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持人,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对方辩友:
大家好!今天我们要探讨的辩题是大义灭亲与亲亲相隐,孰是孰非?在这个问题上,我方坚定地选择大义灭亲。
让我们从定义出发,依据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大义灭亲是为了维护正义而对亲属的错误进行揭露和制止。这不仅是一种道德选择,更是一种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在当代社会,法律和道德的共同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秩序。当亲属的行为触犯法律时,选择包庇不仅违背了法律精神,也阻碍了社会正义的实现。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2024 年,四川某地一位父亲带领警察上门抓捕自己的儿子。杨某与其同伙利用 VOIP 设备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其父亲在得知情况后,毅然决定协助警方将其儿子及其同伙抓获。这既防止了儿子的一错再错,也为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一大义灭亲的行为,体现了杨某父亲对法律的尊重和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也展现了大义灭亲对社会的重大意义。
从法律角度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中,明确鼓励亲属间进行举报行为,并在量刑时给予从轻处理。这一规定不仅合乎法律,也符合社会对公共正义的期待。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亲属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向公安、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检举,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私自处置违法犯罪亲属的行为,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 1999 年 10 月 27 日出台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对故意杀人案件量刑时,若犯本罪属俗称大义灭亲的,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提倡大义灭亲,有助于法治观念的普及和社会正义的实现。当个人行为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家庭成员应选择举报。
谢谢大家!
尊敬的主持人,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对方辩友:
大家好!今天我们要探讨的辩题是大义灭亲与亲亲相隐,孰是孰非?在这个问题上,我方坚定地选择大义灭亲。
让我们从定义出发,依据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大义灭亲是为了维护正义而对亲属的错误进行揭露和制止。这不仅是一种道德选择,更是一种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在当代社会,法律和道德的共同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秩序。当亲属的行为触犯法律时,选择包庇不仅违背了法律精神,也阻碍了社会正义的实现。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2024 年,四川某地一位父亲带领警察上门抓捕自己的儿子。杨某与其同伙利用 VOIP 设备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其父亲在得知情况后,毅然决定协助警方将其儿子及其同伙抓获。这既防止了儿子的一错再错,也为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一大义灭亲的行为,体现了杨某父亲对法律的尊重和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也展现了大义灭亲对社会的重大意义。
从法律角度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中,明确鼓励亲属间进行举报行为,并在量刑时给予从轻处理。这一规定不仅合乎法律,也符合社会对公共正义的期待。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亲属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向公安、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检举,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私自处置违法犯罪亲属的行为,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 1999 年 10 月 27 日出台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对故意杀人案件量刑时,若犯本罪属俗称大义灭亲的,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提倡大义灭亲,有助于法治观念的普及和社会正义的实现。当个人行为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家庭成员应选择举报。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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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大义灭亲,有助于法治观念的普及和社会正义的实现,当个人行为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家庭成员应选择举报。
大家好,我方主张亲亲相隐。首先,我们要明确立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的稳定,法律既是对人行为的约束,更应当服务于社会。亲亲相隐是人性使然,并非无限度的包庇,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对人性的合理关怀。不论是汉朝的亲亲相隐隐匿,还是同律中的同居相为隐,亦或是如今法律中无告不理的原则,都使得亲亲相隐符合人性,合乎情理。同样,在现代社会中,荣誉权在中外司法中被作为一项原则予以认可,有一定的社会基础。法律规范人的行为活动,应当基于对人性的理解和对人的关怀,否则,制定出的法律很可能违反人的本性而成为恶法。显然,家庭是人类情感的单元和社会关系的基础,如果法律为了实现个别正义而不惜伤害亲属之间的感情,甚至不惜制裁这种感情,有违法律保护社会风气的本意。亲亲相隐精神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亲属之间的关系和人文情感平衡,协调追究犯罪和家庭稳定之间的利益。法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平等和人性化的司法体系。那么,刑事诉讼法第 193 条关于强制出庭作证的内容中指出,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亲亲相隐的原则在此背景下具有重要的价值。它提醒我们,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应该尊重个人的人文情感和家庭关系。我方主张亲亲相隐,并非承认做人就要包庇坏人、徇私枉法,社会提倡的应当是人文道德温度,而非所谓为了义而体现的无情冷漠。道德是人们心中的良知,是与生俱来、亘古不变的。但义在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含义,所以法律的变化,以前的义今天未必适用,而亲亲相隐的道德亘古长存,道德若缺失,只会造成更大的灾难。如果大义灭亲成为主流,至亲之人之间可以随意告发,不再有信任。那么,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从何而来?一个充满猜忌的社会,谈何稳定?大义灭亲?什么叫大义?是平常人做不到的义才叫大义,拿这种大义去要求普通民众,难道不是妥妥的道德绑架吗?更何况,亲能灭还有什么不能灭?如果人人都大义灭亲,难道社会不会变成人人自卫的特务组织,谁也不能幸免吗?
