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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大家好!自由是法律赋予权益下的自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人权宣言》第 4 条指出,自由包括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事。人具有主观意识,虽然可能失去进取心,但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基于此,我方观点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首先,自甘堕落是被社会污名化的。社会是多元的,价值观也应是多元的。什么是堕落?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和文化定义的,不同文化和个人可能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因此,自甘堕落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并不被视为堕落。例如,有 10% - 15%的年轻人在毕业后一段时间内找不到工作,处于无业、失业状态,依赖父母生活,社会称之为啃老族,被视为自甘堕落。2024 年,高校毕业生人数预计达 1179 万,智联招聘发布的 2027 年春季招聘市场报告显示,今年春季期间,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新增职位数减少了近 20 万个。并不是大学生不想工作,而是由于社会供求失衡带来的影响。这其实是社会对其污名化的表现,自甘堕落更是社会的污名化。
在现今社会,自甘堕落是人们在权力监控下的向外喘息。一个人在经历了巨大的挫折或长期压抑后,选择一段时间内沉迷于游戏,逃避现实。例如学生在写完作业后打游戏、刷视频。据中国首次工作场所中的抑郁症数据调查报告显示,70%职场抑郁症患者曾因病中断工作。这些行为虽然看似消极,但却是他们应对内心痛苦的一种方式,是他们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行使自由选择的权利。不能因为主流价值观倡导积极生活,就否定个体选择其他自由生活方式的自由。只要这种自甘堕落的行为没有直接损害他人利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就应该被允许存在。
拥有自甘堕落的自由给我们带来特殊化的、隐秘的快乐,自甘堕落还可以作为一种心理调节手段,帮助我们在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时保持一种积极的心态。研究表明,抑郁症患者通过自我服务偏见来发展积极的自我观念,这种策略有助于他们在面对急性痛苦时,能够保持一定的心理韧性。庄子在《逍遥游》中提到,自由是追求一种超越世俗束缚的精神自由。这种自由不是物质财富或社会地位的提升,庄子倡导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而不是迎合他人,从而实现心灵的安宁和精神自由。所以我方认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谢谢主席,大家好!自由是法律赋予权益下的自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人权宣言》第 4 条指出,自由包括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事。人具有主观意识,虽然可能失去进取心,但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基于此,我方观点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首先,自甘堕落是被社会污名化的。社会是多元的,价值观也应是多元的。什么是堕落?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和文化定义的,不同文化和个人可能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因此,自甘堕落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并不被视为堕落。例如,有 10% - 15%的年轻人在毕业后一段时间内找不到工作,处于无业、失业状态,依赖父母生活,社会称之为啃老族,被视为自甘堕落。2024 年,高校毕业生人数预计达 1179 万,智联招聘发布的 2027 年春季招聘市场报告显示,今年春季期间,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新增职位数减少了近 20 万个。并不是大学生不想工作,而是由于社会供求失衡带来的影响。这其实是社会对其污名化的表现,自甘堕落更是社会的污名化。
在现今社会,自甘堕落是人们在权力监控下的向外喘息。一个人在经历了巨大的挫折或长期压抑后,选择一段时间内沉迷于游戏,逃避现实。例如学生在写完作业后打游戏、刷视频。据中国首次工作场所中的抑郁症数据调查报告显示,70%职场抑郁症患者曾因病中断工作。这些行为虽然看似消极,但却是他们应对内心痛苦的一种方式,是他们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行使自由选择的权利。不能因为主流价值观倡导积极生活,就否定个体选择其他自由生活方式的自由。只要这种自甘堕落的行为没有直接损害他人利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就应该被允许存在。
拥有自甘堕落的自由给我们带来特殊化的、隐秘的快乐,自甘堕落还可以作为一种心理调节手段,帮助我们在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时保持一种积极的心态。研究表明,抑郁症患者通过自我服务偏见来发展积极的自我观念,这种策略有助于他们在面对急性痛苦时,能够保持一定的心理韧性。庄子在《逍遥游》中提到,自由是追求一种超越世俗束缚的精神自由。这种自由不是物质财富或社会地位的提升,庄子倡导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而不是迎合他人,从而实现心灵的安宁和精神自由。所以我方认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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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自甘堕落的行为没有直接损害他人利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就应被视为拥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只要这种自甘堕落的行为没有直接损害他人利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就应该被允许存在。
辩题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vs 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环节: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二辩:感谢对方一辩的发言。您方提到虽然失去进取心,但仍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是吗? 正方一辩:对的。 反方二辩:但是个人的自由意志不应该以损害自身及他人利益、违背社会道德为前提。自甘堕落往往会带来不良后果,不能简单视为自由。首先我方不认为自甘堕落会损害他人。请问您方对自由的定义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 正方一辩:积极的。 反方二辩:好,我方也认为自由是积极向上的。那么既然自由是积极向上的,是有利于个人发展的,那么自甘堕落是否违背了自由的本质呢? 正方一辩:没有 反方二辩:为什么?您方说所有的自由是积极向上的,那么自甘堕落本来就违背了自由的本质呢? 正方一辩:因为自由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自甘堕落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 反方二辩:这种说法有误。老师曾经说,真正的自由是自律的自由,而不是放纵的自由,它应当是积极向上、促进个人发展的,而自甘堕落显然是违背自由本质的,它是一种自我毁灭,而非自由体现。那您方是否承认自甘堕落阻碍了个人的发展? 正方一辩:我方不承认自甘堕落阻碍自由的发展。 反方二辩:您给我解释一下。 正方一辩:我方认为,从个人的层面来看,这个论断是对现实生活的妥协,对自己梦想的遗忘,这种所谓的自由是与人类社会发展背道而驰的,是不应该被提倡和认可的。 反方二辩:那自甘堕落往往伴随着对自己和他人的伤害,这种情况下还能说人有这样的自由吗? 正方一辩:首先,自甘堕落不一定会对他人进行伤害。因为所有事情发生都会产生影响,但我们不能片面地认为。您刚才提到了抑郁症,抑郁症患者是吧?您说自甘堕落是一种心理调节手段,但是我方认为一些抑郁症患者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社交,这也是一种失常的表现。有案例显示,一些患者因抑郁症而低估自己的工作能力,然后经常想辞职,难以保证把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家庭和工作中,常为只感到自卑、负罪和自责感,而他们的家人也只能陪着他们痛苦。那您方是否否认个体的自甘堕落行为会对社会产生影响? 正方一辩:首先,我方认为自甘堕落是社会对其的污名化,是一种刻板印象、偏见和歧视。因为心理疾病患者常常因为内化了公众的消极刻板印象而产生自我怀疑,这会严重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 反方二辩:那如果每个人都依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不论好坏,社会秩序就会崩溃。不可否认个别行为会对社会产生影响,但是一旦自甘堕落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损害社会的利益和发展,那这种事情就是存在的,就是社会要面对的问题。我先问您,自甘堕落是否是对自己生命价值的否定? 正方一辩:我觉得并不是。在全球范围内,每年抑郁症自杀人数众多,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2017 年全球抑郁症患者超过 3 亿人,每年近 80 万人自杀身亡。自杀的数字难道不是在昭示他们对自身的放弃吗?而我们不能将这种逃避式的行为称为自由,因为这是对自己生命的亵渎。首先,一个人自甘堕落,如果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那么社会的道德和伦理对个人的约束就会失效。我方认为自甘堕落是社会问题产生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如果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那么社会的道德和伦理对个人的奖惩就会失去意义。
