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辩题1vs1,我方为正方。世界文化遗产是指目前已经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建筑群、遗址。商业化是政府主导的盈利行为。如今,像金字塔等世界文化遗产由于长期的风吹日晒,侵蚀风化日益严重,世界文化遗产的保存已经迫在眉睫。
据故宫博物院官网,故宫仅2023年文物保护款项支出就高达13亿,但政府拨款仅有6亿,连一半都不到的维护费用。正如故宫院长单霁翔所言,故宫不是一时缺钱,而是永远缺钱。其实又何止故宫,对于几乎全部的世界文化遗产来说,其运营和维护的巨额经费都不是仅凭国家或社会捐款就可以支付的,商业化对其来说是必由之路。如果没有商业化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很可能出现的是因为维护不当而导致世界遗产的损坏甚至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
我方的判准为,商业化不仅可以通过经济、社会、教育做到让文物存续这一至关重要的前提,还可以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推动文化创新等。
首先,商业化作为一个引流窗口,不仅可以利用自身门票、文创获得经济效益,减轻政府负担,还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成倍增长的就业岗位。卢浮宫通过推出学生票、团体票、VIP票等满足游客多元需求的门票,出售断臂维纳斯等纪念品,与阿联酋建立海外分店,利用天猫等平台进行数字化营销,举办艺术节等多种活动,不仅强化了与新一代年轻消费者的联系,更填补了自身所需费用与政府拨款之间的巨大鸿沟。据悉,仅电影《达芬奇密码》拍摄取景,卢浮宫就赚得约253万美元的收入。除了有利于其自身发展以外,商业化也能带动周边行业的发展,从而反哺于景区,进而反哺于文化遗产。据泰安市旅游网官网,其2023年仅仅接待国内游客就高达8000多万人次,极大地推动了当地住宿、餐饮行业的发展。著名小吃北京烤鸭不仅为许多人提供了经济来源,也为当地人的餐饮和夜间生活增添乐趣。2015年黄山景区总收入达到20多亿,其中50%更用于景区建设,仅景区回流资金就达到当年政府对全国文物保护总投入的1/8。
其次,商业化有利于文化传承和保护,以及随时代的创新。例如《上新了·故宫》等活动的推出,不仅让许多因为经济或时间原因没有机会游故宫的人了解到故宫的文化,而且做到了让许多珍贵的名画在不被空气氧化的前提下走进了大众视野。同时,故宫元素与现代相结合的国潮也俘获了大批年轻人的心,真正让故宫文化活了起来。哈尼族在政府引导下,将传统的蘑菇屋改造为咖啡馆、民宿,推出了包括梯田徒步、捉鱼、赶鸭等19个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成功将哈尼族世代守护的绿水青山转化为财富,同时,丰富了传统哈尼族文化,农村农民创业、建设家乡的积极性也在不断增强。
基于商业化不仅能够通过经济社会效益做到让文物存续这一至关重要的前提,还能带来促进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推动文化创新等诸多利好。我方坚定认为,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利大于弊。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辩题1vs1,我方为正方。世界文化遗产是指目前已经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建筑群、遗址。商业化是政府主导的盈利行为。如今,像金字塔等世界文化遗产由于长期的风吹日晒,侵蚀风化日益严重,世界文化遗产的保存已经迫在眉睫。
据故宫博物院官网,故宫仅2023年文物保护款项支出就高达13亿,但政府拨款仅有6亿,连一半都不到的维护费用。正如故宫院长单霁翔所言,故宫不是一时缺钱,而是永远缺钱。其实又何止故宫,对于几乎全部的世界文化遗产来说,其运营和维护的巨额经费都不是仅凭国家或社会捐款就可以支付的,商业化对其来说是必由之路。如果没有商业化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很可能出现的是因为维护不当而导致世界遗产的损坏甚至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
我方的判准为,商业化不仅可以通过经济、社会、教育做到让文物存续这一至关重要的前提,还可以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推动文化创新等。
首先,商业化作为一个引流窗口,不仅可以利用自身门票、文创获得经济效益,减轻政府负担,还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成倍增长的就业岗位。卢浮宫通过推出学生票、团体票、VIP票等满足游客多元需求的门票,出售断臂维纳斯等纪念品,与阿联酋建立海外分店,利用天猫等平台进行数字化营销,举办艺术节等多种活动,不仅强化了与新一代年轻消费者的联系,更填补了自身所需费用与政府拨款之间的巨大鸿沟。据悉,仅电影《达芬奇密码》拍摄取景,卢浮宫就赚得约253万美元的收入。除了有利于其自身发展以外,商业化也能带动周边行业的发展,从而反哺于景区,进而反哺于文化遗产。据泰安市旅游网官网,其2023年仅仅接待国内游客就高达8000多万人次,极大地推动了当地住宿、餐饮行业的发展。著名小吃北京烤鸭不仅为许多人提供了经济来源,也为当地人的餐饮和夜间生活增添乐趣。2015年黄山景区总收入达到20多亿,其中50%更用于景区建设,仅景区回流资金就达到当年政府对全国文物保护总投入的1/8。
其次,商业化有利于文化传承和保护,以及随时代的创新。例如《上新了·故宫》等活动的推出,不仅让许多因为经济或时间原因没有机会游故宫的人了解到故宫的文化,而且做到了让许多珍贵的名画在不被空气氧化的前提下走进了大众视野。同时,故宫元素与现代相结合的国潮也俘获了大批年轻人的心,真正让故宫文化活了起来。哈尼族在政府引导下,将传统的蘑菇屋改造为咖啡馆、民宿,推出了包括梯田徒步、捉鱼、赶鸭等19个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成功将哈尼族世代守护的绿水青山转化为财富,同时,丰富了传统哈尼族文化,农村农民创业、建设家乡的积极性也在不断增强。
基于商业化不仅能够通过经济社会效益做到让文物存续这一至关重要的前提,还能带来促进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推动文化创新等诸多利好。我方坚定认为,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利大于弊。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四辩:方音,我们的第一个问题是,在我方定义下,基于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的现状,若上海是指政府主导的盈利行为,那售卖门票的企业是否属于商业化?我方认为属于。公园在1952年计划经济时代就开始发展,当时虽无商业化概念,但售卖门票是通过景区价值获取经济收入,这属于商业化行为。如果景区入不敷出,开放并售卖门票只是为了维持日常运营,这种卖门票获得收入的行为也属于商业化。还有,如果景区内考察摊位是政府租给当地摊贩,摊贩交纳一定税收,这也属于我方商业化的范围。我想告知对方辩友,商业化应当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相关行为。
反方四辩:下一个问题,对于世界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是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的保护与传承,这一点是世界地方认可的。在我方的论述中,文化遗产和文化价值传承的前提是世界文化应先存在,若像金字塔因风吹雨淋而消失,那文化传承就无从谈起了。
反方四辩:那您方是否认可,对于文化遗产,我们设计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传承,所以最重要的就是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的保护与传承?
正方一辩:嗯,在我方的论述中,如果文化遗产可以存在的话,那么它的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确实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反方四辩:那您方是否认为商业化在一定程度上,其盈利是用于文物文化遗产的保存和修复?
