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
2021年6月,防务政府致函国际海底管理局,要求国际海底管理局在两年内制定一份开采规则的法律条款,正式请求国际有关海底管理局在24个月内出台深海采矿规则。
在2023年7月海管局理事会会议上,成员国就两年规则的后续程序展开讨论,但未能达成一致。如今,随着两年期限的到来,德国、墨西哥等25个国家表态支持深海采矿。在这一背景下,我们面临着一个重要问题:是否应全面暂停深海采矿?
今天的讨论应围绕以下几个核心:全球资源储备是否足以支撑需求,深海一次资源是否具有不可暂停的急需性;其次,当前的深海采矿技术和监管措施是否足以防止环境进一步恶化?我方将积极论证以上两点都是缺失的。
一、资源不具有必需性。
首先,全球现有的陆地矿产资源仍然可以满足未来几十年的需求。《全球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2023》中指出,全球钴矿储量为668万吨,资源量为2780万吨;全球锂矿储量为13488吨,资源量为38852万吨;全球锆储量为9414万吨,资源量为282063万吨。即使在未来的高需求水平下,这些资源仍然足以支撑全球市场。
根据国际能源署的数据,到2023年,即便钴的需求比当前高出10倍,年度需求也仅为10.1万吨。而且随着废旧电池回收率的提高,到2025年,镍、钴等资源的开采需求将减少约25%。因此,在现有的陆地资源和回收技术支持下,深海采矿的急迫性并不明显。
二、现阶段的深海采矿依然存在技术与监管问题。
当前国际间尚未制定出有效的法律框架来规范深海采矿的环境影响。尽管《国际海洋法公约》对深海采矿、对深海矿产资源的开发提出了模糊的管理方案,但在具体执行上存在明显的缺失性。比如,国际法对环境影响评估的要求仍停留在必要性规定的阶段,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不仅如此,如果深海采矿造成环境破坏,谁又来承担修复责任呢?《2024年生态采矿规章文件》中指出,目前国际上存在30多个重大监管问题,包括未明确可允许的环境损害程度,未规定环境损害责任方。贸然进行的话,会带来什么呢?未得到深海采矿过程中产生的沉积物与羽流对底栖生物造成广泛伤害。德国森肯伯格研究所的政策简报中就指出,还有220万物种尚未被科学家识别,其中一些深海物种可能濒临灭绝,另外一些深海物种甚至在人类发现它们之前就已经灭绝了。
世界著名海洋生物学家亚历克斯·罗杰斯就说过,生物多样性的流失正在表明我们和生态系统互动的方式不对。如果没有这些信息,我们就不明白自身行为的实际影响。放任未知风险的生态采矿,如2018年生态管理倡议的研究,采矿机械的移动会直接扰乱生存海床,破坏深海碳循环,增加气候变化的风险,即使小规模采矿实验,碳循环在26年后仍未恢复。
基于以上分析,我方提出如下政策建议:根据世界银行对2050年矿产资源需求的预测,我方认为应当全面暂停深海采矿,初步暂定持续到2050年。这一暂停期限为深海采矿技术的绿色发展、国际法规则完善以及环境风险的评估提供充足的时间。
在此期间,国际社会不应为任何国家或企业提供商业开采许可证,并应严抓严打违规行为,为深海采矿预留充分的准备时间,确保相较于现如今对于海底深海产生的大面积扫荡引起的大面积生态环境影响,可实现精准探测,利用磁态便可得知矿产集中区,进而减少大面积的海床移动影响,并由国际海底管理局的监督委员会积极商讨出明确的共识与法规,推动此领域的绿色完善活动。
谢谢主席。
2021年6月,防务政府致函国际海底管理局,要求国际海底管理局在两年内制定一份开采规则的法律条款,正式请求国际有关海底管理局在24个月内出台深海采矿规则。
在2023年7月海管局理事会会议上,成员国就两年规则的后续程序展开讨论,但未能达成一致。如今,随着两年期限的到来,德国、墨西哥等25个国家表态支持深海采矿。在这一背景下,我们面临着一个重要问题:是否应全面暂停深海采矿?
今天的讨论应围绕以下几个核心:全球资源储备是否足以支撑需求,深海一次资源是否具有不可暂停的急需性;其次,当前的深海采矿技术和监管措施是否足以防止环境进一步恶化?我方将积极论证以上两点都是缺失的。
一、资源不具有必需性。
首先,全球现有的陆地矿产资源仍然可以满足未来几十年的需求。《全球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2023》中指出,全球钴矿储量为668万吨,资源量为2780万吨;全球锂矿储量为13488吨,资源量为38852万吨;全球锆储量为9414万吨,资源量为282063万吨。即使在未来的高需求水平下,这些资源仍然足以支撑全球市场。
根据国际能源署的数据,到2023年,即便钴的需求比当前高出10倍,年度需求也仅为10.1万吨。而且随着废旧电池回收率的提高,到2025年,镍、钴等资源的开采需求将减少约25%。因此,在现有的陆地资源和回收技术支持下,深海采矿的急迫性并不明显。
二、现阶段的深海采矿依然存在技术与监管问题。
当前国际间尚未制定出有效的法律框架来规范深海采矿的环境影响。尽管《国际海洋法公约》对深海采矿、对深海矿产资源的开发提出了模糊的管理方案,但在具体执行上存在明显的缺失性。比如,国际法对环境影响评估的要求仍停留在必要性规定的阶段,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不仅如此,如果深海采矿造成环境破坏,谁又来承担修复责任呢?《2024年生态采矿规章文件》中指出,目前国际上存在30多个重大监管问题,包括未明确可允许的环境损害程度,未规定环境损害责任方。贸然进行的话,会带来什么呢?未得到深海采矿过程中产生的沉积物与羽流对底栖生物造成广泛伤害。德国森肯伯格研究所的政策简报中就指出,还有220万物种尚未被科学家识别,其中一些深海物种可能濒临灭绝,另外一些深海物种甚至在人类发现它们之前就已经灭绝了。
世界著名海洋生物学家亚历克斯·罗杰斯就说过,生物多样性的流失正在表明我们和生态系统互动的方式不对。如果没有这些信息,我们就不明白自身行为的实际影响。放任未知风险的生态采矿,如2018年生态管理倡议的研究,采矿机械的移动会直接扰乱生存海床,破坏深海碳循环,增加气候变化的风险,即使小规模采矿实验,碳循环在26年后仍未恢复。
基于以上分析,我方提出如下政策建议:根据世界银行对2050年矿产资源需求的预测,我方认为应当全面暂停深海采矿,初步暂定持续到2050年。这一暂停期限为深海采矿技术的绿色发展、国际法规则完善以及环境风险的评估提供充足的时间。
在此期间,国际社会不应为任何国家或企业提供商业开采许可证,并应严抓严打违规行为,为深海采矿预留充分的准备时间,确保相较于现如今对于海底深海产生的大面积扫荡引起的大面积生态环境影响,可实现精准探测,利用磁态便可得知矿产集中区,进而减少大面积的海床移动影响,并由国际海底管理局的监督委员会积极商讨出明确的共识与法规,推动此领域的绿色完善活动。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基于资源不具有必需性以及现阶段深海采矿存在技术与监管问题,我方认为应当全面暂停深海采矿,初步暂定持续到2050年,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如暂停期间不提供商业开采许可证等。
反方二辩:首先,请问您方对于权力赚钱的定义是什么?您方所说的“其众”,那您方认为是可以进行深海探测,还是只能下海采矿,若只是下海采矿,那不就没有采矿之外的行为了吗?
我方今天查到,在2075年,也就是50年之后,地球上的自然资源将枯竭。所以今天我们的讨论是不是建立在矿产资源会枯竭的前提下呢?陆地资源目前储备量很大,我方一辩已经给出论据,并且我们目前的需求量没有那么大。不过我方也发现,发展绿色技术需要很多矿产资源,到2060年,其消耗量将是现在的十倍,会达到300(此处表述不太清晰,按原文保留)。但我方也提到,回收率提高后,未来新开采需求会下降约25%,所以我们并没有如此迫切的大量资源需求。废旧电池回收提高后,比如会下降25%,意味着我们未来的开采量会下降25%,所以我们没有那么迫切需要大量资源。
您说今天的论证可以通过可循环利用来获得这些矿产资源,我们并不倡导完全通过可循环利用来获取,只是说现在的储备资源足够,所以我们不存在积极进行深海采矿的必要性。
根据现在TMC的深海采矿实验,整套设备成功提升了3000多(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10个小时提升效率186亿吨。您所说的可利用效率,它能够补充这么多吗?应该是不能补充这么多的。而且您方所说的那些技术并非直接性的,因为陆地资源还够,所以即使海底资源再丰富,根据我方的论证,它会产生更多危害,所以我们没必要增加开采量。
现在很多废旧物回收加工提成(此处应为“提取”)的成本甚至比它们产生的价值更高,如何保证这些资源能够足够稳定、足够使用呢?我给您一个数据,中国首次发布全球锂、镍、烯(此处应为“钴”)、甲(此处应为“钾”)盐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截止2021年底,全球锂矿储量1.28亿吨,资源量3.49亿吨,钴矿储量668万吨,资源量2344万吨。我们认为至少在未来20年里,这些资源还是够用的。目前中国没有任何一个行业或者所有行业加起来能够用到这么多资源,所以并不存在资源局限性,我们也没有义务向您方证明回收技术一定是单边技术(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技术是双边的。所以我们没有论证回收技术的义务,只要资源量能够得到补充就行,您方不能只论证您所说的两种资源的补充。
我方发现,国家近几年也出台了一些新政策,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而石墨作为动力电池最大原材料,在2040年缺口达到800万吨,这缺口从哪里可以获取呢?首先我们提高了回收率,其次,我方提到在2090年之前市场是可以的,所以我们可以在之后再考虑,时间到了,下一个环节是反方一辩,稍等。
反方二辩:首先,请问您方对于权力赚钱的定义是什么?您方所说的“其众”,那您方认为是可以进行深海探测,还是只能下海采矿,若只是下海采矿,那不就没有采矿之外的行为了吗?
