执法人员的努力。我方的实证数据告诉你,经过我方这个模式的干预以后,对照组戒烟的成功率只有6.4%,可是干预组戒烟的成功率达到了24.6%,我方的这个是在控制变量下证明直接是我方模式带来的利好,而你方那个数据的利好不一定是你方那个模式带来的。
丙方3号成员:我继续往下问,在那个学校的例子里面,警察来了以后表示长沙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所以没有对这个男子进行罚款,可是事后人们发现长沙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你方怎么保证在现实当中不会存在这种警察对地方性法律不熟悉的情况?
丙方3号成员:第一你方可以解释一下你方的实验这个对照组和这个实验组是怎么对照出来的,包括这个戒烟率是不是您方所谓的,比如说有些综艺的节目效果还未可知。然后第2点叫做。
乙方1号成员:您好,您方可以重复一下问题吗? 丙方3号成员:我方不着急,待会儿给你解释,所以你没有任何措施来避免我刚刚提到的现实执法过程当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你解释,所以你没有任何措施来避免我刚刚提到的现实执法过程当中存在的现实困境,我继续往下问,违法吸烟的罚款少的就10块,多的只有50块,我被罚了以后,你怎么保证这个人不在其他公共场所继续吸烟?你的控烟效果是怎么达成的?
丙方3号成员:哦,首先第一个叫做您方的控烟效果,起码我没有看到实际的利好,您方后续需要解释你方的实验,然后第二点就是我方的观点,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方在7年之内全国的吸烟率下降了整整10%,然后第三点叫做,我方刚刚您方刚刚提到的叫做没有警察,警察不熟悉当地条例的问题,这正是执法人员的问题,我方可以认一下,所以我方认为更应该依赖于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执法人员自身素质的增强,这是一方面。你的那个数据不能保证是你方的立场带来的。而四川大学的研究表明,有80%多的人都认为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处罚的标准很低,起不到震慑的效果。所以哪怕我今天被罚了,我明天还会在其他公共场所继续抽烟,以防达不到实际控烟的效果。以上,法律这方面存在的条例不完善,警察不熟悉问题,我方可以认一下只有这样的问题,所以我方认为不只要执法人员应该加强他的执法力度,包括相关的条例也应该完善,包括等等的相关的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我方同意。然后其次,您方所谓的您方苛责,我方说这个数据的原因不在于执法人员的监督,那是您方所谓的对照组嘛,您对照组可以后续解释。然后其次正方,正方刚刚提及,我方给出的数据,我方没说的数据,你从2018年中国的吸烟,中国公共场所的吸烟率就已经下降了22.5%,你们所提出的北京的实验的数据22.5%有待考证。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