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由正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时长为 3 分钟。
我方认为,对于文学作品的影视改编现象,应重视文学作品原本的核心要素,包括故事内容、人物形象塑造和主题思想等方面。基于此,我们的探讨是:在文学影视的发展中,究竟是应该尊重原著还是进行改编创新,哪种方式更有利于影视行业和文学作品的繁荣发展。具体如下:
一、尊重原著的模式更能获得原著读者的认可,带动对影视作品的传播和价值提升。以电影《红楼梦》为例,这部筹备多年的影片,在角色诠释、细节呈现等方面做出了很大改动,尤其是林黛玉这一角色的塑造,被贴上了尖酸刻薄的标签,与原著中林黛玉的形象相差甚远,导致影片评分仅为 3.4 分。
二、尊重原著的影视化模式可以保留原著独特的精神内容,进一步扩大文学影响力。在市场环境下,一部优秀的影视化作品必然有其存在的价值,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在艺术表达上虽有所不同,但尊重原著的影视化作品能够展现出原著的独有价值。例如哈利波特系列影片,在借助原著展现出奇幻的魔法世界的同时,也呈现了罗琳想要描述的成长、勇气、友谊、爱与责任的主题。据相关统计数据,电影上映后的一段时间,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在美国的销量增长了约 30%,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影视化带来的广泛关注和宣传,而影视对原著的高度尊重是吸引观众进而促进图书销售的重要因素。一部文学作品的价值在于其独特的精神内涵,这一点值得我们重视。
此外,《战争与和平》是一部具有深刻内涵的作品,其人物关系网络复杂。托尔斯泰在原著中对战争有着独特的理解和观点,他强调战争的残酷以及对人性的考验。然而,有些影视改编过于强调战争的场面呈现,与原著精神不符;有些则过于强调战争的英雄主义和胜利荣耀,忽略了战争中的苦难与悲剧,这与原著的精神相悖,也使作品在个人成长的过程中失去了宗旨。
综上,我方认为文学影视作品应该尊重原著。
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陈词,下面有请反方一辩,针对正方的辩论进行回应和质询。
首先,由正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时长为 3 分钟。
我方认为,对于文学作品的影视改编现象,应重视文学作品原本的核心要素,包括故事内容、人物形象塑造和主题思想等方面。基于此,我们的探讨是:在文学影视的发展中,究竟是应该尊重原著还是进行改编创新,哪种方式更有利于影视行业和文学作品的繁荣发展。具体如下:
一、尊重原著的模式更能获得原著读者的认可,带动对影视作品的传播和价值提升。以电影《红楼梦》为例,这部筹备多年的影片,在角色诠释、细节呈现等方面做出了很大改动,尤其是林黛玉这一角色的塑造,被贴上了尖酸刻薄的标签,与原著中林黛玉的形象相差甚远,导致影片评分仅为 3.4 分。
二、尊重原著的影视化模式可以保留原著独特的精神内容,进一步扩大文学影响力。在市场环境下,一部优秀的影视化作品必然有其存在的价值,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在艺术表达上虽有所不同,但尊重原著的影视化作品能够展现出原著的独有价值。例如哈利波特系列影片,在借助原著展现出奇幻的魔法世界的同时,也呈现了罗琳想要描述的成长、勇气、友谊、爱与责任的主题。据相关统计数据,电影上映后的一段时间,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在美国的销量增长了约 30%,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影视化带来的广泛关注和宣传,而影视对原著的高度尊重是吸引观众进而促进图书销售的重要因素。一部文学作品的价值在于其独特的精神内涵,这一点值得我们重视。
此外,《战争与和平》是一部具有深刻内涵的作品,其人物关系网络复杂。托尔斯泰在原著中对战争有着独特的理解和观点,他强调战争的残酷以及对人性的考验。然而,有些影视改编过于强调战争的场面呈现,与原著精神不符;有些则过于强调战争的英雄主义和胜利荣耀,忽略了战争中的苦难与悲剧,这与原著的精神相悖,也使作品在个人成长的过程中失去了宗旨。
综上,我方认为文学影视作品应该尊重原著。
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陈词,下面有请反方一辩,针对正方的辩论进行回应和质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哪种方式更有利于影视行业和文学作品的繁荣发展。
综上,正方认为文学影视作品应该尊重原著。
首先,对方辩手提到问题之后,我想请问对方辩手会如何去规范改正。如果对方辩友不知道我如何解答这个问题,那么我可以提出一个问题,比如我方倡导的改编创新的一个要点是在理解所涉作品的内涵是什么,您是否理解?
对于现在的烂片现象,其根本原因是企业创作者或者导演或者编剧并没有理解作品的内涵就进行拍摄。那么对于刚开始的问题,即改编创新,一个前提是影视创作者对作品进行内涵的深刻挖掘。在对于刚刚提到的价值问题方面,辩友提到了当代某些作品的一个失败之处,但没有看到某些成功作品对原著的价值发现。其实,再包括对于受众,像诸如《百年孤独》,或者一些经典的读物,一些经典的世界级名著,它们的受众群体还是比较少的,而影视群体在受众市场中,请问又如何在流行改编的情况下,把这些相对小众领域的内容给观众直观地呈现?
首先,对方辩手提到问题之后,我想请问对方辩手会如何去规范改正。如果对方辩友不知道我如何解答这个问题,那么我可以提出一个问题,比如我方倡导的改编创新的一个要点是在理解所涉作品的内涵是什么,您是否理解?