我方今天查到,在2075年,也就是50年之后,地球上的自然资源将枯竭。所以今天我们的讨论是不是建立在矿产资源会枯竭的前提下呢?陆地资源目前储备量很大,我方一辩已经给出论据,并且我们目前的需求量没有那么大。不过我方也发现,发展绿色技术需要很多矿产资源,到2060年,其消耗量将是现在的十倍,会达到300(此处表述不太清晰,按原文保留)。但我方也提到,回收率提高后,未来新开采需求会下降约25%,所以我们并没有如此迫切的大量资源需求。废旧电池回收提高后,比如会下降25%,意味着我们未来的开采量会下降25%,所以我们没有那么迫切需要大量资源。
您说今天的论证可以通过可循环利用来获得这些矿产资源,我们并不倡导完全通过可循环利用来获取,只是说现在的储备资源足够,所以我们不存在积极进行深海采矿的必要性。
根据现在TMC的深海采矿实验,整套设备成功提升了3000多(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10个小时提升效率186亿吨。您所说的可利用效率,它能够补充这么多吗?应该是不能补充这么多的。而且您方所说的那些技术并非直接性的,因为陆地资源还够,所以即使海底资源再丰富,根据我方的论证,它会产生更多危害,所以我们没必要增加开采量。
现在很多废旧物回收加工提成(此处应为“提取”)的成本甚至比它们产生的价值更高,如何保证这些资源能够足够稳定、足够使用呢?我给您一个数据,中国首次发布全球锂、镍、烯(此处应为“钴”)、甲(此处应为“钾”)盐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截止2021年底,全球锂矿储量1.28亿吨,资源量3.49亿吨,钴矿储量668万吨,资源量2344万吨。我们认为至少在未来20年里,这些资源还是够用的。目前中国没有任何一个行业或者所有行业加起来能够用到这么多资源,所以并不存在资源局限性,我们也没有义务向您方证明回收技术一定是单边技术(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技术是双边的。所以我们没有论证回收技术的义务,只要资源量能够得到补充就行,您方不能只论证您所说的两种资源的补充。
我方发现,国家近几年也出台了一些新政策,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而石墨作为动力电池最大原材料,在2040年缺口达到800万吨,这缺口从哪里可以获取呢?首先我们提高了回收率,其次,我方提到在2090年之前市场是可以的,所以我们可以在之后再考虑,时间到了,下一个环节是反方一辩,稍等。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深海采矿是指从水深大于1000米以下的海底挖掘并进行矿产开采的过程,涵盖任何范围或主体进行的采矿活动。暂停是指暂时停止,而我们今天辩论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全面暂停深海采矿,应看何者更能适应当今秩序的需要。
我方坚定认为深海采矿不应被全面暂停,理由如下:
首先,在资源短缺的困境下,深海采矿最大程度地缓解了人类资源短缺压力,符合当今社会发展需要。资源是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基础,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个资源行业面临短期短缺的风险。联合国2024年5月预测,到2060年,全球自然资源消耗量将比2020年增加60%,陆地上的资源将于2019年出现短缺,这种短缺给社会经济带来了供需失衡、物价上涨等严重危害。而深海采矿的丰富储量和较高品质可以缓解资源供给压力。例如,太平洋海底的锰结核含量最高可达陆地锰矿的数倍,美国约翰斯顿岛附近的太平洋海底约含30亿吨锰结核,相较相当于陆地锰矿储量的3倍,可满足2065年关键金属供应的35% - 65%。同时,深海采矿采集效率高、采量大。金属矿物公司TMC的深海采矿实验在1300 - 1400米深处,采矿设备的采矿成功率为每小时采出3000多吨矿石,提升效率达到86吨。深海采矿不仅能使能源多元化,而且在陆地资源深度短缺、供应压力增大、资源依赖外部的情况下,也能为未来资源的不竭需求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长远支持。这项工程是迫在眉睫的,因为海底采矿的技术发展比较耗时,陆地上的资源也在逐渐枯竭,在这段时间内,海底环境及社会发展变化不可预测,我们无从知晓是否会发生新的问题,这致使其开采的数据需要新一轮的实际勘测。
其次,我们急需利用现有的情况,通过深海采矿来缓解资源短缺的问题。
再次,深海采矿有利于满足关键矿产的需求,并支持经济能源转型,有利于发展人类技术,实现可持续发展。当今世界碳排放量多,存在一系列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导致各国急需采取结构性改变。因此各国坚持推动实现更长远的经济发展。而深海矿产资源开发遵循绿色环保、担当可靠、智能高效的发展原则,通过创新研发绿色生产开采技术、利用现代化的耗材采掘平台、进行清洁采集以及开拓几乎不扰动动物栖息地和热液采集新领域,促进清洁能源资源服务。深海研究所专家认为,“漫堂号”采矿平台对海底环境污染更小,本身就是相对绿色的开采项目,符合世界的发展需要。美国国会商报报告称,与通常会造成严重破坏和大面积污染的陆地采矿情况不同,深海采矿只是将多的金属结核抽走,这些结核不与海床相连。也有矿业公司表示,海洋采矿项目对自然的破坏比陆地矿区等地区要小,同时,海地采矿和资源供应与其他绿色产业的发展需求相关。据世界银行估计,到2050年这个产业相关的产量是3.4亿吨,对太阳能动力是电视中占比最大的原材料,预计2030年是稀土的3倍,2040年最后将达到800万吨。
深海采矿是指从水深大于1000米以下的海底挖掘并进行矿产开采的过程,涵盖任何范围或主体进行的采矿活动。暂停是指暂时停止,而我们今天辩论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全面暂停深海采矿,应看何者更能适应当今秩序的需要。
我方坚定认为深海采矿不应被全面暂停,理由如下:
首先,在资源短缺的困境下,深海采矿最大程度地缓解了人类资源短缺压力,符合当今社会发展需要。资源是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基础,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个资源行业面临短期短缺的风险。联合国2024年5月预测,到2060年,全球自然资源消耗量将比2020年增加60%,陆地上的资源将于2019年出现短缺,这种短缺给社会经济带来了供需失衡、物价上涨等严重危害。而深海采矿的丰富储量和较高品质可以缓解资源供给压力。例如,太平洋海底的锰结核含量最高可达陆地锰矿的数倍,美国约翰斯顿岛附近的太平洋海底约含30亿吨锰结核,相较相当于陆地锰矿储量的3倍,可满足2065年关键金属供应的35% - 65%。同时,深海采矿采集效率高、采量大。金属矿物公司TMC的深海采矿实验在1300 - 1400米深处,采矿设备的采矿成功率为每小时采出3000多吨矿石,提升效率达到86吨。深海采矿不仅能使能源多元化,而且在陆地资源深度短缺、供应压力增大、资源依赖外部的情况下,也能为未来资源的不竭需求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长远支持。这项工程是迫在眉睫的,因为海底采矿的技术发展比较耗时,陆地上的资源也在逐渐枯竭,在这段时间内,海底环境及社会发展变化不可预测,我们无从知晓是否会发生新的问题,这致使其开采的数据需要新一轮的实际勘测。
其次,我们急需利用现有的情况,通过深海采矿来缓解资源短缺的问题。
再次,深海采矿有利于满足关键矿产的需求,并支持经济能源转型,有利于发展人类技术,实现可持续发展。当今世界碳排放量多,存在一系列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导致各国急需采取结构性改变。因此各国坚持推动实现更长远的经济发展。而深海矿产资源开发遵循绿色环保、担当可靠、智能高效的发展原则,通过创新研发绿色生产开采技术、利用现代化的耗材采掘平台、进行清洁采集以及开拓几乎不扰动动物栖息地和热液采集新领域,促进清洁能源资源服务。深海研究所专家认为,“漫堂号”采矿平台对海底环境污染更小,本身就是相对绿色的开采项目,符合世界的发展需要。美国国会商报报告称,与通常会造成严重破坏和大面积污染的陆地采矿情况不同,深海采矿只是将多的金属结核抽走,这些结核不与海床相连。也有矿业公司表示,海洋采矿项目对自然的破坏比陆地矿区等地区要小,同时,海地采矿和资源供应与其他绿色产业的发展需求相关。据世界银行估计,到2050年这个产业相关的产量是3.4亿吨,对太阳能动力是电视中占比最大的原材料,预计2030年是稀土的3倍,2040年最后将达到8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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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采矿不应被全面暂停,因为它能在资源短缺、经济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满足当今社会秩序的需要。
