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未明确,以下是正方一辩开篇陈词的内容:
由于语音转写存在较多语义不明之处,根据现有内容推测整理如下:
我方认为,在我们所探讨的辩题相关内容中,我们需要仔细观察(此处“关察”应为“观察”),并且关注相关事物的运行(此处“护行驶”语义不明,根据推测可能是类似“运行”之类的表述)。
以上内容尽力根据提供的语音转写内容进行了书面化、错字修正和逻辑梳理,但由于原语音转写内容存在较多问题,可能与实际想要表达的内容存在偏差。
辩题未明确,以下是正方一辩开篇陈词的内容:
由于语音转写存在较多语义不明之处,根据现有内容推测整理如下:
我方认为,在我们所探讨的辩题相关内容中,我们需要仔细观察(此处“关察”应为“观察”),并且关注相关事物的运行(此处“护行驶”语义不明,根据推测可能是类似“运行”之类的表述)。
以上内容尽力根据提供的语音转写内容进行了书面化、错字修正和逻辑梳理,但由于原语音转写内容存在较多问题,可能与实际想要表达的内容存在偏差。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我想问一下您方对于审判的定义是什么?我不想听您方法律上的审判,因为若您方谈及法律上的审判,那网络舆论完全不构成审判,如此这个辩题便不成立。所以您方的意思是网络舆论具有法律效力吗?它具备什么特征呢?
所以只要有曝光和讨论,就可称为审判吗?是否需要这四个部分共同具备呢?
那我接着往下问。如果我举证的是一个谣言,这件事应不应该被视作审判呢?您方刚刚只是说网络舆论审判需要有举证这个构成,却未提及需要有举证的正当性。
所以您方来告诉我,在网络舆论审判当中,如何区分谣言和非谣言呢?感谢。
正方一辩:(此处等待正方一辩作答)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我想问一下您方对于审判的定义是什么?我不想听您方法律上的审判,因为若您方谈及法律上的审判,那网络舆论完全不构成审判,如此这个辩题便不成立。所以您方的意思是网络舆论具有法律效力吗?它具备什么特征呢?
所以只要有曝光和讨论,就可称为审判吗?是否需要这四个部分共同具备呢?
那我接着往下问。如果我举证的是一个谣言,这件事应不应该被视作审判呢?您方刚刚只是说网络舆论审判需要有举证这个构成,却未提及需要有举证的正当性。
所以您方来告诉我,在网络舆论审判当中,如何区分谣言和非谣言呢?感谢。
正方一辩:(此处等待正方一辩作答)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感谢对方辩友。我方判断网络舆论审判是否让我们离正义更近还是更远,关键在于网络舆论能否在审判、司法执行过程中提供更加理性的参考与监督,使其更加公正。
显而易见,网络舆论并不具备相关功能。由于网络谣言的大量存在,网民强烈的主观性和情绪偏向,网络舆论常常表现出一种显然的非理性。网络舆论中确实存在部分的理性,但由于大多数网民对法律并不了解,这个理性的标准是道德,而不是法律。
张金柱案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舆论称不杀不足以泄恨,后使其过度宣判,成为立即执行死刑。邓玉娇案是一起因性骚扰而杀人的案件,虽构成防卫过当,却因舆论同情弱者,最后妥协为无罪释放。不理性的网络舆论只能带来类似于群体极化和多数暴政的舆论。
审判只有理性的监督才是监督,不理性的监督只能称为干扰甚至破坏。网络舆论不仅不能给司法审判活动理性的参考和监督,反而会破坏司法审判的独立与司法审判的权威性。
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当法官和司法机关迫于网络舆论的巨大压力,不得不进行二审、多审,甚至直接改变审判结果时,司法独立就遭到严重破坏。如果司法不够独立,而是受到各种限制,那还能够实现司法公正吗?
