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是社会生活中人们对于是非善恶评价的集合,用来指导人们保障和实现基本权利。要判断距离正义是更近还是更远,则要判断有了网络舆论审判是否有助于实现正义。
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对于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司法改革和公众司法起到了重要作用。公众积极参与舆论监督是社会的进步,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积极成果。基于此,我方观点为网络舆论审判能更好地实现社会、法律、道德三个层面的正义。论证如下:
首先,网络舆论审判拓宽受害者维权渠道,尤其是在公权力缺位的情况下,网络舆论审判可以帮助受害者维护自身的权益。法律不能顾及到生活中的所有领域,且司法成本较高,人们更倾向于通过网络舆论审判进行维权。网络舆论审判具有成本低、及时有效的优点。
第一,公权力缺位的情况下,网络舆论审判是受害者最后的希望。例如人大教授王贵员对学生进行了长达两年的强制猥亵,当学生在网络上进行实名举报之后,人大就连夜进行了紧急调查,并对该教授进行相应的处罚。在女学生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是网络舆论审判给了她一个交代。
第二,网络舆论审判拓宽了受害者的维权渠道。以我姐姐为例,当时她下午点了一杯奶茶,到晚上还没有送到,跟平台客服反映后,客服未予处理。一气之下,我姐将此事曝光在微博,并@了官方,仅仅过了半个小时,我姐姐就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包括奶茶钱的退款和补偿的外卖券。这种生活中默许的非正义,或许只有网络舆论审判才能给我们民众一个公道。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放大了社会对不公正事件的关注,促使法律体系更加公平透明,促进了法律的进步。根据中国法院网相关资料,网络舆论是强有力的监督力量,是现今社会最具有广泛性、快速性的监督形式。
例如,昆山反杀案中,电动车车主拿起宝马车主掉在地上的长刀砍死了宝马车主。这起发生在 2018 年的案件,当时引起了网上的轰动,激起了民众对电动车车主是否是正当防卫的讨论。为了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 2020 年印发了关于依法使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谁伤谁有理”的错误说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网络舆论审判不仅能给受害者一个公道,更是在讨论评价的过程中丰富了法治精神,完善了法律体系,促进了法律的进步。
综上,我方坚定地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使我们更靠近正义,不仅仅能够使受害者更好地维权,更能弥补法律的不足,促进社会法律、道德三个层面的正义。以上感谢。
正义是社会生活中人们对于是非善恶评价的集合,用来指导人们保障和实现基本权利。要判断距离正义是更近还是更远,则要判断有了网络舆论审判是否有助于实现正义。
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对于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司法改革和公众司法起到了重要作用。公众积极参与舆论监督是社会的进步,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积极成果。基于此,我方观点为网络舆论审判能更好地实现社会、法律、道德三个层面的正义。论证如下:
首先,网络舆论审判拓宽受害者维权渠道,尤其是在公权力缺位的情况下,网络舆论审判可以帮助受害者维护自身的权益。法律不能顾及到生活中的所有领域,且司法成本较高,人们更倾向于通过网络舆论审判进行维权。网络舆论审判具有成本低、及时有效的优点。
第一,公权力缺位的情况下,网络舆论审判是受害者最后的希望。例如人大教授王贵员对学生进行了长达两年的强制猥亵,当学生在网络上进行实名举报之后,人大就连夜进行了紧急调查,并对该教授进行相应的处罚。在女学生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是网络舆论审判给了她一个交代。
第二,网络舆论审判拓宽了受害者的维权渠道。以我姐姐为例,当时她下午点了一杯奶茶,到晚上还没有送到,跟平台客服反映后,客服未予处理。一气之下,我姐将此事曝光在微博,并@了官方,仅仅过了半个小时,我姐姐就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包括奶茶钱的退款和补偿的外卖券。这种生活中默许的非正义,或许只有网络舆论审判才能给我们民众一个公道。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放大了社会对不公正事件的关注,促使法律体系更加公平透明,促进了法律的进步。根据中国法院网相关资料,网络舆论是强有力的监督力量,是现今社会最具有广泛性、快速性的监督形式。
例如,昆山反杀案中,电动车车主拿起宝马车主掉在地上的长刀砍死了宝马车主。这起发生在 2018 年的案件,当时引起了网上的轰动,激起了民众对电动车车主是否是正当防卫的讨论。为了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 2020 年印发了关于依法使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谁伤谁有理”的错误说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网络舆论审判不仅能给受害者一个公道,更是在讨论评价的过程中丰富了法治精神,完善了法律体系,促进了法律的进步。
综上,我方坚定地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使我们更靠近正义,不仅仅能够使受害者更好地维权,更能弥补法律的不足,促进社会法律、道德三个层面的正义。以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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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坚定地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使我们更靠近正义,不仅仅能够使受害者更好地维权,更能弥补法律的不足,促进社会法律、道德三个层面的正义。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vs 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反方一辩 · 立论
下面有请反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同样为 3 分钟。
网络舆论审判是指网络主体对未经审判的热点事件中的相关行为定罪量刑,并形成压制性舆论的行动。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在过程上不利于人们了解真相,审判结果并不能做到公正、客观、稳定,在机制上与正义背离。
首先,由于网络舆论传播的片面性和极端化,人们无法基于客观事实做出审判,背离了实现正义的初心。经大学研究表明,社交媒体及搜索引擎用户倾向于使用比较极端的新闻来源。在司法案件中,由于司法保护原则,大众不可能全面了解司法案件的真相。在流量经济的时代,媒体为了点击率,采用不正当手段截取事件中的只言片语,夸大其词,事件当事人为自身利益的实现,必然极力挑起大众极端情绪,大众获得的信息是片面的。由于沉默的螺旋效应,群体中的个体往往因为担心个体不同意见被群体排挤而隐藏个体的不同意见,由此个体的主观性逐步降低,群体进一步被群体情绪左右,甚至走向极端。比如“创造事件”中,人们只被“捞女”等词吸引,对着男方姐姐的一面之词一边倒审判,迫使女方抑郁并发布道歉。司法程序尚且需要严格取证,而在网络的后置语境中,多数人并非为了事实真相,只是带着好奇或猎奇的目的参与其中,掌握了审判的权柄,却只是以此为工具,制造一场又一场的娱乐狂欢,不实际考察真相,不用承担误伤他人的后果,这对被审判者并不公平,甚至是一种迫害。
其次,由于网络舆论审判参与门槛低,参与人群情绪化,网络舆论审判的结果无法做到公正、客观、稳定,不利于正义的实践。根据动机性推理原理,人非常依赖自己固有认知,往往会投入大量认知资源来驳斥与自己意见不同的观点,从而更加坚定自己的想法。我们先入为主,听从议题设置者的先导性意见,促成网络舆论。由此,网络舆论审判实际上是人们通过暂时评论达成的抱团倾轧活动。武汉被撞小学生母亲因为打扮过于精致被审判,其跳楼后,怕女孩探望亲属被曲解为陪酒与造谣,称亲属存在不正当关系。迈克尔·杰克逊陷入恋童舆论实则是政客权贵领导下的阶级行为。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采取行动,社交网络刚好满足了群体实践性强、行动门槛低等条件,人们在上网时或带有自身偏见,由于群体极化效应、从众心理,或被资本、媒体、公众人物刻意引导,做出错误的审判,并且这样的审判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也没有审判错误的补偿机制,这就加重了网络舆论审判的不谨慎,主观性太强,审判者们轻易下结论。这样的审判机制,让审判结果不稳定,阻碍了正义的实现。
因此,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的机制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谢谢。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vs 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反方一辩 · 立论
下面有请反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同样为 3 分钟。
网络舆论审判是指网络主体对未经审判的热点事件中的相关行为定罪量刑,并形成压制性舆论的行动。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在过程上不利于人们了解真相,审判结果并不能做到公正、客观、稳定,在机制上与正义背离。
