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动分劝主席我后在场各位,此句中“开动分劝”应为“尊敬”,“我后”应为“以及”。“小作维权指是近年来被清时代人”应为“小作文式维权是近年来被侵权的人”,“描解”应为“描述”,“小作文是维权3的其他武些方式”表述不通,应为“小作文式维权相比于其他一些方式”,“散尾”应为“巷尾”,“乞概”应为“乞丐”,“中国子类事件”应为“此类事件”,“小作猬维权”应为“小作文式维权”,“被侵侵人”应为“被侵权人”,“物权方式”应为“维权方式”,“公众袭疑程度”应为“公众警惕程度”,“发升”应为“发生”,“走向了更好的状态”中“了”字多余。
尊敬的主席以及在场各位:
今天我方的立场是小作文式维权对于社会利大于弊。开宗明义,定义先行,小作文式维权是近年来被侵权的人借助网络平台的媒介,发表长篇言论、短文等方式来曝光不法行为,维护自身权益和表达自身诉求的行为。我方的判准是小作文式维权对于社会而言,是否有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与预防。
首先,小作文式维权相比于其他一些方式,能够更好地引发网络上乃至全社会的共鸣,提高公共参与度,凝聚社会力量,能够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无可置否的是,通过细腻生动的描述与主观情绪的渲染,可以充分调动他人的情绪,引发更多人对此类事件的思考以及个人的共鸣。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街头巷尾播放音乐的乞丐,还是铺天盖地商品宣传销售的文案,都证明了生动的文字真切与情感能够很好打动人心。当越来越多的人对于这件事情投入关心并伸出援手,那么社会问题将会被更好地解决,社会正能量将会得到弘扬与传播。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由此引发的社会共鸣,还是网络环境下小作文式维权都应当受到法律的管辖,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其次,小作文维权可以更好地传播自己的表达诉求,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从而提高社会的公众认识,加强对此类事件的舆论监督与预防。小作文式的特点就是因为它是近年来新兴产生的文学方式,所以具有很强的网络性特点,善于借助网络平台,利用多元化传播媒介的力量去维护自身权利,传播自己的诉求。
再次,在网络发达的当代,小作文式维权利用网络平台可以更加便利地让被侵权人去传播自己的、传播自己的诉求,表达自己的诉求,去维护自身权利,这种传播速度是其他维权方式很难达到的,并且随着此类事件得到重视,公众警惕程度以及对此类事件的敏感程度会不断上升,可以更好地预防诸如此类的事件再次发生。
最后,我们必须意识到,小作文式维权是发生在网络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是发生在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而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在变少,人与人之间的同情心、同理心在变少,甚至已经变得稀缺,它必然具有其对立和弊端。但是作为一个新生的事物,它同样有许多自身的优缺点有待发展,我们应当去正视其优点,保护它的成长,推动其在不断自我革新中走向更好的状态。
谢谢大家,我的发言结束。
开动分劝主席我后在场各位,此句中“开动分劝”应为“尊敬”,“我后”应为“以及”。“小作维权指是近年来被清时代人”应为“小作文式维权是近年来被侵权的人”,“描解”应为“描述”,“小作文是维权3的其他武些方式”表述不通,应为“小作文式维权相比于其他一些方式”,“散尾”应为“巷尾”,“乞概”应为“乞丐”,“中国子类事件”应为“此类事件”,“小作猬维权”应为“小作文式维权”,“被侵侵人”应为“被侵权人”,“物权方式”应为“维权方式”,“公众袭疑程度”应为“公众警惕程度”,“发升”应为“发生”,“走向了更好的状态”中“了”字多余。
尊敬的主席以及在场各位:
今天我方的立场是小作文式维权对于社会利大于弊。开宗明义,定义先行,小作文式维权是近年来被侵权的人借助网络平台的媒介,发表长篇言论、短文等方式来曝光不法行为,维护自身权益和表达自身诉求的行为。我方的判准是小作文式维权对于社会而言,是否有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与预防。
首先,小作文式维权相比于其他一些方式,能够更好地引发网络上乃至全社会的共鸣,提高公共参与度,凝聚社会力量,能够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无可置否的是,通过细腻生动的描述与主观情绪的渲染,可以充分调动他人的情绪,引发更多人对此类事件的思考以及个人的共鸣。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街头巷尾播放音乐的乞丐,还是铺天盖地商品宣传销售的文案,都证明了生动的文字真切与情感能够很好打动人心。当越来越多的人对于这件事情投入关心并伸出援手,那么社会问题将会被更好地解决,社会正能量将会得到弘扬与传播。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由此引发的社会共鸣,还是网络环境下小作文式维权都应当受到法律的管辖,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其次,小作文维权可以更好地传播自己的表达诉求,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从而提高社会的公众认识,加强对此类事件的舆论监督与预防。小作文式的特点就是因为它是近年来新兴产生的文学方式,所以具有很强的网络性特点,善于借助网络平台,利用多元化传播媒介的力量去维护自身权利,传播自己的诉求。
再次,在网络发达的当代,小作文式维权利用网络平台可以更加便利地让被侵权人去传播自己的、传播自己的诉求,表达自己的诉求,去维护自身权利,这种传播速度是其他维权方式很难达到的,并且随着此类事件得到重视,公众警惕程度以及对此类事件的敏感程度会不断上升,可以更好地预防诸如此类的事件再次发生。
