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在场的各位观众:
大家好!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就“对历史文物应该保护vs对历史文物应该发掘”这一辩题展开辩论,进行思维的碰撞,享受语言的魅力。
我方的观点是:对于历史文化遗迹,我们要进行保护。
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对人类历史的担当。我们虽不反对挖掘,但要进行的是保护性挖掘。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民族文化的精髓。它们不仅具有不可再生的特性,还承载着人类文明的记忆和智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指出,文物和建筑群从历史、艺术、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和普遍的价值。因此,保护文物是我们传承文明、维系文化命脉的必要之举。
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应侧重于保护。文物是历史文化的唯一映射,一旦遭到破坏,文化便难以恢复如初。保护文物有利于传承文化,因为文物承载着民族的记忆与情感,是传承文化的纽带。保护文物能让后人了解先辈的生活、思想和创造力,增强民族认同感与民族自豪感。
我们对于保护文物的认知非常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我们要始终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同时要挖掘文物文化遗址的多种价值,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使其在提供公共服务文化、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让历史文明融入现代生活,使优秀传统文化如春风化雨般润泽人们的心田,为中华文化自信提供历史支撑,从而更好地构筑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
综上所述,考古遗址保护在文化传承、历史研究、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全力支持对考古遗址的保护,让这些珍贵的历史遗迹在历史长河中继续留存。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在场的各位观众:
大家好!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就“对历史文物应该保护vs对历史文物应该发掘”这一辩题展开辩论,进行思维的碰撞,享受语言的魅力。
我方的观点是:对于历史文化遗迹,我们要进行保护。
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对人类历史的担当。我们虽不反对挖掘,但要进行的是保护性挖掘。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民族文化的精髓。它们不仅具有不可再生的特性,还承载着人类文明的记忆和智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指出,文物和建筑群从历史、艺术、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和普遍的价值。因此,保护文物是我们传承文明、维系文化命脉的必要之举。
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应侧重于保护。文物是历史文化的唯一映射,一旦遭到破坏,文化便难以恢复如初。保护文物有利于传承文化,因为文物承载着民族的记忆与情感,是传承文化的纽带。保护文物能让后人了解先辈的生活、思想和创造力,增强民族认同感与民族自豪感。
我们对于保护文物的认知非常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我们要始终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同时要挖掘文物文化遗址的多种价值,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使其在提供公共服务文化、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让历史文明融入现代生活,使优秀传统文化如春风化雨般润泽人们的心田,为中华文化自信提供历史支撑,从而更好地构筑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
综上所述,考古遗址保护在文化传承、历史研究、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全力支持对考古遗址的保护,让这些珍贵的历史遗迹在历史长河中继续留存。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现存史料记载确实存在模糊或错误的情况,而文物实例表明,通过发掘文物能够获取更为准确丰富的历史信息,从而填补以往研究中的空白。例如殷商甲骨文的发现,不仅把中国信史向上推进了若干年,还让我们对殷商时期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二、从主体文化传承角度来看,发掘文物是基于文化价值观念的。发掘文物能使我们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历史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让一件千年的文物重现于世,它蕴含的古人智慧和创造力,能够激发人们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关注,让更多人了解和认同本民族文化,促进考古学及相关学科发展。发掘文物是考古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够为考古学理论和方法的完善提供实践基础,同时考古学也涉及到地质学、力学、生物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推动各学科的交流、交融与共同发展,为解决一些重大学科问题提供新的方法思路。
三、从公众文化需求角度来看,公众对历史文化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文物的发掘能够让公众更直观地感受历史魅力,满足他们的基本文化需求。在展览中展示出的文物吸引了大量关注,陈列相关文物使人们在欣赏文物之美的同时,也增进了对历史文化的了解,这对于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从合理保护文物的需要来看,部分文物由于自然或人类的原因面临着被破坏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有科学依据的发掘可以将文物转移到一个更适宜的保护环境中,进而有效地保护和修复,避免其遭受进一步的损害。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文物保护技术也在日益提高,能够为发掘出的文物提供较好的保存条件。