首先,由于网络舆论传播的片面性和极端化,人们无法基于客观事实做出审判,背离了实现正义的初心。经大学研究表明,社交媒体及搜索引擎用户倾向于使用比较极端的新闻来源。在司法案件中,由于司法保护原则,大众不可能全面了解司法案件的真相。在流量经济的时代,媒体为了点击率,采用不正当手段截取事件中的只言片语,夸大其词,事件当事人为自身利益的实现,必然极力挑起大众极端情绪,大众获得的信息是片面的。由于沉默的螺旋效应,群体中的个体往往因为担心个体不同意见被群体排挤而隐藏个体的不同意见,由此个体的主观性逐步降低,群体进一步被群体情绪左右,甚至走向极端。比如“创造事件”中,人们只被“捞女”等词吸引,对着男方姐姐的一面之词一边倒审判,迫使女方抑郁并发布道歉。司法程序尚且需要严格取证,而在网络的后置语境中,多数人并非为了事实真相,只是带着好奇或猎奇的目的参与其中,掌握了审判的权柄,却只是以此为工具,制造一场又一场的娱乐狂欢,不实际考察真相,不用承担误伤他人的后果,这对被审判者并不公平,甚至是一种迫害。
其次,由于网络舆论审判参与门槛低,参与人群情绪化,网络舆论审判的结果无法做到公正、客观、稳定,不利于正义的实践。根据动机性推理原理,人非常依赖自己固有认知,往往会投入大量认知资源来驳斥与自己意见不同的观点,从而更加坚定自己的想法。我们先入为主,听从议题设置者的先导性意见,促成网络舆论。由此,网络舆论审判实际上是人们通过暂时评论达成的抱团倾轧活动。武汉被撞小学生母亲因为打扮过于精致被审判,其跳楼后,怕女孩探望亲属被曲解为陪酒与造谣,称亲属存在不正当关系。迈克尔·杰克逊陷入恋童舆论实则是政客权贵领导下的阶级行为。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采取行动,社交网络刚好满足了群体实践性强、行动门槛低等条件,人们在上网时或带有自身偏见,由于群体极化效应、从众心理,或被资本、媒体、公众人物刻意引导,做出错误的审判,并且这样的审判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也没有审判错误的补偿机制,这就加重了网络舆论审判的不谨慎,主观性太强,审判者们轻易下结论。这样的审判机制,让审判结果不稳定,阻碍了正义的实现。
因此,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的机制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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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审判是否在过程上有利于人们了解真相,审判结果是否能做到公正、客观、稳定,以及在机制上是否符合正义的要求。
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的机制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vs 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四辩:我就想请问一下,我方在说正义的定义的时候,说是人们对于是非的判断,对吗? 正方一辩:嗯,是的。 反方四辩:那么那位仅仅因为染个粉色头发被网络攻击的人,就是从他们对于是非的评判去审判他的,这就是我们人类所追求的正义吗?首先第一,网络舆论审判不等于网络暴力,网络暴力是在没有证据的基础上,通过挑动情绪而导致的一场群体性暴力,而网络舆论审判则是网民通过收集时间线、证据链以后,对相关的具体对象进行了一个定性评价。所以,您方如何定义审判? 正方一辩:首先我先回答您方上一个问题,那按照您方所说,网民所认为的正义不是正义的话,那我们干脆直接搞专制国家算了,民众的意见都不算意见啊,那我们搞什么民主国家嘛,对吧?但是就是因为有这些人在误导一些正义的定义,所以才出现问题。回到您问的如何定义审判,我觉得审判算是一种定性评价。 反方四辩:您方意见稿中阐述的例子以及您所说的,都是通过网络舆论提高事件曝光度,从而达到一个好结果,这并非我们所说的审判,它并没有对一个人进行定性的评判啊。可是每件事情都有得到切实解决,这难道不是一个审判后的结果吗?所以审判需要对人或事情进行给予判决,事情关注度的提高不代表审判。您方认为网络舆论讨论,都是对一个事情和一个人进行了一个评判吗? 正方一辩:这个,就是好的就是好人,坏的就是坏人,不是评不评判的问题,审判是要有结果的,对吧?而我方举出的所有事情,都得到了应有的处理,是吧?所以说网络舆论不等于网络舆论审判,普通群众没有权利进行审判。 反方四辩:那么我继续问,通过某种方式达成了正义,您说达成一个好的结果,这种方式是什么?正义到底是如何达成的不重要吗? 正方一辩:正义是如何达成的不重要,这点我不是很理解。您问的是通过哪种方式途径去达成的。首先我方认为是需要证据的,就像我方所说的,需要证据,需要时间线鉴定,需要调色盘。所以我们对证据是更加重视的。根据我方数据,仅 1.8%的人诽谤,而这 1.8%的人比基层法院的误判率还要低,这并不能说明您说的很多人都进行一个情绪渲染,都进行一个误判。您方需要给我一个数据来表明很多人进行误判,而我方给了您数据说很多人并没有进行误判。我方一辩,您举到了大多数人都在进行一些负面的评价,您的依据呢? 时间到。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vs 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四辩:我就想请问一下,我方在说正义的定义的时候,说是人们对于是非的判断,对吗? 正方一辩:嗯,是的。 反方四辩:那么那位仅仅因为染个粉色头发被网络攻击的人,就是从他们对于是非的评判去审判他的,这就是我们人类所追求的正义吗?首先第一,网络舆论审判不等于网络暴力,网络暴力是在没有证据的基础上,通过挑动情绪而导致的一场群体性暴力,而网络舆论审判则是网民通过收集时间线、证据链以后,对相关的具体对象进行了一个定性评价。所以,您方如何定义审判? 正方一辩:首先我先回答您方上一个问题,那按照您方所说,网民所认为的正义不是正义的话,那我们干脆直接搞专制国家算了,民众的意见都不算意见啊,那我们搞什么民主国家嘛,对吧?但是就是因为有这些人在误导一些正义的定义,所以才出现问题。回到您问的如何定义审判,我觉得审判算是一种定性评价。 反方四辩:您方意见稿中阐述的例子以及您所说的,都是通过网络舆论提高事件曝光度,从而达到一个好结果,这并非我们所说的审判,它并没有对一个人进行定性的评判啊。可是每件事情都有得到切实解决,这难道不是一个审判后的结果吗?所以审判需要对人或事情进行给予判决,事情关注度的提高不代表审判。您方认为网络舆论讨论,都是对一个事情和一个人进行了一个评判吗? 正方一辩:这个,就是好的就是好人,坏的就是坏人,不是评不评判的问题,审判是要有结果的,对吧?而我方举出的所有事情,都得到了应有的处理,是吧?所以说网络舆论不等于网络舆论审判,普通群众没有权利进行审判。 反方四辩:那么我继续问,通过某种方式达成了正义,您说达成一个好的结果,这种方式是什么?正义到底是如何达成的不重要吗? 正方一辩:正义是如何达成的不重要,这点我不是很理解。您问的是通过哪种方式途径去达成的。首先我方认为是需要证据的,就像我方所说的,需要证据,需要时间线鉴定,需要调色盘。所以我们对证据是更加重视的。根据我方数据,仅 1.8%的人诽谤,而这 1.8%的人比基层法院的误判率还要低,这并不能说明您说的很多人都进行一个情绪渲染,都进行一个误判。您方需要给我一个数据来表明很多人进行误判,而我方给了您数据说很多人并没有进行误判。我方一辩,您举到了大多数人都在进行一些负面的评价,您的依据呢? 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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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主席辩手,下面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回应,时间为一分钟。抱歉,刚才流程有些问题。首先,对于您方所说的压制性舆论,在我看来并非网络舆论审判,而是网暴。在机制上,您方并未充分向我证明网络舆论审判造成的结果大多是不好的,而我方有数据表明,1.8%的人(此处表述不太清晰),我方想要表达的意思是网民并非傻子,他们做事是要讲证据的。而您方所说的所谓网民在网上煽动极端言论,那我想问,我今天上网,难道就是为了制造舆论吗?在遇到严肃事情、威胁自身利益的事情时,网民是否会站出来呢?比如女性卫生事件,涉及女性权益,那么通过网民的审判,是否可以将其顶上去,对中央没有兼顾到的国标以及没有兼顾到的地方进行一个改善呢?这便论证了我方二论,即网民对证据的重视,网络舆论审判可以促进国标以及法律的完善。
谢主席辩手,下面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回应,时间为一分钟。抱歉,刚才流程有些问题。首先,对于您方所说的压制性舆论,在我看来并非网络舆论审判,而是网暴。在机制上,您方并未充分向我证明网络舆论审判造成的结果大多是不好的,而我方有数据表明,1.8%的人(此处表述不太清晰),我方想要表达的意思是网民并非傻子,他们做事是要讲证据的。而您方所说的所谓网民在网上煽动极端言论,那我想问,我今天上网,难道就是为了制造舆论吗?在遇到严肃事情、威胁自身利益的事情时,网民是否会站出来呢?比如女性卫生事件,涉及女性权益,那么通过网民的审判,是否可以将其顶上去,对中央没有兼顾到的国标以及没有兼顾到的地方进行一个改善呢?这便论证了我方二论,即网民对证据的重视,网络舆论审判可以促进国标以及法律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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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审判是否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律和制度的完善,以及是否能够让公众更加理性地看待问题。
综上所述,正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本环节金句:
一方一辩,下面有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同样是单边计时 1 分 30 秒,有请。
同学,这种网络暴力行为您方认为等同于网络舆论审判了,如果说您在告发某人的过程中对他说如果您这样您就应该怎样,那我认为这是一种审判。那既然您方已经把网络舆论审判和网络广告化为等号了,这种行为显然是以偏概全的。网络暴力既然是一个完整的非任意的行为,那我们现在这个辩题就没有采用的必要啊。我发现这个问题,后期希望您给我一个完整的数据链。今天我发现有人用公用洗衣机洗内衣裤,您觉得他的行为需要被指责吗?但是如果您方做出了审判,那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是不正确的。所以您是推荐我使用法律手段上诉他,还是通过舆论来审判他?您要搞清楚我的审判和我去修正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可以告诉他,您这样做不对,但是我不应该审判他,而不是说您这样做您就应该去死。所以您快告诉我,今天我的审判就是我让他去死,可是我同时要告诉您,我们的舆论审判是人民群众说出他的需求,推动得到某个结果的过程。我把它反映出来的结果是我希望之后,我不希望再看到有人用公用洗衣机洗内衣裤。您今天我是庞大机墙烂尾团的受害者,对方辩友希望我将庞大的资本集团诉至法庭,还是通过网络获得舆论支持,来达到我的目的。当然是诉诸法庭了啊。可是同学,我告诉您,正常的举报渠道不够,阳光举报信往往通过多重批示会落到大分子手里,我的举报根本就没有人看到,这种现象该如何解决呢?为什么您方诉诸法庭会没有人看到,没有人受理,这点需要您方举证。好同学,我再给您举个例子,今天我想从我的学校打到教育局里,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同学,请问您的学号是多少?请问这个时候您如何解决呢?好,所以我们需要舆论加热点事件曝光,是公众力量得以发挥作用。我非常感谢双方辩手。
