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传播是前害家(此处表述不清,可能为“其传播是前害家”之类的错误表述,但无法准确判断,暂按原文处理),其中充斥着大量虚假、夸大、欺骗的内容。
在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中,部分媒体误导我们,在第一时间引导取得小教授(此处表述不明)与自激(此处应为“自己”)进行(此处表述不通顺),并猛烈批判中心。在真相来临之时草率审判,于是害民工(此处表述不清)对策(此处应为“对于”)事实的公正评判被预定(此处应为“被预断”),且在网络环境中,沉默的螺旋(此处应为“沉默的螺旋理论”相关内容)成为一种现象,当一种声音正定时,持不同意见者往往因害怕被群体情绪孤立而选择沉默,导致舆论进度发生变化。据统计,只有60%的网络(此处应为“网民”)认为事件在冲击下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种误导引发错误的审判。而政府间的声明(此处应为“声明”)又是个透明的民(此处表述不通顺),如何解决这种扩大的能力(此处表述不通顺),这是发展两会(此处表述不清)其次的问题。否则,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会干扰正常的司法程序。
司法审判需要遵循既定的法律程序、证据规则与专业判断,而我们的审判判我防评典评感履行政这典刑(此处表述混乱,无法准确理解,暂按原文处理)是一种民事压力。以某事件为例,在案件调查审理期间,网络上各种传播迅速蔓延,民众的信息与片面信息(此处应为“片面的信息”)在网络平台上展开了激烈讨论和思考,要求司法机关按照民众希望的方向发展。有研究表明,在受高度网络舆论关注的案件中,也有30%的案件在审理中会因舆论压力而改变,司法机关不得不花费更多精力应对舆论,而被分散了对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本身的关注,导致争议的进程被干扰,这使得对应的实现(此处表述不通顺)让你的身份(此处表述不通顺)。
最后,网络审判容易演变成为网络暴力,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和社会公序良俗。即使事件成为公众焦点,当事人家属往往会遭受生存的骚扰(此处应为“生活的骚扰”),甚至身体和人生(此处应为“人身”)威胁。例如德阳安医生事件,安医生在与儿童发生冲突后,被判定为有错,其工作单位被曝光,她及家人遭受大量的攻击,对方不管家庭什么资产(此处表述不通顺),这种以暴制暴的网络舆论审判方式,不仅对当事人造成过往的悲剧,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与信任,与政治配合(此处表述不通顺)了上述情况。
感谢!下面有请正方辩方。
集传播是前害家(此处表述不清,可能为“其传播是前害家”之类的错误表述,但无法准确判断,暂按原文处理),其中充斥着大量虚假、夸大、欺骗的内容。
在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中,部分媒体误导我们,在第一时间引导取得小教授(此处表述不明)与自激(此处应为“自己”)进行(此处表述不通顺),并猛烈批判中心。在真相来临之时草率审判,于是害民工(此处表述不清)对策(此处应为“对于”)事实的公正评判被预定(此处应为“被预断”),且在网络环境中,沉默的螺旋(此处应为“沉默的螺旋理论”相关内容)成为一种现象,当一种声音正定时,持不同意见者往往因害怕被群体情绪孤立而选择沉默,导致舆论进度发生变化。据统计,只有60%的网络(此处应为“网民”)认为事件在冲击下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种误导引发错误的审判。而政府间的声明(此处应为“声明”)又是个透明的民(此处表述不通顺),如何解决这种扩大的能力(此处表述不通顺),这是发展两会(此处表述不清)其次的问题。否则,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会干扰正常的司法程序。
司法审判需要遵循既定的法律程序、证据规则与专业判断,而我们的审判判我防评典评感履行政这典刑(此处表述混乱,无法准确理解,暂按原文处理)是一种民事压力。以某事件为例,在案件调查审理期间,网络上各种传播迅速蔓延,民众的信息与片面信息(此处应为“片面的信息”)在网络平台上展开了激烈讨论和思考,要求司法机关按照民众希望的方向发展。有研究表明,在受高度网络舆论关注的案件中,也有30%的案件在审理中会因舆论压力而改变,司法机关不得不花费更多精力应对舆论,而被分散了对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本身的关注,导致争议的进程被干扰,这使得对应的实现(此处表述不通顺)让你的身份(此处表述不通顺)。
最后,网络审判容易演变成为网络暴力,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和社会公序良俗。即使事件成为公众焦点,当事人家属往往会遭受生存的骚扰(此处应为“生活的骚扰”),甚至身体和人生(此处应为“人身”)威胁。例如德阳安医生事件,安医生在与儿童发生冲突后,被判定为有错,其工作单位被曝光,她及家人遭受大量的攻击,对方不管家庭什么资产(此处表述不通顺),这种以暴制暴的网络舆论审判方式,不仅对当事人造成过往的悲剧,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与信任,与政治配合(此处表述不通顺)了上述情况。
感谢!下面有请正方辩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审判存在诸多危害,包括充斥不良内容、干扰司法程序、损害当事人权益和破坏社会公序良俗等,所以应重视网络审判带来的问题。
辩题未明确给出。
环节: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四辩:能作答就能反问,反方计时1分30秒。首先,第一个问题,您刚提到的数据,您说它可以促进司法,对吧?您是否同意舆论可以影响自杀案件的审判?您方是否同意舆论审判可以揭示案件?