辩题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vs 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环节: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二辩:感谢对方一辩的发言。您方提到虽然失去进取心,但仍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是吗? 正方一辩:对的。 反方二辩:但是个人的自由意志不应该以损害自身及他人利益、违背社会道德为前提。自甘堕落往往会带来不良后果,不能简单视为自由。首先我方不认为自甘堕落会损害他人。请问您方对自由的定义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 正方一辩:积极的。 反方二辩:好,我方也认为自由是积极向上的。那么既然自由是积极向上的,是有利于个人发展的,那么自甘堕落是否违背了自由的本质呢? 正方一辩:没有 反方二辩:为什么?您方说所有的自由是积极向上的,那么自甘堕落本来就违背了自由的本质呢? 正方一辩:因为自由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自甘堕落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 反方二辩:这种说法有误。老师曾经说,真正的自由是自律的自由,而不是放纵的自由,它应当是积极向上、促进个人发展的,而自甘堕落显然是违背自由本质的,它是一种自我毁灭,而非自由体现。那您方是否承认自甘堕落阻碍了个人的发展? 正方一辩:我方不承认自甘堕落阻碍自由的发展。 反方二辩:您给我解释一下。 正方一辩:我方认为,从个人的层面来看,这个论断是对现实生活的妥协,对自己梦想的遗忘,这种所谓的自由是与人类社会发展背道而驰的,是不应该被提倡和认可的。 反方二辩:那自甘堕落往往伴随着对自己和他人的伤害,这种情况下还能说人有这样的自由吗? 正方一辩:首先,自甘堕落不一定会对他人进行伤害。因为所有事情发生都会产生影响,但我们不能片面地认为。您刚才提到了抑郁症,抑郁症患者是吧?您说自甘堕落是一种心理调节手段,但是我方认为一些抑郁症患者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社交,这也是一种失常的表现。有案例显示,一些患者因抑郁症而低估自己的工作能力,然后经常想辞职,难以保证把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家庭和工作中,常为只感到自卑、负罪和自责感,而他们的家人也只能陪着他们痛苦。那您方是否否认个体的自甘堕落行为会对社会产生影响? 正方一辩:首先,我方认为自甘堕落是社会对其的污名化,是一种刻板印象、偏见和歧视。因为心理疾病患者常常因为内化了公众的消极刻板印象而产生自我怀疑,这会严重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 反方二辩:那如果每个人都依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不论好坏,社会秩序就会崩溃。不可否认个别行为会对社会产生影响,但是一旦自甘堕落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损害社会的利益和发展,那这种事情就是存在的,就是社会要面对的问题。我先问您,自甘堕落是否是对自己生命价值的否定? 正方一辩:我觉得并不是。在全球范围内,每年抑郁症自杀人数众多,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2017 年全球抑郁症患者超过 3 亿人,每年近 80 万人自杀身亡。自杀的数字难道不是在昭示他们对自身的放弃吗?而我们不能将这种逃避式的行为称为自由,因为这是对自己生命的亵渎。首先,一个人自甘堕落,如果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那么社会的道德和伦理对个人的约束就会失效。我方认为自甘堕落是社会问题产生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如果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那么社会的道德和伦理对个人的奖惩就会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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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定义先行。自由是自主地做出决策、选择行为方式和追求自身目标,而不受不必要的强制和限制。人是社会的产物,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堕落是指思想行为趋于下游,自甘则强调堕落的主观性。
我方认为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判断标准为对于社会长期发展来说是否更有利。我方将从以下两个层面来论证我方观点:
首先,从个人层面来看,自甘堕落往往是对现实生活的妥协,对自己梦想的遗忘。自甘堕落会腐化糜烂人的梦想,让人甘愿深陷沼泽而不向上。对正常人的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哈佛大学有一个关于目标对人生影响的跟踪调查,对象条件基本相同。调查结果发现,几乎都不曾更改过自己的人生目标的部分人,他们几乎都成了社会各界的顶尖成功人士,他们中不乏白手创业者、行业领袖、社会精英。而那些没有目标的人群几乎都生活在社会底层,他们常常失业,靠社会救济,并且抱怨着周边事物,这恰如《骆驼祥子》的主人公祥子。怀着梦想来到城市,但梦想三次破碎后,他失去对生活的希望,最终自暴自弃,沉溺于赌博和酒精,成为麻木的行尸走肉。这种看似的自由选择,实际上是被环境和心理因素所限制的。当人们内心被绝望所吞噬时,堕落并不是一种真实的自由,而是对现实的无奈妥协,追求梦想的自由实际上受到极大限制。
其次,从社会层面来看,个体的堕落往往是对社会不公与环境压力的无声反抗与无奈。社会是有规则的,如果个人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不管好坏,那社会秩序就会崩溃。比如,关于青少年吸毒问题调查数据显示,吸毒青少年自我报告初次吸毒平均年龄为 20.7 岁。截止 2018 年底,18 岁以下的吸毒人员有 1 万名,占总数的 0.4%。他们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选择吸毒来逃避现实,在某种程度上享有自甘堕落的自由,但却给社会的经济和风气都带来极差的影响。如果每个人都拥有自甘堕落的自由,那么便会面临自由与自由的冲突。例如艺人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拘捕,他作为一名公众人员,享有广泛的艺术创作和生活选择自由,他的行为不仅影响自身,也对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在追求个人自由的过程中,吴亦凡的选择与作为公众人物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产生了冲突,而他自甘堕落的选择却对他本人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了不利影响。
种种一切都说明了自由的选择并不总是带来真正的自由,反而可能使社会陷入一种不利境地。罗翔老师曾经说过,真正的自由是自律的自由,而不是放纵的自由。当我们有了自甘堕落的自由,即便我们心向高尚,但我们的选择也可能是卑劣的。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谢谢大家。
尊敬的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定义先行。自由是自主地做出决策、选择行为方式和追求自身目标,而不受不必要的强制和限制。人是社会的产物,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堕落是指思想行为趋于下游,自甘则强调堕落的主观性。
我方认为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判断标准为对于社会长期发展来说是否更有利。我方将从以下两个层面来论证我方观点:
首先,从个人层面来看,自甘堕落往往是对现实生活的妥协,对自己梦想的遗忘。自甘堕落会腐化糜烂人的梦想,让人甘愿深陷沼泽而不向上。对正常人的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哈佛大学有一个关于目标对人生影响的跟踪调查,对象条件基本相同。调查结果发现,几乎都不曾更改过自己的人生目标的部分人,他们几乎都成了社会各界的顶尖成功人士,他们中不乏白手创业者、行业领袖、社会精英。而那些没有目标的人群几乎都生活在社会底层,他们常常失业,靠社会救济,并且抱怨着周边事物,这恰如《骆驼祥子》的主人公祥子。怀着梦想来到城市,但梦想三次破碎后,他失去对生活的希望,最终自暴自弃,沉溺于赌博和酒精,成为麻木的行尸走肉。这种看似的自由选择,实际上是被环境和心理因素所限制的。当人们内心被绝望所吞噬时,堕落并不是一种真实的自由,而是对现实的无奈妥协,追求梦想的自由实际上受到极大限制。