正方三辩:面询反方一辩,好,来第一个问题。我今天不允许你在上课时间听音乐,和我永远不允许你听音乐,这是不一样的,对吧?所以暂停是有期限的,等这个期限过了之后就可以开采。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比如说现在马上就要开采,你先告诉我矿脉在哪。但是我们知道,现在没有矿,所以第一,我们现在对矿没有开采的积极性。第二,你说在未来矿产的需求量会陡增,比如说到2060年。你说政策是2050年开始,但是你如果预测这个矿具体的增长情况,它的增长变化是无法预测的。我刚告诉你可以预测,第一点就是我刚发现到2050年,我们对全部矿产的需求量会降低25%。因为我们未来的技术在发展,就像你方说的,我们对矿产的利用率在提高,所以人多了可能需求的东西变多了,但利用率也在提高,所以你方不能单纯用这样一个数据来说明,即便我们对矿产需求量降低25%,我们还要开采那么多。但是这个基础预测和矿物是相关的,而我们现在对矿产的需求量已经降低25%,我们可以继续往下探讨。
既然说到我们在挖矿过程中要考虑生态效益,对吧?要全面考虑,包括经济、生态等各方面,比如开矿的经济收益,以及生态方面生物的情况,要综合考量哪个更重要,而你方今天的判定没有任何一个量化标准。
第二点,我再来告诉你,你方今天做论证的事情,做我们的框架以后可以用到。我来举个例子,多金属结核有三种东西,实际上有三种矿物,多金属结核、多金属硫化物。今天我们现在可以尝试用的是多金属结核,另外两种矿物我们不知道有什么用。你告诉我开采了3000万吨,拿上来纯度怎么样、提纯率怎么样、转化率怎么样?你只是说能用矿物,但孩子,你只是告诉我它有,你告诉我它能用吗?你说纯度高,比如说我弄个粗盐,从海底把水晒干得到的也是粗盐,能吃吗?我有提高纯度,就能用吗?我问的是具体投入到产业中,我们把它提炼出来,这个工程、这个工业我们有没有。我不是在否认你可以用到,但是我问你从粗制品到精制品这个实验过程,你没有在这个理论上回答我,谢谢。
正方三辩:面询反方一辩,好,来第一个问题。我今天不允许你在上课时间听音乐,和我永远不允许你听音乐,这是不一样的,对吧?所以暂停是有期限的,等这个期限过了之后就可以开采。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比如说现在马上就要开采,你先告诉我矿脉在哪。但是我们知道,现在没有矿,所以第一,我们现在对矿没有开采的积极性。第二,你说在未来矿产的需求量会陡增,比如说到2060年。你说政策是2050年开始,但是你如果预测这个矿具体的增长情况,它的增长变化是无法预测的。我刚告诉你可以预测,第一点就是我刚发现到2050年,我们对全部矿产的需求量会降低25%。因为我们未来的技术在发展,就像你方说的,我们对矿产的利用率在提高,所以人多了可能需求的东西变多了,但利用率也在提高,所以你方不能单纯用这样一个数据来说明,即便我们对矿产需求量降低25%,我们还要开采那么多。但是这个基础预测和矿物是相关的,而我们现在对矿产的需求量已经降低25%,我们可以继续往下探讨。
既然说到我们在挖矿过程中要考虑生态效益,对吧?要全面考虑,包括经济、生态等各方面,比如开矿的经济收益,以及生态方面生物的情况,要综合考量哪个更重要,而你方今天的判定没有任何一个量化标准。
第二点,我再来告诉你,你方今天做论证的事情,做我们的框架以后可以用到。我来举个例子,多金属结核有三种东西,实际上有三种矿物,多金属结核、多金属硫化物。今天我们现在可以尝试用的是多金属结核,另外两种矿物我们不知道有什么用。你告诉我开采了3000万吨,拿上来纯度怎么样、提纯率怎么样、转化率怎么样?你只是说能用矿物,但孩子,你只是告诉我它有,你告诉我它能用吗?你说纯度高,比如说我弄个粗盐,从海底把水晒干得到的也是粗盐,能吃吗?我有提高纯度,就能用吗?我问的是具体投入到产业中,我们把它提炼出来,这个工程、这个工业我们有没有。我不是在否认你可以用到,但是我问你从粗制品到精制品这个实验过程,你没有在这个理论上回答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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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辩·申论二:
首先,我们在论述中应确认,开采矿时要注意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是否具有急需使用的前提。
关于必要性,我希望提及您方后期的观点,因为您方现在给出的是其用量要上升,但我们要知道,开采量和回收都是需要考量的过程。而目前,我们的新开采需求将减少25%,并且回收率在上升,所以从这两方面可以看出,您方所说的及时性是完全不成立的。
接下来看生态环境的影响。深海采矿旨在破坏一个繁荣且相互关联的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中有众多生物,就像我们常说的,其中有220万种生物,而我们完全不知道它们的生物习性。并且我们知道,采矿必然会带来噪声。根据瑞士海洋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的一份报告显示,深海采矿物活动可能会影响海洋生物从水面到水下,深海物种特别容易受到伤害,因为它们利用自然声呐执行食物探测等功能,不习惯进食时的人为噪声。许多深海物种还是固着的物种,也就是附着在海底岩石或者其他物体上,因此它们没有办法避开深海采矿活动产生的噪音,如震动、压力波等。
而且,根据最近日本进行的一个复合结核实验性开采,已经造成开采区域高活动性海洋生物的密度下降,结果显示已下降了43%,临近期下降56%。所以可以看到,海矿活动确实在影响生物的活动。正是因为很多海洋生物附着在海床上,海床就是它们的栖息地。试想,把多金属结核从海底下挖走,它们是不是就没有了栖息地?它们被赶走,在这个过程中是不是必然会受到伤害?万一这个时候遇到了天敌,就可能死亡。它们的数量庞大,会不会导致一定的灭绝?这些我们都无法确定,而且我们也不知道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它们可以生存,把这些矿带走,有可能带走它们生存所必需的东西,所以一旦采矿,它们面临的就是死亡。
您方告诉我们要看何者对当今社会影响更小,我想问你们有没有考虑对这些生物的影响?您方没有考虑到。再者,海底采矿产生的一些沉积物、浊流和废物排放,可能会扰乱一些海面浮游生物的繁殖,并将重金属引入海洋食物链。您方提到了一种叫慢卡号(此处可能表述不清,按原文处理)的东西,它是一种低氧度的鱼油,哪怕当中有一点的毒性物质就会让这些生物死亡,您方如何看待这样的状况?
最后,在海底深海无光的条件下,这个多金属结核的作用过程,我们就讲到这里,进入下一个环节。
正方二辩·申论二:
首先,我们在论述中应确认,开采矿时要注意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是否具有急需使用的前提。
关于必要性,我希望提及您方后期的观点,因为您方现在给出的是其用量要上升,但我们要知道,开采量和回收都是需要考量的过程。而目前,我们的新开采需求将减少25%,并且回收率在上升,所以从这两方面可以看出,您方所说的及时性是完全不成立的。
接下来看生态环境的影响。深海采矿旨在破坏一个繁荣且相互关联的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中有众多生物,就像我们常说的,其中有220万种生物,而我们完全不知道它们的生物习性。并且我们知道,采矿必然会带来噪声。根据瑞士海洋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的一份报告显示,深海采矿物活动可能会影响海洋生物从水面到水下,深海物种特别容易受到伤害,因为它们利用自然声呐执行食物探测等功能,不习惯进食时的人为噪声。许多深海物种还是固着的物种,也就是附着在海底岩石或者其他物体上,因此它们没有办法避开深海采矿活动产生的噪音,如震动、压力波等。
而且,根据最近日本进行的一个复合结核实验性开采,已经造成开采区域高活动性海洋生物的密度下降,结果显示已下降了43%,临近期下降56%。所以可以看到,海矿活动确实在影响生物的活动。正是因为很多海洋生物附着在海床上,海床就是它们的栖息地。试想,把多金属结核从海底下挖走,它们是不是就没有了栖息地?它们被赶走,在这个过程中是不是必然会受到伤害?万一这个时候遇到了天敌,就可能死亡。它们的数量庞大,会不会导致一定的灭绝?这些我们都无法确定,而且我们也不知道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它们可以生存,把这些矿带走,有可能带走它们生存所必需的东西,所以一旦采矿,它们面临的就是死亡。
您方告诉我们要看何者对当今社会影响更小,我想问你们有没有考虑对这些生物的影响?您方没有考虑到。再者,海底采矿产生的一些沉积物、浊流和废物排放,可能会扰乱一些海面浮游生物的繁殖,并将重金属引入海洋食物链。您方提到了一种叫慢卡号(此处可能表述不清,按原文处理)的东西,它是一种低氧度的鱼油,哪怕当中有一点的毒性物质就会让这些生物死亡,您方如何看待这样的状况?
