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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阶段首先有请正方向反方提问,时间 3 分钟,计时开始。
请问反方一辩,您方是否认同综艺是包括电视、电影、真人秀等艺术形式的呢? 反方:我方认可,因为综艺在我们一辩陈词中已有提及。
正方:那您们看过的职场类综艺有哪些呢? 反方:从电视节目来看,有《精英律师》;从综艺节目来看,有《令人心动的 offer》等等。
正方:好,那我告诉您,经典的高分能查到的在内地的有《平凡之路》,香港的有《法政先锋》,外国的《傲骨贤妻》,还有日本的《Legal High》等。那么我想请问反方一辩,不同类型的作品是不是可能针对的是不同的受众呢? 反方:我们认同像您刚刚上述提到的,国内外不同学历、不同阶段以及不同类型的影视作品,它针对的是不同的受众。
正方:那您方是否承认这种多种形式的播放能让社会大众更多元化、更多层面、更多人群地看到律师行业呢? 反方:我方不否认这个可以让更多层面去认识到律师行业,但是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比如律政类综艺的热度较高的评价中,存在对于律师行业职场里面的规则的探讨,还有一些对于律师行业的批驳,那么这些对于青年律师来说都有可能是挑战。
正方:嗯,好的,请问反方二辩,其实通过数据统计,更多的是对专业、厉害、努力等对律师行业的评价,请问正面评价取得压倒性的胜利的时候,社会对律师行业极好的印象是否对青年律师的发展创造了机遇呢? 反方:但是现在我们不能确认您方所说的带来的是极好的评价,而且我们从来不否认有正向的反馈,但是现在是负向的反馈更多,所以我们认为挑战大于机遇。
正方:那么我继续问您,您说的极多的不好的反馈是来自哪里? 反方:我是从评论还有弹幕等等渠道得到的。
正方:嗯,我们现在不能确定您给我的回答,我现在是不能反问的,所以我们说的这个正向的反馈有哪些,反方在您方承认,您方是否承认青年律师的成长是需要多元的呢? 反方:我方认可。
正方:我方认为提高律师的曝光率,让别人了解到律师的行业,是青年律师发展的前提,您方是否认可呢? 反方:是问我吗? 正方:时间结束。
质询阶段首先有请正方向反方提问,时间 3 分钟,计时开始。
请问反方一辩,您方是否认同综艺是包括电视、电影、真人秀等艺术形式的呢? 反方:我方认可,因为综艺在我们一辩陈词中已有提及。
正方:那您们看过的职场类综艺有哪些呢? 反方:从电视节目来看,有《精英律师》;从综艺节目来看,有《令人心动的 offer》等等。
正方:好,那我告诉您,经典的高分能查到的在内地的有《平凡之路》,香港的有《法政先锋》,外国的《傲骨贤妻》,还有日本的《Legal High》等。那么我想请问反方一辩,不同类型的作品是不是可能针对的是不同的受众呢? 反方:我们认同像您刚刚上述提到的,国内外不同学历、不同阶段以及不同类型的影视作品,它针对的是不同的受众。
正方:那您方是否承认这种多种形式的播放能让社会大众更多元化、更多层面、更多人群地看到律师行业呢? 反方:我方不否认这个可以让更多层面去认识到律师行业,但是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比如律政类综艺的热度较高的评价中,存在对于律师行业职场里面的规则的探讨,还有一些对于律师行业的批驳,那么这些对于青年律师来说都有可能是挑战。
正方:嗯,好的,请问反方二辩,其实通过数据统计,更多的是对专业、厉害、努力等对律师行业的评价,请问正面评价取得压倒性的胜利的时候,社会对律师行业极好的印象是否对青年律师的发展创造了机遇呢? 反方:但是现在我们不能确认您方所说的带来的是极好的评价,而且我们从来不否认有正向的反馈,但是现在是负向的反馈更多,所以我们认为挑战大于机遇。
正方:那么我继续问您,您说的极多的不好的反馈是来自哪里? 反方:我是从评论还有弹幕等等渠道得到的。
正方:嗯,我们现在不能确定您给我的回答,我现在是不能反问的,所以我们说的这个正向的反馈有哪些,反方在您方承认,您方是否承认青年律师的成长是需要多元的呢? 反方:我方认可。
正方:我方认为提高律师的曝光率,让别人了解到律师的行业,是青年律师发展的前提,您方是否认可呢? 反方:是问我吗? 正方:时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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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有反方质问正方,时间计时 3 分钟,计时开始。
谢谢主席,有请正方一辩回答我方问题。请问律政职场综艺宣传节目时是否通过剪辑吸引观众注意?这是其节目制作手法。不可否认,此为综艺的一种具体形式,那也就是说您方认可综艺联合公司的内容是有人为因素影响的,那么它的内容真实性如何保障?
