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各位观众:
大家晚上好。今天我方的论点是:AI的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的是机遇。
法律职业人是指受过专门的法律教育,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务人员等,他们具有专业性、自主性、精英性、伦理性。他们运用法律思维,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现我方观点如下:
第一,AI的发展可以提升工作效率。AI拥有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能够在短时间内对海量的法律条文、案例进行精准检索与分析。通过自动化处理重复性任务,法律职业人能够节省宝贵的时间,专注于更具挑战性的工作。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深成(此处应为“深度”)市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试点建设,该系统可模拟法官思维,生成法律文书,减轻法官电子阅卷工作量的80%以上,辅助生成的法律文书中当事人信息及事实查明部分准确度超过95%。
第二,AI的发展可以助力法律研究与知识更新。法律领域的知识体系庞大且不断更新,AI可以帮助法律职业人紧跟法律发展的步伐。通过智能算法,AI能够筛选出与特定法律问题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学术研究成果,并以简明、简洁明了的方式呈现给法律职业人,这有助于他们深入研究法律问题,撰写高质量的法律文书,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具前沿性的法律服务。
第三,AI的发展可以降低法律服务成本。AI技术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自动化处理流程,有助于降低法律服务的整体成本,使法律服务对更广泛的群体更加可及。AI技术将使得法律服务更加高效和易于获得,简单的法律查询和文书草拟可以通过AI系统快速完成,使得法律服务更加普及,尤其是在偏远地区和小型企业中。
综上所述,AI的发展为法律职业人带来的是效率的提升、知识的更新、成本的降低,这不仅是技术的革新,更是法律服务的革命。AI不是取代,而是赋能;不是威胁,而是伙伴。让我们携手AI,发挥主观能动性,化挑战为机遇,共同开创法律服务的新篇章。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各位观众:
大家晚上好。今天我方的论点是:AI的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的是机遇。
法律职业人是指受过专门的法律教育,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务人员等,他们具有专业性、自主性、精英性、伦理性。他们运用法律思维,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现我方观点如下:
第一,AI的发展可以提升工作效率。AI拥有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能够在短时间内对海量的法律条文、案例进行精准检索与分析。通过自动化处理重复性任务,法律职业人能够节省宝贵的时间,专注于更具挑战性的工作。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深成(此处应为“深度”)市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试点建设,该系统可模拟法官思维,生成法律文书,减轻法官电子阅卷工作量的80%以上,辅助生成的法律文书中当事人信息及事实查明部分准确度超过95%。
第二,AI的发展可以助力法律研究与知识更新。法律领域的知识体系庞大且不断更新,AI可以帮助法律职业人紧跟法律发展的步伐。通过智能算法,AI能够筛选出与特定法律问题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学术研究成果,并以简明、简洁明了的方式呈现给法律职业人,这有助于他们深入研究法律问题,撰写高质量的法律文书,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具前沿性的法律服务。
第三,AI的发展可以降低法律服务成本。AI技术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自动化处理流程,有助于降低法律服务的整体成本,使法律服务对更广泛的群体更加可及。AI技术将使得法律服务更加高效和易于获得,简单的法律查询和文书草拟可以通过AI系统快速完成,使得法律服务更加普及,尤其是在偏远地区和小型企业中。
综上所述,AI的发展为法律职业人带来的是效率的提升、知识的更新、成本的降低,这不仅是技术的革新,更是法律服务的革命。AI不是取代,而是赋能;不是威胁,而是伙伴。让我们携手AI,发挥主观能动性,化挑战为机遇,共同开创法律服务的新篇章。
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AI的发展为法律职业人带来的是效率的提升、知识的更新、成本的降低,是机遇而非挑战,AI是赋能和伙伴关系,应携手AI开创法律服务新篇章。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
AI发展是指当代社会下,人工智能逐渐被应用到生活中的各个场景,未来人工智能算法会不断优化升级的过程。法律职业人则为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在法律领域工作并拥有法律职业素养的人。在当前社会下,AI发展已经是时代的必然,如何正确以长远的目光对待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我们今天讨论这个辩题的终极问题。
我方认为,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挑战。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首先,不可否认,AI发展确实会带来某些机遇,但对于法律职业人来说,我们的挑战在于如何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处理这些机遇。AI的发展使得法律职业人可以利用AI处理检索数据,完成一些法规检索文书生成的工作,帮助法律职业人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但AI的发展毕竟不是一蹴而就的,其本身需要经过时间更新,不断完善,在这一过程中,并不能确保AI所提供给法律职业人的生成结果是完美的、正确无误的。因此,我们法律职业人其实应当加以分辨其真实性和准确性。由此可见,如何正确处理、合理利用AI,是我们法律职业人在AI发展下所面临的一大挑战。
其次,AI发展可能导致法律职业人就业岗位的减少与内部竞争压力增大。当AI发展,人们在遇到一些日常法律方面的问题时,可以寻求AI的帮助,在这种境地下,社会将减少对于法律职业人的需求,法律职业人的就业岗位和就业空间也会被相应地缩减。众所周知,法律就业本身就呈现严峻的态势,可想而知,AI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发展对于法律职业人本就不乐观的就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对于大部分法律职业人的就业都无法保障,谈何机遇呢?
继而我方认为AI发展所带来的既有机遇又有挑战,但AI发展所带给法律职业人的机遇对于每一位法律职业人来说都是平等的。那我们如何从这样或那样的机遇中脱颖而出,切实抓住AI发展所带来的机遇,这怎么不算是一种挑战呢?
