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未明确提及完整辩题内容(仅给出“vs”) 环节:正方一辩·开篇陈词
现代职场中,随着竞争压力的增强和科技发展带来即时通讯软件的普及,工作与生活的界限逐渐模糊。3.34事件的信源包括在场各位、通过公众消息以及企业通讯工具腾讯或其他通讯渠道发送的、旨在通知员工有关工作的最新动态和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等信息。现在要探讨下班后应不应该回复工作消息,关键要看回复消息是否有利于个人职业的发展。
首先,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有利于个人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
一方面,团队协作是现代工作的核心。在社会交换理论中,回复对方消息这一符合大多数人对礼貌这一基本社会规范的举动,传达了对对方的尊重与关注,是一种积极的社交行为,有利于促进和加深自己的人际关系。这种在非工作时间内也愿意对工作投入一定关注的态度,有助于在领导和同事面前塑造负责的形象。
另一方面,沟通具有灵活性和开放性。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并不代表一定要在非工作时间完成任务,我们可以通过回复来了解工作的具体内容,判断是否需要立即处理,如果不需要,我们可以告知对方自己将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与此同时,提前思考并规划好相关工作安排,可以让我们第二天有更清晰的头脑、充沛的精力来完成工作。而如果需要帮助完成,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能够提供帮助。这样以灵活的方式处理工作消息,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管理时间和任务,也有助于我们树立值得信赖、负责、礼貌的形象,从而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
另外,非工作时间回复工作消息可以带来更多职业收益。
数据信息的快速流通对企业至关重要。面对千变万化的客户需求,信息本就应该是提供优势服务的一部分,在展示我们专业性的同时,为双方长期合作打下坚实基础。在合作中,及时回复消息作为一种承诺,确保了双方之间的信息畅通无阻,避免因信息停滞影响团队。这有助于我们建立起稳固的工作伙伴关系,推动项目的各项目的顺利开展。在竞争激烈的职场环境中,能够及时响应工作需求、富有责任心是雇主极为看重的品质,对工作积极主动的态度会在领导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为自身积累良好的口碑。很多时候,工作中的问题并不会按照规律出现,及时回复消息,可第一时间掌握工作动态,避免问题积压和延误。另外,在和同事信息交换的同时,我们可以接触到新的知识、技能和工作方法,从而不断拓展我们的专业视野,提升我们的业务水平。
综上所述,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对个人职业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因此,我方坚定地认为,下班后应该回复工作消息。
辩题:未明确提及完整辩题内容(仅给出“vs”) 环节:正方一辩·开篇陈词
现代职场中,随着竞争压力的增强和科技发展带来即时通讯软件的普及,工作与生活的界限逐渐模糊。3.34事件的信源包括在场各位、通过公众消息以及企业通讯工具腾讯或其他通讯渠道发送的、旨在通知员工有关工作的最新动态和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等信息。现在要探讨下班后应不应该回复工作消息,关键要看回复消息是否有利于个人职业的发展。
首先,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有利于个人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
一方面,团队协作是现代工作的核心。在社会交换理论中,回复对方消息这一符合大多数人对礼貌这一基本社会规范的举动,传达了对对方的尊重与关注,是一种积极的社交行为,有利于促进和加深自己的人际关系。这种在非工作时间内也愿意对工作投入一定关注的态度,有助于在领导和同事面前塑造负责的形象。
另一方面,沟通具有灵活性和开放性。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并不代表一定要在非工作时间完成任务,我们可以通过回复来了解工作的具体内容,判断是否需要立即处理,如果不需要,我们可以告知对方自己将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与此同时,提前思考并规划好相关工作安排,可以让我们第二天有更清晰的头脑、充沛的精力来完成工作。而如果需要帮助完成,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能够提供帮助。这样以灵活的方式处理工作消息,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管理时间和任务,也有助于我们树立值得信赖、负责、礼貌的形象,从而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
另外,非工作时间回复工作消息可以带来更多职业收益。
数据信息的快速流通对企业至关重要。面对千变万化的客户需求,信息本就应该是提供优势服务的一部分,在展示我们专业性的同时,为双方长期合作打下坚实基础。在合作中,及时回复消息作为一种承诺,确保了双方之间的信息畅通无阻,避免因信息停滞影响团队。这有助于我们建立起稳固的工作伙伴关系,推动项目的各项目的顺利开展。在竞争激烈的职场环境中,能够及时响应工作需求、富有责任心是雇主极为看重的品质,对工作积极主动的态度会在领导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为自身积累良好的口碑。很多时候,工作中的问题并不会按照规律出现,及时回复消息,可第一时间掌握工作动态,避免问题积压和延误。另外,在和同事信息交换的同时,我们可以接触到新的知识、技能和工作方法,从而不断拓展我们的专业视野,提升我们的业务水平。
综上所述,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对个人职业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因此,我方坚定地认为,下班后应该回复工作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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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对个人职业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所以下班后应该回复工作消息。
反方二辩:首先,我们来看“大于”这个概念。首先,我方达成的资源通知是这样的,请您阐述一下关于通过消息的建议。工作消息是企业内部通过通讯工具、短信或其他通讯渠道发送的消息,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工作消息是要对工作有实质性推动的消息。就像老板的通知,是为了了解一些工作的最新动态,或者说是双方为了交换信息而发出的通知,这种通知我们暂且认定好了。
我要问您,今天领导发给我的全部消息,如果公司通知明天放假,这个消息符合您方对于工作消息的定义。但是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回复“收到”是表达对领导的尊重和礼貌。可是我们看到,如果只是盲目回复“收到”,可能会造成信息流动的堵塞。所以,您方没有区分出工作回复、工作消息和回复消息之间的区别。学校通知明天放假,难道这个消息是学习消息而不是消息吗?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消息可能会置顶来突出显示,并不会对每个人都造成影响。但是您方所说的这种消息,您没有将工作消息和消息进行具体的区分,所以应该采用我方关于工作消息的定义,即并不是所有有关公司的消息都属于工作消息。