接下来进入质询环节,质询环节中请双方辩手保持理性,禁止出现质询方打断被质询方、企图扩大优势的行为。首先有请正方二辩进行质询,反方选择任意辩手接受质询。
大家好,我方主张亲亲相隐。首先,我们要明确立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的稳定,法律既是对人行为的约束,更应当服务于社会。亲亲相隐是人性使然,并非无限度的包庇,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对人性的合理关怀。不论是汉朝的亲亲相隐隐匿,还是同律中的同居相为隐,亦或是如今法律中无告不理的原则,都使得亲亲相隐符合人性,合乎情理。同样,在现代社会中,荣誉权在中外司法中被作为一项原则予以认可,有一定的社会基础。法律规范人的行为活动,应当基于对人性的理解和对人的关怀,否则,制定出的法律很可能违反人的本性而成为恶法。显然,家庭是人类情感的单元和社会关系的基础,如果法律为了实现个别正义而不惜伤害亲属之间的感情,甚至不惜制裁这种感情,有违法律保护社会风气的本意。亲亲相隐精神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亲属之间的关系和人文情感平衡,协调追究犯罪和家庭稳定之间的利益。法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平等和人性化的司法体系。那么,刑事诉讼法第 193 条关于强制出庭作证的内容中指出,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亲亲相隐的原则在此背景下具有重要的价值。它提醒我们,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应该尊重个人的人文情感和家庭关系。我方主张亲亲相隐,并非承认做人就要包庇坏人、徇私枉法,社会提倡的应当是人文道德温度,而非所谓为了义而体现的无情冷漠。道德是人们心中的良知,是与生俱来、亘古不变的。但义在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含义,所以法律的变化,以前的义今天未必适用,而亲亲相隐的道德亘古长存,道德若缺失,只会造成更大的灾难。如果大义灭亲成为主流,至亲之人之间可以随意告发,不再有信任。那么,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从何而来?一个充满猜忌的社会,谈何稳定?大义灭亲?什么叫大义?是平常人做不到的义才叫大义,拿这种大义去要求普通民众,难道不是妥妥的道德绑架吗?更何况,亲能灭还有什么不能灭?如果人人都大义灭亲,难道社会不会变成人人自卫的特务组织,谁也不能幸免吗?