综上所述,历史文物的发掘对于推动历史研究、文化传承、学科发展以及满足公众需求和文物保护方面都有一定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应该在遵循相应原则和保护理念的基础上,对历史文物进行合理发掘。
现存史料记载确实存在模糊或错误的情况,而文物实例表明,通过发掘文物能够获取更为准确丰富的历史信息,从而填补以往研究中的空白。例如殷商甲骨文的发现,不仅把中国信史向上推进了若干年,还让我们对殷商时期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二、从主体文化传承角度来看,发掘文物是基于文化价值观念的。发掘文物能使我们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历史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让一件千年的文物重现于世,它蕴含的古人智慧和创造力,能够激发人们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关注,让更多人了解和认同本民族文化,促进考古学及相关学科发展。发掘文物是考古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够为考古学理论和方法的完善提供实践基础,同时考古学也涉及到地质学、力学、生物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推动各学科的交流、交融与共同发展,为解决一些重大学科问题提供新的方法思路。
三、从公众文化需求角度来看,公众对历史文化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文物的发掘能够让公众更直观地感受历史魅力,满足他们的基本文化需求。在展览中展示出的文物吸引了大量关注,陈列相关文物使人们在欣赏文物之美的同时,也增进了对历史文化的了解,这对于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从合理保护文物的需要来看,部分文物由于自然或人类的原因面临着被破坏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有科学依据的发掘可以将文物转移到一个更适宜的保护环境中,进而有效地保护和修复,避免其遭受进一步的损害。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文物保护技术也在日益提高,能够为发掘出的文物提供较好的保存条件。
综上所述,历史文物的发掘对于推动历史研究、文化传承、学科发展以及满足公众需求和文物保护方面都有一定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应该在遵循相应原则和保护理念的基础上,对历史文物进行合理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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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物的发掘在推动历史研究、文化传承、学科发展、满足公众需求和文物保护方面都有重要意义,所以应在遵循相应原则和保护理念基础上对历史文物进行合理发掘。
辩题:对历史文物应该保护vs对历史文物应该发掘 环节:补充陈词
正方二辩: 我方认为历史遗迹应该被保护。因为历史遗迹具有不可重复性,考古资料对真实性要求极高,遗物的出土位置是很重要的信息。一般发掘后会将遗物入库,遗址本身则酌情处理,大量遗迹被认为价值不高时会采用回填的办法处理,这对遗址本身损害极大,相当于发掘是彻底破坏了这个遗址,所以考古发掘也是有一定的破坏性的。而且这个遗址虽然对我们来说价值可能有限,但对于后代,我们并不知道其价值会有多少,为什么不给后代留一点东西呢?同时,刚提到通过发掘可以传承我们的文明,但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尊重古人传统和安息观念是非常重要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掘墓等行为被很多人认为是对古人的不尊重,古墓是古人的安息之所,大规模的发掘可能会引起社会观念以及文化情感上的争议。对于我们来说,我们本身都不希望让别人失望,那我们现在把古人的墓葬都发掘了,对于古人来说是不是一种不尊重,对于我们来说是不是也会引起这方面情感的冲突。
反方二辩: 我方认为文物需要发掘,发掘有利于深入研究历史的构建。通过发掘,我们能够获取大量实物资料,这些资料是对历史文献的重要补充和运用。而且发掘能够推动学术的发展,考古发掘为学科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广阔的空间,推动了考古学、历史学、艺术史等学科的发展。发掘也可以促使文化传承与创新,文化遗产传承不仅是静态保护,更需要通过发掘让其走向大众视野,激发人们的兴趣和热爱,从而更好地传承和创新。发掘也有助于更好地保护遗迹,在发掘过程中,专业人员可以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方法对遗迹和文物进行保护和修复,从而延长其寿命,更好地传承下去。发掘也能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合理的发掘和开发遗迹,可以将其转化为旅游资源,吸引大量旅客前往当地,推动旅游业和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刚才正方二辩提到为什么我们现在不留一些文物给后代发掘,我觉得我们现在有些东西在几百年、几千年之后的价值是难以预估的,现在发掘并不存在过分之处。
辩题:对历史文物应该保护vs对历史文物应该发掘 环节:补充陈词
正方二辩: 我方认为历史遗迹应该被保护。因为历史遗迹具有不可重复性,考古资料对真实性要求极高,遗物的出土位置是很重要的信息。一般发掘后会将遗物入库,遗址本身则酌情处理,大量遗迹被认为价值不高时会采用回填的办法处理,这对遗址本身损害极大,相当于发掘是彻底破坏了这个遗址,所以考古发掘也是有一定的破坏性的。而且这个遗址虽然对我们来说价值可能有限,但对于后代,我们并不知道其价值会有多少,为什么不给后代留一点东西呢?同时,刚提到通过发掘可以传承我们的文明,但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尊重古人传统和安息观念是非常重要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掘墓等行为被很多人认为是对古人的不尊重,古墓是古人的安息之所,大规模的发掘可能会引起社会观念以及文化情感上的争议。对于我们来说,我们本身都不希望让别人失望,那我们现在把古人的墓葬都发掘了,对于古人来说是不是一种不尊重,对于我们来说是不是也会引起这方面情感的冲突。