第二点,关于明确回复工作消息。您方认为只要是回复收到或者明确在做的简短消息就是回复工作消息,但是我认为回复工作消息是要对工作有实质性推动的。而且,沟通是具有灵活性的,你知道这个消息,了解这个消息,要考虑它对于当前解决问题是否有实质性的推动,然后再去回复。如果当前并不紧急,你可以通过浏览的方式告诉他,我可以明天再做,并不是这种方式就可以。可是我们已经确定工作消息是要求我们对工作有实质性推动的消息,您方所说的这种简短的回复并不会对我的工作有实质性推动作用。这不是一种简短的回复,而是在告知对方,我知道了,我会在明天完成,让对方心里有数。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老板会认为您这是一种回复吗?他只会认为这是一种无用的告知,而不是一种回复工作消息。所以,回复工作消息应当是对工作做出实质性推动的回复,而不是只回复收到明天再做这种就算是回复工作消息。
正方一辩:(此处应等待正方一辩作答,但原文未给出回答内容)
反方二辩:首先,我们来看“大于”这个概念。首先,我方达成的资源通知是这样的,请您阐述一下关于通过消息的建议。工作消息是企业内部通过通讯工具、短信或其他通讯渠道发送的消息,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工作消息是要对工作有实质性推动的消息。就像老板的通知,是为了了解一些工作的最新动态,或者说是双方为了交换信息而发出的通知,这种通知我们暂且认定好了。
我要问您,今天领导发给我的全部消息,如果公司通知明天放假,这个消息符合您方对于工作消息的定义。但是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回复“收到”是表达对领导的尊重和礼貌。可是我们看到,如果只是盲目回复“收到”,可能会造成信息流动的堵塞。所以,您方没有区分出工作回复、工作消息和回复消息之间的区别。学校通知明天放假,难道这个消息是学习消息而不是消息吗?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消息可能会置顶来突出显示,并不会对每个人都造成影响。但是您方所说的这种消息,您没有将工作消息和消息进行具体的区分,所以应该采用我方关于工作消息的定义,即并不是所有有关公司的消息都属于工作消息。
第二点,关于明确回复工作消息。您方认为只要是回复收到或者明确在做的简短消息就是回复工作消息,但是我认为回复工作消息是要对工作有实质性推动的。而且,沟通是具有灵活性的,你知道这个消息,了解这个消息,要考虑它对于当前解决问题是否有实质性的推动,然后再去回复。如果当前并不紧急,你可以通过浏览的方式告诉他,我可以明天再做,并不是这种方式就可以。可是我们已经确定工作消息是要求我们对工作有实质性推动的消息,您方所说的这种简短的回复并不会对我的工作有实质性推动作用。这不是一种简短的回复,而是在告知对方,我知道了,我会在明天完成,让对方心里有数。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老板会认为您这是一种回复吗?他只会认为这是一种无用的告知,而不是一种回复工作消息。所以,回复工作消息应当是对工作做出实质性推动的回复,而不是只回复收到明天再做这种就算是回复工作消息。
正方一辩:(此处应等待正方一辩作答,但原文未给出回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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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未明确给出,环节为反方一辩开篇陈词,辩时3分钟。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今天我们的辩题包含两个关键词:“下班后”和“回复工作消息”。所谓“下班后”,其实是指员工合法享有休息权利的时段。根据劳动法规定,下班后的时间属于员工自己,单位不得随意占用。对于“工作消息”,是指与工作任务、工作安排等有关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下班后的工作消息自发出之时起就带有很强的目的性,即无形之中要求员工尽可能快地完成这则消息背后的工作任务。因此,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回复工作消息”,应是指完成工作任务后的回应,而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收到”。要看下班后应不应该回复工作消息,就要看这样做对员工是否公平,对企业的发展是否起积极作用。
我方认为不应该,论证如下:
首先,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已经演变成一种隐性加班,不仅使员工无法真正安心享受生活,还不会给予相应的报酬。如设计师陈某在半夜收到要求修改方案的工作消息,由于工作压力,他修改方案直到凌晨。然而这种时有发生的现象换来的不是金钱,而是越来越差的身体和对妻子、孩子越来越少的陪伴。又如销售孙某下班后总是收到工作消息,长此以往,即使不看手机时,他也会产生强烈的不适感,最终产生了很大的心理问题。下班后的工作消息是工作与生活的模糊地带,是上班与下班的擦边球,既无法算作工作从而索取薪资,又打扰了生活,使员工难以得到身体和精神上的有效放松,对员工十分不公平。
其次,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不利于企业发展。下班后本就不应该产生工作消息,产生工作消息不是出自一个无能的老板,就是出自一个低效员工。一方面,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会使管理层变本加厉,而企业真正的问题,例如管理效率低下、分配任务不合理等根源性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生活和工作界限的模糊会使员工感到疲惫和紧张,无法得到有效的放松,会降低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创作热情,导致工作质量下降。此外,劳动力指数对全球超过10万名员工调查发现,义务加班的员工工作效率比正常工作的员工低20%,其工作相关压力增加2.1倍,倦怠感增加2倍。越是在下班后处理工作,工作效率就会越低,而工作效率越低,就会滞留更多的工作任务留给下班之后,如此恶性循环,企业迟早会关门大吉。
因此,我方认为,无论从员工的立场还是企业的立场来看,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情。对于员工而言,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会影响他们的工作效率,打扰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无法得到真正的休息;对于企业而言,回复工作消息只会使他们产生依赖心理,而无法解决企业根本的问题。对于一个效率低下的企业而言,哪怕时刻在回复,也不能让它起死回生。
所以,我方坚定地认为下班后不应该回复工作消息。谢谢大家。
辩题未明确给出,环节为反方一辩开篇陈词,辩时3分钟。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今天我们的辩题包含两个关键词:“下班后”和“回复工作消息”。所谓“下班后”,其实是指员工合法享有休息权利的时段。根据劳动法规定,下班后的时间属于员工自己,单位不得随意占用。对于“工作消息”,是指与工作任务、工作安排等有关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下班后的工作消息自发出之时起就带有很强的目的性,即无形之中要求员工尽可能快地完成这则消息背后的工作任务。因此,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回复工作消息”,应是指完成工作任务后的回应,而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收到”。要看下班后应不应该回复工作消息,就要看这样做对员工是否公平,对企业的发展是否起积极作用。
我方认为不应该,论证如下:
首先,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已经演变成一种隐性加班,不仅使员工无法真正安心享受生活,还不会给予相应的报酬。如设计师陈某在半夜收到要求修改方案的工作消息,由于工作压力,他修改方案直到凌晨。然而这种时有发生的现象换来的不是金钱,而是越来越差的身体和对妻子、孩子越来越少的陪伴。又如销售孙某下班后总是收到工作消息,长此以往,即使不看手机时,他也会产生强烈的不适感,最终产生了很大的心理问题。下班后的工作消息是工作与生活的模糊地带,是上班与下班的擦边球,既无法算作工作从而索取薪资,又打扰了生活,使员工难以得到身体和精神上的有效放松,对员工十分不公平。
