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幸福者退让”是善的智慧vs“幸福者退让”是恶的纵容
总计时环节:
正方: 首先,第一个问题是,如果我方不退让,如何解决保护等问题呢?我方认为退让并非是唯一的解决路径,如果您方认为退让是最优的解决路径,那么您方需要论证为什么。当与对方发生矛盾时,上去讲道理是否是更好的解决方式呢?但问题在于冲突出现时,对方处于情绪上头的状态,是否还能听进去别人讲的道理呢?这是第一个问题,您方如何处理? 第二个问题是原则和节奏方面的问题。您方要解决节奏上的问题,那么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不退让呢?冲动下的不退让是否可以讲道理,这一点在对方辩友手册中已经确认过,您方是否要自己推翻呢? 第二个问题是结构性问题。我方所说的结构性问题是,您方只看到您和对方的问题,没有看到您和对方之外的问题。例如今天有冲突,我方是理智的,对方处于一种冲动状态,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解决任何问题,最终公租本身也无法解决。 从结构上讲,我方认为可以将负面情绪终止在我们这里,不往下传递,而您方如果认为可以解决,请给出理由。您方所说的结构性问题,在您方关于幸福者的考量中,预设的前提是我和他者的对立,但真正的问题并不出现在我或者他应该退让或者体谅对方,而是出现在外部,例如外卖员被强加超额职责这种问题,您方如何解决呢? 再比如,我下班非常累,即使我的蛋糕被外卖员打翻,我也不能有怨言吗?如果我认为只要退让就是恶的,且恶会放大,那么这个恶的来源在哪里呢?您方说结构性问题不只是我和他的问题,那么即使没有信息或者退让,您是否能看到外卖员系统上的问题呢?您是否觉得只要我退了就没关系了呢?您需要回答我的问题,您所说的恶到底来源于哪里?为什么会这么严重?当对方损害了我的利益,不管有意还是无意,您觉得只要退了就没关系,那您不追究的话,难道就不会再次损害我的利益吗? 所以说,即使外卖员是无意打翻外卖,也应该追究。这里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社会戾气很重,直接起冲突了怎么办?第二种是没有起冲突,但如果没有追究,是否就是恶的纵容呢?首先,外卖员不仅打翻外卖,而且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在我认为我的家庭安全等可能受到威胁的前提下,我为什么要相信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呢?您说冲突存在才会有退让,没有冲突就没有退让,既然您已经看到这一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要退让呢? 另外,对方也承认退让可以保护个人安全,这是可以预见的。而且双方有冲突时,对方可能处于不理智状态,您方一直说不要退让,那您方给出的措施是举报,但举报可能会激怒对方,使对方将坏情绪传播给其他人。所以如果我们选择不退让,去激怒对方,可能会造成恶的纵容,使恶传播给更多人。那么您方所说的结构性问题到底如何解决呢? 在您方的观点里,似乎只有不退让才会发现遗漏性的问题,才会加剧问题。但冲突已经发生时,公司需要来解决您方所说的结构性加剧的这部分问题。在您方的论证下,既然冲突已经存在,您方的解决方案是什么才能让社会更幸福呢?我们再来看结构性问题,您方不能只看到我和他,还要看到如何解决第二个问题。我方认为在善的智慧层面,很少会涉及到恶的存在,而您方效益不高,例如您方无法普及。我方可以诉诸法律,那么您方所说的纵容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您方的意思是不是只要对方违法,我就要抗争到底呢?如果对方没有违法,我就可以妥善处理。我方一定是在法律底线之内解决问题,而且双方都要清楚,退让是存在于有冲突的情况下。 还有,对方说恶是我们要单方面理解的,那么这是什么意思呢?退让本质是一种屈服和让步吗?它代表不理智吗?其实从始至终已经确定过,退让可能只是委曲求全,没有看到问题,不退让也可能是可以讲道理的,并不意味着冲动。那么您方所说的根据法律底线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不太理解,如果对方违法了,我到底要不要退让呢?在大庭广众下,如果对方单方面欺负我,我没有和他起冲突,他违法了,我到底要不要退让呢?还有,当幸福者在退让的时候,比如在校园霸凌这种情况下,被欺负的人根本不认为自己是幸福者,所以无法运用幸福者退让论,这就可能导致对方得寸进尺,恶更加猖獗。例如那四个女生被骚扰,她们选择拒绝就被打了,如果她们选择屈服,难道就没有恶了吗?当我们面临危险时,选择回避、暂时性低头可以保证安全,这没错。在矛盾中,各退一步有利于协商,这也没错,但你退一步,对方会善罢甘休吗?就算达成协议,全世界监督都不一定有用,我方为什么要相信您方所说的效果呢?
