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正方 · 开篇陈词
在历史发展脉络中,出于对稳定和效率的追求,群体内部制造公权力代表个体的选择性行为,界定审判权个体,以避免个体之间斗争的伤害。我认为正义是人类对善的追求。
当前网络媒介打破了传统媒介所确定的规则与理论,公众可以以网络为平台,对社会公共事务及社会现象表达观点意见,解决了公权力始终存在的局限性及绝对的理性化问题,体现了我们对正义的朴素追求,有助于民众心中正义的实现,让我们距离正义更近。
首先,我认为网络审判极大地促进了信息公开,有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在信息时代,网络成为了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有可能被置于公众的视野之下。以往一些司法案件因为信息闭塞,未能得到充分的关注,但现在有了网络舆论的监督,司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有可能被曝光、被讨论。例如著名的呼格案,正是因为网络舆论的广泛关注和持续追问,才推动了案件的重新审查,最终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正义得以伸张。如果没有网络舆论的审判力量,这样的冤假错案可能会被一直掩盖,正义难以得到实现。所以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为正义的到来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量,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第二点,我们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充分表达了民意,有助于推动法律的完善和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滞后性、不完善的地方,而网络审判中对一些热点案件的讨论和争议,能够促进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反思现行法律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例如,在一些涉及网络侵权、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案件中,网络舆论的关注和讨论推动了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为更好维护社会正义提供了法律保障。
当然,我也承认网络舆论审判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的不准确、情绪化的表达,但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彻底否定网络舆论审判的积极作用。从我方上述论证来看,网络审判的积极作用是远大于它的消极作用的。我们相信科技能让网络舆论审判更好地为正义服务。
综上所述,网络舆论审判正在促进信息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反映民意、推动法律完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民众有权利对正义进行最原始的呐喊,法律精神应当是有温度的。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正方 · 开篇陈词
在历史发展脉络中,出于对稳定和效率的追求,群体内部制造公权力代表个体的选择性行为,界定审判权个体,以避免个体之间斗争的伤害。我认为正义是人类对善的追求。
当前网络媒介打破了传统媒介所确定的规则与理论,公众可以以网络为平台,对社会公共事务及社会现象表达观点意见,解决了公权力始终存在的局限性及绝对的理性化问题,体现了我们对正义的朴素追求,有助于民众心中正义的实现,让我们距离正义更近。
首先,我认为网络审判极大地促进了信息公开,有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在信息时代,网络成为了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有可能被置于公众的视野之下。以往一些司法案件因为信息闭塞,未能得到充分的关注,但现在有了网络舆论的监督,司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有可能被曝光、被讨论。例如著名的呼格案,正是因为网络舆论的广泛关注和持续追问,才推动了案件的重新审查,最终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正义得以伸张。如果没有网络舆论的审判力量,这样的冤假错案可能会被一直掩盖,正义难以得到实现。所以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为正义的到来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量,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第二点,我们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充分表达了民意,有助于推动法律的完善和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滞后性、不完善的地方,而网络审判中对一些热点案件的讨论和争议,能够促进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反思现行法律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例如,在一些涉及网络侵权、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案件中,网络舆论的关注和讨论推动了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为更好维护社会正义提供了法律保障。