其次,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不利于企业发展。下班后本就不应该产生工作消息,产生工作消息不是出自一个无能的老板,就是出自一个低效员工。一方面,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会使管理层变本加厉,而企业真正的问题,例如管理效率低下、分配任务不合理等根源性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生活和工作界限的模糊会使员工感到疲惫和紧张,无法得到有效的放松,会降低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创作热情,导致工作质量下降。此外,劳动力指数对全球超过10万名员工调查发现,义务加班的员工工作效率比正常工作的员工低20%,其工作相关压力增加2.1倍,倦怠感增加2倍。越是在下班后处理工作,工作效率就会越低,而工作效率越低,就会滞留更多的工作任务留给下班之后,如此恶性循环,企业迟早会关门大吉。
因此,我方认为,无论从员工的立场还是企业的立场来看,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情。对于员工而言,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会影响他们的工作效率,打扰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无法得到真正的休息;对于企业而言,回复工作消息只会使他们产生依赖心理,而无法解决企业根本的问题。对于一个效率低下的企业而言,哪怕时刻在回复,也不能让它起死回生。
所以,我方坚定地认为下班后不应该回复工作消息。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二辩:首先我们看第一个问题。您方今天给出的工作销售指导,只涉及这一类问题,包括您刚刚提到的“明天会复”。我们来看今天的工作消息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紧急的工作消息,另一类是只需简单回复的工作消息,您方认为这两类消息都不需要准(此处“准”字表意不明,可能是“准备”之类的词,但按原文保留)。
我认为您方的三类标准并不合理,我认为应该这样确认:第一类是紧急的通知类消息,一类是紧急要求完成任务的消息。对于通知类消息我们并不需要回复,因为我方在一辩和二辩之前提到过,我们只需要知道这条消息就可以了;对于需要完成的任务,如果不完成,对于老板而言就不是一种回复,因为任务在发生的那一刻,老板就会要求你完成下一个任务。
我打断一下,那请问我现在问你一个问题,我是老板,我问你:“小兰,你们上班前的那个什么文件放在哪里了?”你觉得这个消息是简短回复消息,还是必须要加班完成的通知消息?我认为这个消息完全可以在上班的时候就解决,而不要拖到下班。如果他已经下班了才发现消息,我认为不应该回复,因为这个消息本身就是应该在上班的时候去解决的,而且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事情。
我再打断一下,如果他今天就要用这个消息了,但一般你肯定下班了,为什么要用这个消息呢?已经结束了工作时间啊,老板也不应该上班,我也不应该上班,他为什么要用这个消息呢?所以您方也没有给出我一个具体回应,他为什么不应该回这个消息。
我们来看下一个问题,关于加班的问题。您方认为什么算加班呢?加班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的同意,才可以开展加班。所以说当他提前就预知这个任务今天完不成了,他会提前跟我进行协商,而不是说在下班后未知的一个时间,突然给我发送一条工作消息,告诉我今天下班之后应该工作。
我可以看到,我们已经给出了信息显示2023年职业职场及时出信报告显示60%的入错(此处“入错”表意不明,按原文保留)消息,只需要8 - 12分钟的回复,所以并不构成您方所说的加班。第二,加班是有明确规定的,第一是要付出实质性劳动,第二是明显占用劳动者时间且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我们首先回应消息其实大多数并不会占用实质性劳动,也不会构成您方所说的加班。
对于您这个问题,我给两层回应。第一层是您说60%的人因问题只需8 - 12分钟,我方有数据显示,英蒂(此处可能是特定名称或表述错误,按原文保留)2024年9月底公布的一项调查研究,针对于新加坡500名雇员,59%的员工都表示曾因为下班之后有工作消息而对生活产生了困扰。第二层,您方说下班以后回复,只是您方说它和加班的定义,我方想说的是,就是因为现在数字化发展的背景下,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已经变成一种隐形的加班。
那您方认为医生在日常生活中收到患者的询问病情,教师在休息时间收到学生的消息,都是要加班吗?
反方一辩:您方刚才提到了一个特殊工作者,叫做医生。首先我对医生要给您两层分类,一种是普通的医生,我认为他们就应该在下班的时候享受自己的生活权利;第二种是对于那种要实行紧急救助的医生,比方说急诊科的医生,对于他们而言,他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他们下班的时间本身就不是那么清晰的,他们就是在有需要的时候就要去工作,所以说您没办法对他进行一个很清晰的下班后的定义。
我方已经在对方认为普通医生日常收到患者的消息询问,请问那几个消息对医生来说,他有倒班的呀,我在晚上工作的时候,您正面回答,不要说我下班后了,以后有几个别的医生在我家门口接替我去工作,您应该去问那个医生,而是问我,但如果他只知道你呢?他只知道你的联系方式,你该不该回呢?他可以完全知道别的联系方式,所以您方也认为是。
正方二辩:首先我们看第一个问题。您方今天给出的工作销售指导,只涉及这一类问题,包括您刚刚提到的“明天会复”。我们来看今天的工作消息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紧急的工作消息,另一类是只需简单回复的工作消息,您方认为这两类消息都不需要准(此处“准”字表意不明,可能是“准备”之类的词,但按原文保留)。
我认为您方的三类标准并不合理,我认为应该这样确认:第一类是紧急的通知类消息,一类是紧急要求完成任务的消息。对于通知类消息我们并不需要回复,因为我方在一辩和二辩之前提到过,我们只需要知道这条消息就可以了;对于需要完成的任务,如果不完成,对于老板而言就不是一种回复,因为任务在发生的那一刻,老板就会要求你完成下一个任务。
我打断一下,那请问我现在问你一个问题,我是老板,我问你:“小兰,你们上班前的那个什么文件放在哪里了?”你觉得这个消息是简短回复消息,还是必须要加班完成的通知消息?我认为这个消息完全可以在上班的时候就解决,而不要拖到下班。如果他已经下班了才发现消息,我认为不应该回复,因为这个消息本身就是应该在上班的时候去解决的,而且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事情。
我再打断一下,如果他今天就要用这个消息了,但一般你肯定下班了,为什么要用这个消息呢?已经结束了工作时间啊,老板也不应该上班,我也不应该上班,他为什么要用这个消息呢?所以您方也没有给出我一个具体回应,他为什么不应该回这个消息。
我们来看下一个问题,关于加班的问题。您方认为什么算加班呢?加班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的同意,才可以开展加班。所以说当他提前就预知这个任务今天完不成了,他会提前跟我进行协商,而不是说在下班后未知的一个时间,突然给我发送一条工作消息,告诉我今天下班之后应该工作。
我可以看到,我们已经给出了信息显示2023年职业职场及时出信报告显示60%的入错(此处“入错”表意不明,按原文保留)消息,只需要8 - 12分钟的回复,所以并不构成您方所说的加班。第二,加班是有明确规定的,第一是要付出实质性劳动,第二是明显占用劳动者时间且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我们首先回应消息其实大多数并不会占用实质性劳动,也不会构成您方所说的加班。
对于您这个问题,我给两层回应。第一层是您说60%的人因问题只需8 - 12分钟,我方有数据显示,英蒂(此处可能是特定名称或表述错误,按原文保留)2024年9月底公布的一项调查研究,针对于新加坡500名雇员,59%的员工都表示曾因为下班之后有工作消息而对生活产生了困扰。第二层,您方说下班以后回复,只是您方说它和加班的定义,我方想说的是,就是因为现在数字化发展的背景下,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已经变成一种隐形的加班。
那您方认为医生在日常生活中收到患者的询问病情,教师在休息时间收到学生的消息,都是要加班吗?