反方二辩: 我方认为文物需要发掘,发掘有利于深入研究历史的构建。通过发掘,我们能够获取大量实物资料,这些资料是对历史文献的重要补充和运用。而且发掘能够推动学术的发展,考古发掘为学科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广阔的空间,推动了考古学、历史学、艺术史等学科的发展。发掘也可以促使文化传承与创新,文化遗产传承不仅是静态保护,更需要通过发掘让其走向大众视野,激发人们的兴趣和热爱,从而更好地传承和创新。发掘也有助于更好地保护遗迹,在发掘过程中,专业人员可以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方法对遗迹和文物进行保护和修复,从而延长其寿命,更好地传承下去。发掘也能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合理的发掘和开发遗迹,可以将其转化为旅游资源,吸引大量旅客前往当地,推动旅游业和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刚才正方二辩提到为什么我们现在不留一些文物给后代发掘,我觉得我们现在有些东西在几百年、几千年之后的价值是难以预估的,现在发掘并不存在过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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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对历史文物应该保护vs对历史文物应该发掘 环节为:捉对攻辩
正方二辩:首先,发掘过程本身可能就会对文物造成损害。古兵马俑出土时,部分俑因为接触空气的原因,出现了褪色、干裂等现象。而且当前的保护手段存在局限性,难以确保文物出土后能得到长期有效的保护。对方称挖掘是对后代的一种贡献,但是反方是否知道,在西方的博物馆学中有“拉丁史羽绒(此处应为表述错误,不明确确切含义,按原文保留)”的理论,其形式是不将文物做保护状(此处表述不通顺,按原文保留),让人可以近距离触摸与观察,以拉近与历史的距离,但这种理论是不成熟的。人们可近距离观察、触摸,对文物的破坏是不可逆的。并且在西方这种理论的实践过程中,一般会采用中国的文物进行展示,中国文物被破坏之后,后续影响是什么?对方在这个过程中就已经给我们带来了不可逆转的损害。从不可再生的角度来看,文物承载的历史也是独特的,一旦被破坏就无法复原。文物从诞生至今,历经数百年至上千年岁月,其蕴含的艺术和文化价值是无可估量的。曾经部分文物因保护不当,遭受氧化损害,尽管如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修复,但已无法完全恢复如初,这就是所谓挖掘才能更好保护的结果。
反方二辩:正如正方二辩所说的那些例子,我现在也举一些例子。发掘对于学术研究价值具有巨大的贡献。三星堆发掘出土了大量的青铜大玉(此处应为表述错误,可能是“大型玉”之类的,按原文保留)神像、青铜面具等造型奇异(此处“相气迥异”应为表述错误,推测为“极其迥异”之类的,按原文保留)的青铜器,这为我们研究古蜀文明的起源、发展以及与中西亚文明的交流提供了新的线索。从文化传承与教育意义来看,三星堆文物的出土让公众对古蜀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三星堆博物馆展示了众多精美的文物,通过多媒体展示、讲解等方式向观众讲述古蜀文明的故事。从社会与经济价值来看,发掘推动了当地及周边地区的旅游业发展,博物馆成为创造经济(此处表述不通顺,按原文保留)、出现文化传播的地方。当今,我们许多墓葬都是进行了抢救性发掘,面临着十事组十用九宫(此处应为表述错误,不明确确切含义,按原文保留)的现象,盗墓现象依旧猖獗,现在都是在它们面临破坏的情况下进行发掘的。
辩题为:对历史文物应该保护vs对历史文物应该发掘 环节为:捉对攻辩
正方二辩:首先,发掘过程本身可能就会对文物造成损害。古兵马俑出土时,部分俑因为接触空气的原因,出现了褪色、干裂等现象。而且当前的保护手段存在局限性,难以确保文物出土后能得到长期有效的保护。对方称挖掘是对后代的一种贡献,但是反方是否知道,在西方的博物馆学中有“拉丁史羽绒(此处应为表述错误,不明确确切含义,按原文保留)”的理论,其形式是不将文物做保护状(此处表述不通顺,按原文保留),让人可以近距离触摸与观察,以拉近与历史的距离,但这种理论是不成熟的。人们可近距离观察、触摸,对文物的破坏是不可逆的。并且在西方这种理论的实践过程中,一般会采用中国的文物进行展示,中国文物被破坏之后,后续影响是什么?对方在这个过程中就已经给我们带来了不可逆转的损害。从不可再生的角度来看,文物承载的历史也是独特的,一旦被破坏就无法复原。文物从诞生至今,历经数百年至上千年岁月,其蕴含的艺术和文化价值是无可估量的。曾经部分文物因保护不当,遭受氧化损害,尽管如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修复,但已无法完全恢复如初,这就是所谓挖掘才能更好保护的结果。
反方二辩:正如正方二辩所说的那些例子,我现在也举一些例子。发掘对于学术研究价值具有巨大的贡献。三星堆发掘出土了大量的青铜大玉(此处应为表述错误,可能是“大型玉”之类的,按原文保留)神像、青铜面具等造型奇异(此处“相气迥异”应为表述错误,推测为“极其迥异”之类的,按原文保留)的青铜器,这为我们研究古蜀文明的起源、发展以及与中西亚文明的交流提供了新的线索。从文化传承与教育意义来看,三星堆文物的出土让公众对古蜀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三星堆博物馆展示了众多精美的文物,通过多媒体展示、讲解等方式向观众讲述古蜀文明的故事。从社会与经济价值来看,发掘推动了当地及周边地区的旅游业发展,博物馆成为创造经济(此处表述不通顺,按原文保留)、出现文化传播的地方。当今,我们许多墓葬都是进行了抢救性发掘,面临着十事组十用九宫(此处应为表述错误,不明确确切含义,按原文保留)的现象,盗墓现象依旧猖獗,现在都是在它们面临破坏的情况下进行发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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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对历史文物应该保护vs对历史文物应该发掘
正方三辩: 首先,我方非常肯定反方二辩所说的,发掘文物能够更好地了解文物,且能为各学术领域带来更好的价值。但是,我想说,在发掘文物的过程中必然会造成破坏。在造成破坏的过程里,如果我们没有妥善保存文物,例如三口司(此处可能存在表述错误,推测为三星堆)、加口加口吉尼斯楠木棺材(此处表述不明)以及一些古墓中的骨头等文物,在发掘完成后没有得到妥善保存,那么这些文物所蕴含的信息还能完整地传播给人们吗?还能被完整地研究出来吗?
