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四辩:态度现在哪种立场上,请您方正面回答,我是进行了发表言论,还是进行了审判?发表言论应该不算审判吧,可是我并没有审判。我所说的“我希望施暴者能得到应有的惩罚”,这只是我自己情绪化的表达,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审判吗?
反方四辩:态度现在哪种立场上,请您方正面回答,我是进行了发表言论,还是进行了审判?发表言论应该不算审判吧,可是我并没有审判。我所说的“我希望施暴者能得到应有的惩罚”,这只是我自己情绪化的表达,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审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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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双方讨论流程: 反方四辩首先要求正方一辩正面回答自己是发表言论还是进行审判,提出发表言论不算审判,并且以自己说“我希望施暴者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只是情绪化表达为例,质疑这并非所谓的审判。
辩题:未明确提及完整辩题内容(原文仅给出“vs”) 环节:反方一辩·立论
网络舆论审判是公众对于特定话题做出的具有强烈主观感情色彩的言论判决,它没有完整的审判程序和法律效力。我方的辩题是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首先,就国内情况而言,网民集体庞大,素质良莠不齐,且网民观点具有主观性。加之信息茧房的影响,网民的舆论审判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使得审判结果无法体现客观公正。截至202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近11亿人,其中一万人以上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在初中和小学之间。正如“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般,庞大的人口数量注定人们对于同一件事的看法难以达成统一,众说纷纭。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大多带有情绪发泄性。网民不注重客观事实而侧重情绪发泄,无法体现客观。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并非是全方位的,往往是跟着兴趣走,从而使信息茧房效应进一步加剧。在大数据的推送和信息茧房效应潜移默化的影响中,公众接收和传播的信息已经有所偏差。正如维普期刊专业版中所说,林生斌事件中的多次反转热议,则与当下网络舆论场的过度情感倾向特征有关。在网络舆论的公众性影响下,舆论审判、阶层、共行社会民事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林生斌事件中网络舆论舆情情绪化的生成。杭州保姆纵火案作为重大社会公众事件受到多方关注,且舆情经久不下,而主人公林生斌这一特殊个体被碎片化与多元个性的网络舆论进行过度化的解读,其中呈现了多种舆情传播情感化与极端化问题,可见网络舆论审判大多具有主观情绪。
最后,近几年自媒体的兴起,使利益分配不均,网络话语权越发不平等,从而影响了舆论审判的方向。公众所接受的事实未必是真实发生的,也可能是自媒体博主制造的谎言,通过网络炒作、购买水军的方式引导舆论在网上发声造势,这诱使广大网民发声为自己牟利。就如之前有千万粉丝的自媒体博主为博眼球自导自演,例如小学生在巴黎街头做作业仪式,体现自媒体公然造假的表象,实则是放弃道德底线。而一些需要群众去关注的事情,可能因为互联网没有足够的话语权而被迫失声。可见互联网信息传播审判机制本身就不公平。自媒体博流量的手段,不仅使我们被剥夺了真实的信息,也模糊了我们对于真实信息的审判能力,使得网上出现未知全貌便予以置评的言论。但如果我们所看到的全貌一直是冰山一角,那对于根据这些信息得出的言论又谈何公正,这样得出的结果又何来公正。
综上,我方坚决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辩题:未明确提及完整辩题内容(原文仅给出“vs”) 环节:反方一辩·立论
网络舆论审判是公众对于特定话题做出的具有强烈主观感情色彩的言论判决,它没有完整的审判程序和法律效力。我方的辩题是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首先,就国内情况而言,网民集体庞大,素质良莠不齐,且网民观点具有主观性。加之信息茧房的影响,网民的舆论审判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使得审判结果无法体现客观公正。截至202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近11亿人,其中一万人以上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在初中和小学之间。正如“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般,庞大的人口数量注定人们对于同一件事的看法难以达成统一,众说纷纭。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大多带有情绪发泄性。网民不注重客观事实而侧重情绪发泄,无法体现客观。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并非是全方位的,往往是跟着兴趣走,从而使信息茧房效应进一步加剧。在大数据的推送和信息茧房效应潜移默化的影响中,公众接收和传播的信息已经有所偏差。正如维普期刊专业版中所说,林生斌事件中的多次反转热议,则与当下网络舆论场的过度情感倾向特征有关。在网络舆论的公众性影响下,舆论审判、阶层、共行社会民事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林生斌事件中网络舆论舆情情绪化的生成。杭州保姆纵火案作为重大社会公众事件受到多方关注,且舆情经久不下,而主人公林生斌这一特殊个体被碎片化与多元个性的网络舆论进行过度化的解读,其中呈现了多种舆情传播情感化与极端化问题,可见网络舆论审判大多具有主观情绪。
最后,近几年自媒体的兴起,使利益分配不均,网络话语权越发不平等,从而影响了舆论审判的方向。公众所接受的事实未必是真实发生的,也可能是自媒体博主制造的谎言,通过网络炒作、购买水军的方式引导舆论在网上发声造势,这诱使广大网民发声为自己牟利。就如之前有千万粉丝的自媒体博主为博眼球自导自演,例如小学生在巴黎街头做作业仪式,体现自媒体公然造假的表象,实则是放弃道德底线。而一些需要群众去关注的事情,可能因为互联网没有足够的话语权而被迫失声。可见互联网信息传播审判机制本身就不公平。自媒体博流量的手段,不仅使我们被剥夺了真实的信息,也模糊了我们对于真实信息的审判能力,使得网上出现未知全貌便予以置评的言论。但如果我们所看到的全貌一直是冰山一角,那对于根据这些信息得出的言论又谈何公正,这样得出的结果又何来公正。
综上,我方坚决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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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审判存在网民素质与结构、情绪发泄性、自媒体不良影响等因素,这些因素影响了公正与客观,使得结果偏离正义,所以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正方四辩:您好,对方辩友。我想询问一下,您方提到了网友,您方认为大多数网友发表言论是因为情绪发泄,对吗?在这种情况下,您方所说的是大部分还是小部分呢?是一部分还是具体某种情况呢?您方也说了只是一部分,那就不代表所有网友都是不理智的,对不对?
第二个问题,您方提到网友具有直观性。现在评论或者主观性判断不再有情绪说这件事,比如印度有个女童被强奸,我在网上说这个女童被强奸很可怜,这有什么问题吗?没有问题,但我们应该就国内情况而言去讨论,印度的情况和国内情况不相符。还有,您刚提到大部分网友在发表言论的时候都是极端化的吗?您方是否认为像键盘侠、网络骂战或者有暴力行为的言论都可以归结为网络舆论审判呢?您方说是其中部分,那就是是吧。
那我再问您,在法庭上,法官审判人的时候,他并不是语言暴力,对吧?那我们现在可以达成一个共识,审判本身不具有暴力的特性。请不要强行与我方达成共识,谢谢。我方已经说过,网络审判没有司法程序和司法效力,那您方对于审判的定义是什么呢?您方说是指法院做出的审判,经过法律程序和法律条文做出的审判,那您方的意思是只要通过法律审判的才算审判,是吗?是的。
那我再请问您,假如我是一个农民工,我的工资被拖欠,没有工作就没有基本生活保障,我尝试上诉但没有结果,那我可以通过网上发声来寻求帮助吗?您方说可以。那您方就证明了我方的一个观点,即网络舆论审判是可以帮助弱者发声、维护弱者权益的,这在我们一辩稿中已经体现了。
那我再询问您,网络舆论审判的弊端是偶发性的错误,还是结构性的呢?您方说是结构性的。那您方就不需要在后续再向我方论证它是结构性的弊端有哪些,这是您方后续需要向我方论证的。
反方一辩:(根据正方四辩的提问进行回答,原文未体现具体回答内容,仅按要求对正方四辩的质询内容进行了书面化、分段处理)
正方四辩:您好,对方辩友。我想询问一下,您方提到了网友,您方认为大多数网友发表言论是因为情绪发泄,对吗?在这种情况下,您方所说的是大部分还是小部分呢?是一部分还是具体某种情况呢?您方也说了只是一部分,那就不代表所有网友都是不理智的,对不对?
第二个问题,您方提到网友具有直观性。现在评论或者主观性判断不再有情绪说这件事,比如印度有个女童被强奸,我在网上说这个女童被强奸很可怜,这有什么问题吗?没有问题,但我们应该就国内情况而言去讨论,印度的情况和国内情况不相符。还有,您刚提到大部分网友在发表言论的时候都是极端化的吗?您方是否认为像键盘侠、网络骂战或者有暴力行为的言论都可以归结为网络舆论审判呢?您方说是其中部分,那就是是吧。
那我再问您,在法庭上,法官审判人的时候,他并不是语言暴力,对吧?那我们现在可以达成一个共识,审判本身不具有暴力的特性。请不要强行与我方达成共识,谢谢。我方已经说过,网络审判没有司法程序和司法效力,那您方对于审判的定义是什么呢?您方说是指法院做出的审判,经过法律程序和法律条文做出的审判,那您方的意思是只要通过法律审判的才算审判,是吗?是的。
那我再请问您,假如我是一个农民工,我的工资被拖欠,没有工作就没有基本生活保障,我尝试上诉但没有结果,那我可以通过网上发声来寻求帮助吗?您方说可以。那您方就证明了我方的一个观点,即网络舆论审判是可以帮助弱者发声、维护弱者权益的,这在我们一辩稿中已经体现了。
那我再询问您,网络舆论审判的弊端是偶发性的错误,还是结构性的呢?您方说是结构性的。那您方就不需要在后续再向我方论证它是结构性的弊端有哪些,这是您方后续需要向我方论证的。
反方一辩:(根据正方四辩的提问进行回答,原文未体现具体回答内容,仅按要求对正方四辩的质询内容进行了书面化、分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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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正方二辩。
感谢主席。首先,关于这个辩题,我们的分歧在于网络舆论审判是否需要通过法律条文而形成。比如说,网络舆论审判是在行使带有强烈主观情感的评判,它不符合真正的审判,这是我们的分歧所在。
然而,我国自古就有“德主刑辅”的传统,法律来源于道德,而尊重道德就要尊重民意。我们的舆论审判作为民众的意志,通过关注司法程序以及司法审判结果,提高了司法的透明度,并对司法审判形成自己的看法,对一些不公正或者有失偏颇的行为提出了建议,然后再通过民意程序和法律之间来维护真正的正义。
我方并不否认网络舆论审判中存在不理性和过激的行为,但我方也认为其中存在理性的部分。正如对方也无法保证司法程序是完全公正的一样。我方所说的网络舆论审判能够更好地维护正义,是因为审判本身不具有暴力性质,网络舆论审判也从不给予那些情绪过激网友的片面言论以支持。只是希望在网络日益发达的当下,当某一天我们遇到社会不公或者政府作为失当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网络为自己或者为弱势群体发声。如果您还是不相信网民的善,那么网民的善举,比如说那些舍己为人、以身入局的例子,不也是在维护正义吗?