最后,可以预见未来是AI的时代,AI可以帮助我们处理很多事情,甚至给出案件的判决结果,但法律的权威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人工智能是冰冷的,人总是有温情的。在那个时候,面对AI针对案情所做出的完美适用法律的判断,法律职业人是否敢于质疑AI,如何回应,怎样回应当事人的情感期待?这无疑是AI发展所带给我们的最大的挑战了。
以上,谢谢。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
AI发展是指当代社会下,人工智能逐渐被应用到生活中的各个场景,未来人工智能算法会不断优化升级的过程。法律职业人则为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在法律领域工作并拥有法律职业素养的人。在当前社会下,AI发展已经是时代的必然,如何正确以长远的目光对待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我们今天讨论这个辩题的终极问题。
我方认为,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挑战。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首先,不可否认,AI发展确实会带来某些机遇,但对于法律职业人来说,我们的挑战在于如何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处理这些机遇。AI的发展使得法律职业人可以利用AI处理检索数据,完成一些法规检索文书生成的工作,帮助法律职业人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但AI的发展毕竟不是一蹴而就的,其本身需要经过时间更新,不断完善,在这一过程中,并不能确保AI所提供给法律职业人的生成结果是完美的、正确无误的。因此,我们法律职业人其实应当加以分辨其真实性和准确性。由此可见,如何正确处理、合理利用AI,是我们法律职业人在AI发展下所面临的一大挑战。
其次,AI发展可能导致法律职业人就业岗位的减少与内部竞争压力增大。当AI发展,人们在遇到一些日常法律方面的问题时,可以寻求AI的帮助,在这种境地下,社会将减少对于法律职业人的需求,法律职业人的就业岗位和就业空间也会被相应地缩减。众所周知,法律就业本身就呈现严峻的态势,可想而知,AI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发展对于法律职业人本就不乐观的就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对于大部分法律职业人的就业都无法保障,谈何机遇呢?
继而我方认为AI发展所带来的既有机遇又有挑战,但AI发展所带给法律职业人的机遇对于每一位法律职业人来说都是平等的。那我们如何从这样或那样的机遇中脱颖而出,切实抓住AI发展所带来的机遇,这怎么不算是一种挑战呢?
最后,可以预见未来是AI的时代,AI可以帮助我们处理很多事情,甚至给出案件的判决结果,但法律的权威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人工智能是冰冷的,人总是有温情的。在那个时候,面对AI针对案情所做出的完美适用法律的判断,法律职业人是否敢于质疑AI,如何回应,怎样回应当事人的情感期待?这无疑是AI发展所带给我们的最大的挑战了。
以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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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机遇vs 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挑战 环节:正方二辩·攻辩·反方二辩
正方二辩: 刚才正反双方都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接下来进入比赛的攻辩阶段。按照规则,在我与反方二辩的攻辩过程中不能相互打断,提问方与回答方交互发言,交替进行,各自限时2分钟。
首先请问对方辩友,你们认为挑战是什么?我方对挑战的定义是需要应付处理的局面或难题。那请问对方辩友对机遇的定义是什么?
反方二辩: 机遇的定义是机会,有利的境遇,它是一种契机、一种时机、一种机会。
正方二辩: 我们同意对方辩友的观点,那我们达成了一致。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我们这么说,AI发展对法律职业来说,既有机遇又有挑战,有没有问题?
反方二辩: 没有问题。
正方二辩: 那好,那现在我想说的就是机遇中包含着挑战,但是挑战中所包含的机遇更大,机遇是一个小圈,而外面是挑战一个更大的圈。对方同意我的观点吗?
反方二辩: 我不是很同意你的观点,因为我们是人,我们有主观能动性,可以将挑战转化为机遇。
正方二辩: 我同意对方观点,挑战和机遇是可以相互转化的。那么我想说的是,有一些挑战,它并不是机遇。对方辩友同意吗?
反方二辩: 同意,但是这些挑战是可以被我们人所克服的。
正方二辩: 我没有反对对方辩友的观点,有一些机遇是挑战,有一些挑战是机遇,但是我想说明的就是,机遇是一个小圈,外面是挑战。根据这个辩题来说,我们已经达成了一致,就是挑战作为一个更大的圈,有一些东西它总是机遇所不能够包含的,那么得证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挑战。
反方二辩: 你说的只不过是有一些挑战不是机遇,但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哪一方更多?
正方二辩: 那我给对方辩友举个例子吧,有一些挑战单纯是挑战,而不是机遇,比如说AI。那我给对方辩友再举个例子,有一些挑战,单纯是挑战,而不是机遇,比如说AI对我们法律职业人士需求的减少,这是不是一种挑战,但不是机遇?
反方二辩: 不是。
正方二辩: 嗯,请解释一下。首先你很清楚地告诉我挑战有些不能作为机遇,但是没有告诉我们现在讨论是机遇和挑战哪个更多,而不是说哪个不是机遇,那我同意对方观点啊,机遇和挑战当然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但是正是因为有一些挑战,它不是机遇,所以我们才能得到这个辩题,挑战更多一点。那按照你的逻辑,那是否有些机遇它就可以,那有些机遇它不是挑战,那是否可以认为这个是机遇呢?
反方二辩: 当然不是啊,就是因为有一些机遇,挑战和机遇它们能相互转化,有一机遇一定是挑战,因为事物正反双方一定会有两面性,有普遍性和特殊性,所以说机遇它一定是挑战,但是挑战不一定是机遇,因为它会牵扯到其他的领域,对于我们这个辩题法律职业人来说,不能得证。
正方二辩: 嗯,首先你自我矛盾了,一开始说是一些挑战,可以是机遇,然后把一些挑战拎出来,现在你跟我讲说有一些机遇,它是挑战,我们从来都没有这么说过。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啊,我方一辩所说的正确处理合理的是利用AI,是我们法律职业人在AI发展下面临的一大挑战,那么它既是第一个挑战,对不对?