反方: 首先,像外卖员不小心洒了点汤,这就是恶吗?如果在街上有人踩了你一脚,按照您方的说法,这也是恶吗?那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岂不是处处充满恶,这太可怕了。 对于退让,在对方看来,退让好像是一种懦弱,是对恶的妥协、同流合污,但我方认为不是这样的。退让有时是一种谦逊、礼让,是顾全大局,是一种智慧。您方认为退让的得利者只能是被退让者,这是不对的。当一个人做出退让时,不仅被退让者是得利者,退让者本身避免了更大伤害,也是得利者,而且对于社会而言,社会上减少了冲突,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所以社会也是得利者。 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一种真正的智慧。当A符合B条件时,我们倡导去做C,并不代表在其他时候一定是错的。当一个人认为自己是幸福者,他勇敢地退让,但当他不幸福时,他就不能退让,退让本身是一种选择。您方提到的命贵者让,我方很早之前就提问过,您方认为的贵是昂贵还是尊贵呢?如果是昂贵,那么您方是否认为一个人的身价比另一个人高,他就是强者呢?他就不能是弱者了吗? 您方还一直提到结构性问题,其产生性太高,不管带来的影响有多广泛。您方提到以色列和哈马斯的问题,我方想问,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幸福者退让的原则,您方认为以色列是幸福的还是哈马斯是幸福的呢?如果都不满足我们今天讨论的范畴,您方举证的意义在哪里呢?您方还提到唐山烧烤店事件,如果当事人在冲突未产生时就智慧地选择了退让,是否能避免接下来的冲突,是否体现了一种善,是否自身就会受到少一些的伤害,甚至世界上也会少一些暴力事件呢? 我方认为,并不是所有的退让都要在幸福者语境下才能起作用,如果您方认为自己不幸福,那您也可以承担责任。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可以将善传递给被退让者,被退让者也能感受到自己是幸福的,感受到社会的大幸福,这样就能把幸福的蛋糕做大,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完满的社会。如果在退让与不退让之间有选择的话,我方坚定地认为退让更有利于社会更加长序、持久地发展,更有利于社会整体。 另外,您方提到如果认为犯错零成本就会犯下更大错误,那么您方是如何看待法律界限的呢?
辩题:“幸福者退让”是善的智慧vs“幸福者退让”是恶的纵容
总计时环节:
正方: 首先,第一个问题是,如果我方不退让,如何解决保护等问题呢?我方认为退让并非是唯一的解决路径,如果您方认为退让是最优的解决路径,那么您方需要论证为什么。当与对方发生矛盾时,上去讲道理是否是更好的解决方式呢?但问题在于冲突出现时,对方处于情绪上头的状态,是否还能听进去别人讲的道理呢?这是第一个问题,您方如何处理? 第二个问题是原则和节奏方面的问题。您方要解决节奏上的问题,那么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不退让呢?冲动下的不退让是否可以讲道理,这一点在对方辩友手册中已经确认过,您方是否要自己推翻呢? 第二个问题是结构性问题。我方所说的结构性问题是,您方只看到您和对方的问题,没有看到您和对方之外的问题。例如今天有冲突,我方是理智的,对方处于一种冲动状态,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解决任何问题,最终公租本身也无法解决。 从结构上讲,我方认为可以将负面情绪终止在我们这里,不往下传递,而您方如果认为可以解决,请给出理由。您方所说的结构性问题,在您方关于幸福者的考量中,预设的前提是我和他者的对立,但真正的问题并不出现在我或者他应该退让或者体谅对方,而是出现在外部,例如外卖员被强加超额职责这种问题,您方如何解决呢? 再比如,我下班非常累,即使我的蛋糕被外卖员打翻,我也不能有怨言吗?如果我认为只要退让就是恶的,且恶会放大,那么这个恶的来源在哪里呢?您方说结构性问题不只是我和他的问题,那么即使没有信息或者退让,您是否能看到外卖员系统上的问题呢?您是否觉得只要我退了就没关系了呢?您需要回答我的问题,您所说的恶到底来源于哪里?为什么会这么严重?当对方损害了我的利益,不管有意还是无意,您觉得只要退了就没关系,那您不追究的话,难道就不会再次损害我的利益吗? 所以说,即使外卖员是无意打翻外卖,也应该追究。这里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社会戾气很重,直接起冲突了怎么办?第二种是没有起冲突,但如果没有追究,是否就是恶的纵容呢?首先,外卖员不仅打翻外卖,而且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在我认为我的家庭安全等可能受到威胁的前提下,我为什么要相信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呢?