对于现在的烂片现象,其根本原因是企业创作者或者导演或者编剧并没有理解作品的内涵就进行拍摄。那么对于刚开始的问题,即改编创新,一个前提是影视创作者对作品进行内涵的深刻挖掘。在对于刚刚提到的价值问题方面,辩友提到了当代某些作品的一个失败之处,但没有看到某些成功作品对原著的价值发现。其实,再包括对于受众,像诸如《百年孤独》,或者一些经典的读物,一些经典的世界级名著,它们的受众群体还是比较少的,而影视群体在受众市场中,请问又如何在流行改编的情况下,把这些相对小众领域的内容给观众直观地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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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文学作品是通过文字来表达思想和情感的,其形式包括小说、诗歌、戏剧、散文等。而文学影视化则是通过画面、声音等形式来传达作品的内涵。这种形式不仅是对原作内容形式的一种创新创造,更是为了形成全新的艺术产品。
我们认为文学影视更应该改编创新,理由有二: 其一,文学影视的改编创新能够更好地适应观众需求,增强作品的适应力。文学作品往往需要读者投入时间和精力去阅读、理解和想象,而对于新的观众来说,通过视觉、听觉等多种感官来传达情感的影视化改编更容易被接受。以《哈利·波特》系列为例,电影的改编创新通过视觉效果和大胆的情节处理,成功吸引了一大批原本并非原著读者的观众,使得这一系列作品的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因此,这种改编创新能够让作品吸引更广泛的观众,成为一种高效的策略。 其二,改编创新有助于提升作品的价值和艺术水准,推动艺术行业的发展。每个文学作品都有其独特的艺术和文化背景,在不同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下,人们对同一作品的理解往往会有所不同。通过改编创新,导演和编剧可以为原作提供新的解读视角,使其更符合当下的社会思潮和观众期待,从而增强作品的社会影响力。例如在电影《比尔·盖茨》的各个版本中,每个版本都对原作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编。在 2013 年的版本中,通过现代视觉和音乐强化了作品中对科技梦的批判和对公司的思考,引发了观众对当下社会的深入思考。这表明改编创新能够让文学作品在新的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并且在视觉文化和产业高度发展的时代,对文学作品的改编创新可以使作品更符合市场需求,为艺术创作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实现商业上的成功,同时也实现艺术价值的研究和升华。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文学影视更应该改编创新,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感谢主席。文学作品是通过文字来表达思想和情感的,其形式包括小说、诗歌、戏剧、散文等。而文学影视化则是通过画面、声音等形式来传达作品的内涵。这种形式不仅是对原作内容形式的一种创新创造,更是为了形成全新的艺术产品。
我们认为文学影视更应该改编创新,理由有二: 其一,文学影视的改编创新能够更好地适应观众需求,增强作品的适应力。文学作品往往需要读者投入时间和精力去阅读、理解和想象,而对于新的观众来说,通过视觉、听觉等多种感官来传达情感的影视化改编更容易被接受。以《哈利·波特》系列为例,电影的改编创新通过视觉效果和大胆的情节处理,成功吸引了一大批原本并非原著读者的观众,使得这一系列作品的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因此,这种改编创新能够让作品吸引更广泛的观众,成为一种高效的策略。 其二,改编创新有助于提升作品的价值和艺术水准,推动艺术行业的发展。每个文学作品都有其独特的艺术和文化背景,在不同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下,人们对同一作品的理解往往会有所不同。通过改编创新,导演和编剧可以为原作提供新的解读视角,使其更符合当下的社会思潮和观众期待,从而增强作品的社会影响力。例如在电影《比尔·盖茨》的各个版本中,每个版本都对原作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编。在 2013 年的版本中,通过现代视觉和音乐强化了作品中对科技梦的批判和对公司的思考,引发了观众对当下社会的深入思考。这表明改编创新能够让文学作品在新的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并且在视觉文化和产业高度发展的时代,对文学作品的改编创新可以使作品更符合市场需求,为艺术创作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实现商业上的成功,同时也实现艺术价值的研究和升华。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文学影视更应该改编创新,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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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反方认为文学影视更应该改编创新,通过文学影视的改编创新能够更好地适应观众需求,增强作品的适应力,同时有助于提升作品的价值和艺术水准,推动艺术行业的发展。
辩题为:文学影视更应该尊重原著 vs 文学影视更应该改编创新
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正方四辩:刚才你说了改编创新是一种全新的精神层面的负责去诠释文学的这句话,那你认为改编创新它核心内容变了吗?我们首先提及的是文学作品的影视化,首先文学作品这个大的概念是不可能改变的,我们是基于文学作品来进行改编。那我请问你认为这个改变出来以后,它的核心性、内涵性元素改变了吗?我们是基于原作者的精神内涵、作者的精髓来进行的。我方一辩刚才所说我们所谓的尊重原创,是指不改变尊重原著的核心内涵,所以我们认为你所说的内容还是比较偏向于我方的尊重原创。那么我还想请问你,对于现在这种在改编中存在的某种现象,你认为你为我看看,首先我方四辩在质询一辩的时候,我们所强调的我们的改编情况与你所说的改编现象有什么区别?
反方一辩:不好意思打断一下,你刚才举了哈利波特的例子,而我方的观念里面,哈利波特是一本原创作品,是令读者所深爱的一种美化的改编,所以我们认为它不属于改编上会的范畴,但我的观念,它仍然属于是中而善自取上的一种改变。哈利波特他的成功不一定只是利于原著,它还有很大部分是由于原创。是的,正方无法否认这一点,我方可以确定我方能够从多种层面看到,它仍然是基于原创的,而不是你们所谓的改变创新所展现。
辩题为:文学影视更应该尊重原著 vs 文学影视更应该改编创新
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正方四辩:刚才你说了改编创新是一种全新的精神层面的负责去诠释文学的这句话,那你认为改编创新它核心内容变了吗?我们首先提及的是文学作品的影视化,首先文学作品这个大的概念是不可能改变的,我们是基于文学作品来进行改编。那我请问你认为这个改变出来以后,它的核心性、内涵性元素改变了吗?我们是基于原作者的精神内涵、作者的精髓来进行的。我方一辩刚才所说我们所谓的尊重原创,是指不改变尊重原著的核心内涵,所以我们认为你所说的内容还是比较偏向于我方的尊重原创。那么我还想请问你,对于现在这种在改编中存在的某种现象,你认为你为我看看,首先我方四辩在质询一辩的时候,我们所强调的我们的改编情况与你所说的改编现象有什么区别?