反方三辩: 我想先反问一个问题,在地下的文物真的能受到良好的保护吗?经过数百年、上千年甚至上万年的地质运动与人类活动,它们在地下真的受到保护了吗?在考古过程中,大部分墓葬都存在坍塌或者渗水现象,只是我们看不到而已,难道看不到就意味着没有遭到破坏吗?这难道不是一种掩耳盗铃的思维吗?
我方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我们的科技在不断进步。但是,在不发掘的过程中,我们真的保护文物了吗?几十上千年间,我们面临的是墓葬遭受地质运动破坏、渗水、人类活动干扰,以及在当今社会城镇化不断发展、人际矛盾如此突出的情况下,在不发掘的情况下,我们有什么能力保护文物呢?不发掘只是我们看不见问题,不代表文物受到了真正的保护。我们只能通过发掘,在当今科技的支持下,对地下进行大规模的探索,知道哪里有什么东西,然后进行针对性的发掘与保护。
在未来,文旅融合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当我们进行大规模的发掘与保护时,将会与城市化建设以及一系列经济问题相结合,将发掘、保护与经济发展融合起来,三者共同进步,这才是保护与发展共生共长的最好结果。我们不应认为发掘就是对文物的破坏,因为从这数千年的情况来看,不发掘已经造成了很多文物流失,这说明之前我们做得不好。既然已经有了不好的结果,我们就应该换一种方式来进行保护,那就是发掘,而且发掘已经是一件可行的事情。我们对文物的发掘将会成为未来的一种发展趋势。
其次,考古在大众眼中是一个神秘的学科,很多人甚至以《盗墓笔记》的角度去理解,这本身就是一种扭曲。这意味着我们目前在这方面做得不好,我们进行大规模、系统性的发掘将会推动社会考古,让更多的人了解考古,这也是我们对文物的一种保护。
辩题:对历史文物应该保护vs对历史文物应该发掘
正方三辩: 首先,我方非常肯定反方二辩所说的,发掘文物能够更好地了解文物,且能为各学术领域带来更好的价值。但是,我想说,在发掘文物的过程中必然会造成破坏。在造成破坏的过程里,如果我们没有妥善保存文物,例如三口司(此处可能存在表述错误,推测为三星堆)、加口加口吉尼斯楠木棺材(此处表述不明)以及一些古墓中的骨头等文物,在发掘完成后没有得到妥善保存,那么这些文物所蕴含的信息还能完整地传播给人们吗?还能被完整地研究出来吗?
反方三辩: 我想先反问一个问题,在地下的文物真的能受到良好的保护吗?经过数百年、上千年甚至上万年的地质运动与人类活动,它们在地下真的受到保护了吗?在考古过程中,大部分墓葬都存在坍塌或者渗水现象,只是我们看不到而已,难道看不到就意味着没有遭到破坏吗?这难道不是一种掩耳盗铃的思维吗?