网络舆论主要是让我们的正义更进一步,因为它从来都只是监督司法,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对不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提出异议,促进法律的改进,而非干涉,它本身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共同正义而创造出来的一种新形式和新空间。
所以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能够增强司法透明度,推动法律不断完善,更好地实现维护公平正义。
另外,对于刚才对方所说的印度强奸案,您说这是印度国内的事情。难道您的公正还是分国界的吗?这是如此的不合理。
下面有请正方二辩。
感谢主席。首先,关于这个辩题,我们的分歧在于网络舆论审判是否需要通过法律条文而形成。比如说,网络舆论审判是在行使带有强烈主观情感的评判,它不符合真正的审判,这是我们的分歧所在。
然而,我国自古就有“德主刑辅”的传统,法律来源于道德,而尊重道德就要尊重民意。我们的舆论审判作为民众的意志,通过关注司法程序以及司法审判结果,提高了司法的透明度,并对司法审判形成自己的看法,对一些不公正或者有失偏颇的行为提出了建议,然后再通过民意程序和法律之间来维护真正的正义。
我方并不否认网络舆论审判中存在不理性和过激的行为,但我方也认为其中存在理性的部分。正如对方也无法保证司法程序是完全公正的一样。我方所说的网络舆论审判能够更好地维护正义,是因为审判本身不具有暴力性质,网络舆论审判也从不给予那些情绪过激网友的片面言论以支持。只是希望在网络日益发达的当下,当某一天我们遇到社会不公或者政府作为失当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网络为自己或者为弱势群体发声。如果您还是不相信网民的善,那么网民的善举,比如说那些舍己为人、以身入局的例子,不也是在维护正义吗?
网络舆论主要是让我们的正义更进一步,因为它从来都只是监督司法,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对不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提出异议,促进法律的改进,而非干涉,它本身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共同正义而创造出来的一种新形式和新空间。
所以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能够增强司法透明度,推动法律不断完善,更好地实现维护公平正义。
另外,对于刚才对方所说的印度强奸案,您说这是印度国内的事情。难道您的公正还是分国界的吗?这是如此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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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三辩:方辩友提到网络舆论会增加人们对事件的了解。然而,真相只有一个,网民却有成千上万,公众观点众多,所以真相会被理解出不同的样子,人的言论不能反映真实现象,所以网络舆论不会反映真实的现状。
还有,法律的产生是由于社会的需要,适用于社会的需要,网络安全法是为维护网络和谐稳定而产生的。所以网络舆论会导致恶行事件,它只有利弊,所以才有网络宣法(此处可能表述有误,不太理解确切含义),网络舆论的审判会离正义越远。
首先,人们舆论审判可能造成不好的现象,司法情况也不能完全保持公正。当个人权益被侵害时,如果不作为,可以通过网络发声让事情得到更多关注。法律带来的结果才是意义所在,我们是为了离公平正义更近,在不作为的时候,为什么不能通过网络发声呢?我想问,是网络的作用大,还是法律的作用大?
正方二辩:我没必要选择这个。
反方三辩:那请问在网络发声之后是否还要走法律程序?
正方二辩:我们所说的是已经在法律程序进行中了。
反方三辩:刚才对方提到网络舆论审判会放大民意,推动公众事件发展。我想请问,当人们看见一个事情时,第一反应是了解事情经过,所以在网络上看见一个事件,大多数人(99.9%的人)的第一反应是先了解事情经过,所以不会推动公众事件反复,更不会放大理念,所以你方所说的只是协助,不会推动。
反方三辩:因为刚才对方在这个角度提到网络舆论审判可以放大民意、推动公众发展,我的问题是人们对事件的第一反应是了解而不是反思,所以这是夸大了反思的作用,这是我方的观点。
反方三辩:你们只是在说网络舆论审判最后的结果,网民关注的是过程,但是我们一开始不知道结果,难道我们要去?所以说我们在网络上发声只是一个途径,维护个人正当权益才是结果,而法律是一个很有利的途径,所以网络舆论只是转发了,它让我们关注到法律,法律因为我们的关注才会进步。我们是在社会关注到这个问题之后,才能更好地去改进它,而你方所说的只是看到过程,然后往往只是一个评论。我的意思是说网络舆论审判时,我们对一个事件是先了解这个事件才能做出判断,然后舆论审判。那你们要求的就是结果,审判一定要得出结果,要维护个人正当权益才可以,我们为了更接近公平正义,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政府关注的不只有网络舆论,还有很多,比如调查。
反方三辩:方辩友提到网络舆论会增加人们对事件的了解。然而,真相只有一个,网民却有成千上万,公众观点众多,所以真相会被理解出不同的样子,人的言论不能反映真实现象,所以网络舆论不会反映真实的现状。
还有,法律的产生是由于社会的需要,适用于社会的需要,网络安全法是为维护网络和谐稳定而产生的。所以网络舆论会导致恶行事件,它只有利弊,所以才有网络宣法(此处可能表述有误,不太理解确切含义),网络舆论的审判会离正义越远。
首先,人们舆论审判可能造成不好的现象,司法情况也不能完全保持公正。当个人权益被侵害时,如果不作为,可以通过网络发声让事情得到更多关注。法律带来的结果才是意义所在,我们是为了离公平正义更近,在不作为的时候,为什么不能通过网络发声呢?我想问,是网络的作用大,还是法律的作用大?
正方二辩:我没必要选择这个。
反方三辩:那请问在网络发声之后是否还要走法律程序?
正方二辩:我们所说的是已经在法律程序进行中了。
反方三辩:刚才对方提到网络舆论审判会放大民意,推动公众事件发展。我想请问,当人们看见一个事情时,第一反应是了解事情经过,所以在网络上看见一个事件,大多数人(99.9%的人)的第一反应是先了解事情经过,所以不会推动公众事件反复,更不会放大理念,所以你方所说的只是协助,不会推动。
反方三辩:因为刚才对方在这个角度提到网络舆论审判可以放大民意、推动公众发展,我的问题是人们对事件的第一反应是了解而不是反思,所以这是夸大了反思的作用,这是我方的观点。
反方三辩:你们只是在说网络舆论审判最后的结果,网民关注的是过程,但是我们一开始不知道结果,难道我们要去?所以说我们在网络上发声只是一个途径,维护个人正当权益才是结果,而法律是一个很有利的途径,所以网络舆论只是转发了,它让我们关注到法律,法律因为我们的关注才会进步。我们是在社会关注到这个问题之后,才能更好地去改进它,而你方所说的只是看到过程,然后往往只是一个评论。我的意思是说网络舆论审判时,我们对一个事件是先了解这个事件才能做出判断,然后舆论审判。那你们要求的就是结果,审判一定要得出结果,要维护个人正当权益才可以,我们为了更接近公平正义,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政府关注的不只有网络舆论,还有很多,比如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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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入反方二辩驳论环节。
首先,主席、各位评委,网络舆论审判不仅不能推动司法公正和社会进步,反而有诸多危害。我方有如下理由:
其一,正方刚刚提到网络舆论审判能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促使司法机关更加重视案件处理。然而,我想指出的是,这种关注往往是基于情绪,并非基于事实,容易导致对案件的误判和偏见。在数据推送和心理暗示的影响下,公众接受到的信息往往存在偏差,这会使得网络舆论审判的结果难以做到客观公正。
其二,正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有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但实际上,过度的网络舆论审判往往会对司法独立造成干扰,影响法官的独立判断。此外,网络舆论的片面性和情绪化也可能误导公众对司法程序的理解,从而削弱司法的公信力。
其三,虽然我们可以通过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和完善网上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舆论审判的行为,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网络舆论审判的自发性、盲目性和自由度,使人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而且在自媒体兴起的背景下,流量分配不均以及话语权不平等的问题日益严重,这将进一步加剧网络舆论审判的不公和混乱。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使我们离正义更远,我们应该警惕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和网络治理,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谢谢。
下面进入反方二辩驳论环节。
首先,主席、各位评委,网络舆论审判不仅不能推动司法公正和社会进步,反而有诸多危害。我方有如下理由:
其一,正方刚刚提到网络舆论审判能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促使司法机关更加重视案件处理。然而,我想指出的是,这种关注往往是基于情绪,并非基于事实,容易导致对案件的误判和偏见。在数据推送和心理暗示的影响下,公众接受到的信息往往存在偏差,这会使得网络舆论审判的结果难以做到客观公正。
其二,正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有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但实际上,过度的网络舆论审判往往会对司法独立造成干扰,影响法官的独立判断。此外,网络舆论的片面性和情绪化也可能误导公众对司法程序的理解,从而削弱司法的公信力。
其三,虽然我们可以通过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和完善网上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舆论审判的行为,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网络舆论审判的自发性、盲目性和自由度,使人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而且在自媒体兴起的背景下,流量分配不均以及话语权不平等的问题日益严重,这将进一步加剧网络舆论审判的不公和混乱。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使我们离正义更远,我们应该警惕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和网络治理,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通过阐述网络舆论审判的危害,如基于情绪的关注导致误判、干扰司法独立、难以形成有效监督机制等,来巩固己方“网络舆论审判使我们离正义更远”的观点,防御正方可能提出的网络舆论审判积极作用的观点。
正方三辩:您方说网络舆论的情绪,那您方是否觉得我们不该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情绪呢?但这是我们的言论自由啊。所以网络舆论审判不一定非要用暴力,我们可以用比较好的方式,不是非得有暴力,您没发现有偏差了吗?