反方四辩:方音,我们的第一个问题是,在我方定义下,基于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的现状,若上海是指政府主导的盈利行为,那售卖门票的企业是否属于商业化?我方认为属于。公园在1952年计划经济时代就开始发展,当时虽无商业化概念,但售卖门票是通过景区价值获取经济收入,这属于商业化行为。如果景区入不敷出,开放并售卖门票只是为了维持日常运营,这种卖门票获得收入的行为也属于商业化。还有,如果景区内考察摊位是政府租给当地摊贩,摊贩交纳一定税收,这也属于我方商业化的范围。我想告知对方辩友,商业化应当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相关行为。
反方四辩:下一个问题,对于世界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是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的保护与传承,这一点是世界地方认可的。在我方的论述中,文化遗产和文化价值传承的前提是世界文化应先存在,若像金字塔因风吹雨淋而消失,那文化传承就无从谈起了。
反方四辩:那您方是否认可,对于文化遗产,我们设计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传承,所以最重要的就是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的保护与传承?
正方一辩:嗯,在我方的论述中,如果文化遗产可以存在的话,那么它的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确实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反方四辩:那您方是否认为商业化在一定程度上,其盈利是用于文物文化遗产的保存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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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文化遗产是在历史、艺术、人类学、科学等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人类罕见且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指出,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秉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以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此可见,世界文化遗产设立的初衷是充分挖掘其文化价值,并对其进行传承与保护。
而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是以盈利为首要目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手段,且往往具有一定规模。商业化与世界文化遗产的根本功用不同,在商业化经营规划中,往往难以满足世界文化遗产建立的初衷,必然会对其产生进一步破坏。所以,我们的判准为:商业化不利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弊大于利。
首先,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和智慧的结晶,而在商业化的过程中,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和周边交通服务设施的修建,往往都会不可避免地对世界文化遗产的景观带来破坏,使得这些世界文化遗产的价值受损,甚至被破坏。例如,泰山为了开发旅游项目修建游览索道,破坏了超过1.9万平方米的地形环境,严重影响遗产地自然风貌,违背保护原则,联合国专家多次批评泰山商业化的行径。英国利物浦海上商城于2004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12年,当地计划将利物浦市北部废弃的码头区改造成一个多功能滨水区,从而导致重要的历史建筑的周边环境、历史城市景观受到破坏,当年该事宜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2021年被从世界遗产名录除名。可见,商业化的开发会极大破坏世界文化遗产的景观,损害其独特的文化价值。
其次,世界文化遗产的商业化容易导致这些世界文化遗产文化价值不断消减。纳西族在婚恋方面向来强调忠贞不渝的爱情观念,而随着丽江古城商业氛围的日益浓厚,酒吧文化在古城中迅速兴起,许多酒吧为了吸引顾客,打出一些带有误导性的宣传口号,丽江变成了“一夜情之都”。2019年一项关于游客对丽江印象的调查中,超过40%的受访者表示,在去丽江之前,就听说过丽江是“艳遇之都”,且有近30%的人表示,艳遇因素对他们选择去丽江旅游有一定的影响,这与纳西族传统的忠贞不渝的爱情文化背道而驰,负面文化核心内涵改变,严重损害了丽江古城作为纳西族文化载体的形象。世界文化遗产往往是当地人独特的历史文化的象征,是人类智慧和文化的结晶,而商业化却让人曲解和淡忘这种宝贵的历史文化的内涵,也使得这种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不断被消解,不利于我们进一步传承和保护,给世界文化遗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综上所述,以盈利为首要目的的商业化无法满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初衷,且会对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带来严重破坏,并不利于它的保护与传承。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文化遗产是在历史、艺术、人类学、科学等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人类罕见且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指出,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秉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以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此可见,世界文化遗产设立的初衷是充分挖掘其文化价值,并对其进行传承与保护。
而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是以盈利为首要目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手段,且往往具有一定规模。商业化与世界文化遗产的根本功用不同,在商业化经营规划中,往往难以满足世界文化遗产建立的初衷,必然会对其产生进一步破坏。所以,我们的判准为:商业化不利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弊大于利。
首先,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和智慧的结晶,而在商业化的过程中,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和周边交通服务设施的修建,往往都会不可避免地对世界文化遗产的景观带来破坏,使得这些世界文化遗产的价值受损,甚至被破坏。例如,泰山为了开发旅游项目修建游览索道,破坏了超过1.9万平方米的地形环境,严重影响遗产地自然风貌,违背保护原则,联合国专家多次批评泰山商业化的行径。英国利物浦海上商城于2004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12年,当地计划将利物浦市北部废弃的码头区改造成一个多功能滨水区,从而导致重要的历史建筑的周边环境、历史城市景观受到破坏,当年该事宜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2021年被从世界遗产名录除名。可见,商业化的开发会极大破坏世界文化遗产的景观,损害其独特的文化价值。
其次,世界文化遗产的商业化容易导致这些世界文化遗产文化价值不断消减。纳西族在婚恋方面向来强调忠贞不渝的爱情观念,而随着丽江古城商业氛围的日益浓厚,酒吧文化在古城中迅速兴起,许多酒吧为了吸引顾客,打出一些带有误导性的宣传口号,丽江变成了“一夜情之都”。2019年一项关于游客对丽江印象的调查中,超过40%的受访者表示,在去丽江之前,就听说过丽江是“艳遇之都”,且有近30%的人表示,艳遇因素对他们选择去丽江旅游有一定的影响,这与纳西族传统的忠贞不渝的爱情文化背道而驰,负面文化核心内涵改变,严重损害了丽江古城作为纳西族文化载体的形象。世界文化遗产往往是当地人独特的历史文化的象征,是人类智慧和文化的结晶,而商业化却让人曲解和淡忘这种宝贵的历史文化的内涵,也使得这种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不断被消解,不利于我们进一步传承和保护,给世界文化遗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综上所述,以盈利为首要目的的商业化无法满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初衷,且会对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带来严重破坏,并不利于它的保护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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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四辩:我方认为“识”是指能在特定的世界文化环境意识下,那些在历史、艺术、人类学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人类罕见且无法替代的事物。我方认为在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里的都是这样被认可的遗产。那请问您方对于世界文化遗产这一类型是如何进行核实认定的呢?是单独核算还是多种方式核算?另外,我刚查到的资料显示,世界文化遗产包括遗址、建筑群还有文化遗产等,它不包含自然遗产。
正方四辩:那您会认为非遗与世界文化遗产有异常之处吗?非遗的话,如果它与其他类别有重合部分我们可以考虑,但如果不在其范围内我们就不讨论。德国发布的名录里,世界遗产分为两种文化类型,我方资料显示世界文化遗产里没有一个是非遗的,所以您方所说的非遗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
正方四辩:我想问一下,哪一方会产生一种经济保障机制呢?比如它的表现形式,像我今天把某个地方当作旅游景点去开发,例如丽江古城或者台山,我在其中修桥、修建各种公共设施,或者在上面建立母校,这就是利用现有的文化遗产价值去提升经济、教育方面的效益。如果要商业化的话,要看其首要目的是否盈利,我方认为是以政府为导向的,因为我方资料显示这种行为是由政府主导的。所有的文化意识、传说等实际上都是由政府主导的。我方所说的以市场为导向,是指在商业化过程中要考虑市场游客的需求,比如开发旅游项目时要考虑游客的参与度。这是我方的判准,我方认为对于世界文化遗产来说,其文化价值的传承和保护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今天我们进行质询的时候,如果您方的商业化给文化价值的保护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害,我们就认为是弊大于利。