接下来进入质询环节,质询环节中请双方辩手保持理性,禁止出现质询方打断被质询方、企图扩大优势的行为。首先有请正方二辩进行质询,反方选择任意辩手接受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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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主张亲亲相隐,认为法律应当基于对人性的理解和对人的关怀,亲亲相隐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护社会风气以及平衡亲属关系和人文情感。
正方二辩: 刚刚反方告诉我们说他不能包庇坏人,那么您能否包庇我们的亲人成为一个犯罪的人、成为一个危害社会的人?当此情况出现时,难道对亲情的维护应凌驾于对正义的维护之上吗?其实我认为并非如此,因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永远不会缺席,此为一个道理。那既然您觉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么您也说您的亲亲相隐肯定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对方刚刚说不是在所有条件下,既然您在论证里的东西是有条件的,那总有一些条件不适合您的这个理论,是否就说明您在论证您的理论时,是以考虑我方理论为前提的呢?您这是偷换概念了呀,刚刚不是您问我这个情况吗?所以我现在回答告诉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是针对您这个解决方式,所以说明您这个也并不是适用的呀。那既然您觉得站在您的角度说我的理论是不适用的,那我想问一下关于您方理论会产生的结果,您只考虑在您的家庭中可能出现的亲情破裂,那您有想过千千万万的家庭因为您的家属害了别的人,而他们的利益由谁来维护呢? 反方: 首先,我并没有觉得只考虑了我自己,相反,我方坚持的是亲亲相隐,它更有利于去感化这个犯罪分子,然后让这个犯罪分子更有助于社会和谐,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推进这个社会和谐而推进。 正方二辩: 不好意思,对方可能没有理解我的问题,我问的是说,您考虑了您的家庭,那另外被害的家庭,在这个社会中如此多的其他家庭,难道不会影响社会和谐吗? 反方: 我没有去考虑我个家庭啊,我觉得反而是我在考虑我自己家庭的同时,也推动了这个社会的和谐。
好在,然后是反方二辩进行质询,正方选择任意辩手接受质询,计时 2 分 30 秒啊。
正方二辩: 刚刚反方告诉我们说他不能包庇坏人,那么您能否包庇我们的亲人成为一个犯罪的人、成为一个危害社会的人?当此情况出现时,难道对亲情的维护应凌驾于对正义的维护之上吗?其实我认为并非如此,因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永远不会缺席,此为一个道理。那既然您觉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么您也说您的亲亲相隐肯定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对方刚刚说不是在所有条件下,既然您在论证里的东西是有条件的,那总有一些条件不适合您的这个理论,是否就说明您在论证您的理论时,是以考虑我方理论为前提的呢?您这是偷换概念了呀,刚刚不是您问我这个情况吗?所以我现在回答告诉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是针对您这个解决方式,所以说明您这个也并不是适用的呀。那既然您觉得站在您的角度说我的理论是不适用的,那我想问一下关于您方理论会产生的结果,您只考虑在您的家庭中可能出现的亲情破裂,那您有想过千千万万的家庭因为您的家属害了别的人,而他们的利益由谁来维护呢? 反方: 首先,我并没有觉得只考虑了我自己,相反,我方坚持的是亲亲相隐,它更有利于去感化这个犯罪分子,然后让这个犯罪分子更有助于社会和谐,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推进这个社会和谐而推进。 正方二辩: 不好意思,对方可能没有理解我的问题,我问的是说,您考虑了您的家庭,那另外被害的家庭,在这个社会中如此多的其他家庭,难道不会影响社会和谐吗? 反方: 我没有去考虑我个家庭啊,我觉得反而是我在考虑我自己家庭的同时,也推动了这个社会的和谐。
好在,然后是反方二辩进行质询,正方选择任意辩手接受质询,计时 2 分 30 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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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辩质询反方:
我想提问正方一辩,你们提到为了维护正义要大义灭亲,那我想请问你们能完全意义上地去定义这个正义吗?曾经有一个案例,在文革时期,父亲与儿子举报了母亲,因为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他们心里所秉持的正义是有他们自己的标准,而后来平反了,儿子却说,我非常后悔我所犯下的过错。我方以为的正义是符合社会上大部分人利益的,符合社会正义的。如果亲人犯了极大的罪,危害了国家的安全、社会整体的利益,这时候就应该做到大义灭亲,而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心而包庇他们。对方的观点“亲亲相隐”是站在自己家庭这一方面的,没有考虑到社会的意义。
这次回答给大家这个问题,刚才我说我认同,而现在我们已经到了一个在认识问题上值得探讨的问题,是不是应该站在大家的角度看,所以说我们是法制社会,我们应该遵守我们心中的、我们发现的。您在偷换概念,无论哪个时期,当时文革也属于法治社会,而刚刚你们提到他是出于个人私利,但并非如此,他是整个社会的行为,这并非一个私心。
我想问的是你们说为了维护正义,要实行大义灭亲,请问你们能从自己的角度,自己作为亲人的角度去辨别他是否是真正的正义行为呢?难道就不会出现犯罪违法或者是想错了的情况呢?当亲人犯了罪,我们怎么辨别,因为他已经危害到了更多人。还有,您看这刚刚说什么,这也是把智慧在时代发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是不是我们应该跟随时代来改变我们的想法了。
我想提问正方一辩,你们提到为了维护正义要大义灭亲,那我想请问你们能完全意义上地去定义这个正义吗?曾经有一个案例,在文革时期,父亲与儿子举报了母亲,因为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他们心里所秉持的正义是有他们自己的标准,而后来平反了,儿子却说,我非常后悔我所犯下的过错。我方以为的正义是符合社会上大部分人利益的,符合社会正义的。如果亲人犯了极大的罪,危害了国家的安全、社会整体的利益,这时候就应该做到大义灭亲,而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心而包庇他们。对方的观点“亲亲相隐”是站在自己家庭这一方面的,没有考虑到社会的意义。
这次回答给大家这个问题,刚才我说我认同,而现在我们已经到了一个在认识问题上值得探讨的问题,是不是应该站在大家的角度看,所以说我们是法制社会,我们应该遵守我们心中的、我们发现的。您在偷换概念,无论哪个时期,当时文革也属于法治社会,而刚刚你们提到他是出于个人私利,但并非如此,他是整个社会的行为,这并非一个私心。
我想问的是你们说为了维护正义,要实行大义灭亲,请问你们能从自己的角度,自己作为亲人的角度去辨别他是否是真正的正义行为呢?难道就不会出现犯罪违法或者是想错了的情况呢?当亲人犯了罪,我们怎么辨别,因为他已经危害到了更多人。还有,您看这刚刚说什么,这也是把智慧在时代发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是不是我们应该跟随时代来改变我们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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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正方三辩进行质询,反方作答。我想证明一下对方各位对一辩陈述中法律评估、社会基础对人性的理解,以及当代社会中正义与情感处理的问题。我想请问对方,对于刚才一辩陈词中提到的法律服务社会且基于对人性的理解,以及大义灭亲是为个别正义伤害亲属感情这一观点,为什么说大义灭亲是为了个别正义?大义灭亲仅是针对个别情况,倘若大义灭亲,如何认定这种行为?难道大义灭亲后,就不关注社会舆论吗?难道这不是对社会正义的违背和反驳吗?首先我方并不认为承受社会舆论就等于没有站在正义一方。其次,请各方辩友正确认识大义灭亲的官方解释。从汉典网可知,大义灭亲的成语意思是为了维护正义,对犯罪的亲属不徇私情,使其受到应得的惩罚。首先,犯罪是什么?犯罪是触犯刑事法律,犯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已上升到刑事违法的程度,是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行为。这个时候,犯罪已不能说是为了个别正义去伤害亲属感情。其次,为了维护正义才对犯罪亲属不徇私情。什么叫正义?我方并不是说大义灭亲就是帮助脱罪、助纣为虐,这是需要对方明白的。请对方回答我的问题。刚刚对方一辩陈述中提到的大义灭亲是为了个别正义伤害亲属感情这句话,相信大家对此观点已有一定认识。我想问的第二个问题是容隐制度中,中国法律对容隐制度有详尽规定,刑法第 138 条规定,在对亲属可以不出庭作证是有一定要求的,如果问题涉及的情况比较严重,亲属是没有这个容隐权的,请各方做出解释。对方一直未回答我的问题。最后,本次质询正方选择,未被质询辩手监督,时间为 70 秒。