我认为只有法庭的审判才是审判,现在法律审判确实能实现公平正义,但我们会因此忽略大众的声音、不听取民众的意见吗?如果不听取民众的意见,我们的法律如何进步?
我刚才想说的是网络舆论审判并非是(此处表述不清,可能有遗漏),那您方的观点是什么?您方对于网络舆论的方法论是什么?
我方在回答您方对于网络舆论审判不良叙述的描述、对于网络舆论的片面性阐述、对于民众这种朴素的正义观的不信任时认为,您方觉得网络舆论的审判离我们更远,并且对司法机关是个阻碍。您还没告诉我方法论,那我告诉您,其实您方就是在不让民众说话,不让大众去表达自己的声音,不是吗?
我刚想表达的是,难道法律审判不是更加顺利、更加偏向于公正合理了吗?
但是您方就是认为(此处表述不清),我们的社会就像是排气阀一样,新闻媒介就是这个社会的排气阀,如果民众的信息不能自由地流通,意见、想法不能顺畅地表达,那么各种怨气就会不断地膨胀,人们就会对社会丧失信心,社会就会丧失公德性。因此我们要给人们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如果按照您方的观点,不让民众说话,那民众就会对社会失去信心了。
正方三辩:我觉得你们这个类比不大好。那下一个问题,韩国在素媛案之前,是不是对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法律没有做到合理的完善?有。正是因为没有完善,所以那个罪大恶极的人才没有得到他应有的惩罚,而正是因为民众呼声高,民众情绪高涨,大家都认为他应该受到惩罚,最基层民众的声音才被领导听到了,那个强奸犯才会重新审判,韩国才会对这类案件的法律加以完善,这刚好更能论证我方的观点,网络舆论的审判也可以代表大众的诉求。
正方三辩:您方说网络舆论的情绪,那您方是否觉得我们不该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情绪呢?但这是我们的言论自由啊。所以网络舆论审判不一定非要用暴力,我们可以用比较好的方式,不是非得有暴力,您没发现有偏差了吗?
我认为只有法庭的审判才是审判,现在法律审判确实能实现公平正义,但我们会因此忽略大众的声音、不听取民众的意见吗?如果不听取民众的意见,我们的法律如何进步?
我刚才想说的是网络舆论审判并非是(此处表述不清,可能有遗漏),那您方的观点是什么?您方对于网络舆论的方法论是什么?
我方在回答您方对于网络舆论审判不良叙述的描述、对于网络舆论的片面性阐述、对于民众这种朴素的正义观的不信任时认为,您方觉得网络舆论的审判离我们更远,并且对司法机关是个阻碍。您还没告诉我方法论,那我告诉您,其实您方就是在不让民众说话,不让大众去表达自己的声音,不是吗?
我刚想表达的是,难道法律审判不是更加顺利、更加偏向于公正合理了吗?
但是您方就是认为(此处表述不清),我们的社会就像是排气阀一样,新闻媒介就是这个社会的排气阀,如果民众的信息不能自由地流通,意见、想法不能顺畅地表达,那么各种怨气就会不断地膨胀,人们就会对社会丧失信心,社会就会丧失公德性。因此我们要给人们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如果按照您方的观点,不让民众说话,那民众就会对社会失去信心了。
正方三辩:我觉得你们这个类比不大好。那下一个问题,韩国在素媛案之前,是不是对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法律没有做到合理的完善?有。正是因为没有完善,所以那个罪大恶极的人才没有得到他应有的惩罚,而正是因为民众呼声高,民众情绪高涨,大家都认为他应该受到惩罚,最基层民众的声音才被领导听到了,那个强奸犯才会重新审判,韩国才会对这类案件的法律加以完善,这刚好更能论证我方的观点,网络舆论的审判也可以代表大众的诉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小结。
反方三辩:感谢主持人,在场各位以及对方辩友。对方辩友思维敏捷,但仍然漏洞百出。
首先,网络舆论过度关注审判很容易促成网络暴力。大家往往会对双方家庭等情况做出非隐性(应是“隐性”)的道德判断和攻击。比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时,查明其没有任何嫌疑,但之前遭受粗暴对待,之后那些对他施暴(应是“施暴”,“傻票”为错误表述)的人却没有道歉。我方承认网络舆论审判会使大众接受到法律知识,但如果这种审判被网络舆论过度关注,势必会造成所谓的真相通过这个媒介传播,而公众仅凭内心朴素的道德正义感就妄下评论。
其次,后真相时代伴随着信息大爆炸一同到来。在这个时代里,最大的特点是观点先于事实,当事人双方赤裸裸地被置于聚光灯下,接受公众的道德审判。情感先行的网络舆论很容易使网络变成消极主流意识形态,与司法普遍性道德价值形成冲突,诸如正义、恪守诚信等。面对舆论压力,善意的法官也无法置身事外,那么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就会受到侵蚀。
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将舆论引导到更加健康的方向,另一方面也要坚持传播有益于提高人们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营造积极向上、和谐革新(表述不通顺,可理解为积极向上、和谐发展)的舆论氛围。刚才对方辩友提到我们不让人民发声是错误的,我们中国政党(应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中有一条叫做民主立法,所以说在后面的辩论中,我们要明确的是,我们国家法律是民主立法的,是让人民发声的,所以阻止舆论审判才是正义的根源。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小结。
反方三辩:感谢主持人,在场各位以及对方辩友。对方辩友思维敏捷,但仍然漏洞百出。
首先,网络舆论过度关注审判很容易促成网络暴力。大家往往会对双方家庭等情况做出非隐性(应是“隐性”)的道德判断和攻击。比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时,查明其没有任何嫌疑,但之前遭受粗暴对待,之后那些对他施暴(应是“施暴”,“傻票”为错误表述)的人却没有道歉。我方承认网络舆论审判会使大众接受到法律知识,但如果这种审判被网络舆论过度关注,势必会造成所谓的真相通过这个媒介传播,而公众仅凭内心朴素的道德正义感就妄下评论。
其次,后真相时代伴随着信息大爆炸一同到来。在这个时代里,最大的特点是观点先于事实,当事人双方赤裸裸地被置于聚光灯下,接受公众的道德审判。情感先行的网络舆论很容易使网络变成消极主流意识形态,与司法普遍性道德价值形成冲突,诸如正义、恪守诚信等。面对舆论压力,善意的法官也无法置身事外,那么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就会受到侵蚀。
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将舆论引导到更加健康的方向,另一方面也要坚持传播有益于提高人们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营造积极向上、和谐革新(表述不通顺,可理解为积极向上、和谐发展)的舆论氛围。刚才对方辩友提到我们不让人民发声是错误的,我们中国政党(应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中有一条叫做民主立法,所以说在后面的辩论中,我们要明确的是,我们国家法律是民主立法的,是让人民发声的,所以阻止舆论审判才是正义的根源。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做质询小结,时间为3分钟,现在开始。
首先,在对方看来,网络舆论是否有可能引发网暴,大家会因为一些片面的东西而群情激愤。然而,对方并没有给出一个很合理的事实论证。网络舆论审判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内促进法律的进步,还能让政府或者高层领导人听到群众的呼声。
对方其实一直在纠结网暴这件事,但现在网暴事件真的还多吗?有个别因为网暴而选择极端道路的案例,但他们后来甚至没有沉冤昭雪,这何尝不是一种大众误判、法律误判呢?大众不会有这种误判吗?比如说无锡蛋糕店的事,大众一开始是因为那位母亲的一面之词而选择相信,但是后来大众知道事情真相后就改变了态度。
我方想要表达的是,法律在不断进步,网民的素质也在上升,平台的管控也在不断提高。以抖音这个平台来说,抖音通过不断筛选为电商营销筛除了近400万的恶意评论,包括2024年6月份新公布了一个关于网络的规章,这都在大大减少网暴的发生。
根据2018年对全国110起典型的微博维权案例的分析,问题得到解决的案例占到74.5%,而诽谤嫌疑人的案例仅占1.8%,导致人身伤害的案例则更少,仅占0.9%。
网络舆论审判不能与网暴挂钩。从大众的角度上来说,有些人他不该被网暴,比如说李佳琦就不该被网暴;还有之前印度那个强奸两岁女童的强奸犯,我觉得他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所以我在网络上对他进行道德的批判,发表自己的情绪,这并没有错。而且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与大众的审判相关,因为我们老百姓最容易轻松接触到的平台就是各种网络平台,我们可以尽情地在上面发表自己的看法或者意见。比如虐猫虐狗的事件,不就是因为有人在网络上表达了对这件事的看法,才有越来越多人去呼吁珍惜生命吗?因为有人虐猫或者虐狗,所以才会有更多的人去呼吁大家关注这些生命,抵制那些虐猫虐狗的人。
正因为网络舆论的审判,现在我们也有人大或者人大代表或者政府人员开始关注这个问题,促使刑法等法律做更加完善,这更是我方观点,即网络舆论审判可以推进一些法律的进步。
再比如说素媛案,韩国确实没有死刑,但是在这起案件之前,韩国没有完善好强奸幼童相关的法律,那就导致那些罪犯只需要服一定期限的劳役就可以出来。那么我们想想,如果当时的人们没有发声,后果是什么?有些人可能会想,反正我做几年牢就出来了,我害怕什么,就更有可能导致类似案件再发生到另一个孩子身上了。而正是因为民众的呼声越来越高,情绪越来越强烈,所以他们才会重新审视这个案子,并且完善他们对于强奸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正是因为这些民众高涨的情绪影响,政府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所以,网络的审判是一个给老百姓发表自己看法的平台。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做质询小结,时间为3分钟,现在开始。
首先,在对方看来,网络舆论是否有可能引发网暴,大家会因为一些片面的东西而群情激愤。然而,对方并没有给出一个很合理的事实论证。网络舆论审判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内促进法律的进步,还能让政府或者高层领导人听到群众的呼声。