正方四辩:现在的背景是2020年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机制,相较于2019年减少了31收益,企业的收益同比下降20%,减少了12.5个亿,实在低于保护经费。刚刚有一段时间小敏问的问题我没记下来,我来回记的时候错过了。
正方四辩:我方认为“识”是指能在特定的世界文化环境意识下,那些在历史、艺术、人类学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人类罕见且无法替代的事物。我方认为在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里的都是这样被认可的遗产。那请问您方对于世界文化遗产这一类型是如何进行核实认定的呢?是单独核算还是多种方式核算?另外,我刚查到的资料显示,世界文化遗产包括遗址、建筑群还有文化遗产等,它不包含自然遗产。
正方四辩:那您会认为非遗与世界文化遗产有异常之处吗?非遗的话,如果它与其他类别有重合部分我们可以考虑,但如果不在其范围内我们就不讨论。德国发布的名录里,世界遗产分为两种文化类型,我方资料显示世界文化遗产里没有一个是非遗的,所以您方所说的非遗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
正方四辩:我想问一下,哪一方会产生一种经济保障机制呢?比如它的表现形式,像我今天把某个地方当作旅游景点去开发,例如丽江古城或者台山,我在其中修桥、修建各种公共设施,或者在上面建立母校,这就是利用现有的文化遗产价值去提升经济、教育方面的效益。如果要商业化的话,要看其首要目的是否盈利,我方认为是以政府为导向的,因为我方资料显示这种行为是由政府主导的。所有的文化意识、传说等实际上都是由政府主导的。我方所说的以市场为导向,是指在商业化过程中要考虑市场游客的需求,比如开发旅游项目时要考虑游客的参与度。这是我方的判准,我方认为对于世界文化遗产来说,其文化价值的传承和保护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今天我们进行质询的时候,如果您方的商业化给文化价值的保护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害,我们就认为是弊大于利。
正方四辩:现在的背景是2020年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机制,相较于2019年减少了31收益,企业的收益同比下降20%,减少了12.5个亿,实在低于保护经费。刚刚有一段时间小敏问的问题我没记下来,我来回记的时候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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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辩·驳论:
辩题是1vs1。我方认为新文化遗产商业化是当下的必然选择。
对方辩友基于现在实际情况,新文化遗产商业化已经成为一种难以逆转的发展大事。以北京为例,2024年北京市文物部门预算拨款总额为252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项目为9642万元,结转预算项目为1191亿1242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仅故宫这一文化遗产地的预算就已经高达8058万元。据统计,每年运营成本高达40亿元,其中文物保护修复将占据大部分,修缮一座殿宇动辄就需要千万乃至上亿元,而故宫的文物更需要资金的呵护与修复,其修复费用难以估量。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采访时多次坦言,故宫不是一时缺钱,而是永远缺钱。
当下,单靠政府支出根本没有办法负担维护和修复新文化遗产所需要的大笔支出,新文化遗产商业化是这种情况的大势所趋。放眼全球,这种困境在各地都不是少数。在巴黎,卢浮宫政府拨款由其全部收入的75%锐减为50%;意大利政府难以提供充足的预算,库市庞贝古城的维护中,千年古城已倒塌多处;希腊难以筹到5.4亿欧元来修复考古遗址和宣传博物馆,部分历史古迹博物馆已经由于债务危机而被迫关门歇业。这是对文化遗产的破坏,这是对文化遗产的漠视。
遗产保护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是一笔不小的天文数字。政府拨款确实为我们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们可以发现,在当下高昂的成本下,单靠政府的力量根本无法实现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政府难以维系。为了保护文化遗产,我们迫切需要其他方式来开源,而各地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商业化。
如果您觉得还有其他办法,请针对我方一辩所说文化遗产商业化进行具体论述。
我方认为文化遗产商业化不仅缓解了资金问题,让其得到充分资金去保护遗产,同时商业化方式也是文化遗产事件的引流。电影《达·芬奇密码》上映后,故宫迎来生机,同时也有利于旅游业等发展。透过商业化的方式,如文创,使历史不再厚重,让文物走进普通百姓,让本来陌生的文物走进生活,被大众认识、熟知,从而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所以我方认为,首先文化遗产商业化是基于当今时代的一种必需,也是不得不做的一种选择,在当今没有更好的方式的情况下,我们要选择商业化。其次,商业化不仅能够解决现有的问题,还能提供其他更好的好处,所以益处颇多。
正方二辩·驳论:
辩题是1vs1。我方认为新文化遗产商业化是当下的必然选择。
对方辩友基于现在实际情况,新文化遗产商业化已经成为一种难以逆转的发展大事。以北京为例,2024年北京市文物部门预算拨款总额为252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项目为9642万元,结转预算项目为1191亿1242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仅故宫这一文化遗产地的预算就已经高达8058万元。据统计,每年运营成本高达40亿元,其中文物保护修复将占据大部分,修缮一座殿宇动辄就需要千万乃至上亿元,而故宫的文物更需要资金的呵护与修复,其修复费用难以估量。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采访时多次坦言,故宫不是一时缺钱,而是永远缺钱。
当下,单靠政府支出根本没有办法负担维护和修复新文化遗产所需要的大笔支出,新文化遗产商业化是这种情况的大势所趋。放眼全球,这种困境在各地都不是少数。在巴黎,卢浮宫政府拨款由其全部收入的75%锐减为50%;意大利政府难以提供充足的预算,库市庞贝古城的维护中,千年古城已倒塌多处;希腊难以筹到5.4亿欧元来修复考古遗址和宣传博物馆,部分历史古迹博物馆已经由于债务危机而被迫关门歇业。这是对文化遗产的破坏,这是对文化遗产的漠视。
遗产保护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是一笔不小的天文数字。政府拨款确实为我们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们可以发现,在当下高昂的成本下,单靠政府的力量根本无法实现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政府难以维系。为了保护文化遗产,我们迫切需要其他方式来开源,而各地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商业化。
如果您觉得还有其他办法,请针对我方一辩所说文化遗产商业化进行具体论述。
我方认为文化遗产商业化不仅缓解了资金问题,让其得到充分资金去保护遗产,同时商业化方式也是文化遗产事件的引流。电影《达·芬奇密码》上映后,故宫迎来生机,同时也有利于旅游业等发展。透过商业化的方式,如文创,使历史不再厚重,让文物走进普通百姓,让本来陌生的文物走进生活,被大众认识、熟知,从而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所以我方认为,首先文化遗产商业化是基于当今时代的一种必需,也是不得不做的一种选择,在当今没有更好的方式的情况下,我们要选择商业化。其次,商业化不仅能够解决现有的问题,还能提供其他更好的好处,所以益处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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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二辩·驳论:
首先,就刚刚对方在一辩中提出的一点,即单纯自然的不算。但我们今天所讨论的与自然有关的内容,并非像单纯自然的情况。在世界文化遗产里有自然与文化混合遗产,这是在世界遗产讨论范围之内的,例如武夷山等,都是要讨论的内容。
其次,对方辩友刚刚针对政府主导和以市场为导向的目的,即便在政府主导的情况下,在商业化过程中也要尊重市场的意愿,所以实际上还是要考虑市场意愿。
然后,回到对方辩友的背景问题上。在对方辩友的认知里,似乎我方对商业化持反对态度,但我方今天要讲的是,在现状下商业化是弊大于利的。我方在一辩稿里已经阐述得很清楚了。如果您方有疑问,可以之后向我提出。我方今天所说的是在现状下以盈利为首要目的的商业化是弊大于利的。我方今天当然不是否认商业化,因为我方确实承认,景区的一些商业行为是无法避免的,为了让景区正常营业乃至生存下去,确实无法避免。所以,我方更提倡一种商业化模式,那就是先把文物放在第一位,然后再考虑商业行为。这样的商业化,既满足了景区对资金的需求,同时又尊重了文物保护,这样更有利于世界文化遗产更好地发展。而对方辩友只看到眼前的缺陷,只想着让其活下去,却不考虑如何让其活得更长久。
最后,阐述一下我方对于世界文化遗产受到伤害的看法。其一,我们看到在现状下的世界文化遗产商业活动,由于其不合理、无规律,已经对世界文化遗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这对我们来说是很遗憾的。其二,我们在刚才的论述里提到,商业行为没有去了解当地文化,在这个过程中自由发挥,对当地文化也造成了一定伤害。
反方二辩·驳论:
首先,就刚刚对方在一辩中提出的一点,即单纯自然的不算。但我们今天所讨论的与自然有关的内容,并非像单纯自然的情况。在世界文化遗产里有自然与文化混合遗产,这是在世界遗产讨论范围之内的,例如武夷山等,都是要讨论的内容。
其次,对方辩友刚刚针对政府主导和以市场为导向的目的,即便在政府主导的情况下,在商业化过程中也要尊重市场的意愿,所以实际上还是要考虑市场意愿。
然后,回到对方辩友的背景问题上。在对方辩友的认知里,似乎我方对商业化持反对态度,但我方今天要讲的是,在现状下商业化是弊大于利的。我方在一辩稿里已经阐述得很清楚了。如果您方有疑问,可以之后向我提出。我方今天所说的是在现状下以盈利为首要目的的商业化是弊大于利的。我方今天当然不是否认商业化,因为我方确实承认,景区的一些商业行为是无法避免的,为了让景区正常营业乃至生存下去,确实无法避免。所以,我方更提倡一种商业化模式,那就是先把文物放在第一位,然后再考虑商业行为。这样的商业化,既满足了景区对资金的需求,同时又尊重了文物保护,这样更有利于世界文化遗产更好地发展。而对方辩友只看到眼前的缺陷,只想着让其活下去,却不考虑如何让其活得更长久。
最后,阐述一下我方对于世界文化遗产受到伤害的看法。其一,我们看到在现状下的世界文化遗产商业活动,由于其不合理、无规律,已经对世界文化遗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这对我们来说是很遗憾的。其二,我们在刚才的论述里提到,商业行为没有去了解当地文化,在这个过程中自由发挥,对当地文化也造成了一定伤害。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二辩:现在进入对辩环节。您方才说旅游开放会带来破坏,所以就不应该开发,对吧?我方同学已经阐明,我方不是说不开发,也不是说不商业化,我们现在的讨论是基于现状下的商业化。现状下的商业化存在很多问题,您方承认吗?