一方一辩,下面有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同样是单边计时 1 分 30 秒,有请。
同学,这种网络暴力行为您方认为等同于网络舆论审判了,如果说您在告发某人的过程中对他说如果您这样您就应该怎样,那我认为这是一种审判。那既然您方已经把网络舆论审判和网络广告化为等号了,这种行为显然是以偏概全的。网络暴力既然是一个完整的非任意的行为,那我们现在这个辩题就没有采用的必要啊。我发现这个问题,后期希望您给我一个完整的数据链。今天我发现有人用公用洗衣机洗内衣裤,您觉得他的行为需要被指责吗?但是如果您方做出了审判,那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是不正确的。所以您是推荐我使用法律手段上诉他,还是通过舆论来审判他?您要搞清楚我的审判和我去修正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可以告诉他,您这样做不对,但是我不应该审判他,而不是说您这样做您就应该去死。所以您快告诉我,今天我的审判就是我让他去死,可是我同时要告诉您,我们的舆论审判是人民群众说出他的需求,推动得到某个结果的过程。我把它反映出来的结果是我希望之后,我不希望再看到有人用公用洗衣机洗内衣裤。您今天我是庞大机墙烂尾团的受害者,对方辩友希望我将庞大的资本集团诉至法庭,还是通过网络获得舆论支持,来达到我的目的。当然是诉诸法庭了啊。可是同学,我告诉您,正常的举报渠道不够,阳光举报信往往通过多重批示会落到大分子手里,我的举报根本就没有人看到,这种现象该如何解决呢?为什么您方诉诸法庭会没有人看到,没有人受理,这点需要您方举证。好同学,我再给您举个例子,今天我想从我的学校打到教育局里,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同学,请问您的学号是多少?请问这个时候您如何解决呢?好,所以我们需要舆论加热点事件曝光,是公众力量得以发挥作用。我非常感谢双方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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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一辩进行回应:
因为您方给我的很多都是个例,您们并没有数据。只表明如果进行这个投诉,很大概率会被驳斥。而且对方今天论证的这个机制,即审判机制,审判过程根本就是不正义的。首先,没有完全了解真相,而让一堆网上的网友来替进行审判,这样怎能做到稳定、客观、公正呢?其次,所产生的结果也是不稳定的。如果不完整了解真相,那怎么确定有权进行审判,这难道不是最争议的背离吗?如果今天向人群肆意扫射,杀死了一些坏人,难道这个行为就是正义吗?您方进行所谓的审判,却没有审判错误做出的补偿机制,您方的网民不需要为审判错误付出任何代价,这种权利是无限的。
反方一辩进行回应:
因为您方给我的很多都是个例,您们并没有数据。只表明如果进行这个投诉,很大概率会被驳斥。而且对方今天论证的这个机制,即审判机制,审判过程根本就是不正义的。首先,没有完全了解真相,而让一堆网上的网友来替进行审判,这样怎能做到稳定、客观、公正呢?其次,所产生的结果也是不稳定的。如果不完整了解真相,那怎么确定有权进行审判,这难道不是最争议的背离吗?如果今天向人群肆意扫射,杀死了一些坏人,难道这个行为就是正义吗?您方进行所谓的审判,却没有审判错误做出的补偿机制,您方的网民不需要为审判错误付出任何代价,这种权利是无限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在当今社会中,信息传播的速度极快,一件不公正的事件通过网络传播能够迅速引起广泛关注。人们在看到这类事件并意识到自己可能面临类似不公时,会产生强烈的社会共鸣。这种共鸣促使人们更加关注自身权益,甚至勇敢地站出来对抗不正义的权威。例如南昌食堂事件中,学生吃出鼠头,却被学校、当地监管局与警方经过所谓的反复验证对比指为鸭脖,后经网络审判,最终成立联合调查组,判定为鼠头,并对涉事企业及人员进行了处罚。如果没有网络舆论的审判,这件事大概率以学生出面道歉不了了之,但正是这件事在网络上的公开与处理,使得学生们在面对类似情况时敢于发声质疑,维护自己的权益。网络舆论就像一个催化剂,让那些可能会被忽视的隐藏的不公正现象得到关注,并促使人们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和他人争取正义。它提供了一个维权渠道,也弥补了公权力可能的缺位与不足。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对促进法律的完善有重要作用。正如我方观点所提到的,昆山反杀案、涞源反杀案等网络舆论的广泛关注,促使相关部门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完善。再比如,近年来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高度关注,随着一些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人们深思现有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否过度,并在网络上做出反馈与审判。在强大的网络舆论审判下,相关部门对未成年人判刑年龄进行了下调。网络舆论审判让社会关注到法律存在的不足和漏洞,促使立法者和司法者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法律体系,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网络舆论审判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使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时刻保持警醒,在发生不公正的情况时及时行动。同时,网络舆论也能激发公众对各类社会问题的深入思考,促进社会价值观的不断进步。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对正义的理解更加深刻,追求正义的信念也会更加坚定。
综上,感谢正方二辩。
首先,在当今社会中,信息传播的速度极快,一件不公正的事件通过网络传播能够迅速引起广泛关注。人们在看到这类事件并意识到自己可能面临类似不公时,会产生强烈的社会共鸣。这种共鸣促使人们更加关注自身权益,甚至勇敢地站出来对抗不正义的权威。例如南昌食堂事件中,学生吃出鼠头,却被学校、当地监管局与警方经过所谓的反复验证对比指为鸭脖,后经网络审判,最终成立联合调查组,判定为鼠头,并对涉事企业及人员进行了处罚。如果没有网络舆论的审判,这件事大概率以学生出面道歉不了了之,但正是这件事在网络上的公开与处理,使得学生们在面对类似情况时敢于发声质疑,维护自己的权益。网络舆论就像一个催化剂,让那些可能会被忽视的隐藏的不公正现象得到关注,并促使人们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和他人争取正义。它提供了一个维权渠道,也弥补了公权力可能的缺位与不足。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对促进法律的完善有重要作用。正如我方观点所提到的,昆山反杀案、涞源反杀案等网络舆论的广泛关注,促使相关部门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完善。再比如,近年来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高度关注,随着一些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人们深思现有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否过度,并在网络上做出反馈与审判。在强大的网络舆论审判下,相关部门对未成年人判刑年龄进行了下调。网络舆论审判让社会关注到法律存在的不足和漏洞,促使立法者和司法者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法律体系,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网络舆论审判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使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时刻保持警醒,在发生不公正的情况时及时行动。同时,网络舆论也能激发公众对各类社会问题的深入思考,促进社会价值观的不断进步。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对正义的理解更加深刻,追求正义的信念也会更加坚定。
综上,感谢正方二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通过以上分析,正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反方三辩:我方请问,这个扩音器所代表的是网络舆论的利好,还是网络舆论审判的利好?当然是网络的利好,您也认为是网络舆论的利好。我刚讲到,只有充分了解了之后,才能算是网络舆论审判,那么在网络上面可以充分了解整个世界的人有多少?我们在不断的网络舆论审判中,对事情的真相更加难以确信,这只是根据而已。那您方有没有证据可以出示?我方一辩所说,网络上面有保密协议,且网络上的很多视频内容是具有片面性的。