正方一辩:(未明确回答内容)
反方四辩:我方想了解是否有机制可以验证和纠正这些基于舆论影响司法工作之后产生的情况。我方有个数据,中国互联网在2024年6月,中国网民达到70%,这是由争议化计师或者查询发布的信息。也许您会认为网民不会去关注网络,或者不会在舆论平台随意发表言论,这是不对的。那么您是否认为第一步是相信这些言论呢?同时也请您介绍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正确的舆论才可以坚持真相,那么您如何确保舆论在公众中的价值是有利于司法工作的呢?
正方一辩:你刚刚问的问题是如何保证,这个问题我会回答。
辩题未明确给出。
环节: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四辩:能作答就能反问,反方计时1分30秒。首先,第一个问题,您刚提到的数据,您说它可以促进司法,对吧?您是否同意舆论可以影响自杀案件的审判?您方是否同意舆论审判可以揭示案件?
正方一辩:(未明确回答内容)
反方四辩:我方想了解是否有机制可以验证和纠正这些基于舆论影响司法工作之后产生的情况。我方有个数据,中国互联网在2024年6月,中国网民达到70%,这是由争议化计师或者查询发布的信息。也许您会认为网民不会去关注网络,或者不会在舆论平台随意发表言论,这是不对的。那么您是否认为第一步是相信这些言论呢?同时也请您介绍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正确的舆论才可以坚持真相,那么您如何确保舆论在公众中的价值是有利于司法工作的呢?
正方一辩:你刚刚问的问题是如何保证,这个问题我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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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四辩:首先,我方观点是并不认为这一事实。我刚给出的数据是,如果不能完全直击错误言论,是否会造成损害呢?统计显示,中央九国(此处可能表述有误,不太明确确切含义)国家生报(可能为“某国某报”表述不清)接受审查,80人被查,十三比三十三(此处表述不明),百分之六十多,全国法院四万多(此处“45万多为有30万样”表述不清)。如果不能完全直击错误言论,是否会造成损害呢?我方认为不会。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审判是不会造成损害的。我想问正方一辩,你方是否认为对一些言论审判进行一定的监管保护差不多呢?我方已经说明,我们已经得到了某些监管控制,并且在监管或者说是审查的监管方面,是否与您最初支持的能保证的情况一致呢?这是监管论,是促进网络时代更好发展的一个过程,政策一直是辅助法律的,你认同吗?我们从来没有要求不承担维护正确的责任,而是将其作为一个补助工具,共同维护。
正方一辩:是的。
反方四辩:那您方是说一个审判可以接受,对不对?
正方一辩:是的。
反方四辩:好,那还是还没有。既然您已经说了,这个网络审判可能得到这种监管和建制,那为什么只能说到了审判就可以接受呢?
第二点,特别是直接或者压迫(此处表述不清)。首先,我们在每次事件发生之后,国家有相关案例。如果舆论时代还没有被法律完全覆盖,我们还是产生了许多法律问题。但舆论审判之后,世界变得更复杂了,因为法律虽然存在,但是法律和时代发展存在沟壑。法律是否有更加有效的方法去促进完善,比如立法的改革,或者是司法审查制。
正方一辩:打断一下,我想说的是这与上述方法并不矛盾,它可以进行司法推动。
反方四辩:首先,我方观点是并不认为这一事实。我刚给出的数据是,如果不能完全直击错误言论,是否会造成损害呢?统计显示,中央九国(此处可能表述有误,不太明确确切含义)国家生报(可能为“某国某报”表述不清)接受审查,80人被查,十三比三十三(此处表述不明),百分之六十多,全国法院四万多(此处“45万多为有30万样”表述不清)。如果不能完全直击错误言论,是否会造成损害呢?我方认为不会。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审判是不会造成损害的。我想问正方一辩,你方是否认为对一些言论审判进行一定的监管保护差不多呢?我方已经说明,我们已经得到了某些监管控制,并且在监管或者说是审查的监管方面,是否与您最初支持的能保证的情况一致呢?这是监管论,是促进网络时代更好发展的一个过程,政策一直是辅助法律的,你认同吗?我们从来没有要求不承担维护正确的责任,而是将其作为一个补助工具,共同维护。
正方一辩:是的。
反方四辩:那您方是说一个审判可以接受,对不对?