对方其实一直在纠结网暴这件事,但现在网暴事件真的还多吗?有个别因为网暴而选择极端道路的案例,但他们后来甚至没有沉冤昭雪,这何尝不是一种大众误判、法律误判呢?大众不会有这种误判吗?比如说无锡蛋糕店的事,大众一开始是因为那位母亲的一面之词而选择相信,但是后来大众知道事情真相后就改变了态度。
我方想要表达的是,法律在不断进步,网民的素质也在上升,平台的管控也在不断提高。以抖音这个平台来说,抖音通过不断筛选为电商营销筛除了近400万的恶意评论,包括2024年6月份新公布了一个关于网络的规章,这都在大大减少网暴的发生。
根据2018年对全国110起典型的微博维权案例的分析,问题得到解决的案例占到74.5%,而诽谤嫌疑人的案例仅占1.8%,导致人身伤害的案例则更少,仅占0.9%。
网络舆论审判不能与网暴挂钩。从大众的角度上来说,有些人他不该被网暴,比如说李佳琦就不该被网暴;还有之前印度那个强奸两岁女童的强奸犯,我觉得他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所以我在网络上对他进行道德的批判,发表自己的情绪,这并没有错。而且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与大众的审判相关,因为我们老百姓最容易轻松接触到的平台就是各种网络平台,我们可以尽情地在上面发表自己的看法或者意见。比如虐猫虐狗的事件,不就是因为有人在网络上表达了对这件事的看法,才有越来越多人去呼吁珍惜生命吗?因为有人虐猫或者虐狗,所以才会有更多的人去呼吁大家关注这些生命,抵制那些虐猫虐狗的人。
正因为网络舆论的审判,现在我们也有人大或者人大代表或者政府人员开始关注这个问题,促使刑法等法律做更加完善,这更是我方观点,即网络舆论审判可以推进一些法律的进步。
再比如说素媛案,韩国确实没有死刑,但是在这起案件之前,韩国没有完善好强奸幼童相关的法律,那就导致那些罪犯只需要服一定期限的劳役就可以出来。那么我们想想,如果当时的人们没有发声,后果是什么?有些人可能会想,反正我做几年牢就出来了,我害怕什么,就更有可能导致类似案件再发生到另一个孩子身上了。而正是因为民众的呼声越来越高,情绪越来越强烈,所以他们才会重新审视这个案子,并且完善他们对于强奸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正是因为这些民众高涨的情绪影响,政府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所以,网络的审判是一个给老百姓发表自己看法的平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在自由辩论环节,双方各有4分钟时间。正方先开始计时。
正方:您方刚才得出那么多结论,仅仅因为网络网民有多种声音,就判定网络舆论审判一定是错误的网暴,这是不是有些过于绝对,甚至有些滑坡谬误了呢?我的问题是,如果网络舆论的审判不能让我们更加接近正义,那为何诸多冤案假案都在网络舆论的关注和推动下得以重审和纠正?例如呼格吉勒图案,网络舆论的广泛热议促使司法机关重新审视证据,这难道不是网络舆论推动正义实现的有力证明吗?网络暴力确实存在,哪怕只有一个没有素质的网民存在,这也是一种不良现象,我们要把这种不良现象遏制在摇篮里。但您方不能因为个别现象就否定整个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您方提到使用网络舆论会让法律更加完善,那我想请问您方有没有数据支撑?您方这样说是不是太绝对了?难道所有在网络上发表言论的都是坏人吗?那些为弱势群体发声的也是坏人吗?按照您方的逻辑,只要有一个坏人存在,所有人就都是坏人了。我们要为了整个社会的和谐,把这种不良现象遏制住。所以您方的意思是不是,今天我只要站出来,因为一个事情发表的言论跟当时的事实不符,我就是坏人呢?您方不要回避,您方只是说有些网暴会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例如,我喜欢一个爱豆,我是爱豆的粉丝,我就对爱豆的“对家”进行随意的审判攻击,不管事实究竟是怎样的,这算是走向正义的表现吗?这种行为是属于个人过激的行为吧,是一个人的问题吧,那他个人过激行为为什么会在网络舆论上呢?我方不允许您方站在网络舆论的高度一概而论,因为网络舆论是由很多人组成的,是由无数个个体形成巨大的舆论。当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您敢说这个网络舆论里有多少人在造假,有多少人想借一波流量博眼球吗?当您看到这篇新闻的时候,您想知道这个新闻是真是假,您有办法判断吗?很多时候这是一个自媒体来博流量的过程,您作为网民,您根本没有能力去判断这个信息是真是假,但是您就跟着一味地发声,然后让对方进行牟利。所以您方说在网上发的话就会引起关注,那么我们在现实中说就不会造成这些影响了吗?我方想强调的是,自由表达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的,而且您方也承认了,情绪具有发泄性,这是我方的观点。我方想说的是,情绪发泄是不是跟司法审判追求公正相违背呢?另外,我方之前提到一个农民工的问题,农民工无法上诉这种情况可能已经出现了,可能是系统或者政府作为的办法在地方上出现了问题,很多时候在地方上诉是会被打压下来的,此时地方已经不作为了,您方有什么办法能让这个群体的问题得到解决呢?
反方:我方可以说的是,确实可以通过网络方法为其发声,但这只是引起社会关注度,社会引起关注后是否就意味着这个事情后面一定会被解决呢?还有您方说到的陪审团队会解决法庭上的法律审判才叫审判,那如果网络舆论审判是不公正的话,它就不是一种审判吗?它同样也是审判。不过,它只是基于个人情绪的,并不是基于事实的,为什么呢?因为它可能会导致我们对这种事件的一种误判以及偏见,我们公众能够接收到的信息,它可能是会有偏差的,就会使得我们一个网络舆论审判它的结果难以保证是非常公正的。所以政治会有偏差,所以网络舆论虽然是让更多人发声,然后能更加关注正义,而且您方刚才同意我方观点是网络舆论审判可以更好的为弱者维权,那我想问,我在现实生活中骂一句和在网上骂一句,这都违背了法律。我在现实中骂人,我可以让很多人去听帮忙,然而我利用网络舆论审判进行提升这件事情的热度,让更多人关注到这些事情,可是网民更多的是没错,可是别有用心利用舆论的人也会增加呀。您方是怎么保证在这么大的人流下,网络舆论审判始终是正义的呢?我方从来没有说过网络舆论审判就没有不理性的行为,正如您方也无法保证司法审判就完全正义啊。对于司法审判,这是一个法律结构的问题,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我们在这里既然已经把审判作为法律,那么法律它就是一个相对正义的表达。而且在您方的表述中,您方认为网络审判公平正义的体现是参与的人多,首先我们已经在我方的稿件中提到过我国网民规模达11亿人,其中有一半以上的人的学历水平在初中和小学,有可能网暴、谩骂的人,他可能只有5岁、7岁,但是说他只是在跟风辱骂,这种时候这是公平客观的体现吗?然后您方今天就是将网友进行一个污名化,那您方有数据,我方也有数据,我方去复旦大学查询的数据体现99.6%的人在评论的时候都可以就事论事,所以您方就是将所有的网友都污名化,出现一个5岁、10岁的小孩评论,您就认为所有的网友都归为一个极端化,是这样吗?
正方:我方并没有这么承认,但是我方想问您方,什么叫做网络舆论,舆论审判又是什么呢?我方辩手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但是我还想要问反方,对于我们舆论审判让正义离我们更近还是更远的问题,网络舆论具有非专业性,还有大量的网络谣言,或者是说真相难以辨清,然后第二个原因就是网络网民的主观性情绪,第三个原因就是偏激的网络舆论会给司法带来压力,这是我方的三个观点。首先我方并没有说网络舆论全部都是正义的,它可能就存在一些情绪化、片面化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一点就判定整个网络舆论环境全是差的,然后忽视对其正义实现的积极意义吧,就像现在抖音的禁词是不是越来越多,然后网络环境得到了净化,难道这就不是一种正义吗?难道就全是负面的吗?网络舆论能得到发展,是因为有监管的存在,而不是全部都靠网络舆论审判来得出的结果。请问您方,2021年朱女士因为在社交媒体上盲目指责一位交通事故当中的行人引发的网络暴力,导致事情恶化以及社会矛盾加剧,所以说她以个人的情感和意见干扰了社会秩序和执法的公正。但我们不否认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可能会对一些司法机关产生某种影响,从而影响到案件的判决,但这并不说明网络舆论就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在自由辩论环节,双方各有4分钟时间。正方先开始计时。
正方:您方刚才得出那么多结论,仅仅因为网络网民有多种声音,就判定网络舆论审判一定是错误的网暴,这是不是有些过于绝对,甚至有些滑坡谬误了呢?我的问题是,如果网络舆论的审判不能让我们更加接近正义,那为何诸多冤案假案都在网络舆论的关注和推动下得以重审和纠正?例如呼格吉勒图案,网络舆论的广泛热议促使司法机关重新审视证据,这难道不是网络舆论推动正义实现的有力证明吗?网络暴力确实存在,哪怕只有一个没有素质的网民存在,这也是一种不良现象,我们要把这种不良现象遏制在摇篮里。但您方不能因为个别现象就否定整个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您方提到使用网络舆论会让法律更加完善,那我想请问您方有没有数据支撑?您方这样说是不是太绝对了?难道所有在网络上发表言论的都是坏人吗?那些为弱势群体发声的也是坏人吗?按照您方的逻辑,只要有一个坏人存在,所有人就都是坏人了。我们要为了整个社会的和谐,把这种不良现象遏制住。所以您方的意思是不是,今天我只要站出来,因为一个事情发表的言论跟当时的事实不符,我就是坏人呢?您方不要回避,您方只是说有些网暴会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例如,我喜欢一个爱豆,我是爱豆的粉丝,我就对爱豆的“对家”进行随意的审判攻击,不管事实究竟是怎样的,这算是走向正义的表现吗?这种行为是属于个人过激的行为吧,是一个人的问题吧,那他个人过激行为为什么会在网络舆论上呢?我方不允许您方站在网络舆论的高度一概而论,因为网络舆论是由很多人组成的,是由无数个个体形成巨大的舆论。当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您敢说这个网络舆论里有多少人在造假,有多少人想借一波流量博眼球吗?当您看到这篇新闻的时候,您想知道这个新闻是真是假,您有办法判断吗?很多时候这是一个自媒体来博流量的过程,您作为网民,您根本没有能力去判断这个信息是真是假,但是您就跟着一味地发声,然后让对方进行牟利。所以您方说在网上发的话就会引起关注,那么我们在现实中说就不会造成这些影响了吗?我方想强调的是,自由表达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的,而且您方也承认了,情绪具有发泄性,这是我方的观点。我方想说的是,情绪发泄是不是跟司法审判追求公正相违背呢?另外,我方之前提到一个农民工的问题,农民工无法上诉这种情况可能已经出现了,可能是系统或者政府作为的办法在地方上出现了问题,很多时候在地方上诉是会被打压下来的,此时地方已经不作为了,您方有什么办法能让这个群体的问题得到解决呢?