然后您方认为在案件中,为什么那些人要辱骂他人?首先我先给您提一个数据的事情,我方参考的数据,华中师范大学一项研究了 7 年,经全国一百一十几典型的微博维权案例发现,其中问题得到解决的占 74.5%,而其中有不良嫌疑的仅占 1.8%,导致人肉搜索的仅占 0.9%。而据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显示,71.9%的受访青年觉得网络暴力越来越频繁了。我方再问,请回答我方刚才的问题,关于网络暴力问题,我方认为是有惩治的,那案件中为什么那些人要辱骂他人?首先我觉得有辱骂的声音,这是因为有一部分生活不顺的喷子,他们仅凭一面之词就进行所谓的“伸张正义”,比如认为某人是捞女,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也印证了我方前面所说的片面性。那这样能导致推动到正义吗?我方询问您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推动法律进步吗?首先回答这个问题。网络舆论审判肯定是会有极端情绪化、带风气的,但是我们有数据表明有 71.9%的受访青年觉得现在网络暴力越来越频繁。您没回答我刚才的问题。有推动法律进步,但是网络的发展可能并不是因为网络舆论审判的推动,推动网络发展的是案件本身和社会发展,毕竟法律至今中间几千年都没有网络出现,和网络没关系。比如我论证网络舆论审判对推动网络发展的必然性,首先,在司法程序中是需要时间的,而网络的时效性更强,那这是否加速了呢?这明明是网络舆论的利好,是舆论让人们知道这件事情,而不是审判带来的利好。
那我继续问了,网络舆论审判的主体不止是社会案件的民众是吧?在现实中我们会因为一个人拿粉毛盾就攻击他吗?不会啊,正常社会中的大部分人都不会。所以因为人们对网络的要求高于线下,您方所说的某些惩罚和行为是明显不对的、不公正的。网络上大部分的声音都是支持他的呀。不仅如此,有人认为一个人只是因为太脆弱才会去死,这是不对的。
反方三辩:我方请问,这个扩音器所代表的是网络舆论的利好,还是网络舆论审判的利好?当然是网络的利好,您也认为是网络舆论的利好。我刚讲到,只有充分了解了之后,才能算是网络舆论审判,那么在网络上面可以充分了解整个世界的人有多少?我们在不断的网络舆论审判中,对事情的真相更加难以确信,这只是根据而已。那您方有没有证据可以出示?我方一辩所说,网络上面有保密协议,且网络上的很多视频内容是具有片面性的。
然后您方认为在案件中,为什么那些人要辱骂他人?首先我先给您提一个数据的事情,我方参考的数据,华中师范大学一项研究了 7 年,经全国一百一十几典型的微博维权案例发现,其中问题得到解决的占 74.5%,而其中有不良嫌疑的仅占 1.8%,导致人肉搜索的仅占 0.9%。而据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显示,71.9%的受访青年觉得网络暴力越来越频繁了。我方再问,请回答我方刚才的问题,关于网络暴力问题,我方认为是有惩治的,那案件中为什么那些人要辱骂他人?首先我觉得有辱骂的声音,这是因为有一部分生活不顺的喷子,他们仅凭一面之词就进行所谓的“伸张正义”,比如认为某人是捞女,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也印证了我方前面所说的片面性。那这样能导致推动到正义吗?我方询问您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推动法律进步吗?首先回答这个问题。网络舆论审判肯定是会有极端情绪化、带风气的,但是我们有数据表明有 71.9%的受访青年觉得现在网络暴力越来越频繁。您没回答我刚才的问题。有推动法律进步,但是网络的发展可能并不是因为网络舆论审判的推动,推动网络发展的是案件本身和社会发展,毕竟法律至今中间几千年都没有网络出现,和网络没关系。比如我论证网络舆论审判对推动网络发展的必然性,首先,在司法程序中是需要时间的,而网络的时效性更强,那这是否加速了呢?这明明是网络舆论的利好,是舆论让人们知道这件事情,而不是审判带来的利好。
那我继续问了,网络舆论审判的主体不止是社会案件的民众是吧?在现实中我们会因为一个人拿粉毛盾就攻击他吗?不会啊,正常社会中的大部分人都不会。所以因为人们对网络的要求高于线下,您方所说的某些惩罚和行为是明显不对的、不公正的。网络上大部分的声音都是支持他的呀。不仅如此,有人认为一个人只是因为太脆弱才会去死,这是不对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时间为一分钟。首先,如您刚刚所述的那些,关于看粉毛女生等内容,此为极端的情绪化发言。实际上,湖南教学调查显示,96.6%的网民在评论问题时,能够做到就事论事。例如最近发生的 manner 咖啡店店员向顾客泼咖啡粉的事件,公众并没有一味地指责顾客或店员,而是理性地分析探讨资本压榨员工的现象。再者,您刚才提及的有关司法程序的问题,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对司法程序有推动作用。在网络舆论审判出现前,政府对待同类事件不作为的比例达到 54%,作为的比例为 40%。然而,在舆论关注形成的 96%的事件中,政府的态度转变为快速行动、积极作为。
时间为一分钟。首先,如您刚刚所述的那些,关于看粉毛女生等内容,此为极端的情绪化发言。实际上,湖南教学调查显示,96.6%的网民在评论问题时,能够做到就事论事。例如最近发生的 manner 咖啡店店员向顾客泼咖啡粉的事件,公众并没有一味地指责顾客或店员,而是理性地分析探讨资本压榨员工的现象。再者,您刚才提及的有关司法程序的问题,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对司法程序有推动作用。在网络舆论审判出现前,政府对待同类事件不作为的比例达到 54%,作为的比例为 40%。然而,在舆论关注形成的 96%的事件中,政府的态度转变为快速行动、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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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网络舆论不等于网络舆论审判,所以对方刚才所说的引起关注等,这些是网络舆论的利好,而非网络舆论审判的利好,希望对方搞清楚。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是错误的,应由法律来判断其是否应受处罚。法律应保护一个人的名誉权、人格权和辩护权,且在一个人被定罪前,需依据一套完整的法律程序,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论证其确实存在犯罪行为,这些处罚应由国家制定,有统一的标准。
除此之外,网络舆论审判没有合理的处罚力度。有人认为某事无足轻重,导致处罚过轻;有人恨之入骨,恨不得剥夺其生命,导致处罚过重。所以我们需要法律,作为对惩罚的统一标准。法律体系的存在是为了取代私刑和复仇,确保罪行得到公正处理。而在极端化、情绪化的网络环境下,网络舆论审判成为一种比私刑和复仇更加恐怖的东西。人们对所谓的“罪人”进行侮辱和网络报复行为,会引起无法控制的暴力循环和社会困扰,这是网络舆论审判在程序上的不正义。
根据群体极化理论,群体的角色在决策中往往会表现出极端化倾向,且这种倾向会随着讨论逐渐加深。据复旦大学的一些研究表明,人们在网络上由于去抑制效应,会不由自主地突破道德底线和规范,发表一些未经思考的偏激、非理性言论,人们对于衡量自己是否表达理性的标准也随之降低。所以人们在网络上极端化的表达通过群体的放大效应转化为对常人的攻击。
在审判初期,人们所谓的道德感和正义完全消解,人们用极端的言论去攻击、羞辱他们所谓的那个“罪人”,这与审判者和正义毫无关系。这就是网络的弊,也是网络舆论审判会变成网暴的必然性。
比如那个粉头发的女孩,仅仅是去看了自己的爷爷,就被人审判为不适合当老师,最终演变成对那个女孩的攻击,她因此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对方说只有少部分人在网络上攻击他人,但只需有一部分坏人攻击,就会导致一个鲜活的生命消逝,这就是网络舆论审判在结果上的不正义。
首先说明,网络舆论不等于网络舆论审判,所以对方刚才所说的引起关注等,这些是网络舆论的利好,而非网络舆论审判的利好,希望对方搞清楚。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是错误的,应由法律来判断其是否应受处罚。法律应保护一个人的名誉权、人格权和辩护权,且在一个人被定罪前,需依据一套完整的法律程序,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论证其确实存在犯罪行为,这些处罚应由国家制定,有统一的标准。
除此之外,网络舆论审判没有合理的处罚力度。有人认为某事无足轻重,导致处罚过轻;有人恨之入骨,恨不得剥夺其生命,导致处罚过重。所以我们需要法律,作为对惩罚的统一标准。法律体系的存在是为了取代私刑和复仇,确保罪行得到公正处理。而在极端化、情绪化的网络环境下,网络舆论审判成为一种比私刑和复仇更加恐怖的东西。人们对所谓的“罪人”进行侮辱和网络报复行为,会引起无法控制的暴力循环和社会困扰,这是网络舆论审判在程序上的不正义。
根据群体极化理论,群体的角色在决策中往往会表现出极端化倾向,且这种倾向会随着讨论逐渐加深。据复旦大学的一些研究表明,人们在网络上由于去抑制效应,会不由自主地突破道德底线和规范,发表一些未经思考的偏激、非理性言论,人们对于衡量自己是否表达理性的标准也随之降低。所以人们在网络上极端化的表达通过群体的放大效应转化为对常人的攻击。
在审判初期,人们所谓的道德感和正义完全消解,人们用极端的言论去攻击、羞辱他们所谓的那个“罪人”,这与审判者和正义毫无关系。这就是网络的弊,也是网络舆论审判会变成网暴的必然性。
比如那个粉头发的女孩,仅仅是去看了自己的爷爷,就被人审判为不适合当老师,最终演变成对那个女孩的攻击,她因此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对方说只有少部分人在网络上攻击他人,但只需有一部分坏人攻击,就会导致一个鲜活的生命消逝,这就是网络舆论审判在结果上的不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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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审判是否让我们离正义更近,需要从程序和结果的合理性来判断。
网络舆论审判在处罚力度、程序和结果上都存在不正义的情况,因此它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正方三辩:那您方又想要把网络的利好和网络舆论整方的好作切割,您刚说关注的是网络变衡,那么情绪化的辩论,因为极端化也是网络舆论的弊化,那您方说不能用极端化和情绪化打我们,我们刚才每次阐述都讲过了,人们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极端化,他的情绪化,您原本可能就是针对他。所以我们看到其实网络舆论和网络舆论的审判,它是不能被有效切割的,因为其本身的参与属性就会包含在里面。我问您,我确认一下,您刚才是否想要证明现状下司法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然后我回应一下对方上一个问题,就是因为网络舆论存在这样的极端化,就是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网络舆论审判在网络舆论之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下一个问题,我想问您想要证明司法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吗?