下面正方三辩进行质询,反方作答。我想证明一下对方各位对一辩陈述中法律评估、社会基础对人性的理解,以及当代社会中正义与情感处理的问题。我想请问对方,对于刚才一辩陈词中提到的法律服务社会且基于对人性的理解,以及大义灭亲是为个别正义伤害亲属感情这一观点,为什么说大义灭亲是为了个别正义?大义灭亲仅是针对个别情况,倘若大义灭亲,如何认定这种行为?难道大义灭亲后,就不关注社会舆论吗?难道这不是对社会正义的违背和反驳吗?首先我方并不认为承受社会舆论就等于没有站在正义一方。其次,请各方辩友正确认识大义灭亲的官方解释。从汉典网可知,大义灭亲的成语意思是为了维护正义,对犯罪的亲属不徇私情,使其受到应得的惩罚。首先,犯罪是什么?犯罪是触犯刑事法律,犯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已上升到刑事违法的程度,是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行为。这个时候,犯罪已不能说是为了个别正义去伤害亲属感情。其次,为了维护正义才对犯罪亲属不徇私情。什么叫正义?我方并不是说大义灭亲就是帮助脱罪、助纣为虐,这是需要对方明白的。请对方回答我的问题。刚刚对方一辩陈述中提到的大义灭亲是为了个别正义伤害亲属感情这句话,相信大家对此观点已有一定认识。我想问的第二个问题是容隐制度中,中国法律对容隐制度有详尽规定,刑法第 138 条规定,在对亲属可以不出庭作证是有一定要求的,如果问题涉及的情况比较严重,亲属是没有这个容隐权的,请各方做出解释。对方一直未回答我的问题。最后,本次质询正方选择,未被质询辩手监督,时间为 7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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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说大义灭亲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和稳定,是吧?维护社会正义和社会稳定不一定是完全统一的结合体。比如,在维护社会正义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短暂时间的社会不稳定,这两者是可以相融的。
法律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也需要维护公正。如果为了一时的稳定而维护不了长时间的公正,法律的精神将会遭到质疑。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不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那我告诉您,正义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大义面前,若为了所谓的正义而放弃了其他,出于所谓正义的目的而大义灭亲,这种做法是绝对不能够被提倡的。因为这种正义可能只是一个虚拟的概念,其所谓的大义灭亲,并没有办法直接作用于社会。
大义灭亲所崇尚的法治精神强调公平公正,我方认为大义灭亲是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不会影响家庭关系,是符合一种先进的道德。我们提倡正义是为了一个进步的社会,只有社会进步了,才能稳定,才能有秩序。如果为了一时的稳定而放弃了长足的进步,那么社会将会一直在一个发展不足、程度不够高的水平上,维持所谓的稳定,这会带来一定的后果。
我举一个例子,(此处表述不太清晰)。
(之后提到了一些关于自由辩论环节的规则)高速超速不是犯罪,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大义灭亲是指在触犯刑法的范围内,对犯罪的亲属进行相应处理。
接下来进入自由辩论环节,双方相互发言,可继续选段的 30 秒由正方开始,三次发言时间不限。一方需在第一方发言结束后,方可开始发言。双方时间都会耗尽,不允许一方连续发言,如一方时间耗尽,另一方可连续发言至时间耗尽。
对方说大义灭亲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和稳定,是吧?维护社会正义和社会稳定不一定是完全统一的结合体。比如,在维护社会正义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短暂时间的社会不稳定,这两者是可以相融的。