反方:我方可以说的是,确实可以通过网络方法为其发声,但这只是引起社会关注度,社会引起关注后是否就意味着这个事情后面一定会被解决呢?还有您方说到的陪审团队会解决法庭上的法律审判才叫审判,那如果网络舆论审判是不公正的话,它就不是一种审判吗?它同样也是审判。不过,它只是基于个人情绪的,并不是基于事实的,为什么呢?因为它可能会导致我们对这种事件的一种误判以及偏见,我们公众能够接收到的信息,它可能是会有偏差的,就会使得我们一个网络舆论审判它的结果难以保证是非常公正的。所以政治会有偏差,所以网络舆论虽然是让更多人发声,然后能更加关注正义,而且您方刚才同意我方观点是网络舆论审判可以更好的为弱者维权,那我想问,我在现实生活中骂一句和在网上骂一句,这都违背了法律。我在现实中骂人,我可以让很多人去听帮忙,然而我利用网络舆论审判进行提升这件事情的热度,让更多人关注到这些事情,可是网民更多的是没错,可是别有用心利用舆论的人也会增加呀。您方是怎么保证在这么大的人流下,网络舆论审判始终是正义的呢?我方从来没有说过网络舆论审判就没有不理性的行为,正如您方也无法保证司法审判就完全正义啊。对于司法审判,这是一个法律结构的问题,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我们在这里既然已经把审判作为法律,那么法律它就是一个相对正义的表达。而且在您方的表述中,您方认为网络审判公平正义的体现是参与的人多,首先我们已经在我方的稿件中提到过我国网民规模达11亿人,其中有一半以上的人的学历水平在初中和小学,有可能网暴、谩骂的人,他可能只有5岁、7岁,但是说他只是在跟风辱骂,这种时候这是公平客观的体现吗?然后您方今天就是将网友进行一个污名化,那您方有数据,我方也有数据,我方去复旦大学查询的数据体现99.6%的人在评论的时候都可以就事论事,所以您方就是将所有的网友都污名化,出现一个5岁、10岁的小孩评论,您就认为所有的网友都归为一个极端化,是这样吗?
正方:我方并没有这么承认,但是我方想问您方,什么叫做网络舆论,舆论审判又是什么呢?我方辩手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但是我还想要问反方,对于我们舆论审判让正义离我们更近还是更远的问题,网络舆论具有非专业性,还有大量的网络谣言,或者是说真相难以辨清,然后第二个原因就是网络网民的主观性情绪,第三个原因就是偏激的网络舆论会给司法带来压力,这是我方的三个观点。首先我方并没有说网络舆论全部都是正义的,它可能就存在一些情绪化、片面化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一点就判定整个网络舆论环境全是差的,然后忽视对其正义实现的积极意义吧,就像现在抖音的禁词是不是越来越多,然后网络环境得到了净化,难道这就不是一种正义吗?难道就全是负面的吗?网络舆论能得到发展,是因为有监管的存在,而不是全部都靠网络舆论审判来得出的结果。请问您方,2021年朱女士因为在社交媒体上盲目指责一位交通事故当中的行人引发的网络暴力,导致事情恶化以及社会矛盾加剧,所以说她以个人的情感和意见干扰了社会秩序和执法的公正。但我们不否认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可能会对一些司法机关产生某种影响,从而影响到案件的判决,但这并不说明网络舆论就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大家好。
其实今天对方辩友看似提出了诸多有利的论点,例如对方说到进行网络舆论审判,可以起到修订法律的作用,可以促进法律的修订。但是,我国有法律专业人员去进行司法更正,并非要依靠民众来修订法律。而且,对方并不能指出我国法律存在哪些空白,即便我国法律存在空白,对方又怎能确定民众一定能修补这些空白、触及法律弊端呢?在这一点上,对方并没有给出相应的论据。
另外,对方提到弱者维权,认为在网络舆论上进行审判维权就一定可以得到结果。但如果得不到结果呢?那是不是一直都存在于自己的思想虚幻当中?这难道不会给我们自己造成更大的伤害吗?
还有,对方提到溯原,我国受众群体众多,与韩国情况不同,国外的情况对我国并不适用。
我方始终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首先,使用网络的人群众多,但参与网络舆论审判的群体大多为年轻人,缺少中老年人的视角,从而搜集不到真正客观的人民视角,看待网络舆论的想法也无法统一,只是部分人主观化导致的所谓伸张正义罢了。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往往是网民带有攻击性的情绪发泄,会对司法公正造成干扰。例如在一些备受关注的刑事案件中,如果网络舆论一边倒形成强大的审判压力,会使得法官在裁决时不得不考虑公众的意见,从而无法完全依赖法律的公正性。在这种情况下,司法独立性受到威胁,正义的实现受到阻碍,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根基就会动摇,正义将不再纯粹,而是沦为网民进行情绪输出和攻击的桥梁。
最后,网络舆论审判具有很强的操纵性。在如今的信息时代,虽然给予了大众进行网络舆论审判的权利,但这个权利对网民来说真的公正吗?为什么一个中专生可以成为数字静态黑羊?为什么明星会因为得罪某位业界大佬而被雪藏封杀?对方辩友有没有思考过,网络舆论背后的那双手究竟是谁?是资本家吗?他们想让群众模糊学历的重要性,只需让营销号多发几条相关的事情,稍有不慎,就会被误导认为学习无用,学历再高也挣不到钱去买喜欢的车。
各位应该明白,你所看到的事件只是别人刻意让你看到的,网络舆论审判背后不是为你追求正义的天使,而是奴役你心智的恶魔。如果我们真的相信网络舆论审判可以带来正义,那才是真正丢失掉自我。一个认不清自我的人,如何去寻找真正的正义呢?
综上所述,我方始终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会让人们离正义更远,网络舆论审判不能使事件结果客观、理性、公正。
感谢主席,大家好。
其实今天对方辩友看似提出了诸多有利的论点,例如对方说到进行网络舆论审判,可以起到修订法律的作用,可以促进法律的修订。但是,我国有法律专业人员去进行司法更正,并非要依靠民众来修订法律。而且,对方并不能指出我国法律存在哪些空白,即便我国法律存在空白,对方又怎能确定民众一定能修补这些空白、触及法律弊端呢?在这一点上,对方并没有给出相应的论据。
另外,对方提到弱者维权,认为在网络舆论上进行审判维权就一定可以得到结果。但如果得不到结果呢?那是不是一直都存在于自己的思想虚幻当中?这难道不会给我们自己造成更大的伤害吗?
还有,对方提到溯原,我国受众群体众多,与韩国情况不同,国外的情况对我国并不适用。
我方始终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首先,使用网络的人群众多,但参与网络舆论审判的群体大多为年轻人,缺少中老年人的视角,从而搜集不到真正客观的人民视角,看待网络舆论的想法也无法统一,只是部分人主观化导致的所谓伸张正义罢了。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往往是网民带有攻击性的情绪发泄,会对司法公正造成干扰。例如在一些备受关注的刑事案件中,如果网络舆论一边倒形成强大的审判压力,会使得法官在裁决时不得不考虑公众的意见,从而无法完全依赖法律的公正性。在这种情况下,司法独立性受到威胁,正义的实现受到阻碍,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根基就会动摇,正义将不再纯粹,而是沦为网民进行情绪输出和攻击的桥梁。
最后,网络舆论审判具有很强的操纵性。在如今的信息时代,虽然给予了大众进行网络舆论审判的权利,但这个权利对网民来说真的公正吗?为什么一个中专生可以成为数字静态黑羊?为什么明星会因为得罪某位业界大佬而被雪藏封杀?对方辩友有没有思考过,网络舆论背后的那双手究竟是谁?是资本家吗?他们想让群众模糊学历的重要性,只需让营销号多发几条相关的事情,稍有不慎,就会被误导认为学习无用,学历再高也挣不到钱去买喜欢的车。
各位应该明白,你所看到的事件只是别人刻意让你看到的,网络舆论审判背后不是为你追求正义的天使,而是奴役你心智的恶魔。如果我们真的相信网络舆论审判可以带来正义,那才是真正丢失掉自我。一个认不清自我的人,如何去寻找真正的正义呢?