反方一辩:您方刚才提到了一个特殊工作者,叫做医生。首先我对医生要给您两层分类,一种是普通的医生,我认为他们就应该在下班的时候享受自己的生活权利;第二种是对于那种要实行紧急救助的医生,比方说急诊科的医生,对于他们而言,他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他们下班的时间本身就不是那么清晰的,他们就是在有需要的时候就要去工作,所以说您没办法对他进行一个很清晰的下班后的定义。
我方已经在对方认为普通医生日常收到患者的消息询问,请问那几个消息对医生来说,他有倒班的呀,我在晚上工作的时候,您正面回答,不要说我下班后了,以后有几个别的医生在我家门口接替我去工作,您应该去问那个医生,而是问我,但如果他只知道你呢?他只知道你的联系方式,你该不该回呢?他可以完全知道别的联系方式,所以您方也认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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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假设成立就是好的。接下来是正方申论环节。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今天我方与对方的观点。其实双方还是能够达成共识的,即我们需要对工作消息进行明确的判定,它确实是需要推动工作进展的。例如,在生活中医生收到患者消息时,要告知患者有哪些注意事项;教师在假期收到学生关于学习困惑的消息,也应该给予相应的回复。
我们来看一下对方给出的第一个观点,对方称回复工作消息就会导致隐性加班。然而,学生加班是有明确规定的:第一是付出实质性劳动,第二是明确占用劳动者工作时间,第三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根据中国的调查报告显示,我们今天收到的大多数消息,有65%可在8 - 12分钟之内完成,在这个回复时间内,并不构成隐性加班。
第二,回复消息很多时候是对突发紧急事务的处理。根据电商行业协会统计,简单回复下班工作消息的情况占60%以上。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情况下回复消息是不会引起隐性加班的,相反,这种情况下回复消息其实更有利于个人在职场的发展。
然后,对方说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会对生活和工作界限进行模糊。首先,60%的简单回复消息并不会造成工作和生活的模糊。我们再看,有些工作消息涉及紧急重要的事物,如有效的突发危机,如果不及时处理会导致严重后果,就像医生在工作时接到紧急手术通知一样,这种情况下,谁来承担不回复消息造成的巨大损失呢?所以我们看到,大多数情况下首先是不会造成界限模糊的;另一部分情况下,一旦造成巨大损失,那谁来承担后果?这种情况下,工作与生活的界限其实就不是我们应该最先考虑的关注点了。另外,工作其实是属于生活的一部分,所以这一点也不是一下班就不回复消息的理由。
再看一下您方的调查显示,35%的职场人员能够表示其所占(此处表述不完整,但按照原文保留)。
那么假设成立就是好的。接下来是正方申论环节。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今天我方与对方的观点。其实双方还是能够达成共识的,即我们需要对工作消息进行明确的判定,它确实是需要推动工作进展的。例如,在生活中医生收到患者消息时,要告知患者有哪些注意事项;教师在假期收到学生关于学习困惑的消息,也应该给予相应的回复。
我们来看一下对方给出的第一个观点,对方称回复工作消息就会导致隐性加班。然而,学生加班是有明确规定的:第一是付出实质性劳动,第二是明确占用劳动者工作时间,第三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根据中国的调查报告显示,我们今天收到的大多数消息,有65%可在8 - 12分钟之内完成,在这个回复时间内,并不构成隐性加班。
第二,回复消息很多时候是对突发紧急事务的处理。根据电商行业协会统计,简单回复下班工作消息的情况占60%以上。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情况下回复消息是不会引起隐性加班的,相反,这种情况下回复消息其实更有利于个人在职场的发展。
然后,对方说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会对生活和工作界限进行模糊。首先,60%的简单回复消息并不会造成工作和生活的模糊。我们再看,有些工作消息涉及紧急重要的事物,如有效的突发危机,如果不及时处理会导致严重后果,就像医生在工作时接到紧急手术通知一样,这种情况下,谁来承担不回复消息造成的巨大损失呢?所以我们看到,大多数情况下首先是不会造成界限模糊的;另一部分情况下,一旦造成巨大损失,那谁来承担后果?这种情况下,工作与生活的界限其实就不是我们应该最先考虑的关注点了。另外,工作其实是属于生活的一部分,所以这一点也不是一下班就不回复消息的理由。
再看一下您方的调查显示,35%的职场人员能够表示其所占(此处表述不完整,但按照原文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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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一辩:下一个环节是两方依次进行,正常环节时间为每方两分钟。
首先,请您方给出缉毒警察具体的下班时间。这是根据各地的公安机关的设定来看的,所以您能给出一个具体的时间吗?比如他下午5点下班,早上8点上班之类的。因为我们知道,对于缉毒警察这一类特殊职业者,他们的工作时间本身就是不固定的,他们是哪里有需求就要去哪里,他们的工作时间本身就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这一类特殊职业工作者,他们下班的界限本身就没有清晰的界定,我们不能拿他们作为讨论对象,我们今天讨论的应该是普通大众。
其次,您方刚说大部分的消息只是简短的,是吗?您先让我回答上一个问题。首先我们今天讨论的主要有两点。不好意思,我想问的是,您方是说大部分的消息都是简短的,所以不会对我们生活造成困扰。我还是要回答一下上一个问题,首先大部分公司都是有考勤制度,有明确的上下班规定,包括医生、警察,都有明确的上下班规定时间。您刚刚跟我说的那种紧急事情,我们也承认属于上班时间,我刚已经给您分过类了,说医生也分为按部就班上班的门诊医生和急诊医生,警察也分为办理户口之类事务的警察和缉毒警察。
正方二辩:(此处可能被反方一辩打断)对于这种特殊工作者,我们本身就没有办法给他的下班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说你没有办法说他这个时候接到消息,到底是下班之后还是在上班的时候,因为他们就是哪里有需要就去哪里,今天罪犯在金三角,就要去金三角,罪犯在兰州大学,就要去兰州大学。
反方一辩:然后我回答一下你的问题,就是这个过程中,我们也没有说一定要讨论这些情况呀,我们今天所讨论的就是下班后,一方首先说下班后,我们可以不讨论呀。
反方一辩:下一个环节是两方依次进行,正常环节时间为每方两分钟。
首先,请您方给出缉毒警察具体的下班时间。这是根据各地的公安机关的设定来看的,所以您能给出一个具体的时间吗?比如他下午5点下班,早上8点上班之类的。因为我们知道,对于缉毒警察这一类特殊职业者,他们的工作时间本身就是不固定的,他们是哪里有需求就要去哪里,他们的工作时间本身就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这一类特殊职业工作者,他们下班的界限本身就没有清晰的界定,我们不能拿他们作为讨论对象,我们今天讨论的应该是普通大众。
其次,您方刚说大部分的消息只是简短的,是吗?您先让我回答上一个问题。首先我们今天讨论的主要有两点。不好意思,我想问的是,您方是说大部分的消息都是简短的,所以不会对我们生活造成困扰。我还是要回答一下上一个问题,首先大部分公司都是有考勤制度,有明确的上下班规定,包括医生、警察,都有明确的上下班规定时间。您刚刚跟我说的那种紧急事情,我们也承认属于上班时间,我刚已经给您分过类了,说医生也分为按部就班上班的门诊医生和急诊医生,警察也分为办理户口之类事务的警察和缉毒警察。
正方二辩:(此处可能被反方一辩打断)对于这种特殊工作者,我们本身就没有办法给他的下班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说你没有办法说他这个时候接到消息,到底是下班之后还是在上班的时候,因为他们就是哪里有需要就去哪里,今天罪犯在金三角,就要去金三角,罪犯在兰州大学,就要去兰州大学。
反方一辩:然后我回答一下你的问题,就是这个过程中,我们也没有说一定要讨论这些情况呀,我们今天所讨论的就是下班后,一方首先说下班后,我们可以不讨论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在正方的论题中,包含了人际关系的建立以及职业收益这两方面内容。首先,关于升职加薪这一职业收益方面。有一本书叫《权力为什么会被某些人所拥有》,下班后回不回复消息只是表象问题,关键在于如何让领导看到自己的业绩。难道回消息就能让领导看到业绩,就能促进升职加薪吗?难道这比上班时提高工作效率更能促进升职加薪吗?