当然,我也承认网络舆论审判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的不准确、情绪化的表达,但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彻底否定网络舆论审判的积极作用。从我方上述论证来看,网络审判的积极作用是远大于它的消极作用的。我们相信科技能让网络舆论审判更好地为正义服务。
综上所述,网络舆论审判正在促进信息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反映民意、推动法律完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民众有权利对正义进行最原始的呐喊,法律精神应当是有温度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舆论审判在促进信息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反映民意、推动法律完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积极作用远大于消极作用,所以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反方·质询·正方
反方:跟进,感谢正方辩手的精彩发言。下面开始质询,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是对一个人的定性,比如某人做了某事,我们不仅在网络上讨论,还对其行为定性,这就是审判,你方认可吧? 正方:对,没问题。
反方:我方认为这种对他人定性意味着对司法程序有质疑,可这种质疑为何成了监督呢? 正方:因为我方认为司法程序并非完美,当然应该被质疑,质疑能推动司法程序更好地进行。
反方:那我先跟你探讨正义。你方定义正义是最善的追求,那请问现在的法律是正义的吗?法律存在法不如情之处,似乎不是那么善。有些法律涉及不到的地方,应该让民众参与讨论,使法律更有人性,你方认同吧? 正方:所以说我们发现法律保证的是大多数人的正常正义,而非绝对正义,绝对正义和正义之间存在距离。
反方:也就是说即使法律有你方所说的不足之处,也不需要太多完善吗?因为当想把正义推进到绝对正义时,某些时候会轻视法律的某些方面。比如在法官的程序正义下,判决没问题,但民众觉得不容情,就会质疑这个过程是否损害法律效力。 正方:我方认为在历史长河中,法律是需要不断完善的,并非如你所说不需要完善,法律肯定是不断发展完善的。
反方:那你觉得在程序上需要如何完善?比如国外有一些判例,通过新案例来完善法律程序,它是随着历史演进不断完善的。请告诉我具体如何完善? 正方: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就是一个完善的重要途径。比如之前的冤假错案,民众发现冤假错案的诸多细节,然后开始促使再审。
反方:中国社科院调查显示,仅有百分之六点一二的人做到认真浏览网页后再发表评论,立场永远先于认知。在这个过程中,为什么在你们看来网络舆论审判是对法律的补充而非损害呢? 正方:因为我方有论据表明,与过去相比,现在的民众更加成熟理性,在获取网络信息方面比过去更加理性。
反方:那现在的民众就真的理性吗?那百分之非理性能让我们离正义更近吗?我方认为,当你作为一个网民在网上浏览时,你做不到像法官一样认真搜集证据,你只能做到是非分明,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舆论审判的最大弊端。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反方·质询·正方
反方:跟进,感谢正方辩手的精彩发言。下面开始质询,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是对一个人的定性,比如某人做了某事,我们不仅在网络上讨论,还对其行为定性,这就是审判,你方认可吧? 正方:对,没问题。
反方:我方认为这种对他人定性意味着对司法程序有质疑,可这种质疑为何成了监督呢? 正方:因为我方认为司法程序并非完美,当然应该被质疑,质疑能推动司法程序更好地进行。
反方:那我先跟你探讨正义。你方定义正义是最善的追求,那请问现在的法律是正义的吗?法律存在法不如情之处,似乎不是那么善。有些法律涉及不到的地方,应该让民众参与讨论,使法律更有人性,你方认同吧? 正方:所以说我们发现法律保证的是大多数人的正常正义,而非绝对正义,绝对正义和正义之间存在距离。
反方:也就是说即使法律有你方所说的不足之处,也不需要太多完善吗?因为当想把正义推进到绝对正义时,某些时候会轻视法律的某些方面。比如在法官的程序正义下,判决没问题,但民众觉得不容情,就会质疑这个过程是否损害法律效力。 正方:我方认为在历史长河中,法律是需要不断完善的,并非如你所说不需要完善,法律肯定是不断发展完善的。
反方:那你觉得在程序上需要如何完善?比如国外有一些判例,通过新案例来完善法律程序,它是随着历史演进不断完善的。请告诉我具体如何完善? 正方: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就是一个完善的重要途径。比如之前的冤假错案,民众发现冤假错案的诸多细节,然后开始促使再审。
反方:中国社科院调查显示,仅有百分之六点一二的人做到认真浏览网页后再发表评论,立场永远先于认知。在这个过程中,为什么在你们看来网络舆论审判是对法律的补充而非损害呢? 正方:因为我方有论据表明,与过去相比,现在的民众更加成熟理性,在获取网络信息方面比过去更加理性。
反方:那现在的民众就真的理性吗?那百分之非理性能让我们离正义更近吗?我方认为,当你作为一个网民在网上浏览时,你做不到像法官一样认真搜集证据,你只能做到是非分明,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舆论审判的最大弊端。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反方 · 开篇陈词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社交媒体市场的下沉,生活逐渐与网络交织,大到国家知识、小到烟火日常如今都被放在网络上讨论,也都有可能借助舆论的力量掀起波澜。网络舆论审判就诞生于这样的背景,它指的是网络主体通过网络对于未受审判的热点事件中当事人的行为定罪量刑,并形成压制性舆论的行动。
我方认为,当下的网络舆论审判实际上在机制上偏离实现正义所必需的要求,公众客观、稳定、理性等方面的缺失,使其结果与正义越来越远。