反方二辩:司法当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因为司法本身存在司法不能够解决的问题,比如说遇到的道德方面的问题,比如像您方刚才说的,在校园墙上有人洗袜子,把这件事挂在校园墙上没有任何意义,这种情况下应该通过学校的相关规定,在校园墙上大家形成一个共识,对那些不良行为都予以谴责,形成这样的共识有助于我们解决问题。
正方三辩:那接着问,你们解决不了的共识跟您方没有给出一个具体解决态度。接着问您方,您方一直觉得要把网络舆论的关注和审判作一个区分,那我反问,如果说鼠头鸭脖事件,就像有人在饭菜中吃出了鼠头,但官方说它是一个鸭脖,如果您是当事人的话,您会让官方下场吗?就像您跟学校说这件事,您说它是什么?它是一个需要我回应的问题。对方上一个问题就是我自己看到的,您把洗袜子挂到墙上,底下评论就说这种人能不能去死,这种人是畜生,这就是极端的。那我可以这个部分给您换个例子,比如说王作云博士,心理学学生的例子,他知道自己的导师有问题,导师说不要破坏学校的形象,那他有没有诉诸法律?您需要向我证明的是他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这件事,这是不可能的,而网络舆论审判导致了这件事情的解决。你们是不是质疑世间存在与这个学校有同样行为的现象,在学校不作为的情况下,相当之疑,在您看来就不叫审判是吗?我再次向您重申一下,我拿一个机枪扫射一群人,其中有一个坏人,这不能说明我做这件事是好的。我已经向您论证过了,网络舆论最终会变成暴力,最终会变成极端化的攻击,所以您说没有,您没有阻止告诉我说有网络舆论一定会导致网络暴力,一定会导致网络极端化。所以说一方一直是拿个别案例上的例子来讨论,那么您也是案例上的举例,您根本没有从整体上设计论证网络舆论是否到了极端的地步。那么我可以问您啊,就是比如说在网络上,他们抛出了真实的数据,比如说他的沉下学,您发现就是他们说了。
正方三辩:那您方又想要把网络的利好和网络舆论整方的好作切割,您刚说关注的是网络变衡,那么情绪化的辩论,因为极端化也是网络舆论的弊化,那您方说不能用极端化和情绪化打我们,我们刚才每次阐述都讲过了,人们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极端化,他的情绪化,您原本可能就是针对他。所以我们看到其实网络舆论和网络舆论的审判,它是不能被有效切割的,因为其本身的参与属性就会包含在里面。我问您,我确认一下,您刚才是否想要证明现状下司法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然后我回应一下对方上一个问题,就是因为网络舆论存在这样的极端化,就是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网络舆论审判在网络舆论之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下一个问题,我想问您想要证明司法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吗?
反方二辩:司法当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因为司法本身存在司法不能够解决的问题,比如说遇到的道德方面的问题,比如像您方刚才说的,在校园墙上有人洗袜子,把这件事挂在校园墙上没有任何意义,这种情况下应该通过学校的相关规定,在校园墙上大家形成一个共识,对那些不良行为都予以谴责,形成这样的共识有助于我们解决问题。
正方三辩:那接着问,你们解决不了的共识跟您方没有给出一个具体解决态度。接着问您方,您方一直觉得要把网络舆论的关注和审判作一个区分,那我反问,如果说鼠头鸭脖事件,就像有人在饭菜中吃出了鼠头,但官方说它是一个鸭脖,如果您是当事人的话,您会让官方下场吗?就像您跟学校说这件事,您说它是什么?它是一个需要我回应的问题。对方上一个问题就是我自己看到的,您把洗袜子挂到墙上,底下评论就说这种人能不能去死,这种人是畜生,这就是极端的。那我可以这个部分给您换个例子,比如说王作云博士,心理学学生的例子,他知道自己的导师有问题,导师说不要破坏学校的形象,那他有没有诉诸法律?您需要向我证明的是他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这件事,这是不可能的,而网络舆论审判导致了这件事情的解决。你们是不是质疑世间存在与这个学校有同样行为的现象,在学校不作为的情况下,相当之疑,在您看来就不叫审判是吗?我再次向您重申一下,我拿一个机枪扫射一群人,其中有一个坏人,这不能说明我做这件事是好的。我已经向您论证过了,网络舆论最终会变成暴力,最终会变成极端化的攻击,所以您说没有,您没有阻止告诉我说有网络舆论一定会导致网络暴力,一定会导致网络极端化。所以说一方一直是拿个别案例上的例子来讨论,那么您也是案例上的举例,您根本没有从整体上设计论证网络舆论是否到了极端的地步。那么我可以问您啊,就是比如说在网络上,他们抛出了真实的数据,比如说他的沉下学,您发现就是他们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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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三辩的质询内容:
反方二辩的回应内容:
艾斯会因时间轨迹,对方告知我的是当今网络上大部分人的行为是正常的,而非网暴。我很疑惑对方为何认为我已通过效率论证过此观点。在极端化的网络环境下,人们往往会发表缺乏思考的、偏激的、非理性的言论。而且我方用数据表明,人们只相信自己,非常依赖自己的固有认知,往往通过投入大量的认知资源来驳斥与自己相悖的观点。这便是为何在泡沫案中,大家会直接认为通过泡沫、通过某方能解决问题,单方面发言就将谈出定性为老女,而事实上谈出并非老女,而是正常恋爱,此为其一。其二,我方已向您论述过,网络舆论通过极端化的形成,最终会演化成谎报,而谎报致使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这在程序上是肆意的,在结果上也无法达到正义。因为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已然离去。而您方刚才告诉我说网络舆论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不能将网络舆论和网络舆论审判切割开来。正因网络舆论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网络舆论审判也存在此类问题。所以,我们不提倡网络舆论审判,这会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感谢反方二辩。
艾斯会因时间轨迹,对方告知我的是当今网络上大部分人的行为是正常的,而非网暴。我很疑惑对方为何认为我已通过效率论证过此观点。在极端化的网络环境下,人们往往会发表缺乏思考的、偏激的、非理性的言论。而且我方用数据表明,人们只相信自己,非常依赖自己的固有认知,往往通过投入大量的认知资源来驳斥与自己相悖的观点。这便是为何在泡沫案中,大家会直接认为通过泡沫、通过某方能解决问题,单方面发言就将谈出定性为老女,而事实上谈出并非老女,而是正常恋爱,此为其一。其二,我方已向您论述过,网络舆论通过极端化的形成,最终会演化成谎报,而谎报致使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这在程序上是肆意的,在结果上也无法达到正义。因为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已然离去。而您方刚才告诉我说网络舆论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不能将网络舆论和网络舆论审判切割开来。正因网络舆论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网络舆论审判也存在此类问题。所以,我们不提倡网络舆论审判,这会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感谢反方二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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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您方所说,网络环境中,在微博和天涯论坛等平台,分别占据了 75.6%和 95.8%的舆论空间。在新浪网社会新闻全部样本中,存在着某种愤懑的情绪偏好。所以,我们要将网络舆论和网络舆论审判区分开来,因为这种审判带有偏激的情绪。
况且,我刚刚也提到,法律的发展并非源于网络舆论审判。在法律从初始到现在的数千年中,没有网络的时候,法律也是在正常发展的。所以,法律的发展应依靠事件的出现以及社会的发展。
在对方辩友的观点中,虽试图强调网络舆论生态的积极作用,但其带来的负面作用却无法避免。真正的正义并非如您方所说,那些激烈的批判恰好推动事件,而是要看是否牺牲了无辜的弱小,是否产生了更多的不正义。