其次,关于个人职业发展问题。我方有研究机制证明,有一个心理创业实验,因为下班之后回复工作消息,导致没有完全从工作中脱离,会使第二天工作的专注度降低。在这种工作能力日益下降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能够促进职业发展呢?
第三,关于礼貌问题。正方认为不回复消息就是不礼貌,那这种不礼貌是在大家都认为下班应该回消息的价值要求之下才成立的。我方今天就是要纠正正方这种错误观念,如果因为这是一种小事就如此执迷,那么谁知道这种道德在大事上是否合理呢?
最后,关于职业负责的问题。正方认为下班回复消息是对职业负责的表现,那为什么不能在上班的时候对职业负责,而非要在下班之后呢?老板压榨剩余价值,不发加班费却要求无偿加班,难道就因为要对职业负责就要回复消息吗?这种观念正确吗?
正方还认为这有助于维护人际关系,但是现在青年人即使下班之后有聚会也不太想参与,又怎么能确认通过这种信息交流就能更好地维护人际关系呢?
在正方的论题中,包含了人际关系的建立以及职业收益这两方面内容。首先,关于升职加薪这一职业收益方面。有一本书叫《权力为什么会被某些人所拥有》,下班后回不回复消息只是表象问题,关键在于如何让领导看到自己的业绩。难道回消息就能让领导看到业绩,就能促进升职加薪吗?难道这比上班时提高工作效率更能促进升职加薪吗?
其次,关于个人职业发展问题。我方有研究机制证明,有一个心理创业实验,因为下班之后回复工作消息,导致没有完全从工作中脱离,会使第二天工作的专注度降低。在这种工作能力日益下降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能够促进职业发展呢?
第三,关于礼貌问题。正方认为不回复消息就是不礼貌,那这种不礼貌是在大家都认为下班应该回消息的价值要求之下才成立的。我方今天就是要纠正正方这种错误观念,如果因为这是一种小事就如此执迷,那么谁知道这种道德在大事上是否合理呢?
最后,关于职业负责的问题。正方认为下班回复消息是对职业负责的表现,那为什么不能在上班的时候对职业负责,而非要在下班之后呢?老板压榨剩余价值,不发加班费却要求无偿加班,难道就因为要对职业负责就要回复消息吗?这种观念正确吗?
正方还认为这有助于维护人际关系,但是现在青年人即使下班之后有聚会也不太想参与,又怎么能确认通过这种信息交流就能更好地维护人际关系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一辩:我方有调查显示,约65%的从业者都有在下班后及时处理工作消息的情况。由此可见,他们处理工作消息不仅可以改善人际关系,还会对他们的工作产生一定的作用。
我方根据职场沟通效能研究,如果当天及时回复消息,可以使后续工作效率提升30%以上,避免因信息延迟造成第二天平均1 - 2小时的工作延误。明知如此仍然不做,您觉得这是不是一种对工作效率的破坏呢?
我想问您,在明天上班之前,我可不可以提前看好这种消息?我知道这个事,但不一定要去做呀。
第二点,针对您方所说的内容,这是不是一种对于工作效率的破坏,根本就没有提升到整个公司的工作效率呢?您方一定要从下班之后这个方面回答,它有没有破坏这种工作效率。当然不会破坏工作效率,我方已经有数据给出了,约10%的工作任务的延误会影响整个团队的整体绩效。面对这样的数据,不回复消息难道不是对工作和团队极不负责任吗?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回复消息确实缺乏合理性。我们及时回复消息,我要回应您方所说的内容。您方所说的都是因为什么会造成这种工作的延误,都是因为我们下班都在回消息,那种不回消息当然会造成工作延误,我们就是要纠正这种下班都回消息的情况,我们让都不回消息,那就不会回消息,这样就不会造成信息延误啊,就不会导致第二天的情况。
您方所说的这个信息延误是在什么情况下呢?是因为下班之后,老板也认为我下班之后应该收到这种消息,我应该干活,但是下班之后嘛,然后我刚开始看到,确实有40%的互联网项目,它们很多事情系统都是在下班之后运行的,这种突发的紧急情况,您方就可以忽视吗?这种人应该有一定的对策,比如说最后我可能下班之后也会这样,所以说您方也承认了,对这一类情况,它是会影响到工作效率提升,会让工作效率降低,而不是让工作效率提升。
反方二辩:(此处等待反方二辩作答,但原文未给出回答内容)
正方一辩:我方有调查显示,约65%的从业者都有在下班后及时处理工作消息的情况。由此可见,他们处理工作消息不仅可以改善人际关系,还会对他们的工作产生一定的作用。
我方根据职场沟通效能研究,如果当天及时回复消息,可以使后续工作效率提升30%以上,避免因信息延迟造成第二天平均1 - 2小时的工作延误。明知如此仍然不做,您觉得这是不是一种对工作效率的破坏呢?