反方二辩: 对的。
正方二辩: 那么好,那就是我刚刚所说的,有一些AI会减少法律职业人士的需求,这是不是一种挑战,但不是机遇。
反方二辩: 你为什么会认为人工智能是在为我们分蛋糕,而不是把这个蛋糕做大呢?这个蛋糕能做大吗?这个蛋糕它已经是既定的蛋糕了,你该怎么做到?是在压缩法律阶层的空间而已啊。
正方二辩: 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新业态,它的那些新的问题,为什么不能成为我们律师的一种案源呢?对方辩友没有跟我把定义打清楚啊,你说的后面一切都是不能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
正方二辩: 对方辩友请再重申一遍,机遇它是一个小圈,而挑战是外面的一个大圈,机遇一定会有挑战,作为法律职业人来说,它有两面性,但挑战不一定是机遇。因为它会牵扯到其他的领域,所以对于这个辩题,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挑战,这作为反驳的点,谢谢。
反方二辩: 我觉得你刚刚讲的是将它完全是一种利化,我们没有在这个方面达成共识,我们还没结束。
辩题: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机遇vs 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挑战 环节:正方二辩·攻辩·反方二辩
正方二辩: 刚才正反双方都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接下来进入比赛的攻辩阶段。按照规则,在我与反方二辩的攻辩过程中不能相互打断,提问方与回答方交互发言,交替进行,各自限时2分钟。
首先请问对方辩友,你们认为挑战是什么?我方对挑战的定义是需要应付处理的局面或难题。那请问对方辩友对机遇的定义是什么?
反方二辩: 机遇的定义是机会,有利的境遇,它是一种契机、一种时机、一种机会。
正方二辩: 我们同意对方辩友的观点,那我们达成了一致。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我们这么说,AI发展对法律职业来说,既有机遇又有挑战,有没有问题?
反方二辩: 没有问题。
正方二辩: 那好,那现在我想说的就是机遇中包含着挑战,但是挑战中所包含的机遇更大,机遇是一个小圈,而外面是挑战一个更大的圈。对方同意我的观点吗?
反方二辩: 我不是很同意你的观点,因为我们是人,我们有主观能动性,可以将挑战转化为机遇。
正方二辩: 我同意对方观点,挑战和机遇是可以相互转化的。那么我想说的是,有一些挑战,它并不是机遇。对方辩友同意吗?
反方二辩: 同意,但是这些挑战是可以被我们人所克服的。
正方二辩: 我没有反对对方辩友的观点,有一些机遇是挑战,有一些挑战是机遇,但是我想说明的就是,机遇是一个小圈,外面是挑战。根据这个辩题来说,我们已经达成了一致,就是挑战作为一个更大的圈,有一些东西它总是机遇所不能够包含的,那么得证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挑战。
反方二辩: 你说的只不过是有一些挑战不是机遇,但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哪一方更多?
正方二辩: 那我给对方辩友举个例子吧,有一些挑战单纯是挑战,而不是机遇,比如说AI。那我给对方辩友再举个例子,有一些挑战,单纯是挑战,而不是机遇,比如说AI对我们法律职业人士需求的减少,这是不是一种挑战,但不是机遇?
反方二辩: 不是。
正方二辩: 嗯,请解释一下。首先你很清楚地告诉我挑战有些不能作为机遇,但是没有告诉我们现在讨论是机遇和挑战哪个更多,而不是说哪个不是机遇,那我同意对方观点啊,机遇和挑战当然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但是正是因为有一些挑战,它不是机遇,所以我们才能得到这个辩题,挑战更多一点。那按照你的逻辑,那是否有些机遇它就可以,那有些机遇它不是挑战,那是否可以认为这个是机遇呢?
反方二辩: 当然不是啊,就是因为有一些机遇,挑战和机遇它们能相互转化,有一机遇一定是挑战,因为事物正反双方一定会有两面性,有普遍性和特殊性,所以说机遇它一定是挑战,但是挑战不一定是机遇,因为它会牵扯到其他的领域,对于我们这个辩题法律职业人来说,不能得证。
正方二辩: 嗯,首先你自我矛盾了,一开始说是一些挑战,可以是机遇,然后把一些挑战拎出来,现在你跟我讲说有一些机遇,它是挑战,我们从来都没有这么说过。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啊,我方一辩所说的正确处理合理的是利用AI,是我们法律职业人在AI发展下面临的一大挑战,那么它既是第一个挑战,对不对?
反方二辩: 对的。
正方二辩: 那么好,那就是我刚刚所说的,有一些AI会减少法律职业人士的需求,这是不是一种挑战,但不是机遇。
反方二辩: 你为什么会认为人工智能是在为我们分蛋糕,而不是把这个蛋糕做大呢?这个蛋糕能做大吗?这个蛋糕它已经是既定的蛋糕了,你该怎么做到?是在压缩法律阶层的空间而已啊。
正方二辩: 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新业态,它的那些新的问题,为什么不能成为我们律师的一种案源呢?对方辩友没有跟我把定义打清楚啊,你说的后面一切都是不能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
正方二辩: 对方辩友请再重申一遍,机遇它是一个小圈,而挑战是外面的一个大圈,机遇一定会有挑战,作为法律职业人来说,它有两面性,但挑战不一定是机遇。因为它会牵扯到其他的领域,所以对于这个辩题,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挑战,这作为反驳的点,谢谢。
反方二辩: 我觉得你刚刚讲的是将它完全是一种利化,我们没有在这个方面达成共识,我们还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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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辩阶段到此结束,下面有请双方三辩针对已完成的攻辩进行小结,正方限时2分钟,首先有请正方三辩进行攻辩小结。
刚刚我听到对方一辩提出的第一个观点是要用更严谨的态度不断完善AI,理由是其准确率不高;第二个观点是AI内部竞争压力增大导致需求降低。然而,我认为第一个观点恰恰体现了人的不可替代性,这与第二个观点中需求降低自相矛盾。
我方主张面对挑战并战而胜之,而非望而却之。我们要相信人脑能够战胜智脑。我们不得不承认,机遇和挑战是并存的,但人之所以为人,有其自身的骄傲,人的全部尊严在于思想。
这就涉及到一个伦理问题,是人的权威还是算法的权威?对方说机遇存在于挑战之中,我方非常不认同这个观点,其理由是在这种情况下AI会使就业需求下降。但实际上就业需求并未下降,因为有很多原因导致人不能被AI取代,例如AI不能承担法律责任,而且AI没有消费能力。AI没有消费能力,这是否会直接影响整个经济生态呢?