反方一辩:不好意思打断一下,你刚才举了哈利波特的例子,而我方的观念里面,哈利波特是一本原创作品,是令读者所深爱的一种美化的改编,所以我们认为它不属于改编上会的范畴,但我的观念,它仍然属于是中而善自取上的一种改变。哈利波特他的成功不一定只是利于原著,它还有很大部分是由于原创。是的,正方无法否认这一点,我方可以确定我方能够从多种层面看到,它仍然是基于原创的,而不是你们所谓的改变创新所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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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四辩:
反方一辩:
听完精彩发言,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进行时长为一分的驳论。
在场各位,我们对文学语言的定义是:在百度汉语中,文学语言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对人生、社会的认识和情感,给人以艺术享受的语言。于是,在反方观点中刚刚提出的粗制滥造的剧本,其前提并不属于我们所讨论的作品范畴。
其次,《红楼梦》作为四大名著之一,其成就更大程度上来源于它还原了原著的精神内涵。我们尊重原著所创造出的影视化作品,其收视率高达 90%,受到观众们的热烈追捧,也正是因为我们还原了《红楼梦》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使其影响力大增。
再者,在 2015 年引发收视热潮的《琅琊榜》中,我们直接引用了原著作者担任编剧,因此《琅琊榜》对原著的改编较少,作者称差不多 80%还原了小说原著。该剧播出后收视率逐步攀升,当天创下了 3.3 亿的网络播放量,豆瓣评分更是高达 9.4 分。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其丰富内涵若能通过影视化得以展现,便能吸引更多观众,获得更高收视率,推动影视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会让文学作品更受读者欢迎。
刚刚反方提到的《哈利·波特》,其原本就是全球最畅销的书籍之一,所以对于这一点,我们的观点阐述完毕。
听完精彩发言,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进行时长为一分的驳论。
在场各位,我们对文学语言的定义是:在百度汉语中,文学语言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对人生、社会的认识和情感,给人以艺术享受的语言。于是,在反方观点中刚刚提出的粗制滥造的剧本,其前提并不属于我们所讨论的作品范畴。
其次,《红楼梦》作为四大名著之一,其成就更大程度上来源于它还原了原著的精神内涵。我们尊重原著所创造出的影视化作品,其收视率高达 90%,受到观众们的热烈追捧,也正是因为我们还原了《红楼梦》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使其影响力大增。
再者,在 2015 年引发收视热潮的《琅琊榜》中,我们直接引用了原著作者担任编剧,因此《琅琊榜》对原著的改编较少,作者称差不多 80%还原了小说原著。该剧播出后收视率逐步攀升,当天创下了 3.3 亿的网络播放量,豆瓣评分更是高达 9.4 分。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其丰富内涵若能通过影视化得以展现,便能吸引更多观众,获得更高收视率,推动影视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会让文学作品更受读者欢迎。
刚刚反方提到的《哈利·波特》,其原本就是全球最畅销的书籍之一,所以对于这一点,我们的观点阐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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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反方辩手进行时长为 2 分钟的驳论。感谢主席。对于《红楼梦》中“金玉良缘”的问题,它并不是对文学作品《红楼梦》的本原呈现,而是对《红楼梦》的翻拍,所以不属于文学作品的原汁原味改编。其次,正方一辩所说的关于故事和形式的精神内核,我们认为在进行影视化改编时,首先应该抓住这些打动人心的内核,然后再进行影视化改变。还有,我们并不认为改编创新是对原著的背离,因为改编创新能够为一些原本对该书理解或不了解的人提供独特的理解方式。比如说将名著影视化改编创新之后,会更加吸引读者。而且作为一名真正的读者,真正喜欢的应该是看到自己所喜爱的书本被进一步广泛地流传和传播,并且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精准地表现出来。所以说,其次原著的主体精神是没法进行改变的。原著的历史精神是否可以改变呢?主体精神如果说可以改变的话,那么在哪吒的原有作品中,他是强调对特权以及对龙王权官权的反抗,那么在新版的《哪吒之魔童降世》中,它表现了一种广泛的反抗以及对哪吒本身精神的一种对所有权威的反抗。那么这种经典是否可以作为例证呢?
下面有请反方辩手进行时长为 2 分钟的驳论。感谢主席。对于《红楼梦》中“金玉良缘”的问题,它并不是对文学作品《红楼梦》的本原呈现,而是对《红楼梦》的翻拍,所以不属于文学作品的原汁原味改编。其次,正方一辩所说的关于故事和形式的精神内核,我们认为在进行影视化改编时,首先应该抓住这些打动人心的内核,然后再进行影视化改变。还有,我们并不认为改编创新是对原著的背离,因为改编创新能够为一些原本对该书理解或不了解的人提供独特的理解方式。比如说将名著影视化改编创新之后,会更加吸引读者。而且作为一名真正的读者,真正喜欢的应该是看到自己所喜爱的书本被进一步广泛地流传和传播,并且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精准地表现出来。所以说,其次原著的主体精神是没法进行改变的。原著的历史精神是否可以改变呢?主体精神如果说可以改变的话,那么在哪吒的原有作品中,他是强调对特权以及对龙王权官权的反抗,那么在新版的《哪吒之魔童降世》中,它表现了一种广泛的反抗以及对哪吒本身精神的一种对所有权威的反抗。那么这种经典是否可以作为例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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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的影视化,是将文字语言转化为视听语言,其中艺术性审美的改动,并不属于文学创新。在将文字语言转化为视听语言时,肯定会出现一些偏差,而这些是在我们尊重原著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并不属于改编创新,而是为了更好地演绎出原著的内涵。
以哪吒这部小说为例,其在尊重原著精神内核,表达出原著想要表达的内容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改编创新,我方认为此操作仍是在尊重原著,是能够传达出原著作者以及原著粉丝所期望的情况之下展开的论述。您方所说的不记录一方时间,您可以尝试理解。
就是说,有一些作品在传达出作者原本的精神内涵的情况下,原本的精神想要被电影演绎出来,其改编的基础是展示原书原作者的精神思想。所以您刚所提到的这种改变,是建立在精神基础之上的,它不属于改编,或者说它更偏向于尊重原创一方。
