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 vs 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
环节为:正方一辩 · 开篇陈词
大家好。小作文维权是通过文字来表达某种权利诉求的独特方式。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几乎每个人都能通过网络来表达心声,小作文便是其中的一种方式。维权是指人们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采取维护自身权益的行动。我方将从以下三个角度论证小作文维权利大于弊。
第一点,小作文维权具有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和成本低的特点,进而可以调动社会舆论的力量支持维权行为。借助小作文这一工具与重要方法,普通人也可以有效地利用公众舆论的力量,更容易引发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有利于调查立案。例如,人大女博士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王瑞媛前期对其进行性骚扰并强制猥亵,此事件引发校方的高度重视,很快成立了调查小组,并最终对王贵瑞实现了开除的处罚,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与此同时,2020 年调查数据显示,91.6%的消费者面临诸多侵权问题,如缺斤少两、霸王条款、作品侵权、隐私侵犯等,侵权现象层出不穷。对于个人力量维权困难重重、维权经验不足、法律程序复杂、维权成本高的情况,小作文成为普通大众披露侵权行为的途径。小作文维权不需要专业知识,只需要诚恳,其入门门槛低,对于职场歧视、市场竞争等不易查证的事件维权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二点,小作文能够填补法律空白。借助传统法律手段,青少年资产形式等事情由于查证困难,难以判定涉嫌而很难立案调查,而小作文维权能在司法涉及不到的领域规范个人、企业的行为,发挥道德的规范作用。社会上很多事情并非完全由法律约束和规范,当有企业无视道德规范时,我们可以通过小作文维权,形成公众舆论压力,对其进行谴责和惩戒,同时对同类事件起到警示作用。例如华中业大学学术造假事件,11 名学生用小作文进行警示控诉,使得教育部门介入并进行调查解决,让缺失师德的老师得以惩治。
第三点,小作文可以推进法律的完善和社会道德体系的完善。有消费者通过网络发布小作文,讲述自己购买到伪劣产品后,商家拒绝退换且态度恶劣的经历。这篇小作文引起大量转发,更多有相似经历的消费者也纷纷分享自己的遭遇。这种现象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促使他们进一步思考如何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商品质量监管、商家责任界定、消费者维权等方面的立法完善。20 年前,老板为了帮助与自己遇到同样困难的人做了一件当时被认为违法的事情,当他们被起诉后,这些曾受他帮助的人给法院联合写了一封求情信,生动地描绘了当事人的绝望和老板的善举,导致大家对生命的思考。这或许就是小作文的雏形。后来法院撤诉,这个故事被拍成一部电影《我不是药神》,促进了社会道德体系的完善。因此,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谢谢大家。
辩题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 vs 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
环节为:正方一辩 · 开篇陈词
大家好。小作文维权是通过文字来表达某种权利诉求的独特方式。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几乎每个人都能通过网络来表达心声,小作文便是其中的一种方式。维权是指人们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采取维护自身权益的行动。我方将从以下三个角度论证小作文维权利大于弊。
第一点,小作文维权具有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和成本低的特点,进而可以调动社会舆论的力量支持维权行为。借助小作文这一工具与重要方法,普通人也可以有效地利用公众舆论的力量,更容易引发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有利于调查立案。例如,人大女博士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王瑞媛前期对其进行性骚扰并强制猥亵,此事件引发校方的高度重视,很快成立了调查小组,并最终对王贵瑞实现了开除的处罚,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与此同时,2020 年调查数据显示,91.6%的消费者面临诸多侵权问题,如缺斤少两、霸王条款、作品侵权、隐私侵犯等,侵权现象层出不穷。对于个人力量维权困难重重、维权经验不足、法律程序复杂、维权成本高的情况,小作文成为普通大众披露侵权行为的途径。小作文维权不需要专业知识,只需要诚恳,其入门门槛低,对于职场歧视、市场竞争等不易查证的事件维权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二点,小作文能够填补法律空白。借助传统法律手段,青少年资产形式等事情由于查证困难,难以判定涉嫌而很难立案调查,而小作文维权能在司法涉及不到的领域规范个人、企业的行为,发挥道德的规范作用。社会上很多事情并非完全由法律约束和规范,当有企业无视道德规范时,我们可以通过小作文维权,形成公众舆论压力,对其进行谴责和惩戒,同时对同类事件起到警示作用。例如华中业大学学术造假事件,11 名学生用小作文进行警示控诉,使得教育部门介入并进行调查解决,让缺失师德的老师得以惩治。