正方一辩:是的。
反方四辩:好,那还是还没有。既然您已经说了,这个网络审判可能得到这种监管和建制,那为什么只能说到了审判就可以接受呢?
第二点,特别是直接或者压迫(此处表述不清)。首先,我们在每次事件发生之后,国家有相关案例。如果舆论时代还没有被法律完全覆盖,我们还是产生了许多法律问题。但舆论审判之后,世界变得更复杂了,因为法律虽然存在,但是法律和时代发展存在沟壑。法律是否有更加有效的方法去促进完善,比如立法的改革,或者是司法审查制。
正方一辩:打断一下,我想说的是这与上述方法并不矛盾,它可以进行司法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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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四辩:刚刚提到的人民日报的数据是三分元(此处表述不清,可能有误,但按要求忠实原文),总体来看表达了跌85%的事实问题。那我请问您方,我方这个数据是否有依据呢?
您方一开始提到老化室(此处表述不清,可能有误,但按要求忠实原文)缺乏碱性的准确性,是吗?如果不是,那您方开始是以数据来支撑您的观点的。我方有小网民群体积极心理学研究的数据,95%的网民受回收群体极化的影响,变得会难以对事件做出明确的判断。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网络发展状况总报告》显示,截止至223.6元(此处表述不清,可能有误,但按要求忠实原文),我国网络规模达到11.79亿人,网络普及率达到76.4%。其中超过70%的网民表示在参与网络讨论时会更加注意信息的真实性和逻辑性。
但是,中国社科院今年发表的中文社指数表明,6.12%的网民在浏览网络信息并发表评论时,往往带有情绪化,未认真浏览网络信息就发表评论,情绪为先而忽略了事实。
根据这个情况,您所说的就事论事的材料,是一种大国国家理论(此处表述不清,可能有误,但按要求忠实原文),首先这是事实吗?我们提到的诸如张尸案(此处表述不清,可能有误,但按要求忠实原文)、胖胖案等案件,这些案件首先出现在网络上的信息是什么呢?在案件中,他姐姐对这个女生的攻击以及聊天记录等,这些都带有很大的引导性,影响着整个事情的发展。
最后事情反转,警方公告证实了女方的情况。在这个案件过程中,他一直在攻击女方,没有倾向正义的地方,反而导致网络舆论偏向一方。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网络舆论是否导向正确和有据,从我方的论点来看,网络舆论导向是有问题的。
反方一辩:(无回答内容,按原文情况处理)
(由于最后提到没有咨询时间,感谢双方辩友,下面有请反方二辩针对方问议论做反驳论时间,这部分属于环节转换相关内容,按要求删除)
正方四辩:刚刚提到的人民日报的数据是三分元(此处表述不清,可能有误,但按要求忠实原文),总体来看表达了跌85%的事实问题。那我请问您方,我方这个数据是否有依据呢?
