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始,首先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为 3 分钟。
尊敬的主席、各位观众:
我方坚决主张拐卖妇女儿童应按买卖犯罪处理以实现司法公正。从需求性方面来看,尽管法律对拐卖妇女儿童行为规定了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买方市场需求旺盛是拐卖犯罪屡禁不止的首要原因。其根本在于规则不够明确,致使目前对拐卖者和收买者量刑差异显著。拐卖者通常面临十年刑期,而收买者仅是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种量刑的不对等导致买方的违法成本极低,而简单的收益却远高于风险,从而推动了买方需求不断增加。打击买方需求是遏制拐卖犯罪的关键所在。
从犯罪的根本属性来看,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方,将妇女儿童作为商品进行买卖的行为,都严重侵犯了人不可买卖的权利。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严重参与倒卖的,出现人数较多的情况,量刑可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清华大学教授张明楷指出,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把妇女或儿童当做商品出售,此行为因违背人不可买卖之权利而被判拐卖罪。实际的司法判决中,相关案例裁判结果明确指出进行金钱交易侵犯了人不可买卖的权利,也证实了这一观点。然而在买方同样侵犯人不可买卖的权利的情况下,却只需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一处罚存在不合理之处。
此外,社会上对买卖人口量刑存在偏差,认为买方责任小、危害低,但实际上多数买方还存在收买后持续强奸、强迫生育、强迫劳动等其他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与卖方相当。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看,买卖同罪的实施可以有效打击买方市场,降低犯罪率。罗翔教授对相关案件调查显示,收买罪的量刑普遍偏轻,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数据显示,在犯收买罪的 1528 人中,只有 16 人被追究强奸罪,最高判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11 人被追究非法拘禁罪责。三年以下的基本刑罚不足以对潜在犯罪分子形成威慑。美国对三个地区买方的调查显示,提高刑法量刑是威慑买方的主要因素。在泰国和印度,人口贩卖罪的最高刑期分别为十二年和十年。从 2017 年至 2020 年,泰国的人口贩卖罪案件的被害人数和立案数逐步减少。同样,日本在 2005 年修改法律将人口贩卖与诱拐视为同等犯罪后的 12 年间,日本的买卖人口案件显著减少,拐卖儿童的案件数量下降。
此外,新经验表明,买卖同罪的实施,可有效提高买方犯罪成本,从而遏制此类犯罪行为。而根据相关实际分析,对买方常常判处三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实施缓刑缺乏统一标准,时间和空间上的不稳定性也加剧了执法困难。明确法定刑,有助于司法执法的高效进行。
综上所述,我方坚决认为拐卖妇女儿童应当买卖同罪。
现在开始,首先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为 3 分钟。
尊敬的主席、各位观众:
我方坚决主张拐卖妇女儿童应按买卖犯罪处理以实现司法公正。从需求性方面来看,尽管法律对拐卖妇女儿童行为规定了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买方市场需求旺盛是拐卖犯罪屡禁不止的首要原因。其根本在于规则不够明确,致使目前对拐卖者和收买者量刑差异显著。拐卖者通常面临十年刑期,而收买者仅是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种量刑的不对等导致买方的违法成本极低,而简单的收益却远高于风险,从而推动了买方需求不断增加。打击买方需求是遏制拐卖犯罪的关键所在。
从犯罪的根本属性来看,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方,将妇女儿童作为商品进行买卖的行为,都严重侵犯了人不可买卖的权利。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严重参与倒卖的,出现人数较多的情况,量刑可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清华大学教授张明楷指出,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把妇女或儿童当做商品出售,此行为因违背人不可买卖之权利而被判拐卖罪。实际的司法判决中,相关案例裁判结果明确指出进行金钱交易侵犯了人不可买卖的权利,也证实了这一观点。然而在买方同样侵犯人不可买卖的权利的情况下,却只需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一处罚存在不合理之处。
此外,社会上对买卖人口量刑存在偏差,认为买方责任小、危害低,但实际上多数买方还存在收买后持续强奸、强迫生育、强迫劳动等其他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与卖方相当。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看,买卖同罪的实施可以有效打击买方市场,降低犯罪率。罗翔教授对相关案件调查显示,收买罪的量刑普遍偏轻,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数据显示,在犯收买罪的 1528 人中,只有 16 人被追究强奸罪,最高判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11 人被追究非法拘禁罪责。三年以下的基本刑罚不足以对潜在犯罪分子形成威慑。美国对三个地区买方的调查显示,提高刑法量刑是威慑买方的主要因素。在泰国和印度,人口贩卖罪的最高刑期分别为十二年和十年。从 2017 年至 2020 年,泰国的人口贩卖罪案件的被害人数和立案数逐步减少。同样,日本在 2005 年修改法律将人口贩卖与诱拐视为同等犯罪后的 12 年间,日本的买卖人口案件显著减少,拐卖儿童的案件数量下降。
此外,新经验表明,买卖同罪的实施,可有效提高买方犯罪成本,从而遏制此类犯罪行为。而根据相关实际分析,对买方常常判处三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实施缓刑缺乏统一标准,时间和空间上的不稳定性也加剧了执法困难。明确法定刑,有助于司法执法的高效进行。
综上所述,我方坚决认为拐卖妇女儿童应当买卖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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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正方通过多个分论点和事实佐证,论证了拐卖妇女儿童应当买卖同罪,以实现司法公正,有效遏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
反方四辩:下面有请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双方共计时 2 分 30 秒。
反方四辩:主题是,请问对方辩友,若坚持修改法律,那么请问法律要怎么落实,我们要不要强调法律意义和司法规律的确定性呢?我们今天执法跟司法的重复进行了,这样就不能冲突啊,所以您也认同了,就即便合法,最后结果不论是百分之四十还是百分之四百,都数据用工,我们不能想我们有数据表是 18 年级,18 年之后只是新月,即使没有立法加强百分之八十,也是得法卖要的,犯罪率持续下降。如果没有看到使用高成本立法和行作地好的。继续问您第二个问题,立法成本的问题,您知道第一个法要用多久吗?第一个法是需要投入人力成本的,其这个全学校十分是要集中全国的司法资源,我告诉您,它最长需要 66 年,这后续几年到哪看呢?您的立法需要看立法和执法中间,如果您的这个法律制定得合理,您执法时,它的行为会得到有效的实施,就是说使得执法能够有效地进行下去,立法还是要能够有效实施才行。但是我方觉得您的观点存在一定问题,它有一定的必要部门。那我们再来第三个问题,再来英国民间的数量行为和宋裁礼行为,与刑法要费的行为理论最常接近,具有独特地和无法区分的特点,您方对于这种情况,您方同学要先回避上一个问题,上一个问题您方提到的犯罪率下降,是因为我方先小姐姐的收买子收买他的问题,然后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是我先在回答的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民间上这个行为,我方今天讨论的只是买卖的系统,买卖行为的本身,如果有后续的话,司法会处理的啊。好的,我提醒您这边第三个问题,所以您再思考下再回答吧。我不是回答您了吗?您现在说这个系统是合法行为,但是如果我们现在把它本身认定为犯罪的话,如果这样还好的话,必须在这问是吧?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您只要给出一个解决方案,我们认为您需要加强这个,其他是没有办法去解决这个根本问题的,我们当解决这个问题时,我们发现问题不是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把情绩我们,我们只是要解决这个法律的公平,以及这个公平问题。嗯。时间段时间段。