最后,我们必须意识到,小作文式维权是发生在网络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是发生在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而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在变少,人与人之间的同情心、同理心在变少,甚至已经变得稀缺,它必然具有其对立和弊端。但是作为一个新生的事物,它同样有许多自身的优缺点有待发展,我们应当去正视其优点,保护它的成长,推动其在不断自我革新中走向更好的状态。
谢谢大家,我的发言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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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文式维权虽有弊端,但作为新生事物有优点,应正视优点保护其成长推动其革新走向更好状态,且从整体看对社会利大于弊。
辩题为:vs 环节为:反方 · 质询(单边) · 正方
反方:对方同学你好,请问小段维权的需求整体存在哪些方面?小作文是维权作文,一种维权的方式,他是过去通过小作文来表达自己的诉求,来陈述。 正方:需求体现于我在发表的这个文章的内容里面。
反方:我有点没太明白啊,先问第二个问题吧。请问小作文盛行是否会使这个法律的公信力下降? 正方:我方并不认为小作文是维权会让法律公信力下降,因为小作文是维权,最后归根到底问题解决还是要诉诸于官方的司法和执法通道。
反方:那如果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为什么还要通过小作文来解决? 正方:因为中国法律途径相较于小作文途径相较于法律途径,它们更加便捷和低成本,还可以更好的去反映这件事情。
反方:那请问小作文所体现的事情一定是正确且客观的? 正方:它是从被侵权人主观角度所出发的,它其中的。 反方:好的,打断一下,以您刚才也说了,这是一个主观方面的,那当事人主观方面的,然后您刚才又说那个小作文会使大家引起共鸣,然后达成解决问题,请问这两个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正方:当我,当我在将这篇文章发到网上的时候,可以引起更多的社会共鸣,这些社会共鸣可以推动社会对这件事情的关注,可以更好的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加速它的处理进展。
反方:您刚才也说了,这件事情它是主观的,那主观就会受到很多情感因素的渲染和一些夸大,那你怎么证明他就是发小作文一方就正确的,被发的这是错误的? 正方:我从来没有说一方正确与错误,我只说推动问题的解决。
反方:那好,我们这边待会可以给你举证,小作文反而不引发一些误导之类的不好的现象,您刚才又说小作文盛行会引发这个社会大众的思考,请问您能举证吗? 正方:就如同前段时间的女性卫生巾问题,通过这件事情,通过一个厂家卫生巾的暴雷,出现了黑料的问题,可以让大家反思其他的厂家卫生巾,或者是如何最终调研出了更多的结果,这同样是引起社会的思考。
反方:好的,您刚才也说了女生卫生巾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也关注了,他最后的结果反而是引发了男女对立,引发了。再说说女性卫生间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也关注了,他最后的结果反而是引发了男女对立,引发了所谓的上学者都是男性对女,新加坡这种男女对立使社会动荡的问题,我当然可以给您举证,为什么那个小作文盛行会使得大众失去思考能力,然后您刚才又说了会使这个大众敏感,请问是哪儿体现的? 正方:从像女性卫生巾问题,在女性卫生巾事件出现之前就有过相关粉红税的问题,就是女性的产品会比男性产品更贵一点的问题,通过这一事件的引起,人们会更容易想到,那这个女生说说这个卫生间出的问题,那别的女孩也是不会不会出现问题,让人们对这些事件更加敏感,更加提高警惕性。
反方:您这只是一个案例,但是我们有更多的案例来说明小作文这种事情,最后因为它是主观的,最后引发的反而会使社会更加的,哦,那个与“狼来了”的故事一样,它会使社会对于这种事情的敏感度下降,然后使这个大家是真正想要通过小作文发声的人,无法从小作文发声。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于是我们认为小作文盛行会引发社会的一种网暴,就像我刚才这段表述中所说,小作文,无论是写小作文的人,还是引发共鸣的路人网友,都必须在法律的管辖范围内进行发言,我国保障言论自由,但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嗯,好的,还有份数据说近年来咱们国家对于这个的保护,但我觉得屏蔽的越多,反而说明这个不理智的人越多,使用小作文的人越多,这反而是小作文所谓的弊端,谢谢。
辩题为:vs 环节为:反方 · 质询(单边) · 正方
反方:对方同学你好,请问小段维权的需求整体存在哪些方面?小作文是维权作文,一种维权的方式,他是过去通过小作文来表达自己的诉求,来陈述。 正方:需求体现于我在发表的这个文章的内容里面。
反方:我有点没太明白啊,先问第二个问题吧。请问小作文盛行是否会使这个法律的公信力下降? 正方:我方并不认为小作文是维权会让法律公信力下降,因为小作文是维权,最后归根到底问题解决还是要诉诸于官方的司法和执法通道。
反方:那如果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为什么还要通过小作文来解决? 正方:因为中国法律途径相较于小作文途径相较于法律途径,它们更加便捷和低成本,还可以更好的去反映这件事情。
反方:那请问小作文所体现的事情一定是正确且客观的? 正方:它是从被侵权人主观角度所出发的,它其中的。 反方:好的,打断一下,以您刚才也说了,这是一个主观方面的,那当事人主观方面的,然后您刚才又说那个小作文会使大家引起共鸣,然后达成解决问题,请问这两个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正方:当我,当我在将这篇文章发到网上的时候,可以引起更多的社会共鸣,这些社会共鸣可以推动社会对这件事情的关注,可以更好的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加速它的处理进展。