首先,当我们面对现代精神中不适合的道德观念之类的问题时,我们是需要通过改变来对其进行完善的。您说的是对于不合理的情况需要改变,但是如果是合理的东西,我们将文学作品影视化,既然要进行影视化,就代表它能够被我们当下主流所理解、所赞同,被很多粉丝追捧,所以才会去进行这种改变。
因为现在文学作品的改编非常广泛,可能会存在许多问题,比如说出于流量,还有一些其他平台的考虑。所以说,任何问题将会在以下的环节中放出。我们强调尊重原著,在我们看来,文学作品并不包含那些粗制滥造的文学、那些剧本之类的。
感谢双方二辩的精彩辩论,下面进入下一环节讨论。
文学作品的影视化,是将文字语言转化为视听语言,其中艺术性审美的改动,并不属于文学创新。在将文字语言转化为视听语言时,肯定会出现一些偏差,而这些是在我们尊重原著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并不属于改编创新,而是为了更好地演绎出原著的内涵。
以哪吒这部小说为例,其在尊重原著精神内核,表达出原著想要表达的内容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改编创新,我方认为此操作仍是在尊重原著,是能够传达出原著作者以及原著粉丝所期望的情况之下展开的论述。您方所说的不记录一方时间,您可以尝试理解。
就是说,有一些作品在传达出作者原本的精神内涵的情况下,原本的精神想要被电影演绎出来,其改编的基础是展示原书原作者的精神思想。所以您刚所提到的这种改变,是建立在精神基础之上的,它不属于改编,或者说它更偏向于尊重原创一方。
首先,当我们面对现代精神中不适合的道德观念之类的问题时,我们是需要通过改变来对其进行完善的。您说的是对于不合理的情况需要改变,但是如果是合理的东西,我们将文学作品影视化,既然要进行影视化,就代表它能够被我们当下主流所理解、所赞同,被很多粉丝追捧,所以才会去进行这种改变。
因为现在文学作品的改编非常广泛,可能会存在许多问题,比如说出于流量,还有一些其他平台的考虑。所以说,任何问题将会在以下的环节中放出。我们强调尊重原著,在我们看来,文学作品并不包含那些粗制滥造的文学、那些剧本之类的。
感谢双方二辩的精彩辩论,下面进入下一环节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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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节实行被置民方中央保护原则,民视民方首理正行任则(此部分内容表述不明,无法理解其含义,予以删除)
首先有请正方三辩针对反方一、二、四辩进行盘问,时间为 2 分钟。
反方一辩:在关于反方方面的这个辩论中,有陈述到如果作为一位真正喜欢该原著的读者,当看到他的小说得到广泛的影视化传播时,会感到惊喜和喜悦。但是当《斗罗大陆》电视剧因为广泛的讨论,且原著因为改编而出现一些问题时,比如存在过于烦造(应改为“浮躁”)、没有把握好元素的合理调整。所以我们认为第一个观念应该是以把握好原著的核心内容,以保证其广泛传播为主。
正方三辩:好,那么还有刚才听到的,在反方辩手的阐述中,广泛提到了商业和流量。我们的改编创新是为了流量,是为了商业价值,还是为了体现原著本身的价值呢?我们传播原著的独特形式和内容,这是影视化的一个必须的方向。在你们刚才的论述中,依然是以原著内容为基础,那为什么一直在强调商业化与价值?在我方看来,对于小说等文学作品的影视化,应该是以分类为一个重要的设计方向。而反方所强调的似乎在于流量价值。那么请问,反方对此怎么看?
正方三辩:首先我们认为尊重原著的精神内核,需要深入了解作者。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们不能只遵循导演的意见,导演是这个项目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整体思路的创作者。所以这也体现了导演的特殊意义。对于改编来说,应该明确改编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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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请正方三辩针对反方一、二、四辩进行盘问,时间为 2 分钟。
反方一辩:在关于反方方面的这个辩论中,有陈述到如果作为一位真正喜欢该原著的读者,当看到他的小说得到广泛的影视化传播时,会感到惊喜和喜悦。但是当《斗罗大陆》电视剧因为广泛的讨论,且原著因为改编而出现一些问题时,比如存在过于烦造(应改为“浮躁”)、没有把握好元素的合理调整。所以我们认为第一个观念应该是以把握好原著的核心内容,以保证其广泛传播为主。
正方三辩:好,那么还有刚才听到的,在反方辩手的阐述中,广泛提到了商业和流量。我们的改编创新是为了流量,是为了商业价值,还是为了体现原著本身的价值呢?我们传播原著的独特形式和内容,这是影视化的一个必须的方向。在你们刚才的论述中,依然是以原著内容为基础,那为什么一直在强调商业化与价值?在我方看来,对于小说等文学作品的影视化,应该是以分类为一个重要的设计方向。而反方所强调的似乎在于流量价值。那么请问,反方对此怎么看?
正方三辩:首先我们认为尊重原著的精神内核,需要深入了解作者。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们不能只遵循导演的意见,导演是这个项目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整体思路的创作者。所以这也体现了导演的特殊意义。对于改编来说,应该明确改编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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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三辩首先针对反方一辩的观点进行盘问。反方一辩提出当原著小说影视化时应把握好原著核心内容以保证广泛传播,以《斗罗大陆》电视剧为例,指出其因改编存在浮躁、元素调整不合理等问题。正方三辩则质疑反方强调的商业化与价值,认为影视化应以传播原著独特形式和内容为必须方向,且应以分类为重要设计方向,而反方似乎更注重流量价值。此外,正方三辩还认为尊重原著精神内核需深入了解作者,不能只遵循导演意见,应明确改编理念。
好的,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
反方三辩:首先,我想问一下,正方在刚才提出时,认为某些具有独特价值的内容要进行影视化,对吗?如果在影视化过程中涉及一些宗教信仰和传统习俗,且在遵循原则的情况下,正方该怎么解决现实问题?比如,若电影中存在殴打、婚姻等风险,正方又该如何解决?另外,我方认为应基于元素的核心价值进行改变创新,这是在正方四辩答语时提到的,是否成立这一观点?如果正方刚才说要改变某些内容,这是否属于某个维度?因为可能有人认为这就是一个观点。
接着,我请反方二辩回答一个问题。在您方刚才讨论时提到了享受人生、享受社会的观点,对吧?是为了让人、让社会去享受,对吗?那去享受一个影视化作品,对吗?文学作品是表达作者对人生社会的认识和情感,给人以艺术的享受和进步。如果一首诗,比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您方遵循原著的情况下,可能这个画面就是一个大漠、一个墨、一个烟。这时该如何去表现它的意境呢?意境是通过其给出的意象去描述的一种境界,给人以艺术中的享受。我方认为,意境能够将这些意象排列出来,给大家展示一种形,让大家通过这种形象来感受到诗人传达出来的情感享受,而不是一味地改编。如果改编,我们可能无法将这首诗所传达的内容完整呈现。我方提出可以用科技手段进行改编,如果不通过对其进行深入挖掘,又该如何表达这种意境呢?您方想要表达的意境,是否也是建立在我们所认为的尊重原著,将原著的情感展现出来,通过现代手段把古代的事情展现在现代人的画面中呢?