反方四辩:下面有请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双方共计时 2 分 30 秒。
反方四辩:主题是,请问对方辩友,若坚持修改法律,那么请问法律要怎么落实,我们要不要强调法律意义和司法规律的确定性呢?我们今天执法跟司法的重复进行了,这样就不能冲突啊,所以您也认同了,就即便合法,最后结果不论是百分之四十还是百分之四百,都数据用工,我们不能想我们有数据表是 18 年级,18 年之后只是新月,即使没有立法加强百分之八十,也是得法卖要的,犯罪率持续下降。如果没有看到使用高成本立法和行作地好的。继续问您第二个问题,立法成本的问题,您知道第一个法要用多久吗?第一个法是需要投入人力成本的,其这个全学校十分是要集中全国的司法资源,我告诉您,它最长需要 66 年,这后续几年到哪看呢?您的立法需要看立法和执法中间,如果您的这个法律制定得合理,您执法时,它的行为会得到有效的实施,就是说使得执法能够有效地进行下去,立法还是要能够有效实施才行。但是我方觉得您的观点存在一定问题,它有一定的必要部门。那我们再来第三个问题,再来英国民间的数量行为和宋裁礼行为,与刑法要费的行为理论最常接近,具有独特地和无法区分的特点,您方对于这种情况,您方同学要先回避上一个问题,上一个问题您方提到的犯罪率下降,是因为我方先小姐姐的收买子收买他的问题,然后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是我先在回答的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民间上这个行为,我方今天讨论的只是买卖的系统,买卖行为的本身,如果有后续的话,司法会处理的啊。好的,我提醒您这边第三个问题,所以您再思考下再回答吧。我不是回答您了吗?您现在说这个系统是合法行为,但是如果我们现在把它本身认定为犯罪的话,如果这样还好的话,必须在这问是吧?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您只要给出一个解决方案,我们认为您需要加强这个,其他是没有办法去解决这个根本问题的,我们当解决这个问题时,我们发现问题不是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把情绩我们,我们只是要解决这个法律的公平,以及这个公平问题。嗯。时间段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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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有请反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时间同样为 3 分钟。
主席问候在场诸位并提议,那所谓同罪指的是将买方的刑罚提高到与卖方相同,使之与卖方罪责相当。中国法制建设的征程依然艰巨而漫长。在当前的中国社会中,存在数量相当庞大的群体,其法制观念相对薄弱,对于一些边界模糊的行为及鉴定行为时,无法认识到其行为跨越了法律的界限。
我方认为拐卖妇女儿童不应该买卖同罪,论证如下: 首先,拐卖妇女儿童买卖同罪会增加解救被拐妇女儿童的难度。对于打击拐卖工作的进行,当人的自由受到过度的限制时,会产生恢复自由的动机。若将买方刑罚提高到与卖方一致时,买方可能会倾向抗拒配合,市场使反侦查工作变得困难,他们会担心自己一旦配合,就会面临与卖方同等的刑罚。这种心理抗拒会导致被拐妇女儿童逃跑、被找到和解救变得困难,从而延长其痛苦的时间。如今,处于婚姻或传宗接代目的的收买者占比达八成以上,买方往往能够成为案件被侦破的突破口,但是如果将买方刑罚提高,在这种重罚之下,多数人会选择隐瞒自己的犯罪事实。在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没有虐待行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这促使了部分收买方为了争取从轻处罚而选择配合警方。2010 年,刘某收买案中,刘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促使被害人返乡,甚至对于收买方、拐卖方和法律责任上的认同程度上也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极大地增加了警方追诉案件的难度,对打击拐卖犯罪活动构成不利影响。
其次,拐卖妇女儿童买卖同罪会造成法律与中国社会现状的冲突,对目前中国广大农村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某些传统风俗产生极大危害。不论对于社会的稳定长治久安,截止目前刑法修正案已出台了十二部,但是仍然没有规定买卖同罪,其原因正是在于中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买卖婚姻现象,包括彩礼高昂的婚姻。同样的,一些家庭由于经济原因,将自己的孩子送予一户人家养育,这种在他们认知中的送养也可能会构成收买。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有请反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时间同样为 3 分钟。
主席问候在场诸位并提议,那所谓同罪指的是将买方的刑罚提高到与卖方相同,使之与卖方罪责相当。中国法制建设的征程依然艰巨而漫长。在当前的中国社会中,存在数量相当庞大的群体,其法制观念相对薄弱,对于一些边界模糊的行为及鉴定行为时,无法认识到其行为跨越了法律的界限。
我方认为拐卖妇女儿童不应该买卖同罪,论证如下: 首先,拐卖妇女儿童买卖同罪会增加解救被拐妇女儿童的难度。对于打击拐卖工作的进行,当人的自由受到过度的限制时,会产生恢复自由的动机。若将买方刑罚提高到与卖方一致时,买方可能会倾向抗拒配合,市场使反侦查工作变得困难,他们会担心自己一旦配合,就会面临与卖方同等的刑罚。这种心理抗拒会导致被拐妇女儿童逃跑、被找到和解救变得困难,从而延长其痛苦的时间。如今,处于婚姻或传宗接代目的的收买者占比达八成以上,买方往往能够成为案件被侦破的突破口,但是如果将买方刑罚提高,在这种重罚之下,多数人会选择隐瞒自己的犯罪事实。在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没有虐待行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这促使了部分收买方为了争取从轻处罚而选择配合警方。2010 年,刘某收买案中,刘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促使被害人返乡,甚至对于收买方、拐卖方和法律责任上的认同程度上也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极大地增加了警方追诉案件的难度,对打击拐卖犯罪活动构成不利影响。
其次,拐卖妇女儿童买卖同罪会造成法律与中国社会现状的冲突,对目前中国广大农村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某些传统风俗产生极大危害。不论对于社会的稳定长治久安,截止目前刑法修正案已出台了十二部,但是仍然没有规定买卖同罪,其原因正是在于中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买卖婚姻现象,包括彩礼高昂的婚姻。同样的,一些家庭由于经济原因,将自己的孩子送予一户人家养育,这种在他们认知中的送养也可能会构成收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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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拐卖妇女儿童不应该买卖同罪。
感谢反方一辩,下面有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规则如上,双方共计时 2 分 30 秒。
正方四辩:我想确认一下,我们今天并没有认为买卖双方都是不公平的,您认同吗?您说像您所说的情况这么好,为什么说买方是对的呢?上升 73.54%,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这样说呢?您说这个受害人,这个卖不原则案件在下降呢,所以说在打击管打击受害方的犯罪,代理方现在的这个现行的法律专利都是没有效果的,所以我们后续代理上这依法本身公平法制的执法和司法依效应好。我再往下问,如果今天双方侵害的买卖双方侵害的法律相同,为什么会被判出不同呢?我们今天并没有说买卖双方侵害的法律相同,那好,如果他们都去判,那是否涉及买卖的权利呢?您告诉我他们为什么不能被定罪呢?首先,买卖双方触犯的法律是不一样的,其次因为定罪理由不同,所以导致在双方之间,卖方同学与其他行业之间,我们双方那后面还有法律,这个法律可以是我们判案的理由之一。
正方四辩:您告诉我说买方卖方他们更多侵害了直接权利,您能举证说明吗?如果上面这个问题,您可以告诉我,买卖双方都是当地人,听到了人事部的买卖的这样的权益,那我今天作为一个公司的老板,是合同与员工的关系,我开除人,为什么呢?如果您是一个劳动者,您可以选择离开,如果您作为一个被挑战的人,您可以选择离开吗?如果您没有告诉我您可等待的人脉后,一定会尝试去求进,求进他的不能量的,因为我都没有因他们首先说他是厉害的人,是客观的,买卖的权益突然厉害起来的,所以这是可以构成合同同的一个理由。
正方四辩:我再往上问您,如果今天没有明确立法度执罚,不可出现可判处不判,可罚不罚律不罚的情况呢?我们今天立法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对于这立法上当前要就没有问题,或者说强奸罪,说完了他就额外的举例的话,就他最后会看出强奸罪有 3.3%降低的一个情况,那么这多用在哪里呢?这里的原因是什么呢?您能说一下吗?