反方:您刚才也说了,这件事情它是主观的,那主观就会受到很多情感因素的渲染和一些夸大,那你怎么证明他就是发小作文一方就正确的,被发的这是错误的? 正方:我从来没有说一方正确与错误,我只说推动问题的解决。
反方:那好,我们这边待会可以给你举证,小作文反而不引发一些误导之类的不好的现象,您刚才又说小作文盛行会引发这个社会大众的思考,请问您能举证吗? 正方:就如同前段时间的女性卫生巾问题,通过这件事情,通过一个厂家卫生巾的暴雷,出现了黑料的问题,可以让大家反思其他的厂家卫生巾,或者是如何最终调研出了更多的结果,这同样是引起社会的思考。
反方:好的,您刚才也说了女生卫生巾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也关注了,他最后的结果反而是引发了男女对立,引发了。再说说女性卫生间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也关注了,他最后的结果反而是引发了男女对立,引发了所谓的上学者都是男性对女,新加坡这种男女对立使社会动荡的问题,我当然可以给您举证,为什么那个小作文盛行会使得大众失去思考能力,然后您刚才又说了会使这个大众敏感,请问是哪儿体现的? 正方:从像女性卫生巾问题,在女性卫生巾事件出现之前就有过相关粉红税的问题,就是女性的产品会比男性产品更贵一点的问题,通过这一事件的引起,人们会更容易想到,那这个女生说说这个卫生间出的问题,那别的女孩也是不会不会出现问题,让人们对这些事件更加敏感,更加提高警惕性。
反方:您这只是一个案例,但是我们有更多的案例来说明小作文这种事情,最后因为它是主观的,最后引发的反而会使社会更加的,哦,那个与“狼来了”的故事一样,它会使社会对于这种事情的敏感度下降,然后使这个大家是真正想要通过小作文发声的人,无法从小作文发声。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于是我们认为小作文盛行会引发社会的一种网暴,就像我刚才这段表述中所说,小作文,无论是写小作文的人,还是引发共鸣的路人网友,都必须在法律的管辖范围内进行发言,我国保障言论自由,但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嗯,好的,还有份数据说近年来咱们国家对于这个的保护,但我觉得屏蔽的越多,反而说明这个不理智的人越多,使用小作文的人越多,这反而是小作文所谓的弊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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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未提及具体内容(原文仅给出“vs”)
环节:反方·开篇陈词
小作文是指主观色彩极其浓厚,大篇幅叙述中夹杂议论、抒情的文字,本质上是申诉,对象十分明确,但缺乏正式的公开指控。我方判准为小作文是否有利于大众生活带来改善。在我方看来,小作文难以给人民的生活带来改善。
首先,说到小作文的维权,我们还有很多其他的维权方式,比如司法途径,这是最正规、最有效的维权方式。通过法庭履行法律程序,根据最新的司法统计数据,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法庭受理案件1130万件,结案874万件,这都显示出中国司法的高效性和稳定性。而这些方法都比小作文这种未审先判的方式要好,小作文未审先判的惩罚机制违背了法律程序,伤害了当事人的权利,一旦引发大众情绪,哪怕是未经审查,大家就选择先判为快。小慧君事件中,就是因为她写了一篇小作文,网民群情激愤,老板备受委屈,还引发了一波巨大的负面影响。一开始她只能在互联网用小作文解释,可是没有人相信,反而迎来一波又一波的攻击。在她冤屈时是小作文带来攻击,而帮助她洗清冤屈进行维权的是法律。由此可见,小作文维权不如法律,正义大大被削弱,维权效益也不如其他方式。
其次,小作文负面影响极大,且无法挽回。对于写小作文的人来说,写小作文就是把他们的伤疤再一次暴露在大众审判之下,其中的目光除了友善的,也有长久的羞辱性的。有人写下自己被强暴的经历,希望被看见,希望得到支持,可是有人会在评论区恶意地对他人进行大肆的羞辱,类似的事件数不胜数,造成的二次伤害后果严重。对于被小作文针对的人来说,可能会有虚假维权的事情。小慧君事件中的老板丁某什么都没做却被指控,唐山被打女子事件中警察被网暴被停职,他们受到的伤害没人承担,损失无法挽回。就算是真实维权,小作文也会放大其影响,导致被维权方做出超乎原本应付出的代价,面临社会性死亡,甚至影响自己和身边人的工作生活,承担精神上的强烈痛苦,甚至影响他人。
对于社会而言,随着小作文的出现,社会的信用体制正在出现崩塌,尤其是当那些冤假错案被有些人用小作文蓄意挑起对立情绪,如前段时间的地铁大数据偷拍事件,网络上出现了不良的性别对立现象,而社会信用体制的崩塌一时间难以修复,需要很长时间努力。如果社会信用体系崩塌,伴随而来的是社会的割裂,矛盾的激化,人与人的互相不信任,最终这一局面将会带来社会资源的消耗和浪费,以及社会发展的停滞和困境。
谢谢。
辩题:未提及具体内容(原文仅给出“vs”)
环节:反方·开篇陈词
小作文是指主观色彩极其浓厚,大篇幅叙述中夹杂议论、抒情的文字,本质上是申诉,对象十分明确,但缺乏正式的公开指控。我方判准为小作文是否有利于大众生活带来改善。在我方看来,小作文难以给人民的生活带来改善。
首先,说到小作文的维权,我们还有很多其他的维权方式,比如司法途径,这是最正规、最有效的维权方式。通过法庭履行法律程序,根据最新的司法统计数据,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法庭受理案件1130万件,结案874万件,这都显示出中国司法的高效性和稳定性。而这些方法都比小作文这种未审先判的方式要好,小作文未审先判的惩罚机制违背了法律程序,伤害了当事人的权利,一旦引发大众情绪,哪怕是未经审查,大家就选择先判为快。小慧君事件中,就是因为她写了一篇小作文,网民群情激愤,老板备受委屈,还引发了一波巨大的负面影响。一开始她只能在互联网用小作文解释,可是没有人相信,反而迎来一波又一波的攻击。在她冤屈时是小作文带来攻击,而帮助她洗清冤屈进行维权的是法律。由此可见,小作文维权不如法律,正义大大被削弱,维权效益也不如其他方式。