我想问您,在明天上班之前,我可不可以提前看好这种消息?我知道这个事,但不一定要去做呀。
第二点,针对您方所说的内容,这是不是一种对于工作效率的破坏,根本就没有提升到整个公司的工作效率呢?您方一定要从下班之后这个方面回答,它有没有破坏这种工作效率。当然不会破坏工作效率,我方已经有数据给出了,约10%的工作任务的延误会影响整个团队的整体绩效。面对这样的数据,不回复消息难道不是对工作和团队极不负责任吗?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回复消息确实缺乏合理性。我们及时回复消息,我要回应您方所说的内容。您方所说的都是因为什么会造成这种工作的延误,都是因为我们下班都在回消息,那种不回消息当然会造成工作延误,我们就是要纠正这种下班都回消息的情况,我们让都不回消息,那就不会回消息,这样就不会造成信息延误啊,就不会导致第二天的情况。
您方所说的这个信息延误是在什么情况下呢?是因为下班之后,老板也认为我下班之后应该收到这种消息,我应该干活,但是下班之后嘛,然后我刚开始看到,确实有40%的互联网项目,它们很多事情系统都是在下班之后运行的,这种突发的紧急情况,您方就可以忽视吗?这种人应该有一定的对策,比如说最后我可能下班之后也会这样,所以说您方也承认了,对这一类情况,它是会影响到工作效率提升,会让工作效率降低,而不是让工作效率提升。
反方二辩:(此处等待反方二辩作答,但原文未给出回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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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反双方的对辩环节:
正方:同事在下班时发消息,我不回,我不认为这会使工作链条断裂。我方认为下班之后本不应产生工作消息。您方说不回复工作消息会影响工作效率,我想问,如果一家企业工作效率高,为何会有工作滞留到下班之后去解决呢?每个企业有很多团队,想让不同团队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所有企业间的沟通是不可能的。您又提到如果同事下班发现马上要交互的项目有重大问题,求助同事若被拒,是否会使同事无助、导致人际关系破裂并使项目延误。我要质疑您方预设场景的合理性,您方用了“马上”这个词,上班八个小时都没出现这种紧急问题,一下班就出现,这不合理。我方已质疑过您方所说工作效率高就不会有工作任务滞留到下班之后,您方称企业有很多部门,但这是管理层该解决的。您方说的都是紧急突发情况,那现实生活中这种紧急简短消息到底占多少?您方认为能占40%,具体数据在哪?我方根据电商协会调查显示,约40%以上都是紧急情况处理。我还要问,如果在合作期间,客户对之前项目进行咨询,我不回答,是否会使项目产生疑虑?我并不这么认为,因为这仅仅是一个晚上的时间,他完全可以明天早上8点上班时再来问我。针对您方的判断,我想问您方是否认为应回复消息要看是否有利于个人发展,您方说有利于个人发展,那这是否是社会强加的一种职场责任?这根本不是社会强加的职场责任,这是基本的职场礼仪。您方说客户的焦虑情绪得不到缓解,会觉得合作伙伴有问题,会错失合作机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您方的意思是这种职场礼仪要挑战法律的落实吗?法律明确规定下班后时间属于员工自己,虽无法律义务,但不代表不应回复,既然进了公司就应承担对公司负责的责任,我并没有说不为公司负责,我在上班时间兢兢业业、高效工作,这就是对企业最大的尊重和负责,而不是在下班属于自己生活的时候还要回复不知何时发来的工作消息。您方认为回复下班后的工作消息会帮助维护人际关系,信息交流确实可让人感到尊重,但如果这条消息在工作范围内,不看是否是对信息的漠视?我认为如果真尊重我,就不应在下班之后发工作消息给我,而不是我不回就觉得我不尊重他。您方说维系人际关系,我觉得很荒谬,有更多方式可以维系,比如一起去唱K、吃饭等。您方所谓的维系人际关系是基于一种共识,即我发给你,你不回复就是错的,这种共识是对的吗?就像古代认为女性都应裹脚,不裹脚就被认为有问题,我们应像我方倡导的,不应回复工作消息,以此纠正错误的社会认识,这本身是个礼貌性问题。在同事物品中,下班后积极回复消息的员工,其职业口碑比不积极回复的高出15分,这表明不回复对维护职场人际关系是有利的。您方还没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下班之后就不应该产生工作消息。您方认为一个人觉得自己一天应工作20个小时,所有人就都应工作20个小时吗?当然不是。我方有数据调查显示,超过65%的下班后工作仅仅是简单消息确认,所以您方对焦虑的论证不成立。您说不回是否缺乏基本工作责任心,我想说两点,一是一个人认为回复消息是责任和礼仪,不能推广到所有人;二是您说都是简短消息,我想问为什么重要通知消息一定要在下班后发给我,即使发给我,我知道了不就可以了吗?即使让我做任务,我也不应做,因为这是我应有的权利,法律保障我,即使社会共识如此,我觉得这是错误的,应纠正。
反方:您方觉得这种情况是错误的,但根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如果为保证下班后的生活而牺牲公司紧急业务,公司紧急业务受损,进而影响个人职业发展,个人生活还会安稳吗?这是因小失大,也会对个人生活造成负面影响,还可能导致收入减少、工作不保的情况。
在正反双方的对辩环节:
正方:同事在下班时发消息,我不回,我不认为这会使工作链条断裂。我方认为下班之后本不应产生工作消息。您方说不回复工作消息会影响工作效率,我想问,如果一家企业工作效率高,为何会有工作滞留到下班之后去解决呢?每个企业有很多团队,想让不同团队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所有企业间的沟通是不可能的。您又提到如果同事下班发现马上要交互的项目有重大问题,求助同事若被拒,是否会使同事无助、导致人际关系破裂并使项目延误。我要质疑您方预设场景的合理性,您方用了“马上”这个词,上班八个小时都没出现这种紧急问题,一下班就出现,这不合理。我方已质疑过您方所说工作效率高就不会有工作任务滞留到下班之后,您方称企业有很多部门,但这是管理层该解决的。您方说的都是紧急突发情况,那现实生活中这种紧急简短消息到底占多少?您方认为能占40%,具体数据在哪?我方根据电商协会调查显示,约40%以上都是紧急情况处理。我还要问,如果在合作期间,客户对之前项目进行咨询,我不回答,是否会使项目产生疑虑?我并不这么认为,因为这仅仅是一个晚上的时间,他完全可以明天早上8点上班时再来问我。针对您方的判断,我想问您方是否认为应回复消息要看是否有利于个人发展,您方说有利于个人发展,那这是否是社会强加的一种职场责任?这根本不是社会强加的职场责任,这是基本的职场礼仪。您方说客户的焦虑情绪得不到缓解,会觉得合作伙伴有问题,会错失合作机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您方的意思是这种职场礼仪要挑战法律的落实吗?法律明确规定下班后时间属于员工自己,虽无法律义务,但不代表不应回复,既然进了公司就应承担对公司负责的责任,我并没有说不为公司负责,我在上班时间兢兢业业、高效工作,这就是对企业最大的尊重和负责,而不是在下班属于自己生活的时候还要回复不知何时发来的工作消息。您方认为回复下班后的工作消息会帮助维护人际关系,信息交流确实可让人感到尊重,但如果这条消息在工作范围内,不看是否是对信息的漠视?我认为如果真尊重我,就不应在下班之后发工作消息给我,而不是我不回就觉得我不尊重他。您方说维系人际关系,我觉得很荒谬,有更多方式可以维系,比如一起去唱K、吃饭等。您方所谓的维系人际关系是基于一种共识,即我发给你,你不回复就是错的,这种共识是对的吗?就像古代认为女性都应裹脚,不裹脚就被认为有问题,我们应像我方倡导的,不应回复工作消息,以此纠正错误的社会认识,这本身是个礼貌性问题。在同事物品中,下班后积极回复消息的员工,其职业口碑比不积极回复的高出15分,这表明不回复对维护职场人际关系是有利的。您方还没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下班之后就不应该产生工作消息。您方认为一个人觉得自己一天应工作20个小时,所有人就都应工作20个小时吗?当然不是。我方有数据调查显示,超过65%的下班后工作仅仅是简单消息确认,所以您方对焦虑的论证不成立。您说不回是否缺乏基本工作责任心,我想说两点,一是一个人认为回复消息是责任和礼仪,不能推广到所有人;二是您说都是简短消息,我想问为什么重要通知消息一定要在下班后发给我,即使发给我,我知道了不就可以了吗?即使让我做任务,我也不应做,因为这是我应有的权利,法律保障我,即使社会共识如此,我觉得这是错误的,应纠正。