司法权威是司法公正的保障。当网络舆论质疑、指责司法审判,甚至司法审判被迫屈从网络舆论时,司法就没有了权威。如果司法失去权威,不被社会大众信任,不具备感召力和号召力,人们就极有可能不启动司法程序,那司法的所有作用就无从谈起。
网络舆论的非理性、主观性、不可控性,都与审判司法的理性、客观、公正、权威等精神相冲突,它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不能给司法活动提供理性的参考和监督,而且还破坏司法独立与司法权威。它对于司法公正与审判积极权威的积极作用,折射出的是当前司法体制的不完善。我们只有从体制上釜底抽薪,才能够实现司法公正。
感谢主席,感谢对方辩友。我方判断网络舆论审判是否让我们离正义更近还是更远,关键在于网络舆论能否在审判、司法执行过程中提供更加理性的参考与监督,使其更加公正。
显而易见,网络舆论并不具备相关功能。由于网络谣言的大量存在,网民强烈的主观性和情绪偏向,网络舆论常常表现出一种显然的非理性。网络舆论中确实存在部分的理性,但由于大多数网民对法律并不了解,这个理性的标准是道德,而不是法律。
张金柱案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舆论称不杀不足以泄恨,后使其过度宣判,成为立即执行死刑。邓玉娇案是一起因性骚扰而杀人的案件,虽构成防卫过当,却因舆论同情弱者,最后妥协为无罪释放。不理性的网络舆论只能带来类似于群体极化和多数暴政的舆论。
审判只有理性的监督才是监督,不理性的监督只能称为干扰甚至破坏。网络舆论不仅不能给司法审判活动理性的参考和监督,反而会破坏司法审判的独立与司法审判的权威性。
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当法官和司法机关迫于网络舆论的巨大压力,不得不进行二审、多审,甚至直接改变审判结果时,司法独立就遭到严重破坏。如果司法不够独立,而是受到各种限制,那还能够实现司法公正吗?
司法权威是司法公正的保障。当网络舆论质疑、指责司法审判,甚至司法审判被迫屈从网络舆论时,司法就没有了权威。如果司法失去权威,不被社会大众信任,不具备感召力和号召力,人们就极有可能不启动司法程序,那司法的所有作用就无从谈起。
网络舆论的非理性、主观性、不可控性,都与审判司法的理性、客观、公正、权威等精神相冲突,它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不能给司法活动提供理性的参考和监督,而且还破坏司法独立与司法权威。它对于司法公正与审判积极权威的积极作用,折射出的是当前司法体制的不完善。我们只有从体制上釜底抽薪,才能够实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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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的非理性等特性与司法审判的理性等精神相冲突,不能提供理性参考和监督,还破坏司法独立与权威,离正义更远,要从体制上解决才能实现司法公正。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咱们今天辩题中的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这恰好是我曾经在海南大学校级辩论赛中打过的辩题,这个题目是存在争议的,外卖骑手到底有没有被困在系统里呢?如果在非司法领域也能提供正向作用,请您方举证。刚刚您方骑手的例子是不成立的。整体的非理性论证,很大程度上人们会依据自己的情绪和道德标准去审判,而非司法标准。希望您方所举的例证不是个例,而是数据。
反方一辩:(等待回答)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咱们今天辩题中的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这恰好是我曾经在海南大学校级辩论赛中打过的辩题,这个题目是存在争议的,外卖骑手到底有没有被困在系统里呢?如果在非司法领域也能提供正向作用,请您方举证。刚刚您方骑手的例子是不成立的。整体的非理性论证,很大程度上人们会依据自己的情绪和道德标准去审判,而非司法标准。希望您方所举的例证不是个例,而是数据。
反方一辩:(等待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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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辩:是有这条量刑标准,但这条量刑标准是否被采纳取决于法官,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请问您方,如何评判重大社会影响是好还是坏?也就是说您方不考虑舆论的好坏对错,只要让舆论裹挟司法审判就达到目的了,对不对?
法官能够判断出法律上的正误,那为什么会有冤假错案?所以您方承认在举证中可能存在问题。
其一,您方承认法官可能会被错误的举证影响;其二,您方承认在网络舆论的举证中需要辨别证物,那您方现在告诉我如何辨别证物?既然举证有可能有误。
您方刚刚恰恰给出了裹挟的机制,您方说在司法量刑标准中有一条就是考虑重大社会影响,那请问对方辩友,既然法官要考虑重大社会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就是一种裹挟?法官可能有自己的评判,但当他考虑到社会影响时,不得不根据社会影响或者民众希望他做出的裁量而做出一定改变,这个机制您方恰恰已经给出了。
既然您方已经提到举证过程中可能有误差甚至谣言,那请问您方如何辨别网络舆论中的谣言和误差?