您方一开始提到老化室(此处表述不清,可能有误,但按要求忠实原文)缺乏碱性的准确性,是吗?如果不是,那您方开始是以数据来支撑您的观点的。我方有小网民群体积极心理学研究的数据,95%的网民受回收群体极化的影响,变得会难以对事件做出明确的判断。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网络发展状况总报告》显示,截止至223.6元(此处表述不清,可能有误,但按要求忠实原文),我国网络规模达到11.79亿人,网络普及率达到76.4%。其中超过70%的网民表示在参与网络讨论时会更加注意信息的真实性和逻辑性。
但是,中国社科院今年发表的中文社指数表明,6.12%的网民在浏览网络信息并发表评论时,往往带有情绪化,未认真浏览网络信息就发表评论,情绪为先而忽略了事实。
根据这个情况,您所说的就事论事的材料,是一种大国国家理论(此处表述不清,可能有误,但按要求忠实原文),首先这是事实吗?我们提到的诸如张尸案(此处表述不清,可能有误,但按要求忠实原文)、胖胖案等案件,这些案件首先出现在网络上的信息是什么呢?在案件中,他姐姐对这个女生的攻击以及聊天记录等,这些都带有很大的引导性,影响着整个事情的发展。
最后事情反转,警方公告证实了女方的情况。在这个案件过程中,他一直在攻击女方,没有倾向正义的地方,反而导致网络舆论偏向一方。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网络舆论是否导向正确和有据,从我方的论点来看,网络舆论导向是有问题的。
反方一辩:(无回答内容,按原文情况处理)
(由于最后提到没有咨询时间,感谢双方辩友,下面有请反方二辩针对方问议论做反驳论时间,这部分属于环节转换相关内容,按要求删除)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未明确,环节为反方二辩的驳论。
我方认为,在法律的历史进程中,我方有这样一个数据:在不通过网络审判而得到公正解决的情况仅占14.5%,而其他占比情况暂不明确。这就表明在很多案件中,法院的审判是存在问题的,会出现误判的情况。
然而,对方可能会说法院是具有权威性的,不应该被质疑。但我方想说的是,法院既然存在错误,就不能被完全认定为是绝对正义的。我方认为应该有一种公正性的考量,当发现问题时就应该去纠正。
因为我们无法保证绝对的公正性,如果情况发生变化,语境也有所不同,那么法律就应该作为一种补充。因为有时候大众会认为某些判决是错误的,这就会导致一些不公平现象的出现。
就像一些传播的视频可能会引发争议,这时候司法机关就需要介入,事情才会有所转变。网络不需要被理解为一种特定的导向。
根据中国法院的情况,网络运营学校不让代长(此处表述不明,可能存在错误)的民同合(可能为“民同合”三个字存在错误)法律占比百分之18,这证明了在某个理论的评论趋势报告中,不要让法官感受到某个理论知识而增加压力。这种变化似乎对于资产政策体系的训练加深有一定影响,这是超额大赛程(表述不明)均习(可能为“学习”)一个部满(表述不明)。对方的意见和否认之间存在矛盾。
辩题未明确,环节为反方二辩的驳论。
我方认为,在法律的历史进程中,我方有这样一个数据:在不通过网络审判而得到公正解决的情况仅占14.5%,而其他占比情况暂不明确。这就表明在很多案件中,法院的审判是存在问题的,会出现误判的情况。
然而,对方可能会说法院是具有权威性的,不应该被质疑。但我方想说的是,法院既然存在错误,就不能被完全认定为是绝对正义的。我方认为应该有一种公正性的考量,当发现问题时就应该去纠正。
因为我们无法保证绝对的公正性,如果情况发生变化,语境也有所不同,那么法律就应该作为一种补充。因为有时候大众会认为某些判决是错误的,这就会导致一些不公平现象的出现。
就像一些传播的视频可能会引发争议,这时候司法机关就需要介入,事情才会有所转变。网络不需要被理解为一种特定的导向。
根据中国法院的情况,网络运营学校不让代长(此处表述不明,可能存在错误)的民同合(可能为“民同合”三个字存在错误)法律占比百分之18,这证明了在某个理论的评论趋势报告中,不要让法官感受到某个理论知识而增加压力。这种变化似乎对于资产政策体系的训练加深有一定影响,这是超额大赛程(表述不明)均习(可能为“学习”)一个部满(表述不明)。对方的意见和否认之间存在矛盾。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认为,在联系这一概念的多维性方面,专业本身不仅是解决社会问题,还包括尊重个人权益、保障社会秩序等多个方面。
我们要注意,将社会舆论构建为理论审判,社会舆论的审判与司法中的效力相互不能忽视。定义本身的自定与审判的自主性并非诚信性,这极易动摇司法的关键性。
每个人接受处理和处理能力的观念不同,并且在经济时代以流量为主导的局面下,信息的曲解和偏差不可避免。
微博开庭舆论是一种舆论方案,它让人们思考,让人们遇到法律问题时第一时间咨询法律部门寻求帮助。而在社交媒体上,下放部分要通过语文老师来告诉一起法子动(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的重视,会让不知道的孩子有尝试的闹诉(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思想导向的东西也越来越近,这时候对的就不再追逐,失去了每块(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和弹动力的距离。