首先,我方承认存在问题,但我方认为这些问题不是由商业化带来的,而是由其他原因导致的,您不能将所有错误都归因于商业化。
那么我再问您,您方说保护应当作为首要目的,所以在您看来,商业化活动在整个过程中都是以盈利为经营目的的,是吗?我方确实承认盈利是主要目的之一,但我方也说过,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不一定就坏。不过,既然它不像我方所说的以文物保护那样对文物更好,所以您方就认为在经济商业过程中,就应以盈利为首要目的。可是,一个商人虽然应以盈利为首要目的,但他但凡在盈利过程中不是只以盈利为目的,他就不算一个真正的商人吗?如果按照您方的逻辑,那现在是不是很多都是假商人呢?事实并非如此,他以盈利为目的,但不是所有商业行为都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今天商业化有很多类型,我们只是在说现状下,很多人将盈利放在了文化遗产保护之前,我们否定的是这种商业化,我们期待的商业化是把盈利放在文化遗产保护之后,先重视文化遗产,然后再考虑盈利的事情。
哦,您方刚才已经承认部分文化盈利了。那么我告诉您,我方对商业化的定义是,像您刚才说的一些人把盈利作为首要目的,这并不是商业化导致的,而是政府监管不当,没有具体条例控制等原因所导致的,不能把它错误地归结到商业化上面。
然后我希望您回答,您方说商业化必须具有一定规模,所以如果一个地方在门口摆了一个小摊卖文创,没有达到一定规模,这就不算商业化行为,对吧?
反方二辩:首先回答您方第一个问题。政府主导并不意味着不管市场,对吧?政府管理市场,就会去关注市场的利益,不是说政府就不会去关注盈利,政府也会关注盈利。如果政府同样把盈利放在第一位,把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二位,这个影响甚至比以市场主导的影响更大。并且我相信双方是有共识的,比如说乐山大佛的技术,我不用再过多赘述了,就是刚刚我已经说过,按照我方的背景来看,您方也看到我们所说的,现在单靠政府力量无法维持。政府现在为什么要通过商业化的方式来盈利呢?因为靠政府的资助无法实现保护,政府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它确实需要盈利,但盈利是为了让自己更好地去保护。请您不要把我们所说的商业化曲解为过度商业化,我们强调的并不是过度商业化,请您不要扩大我们所说的商业化的范围。您说过度商业化,您看您刚刚也说了,政府盈利是为了保护,那它肯定也是先盈利,然后再保护。
正方二辩:现在进入对辩环节。您方才说旅游开放会带来破坏,所以就不应该开发,对吧?我方同学已经阐明,我方不是说不开发,也不是说不商业化,我们现在的讨论是基于现状下的商业化。现状下的商业化存在很多问题,您方承认吗?
首先,我方承认存在问题,但我方认为这些问题不是由商业化带来的,而是由其他原因导致的,您不能将所有错误都归因于商业化。
那么我再问您,您方说保护应当作为首要目的,所以在您看来,商业化活动在整个过程中都是以盈利为经营目的的,是吗?我方确实承认盈利是主要目的之一,但我方也说过,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不一定就坏。不过,既然它不像我方所说的以文物保护那样对文物更好,所以您方就认为在经济商业过程中,就应以盈利为首要目的。可是,一个商人虽然应以盈利为首要目的,但他但凡在盈利过程中不是只以盈利为目的,他就不算一个真正的商人吗?如果按照您方的逻辑,那现在是不是很多都是假商人呢?事实并非如此,他以盈利为目的,但不是所有商业行为都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今天商业化有很多类型,我们只是在说现状下,很多人将盈利放在了文化遗产保护之前,我们否定的是这种商业化,我们期待的商业化是把盈利放在文化遗产保护之后,先重视文化遗产,然后再考虑盈利的事情。
哦,您方刚才已经承认部分文化盈利了。那么我告诉您,我方对商业化的定义是,像您刚才说的一些人把盈利作为首要目的,这并不是商业化导致的,而是政府监管不当,没有具体条例控制等原因所导致的,不能把它错误地归结到商业化上面。
然后我希望您回答,您方说商业化必须具有一定规模,所以如果一个地方在门口摆了一个小摊卖文创,没有达到一定规模,这就不算商业化行为,对吧?