感谢反方一辩,下面有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规则如上,双方共计时 2 分 30 秒。
正方四辩:我想确认一下,我们今天并没有认为买卖双方都是不公平的,您认同吗?您说像您所说的情况这么好,为什么说买方是对的呢?上升 73.54%,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这样说呢?您说这个受害人,这个卖不原则案件在下降呢,所以说在打击管打击受害方的犯罪,代理方现在的这个现行的法律专利都是没有效果的,所以我们后续代理上这依法本身公平法制的执法和司法依效应好。我再往下问,如果今天双方侵害的买卖双方侵害的法律相同,为什么会被判出不同呢?我们今天并没有说买卖双方侵害的法律相同,那好,如果他们都去判,那是否涉及买卖的权利呢?您告诉我他们为什么不能被定罪呢?首先,买卖双方触犯的法律是不一样的,其次因为定罪理由不同,所以导致在双方之间,卖方同学与其他行业之间,我们双方那后面还有法律,这个法律可以是我们判案的理由之一。
正方四辩:您告诉我说买方卖方他们更多侵害了直接权利,您能举证说明吗?如果上面这个问题,您可以告诉我,买卖双方都是当地人,听到了人事部的买卖的这样的权益,那我今天作为一个公司的老板,是合同与员工的关系,我开除人,为什么呢?如果您是一个劳动者,您可以选择离开,如果您作为一个被挑战的人,您可以选择离开吗?如果您没有告诉我您可等待的人脉后,一定会尝试去求进,求进他的不能量的,因为我都没有因他们首先说他是厉害的人,是客观的,买卖的权益突然厉害起来的,所以这是可以构成合同同的一个理由。
正方四辩:我再往上问您,如果今天没有明确立法度执罚,不可出现可判处不判,可罚不罚律不罚的情况呢?我们今天立法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对于这立法上当前要就没有问题,或者说强奸罪,说完了他就额外的举例的话,就他最后会看出强奸罪有 3.3%降低的一个情况,那么这多用在哪里呢?这里的原因是什么呢?您能说一下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四辩的质询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警方,就我方的事,我方认为立法没有问题,是司法和执法的问题。但我方可以明确指出,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如海教授所研究的,如果我们的立法条款不清,在法国执法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就会面临困难,导致法和滥有不票(此处表述不太明确)。您先给出的数据是说,自从严厉打击拐卖的不同行动以来,我国的管利率人数下降,但是我们今天讲的是收买问题,收买率没有下降,也就是说从实际的司法根本就解决不了我们的立法问题,我们要从立法上去解决司法的问题。你们提到一个立法的成本问题,但是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现有的损益比以及我方的三业和出间不时的问题(此处表述不太明确),举个例子,今天你们还讲到一个民间素养的问题。民间素养根本身,当天的寒峡一不具被订正(此处表述不太明确),它根本就不在我们现在讨论范围内。
接下来看为什么可以这样来谈。在三产中跟您讲,第一点是双方构成一个最小款反派和生派(此处表述不太明确),在法理上被视为典型的最小款权,其中一方的行为依赖于另一方的行为才能构成完整的犯罪,其双方行为只有相互定成才有法行卖,因此两者在法律上都应受到刑事法律评判,就比如说现产买卖,它就是一个最强反值,是当期买卖反阶的(此处表述不太明确)。
第二点,对于真正的买卖行为,其本质是说老板和员工他们也是法律(此处表述不太明确)。我们今天讲的是在买卖话题中,把人当做商品进行交易,也就是转让了人的人身所有权,我们要看到这个行为是错误的,人是不可以被当做商品进行身体的所有权转让的,所以我方认为买卖双方都把人当做商品,剥夺了人的属性和买卖的权利,所以说他们侵犯的法律相同。
第三点,我们认为当卖方把妇女儿童当做商品进行交易的那一刻,就体现了他的主观恶意,这是一样的恶毒。如果您说买方的主观方面,那不一定是为了跟女士来说,他大部分人是为了传宗接代,把妇女当做买回来当做妻子,但是我方说有 90%的收买者,收买的目的是用来强迫婚姻,您方这种强迫婚姻,所以说断言之收买行为本身就是或强求婚姻,这点就是受害人主要诉讼的原因。
且以上 3 点陈述完毕。我方对于买卖犯罪的合理性深究,是为了倡导一个不可把人不当人,不可以把人当物品的价值观。这个价值观会导致一系列恶劣的行为,比如说诬陷他孩盗生育女子生育铁表事件(此处表述不太明确)。所以我们要从立法上去给这些侵犯行为定罪,以改善这种状况。在本场辩论环节当中不可以使用手机。
警方,就我方的事,我方认为立法没有问题,是司法和执法的问题。但我方可以明确指出,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如海教授所研究的,如果我们的立法条款不清,在法国执法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就会面临困难,导致法和滥有不票(此处表述不太明确)。您先给出的数据是说,自从严厉打击拐卖的不同行动以来,我国的管利率人数下降,但是我们今天讲的是收买问题,收买率没有下降,也就是说从实际的司法根本就解决不了我们的立法问题,我们要从立法上去解决司法的问题。你们提到一个立法的成本问题,但是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现有的损益比以及我方的三业和出间不时的问题(此处表述不太明确),举个例子,今天你们还讲到一个民间素养的问题。民间素养根本身,当天的寒峡一不具被订正(此处表述不太明确),它根本就不在我们现在讨论范围内。
接下来看为什么可以这样来谈。在三产中跟您讲,第一点是双方构成一个最小款反派和生派(此处表述不太明确),在法理上被视为典型的最小款权,其中一方的行为依赖于另一方的行为才能构成完整的犯罪,其双方行为只有相互定成才有法行卖,因此两者在法律上都应受到刑事法律评判,就比如说现产买卖,它就是一个最强反值,是当期买卖反阶的(此处表述不太明确)。
第二点,对于真正的买卖行为,其本质是说老板和员工他们也是法律(此处表述不太明确)。我们今天讲的是在买卖话题中,把人当做商品进行交易,也就是转让了人的人身所有权,我们要看到这个行为是错误的,人是不可以被当做商品进行身体的所有权转让的,所以我方认为买卖双方都把人当做商品,剥夺了人的属性和买卖的权利,所以说他们侵犯的法律相同。
第三点,我们认为当卖方把妇女儿童当做商品进行交易的那一刻,就体现了他的主观恶意,这是一样的恶毒。如果您说买方的主观方面,那不一定是为了跟女士来说,他大部分人是为了传宗接代,把妇女当做买回来当做妻子,但是我方说有 90%的收买者,收买的目的是用来强迫婚姻,您方这种强迫婚姻,所以说断言之收买行为本身就是或强求婚姻,这点就是受害人主要诉讼的原因。
且以上 3 点陈述完毕。我方对于买卖犯罪的合理性深究,是为了倡导一个不可把人不当人,不可以把人当物品的价值观。这个价值观会导致一系列恶劣的行为,比如说诬陷他孩盗生育女子生育铁表事件(此处表述不太明确)。所以我们要从立法上去给这些侵犯行为定罪,以改善这种状况。在本场辩论环节当中不可以使用手机。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通过以上分析,正方认为应该从立法上去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给侵犯行为定罪,以倡导正确的价值观,改善当前的状况。