我方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我们的科技在不断进步。但是,在不发掘的过程中,我们真的保护文物了吗?几十上千年间,我们面临的是墓葬遭受地质运动破坏、渗水、人类活动干扰,以及在当今社会城镇化不断发展、人际矛盾如此突出的情况下,在不发掘的情况下,我们有什么能力保护文物呢?不发掘只是我们看不见问题,不代表文物受到了真正的保护。我们只能通过发掘,在当今科技的支持下,对地下进行大规模的探索,知道哪里有什么东西,然后进行针对性的发掘与保护。
在未来,文旅融合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当我们进行大规模的发掘与保护时,将会与城市化建设以及一系列经济问题相结合,将发掘、保护与经济发展融合起来,三者共同进步,这才是保护与发展共生共长的最好结果。我们不应认为发掘就是对文物的破坏,因为从这数千年的情况来看,不发掘已经造成了很多文物流失,这说明之前我们做得不好。既然已经有了不好的结果,我们就应该换一种方式来进行保护,那就是发掘,而且发掘已经是一件可行的事情。我们对文物的发掘将会成为未来的一种发展趋势。
其次,考古在大众眼中是一个神秘的学科,很多人甚至以《盗墓笔记》的角度去理解,这本身就是一种扭曲。这意味着我们目前在这方面做得不好,我们进行大规模、系统性的发掘将会推动社会考古,让更多的人了解考古,这也是我们对文物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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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盘问小结环节,正方三辩有90秒时间对上一环节观点进行反驳。
首先,我非常赞同反方三辩所说的,要将保护、发掘等方面结合起来。但我想说,无论是如我方二辩提到的挖掘出来后放到博物馆,还是因为文物本身有缺陷而进行挖掘,这些人类行为的本质都是对文物进行保护。
我们都知道郭沫若先生,新中国成立时,他经国家批准进行挖掘研究。然而当时的基础并不完善,虽然文物可能已开始遭受破坏,但过度挖掘带来的破坏难道不是更大吗?到底哪个风险更大?显然挖掘的破坏更大。
还有黄院长讲过的秦兵马俑的例子,就是因为当时科学技术不成熟,所以发掘方式不好。首先我对反方观点部分表示赞同。
在盘问小结环节,正方三辩有90秒时间对上一环节观点进行反驳。
首先,我非常赞同反方三辩所说的,要将保护、发掘等方面结合起来。但我想说,无论是如我方二辩提到的挖掘出来后放到博物馆,还是因为文物本身有缺陷而进行挖掘,这些人类行为的本质都是对文物进行保护。
我们都知道郭沫若先生,新中国成立时,他经国家批准进行挖掘研究。然而当时的基础并不完善,虽然文物可能已开始遭受破坏,但过度挖掘带来的破坏难道不是更大吗?到底哪个风险更大?显然挖掘的破坏更大。
还有黄院长讲过的秦兵马俑的例子,就是因为当时科学技术不成熟,所以发掘方式不好。首先我对反方观点部分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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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对历史文物应该保护vs对历史文物应该发掘
正方三辩·自由对辩·反方
正方三辩:我们很同意发掘文物这种做法,但我们要强调的是我们倡导进行保护性发掘。你们说我们提出的例子是个例,但我们所有的文化遗产都代表着中华文明先辈的传承。你们能确定我们现在有足够的技术来保证在挖掘这些文物的过程中不会对文物造成破坏吗?同时,文物被挖掘出来后,环境对文物的损害是极大的。你们说盗窃文物与文物流失是当前文物流失的一个重要因素,但环境往往才是对文物造成最大伤害的因素。文物的保护是对历史的尊重和负责,文物传承着一段历史,铭刻着先辈的智慧与创造。如果仅仅是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而进行挖掘,进而破坏这些宝贵的遗产,我们将无法向子孙后代交代。
反方可能会认为文物挖掘之后有其自身价值,会带来很多经济效应和社会效益,但我想文物难道仅仅是为人类提供效益的吗?文物本身就没有价值吗?文物本身的命运可能就是在黄土之下渐渐消失,随着它的原址一起,但它的情感(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你们说要挖掘出来为人民服务,为人类提供价值,我们是不是把自己的地位放得太高了呢?而且你们想想,一件文物挖掘出来,也许很快就会有人觊觎,有多大的能力去保护好它呢?就像我们有这样的例子,一件文物原本在私人手里保存得很好,一直没有人知道,刚开始拿出来被捐赠后拿去鉴定,回来就丢失了。我们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我觉得我方二辩说得非常好,而且对于经济效应来说,文物开发确实能带来更大的利益,但如果文物保护做得更好的话,那给后代留下的东西不是更多了吗?它带来的文化影响,或者通俗地说,带来的旅游业的收益,你们看看,是不是保护文物带来的更多呢?你们为什么非要把它挖掘出来呢?
无论是我们之前的论点,还是人类的行为与经济利益考量,不管怎样,本质还是要对文物进行保护的。你把它挖掘出来做什么呢?你把它放在那里不行吗?你把它放在那里,然后对它进行无论是科技上还是人员上的保护,不是更好吗?那也可以成为人们的一个纪念地,带来的收益也是收益呀。就拿动物来说(此处类比有些突兀,按原文保留),你挖掘出来,无论放在哪里,不也可能被偷走吗?而且挖掘出来比在本地保护风险更大。在这两种风险之间,你肯定要选择风险小的那个点,所以对于挖掘还是保护,肯定是要选择保护的,无论是挖掘出来也好,其本质还是要站在保护这一立场上出发的。而且对方把目光都放到了流行的古墓发掘上,但要知道,我们国家进行的发掘都是保护性发掘,都是在古墓已经遭到破坏不能再被破坏的情况下才去挖掘的,我们的目的还是保护,国家支持我们保护,国家的眼光一定比我们长远,我们现在难道要反驳国家的眼光吗?