攻辩阶段到此结束,下面有请双方三辩针对已完成的攻辩进行小结,正方限时2分钟,首先有请正方三辩进行攻辩小结。
刚刚我听到对方一辩提出的第一个观点是要用更严谨的态度不断完善AI,理由是其准确率不高;第二个观点是AI内部竞争压力增大导致需求降低。然而,我认为第一个观点恰恰体现了人的不可替代性,这与第二个观点中需求降低自相矛盾。
我方主张面对挑战并战而胜之,而非望而却之。我们要相信人脑能够战胜智脑。我们不得不承认,机遇和挑战是并存的,但人之所以为人,有其自身的骄傲,人的全部尊严在于思想。
这就涉及到一个伦理问题,是人的权威还是算法的权威?对方说机遇存在于挑战之中,我方非常不认同这个观点,其理由是在这种情况下AI会使就业需求下降。但实际上就业需求并未下降,因为有很多原因导致人不能被AI取代,例如AI不能承担法律责任,而且AI没有消费能力。AI没有消费能力,这是否会直接影响整个经济生态呢?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以及观众朋友们。
在攻辩环节,我方紧扣“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更多是挑战”这一辩题,与对方展开辩论,现将情况进行小结。
在利用AI方面,正如对方辩友所说,AI可以助力法规检索等普通工作。但是,就目前而言,由于其在发展中信息的准确性难以保证,就像在处理新型网络侵权案时,AI可能会因无法及时更新网络法规或错误分析案例,给出有偏差的法律依据,法律职业人必须仔细甄别,否则会导致工作失误,这是严峻挑战。
在就业方面,AI使日常法律问题可被其解决,技术法律岗位的需求将会降低。如今法律行业本就竞争白热化,今年法考共有96万余人报名参加,同比增长12%,而法考通过率一般只有15%左右。入行本就很难,AI一来导致岗位更少,在职者也面临被替代的风险,企业发展堪忧,这显然是极大的挑战。
在获取机遇方面,AI带来机遇,但机遇为众人平等享有。有关AI法规制定等新领域还是众多法律人竞争,例如参与司法辅助系统的优化项目等,法律、技术等多方面知识要脱颖而出困难重重,无疑是挑战。并且对方辩友在上轮攻辩中未能做出有效辩驳。
在情感关怀方面,法律工作者,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是有情感诉求的,但AI只能冰冷分析条文,法律人却要兼顾法律和情感来说服当事人,其具备AI所不具备的很强的共情与沟通能力。针对AI所做出的所谓满分回答,我们怎样回应当事人的感情期待,是AI发展所带来的挑战。
综上,攻辩的全程清晰表明,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更多是挑战,期待后续的精彩辩论。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以及观众朋友们。
在攻辩环节,我方紧扣“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更多是挑战”这一辩题,与对方展开辩论,现将情况进行小结。
在利用AI方面,正如对方辩友所说,AI可以助力法规检索等普通工作。但是,就目前而言,由于其在发展中信息的准确性难以保证,就像在处理新型网络侵权案时,AI可能会因无法及时更新网络法规或错误分析案例,给出有偏差的法律依据,法律职业人必须仔细甄别,否则会导致工作失误,这是严峻挑战。
在就业方面,AI使日常法律问题可被其解决,技术法律岗位的需求将会降低。如今法律行业本就竞争白热化,今年法考共有96万余人报名参加,同比增长12%,而法考通过率一般只有15%左右。入行本就很难,AI一来导致岗位更少,在职者也面临被替代的风险,企业发展堪忧,这显然是极大的挑战。
在获取机遇方面,AI带来机遇,但机遇为众人平等享有。有关AI法规制定等新领域还是众多法律人竞争,例如参与司法辅助系统的优化项目等,法律、技术等多方面知识要脱颖而出困难重重,无疑是挑战。并且对方辩友在上轮攻辩中未能做出有效辩驳。
在情感关怀方面,法律工作者,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是有情感诉求的,但AI只能冰冷分析条文,法律人却要兼顾法律和情感来说服当事人,其具备AI所不具备的很强的共情与沟通能力。针对AI所做出的所谓满分回答,我们怎样回应当事人的感情期待,是AI发展所带来的挑战。
综上,攻辩的全程清晰表明,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更多是挑战,期待后续的精彩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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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机遇vs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挑战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对方辩友,你们的意思是否是说将AI全部投入决策呢?我方并没有这个意思。但是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根据我刚刚所说的,你们一直在做出反驳,企图用一个结论推出这同一个结论,那我还是想请问对方辩友,对于机遇和挑战的定义是什么?
反方:我们刚刚已经很明确地讲述了机遇和挑战的定义,只不过是它的涵盖问题,我们并不赞同你说的把机遇涵盖在挑战内。
正方:那么对方已经很明确地说出了机遇,我们也对机遇这个定义达成了一致。那我总结一下对方一辩稿和你们在攻辩当中提出的问题,你们所说的观点就是AI可以更有效、更高效地帮助我们,提升我们的工作效率,是这样吗?对方,请回答一下,这个是这样对吧?那么我请问对方,对方所说的对我们的帮助为什么能说成是一种机遇呢?这对你们所认可和我们认可的机遇的定义并不是这样的呀,这只是对我们的帮助,请对方提出一些更有利的观点来证明你方的论点。
反方:现在的发展,它同时也会带来法律职业人的发展,这是历史的必然性。按照你们的说法,这个AI一定是不断变得完善的,那它一定就是会继续向前发展,而且你们说会失业的问题,但是是一部分岗位失业,但是也有一部分岗位会出现啊,就比如说AI,那是不是需要有人去维护它呢。
正方:对方还是没有听清楚我的问题,我就再问一遍。我说的是帮助,并不代表就是一定的机遇,请你方提出一些观点来证明你们的帮助并不是机遇。
反方:我们刚刚在定义方面,我讲的是机遇,机遇是机会,有利的机遇,难道对我们的帮助不是一个机遇吗?