那为何我们从以前的以牙还牙,发展到一审、二审呢?我们的初衷是全面了解事情后再做评判,这样才有利于离正义更近。况且,网络舆论审判中的惩罚往往不对等。例如,在某些案件中,一面之词就能引发全网的声讨,导致当事人被公开指责和排斥,这种不对等的惩罚,虽满足了朴素正义,但抵制的目的被引导成为对素人的攻击。当事情真相大白时,关注真相的人实际上远远少于参与声讨的人,这种状态并不利于我们离正义更近。在这种网络环境下,网络舆论审判难以走上正义的道路。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按照您方所说,网络环境中,在微博和天涯论坛等平台,分别占据了 75.6%和 95.8%的舆论空间。在新浪网社会新闻全部样本中,存在着某种愤懑的情绪偏好。所以,我们要将网络舆论和网络舆论审判区分开来,因为这种审判带有偏激的情绪。
况且,我刚刚也提到,法律的发展并非源于网络舆论审判。在法律从初始到现在的数千年中,没有网络的时候,法律也是在正常发展的。所以,法律的发展应依靠事件的出现以及社会的发展。
在对方辩友的观点中,虽试图强调网络舆论生态的积极作用,但其带来的负面作用却无法避免。真正的正义并非如您方所说,那些激烈的批判恰好推动事件,而是要看是否牺牲了无辜的弱小,是否产生了更多的不正义。
那为何我们从以前的以牙还牙,发展到一审、二审呢?我们的初衷是全面了解事情后再做评判,这样才有利于离正义更近。况且,网络舆论审判中的惩罚往往不对等。例如,在某些案件中,一面之词就能引发全网的声讨,导致当事人被公开指责和排斥,这种不对等的惩罚,虽满足了朴素正义,但抵制的目的被引导成为对素人的攻击。当事情真相大白时,关注真相的人实际上远远少于参与声讨的人,这种状态并不利于我们离正义更近。在这种网络环境下,网络舆论审判难以走上正义的道路。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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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117 所高校中 110 所的微博维权案例研究显示,其中问题得到解决的占 44.5%,北方田业存占 1.8%,导致人的素索体占 0.9%,此受讼率比基层法律的受讼率还低。96.6%的网民在评论事实问题时可发表言论。我方质疑市监局跟上方的食堂企业同流合污,认为其默不作声,此质疑并无事实依据,这是一方面。网络舆论审判发挥了作用,我方今天要探讨的并非司法与网络舆论审判哪个更好,而是比较网络舆论审判是否具有积极作用。我方认为,在司法不能做到完美的情况下,网络舆论审判保留了民众实现正义的希望和空间。其一,在对司法的监督上,存在官官相互的情况,如当地称学校事件经反复检测确认没问题,坚称是鸭脖而非鼠头,而正是网友的质疑,促使省公安局和省府成立联合调查组,最终查清楚真相。其二,有人认为老百姓有其他途径解决问题,如被老师和女学生事件中,当事人找了党员、党位、中央巡视组,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不能认为仅靠网络舆论,问题就能轻易解决。比如,若提供好的论点能获大家点赞,但若不表达想法,官方为何要理会?再如,若民众指出检测报告是假的,迫使相关领导站出来,那么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时间到。
全国 117 所高校中 110 所的微博维权案例研究显示,其中问题得到解决的占 44.5%,北方田业存占 1.8%,导致人的素索体占 0.9%,此受讼率比基层法律的受讼率还低。96.6%的网民在评论事实问题时可发表言论。我方质疑市监局跟上方的食堂企业同流合污,认为其默不作声,此质疑并无事实依据,这是一方面。网络舆论审判发挥了作用,我方今天要探讨的并非司法与网络舆论审判哪个更好,而是比较网络舆论审判是否具有积极作用。我方认为,在司法不能做到完美的情况下,网络舆论审判保留了民众实现正义的希望和空间。其一,在对司法的监督上,存在官官相互的情况,如当地称学校事件经反复检测确认没问题,坚称是鸭脖而非鼠头,而正是网友的质疑,促使省公安局和省府成立联合调查组,最终查清楚真相。其二,有人认为老百姓有其他途径解决问题,如被老师和女学生事件中,当事人找了党员、党位、中央巡视组,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不能认为仅靠网络舆论,问题就能轻易解决。比如,若提供好的论点能获大家点赞,但若不表达想法,官方为何要理会?再如,若民众指出检测报告是假的,迫使相关领导站出来,那么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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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vs 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双方一辩对辩
正方:您方所说网络舆论都是极端化的,那么我请问您方是如何知道这一点的呢?另外,您方认为网暴、网络舆论审判的一部分是网暴行为,我方已经提到了网暴跟网络舆论审判的关系。再其次,您方所造成的伤害在法律上也有体现,任何的法条都是通过血淋淋的案件从而完善出来的,难道不是吗?我方也刚刚已经论证了网络舆论审判到网暴的一个必然性,而且我方也给出数据,中国青年报显示 71.9%的中青年觉得网络暴力越来越频繁,所以您方觉得网络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其实是不成立的。而我方说明根据 2024 年发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的规章,微博搭建了 14 个大模型进行规避不友善的评论,曝光率下降了 98%,这难道不能论证事前能够规范,事后的话,网络舆论暴力也能够通过法律的方式得到判决吗?所以您方对于网络暴力致使他人死亡这方面,您方有任何解决机制吗?因为有致使他人死亡的情况,所以我方才完善了规章制度,正如 2018 年的案件,因为正当防卫过当,所以我们完善了正当防卫的法条。但是您方在网络人的审判中有越线行为,比如我染了红头发,您就觉得我应该被审判,我被审判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不应该的。我再强调一点,负面的事件更有看点,这是相对的。如果小事情也能上热搜的话,那说明这个世界是更加美好的。
反方:我方的意思是您方审判机制中必然会造成一些牺牲,而这些牺牲您方无法解决,甚至还说这些牺牲是正义的,但我方不知道这有什么意义。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vs 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双方一辩对辩
正方:您方所说网络舆论都是极端化的,那么我请问您方是如何知道这一点的呢?另外,您方认为网暴、网络舆论审判的一部分是网暴行为,我方已经提到了网暴跟网络舆论审判的关系。再其次,您方所造成的伤害在法律上也有体现,任何的法条都是通过血淋淋的案件从而完善出来的,难道不是吗?我方也刚刚已经论证了网络舆论审判到网暴的一个必然性,而且我方也给出数据,中国青年报显示 71.9%的中青年觉得网络暴力越来越频繁,所以您方觉得网络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其实是不成立的。而我方说明根据 2024 年发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的规章,微博搭建了 14 个大模型进行规避不友善的评论,曝光率下降了 98%,这难道不能论证事前能够规范,事后的话,网络舆论暴力也能够通过法律的方式得到判决吗?所以您方对于网络暴力致使他人死亡这方面,您方有任何解决机制吗?因为有致使他人死亡的情况,所以我方才完善了规章制度,正如 2018 年的案件,因为正当防卫过当,所以我们完善了正当防卫的法条。但是您方在网络人的审判中有越线行为,比如我染了红头发,您就觉得我应该被审判,我被审判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不应该的。我再强调一点,负面的事件更有看点,这是相对的。如果小事情也能上热搜的话,那说明这个世界是更加美好的。
反方:我方的意思是您方审判机制中必然会造成一些牺牲,而这些牺牲您方无法解决,甚至还说这些牺牲是正义的,但我方不知道这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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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
反方: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vs 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自由辩论
我方认为,您方刚才谈到我方指出的例子是个例,但是即便此类争议在中国占比仅为 0.0%,其数量在全中国也高达 140 万。那么,这些人群所面临的困境难道就可以被忽视吗?我想再次重申我方的观点,网络舆论审判到最后必然会形成极端化的攻击。这一点我在二论中已通过充分的论证向您方阐述。如此一来,最终会变成对一个人的攻击、指责、侮辱和谩骂。您方刚才说有大模型的存在,可为何在已有大模型的情况下,仍有许多人觉得自己遭受网暴的情况愈发频繁,甚至还有人因网暴致死?这件事该如何解决?此外,我想最后请问对方一个逻辑问题,正义是网络舆论审判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