我反对的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这不仅没有为犯罪人提供正确的引导,反而使他们产生错误的认知,导致犯罪率上升。银行方面认为,至少在当前状态下,您所期待的某种情况(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在早上实施,这不一定符合实际。您方认为依法行事能够成功,那么依法行事所带来的成本改变过大,会对社会造成怎样大的冲击呢?至少现在我们不应该遵循这个政策,对不对?为什么您认为某些行业不管法律是否应当符合社会现状呢?您说的立场在当下应该规范,可您却没有考虑现实情况,违反法律是不可接受的。同学们,不好意思,为什么在这个国家的这个时候,还允许这样的情况存在呢?在当下这个实际情况中,他不懂,而且想要通过提高成绩,这怎么能行呢?这里面的情况是怎样的呢?女方的意思是,他本意是依靠传统,但关键是他不懂法,所以应该支持这种做法。从这方面来看,这是个问题。所以您说现在该如何考虑呢?依法行事不是会对社会的稳定性造成强烈的冲击吗?这方面刚刚提到一个地方教授,因为我们不能只看表面的动作,而应当考虑实际情况。我们当前的课程对数已经很明确了。不对,我先质疑您,您上课是否存在问题。好的,目前清华大学教授的研究表明,如果我们看目前的视频,可以看到 30 以下、三年以下存在一个区间,就是可看和碳(此处表述不太明确)。已经有一个是确定的,其实对方辩友应该知道一个对象的目的,根据对象的组成,我这里没有产生相应的结果。那么就这方面的一个情况来说,我们购买的物品和卖出的物品以及它们的品牌,这两者是否相同呢?所以放在这里根本就不成立,其实这里也没有提到一个封闭式的利益。时间到。
我反对的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这不仅没有为犯罪人提供正确的引导,反而使他们产生错误的认知,导致犯罪率上升。银行方面认为,至少在当前状态下,您所期待的某种情况(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在早上实施,这不一定符合实际。您方认为依法行事能够成功,那么依法行事所带来的成本改变过大,会对社会造成怎样大的冲击呢?至少现在我们不应该遵循这个政策,对不对?为什么您认为某些行业不管法律是否应当符合社会现状呢?您说的立场在当下应该规范,可您却没有考虑现实情况,违反法律是不可接受的。同学们,不好意思,为什么在这个国家的这个时候,还允许这样的情况存在呢?在当下这个实际情况中,他不懂,而且想要通过提高成绩,这怎么能行呢?这里面的情况是怎样的呢?女方的意思是,他本意是依靠传统,但关键是他不懂法,所以应该支持这种做法。从这方面来看,这是个问题。所以您说现在该如何考虑呢?依法行事不是会对社会的稳定性造成强烈的冲击吗?这方面刚刚提到一个地方教授,因为我们不能只看表面的动作,而应当考虑实际情况。我们当前的课程对数已经很明确了。不对,我先质疑您,您上课是否存在问题。好的,目前清华大学教授的研究表明,如果我们看目前的视频,可以看到 30 以下、三年以下存在一个区间,就是可看和碳(此处表述不太明确)。已经有一个是确定的,其实对方辩友应该知道一个对象的目的,根据对象的组成,我这里没有产生相应的结果。那么就这方面的一个情况来说,我们购买的物品和卖出的物品以及它们的品牌,这两者是否相同呢?所以放在这里根本就不成立,其实这里也没有提到一个封闭式的利益。时间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在这场质询中,反方三辩主要提出了以下问题:
辩题:(此处未明确辩题内容)
反方二辩·申论:
今天来探讨这个法律修订与否的问题。从逻辑上论证其合理性,当外方基于同等的法得到共处完成时,他自理这件事。可是,第一,在刑法上,买卖双方同以买卖罪论,从来就不需要以卖方买卖罪乘以等于买方的收买罪,因此双方是一个犯罪共同体,对买卖这个行为也应该公开进行评价。第二,如果这个物法是一方对买家应该要正式的维护,那今天公司老板与员工签的劳动合同也是在劳务化,这老板是不是也该审视一下,然而这显然是不应该的。我们的数据表明,大部分的收卖方都是出于一个建立婚姻家庭的目的,这个目的致使他们并不会像小商贩一样虐待非个卖的子女儿童,反而可能会提供一个相当好的环境。毕竟没有一个买家说买回来的是一个死人。但对于卖方来说,人就是商品,根本不会在乎其自然价值,而贩卖这些动作会让其产生诸多情况,让非法人性的不良行为更加严重且更具有实在性。如果忽略了买卖双方主体上的差距,强行将双方的这个问题进行处理,主要的后果是:原本不适合的买卖双方就会在以后的政策下进行相互包庇,这个问题会使原本应该清晰清醒认识到的一些调查手段彻底失效。在法律价值上,法律告诉我们,只有同时整治法市场,才能在查他律就政策的施行中真正发挥作用。一部法律草案要实行最多需要 0 个 5 年半,可是今天买卖儿童的现象多发,一些人对法律、刑法一无所知,其基本刑对对方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呢?真正意识到这个行为非法,使得他们亲眼看见自己身边充满了被拐卖的子女儿童。第二个是更严格的执法和最扎实的法律,我们明明可以通过执法,国企化的专项启动,去调动体力资源,集中打击这样一个社会违法结构,去解决这些案例。为何要选择用更高的成本来解决,而忽视了实际情况,买卖团队的顾客既定以及现实上同行买卖团队的顾客心理,强行推举买卖团队,记住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当今中国,这是不应该的。
辩题:(此处未明确辩题内容)
反方二辩·申论:
今天来探讨这个法律修订与否的问题。从逻辑上论证其合理性,当外方基于同等的法得到共处完成时,他自理这件事。可是,第一,在刑法上,买卖双方同以买卖罪论,从来就不需要以卖方买卖罪乘以等于买方的收买罪,因此双方是一个犯罪共同体,对买卖这个行为也应该公开进行评价。第二,如果这个物法是一方对买家应该要正式的维护,那今天公司老板与员工签的劳动合同也是在劳务化,这老板是不是也该审视一下,然而这显然是不应该的。我们的数据表明,大部分的收卖方都是出于一个建立婚姻家庭的目的,这个目的致使他们并不会像小商贩一样虐待非个卖的子女儿童,反而可能会提供一个相当好的环境。毕竟没有一个买家说买回来的是一个死人。但对于卖方来说,人就是商品,根本不会在乎其自然价值,而贩卖这些动作会让其产生诸多情况,让非法人性的不良行为更加严重且更具有实在性。如果忽略了买卖双方主体上的差距,强行将双方的这个问题进行处理,主要的后果是:原本不适合的买卖双方就会在以后的政策下进行相互包庇,这个问题会使原本应该清晰清醒认识到的一些调查手段彻底失效。在法律价值上,法律告诉我们,只有同时整治法市场,才能在查他律就政策的施行中真正发挥作用。一部法律草案要实行最多需要 0 个 5 年半,可是今天买卖儿童的现象多发,一些人对法律、刑法一无所知,其基本刑对对方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呢?真正意识到这个行为非法,使得他们亲眼看见自己身边充满了被拐卖的子女儿童。第二个是更严格的执法和最扎实的法律,我们明明可以通过执法,国企化的专项启动,去调动体力资源,集中打击这样一个社会违法结构,去解决这些案例。为何要选择用更高的成本来解决,而忽视了实际情况,买卖团队的顾客既定以及现实上同行买卖团队的顾客心理,强行推举买卖团队,记住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当今中国,这是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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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认为,在法律修订问题上,不能忽视买卖双方主体上的差距,强行处理可能会带来不良后果。应同时整治法市场,通过更有效的执法手段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选择更高成本且可能忽视实际情况的方式。法律修订应基于实际情况,真正发挥作用,解决买卖儿童现象多发等实际问题。
正方三辩:为等对方,辩友一直说因为他封想,所以导致他们会有这样的行为。我想问一下,如果说一个农村人,他想去买一个老婆来传宗接代,但是他会去买一个妈妈来给自己母爱吗?不会吧,对方也觉得不对。所以说并不是不知道,而是他们觉得只有一个认识,就是他们觉得买这个行为是可以的,这就是他们把人当成物品。那怎么来解决这一个方面呢?在我们的调查中,有 90%的被拐卖人不愿意回到出售方这边,而只有 3%的购买方有查看被拐卖人的权利,这个数据合理吗?先不要着急。90%的被拐卖人不想要回到出售方这边,那 3%的购买方查看被拐卖人的权利可以吗?这个观点是不可以的。所以我方只要论证收买方在举证和一些方面非常困难,公共组织就可以论证我们的解决利益。可是我们的数罪并法也有规定,如果买家直接强奸,罪人太少了,因为买方在举证方面过于困难,在这个举证方面非常困难。然后北京大学的杨林教授指出,立法可以推进司法执法的进步。那么对方觉得,对方举出一个例子来证明,说明司法是合理的吗?这不是我的时间,对方回答我的问题。