正方:当然不是啊。那我想请问一下,对方刚刚也对我提出了质疑,你们说基于某个观点,挑战是个大权(此处表述不清,可能存在错误,但按原文处理),对方辩友不赞同我这个观点,那么请举例证明一下你们的观点。机遇和挑战它是一体两面,它就像一张纸,它有正面一定会有反面,它们两个应该是一样大小的呀,为什么是一个大圈一个小圈呢?
反方:我方刚刚已经举出了两个例子了,对方辩友也同意我们的例子了呀,就比如说刚刚我们在一辩中所说的,如何正确处理、合理地使用AI,是我们法律职业人在AI发展下所面临的一大挑战,它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对不对?
正方:对啊,所以说它是同等大小的,怎么能说一个大圈一个小圈呢?同样如此啊,那我刚刚是从机遇的角度出发,但是如果我从挑战的角度出发呢?那么从挑战的角度对于法律从业人士的减少,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挑战,他们仅仅只是挑战,但不是机遇,请对方举出例子来反驳我这个观点。
反方:这不应该你们来证明我们是错的吗?所以我举例子啊。那我们先把这个问题先搁置一下。我方想说的是那个AI,它是能给法律职业人带来机遇的。因为呢,人具有伦理性,即使AI发展到一定程度,它能取代掉专业性、自主性、精英性,但是它取代不掉伦理性啊。
正方:不要搁置我这个问题啊,因为我这个问题问的是什么,我是从性质的角度去问的,我们连性质都没有在这个方面做出解答,那怎么去探讨后面的内容呢?我们连地基都没有打好,怎么建高楼大厦?所以说请对方辩友直面回答我刚刚的问题,能否举例证明我方你方观点?
反方:首先你刚刚讲那个大学小学(此处表述不清,可能存在错误,但按原文处理)的问题,我同样可以讲出,就是如何将挑战转化为机遇,如果在挑战中我们得到思考,得到了思考能力、判断能力等一些能力的时候,得到了成长的时候,是否将挑战转化为有力机遇,然后成为。我还是举的是刚刚的那个例子,AI所带来的法律职业人的减少,那从这个性质的角度出发去解决了,这个机遇是个小圈,而挑战是个大圈,这个大圈并不会涉及有些部分并不会涉及到这个小圈里面,我不是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吗?
正方:那如何解释AI带领着法律业向数字化转型,带来了更多的法律服务市场和法律服务领域呢?那这个机遇它并不是在法律,我们刚刚所说的看一看法律职业人,对方辩友刚刚现在把这个范围给拓宽了,拓宽到AI的各个方面了,我并不否定,但是如果我们只从法律职业人来说,他的数量一定会是有所减少的。
反方:我就想问了,AI能够坐牢吗?这还为什么要坐牢?那假如它在投入的时候,它出现了一些问题呢,所以说它是挑战呀,所以我们要根据这个,也就是想要想办法去甄别它的信息啊,所以说它是挑战呀,这是我方观点了。
正方:机遇,机遇,为什么它们前面加的动词都是要抓住机遇,因为机遇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那么抓住机遇的这个过程难道不是一个挑战吗?而且对方还是没有回答我刚才的问题,你方都没有观点来论证你方的更多的是机遇,而我所说的机遇,你方把帮助的定义换成了机遇,而帮助并不是机遇。请你方举出例子来证明你方更多是机遇。
反方:哦,首先我们并没有说帮助是机遇,而是说的是有利的机遇才是机遇。其实我想问一下,对方就是对方,你说你将你所谓的那个就是机遇转化,不就将挑战转化为所谓的机遇,那难道这不就是一个挑战吗?而且我还关注对方。就对方一辩中的第三个观点,然后他说那个AI降低法律成本,然后我觉得这是混淆了我们今天辩论的主题,我们今天辩论是对法律工作者的影响,然后AI的出现的话,它会使那个法律的专业壁垒降低,但不得不说,那个法律所带来的那个专业壁垒越高,对法律工作者越有利。那既然它会降低,那你为什么还选择法学?
正方:对方辩友再说一遍吗?那他既然你们觉得他会失业,那为什么又选择法学呢?那我们没得选择。我们不要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们把这个题目给讲清楚,我都说了很多遍了,把这个性质给定好,好吗?
反方:可是我方就是觉得它就是一体两面的,它是可以化机遇或化挑战为机遇的呀,可是有主观能动性的呀。
正方:不是不是,我现在已经说了很多遍了,我们并没有否认,机遇和挑战当然可以相互转化,但是那个小圈大圈,对方能不能给我一个例子,就一个例子能说明我方观点是错误的,我就认了,可以吗?
反方:刚刚已经举过例子了,然后你们好像是没有听清楚,然后已经忽视了,一直揪着我们这个问题不放。那我想说的一点就是你们并没有按照这个题目的本质,法律职业人,为什么我们说你们我方说对方辩友说的有问题,是因为你们抛出了法律职业人这个概念,你们是把这个手伸到了其他领域,而其他的领域并不在我们这个题目所探讨的范围之内,所以我们说你们是错的。
正方:请问我们伸到了哪个领域?难道我们不是在法律上面探讨这个问题吗?能不能不要讨论这个话题了?针对对方辩友一辩稿所说AI发展最后会成为法律职业人的伙伴,那请问对方辩友如何让AI,维持法律职业人的伙伴?这一过程难道不是一种挑战吗?
反方:其次,针对对方,对方三辩,针对我方一辩稿,稿中所说,对于法律职业人更应当以严谨的态度处理这些机遇存有质疑。我想说的是,任何事物都存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包括我们今天辩题也是AI发展。质问对方辩友,您方认为当代社会下的AI是全知全能的吗?我们并没有把AI神话可以吗?