反方二辩:首先回答您方第一个问题。政府主导并不意味着不管市场,对吧?政府管理市场,就会去关注市场的利益,不是说政府就不会去关注盈利,政府也会关注盈利。如果政府同样把盈利放在第一位,把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二位,这个影响甚至比以市场主导的影响更大。并且我相信双方是有共识的,比如说乐山大佛的技术,我不用再过多赘述了,就是刚刚我已经说过,按照我方的背景来看,您方也看到我们所说的,现在单靠政府力量无法维持。政府现在为什么要通过商业化的方式来盈利呢?因为靠政府的资助无法实现保护,政府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它确实需要盈利,但盈利是为了让自己更好地去保护。请您不要把我们所说的商业化曲解为过度商业化,我们强调的并不是过度商业化,请您不要扩大我们所说的商业化的范围。您说过度商业化,您看您刚刚也说了,政府盈利是为了保护,那它肯定也是先盈利,然后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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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1vs1 环节: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一/二/四辩
正方三辩: 您方将商业化分成了所谓的人用第一种教育商业化和第二种人物的商业化。您方之前讲的内容,需要向我方论证。我方认为商业化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它包含很多不同的产业环节,在大多数范围内,商业化有很多好处。所以您方是否承认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商业化是利大于弊的呢?如果我方能够证明盈利为首的商业化能够被解决或者被限制,我方是否就得证了呢?您方之前说要把文物放在首位,可是我方的观点是如果剧场商业化了,文物才更有可能存活下来,我们也会把资金放在设备上。
首先,我要向您说第一个问题。我方认为商业化天然的定义是以盈利为目的,这个盈利的来源是什么呢?我们刚刚跟您讲过股票行为,在商业化概念在政治社会存在之前,就有文化类行为,那您能说这就是商业化吗?1952年才有商业化这个概念,在1952年之前没有这个概念但有类似行为,当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从古代秦朝开始就有商业行为了,这代表商业化吗?这是必然的吧。
接着我要说,您方跟我讲商业化是以盈利为首要目的,那这个定义的合理依据是什么呢?您方说一直存在以盈利为首的商业化,但您方这样的定义是没有合理性的。
按照我刚刚所说的,接着往下。我刚刚跟您讲,以故宫为例,故宫预算经费中,文房科计会是12亿,政府给了6亿,但故宫博物馆院长说今年花了40亿,有30亿的缺口。首先,故宫是以国有企业为主导的,并非以政府为主导,它是国有企业性质。您方刚刚对于商业化的定义,那我们认为国有企业是靠什么呢?还是说国有企业本身是不受管控的呢?您说故宫是一个相对成功的案例,那我们还有其他商业化案例,比如哈尼体检,2015 - 2018年处于亏损状态,也就是说您方观点中的商业化不一定会盈利,就算承认商业化有一定盈利行为可以调和,但也存在问题。
今天我们谈商业化的盈利、成本和收益,我方想问您方,对于这30亿的缺口打算怎么办呢?我方现在借鉴国外经验,比如意大利,2020年意大利把社会传票收入的0.8%作为保护专项资金,可是意大利的房屋也有多出坍塌的情况,那这样做有效果吗?我针对刚刚提到的地方案例来说,可能是当地某些单位不重视这个问题,但同样的经验运用到我们这里,我们需要替代方案,我们现在就是在说,如果没有相关的办法,那情况就不会很好。
辩题:1vs1 环节: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一/二/四辩
正方三辩: 您方将商业化分成了所谓的人用第一种教育商业化和第二种人物的商业化。您方之前讲的内容,需要向我方论证。我方认为商业化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它包含很多不同的产业环节,在大多数范围内,商业化有很多好处。所以您方是否承认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商业化是利大于弊的呢?如果我方能够证明盈利为首的商业化能够被解决或者被限制,我方是否就得证了呢?您方之前说要把文物放在首位,可是我方的观点是如果剧场商业化了,文物才更有可能存活下来,我们也会把资金放在设备上。
首先,我要向您说第一个问题。我方认为商业化天然的定义是以盈利为目的,这个盈利的来源是什么呢?我们刚刚跟您讲过股票行为,在商业化概念在政治社会存在之前,就有文化类行为,那您能说这就是商业化吗?1952年才有商业化这个概念,在1952年之前没有这个概念但有类似行为,当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从古代秦朝开始就有商业行为了,这代表商业化吗?这是必然的吧。
接着我要说,您方跟我讲商业化是以盈利为首要目的,那这个定义的合理依据是什么呢?您方说一直存在以盈利为首的商业化,但您方这样的定义是没有合理性的。
按照我刚刚所说的,接着往下。我刚刚跟您讲,以故宫为例,故宫预算经费中,文房科计会是12亿,政府给了6亿,但故宫博物馆院长说今年花了40亿,有30亿的缺口。首先,故宫是以国有企业为主导的,并非以政府为主导,它是国有企业性质。您方刚刚对于商业化的定义,那我们认为国有企业是靠什么呢?还是说国有企业本身是不受管控的呢?您说故宫是一个相对成功的案例,那我们还有其他商业化案例,比如哈尼体检,2015 - 2018年处于亏损状态,也就是说您方观点中的商业化不一定会盈利,就算承认商业化有一定盈利行为可以调和,但也存在问题。
今天我们谈商业化的盈利、成本和收益,我方想问您方,对于这30亿的缺口打算怎么办呢?我方现在借鉴国外经验,比如意大利,2020年意大利把社会传票收入的0.8%作为保护专项资金,可是意大利的房屋也有多出坍塌的情况,那这样做有效果吗?我针对刚刚提到的地方案例来说,可能是当地某些单位不重视这个问题,但同样的经验运用到我们这里,我们需要替代方案,我们现在就是在说,如果没有相关的办法,那情况就不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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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三辩:您方认为商业化不会带来经济发展,我方却认为商业化能带来经济发展并且还有文化效益。首先,商业化会带来社会经济发展,商业能产生商业利益。就拿文创产业来说,以某工业为例,其一年实际收益为几亿,但文创收益超过6亿,文创带来了新的形式从而增加了收入,而您方选取的例子是不公平的。
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大范围商业化的情况,您方以某些数字来论证,比如某些从2016年到2021年持续亏损的企业,像承德绿速三庄在2017年也亏损,所以您方认为商业化不一定能带来收益。但我方认为,这可能是经营不当导致的结果,而经营不当也是商业化自身可能出现的问题,不能因此否定商业化本身。并不是所有的商业化都能成功计算收益,我方有这样一个例子,在1997年某事物被产业化之后,售票收入从18万亿到现在的500万元,综合收入高达4800万元;还有1995年白川江河长村被列为文化遗产之后,商业化带来了很多收益。所以您方认为只要进行商业化就必然成功吗?您方之前提到设计能带来一定的保护机制,这其实是对商业化一定能带来效益的一种限制。所以至少在这一点上,商业化没有带来效益,甚至对我们的文化遗产带来了破坏,因此我们说商业化是有弊端的。
我再问您方,您方能否举例说明文化遗产商业化是怎样获取经济效益的?是通过怎样的行为或者方式作为引流窗口的?是有新的经济来源从而带来收益吗?这些行为的出发点是为了满足游客的需求对吧?不管是卖文创产品、修建设施还是举办文化活动,这些行为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满足游客的需求吧?或者说这些行为是为了让更多游客了解文化遗产,这还是满足游客的需求吧?
对于世界文化遗产而言,它既能满足游客的需求,又能产生文化传说等文化效益。我想问您方是否承认存在为了满足游客需求却对文化遗产造成破坏的现象呢?比如在泰山书院游览时,当时破坏了超过1.4万平方米的地形和环境。虽然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文化遗产有所不同,但在这个例子中,虽然修建索道满足了当下游客的体验,让游客获得更丰富的体验,但也存在对环境的破坏。
反方三辩:您方认为商业化不会带来经济发展,我方却认为商业化能带来经济发展并且还有文化效益。首先,商业化会带来社会经济发展,商业能产生商业利益。就拿文创产业来说,以某工业为例,其一年实际收益为几亿,但文创收益超过6亿,文创带来了新的形式从而增加了收入,而您方选取的例子是不公平的。
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大范围商业化的情况,您方以某些数字来论证,比如某些从2016年到2021年持续亏损的企业,像承德绿速三庄在2017年也亏损,所以您方认为商业化不一定能带来收益。但我方认为,这可能是经营不当导致的结果,而经营不当也是商业化自身可能出现的问题,不能因此否定商业化本身。并不是所有的商业化都能成功计算收益,我方有这样一个例子,在1997年某事物被产业化之后,售票收入从18万亿到现在的500万元,综合收入高达4800万元;还有1995年白川江河长村被列为文化遗产之后,商业化带来了很多收益。所以您方认为只要进行商业化就必然成功吗?您方之前提到设计能带来一定的保护机制,这其实是对商业化一定能带来效益的一种限制。所以至少在这一点上,商业化没有带来效益,甚至对我们的文化遗产带来了破坏,因此我们说商业化是有弊端的。
我再问您方,您方能否举例说明文化遗产商业化是怎样获取经济效益的?是通过怎样的行为或者方式作为引流窗口的?是有新的经济来源从而带来收益吗?这些行为的出发点是为了满足游客的需求对吧?不管是卖文创产品、修建设施还是举办文化活动,这些行为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满足游客的需求吧?或者说这些行为是为了让更多游客了解文化遗产,这还是满足游客的需求吧?