法律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也需要维护公正。如果为了一时的稳定而维护不了长时间的公正,法律的精神将会遭到质疑。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不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那我告诉您,正义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大义面前,若为了所谓的正义而放弃了其他,出于所谓正义的目的而大义灭亲,这种做法是绝对不能够被提倡的。因为这种正义可能只是一个虚拟的概念,其所谓的大义灭亲,并没有办法直接作用于社会。
大义灭亲所崇尚的法治精神强调公平公正,我方认为大义灭亲是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不会影响家庭关系,是符合一种先进的道德。我们提倡正义是为了一个进步的社会,只有社会进步了,才能稳定,才能有秩序。如果为了一时的稳定而放弃了长足的进步,那么社会将会一直在一个发展不足、程度不够高的水平上,维持所谓的稳定,这会带来一定的后果。
我举一个例子,(此处表述不太清晰)。
(之后提到了一些关于自由辩论环节的规则)高速超速不是犯罪,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大义灭亲是指在触犯刑法的范围内,对犯罪的亲属进行相应处理。
接下来进入自由辩论环节,双方相互发言,可继续选段的 30 秒由正方开始,三次发言时间不限。一方需在第一方发言结束后,方可开始发言。双方时间都会耗尽,不允许一方连续发言,如一方时间耗尽,另一方可连续发言至时间耗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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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小结:
刚才我们的辩论主要集中在大义灭亲和亲亲相隐是否能维护社会利益,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在这个前提下,对方辩友一直未正面回答我们的问题,未深入思考爱、迷信和亲情善意,究竟谁才能真正维护利益、维持稳定。对方辩友提到亲亲相隐是对人性的深入理解,是对道德的要求。那么,大义灭亲是否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是一种更高、更崇高的道德准则呢?在当前社会中,我们是否更应遵守大义灭亲这一准则,且大义灭亲是否更有利于维护自身利益、社会利益,乃至促进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呢?在此,我们希望对方辩友思考,究竟是大义灭亲,还是亲亲相隐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
正方小结:
刚才我们的辩论主要集中在大义灭亲和亲亲相隐是否能维护社会利益,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在这个前提下,对方辩友一直未正面回答我们的问题,未深入思考爱、迷信和亲情善意,究竟谁才能真正维护利益、维持稳定。对方辩友提到亲亲相隐是对人性的深入理解,是对道德的要求。那么,大义灭亲是否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是一种更高、更崇高的道德准则呢?在当前社会中,我们是否更应遵守大义灭亲这一准则,且大义灭亲是否更有利于维护自身利益、社会利益,乃至促进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呢?在此,我们希望对方辩友思考,究竟是大义灭亲,还是亲亲相隐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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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义灭亲相较于亲亲相隐,更能维护社会利益,促进社会稳定与进步。
本环节金句:
去要求普通民众,那便显得有些苛刻了。并且我们回顾历史,伦理崩塌,大义灭亲真的是对吗?违反人情常理的东西被套上了大义的外衣,它必然变成难以扭转的危害了。大义灭亲实际上是一种恐怖的“美德”。而我们所阐述的亲亲相隐,它并不是不鼓励不举报家人,而是认为亲人之间有不举报的权利,这是法律对于人性的一种容忍,也是一种温度。既然小家难以治理,那谈何大家呢?小家都难以稳定,大家又如何做到稳定?最后,我认为采用亲亲相隐,既能满足自己的个人情感道德,也符合社会的规则,能够维护社会稳定。长期来看,它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缓和社会矛盾。