最后,我们今天的辩题是文学影视更应该尊重原著还是改编创新。我方认为应该尊重原著的精神内核,将原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展现出来,这是我方的观念。比如《大话西游》,它是否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呢?
好的,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
反方三辩:首先,我想问一下,正方在刚才提出时,认为某些具有独特价值的内容要进行影视化,对吗?如果在影视化过程中涉及一些宗教信仰和传统习俗,且在遵循原则的情况下,正方该怎么解决现实问题?比如,若电影中存在殴打、婚姻等风险,正方又该如何解决?另外,我方认为应基于元素的核心价值进行改变创新,这是在正方四辩答语时提到的,是否成立这一观点?如果正方刚才说要改变某些内容,这是否属于某个维度?因为可能有人认为这就是一个观点。
接着,我请反方二辩回答一个问题。在您方刚才讨论时提到了享受人生、享受社会的观点,对吧?是为了让人、让社会去享受,对吗?那去享受一个影视化作品,对吗?文学作品是表达作者对人生社会的认识和情感,给人以艺术的享受和进步。如果一首诗,比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您方遵循原著的情况下,可能这个画面就是一个大漠、一个墨、一个烟。这时该如何去表现它的意境呢?意境是通过其给出的意象去描述的一种境界,给人以艺术中的享受。我方认为,意境能够将这些意象排列出来,给大家展示一种形,让大家通过这种形象来感受到诗人传达出来的情感享受,而不是一味地改编。如果改编,我们可能无法将这首诗所传达的内容完整呈现。我方提出可以用科技手段进行改编,如果不通过对其进行深入挖掘,又该如何表达这种意境呢?您方想要表达的意境,是否也是建立在我们所认为的尊重原著,将原著的情感展现出来,通过现代手段把古代的事情展现在现代人的画面中呢?
最后,我们今天的辩题是文学影视更应该尊重原著还是改编创新。我方认为应该尊重原著的精神内核,将原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展现出来,这是我方的观念。比如《大话西游》,它是否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三辩·小结:
我方所倡导的文学影视尊重原著,并非是一成不变地照搬原著要素。文化中存在多种元素,很多古代元素通过改编,若直接呈现其中的某些主元素,可能会涉及诸多问题,如血腥、封建等内容,无法直接搬上荧幕。适当的改编并非是对原著的反对,也不会有不良影响。
反方之前一直强调的是广泛的传播、商业价值以及流量价值,而我方认为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能体现其文学价值、学术价值以及教育价值。
就如反方三辩所提及的《大话西游》的改编,在我方看来,尊重原著是满足主流主体需求的关键,其成功是不可避免且不可反驳的。而我方所认为的尊重原著,只要尊重小说,即便小说原著可能存在不足,适当改编也是可行的。
正方三辩·小结:
我方所倡导的文学影视尊重原著,并非是一成不变地照搬原著要素。文化中存在多种元素,很多古代元素通过改编,若直接呈现其中的某些主元素,可能会涉及诸多问题,如血腥、封建等内容,无法直接搬上荧幕。适当的改编并非是对原著的反对,也不会有不良影响。
反方之前一直强调的是广泛的传播、商业价值以及流量价值,而我方认为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能体现其文学价值、学术价值以及教育价值。
就如反方三辩所提及的《大话西游》的改编,在我方看来,尊重原著是满足主流主体需求的关键,其成功是不可避免且不可反驳的。而我方所认为的尊重原著,只要尊重小说,即便小说原著可能存在不足,适当改编也是可行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认为文学影视更应该尊重原著,通过适当改编,既能避免不良影响,又能体现文学、学术和教育价值,满足主流主体需求。
本环节金句:
我方秉持的观点是,改编创新是指对原有的事物、内容、形式或技术等进行改动创新,以形成全新的作品或产品,此乃为观众服务。以《大话西游》为例,它对《西游》进行了改编,未加入过多战斗元素,而是增添了爱情、搞笑等原本不存在的小元素。然而,正方认为这仅是个小例子,我方则要指出,好莱坞有一万两千五百三十五部此类成功案例,这一大数据正证明改变现状符合当下的价值取向。而反方称去掉原著中一些传统观念不属于改变现状。那么我想问,如果在不同情况下对某些内容进行改变,是否属于用新的方式陈述旧的故事,从而让读者和观众理解特定背景呢?而且,改变创新有助于让文化摒弃一些糟粕。
我方秉持的观点是,改编创新是指对原有的事物、内容、形式或技术等进行改动创新,以形成全新的作品或产品,此乃为观众服务。以《大话西游》为例,它对《西游》进行了改编,未加入过多战斗元素,而是增添了爱情、搞笑等原本不存在的小元素。然而,正方认为这仅是个小例子,我方则要指出,好莱坞有一万两千五百三十五部此类成功案例,这一大数据正证明改变现状符合当下的价值取向。而反方称去掉原著中一些传统观念不属于改变现状。那么我想问,如果在不同情况下对某些内容进行改变,是否属于用新的方式陈述旧的故事,从而让读者和观众理解特定背景呢?而且,改变创新有助于让文化摒弃一些糟粕。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场能下面将进入每场比赛最为精彩激烈的自由辩论环节,由辩论双方各计时 4 分钟,以正方坐下为计时开始。首先由正方发言。