首先,由于社媒平台用户属性,网络舆论审判无法保证以事实作为审判依据、公正作为主体参与的必需。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而随机爆发的网络舆论,无论是信息的生产端还是网民的接受端,都呈现出碎片化的典型特征。大家往往不在乎事实,互联网愈发强调时效性就比较激进。针对300多家媒体的调查显示,质量越低、刻意撰写讹误的新闻,新闻反而互动量越高,故事性叙事也大行其道。“虐猫事件”在微博上先后登上十余次热搜,其中许多基于一面之词的细节得到各大自媒体的大肆转载;诬告其男友强奸的“罗冠军事件”也是如此。
同时,由于网络舆论传播的强感性特征,网民对舆论审判的态度也不审慎。中国社科院调查显示,只有6.12%的人是认真浏览网络信息后才发表评论的,立场在这里是先于事实的。而在“罗冠军事件”中,即使有医学专业的人士指出故事中的堕胎不合理,也被愤怒的网民指责且要求道歉;“虐猫事件”即使到现在也被官方证明为炒作,但仍有人对韩进行发言指责,奥运会中苏炳添的成功以及苏翊鸣就被冠以阴谋论,教练马林的评论区不堪入目。网络舆论审判由于缺乏证据链、逻辑链的检验,一旦公众评判,正义便相对失衡。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无法控制惩罚力度,罪行不对等,以正义为名,却诞生了更多的不正义。奥克法律学院代表教授针对大陆社交媒体的研究得出结论,网民往往具有抱怨功利主义、重刑主义、泛道德主义的倾向,哪怕是小事一桩,被拉入网络舆论审判的公堂也都是“死刑”,刑罚与罪行不相匹配。“德阳女医生事件”刚爆发,被舆论误解的女医生就被网民拉入舆论的漩涡,遭受网络暴力和社会性死亡,被公司开除。网络舆论审判给人带来的影响难以估量,一旦被定性为坏人,就该受到千夫所指,甚至连坐影响被审判者和家人、朋友。罗冠军的父母也遭人白眼,被指这样的孩子真是有罪,但网民会以这样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吗?《病毒中心报》的数据显示,有62.6%的人有主观恶意制裁他人的倾向,他们奉行双重标准,将他人的人生当成自己展现优越和正义的舞台。网民们散去,女医生的生命却已逝去,不可挽回;苏翊鸣胜诉,也再也无法回到自己热爱的演播厅。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反方 · 开篇陈词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社交媒体市场的下沉,生活逐渐与网络交织,大到国家知识、小到烟火日常如今都被放在网络上讨论,也都有可能借助舆论的力量掀起波澜。网络舆论审判就诞生于这样的背景,它指的是网络主体通过网络对于未受审判的热点事件中当事人的行为定罪量刑,并形成压制性舆论的行动。
我方认为,当下的网络舆论审判实际上在机制上偏离实现正义所必需的要求,公众客观、稳定、理性等方面的缺失,使其结果与正义越来越远。
首先,由于社媒平台用户属性,网络舆论审判无法保证以事实作为审判依据、公正作为主体参与的必需。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而随机爆发的网络舆论,无论是信息的生产端还是网民的接受端,都呈现出碎片化的典型特征。大家往往不在乎事实,互联网愈发强调时效性就比较激进。针对300多家媒体的调查显示,质量越低、刻意撰写讹误的新闻,新闻反而互动量越高,故事性叙事也大行其道。“虐猫事件”在微博上先后登上十余次热搜,其中许多基于一面之词的细节得到各大自媒体的大肆转载;诬告其男友强奸的“罗冠军事件”也是如此。
同时,由于网络舆论传播的强感性特征,网民对舆论审判的态度也不审慎。中国社科院调查显示,只有6.12%的人是认真浏览网络信息后才发表评论的,立场在这里是先于事实的。而在“罗冠军事件”中,即使有医学专业的人士指出故事中的堕胎不合理,也被愤怒的网民指责且要求道歉;“虐猫事件”即使到现在也被官方证明为炒作,但仍有人对韩进行发言指责,奥运会中苏炳添的成功以及苏翊鸣就被冠以阴谋论,教练马林的评论区不堪入目。网络舆论审判由于缺乏证据链、逻辑链的检验,一旦公众评判,正义便相对失衡。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无法控制惩罚力度,罪行不对等,以正义为名,却诞生了更多的不正义。奥克法律学院代表教授针对大陆社交媒体的研究得出结论,网民往往具有抱怨功利主义、重刑主义、泛道德主义的倾向,哪怕是小事一桩,被拉入网络舆论审判的公堂也都是“死刑”,刑罚与罪行不相匹配。“德阳女医生事件”刚爆发,被舆论误解的女医生就被网民拉入舆论的漩涡,遭受网络暴力和社会性死亡,被公司开除。网络舆论审判给人带来的影响难以估量,一旦被定性为坏人,就该受到千夫所指,甚至连坐影响被审判者和家人、朋友。罗冠军的父母也遭人白眼,被指这样的孩子真是有罪,但网民会以这样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吗?《病毒中心报》的数据显示,有62.6%的人有主观恶意制裁他人的倾向,他们奉行双重标准,将他人的人生当成自己展现优越和正义的舞台。网民们散去,女医生的生命却已逝去,不可挽回;苏翊鸣胜诉,也再也无法回到自己热爱的演播厅。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我方有数据显示,94.5%的调查者认为他们更加注重真实性。请问您所说的那些不看证据就得出结论的情况,即便他们重视事物的真实性,可依然无法避免被网络上片面刻意撰写的一小段信息所蒙蔽。我方认为网民是有自己的判断能力的。请问您方有数据表明网民被蒙蔽的人更多吗?我方刚刚给出的数据就是一个,再给您显示有62.6%的人是理性的,这里的理性不代表他们把一个事情完完整整了解,即了解整个证据链。
那我请问,如果冤假错案的情况该如何去纠正呢?您不觉得网络舆论审判有助于冤假错案的纠正吗?但是它在纠正某些不该纠正的冤假错案时,会导致更多的法官受舆论的压制。我方有数据显示,54.7%的调查者选择跟事实存疑处求证,43.3%的调查者选择一概不相信,仅有2%的调查者才会深信不疑那些网上的虚假信息。也就是说,大部分网民都是会有自己的理性判断的,他们对正义的呼唤是有事实依据的,推动了一些司法的完善与修订。
反方:你这个数据只告诉我有多少人是理性的,但是你没证明他们在事件发生时是理性的,往往事件发生时理性的人是少数的,少数人往往是不理性的。我请问就像您说的,判决一个人死刑,最后网民呼吁的犯人真的被判处死刑了吗?没有吧,他们只是社会性死亡。还有后面有更多的一批人在去纠正这个情况,我认为大家是在一种理性的网络环境下讨论的。而您所说的那些,一上来就喊死刑、贬低某人的,我认为那属于网暴的范畴,并不是网络舆论审判的范畴,网络舆论审判和网暴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事实。有的人给他人定型,有的人是在辱骂,这有什么不同?请问您如何推断网络舆论审判和网暴本质上一样?如果本质上是一样的,那我们今天这个辩题还有什么辩论的必要吗?网暴更片面,可能形式上比网络舆论审判更少理性、更多辱骂的词汇,但是你会发现它都是对人不完全的一个事实的概括,一个模糊的恶意揣测的定罪量刑,这我们刚刚就已经讲过了,对吧?您不可以就是口说无凭,说网暴就是网络舆论审判的同质化的东西,两者是不一样的,谎告源自于情绪的发泄,而我认为网络审判它是有事实依据的。