辩题:对历史文物应该保护vs对历史文物应该发掘
正方三辩·自由对辩·反方
正方三辩:我们很同意发掘文物这种做法,但我们要强调的是我们倡导进行保护性发掘。你们说我们提出的例子是个例,但我们所有的文化遗产都代表着中华文明先辈的传承。你们能确定我们现在有足够的技术来保证在挖掘这些文物的过程中不会对文物造成破坏吗?同时,文物被挖掘出来后,环境对文物的损害是极大的。你们说盗窃文物与文物流失是当前文物流失的一个重要因素,但环境往往才是对文物造成最大伤害的因素。文物的保护是对历史的尊重和负责,文物传承着一段历史,铭刻着先辈的智慧与创造。如果仅仅是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而进行挖掘,进而破坏这些宝贵的遗产,我们将无法向子孙后代交代。
反方可能会认为文物挖掘之后有其自身价值,会带来很多经济效应和社会效益,但我想文物难道仅仅是为人类提供效益的吗?文物本身就没有价值吗?文物本身的命运可能就是在黄土之下渐渐消失,随着它的原址一起,但它的情感(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你们说要挖掘出来为人民服务,为人类提供价值,我们是不是把自己的地位放得太高了呢?而且你们想想,一件文物挖掘出来,也许很快就会有人觊觎,有多大的能力去保护好它呢?就像我们有这样的例子,一件文物原本在私人手里保存得很好,一直没有人知道,刚开始拿出来被捐赠后拿去鉴定,回来就丢失了。我们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我觉得我方二辩说得非常好,而且对于经济效应来说,文物开发确实能带来更大的利益,但如果文物保护做得更好的话,那给后代留下的东西不是更多了吗?它带来的文化影响,或者通俗地说,带来的旅游业的收益,你们看看,是不是保护文物带来的更多呢?你们为什么非要把它挖掘出来呢?
无论是我们之前的论点,还是人类的行为与经济利益考量,不管怎样,本质还是要对文物进行保护的。你把它挖掘出来做什么呢?你把它放在那里不行吗?你把它放在那里,然后对它进行无论是科技上还是人员上的保护,不是更好吗?那也可以成为人们的一个纪念地,带来的收益也是收益呀。就拿动物来说(此处类比有些突兀,按原文保留),你挖掘出来,无论放在哪里,不也可能被偷走吗?而且挖掘出来比在本地保护风险更大。在这两种风险之间,你肯定要选择风险小的那个点,所以对于挖掘还是保护,肯定是要选择保护的,无论是挖掘出来也好,其本质还是要站在保护这一立场上出发的。而且对方把目光都放到了流行的古墓发掘上,但要知道,我们国家进行的发掘都是保护性发掘,都是在古墓已经遭到破坏不能再被破坏的情况下才去挖掘的,我们的目的还是保护,国家支持我们保护,国家的眼光一定比我们长远,我们现在难道要反驳国家的眼光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对历史文物应该保护vs对历史文物应该发掘
反方三辩(自由对辩环节,针对正方):
从反方进行自由攻辩环节,请各方辩友注意。我方听到正方一辩提到环境问题,我还是那个观点,在地下受技术、运动以及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文物在地下其实得不到真正更好的保存。另外,我觉得对方一辩存在误解,他说的是无节制的发掘,而我们提的是科学的发掘与保护。
另外,正方二辩提到文物保存以及一些作风不佳的官员问题,这个问题确实存在,我们也承认需要考虑。但是,正方三辩一直在强调经济效益,而我想说的是,我们看重的不仅是经济效益,还有社会效益。我们的伟大领袖说要增强民族性。首先我回答一下正方辩友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到底有没有能力去评估,在发掘的时候会不会对文物造成破坏。确实,没有任何人敢承担这个责任,说在挖掘的时候不会造成破坏,因为挖掘本质上就是一种破坏。
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每次都是在文物面临破坏以及破坏之后才进行保护。两者相较,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在破坏之后进行保护呢?发掘是因为,我们发掘的目的是在当前各种因素影响下,比如人际矛盾、城市化发展不断进行当中。就像我们在考古学中了解到的,西安很多地下,几乎是挖一处就有一处遗址,墓葬的数量甚至比挖掘的米数还要多,这种情况不是很严重吗?假如我们一开始就对其进行保护,或者进行保护性挖掘,然后进行系统性的规划,将其融入城市的一部分,这难道不是一种保护吗?