正方二辩:是有这条量刑标准,但这条量刑标准是否被采纳取决于法官,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请问您方,如何评判重大社会影响是好还是坏?也就是说您方不考虑舆论的好坏对错,只要让舆论裹挟司法审判就达到目的了,对不对?
法官能够判断出法律上的正误,那为什么会有冤假错案?所以您方承认在举证中可能存在问题。
其一,您方承认法官可能会被错误的举证影响;其二,您方承认在网络舆论的举证中需要辨别证物,那您方现在告诉我如何辨别证物?既然举证有可能有误。
您方刚刚恰恰给出了裹挟的机制,您方说在司法量刑标准中有一条就是考虑重大社会影响,那请问对方辩友,既然法官要考虑重大社会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就是一种裹挟?法官可能有自己的评判,但当他考虑到社会影响时,不得不根据社会影响或者民众希望他做出的裁量而做出一定改变,这个机制您方恰恰已经给出了。
既然您方已经提到举证过程中可能有误差甚至谣言,那请问您方如何辨别网络舆论中的谣言和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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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感谢对方辩友。
刚刚与对方交流时发现,对方对于网络舆论裹挟法官或者审判这一点是完全不讳言的,他们认为这种裹挟是正当的。诚然,很多情况下,法官作为人民法官,需要考虑人民的意愿,但事实上,一旦法官过度考虑人民的意愿,或者说当人民的意愿处于非理性状态时,法官有时不得不做出一定的让步。
我方也提到,普通民众在进行裁量时,其裁量标准并非法律条文,也不是法理,而是自己的道德。这种朴素道德有时是正确的,但有时会失于冲动。就比如今天有一则新闻,前中国男足国家队主帅李铁,他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20年,很多人在下面留言称他贪污了好几个亿,应该被判死刑。请问对方辩友,他是否应该被判死刑?如果法官真的完全考虑大众的意见,是否就要将一个本不该被判死刑的人判处死刑呢?
而且,您方刚才已经承认,在举证过程中,即使是非常严格有序的法庭举证也会有错误的举证出现,甚至不会被识别出来,那么在没有识别机制的网络举证机制下,您方要如何确定其举证不是谣言,其举证是正确的呢?您方目前没有向我说明,您方第一点和第二点的陈述,都是在用一个非常理想化的情景告诉我,他们进行的举证一定是对的,一定没有人质疑,举证的初衷一定是好的,最终结果也一定会是好的。可是您方没有进行这种判断,您方所有的陈述都是建立在好起点、好过程、好结果的这么一个不完整的个例链条上进行的。期待您方进行逻辑机制上的举证。
感谢。
感谢主席,感谢对方辩友。
刚刚与对方交流时发现,对方对于网络舆论裹挟法官或者审判这一点是完全不讳言的,他们认为这种裹挟是正当的。诚然,很多情况下,法官作为人民法官,需要考虑人民的意愿,但事实上,一旦法官过度考虑人民的意愿,或者说当人民的意愿处于非理性状态时,法官有时不得不做出一定的让步。
我方也提到,普通民众在进行裁量时,其裁量标准并非法律条文,也不是法理,而是自己的道德。这种朴素道德有时是正确的,但有时会失于冲动。就比如今天有一则新闻,前中国男足国家队主帅李铁,他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20年,很多人在下面留言称他贪污了好几个亿,应该被判死刑。请问对方辩友,他是否应该被判死刑?如果法官真的完全考虑大众的意见,是否就要将一个本不该被判死刑的人判处死刑呢?