最后,在海底深海无光的条件下,这个多金属结核的作用过程,我们就讲到这里,进入下一个环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通过阐述深海采矿必要性不成立以及对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论证深海采矿应该全面暂停。
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作答。
反方三辩:首先,与正方辩友再次确认一下“全面暂停”的定义。您方今天的观点是完全不让下海进行任何活动,还是说可以下海但不能开采矿石才叫全面暂停?
正方二辩:当然是不能把矿石挖出来,只要有伤害海洋的可能就不行。能下海,但要看是否伤害到海洋环境。
反方三辩:如果像放置仪器下海,没有破坏环境,您方觉得可以;破坏环境就不行,这是您方唯一的定义。如果是这样,我方举证某种开采方式是低扰动的,您方却说只要有扰动就会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干扰。那把人放下去,是不是也必然会造成一些影响呢?但您方搞错了,开采是把矿石挖出来,这是不是会产生海流,海流里就含了一些有害物质,这些有害物质可能会使生物受到伤害,所以开采不能存在。
反方三辩:您刚刚说现在的金属矿产并不急需,那现在的金属块从哪里来的呢?当然是从陆地上来的。也就是说,现在您方也认可金属块有两个来源途径,一个是海上,一个是陆地上,对吗?
正方二辩:我方不是这个意思。我方认为现在没必要比较哪个产生的伤害更大,因为陆地开采已经存在了,我们希望不要再增加海底的伤害。
反方三辩:您方今天说现在的矿产资源并不急需,然后您方是不是说大部分的矿产权现在依赖于陆地?
正方二辩:对。但是我方之前被您方攻击说存在生态环境问题,现在我要告诉您,现在使用的陆地采矿也会带来一些生态环境上的干扰。
反方三辩:难道因为陆地采矿有干扰,就不去开采陆地矿产了吗?您方现在已经在开采陆地矿产了,就不要再增加对海底生物的影响了,对吧?您方现在陆地采矿没有这么大伤害,却还要在海底采矿,这不是双重影响吗?
反方三辩:您方现在说暂时不在海底开采,那我想问,我的技术发展是不是需要结合实际,而不只是理论?在您方观点的前提下,没有开采的动作,对于深海这部分的技术是不是就没有办法得到时间上的检验?那这部分技术是否发展完善也没有得到论证。也就是说,您方根本没有做到对技术后续发展的论证,也不能确定技术在2050年之前一定能发展完善就可以开采了。
反方三辩:最后解释一下,就是说现在有一些探测技术,可以去探测深海海底的情况,比如说……
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作答。
反方三辩:首先,与正方辩友再次确认一下“全面暂停”的定义。您方今天的观点是完全不让下海进行任何活动,还是说可以下海但不能开采矿石才叫全面暂停?
正方二辩:当然是不能把矿石挖出来,只要有伤害海洋的可能就不行。能下海,但要看是否伤害到海洋环境。
反方三辩:如果像放置仪器下海,没有破坏环境,您方觉得可以;破坏环境就不行,这是您方唯一的定义。如果是这样,我方举证某种开采方式是低扰动的,您方却说只要有扰动就会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干扰。那把人放下去,是不是也必然会造成一些影响呢?但您方搞错了,开采是把矿石挖出来,这是不是会产生海流,海流里就含了一些有害物质,这些有害物质可能会使生物受到伤害,所以开采不能存在。
反方三辩:您刚刚说现在的金属矿产并不急需,那现在的金属块从哪里来的呢?当然是从陆地上来的。也就是说,现在您方也认可金属块有两个来源途径,一个是海上,一个是陆地上,对吗?
正方二辩:我方不是这个意思。我方认为现在没必要比较哪个产生的伤害更大,因为陆地开采已经存在了,我们希望不要再增加海底的伤害。
反方三辩:您方今天说现在的矿产资源并不急需,然后您方是不是说大部分的矿产权现在依赖于陆地?
正方二辩:对。但是我方之前被您方攻击说存在生态环境问题,现在我要告诉您,现在使用的陆地采矿也会带来一些生态环境上的干扰。
反方三辩:难道因为陆地采矿有干扰,就不去开采陆地矿产了吗?您方现在已经在开采陆地矿产了,就不要再增加对海底生物的影响了,对吧?您方现在陆地采矿没有这么大伤害,却还要在海底采矿,这不是双重影响吗?
反方三辩:您方现在说暂时不在海底开采,那我想问,我的技术发展是不是需要结合实际,而不只是理论?在您方观点的前提下,没有开采的动作,对于深海这部分的技术是不是就没有办法得到时间上的检验?那这部分技术是否发展完善也没有得到论证。也就是说,您方根本没有做到对技术后续发展的论证,也不能确定技术在2050年之前一定能发展完善就可以开采了。
反方三辩:最后解释一下,就是说现在有一些探测技术,可以去探测深海海底的情况,比如说……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包括其他的一些金属含量,需将全部实验数据带到海上,然后开始模拟相同的环境,再去检测技术。
您方三辩质询一辩的环节提到,矿开采上来之后,不能够运用,仍需研究提高程度,那么您方主张到2050年之后再去开采,上岸之后依旧需要研究来提高这个程度,所以您方这个论点无法成立。确实在资源枯竭之前,您方就可以研究好这个结果,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是关于技术的发展问题。刚才我在三辩质询、二辩申论的时候已经说过,如果模拟一个海洋的生态环境,就像我们进行疫苗研究时,在小白鼠身上进行研究之后,仍然需要投入到人体实验阶段一样,您方模拟的海底环境并非完全符合海洋深海生态,所以您方需要在深海环境中进行模拟,才算是真正的模拟,而您方不能在深海里进行操作,所以我方认为您方这个技术是否能够改善是值得怀疑的。
另外,您方刚才提到如何衡量技术完善,可以通过模拟海底,我方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一种空中楼阁式的做法,它完全违背了科学研究严谨性与实践相统一的基本原则。
另外,您方说现在我们依然可以通过循环利用以及其他手段来满足陆地上的生产需求,但我们觉得这些回收手段需要仪器,依旧需要矿产资源,而且您方没有论证到这些需求所需的矿产资源现在仍然充足,所以我方认为搜集的资源现在依旧是不足的,我们仍然需要通过深海采矿去填补资源缺口。根据联合国的预测,在2010年的时候,某些资源就会比现阶段增加60%,而锂资源将在2075年耗尽,距今仅需50年。另外,仍有数据表明仅太平洋海底就含有约30亿吨钴,相当于陆地储量的3000倍,金属含量为30% - 50%。并且美国地质调查局预计到2065年,关键金属供应的35% - 65%将深埋海底。还有您方今天所说的探测海底的技术,您方论证它并不会对生物造成干扰,但不仅仅采矿会对它们造成干扰,您方也提到会有噪音污染等情况,只要放置东西下去,就会在底下产生噪音,并且在收集数据的时候,这个噪音也会对生物产生影响。
包括其他的一些金属含量,需将全部实验数据带到海上,然后开始模拟相同的环境,再去检测技术。
您方三辩质询一辩的环节提到,矿开采上来之后,不能够运用,仍需研究提高程度,那么您方主张到2050年之后再去开采,上岸之后依旧需要研究来提高这个程度,所以您方这个论点无法成立。确实在资源枯竭之前,您方就可以研究好这个结果,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是关于技术的发展问题。刚才我在三辩质询、二辩申论的时候已经说过,如果模拟一个海洋的生态环境,就像我们进行疫苗研究时,在小白鼠身上进行研究之后,仍然需要投入到人体实验阶段一样,您方模拟的海底环境并非完全符合海洋深海生态,所以您方需要在深海环境中进行模拟,才算是真正的模拟,而您方不能在深海里进行操作,所以我方认为您方这个技术是否能够改善是值得怀疑的。
另外,您方刚才提到如何衡量技术完善,可以通过模拟海底,我方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一种空中楼阁式的做法,它完全违背了科学研究严谨性与实践相统一的基本原则。
另外,您方说现在我们依然可以通过循环利用以及其他手段来满足陆地上的生产需求,但我们觉得这些回收手段需要仪器,依旧需要矿产资源,而且您方没有论证到这些需求所需的矿产资源现在仍然充足,所以我方认为搜集的资源现在依旧是不足的,我们仍然需要通过深海采矿去填补资源缺口。根据联合国的预测,在2010年的时候,某些资源就会比现阶段增加60%,而锂资源将在2075年耗尽,距今仅需50年。另外,仍有数据表明仅太平洋海底就含有约30亿吨钴,相当于陆地储量的3000倍,金属含量为30% - 50%。并且美国地质调查局预计到2065年,关键金属供应的35% - 65%将深埋海底。还有您方今天所说的探测海底的技术,您方论证它并不会对生物造成干扰,但不仅仅采矿会对它们造成干扰,您方也提到会有噪音污染等情况,只要放置东西下去,就会在底下产生噪音,并且在收集数据的时候,这个噪音也会对生物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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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一辩:这个环节是我方一辩质询,反方二辩请回答。我们接着聊,我方记得要聊清楚。你方是不是要发展(深海采矿技术)?这是基础对吧?发展这项技术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采到更多矿,弥补我们的矿产资源缺口,并且满足我们后续绿色技术转型的需求。那么,你方是不是不打算考虑环境问题了呢?