正方一辩:我觉得它的真实性没什么问题,若看综艺,不会想去看一个人 10 个小时到底怎么工作,所以其既要具备一定的即时性,也有必要进行限制。
反方:大家请问对方辩友,律政职场综艺是纪实类节目还是娱乐类?
正方一辩:我认为是以纪实类为基础,宣传形式可能偏向娱乐类,需靠娱乐来吸引大家观看,但看到的是真实的东西。
反方:当然,对方辩友刚刚您已承认了其存在剪辑,那么既然有人为因素的影响,那么虽有一定的即时性,但真实性也同样面临挑战,那么这对青年律师来说难道不就是挑战吗?这是综艺节目播出的必然性,不可能看到一个律师一年 365 天每一分每一秒的工作状态,而是要把能体现青年律师或律师行业工作真实性的内容集中展示出来。
有请正方二辩回答我方问题。请问刚刚我方队友一辩在陈述当中已经表明了综艺是存在剪辑的,而且不可能承认以及展示职场生活当中的所有问题,那么这对于青年律师这一主体来说难道不是挑战吗?
正方二辩:首先,我们今天辩论的题目是这个综艺节目的热议对青年律师的影响,而综艺节目的类型早已决定其要有娱乐效果,与现实完全一致的那是纪录片而不是综艺节目,这和我们的辩题也没有任何关联。
反方:更何况,对方辩友,请问您是否认可律政职场综艺带来的热议包含反向热议?
正方二辩:对啊,但我看到的更多的是正向的热议啊。
反方:那么令人心动的 offer 第二季当中,在任务中,家庭背景优越的王晓,最终成绩却高于出身贫寒的(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误听或表述错误)。这种寒门难出贵子的负面热议,请您如何理解解释?这难道对于青年律师来说不是一个挑战吗?
正方二辩:此热议只是部分观众的看法,我并不认可这种看法。
反方:您有具体的数据支撑吗?
正方二辩:您刚才也没有说具体的数据。我们是通过相关的弹幕,以及大家在网络上的评分得出的(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误听或表述错误)。时间到,10 秒,我们通过这个时间结束。接下来第二次质询环节。
认为有反方质问正方,时间计时 3 分钟,计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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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一辩:我觉得它的真实性没什么问题,若看综艺,不会想去看一个人 10 个小时到底怎么工作,所以其既要具备一定的即时性,也有必要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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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一辩:我认为是以纪实类为基础,宣传形式可能偏向娱乐类,需靠娱乐来吸引大家观看,但看到的是真实的东西。
反方:当然,对方辩友刚刚您已承认了其存在剪辑,那么既然有人为因素的影响,那么虽有一定的即时性,但真实性也同样面临挑战,那么这对青年律师来说难道不就是挑战吗?这是综艺节目播出的必然性,不可能看到一个律师一年 365 天每一分每一秒的工作状态,而是要把能体现青年律师或律师行业工作真实性的内容集中展示出来。
有请正方二辩回答我方问题。请问刚刚我方队友一辩在陈述当中已经表明了综艺是存在剪辑的,而且不可能承认以及展示职场生活当中的所有问题,那么这对于青年律师这一主体来说难道不是挑战吗?
正方二辩:首先,我们今天辩论的题目是这个综艺节目的热议对青年律师的影响,而综艺节目的类型早已决定其要有娱乐效果,与现实完全一致的那是纪录片而不是综艺节目,这和我们的辩题也没有任何关联。
反方:更何况,对方辩友,请问您是否认可律政职场综艺带来的热议包含反向热议?
正方二辩:对啊,但我看到的更多的是正向的热议啊。
反方:那么令人心动的 offer 第二季当中,在任务中,家庭背景优越的王晓,最终成绩却高于出身贫寒的(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误听或表述错误)。这种寒门难出贵子的负面热议,请您如何理解解释?这难道对于青年律师来说不是一个挑战吗?
正方二辩:此热议只是部分观众的看法,我并不认可这种看法。
反方:您有具体的数据支撑吗?