我们并不是说挖掘就只是为了挖掘,其次我们对文物进行挖掘是因为它已经面临部分破坏的情况下,我们要对其进行抢救性发掘,所以我们应该积极行动,尽最大的努力,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当下。
从我们这方面来说,补充一下城市化进程的问题。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在城市发展进程中难免会占用一些土地。城市化进程和考古学在未来都是不可避免的议题,在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下,不发掘是一种逃避形式。如果不及时发掘出来,这些古遗址会受到不可估量的破坏,我们会损失大量属于我们自己的历史悠久的惊人财富。若是在破坏之前将它们发掘出来,就可使它们得到有效保护,从而发挥它们应有的价值。最后我想说,不发掘何来保护。
辩题:对历史文物应该保护vs对历史文物应该发掘
反方三辩(自由对辩环节,针对正方):
从反方进行自由攻辩环节,请各方辩友注意。我方听到正方一辩提到环境问题,我还是那个观点,在地下受技术、运动以及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文物在地下其实得不到真正更好的保存。另外,我觉得对方一辩存在误解,他说的是无节制的发掘,而我们提的是科学的发掘与保护。
另外,正方二辩提到文物保存以及一些作风不佳的官员问题,这个问题确实存在,我们也承认需要考虑。但是,正方三辩一直在强调经济效益,而我想说的是,我们看重的不仅是经济效益,还有社会效益。我们的伟大领袖说要增强民族性。首先我回答一下正方辩友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到底有没有能力去评估,在发掘的时候会不会对文物造成破坏。确实,没有任何人敢承担这个责任,说在挖掘的时候不会造成破坏,因为挖掘本质上就是一种破坏。
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每次都是在文物面临破坏以及破坏之后才进行保护。两者相较,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在破坏之后进行保护呢?发掘是因为,我们发掘的目的是在当前各种因素影响下,比如人际矛盾、城市化发展不断进行当中。就像我们在考古学中了解到的,西安很多地下,几乎是挖一处就有一处遗址,墓葬的数量甚至比挖掘的米数还要多,这种情况不是很严重吗?假如我们一开始就对其进行保护,或者进行保护性挖掘,然后进行系统性的规划,将其融入城市的一部分,这难道不是一种保护吗?
我们并不是说挖掘就只是为了挖掘,其次我们对文物进行挖掘是因为它已经面临部分破坏的情况下,我们要对其进行抢救性发掘,所以我们应该积极行动,尽最大的努力,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当下。
从我们这方面来说,补充一下城市化进程的问题。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在城市发展进程中难免会占用一些土地。城市化进程和考古学在未来都是不可避免的议题,在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下,不发掘是一种逃避形式。如果不及时发掘出来,这些古遗址会受到不可估量的破坏,我们会损失大量属于我们自己的历史悠久的惊人财富。若是在破坏之前将它们发掘出来,就可使它们得到有效保护,从而发挥它们应有的价值。最后我想说,不发掘何来保护。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是对历史文物应该保护还是应该发掘。以下是正方三辩的总结陈词:
刚才反方三辩提到经济效益,这个经济效益似乎是反方先提出的,然后我方进行反驳,之后反方再反驳我方。在这个过程中,反方可能存在一些误解。
我之前反驳时,强调的不只是难以做到,还有文化影响。我当时的原话是,若文物保护做得更好,那么给子孙后代带来的文化影响和意义是巨大的、不可估量的,这和金钱是无法比较的。
还有,对方提出的一个问题是关于保护还是挖掘的,比如在知道文物被破坏之后再采取行动,这到底是保护还是挖掘呢?挖掘是主动去挖掘,而对方所说的在知道文物被破坏之后再做些什么,这是在不可逆转的情况下进行保护,这是否有点偏离辩题呢?
而且,对方一直在强调保护型挖掘。我想说,无论怎样挖掘,最终的落脚点还是在保护上。如果强调矛盾的发表,那我想确定,对方的本意是不是其实也是想保护文物,而不是挖掘呢?
无论存在环境固化等什么样的问题,所做的一切措施,我都要强调一点,无论怎样,其本质还是一种保护。而且对方刚才所说的那些措施,都是保护而非挖掘,挖掘是要主动去把文物弄出来,而不是在知道某个地方有文物后再去做些什么,否则不就跑题了吗?