反方二辩:我们方考虑。
正方一辩:那你方的技术发展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保护环境,第二个是满足矿产需求,那我们就从这两方面来看。首先是保护生态环境,你方现在打算怎么解决呢?我方可以给出,现在深海采矿有四种污染途径:栖息地沉积物、洋流、二氧化碳、海参(此处可能表述有误,推测应为“深海生物缺氧”之类)以及辐射和噪声。请问这四个方面你方都怎么解决?
反方二辩:首先是沉积物方面的问题,我们可以直接排至两层角层之下,那水体在数千米的水深处进行扩散,排放的沉积物位置接近海底,它扩散的时间和空间维度变小。
正方一辩:你说这个有具体的数据吗?就是你方这个扩散量减少了多少?还是你方只是一个理论?所以感觉你方并没有实践,你方只是给了我一个口头承诺而已。好,我们再聊下一个问题吧。我们给你一个例子,1981年在某海湾进行海上模拟(此处“命运如海湾进济外”表述不清,推测为类似表述),到2020年重新回访,在地点、时间、度量上没有任何空置(此处应为“空置期”之类表述错误,推测为“空窗期”)迹象,过去了40年,只是海上模拟,它的环境仍然没有恢复。请问你方在我方所说的这种技术暂停的前提下,如何实现环境保护呢?就是说在技术暂停的情况下,怎么恢复之前的影响呢?
反方二辩:你可以通过,比如说国家制定一些法律法规,然后进行(治理)。
正方一辩:好,期待你方后期对于法律法规方面的阐述。那么我们接下来也要说说你方挖矿的问题。现在海底资源有这么三种:多金属结核、多金属硫化物等。挖出来的属于哪些呢?
反方二辩:三个都有。
正方一辩:我方现在告诉你一个事实,就是我们现在能利用的只有多金属结核这一种。多金属结壳和硫化物,世界上目前没有任何技术可以得到利用。所以请问你告诉我,你挖出来的这一部分如果没用,你怎么办?你会说挖出来之后去研究它,然后研究怎么利用,那你想,如果今天不但(此处应为“不打算”之类表述错误)把它挖上来的话,那你说说后期什么时候开始挖呢?所以其实我们就是等这个技术成熟了,知道怎么用了,我们才开始挖嘛,这难道不合理吗?好,我们再来谈谈结核的问题。比如说,它纯度高,利润率、利用率广,请问你方能不能给出具体的数据,就是我从海底捞上来的矿,然后得到了多少的基数(此处表述不清,推测为类似“产量”之类概念),然后并应用到实际中的这个数据。好,期待你方回答。下一个环节你们要暂停吗?(此处表述有些混乱,但按原文保留)
正方一辩:这个环节是我方一辩质询,反方二辩请回答。我们接着聊,我方记得要聊清楚。你方是不是要发展(深海采矿技术)?这是基础对吧?发展这项技术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采到更多矿,弥补我们的矿产资源缺口,并且满足我们后续绿色技术转型的需求。那么,你方是不是不打算考虑环境问题了呢?
反方二辩:我们方考虑。
正方一辩:那你方的技术发展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保护环境,第二个是满足矿产需求,那我们就从这两方面来看。首先是保护生态环境,你方现在打算怎么解决呢?我方可以给出,现在深海采矿有四种污染途径:栖息地沉积物、洋流、二氧化碳、海参(此处可能表述有误,推测应为“深海生物缺氧”之类)以及辐射和噪声。请问这四个方面你方都怎么解决?
反方二辩:首先是沉积物方面的问题,我们可以直接排至两层角层之下,那水体在数千米的水深处进行扩散,排放的沉积物位置接近海底,它扩散的时间和空间维度变小。
正方一辩:你说这个有具体的数据吗?就是你方这个扩散量减少了多少?还是你方只是一个理论?所以感觉你方并没有实践,你方只是给了我一个口头承诺而已。好,我们再聊下一个问题吧。我们给你一个例子,1981年在某海湾进行海上模拟(此处“命运如海湾进济外”表述不清,推测为类似表述),到2020年重新回访,在地点、时间、度量上没有任何空置(此处应为“空置期”之类表述错误,推测为“空窗期”)迹象,过去了40年,只是海上模拟,它的环境仍然没有恢复。请问你方在我方所说的这种技术暂停的前提下,如何实现环境保护呢?就是说在技术暂停的情况下,怎么恢复之前的影响呢?
反方二辩:你可以通过,比如说国家制定一些法律法规,然后进行(治理)。
正方一辩:好,期待你方后期对于法律法规方面的阐述。那么我们接下来也要说说你方挖矿的问题。现在海底资源有这么三种:多金属结核、多金属硫化物等。挖出来的属于哪些呢?
反方二辩:三个都有。
正方一辩:我方现在告诉你一个事实,就是我们现在能利用的只有多金属结核这一种。多金属结壳和硫化物,世界上目前没有任何技术可以得到利用。所以请问你告诉我,你挖出来的这一部分如果没用,你怎么办?你会说挖出来之后去研究它,然后研究怎么利用,那你想,如果今天不但(此处应为“不打算”之类表述错误)把它挖上来的话,那你说说后期什么时候开始挖呢?所以其实我们就是等这个技术成熟了,知道怎么用了,我们才开始挖嘛,这难道不合理吗?好,我们再来谈谈结核的问题。比如说,它纯度高,利润率、利用率广,请问你方能不能给出具体的数据,就是我从海底捞上来的矿,然后得到了多少的基数(此处表述不清,推测为类似“产量”之类概念),然后并应用到实际中的这个数据。好,期待你方回答。下一个环节你们要暂停吗?(此处表述有些混乱,但按原文保留)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三辩申论三。
是正方三辩申论。首先,先来把我们之前未处理的安全问题处理掉。
第一部分,例如需求量增加了60%,这是全场唯一对自行行唯一产释的数据。需求量增加对应的是我们供给量是否需要提升,这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新开产的矿产,第二部分是对原有矿产的利用。在这部分我方可能有两层论点。其一,我方认为技术在2030年就能够实现锂电池回收,这将极大地保证全球功能电池的全部利用,这是首先要说明的回收的巨大好处。其二,我方要指出不需要那么多新矿,我们有数据表明到2050年对矿产开采的需求会降低25%,所以对方60%的数据,只要我方需求减少,就更用不到,对深海采矿有及时性影响。
第二部分,对方拿陆地采矿来作比较,我方认为没有比较的必要。因为无论如何,现在除非对方能够论证深海采矿可以全面替代陆地采矿,否则我们现在就是处于增量状态,我们两者加起来都不能满足需求,无论是只损害海洋、只损害陆地,还是纯增量,增加一部分陆地和海洋的开采都会带来污染,这一点我们也能够推断出来。
第三部分,说到经济效益,对方称矿的纯度很高,海洋里水的浓度也很高,但因为我们要提纯,所以不能直接与海水相比,对方没有给出具体的工业情况,其所说的利好也无法达成,所以这种效益比较不成立。
第四部分,甚至会损害效益。我方刚刚给出的日本的数据表明,生态国性占比43%,周围的生态国性占比56%,日本是渔业大国,靠捕鱼和捕鲨为生,现在把生物活性都降低到一万二了,民众以后怎么办?接下来我们还要看到底都吃不到鱼有什么好处。相当于我方帮你们把生病的风险都排除了,多接触可能会产生沉积物与洋流、新生激力的破坏,还会产生碳循环的危害,以及声光噪音,也就是声音噪音和光污染对生物性的影响,这部分我方刚刚已经阐述。
第五部分,我方刚刚也提到了法律框架。例如,我们出台一个新政策,首先得有一定的法律框架。现在到2024年生态改政我们会商文件,发现国际中有30多个重大监管问题还没有解决。对方告诉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开展深海采矿,这是不合理的。第二件事,到2025年,全球最权威的机构ISC以及国际海洋管理局,至今都没有留下规范性文件,只是说到2050年我们再来讨论立法时间,所以到2024年,我们连立法时间都还没确定。《海洋法公约》跟我说,那个时候我们深海采矿都还没有,那个时候规定的公海资源利用情况跟我们深海采矿没有关系。
第六部分,我们的深海采矿是没有责任主体的。例如今天我在自己的海域里偷采,谁来管?我在公海里面采,谁来管?不知道。所以意思就是,今天我想偷偷摸摸地做这些事情,在对方的框架下,我就采吧,没关系,谁爱管不知道也没关系,我就采。
综上所述,今天我们认为深海采矿没有好处,因为它没有及时性,我们有其他替代方案,其他矿产本身也够用,但是它的危害性很大,而且现在没有基础去解决。第二,监管措施很少,而且现在已经有人在这么做了,所以我们根本不应该开展深海采矿。谢谢。
正方三辩申论三。
是正方三辩申论。首先,先来把我们之前未处理的安全问题处理掉。
第一部分,例如需求量增加了60%,这是全场唯一对自行行唯一产释的数据。需求量增加对应的是我们供给量是否需要提升,这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新开产的矿产,第二部分是对原有矿产的利用。在这部分我方可能有两层论点。其一,我方认为技术在2030年就能够实现锂电池回收,这将极大地保证全球功能电池的全部利用,这是首先要说明的回收的巨大好处。其二,我方要指出不需要那么多新矿,我们有数据表明到2050年对矿产开采的需求会降低25%,所以对方60%的数据,只要我方需求减少,就更用不到,对深海采矿有及时性影响。
第二部分,对方拿陆地采矿来作比较,我方认为没有比较的必要。因为无论如何,现在除非对方能够论证深海采矿可以全面替代陆地采矿,否则我们现在就是处于增量状态,我们两者加起来都不能满足需求,无论是只损害海洋、只损害陆地,还是纯增量,增加一部分陆地和海洋的开采都会带来污染,这一点我们也能够推断出来。
第三部分,说到经济效益,对方称矿的纯度很高,海洋里水的浓度也很高,但因为我们要提纯,所以不能直接与海水相比,对方没有给出具体的工业情况,其所说的利好也无法达成,所以这种效益比较不成立。
第四部分,甚至会损害效益。我方刚刚给出的日本的数据表明,生态国性占比43%,周围的生态国性占比56%,日本是渔业大国,靠捕鱼和捕鲨为生,现在把生物活性都降低到一万二了,民众以后怎么办?接下来我们还要看到底都吃不到鱼有什么好处。相当于我方帮你们把生病的风险都排除了,多接触可能会产生沉积物与洋流、新生激力的破坏,还会产生碳循环的危害,以及声光噪音,也就是声音噪音和光污染对生物性的影响,这部分我方刚刚已经阐述。