正方二辩:您刚才也没有说具体的数据。我们是通过相关的弹幕,以及大家在网络上的评分得出的(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误听或表述错误)。时间到,10 秒,我们通过这个时间结束。接下来第二次质询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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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请正方发问,反方回答,时间计时 3 分钟,计时开始。
正方:请问对方一辩,您看过哪一档律政职场类综艺节目? 反方:首先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讨论的辩题是律政职场类综艺,它并不仅限于律政职场类综艺节目。 正方:那您看过什么呢?比如。 反方:您指的是综艺还是综艺节目呢? 正方:无论哪个类型,您看过哪一档?有律政、职场类的,和律师相关的,您看过哪一档? 正方:那么结合我方一辩的立论陈述,对于好的打断一下,您承不承认任何一部综艺或者剧里面的律师,能够让大众认识到律师是能够帮助人民解决法律问题的群体? 正方:那么您方可以否认到《精英律师》里面那面对离婚官司 3000 万的高额律师费吗?这难道对于青年律师来说不是好的? 正方:反方二辩,请问据您个人了解,中国有多少个律政职场类综艺节目呢? 反方:我和本次练习没有关系。 正方:好的,反方一辩,那其中这些综艺类节目引起热议的又有几个呢? 反方:首先,最为显著的是《令人心动的 offer》。当然我方也认为这不仅仅是《令人心动的 offer》,更是《令人自卑的 offer》。 正方:好的,反方二辩,请问您认为作为一名青年律师,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需要,是一种机遇还是一种挑战? 反方:我方并不否认它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对于我们如何去面对这样的作用,是不是也经过一定的挑战呢? 正方:好的,反方二辩,既然您方的观点是这种节目的热议弊端重重,那您认为是否这种节目就应该停播,不应该出现,不应该引起热议呢? 反方:我方并不认为这是要必须停播,必须不引起热议,我们今天的辩题就是面对热议来进行讨论。一档节目的播出,它犹如事情的两面性,既然有热议,就会有正向反馈,也有负面反馈。 正方:好的,您认为热议本身是一件有可能带来负面的事情,是吗? 反方:当然。 正方:那您认为今年《黑神话:悟空》的热议是给山西的旅游带来的挑战还是机遇呢?机遇是否大于挑战呢? 反方:对方辩友,您提的问题与本次的辩题没有关系。 正方:我想说明的是,任何事情的热议往往蕴含着巨大机遇,而这种机遇往往大于挑战。 正方:请问对方律师是否通过这些综艺节目的热议,可以减少群众对律师的刻板印象和偏见,而让人们认为律师是专业的呢? 时间结束。
首先有请正方发问,反方回答,时间计时 3 分钟,计时开始。
正方:请问对方一辩,您看过哪一档律政职场类综艺节目? 反方:首先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讨论的辩题是律政职场类综艺,它并不仅限于律政职场类综艺节目。 正方:那您看过什么呢?比如。 反方:您指的是综艺还是综艺节目呢? 正方:无论哪个类型,您看过哪一档?有律政、职场类的,和律师相关的,您看过哪一档? 正方:那么结合我方一辩的立论陈述,对于好的打断一下,您承不承认任何一部综艺或者剧里面的律师,能够让大众认识到律师是能够帮助人民解决法律问题的群体? 正方:那么您方可以否认到《精英律师》里面那面对离婚官司 3000 万的高额律师费吗?这难道对于青年律师来说不是好的? 正方:反方二辩,请问据您个人了解,中国有多少个律政职场类综艺节目呢? 反方:我和本次练习没有关系。 正方:好的,反方一辩,那其中这些综艺类节目引起热议的又有几个呢? 反方:首先,最为显著的是《令人心动的 offer》。当然我方也认为这不仅仅是《令人心动的 offer》,更是《令人自卑的 offer》。 正方:好的,反方二辩,请问您认为作为一名青年律师,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需要,是一种机遇还是一种挑战? 反方:我方并不否认它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对于我们如何去面对这样的作用,是不是也经过一定的挑战呢? 正方:好的,反方二辩,既然您方的观点是这种节目的热议弊端重重,那您认为是否这种节目就应该停播,不应该出现,不应该引起热议呢? 反方:我方并不认为这是要必须停播,必须不引起热议,我们今天的辩题就是面对热议来进行讨论。