对于世界文化遗产而言,它既能满足游客的需求,又能产生文化传说等文化效益。我想问您方是否承认存在为了满足游客需求却对文化遗产造成破坏的现象呢?比如在泰山书院游览时,当时破坏了超过1.4万平方米的地形和环境。虽然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文化遗产有所不同,但在这个例子中,虽然修建索道满足了当下游客的体验,让游客获得更丰富的体验,但也存在对环境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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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1vs1 环节为:正方三辩 · 攻辩小结
在辩题相关的讨论中,差多了并不等同于差不化,还是分跟那个动生利论。既然对方刚刚说只有以盈利为首位的业化必然是带利的,那么我方就有两条论证路径。其一,我方指出大型商业化都是以利为首位的,如此我方得证;并且对于以盈利为首位的这些商业化,我们可以通过准对(此处可能是“针对”)去改变,那么我方就可以证成力改币(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
接下来,是关于亏损问题。对方刚刚说商业化会产生亏损,所以商业化就是亏差(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问题,这种逻辑是不能自洽的。因为商业本就是自主盈亏的,有成功也有不成功的情况。我方只是在向对方阐述,只要通过引流的方式,展现出自身的文化特色,就会有其他的参与(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就不会不成功。这样的例子已经非常多且非常典型了,例如故宫,故宫一年文创产品和门票的收入是15亿加8亿,总共32亿。其他方面,有23亿的资金缺口,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为资金不足而难以去维护收藏文物的缺口。
再往下,对方用我方泰山的例子。泰山确实是自然与文物、文化相结合的一个地方,这一点我方可以认可。但是对方说泰山的破坏是商业化的必然弊端,我方并不认同。泰山为什么会被破坏呢?是因为人们要去爬泰山,爬泰山会很累,很累的话可能就需要找一些比较轻松的方式,所以就修了这个懒道(此处可能是“栈道”)。我方承认修栈道确实是一种不好的行为,破坏了原有的景致,可是这是有相关规定去限制的,泰山方面也是被罚款的,被得利订来(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了,所以泰山并没有被从相关名单中排除出去。所以我方刚刚给对方阐述的这种弊端是有相关限定的解释的,因为现在的人设(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是可以进行约束的。
辩题为:1vs1 环节为:正方三辩 · 攻辩小结
在辩题相关的讨论中,差多了并不等同于差不化,还是分跟那个动生利论。既然对方刚刚说只有以盈利为首位的业化必然是带利的,那么我方就有两条论证路径。其一,我方指出大型商业化都是以利为首位的,如此我方得证;并且对于以盈利为首位的这些商业化,我们可以通过准对(此处可能是“针对”)去改变,那么我方就可以证成力改币(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
接下来,是关于亏损问题。对方刚刚说商业化会产生亏损,所以商业化就是亏差(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问题,这种逻辑是不能自洽的。因为商业本就是自主盈亏的,有成功也有不成功的情况。我方只是在向对方阐述,只要通过引流的方式,展现出自身的文化特色,就会有其他的参与(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就不会不成功。这样的例子已经非常多且非常典型了,例如故宫,故宫一年文创产品和门票的收入是15亿加8亿,总共32亿。其他方面,有23亿的资金缺口,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为资金不足而难以去维护收藏文物的缺口。
再往下,对方用我方泰山的例子。泰山确实是自然与文物、文化相结合的一个地方,这一点我方可以认可。但是对方说泰山的破坏是商业化的必然弊端,我方并不认同。泰山为什么会被破坏呢?是因为人们要去爬泰山,爬泰山会很累,很累的话可能就需要找一些比较轻松的方式,所以就修了这个懒道(此处可能是“栈道”)。我方承认修栈道确实是一种不好的行为,破坏了原有的景致,可是这是有相关规定去限制的,泰山方面也是被罚款的,被得利订来(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了,所以泰山并没有被从相关名单中排除出去。所以我方刚刚给对方阐述的这种弊端是有相关限定的解释的,因为现在的人设(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是可以进行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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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三辩·攻辩小结
首先,刚才对方已承认商业化并不一定都是盈利的。那么,其盈利的那一部分仍可能对世界文化遗产带来破坏。对方的逻辑是,商业化盈利之后,盈利的钱可给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带来一定的经济支持。但需承认的一点是,它用来保护和传承世界文化遗产的前提是已经对其进行了商业化且造成了破坏,之后才需要用这些钱去保护、修复。就如同把一个花瓶打碎了,再去修复这个花瓶,但花瓶内部的裂痕依然存在。
再者,世界文化遗产类的保护经费,仅中国的预算就是63亿8333万,这意味着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缮需要高额的支出,需要专业的人才来进行修复。
所以,商业化首先会给世界文化遗产带来一些不可逆的实质性伤害,即使之后赚到钱再去修补,伤害依然已经造成。因此,我方认为弊大于利。
反方三辩·攻辩小结
首先,刚才对方已承认商业化并不一定都是盈利的。那么,其盈利的那一部分仍可能对世界文化遗产带来破坏。对方的逻辑是,商业化盈利之后,盈利的钱可给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带来一定的经济支持。但需承认的一点是,它用来保护和传承世界文化遗产的前提是已经对其进行了商业化且造成了破坏,之后才需要用这些钱去保护、修复。就如同把一个花瓶打碎了,再去修复这个花瓶,但花瓶内部的裂痕依然存在。
再者,世界文化遗产类的保护经费,仅中国的预算就是63亿8333万,这意味着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缮需要高额的支出,需要专业的人才来进行修复。
所以,商业化首先会给世界文化遗产带来一些不可逆的实质性伤害,即使之后赚到钱再去修补,伤害依然已经造成。因此,我方认为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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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商业化会带来不可逆的实质性伤害,即使有后续修复盈利,依然是弊大于利,巩固己方观点。
辩题:1vs1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对实际的电公正么?按照您方刚才的逻辑,您认为商业化行为的自行都不可管,是败笔。那么按您方所说,您方是否认为今天不通过商业化手段,就可以不造成伤害呢?其实并非如此。我方认为,今天您方承认的是,我们通过商业化,就像政府所说,我们拿一地景区的旅游价值去交换经济利益,然后将其运用到保护之中。但今天我们有视频可以证明,在拿利益进行交换的过程中,对敏感地区确实造成了破坏。您说不需要开发当地土地,可在开发过程中就会造成破坏。而且您刚才提到商业化开发带来的成本与国家收入,它的收入一方面能抵过成本,一方面带来收益,可真正的收益又是多少呢?您方告诉我开发会带来破坏,但您方也承认景区应该开放让人们参观。就拿泰山索道来说,之前国务院不建议修建,但最后却修建了,这是因为利益组织介入。在商业化进程中,并非全由政府主导,这一点您需要承认。