其次,小作文负面影响极大,且无法挽回。对于写小作文的人来说,写小作文就是把他们的伤疤再一次暴露在大众审判之下,其中的目光除了友善的,也有长久的羞辱性的。有人写下自己被强暴的经历,希望被看见,希望得到支持,可是有人会在评论区恶意地对他人进行大肆的羞辱,类似的事件数不胜数,造成的二次伤害后果严重。对于被小作文针对的人来说,可能会有虚假维权的事情。小慧君事件中的老板丁某什么都没做却被指控,唐山被打女子事件中警察被网暴被停职,他们受到的伤害没人承担,损失无法挽回。就算是真实维权,小作文也会放大其影响,导致被维权方做出超乎原本应付出的代价,面临社会性死亡,甚至影响自己和身边人的工作生活,承担精神上的强烈痛苦,甚至影响他人。
对于社会而言,随着小作文的出现,社会的信用体制正在出现崩塌,尤其是当那些冤假错案被有些人用小作文蓄意挑起对立情绪,如前段时间的地铁大数据偷拍事件,网络上出现了不良的性别对立现象,而社会信用体制的崩塌一时间难以修复,需要很长时间努力。如果社会信用体系崩塌,伴随而来的是社会的割裂,矛盾的激化,人与人的互相不信任,最终这一局面将会带来社会资源的消耗和浪费,以及社会发展的停滞和困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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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方看来,小作文难以给人民的生活带来改善。
辩题:vs
反方·质询(单边)·正方
正方:非常感谢您今天的发言。您方强调在小作文定义当中是具有强调主观色彩的文字,那么请问主观色彩就一定代表其存在谬误吗? 反方:主观色彩不一定代表其存在谬误,但一定代表是个人的主观看法,于是对于本质来说是有偏颇的。 正方:但您是否承认在法庭庭审过程中所出现的证人证言部分同样具有主观性呢? 反方:我不承认。首先,法庭上出现的这些证人证词是经过法律程序的审核才能通过的,不会出现完全的集体落后的现象。 正方:那你们如何比较双方同样的事物说出来的话?您怎么知道我说这句话有多少主观色彩呢?有多少人会在审讯室中痛哭流涕,您知道吗? 正方:这里就说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就是小作文缺少关键证据。小段缺少证据或者关键证据,但是法律上它是能尽最大可能弥补这些关键证据的缺少的。 正方:所以您的意思是我在群里被侵犯的时候,任何一件小事情都直接诉诸庭审,而并非私下解决,或者说进行方面的解释吗?因为私下解决当然可以,但首先是要维护双方的权利。小作文这件事情严重损害了,不管是维权方还是被维权方,他的利益都有所损害。 正方:为什么会有这种状态?因为小作文是主观的、单边的。就像刚才提到的小贵君事件中,您也提到了小贵宾事件,小贵宾事件中他的老板同样也发小作文,对吧? 反方:嗯,对。 正方:但是发的结果是没有人在乎,大家只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继续爆料。但如果从法律层面上看的话,双方做出同样的行为是引发了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做同样行为,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进行了对人的同样的同态报复。 正方:好的,您刚刚也提到了,您刚刚也提到了小作文可能会存在虚假的小作文,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不管是小作文还是别的网络发言,同样都是必须在法律范围内的,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正方:您刚刚提到了,关于代偿与补偿的问题,像小慧军的老板,他虽然最后得到了补偿,但是受到的社会的公开性的损害过大,您是否在质疑司法审判过程中的补偿问题? 反方:首先回应一下您刚才那个问题,小慧军事件中,老板在一开始就被指库房,所以老板的发言大众一定程度上是不会看的,因为他缺少证据,无法无中生有的产生一些证据。您可以再问一下,刚才那个问题我没听清。 正方:您也提到了小慧军的小朋友的经济案之后,老板得到了相应的补偿,但你也提到了他所受到的网暴或者说社会性死亡的某些不良影响,是与他所受到的补偿是不对等的,您是否在质疑,尽管走法律维权之路,依然难以被补偿? 反方:我觉得是没有的。首先法律这个方面只是看当事人双方的,然后小慧军虽然发出了小作文之后,让老板做了广告,老板最后只受到5万元的赔偿,这不能说明法律它是有偏颇的,他只能说明法律在某些不可被量化的领域上,还缺少一些较为轻微的漏洞,这是我们需要弥补的。 正方:那我国法律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这样一个东西的话,同样也是有进行量化的,待会儿我会为您补充。 正方:还有您刚刚提到的关于狼孩的效应,狼孩的效应指的就是人们对于某件事的频繁发生会进行麻木,但是我们也不可否认的就是它同样会带来我们更多的敏感。 正方:您刚刚提到的一个性别对立,请您解释您的意思是这样的,小作文事件的频发会使人们进入对性别对立的漩涡是吗? 反方:我解释一下,就是我解释的是您刚才所说的那个分红税和卫生巾的问题这类小作文,还有集体被偷拍这些小作文,它都会引发社会上的男女对立事件,那您的意思是通过是这样,您刚刚所说的这些例子是他们引发了性别对立是吗? 正方:我不认可,待会我可以上去举证。因为我们知道男女性别对立是自古有之,但是我们无法忽视它,所以它并不是由某些事件所引发的。
辩题:vs
反方·质询(单边)·正方
正方:非常感谢您今天的发言。您方强调在小作文定义当中是具有强调主观色彩的文字,那么请问主观色彩就一定代表其存在谬误吗? 反方:主观色彩不一定代表其存在谬误,但一定代表是个人的主观看法,于是对于本质来说是有偏颇的。 正方:但您是否承认在法庭庭审过程中所出现的证人证言部分同样具有主观性呢? 反方:我不承认。首先,法庭上出现的这些证人证词是经过法律程序的审核才能通过的,不会出现完全的集体落后的现象。 正方:那你们如何比较双方同样的事物说出来的话?您怎么知道我说这句话有多少主观色彩呢?有多少人会在审讯室中痛哭流涕,您知道吗? 正方:这里就说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就是小作文缺少关键证据。小段缺少证据或者关键证据,但是法律上它是能尽最大可能弥补这些关键证据的缺少的。 正方:所以您的意思是我在群里被侵犯的时候,任何一件小事情都直接诉诸庭审,而并非私下解决,或者说进行方面的解释吗?因为私下解决当然可以,但首先是要维护双方的权利。