首先,我认为对于网络舆论审判的情况,存在明显的逻辑滑坡。所以,我想问您方,您是否承认法律解决不了所有问题?若法律无法解决的问题,应该由谁来解决?关于论据滑坡这一点,我希望您方指出为何我的论据是滑坡的。其次,法律固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如果将这些问题交给那些极端化的发言和攻击,以至于将人网暴致死,可能在法律上此人本只需判 10 年,却最终因网暴而亡,这真的是正义吗?请对方辩手正面回答我的逻辑问题,正义到底是网络舆论审判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
对方辩手表示不想回答我的逻辑问题。其次,您方将网络舆论等同于网暴,把网暴的标签贴到了网络舆论上。我们要讨论的是网络舆论审判,不是吗?我方已经向您论证过,网络舆论最终会导致网络暴力的必然性。您方没有完整的数据,也不回答我方提出的逻辑问题。我可以告诉您,正义既不是网络舆论审判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最终导致的结果是无辜的人被网络暴力致死,程序和结果正义都无法实现,这说明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您说论证一下网络舆论审判为什么一定会导致网络暴力。在诸如唐僧感人事件那样群情激愤的案件中,我们看到下面的评论大多是如果事情真的是这样,那希望严惩黑恶势力。我们看到现在的社会热点中,很多评论都是在事情真相还不够清楚时,表示要等一等再做判决,且大多是正面的言论。
我再次向您重申,您方的网络舆论不等于网络舆论审判。其次,您方一辩方才已经承认过,推动事件发展、推动法律发展的是事件本身。您方需要向我论证的是网络舆论审判推动事件发展的必然性,这样才能论证您方的观点,否则您方的观点不成立。
我想给出一些通过网络舆论审判达到正义的结果的例子,您方要如何诠释呢?我已经告诉过您,您方需要向我论证网络舆论为什么等于网络舆论审判。其次,我刚刚说过,网络舆论是有结果的。比如点完外卖后,若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因为进行了曝光,最后仍未得到补偿,这难道不是审判后的结果吗?再者,如果负面舆论更多,是否可以反向说明这个事情是好的,因为好事往往难以博得流量,根本吸引不了极端意见。如果小朋友小偷小摸的事情也能上热搜,那我们甚至可以反向推出,这个社会并没有很多小偷小摸,社会是正常的。
对方的逻辑我有些搞不明白。您方刚才说的事情,因为关注度得到了提高,这是网络舆论的作用,因为其传播开来,关注度得以提高,而不是网络舆论审判。因为没有对事情进行任何审判,没有说这个人有罪。
我再次向您重申我方的观点,我方的观点已经明确告知您。因为片面性和认知不全面的理论,大家对一件事情的了解必然是不全面的,必然带有自己的偏见。这就是为什么会将谈判定义为捞女,为什么大家认为很多女孩不检点的原因,我已经向您方充分论证过了。
我方始终认为,有些事情的判断是错误的,需要有人指出并表达态度,比如认为某人做错了,只有表达出态度,监管局才会做出反应。我们想说的是,工程中可能会出现问题,有些事情的判断是错误的,需要考虑一个纠错的途径。
对方辩友今天跟我说,不仅是网络舆论审判会造成严重伤害,法律也存在刑讯逼供以及判错等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
辩题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vs 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自由辩论
我方认为,您方刚才谈到我方指出的例子是个例,但是即便此类争议在中国占比仅为 0.0%,其数量在全中国也高达 140 万。那么,这些人群所面临的困境难道就可以被忽视吗?我想再次重申我方的观点,网络舆论审判到最后必然会形成极端化的攻击。这一点我在二论中已通过充分的论证向您方阐述。如此一来,最终会变成对一个人的攻击、指责、侮辱和谩骂。您方刚才说有大模型的存在,可为何在已有大模型的情况下,仍有许多人觉得自己遭受网暴的情况愈发频繁,甚至还有人因网暴致死?这件事该如何解决?此外,我想最后请问对方一个逻辑问题,正义是网络舆论审判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
首先,我认为对于网络舆论审判的情况,存在明显的逻辑滑坡。所以,我想问您方,您是否承认法律解决不了所有问题?若法律无法解决的问题,应该由谁来解决?关于论据滑坡这一点,我希望您方指出为何我的论据是滑坡的。其次,法律固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如果将这些问题交给那些极端化的发言和攻击,以至于将人网暴致死,可能在法律上此人本只需判 10 年,却最终因网暴而亡,这真的是正义吗?请对方辩手正面回答我的逻辑问题,正义到底是网络舆论审判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
对方辩手表示不想回答我的逻辑问题。其次,您方将网络舆论等同于网暴,把网暴的标签贴到了网络舆论上。我们要讨论的是网络舆论审判,不是吗?我方已经向您论证过,网络舆论最终会导致网络暴力的必然性。您方没有完整的数据,也不回答我方提出的逻辑问题。我可以告诉您,正义既不是网络舆论审判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最终导致的结果是无辜的人被网络暴力致死,程序和结果正义都无法实现,这说明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您说论证一下网络舆论审判为什么一定会导致网络暴力。在诸如唐僧感人事件那样群情激愤的案件中,我们看到下面的评论大多是如果事情真的是这样,那希望严惩黑恶势力。我们看到现在的社会热点中,很多评论都是在事情真相还不够清楚时,表示要等一等再做判决,且大多是正面的言论。
我再次向您重申,您方的网络舆论不等于网络舆论审判。其次,您方一辩方才已经承认过,推动事件发展、推动法律发展的是事件本身。您方需要向我论证的是网络舆论审判推动事件发展的必然性,这样才能论证您方的观点,否则您方的观点不成立。
我想给出一些通过网络舆论审判达到正义的结果的例子,您方要如何诠释呢?我已经告诉过您,您方需要向我论证网络舆论为什么等于网络舆论审判。其次,我刚刚说过,网络舆论是有结果的。比如点完外卖后,若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因为进行了曝光,最后仍未得到补偿,这难道不是审判后的结果吗?再者,如果负面舆论更多,是否可以反向说明这个事情是好的,因为好事往往难以博得流量,根本吸引不了极端意见。如果小朋友小偷小摸的事情也能上热搜,那我们甚至可以反向推出,这个社会并没有很多小偷小摸,社会是正常的。
对方的逻辑我有些搞不明白。您方刚才说的事情,因为关注度得到了提高,这是网络舆论的作用,因为其传播开来,关注度得以提高,而不是网络舆论审判。因为没有对事情进行任何审判,没有说这个人有罪。
我再次向您重申我方的观点,我方的观点已经明确告知您。因为片面性和认知不全面的理论,大家对一件事情的了解必然是不全面的,必然带有自己的偏见。这就是为什么会将谈判定义为捞女,为什么大家认为很多女孩不检点的原因,我已经向您方充分论证过了。
我方始终认为,有些事情的判断是错误的,需要有人指出并表达态度,比如认为某人做错了,只有表达出态度,监管局才会做出反应。我们想说的是,工程中可能会出现问题,有些事情的判断是错误的,需要考虑一个纠错的途径。
对方辩友今天跟我说,不仅是网络舆论审判会造成严重伤害,法律也存在刑讯逼供以及判错等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由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
您方所说的一定程度的审判,与推动法律进步的本质并无关联。推动法律进步的是案件本身及整个社会的发展,而非网络上对某人进行“你是坏人,你该去死”这样的审判。若对方寻求网络帮助,虽提高了事情的曝光度、关注度和讨论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无良商家进行了审判使其倒闭。所以,网络审判不能与这种情况划等号。
网络平台上进行评判的人们,往往更容易被情绪化、极端化的言论所左右,做出的决策和审判缺乏深入思考与理性判断。网络舆论存在片面的信息、未经证实的事实,甚至是谣言。这种盲目性、非理性的判断,不仅如我方之前所说的像“女孩被网暴”这样的例子,加剧了社会的不和谐矛盾,将正义推远,而且在没有规范的网络环境中,会导致道德规范的突破,发展出更具攻击性的言论,从而产生不良的网络后果。
网络舆论审判在这种条件下,必然会引发极端性的后果。许多女孩被网暴致死,以及胖猫事件中那位男士最后患上病症,这都是网络舆论站在最高点上对他们进行定罪量刑的表现。网络舆论审判自身若缺乏规范标准,便不可能作为客观合理的评判标准。我们有更为完善的法律来对其进行定罪量刑,为何要依靠网络舆论审判呢?最高法院的报告解释,2011 年全国法院的一审裁判正确率达到了 98.35%,这种经过层层考察、全面评判的程序,才是真正的审判标准。并且,网络舆论会导致思考的失真,真正需要的是依据法律进行公正的评判。我们不应凭借个人或群体的主观判断去评价他人,没有人有审判别人的权利,每个人的言论都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我们的审判不仅不能促进正义的实现,反而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