去要求普通民众,那便显得有些苛刻了。并且我们回顾历史,伦理崩塌,大义灭亲真的是对吗?违反人情常理的东西被套上了大义的外衣,它必然变成难以扭转的危害了。大义灭亲实际上是一种恐怖的“美德”。而我们所阐述的亲亲相隐,它并不是不鼓励不举报家人,而是认为亲人之间有不举报的权利,这是法律对于人性的一种容忍,也是一种温度。既然小家难以治理,那谈何大家呢?小家都难以稳定,大家又如何做到稳定?最后,我认为采用亲亲相隐,既能满足自己的个人情感道德,也符合社会的规则,能够维护社会稳定。长期来看,它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缓和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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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首先反驳对方关于大义灭亲难以做到,由此认为大义灭亲是一种道德绑架的说法。首先,共产主义虽难以做到,但仍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当我们为了更多利益能牺牲自己情感时,这是一种更高尚的表现。黄继光、邱少云能忍受极端痛苦,这也是高尚的表现。那么,若因大义灭亲难以做到就舍弃,如同因无法用共产主义生产方式要求自己就选择资本主义一样,是不合理的。
对方提出,如果自己举报了父亲犯罪,对于父亲来说,亲属间的这种行为是否会导致父亲心里绝望。
我方认为,大义灭亲是让父亲受到应得的法律惩罚,而非将其消灭。若不举报,亲人可能在过错中越陷越深,承受痛苦、屈辱和愧疚。而且,认为父亲出狱后会成为反社会分子是没有依据的。根据贵州的一项调查,富裕犯人中再犯概率为 10% - 20%。若亲亲相隐,对方能否拿出亲人被劝阻后不再犯罪的概率以及真正向善的概率的数据?我方认为,若积极检举亲人犯罪,相比隐瞒等公安机关自己发现或亲人自己败露,前者能更快解决问题,也更节省公安机关资源。
对方提出,若检举亲人,亲人出狱后可能会失去对社会的廉洁信任。我方认为,大义灭亲是对亲人负责,如严父严母教导孩子,不能因父母的管教就不再信任父母。我方以父亲举报孩子电信诈骗为例进行说明。
对方认为,不当的亲亲相隐会延长犯罪分子的伤害持续时间,造成更多人利益被伤害。西方有谚语表明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亲亲相隐会造成更多拖延和损失,这是客观事实。反方提到法律中有对清楚的犯罪处罚或检查规定,不举报亲人不代表要进行虚假隐瞒或提供伪证,否则就是包庇罪,这种行为是违反道德且不符合中国社会传统的。
对方首先反驳对方关于大义灭亲难以做到,由此认为大义灭亲是一种道德绑架的说法。首先,共产主义虽难以做到,但仍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当我们为了更多利益能牺牲自己情感时,这是一种更高尚的表现。黄继光、邱少云能忍受极端痛苦,这也是高尚的表现。那么,若因大义灭亲难以做到就舍弃,如同因无法用共产主义生产方式要求自己就选择资本主义一样,是不合理的。
对方提出,如果自己举报了父亲犯罪,对于父亲来说,亲属间的这种行为是否会导致父亲心里绝望。
我方认为,大义灭亲是让父亲受到应得的法律惩罚,而非将其消灭。若不举报,亲人可能在过错中越陷越深,承受痛苦、屈辱和愧疚。而且,认为父亲出狱后会成为反社会分子是没有依据的。根据贵州的一项调查,富裕犯人中再犯概率为 10% - 20%。若亲亲相隐,对方能否拿出亲人被劝阻后不再犯罪的概率以及真正向善的概率的数据?我方认为,若积极检举亲人犯罪,相比隐瞒等公安机关自己发现或亲人自己败露,前者能更快解决问题,也更节省公安机关资源。
对方提出,若检举亲人,亲人出狱后可能会失去对社会的廉洁信任。我方认为,大义灭亲是对亲人负责,如严父严母教导孩子,不能因父母的管教就不再信任父母。我方以父亲举报孩子电信诈骗为例进行说明。
对方认为,不当的亲亲相隐会延长犯罪分子的伤害持续时间,造成更多人利益被伤害。西方有谚语表明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亲亲相隐会造成更多拖延和损失,这是客观事实。反方提到法律中有对清楚的犯罪处罚或检查规定,不举报亲人不代表要进行虚假隐瞒或提供伪证,否则就是包庇罪,这种行为是违反道德且不符合中国社会传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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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认为大义灭亲是更合理的选择,因为它具有高尚的性质,能够避免亲人在错误中越陷越深,还能更快解决问题、节省公安机关资源,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整体利益。