反方:您方觉得这种情况是错误的,但根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如果为保证下班后的生活而牺牲公司紧急业务,公司紧急业务受损,进而影响个人职业发展,个人生活还会安稳吗?这是因小失大,也会对个人生活造成负面影响,还可能导致收入减少、工作不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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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二辩总结陈词:
首先,我要先回复一点,对方提到的下二班政府给出的消息,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我方给出了机制,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会提出了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将离线休息权纳入我国工作法律制度。离线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或者约定工作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者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这就证明我国现在正在努力纠正下班之后应该回复消息这种错误观念。
其次,对方今天所有的观点都基于下班应该要回工作消息这种错误的认知上,不管是所说的礼貌也好,人际关系也好,对信息的漠视也好,都是因为倡导这种下班就要回工作消息的错误观念。对方又说8 - 12分钟就可以解决一些公司的事件,但给出的又是非常紧急的事件,请问8 - 12分钟能解决公司非常紧急的事件吗?并且,对方所说下班之后要回复工作消息,那要回复到什么程度呢?对方所说这不构成隐形加班,那不构成隐形加班的依据是什么?公司不认为是隐形加班,劳动者都是被动的。由于隐形加班单位的形式多样化和时间碎片化,劳动者在举证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在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中,有效案例里劳动者均以休息时间回复消息、收到消息为由,向法院提出加班诉求,并进一步申请加班费,但有超过80%的案件都不认定为加班的事实。所以,对方所说的不构成隐形加班,只是因为公司不认,并不是没有经济影响下班。
当今社会,生活和工作的界限被逐渐模糊。当我们陪伴家人的时候,突然的工作消息会占用我们与家人珍贵的相处时间;当我们与朋友出门游玩的时候,不断来的工作消息会打扰我们的游玩兴致。我们逐渐发现我们的私人生活正在逐渐被工作所侵蚀,我们逐渐丧失了属于自己的休息时间。而社会也在这种即使下班也要不断被公司压迫的氛围之下,逐渐形成了下班就应该回复工作消息的潜规则,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工作变成了人生的第一顺位,其他的一切都要为工作让步,我们的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
因此,通过我方倡导下班不回复工作消息,让工作与生活的界限逐步重新划分,重新找回属于我们自己的生活,找回属于自己生活的乐趣。正如正方所说的,我不建议你们去过这样的生活,我希望你们保持愤怒,如果有令你们愤怒的事情,就愤怒好了,然后做出改变,而不是容忍直到错误。
最后还想再追问一点,对方说下班之后不回复工作消息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我方有一个实例,珠海市香洲区正式发布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其中提到一个单位只能建一个工作群,非工作时间不再发送工作消息。这种措施针对对方所说一定要进行简短的回复,措施中也说了进一步细化规则,规范微信群、新媒体账号的管理,包括原则上一个单位只建一个工作群,发言要有内容、负责,严禁刷屏,这也就证明了对方所说的那种明天收到、明天再做、毫无实质性作用的消息完全可以不发,我看到了不发完全可以不处理。
反方二辩总结陈词:
首先,我要先回复一点,对方提到的下二班政府给出的消息,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我方给出了机制,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会提出了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将离线休息权纳入我国工作法律制度。离线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或者约定工作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者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这就证明我国现在正在努力纠正下班之后应该回复消息这种错误观念。
其次,对方今天所有的观点都基于下班应该要回工作消息这种错误的认知上,不管是所说的礼貌也好,人际关系也好,对信息的漠视也好,都是因为倡导这种下班就要回工作消息的错误观念。对方又说8 - 12分钟就可以解决一些公司的事件,但给出的又是非常紧急的事件,请问8 - 12分钟能解决公司非常紧急的事件吗?并且,对方所说下班之后要回复工作消息,那要回复到什么程度呢?对方所说这不构成隐形加班,那不构成隐形加班的依据是什么?公司不认为是隐形加班,劳动者都是被动的。由于隐形加班单位的形式多样化和时间碎片化,劳动者在举证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在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中,有效案例里劳动者均以休息时间回复消息、收到消息为由,向法院提出加班诉求,并进一步申请加班费,但有超过80%的案件都不认定为加班的事实。所以,对方所说的不构成隐形加班,只是因为公司不认,并不是没有经济影响下班。
当今社会,生活和工作的界限被逐渐模糊。当我们陪伴家人的时候,突然的工作消息会占用我们与家人珍贵的相处时间;当我们与朋友出门游玩的时候,不断来的工作消息会打扰我们的游玩兴致。我们逐渐发现我们的私人生活正在逐渐被工作所侵蚀,我们逐渐丧失了属于自己的休息时间。而社会也在这种即使下班也要不断被公司压迫的氛围之下,逐渐形成了下班就应该回复工作消息的潜规则,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工作变成了人生的第一顺位,其他的一切都要为工作让步,我们的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
因此,通过我方倡导下班不回复工作消息,让工作与生活的界限逐步重新划分,重新找回属于我们自己的生活,找回属于自己生活的乐趣。正如正方所说的,我不建议你们去过这样的生活,我希望你们保持愤怒,如果有令你们愤怒的事情,就愤怒好了,然后做出改变,而不是容忍直到错误。