正方:我方有数据显示,94.5%的调查者认为他们更加注重真实性。请问您所说的那些不看证据就得出结论的情况,即便他们重视事物的真实性,可依然无法避免被网络上片面刻意撰写的一小段信息所蒙蔽。我方认为网民是有自己的判断能力的。请问您方有数据表明网民被蒙蔽的人更多吗?我方刚刚给出的数据就是一个,再给您显示有62.6%的人是理性的,这里的理性不代表他们把一个事情完完整整了解,即了解整个证据链。
那我请问,如果冤假错案的情况该如何去纠正呢?您不觉得网络舆论审判有助于冤假错案的纠正吗?但是它在纠正某些不该纠正的冤假错案时,会导致更多的法官受舆论的压制。我方有数据显示,54.7%的调查者选择跟事实存疑处求证,43.3%的调查者选择一概不相信,仅有2%的调查者才会深信不疑那些网上的虚假信息。也就是说,大部分网民都是会有自己的理性判断的,他们对正义的呼唤是有事实依据的,推动了一些司法的完善与修订。
反方:你这个数据只告诉我有多少人是理性的,但是你没证明他们在事件发生时是理性的,往往事件发生时理性的人是少数的,少数人往往是不理性的。我请问就像您说的,判决一个人死刑,最后网民呼吁的犯人真的被判处死刑了吗?没有吧,他们只是社会性死亡。还有后面有更多的一批人在去纠正这个情况,我认为大家是在一种理性的网络环境下讨论的。而您所说的那些,一上来就喊死刑、贬低某人的,我认为那属于网暴的范畴,并不是网络舆论审判的范畴,网络舆论审判和网暴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事实。有的人给他人定型,有的人是在辱骂,这有什么不同?请问您如何推断网络舆论审判和网暴本质上一样?如果本质上是一样的,那我们今天这个辩题还有什么辩论的必要吗?网暴更片面,可能形式上比网络舆论审判更少理性、更多辱骂的词汇,但是你会发现它都是对人不完全的一个事实的概括,一个模糊的恶意揣测的定罪量刑,这我们刚刚就已经讲过了,对吧?您不可以就是口说无凭,说网暴就是网络舆论审判的同质化的东西,两者是不一样的,谎告源自于情绪的发泄,而我认为网络审判它是有事实依据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对辩
正方辩手: 对方辩友不能简单粗暴地将网络暴力等同于非理性的情绪发泄,而网络审判是基于事实,落点是理性的,是对正义的一种呼唤。而网络暴力只是为了满足个人一己私欲的一种发泄,所以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在我方看来,对正义的呼喊是一个理性的事情。就像德阳女医生事件,当时网上无数的人宣泄自己的情绪网暴这名医生,这并不是一种正义的审判。而我们所说的审判,比如前段时间人大女博士举报导师事件,网民帮她对导师做出的正义审判,让正义得以伸张,让女博士得以解脱,这难道不是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吗?所以首先你们要说明,在法律上一个涉及正义的事件上,这些人最后案件不会得到解决,这是你们方应该要论述的事情。其次,为什么说网络舆论审判不行呢?因为你们会发现在网民没看全的时候,法律还未介入的时候,这段时间当事人的权益是受到损害的。为什么在法律正义公平的基础之上,当事人还要受到这些中间的社会性审判呢?
反方辩手: 我揣测出来了,你们是想把网络跟网络舆论审判彻底切割开。那我再问你,你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到底是什么?就像你刚才所举的那个例子,女博士举报她的导师,网民去审判他,才推动了人大开除这个导师,才推动了后续的一些事情。如果网络舆论审判没有用的话,为什么这个女博士最后要走到上网求助的地步呢?请你给我描述一下网民是如何审判他的。
正方辩手: 网民不断地转载这一条消息,不断地呼吁司法机关去惩罚这个导师,这就是网络舆论审判的一个积极作用。
反方辩手: 你看我让你描述,你也不敢说了,我来告诉你吧。网民大概率会说,这种人也配当老师,这种人就该下岗,他大概率是这样的。你告诉我网暴是不是一个网络舆论审判必然带来的结果,它虽不受控,但却必然导向,没问题吧?你刚才说的话,我认为很多是这种人其实就不配当老师,因为网民的审判是基于自己来判断的,这种骚扰自己学生的人渣确实不配当老师,因此人渣最后才会被革职。这样的审判是正向的审判,并不是网暴。网暴是指一个人什么都没做,在网上说一句很中性的话,然后就因为别人的情绪发泄而被辱骂、人身攻击。而网络舆论审判是基于事实的,这是两者最重要的区别,你认同吗?
正方辩手: 这点我可以承认。网暴可能更多的是出于感性,也不是感性,就是单纯想骂人。网络舆论审判可能更多的疏于理性,但是你会发现在表现形式上它们是一样的,都是去给他人定罪量刑。你刚刚也说了,就是这种人不配当老师,这种人该死。但是我方同样给你补充数据,公报的数据显示有62.6%的人有主观恶意制裁他人的倾向,这就是为什么在网络舆论审判,即使出于理性的条件下,即使我出于看到现在一些不完全的证据情况下,我依然可能将他们的惩罚力度推向一个更严重的局面,这就是我方所说的网络舆论审判带来的危害之二。惩罚最终是由司法机关来惩罚,并不是由民众来惩罚的,但是如果民众认为司法机关的判决不是对的,就想让司法机关承受,承受的就是判决得更严一点,就像某些案件一样,在这个过程中,司法机关一旦受到压力。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对辩
正方辩手: 对方辩友不能简单粗暴地将网络暴力等同于非理性的情绪发泄,而网络审判是基于事实,落点是理性的,是对正义的一种呼唤。而网络暴力只是为了满足个人一己私欲的一种发泄,所以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在我方看来,对正义的呼喊是一个理性的事情。就像德阳女医生事件,当时网上无数的人宣泄自己的情绪网暴这名医生,这并不是一种正义的审判。而我们所说的审判,比如前段时间人大女博士举报导师事件,网民帮她对导师做出的正义审判,让正义得以伸张,让女博士得以解脱,这难道不是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吗?所以首先你们要说明,在法律上一个涉及正义的事件上,这些人最后案件不会得到解决,这是你们方应该要论述的事情。其次,为什么说网络舆论审判不行呢?因为你们会发现在网民没看全的时候,法律还未介入的时候,这段时间当事人的权益是受到损害的。为什么在法律正义公平的基础之上,当事人还要受到这些中间的社会性审判呢?