反方:其次,就您刚刚举的例子,您说不修索道游客就会被困在泰山之中,可是泰山索道修了多少呢?只修一条不可以吗?修那么多条是为什么?是因为游客需求量太大,这就是您方商业化开发过度导致的。您方泰山的例子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整改,这就说明我方提出的商业化弊端是有一定解决方案的。而且您方一直说我方商业化是以盈利为目的,但我方对商业化的定义是政府主导的盈利行为,并非单纯以盈利为主,而且商业化的本质是拿出钱来修复文物。所以回归辩题,我们的商业化是以文物为主要目的的商业化,刚才您方没有提到以文物为目的的商业化是利大于弊的。您方刚才说商业化带来经济效益,那我想说,我们今天并不一定都要商业化,我们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同样获得效益来保护文物。比如在意大利,在保护技术的前提下,采取经济管理,允许适当改进扩建,在省罚分配的条件下,达到既满足居民需求又应对风暴挑战的目的。意大利进行了地方行政小组与地方政府工作中与其他社会结构合作主导建设遗产手道(此处表述不清,可能有误)的编制,这是一种社会决策合理的方式,为保护和修缮提供操作指南的同时,意大利国家层面宣布的一些法律也历经改变,形成了一项较为完整的自上而下的统筹建成(此处表述不通顺,可能有误)、善保护、更新管理的法律法规。因此我方认为今天不一定要商业化,因为商业化不可避免会带来伤害,而且商业化带来的弊端不可逆转,会造成识别性伤害,而商业化带来的利好我们也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替代。
正方:您说通过其他地方来替代,我需要您的具体措施。您说意大利的例子,如果意大利的措施那么好,为什么庞贝古城还会塌呢?为什么这种谋划还是保护不了呢?这说明您方的措施不能够落实,或者不具有普遍性。我方已经列举了商业化的举措,同时在法国卢浮宫、埃及等地取得的成效。如果您方要继续说,请给出您方在不商业化下的具体论证到底是什么?对于您方说不可逆的问题,今天会不会有一幅画,如果不去修复它就会坏掉,但是不知道如何修复,您是修还是不修呢?选择冒险修复的话,修复好了,还是看着它自生自灭呢?首先我想说,这里就算是您今天说的那幅画可以,那泰山呢?三分之一的山可以填吗?那我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丽江古城的例子,它的文化价值已经被歪曲了,您又怎么把它纠正回来呢?我们要承认的一点是,随着时代发展,文化社会发展,文化不一定要维持不变,我们只要能保证文化在不改变本质的情况下进行创新,这是时代发展的合理要求。我们不能要求文化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同一。那么我继续问您,您方在不商业化下的具体措施到底是什么?请不要再举意大利的例子,因为在我方三辩时已经反驳过,您方意大利的例子已经不具有可行性了。
反方:您刚刚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文化价值也要发展,那丽江古城从一个原来象征忠贞爱情的地方,变成了一种营业形式,您认为这是时代发展的结果。那我今天告诉您,在您的商业化过程中,改变了这些文化价值,那它已经失去了根本的东西。而且您最后改到最后,都不知道它是传承还是什么了,最根本的是要守护和传承文化。首先我想说,这些古城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是因为它具有古香古色的古镇特色,而不是您所说的爱情观念。然后我们可以发现对方辩友一直没有办法告诉我,如果今天不商业化,那具体措施是什么,哪怕先提出了意大利的例子,那也是无法实现的,因为意大利庞贝古城已经塌了。我们可以看到对方辩友没有办法对我们提出具体措施,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对方辩友今天只是在空中楼阁中高谈阔论,只是在谈一个理想化的路径,他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个现实化的路径。而我们今天针对现在的情况提出的路径,我们告诉你,商业化是面对目前需求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如果你们还要继续辩论的话,就告诉我这个问题到底是什么,不要再回避这个问题了。二环金产业研究所统计,2020年经费投入占三项(此处表述不清)的人员是4%,环境是12%,有管理(此处表述不清)。我的一个问题就是,难道文物修补就这么简单吗?故宫修缮时添砖加瓦要不要人,修墙要不要人?您方今天告诉我文物修复仅仅是修复费用,其他都不算了,是吗?我方要告诉您为什么我方要说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商业化,因为文物修补不仅仅像您刚刚说的那么简单,我需要大量的物力、人力、财力支出,这是政府无法填补的,所以今天我要通过商业化的方式来进行填补,来弥补,从而更好地实施保护。还是像您方一再告诉我不商业化怎么样,您方提倡不商业化,您方这是在空谈,就是不给我具体的措施。
辩题:1vs1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对实际的电公正么?按照您方刚才的逻辑,您认为商业化行为的自行都不可管,是败笔。那么按您方所说,您方是否认为今天不通过商业化手段,就可以不造成伤害呢?其实并非如此。我方认为,今天您方承认的是,我们通过商业化,就像政府所说,我们拿一地景区的旅游价值去交换经济利益,然后将其运用到保护之中。但今天我们有视频可以证明,在拿利益进行交换的过程中,对敏感地区确实造成了破坏。您说不需要开发当地土地,可在开发过程中就会造成破坏。而且您刚才提到商业化开发带来的成本与国家收入,它的收入一方面能抵过成本,一方面带来收益,可真正的收益又是多少呢?您方告诉我开发会带来破坏,但您方也承认景区应该开放让人们参观。就拿泰山索道来说,之前国务院不建议修建,但最后却修建了,这是因为利益组织介入。在商业化进程中,并非全由政府主导,这一点您需要承认。
反方:其次,就您刚刚举的例子,您说不修索道游客就会被困在泰山之中,可是泰山索道修了多少呢?只修一条不可以吗?修那么多条是为什么?是因为游客需求量太大,这就是您方商业化开发过度导致的。您方泰山的例子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整改,这就说明我方提出的商业化弊端是有一定解决方案的。而且您方一直说我方商业化是以盈利为目的,但我方对商业化的定义是政府主导的盈利行为,并非单纯以盈利为主,而且商业化的本质是拿出钱来修复文物。所以回归辩题,我们的商业化是以文物为主要目的的商业化,刚才您方没有提到以文物为目的的商业化是利大于弊的。您方刚才说商业化带来经济效益,那我想说,我们今天并不一定都要商业化,我们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同样获得效益来保护文物。比如在意大利,在保护技术的前提下,采取经济管理,允许适当改进扩建,在省罚分配的条件下,达到既满足居民需求又应对风暴挑战的目的。意大利进行了地方行政小组与地方政府工作中与其他社会结构合作主导建设遗产手道(此处表述不清,可能有误)的编制,这是一种社会决策合理的方式,为保护和修缮提供操作指南的同时,意大利国家层面宣布的一些法律也历经改变,形成了一项较为完整的自上而下的统筹建成(此处表述不通顺,可能有误)、善保护、更新管理的法律法规。因此我方认为今天不一定要商业化,因为商业化不可避免会带来伤害,而且商业化带来的弊端不可逆转,会造成识别性伤害,而商业化带来的利好我们也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替代。
正方:您说通过其他地方来替代,我需要您的具体措施。您说意大利的例子,如果意大利的措施那么好,为什么庞贝古城还会塌呢?为什么这种谋划还是保护不了呢?这说明您方的措施不能够落实,或者不具有普遍性。我方已经列举了商业化的举措,同时在法国卢浮宫、埃及等地取得的成效。如果您方要继续说,请给出您方在不商业化下的具体论证到底是什么?对于您方说不可逆的问题,今天会不会有一幅画,如果不去修复它就会坏掉,但是不知道如何修复,您是修还是不修呢?选择冒险修复的话,修复好了,还是看着它自生自灭呢?首先我想说,这里就算是您今天说的那幅画可以,那泰山呢?三分之一的山可以填吗?那我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丽江古城的例子,它的文化价值已经被歪曲了,您又怎么把它纠正回来呢?我们要承认的一点是,随着时代发展,文化社会发展,文化不一定要维持不变,我们只要能保证文化在不改变本质的情况下进行创新,这是时代发展的合理要求。我们不能要求文化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同一。那么我继续问您,您方在不商业化下的具体措施到底是什么?请不要再举意大利的例子,因为在我方三辩时已经反驳过,您方意大利的例子已经不具有可行性了。