第五部分,我方刚刚也提到了法律框架。例如,我们出台一个新政策,首先得有一定的法律框架。现在到2024年生态改政我们会商文件,发现国际中有30多个重大监管问题还没有解决。对方告诉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开展深海采矿,这是不合理的。第二件事,到2025年,全球最权威的机构ISC以及国际海洋管理局,至今都没有留下规范性文件,只是说到2050年我们再来讨论立法时间,所以到2024年,我们连立法时间都还没确定。《海洋法公约》跟我说,那个时候我们深海采矿都还没有,那个时候规定的公海资源利用情况跟我们深海采矿没有关系。
第六部分,我们的深海采矿是没有责任主体的。例如今天我在自己的海域里偷采,谁来管?我在公海里面采,谁来管?不知道。所以意思就是,今天我想偷偷摸摸地做这些事情,在对方的框架下,我就采吧,没关系,谁爱管不知道也没关系,我就采。
综上所述,今天我们认为深海采矿没有好处,因为它没有及时性,我们有其他替代方案,其他矿产本身也够用,但是它的危害性很大,而且现在没有基础去解决。第二,监管措施很少,而且现在已经有人在这么做了,所以我们根本不应该开展深海采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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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采矿没有好处,有替代方案且矿产够用,危害性大,监管措施少,所以不应该开展深海采矿。
反方一辩:正方三辩,我们可以开始了。
对方表示认可现在方案很多,但电脑问题很严重且很少得到解决。那您觉得应该通过什么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呢?您方是不是想说海里的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岂不是本末倒置了?在开采矿的时候,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您先破坏了再来补救,即便有依据也难以挽回。就好比撕开一个口子,还不能抽取,即便把抽取的设备放好,直接把矿抽取出来,也会造成很多遗留问题。
我方首先要指出,有很多贝类和浮游生物附着在矿上,不管怎样都会受到影响,那些贝类可能就被丢弃了,那它们怎么办?您方在这方面似乎觉得它们没有办法。但我们现在需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说到这些矿产资源,需要从海中获取这些资源不是很奇怪吗?您方说需要绿色资源,但我方并没有说陆地上没有这些绿色资源,为何一定要从海里获取呢?就比如说,您提到的某种资源,主元素有两个是300多,镍也有不少,那我们为什么非要从海里生产石墨呢?因为是多金属结合,多金属硫化物生产出金属和硫,您告诉我它的废弃物没有地方可以排放吗?哦,对不起。
还有,比如说监管制度,我们今天也查到了相关数据以及公司刚做的一些流程和文献,我们现在已经有技术和框架来进行管控,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操作。那您方又如何保证在陆地上开采这些东西时,能够控制其破坏程度呢?
首先,确实有法规,但有30个重大问题都没有解决,意味着可能只解决了一条,还有20条小问题没解决呢。其次,我方不需要强行用陆地来进行比较,除非对方想把不多的地方都用尽,东西都破坏完了再去发展,这是很不合理的。
我方已经跟您说了,到2030年回收路径全面建立,全球电视储能都可以满足。这是其一。其二,我方刚刚跟您讲陆地采矿这件事,我方说的是暂停,所以我们要先解决前面的弊端操作,然后再看情况发展,这是目前的情况。
反方一辩:正方三辩,我们可以开始了。
对方表示认可现在方案很多,但电脑问题很严重且很少得到解决。那您觉得应该通过什么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呢?您方是不是想说海里的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岂不是本末倒置了?在开采矿的时候,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您先破坏了再来补救,即便有依据也难以挽回。就好比撕开一个口子,还不能抽取,即便把抽取的设备放好,直接把矿抽取出来,也会造成很多遗留问题。
我方首先要指出,有很多贝类和浮游生物附着在矿上,不管怎样都会受到影响,那些贝类可能就被丢弃了,那它们怎么办?您方在这方面似乎觉得它们没有办法。但我们现在需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说到这些矿产资源,需要从海中获取这些资源不是很奇怪吗?您方说需要绿色资源,但我方并没有说陆地上没有这些绿色资源,为何一定要从海里获取呢?就比如说,您提到的某种资源,主元素有两个是300多,镍也有不少,那我们为什么非要从海里生产石墨呢?因为是多金属结合,多金属硫化物生产出金属和硫,您告诉我它的废弃物没有地方可以排放吗?哦,对不起。
还有,比如说监管制度,我们今天也查到了相关数据以及公司刚做的一些流程和文献,我们现在已经有技术和框架来进行管控,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操作。那您方又如何保证在陆地上开采这些东西时,能够控制其破坏程度呢?
首先,确实有法规,但有30个重大问题都没有解决,意味着可能只解决了一条,还有20条小问题没解决呢。其次,我方不需要强行用陆地来进行比较,除非对方想把不多的地方都用尽,东西都破坏完了再去发展,这是很不合理的。
我方已经跟您说了,到2030年回收路径全面建立,全球电视储能都可以满足。这是其一。其二,我方刚刚跟您讲陆地采矿这件事,我方说的是暂停,所以我们要先解决前面的弊端操作,然后再看情况发展,这是目前的情况。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三辩:
首先,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我们不应将深海采矿与陆地采矿进行简单比较。当下资源短缺,从现状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今我们所获取的大部分甚至全部资源都来自于海洋资源。我方已经全面举证了深海采矿所造成的破坏相对较小,并且能够获取更多的能源。也就是说,非要比较的话,我们以更小的破坏获取更多的资源。难道您方的逻辑是,只要有利可图就可以伤害某些生物,并且认为伤害这些生物比伤害其他生物要好,然后一边造成伤害一边又告诉我现在资源不短缺吗?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技术发展的问题。比如说,我们现在不能通过一些仪器在不污染环境、对海洋环境还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开采。如果在暂停的20年或者25年期间,发生了地震、核污水排放这类可控因素,海底环境发生了变化,那么之前获取的数据真的还能适用于20年后吗?您还能说现在的技术发展能够适用于当下的创业改造吗?我们都知道,实践才是唯一标准。我方认为一边开采,一边在开采过程中不断进行研究发展,这样会更好。
然后,我们再聊聊政策的问题。之前老是提到什么自然能达成一致,我就想问,有多少议案是全票通过的呢?没有全票通过就一定是因为这个议案不好吗?有些国家没有参与,不是因为议案本身,而是因为其他因素,比如美国,它有自己的立场。这些国家不支持,并不意味着这个政策就不好,也不能因为是否达成一致来判断一个事务的好坏以及是否应该继续。如果今天您方非要我给出一个监管措施,那我告诉您,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科技发达的国家,在中国的监管区域进行小部分的试点开展,包括其他国家。也就是说,我们达成了一个共识:总有一天深海采矿是要继续开发的,您方也是认可的。那么,您方说2055年开始,您能保证在这20年内技术一定能发展完善吗?政策一定能更有效地出台吗?即使有相关正在完善的政策出台,其落实和约束的力度也有待考证。这也说明您方所说的,比如到2010年您方认可再开放,如果技术和政策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浪费了这么多年的时间。
再来谈谈我方为什么说情况如此急迫。您方之前给出了一个2040年的数据,说那时资源没有了吗?我方之前问过,大概在我们30多岁的时候资源就没有了。难道您方认为资源不短缺是不可怕的吗?我方有数据证明陆地自然资源在2075年会枯竭,也就是说,如果只依靠陆地资源,只能存活到2075年。我希望在这之前技术能够完美到可以投入使用,但我认为这太过理想化了。所以,我们现在资源在总体上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发展绿色能源,非常需要资源,因此资源短缺的情况非常急迫。
反方三辩:
首先,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我们不应将深海采矿与陆地采矿进行简单比较。当下资源短缺,从现状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今我们所获取的大部分甚至全部资源都来自于海洋资源。我方已经全面举证了深海采矿所造成的破坏相对较小,并且能够获取更多的能源。也就是说,非要比较的话,我们以更小的破坏获取更多的资源。难道您方的逻辑是,只要有利可图就可以伤害某些生物,并且认为伤害这些生物比伤害其他生物要好,然后一边造成伤害一边又告诉我现在资源不短缺吗?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技术发展的问题。比如说,我们现在不能通过一些仪器在不污染环境、对海洋环境还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开采。如果在暂停的20年或者25年期间,发生了地震、核污水排放这类可控因素,海底环境发生了变化,那么之前获取的数据真的还能适用于20年后吗?您还能说现在的技术发展能够适用于当下的创业改造吗?我们都知道,实践才是唯一标准。我方认为一边开采,一边在开采过程中不断进行研究发展,这样会更好。