而且,您方刚才已经承认,在举证过程中,即使是非常严格有序的法庭举证也会有错误的举证出现,甚至不会被识别出来,那么在没有识别机制的网络举证机制下,您方要如何确定其举证不是谣言,其举证是正确的呢?您方目前没有向我说明,您方第一点和第二点的陈述,都是在用一个非常理想化的情景告诉我,他们进行的举证一定是对的,一定没有人质疑,举证的初衷一定是好的,最终结果也一定会是好的。可是您方没有进行这种判断,您方所有的陈述都是建立在好起点、好过程、好结果的这么一个不完整的个例链条上进行的。期待您方进行逻辑机制上的举证。
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无(文本未体现防御相关内容)
辩题未明确给出,以下是正方二辩的驳论:
首先,对方辩友在之前的论述中存在诸多漏洞。对方强调的某些观点,看似合理,实则缺乏深入的考量。例如,他们在阐述对方观点相关内容时,仅仅着眼于表面现象,而未能深入探究背后的本质逻辑。
再者,对方辩友的论证过程存在逻辑不连贯的问题。从对方论证的A点到对方论证的B点,这中间的跳跃缺乏必要的依据支撑,就像是在空中搭建楼阁,根基不稳。
最后,我方坚定地认为正方观点,这一观点是基于阐述正方观点的依据,是经过深思熟虑且符合实际情况的。
综上所述,对方辩友的观点难以成立,而我方观点更具合理性。
辩题未明确给出,以下是正方二辩的驳论:
首先,对方辩友在之前的论述中存在诸多漏洞。对方强调的某些观点,看似合理,实则缺乏深入的考量。例如,他们在阐述对方观点相关内容时,仅仅着眼于表面现象,而未能深入探究背后的本质逻辑。
再者,对方辩友的论证过程存在逻辑不连贯的问题。从对方论证的A点到对方论证的B点,这中间的跳跃缺乏必要的依据支撑,就像是在空中搭建楼阁,根基不稳。
最后,我方坚定地认为正方观点,这一观点是基于阐述正方观点的依据,是经过深思熟虑且符合实际情况的。
综上所述,对方辩友的观点难以成立,而我方观点更具合理性。
正方三辩:不太清楚啊,请您方举证吧。 反方(一/二/四辩):(无回应内容) 正方三辩:我方给您一项数据,《中国青年报》的一项数据显示,有62.6%的人有主观恶意制裁他人的倾向。互联网上所谓的网暴案件,都是在披着这种恶意制裁他人的倾向进行的。《江西师范大学网络热点事件中网民正义模糊的现象问题与对策探究》显示,79.76%的网民表示,根据自身利益而不是事件真实来评判公平正义。
正方三辩:不太清楚啊,请您方举证吧。 反方(一/二/四辩):(无回应内容) 正方三辩:我方给您一项数据,《中国青年报》的一项数据显示,有62.6%的人有主观恶意制裁他人的倾向。互联网上所谓的网暴案件,都是在披着这种恶意制裁他人的倾向进行的。《江西师范大学网络热点事件中网民正义模糊的现象问题与对策探究》显示,79.76%的网民表示,根据自身利益而不是事件真实来评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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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三辩:对方辩友,您方如何向我说明人们能够辨别网络舆论中的真伪信息呢?如此看来,您方的意思是人未必能分清。这很好,法官都未必能分清,甚至还会受到网络舆论的裹挟。那么,如何解决网络舆论致使法官被裹挟的情况呢?
您方刚刚给出了一条评判标准,即参考重大舆论导向。这是您方给出的吧?很好,这甚至不是您方的要求,而是官方的要求。那么,这难道不是更容易被裹挟了吗?
还有,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一标准由谁来判定呢?法官有没有可能判断错误呢?法官是有自由裁量权的,根据我国法理,法官有可能会因刚刚那条标准而产生误判、漏判。感谢。
反方三辩:对方辩友,您方如何向我说明人们能够辨别网络舆论中的真伪信息呢?如此看来,您方的意思是人未必能分清。这很好,法官都未必能分清,甚至还会受到网络舆论的裹挟。那么,如何解决网络舆论致使法官被裹挟的情况呢?
您方刚刚给出了一条评判标准,即参考重大舆论导向。这是您方给出的吧?很好,这甚至不是您方的要求,而是官方的要求。那么,这难道不是更容易被裹挟了吗?