反方:您刚刚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文化价值也要发展,那丽江古城从一个原来象征忠贞爱情的地方,变成了一种营业形式,您认为这是时代发展的结果。那我今天告诉您,在您的商业化过程中,改变了这些文化价值,那它已经失去了根本的东西。而且您最后改到最后,都不知道它是传承还是什么了,最根本的是要守护和传承文化。首先我想说,这些古城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是因为它具有古香古色的古镇特色,而不是您所说的爱情观念。然后我们可以发现对方辩友一直没有办法告诉我,如果今天不商业化,那具体措施是什么,哪怕先提出了意大利的例子,那也是无法实现的,因为意大利庞贝古城已经塌了。我们可以看到对方辩友没有办法对我们提出具体措施,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对方辩友今天只是在空中楼阁中高谈阔论,只是在谈一个理想化的路径,他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个现实化的路径。而我们今天针对现在的情况提出的路径,我们告诉你,商业化是面对目前需求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如果你们还要继续辩论的话,就告诉我这个问题到底是什么,不要再回避这个问题了。二环金产业研究所统计,2020年经费投入占三项(此处表述不清)的人员是4%,环境是12%,有管理(此处表述不清)。我的一个问题就是,难道文物修补就这么简单吗?故宫修缮时添砖加瓦要不要人,修墙要不要人?您方今天告诉我文物修复仅仅是修复费用,其他都不算了,是吗?我方要告诉您为什么我方要说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商业化,因为文物修补不仅仅像您刚刚说的那么简单,我需要大量的物力、人力、财力支出,这是政府无法填补的,所以今天我要通过商业化的方式来进行填补,来弥补,从而更好地实施保护。还是像您方一再告诉我不商业化怎么样,您方提倡不商业化,您方这是在空谈,就是不给我具体的措施。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我想告知对方辩友的是,我们今天并非完全否定商业化。我们刚刚已经承认,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商业化。但是,商业化的范围和过程应该如何界定呢?我想说的是,我们可以提高门票价格,但不能触及最根本的东西。在景区自行管理方面,可以对景区进行营销以提高整体知名度。然而,当游客到来之后,对于游客对景区可能造成的破坏不能置之不理,而是要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收取门票这件事,在我们今天的讨论中,并不完全等同于商业化。在当下的现状下,商业化是弊大于利的。
我要告诉对方辩友的是,对方辩友称商业化可以提高遗产知名度,通过旅游带动经济效益,并且认为收益可以更好地投入到世界遗产的保护中。首先,刚刚你们也承认了,商业化并不一定能带来经济收入,这涉及投入和产出的问题。从2015年到2018年实际处于亏损状态,这并不是说没有经济经营,而是之前建立旅游设施的成本过高。承德避暑山庄商业化从2017年开始实际处于亏损状态,所以你们所说的并不一定成立。
再者,你们所说的文化遗产商业化能提高其本身知名度,加上宣传就能提高知名度,加大宣传。那么,这进一步的商业化是为了保护文化遗产呢,还是为了进一步获取商业利益呢?商业就是商业,在发掘旅游价值、追求商业利益的趋势下,必然会像我方所说的那样造成破坏。就像你们所说的,我方先通过商业化发掘旅游遗产价值来获取经济效益,在这个过程中造成的破坏,再用这些经济收益去修复。且先不提修缮成本和商业化收益是否平衡,这难道就表明你们因为保护的初衷而进行商业化行为吗?
还有,你们说要保护旅游文化景点原本崇尚质朴、真正的终身爱情观,在其申报遗产的时候就已经表明,因为那是当地纳西族的一个特色。现在却背离了纳西族文化的根基。威尼斯由于游客大量涌入,导致当地发起了拒绝大量游客传播的运动。我今天要告诉你们的是,威尼斯是什么?它是世界水乡啊。一旦改变,那些失去的文化价值就难以再找寻。平心而论,现代的一些工艺再怎么发展,也比不上千百年以来形成的独特文化。这就违背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遗产识别、保护、保存的核心宗旨。
我方并不推崇商业化,坚定地认为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是违背立法原则的。我们可以推动政府注资、土地助力保护、税收减免,鼓励企业和社会募捐。赠送门票属于企业正常的运营维护。追求商业化并非必然途径,也不是唯一途径。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在于讲述、传承和延续,而不是商业化。在提出商业化弊大于利的过程中,要考量商业化过程是否恰当。世界文化遗产本身是什么?它象征着什么?今天,广佛传说的内核才是排在第一位的,而不是商业化。
首先,我想告知对方辩友的是,我们今天并非完全否定商业化。我们刚刚已经承认,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商业化。但是,商业化的范围和过程应该如何界定呢?我想说的是,我们可以提高门票价格,但不能触及最根本的东西。在景区自行管理方面,可以对景区进行营销以提高整体知名度。然而,当游客到来之后,对于游客对景区可能造成的破坏不能置之不理,而是要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收取门票这件事,在我们今天的讨论中,并不完全等同于商业化。在当下的现状下,商业化是弊大于利的。
我要告诉对方辩友的是,对方辩友称商业化可以提高遗产知名度,通过旅游带动经济效益,并且认为收益可以更好地投入到世界遗产的保护中。首先,刚刚你们也承认了,商业化并不一定能带来经济收入,这涉及投入和产出的问题。从2015年到2018年实际处于亏损状态,这并不是说没有经济经营,而是之前建立旅游设施的成本过高。承德避暑山庄商业化从2017年开始实际处于亏损状态,所以你们所说的并不一定成立。
再者,你们所说的文化遗产商业化能提高其本身知名度,加上宣传就能提高知名度,加大宣传。那么,这进一步的商业化是为了保护文化遗产呢,还是为了进一步获取商业利益呢?商业就是商业,在发掘旅游价值、追求商业利益的趋势下,必然会像我方所说的那样造成破坏。就像你们所说的,我方先通过商业化发掘旅游遗产价值来获取经济效益,在这个过程中造成的破坏,再用这些经济收益去修复。且先不提修缮成本和商业化收益是否平衡,这难道就表明你们因为保护的初衷而进行商业化行为吗?
还有,你们说要保护旅游文化景点原本崇尚质朴、真正的终身爱情观,在其申报遗产的时候就已经表明,因为那是当地纳西族的一个特色。现在却背离了纳西族文化的根基。威尼斯由于游客大量涌入,导致当地发起了拒绝大量游客传播的运动。我今天要告诉你们的是,威尼斯是什么?它是世界水乡啊。一旦改变,那些失去的文化价值就难以再找寻。平心而论,现代的一些工艺再怎么发展,也比不上千百年以来形成的独特文化。这就违背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遗产识别、保护、保存的核心宗旨。
我方并不推崇商业化,坚定地认为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是违背立法原则的。我们可以推动政府注资、土地助力保护、税收减免,鼓励企业和社会募捐。赠送门票属于企业正常的运营维护。追求商业化并非必然途径,也不是唯一途径。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在于讲述、传承和延续,而不是商业化。在提出商业化弊大于利的过程中,要考量商业化过程是否恰当。世界文化遗产本身是什么?它象征着什么?今天,广佛传说的内核才是排在第一位的,而不是商业化。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弊大于利,因为商业化不一定能带来经济收益、可能损害文化遗产的核心文化价值,并且存在非商业化的保护途径,所以应避免过度商业化,遵循世界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立法原则,寻求更合适的保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