反方辩手: 我揣测出来了,你们是想把网络跟网络舆论审判彻底切割开。那我再问你,你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到底是什么?就像你刚才所举的那个例子,女博士举报她的导师,网民去审判他,才推动了人大开除这个导师,才推动了后续的一些事情。如果网络舆论审判没有用的话,为什么这个女博士最后要走到上网求助的地步呢?请你给我描述一下网民是如何审判他的。
正方辩手: 网民不断地转载这一条消息,不断地呼吁司法机关去惩罚这个导师,这就是网络舆论审判的一个积极作用。
反方辩手: 你看我让你描述,你也不敢说了,我来告诉你吧。网民大概率会说,这种人也配当老师,这种人就该下岗,他大概率是这样的。你告诉我网暴是不是一个网络舆论审判必然带来的结果,它虽不受控,但却必然导向,没问题吧?你刚才说的话,我认为很多是这种人其实就不配当老师,因为网民的审判是基于自己来判断的,这种骚扰自己学生的人渣确实不配当老师,因此人渣最后才会被革职。这样的审判是正向的审判,并不是网暴。网暴是指一个人什么都没做,在网上说一句很中性的话,然后就因为别人的情绪发泄而被辱骂、人身攻击。而网络舆论审判是基于事实的,这是两者最重要的区别,你认同吗?
正方辩手: 这点我可以承认。网暴可能更多的是出于感性,也不是感性,就是单纯想骂人。网络舆论审判可能更多的疏于理性,但是你会发现在表现形式上它们是一样的,都是去给他人定罪量刑。你刚刚也说了,就是这种人不配当老师,这种人该死。但是我方同样给你补充数据,公报的数据显示有62.6%的人有主观恶意制裁他人的倾向,这就是为什么在网络舆论审判,即使出于理性的条件下,即使我出于看到现在一些不完全的证据情况下,我依然可能将他们的惩罚力度推向一个更严重的局面,这就是我方所说的网络舆论审判带来的危害之二。惩罚最终是由司法机关来惩罚,并不是由民众来惩罚的,但是如果民众认为司法机关的判决不是对的,就想让司法机关承受,承受的就是判决得更严一点,就像某些案件一样,在这个过程中,司法机关一旦受到压力。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是中场点评环节。
每位评委点评时间不超过2分钟,本环节中评委可以投屏。首先有请。
我能听见。我觉得这场比赛很有趣,我更倾向于关注各方需要解决的问题。我觉得可能在于理性方面去区分网络和网络舆论的区别,并且在之后的一些例子当中,需要向评委说明是如何处理这部分审判的。例如,在不是售票的情况下,反方可能需要更多努力的是在后续司法监督方面的推进,就是是否可能现在民众告别司法,舆论本身也是一种司法鉴定,对吧?为什么我们不需要这样的司法研究呢?因为人们在这里是否有这种强烈的自由呢?就是这样的。然后还有一些生活期待吗?我们国家去淡化这些,但是这方面也存在问题。还有一些对于这些数据的10.5%,一些后续的做法,我觉得这个很重要。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是中场点评环节。
每位评委点评时间不超过2分钟,本环节中评委可以投屏。首先有请。
我能听见。我觉得这场比赛很有趣,我更倾向于关注各方需要解决的问题。我觉得可能在于理性方面去区分网络和网络舆论的区别,并且在之后的一些例子当中,需要向评委说明是如何处理这部分审判的。例如,在不是售票的情况下,反方可能需要更多努力的是在后续司法监督方面的推进,就是是否可能现在民众告别司法,舆论本身也是一种司法鉴定,对吧?为什么我们不需要这样的司法研究呢?因为人们在这里是否有这种强烈的自由呢?就是这样的。然后还有一些生活期待吗?我们国家去淡化这些,但是这方面也存在问题。还有一些对于这些数据的10.5%,一些后续的做法,我觉得这个很重要。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这是评委的中场点评,并非立论、质询、对辩、驳论或者陈词中的任何一种辩论环节内容,主要是评委提出自己对双方辩手后续辩论需要关注和解决问题的看法,无法按照要求进行分析。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评委三中场点评。
我目前更偏向于反方。第一点,我觉得正方对于网络和网络舆论审判的利弊没有阐述清楚。第二点,我们还有一个疑问,就是网络舆论监督和网络舆论审判的区别,我希望正方能够好好解释一下。并且我觉得双方在这场比赛中没有对框架区别进行比较,大家都在讲述网络舆论的好处和坏处。但是今天我们的争议焦点,或者说在有网络舆论审判和没有网络舆论审判之前的状态是什么样子的,以及有了之后的状态,我希望能听到关于这个“更”字的比较。
剩下的就是关于今天对于这个“是”(此处表述不清,但忠实原文),还有就是大家对于正义的评判标准到底是怎样的,这里会涉及到我刚才讲的大家如何去比较,这是我之后比较想听到的。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评委三中场点评。
我目前更偏向于反方。第一点,我觉得正方对于网络和网络舆论审判的利弊没有阐述清楚。第二点,我们还有一个疑问,就是网络舆论监督和网络舆论审判的区别,我希望正方能够好好解释一下。并且我觉得双方在这场比赛中没有对框架区别进行比较,大家都在讲述网络舆论的好处和坏处。但是今天我们的争议焦点,或者说在有网络舆论审判和没有网络舆论审判之前的状态是什么样子的,以及有了之后的状态,我希望能听到关于这个“更”字的比较。
剩下的就是关于今天对于这个“是”(此处表述不清,但忠实原文),还有就是大家对于正义的评判标准到底是怎样的,这里会涉及到我刚才讲的大家如何去比较,这是我之后比较想听到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认为,公权力虽是实现正义的主要途径,但始终存在局限性。而网络舆论审判能让我们听到更多民众的声音,体现出民众对正义的朴素追求。
当我们脱离对公权力理性的绝对依赖,网络舆论审判能不断倒逼政府提高调查效率和司法审判效率,这有利于查明事件真相,维护实体公正。