正方三辩:为等对方,辩友一直说因为他封想,所以导致他们会有这样的行为。我想问一下,如果说一个农村人,他想去买一个老婆来传宗接代,但是他会去买一个妈妈来给自己母爱吗?不会吧,对方也觉得不对。所以说并不是不知道,而是他们觉得只有一个认识,就是他们觉得买这个行为是可以的,这就是他们把人当成物品。那怎么来解决这一个方面呢?在我们的调查中,有 90%的被拐卖人不愿意回到出售方这边,而只有 3%的购买方有查看被拐卖人的权利,这个数据合理吗?先不要着急。90%的被拐卖人不想要回到出售方这边,那 3%的购买方查看被拐卖人的权利可以吗?这个观点是不可以的。所以我方只要论证收买方在举证和一些方面非常困难,公共组织就可以论证我们的解决利益。可是我们的数罪并法也有规定,如果买家直接强奸,罪人太少了,因为买方在举证方面过于困难,在这个举证方面非常困难。然后北京大学的杨林教授指出,立法可以推进司法执法的进步。那么对方觉得,对方举出一个例子来证明,说明司法是合理的吗?这不是我的时间,对方回答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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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段质询中,正方三辩的讨论流程如下:
首先,我们认为通过提高买卖的品台去外有效的政策犯罪这一观点存在问题。我国近年来的犯罪情况,尤其是未成年犯罪,无法通过这种方式得到解决。其次,这种方式并不能起到预期的作用,甚至可能会在某些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原因是如果三害中最高问题是使最方也就是自己的情况,那么在管理当中,对方认为对于买方无法做到有效控制,而买方只要我们能够让买卖进行,且加品发会导致买方愿意配合地方,但实际上这并不可行。对方举了一个日本的例子,说通过买卖最后使得登记下降,然而我们对此表示怀疑。因为按照现在的情况,案件的发生不一定是由于买方的原因,可能存在不确定的情况,即便对方阐述了同样的时间,也不能确定案件的具体情况。
首先,我们认为通过提高买卖的品台去外有效的政策犯罪这一观点存在问题。我国近年来的犯罪情况,尤其是未成年犯罪,无法通过这种方式得到解决。其次,这种方式并不能起到预期的作用,甚至可能会在某些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原因是如果三害中最高问题是使最方也就是自己的情况,那么在管理当中,对方认为对于买方无法做到有效控制,而买方只要我们能够让买卖进行,且加品发会导致买方愿意配合地方,但实际上这并不可行。对方举了一个日本的例子,说通过买卖最后使得登记下降,然而我们对此表示怀疑。因为按照现在的情况,案件的发生不一定是由于买方的原因,可能存在不确定的情况,即便对方阐述了同样的时间,也不能确定案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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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里最精彩的三句话(您提供的文本中似乎没有特别突出的精彩语句,以下为相对较有逻辑性或表达较清晰的三句):
感谢反方三辩。下面由正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
首先,反方在辩论时未体现出应有的判断能力。我们通过刚才的质询得知,在农村买房这一问题上,以我们提出的一个关于买卖的例子来证明,在买卖方面是有判断力的,然而对方为何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以及对方场景中的判断力问题。
其次,对方提出提高刑法,但从卖方角度来看,卖方刑罚为 6 - 10 年,那么照我方所说,是否应该降低刑罚来增加合理性。
再者,对方认为买方卖方的问题中,对方似乎并不是想解决买卖这个问题,而是想解决某个案子,存在矛盾。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有买卖的情况,我们要解决的是不让这种买卖行为再次发生,而不是单纯地处理一个案件。
然后,对方提到日本没有降低刑罚,不能代表我国也不能降低。我们举例说明了立法、司法、执法的情况,以及日本推定买卖同罪后犯罪率减少的事实。对方一直未能举出一个例子来证明其观点,只是在空谈。
最后,在未来方面,立法可以使这种行为更加公平,这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感谢正方三辩。下面将进入……
感谢反方三辩。下面由正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
首先,反方在辩论时未体现出应有的判断能力。我们通过刚才的质询得知,在农村买房这一问题上,以我们提出的一个关于买卖的例子来证明,在买卖方面是有判断力的,然而对方为何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以及对方场景中的判断力问题。
其次,对方提出提高刑法,但从卖方角度来看,卖方刑罚为 6 - 10 年,那么照我方所说,是否应该降低刑罚来增加合理性。
再者,对方认为买方卖方的问题中,对方似乎并不是想解决买卖这个问题,而是想解决某个案子,存在矛盾。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有买卖的情况,我们要解决的是不让这种买卖行为再次发生,而不是单纯地处理一个案件。
然后,对方提到日本没有降低刑罚,不能代表我国也不能降低。我们举例说明了立法、司法、执法的情况,以及日本推定买卖同罪后犯罪率减少的事实。对方一直未能举出一个例子来证明其观点,只是在空谈。
最后,在未来方面,立法可以使这种行为更加公平,这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感谢正方三辩。下面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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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本环节中发言辩手必拍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数不限,如果一方时针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对双方各计时 4 分钟,首先由正方同学开始。
正方:我再问一个,说上升 73.54%,你方后面说法打击哪。其实这大体完全体现到好,就往上问,图笔法还的句法,它非常广泛,但是没有做。所以普法的奥 3。
反方:我好回答一下,你方说目前你觉得在其中上升了,你然后最后没有达到一个好的效果,那么这是直道东西,而是另一个东西,他通过地提道,这几呢,他说我们在考虑很近趣,那我们 3 考虑可以告成很么问题,同学说你很习惯告诉我题他的情绪,那会按他情绪下降心里的有效,但是我现在告体绪上课呢,你告诉我就不能用啊。我再往下问你,如果你无法了解了,但是你把那说晚上的处罚,因我很像一个智课难。他可因为收对个判判,因为他需要更多的举,但是卖方的话需要他只要。这是,那对方解释是。法这功率,这是于临真技术的落后,就是一个的行政技术,而是你的发力发是改变,其次我在问题方面有一个问题,一个他就觉得这个力,你这个你是官税的关税关司,你这个是个。你这个这个破案率挺提高,家换难不难,这你这个跟我们是答那没有关系,你觉得可以吗?