综上所述,我方始终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会让人们离正义更远,网络舆论审判不能使事件结果客观、理性、公正。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始终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会让人们离正义更远,网络舆论审判不能使事件结果客观、理性、公正。
感谢主席。经过刚刚激烈的辩论,我方坚定地认为网络已经使我们距离正义更近了。
刚刚对方辩友指出我方论点存在一些争议。对方辩友提到网络存在情绪过激的情况,会导致网络暴力,进而牵动不良网络舆论。首先,对方将所有网民的情绪一概而论,而且刚刚对方还说到网民都是不理智的人,会被资本家代表左右。这是将网友全都归为不理智的一类。我方在阐述观点时给出了数据,实际上99%的评论者都能够就事论事,并非所有网友在面对网络上的一件事情时,不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就随波逐流地跟随大众言论。我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对网友进行污名化。
另外,对方提到网络舆论审判会影响司法机关公正性的下降。实际上,法律近年来在不断地改善和进步。例如呼格吉勒图案,这个案子后来被全面昭雪,并且被评为十大典型案例之首,对我国司法机关的推动具有一定意义。所以,对方所说的网络舆论审判会导致司法机关公正性下降是不合理的。法律修订要经过诸多严苛的程序,但即便如此,法律也可能存在漏洞,可能出现误判,网络舆论同样可能出现误判的行为。难道对方不觉得对于网络舆论的审判太过严苛了吗?对方认为误判是不允许群众发声的结果,我方无法理解。我方要告诉对方,如果确定舆论做出了误判行为,首先应该追责的不应是舆论,而是司法机关的责任和其自身的完整性,并非将责任全部归咎于新闻媒体或者公正舆论的错误。
社会就如同一个大熔炉,媒体就如同一个排气阀。当社会在发展进步的时候,媒介也会随之发展膨胀。如果不允许信息的流通,那么媒介这个“排气阀”就会爆发。在网络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抖音或者一些频发群(此处可能表述有误,推测为“频发的群聊”之类的意思)中存在民众实名举报事情,诉说自己的不公平遭遇,或者他们已经尝试通过系统内的途径进行举报或者申诉。但是不可否认,现在仍然存在许多官员不作为或者贪污腐败的行为,这导致很多群体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和维护。网络举报成为了他们最后的希望,让正义的上级部门能够看到这些作为,民众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这是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任,相信法律是正义的。如果对方觉得民众最后一个能够轻易发声的途径被剥夺,那民众对于政治和社会的可信度就会逐渐降低,社会与民众的联系就会逐渐被瓦解,久而久之,甚至会丧失人们的工作热情和社会凝聚力。
所以,网络舆论审判的存在能够保证民众的声音被大众听到,更好地帮助弱者维护他们的权益,这也是我方观点所在。我方倡导民众的意愿首先要和法律达到一个有效的平衡,不应该产生一些滞后与实际的突发点。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感谢主席。经过刚刚激烈的辩论,我方坚定地认为网络已经使我们距离正义更近了。
刚刚对方辩友指出我方论点存在一些争议。对方辩友提到网络存在情绪过激的情况,会导致网络暴力,进而牵动不良网络舆论。首先,对方将所有网民的情绪一概而论,而且刚刚对方还说到网民都是不理智的人,会被资本家代表左右。这是将网友全都归为不理智的一类。我方在阐述观点时给出了数据,实际上99%的评论者都能够就事论事,并非所有网友在面对网络上的一件事情时,不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就随波逐流地跟随大众言论。我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对网友进行污名化。
另外,对方提到网络舆论审判会影响司法机关公正性的下降。实际上,法律近年来在不断地改善和进步。例如呼格吉勒图案,这个案子后来被全面昭雪,并且被评为十大典型案例之首,对我国司法机关的推动具有一定意义。所以,对方所说的网络舆论审判会导致司法机关公正性下降是不合理的。法律修订要经过诸多严苛的程序,但即便如此,法律也可能存在漏洞,可能出现误判,网络舆论同样可能出现误判的行为。难道对方不觉得对于网络舆论的审判太过严苛了吗?对方认为误判是不允许群众发声的结果,我方无法理解。我方要告诉对方,如果确定舆论做出了误判行为,首先应该追责的不应是舆论,而是司法机关的责任和其自身的完整性,并非将责任全部归咎于新闻媒体或者公正舆论的错误。
社会就如同一个大熔炉,媒体就如同一个排气阀。当社会在发展进步的时候,媒介也会随之发展膨胀。如果不允许信息的流通,那么媒介这个“排气阀”就会爆发。在网络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抖音或者一些频发群(此处可能表述有误,推测为“频发的群聊”之类的意思)中存在民众实名举报事情,诉说自己的不公平遭遇,或者他们已经尝试通过系统内的途径进行举报或者申诉。但是不可否认,现在仍然存在许多官员不作为或者贪污腐败的行为,这导致很多群体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和维护。网络举报成为了他们最后的希望,让正义的上级部门能够看到这些作为,民众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这是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任,相信法律是正义的。如果对方觉得民众最后一个能够轻易发声的途径被剥夺,那民众对于政治和社会的可信度就会逐渐降低,社会与民众的联系就会逐渐被瓦解,久而久之,甚至会丧失人们的工作热情和社会凝聚力。
所以,网络舆论审判的存在能够保证民众的声音被大众听到,更好地帮助弱者维护他们的权益,这也是我方观点所在。我方倡导民众的意愿首先要和法律达到一个有效的平衡,不应该产生一些滞后与实际的突发点。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通过反驳对方观点,阐述网络上多数网民是理智的、网络舆论审判不会影响司法公正、网络举报是民众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等分论点,得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的结论。
正方一辩·立论:
在开始我方立论之前,我想先提及一些在比赛中观察到的现象。
我觉得正方的论看起来比较高级,但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论是否是辩手们自己思考所得。在决赛这个阶段,我们更希望看到辩手们自身对于辩论技巧以及辩题理解所达到的水准。大家有很多提升的途径,比如上网查询或者向学长请教等,但这些途径并不适合在比赛场合直接使用。反方找过我,但我没有理会,一方面是因为一些琐事,另一方面是我觉得如果我参加辩论,我不希望别人直接给我论点。在比赛时,我可能会向学长询问某些观点是否可用,这样的交流对我来说就足够了。反方问我定义的时候,我让他们自己去思考。因为很有可能别人给出的东西虽好,但辩手自身在赛场上拿不出来。而且,有一个问题,不管是自己想到的还是听别人提及的,比如某个问题是偶发性还是结构性的,提出之后却没有人继续深入探讨,这样就没有太大意义,只会让人觉得这个问题没有价值。
另外,我想点名批评两方的部分辩手。在比赛中存在一些不良现象,比如有的辩手过于强势地抢夺话语权。
再看辩题“网络舆论审判,让正义更冷了”。在之前的比赛中,当我没有听到立论时,感觉大家在自由辩环节,将近一半的人一直在讨论网络广告相关的内容,而我方提出不要讨论这个,对方却不同意。实际上,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舆论上。反方有一个数据陈述得不是特别准确,提到科南大学每年有99.6%的人在评论时能做到就事论事,但他们没有分清评论和舆论不是一种东西。而且我基本没有听到正方对舆论的论述或者定义,其实只要明确舆论的概念,就不会在网络广告的问题上产生争议了。
顺着之前的话题,反方的论是纯反驳,没有自己的立论。立论应该围绕辩题的关键词“正义”展开,比如可以说网络舆论会影响司法公正,从而与正义相联系,这才是立论。在立论方面,我个人觉得正方比反方更完善一些,但我不确定正方的论点是否为自己所思考。再看双方的四辩和三辩,我觉得在质询结构上比之前有很大进步,但存在念稿太严重的问题。例如反方辩手在提问时,对方一辩回答看情况,这时其实可以直接得出结论,但却纠缠了很长时间,导致在这个共识上浪费了太多时间,而且辩手表现得过于紧张。相比之下,正方四辩在拿下第一个共识时比较利索,表现很棒。双方三辩的情况我就不再赘述。
我认为最大的问题出在自由辩论环节。双方辩手没有明确自己的战场,正方看似只有三个战场,即完善法律、龙敌胜诉、请求对方的方法论;反方有四个战场,分别是爱豆舆论、法律框架、舆论如何保持程序以及可能带来的司法压力。但双方在辩论过程中,来回反驳却没有彻底拿下自己的战场,也没有完全反驳对方,没有明确表明哪一方在某个观点上获胜,导致自由辩论环节非常混乱。
还有关于判准的问题,我看了反方的一辩稿,他们的判准是基于网络舆论审判是否能导致事件结果客观公正而言,认为网络舆论会使正义越来越远。既然有这个判准,就应该大量举例或者给出数据,来说明网络舆论对客观公正结果的影响。但实际上,反方后续只是在进行纯反驳,这个判准并没有很好地运用。例如反方在三辩质询时,存在强截问题,在某个问题上没有得到对方回应就强行下结论。而且反方把网络舆论审判和现实中的法律对立起来,这是不合理的。其实正方的论点很好反驳,比如可以从“这个东西到底算不算审判”这个角度入手。这个辩题其实比较偏向数据辩,但今天双方给出的数据都不多,而数据能够更好地印证判准,让论点更有说服力。
我觉得反方在辩论技巧和语言魅力方面表现得很好,这是正方需要学习的地方。今天辩手雨桐发挥得很出色。
最后,公布一下之前比赛的结果。正方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73.8分;反方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71.2分。恭喜正方获得本次对阵争霸赛的冠军。
接下来开始新的辩题“拥抱玄学是否是当代年轻人的精神解脱之道”。
正方一辩开篇立论: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很高兴与对方辩友就“拥抱玄学是否是当代年轻人的精神解脱之道”这一辩题进行现场讨论。