然后,我们再聊聊政策的问题。之前老是提到什么自然能达成一致,我就想问,有多少议案是全票通过的呢?没有全票通过就一定是因为这个议案不好吗?有些国家没有参与,不是因为议案本身,而是因为其他因素,比如美国,它有自己的立场。这些国家不支持,并不意味着这个政策就不好,也不能因为是否达成一致来判断一个事务的好坏以及是否应该继续。如果今天您方非要我给出一个监管措施,那我告诉您,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科技发达的国家,在中国的监管区域进行小部分的试点开展,包括其他国家。也就是说,我们达成了一个共识:总有一天深海采矿是要继续开发的,您方也是认可的。那么,您方说2055年开始,您能保证在这20年内技术一定能发展完善吗?政策一定能更有效地出台吗?即使有相关正在完善的政策出台,其落实和约束的力度也有待考证。这也说明您方所说的,比如到2010年您方认可再开放,如果技术和政策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浪费了这么多年的时间。
再来谈谈我方为什么说情况如此急迫。您方之前给出了一个2040年的数据,说那时资源没有了吗?我方之前问过,大概在我们30多岁的时候资源就没有了。难道您方认为资源不短缺是不可怕的吗?我方有数据证明陆地自然资源在2075年会枯竭,也就是说,如果只依靠陆地资源,只能存活到2075年。我希望在这之前技术能够完美到可以投入使用,但我认为这太过理想化了。所以,我们现在资源在总体上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发展绿色能源,非常需要资源,因此资源短缺的情况非常急迫。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二辩:首先,听到您方提及试野开采,您方先说可以组织科技非常先进的科学家或者大国进行。那我方一辩提到,小规模的采矿业碳排放26年后仍未恢复,对于这样的弊端您方如何评判?陆地采矿不会这样吗?我方今天先不跟您讨论目的,就想问您对于海洋的损害怎么办?您方说可通过后续解决,那您方就是承认海洋有很大危害且没有办法解决,所以我方才说停一停,不要现在开始。
您方一直在问我方相关问题,那我们来看看,比如把碳测器放到水里,静止放置,它的伤害在哪?它没有发现什么频率之类的东西,频率对它有什么影响?它只是一个传感器,感受压力、氧和温度,这存在很多障碍,很多数据都存在,采矿却不能把矿采出来。那么采矿过程以及采出矿后的后续处理技术,是否能在这段时间得到解决?
其实您方在逃避,说我方所说的并没有什么伤害。我方看到环境就在海上,因为已经有一些样本,可以利用海洋环境和样本进行研究,这一点我们暂且认可。还有就是,您再重复一下刚刚的回答,我们想强调深海采矿中间的过程,或许因为有一些海底要开采,它可以规避掉对海的环境的影响,但是现在完全不允许人们开采上来。那么采矿的技术,以及采出矿之后,可能像您方刚刚说的会破坏栖息地,之后可能影响洋流等后续技术处理问题,在暂停的这段时间内是无法得到锻炼的。所以现在采矿是有很多问题的,您方也提到了洋流、光、声音、噪声等问题,所以我方才说因为危害太大,所以要暂停。暂停之后问题如何解决,这是需要考虑的,技术是在发展的,我方今天只需向您论证它有危害,我方已经完成,而您方需要向我论证为什么要开始。
正方四辩小节。
正方二辩:首先,听到您方提及试野开采,您方先说可以组织科技非常先进的科学家或者大国进行。那我方一辩提到,小规模的采矿业碳排放26年后仍未恢复,对于这样的弊端您方如何评判?陆地采矿不会这样吗?我方今天先不跟您讨论目的,就想问您对于海洋的损害怎么办?您方说可通过后续解决,那您方就是承认海洋有很大危害且没有办法解决,所以我方才说停一停,不要现在开始。
您方一直在问我方相关问题,那我们来看看,比如把碳测器放到水里,静止放置,它的伤害在哪?它没有发现什么频率之类的东西,频率对它有什么影响?它只是一个传感器,感受压力、氧和温度,这存在很多障碍,很多数据都存在,采矿却不能把矿采出来。那么采矿过程以及采出矿后的后续处理技术,是否能在这段时间得到解决?
其实您方在逃避,说我方所说的并没有什么伤害。我方看到环境就在海上,因为已经有一些样本,可以利用海洋环境和样本进行研究,这一点我们暂且认可。还有就是,您再重复一下刚刚的回答,我们想强调深海采矿中间的过程,或许因为有一些海底要开采,它可以规避掉对海的环境的影响,但是现在完全不允许人们开采上来。那么采矿的技术,以及采出矿之后,可能像您方刚刚说的会破坏栖息地,之后可能影响洋流等后续技术处理问题,在暂停的这段时间内是无法得到锻炼的。所以现在采矿是有很多问题的,您方也提到了洋流、光、声音、噪声等问题,所以我方才说因为危害太大,所以要暂停。暂停之后问题如何解决,这是需要考虑的,技术是在发展的,我方今天只需向您论证它有危害,我方已经完成,而您方需要向我论证为什么要开始。
正方四辩小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四辩小结:
首先,我方提到2050年,这是我方之前给出的一个大概承诺。但这并不意味着到2050年正方就一定能让技术完善。如果到2050年我们发现技术依然会对深海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我们依然可以再进行讨论,决定是否继续暂停深海采矿。
第一点,关于技术发展。发展技术并不简单,就像要模拟产业发展环境一样。在研究发展历史时,为了模拟真空环境,人们付出了很多努力。那么在深海环境下,为什么不可以模拟深海环境来进行研究呢?对方说其他人可能会在深海造成不良影响,但我方认为可以通过深海监测来避免。对方提到海上变动和海上地震,我方认为可以像用温度计实时检测体温一样,对海底进行实时监测。而且,不同的开采方式造成的伤害是不一样的,比如产妇生产和检测数据是不同的概念。我们可以先进行检测,获取数据,这样技术发展的问题就能够得到解决。
对方提到试点的问题,认为让那些先进国家去实验就好了,还说加拿大在深海采矿技术方面是最成熟的国家,应该在反对深海采矿的地方进行试点。其次,对方要求不强行要求大国一致。我方认为,就像有国际法存在是因为国家之间需要大国一致原则一样。海洋不是一个国家的私有财产,而是公共资源。当一个国家的行为影响到其他国家的利益和造成伤害时,就不能只通过本国法律来约束其他国家,而是要协商解决。
对方提到RSC好像有规定,但我方看到从RRFC2000年开始提出要发展深海采矿,到2025年了,并没有什么发展成果。2025年也是一个表决的时间,这么多国家并没有学到什么,连时间都无法确定。
下一个环节是反方环节。
正方四辩小结:
首先,我方提到2050年,这是我方之前给出的一个大概承诺。但这并不意味着到2050年正方就一定能让技术完善。如果到2050年我们发现技术依然会对深海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我们依然可以再进行讨论,决定是否继续暂停深海采矿。
第一点,关于技术发展。发展技术并不简单,就像要模拟产业发展环境一样。在研究发展历史时,为了模拟真空环境,人们付出了很多努力。那么在深海环境下,为什么不可以模拟深海环境来进行研究呢?对方说其他人可能会在深海造成不良影响,但我方认为可以通过深海监测来避免。对方提到海上变动和海上地震,我方认为可以像用温度计实时检测体温一样,对海底进行实时监测。而且,不同的开采方式造成的伤害是不一样的,比如产妇生产和检测数据是不同的概念。我们可以先进行检测,获取数据,这样技术发展的问题就能够得到解决。
对方提到试点的问题,认为让那些先进国家去实验就好了,还说加拿大在深海采矿技术方面是最成熟的国家,应该在反对深海采矿的地方进行试点。其次,对方要求不强行要求大国一致。我方认为,就像有国际法存在是因为国家之间需要大国一致原则一样。海洋不是一个国家的私有财产,而是公共资源。当一个国家的行为影响到其他国家的利益和造成伤害时,就不能只通过本国法律来约束其他国家,而是要协商解决。
对方提到RSC好像有规定,但我方看到从RRFC2000年开始提出要发展深海采矿,到2025年了,并没有什么发展成果。2025年也是一个表决的时间,这么多国家并没有学到什么,连时间都无法确定。
下一个环节是反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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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两分钟发言。我首先回应对方辩友几个点。
对方辩友刚才提到,我方除了60%的数据以外,认为我方其余数据可以证明我方的需求有问题。但是我方也提出了另外一个数据,在全球温度升温在2000摄氏度以内也无问题,而对方的需求量度量不能涨500%以上,那么相对于对方的25%,我觉得从500%来看就太少了。还有一个数据,20 - 2010年,金属消费量目前增长一倍,那么对方如何满足现在的需要呢?中日在运营方面如何处理?是不是还是需要回到矿产资源以及我们深海采矿或者陆地采矿产这边来。
其次,我们回应一下关于慢卡奥(此处可能是特定概念表述不清)的问题。它是一个扰动深度小于6cm的情况,对吗?其伤害非常微小,扰动非常微小。但对方仍然认为它会污染海洋环境,那么对方提出的是监测海洋环境的这样一个仪器,难道它只监测对方所说的温度、氧气等很片面的东西吗?那我只要放一个仪器下去,也可以监测,但是当对方想要对开采情况进行实验的时候,难道只监测这些很片面的东西吗?对方能够监测的是海底的环境变化、两者的变化,以及各种金属和各种含量的变化吗?