正方:不要,我们现在重点是在人,而不是将AI神话,不是你方在一辩稿中提及的就是把AI神话了呀。
反方:没有,我们的3个论点一个都没有将它神化好吗?不要夸大。所以说对方辩友你就给我一个例子嘛,我你刚刚一直在说,就是我也一直在举反驳对方例子,是因为对方一直把这个手伸到外面,请根据我们的性质解答这个问题。
正方:发言停止发言,正方还有时间可以继续发言。AI的发展是一种数字化,它带来的智能化的技术,自主学习、决策、优化与预测分析,它提高了生产的效率,优化了资源配置,提升了创新能力,它为何不是一种优势呢?对方辩友刚才在精彩的辩论环节中反复提及的各种挑战,但是忽略了以下几点,我还是想问一下这些挑战,上述挑战为什么是挑战?这些挑战是由AI引起的,还是由人引起的,还是由人使用AI等工具引起的呢?OK,就上述的问题更进一步,面对这些带来的挑战,我们人真的只能坐以待毙吗?希望反方四辩在接下来的辩论中为我做出解答。好的,感谢。
辩题: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机遇vs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挑战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对方辩友,你们的意思是否是说将AI全部投入决策呢?我方并没有这个意思。但是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根据我刚刚所说的,你们一直在做出反驳,企图用一个结论推出这同一个结论,那我还是想请问对方辩友,对于机遇和挑战的定义是什么?
反方:我们刚刚已经很明确地讲述了机遇和挑战的定义,只不过是它的涵盖问题,我们并不赞同你说的把机遇涵盖在挑战内。
正方:那么对方已经很明确地说出了机遇,我们也对机遇这个定义达成了一致。那我总结一下对方一辩稿和你们在攻辩当中提出的问题,你们所说的观点就是AI可以更有效、更高效地帮助我们,提升我们的工作效率,是这样吗?对方,请回答一下,这个是这样对吧?那么我请问对方,对方所说的对我们的帮助为什么能说成是一种机遇呢?这对你们所认可和我们认可的机遇的定义并不是这样的呀,这只是对我们的帮助,请对方提出一些更有利的观点来证明你方的论点。
反方:现在的发展,它同时也会带来法律职业人的发展,这是历史的必然性。按照你们的说法,这个AI一定是不断变得完善的,那它一定就是会继续向前发展,而且你们说会失业的问题,但是是一部分岗位失业,但是也有一部分岗位会出现啊,就比如说AI,那是不是需要有人去维护它呢。
正方:对方还是没有听清楚我的问题,我就再问一遍。我说的是帮助,并不代表就是一定的机遇,请你方提出一些观点来证明你们的帮助并不是机遇。
反方:我们刚刚在定义方面,我讲的是机遇,机遇是机会,有利的机遇,难道对我们的帮助不是一个机遇吗?
正方:当然不是啊。那我想请问一下,对方刚刚也对我提出了质疑,你们说基于某个观点,挑战是个大权(此处表述不清,可能存在错误,但按原文处理),对方辩友不赞同我这个观点,那么请举例证明一下你们的观点。机遇和挑战它是一体两面,它就像一张纸,它有正面一定会有反面,它们两个应该是一样大小的呀,为什么是一个大圈一个小圈呢?
反方:我方刚刚已经举出了两个例子了,对方辩友也同意我们的例子了呀,就比如说刚刚我们在一辩中所说的,如何正确处理、合理地使用AI,是我们法律职业人在AI发展下所面临的一大挑战,它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对不对?
正方:对啊,所以说它是同等大小的,怎么能说一个大圈一个小圈呢?同样如此啊,那我刚刚是从机遇的角度出发,但是如果我从挑战的角度出发呢?那么从挑战的角度对于法律从业人士的减少,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挑战,他们仅仅只是挑战,但不是机遇,请对方举出例子来反驳我这个观点。
反方:这不应该你们来证明我们是错的吗?所以我举例子啊。那我们先把这个问题先搁置一下。我方想说的是那个AI,它是能给法律职业人带来机遇的。因为呢,人具有伦理性,即使AI发展到一定程度,它能取代掉专业性、自主性、精英性,但是它取代不掉伦理性啊。
正方:不要搁置我这个问题啊,因为我这个问题问的是什么,我是从性质的角度去问的,我们连性质都没有在这个方面做出解答,那怎么去探讨后面的内容呢?我们连地基都没有打好,怎么建高楼大厦?所以说请对方辩友直面回答我刚刚的问题,能否举例证明我方你方观点?
反方:首先你刚刚讲那个大学小学(此处表述不清,可能存在错误,但按原文处理)的问题,我同样可以讲出,就是如何将挑战转化为机遇,如果在挑战中我们得到思考,得到了思考能力、判断能力等一些能力的时候,得到了成长的时候,是否将挑战转化为有力机遇,然后成为。我还是举的是刚刚的那个例子,AI所带来的法律职业人的减少,那从这个性质的角度出发去解决了,这个机遇是个小圈,而挑战是个大圈,这个大圈并不会涉及有些部分并不会涉及到这个小圈里面,我不是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吗?