最后,再次向对方强调,法律的推动并非源于我们的个人审判,而是案件本身存在错误,促使我们发现法律中的缺陷,从而不断完善法律体系,而非因为网络审判认定某人有罪而推动法律的发展。另外,网络舆论中曝光度和活跃度的提高,也不能代表对他人进行定罪量刑的审判。比如,不能将某事简单地定性为致人死罪的审判。感谢反方四辩。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由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
您方所说的一定程度的审判,与推动法律进步的本质并无关联。推动法律进步的是案件本身及整个社会的发展,而非网络上对某人进行“你是坏人,你该去死”这样的审判。若对方寻求网络帮助,虽提高了事情的曝光度、关注度和讨论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无良商家进行了审判使其倒闭。所以,网络审判不能与这种情况划等号。
网络平台上进行评判的人们,往往更容易被情绪化、极端化的言论所左右,做出的决策和审判缺乏深入思考与理性判断。网络舆论存在片面的信息、未经证实的事实,甚至是谣言。这种盲目性、非理性的判断,不仅如我方之前所说的像“女孩被网暴”这样的例子,加剧了社会的不和谐矛盾,将正义推远,而且在没有规范的网络环境中,会导致道德规范的突破,发展出更具攻击性的言论,从而产生不良的网络后果。
网络舆论审判在这种条件下,必然会引发极端性的后果。许多女孩被网暴致死,以及胖猫事件中那位男士最后患上病症,这都是网络舆论站在最高点上对他们进行定罪量刑的表现。网络舆论审判自身若缺乏规范标准,便不可能作为客观合理的评判标准。我们有更为完善的法律来对其进行定罪量刑,为何要依靠网络舆论审判呢?最高法院的报告解释,2011 年全国法院的一审裁判正确率达到了 98.35%,这种经过层层考察、全面评判的程序,才是真正的审判标准。并且,网络舆论会导致思考的失真,真正需要的是依据法律进行公正的评判。我们不应凭借个人或群体的主观判断去评价他人,没有人有审判别人的权利,每个人的言论都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我们的审判不仅不能促进正义的实现,反而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
最后,再次向对方强调,法律的推动并非源于我们的个人审判,而是案件本身存在错误,促使我们发现法律中的缺陷,从而不断完善法律体系,而非因为网络审判认定某人有罪而推动法律的发展。另外,网络舆论中曝光度和活跃度的提高,也不能代表对他人进行定罪量刑的审判。比如,不能将某事简单地定性为致人死罪的审判。感谢反方四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舆论审判自身缺乏规范标准,不能作为客观合理的评判标准,不仅不能促进正义的实现,反而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我们应该依靠更为完善的法律进行公正的评判,而不是凭借个人或群体的主观判断去评价他人。
在先行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钟。首先,再次解答您方才提出的疑问,网络舆论包含网络舆论审判。其次,在之前的辩论中,我方已向对方提出,然而您方仍旧无法给出一个完整的关于网络舆论审判必然导致网络暴力的论证。为什么网络舆论审判就一定会必然导致网络暴力呢?所以您方所有类似这样的观点和论述,我方是不认可的。
其次,需要告诉您方什么叫做审判。审判的判断对错也是其中的一方面,所以人民说出对于某件事的看法,这其实就是一种审判。其次,网络舆论审判正如您所说,它会有很大的影响力,正因为其力量强大,所以它有助于我们的公权力更加公正。法律也有可能存在刑讯逼供、误判重判等错误,甚至可能导致受害者被枪决,这样的伤害比大部分网络舆论审判的伤害大得多。那么,难道法律也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吗?为什么您方一定要求网络舆论必须完美无缺呢?舆论的价值在于它的质疑和批判。网络舆论当中存在情绪和错误,但是如果我们要求舆论的每一句话都正确,那还有谁能说话?谁还能表达情绪呢?
而且,如果网络舆论审判出现了失误,难道我们就不可以再去选择司法审判吗?这两者根本就不冲突。我们看到古善前校的研究生举报老师黄某某学术不端,掀起了学术反腐的浪潮;我们也看到江西高校学子在面临校官直属压力的情况下,他们毅然发声。他们通过的是网络舆论手段。您方总是想用法律去解决一切问题,但是就像罗翔老师说的,这本身就是一种对法律的狂妄认知。法律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能钥匙,司法实践没有那么全面。在法律不那么直接涉及的地方,在那些不至于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地方,在那些法律实施存在困难的地方,我们需要其他的选择,我们需要其他同样有力的手段去保护正义免受蒙蔽。
网络舆论是社会强有力的监督力量,是现今社会最具有广泛性、快速性的监督手段。而网络审判,究其本质,可归结为“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人,忧患众多;多助之人,天下顺之。它是民心所向,是伸张正义的渠道。
回到我们最初的观点,何为舆论?舆论在古代说是愚人之论。何谓正义?是符合社会公共良俗的社会状态。只有通过网络,那些生活中习以为常的对正义的追求得以被发掘,网络赋予了普罗大众发声的权利,让我们敢于站在正义的一边去声明正义而非错误,纵使作壁上观。为什么我们以前不敢,因为没有条件;为什么我们现在敢?因为网络舆论传播了正义的价值观,让我们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们能得到舆论支持,能不断走向心中的正义。
综上,我方仍旧坚定地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在先行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钟。首先,再次解答您方才提出的疑问,网络舆论包含网络舆论审判。其次,在之前的辩论中,我方已向对方提出,然而您方仍旧无法给出一个完整的关于网络舆论审判必然导致网络暴力的论证。为什么网络舆论审判就一定会必然导致网络暴力呢?所以您方所有类似这样的观点和论述,我方是不认可的。
其次,需要告诉您方什么叫做审判。审判的判断对错也是其中的一方面,所以人民说出对于某件事的看法,这其实就是一种审判。其次,网络舆论审判正如您所说,它会有很大的影响力,正因为其力量强大,所以它有助于我们的公权力更加公正。法律也有可能存在刑讯逼供、误判重判等错误,甚至可能导致受害者被枪决,这样的伤害比大部分网络舆论审判的伤害大得多。那么,难道法律也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吗?为什么您方一定要求网络舆论必须完美无缺呢?舆论的价值在于它的质疑和批判。网络舆论当中存在情绪和错误,但是如果我们要求舆论的每一句话都正确,那还有谁能说话?谁还能表达情绪呢?
而且,如果网络舆论审判出现了失误,难道我们就不可以再去选择司法审判吗?这两者根本就不冲突。我们看到古善前校的研究生举报老师黄某某学术不端,掀起了学术反腐的浪潮;我们也看到江西高校学子在面临校官直属压力的情况下,他们毅然发声。他们通过的是网络舆论手段。您方总是想用法律去解决一切问题,但是就像罗翔老师说的,这本身就是一种对法律的狂妄认知。法律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能钥匙,司法实践没有那么全面。在法律不那么直接涉及的地方,在那些不至于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地方,在那些法律实施存在困难的地方,我们需要其他的选择,我们需要其他同样有力的手段去保护正义免受蒙蔽。
网络舆论是社会强有力的监督力量,是现今社会最具有广泛性、快速性的监督手段。而网络审判,究其本质,可归结为“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人,忧患众多;多助之人,天下顺之。它是民心所向,是伸张正义的渠道。
回到我们最初的观点,何为舆论?舆论在古代说是愚人之论。何谓正义?是符合社会公共良俗的社会状态。只有通过网络,那些生活中习以为常的对正义的追求得以被发掘,网络赋予了普罗大众发声的权利,让我们敢于站在正义的一边去声明正义而非错误,纵使作壁上观。为什么我们以前不敢,因为没有条件;为什么我们现在敢?因为网络舆论传播了正义的价值观,让我们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们能得到舆论支持,能不断走向心中的正义。
综上,我方仍旧坚定地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舆论审判是否有助于实现符合社会公共良俗的社会状态,是否让我们更接近正义。
综上所述,正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