第三点,小作文可以推进法律的完善和社会道德体系的完善。有消费者通过网络发布小作文,讲述自己购买到伪劣产品后,商家拒绝退换且态度恶劣的经历。这篇小作文引起大量转发,更多有相似经历的消费者也纷纷分享自己的遭遇。这种现象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促使他们进一步思考如何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商品质量监管、商家责任界定、消费者维权等方面的立法完善。20 年前,老板为了帮助与自己遇到同样困难的人做了一件当时被认为违法的事情,当他们被起诉后,这些曾受他帮助的人给法院联合写了一封求情信,生动地描绘了当事人的绝望和老板的善举,导致大家对生命的思考。这或许就是小作文的雏形。后来法院撤诉,这个故事被拍成一部电影《我不是药神》,促进了社会道德体系的完善。因此,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小作文维权对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是否大于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正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
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陈词,下面有请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但被质询方每次发言有 5 秒的保护时间,保护时间内质询方不得打断,单次限时 1 分 30 秒为止。
我想请问一下,对方在原稿中曾在第一个论点中提到小作文对于不易查证事件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我想问一下,不易查证是否也意味着被指控的人会面临自身困难?如果没有证据,走正常的法律程序根本就没有机会上诉,因为没有证据。若是被诬告,那么想要自证岂不是难上加难?只考虑其好的方面,却没有考虑到小作文也是会被坏人利用的工具。
第二,对方难道认为司法时间长是一件坏事吗?虽说这件事麻烦且成本较高,但不能因此就认为不如小作文。我觉得这种说法有些荒谬。要知道司法是有利于社会整体的,如果通过小作文加快这些步骤的进行,那么势必会危害到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难道您希望自己的案件被草草结束,且没有经过任何证据核实吗?
不用说,正方辩友说的是某些方面的观点,我想问一下,您方认为舆论监督是一件非常利好的事情,那么小作文自带的疑罪从有、未审先判的弊端难道比舆论监督的利好要更小吗?那么是否可以放过那些没有受到惩处的人呢?小作文容易造成严重的网络影响,比如在整个司法事件尚未明确完善之时,网友们就已经先利用自己的话语权对相关人员进行所谓的舆论审判,导致其实际失去了工作。
以上双方辩说。
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陈词,下面有请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但被质询方每次发言有 5 秒的保护时间,保护时间内质询方不得打断,单次限时 1 分 30 秒为止。
我想请问一下,对方在原稿中曾在第一个论点中提到小作文对于不易查证事件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我想问一下,不易查证是否也意味着被指控的人会面临自身困难?如果没有证据,走正常的法律程序根本就没有机会上诉,因为没有证据。若是被诬告,那么想要自证岂不是难上加难?只考虑其好的方面,却没有考虑到小作文也是会被坏人利用的工具。
第二,对方难道认为司法时间长是一件坏事吗?虽说这件事麻烦且成本较高,但不能因此就认为不如小作文。我觉得这种说法有些荒谬。要知道司法是有利于社会整体的,如果通过小作文加快这些步骤的进行,那么势必会危害到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难道您希望自己的案件被草草结束,且没有经过任何证据核实吗?
不用说,正方辩友说的是某些方面的观点,我想问一下,您方认为舆论监督是一件非常利好的事情,那么小作文自带的疑罪从有、未审先判的弊端难道比舆论监督的利好要更小吗?那么是否可以放过那些没有受到惩处的人呢?小作文容易造成严重的网络影响,比如在整个司法事件尚未明确完善之时,网友们就已经先利用自己的话语权对相关人员进行所谓的舆论审判,导致其实际失去了工作。
以上双方辩说。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各位评委大家中午好。
用作维权的小作文通常篇幅较长,用于倾诉自身不公遭遇,抨击坏人,其主观色彩浓重,以煽情的文字引发网友共鸣为目的。依据我方观点,小作文维权对社会显然弊大于利。理由如下:
其一,小作文普遍以自身主观倾诉为主,语言主观性极强,且普遍缺乏相应证据,会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影响社会秩序。据新华社 2023 年调查报告显示,在主流社交媒体发布有关自身利益受损的小作文中,仅有 30%提供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不足 17%提供具体照片、视频及音频作为佐证,绝大多数小作文只有自身感情的单方面倾诉,且有夸张事实、煽动性语言的小作文超过 50%。在社会中,利用写小作文实现自身私利,利用舆论扭转自身不利局面的例子不在少数。少数曾荣获全国优秀公司人的前言,就因涉嫌为涉嫌作假证的丈夫写毫无根据的小作文,仅凭借自身口才就极大程度搅乱社会舆论,阻碍司法,在事后检方调查辟谣之后才得以平息。由此可见,从目前社会来看,大多数小作文缺乏证据,会扰乱社会舆论走向,对社会弊大于利。
其二,小作文维权,易引发网友对小作文中被指控者的大规模声讨,甚至越过法律直接对被指控者进行网络审判乃至人肉搜索、恶意攻击,从而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浏览网络上帖子的研究显示,85.4%的受访者表示,一般未经仔细思考明辨真假,就会随手跟帖转发。社会上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2023 年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的广州地铁 8 号线偷拍事件,在查询大叔手机未发现偷拍证据后,该女生仍将大叔以猥琐男的身份在网上曝光,引起社会关注,短时间内对该大叔及小儿子进行网络人肉搜索,个人隐私被曝光。尽管事后证实该事件为虚假信息,但父子俩信息已被曝光无法挽回,对父子俩进行网络暴力的网友也不曾前来道歉,对当事人产生巨大影响,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恐慌。
其三,小作文维权是一种天然偏离程序正义的维权,其并没有严格的执行程序,直接将被控告方置于网民的视线之下,进行所谓审判,使其为自证苦苦寻找线索。这里所指的程序正义是法律传统所坚守的谁主张谁举证,依据司法程序一一将证据亮出,最终在证据确凿时审判嫌疑人,在证据不足时应当将行疑罪从无。而在当代小作文中,作者只需提出质疑,发表对被控告方的强烈谴责,而被控告方则需要为了证明自身清白而到处寻找证据,当证据难以寻找时,会在网上收到网友的审判,最终疑罪成立,显然不符合程序正义。正如古时的刑讯逼供,其之所以被禁止,根本原因不是会导致冤案错案,而是其手段不正义、不符合法律规定。马丁·路德·金曾经说过,手段代表着正在形成中的正义和正在实现中的理想。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而目的是树。而小作文正将正常的维权程序倒置,先提出质疑,煽动网友进行网络审判,倒逼被审判者找证据自证,这是对程序正义的蔑视,而妄图通过这种方法以非正义的手段获得正义的结果,也是不利于社会正义的弘扬和社会稳定的。
综上所述,利用小作文维权,主观性强,缺乏证据且偏离程序正义,更有小作文维权在社会泛滥会削减社会信用体系,削减社会正义的实现,可能对社会弊大于利。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各位评委大家中午好。
用作维权的小作文通常篇幅较长,用于倾诉自身不公遭遇,抨击坏人,其主观色彩浓重,以煽情的文字引发网友共鸣为目的。依据我方观点,小作文维权对社会显然弊大于利。理由如下:
其一,小作文普遍以自身主观倾诉为主,语言主观性极强,且普遍缺乏相应证据,会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影响社会秩序。据新华社 2023 年调查报告显示,在主流社交媒体发布有关自身利益受损的小作文中,仅有 30%提供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不足 17%提供具体照片、视频及音频作为佐证,绝大多数小作文只有自身感情的单方面倾诉,且有夸张事实、煽动性语言的小作文超过 50%。在社会中,利用写小作文实现自身私利,利用舆论扭转自身不利局面的例子不在少数。少数曾荣获全国优秀公司人的前言,就因涉嫌为涉嫌作假证的丈夫写毫无根据的小作文,仅凭借自身口才就极大程度搅乱社会舆论,阻碍司法,在事后检方调查辟谣之后才得以平息。由此可见,从目前社会来看,大多数小作文缺乏证据,会扰乱社会舆论走向,对社会弊大于利。
其二,小作文维权,易引发网友对小作文中被指控者的大规模声讨,甚至越过法律直接对被指控者进行网络审判乃至人肉搜索、恶意攻击,从而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浏览网络上帖子的研究显示,85.4%的受访者表示,一般未经仔细思考明辨真假,就会随手跟帖转发。社会上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2023 年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的广州地铁 8 号线偷拍事件,在查询大叔手机未发现偷拍证据后,该女生仍将大叔以猥琐男的身份在网上曝光,引起社会关注,短时间内对该大叔及小儿子进行网络人肉搜索,个人隐私被曝光。尽管事后证实该事件为虚假信息,但父子俩信息已被曝光无法挽回,对父子俩进行网络暴力的网友也不曾前来道歉,对当事人产生巨大影响,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恐慌。