其次,从社会层面来看,个体的堕落往往是对社会不公与环境压力的无声反抗与无奈。社会是有规则的,如果个人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不管好坏,那社会秩序就会崩溃。比如,关于青少年吸毒问题调查数据显示,吸毒青少年自我报告初次吸毒平均年龄为 20.7 岁。截止 2018 年底,18 岁以下的吸毒人员有 1 万名,占总数的 0.4%。他们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选择吸毒来逃避现实,在某种程度上享有自甘堕落的自由,但却给社会的经济和风气都带来极差的影响。如果每个人都拥有自甘堕落的自由,那么便会面临自由与自由的冲突。例如艺人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拘捕,他作为一名公众人员,享有广泛的艺术创作和生活选择自由,他的行为不仅影响自身,也对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在追求个人自由的过程中,吴亦凡的选择与作为公众人物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产生了冲突,而他自甘堕落的选择却对他本人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了不利影响。
种种一切都说明了自由的选择并不总是带来真正的自由,反而可能使社会陷入一种不利境地。罗翔老师曾经说过,真正的自由是自律的自由,而不是放纵的自由。当我们有了自甘堕落的自由,即便我们心向高尚,但我们的选择也可能是卑劣的。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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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反方坚定地认为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辩题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vs 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环节: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
正方二辩:您好,反方一辩。首先,您认为人具有权利覆盖作用,那么请问,如果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人是否拥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呢? 反方一辩:有啊。 正方二辩:既然拥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若我自愿选择看似堕落的生活方式,且未对他人造成实际经济伤害,那是否有权对其进行道德判决? 反方一辩:这个我有说过,选择自甘堕落对自己和他人都有不利影响,会对个人自身、社会以及对方三者造成不利,对自身也是一种伤害。 正方二辩:您的意思是,只要选择自甘堕落,就会对自身造成伤害,对社会造成影响,是吗? 反方一辩:对。 正方二辩:但是我方认为,一个人的自甘堕落影响较小,若要造成您所说的社会危害影响,必然是一群人的自甘堕落群体性行为,您认同吗? 反方一辩:嗯,您举的吴亦凡的例子,他不是个人行为吗?他犯法了,触犯了法律,那法律之外您认为有自由吗? 正方二辩:您可能存在误解,我们所说的自由是在符合人类理性和社会发展的合理框架内的自主选择。当一个人的心理因素受到影响,其选择偏离了正常的理性选择范畴,那么根据我方判断,吴亦凡的行为并非自由。那您认为强奸幼女是在人的理性范围内吗? 反方一辩:嗯,等一下,最后一句话没听清楚。 正方二辩:吴亦凡的行为本身就不在自由的权利范围内,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角度看,强奸幼女这种行为都不是理性的。他是自甘堕落的,但我方现在讨论的是自由。我方对自由的定义是,自由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法律之外没有自由,法律给予并保障我们所谓的所有自由权利,您方认同吗? 反方一辩:嗯,我认可。 正方二辩:那回到刚刚的问题,当一群人开始自甘堕落时,才会产生您说的社会危害。当一群人开始自甘堕落,就充分说明这个社会的发展开始出现问题,比如啃老族、躺平族的出现,本身是因为青年失业人群过多才引发的个体自甘堕落现象。当这种自甘堕落发生时,国家会出手完善规章制度,我们要善于发现问题并解决,这样社会才能可持续发展。 反方一辩:我刚刚已经否认了,您说一群人,可当我说一个人的时候,我一个人自甘堕落的生活方式并未对他人造成实际性伤害,我就有权进行道德批判。而且我希望对方明白一点,自甘堕落是一个主观性的,不是我们客观强加说某人自甘堕落他就是,而是我承认自己在自甘堕落。您承认我认为的强奸,那每个人的主观行为都是不存在,您如何界定一个自甘堕落的范围呢?躺平与主观作用是不一样的,那就是自甘堕落的行为。社会是多元的,价值观也是多元的,但社会主要还是朝着更加文明、有利于人类发展的方向进行,不能因为多元就承认一部分消极的是好的,允许其出现。
辩题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vs 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环节: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
正方二辩:您好,反方一辩。首先,您认为人具有权利覆盖作用,那么请问,如果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人是否拥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呢? 反方一辩:有啊。 正方二辩:既然拥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若我自愿选择看似堕落的生活方式,且未对他人造成实际经济伤害,那是否有权对其进行道德判决? 反方一辩:这个我有说过,选择自甘堕落对自己和他人都有不利影响,会对个人自身、社会以及对方三者造成不利,对自身也是一种伤害。 正方二辩:您的意思是,只要选择自甘堕落,就会对自身造成伤害,对社会造成影响,是吗? 反方一辩:对。 正方二辩:但是我方认为,一个人的自甘堕落影响较小,若要造成您所说的社会危害影响,必然是一群人的自甘堕落群体性行为,您认同吗? 反方一辩:嗯,您举的吴亦凡的例子,他不是个人行为吗?他犯法了,触犯了法律,那法律之外您认为有自由吗? 正方二辩:您可能存在误解,我们所说的自由是在符合人类理性和社会发展的合理框架内的自主选择。当一个人的心理因素受到影响,其选择偏离了正常的理性选择范畴,那么根据我方判断,吴亦凡的行为并非自由。那您认为强奸幼女是在人的理性范围内吗? 反方一辩:嗯,等一下,最后一句话没听清楚。 正方二辩:吴亦凡的行为本身就不在自由的权利范围内,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角度看,强奸幼女这种行为都不是理性的。他是自甘堕落的,但我方现在讨论的是自由。我方对自由的定义是,自由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法律之外没有自由,法律给予并保障我们所谓的所有自由权利,您方认同吗? 反方一辩:嗯,我认可。 正方二辩:那回到刚刚的问题,当一群人开始自甘堕落时,才会产生您说的社会危害。当一群人开始自甘堕落,就充分说明这个社会的发展开始出现问题,比如啃老族、躺平族的出现,本身是因为青年失业人群过多才引发的个体自甘堕落现象。当这种自甘堕落发生时,国家会出手完善规章制度,我们要善于发现问题并解决,这样社会才能可持续发展。 反方一辩:我刚刚已经否认了,您说一群人,可当我说一个人的时候,我一个人自甘堕落的生活方式并未对他人造成实际性伤害,我就有权进行道德批判。而且我希望对方明白一点,自甘堕落是一个主观性的,不是我们客观强加说某人自甘堕落他就是,而是我承认自己在自甘堕落。您承认我认为的强奸,那每个人的主观行为都是不存在,您如何界定一个自甘堕落的范围呢?躺平与主观作用是不一样的,那就是自甘堕落的行为。社会是多元的,价值观也是多元的,但社会主要还是朝着更加文明、有利于人类发展的方向进行,不能因为多元就承认一部分消极的是好的,允许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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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将针对正方关于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的论点进行驳论。
首先,正方强调生活中的自甘堕落是主观的,认为是生活中的压力和困境造成人们自甘堕落的一种状态。然而,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将其简单地视为自由的选择。这种现象更反映了现代社会对心理健康的忽视以及支持系统和知识系统的不足。当个体在困境中失去积极的自我管理能力,选择自甘堕落,实际上是迫于环境压力,而非真正的自由。在这一点上,我方并不认同对方的观点。
其次,对方提到自甘堕落是短暂的喘息,我方认为这种短暂时间的逃避,并不是一种真正的自甘堕落。
最后,正方提到社会是多元化的,但社会的包容并不意味着自甘堕落是一种值得提倡的生活方式。法律和道德的界限是社会运作的基础,自甘堕落的选择往往是与这些界限相违背的。在健康的社会环境中,个人的选择应该促进自身和他人的发展,而不是摧毁自己。
大家好,今天我将针对正方关于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的论点进行驳论。
首先,正方强调生活中的自甘堕落是主观的,认为是生活中的压力和困境造成人们自甘堕落的一种状态。然而,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将其简单地视为自由的选择。这种现象更反映了现代社会对心理健康的忽视以及支持系统和知识系统的不足。当个体在困境中失去积极的自我管理能力,选择自甘堕落,实际上是迫于环境压力,而非真正的自由。在这一点上,我方并不认同对方的观点。
其次,对方提到自甘堕落是短暂的喘息,我方认为这种短暂时间的逃避,并不是一种真正的自甘堕落。