正方:首先我回答你刚刚那个问题说破案例的问题,因为他起诉罪的话是要就到是要人民法院就警察抓到那个人,然后才能提起诉讼,所以说你方那个数据表要一方对率下降,然后但是我方表示是往上升。我继续往下问你,你方现在说那那些人都不懂话,我先说一下那个好词,因为你方说就剩下那些思想能度的人,比方说那些不懂法的话,那那些修不难法,他到他到底是懂法还是自懂法。的,比方说他是不同法的人,最后的话,如果去回他不能不去,比如说我我很大的事情,但是我们这抓手了,这个时候我会我通过过法律,法三是真正的是。你不懂了,没事的。
反方:同学我再回一下,如果我他都不懂,立你说立马诉不是好同学问问他问你刑发,他在社会治理中他有重要作用,他很促进思想改面战,尽管就正他的朋友就不在睡,然后大家喝酒不开,他就不喝酒,为什么不吃饭,为什么很大的,你们讲的是一个案发,也就是说晚筷晚上的算一个下降,这是我方现讲的是一收买,你收买是形成的,是个平判的值,也就是说在当程么司百率值法根本是果,我们的收买率收买方法击根本不到的修家很做地产的一个竞争。可是有很多人都会做是个政治部门,他对这个部门非常的好,你为这点是,那是后续的思后续的思考问题。那好同学,我问你方所说的他的认真,哪怕加降规姻吗?难道是认为要在款待上在地上的警察吗?吃完饭吃同样好像。这是。所以您方他的您方的城市的逻辑在人方觉得那个时候不是人家,所以应该被所以说下应该应该很问的,可是我们方通过证明条哪样的逻辑是你觉得买方卖方他是为固化来,可是我们也是说那个,如果说一个老板员工签犯的劳动合同也是他这种员工很明白,难道他是老板吗?员工可以说是老板啊。
正方:我一论举证所举证请为你拐卖的人去,买方一定来到你去事施强求助主的行为,让他自己能走吗?我今天不需要跟你举证,为什么一定要看到,一定要去起到一个约束他的人生基能的权利,我关键问据人主观本存的第义是在说他能把人从当做商品性焦给那理论的观点是个人买人的做商品,为什么不是老板和员工的一个服方的差异,想员工给的口径是说买方他如果想买一个处理想这个处别好,想一个完完整的复句,那我翻配优点我再给你推,那如果我们把他想要一个好的,这是完整句,那么你看个不对,这这个复据也好的,现在一个完完成好的就己家更自家呀,你个人其实很荒谬的,这个卖方去把一个布局,其实只是一个纯粹的获利行为,那只需要去考虑我去卖给哪一家得到的钱更多,并不需要去考虑一个不一样的问到底会怎么好,他的人是自由的,是你要是永不舍失的,而是买官一个促及一个和谐的家庭,所以您方那个哲观理上的品,您说望在哲观理上的是他有一个是不合理的一个,我这的问题一定也从未否认过,其些拐他的女儿一些案子大的发生的些骗离,这个骗离是不是人本身都不懂法的情况,就是在您对他提高的量,他都不知道的量,他提高的是它呀,那罚的是它,那你这个量值跟这个卫生力到底有何用呢?不问你够反而问题发现这个收买因他就是看阳很低,有发个平均求有 8 个月,那他的人生都在哪里,好多时候我的你你要给我比较主观问题,那你个问题较,如果你答那那个主确答那会更努力,哪一个主观问题更大对不对,我同学去回答问你们,你们你们也给我一个答案,都是对不对,所以在你上看什问题朝论问题不对目品主观问题,我也跟你说了,卖的主观问题更高,而且他的害你么不说呢,你告诉说 10 来对我们,但是这个越南我的非案就没有看到,他就是一个共品自由拐,发现他没有非法,也没有故意在这里,那你告诉我说的 10 来在哪里?
反方:所以你就是觉得你当微生体很重要,对有维生,他是死根,是你用这个买死好。我方论证他判不到死刑逻辑,首先有一个就是因为他把人当成物品,这个死的重我应该看重,但是我们不把他判到死刑的原因是因为他如果单纯的买卖,其并没有对人进行伤害,是吧?而且还有一点就是人不可以不入物质,你贩卖这些也生动物,这个都已经可以判到我们以下,而判害他到我好的,我喜欢姐是这样子的,我说几个人,他把那个孩子从一方外人好吃好喝的送着他,送他去上大学,然后他成家一年,那这个你自己应该以后打死不到 10 年的,我喜问好,我想问一下什么拐有什么权利吗?对方辩友其实他一直没有回答我一个问题啊,其在这个他法价我的些人这个量词提高的都是啊,质个量是提高了,我都不知道,凡时差对于这种人来说,本来认识不高分的,所以你用的这个是,但那今天我这个威慑力的效题是正如成的,而且其次好,其次其天对于一些人来说,我今天更好,我今天要让这个答买到是更好的方法是让他们知道自己不喜欢吃饭的,并不是说我今天把像判定什么一个工做了。你说你刚刚长说公说他们如果举这个例子的话更难抓,你又说你刚刚又说他们不知说的是他,所以说你就跟这己都不矛盾了,那我再说那个时长简便率的问题,他就因为说这个这个简便率,所以把这三亡课人间都减了,所以地方可能可能说我不能解决这三亡色的问题。
时间到,时间到,好的。对方其实一直在讨论。然后。
环节本环节中发言辩手必拍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数不限,如果一方时针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对双方各计时 4 分钟,首先由正方同学开始。
正方:我再问一个,说上升 73.54%,你方后面说法打击哪。其实这大体完全体现到好,就往上问,图笔法还的句法,它非常广泛,但是没有做。所以普法的奥 3。
反方:我好回答一下,你方说目前你觉得在其中上升了,你然后最后没有达到一个好的效果,那么这是直道东西,而是另一个东西,他通过地提道,这几呢,他说我们在考虑很近趣,那我们 3 考虑可以告成很么问题,同学说你很习惯告诉我题他的情绪,那会按他情绪下降心里的有效,但是我现在告体绪上课呢,你告诉我就不能用啊。我再往下问你,如果你无法了解了,但是你把那说晚上的处罚,因我很像一个智课难。他可因为收对个判判,因为他需要更多的举,但是卖方的话需要他只要。这是,那对方解释是。法这功率,这是于临真技术的落后,就是一个的行政技术,而是你的发力发是改变,其次我在问题方面有一个问题,一个他就觉得这个力,你这个你是官税的关税关司,你这个是个。你这个这个破案率挺提高,家换难不难,这你这个跟我们是答那没有关系,你觉得可以吗?