小作文这件事情严重损害了,不管是维权方还是被维权方,他的利益都有所损害。 正方:为什么会有这种状态?因为小作文是主观的、单边的。就像刚才提到的小贵君事件中,您也提到了小贵宾事件,小贵宾事件中他的老板同样也发小作文,对吧? 反方:嗯,对。 正方:但是发的结果是没有人在乎,大家只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继续爆料。但如果从法律层面上看的话,双方做出同样的行为是引发了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做同样行为,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进行了对人的同样的同态报复。 正方:好的,您刚刚也提到了,您刚刚也提到了小作文可能会存在虚假的小作文,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不管是小作文还是别的网络发言,同样都是必须在法律范围内的,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正方:您刚刚提到了,关于代偿与补偿的问题,像小慧军的老板,他虽然最后得到了补偿,但是受到的社会的公开性的损害过大,您是否在质疑司法审判过程中的补偿问题? 反方:首先回应一下您刚才那个问题,小慧军事件中,老板在一开始就被指库房,所以老板的发言大众一定程度上是不会看的,因为他缺少证据,无法无中生有的产生一些证据。您可以再问一下,刚才那个问题我没听清。 正方:您也提到了小慧军的小朋友的经济案之后,老板得到了相应的补偿,但你也提到了他所受到的网暴或者说社会性死亡的某些不良影响,是与他所受到的补偿是不对等的,您是否在质疑,尽管走法律维权之路,依然难以被补偿? 反方:我觉得是没有的。首先法律这个方面只是看当事人双方的,然后小慧军虽然发出了小作文之后,让老板做了广告,老板最后只受到5万元的赔偿,这不能说明法律它是有偏颇的,他只能说明法律在某些不可被量化的领域上,还缺少一些较为轻微的漏洞,这是我们需要弥补的。 正方:那我国法律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这样一个东西的话,同样也是有进行量化的,待会儿我会为您补充。 正方:还有您刚刚提到的关于狼孩的效应,狼孩的效应指的就是人们对于某件事的频繁发生会进行麻木,但是我们也不可否认的就是它同样会带来我们更多的敏感。 正方:您刚刚提到的一个性别对立,请您解释您的意思是这样的,小作文事件的频发会使人们进入对性别对立的漩涡是吗? 反方:我解释一下,就是我解释的是您刚才所说的那个分红税和卫生巾的问题这类小作文,还有集体被偷拍这些小作文,它都会引发社会上的男女对立事件,那您的意思是通过是这样,您刚刚所说的这些例子是他们引发了性别对立是吗? 正方:我不认可,待会我可以上去举证。因为我们知道男女性别对立是自古有之,但是我们无法忽视它,所以它并不是由某些事件所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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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文这个事件,本身就是对法律的极大损害。首先,我们都知道法律有个最基本的原则,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小作文的出现,使得这句话沦为笑柄。小作文本身就是一种有罪推定,我说你性骚扰了,我说你偷拍了,却不需要举出任何证据,只需要让对方给出没有偷拍的证据。
就像《让子弹飞》里,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里面的六子被胡万污蔑吃了两碗粉,最后只能剖腹取粉来证明自己只吃了一碗粉,这还是能够证明的情况,毕竟只是一碗粉的事。那些没有被证实过、无中生有的事又该如何证明呢?你说我性骚扰你了,我该怎么证明自己没有呢?无中生有的事根本无法证明。
对方刚才所说的“狼来了”会让社会更加敏感,但“狼来了”故事中的主人公最后就是因为被忽视,最终被狼吃了,所以这个故事本身会让社会对小作文不敏感,而这对于那些真正想要维权、利益可能受损的人是不利的。如果小作文盛行,会伤害到现在这个社会。从小我们被教导要诚实、守信,而小作文出现之后,让我们所有事情都要留痕。工作留痕可以,但在社会生活中,和女朋友在一起要留痕,给别人买东西也要留痕,这会导致整个社会产生一种人人自危的氛围,让整个社会更加恐惧。这种在男女关系或者更多事情上不留痕现象的改变,使得整个社会更加割裂。
谢谢。
小作文这个事件,本身就是对法律的极大损害。首先,我们都知道法律有个最基本的原则,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小作文的出现,使得这句话沦为笑柄。小作文本身就是一种有罪推定,我说你性骚扰了,我说你偷拍了,却不需要举出任何证据,只需要让对方给出没有偷拍的证据。
就像《让子弹飞》里,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里面的六子被胡万污蔑吃了两碗粉,最后只能剖腹取粉来证明自己只吃了一碗粉,这还是能够证明的情况,毕竟只是一碗粉的事。那些没有被证实过、无中生有的事又该如何证明呢?你说我性骚扰你了,我该怎么证明自己没有呢?无中生有的事根本无法证明。
对方刚才所说的“狼来了”会让社会更加敏感,但“狼来了”故事中的主人公最后就是因为被忽视,最终被狼吃了,所以这个故事本身会让社会对小作文不敏感,而这对于那些真正想要维权、利益可能受损的人是不利的。如果小作文盛行,会伤害到现在这个社会。从小我们被教导要诚实、守信,而小作文出现之后,让我们所有事情都要留痕。工作留痕可以,但在社会生活中,和女朋友在一起要留痕,给别人买东西也要留痕,这会导致整个社会产生一种人人自危的氛围,让整个社会更加恐惧。这种在男女关系或者更多事情上不留痕现象的改变,使得整个社会更加割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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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了同这种题,首先,在刚刚的环节中,我们双方达成了共识,无论是证人证言,还是作文中具有个人主观色彩的发言,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此处“谬目”应为“目的”),这是不可否认的,因为我们都是从自己的主观角度出发。