正方:那如何解释AI带领着法律业向数字化转型,带来了更多的法律服务市场和法律服务领域呢?那这个机遇它并不是在法律,我们刚刚所说的看一看法律职业人,对方辩友刚刚现在把这个范围给拓宽了,拓宽到AI的各个方面了,我并不否定,但是如果我们只从法律职业人来说,他的数量一定会是有所减少的。
反方:我就想问了,AI能够坐牢吗?这还为什么要坐牢?那假如它在投入的时候,它出现了一些问题呢,所以说它是挑战呀,所以我们要根据这个,也就是想要想办法去甄别它的信息啊,所以说它是挑战呀,这是我方观点了。
正方:机遇,机遇,为什么它们前面加的动词都是要抓住机遇,因为机遇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那么抓住机遇的这个过程难道不是一个挑战吗?而且对方还是没有回答我刚才的问题,你方都没有观点来论证你方的更多的是机遇,而我所说的机遇,你方把帮助的定义换成了机遇,而帮助并不是机遇。请你方举出例子来证明你方更多是机遇。
反方:哦,首先我们并没有说帮助是机遇,而是说的是有利的机遇才是机遇。其实我想问一下,对方就是对方,你说你将你所谓的那个就是机遇转化,不就将挑战转化为所谓的机遇,那难道这不就是一个挑战吗?而且我还关注对方。就对方一辩中的第三个观点,然后他说那个AI降低法律成本,然后我觉得这是混淆了我们今天辩论的主题,我们今天辩论是对法律工作者的影响,然后AI的出现的话,它会使那个法律的专业壁垒降低,但不得不说,那个法律所带来的那个专业壁垒越高,对法律工作者越有利。那既然它会降低,那你为什么还选择法学?
正方:对方辩友再说一遍吗?那他既然你们觉得他会失业,那为什么又选择法学呢?那我们没得选择。我们不要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们把这个题目给讲清楚,我都说了很多遍了,把这个性质给定好,好吗?
反方:可是我方就是觉得它就是一体两面的,它是可以化机遇或化挑战为机遇的呀,可是有主观能动性的呀。
正方:不是不是,我现在已经说了很多遍了,我们并没有否认,机遇和挑战当然可以相互转化,但是那个小圈大圈,对方能不能给我一个例子,就一个例子能说明我方观点是错误的,我就认了,可以吗?
反方:刚刚已经举过例子了,然后你们好像是没有听清楚,然后已经忽视了,一直揪着我们这个问题不放。那我想说的一点就是你们并没有按照这个题目的本质,法律职业人,为什么我们说你们我方说对方辩友说的有问题,是因为你们抛出了法律职业人这个概念,你们是把这个手伸到了其他领域,而其他的领域并不在我们这个题目所探讨的范围之内,所以我们说你们是错的。
正方:请问我们伸到了哪个领域?难道我们不是在法律上面探讨这个问题吗?能不能不要讨论这个话题了?针对对方辩友一辩稿所说AI发展最后会成为法律职业人的伙伴,那请问对方辩友如何让AI,维持法律职业人的伙伴?这一过程难道不是一种挑战吗?
反方:其次,针对对方,对方三辩,针对我方一辩稿,稿中所说,对于法律职业人更应当以严谨的态度处理这些机遇存有质疑。我想说的是,任何事物都存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包括我们今天辩题也是AI发展。质问对方辩友,您方认为当代社会下的AI是全知全能的吗?我们并没有把AI神话可以吗?
正方:不要,我们现在重点是在人,而不是将AI神话,不是你方在一辩稿中提及的就是把AI神话了呀。
反方:没有,我们的3个论点一个都没有将它神化好吗?不要夸大。所以说对方辩友你就给我一个例子嘛,我你刚刚一直在说,就是我也一直在举反驳对方例子,是因为对方一直把这个手伸到外面,请根据我们的性质解答这个问题。
正方:发言停止发言,正方还有时间可以继续发言。AI的发展是一种数字化,它带来的智能化的技术,自主学习、决策、优化与预测分析,它提高了生产的效率,优化了资源配置,提升了创新能力,它为何不是一种优势呢?对方辩友刚才在精彩的辩论环节中反复提及的各种挑战,但是忽略了以下几点,我还是想问一下这些挑战,上述挑战为什么是挑战?这些挑战是由AI引起的,还是由人引起的,还是由人使用AI等工具引起的呢?OK,就上述的问题更进一步,面对这些带来的挑战,我们人真的只能坐以待毙吗?希望反方四辩在接下来的辩论中为我做出解答。好的,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在场观众:
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们围绕着AI的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更多是机遇还是挑战进行了深入探讨。经过激烈辩论,我方更加坚信,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法律职业人的挑战远远多于机遇。
首先,我们不可否认AI的发展给法律行业带来了便利和帮助,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一定成本。但这些真的如对方辩友所说的是机遇吗?不,不是的,这仅仅是AI给法律行业带来的帮助。如果对方辩友一定要将这种帮助称之为机遇的话,我们究其本质深入思考就会发现:AI进入法律行业,对法律行业结构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这导致大部分基础法律岗位减少。
我们都知道,成为一名法律职业人需要经过漫长的培养周期。例如在律师行业,需要先通过司法考试,再进入律所成为实习律师,最后才能获得律师资格。AI进入法律行业,是否会导致律所因为成本和所谓的效率而减少实习律师岗位呢?答案是肯定的。连就业岗位都没有了,何谈对法律职业人的机遇呢?
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的影响还不止于此。当就业岗位减少时,必然会驱使我们去提升和精进自身的法律技能和素养,以便应对潜在的竞争压力,而这正是我们遇到的挑战。
我们畅想未来,10年、20年以后,AI是否已经不再是帮助我们的工具,而是代替了律师呢?这导致的结果将不仅仅是法律结构和就业岗位的问题,随着越来越多的非法律专业公司进入法律服务市场,行业竞争会越发激烈,律师需要时刻关注市场动态,调整自身发展策略以适应新的竞争环境。
AI的发展的确为法律职业人提供了一定便利,但便利并非机遇。同时,AI带来这些便利的同时,给我们带来了更多且更复杂的挑战。这些挑战要求法律职业人不仅要发展相关技术知识,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适应,以确保自己不被淘汰。
最后我想说,人工智能的创造不是为我们徒增障碍,而是为我们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谢谢大家。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在场观众:
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们围绕着AI的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更多是机遇还是挑战进行了深入探讨。经过激烈辩论,我方更加坚信,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法律职业人的挑战远远多于机遇。
首先,我们不可否认AI的发展给法律行业带来了便利和帮助,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一定成本。但这些真的如对方辩友所说的是机遇吗?不,不是的,这仅仅是AI给法律行业带来的帮助。如果对方辩友一定要将这种帮助称之为机遇的话,我们究其本质深入思考就会发现:AI进入法律行业,对法律行业结构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这导致大部分基础法律岗位减少。
我们都知道,成为一名法律职业人需要经过漫长的培养周期。例如在律师行业,需要先通过司法考试,再进入律所成为实习律师,最后才能获得律师资格。AI进入法律行业,是否会导致律所因为成本和所谓的效率而减少实习律师岗位呢?答案是肯定的。连就业岗位都没有了,何谈对法律职业人的机遇呢?