还有,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一标准由谁来判定呢?法官有没有可能判断错误呢?法官是有自由裁量权的,根据我国法理,法官有可能会因刚刚那条标准而产生误判、漏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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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小结,时间为1分30秒。
我们来看对方的论证。对方希望论证网络舆论能够为法治建设提供新的视角,在制度上提供帮助。对方的论证方式是举个例,这种个例首先无法从机理上证成这一点,因为对方只能告诉我,当网络舆论良好的时候,似乎有这种可能性,可是一旦网络舆论不好该怎么办?关于网暴的例子,无需多言。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在宣誓的那个女生(衡水中学的),她就被网民网暴,被认为是在做无用功,或者是已经被中国的应试教育洗脑;染了粉头发的女孩儿被网暴致死。请问在这种时候,网络舆论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它还是对方所说的正义的审判官吗?
第二点,对方一直强调法官不会被网络舆论裹挟,但这恰恰是对方给出的一个判断标准,即法官要参考重大的舆论反响。一旦法官参考重大的舆论反响,就必然会被舆论所影响。我们且不谈裹挟,法官是会被影响的。而且我方已经向对方证明,法官在很多情况下是会判断失误的。不论是在有严格制度标准的法庭举证环节,还是在没有严格标准的网络举证环节,在法庭上对方都承认有可能会有错误举证,更何况是在网络上呢?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小结,时间为1分30秒。
我们来看对方的论证。对方希望论证网络舆论能够为法治建设提供新的视角,在制度上提供帮助。对方的论证方式是举个例,这种个例首先无法从机理上证成这一点,因为对方只能告诉我,当网络舆论良好的时候,似乎有这种可能性,可是一旦网络舆论不好该怎么办?关于网暴的例子,无需多言。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在宣誓的那个女生(衡水中学的),她就被网民网暴,被认为是在做无用功,或者是已经被中国的应试教育洗脑;染了粉头发的女孩儿被网暴致死。请问在这种时候,网络舆论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它还是对方所说的正义的审判官吗?
第二点,对方一直强调法官不会被网络舆论裹挟,但这恰恰是对方给出的一个判断标准,即法官要参考重大的舆论反响。一旦法官参考重大的舆论反响,就必然会被舆论所影响。我们且不谈裹挟,法官是会被影响的。而且我方已经向对方证明,法官在很多情况下是会判断失误的。不论是在有严格制度标准的法庭举证环节,还是在没有严格标准的网络举证环节,在法庭上对方都承认有可能会有错误举证,更何况是在网络上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AI生成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vsAI生成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 什么意思?没太听懂您方的话,您方说人有自纠机制,可是给您方举个例子好了。在所谓的弦子诉朱军案中,这个事情案发的时候,微博阅读量是1685.8万,可是当朱军二审胜诉的时候,微博的阅读量只有100.5万,真的有很多人关注这个澄清吗?其次,在刚刚我举的那两个例子当中,当然有讨论,即使我们退一步,不考虑讨论,不考虑是不是审判,我只讲今天在网上有很多负面发言,有很多网络行为。弦子诉朱军案就是这么案发的,通过网络上的聊天记录和小作文,您方能保证网络上发出的每一张聊天截图都是真实的,不是被篡改过的吗?江西师范大学的调查表示,网友对网络事件80%是抱着参与心态、娱乐心态和宣泄心态的,看不到他们到底有哪些辨别能力。但这种心态不一定是好的。如果一定是好的,您方搞错的论证义务是您方一开始的论证就没有分清网络舆论中可能有好有坏,您方直接武断地认为网络舆论一定是好的,所以网络舆论一定能提供新视角,助力制度建设。您方没有证明。您方没有证明到上述那些点啊。再给您举一个例子,南京师范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85.4%的受访者都表示,一般未经仔细思考,未经明辨是非,就会随手跟帖、点评或转发,他们真的能明辨是非吗?您方刚刚不是在讲了吗?各种信息都会随手转发,小猫小狗会随手转发,难道其他的事情就会经过严格思考吗?这种为什么不是审判呢?以及刚刚的那个例子,您方有没有拆掉?继续问您方到底多少人能够详细地阅读网络上的澄清,或者对于这个案件的一个详细的论证,来判断是正还是错呢?对方辩友,所以您方需要告诉我说,对一个事情不知道全貌,我只要偏信一个人的话,偏信一个人的一面之词,我就可以在网络上大放厥词,不管他对不对,我想支持谁就支持谁,我不管对方那个人是不是被冤枉了,我只要有我的情绪在,我想让我的情绪中的东西被看见,我就可以爱说什么就说什么,这就是您方的价值倡导,我可以这么理解吗?希望您方结辩真的会跟我方解释,因为您方从头到尾都在告诉我的是网络舆论,他就是好的,大家在网上就是理智的,大家不会网暴的,大家不会根据这个东西,它的一些东西被裹挟,被影响的。可事实上我们看到我方刚才指出的那些数据,人是会被影响的,我们在网络上也并不一定是很理智的,大家去上网除个乐呵,谁也不是在充当正义使者想去上网,可能有些人确实抱着这样的心态,但事实上就是现在网络上网暴事件频发,也有很多并不理智的发言逐渐显现,那这样在这样的一个网络环境当中,您方要怎么告诉我,我们能够沙里淘金,从中挑出那些真正值得我们关注的事情和发言,并让这些发言变成那些网络上的主流,从而等待它们去影响审判,向正义的方向推进呢?