因此,在网络舆论审判的过程中,因为立场不同,一定会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因为监督机制的缺失,必定针对权利必定会暂停存储(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
我方认为,舆论和审判这两者的关系,对社会大众以及随后利用自己的危害第三人关系调解社会本质正义和公平、捍卫社会的重要部分、评估个人情感道德和价值取向来判断案件的真实和司法现象,简单地以社会良知代替法律依据,这透出了媒体审判大作(此处应为“作用”)、决定程序称号(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身份的能力,影响司法感。
我方认为,在联系这一概念的多维性方面,专业本身不仅是解决社会问题,还包括尊重个人权益、保障社会秩序等多个方面。
我们要注意,将社会舆论构建为理论审判,社会舆论的审判与司法中的效力相互不能忽视。定义本身的自定与审判的自主性并非诚信性,这极易动摇司法的关键性。
每个人接受处理和处理能力的观念不同,并且在经济时代以流量为主导的局面下,信息的曲解和偏差不可避免。
微博开庭舆论是一种舆论方案,它让人们思考,让人们遇到法律问题时第一时间咨询法律部门寻求帮助。而在社交媒体上,下放部分要通过语文老师来告诉一起法子动(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的重视,会让不知道的孩子有尝试的闹诉(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思想导向的东西也越来越近,这时候对的就不再追逐,失去了每块(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和弹动力的距离。
因此,在网络舆论审判的过程中,因为立场不同,一定会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因为监督机制的缺失,必定针对权利必定会暂停存储(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
我方认为,舆论和审判这两者的关系,对社会大众以及随后利用自己的危害第三人关系调解社会本质正义和公平、捍卫社会的重要部分、评估个人情感道德和价值取向来判断案件的真实和司法现象,简单地以社会良知代替法律依据,这透出了媒体审判大作(此处应为“作用”)、决定程序称号(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身份的能力,影响司法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未明确给出,环节为正方二辩与反方二辩对辩。
正方二辩:双方已分别陈述了己方观点开始辩论,无需通知对方,未完成序论便纷纷开始进行。一方发言时间用尽,任一方可继续发言,直至提到剩余时间用尽为止。由我方开始,首先,互联网高度支持的法律,这是你方未给出的常规数据。然后,即便可以给出,也会骚扰到学生,因为高端消费,导致我因法律无法申报,我也肯定会发声。像这种时候我该如何解决我的问题?针对你方的方案,我想举个例子,比如说现在我被人殴打、被人伤害,我先去找一个黑社会,然后让这个黑社会给每人发一把枪,然后谁,然后我认为谁是错的,我就拿枪对准他。你认为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你要回答我的问题,我只是想知道我该怎么解决我的问题。首先,同学,这种做法肯定是不正确的,所以我们不能确定有了解决途径就一定是正确的,所以我们把网络舆论审判作为一种不正确的途径,特别是不完全正确的手段,我们没有办法确定它是一个稳定、严谨、长久的正确实施方式,所以你方现在是没有办法反映这个问题的,对吗?我想,就是通过包括我们现在考虑法律进行的一些网络上报、上评的机制,完全可以通过这个渠道。
反方二辩:可是我的前提就是因为我上报不了,慢慢就会被忽视啊,大家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嗯,那我觉得如果一旦像女大学生的案件,她也是通过了,嗯,在网络上实名举报,但是网络的最终结果是什么呢?网络舆论审判了那个老师,因为他是一个强奸犯,是有违规行为的老师,实际上是什么样的情况,这个老师他的名誉为什么被损害,首先你方没办法解决类似的问题,然后我告诉你这个事情是真实发生的,南开大学的一个女学生举报招生教师,因为相关大学生的事情,但是这是通过网络舆论来解决这个问题,使得教师受到这种审判,所以你方没有办法在有网络舆论的情况下解决我的问题啊。
正方二辩:我方有一个疑问,法律不完整和保障机制,法律有制度来保障真实性,这最后可让和什么有关呢?我告诉你,这个保障真实性就是我刚才说的,你要分清这和网络审判的区别,然后包括我通过新闻律和网络审判是相互制约的,法律在网络立法就是为了让审判更好的进行,也就是说法律审判没有一个完整的是吗?宣导是在法律的,包括不管是制度,包括以前的革命,这也是法律没有的,所以这东西不是来一个审判法客观,然后问那么多母亲呢。