正方:请问反方,二位刚刚提到的在一些作品中加入爱情和搞笑元素,且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喜欢,以注入爱情和搞笑来吸引观众和大众的口味,就一定是一个成功的影视产品吗?我们有收视率作为支持我们的数据,这算是怎样的一种管理呢?然后,旧款客户提出好莱坞有 12000 多亿,共 2000 人,但集约说有的文学作品如过江之鲫,然而淹没在失败长河中的也不少。可是您方理解已经承认了这些失败不属于我们演员层面的意义。还有,您刚刚不是说改编是为了演说吗?网络上对某些作品讨论热烈,这影响它的成功吗?不好意思,跟刚才一样,对于那些乱改的东西,对方已经承认了不属于我们的改编体系。刚才小公他辩问了我们如果是落题,我们改编中途要怎么办,这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而是导演应该考虑的事情。其次,诺迪为什么不可以呈现出来,原著中有这东西,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说放出来,这难道不是不尊重原著吗?您刚才所说的这个落实我们应该怎么办,这不是我们该考虑的问题,这是导演应该考虑的问题。然后,对于原著中所有的问题,您问我们需要如何处理,原著中的问题为什么就可以播出来吗?请问它现在已经不符合新的理论了,如果在改编过程中发现问题,且与现在的价值取向是相反的,那该怎么办?我们认为,如果这样论证,我方辩友在事情上并没有否认我们说改变失败的原因是什么,难道只有改变成功才算改变吗?首先请对方辩友不要歪曲我的问题,我刚刚提出的问题是对于那些未挖掘、未理解或者说没有合适理解作品精神内涵的改变,是不属于改变现状的。我刚刚在论据中也提到了,我方倡导的改变现况是根据原作品精神内涵,或者去挖掘原作品的精神内涵来进行的。也就是说,对方辩友所认为的改变,是在尊重我们原有的原著的精神内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是这个意思吗?我刚刚有一个关键词是挖掘精神,而不是盗版精神。我们可以从一部作品中,作者可能想表达多种观点,但是随着时代的推进,随着人们眼光的进步,我们可以去挖掘出更多的观点,然后把这些观点融入影视作品,又或者把某部作品中的某个观点拉出来,以这个精神内核为母本去创作另一个作品。比如《大圣归来》,我们就以大圣的形象和大圣的精神去创造、去创新、去改变一部影视作品。我方认为,电影电视剧《甄嬛传》能取得重大的成功,是因为它依照小说,所饰演出来的情节展现出了作者的构思和心血,实现了双赢,您方认同吗?我方在这个观点上认为,这部作品的成功不仅仅是对原著的尊重,还有一些更加深刻的挖掘,比如歌曲的创作,以及一些细节的处理,比如演员眼神的变化,这些可能是原著中没有的东西,但通过作者的理解而加入了这些创作,这就属于改变创新。我刚刚说的是《甄嬛传》,比如甄嬛与皇帝在皇帝去世时的情节,书中没有深刻描写,而这部作品在细节上的刻画非常深刻,包括她的眼光、她的着装从头到尾的变化,都是对原著内在的深刻挖掘。我方认为,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是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所以在改编过程中进行的一些原创性的创作,并不属于侵权之作,它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表现形式,那么在表达中必然可以创新。就例如我方提到的大部分例子,一个场景虽然可以表现出一种荒凉,那么我们可以进一步创新,比如在节奏中只有大漠孤烟长河,我们就可以加入一个孤独的讲师,或者加入一场小的表演来烘托一下。同时,这个创新也可以用来展现比如大自然的凄美之类的。这些都是改编创新,不一定是以原著为母本。我方仍然认为,大陆公言职场的工作人员,他属于尊重原作者意义上的,您方所认为的加入教学和教史,改变了原作者的立场和他的精神内涵。我们刚刚也提到同一个场景,我们可以去借用我们刚才所说的挖掘和结合去表达这些东西,但是我们可以由此创作出一部新作品,这也是合理的。我方所认为的尊重原著,是尊重原著所表达的精神内涵以及想要表达的主题,而不是一个老套的故事。我们在辩论的时候就已经指出了,我们是用新的形式去进行改变,也是基于原作者的基础,但这并不冲突。就好比《魔童降世》这部 3D 动画,它也是一部用新的技术来进行改变创新的作品。刚才您说过现代化与感人一起围绕了民,所谓的改变创新的太大化,那我们说的是,用现代化科技,这跟改变创新的元素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可以用科技的手法去加入一些原本没有的东西,这就是对元素的开发。我方在建议中已经表明,我们的改变创新是在内容形式或者技术上进行的。好的,有一部剧网络上一片骂声,但点击量很高,而且它也是根据改编,各种特效都加上了,所以对方辩友认为这部剧的失败,仅仅是因为作者对于这个作品没有进行深刻发掘,这是已经产生的一个问题,它的内核也没有体现原作者想要展示出来的方向,只是借用了原作者的框架,用魔幻的手法夸大各方面所展示出来的,把一个原本我们可以理解的作品改编成了一个形象不佳的影片。时代飞速发展,技术不断创新,如果您方使用新的技术,那就是一种创新。
场能下面将进入每场比赛最为精彩激烈的自由辩论环节,由辩论双方各计时 4 分钟,以正方坐下为计时开始。首先由正方发言。
正方:请问反方,二位刚刚提到的在一些作品中加入爱情和搞笑元素,且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喜欢,以注入爱情和搞笑来吸引观众和大众的口味,就一定是一个成功的影视产品吗?我们有收视率作为支持我们的数据,这算是怎样的一种管理呢?然后,旧款客户提出好莱坞有 12000 多亿,共 2000 人,但集约说有的文学作品如过江之鲫,然而淹没在失败长河中的也不少。可是您方理解已经承认了这些失败不属于我们演员层面的意义。还有,您刚刚不是说改编是为了演说吗?网络上对某些作品讨论热烈,这影响它的成功吗?不好意思,跟刚才一样,对于那些乱改的东西,对方已经承认了不属于我们的改编体系。刚才小公他辩问了我们如果是落题,我们改编中途要怎么办,这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而是导演应该考虑的事情。其次,诺迪为什么不可以呈现出来,原著中有这东西,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说放出来,这难道不是不尊重原著吗?您刚才所说的这个落实我们应该怎么办,这不是我们该考虑的问题,这是导演应该考虑的问题。然后,对于原著中所有的问题,您问我们需要如何处理,原著中的问题为什么就可以播出来吗?请问它现在已经不符合新的理论了,如果在改编过程中发现问题,且与现在的价值取向是相反的,那该怎么办?我们认为,如果这样论证,我方辩友在事情上并没有否认我们说改变失败的原因是什么,难道只有改变成功才算改变吗?首先请对方辩友不要歪曲我的问题,我刚刚提出的问题是对于那些未挖掘、未理解或者说没有合适理解作品精神内涵的改变,是不属于改变现状的。我刚刚在论据中也提到了,我方倡导的改变现况是根据原作品精神内涵,或者去挖掘原作品的精神内涵来进行的。