主持人好,同学们好。我方作为反方,坚信我们的主张应该存在,社会需要笃定的保障。对方的观点,不再强调,其所谓的道德、社会责任感以及维护公正的秩序,是从狭义的、局限的个人利益出发,而非从广大人群的角度出发,难以构建真正稳定的社会。真正稳定的社会应建立在家庭的服务、信任感和归属感之上。
法律是一种平衡的艺术,需在诸多价值中寻求平衡。在家庭与犯罪之间,我们必须做出选择。社会并非仅仅是个人的家庭,我们作为社会成员,不能忽视这一点。亲亲相隐是基于家庭的,每个社会首先是家,若一个人可以随意放弃家人,那这个社会将是冰冷的。即便这个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包括社会共同意义,宁愿牺牲亲情,他也是冷酷的。
我们即便渴望拥有更多,也必须是一个纯粹、不分裂的人,要顾及感情的发展,而不是机械地遵守规则。这种行为违背人之本性,这样的人只是法律的机器,而非具有法人性、自然性以及人文看法的真正意义的人。法律应立足于人的自然美好情感。
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家庭,像那些心中只有仪式的人,当他们面对一个做错事的家人时,如果选择自己举报,内心会充满绝望。一个人在尝试所有改变的力量后,若知道在自己最糟糕的时候,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真正等他回家,引导他回到正确的道路,那么他可能会因为一时的黑暗而失去希望。而亲亲相隐所带来的幸福,是我们文化的根基,是我们应该尊重的。我们的法律应延续美好的传统,不能被伤害,我们不能忘记我们的文化,不能忘记应将美好留给自己的家人。这是对我们文化的一种守候。
如果我们亲手将自己的亲人推向审判场,那么家庭的意义何在?家人之间的包容、温情与信任又何在?通过反思,我们若对犯错的家庭成员做出惩罚,我们的内心会是怎样的感受?我们应如何走向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而不是让人们失去美好的情感,等待给我们最强烈的希望与温馨。谢谢大家!
主持人好,同学们好。我方作为反方,坚信我们的主张应该存在,社会需要笃定的保障。对方的观点,不再强调,其所谓的道德、社会责任感以及维护公正的秩序,是从狭义的、局限的个人利益出发,而非从广大人群的角度出发,难以构建真正稳定的社会。真正稳定的社会应建立在家庭的服务、信任感和归属感之上。
法律是一种平衡的艺术,需在诸多价值中寻求平衡。在家庭与犯罪之间,我们必须做出选择。社会并非仅仅是个人的家庭,我们作为社会成员,不能忽视这一点。亲亲相隐是基于家庭的,每个社会首先是家,若一个人可以随意放弃家人,那这个社会将是冰冷的。即便这个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包括社会共同意义,宁愿牺牲亲情,他也是冷酷的。
我们即便渴望拥有更多,也必须是一个纯粹、不分裂的人,要顾及感情的发展,而不是机械地遵守规则。这种行为违背人之本性,这样的人只是法律的机器,而非具有法人性、自然性以及人文看法的真正意义的人。法律应立足于人的自然美好情感。
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家庭,像那些心中只有仪式的人,当他们面对一个做错事的家人时,如果选择自己举报,内心会充满绝望。一个人在尝试所有改变的力量后,若知道在自己最糟糕的时候,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真正等他回家,引导他回到正确的道路,那么他可能会因为一时的黑暗而失去希望。而亲亲相隐所带来的幸福,是我们文化的根基,是我们应该尊重的。我们的法律应延续美好的传统,不能被伤害,我们不能忘记我们的文化,不能忘记应将美好留给自己的家人。这是对我们文化的一种守候。
如果我们亲手将自己的亲人推向审判场,那么家庭的意义何在?家人之间的包容、温情与信任又何在?通过反思,我们若对犯错的家庭成员做出惩罚,我们的内心会是怎样的感受?我们应如何走向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而不是让人们失去美好的情感,等待给我们最强烈的希望与温馨。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社会的真正稳定以及人的自然美好情感的维护。
我方作为反方,认为亲亲相隐是必要的,它能维护家庭的意义和家人之间的包容、温情与信任,有助于实现社会的真正和谐,而不是让人们失去美好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