一直以来,政府有时秉持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维,能压则压、能骗则骗。不然也不会有当时人大女博士的案件了。民众可以对政府未插手的事件或者冤假错案进行审判,通过对事件定性,挖掘更多细节与真相,从而推动司法机关完善法律体系,促使案件得到公正审判。这补充了司法机关未能顾及的角落,能让阳光照到更多地方。
公权力只有让民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被民众接受。法需经受时间检验,我方承认我们不是精英,但我们在自我反省并积极行动。谢谢。
我方认为,公权力虽是实现正义的主要途径,但始终存在局限性。而网络舆论审判能让我们听到更多民众的声音,体现出民众对正义的朴素追求。
当我们脱离对公权力理性的绝对依赖,网络舆论审判能不断倒逼政府提高调查效率和司法审判效率,这有利于查明事件真相,维护实体公正。
一直以来,政府有时秉持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维,能压则压、能骗则骗。不然也不会有当时人大女博士的案件了。民众可以对政府未插手的事件或者冤假错案进行审判,通过对事件定性,挖掘更多细节与真相,从而推动司法机关完善法律体系,促使案件得到公正审判。这补充了司法机关未能顾及的角落,能让阳光照到更多地方。
公权力只有让民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被民众接受。法需经受时间检验,我方承认我们不是精英,但我们在自我反省并积极行动。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反方·小结
时间为1分30秒,发言者16岁。首先,要解决正方对于网络舆论审判最大的益处在于监督这一观点。我想请问,当下难道没有司法监督吗?所以,正方首先要论证的是当下司法监督不完善,并且真的迫切需要网络舆论审判这部分内容。
其次是定义方面,我依旧不明白为什么网络舆论审判和网络舆论监督会被视为同一件事情。我们刚刚已经提到,网络舆论审判在于对当事人量刑定罪,这和监督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回到我方的论点。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我承认网民中有一部分人是理性的,也会努力求证。但是,由于互联网本身的属性,存在强烈的感性行为。有些人可以依靠撰写含糊的新闻,在短时间内获得极高的互动量。我们的理性可能会被他人利用,从而形成舆论压力。换句话说,最终的结果就是谁的声音大、热度高,就会吸引大众的注意力,而忽略程序正义。再举个例子,吴亦凡与都美竹事件热度很高,微博多次上热搜的时候,却没有人在意数千农民工被长期拖欠工资这件事,法律也没有因为这份舆论去处理拖欠工资这种违法性很高的事情,那些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也没有机会得到声援。这就是我认为网络舆论审判的弊端,声音大、热度高并不一定是对正义最大的贡献。
以上。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反方·小结
时间为1分30秒,发言者16岁。首先,要解决正方对于网络舆论审判最大的益处在于监督这一观点。我想请问,当下难道没有司法监督吗?所以,正方首先要论证的是当下司法监督不完善,并且真的迫切需要网络舆论审判这部分内容。
其次是定义方面,我依旧不明白为什么网络舆论审判和网络舆论监督会被视为同一件事情。我们刚刚已经提到,网络舆论审判在于对当事人量刑定罪,这和监督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回到我方的论点。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我承认网民中有一部分人是理性的,也会努力求证。但是,由于互联网本身的属性,存在强烈的感性行为。有些人可以依靠撰写含糊的新闻,在短时间内获得极高的互动量。我们的理性可能会被他人利用,从而形成舆论压力。换句话说,最终的结果就是谁的声音大、热度高,就会吸引大众的注意力,而忽略程序正义。再举个例子,吴亦凡与都美竹事件热度很高,微博多次上热搜的时候,却没有人在意数千农民工被长期拖欠工资这件事,法律也没有因为这份舆论去处理拖欠工资这种违法性很高的事情,那些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也没有机会得到声援。这就是我认为网络舆论审判的弊端,声音大、热度高并不一定是对正义最大的贡献。
以上。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对辩
正方辩手: 我有注意到网络上现在有这样一个样态,就是有的网络平台会介入监管这些比较情绪化的、辱骂性的言论,而最后筛下的那些言论我认为是正面的,有利于促进法律的发展,是理性化的,因为辱骂已经被这些网络监督平台给筛掉了。有这样一个要素存在的。
反方辩手: 你说的是辱骂会被网络监管平台所筛掉,但是那些处于不理智的、对当事人做出错误判断的情况,你告诉我在本场怎么解释?
正方辩手: 我方有承认存在一些不理智的,但不理智并不是绝大多数的,而且法律也会保持自己的稳定性,对民众进行教育和普法,最终两者是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的。
反方辩手: 理性的人如何确保他们看到了所有完整的证据才行呢?
正方辩手: 我刚刚给你第三方面数据,通过社会调查只有6.12%的人能做到真实浏览网络,再发表自己的见解。
反方辩手: 你说到完整的,可是司法程序中有一些证据搜索不到的地方,没办法形成一个绝对完整的证据链,只有完整的证据链才叫接近正义吗?