精神解脱是指在精神或思想上获得一定积极作用的状态。判断是否为精神解脱之道,我方将从能否给人精神以积极作用、能否更好地面对现实来进行考量。
首先,玄学能够提供心理慰藉,缓解焦虑。当代年轻人面临经济不确定性、职业竞争、社会期望等多方面的压力,精神慰藉成为一种重要的需求。玄学作为一种探讨宇宙存在、生命意义的思想体系,可以满足这一需求。例如,常见的命运概念,能帮助年轻人从更广阔的视角看待生活中的困难,将其视为个人情感的一部分,从而减少焦虑和挫败感。又如宇宙和谐的观点,能让年轻人认识到自己是宇宙的一部分,减轻孤独感,增强与世界的连接感。
其次,玄学有助于促进深层思考。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年轻人的精神世界需要滋养和发展。玄学鼓励人们对宇宙和生命的深层问题进行思考,这是对知识的追求。通过探索这些问题,年轻人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实现自我成长。同时,玄学的探索有助于拓宽视野,突破传统学科的限制,让年轻人从多元和综合的视角看待世界,从而促进心灵和情感的成长。
最后,玄学有利于增强自我认知。在面对诸多挑战和选择时,年轻人需要更好地认识自己,以找到生命的意义和方向。真正的英雄主义是看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即便玄学最终提供给我们一个不好的结果,我们也会努力寻找不足,并更认真地去做好每一件事。玄学为年轻人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帮助他们进行自我反思和内省,触及到自己的内在深处,理解和接纳自身的各个层面。
在现代社会的喧嚣和纷扰中,年轻人的心灵需要一片宁静的港湾。拥抱玄学并非是让年轻人逃避现实,而是给予他们一种在困境中寻找慰藉、在迷茫中探索方向的可能。它是一种对内心世界的深度挖掘,是对精神自由的勇敢追求。年轻人面对生活的挑战,我们只是途中之人,并非止于此处。拥抱玄学过后,我们依旧在路上。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拥抱玄学是当代年轻人的精神解脱之道。谢谢大家。
正方一辩·立论:
在开始我方立论之前,我想先提及一些在比赛中观察到的现象。
我觉得正方的论看起来比较高级,但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论是否是辩手们自己思考所得。在决赛这个阶段,我们更希望看到辩手们自身对于辩论技巧以及辩题理解所达到的水准。大家有很多提升的途径,比如上网查询或者向学长请教等,但这些途径并不适合在比赛场合直接使用。反方找过我,但我没有理会,一方面是因为一些琐事,另一方面是我觉得如果我参加辩论,我不希望别人直接给我论点。在比赛时,我可能会向学长询问某些观点是否可用,这样的交流对我来说就足够了。反方问我定义的时候,我让他们自己去思考。因为很有可能别人给出的东西虽好,但辩手自身在赛场上拿不出来。而且,有一个问题,不管是自己想到的还是听别人提及的,比如某个问题是偶发性还是结构性的,提出之后却没有人继续深入探讨,这样就没有太大意义,只会让人觉得这个问题没有价值。
另外,我想点名批评两方的部分辩手。在比赛中存在一些不良现象,比如有的辩手过于强势地抢夺话语权。
再看辩题“网络舆论审判,让正义更冷了”。在之前的比赛中,当我没有听到立论时,感觉大家在自由辩环节,将近一半的人一直在讨论网络广告相关的内容,而我方提出不要讨论这个,对方却不同意。实际上,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舆论上。反方有一个数据陈述得不是特别准确,提到科南大学每年有99.6%的人在评论时能做到就事论事,但他们没有分清评论和舆论不是一种东西。而且我基本没有听到正方对舆论的论述或者定义,其实只要明确舆论的概念,就不会在网络广告的问题上产生争议了。
顺着之前的话题,反方的论是纯反驳,没有自己的立论。立论应该围绕辩题的关键词“正义”展开,比如可以说网络舆论会影响司法公正,从而与正义相联系,这才是立论。在立论方面,我个人觉得正方比反方更完善一些,但我不确定正方的论点是否为自己所思考。再看双方的四辩和三辩,我觉得在质询结构上比之前有很大进步,但存在念稿太严重的问题。例如反方辩手在提问时,对方一辩回答看情况,这时其实可以直接得出结论,但却纠缠了很长时间,导致在这个共识上浪费了太多时间,而且辩手表现得过于紧张。相比之下,正方四辩在拿下第一个共识时比较利索,表现很棒。双方三辩的情况我就不再赘述。
我认为最大的问题出在自由辩论环节。双方辩手没有明确自己的战场,正方看似只有三个战场,即完善法律、龙敌胜诉、请求对方的方法论;反方有四个战场,分别是爱豆舆论、法律框架、舆论如何保持程序以及可能带来的司法压力。但双方在辩论过程中,来回反驳却没有彻底拿下自己的战场,也没有完全反驳对方,没有明确表明哪一方在某个观点上获胜,导致自由辩论环节非常混乱。
还有关于判准的问题,我看了反方的一辩稿,他们的判准是基于网络舆论审判是否能导致事件结果客观公正而言,认为网络舆论会使正义越来越远。既然有这个判准,就应该大量举例或者给出数据,来说明网络舆论对客观公正结果的影响。但实际上,反方后续只是在进行纯反驳,这个判准并没有很好地运用。例如反方在三辩质询时,存在强截问题,在某个问题上没有得到对方回应就强行下结论。而且反方把网络舆论审判和现实中的法律对立起来,这是不合理的。其实正方的论点很好反驳,比如可以从“这个东西到底算不算审判”这个角度入手。这个辩题其实比较偏向数据辩,但今天双方给出的数据都不多,而数据能够更好地印证判准,让论点更有说服力。
我觉得反方在辩论技巧和语言魅力方面表现得很好,这是正方需要学习的地方。今天辩手雨桐发挥得很出色。
最后,公布一下之前比赛的结果。正方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73.8分;反方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71.2分。恭喜正方获得本次对阵争霸赛的冠军。
接下来开始新的辩题“拥抱玄学是否是当代年轻人的精神解脱之道”。
正方一辩开篇立论: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很高兴与对方辩友就“拥抱玄学是否是当代年轻人的精神解脱之道”这一辩题进行现场讨论。
精神解脱是指在精神或思想上获得一定积极作用的状态。判断是否为精神解脱之道,我方将从能否给人精神以积极作用、能否更好地面对现实来进行考量。
首先,玄学能够提供心理慰藉,缓解焦虑。当代年轻人面临经济不确定性、职业竞争、社会期望等多方面的压力,精神慰藉成为一种重要的需求。玄学作为一种探讨宇宙存在、生命意义的思想体系,可以满足这一需求。例如,常见的命运概念,能帮助年轻人从更广阔的视角看待生活中的困难,将其视为个人情感的一部分,从而减少焦虑和挫败感。又如宇宙和谐的观点,能让年轻人认识到自己是宇宙的一部分,减轻孤独感,增强与世界的连接感。
其次,玄学有助于促进深层思考。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年轻人的精神世界需要滋养和发展。玄学鼓励人们对宇宙和生命的深层问题进行思考,这是对知识的追求。通过探索这些问题,年轻人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实现自我成长。同时,玄学的探索有助于拓宽视野,突破传统学科的限制,让年轻人从多元和综合的视角看待世界,从而促进心灵和情感的成长。
最后,玄学有利于增强自我认知。在面对诸多挑战和选择时,年轻人需要更好地认识自己,以找到生命的意义和方向。真正的英雄主义是看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即便玄学最终提供给我们一个不好的结果,我们也会努力寻找不足,并更认真地去做好每一件事。玄学为年轻人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帮助他们进行自我反思和内省,触及到自己的内在深处,理解和接纳自身的各个层面。
在现代社会的喧嚣和纷扰中,年轻人的心灵需要一片宁静的港湾。拥抱玄学并非是让年轻人逃避现实,而是给予他们一种在困境中寻找慰藉、在迷茫中探索方向的可能。它是一种对内心世界的深度挖掘,是对精神自由的勇敢追求。年轻人面对生活的挑战,我们只是途中之人,并非止于此处。拥抱玄学过后,我们依旧在路上。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拥抱玄学是当代年轻人的精神解脱之道。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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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从玄学能提供心理慰藉、促进深层思考、增强自我认知等方面进行论述,这些都符合我方判断标准,所以认为拥抱玄学是当代年轻人的精神解脱之道。
反方四辩:那请问您,如果科学表明吃甜品可让人心情变好,这与您方所说的精神解脱之道有何关系呢?我方认为精神解脱之道是给予我们精神和思想上的一种新状态。吃甜品或许能短暂缓解精神,但精神解脱之道并非短暂的情绪缓解,而应是能长期解决精神内耗的,对不对?
我方所说的精神解脱之道的确是给予人精神上的重要内容。但按您方所述,吃甜品带来的快乐,请您论证一下它具有广泛性等特点。
还有,您方相信玄学能给我们解脱之道,那长期信任玄学之后,就能让内心的焦虑得到缓解吗?就能长期解决事情吗?解脱之道是给我们心理上的安慰,可仅仅给了心理安慰,事情就能得到解决吗?解脱之道并不等同于解决。
我想请问,若我当下短暂相信玄学内心得到解脱,可后来事情未达内心期望,从而产生失望,您是否觉得这样会产生更大反差,让内心更不满呢?并非如此,精神解脱之道是给我们精神积极的暗示,此时我们的情绪会朝正面方向发展,这样我们就能更积极地面对现实解决问题。所以到现在,您方其实也认同玄学能短暂缓解内心焦虑,但长期无法解决问题。
我方并没有说只是短暂,因为任何事物都有短暂性和长期性,不能因一个比较的利弊就说所有都不能长久。那您方对于玄学真实有效的例子是什么呢?您可能觉得这与本题无关,比如我们考试时转发锦鲤,这给了我们积极暗示,考试时能更积极作答以得到更好结果。但积极面对之后考不好怎么办呢?考不好和当时得到的积极状态并无太大关系,考不好心里还是会有落差,难道您会否定当时相信玄学的作用吗?玄学有积极作用,但不起决定性作用,考试最终结果取决于个人是否努力,并非您刚才所说的不努力就能取得好成绩。请对方辩友明晰,我再次重申,解脱之道不等于解决问题。
反方四辩:那请问您,如果科学表明吃甜品可让人心情变好,这与您方所说的精神解脱之道有何关系呢?我方认为精神解脱之道是给予我们精神和思想上的一种新状态。吃甜品或许能短暂缓解精神,但精神解脱之道并非短暂的情绪缓解,而应是能长期解决精神内耗的,对不对?