接下来进入正方三辩质询环节,时间30秒,不包含回答方时间。三辩可以质询对方除对方答辩外的任何辩手,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利在任何时候终止答辩方。
辩题未明确给出,环节为正方二辩与反方二辩对辩。
正方二辩:双方已分别陈述了己方观点开始辩论,无需通知对方,未完成序论便纷纷开始进行。一方发言时间用尽,任一方可继续发言,直至提到剩余时间用尽为止。由我方开始,首先,互联网高度支持的法律,这是你方未给出的常规数据。然后,即便可以给出,也会骚扰到学生,因为高端消费,导致我因法律无法申报,我也肯定会发声。像这种时候我该如何解决我的问题?针对你方的方案,我想举个例子,比如说现在我被人殴打、被人伤害,我先去找一个黑社会,然后让这个黑社会给每人发一把枪,然后谁,然后我认为谁是错的,我就拿枪对准他。你认为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你要回答我的问题,我只是想知道我该怎么解决我的问题。首先,同学,这种做法肯定是不正确的,所以我们不能确定有了解决途径就一定是正确的,所以我们把网络舆论审判作为一种不正确的途径,特别是不完全正确的手段,我们没有办法确定它是一个稳定、严谨、长久的正确实施方式,所以你方现在是没有办法反映这个问题的,对吗?我想,就是通过包括我们现在考虑法律进行的一些网络上报、上评的机制,完全可以通过这个渠道。
反方二辩:可是我的前提就是因为我上报不了,慢慢就会被忽视啊,大家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嗯,那我觉得如果一旦像女大学生的案件,她也是通过了,嗯,在网络上实名举报,但是网络的最终结果是什么呢?网络舆论审判了那个老师,因为他是一个强奸犯,是有违规行为的老师,实际上是什么样的情况,这个老师他的名誉为什么被损害,首先你方没办法解决类似的问题,然后我告诉你这个事情是真实发生的,南开大学的一个女学生举报招生教师,因为相关大学生的事情,但是这是通过网络舆论来解决这个问题,使得教师受到这种审判,所以你方没有办法在有网络舆论的情况下解决我的问题啊。
正方二辩:我方有一个疑问,法律不完整和保障机制,法律有制度来保障真实性,这最后可让和什么有关呢?我告诉你,这个保障真实性就是我刚才说的,你要分清这和网络审判的区别,然后包括我通过新闻律和网络审判是相互制约的,法律在网络立法就是为了让审判更好的进行,也就是说法律审判没有一个完整的是吗?宣导是在法律的,包括不管是制度,包括以前的革命,这也是法律没有的,所以这东西不是来一个审判法客观,然后问那么多母亲呢。
接下来进入正方三辩质询环节,时间30秒,不包含回答方时间。三辩可以质询对方除对方答辩外的任何辩手,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利在任何时候终止答辩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三辩:首先我想问反方辩友,你们认为法律是正义的,在正义的法律之下,有这样一个案件:在一个小的范围内发生了一起案件,受害者被误判为杀人犯,做了20多年牢,最后因为法律的完善以及公众的舆论才得以翻案,重新获得正确审判。从这件事来看,我们参考当下法律进程中,法律是否存在漏洞或者缺陷这种情况,就会发现法律是在不断完善的。
我们的论点是,网络舆论是法律的一个补充机制,存在一些法律无法审判到的地方,这种补充是一种补足的方式,而不是说网络舆论审判就一定比法律更高明。我们知道这是一种补充,那你们在强调法律惩戒作用的时候,怎么能要求我们网络舆论也做到同样的事情呢?
我一开始就讲到,正义是符合事实、法律与道德准则的公正裁定,而网络舆论审判在这一方面似乎并没有达到我们对正义的定义,那么你们如何判断它就比法律更正义呢?我们在讨论的是这个问题,而不是法律是否正确。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再来看材料。
截至目前,中国制定出台的网络领域立法150部,2021年出台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网络环境,使得广大网民受益。同时,人民日报于2024年第34期发表的文章表明,85%的网络评论是基于事实和理性思考,你们对此有什么解释呢?事实证明,根据国家大部分的数据表明,这是从国内自身的方向去发展的,这是一种自信的表现。
接下来有请反方辩友作答。
正方三辩:首先我想问反方辩友,你们认为法律是正义的,在正义的法律之下,有这样一个案件:在一个小的范围内发生了一起案件,受害者被误判为杀人犯,做了20多年牢,最后因为法律的完善以及公众的舆论才得以翻案,重新获得正确审判。从这件事来看,我们参考当下法律进程中,法律是否存在漏洞或者缺陷这种情况,就会发现法律是在不断完善的。
我们的论点是,网络舆论是法律的一个补充机制,存在一些法律无法审判到的地方,这种补充是一种补足的方式,而不是说网络舆论审判就一定比法律更高明。我们知道这是一种补充,那你们在强调法律惩戒作用的时候,怎么能要求我们网络舆论也做到同样的事情呢?