正方辩手: 对,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为什么网络舆论审判它天生少于正规的司法程序,它就带有不完全的证据链。其实这正是出于可能被单方面靠热度拿出的证据来看,对其他本该无罪的人进行了一个有罪的审判,这就是我方讲的第一点避害。第二点避害,你告诉我们那些社会性死亡的人,他即使像你们后来说的,他可能被法院所翻案,但是他有没有可能本来就不需要翻案,会更好一点啊。我认为就是法律它是一个有选择性的吸纳民众的意见,民众的意见是有必要存在的,这就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一点,而法律它自身的意义在于它的稳定性,它会选择性的吸纳好的意见,然后摒弃那些糟粕的一点,也就是那些情绪化的、有点偏沦为网暴的一点,会被摒弃,而且这一部分人也会被网暴的人,也会被最终给审判的,他们是有良性互动在的。
反方辩手: 好,这件事情你聊的其实是两点啊。第1点叫做法律对他的审判和社会的审判是两套审判,强加上罪名,他即使被认定他没有强奸,但是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没看到后来新的证据,就认为这人是这个强奸犯,他不被当正常人看待。第2点,有一部分人没看到后来新的证据,就认为这是这个强奸犯,他不被当正常人看待。就是先说这点吧,社会上有影响的是大部分还是小部分,有一部分人认为他是一个强奸犯,不配为人,但是这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了吗?是不是负面的,法律也不会为他颁证和为他纠正,那些在网上乱说话的权重啊,他这个自己的互动已经形成一个界限了。
反方辩手: 好,那我再请你描述一个样子,就是你为什么会认为我们在网上的监督一定要是给这个人定性,有这种审判的监督的功能,那不然如何监督呢?
正方辩手: 请问我们只要在网上及时的观看那些司法审判的正当的证据,并为法院进行点赞就好了呀,我们为什么要疯狂的发表自己对这些基于有限的逻辑所判断出来的审判,民众只要点个赞就好了吗?
正方辩手: 我认为民众是需要参与进这个法律来的,因为法律希望民众是需要有人情味的,需要一些大众参与,现在政府也鼓励大家,国家也鼓励大家,是不是增强法律意识,深度参与到一些法律案件中来,我认为这是国家所希望看到的,也是法律所希望看到的要素。
正方辩手: 我这样想吧,中国法律是如何走,如何保持一定的与民众的近距离呢?就是你们要强调的是网络舆论审判不光要有网络舆论,还有审判,相当于法庭下面这些评审,你也要站起来跟法官就对着干,说这个人啊,你判的不够,不够重,那个人让你判轻了,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让我们去离正义更近呢?这是我的观点。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vs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对辩
正方辩手: 我有注意到网络上现在有这样一个样态,就是有的网络平台会介入监管这些比较情绪化的、辱骂性的言论,而最后筛下的那些言论我认为是正面的,有利于促进法律的发展,是理性化的,因为辱骂已经被这些网络监督平台给筛掉了。有这样一个要素存在的。
反方辩手: 你说的是辱骂会被网络监管平台所筛掉,但是那些处于不理智的、对当事人做出错误判断的情况,你告诉我在本场怎么解释?
正方辩手: 我方有承认存在一些不理智的,但不理智并不是绝大多数的,而且法律也会保持自己的稳定性,对民众进行教育和普法,最终两者是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的。
反方辩手: 理性的人如何确保他们看到了所有完整的证据才行呢?
正方辩手: 我刚刚给你第三方面数据,通过社会调查只有6.12%的人能做到真实浏览网络,再发表自己的见解。
反方辩手: 你说到完整的,可是司法程序中有一些证据搜索不到的地方,没办法形成一个绝对完整的证据链,只有完整的证据链才叫接近正义吗?
正方辩手: 对,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为什么网络舆论审判它天生少于正规的司法程序,它就带有不完全的证据链。其实这正是出于可能被单方面靠热度拿出的证据来看,对其他本该无罪的人进行了一个有罪的审判,这就是我方讲的第一点避害。第二点避害,你告诉我们那些社会性死亡的人,他即使像你们后来说的,他可能被法院所翻案,但是他有没有可能本来就不需要翻案,会更好一点啊。我认为就是法律它是一个有选择性的吸纳民众的意见,民众的意见是有必要存在的,这就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一点,而法律它自身的意义在于它的稳定性,它会选择性的吸纳好的意见,然后摒弃那些糟粕的一点,也就是那些情绪化的、有点偏沦为网暴的一点,会被摒弃,而且这一部分人也会被网暴的人,也会被最终给审判的,他们是有良性互动在的。
反方辩手: 好,这件事情你聊的其实是两点啊。第1点叫做法律对他的审判和社会的审判是两套审判,强加上罪名,他即使被认定他没有强奸,但是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没看到后来新的证据,就认为这人是这个强奸犯,他不被当正常人看待。第2点,有一部分人没看到后来新的证据,就认为这是这个强奸犯,他不被当正常人看待。就是先说这点吧,社会上有影响的是大部分还是小部分,有一部分人认为他是一个强奸犯,不配为人,但是这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了吗?是不是负面的,法律也不会为他颁证和为他纠正,那些在网上乱说话的权重啊,他这个自己的互动已经形成一个界限了。
反方辩手: 好,那我再请你描述一个样子,就是你为什么会认为我们在网上的监督一定要是给这个人定性,有这种审判的监督的功能,那不然如何监督呢?
正方辩手: 请问我们只要在网上及时的观看那些司法审判的正当的证据,并为法院进行点赞就好了呀,我们为什么要疯狂的发表自己对这些基于有限的逻辑所判断出来的审判,民众只要点个赞就好了吗?