最后还想再追问一点,对方说下班之后不回复工作消息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我方有一个实例,珠海市香洲区正式发布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其中提到一个单位只能建一个工作群,非工作时间不再发送工作消息。这种措施针对对方所说一定要进行简短的回复,措施中也说了进一步细化规则,规范微信群、新媒体账号的管理,包括原则上一个单位只建一个工作群,发言要有内容、负责,严禁刷屏,这也就证明了对方所说的那种明天收到、明天再做、毫无实质性作用的消息完全可以不发,我看到了不发完全可以不处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倡导下班不回复工作消息,重新划分工作与生活界限,找回生活乐趣,改变错误现状。
好的,首先,您方给了我一个问题,即发票消息和音币在回消息时,这个情况需要区分一下。我们先看辩题,是下班后应不应该回消息,这与我们这个辩题一体有什么关系呢?它已经出现在我们的辩题里,它就是一个简单事务发出的消息,我们应该回它,这是第一点。
第二,8 - 12分左右的简短回复,并非您方所说的那一类,我们今天也没有跟您方讨论那些收到消息相关的内容。我们讨论的是医生接到患者询问病情的消息,老师假期接收到学生询问学习情况的消息,以及我询问下班同事东西放在哪里之类的消息,这是简短的回复,和您方所说的简短回复并不是一回事。
第三,维系人际关系方面,您方给出说我没事可以去KTV、出去玩之类的,但我们所说的是职场中负责任的人际关系,这会让大家认识到你是一个负责任的人,看到你的工作态度,而且维系一些关系,我们也说了,可以选择拒绝,不一定非要加班。
另外,您方今天所说的一个问题是加班的问题,您解释到的许多情况是不会引起加班的。而且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情况下的回复,它不会引起加班,而且这种情况下回复消息可以更好地让个人在职场上的发展。
第四,您方说工作消息会影响生活与工作之间的界限,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影响工作界限的模糊,60%的简短消息大概不会对我们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都是顺手的事情,但40%如果已经造成严重影响了,在这种情况下,您觉得我们应该先考虑公司的利益,还是先考虑个人生活呢?
今天您方说一定会占用工作时间,会让我们私人空间的重要性受到损害,可是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时候简短的工作回复消息可以消除工作隐患,让员工可以在后续的工作消息中更安心,今天我告诉你只要回了这个消息今天就没事干了,那不是更安心嘛。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回不回消息,应该看工作、人际关系等方面对个人发展的促进,我们可以看到回消息不一定占据工作时间,在某些情况下,它只是顺手的事,并不会影响个人休息。
第六,我们所说的促进个人晋升发展这一方面,我国有明确的数据表示,65%的晋升者确实有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的习惯,这背后彰显的是首先每条下班后的工作消息都可能关乎到项目的推进、团队的协作以及公司的名誉和利益,下班后回消息都是对个人成长发展的一种投资,我们可以通过及时的沟通和反馈,不断积累资源,拓宽人脉,实现能力的成长,这种成长不仅在职业生涯中得到体现,还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让我们成为一个更加自信、独立和有担当的人,这表明生活和工作是分不开的。从更高的社会层面来看,这反映了现代社会协作精神与公民责任感。下班后回消息,确实履行了我们的一份责任,是我们创业、社会协作、推动社会进步的具体表现。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讨论下班后回消息,并非是对生活重要性的否定,也不是鼓励牺牲休息去工作,恰恰相反,是在探索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平衡性。
好的,首先,您方给了我一个问题,即发票消息和音币在回消息时,这个情况需要区分一下。我们先看辩题,是下班后应不应该回消息,这与我们这个辩题一体有什么关系呢?它已经出现在我们的辩题里,它就是一个简单事务发出的消息,我们应该回它,这是第一点。
第二,8 - 12分左右的简短回复,并非您方所说的那一类,我们今天也没有跟您方讨论那些收到消息相关的内容。我们讨论的是医生接到患者询问病情的消息,老师假期接收到学生询问学习情况的消息,以及我询问下班同事东西放在哪里之类的消息,这是简短的回复,和您方所说的简短回复并不是一回事。
第三,维系人际关系方面,您方给出说我没事可以去KTV、出去玩之类的,但我们所说的是职场中负责任的人际关系,这会让大家认识到你是一个负责任的人,看到你的工作态度,而且维系一些关系,我们也说了,可以选择拒绝,不一定非要加班。
另外,您方今天所说的一个问题是加班的问题,您解释到的许多情况是不会引起加班的。而且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情况下的回复,它不会引起加班,而且这种情况下回复消息可以更好地让个人在职场上的发展。
第四,您方说工作消息会影响生活与工作之间的界限,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影响工作界限的模糊,60%的简短消息大概不会对我们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都是顺手的事情,但40%如果已经造成严重影响了,在这种情况下,您觉得我们应该先考虑公司的利益,还是先考虑个人生活呢?
今天您方说一定会占用工作时间,会让我们私人空间的重要性受到损害,可是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时候简短的工作回复消息可以消除工作隐患,让员工可以在后续的工作消息中更安心,今天我告诉你只要回了这个消息今天就没事干了,那不是更安心嘛。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回不回消息,应该看工作、人际关系等方面对个人发展的促进,我们可以看到回消息不一定占据工作时间,在某些情况下,它只是顺手的事,并不会影响个人休息。
第六,我们所说的促进个人晋升发展这一方面,我国有明确的数据表示,65%的晋升者确实有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的习惯,这背后彰显的是首先每条下班后的工作消息都可能关乎到项目的推进、团队的协作以及公司的名誉和利益,下班后回消息都是对个人成长发展的一种投资,我们可以通过及时的沟通和反馈,不断积累资源,拓宽人脉,实现能力的成长,这种成长不仅在职业生涯中得到体现,还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让我们成为一个更加自信、独立和有担当的人,这表明生活和工作是分不开的。从更高的社会层面来看,这反映了现代社会协作精神与公民责任感。下班后回消息,确实履行了我们的一份责任,是我们创业、社会协作、推动社会进步的具体表现。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讨论下班后回消息,并非是对生活重要性的否定,也不是鼓励牺牲休息去工作,恰恰相反,是在探索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平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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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回消息应看工作、人际关系等方面对个人发展的促进,回消息不一定占据工作时间,在某些情况下只是顺手的事,并不影响个人休息,下班后回消息是在探索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平衡性,履行责任,促进个人发展、职场人际关系维系以及社会协作精神与公民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