我一开始就讲到,正义是符合事实、法律与道德准则的公正裁定,而网络舆论审判在这一方面似乎并没有达到我们对正义的定义,那么你们如何判断它就比法律更正义呢?我们在讨论的是这个问题,而不是法律是否正确。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再来看材料。
截至目前,中国制定出台的网络领域立法150部,2021年出台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网络环境,使得广大网民受益。同时,人民日报于2024年第34期发表的文章表明,85%的网络评论是基于事实和理性思考,你们对此有什么解释呢?事实证明,根据国家大部分的数据表明,这是从国内自身的方向去发展的,这是一种自信的表现。
接下来有请反方辩友作答。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三辩:你刚刚所说法律能保障有禁制。网络审判如果认知来源于法律,我们已经明确说明了网络广告,也说明了法律正在不断完善广告者的广告制度处罚制度。2013年仍然有79.7%的正在我们的化认策(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原因是什么?就是因为广告,就是因为法律的产物,就是因为法律的纠缠,就是因为法律裁决(此处“纠裁”应为“裁决”),规范法律,而法律漏洞才是长久漏洞(此处“长制漏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就是法律缺失(此处“确失”应为“缺失”),但是它也在每一次的运作机制中这样运行。法律产生的是不是,所以根据你们刚刚所说法律。在网络有问题,那么在共同人事界(此处“共同人事界”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中有多少是真正非的牌认(此处“非的牌认”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破坏在我们中的非非法律专业识(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把这之间的差距,那么往往出现的直觉和体面落地的意场(此处“意场”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到居然不遇电(此处“不遇电”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如何能保证其专业性?就比如说之前的宝马车三方事件,明明是三轮车事件是主要责任,但是一下子就变成只是这个宝马车主自己的责任,车主主事(此处“主事”应为“受制于”)网络舆论,这是种道德,是什么方式,如果人人都有,法律上的实施还是,我们甚至就常常都知道我们是要把那个道德互相加(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这比如说第一点。
那么在我们舆论中有很多人的文化形成了不同的三分体(此处“三分体”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的关系不矛盾,那么互相谩骂(此处“谩慢”应为“谩骂”)公司之间并且问说不定我方,我方是不是已经代表,我方是代表,因北方协议已经热,合作已经慢是(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占一个首先方面58%比里面0.9%(此处“百分0.9”应为“0.9%”),这个法按一点点我没有到(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问题是完。我首先只有当事件出现,我审判是直观一点。
正方一/二/四辩:(无回答内容,按原文情况)
反方三辩:你刚刚所说法律能保障有禁制。网络审判如果认知来源于法律,我们已经明确说明了网络广告,也说明了法律正在不断完善广告者的广告制度处罚制度。2013年仍然有79.7%的正在我们的化认策(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原因是什么?就是因为广告,就是因为法律的产物,就是因为法律的纠缠,就是因为法律裁决(此处“纠裁”应为“裁决”),规范法律,而法律漏洞才是长久漏洞(此处“长制漏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就是法律缺失(此处“确失”应为“缺失”),但是它也在每一次的运作机制中这样运行。法律产生的是不是,所以根据你们刚刚所说法律。在网络有问题,那么在共同人事界(此处“共同人事界”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中有多少是真正非的牌认(此处“非的牌认”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破坏在我们中的非非法律专业识(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把这之间的差距,那么往往出现的直觉和体面落地的意场(此处“意场”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到居然不遇电(此处“不遇电”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如何能保证其专业性?就比如说之前的宝马车三方事件,明明是三轮车事件是主要责任,但是一下子就变成只是这个宝马车主自己的责任,车主主事(此处“主事”应为“受制于”)网络舆论,这是种道德,是什么方式,如果人人都有,法律上的实施还是,我们甚至就常常都知道我们是要把那个道德互相加(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这比如说第一点。