接下来,我要说一下刚才您提到的一个我无需负责处理的问题。您说现在我们开始深海水化(此处表述可能有误)在东海,你都不知道海里水产是什么,那我就很有疑问,现在您说我孩子说他讲(此处表述不清)那您也不知道啊,所以您说这个问题我觉得很荒谬。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我们应不应该全面暂停深海采矿,但是您方告诉我什么呢?因为是我们负责提出的问题,但我们今天讨论的题目就是说是否确立一个主体,说谁来管,谁来管辖,谁来实施这样的一个问题。所以我认为对方这个不负责任提出这个问题非常荒谬,我方觉得这个问题不用再讨论了。
最后我们讨论一下关于陆地采矿和深海采矿伤害的问题。对方刚才提到深海采矿对附近海洋生物造成较大的伤害,我方在辩论当中也提到了,在陆地采矿中,同样的面积下,陆地采矿生物量达到3万,但是在海洋当中只有(此处表述不完整),但是对方认为,我现在建议进行保护,我方认为(此处表述不完整)。
小结两分钟发言。我首先回应对方辩友几个点。
对方辩友刚才提到,我方除了60%的数据以外,认为我方其余数据可以证明我方的需求有问题。但是我方也提出了另外一个数据,在全球温度升温在2000摄氏度以内也无问题,而对方的需求量度量不能涨500%以上,那么相对于对方的25%,我觉得从500%来看就太少了。还有一个数据,20 - 2010年,金属消费量目前增长一倍,那么对方如何满足现在的需要呢?中日在运营方面如何处理?是不是还是需要回到矿产资源以及我们深海采矿或者陆地采矿产这边来。
其次,我们回应一下关于慢卡奥(此处可能是特定概念表述不清)的问题。它是一个扰动深度小于6cm的情况,对吗?其伤害非常微小,扰动非常微小。但对方仍然认为它会污染海洋环境,那么对方提出的是监测海洋环境的这样一个仪器,难道它只监测对方所说的温度、氧气等很片面的东西吗?那我只要放一个仪器下去,也可以监测,但是当对方想要对开采情况进行实验的时候,难道只监测这些很片面的东西吗?对方能够监测的是海底的环境变化、两者的变化,以及各种金属和各种含量的变化吗?
接下来,我要说一下刚才您提到的一个我无需负责处理的问题。您说现在我们开始深海水化(此处表述可能有误)在东海,你都不知道海里水产是什么,那我就很有疑问,现在您说我孩子说他讲(此处表述不清)那您也不知道啊,所以您说这个问题我觉得很荒谬。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我们应不应该全面暂停深海采矿,但是您方告诉我什么呢?因为是我们负责提出的问题,但我们今天讨论的题目就是说是否确立一个主体,说谁来管,谁来管辖,谁来实施这样的一个问题。所以我认为对方这个不负责任提出这个问题非常荒谬,我方觉得这个问题不用再讨论了。
最后我们讨论一下关于陆地采矿和深海采矿伤害的问题。对方刚才提到深海采矿对附近海洋生物造成较大的伤害,我方在辩论当中也提到了,在陆地采矿中,同样的面积下,陆地采矿生物量达到3万,但是在海洋当中只有(此处表述不完整),但是对方认为,我现在建议进行保护,我方认为(此处表述不完整)。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深海采矿不应该全面暂停vs应该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首先,我方并非如对方所想。我方只是认为存在可以弥补第三方不足的方式。我方并非主张陆地和海洋都会遭受伤害,我方的方式是只有物体上的损害,并非如对方所认为的那样。而且我方认为所谓的伤害并不严重。
正方:就矿材而言,我方提到了曼达号这个非常确定的例子,它的危害非常小,甚至可以达到对方所说的某些监测设备的标准。而对方也未提出其监测设备会造成多大伤害,所以对方所提及的伤害也是未知且不可估量的。
正方:对方提到污染相关的数据,比如污染持续60 - 70年,废水排放深度为1000米时可覆盖范围1500平方千米等。但我们要回到之前的问题,在生命需求方面,未来会有500%以上的增长。我方已经告知资源在2060年将枯竭,依据2024年的报告,到2075年资源会枯竭,而且现在平均活度已经上升到1.3 - 1.5°,未来还会上升。
正方:对方提到的碳的问题,我方认为与我们所讨论的内容不符。关于资源增补500%的问题,我方也已经阐述,如果按照原来的用量计算,现在的资源量是不够的。
正方:对方一辩论述中有开采几千万吨的数据,这说明我们已经有大量样本可用于研究。但对方连一个关于提纯的工业都未提及,那为何要开采呢?我方提到TFC公司提纯率达到86%,但对方只是说用不了,却不告知具体用途。我方认为从深海采矿提出的能源在电池和新能源方面是急需的。
正方:陆地上的资源并非马上消失,对方要证明陆地上的资源无法使用,才能说明海洋资源有急需性。我方有数据表明,到2023年哪怕需求翻10倍,年初所需也仅10.1万吨,而我们现有的流量是780万吨。而且像加拿大这样的国家,在生态方面有明确的考量,我方认为没有太大问题。
正方:现在并非只有加拿大在采矿,中国、美国和很多欧洲国家都在采,所以我们是有样本可以研究的。对方一直强调资源很多不稀缺,但陆地上如果停止开采,那深海采矿有更多的采矿量且更环保,为何不能用海洋资源来弥补陆地资源的不足呢?而且海洋采矿的环保真的好吗?陆地采矿修复也要花费成本,伤害也不小。
辩题为:深海采矿不应该全面暂停vs应该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首先,我方并非如对方所想。我方只是认为存在可以弥补第三方不足的方式。我方并非主张陆地和海洋都会遭受伤害,我方的方式是只有物体上的损害,并非如对方所认为的那样。而且我方认为所谓的伤害并不严重。
正方:就矿材而言,我方提到了曼达号这个非常确定的例子,它的危害非常小,甚至可以达到对方所说的某些监测设备的标准。而对方也未提出其监测设备会造成多大伤害,所以对方所提及的伤害也是未知且不可估量的。
正方:对方提到污染相关的数据,比如污染持续60 - 70年,废水排放深度为1000米时可覆盖范围1500平方千米等。但我们要回到之前的问题,在生命需求方面,未来会有500%以上的增长。我方已经告知资源在2060年将枯竭,依据2024年的报告,到2075年资源会枯竭,而且现在平均活度已经上升到1.3 - 1.5°,未来还会上升。
正方:对方提到的碳的问题,我方认为与我们所讨论的内容不符。关于资源增补500%的问题,我方也已经阐述,如果按照原来的用量计算,现在的资源量是不够的。
正方:对方一辩论述中有开采几千万吨的数据,这说明我们已经有大量样本可用于研究。但对方连一个关于提纯的工业都未提及,那为何要开采呢?我方提到TFC公司提纯率达到86%,但对方只是说用不了,却不告知具体用途。我方认为从深海采矿提出的能源在电池和新能源方面是急需的。
正方:陆地上的资源并非马上消失,对方要证明陆地上的资源无法使用,才能说明海洋资源有急需性。我方有数据表明,到2023年哪怕需求翻10倍,年初所需也仅10.1万吨,而我们现有的流量是780万吨。而且像加拿大这样的国家,在生态方面有明确的考量,我方认为没有太大问题。
正方:现在并非只有加拿大在采矿,中国、美国和很多欧洲国家都在采,所以我们是有样本可以研究的。对方一直强调资源很多不稀缺,但陆地上如果停止开采,那深海采矿有更多的采矿量且更环保,为何不能用海洋资源来弥补陆地资源的不足呢?而且海洋采矿的环保真的好吗?陆地采矿修复也要花费成本,伤害也不小。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以下是双方在自由辩论环节的讨论流程:
正方观点阐述流程:
由于是自由辩论环节,未呈现反方观点内容,仅从正方内容梳理出其在本环节的讨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