一档节目的播出,它犹如事情的两面性,既然有热议,就会有正向反馈,也有负面反馈。 正方:好的,您认为热议本身是一件有可能带来负面的事情,是吗? 反方:当然。 正方:那您认为今年《黑神话:悟空》的热议是给山西的旅游带来的挑战还是机遇呢?机遇是否大于挑战呢? 反方:对方辩友,您提的问题与本次的辩题没有关系。 正方:我想说明的是,任何事情的热议往往蕴含着巨大机遇,而这种机遇往往大于挑战。 正方:请问对方律师是否通过这些综艺节目的热议,可以减少群众对律师的刻板印象和偏见,而让人们认为律师是专业的呢? 时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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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进入反方质辩环节,由反方发问,正方回答。时间计时 3 分钟,计时开始。
反方:请问正方二辩,对方辩友如何界定热议? 正方:引发一定的讨论和大家的广泛评价就是热议。
反方:那么何为青年职场类综艺的热议呢? 正方:那当然就是相关节目的引发的巨大讨论。
反方:有请正方一辩回答以下问题,青年职场类综艺的热议主要主体是谁? 正方:每个阶段观看节目的人,每个不同的类型都有。
反方:您说的如果只是《令人心动的 offer》这种综艺节目呢,他可能是年纪稍微(此处表述不太清晰),但是我们今天说的是不同类型的,比方说有《平凡的生活》,还有《对症俏佳人》等等。那么我想请问您,刚刚说的《令人心动的 offer》里面主要的是年轻主体居多,那么大家年轻主体广泛的关注的热议点在哪里? 正方:律师的形象,律师的专业度,律师的努力,律师的工作过程,律师的生活。
反方:请问对方二辩,既然刚刚您方一辩已经陈述了,大家的重点是放在了强化律师精英形象,那么对方会导致当事人过分提高被意识的期待,这是青年律师注重是巨资买豪车、好表好高,那么面对专业提升的挑战是仅仅机遇解决得了的吗? 正方:是这样的,我们认为大家对律师的精英要求本身就是一个市场的需求,这些热议正是告诉了我们年轻的律师去怎样做,才能够更好地成为被当事人认可的律师。
反方:您已经刚刚提到了是怎么做?正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忧则劣,不勤则亡。那么面对客观性的机遇,您既然要破局,那么您是如何破题的呢?您说的是,我再重复一下,您说的是挑战,您说的是机遇,那么需要面对机遇,要进行破解,那么青年律师如何破解? 正方:学习啊,学习的过程,强化自我的过程,本身对青年律师来讲就是一个困难,机遇,那请问这难道不是一种挑战吗?
反方:我们从来不否认这个热议会给青年律师带来的(此处表述不太完整),时间 30 秒。 正方:但是我们认为学习的机会更多带来的是机遇啊。
反方:那么您学习您挑战是为了什么呢?这个青年律师,这难道不就是你面对机遇之后要解决面对困难,然后迎难而上所做的一种挑战吗? 正方:我不认为是。我认为每一个人能变成更好的自己,就本身对每一个人来讲就是他最大的激励。人往往最难,时间到结束。
接下来进入反方质辩环节,由反方发问,正方回答。时间计时 3 分钟,计时开始。
反方:请问正方二辩,对方辩友如何界定热议? 正方:引发一定的讨论和大家的广泛评价就是热议。
反方:那么何为青年职场类综艺的热议呢? 正方:那当然就是相关节目的引发的巨大讨论。
反方:有请正方一辩回答以下问题,青年职场类综艺的热议主要主体是谁? 正方:每个阶段观看节目的人,每个不同的类型都有。
反方:您说的如果只是《令人心动的 offer》这种综艺节目呢,他可能是年纪稍微(此处表述不太清晰),但是我们今天说的是不同类型的,比方说有《平凡的生活》,还有《对症俏佳人》等等。那么我想请问您,刚刚说的《令人心动的 offer》里面主要的是年轻主体居多,那么大家年轻主体广泛的关注的热议点在哪里? 正方:律师的形象,律师的专业度,律师的努力,律师的工作过程,律师的生活。
反方:请问对方二辩,既然刚刚您方一辩已经陈述了,大家的重点是放在了强化律师精英形象,那么对方会导致当事人过分提高被意识的期待,这是青年律师注重是巨资买豪车、好表好高,那么面对专业提升的挑战是仅仅机遇解决得了的吗? 正方:是这样的,我们认为大家对律师的精英要求本身就是一个市场的需求,这些热议正是告诉了我们年轻的律师去怎样做,才能够更好地成为被当事人认可的律师。
反方:您已经刚刚提到了是怎么做?正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忧则劣,不勤则亡。那么面对客观性的机遇,您既然要破局,那么您是如何破题的呢?您说的是,我再重复一下,您说的是挑战,您说的是机遇,那么需要面对机遇,要进行破解,那么青年律师如何破解? 正方:学习啊,学习的过程,强化自我的过程,本身对青年律师来讲就是一个困难,机遇,那请问这难道不是一种挑战吗?