最后,正方提到社会是多元化的,但社会的包容并不意味着自甘堕落是一种值得提倡的生活方式。法律和道德的界限是社会运作的基础,自甘堕落的选择往往是与这些界限相违背的。在健康的社会环境中,个人的选择应该促进自身和他人的发展,而不是摧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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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驳论
首先,我方不认为人堕落之后就一蹶不振。现实中,北宋的文学家苏轼,年轻时曾不务正业、游手好闲,27 岁时,苏洵才开始发奋图强,谢绝宾客,闭门苦读,而后精通六经百家之说。而乔布斯,年轻时因与同事关系紧张,被苹果董事会赶出,陷入迷茫和堕落。但这些人在经历堕落之后,经过沉淀、自我反思和努力,重新振作,才找到了人生方向,实现了自由。努力需要思考,而不能盲目。
其次,我方认为,社会是多元的,价值观也是多元的。堕落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社会和文化的定义不同。不同的文化和人群有不同的价值观。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人有没有享受自由的权利,既然法律没有限制这个权利,那我就有这个自由。我有自由选择自己要做的事,而您方对我的道德谴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不了我行使这个权利。因为我有这个自由去自甘堕落,或选择我喜欢的生活方式,不需要您的认同。谢谢。
正方·驳论
首先,我方不认为人堕落之后就一蹶不振。现实中,北宋的文学家苏轼,年轻时曾不务正业、游手好闲,27 岁时,苏洵才开始发奋图强,谢绝宾客,闭门苦读,而后精通六经百家之说。而乔布斯,年轻时因与同事关系紧张,被苹果董事会赶出,陷入迷茫和堕落。但这些人在经历堕落之后,经过沉淀、自我反思和努力,重新振作,才找到了人生方向,实现了自由。努力需要思考,而不能盲目。
其次,我方认为,社会是多元的,价值观也是多元的。堕落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社会和文化的定义不同。不同的文化和人群有不同的价值观。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人有没有享受自由的权利,既然法律没有限制这个权利,那我就有这个自由。我有自由选择自己要做的事,而您方对我的道德谴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不了我行使这个权利。因为我有这个自由去自甘堕落,或选择我喜欢的生活方式,不需要您的认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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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辩与反方二辩进行对辩,双边计时时间各为 1 分 30 秒,由正方开始,双方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
正方二辩:我想请问反方二辩,您方是如何界定堕落这一概念的? 反方二辩:我方认为堕落就是自然地往坏的方向发展。 正方二辩:所以您方是认为堕落不一定是坏的是吗? 反方二辩:不是。 正方二辩:那您方是否认为个人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应该受到统一的标准约束? 反方二辩:个人的价值观与道德标准应当受到统一的标准约束。 正方二辩:那您方在理论中提到自由自甘堕落会损害社会风气,那么请问您方是如何界定社会风气的好坏? 反方二辩:好的社会风气会有利于社会的长期发展,坏的风气则不利于社会的长期发展。 正方二辩:那如果社会普遍的人都没有追求进步的动力,当自甘堕落群体出现的时候,社会进步的动力又从何而来?当这种情况出现时,我们会积极解决这些自甘堕落人面临的问题,促进社会积极向上持续发展。那么现在到我了。您方如何看待社会中是否可能存在多元化的价值观? 反方二辩:是(存在)。 正方二辩:那您方认为在这自甘堕落的过程中,我并未触犯法律,那您方有权进行道德指责吗? 反方二辩:我们应该积极向上,法律规定明确了,不能重伤他人。 正方二辩:敌方强调人的行为应该对社会负责任,那么当一个人选择自甘堕落,但没有违法,这种自由是否需要被限制? 反方二辩:是。 正方二辩:那想请问您,如果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是吗?比方说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那是否考虑过对自己未来发展的责任呢?如果一个年轻人因为所谓的自由选择放弃学业,放弃自我提升,等到中年的时候后悔不已,那这个时候他浪费的时间和机会应该怎么算呢? 反方二辩:人根本就没有这段时间,但是还是积极的好。 正方二辩:您方刚才提到苏轼和乔布斯,他们是在极端环境和心理因素的影响下,选择了一种暂时的负面堕落。但是当一个人受到极端环境和心理因素的影响下,他的选择已经偏离了正常的行为范畴。以祥子为例,他所处的是一个吃人的黑暗的社会,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行为更多的是一种被迫、被压迫和无奈之举。那么简单归结为自由意识,如果按您所说,在极端压迫下做出的违背自身长期利益和人类基本价值的选择也是自由,那这种自由就是一个扭曲的概念,真正的自由应该是有助于个人发展和自我实现的。
正方二辩与反方二辩进行对辩,双边计时时间各为 1 分 30 秒,由正方开始,双方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
正方二辩:我想请问反方二辩,您方是如何界定堕落这一概念的? 反方二辩:我方认为堕落就是自然地往坏的方向发展。 正方二辩:所以您方是认为堕落不一定是坏的是吗? 反方二辩:不是。 正方二辩:那您方是否认为个人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应该受到统一的标准约束? 反方二辩:个人的价值观与道德标准应当受到统一的标准约束。 正方二辩:那您方在理论中提到自由自甘堕落会损害社会风气,那么请问您方是如何界定社会风气的好坏? 反方二辩:好的社会风气会有利于社会的长期发展,坏的风气则不利于社会的长期发展。 正方二辩:那如果社会普遍的人都没有追求进步的动力,当自甘堕落群体出现的时候,社会进步的动力又从何而来?当这种情况出现时,我们会积极解决这些自甘堕落人面临的问题,促进社会积极向上持续发展。那么现在到我了。您方如何看待社会中是否可能存在多元化的价值观? 反方二辩:是(存在)。 正方二辩:那您方认为在这自甘堕落的过程中,我并未触犯法律,那您方有权进行道德指责吗? 反方二辩:我们应该积极向上,法律规定明确了,不能重伤他人。 正方二辩:敌方强调人的行为应该对社会负责任,那么当一个人选择自甘堕落,但没有违法,这种自由是否需要被限制? 反方二辩:是。 正方二辩:那想请问您,如果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是吗?比方说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那是否考虑过对自己未来发展的责任呢?如果一个年轻人因为所谓的自由选择放弃学业,放弃自我提升,等到中年的时候后悔不已,那这个时候他浪费的时间和机会应该怎么算呢? 反方二辩:人根本就没有这段时间,但是还是积极的好。 正方二辩:您方刚才提到苏轼和乔布斯,他们是在极端环境和心理因素的影响下,选择了一种暂时的负面堕落。但是当一个人受到极端环境和心理因素的影响下,他的选择已经偏离了正常的行为范畴。以祥子为例,他所处的是一个吃人的黑暗的社会,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行为更多的是一种被迫、被压迫和无奈之举。那么简单归结为自由意识,如果按您所说,在极端压迫下做出的违背自身长期利益和人类基本价值的选择也是自由,那这种自由就是一个扭曲的概念,真正的自由应该是有助于个人发展和自我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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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从三辩外任意辩手只计质询时间,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在 5 秒保护时间结束后打断。答辩方发言 484 秒。
我想问一下,若一个人 35 岁时被赶出公司,这种较为极端的行为,在您方看来是否属于自甘堕落,是否认为这是他的个人选择?乔布斯曾被赶出公司,他一度陷入迷茫和堕落,但他并未一直沉沦。我方认为,每个人都可能有这样的经历阶段,这并非极端现象。他在短时间内的表现,不能算作自甘堕落,他可能需要时间和特殊方式来应对困难,但这并不等同于拥有自甘堕落的自由,他也会寻求更健康积极的疏导方式让自己重新振作。
那我想问一下,如果一个人选择某种行为,既没有违法,也未对他人造成一定伤害,那他这样的自由是否应被限制?我认为不应受到限制,因为自甘堕落可能会对自己的生命价值和责任产生逃避心理。比如在全球范围内,每年因抑郁症自杀的人数众多,他们的行为虽看似是个人选择,但他们的家人和朋友会因此受到牵连,这会引发自由与自由之间的冲突。从长远发展角度看,这其实是对自身自由的一种限制,而非帮助。我方认为若对其进行限制,是否意味着在法律范围内限制了对方自由选择的权利,因为在法律范围内,这种限制起到了对自由的批判作用。可即便如此,他仍可能对自己造成伤害,若持续消沉,他需自行承担最终结果。
一方的逻辑存在很大漏洞,我们讨论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不能脱离社会背景,人是社会的产物,自由从来都不是绝对的。当一个人的行为对社会造成危害时,社会有权对这种自由进行限制和否定。不能仅从个人角度看待此事,人虽是个体,但也是社会的一员。
那我想问,您说自由是绝对的,可自由并非绝对的,那在何种情况下,个人选择行为会对自身产生可避免的影响?我们认为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自由的,我方从未承认自由是绝对的,而且我方认为自由是在框架内进行的,比如法律框架、道德框架、自我约束的框架、社会约束的框架、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框架,是要符合人的理性和社会福利的。