其次,在刚刚反方的知行小结中,也提到了法律。我们不可否认,在文学中,法律是最终的评判途径,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谁的主观情感而改变,这是我们双方所承认的。
但是,刚刚在咨询过程中提到的男女对立问题,我方的观点是,男女对立自古有之,男女在生理和心理上存在固有的差异。然而,我们也不可否认,有关两性对立的犯罪案件或者侵权案件是存在的。随着这类事件不断被提起,确实会引发人们的怀疑,这可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八公山上,草木皆兵”,尽管“狼来了”的故事会让人们逐渐麻木,但现实社会生活中的情况是,很多时候危险是存在的,我们要赶走危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方讲到了一个关于罪名的问题,即我们会先给对方定罪名。但我们必须要意识到现实中的场景,在法院立案中,要有罪名才能立案,然后进行下一步调查。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时候,会对对方进行指控,指控其做了何事,之后才能调查。所以,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络上,我们都是心中有了罪名,才会对对方进行怀疑和调查。诚如一句话所说:“当怀疑产生,罪名已经成立。”谢谢。
讨了同这种题,首先,在刚刚的环节中,我们双方达成了共识,无论是证人证言,还是作文中具有个人主观色彩的发言,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此处“谬目”应为“目的”),这是不可否认的,因为我们都是从自己的主观角度出发。
其次,在刚刚反方的知行小结中,也提到了法律。我们不可否认,在文学中,法律是最终的评判途径,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谁的主观情感而改变,这是我们双方所承认的。
但是,刚刚在咨询过程中提到的男女对立问题,我方的观点是,男女对立自古有之,男女在生理和心理上存在固有的差异。然而,我们也不可否认,有关两性对立的犯罪案件或者侵权案件是存在的。随着这类事件不断被提起,确实会引发人们的怀疑,这可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八公山上,草木皆兵”,尽管“狼来了”的故事会让人们逐渐麻木,但现实社会生活中的情况是,很多时候危险是存在的,我们要赶走危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方讲到了一个关于罪名的问题,即我们会先给对方定罪名。但我们必须要意识到现实中的场景,在法院立案中,要有罪名才能立案,然后进行下一步调查。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时候,会对对方进行指控,指控其做了何事,之后才能调查。所以,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络上,我们都是心中有了罪名,才会对对方进行怀疑和调查。诚如一句话所说:“当怀疑产生,罪名已经成立。”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请问您方关于大量男女对立事件受到大量社会关注,这类事件的频发或者报道会使人们提高警惕性这件事情有何看法?您所说的男女对立这种小作文的出现会使大家更警惕吗? 反方:我觉得不是更警惕,它会激化难以推进的矛盾,使得整个社会无法进一步前进。 正方:那我解释一下,刚才我所说的您提到的法律和小作文的事情。我也说过,法律本身是谁主张谁举证,是需要证据说话的,但小作文不需要证据,只需要一些主观色彩很浓厚的词,就能把对方变成一个道德低下的人,您怎么解释? 反方:就像这段时间发生的一个rapper及其女朋友的事情,后来被发小作文的那一方的女方以及甩哥他们聊天记录的截图,通过此类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在往往会引发反转的时候,是谁甩出聊天记录截图,谁甩出购买记录截图,谁甩出了更多更有利的证据,就可以引起公众舆论的反转。 正方:您也说了,这需要证据。就像我刚才所说的那些性骚扰却无法举证的人怎么办?比如说无锡的蛋糕案,一个单亲妈妈指控蛋糕店老板对自己女儿性侵,但老板甚至都不认识她女儿到底是谁,就算老板无法举证,也没有根本证据怎么办?我们可以去自证清白,或者反告对方侵害自己的名誉权,如果对方在说自己没有发生的事情的时候,我们可以调取一些监控,比如我没认识她,因为她没来过我店,我可以调我店的监控,或者门口监控,我女儿也不认识她,我身边人都不认识她,这条聊天记录的截图,这是我们获取更多证据的手段,我们不可否认的是更多证据会更有利于我们的维权。 正方:然而现实的很多情况是,你们那些聊天记录根本不会提及所有事件,也不会和这个女孩有任何的勾连。但是当社会大众看到一个单亲妈妈带着自己的女儿,举着身份证在镜头面前哭着喊着,说自己的蛋糕店老板侵犯自己的女儿隐私、性侵她,然后老板面对空白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对她们感到可惜,对这个老板感到愤怒,但老板根本举不出任何证据,他们没办法。反之,老板最后的结局是报警了,然后告知被污蔑了,但是那个单亲妈妈带着女儿逃到国外已经不能追回了,但是伤害已经构成无法挽回了。 反方:首先您刚刚提到的这样一个情况,是根据视频所转发出来的,视频中展现出身份证号,包括是指的实名举报,或者说这在起诉也好,这已经不属于小作文的范围,因为我方和您方都讲到小作文是通过长篇大论的文字,还有图文介绍,这已经属于一种影像的控诉,在证据中属于影像证据,而并非书面文字证据。 正方:您方也提到了,最后是诉诸法律渠道,并且也采用了法律手段,只是关于您说的这件案件我并不了解,也不知道后续如何,但我知道,当我国法律在诉诸那些追逃在海外的本国公民的时候,我国法律依然有效。 正方:那这里就出现一个点,就是有些国家他是不接受引渡的,然后还有一些很多案件,比如说成都地铁有一个说大叔偷拍的案件,还有清华女生指控一个男生在图书馆摸擦屁股的案件,这些事情都属于是小作文的范畴,我方不认为只是文字,只要有一种单方对另一方的指控,就构成小作文,它们都是关键证据啊。那如果你们方将小作文的范畴扩大到了非文字的形式的话,那么它与我在线下向公安机关举报有什么区别呢? 正方:好的,包括此类事件的话,我会获取份作证。