反方:我们从来不否认这个热议会给青年律师带来的(此处表述不太完整),时间 30 秒。 正方:但是我们认为学习的机会更多带来的是机遇啊。
反方:那么您学习您挑战是为了什么呢?这个青年律师,这难道不就是你面对机遇之后要解决面对困难,然后迎难而上所做的一种挑战吗? 正方:我不认为是。我认为每一个人能变成更好的自己,就本身对每一个人来讲就是他最大的激励。人往往最难,时间到结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接下来进入自由辩论环节,双方各有 4 分钟,计时开始,首先由正方开始。
正方:请问对方辩友,存在挑战,就可以说挑战大于机遇吗?首先,对方辩友,挑战与机遇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我们并不否认两者同时存在,但是挑战是面对机遇、应对机遇的一个必要条件。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您就一定要如此片面地否定挑战存在的重要性吗?我们从来没有否认过这个热议会给青年律师带来一定的挑战,但是我也讲到过,挑战只是一个过程,机遇是最终的结果,我们面对过程不就是为了取得一个更好的结果吗?能有更多的机会让青年律师去成长、去学习,这本身就是最大的机遇。对方辩友,毛主席曾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您既然提到了我们要进行挑战去实践,那么只有通过挑战才能够抓住最后的机遇,那么对方的观点不就是恰恰证明了我方的观点吗?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在《令人心动的 offer》第二季当中,对于王晓的巨大失误,他的成绩却高于出身贫寒的丁辉,这引发了“寒门难出贵子”的负面热议,作为我们今天讨论主题的热议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对于处境本就艰难的青年律师来讲,难道不是挑战吗?请对方辩友正面回答我方问题。
反方:我们不认为是挑战。因为我们从不否认任何人成长过程中都存在挑战,但是只要我们把听到的这些负面东西转化为学习的动力,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动力,那么下一步有利于我们成长的就是机遇。请问对方辩友,你们认为受到如此热议的综艺、律政类综艺是否对我们青年律师群体是一种很好的宣传呢?
正方:他的宣传只是一部分,但是他宣传的是什么呀?他宣传的是豪车豪表,是精英中的精英,战斗机中的战斗机啊,我们青年律师的主体又有多少个是精英中的精英、战斗机中的战斗机呢?
反方:那么有豪车豪表,它就是一种负面的形象吗?那么我想请问您现在有豪车豪表吗?
正方:这不否认,确实有些律师是这样的生活,他可能在上海,可能的背景是红圈所。我们不否认有那样律师群体的存在,但是也有其他像《平凡之路》这样的片子,展现一个中小型十几个律师的律所的生活状态。请问对方辩友,热议中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请您给我方发言的机会。
反方:好的,对方辩友,您刚刚说我们今天所讨论的所有辩题均是在律政职场内综艺的热议对青年律师的机遇与挑战的关系,首先我们是一个青年律师的群体,那么青年律师的群体不可能是精英中的精英,也不可能每一个青年律师都在红圈所当中,那么对于您方所说的一部分对于律师的正面形象的树立,这仅仅只是一部分。而且,对于不能倒背如流的法条就不是好律师,这难道对于我们青年律师来说不是一种挑战吗?
正方:我方内容,首先我们不否认节目中存在豪车豪表的现象,但是豪车豪表本身它不是一个错误的事情,节目让人看到青年律师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学习,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创造了更好的生活条件,本身对青年律师来讲就是一个激励啊,那对方辩友,您的工作,您想要创造的生活,不也是在追求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更好的自我实现吗?我们想要追求自己高生活的质量和高标准的法律理想,那么这与我们今天的热议带来的又有什么关系呢?而且我还想请问对方辩友,我们第二季时新念律师在一个视频访谈中,他讲到了《令人心动的 offer》,给很多人造成了一种误导,比如说大家只要学了法学,都可以在办公室工作,西装革履,人模人样。但是现实却截然不同啊,青年律师没人爱没钱,焦头烂额如炸毛的狗子,难道这还是对方一直所认为的热议带来的机遇吗?