也就是说,对方辩友所认为的改变,是在尊重我们原有的原著的精神内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是这个意思吗?我刚刚有一个关键词是挖掘精神,而不是盗版精神。我们可以从一部作品中,作者可能想表达多种观点,但是随着时代的推进,随着人们眼光的进步,我们可以去挖掘出更多的观点,然后把这些观点融入影视作品,又或者把某部作品中的某个观点拉出来,以这个精神内核为母本去创作另一个作品。比如《大圣归来》,我们就以大圣的形象和大圣的精神去创造、去创新、去改变一部影视作品。我方认为,电影电视剧《甄嬛传》能取得重大的成功,是因为它依照小说,所饰演出来的情节展现出了作者的构思和心血,实现了双赢,您方认同吗?我方在这个观点上认为,这部作品的成功不仅仅是对原著的尊重,还有一些更加深刻的挖掘,比如歌曲的创作,以及一些细节的处理,比如演员眼神的变化,这些可能是原著中没有的东西,但通过作者的理解而加入了这些创作,这就属于改变创新。我刚刚说的是《甄嬛传》,比如甄嬛与皇帝在皇帝去世时的情节,书中没有深刻描写,而这部作品在细节上的刻画非常深刻,包括她的眼光、她的着装从头到尾的变化,都是对原著内在的深刻挖掘。我方认为,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是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所以在改编过程中进行的一些原创性的创作,并不属于侵权之作,它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表现形式,那么在表达中必然可以创新。就例如我方提到的大部分例子,一个场景虽然可以表现出一种荒凉,那么我们可以进一步创新,比如在节奏中只有大漠孤烟长河,我们就可以加入一个孤独的讲师,或者加入一场小的表演来烘托一下。同时,这个创新也可以用来展现比如大自然的凄美之类的。这些都是改编创新,不一定是以原著为母本。我方仍然认为,大陆公言职场的工作人员,他属于尊重原作者意义上的,您方所认为的加入教学和教史,改变了原作者的立场和他的精神内涵。我们刚刚也提到同一个场景,我们可以去借用我们刚才所说的挖掘和结合去表达这些东西,但是我们可以由此创作出一部新作品,这也是合理的。我方所认为的尊重原著,是尊重原著所表达的精神内涵以及想要表达的主题,而不是一个老套的故事。我们在辩论的时候就已经指出了,我们是用新的形式去进行改变,也是基于原作者的基础,但这并不冲突。就好比《魔童降世》这部 3D 动画,它也是一部用新的技术来进行改变创新的作品。刚才您说过现代化与感人一起围绕了民,所谓的改变创新的太大化,那我们说的是,用现代化科技,这跟改变创新的元素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可以用科技的手法去加入一些原本没有的东西,这就是对元素的开发。我方在建议中已经表明,我们的改变创新是在内容形式或者技术上进行的。好的,有一部剧网络上一片骂声,但点击量很高,而且它也是根据改编,各种特效都加上了,所以对方辩友认为这部剧的失败,仅仅是因为作者对于这个作品没有进行深刻发掘,这是已经产生的一个问题,它的内核也没有体现原作者想要展示出来的方向,只是借用了原作者的框架,用魔幻的手法夸大各方面所展示出来的,把一个原本我们可以理解的作品改编成了一个形象不佳的影片。时代飞速发展,技术不断创新,如果您方使用新的技术,那就是一种创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认为文学影视既要尊重原著所表达的精神内涵和主题,又要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编创新,通过具体的影视作品和创新方式的例子,论证了在尊重原著的前提下进行创新可以实现原作品价值的提升和新的艺术表达。
下面即将进入双方辩论的决胜环节,首先有请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
对于我们所说的,人民群众是针对去挖掘、去理解文学作品的精神内核。一部文学作品在被作者发表出来时,就已经不完全属于作者本人了,它也属于大众。每个人都有自己去理解的空间,同样每个人也有发表自己理解的权利。
对于一些好的作品,它们在挖掘到作者精神内容的同时,在一个大框架下,又有了自己新的创意。当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去创新。同时,我们不能忽略改编对于提升作品艺术价值的作用。如果完全按照对方辩友对于一个文学作品在故事框架上的尊重,那么这是一种局限。古人、古诗人的一些表现或想法,不一定完全适用于现代。而我们的影视作品通过对文学作品的改编,需要服务于现实社会,我们更需要尊重现代社会的价值观以及现代人的新思想、新眼光。所以,我们更应该进行改编,以达到服务现代人的目的。
对于很多优秀的改编创新作品,它们的动漫评论以及在好莱坞影片中所占 59.3%以上的比例,可以很好地证明改编创新是目前的一个大趋势。对于一部优秀的展示作品,可以提供新的视角、新的解读。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可以把优秀的精神内核提取出来,去拍摄一个新的故事、新的片段,或者进一步挖掘出一个新的情感内涵。这不仅仅是对于故事的情节、内容、人物,也包括对于故事的理解以及作者的精神内涵。我们谁也不知道作者是怎么想的,对方辩友也无法认为导演的改编一定是错误的,也无法认为自己所谓的尊重原著就一定是真正发掘到作者的精神世界。我们应该自由地理解、自由地享受文学影视作品,然后去表达、去抒发,在这个新时代展现我们所看到的东西。
在现在一个快节奏生活下,文学作品的创新改编会更适应当代人的生活需求,有助于作品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发展。对于一部原著文学作品,如果原封不动地按照原著的文字去描述,可能会让观众不能很好地理解原著中的深意,那么这个时候通过一些细节进行改编,使其通俗易懂,是非常有必要的。然后,还包括一些其他更大的学术认知因素,所以我方认为应该对一些作品进行改编。
下面即将进入双方辩论的决胜环节,首先有请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
对于我们所说的,人民群众是针对去挖掘、去理解文学作品的精神内核。一部文学作品在被作者发表出来时,就已经不完全属于作者本人了,它也属于大众。每个人都有自己去理解的空间,同样每个人也有发表自己理解的权利。