正方辩手: 我认为民众是需要参与进这个法律来的,因为法律希望民众是需要有人情味的,需要一些大众参与,现在政府也鼓励大家,国家也鼓励大家,是不是增强法律意识,深度参与到一些法律案件中来,我认为这是国家所希望看到的,也是法律所希望看到的要素。
正方辩手: 我这样想吧,中国法律是如何走,如何保持一定的与民众的近距离呢?就是你们要强调的是网络舆论审判不光要有网络舆论,还有审判,相当于法庭下面这些评审,你也要站起来跟法官就对着干,说这个人啊,你判的不够,不够重,那个人让你判轻了,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让我们去离正义更近呢?这是我的观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是反方的总结陈词。
当网友对南京大学教授相闻进行评价时,网络舆论总是包含了自身的个人情绪、社会习性,特别关注当事人的性别、社会关系等倾向,从身份行为上去寻找答案,却往往忽略了司法上对事实的认定以及法律的规定。
例如在杭州73年肇事案件中,肇事司机陈诺所开的奔驰竟激起了公众的报复心态,大众将其认定为富家子弟恶意杀人事件,对法院判处六年刑期极度不满。按照舆论的导向,这是富家子弟撞车凶杀犯,但在法律的认定中,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判处的6年并无不当。所以说,在公众看来的正义与法律看来的正义可能不一样。公众是有理性的不满,但公众所认为的正义,是出于他们的道德观,他们对社会的普通认知,基于他们的性别、阶层、社会关系的,这不是一个全面的正义。
我们出于自己的认知局限,可能对于证据链有所疏忽,逻辑上存在不稳定,对社会的认知有不同的时候,我们所提出的所谓自身的正义,对一些该被法律审判的事情,在网络上形成舆论压制,推动法院去做一些不正当的裁决的时候,这难道不是对正义的一个最严重的侵犯?
还有,像谁热度高、谁火听谁的,这也就是利用了互联网上强时效性的特点。吴亦凡事件得到解决,给公众带来的效益是娱乐效益,但是那些农民工被拖欠钱款,生活困苦甚至没饭吃,他们就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热度被吴亦凡所挤散,眼睁睁看着法律、社会、网络、娱乐带来的压力,而不去关注他们那些被拖欠的钱款,这怎么可能是离正义更近呢?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是反方的总结陈词。
当网友对南京大学教授相闻进行评价时,网络舆论总是包含了自身的个人情绪、社会习性,特别关注当事人的性别、社会关系等倾向,从身份行为上去寻找答案,却往往忽略了司法上对事实的认定以及法律的规定。
例如在杭州73年肇事案件中,肇事司机陈诺所开的奔驰竟激起了公众的报复心态,大众将其认定为富家子弟恶意杀人事件,对法院判处六年刑期极度不满。按照舆论的导向,这是富家子弟撞车凶杀犯,但在法律的认定中,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判处的6年并无不当。所以说,在公众看来的正义与法律看来的正义可能不一样。公众是有理性的不满,但公众所认为的正义,是出于他们的道德观,他们对社会的普通认知,基于他们的性别、阶层、社会关系的,这不是一个全面的正义。
我们出于自己的认知局限,可能对于证据链有所疏忽,逻辑上存在不稳定,对社会的认知有不同的时候,我们所提出的所谓自身的正义,对一些该被法律审判的事情,在网络上形成舆论压制,推动法院去做一些不正当的裁决的时候,这难道不是对正义的一个最严重的侵犯?
还有,像谁热度高、谁火听谁的,这也就是利用了互联网上强时效性的特点。吴亦凡事件得到解决,给公众带来的效益是娱乐效益,但是那些农民工被拖欠钱款,生活困苦甚至没饭吃,他们就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热度被吴亦凡所挤散,眼睁睁看着法律、社会、网络、娱乐带来的压力,而不去关注他们那些被拖欠的钱款,这怎么可能是离正义更近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舆论审判受多种非司法因素影响,会干扰司法判定、推动不正当裁决、忽视真正需要正义的事件,所以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感谢反方辩手。下面由正方辩手进行总结,时间为2分钟。
今天,反方辩手一直表现出非常排斥网络舆论的态度,并且一直在追求一种绝对的正义,追求绝对完整的正义链。我方之前也达成了共识,即没有绝对的正义存在,不管是网络舆论还是司法机构,都很难做到绝对权威。
在中国,阻碍司法公正的并非民众的声音。谁有想法就应该站出来,就像女博士被批判时,没有人敢说自己的话是100%正确的,也不能要求别人的话百分之百正确,我们得允许别人说话。
今天,我们的法律面向社会生活,法律必须人性化,必须建立起民众的信任。如果没有得到公众舆论的回应和支持,法律是没有力量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舆论不仅是司法的镜子,更是司法的根基。
如果愿意相信自己能够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当舆论的灯光照下来,又有什么可担忧的呢?当你闭目塞听时,究竟是因为恐惧还是偏见?我想,有勇气的司法是不会排斥网络舆论审判的,不会缺乏接纳舆论的勇气的。一个真正公平的环境永远不能靠鸦雀无声来维系。
谢谢大家。
感谢反方辩手。下面由正方辩手进行总结,时间为2分钟。
今天,反方辩手一直表现出非常排斥网络舆论的态度,并且一直在追求一种绝对的正义,追求绝对完整的正义链。我方之前也达成了共识,即没有绝对的正义存在,不管是网络舆论还是司法机构,都很难做到绝对权威。
在中国,阻碍司法公正的并非民众的声音。谁有想法就应该站出来,就像女博士被批判时,没有人敢说自己的话是100%正确的,也不能要求别人的话百分之百正确,我们得允许别人说话。
今天,我们的法律面向社会生活,法律必须人性化,必须建立起民众的信任。如果没有得到公众舆论的回应和支持,法律是没有力量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舆论不仅是司法的镜子,更是司法的根基。
如果愿意相信自己能够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当舆论的灯光照下来,又有什么可担忧的呢?当你闭目塞听时,究竟是因为恐惧还是偏见?我想,有勇气的司法是不会排斥网络舆论审判的,不会缺乏接纳舆论的勇气的。一个真正公平的环境永远不能靠鸦雀无声来维系。
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