反方:对方辩友,您刚才也说到了,是这个节目使人产生了这个误会,这是节目带来的影响,而不是节目热议的影响,恰恰相反,这个节目中针对这个节目的热议,更多说的是这个与实际不符,真实的律师是怎么样的,这个热议正是给律师在节目中与现实不符的形象做了一个证明啊。那请问对方辩友,您认为这些吐槽的内容不应该说吗?这些热议的与现实不符的东西不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吗?这些对青年律师来讲,这是巧合、机遇吗?
正方:对方辩友的问题我一个一个给您回复。首先您说的节目,节目与热议本身就是挂钩的,那么关注这样节目的一个重大群体,必将对其中的某一个话题进行广泛的讨论。其次,对方辩友已经说了,我们难道会禁止大家进行热议吗?综艺的核心是什么?它是采用夸大的形式来博取大家的噱头啊,难道这就是您方一直所承认的机遇吗?况且机遇是具有偶然性的,我们不克服挑战能抓住机遇吗?刚才您也说了,机遇与挑战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那在这个时候您又说机遇是具有偶然性的,那您是对前面的陈述进行自我反驳吗?我们当然不是进行自我反驳,我们从来都没有否定两者的关系。他们首先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您的马哲是怎么学的呀?有宣传是不是有利于青年律师获得客源呢?请正面回答。
反方:您指的宣传,我认为跟本案根本问题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受到热议的综艺类、律政类综艺是不是对于律师群体的一种宣传呢?但他的宣传仅仅是片面的,对方辩友,难道您就看不到我们那些所谓对律师负面影响的数据吗?
正方:我来回答对方辩友,我们一直不否认热议中存在负面的评论,但是您也不可否认热议中存在非常正面的讨论,不管是正面的讨论还是负面的讨论,都会引发青年律师对于自己职业方向的一个思考。我认为引发了思考,就有利于青年律师进一步的成长,这就是机遇。请问对方辩友,在执业过程中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会宣传自己呢?
反方:我们宣传肯定跟综艺的热议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它的负面评价并不能给我们带来客源,也并不能解决我们的客户问题、信任问题以及收费问题。对方一直谈到的机遇,我们不否认其存在,但是存在挑战并不等于挑战大于机遇,我们认为只要有利于青年律师成长的,对于青年律师就是机遇大于挑战。请问对方辩友,您给我举出有哪一件事是不存在任何挑战呢?
正方:明天结束。(此句不太明确其含义,可能存在错误或不完整)
接下来进入自由辩论环节,双方各有 4 分钟,计时开始,首先由正方开始。
正方:请问对方辩友,存在挑战,就可以说挑战大于机遇吗?首先,对方辩友,挑战与机遇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我们并不否认两者同时存在,但是挑战是面对机遇、应对机遇的一个必要条件。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您就一定要如此片面地否定挑战存在的重要性吗?我们从来没有否认过这个热议会给青年律师带来一定的挑战,但是我也讲到过,挑战只是一个过程,机遇是最终的结果,我们面对过程不就是为了取得一个更好的结果吗?能有更多的机会让青年律师去成长、去学习,这本身就是最大的机遇。对方辩友,毛主席曾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您既然提到了我们要进行挑战去实践,那么只有通过挑战才能够抓住最后的机遇,那么对方的观点不就是恰恰证明了我方的观点吗?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在《令人心动的 offer》第二季当中,对于王晓的巨大失误,他的成绩却高于出身贫寒的丁辉,这引发了“寒门难出贵子”的负面热议,作为我们今天讨论主题的热议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对于处境本就艰难的青年律师来讲,难道不是挑战吗?请对方辩友正面回答我方问题。
反方:我们不认为是挑战。因为我们从不否认任何人成长过程中都存在挑战,但是只要我们把听到的这些负面东西转化为学习的动力,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动力,那么下一步有利于我们成长的就是机遇。请问对方辩友,你们认为受到如此热议的综艺、律政类综艺是否对我们青年律师群体是一种很好的宣传呢?