那是否一定要遵循主流思想呢?是的,要遵循主流思想,我们的主流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您提到了社会多元化,这是怎样的一种思想呢?如果社会普遍存在自甘堕落的自由,那社会进步的动力就会缺失。
我们发现自甘堕落的问题后做出判断,说明是在努力改善,而非放任自流。难道说只有坚持自甘堕落,才能迎来人生巅峰吗?您方的观点有误。您方是否认为个人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方认为这也可以是人生的选择,但个体差异不能成为选择各种生活方式的阻碍,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不应是单一的,应包容各种个性发展,不包括那些会让自己持续消沉、精神萎靡、放弃自我价值实现的行为。我们完全可以在符合人类进步和个人发展的框架内展现个性,而不是以损害自己未来发展和身心健康为代价来追求所谓的个性。
我想问一下,在个人选择和行为不可避免地对其产生影响时,我们应主要考虑什么?社会风气好有利于社会的长期发展,社会主流价值观是存在的,这是从小的教育中就会涉及的内容。但由于现实中出现了问题,所以才更加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判定标准是看其对社会长效发展是否有益。
当从三辩外任意辩手只计质询时间,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在 5 秒保护时间结束后打断。答辩方发言 484 秒。
我想问一下,若一个人 35 岁时被赶出公司,这种较为极端的行为,在您方看来是否属于自甘堕落,是否认为这是他的个人选择?乔布斯曾被赶出公司,他一度陷入迷茫和堕落,但他并未一直沉沦。我方认为,每个人都可能有这样的经历阶段,这并非极端现象。他在短时间内的表现,不能算作自甘堕落,他可能需要时间和特殊方式来应对困难,但这并不等同于拥有自甘堕落的自由,他也会寻求更健康积极的疏导方式让自己重新振作。
那我想问一下,如果一个人选择某种行为,既没有违法,也未对他人造成一定伤害,那他这样的自由是否应被限制?我认为不应受到限制,因为自甘堕落可能会对自己的生命价值和责任产生逃避心理。比如在全球范围内,每年因抑郁症自杀的人数众多,他们的行为虽看似是个人选择,但他们的家人和朋友会因此受到牵连,这会引发自由与自由之间的冲突。从长远发展角度看,这其实是对自身自由的一种限制,而非帮助。我方认为若对其进行限制,是否意味着在法律范围内限制了对方自由选择的权利,因为在法律范围内,这种限制起到了对自由的批判作用。可即便如此,他仍可能对自己造成伤害,若持续消沉,他需自行承担最终结果。
一方的逻辑存在很大漏洞,我们讨论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不能脱离社会背景,人是社会的产物,自由从来都不是绝对的。当一个人的行为对社会造成危害时,社会有权对这种自由进行限制和否定。不能仅从个人角度看待此事,人虽是个体,但也是社会的一员。
那我想问,您说自由是绝对的,可自由并非绝对的,那在何种情况下,个人选择行为会对自身产生可避免的影响?我们认为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自由的,我方从未承认自由是绝对的,而且我方认为自由是在框架内进行的,比如法律框架、道德框架、自我约束的框架、社会约束的框架、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框架,是要符合人的理性和社会福利的。
那是否一定要遵循主流思想呢?是的,要遵循主流思想,我们的主流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您提到了社会多元化,这是怎样的一种思想呢?如果社会普遍存在自甘堕落的自由,那社会进步的动力就会缺失。
我们发现自甘堕落的问题后做出判断,说明是在努力改善,而非放任自流。难道说只有坚持自甘堕落,才能迎来人生巅峰吗?您方的观点有误。您方是否认为个人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方认为这也可以是人生的选择,但个体差异不能成为选择各种生活方式的阻碍,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不应是单一的,应包容各种个性发展,不包括那些会让自己持续消沉、精神萎靡、放弃自我价值实现的行为。我们完全可以在符合人类进步和个人发展的框架内展现个性,而不是以损害自己未来发展和身心健康为代价来追求所谓的个性。
我想问一下,在个人选择和行为不可避免地对其产生影响时,我们应主要考虑什么?社会风气好有利于社会的长期发展,社会主流价值观是存在的,这是从小的教育中就会涉及的内容。但由于现实中出现了问题,所以才更加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判定标准是看其对社会长效发展是否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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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三辩可以质询正方从三辩外,任意辩手。只记质询时间,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在规定时间结束后打断答辩方发言。
问候各位。我有一个质朴的问题,您方辩题“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您希望在什么场景对什么人说这句话呢?我方认为对任何人都能说出其有这个自由的权利。那为什么我不能跟他说你有享受自由的权利,而非说你有自甘堕落的自由,这不是本身就在评价他吗?我本身没有在评判他,我只是告诉他有这个权利,有这个义务,我没有告诉他要做什么。
您刚刚提到说如果形成了群体,可以向上解决。您今天对群体的定义是多大的一个范围?是一个社群,还是某个行业的 QQ 群,是能够对社会造成影响、造成社会危害的群体。我方对社会危害的定义没有具体说明,您方说这个社会危害有多大,我方对这个社会群体的定义就有多大。
还有一点,您认为您刚刚提到了对自甘堕落的性质的定向,那您认为自甘堕落是一个具体的行为还是一种思想呢?都有。我希望您告诉我侧重哪一方面。
那您今天对思想上自甘堕落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作为一个他人而非自甘堕落的本人来讲,如果凭着他人的思想在自甘堕落,是在不触犯法律、不影响社会的(这里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误)条件下产生的行为。
二辩,您方认为自甘堕落的选择是完全凭借自由意识组成的吗?不是。在您方看来,如何分辨在选择中是个人一直在主导,还是由于外来的思想在影响他做出的选择?首先外来因素影响会影响到他的自身意志,这两者不能分开。所以您方承认了自由意志是可以被外界影响的,对吧?是。
所以,您刚刚提到过,一直在强调说他不危害社会。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人需要完全清楚自己自甘堕落之后的后果,才可以选择自甘堕落的自由?首先他要清楚其行为不触犯法律条件,但是需要完全清楚后果吗?那在不清楚后果的情况下,在他做了之后,会有什么情况,您怎么保证他不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没做任何事情都要保证吗?您说的是一辩,就问二辩,您刚刚这个问题问的是一辩,那您说我现在这个问题问的是一辩还是二辩?抱歉。那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您在试图逃避一种您不可测的道德责任?并不是。那您既然告诉我您不知道之后会是什么后果,那怎么保证没有负面影响呢?
我的时间结束了,我的时间不需要了,谢谢。感谢反方三辩。
反方三辩可以质询正方从三辩外,任意辩手。只记质询时间,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在规定时间结束后打断答辩方发言。
问候各位。我有一个质朴的问题,您方辩题“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您希望在什么场景对什么人说这句话呢?我方认为对任何人都能说出其有这个自由的权利。那为什么我不能跟他说你有享受自由的权利,而非说你有自甘堕落的自由,这不是本身就在评价他吗?我本身没有在评判他,我只是告诉他有这个权利,有这个义务,我没有告诉他要做什么。
您刚刚提到说如果形成了群体,可以向上解决。您今天对群体的定义是多大的一个范围?是一个社群,还是某个行业的 QQ 群,是能够对社会造成影响、造成社会危害的群体。我方对社会危害的定义没有具体说明,您方说这个社会危害有多大,我方对这个社会群体的定义就有多大。
还有一点,您认为您刚刚提到了对自甘堕落的性质的定向,那您认为自甘堕落是一个具体的行为还是一种思想呢?都有。我希望您告诉我侧重哪一方面。
那您今天对思想上自甘堕落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作为一个他人而非自甘堕落的本人来讲,如果凭着他人的思想在自甘堕落,是在不触犯法律、不影响社会的(这里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误)条件下产生的行为。
二辩,您方认为自甘堕落的选择是完全凭借自由意识组成的吗?不是。在您方看来,如何分辨在选择中是个人一直在主导,还是由于外来的思想在影响他做出的选择?首先外来因素影响会影响到他的自身意志,这两者不能分开。所以您方承认了自由意志是可以被外界影响的,对吧?是。
所以,您刚刚提到过,一直在强调说他不危害社会。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人需要完全清楚自己自甘堕落之后的后果,才可以选择自甘堕落的自由?首先他要清楚其行为不触犯法律条件,但是需要完全清楚后果吗?那在不清楚后果的情况下,在他做了之后,会有什么情况,您怎么保证他不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没做任何事情都要保证吗?您说的是一辩,就问二辩,您刚刚这个问题问的是一辩,那您说我现在这个问题问的是一辩还是二辩?抱歉。那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您在试图逃避一种您不可测的道德责任?并不是。那您既然告诉我您不知道之后会是什么后果,那怎么保证没有负面影响呢?