辩题是对历史文物应该保护还是应该发掘。以下是正方三辩的总结陈词:
刚才反方三辩提到经济效益,这个经济效益似乎是反方先提出的,然后我方进行反驳,之后反方再反驳我方。在这个过程中,反方可能存在一些误解。
我之前反驳时,强调的不只是难以做到,还有文化影响。我当时的原话是,若文物保护做得更好,那么给子孙后代带来的文化影响和意义是巨大的、不可估量的,这和金钱是无法比较的。
还有,对方提出的一个问题是关于保护还是挖掘的,比如在知道文物被破坏之后再采取行动,这到底是保护还是挖掘呢?挖掘是主动去挖掘,而对方所说的在知道文物被破坏之后再做些什么,这是在不可逆转的情况下进行保护,这是否有点偏离辩题呢?
而且,对方一直在强调保护型挖掘。我想说,无论怎样挖掘,最终的落脚点还是在保护上。如果强调矛盾的发表,那我想确定,对方的本意是不是其实也是想保护文物,而不是挖掘呢?
无论存在环境固化等什么样的问题,所做的一切措施,我都要强调一点,无论怎样,其本质还是一种保护。而且对方刚才所说的那些措施,都是保护而非挖掘,挖掘是要主动去把文物弄出来,而不是在知道某个地方有文物后再去做些什么,否则不就跑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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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认为,从对历史文物长期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等)的影响来看,保护历史文物是更优选择,反方提出的一些观点存在误解或偏离辩题,且发掘的本质也是保护,所以应该选择保护历史文物。
我们的发掘就是保护。我们的发掘本身就是以保护为目的,我们对历史文物进行发掘是出于要保护它的原因。
我们所强调的是,在当今社会,面对各种难以调和的矛盾,我们如何做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难道因为要保护就不顾经济发展吗?当今社会的主题仍然是经济发展,我们的目的仍然是推动经济发展。所以在促进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在最大程度上做好保护,这就是我们今天的主要立场。也就是说,我们要对历史文物进行发掘,发掘可以积极地保护和利用文物,这是我们的初衷。我们进行发掘并不是为了破坏它的城市价值、经济价值以及其他各种价值。
其次,在当今社会,很多人面对考古发掘时心存疑问,或者是通过《盗墓笔记》《鬼吹灯》等一系列小说来了解考古的。并不是说这些书不好,它们起码让我们知道了一些相关知识,但以这种角度去理解考古事业,难道不是一种扭曲吗?这就说明我们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做得并不好,在这方面存在相当大的漏洞。既然知道有漏洞,就应该进行保护性的发掘。这里我要强调,这种发掘并不是毫无节制的,而是在做好各方面准备之后进行的发掘。同时,这样可以进行公共考古,例如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过程当中,这相当于提升了整个社会受众群体的保护意识。当我们的保护意识提高的时候,无论是对已经发掘的还是尚未发掘的文物,都是一种保护。
就像华院长所说,我们的历史文化遗址,不能仅仅依靠警察或者官方保护人员,而是要依靠当地群众来保护。那么我们提高了整个社会的防范意识,难道不就是对文物的一种保护吗?而这种保护的关键就在于民众如何了解文物。我们应该大力倡导发掘文物,提升民众的历史文化基本意识,形成全民考古的氛围。
我们的发掘就是保护。我们的发掘本身就是以保护为目的,我们对历史文物进行发掘是出于要保护它的原因。
我们所强调的是,在当今社会,面对各种难以调和的矛盾,我们如何做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难道因为要保护就不顾经济发展吗?当今社会的主题仍然是经济发展,我们的目的仍然是推动经济发展。所以在促进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在最大程度上做好保护,这就是我们今天的主要立场。也就是说,我们要对历史文物进行发掘,发掘可以积极地保护和利用文物,这是我们的初衷。我们进行发掘并不是为了破坏它的城市价值、经济价值以及其他各种价值。
其次,在当今社会,很多人面对考古发掘时心存疑问,或者是通过《盗墓笔记》《鬼吹灯》等一系列小说来了解考古的。并不是说这些书不好,它们起码让我们知道了一些相关知识,但以这种角度去理解考古事业,难道不是一种扭曲吗?这就说明我们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做得并不好,在这方面存在相当大的漏洞。既然知道有漏洞,就应该进行保护性的发掘。这里我要强调,这种发掘并不是毫无节制的,而是在做好各方面准备之后进行的发掘。同时,这样可以进行公共考古,例如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过程当中,这相当于提升了整个社会受众群体的保护意识。当我们的保护意识提高的时候,无论是对已经发掘的还是尚未发掘的文物,都是一种保护。
就像华院长所说,我们的历史文化遗址,不能仅仅依靠警察或者官方保护人员,而是要依靠当地群众来保护。那么我们提高了整个社会的防范意识,难道不就是对文物的一种保护吗?而这种保护的关键就在于民众如何了解文物。我们应该大力倡导发掘文物,提升民众的历史文化基本意识,形成全民考古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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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认为发掘就是一种保护,在当今社会要在促进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做好保护,通过发掘可以弥补宣传漏洞、提升社会保护意识、形成全民保护氛围,所以应该对历史文物进行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