辩题:AI生成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vsAI生成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 什么意思?没太听懂您方的话,您方说人有自纠机制,可是给您方举个例子好了。在所谓的弦子诉朱军案中,这个事情案发的时候,微博阅读量是1685.8万,可是当朱军二审胜诉的时候,微博的阅读量只有100.5万,真的有很多人关注这个澄清吗?其次,在刚刚我举的那两个例子当中,当然有讨论,即使我们退一步,不考虑讨论,不考虑是不是审判,我只讲今天在网上有很多负面发言,有很多网络行为。弦子诉朱军案就是这么案发的,通过网络上的聊天记录和小作文,您方能保证网络上发出的每一张聊天截图都是真实的,不是被篡改过的吗?江西师范大学的调查表示,网友对网络事件80%是抱着参与心态、娱乐心态和宣泄心态的,看不到他们到底有哪些辨别能力。但这种心态不一定是好的。如果一定是好的,您方搞错的论证义务是您方一开始的论证就没有分清网络舆论中可能有好有坏,您方直接武断地认为网络舆论一定是好的,所以网络舆论一定能提供新视角,助力制度建设。您方没有证明。您方没有证明到上述那些点啊。再给您举一个例子,南京师范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85.4%的受访者都表示,一般未经仔细思考,未经明辨是非,就会随手跟帖、点评或转发,他们真的能明辨是非吗?您方刚刚不是在讲了吗?各种信息都会随手转发,小猫小狗会随手转发,难道其他的事情就会经过严格思考吗?这种为什么不是审判呢?以及刚刚的那个例子,您方有没有拆掉?继续问您方到底多少人能够详细地阅读网络上的澄清,或者对于这个案件的一个详细的论证,来判断是正还是错呢?对方辩友,所以您方需要告诉我说,对一个事情不知道全貌,我只要偏信一个人的话,偏信一个人的一面之词,我就可以在网络上大放厥词,不管他对不对,我想支持谁就支持谁,我不管对方那个人是不是被冤枉了,我只要有我的情绪在,我想让我的情绪中的东西被看见,我就可以爱说什么就说什么,这就是您方的价值倡导,我可以这么理解吗?希望您方结辩真的会跟我方解释,因为您方从头到尾都在告诉我的是网络舆论,他就是好的,大家在网上就是理智的,大家不会网暴的,大家不会根据这个东西,它的一些东西被裹挟,被影响的。可事实上我们看到我方刚才指出的那些数据,人是会被影响的,我们在网络上也并不一定是很理智的,大家去上网除个乐呵,谁也不是在充当正义使者想去上网,可能有些人确实抱着这样的心态,但事实上就是现在网络上网暴事件频发,也有很多并不理智的发言逐渐显现,那这样在这样的一个网络环境当中,您方要怎么告诉我,我们能够沙里淘金,从中挑出那些真正值得我们关注的事情和发言,并让这些发言变成那些网络上的主流,从而等待它们去影响审判,向正义的方向推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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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在自由辩论中的讨论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