我的时间结束了,我的时间不需要了,谢谢。感谢反方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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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对方在上面的论述中存在一些漏洞。我首先认为,您所说的主流价值观和所谓的性质并非没有自由化,然而现今社会是多元化自由的,但并非每个主流价值观都能实现自由化。我方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自甘堕落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任何人都有这种自由。
其次,我方认为面对困境,如参军、动压比赛等,有些人能够在其中抗压,他们无需去争斗,而有些人需要更多地去尝试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据统计,联合国的经济中,约有 12 亿人,15 岁至 24 岁的青年人占全国总人口的 16%,这些青年人在全国范围内面临着就业压力、教育压力和生存许可的有限挑战。2024 年,全国抑郁症人数高达 3.22 亿,面对这种生存压力,他们除了在不违法的范围内去承担这样的后果,可能没有太好的方法。
还有就是,自由地选择自甘堕落,这与自然工作和社会价值并没有太大关系。人总会有想要堕落的时候,这对其自身并不会造成太大伤害。比如我想放七天假期出去玩一圈,我且不学习,可能家长尤其是着急,但我没有心情。
感谢主席。对方在上面的论述中存在一些漏洞。我首先认为,您所说的主流价值观和所谓的性质并非没有自由化,然而现今社会是多元化自由的,但并非每个主流价值观都能实现自由化。我方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自甘堕落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任何人都有这种自由。
其次,我方认为面对困境,如参军、动压比赛等,有些人能够在其中抗压,他们无需去争斗,而有些人需要更多地去尝试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据统计,联合国的经济中,约有 12 亿人,15 岁至 24 岁的青年人占全国总人口的 16%,这些青年人在全国范围内面临着就业压力、教育压力和生存许可的有限挑战。2024 年,全国抑郁症人数高达 3.22 亿,面对这种生存压力,他们除了在不违法的范围内去承担这样的后果,可能没有太好的方法。
还有就是,自由地选择自甘堕落,这与自然工作和社会价值并没有太大关系。人总会有想要堕落的时候,这对其自身并不会造成太大伤害。比如我想放七天假期出去玩一圈,我且不学习,可能家长尤其是着急,但我没有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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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时间 1 分 30 秒,发言及时。下面在座各位,我们来总结一下刚刚对方对于我的问题。
第一,我指出他们混淆了享受自由的权利和自甘堕落的自由的定义,对方没有成功反驳我。
第二,我问对方,当群体成为问题之后再向上解决,对方既没有给出群体的具体概念,也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数据,更没有给出一个非常明晰的定义。
第三,我问对方自然动作是以自由来表现,这是表现还是思想,或者说侧重于思想,但是对方并没有给出作为他人去评判这个人思想上是否自甘堕落的标准。
再一次,我问对方是否认为人不需要在完全清楚自甘堕落的后果之后,也可以拥有所谓的“自甘”,他们无法保证不对父母、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我认为这是一种逃脱道德责任的行为。时间用完,谢谢。
好,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时间 1 分 30 秒,发言及时。下面在座各位,我们来总结一下刚刚对方对于我的问题。
第一,我指出他们混淆了享受自由的权利和自甘堕落的自由的定义,对方没有成功反驳我。
第二,我问对方,当群体成为问题之后再向上解决,对方既没有给出群体的具体概念,也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数据,更没有给出一个非常明晰的定义。
第三,我问对方自然动作是以自由来表现,这是表现还是思想,或者说侧重于思想,但是对方并没有给出作为他人去评判这个人思想上是否自甘堕落的标准。
再一次,我问对方是否认为人不需要在完全清楚自甘堕落的后果之后,也可以拥有所谓的“自甘”,他们无法保证不对父母、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我认为这是一种逃脱道德责任的行为。时间用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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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vs 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在之前的讨论中,您提到我方并未对相关群体做出具体概念的界定。我方在回答您时已经说明,您所说的危害需要多大的影响力,我方所指的群体就有多害,这已是明确的定义。其次,您提及思想批判,请问您方凭何批判我?这是我的自由,是我的权利,您从何种道义上来批判我?您是什么机构吗?再者,您说我方的回答是不需要完全清楚后果。我方基于这样的回答的标准是,做一件事情,根本无法完全预知后果。我们法律规定人的权利中有政治自由,当我真正去选举,投出那一票时,我无法预料这个人上台后会产生何种影响、何种后果。若我真能预料,那恐怕我不是人,而是神了。而且,所有事情的发生都会产生一些影响,这种影响往往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性的。就如隋炀帝修建大运河,在当时百姓受苦受累,而对于现今来说,却畅通了南北交通。
正方:对方质疑我批判的资格,我认为若我们没有互相批判的资格,那这场辩论赛便毫无意义。其次,您提到有其他对社会有特别影响、有危害的,可构成这样的群体。您方可以定义危害的客观标准,我方说到对社会有危害或有坏的影响,您方此事是否存在主观的、双标的情况呢?再者,您提到大于可,为何改性骂名我来担忧很常见,这样的积极立场是什么呢?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社会问题。当一个人自甘堕落,乃至一群人开始自甘堕落时,这充分说明社会发展出现了问题。所以,不是自甘堕落引发了社会的发展,而是社会本身出现问题。比如,因压力大、失业人群多引发的集体自甘堕落的情况。当这种自甘堕落发生时,社会才会注意到,进而去完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消减人们对社会的压力,以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自甘堕落是社会问题产生的果,而非社会发展的因。您说一个人自甘堕落没什么,但一群人自甘堕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难道这一群人自甘堕落不是由一个人开始的吗?比如吸毒,有一个人开始,就会出现人传人的现象。还有您提到的就业困难问题,难道所有人自甘堕落都是因为就业困难吗?我想并非如此。您一直强调自由是个人的,认为想自由就有自由的权利。那您所说的民主自由,真正的民主自由是大胆鼓励积极向上的自由,而非堕落的自由。从大方的跨国公司为何在中国负担堕了一文中提到,中国这辆马车唯有在根本的法律制度建设上确实走上民主法制之路,才不会使腐败和环境破坏不断加速。可见,限制自甘堕落是为了维护社会整体的进步和每个个体的健康发展,这与自由理念并不冲突,因为这种限制是基于对人类基本价值的维护。还有,您说因为有一大群人自甘堕落,才会让社会更好地进步。那请问,如果人没有自甘堕落,就不会促进社会的进步吗?