正方:他的宣传只是一部分,但是他宣传的是什么呀?他宣传的是豪车豪表,是精英中的精英,战斗机中的战斗机啊,我们青年律师的主体又有多少个是精英中的精英、战斗机中的战斗机呢?
反方:那么有豪车豪表,它就是一种负面的形象吗?那么我想请问您现在有豪车豪表吗?
正方:这不否认,确实有些律师是这样的生活,他可能在上海,可能的背景是红圈所。我们不否认有那样律师群体的存在,但是也有其他像《平凡之路》这样的片子,展现一个中小型十几个律师的律所的生活状态。请问对方辩友,热议中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请您给我方发言的机会。
反方:好的,对方辩友,您刚刚说我们今天所讨论的所有辩题均是在律政职场内综艺的热议对青年律师的机遇与挑战的关系,首先我们是一个青年律师的群体,那么青年律师的群体不可能是精英中的精英,也不可能每一个青年律师都在红圈所当中,那么对于您方所说的一部分对于律师的正面形象的树立,这仅仅只是一部分。而且,对于不能倒背如流的法条就不是好律师,这难道对于我们青年律师来说不是一种挑战吗?
正方:我方内容,首先我们不否认节目中存在豪车豪表的现象,但是豪车豪表本身它不是一个错误的事情,节目让人看到青年律师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学习,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创造了更好的生活条件,本身对青年律师来讲就是一个激励啊,那对方辩友,您的工作,您想要创造的生活,不也是在追求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更好的自我实现吗?我们想要追求自己高生活的质量和高标准的法律理想,那么这与我们今天的热议带来的又有什么关系呢?而且我还想请问对方辩友,我们第二季时新念律师在一个视频访谈中,他讲到了《令人心动的 offer》,给很多人造成了一种误导,比如说大家只要学了法学,都可以在办公室工作,西装革履,人模人样。但是现实却截然不同啊,青年律师没人爱没钱,焦头烂额如炸毛的狗子,难道这还是对方一直所认为的热议带来的机遇吗?
反方:对方辩友,您刚才也说到了,是这个节目使人产生了这个误会,这是节目带来的影响,而不是节目热议的影响,恰恰相反,这个节目中针对这个节目的热议,更多说的是这个与实际不符,真实的律师是怎么样的,这个热议正是给律师在节目中与现实不符的形象做了一个证明啊。那请问对方辩友,您认为这些吐槽的内容不应该说吗?这些热议的与现实不符的东西不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吗?这些对青年律师来讲,这是巧合、机遇吗?
正方:对方辩友的问题我一个一个给您回复。首先您说的节目,节目与热议本身就是挂钩的,那么关注这样节目的一个重大群体,必将对其中的某一个话题进行广泛的讨论。其次,对方辩友已经说了,我们难道会禁止大家进行热议吗?综艺的核心是什么?它是采用夸大的形式来博取大家的噱头啊,难道这就是您方一直所承认的机遇吗?况且机遇是具有偶然性的,我们不克服挑战能抓住机遇吗?刚才您也说了,机遇与挑战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那在这个时候您又说机遇是具有偶然性的,那您是对前面的陈述进行自我反驳吗?我们当然不是进行自我反驳,我们从来都没有否定两者的关系。他们首先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您的马哲是怎么学的呀?有宣传是不是有利于青年律师获得客源呢?请正面回答。
反方:您指的宣传,我认为跟本案根本问题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受到热议的综艺类、律政类综艺是不是对于律师群体的一种宣传呢?但他的宣传仅仅是片面的,对方辩友,难道您就看不到我们那些所谓对律师负面影响的数据吗?
正方:我来回答对方辩友,我们一直不否认热议中存在负面的评论,但是您也不可否认热议中存在非常正面的讨论,不管是正面的讨论还是负面的讨论,都会引发青年律师对于自己职业方向的一个思考。我认为引发了思考,就有利于青年律师进一步的成长,这就是机遇。请问对方辩友,在执业过程中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会宣传自己呢?
反方:我们宣传肯定跟综艺的热议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它的负面评价并不能给我们带来客源,也并不能解决我们的客户问题、信任问题以及收费问题。对方一直谈到的机遇,我们不否认其存在,但是存在挑战并不等于挑战大于机遇,我们认为只要有利于青年律师成长的,对于青年律师就是机遇大于挑战。请问对方辩友,您给我举出有哪一件事是不存在任何挑战呢?
正方:明天结束。(此句不太明确其含义,可能存在错误或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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