正方:请问您方关于大量男女对立事件受到大量社会关注,这类事件的频发或者报道会使人们提高警惕性这件事情有何看法?您所说的男女对立这种小作文的出现会使大家更警惕吗? 反方:我觉得不是更警惕,它会激化难以推进的矛盾,使得整个社会无法进一步前进。 正方:那我解释一下,刚才我所说的您提到的法律和小作文的事情。我也说过,法律本身是谁主张谁举证,是需要证据说话的,但小作文不需要证据,只需要一些主观色彩很浓厚的词,就能把对方变成一个道德低下的人,您怎么解释? 反方:就像这段时间发生的一个rapper及其女朋友的事情,后来被发小作文的那一方的女方以及甩哥他们聊天记录的截图,通过此类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在往往会引发反转的时候,是谁甩出聊天记录截图,谁甩出购买记录截图,谁甩出了更多更有利的证据,就可以引起公众舆论的反转。 正方:您也说了,这需要证据。就像我刚才所说的那些性骚扰却无法举证的人怎么办?比如说无锡的蛋糕案,一个单亲妈妈指控蛋糕店老板对自己女儿性侵,但老板甚至都不认识她女儿到底是谁,就算老板无法举证,也没有根本证据怎么办?我们可以去自证清白,或者反告对方侵害自己的名誉权,如果对方在说自己没有发生的事情的时候,我们可以调取一些监控,比如我没认识她,因为她没来过我店,我可以调我店的监控,或者门口监控,我女儿也不认识她,我身边人都不认识她,这条聊天记录的截图,这是我们获取更多证据的手段,我们不可否认的是更多证据会更有利于我们的维权。 正方:然而现实的很多情况是,你们那些聊天记录根本不会提及所有事件,也不会和这个女孩有任何的勾连。但是当社会大众看到一个单亲妈妈带着自己的女儿,举着身份证在镜头面前哭着喊着,说自己的蛋糕店老板侵犯自己的女儿隐私、性侵她,然后老板面对空白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对她们感到可惜,对这个老板感到愤怒,但老板根本举不出任何证据,他们没办法。反之,老板最后的结局是报警了,然后告知被污蔑了,但是那个单亲妈妈带着女儿逃到国外已经不能追回了,但是伤害已经构成无法挽回了。 反方:首先您刚刚提到的这样一个情况,是根据视频所转发出来的,视频中展现出身份证号,包括是指的实名举报,或者说这在起诉也好,这已经不属于小作文的范围,因为我方和您方都讲到小作文是通过长篇大论的文字,还有图文介绍,这已经属于一种影像的控诉,在证据中属于影像证据,而并非书面文字证据。 正方:您方也提到了,最后是诉诸法律渠道,并且也采用了法律手段,只是关于您说的这件案件我并不了解,也不知道后续如何,但我知道,当我国法律在诉诸那些追逃在海外的本国公民的时候,我国法律依然有效。 正方:那这里就出现一个点,就是有些国家他是不接受引渡的,然后还有一些很多案件,比如说成都地铁有一个说大叔偷拍的案件,还有清华女生指控一个男生在图书馆摸擦屁股的案件,这些事情都属于是小作文的范畴,我方不认为只是文字,只要有一种单方对另一方的指控,就构成小作文,它们都是关键证据啊。那如果你们方将小作文的范畴扩大到了非文字的形式的话,那么它与我在线下向公安机关举报有什么区别呢? 正方:好的,包括此类事件的话,我会获取份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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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正方在前期所说的是将网络男女对立方面引导,我不太清楚这是出于什么目的。其次,对方刚才提到法律,认为拍视频这种公开的指控已经不属于法律范畴,不属于小作文范畴。
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是“小作文”是否会引发不良影响。这里的“小作文”加引号是因为它不只是具体的小作文这种形式,而是这一类事件,即没有证据或者缺少关键证据就对对应方进行公开指控的情况,这本质就是疑罪从有。它不需要关键证据,只需要引发社会对其的同情,就能对被指控方形成毁灭性的打击。不管是我刚才所说的蛋糕清华、清华尾像,还是递给成都头、成都帝的头拍,甚至一些影视作品,如《狩猎》《让子弹飞》中的受害方,都属于无法自证的情况。如果整个社会都陷入谁主张却不用举证而让对方举证的状态,就会导致处处留痕、人人自危的情况。
小作文这种形式频繁影响公共性群体,在喧嚣中,它会驱散公众的理智,削弱法律的权威性。从舆论报道到第三方权威机构介入,如警察、法律部门,调查还原真相往往需要一定时间,而这段时间足以让舆情发酵,也足以让公众形成先入为主的观念和晕轮效应,类似于信息茧房,会让舆论分化为水火不容的两方,缺乏及时的舆论引导和正确的价值观。在网民的激烈情绪中还会引发极端现象,比如男女对立或者性别传统思想的残余,以及民族复兴方面的一些悖论、颠倒现象,这使得社会在整个舆论的撕扯下难以达成共识,公共议题上的利害关系越来越明显,舆论也会走向另一个极端,网民越来越难以在公共议题上形成自己的判断和价值。
对方刚才说这种事情越多会越敏感,但实际上这种事情越多,反而会让网民更加麻木,只想站在第三方不发表任何评论。那么最终结果是什么呢?有的人看到母女可怜或者受害者可怜,虽然不知道真相,但也会给个五块十块的小钱。这些都会成为次一级受害者的利刃。这件事情的施暴者,也就是那些发小作文的人,他们会很开心,因为得到了钱和同情;那些声讨被指控人的人也很开心,他们觉得自己虽然指控了但视角不完整也算做了好事;给钱的比较理智的人也开心,因为他们知道不予真相不予评价,最后还证明自己是对的,没有成为帮凶。但是被指控的人呢?他们无从辩驳,没有人在乎他们。
首先,正方在前期所说的是将网络男女对立方面引导,我不太清楚这是出于什么目的。其次,对方刚才提到法律,认为拍视频这种公开的指控已经不属于法律范畴,不属于小作文范畴。
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是“小作文”是否会引发不良影响。这里的“小作文”加引号是因为它不只是具体的小作文这种形式,而是这一类事件,即没有证据或者缺少关键证据就对对应方进行公开指控的情况,这本质就是疑罪从有。它不需要关键证据,只需要引发社会对其的同情,就能对被指控方形成毁灭性的打击。不管是我刚才所说的蛋糕清华、清华尾像,还是递给成都头、成都帝的头拍,甚至一些影视作品,如《狩猎》《让子弹飞》中的受害方,都属于无法自证的情况。如果整个社会都陷入谁主张却不用举证而让对方举证的状态,就会导致处处留痕、人人自危的情况。