正方:您对我方观点存在完全的误解。我们只是说一群人自甘堕落会使问题得到重视,因为一群人的力量是强大的。我们重视并发现这个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前提是先发现问题。其次,您方提到的民主自由以及限制非堕落的问题,我方认为这两者完全扯不到一起。您说的民主自由是在民国时期,而我们现在所讨论的自甘堕落的影响是处于当下社会,这是两个不同的时期。再者,您方对于我方提及的隋唐大运河的例子,我方是基于某个立场来说的。当您对一个事情进行批判时,它是具有很多立场的。既然有很多立场,那我在考虑后果时,难道要考虑社会的、道德的、任何人的吗?我想没有人有这样完善的思想。
正方:您方提到社会价值观变化下,对自我的一些事情的看法也在变,但社会价值观的变化是朝着更文明、更有利于人类发展的方向。一些被误解的行为在新的价值观下得到正确看待,但这和真正的自甘堕落有着本质的区别。比如女性追求自由职业不结婚,是追求和平、个人价值的实现,这是积极向上的。而自甘堕落的各种行为往往伴随着对自身潜力的浪费,对社会关系的破坏与处理。不能因为价值观有变化就模糊了自甘堕落与正常行为的界限。我想问您方,所谓的自甘堕落的自由,是否会给青少年及以上的群体树立不好的榜样?比如青少年看到成年人自甘堕落还被认为是一种自由选择,他们可能会模仿这种行为,认为这是自我选择,但这样就会产生问题,导致他们不会去做正确的选择。我方认为,您方一直强调人有选择自甘堕落的自由,一直在强调有自主选择的自由。我想问,如果一个人明明没有到那种境地,但他内心想着反正有自甘堕落的自由,就选择自甘堕落,这是否使这个人成为了自由的奴隶?这是真正的自由吗?这只是一种选择,并非一定要选择。而且,根据您刚才的话,其实您也认可了人有自主选择的自由权利,这符合我们今天的辩题。我们今天只需探讨人是否有自甘堕落的权利,而给予这个人这个权利后,他做不做,这需要社会的规划,需要教育告诉他。社会上有受高等教育的人,也有教育程度不那么高的人,他们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正方:在网络信息时代的身份研究中提到,进入高职院校大多是不得已而为之,学生可能会因此产生自卑等负面思想,导致他们沉迷于自甘堕落、不求上进。因此,高职院校的思政教育需要不断通过思政课实践教学,从大学生思想政治理念、思想理论等方面开展改革和创新,才能真正实现教学目标,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我想问对方,如果一个人整天认为某种行为是自由,而在社会普遍价值观中,我们应以谁的标准来判断这是一种自由呢?
辩题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vs 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在之前的讨论中,您提到我方并未对相关群体做出具体概念的界定。我方在回答您时已经说明,您所说的危害需要多大的影响力,我方所指的群体就有多害,这已是明确的定义。其次,您提及思想批判,请问您方凭何批判我?这是我的自由,是我的权利,您从何种道义上来批判我?您是什么机构吗?再者,您说我方的回答是不需要完全清楚后果。我方基于这样的回答的标准是,做一件事情,根本无法完全预知后果。我们法律规定人的权利中有政治自由,当我真正去选举,投出那一票时,我无法预料这个人上台后会产生何种影响、何种后果。若我真能预料,那恐怕我不是人,而是神了。而且,所有事情的发生都会产生一些影响,这种影响往往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性的。就如隋炀帝修建大运河,在当时百姓受苦受累,而对于现今来说,却畅通了南北交通。
正方:对方质疑我批判的资格,我认为若我们没有互相批判的资格,那这场辩论赛便毫无意义。其次,您提到有其他对社会有特别影响、有危害的,可构成这样的群体。您方可以定义危害的客观标准,我方说到对社会有危害或有坏的影响,您方此事是否存在主观的、双标的情况呢?再者,您提到大于可,为何改性骂名我来担忧很常见,这样的积极立场是什么呢?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社会问题。当一个人自甘堕落,乃至一群人开始自甘堕落时,这充分说明社会发展出现了问题。所以,不是自甘堕落引发了社会的发展,而是社会本身出现问题。比如,因压力大、失业人群多引发的集体自甘堕落的情况。当这种自甘堕落发生时,社会才会注意到,进而去完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消减人们对社会的压力,以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自甘堕落是社会问题产生的果,而非社会发展的因。您说一个人自甘堕落没什么,但一群人自甘堕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难道这一群人自甘堕落不是由一个人开始的吗?比如吸毒,有一个人开始,就会出现人传人的现象。还有您提到的就业困难问题,难道所有人自甘堕落都是因为就业困难吗?我想并非如此。您一直强调自由是个人的,认为想自由就有自由的权利。那您所说的民主自由,真正的民主自由是大胆鼓励积极向上的自由,而非堕落的自由。从大方的跨国公司为何在中国负担堕了一文中提到,中国这辆马车唯有在根本的法律制度建设上确实走上民主法制之路,才不会使腐败和环境破坏不断加速。可见,限制自甘堕落是为了维护社会整体的进步和每个个体的健康发展,这与自由理念并不冲突,因为这种限制是基于对人类基本价值的维护。还有,您说因为有一大群人自甘堕落,才会让社会更好地进步。那请问,如果人没有自甘堕落,就不会促进社会的进步吗?
正方:您对我方观点存在完全的误解。我们只是说一群人自甘堕落会使问题得到重视,因为一群人的力量是强大的。我们重视并发现这个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前提是先发现问题。其次,您方提到的民主自由以及限制非堕落的问题,我方认为这两者完全扯不到一起。您说的民主自由是在民国时期,而我们现在所讨论的自甘堕落的影响是处于当下社会,这是两个不同的时期。再者,您方对于我方提及的隋唐大运河的例子,我方是基于某个立场来说的。当您对一个事情进行批判时,它是具有很多立场的。既然有很多立场,那我在考虑后果时,难道要考虑社会的、道德的、任何人的吗?我想没有人有这样完善的思想。
正方:您方提到社会价值观变化下,对自我的一些事情的看法也在变,但社会价值观的变化是朝着更文明、更有利于人类发展的方向。一些被误解的行为在新的价值观下得到正确看待,但这和真正的自甘堕落有着本质的区别。比如女性追求自由职业不结婚,是追求和平、个人价值的实现,这是积极向上的。而自甘堕落的各种行为往往伴随着对自身潜力的浪费,对社会关系的破坏与处理。不能因为价值观有变化就模糊了自甘堕落与正常行为的界限。我想问您方,所谓的自甘堕落的自由,是否会给青少年及以上的群体树立不好的榜样?比如青少年看到成年人自甘堕落还被认为是一种自由选择,他们可能会模仿这种行为,认为这是自我选择,但这样就会产生问题,导致他们不会去做正确的选择。我方认为,您方一直强调人有选择自甘堕落的自由,一直在强调有自主选择的自由。我想问,如果一个人明明没有到那种境地,但他内心想着反正有自甘堕落的自由,就选择自甘堕落,这是否使这个人成为了自由的奴隶?这是真正的自由吗?这只是一种选择,并非一定要选择。而且,根据您刚才的话,其实您也认可了人有自主选择的自由权利,这符合我们今天的辩题。我们今天只需探讨人是否有自甘堕落的权利,而给予这个人这个权利后,他做不做,这需要社会的规划,需要教育告诉他。社会上有受高等教育的人,也有教育程度不那么高的人,他们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正方:在网络信息时代的身份研究中提到,进入高职院校大多是不得已而为之,学生可能会因此产生自卑等负面思想,导致他们沉迷于自甘堕落、不求上进。因此,高职院校的思政教育需要不断通过思政课实践教学,从大学生思想政治理念、思想理论等方面开展改革和创新,才能真正实现教学目标,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我想问对方,如果一个人整天认为某种行为是自由,而在社会普遍价值观中,我们应以谁的标准来判断这是一种自由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vs 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环节为:反方 · 总结陈词
今天,不管对方纠结的是自甘堕落的定义还是自由的定义,其实都无关紧要。我们要强调的一点是,人的个人堕落并非不影响社会。首先,有一种淳朴的创造观认为,国家为公民在人生各个阶段提供了保障和权利,作为公民,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在一定程度上回馈社会。这并非要求进行慈善捐助,正常的生活工作便是一种回馈。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3 年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是 161615 元每人,这个数字代表了每个劳动者一年平均的生产总值。不能说所有自甘堕落的人都不创造价值,但对于那些不提供劳动生产率的人,国家对他们有各种保险与经济投入。而一些对国家经济进行破坏的人,在此我们暂且不算其提供劳动生产率。如此来看,一个人一年不工作,在经济上国家每年就要损失 16 万的劳动生产率。所以,我方认为个人的行为并非完全不影响社会和国家。
再说自由选择,我希望对方能够警惕一点,不要过分追求和强调自由。群体性的意识是可以被塑造和影响的。所以,建议对方认清自己的立场,思考什么人需要保证他人堕落的权利来维持自己的生活。看看美国那些开设慈善机构的公众人物们,以及被食物救济方面管理的流浪汉,他们的堕落行为。给人自由并非是为了让人放纵。
我认为对方有一点蛮有意思的,许多人还被困在“被自愿”的不自由中,没有反抗 996 的自由,没有毫无负担地休学养病的自由,没有完全能力与原生家庭切割的自由。在诸多困难面前,某些辩友却认为自己有资格谈论自由。然而,堕落的行为只是表象,其实是人的精神诉求。今天,你进行一个可能导致肝硬化、心肌病、胰腺炎等疾病,甚至最终导致死亡的行为,这确实是你的自由。但他们并不关心你为何压力如此之大,为何难过,为何酗酒,不关心你的未来,也不关心你在这种不自由中只能靠放纵得到自由的错觉,他们不认为自己会是自甘堕落。