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的影响还不止于此。当就业岗位减少时,必然会驱使我们去提升和精进自身的法律技能和素养,以便应对潜在的竞争压力,而这正是我们遇到的挑战。
我们畅想未来,10年、20年以后,AI是否已经不再是帮助我们的工具,而是代替了律师呢?这导致的结果将不仅仅是法律结构和就业岗位的问题,随着越来越多的非法律专业公司进入法律服务市场,行业竞争会越发激烈,律师需要时刻关注市场动态,调整自身发展策略以适应新的竞争环境。
AI的发展的确为法律职业人提供了一定便利,但便利并非机遇。同时,AI带来这些便利的同时,给我们带来了更多且更复杂的挑战。这些挑战要求法律职业人不仅要发展相关技术知识,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适应,以确保自己不被淘汰。
最后我想说,人工智能的创造不是为我们徒增障碍,而是为我们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法律职业人的挑战远远多于机遇,虽然有一定便利,但便利不是机遇,其带来的更多是复杂挑战,要求法律职业人不断调整适应以免被淘汰。
辩题: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机遇vs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挑战
环节:正方四辩·总结陈词
大家好,对方辩友在辩论中多次强调,AI发展之下,机遇与挑战和是否相互制衡互为一组平行概念。就本场辩论所讨论的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的影响而言,在我看来更多是一种机遇。
以下我重申我方观点。首先,AI的发展可以提升工作效率,助力法律研究、更新知识,最终降低法律服务的成本。总结来说,效率得以提升,知识得到更新,成本也随之降低。
在此,我想提及的是,AI对人不是一种取代,而是一种赋能,不是一种威胁,而是一种伙伴。对方辩友反复强调AI帮助了人类,但这与机遇无关。然而,AI帮助人类提升了能力,人能力提升后就有更广阔的空间施展拳脚,这为何不是一种机遇呢?
接下来,我想围绕所谓的挑战展开论述。这些挑战究竟是由人引起的,还是由AI引起的?面对这些挑战,我们人类难道真的无能为力吗?我并不这样认为。法律职业人有自己的职业素养、经验和头脑等,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将一部分挑战转化为机遇。
正方反方二辩同学一直想要一个例子。在我看来,虽然在AI的初级阶段,这些例子尚不明朗,但我们还是可以对人工智能抱有向善的想法。还记得2024年的年度热词吗?其中“智能向上”指的是人工智能的发展必须有利于增进人类的福祉,既能推动产业经济的变革与发展,又能让社会更加美好,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我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安全与治理,“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发展理念更是如此,已成为打造全球AI的良好基础。未来产业的突破与发展将为中国乃至全球发展带来新的发展动力,在这样的大环境加持下,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机遇呢?
其实我方想要强调的是,法律领域存在大量事在人为的灵活性。在许多情况下,看似是AI给人类带来的挑战,但人类有能力将这些挑战转化为机遇。例如,AI减少了就业、增加了竞争、降低了需求,我认为这正是法律职业人学习、利用AI,跟上时代潮流,抓住机遇的良好机会。
所以,在我看来,即使机遇和挑战并存,我们也应该更多地着眼于机遇。
我的发言到此为止。
辩题: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机遇vs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更多是挑战
环节:正方四辩·总结陈词
大家好,对方辩友在辩论中多次强调,AI发展之下,机遇与挑战和是否相互制衡互为一组平行概念。就本场辩论所讨论的AI发展对法律职业人的影响而言,在我看来更多是一种机遇。
以下我重申我方观点。首先,AI的发展可以提升工作效率,助力法律研究、更新知识,最终降低法律服务的成本。总结来说,效率得以提升,知识得到更新,成本也随之降低。
在此,我想提及的是,AI对人不是一种取代,而是一种赋能,不是一种威胁,而是一种伙伴。对方辩友反复强调AI帮助了人类,但这与机遇无关。然而,AI帮助人类提升了能力,人能力提升后就有更广阔的空间施展拳脚,这为何不是一种机遇呢?
接下来,我想围绕所谓的挑战展开论述。这些挑战究竟是由人引起的,还是由AI引起的?面对这些挑战,我们人类难道真的无能为力吗?我并不这样认为。法律职业人有自己的职业素养、经验和头脑等,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将一部分挑战转化为机遇。
正方反方二辩同学一直想要一个例子。在我看来,虽然在AI的初级阶段,这些例子尚不明朗,但我们还是可以对人工智能抱有向善的想法。还记得2024年的年度热词吗?其中“智能向上”指的是人工智能的发展必须有利于增进人类的福祉,既能推动产业经济的变革与发展,又能让社会更加美好,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我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安全与治理,“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发展理念更是如此,已成为打造全球AI的良好基础。未来产业的突破与发展将为中国乃至全球发展带来新的发展动力,在这样的大环境加持下,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机遇呢?
其实我方想要强调的是,法律领域存在大量事在人为的灵活性。在许多情况下,看似是AI给人类带来的挑战,但人类有能力将这些挑战转化为机遇。例如,AI减少了就业、增加了竞争、降低了需求,我认为这正是法律职业人学习、利用AI,跟上时代潮流,抓住机遇的良好机会。
所以,在我看来,即使机遇和挑战并存,我们也应该更多地着眼于机遇。
我的发言到此为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即使机遇和挑战并存,也应更多着眼于机遇,因为AI发展能为法律职业人带来诸多积极影响,且法律职业人有能力将挑战转化为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