小作文这种形式频繁影响公共性群体,在喧嚣中,它会驱散公众的理智,削弱法律的权威性。从舆论报道到第三方权威机构介入,如警察、法律部门,调查还原真相往往需要一定时间,而这段时间足以让舆情发酵,也足以让公众形成先入为主的观念和晕轮效应,类似于信息茧房,会让舆论分化为水火不容的两方,缺乏及时的舆论引导和正确的价值观。在网民的激烈情绪中还会引发极端现象,比如男女对立或者性别传统思想的残余,以及民族复兴方面的一些悖论、颠倒现象,这使得社会在整个舆论的撕扯下难以达成共识,公共议题上的利害关系越来越明显,舆论也会走向另一个极端,网民越来越难以在公共议题上形成自己的判断和价值。
对方刚才说这种事情越多会越敏感,但实际上这种事情越多,反而会让网民更加麻木,只想站在第三方不发表任何评论。那么最终结果是什么呢?有的人看到母女可怜或者受害者可怜,虽然不知道真相,但也会给个五块十块的小钱。这些都会成为次一级受害者的利刃。这件事情的施暴者,也就是那些发小作文的人,他们会很开心,因为得到了钱和同情;那些声讨被指控人的人也很开心,他们觉得自己虽然指控了但视角不完整也算做了好事;给钱的比较理智的人也开心,因为他们知道不予真相不予评价,最后还证明自己是对的,没有成为帮凶。但是被指控的人呢?他们无从辩驳,没有人在乎他们。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小作文”会引发诸多不良影响,包括对被指控方的毁灭性打击、导致社会不良状态、驱散公众理智和削弱法律权威性以及造成被指控者权益被忽视等情况。
首先,关于本场辩论,我想总结几个要点。
第一,对于您方刚才所举的例子,例如网络暴力,或者那些被卷入舆论漩涡的无辜路人,我们应秉持一个原则: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无论是造谣者、引发不明真相路人参与的人,还是被小作文指责的人,他们都受法律保护。法律一视同仁,保护任何人。即便您侵犯了他人权利,如果您自身权利也被侵犯,您同样可以反诉。这是我们应关注的点。同样,当我想写小作文时可以写,我也可以用小作文反驳他人,这是很明显的。小作文只是一种工具,任何人都可利用,但我们必须看到它的重要性以及能引发社会关注这个特点,这是后话。
第二,您方提到我引出的近期热点问题,这只是近期热点,我认为这恰好能让双方达成共识,使双方都能针对此事发表论点。
第三,关于您方所说的对虚无之事进行小作文指控,这就如同报假警。当警方知晓这种报道时,会对报假警的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当这些言论构成诬陷和诽谤时,会有民事甚至上升到刑事的法律手段。
第四,您刚刚提到大众舆论问题,我认为这是新媒体时代的必然现象。随着网络的发达,我们能获取的消息越来越多,信息点和传播方式不可避免地多种多样,舆论也多种多样,无论是网络上的利益相关者、旁观者还是路人,大家对这些事情都有不同看法。社会从来不会对任何一个问题达成百分百的共识,并非因为这些热点事件的爆出而让社会不团结、无共识,而是在当今社会,大众很难对一个事件达成绝对的共识。您所说的麻木,只是在当前新媒体时代,人们在海量信息的选择中陷入自我封锁状态,并非与小作文无关。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我方论点。小作文是一种维权手段,作为一种网络文学方式,它比现代维权方式更便捷,并且能引起社会的警惕和关注。我们必须看到,在当今社会,我们打开抖音刷到一堆东西,下面全是说这个好、说那个坏,是非很难分清。但我们必须理性对待每件事情,因为我们既是旁观者也是参与者。当蔡徐坤事件发生时,他是无辜者,他会发律师函去告那些恶搞他的网友。这就是我们要关注的。我们需要在每件事情中保持冷静,对每个人怀有同情,要有同理心,对于社会危险事件要保持关注,清者自清,才能在当今网络漩涡中立于不败之地。谢谢。
首先,关于本场辩论,我想总结几个要点。
第一,对于您方刚才所举的例子,例如网络暴力,或者那些被卷入舆论漩涡的无辜路人,我们应秉持一个原则: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无论是造谣者、引发不明真相路人参与的人,还是被小作文指责的人,他们都受法律保护。法律一视同仁,保护任何人。即便您侵犯了他人权利,如果您自身权利也被侵犯,您同样可以反诉。这是我们应关注的点。同样,当我想写小作文时可以写,我也可以用小作文反驳他人,这是很明显的。小作文只是一种工具,任何人都可利用,但我们必须看到它的重要性以及能引发社会关注这个特点,这是后话。
第二,您方提到我引出的近期热点问题,这只是近期热点,我认为这恰好能让双方达成共识,使双方都能针对此事发表论点。
第三,关于您方所说的对虚无之事进行小作文指控,这就如同报假警。当警方知晓这种报道时,会对报假警的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当这些言论构成诬陷和诽谤时,会有民事甚至上升到刑事的法律手段。
第四,您刚刚提到大众舆论问题,我认为这是新媒体时代的必然现象。随着网络的发达,我们能获取的消息越来越多,信息点和传播方式不可避免地多种多样,舆论也多种多样,无论是网络上的利益相关者、旁观者还是路人,大家对这些事情都有不同看法。社会从来不会对任何一个问题达成百分百的共识,并非因为这些热点事件的爆出而让社会不团结、无共识,而是在当今社会,大众很难对一个事件达成绝对的共识。您所说的麻木,只是在当前新媒体时代,人们在海量信息的选择中陷入自我封锁状态,并非与小作文无关。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我方论点。小作文是一种维权手段,作为一种网络文学方式,它比现代维权方式更便捷,并且能引起社会的警惕和关注。我们必须看到,在当今社会,我们打开抖音刷到一堆东西,下面全是说这个好、说那个坏,是非很难分清。但我们必须理性对待每件事情,因为我们既是旁观者也是参与者。当蔡徐坤事件发生时,他是无辜者,他会发律师函去告那些恶搞他的网友。这就是我们要关注的。我们需要在每件事情中保持冷静,对每个人怀有同情,要有同理心,对于社会危险事件要保持关注,清者自清,才能在当今网络漩涡中立于不败之地。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