正方:首先我回答你刚刚那个问题说破案例的问题,因为他起诉罪的话是要就到是要人民法院就警察抓到那个人,然后才能提起诉讼,所以说你方那个数据表要一方对率下降,然后但是我方表示是往上升。我继续往下问你,你方现在说那那些人都不懂话,我先说一下那个好词,因为你方说就剩下那些思想能度的人,比方说那些不懂法的话,那那些修不难法,他到他到底是懂法还是自懂法。的,比方说他是不同法的人,最后的话,如果去回他不能不去,比如说我我很大的事情,但是我们这抓手了,这个时候我会我通过过法律,法三是真正的是。你不懂了,没事的。
反方:同学我再回一下,如果我他都不懂,立你说立马诉不是好同学问问他问你刑发,他在社会治理中他有重要作用,他很促进思想改面战,尽管就正他的朋友就不在睡,然后大家喝酒不开,他就不喝酒,为什么不吃饭,为什么很大的,你们讲的是一个案发,也就是说晚筷晚上的算一个下降,这是我方现讲的是一收买,你收买是形成的,是个平判的值,也就是说在当程么司百率值法根本是果,我们的收买率收买方法击根本不到的修家很做地产的一个竞争。可是有很多人都会做是个政治部门,他对这个部门非常的好,你为这点是,那是后续的思后续的思考问题。那好同学,我问你方所说的他的认真,哪怕加降规姻吗?难道是认为要在款待上在地上的警察吗?吃完饭吃同样好像。这是。所以您方他的您方的城市的逻辑在人方觉得那个时候不是人家,所以应该被所以说下应该应该很问的,可是我们方通过证明条哪样的逻辑是你觉得买方卖方他是为固化来,可是我们也是说那个,如果说一个老板员工签犯的劳动合同也是他这种员工很明白,难道他是老板吗?员工可以说是老板啊。
正方:我一论举证所举证请为你拐卖的人去,买方一定来到你去事施强求助主的行为,让他自己能走吗?我今天不需要跟你举证,为什么一定要看到,一定要去起到一个约束他的人生基能的权利,我关键问据人主观本存的第义是在说他能把人从当做商品性焦给那理论的观点是个人买人的做商品,为什么不是老板和员工的一个服方的差异,想员工给的口径是说买方他如果想买一个处理想这个处别好,想一个完完整的复句,那我翻配优点我再给你推,那如果我们把他想要一个好的,这是完整句,那么你看个不对,这这个复据也好的,现在一个完完成好的就己家更自家呀,你个人其实很荒谬的,这个卖方去把一个布局,其实只是一个纯粹的获利行为,那只需要去考虑我去卖给哪一家得到的钱更多,并不需要去考虑一个不一样的问到底会怎么好,他的人是自由的,是你要是永不舍失的,而是买官一个促及一个和谐的家庭,所以您方那个哲观理上的品,您说望在哲观理上的是他有一个是不合理的一个,我这的问题一定也从未否认过,其些拐他的女儿一些案子大的发生的些骗离,这个骗离是不是人本身都不懂法的情况,就是在您对他提高的量,他都不知道的量,他提高的是它呀,那罚的是它,那你这个量值跟这个卫生力到底有何用呢?不问你够反而问题发现这个收买因他就是看阳很低,有发个平均求有 8 个月,那他的人生都在哪里,好多时候我的你你要给我比较主观问题,那你个问题较,如果你答那那个主确答那会更努力,哪一个主观问题更大对不对,我同学去回答问你们,你们你们也给我一个答案,都是对不对,所以在你上看什问题朝论问题不对目品主观问题,我也跟你说了,卖的主观问题更高,而且他的害你么不说呢,你告诉说 10 来对我们,但是这个越南我的非案就没有看到,他就是一个共品自由拐,发现他没有非法,也没有故意在这里,那你告诉我说的 10 来在哪里?
反方:所以你就是觉得你当微生体很重要,对有维生,他是死根,是你用这个买死好。我方论证他判不到死刑逻辑,首先有一个就是因为他把人当成物品,这个死的重我应该看重,但是我们不把他判到死刑的原因是因为他如果单纯的买卖,其并没有对人进行伤害,是吧?而且还有一点就是人不可以不入物质,你贩卖这些也生动物,这个都已经可以判到我们以下,而判害他到我好的,我喜欢姐是这样子的,我说几个人,他把那个孩子从一方外人好吃好喝的送着他,送他去上大学,然后他成家一年,那这个你自己应该以后打死不到 10 年的,我喜问好,我想问一下什么拐有什么权利吗?对方辩友其实他一直没有回答我一个问题啊,其在这个他法价我的些人这个量词提高的都是啊,质个量是提高了,我都不知道,凡时差对于这种人来说,本来认识不高分的,所以你用的这个是,但那今天我这个威慑力的效题是正如成的,而且其次好,其次其天对于一些人来说,我今天更好,我今天要让这个答买到是更好的方法是让他们知道自己不喜欢吃饭的,并不是说我今天把像判定什么一个工做了。你说你刚刚长说公说他们如果举这个例子的话更难抓,你又说你刚刚又说他们不知说的是他,所以说你就跟这己都不矛盾了,那我再说那个时长简便率的问题,他就因为说这个这个简便率,所以把这三亡课人间都减了,所以地方可能可能说我不能解决这三亡色的问题。
时间到,时间到,好的。对方其实一直在讨论。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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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威慑力是法律的重要作用,它促进了法律功能的实现,蔑视了当地社会的一些问题。首先,敌方认为提高法律意识是解决手段,但需证明反政府的刑体如何起到防范打击犯罪的作用,比如起到对经济的威慑作用。如果真是地方化因素,那保留死刑对于一个国家的力量而言,事实上,对于预防犯罪是否有效存在疑问。我们再来探讨真正打击犯罪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存在不公平的看法,这不能仅仅从立法的公正性出发。而且,学生刑法的严厉性不能确保刑法的确定性,所以打击犯罪的解决力也存在问题。
其实,我方认为反方的观点是恰当的。为何反方观点必然会区别于两个国家的某个不同点呢?我们并未谈及具体是哪个点。经济刑法所要求的客观相同原则应由我们来确定,现在的问题不仅在于此,那些危害性更小的人是否有罪也需探讨。现在,法律对于这些判罚不平衡的情况已经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收买人和后续疑问应该大家讨论。实际上,收买人若存在违法行为,刑法可以做出 1 至 3 次的判决,从最高的判决期和罚金来惩处。不能一味地提高卖方的刑罚,这样会使卖方情绪低落,也不能忽视买方的信息。双方的信息需要不断寻找,以避免造成双方的纠纷。我方认为要遵守法律,避免刑罚的不确定性原则,不放过该受刑法惩处的人,也不能扩大对这些危害较小的人的惩处,再次强调我们的观点。
第一,在某种事情上,在共同母体证明之下,有人选择隐瞒犯罪事实,这是一种极端行为,会损害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能将无辜的受害者变成牺牲品。
第二,任何法律的适用标语,其根基是现实社会。我国的法律强调了养生原则,也重视民间的传统,例如养生食材的使用习俗在很多地区广泛而深入地存在着,省级生外与省外间很难区分。但是,对于中国社会习惯的传承,法律不能也不应该去强行改变一个社会现实,当习惯发展出现错误时,不能仅依靠刑法的往复来解决,否则会导致遗憾。我方不认为一定的想象能使当今社会与过往历史相比使社会更好,反而会使情况更加困难。法律的功能是建设当今社会,法律不是我们的阻碍,而是家庭建设的保障,是对我们民众权利秩序的维护,是对社会的促进和规制,而不是对司法的反馈。
今天,威慑力是法律的重要作用,它促进了法律功能的实现,蔑视了当地社会的一些问题。首先,敌方认为提高法律意识是解决手段,但需证明反政府的刑体如何起到防范打击犯罪的作用,比如起到对经济的威慑作用。如果真是地方化因素,那保留死刑对于一个国家的力量而言,事实上,对于预防犯罪是否有效存在疑问。我们再来探讨真正打击犯罪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存在不公平的看法,这不能仅仅从立法的公正性出发。而且,学生刑法的严厉性不能确保刑法的确定性,所以打击犯罪的解决力也存在问题。