对于一些好的作品,它们在挖掘到作者精神内容的同时,在一个大框架下,又有了自己新的创意。当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去创新。同时,我们不能忽略改编对于提升作品艺术价值的作用。如果完全按照对方辩友对于一个文学作品在故事框架上的尊重,那么这是一种局限。古人、古诗人的一些表现或想法,不一定完全适用于现代。而我们的影视作品通过对文学作品的改编,需要服务于现实社会,我们更需要尊重现代社会的价值观以及现代人的新思想、新眼光。所以,我们更应该进行改编,以达到服务现代人的目的。
对于很多优秀的改编创新作品,它们的动漫评论以及在好莱坞影片中所占 59.3%以上的比例,可以很好地证明改编创新是目前的一个大趋势。对于一部优秀的展示作品,可以提供新的视角、新的解读。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可以把优秀的精神内核提取出来,去拍摄一个新的故事、新的片段,或者进一步挖掘出一个新的情感内涵。这不仅仅是对于故事的情节、内容、人物,也包括对于故事的理解以及作者的精神内涵。我们谁也不知道作者是怎么想的,对方辩友也无法认为导演的改编一定是错误的,也无法认为自己所谓的尊重原著就一定是真正发掘到作者的精神世界。我们应该自由地理解、自由地享受文学影视作品,然后去表达、去抒发,在这个新时代展现我们所看到的东西。
在现在一个快节奏生活下,文学作品的创新改编会更适应当代人的生活需求,有助于作品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发展。对于一部原著文学作品,如果原封不动地按照原著的文字去描述,可能会让观众不能很好地理解原著中的深意,那么这个时候通过一些细节进行改编,使其通俗易懂,是非常有必要的。然后,还包括一些其他更大的学术认知因素,所以我方认为应该对一些作品进行改编。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文学影视是否更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是否更有助于作品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发展。
综上所述,反方认为文学影视更应该改编创新,因为这样更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有助于提升作品的艺术价值,且能够服务于现实社会,有助于作品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发展。
听完反方四辩的最后陈词,让我们再来看看正方四辩又是如何阐述的。下面有请正方四辩同样进行总结陈词,有请。感谢主席,最后一次问候在场各位。
首先,我认为对方四辩刚才存在一个概念的误导。他说我方认为原著更重要,而我们通过考量来强调原著的精神内涵,因此我们觉得要去尊重原著。当我们不尊重原著,随意去理解人物形象的时候,就如同打破了读者心中的美好想象,让观众感到失望和困惑,失去原著的灵魂和定位。正所谓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主流往往是只有那一个,而剩下的 999 个又何去何从?同样,对于您刚才的论述结果,仍需要做出一点解释,就是落实又如何?影视化中表达出这一种让读者看懂以后,不就是为了让下一代更好地去规避这些问题吗?如果这些都没有表现出来,而是选择了去改编创新,那么,从一方面来说,如何促进我们国人的发展,如何实现我们国人思想的转变。盲目地说,就我们大学生而言,如果现在出现一些我们根本不知道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会有利于我们的成长吗?这种播出对我们的成长是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只有知道这些才可以去避免,才可以在这一方面去汲取精华。同时,我们再次强调尊重原著,并不代表复制粘贴,而是基于原著的核心内涵、人物形象、主题和表述去进行影视化。因此,我认为这突出了我们的概念。
其次,影视行业也是国家的一个重要行业,如果不尊重原著的话,它的发展长远来看是不够长远的。我们国家的发展不应该出现一些魔改等乱象,这些是不利于人们成长的。因此,我方坚定地认为,文学作品影视化应该更加尊重原著。谢谢。
听完反方四辩的最后陈词,让我们再来看看正方四辩又是如何阐述的。下面有请正方四辩同样进行总结陈词,有请。感谢主席,最后一次问候在场各位。
首先,我认为对方四辩刚才存在一个概念的误导。他说我方认为原著更重要,而我们通过考量来强调原著的精神内涵,因此我们觉得要去尊重原著。当我们不尊重原著,随意去理解人物形象的时候,就如同打破了读者心中的美好想象,让观众感到失望和困惑,失去原著的灵魂和定位。正所谓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主流往往是只有那一个,而剩下的 999 个又何去何从?同样,对于您刚才的论述结果,仍需要做出一点解释,就是落实又如何?影视化中表达出这一种让读者看懂以后,不就是为了让下一代更好地去规避这些问题吗?如果这些都没有表现出来,而是选择了去改编创新,那么,从一方面来说,如何促进我们国人的发展,如何实现我们国人思想的转变。盲目地说,就我们大学生而言,如果现在出现一些我们根本不知道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会有利于我们的成长吗?这种播出对我们的成长是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只有知道这些才可以去避免,才可以在这一方面去汲取精华。同时,我们再次强调尊重原著,并不代表复制粘贴,而是基于原著的核心内涵、人物形象、主题和表述去进行影视化。因此,我认为这突出了我们的概念。
其次,影视行业也是国家的一个重要行业,如果不尊重原著的话,它的发展长远来看是不够长远的。我们国家的发展不应该出现一些魔改等乱象,这些是不利于人们成长的。因此,我方坚定地认为,文学作品影视化应该更加尊重原著。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文学影视是否有利于观众的理解与成长,以及是否有利于影视行业和国家的发展。
综上所述,正方认为文学作品影视化应该更加尊重原著,这样才能有利于观众的理解与成长,以及影视行业和国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