我方所说的精神解脱之道的确是给予人精神上的重要内容。但按您方所述,吃甜品带来的快乐,请您论证一下它具有广泛性等特点。
还有,您方相信玄学能给我们解脱之道,那长期信任玄学之后,就能让内心的焦虑得到缓解吗?就能长期解决事情吗?解脱之道是给我们心理上的安慰,可仅仅给了心理安慰,事情就能得到解决吗?解脱之道并不等同于解决。
我想请问,若我当下短暂相信玄学内心得到解脱,可后来事情未达内心期望,从而产生失望,您是否觉得这样会产生更大反差,让内心更不满呢?并非如此,精神解脱之道是给我们精神积极的暗示,此时我们的情绪会朝正面方向发展,这样我们就能更积极地面对现实解决问题。所以到现在,您方其实也认同玄学能短暂缓解内心焦虑,但长期无法解决问题。
我方并没有说只是短暂,因为任何事物都有短暂性和长期性,不能因一个比较的利弊就说所有都不能长久。那您方对于玄学真实有效的例子是什么呢?您可能觉得这与本题无关,比如我们考试时转发锦鲤,这给了我们积极暗示,考试时能更积极作答以得到更好结果。但积极面对之后考不好怎么办呢?考不好和当时得到的积极状态并无太大关系,考不好心里还是会有落差,难道您会否定当时相信玄学的作用吗?玄学有积极作用,但不起决定性作用,考试最终结果取决于个人是否努力,并非您刚才所说的不努力就能取得好成绩。请对方辩友明晰,我再次重申,解脱之道不等于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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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一辩立论:
我方认为,玄学不是当代人的精神解脱之道。
开宗明义,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玄学的概念。玄学是一种对超自然神秘现象进行讨论和研究的学说,它往往缺乏科学依据的支撑。而精神解脱是指在精神层面摆脱压力、困惑或烦恼,达到一种内心的平和与平静。年轻人是指18 - 35岁年龄段的人。我方的判准为当代年轻人拥抱玄学能不能真正发现问题,摆脱自己所处的困境,为其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首先,玄学缺乏科学依据。在当代社会,科学方法和理性思维是我们认识世界、解决问题的重要工具。科学通过实证研究、逻辑推理和重复性验证,为我们提供了可靠的知识体系。而玄学多依赖于主观印象、无法证实的超自然观念,缺乏科学的验证和支撑。据科学发布的第三次公众对未知现象抽样调查显示,每4个中国人至少有一个有部分相似玄学的算命行为,有算命行为的人高达40%。另外,前往于数独的研究数据表明,年轻人已成为算命的主力用户,有算命经历的年轻人占比78.81%。这反映出玄学在年轻人中的广泛影响,也体现出他们对现实的迷茫与无奈。年轻人若过度依赖玄学,会削弱其理性思考和科学判断的能力,难以对问题进行客观准确的分析,更无法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法,从而无法实现真正的精神解脱。
其次,玄学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当代年轻人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如就业压力、经济负担、学业竞争等,玄学并不能为这些问题提供切实可靠的解决方案。据相关报道,有机构对1000名有过玄学咨询经历的年轻人进行调查,其中因职业问题求助玄学的占45%,这些年轻人在咨询玄学后,按照玄学建议做出改变的占70%,然而最终实现职业突破或改善的只有5%。可见,玄学只是一种精神上的需要,却无法改变现实状况,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年轻人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也就无法让其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精神解脱。
最后,过度依赖玄学,会导致逃避心理,存在误导和迷信风险。当代年轻人将过多的希望寄托于玄学,就容易产生逃避现实责任的心理。有数据表明,当面临抉择时,有65%的人会因为玄学所给出的不利结果而减少甚至放弃努力。如今,在人际关系中,28%的人因过度相信“气场不合”等说法,主动疏远同事和朋友,影响了正常人际交往。这种逃避心理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使年轻人陷入更深的精神困境,产生焦虑和迷茫等负面情绪,与精神解脱的目标背道而驰。由于玄学本身的不确定性和非科学性,容易使人陷入误导和迷信。一些不良商家和个人会利用玄学的神秘性,打着风水、命理等旗号,传播错误的玄学封建术数。
我方认为,拥抱玄学不是当代年轻人的精神解脱之道。谢谢大家。
反方一辩立论:
我方认为,玄学不是当代人的精神解脱之道。
开宗明义,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玄学的概念。玄学是一种对超自然神秘现象进行讨论和研究的学说,它往往缺乏科学依据的支撑。而精神解脱是指在精神层面摆脱压力、困惑或烦恼,达到一种内心的平和与平静。年轻人是指18 - 35岁年龄段的人。我方的判准为当代年轻人拥抱玄学能不能真正发现问题,摆脱自己所处的困境,为其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首先,玄学缺乏科学依据。在当代社会,科学方法和理性思维是我们认识世界、解决问题的重要工具。科学通过实证研究、逻辑推理和重复性验证,为我们提供了可靠的知识体系。而玄学多依赖于主观印象、无法证实的超自然观念,缺乏科学的验证和支撑。据科学发布的第三次公众对未知现象抽样调查显示,每4个中国人至少有一个有部分相似玄学的算命行为,有算命行为的人高达40%。另外,前往于数独的研究数据表明,年轻人已成为算命的主力用户,有算命经历的年轻人占比78.81%。这反映出玄学在年轻人中的广泛影响,也体现出他们对现实的迷茫与无奈。年轻人若过度依赖玄学,会削弱其理性思考和科学判断的能力,难以对问题进行客观准确的分析,更无法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法,从而无法实现真正的精神解脱。
其次,玄学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当代年轻人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如就业压力、经济负担、学业竞争等,玄学并不能为这些问题提供切实可靠的解决方案。据相关报道,有机构对1000名有过玄学咨询经历的年轻人进行调查,其中因职业问题求助玄学的占45%,这些年轻人在咨询玄学后,按照玄学建议做出改变的占70%,然而最终实现职业突破或改善的只有5%。可见,玄学只是一种精神上的需要,却无法改变现实状况,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年轻人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也就无法让其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精神解脱。
最后,过度依赖玄学,会导致逃避心理,存在误导和迷信风险。当代年轻人将过多的希望寄托于玄学,就容易产生逃避现实责任的心理。有数据表明,当面临抉择时,有65%的人会因为玄学所给出的不利结果而减少甚至放弃努力。如今,在人际关系中,28%的人因过度相信“气场不合”等说法,主动疏远同事和朋友,影响了正常人际交往。这种逃避心理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使年轻人陷入更深的精神困境,产生焦虑和迷茫等负面情绪,与精神解脱的目标背道而驰。由于玄学本身的不确定性和非科学性,容易使人陷入误导和迷信。一些不良商家和个人会利用玄学的神秘性,打着风水、命理等旗号,传播错误的玄学封建术数。
我方认为,拥抱玄学不是当代年轻人的精神解脱之道。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认为,拥抱玄学不是当代年轻人的精神解脱之道。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我的第一个问题是,您方是否拥抱社会主义? 反方一辩:是。 正方四辩:那您有探究过社会主义吗?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所有人都应该有所了解。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您有探究或者深入探索过社会主义的内涵吗?是或不是就好。 反方一辩:没有。 正方四辩:那您有接受过马克思主义思想或者社会主义思想吗? 反方一辩:也没有。 正方四辩:那今天我方达成的第一个共识,也就是关于拥抱的共识,就是我们只需要接受思想,并非探索和研究,没问题吧?
正方四辩:接下来我的第二个问题。您方告诉我的解决之道是什么?您方觉得是彻底解决还是只要有正向作用就算解决之道?这里的解决之道是指这件事情不是当下缓解,而是彻底的解决。解决的是什么问题呢?是精神问题对吧?可精神问题也是由实际问题带来的,所以精神解脱之道解决的是现实问题是吗?既然这样,临床病例的精神解脱之道是彻底解决,那请您告诉我一个彻底解决的解脱之道。 反方一辩:我方不需要说,我方只需要说玄学不是解决实际问题。 正方四辩:我方告诉你玄学是解脱之道,是精神解脱之道,所以就需要您方来告诉我,您方认为不是,那什么是。比如现实压力的话,现在大学生面临就业问题,那提供一个工作,那他就不会担心这个烦恼,您怎么给他提供一个工作?这不在我方考量范围内。所以您方没有给我们一个实际的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法,您方今天跟我们在讨论的是现实的解脱之道该如何做,你们告诉我的是玄学不是现实问题的解脱之道,而我方今天告诉您的是玄学是精神的解脱之道。为什么呢?我工作没了被炒鱿鱼了,我可以去寻求大师给我一个心理安慰,我可以出去旅游,这都是我的精神解脱之道,没错吧? 反方一辩:没错。 正方四辩:您认同我方的观点,好。
正方四辩:最后一个问题。您方告诉我的是职业问题,有产生职业问题的占45%,这个是你们刚给出的数据,没错吧? 反方一辩:对。 正方四辩:通过玄学解决这个问题的达到了5%是吗? 反方一辩:嗯。 正方四辩:那玄学是不是也能够解决现实的实际问题呢?可是要做出改变还是在于自身做出改变,所以是自身才能改变现实的问题,而玄学能够解决我们的精神问题,没毛病吧? 反方一辩:好的,知名导师也这么说。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我的第一个问题是,您方是否拥抱社会主义? 反方一辩:是。 正方四辩:那您有探究过社会主义吗?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所有人都应该有所了解。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您有探究或者深入探索过社会主义的内涵吗?是或不是就好。 反方一辩:没有。 正方四辩:那您有接受过马克思主义思想或者社会主义思想吗? 反方一辩:也没有。 正方四辩:那今天我方达成的第一个共识,也就是关于拥抱的共识,就是我们只需要接受思想,并非探索和研究,没问题吧?
正方四辩:接下来我的第二个问题。您方告诉我的解决之道是什么?您方觉得是彻底解决还是只要有正向作用就算解决之道?这里的解决之道是指这件事情不是当下缓解,而是彻底的解决。解决的是什么问题呢?是精神问题对吧?可精神问题也是由实际问题带来的,所以精神解脱之道解决的是现实问题是吗?既然这样,临床病例的精神解脱之道是彻底解决,那请您告诉我一个彻底解决的解脱之道。 反方一辩:我方不需要说,我方只需要说玄学不是解决实际问题。 正方四辩:我方告诉你玄学是解脱之道,是精神解脱之道,所以就需要您方来告诉我,您方认为不是,那什么是。比如现实压力的话,现在大学生面临就业问题,那提供一个工作,那他就不会担心这个烦恼,您怎么给他提供一个工作?这不在我方考量范围内。所以您方没有给我们一个实际的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法,您方今天跟我们在讨论的是现实的解脱之道该如何做,你们告诉我的是玄学不是现实问题的解脱之道,而我方今天告诉您的是玄学是精神的解脱之道。为什么呢?我工作没了被炒鱿鱼了,我可以去寻求大师给我一个心理安慰,我可以出去旅游,这都是我的精神解脱之道,没错吧? 反方一辩:没错。 正方四辩:您认同我方的观点,好。
正方四辩:最后一个问题。您方告诉我的是职业问题,有产生职业问题的占45%,这个是你们刚给出的数据,没错吧? 反方一辩:对。 正方四辩:通过玄学解决这个问题的达到了5%是吗? 反方一辩:嗯。 正方四辩:那玄学是不是也能够解决现实的实际问题呢?可是要做出改变还是在于自身做出改变,所以是自身才能改变现实的问题,而玄学能够解决我们的精神问题,没毛病吧? 反方一辩:好的,知名导师也这么说。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