最后,我们来探讨一下在自甘堕落的问题上,我们能做些什么。在外部环境上,一方面,我们应该为他们提供指引以及合理的必要资源,如心理咨询、职业培训与健康服务;另一方面,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到背后存在的社会性问题,并针对性地解决,落实到个体身上。我们应该为他人提供情感支持,让其感受到社区的温暖,不必独自面对困境。
综上,我方观点是,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辩题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vs 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环节为:反方 · 总结陈词
今天,不管对方纠结的是自甘堕落的定义还是自由的定义,其实都无关紧要。我们要强调的一点是,人的个人堕落并非不影响社会。首先,有一种淳朴的创造观认为,国家为公民在人生各个阶段提供了保障和权利,作为公民,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在一定程度上回馈社会。这并非要求进行慈善捐助,正常的生活工作便是一种回馈。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3 年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是 161615 元每人,这个数字代表了每个劳动者一年平均的生产总值。不能说所有自甘堕落的人都不创造价值,但对于那些不提供劳动生产率的人,国家对他们有各种保险与经济投入。而一些对国家经济进行破坏的人,在此我们暂且不算其提供劳动生产率。如此来看,一个人一年不工作,在经济上国家每年就要损失 16 万的劳动生产率。所以,我方认为个人的行为并非完全不影响社会和国家。
再说自由选择,我希望对方能够警惕一点,不要过分追求和强调自由。群体性的意识是可以被塑造和影响的。所以,建议对方认清自己的立场,思考什么人需要保证他人堕落的权利来维持自己的生活。看看美国那些开设慈善机构的公众人物们,以及被食物救济方面管理的流浪汉,他们的堕落行为。给人自由并非是为了让人放纵。
我认为对方有一点蛮有意思的,许多人还被困在“被自愿”的不自由中,没有反抗 996 的自由,没有毫无负担地休学养病的自由,没有完全能力与原生家庭切割的自由。在诸多困难面前,某些辩友却认为自己有资格谈论自由。然而,堕落的行为只是表象,其实是人的精神诉求。今天,你进行一个可能导致肝硬化、心肌病、胰腺炎等疾病,甚至最终导致死亡的行为,这确实是你的自由。但他们并不关心你为何压力如此之大,为何难过,为何酗酒,不关心你的未来,也不关心你在这种不自由中只能靠放纵得到自由的错觉,他们不认为自己会是自甘堕落。
最后,我们来探讨一下在自甘堕落的问题上,我们能做些什么。在外部环境上,一方面,我们应该为他们提供指引以及合理的必要资源,如心理咨询、职业培训与健康服务;另一方面,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到背后存在的社会性问题,并针对性地解决,落实到个体身上。我们应该为他人提供情感支持,让其感受到社区的温暖,不必独自面对困境。
综上,我方观点是,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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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否有自甘堕落的自由,取决于个人的行为是否完全不影响社会以及是否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和价值观念。
综上所述,反方认为人没有自甘堕落的自由,个人的自甘堕落行为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不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和价值观念。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在座的各位观众:
大家好!经过激烈的辩论,我方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关于人是否有自甘堕落的自由这一问题。首先,我方认为自由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我方所主张的自由是在法律保障之下的。其次,我方观点是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自由是一种复杂而多元的概念,既包括追求向上和理想的自由,也包含个体选择自己生活方式以及面对困境时不同选择的自由。
自由并非是导致个体自甘堕落的唯一原因,还会受到个人三观等因素的影响。我方一辩和二辩从法律和社会哲学的角度,阐述了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所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自由。我方虽不赞成自甘堕落,但应尊重每个人有选择自己是否自甘堕落的权利。
人有选择自己是否努力工作的权利,若不努力工作则可能无法养家,从而需要选择去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体自由选择的权利被剥夺。在恋爱方面,若父母认为不应这样恋爱,可能会让人感觉没有恋爱自由,但无论他人如何说,个体仍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在个体化的社会中,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这种选择可能会带来不利后果,但这也是个体成长和思想发展的契机。我们需要认识到,自由并非无限制的,应尊重个体的选择,同时也要考虑其对行为、社会和他人的影响。若这种自由干扰到社会秩序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那就不是真正的自由,而应受到法律的制约和惩处。在此辩题中,我方的主要观点是在个体和法律框架内的自由。
对方提到美国的例子,但我国国情不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有社保等保障,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保障,这也是人有自甘堕落自由的一个方面。我方认为,通过自我反思,人可以认识到自己权益的价值,激励他人追求积极向上的精神和物质需求。我们应该关注那些已经陷入困境的人,给予他们关注和关怀,让他们重新找到生活的方向和动力。我方认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更应该关注如何影响个体做出更积极的选择,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尊重个体的选择和快乐。
谢谢!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在座的各位观众:
大家好!经过激烈的辩论,我方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关于人是否有自甘堕落的自由这一问题。首先,我方认为自由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我方所主张的自由是在法律保障之下的。其次,我方观点是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自由是一种复杂而多元的概念,既包括追求向上和理想的自由,也包含个体选择自己生活方式以及面对困境时不同选择的自由。
自由并非是导致个体自甘堕落的唯一原因,还会受到个人三观等因素的影响。我方一辩和二辩从法律和社会哲学的角度,阐述了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所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自由。我方虽不赞成自甘堕落,但应尊重每个人有选择自己是否自甘堕落的权利。
人有选择自己是否努力工作的权利,若不努力工作则可能无法养家,从而需要选择去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体自由选择的权利被剥夺。在恋爱方面,若父母认为不应这样恋爱,可能会让人感觉没有恋爱自由,但无论他人如何说,个体仍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在个体化的社会中,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这种选择可能会带来不利后果,但这也是个体成长和思想发展的契机。我们需要认识到,自由并非无限制的,应尊重个体的选择,同时也要考虑其对行为、社会和他人的影响。若这种自由干扰到社会秩序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那就不是真正的自由,而应受到法律的制约和惩处。在此辩题中,我方的主要观点是在个体和法律框架内的自由。
对方提到美国的例子,但我国国情不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有社保等保障,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保障,这也是人有自甘堕落自由的一个方面。我方认为,通过自我反思,人可以认识到自己权益的价值,激励他人追求积极向上的精神和物质需求。我们应该关注那些已经陷入困境的人,给予他们关注和关怀,让他们重新找到生活的方向和动力。我方认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更应该关注如何影响个体做出更积极的选择,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尊重个体的选择和快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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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人有自甘堕落的自由,应在个体和法律框架内尊重个体的选择,同时关注如何影响个体做出更积极的选择,营造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