您说冲突存在才会有退让,没有冲突就没有退让,既然您已经看到这一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要退让呢? 另外,对方也承认退让可以保护个人安全,这是可以预见的。而且双方有冲突时,对方可能处于不理智状态,您方一直说不要退让,那您方给出的措施是举报,但举报可能会激怒对方,使对方将坏情绪传播给其他人。所以如果我们选择不退让,去激怒对方,可能会造成恶的纵容,使恶传播给更多人。那么您方所说的结构性问题到底如何解决呢? 在您方的观点里,似乎只有不退让才会发现遗漏性的问题,才会加剧问题。但冲突已经发生时,公司需要来解决您方所说的结构性加剧的这部分问题。在您方的论证下,既然冲突已经存在,您方的解决方案是什么才能让社会更幸福呢?我们再来看结构性问题,您方不能只看到我和他,还要看到如何解决第二个问题。我方认为在善的智慧层面,很少会涉及到恶的存在,而您方效益不高,例如您方无法普及。我方可以诉诸法律,那么您方所说的纵容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您方的意思是不是只要对方违法,我就要抗争到底呢?如果对方没有违法,我就可以妥善处理。我方一定是在法律底线之内解决问题,而且双方都要清楚,退让是存在于有冲突的情况下。 还有,对方说恶是我们要单方面理解的,那么这是什么意思呢?退让本质是一种屈服和让步吗?它代表不理智吗?其实从始至终已经确定过,退让可能只是委曲求全,没有看到问题,不退让也可能是可以讲道理的,并不意味着冲动。那么您方所说的根据法律底线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不太理解,如果对方违法了,我到底要不要退让呢?在大庭广众下,如果对方单方面欺负我,我没有和他起冲突,他违法了,我到底要不要退让呢?还有,当幸福者在退让的时候,比如在校园霸凌这种情况下,被欺负的人根本不认为自己是幸福者,所以无法运用幸福者退让论,这就可能导致对方得寸进尺,恶更加猖獗。例如那四个女生被骚扰,她们选择拒绝就被打了,如果她们选择屈服,难道就没有恶了吗?当我们面临危险时,选择回避、暂时性低头可以保证安全,这没错。在矛盾中,各退一步有利于协商,这也没错,但你退一步,对方会善罢甘休吗?就算达成协议,全世界监督都不一定有用,我方为什么要相信您方所说的效果呢?
反方: 首先,像外卖员不小心洒了点汤,这就是恶吗?如果在街上有人踩了你一脚,按照您方的说法,这也是恶吗?那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岂不是处处充满恶,这太可怕了。 对于退让,在对方看来,退让好像是一种懦弱,是对恶的妥协、同流合污,但我方认为不是这样的。退让有时是一种谦逊、礼让,是顾全大局,是一种智慧。您方认为退让的得利者只能是被退让者,这是不对的。当一个人做出退让时,不仅被退让者是得利者,退让者本身避免了更大伤害,也是得利者,而且对于社会而言,社会上减少了冲突,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所以社会也是得利者。 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一种真正的智慧。当A符合B条件时,我们倡导去做C,并不代表在其他时候一定是错的。当一个人认为自己是幸福者,他勇敢地退让,但当他不幸福时,他就不能退让,退让本身是一种选择。您方提到的命贵者让,我方很早之前就提问过,您方认为的贵是昂贵还是尊贵呢?如果是昂贵,那么您方是否认为一个人的身价比另一个人高,他就是强者呢?他就不能是弱者了吗? 您方还一直提到结构性问题,其产生性太高,不管带来的影响有多广泛。您方提到以色列和哈马斯的问题,我方想问,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幸福者退让的原则,您方认为以色列是幸福的还是哈马斯是幸福的呢?如果都不满足我们今天讨论的范畴,您方举证的意义在哪里呢?您方还提到唐山烧烤店事件,如果当事人在冲突未产生时就智慧地选择了退让,是否能避免接下来的冲突,是否体现了一种善,是否自身就会受到少一些的伤害,甚至世界上也会少一些暴力事件呢? 我方认为,并不是所有的退让都要在幸福者语境下才能起作用,如果您方认为自己不幸福,那您也可以承担责任。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可以将善传递给被退让者,被退让者也能感受到自己是幸福的,感受到社会的大幸福,这样就能把幸福的蛋糕做大,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完满的社会。如果在退让与不退让之间有选择的话,我方坚定地认为退让更有利于社会更加长序、持久地发展,更有利于社会整体。 另外,您方提到如果认为犯错零成本就会犯下更大错误,那么您方是如何看待法律界限的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