那么在我们舆论中有很多人的文化形成了不同的三分体(此处“三分体”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的关系不矛盾,那么互相谩骂(此处“谩慢”应为“谩骂”)公司之间并且问说不定我方,我方是不是已经代表,我方是代表,因北方协议已经热,合作已经慢是(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占一个首先方面58%比里面0.9%(此处“百分0.9”应为“0.9%”),这个法按一点点我没有到(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问题是完。我首先只有当事件出现,我审判是直观一点。
正方一/二/四辩:(无回答内容,按原文情况)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刚才提到,你方也承认与我方达成共识,即法律是存在的,网络也是存在的,而且法律是追求真理的。那么,在网络与法律都存在的情况下,法律必然也出现了一些漏洞。而这个漏洞,正是由于网络舆论审判可以对这些漏洞进行法律审判相关知识的普及。
同时,对于我方二辩提出的“性情女孩”事件,也是通过网络舆论审判从而伸张了正义。除此之外,你方也给不出任何方案能够解决这一事件。
然后,根据我方调查,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的调查结果表明,因网络舆论而受到不正当干扰的案件中,之前的30%降到了18%,这间接证明了网络舆论的声音趋于温和理性的趋势。而你方所说网络舆论会影响司法压力,那么报告还指出,越来越多法官感受到来自网络舆论的支持和正面压力,这种情况正好反映出社会对司法工作的理解正在发生变化。
其次,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92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10.19亿人,其中超过70%的网民表示在参与网络讨论时会注重信息的真实性。
首先,刚才提到,你方也承认与我方达成共识,即法律是存在的,网络也是存在的,而且法律是追求真理的。那么,在网络与法律都存在的情况下,法律必然也出现了一些漏洞。而这个漏洞,正是由于网络舆论审判可以对这些漏洞进行法律审判相关知识的普及。
同时,对于我方二辩提出的“性情女孩”事件,也是通过网络舆论审判从而伸张了正义。除此之外,你方也给不出任何方案能够解决这一事件。
然后,根据我方调查,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的调查结果表明,因网络舆论而受到不正当干扰的案件中,之前的30%降到了18%,这间接证明了网络舆论的声音趋于温和理性的趋势。而你方所说网络舆论会影响司法压力,那么报告还指出,越来越多法官感受到来自网络舆论的支持和正面压力,这种情况正好反映出社会对司法工作的理解正在发生变化。
其次,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92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10.19亿人,其中超过70%的网民表示在参与网络讨论时会注重信息的真实性。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vs 环节:反方三辩·小结
我方认为,此事已过去30年。对方所提及的事件,实际上是王络宇论述的内容。对方所看到的这些情况,最后是由官方做出审判决策的。这些事情并非网络制裁或者网络判定,也不是网友在网上进行规定、定性仲裁。
其次,例如对于法律法规的实施,是依靠广泛的调处委专家,对于依法机关的问题,并非完全依靠网络上的一些文义审判来完善法律。
再者,我想说网络评论以及网络审判存在自身的结构性缺陷。它缺乏定性的准确性,不符合事实标准,无法准确地进行界定,其鉴定可能是有局限性的。并且我方认为,证明是多维度的推动意义。
我们应该从三个方面来看。首先在法律方面,我们应该对妨碍公司发展权、对手续定义、对国家竞争存在的情况进行考量,并且我们不认为在某个中心人物的操控下,就会开始攻击之类的情况。这种攻击会让我们自身而言,网络专家与我们力量不同、根源分裂的人员之间的公司共识难以实现判断。我担心当事人在法庭中没有被给予法官拥有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我们的审判和审视权力方面,现在是当事人自己审判自己,当事人一方面受到审判,一方面受到现实压力,因此我认为应该是自由表达的环节。
辩题:vs 环节:反方三辩·小结
我方认为,此事已过去30年。对方所提及的事件,实际上是王络宇论述的内容。对方所看到的这些情况,最后是由官方做出审判决策的。这些事情并非网络制裁或者网络判定,也不是网友在网上进行规定、定性仲裁。
其次,例如对于法律法规的实施,是依靠广泛的调处委专家,对于依法机关的问题,并非完全依靠网络上的一些文义审判来完善法律。
再者,我想说网络评论以及网络审判存在自身的结构性缺陷。它缺乏定性的准确性,不符合事实标准,无法准确地进行界定,其鉴定可能是有局限性的。并且我方认为,证明是多维度的推动意义。
我们应该从三个方面来看。首先在法律方面,我们应该对妨碍公司发展权、对手续定义、对国家竞争存在的情况进行考量,并且我们不认为在某个中心人物的操控下,就会开始攻击之类的情况。这种攻击会让我们自身而言,网络专家与我们力量不同、根源分裂的人员之间的公司共识难以实现判断。我担心当事人在法庭中没有被给予法官拥有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我们的审判和审视权力方面,现在是当事人自己审判自己,当事人一方面受到审判,一方面受到现实压力,因此我认为应该是自由表达的环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