其实,我方认为反方的观点是恰当的。为何反方观点必然会区别于两个国家的某个不同点呢?我们并未谈及具体是哪个点。经济刑法所要求的客观相同原则应由我们来确定,现在的问题不仅在于此,那些危害性更小的人是否有罪也需探讨。现在,法律对于这些判罚不平衡的情况已经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收买人和后续疑问应该大家讨论。实际上,收买人若存在违法行为,刑法可以做出 1 至 3 次的判决,从最高的判决期和罚金来惩处。不能一味地提高卖方的刑罚,这样会使卖方情绪低落,也不能忽视买方的信息。双方的信息需要不断寻找,以避免造成双方的纠纷。我方认为要遵守法律,避免刑罚的不确定性原则,不放过该受刑法惩处的人,也不能扩大对这些危害较小的人的惩处,再次强调我们的观点。
第一,在某种事情上,在共同母体证明之下,有人选择隐瞒犯罪事实,这是一种极端行为,会损害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能将无辜的受害者变成牺牲品。
第二,任何法律的适用标语,其根基是现实社会。我国的法律强调了养生原则,也重视民间的传统,例如养生食材的使用习俗在很多地区广泛而深入地存在着,省级生外与省外间很难区分。但是,对于中国社会习惯的传承,法律不能也不应该去强行改变一个社会现实,当习惯发展出现错误时,不能仅依靠刑法的往复来解决,否则会导致遗憾。我方不认为一定的想象能使当今社会与过往历史相比使社会更好,反而会使情况更加困难。法律的功能是建设当今社会,法律不是我们的阻碍,而是家庭建设的保障,是对我们民众权利秩序的维护,是对社会的促进和规制,而不是对司法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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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在拐卖妇女儿童这一问题上,不能单纯地加重卖方刑罚,而应综合考虑买卖双方的责任,同时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应基于现实社会,确保其确定性和公正性,以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时间到。感谢反方四辩,下面有请正方四辩做总结。陈词时间同样为 3 分 30 秒,有请。
今天,没有卖方的天然权利,我们可以在很多案例中看到,卖方是天然在权利方面存在问题的。今天我们的议题中,没有解决的是对售卖方的起诉,其比例上升了 70%,这个售卖市场如此之大,这是始终没有被解决的。据我们从美国的数据对案例做的调查也解释了,刑期是对于买方市场打击的,不要用市场的说法让他们自己承认。所以说,我们说这个立法有条,而且我们提到 5 年 11 个月并不是一个重刑,所以对方不变,一直试图从法律层面来压制我们。刚刚还是告诉你们,法律方面的普法教育非常短,那为什么现在还说你们做的这个普法教育在哪?
其次,我再往下问,如果他今天已经无法等待,他发现就说话,就是降低,他的震慑作用也没有,对方今天也没有给到我任何回应。好,对方告诉我他们其实讲的是一步都是一个人的观点,那好,我方有力地有两个方面的举证告诉你,在刑罚提案中增加了一项,剩下的这个刑罚之后,人们形成了喝酒开车是错误的观念,然后这个情况在英国的一些案件中也得到了体现,思想非常顽固,到最后因为这个立法的罪定下来,对他们也产生了改变。所以说,对方今天告诉我提高刑法在法律上的作用,因为我们要告诉你的是刑法在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是可以促进思想的改变。解决还是解决的问题,对方告诉我执法难度上升。
好了,我告诉你,如果犯罪率在 3%以下,那执法效果是很模糊的。我看过一个案例,只有 8 页,4 个月,它的真实作用在哪里,哪怕找到他也看的很少,就是这样的效果并不好。我们将立法后,执法也会相应地跟进阶段进行执法,但是对方没有告诉我任何实际上的情况,就告诉我执法因为加班不能够应对这样的情况。
好,他们,如果他们都是一些思想非常片面的人,那他们怎么就会在一些话题口径中来回变化呢?第四个问题是立法的威慑力,然而导致了犯罪者对于受害者的侵害程度更深,那按照对方今天的意思就是说,对于卖方,他的犯罪率更高,他的刑法更高,所以他会虐待妇女儿童,所以说你是要把卖方的刑法降低吗?但是不合理的地方在于,我方承认立法会造成一定程度心态的伤害,但是我方愿意承担,这些所有的执法都会受到阻碍,哪怕执法最后遇到一些困难,但这也不能构成我们不去惩罚这些人的原因。
然后,还有对之前的三角贸易,黑人被当做一个商品去买卖,只有几百元,我想让他们摆脱这种情况,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所以对方今天难道要以一些传宗接代、满足宗族意义这样的主题来夸张地看待吗?这难道不是一种意识的倒退吗?所以我方无论是从法律解决力,还是从实际情况活动上,都应该坚持我方观点。
时间到。感谢反方四辩,下面有请正方四辩做总结。陈词时间同样为 3 分 30 秒,有请。
今天,没有卖方的天然权利,我们可以在很多案例中看到,卖方是天然在权利方面存在问题的。今天我们的议题中,没有解决的是对售卖方的起诉,其比例上升了 70%,这个售卖市场如此之大,这是始终没有被解决的。据我们从美国的数据对案例做的调查也解释了,刑期是对于买方市场打击的,不要用市场的说法让他们自己承认。所以说,我们说这个立法有条,而且我们提到 5 年 11 个月并不是一个重刑,所以对方不变,一直试图从法律层面来压制我们。刚刚还是告诉你们,法律方面的普法教育非常短,那为什么现在还说你们做的这个普法教育在哪?
其次,我再往下问,如果他今天已经无法等待,他发现就说话,就是降低,他的震慑作用也没有,对方今天也没有给到我任何回应。好,对方告诉我他们其实讲的是一步都是一个人的观点,那好,我方有力地有两个方面的举证告诉你,在刑罚提案中增加了一项,剩下的这个刑罚之后,人们形成了喝酒开车是错误的观念,然后这个情况在英国的一些案件中也得到了体现,思想非常顽固,到最后因为这个立法的罪定下来,对他们也产生了改变。所以说,对方今天告诉我提高刑法在法律上的作用,因为我们要告诉你的是刑法在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是可以促进思想的改变。解决还是解决的问题,对方告诉我执法难度上升。
好了,我告诉你,如果犯罪率在 3%以下,那执法效果是很模糊的。我看过一个案例,只有 8 页,4 个月,它的真实作用在哪里,哪怕找到他也看的很少,就是这样的效果并不好。我们将立法后,执法也会相应地跟进阶段进行执法,但是对方没有告诉我任何实际上的情况,就告诉我执法因为加班不能够应对这样的情况。
好,他们,如果他们都是一些思想非常片面的人,那他们怎么就会在一些话题口径中来回变化呢?第四个问题是立法的威慑力,然而导致了犯罪者对于受害者的侵害程度更深,那按照对方今天的意思就是说,对于卖方,他的犯罪率更高,他的刑法更高,所以他会虐待妇女儿童,所以说你是要把卖方的刑法降低吗?但是不合理的地方在于,我方承认立法会造成一定程度心态的伤害,但是我方愿意承担,这些所有的执法都会受到阻碍,哪怕执法最后遇到一些困难,但这也不能构成我们不去惩罚这些人的原因。
然后,还有对之前的三角贸易,黑人被当做一个商品去买卖,只有几百元,我想让他们摆脱这种情况,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所以对方今天难道要以一些传宗接代、满足宗族意义这样的主题来夸张地看待吗?这难道不是一种意识的倒退吗?所以我方无论是从法律解决力,还是从实际情况活动上,都应该坚持我方观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从对售卖方起诉比例上升、刑罚对思想的改变作用、立法的威慑力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认为拐卖妇女儿童应当买卖同罪,以有效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