其三,小作文维权是一种天然偏离程序正义的维权,其并没有严格的执行程序,直接将被控告方置于网民的视线之下,进行所谓审判,使其为自证苦苦寻找线索。这里所指的程序正义是法律传统所坚守的谁主张谁举证,依据司法程序一一将证据亮出,最终在证据确凿时审判嫌疑人,在证据不足时应当将行疑罪从无。而在当代小作文中,作者只需提出质疑,发表对被控告方的强烈谴责,而被控告方则需要为了证明自身清白而到处寻找证据,当证据难以寻找时,会在网上收到网友的审判,最终疑罪成立,显然不符合程序正义。正如古时的刑讯逼供,其之所以被禁止,根本原因不是会导致冤案错案,而是其手段不正义、不符合法律规定。马丁·路德·金曾经说过,手段代表着正在形成中的正义和正在实现中的理想。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而目的是树。而小作文正将正常的维权程序倒置,先提出质疑,煽动网友进行网络审判,倒逼被审判者找证据自证,这是对程序正义的蔑视,而妄图通过这种方法以非正义的手段获得正义的结果,也是不利于社会正义的弘扬和社会稳定的。
综上所述,利用小作文维权,主观性强,缺乏证据且偏离程序正义,更有小作文维权在社会泛滥会削减社会信用体系,削减社会正义的实现,可能对社会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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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文维权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主要从是否有证据、是否影响社会秩序、是否符合程序正义等方面进行判断。
综上所述,利用小作文维权,主观性强,缺乏证据且偏离程序正义,更有小作文维权在社会泛滥会削减社会信用体系,削减社会正义的实现,可能对社会弊大于利。
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陈词。下面有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规则如上,计时 1 分 30 秒。
正方四辩:好了,对方辩友,那我想请问您,刚刚陈词的时候,您认为小作文维权是遭受了不公待遇才会发小作文,对吧? 反方一辩:不一定,我们用作维权的小作文一般是自身遭受了不公待遇,或者认为自身遭遇不公待遇,但从客观情况上来讲,不一定是遭遇了不公待遇,仅仅是他主观认为自身遭遇了不公待遇,那他能叫维权吗? 正方四辩:他主观认为自身权益受损,他想去维护自身权益,不叫维权吗?我们认为这种行为属于小作文谋取自身利益,而非小作文的维权。
正方四辩:那我下一个问题是,您刚刚说一些人会根据自身的主观来发布小作文,对吧?但是我们 2020 年全国调查显示,90%的网民有足够的判断能力,而且大多数人发小作文是基于真实遭遇,是这样吗? 反方一辩:这里我们的数据有所冲突,我已经提到过了,有 85.4%的受访者表示未经仔细思考明辨就会随手跟帖转发点赞,所以说我认为网民目前是不够理性的。
正方四辩:那么先不论这个数据的冲突性,那么我相信在长时间的调查后,双方对这个小作文的维权会有一个水落石出的结果,那么在水落石出之后,相信能对这个小作文进行一个合理的审判。
正方四辩:第三,您刚刚提到会煽动公众对这个当事人进行一个审判,对吧? 反方一辩:是的。 正方四辩:您说经过长时间的调查之后,事件水落石出,但是我们所发现网上大部分小作文,人们在不知道事情真假的时候,就会在网上跟帖转发,并且对受审判者进行网暴。那您刚刚提到大多数人,那我是否可以认为大多数人和他产生了共鸣是因为大多数人,而是因为您刚刚提到这些人和他都有曾经的遭遇,他们也曾经过暴力,遭受过这些不公的待遇,然后他们通过这种手段来产生了共鸣,来帮助这些和自身遭受了同样不公待遇的人呢? 反方一辩:不是这样子的,我们有数据显示,超过 80%的网友跟帖转发,仅仅是因为他们喜欢在网上冲浪,以一种消费者、一种娱乐的心态随手跟帖转发,并不是因为他们自身也有不公平的待遇,而且他们的随手跟帖转发会对被审判者进行网暴,就像我在第 2 点已经说过的,您刚刚说到公众们会盲目的进行跟帖转发,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公众已经有足够的判断力,我们的数据还是有冲突。
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陈词。下面有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规则如上,计时 1 分 30 秒。
正方四辩:好了,对方辩友,那我想请问您,刚刚陈词的时候,您认为小作文维权是遭受了不公待遇才会发小作文,对吧? 反方一辩:不一定,我们用作维权的小作文一般是自身遭受了不公待遇,或者认为自身遭遇不公待遇,但从客观情况上来讲,不一定是遭遇了不公待遇,仅仅是他主观认为自身遭遇了不公待遇,那他能叫维权吗? 正方四辩:他主观认为自身权益受损,他想去维护自身权益,不叫维权吗?我们认为这种行为属于小作文谋取自身利益,而非小作文的维权。
正方四辩:那我下一个问题是,您刚刚说一些人会根据自身的主观来发布小作文,对吧?但是我们 2020 年全国调查显示,90%的网民有足够的判断能力,而且大多数人发小作文是基于真实遭遇,是这样吗? 反方一辩:这里我们的数据有所冲突,我已经提到过了,有 85.4%的受访者表示未经仔细思考明辨就会随手跟帖转发点赞,所以说我认为网民目前是不够理性的。
正方四辩:那么先不论这个数据的冲突性,那么我相信在长时间的调查后,双方对这个小作文的维权会有一个水落石出的结果,那么在水落石出之后,相信能对这个小作文进行一个合理的审判。
正方四辩:第三,您刚刚提到会煽动公众对这个当事人进行一个审判,对吧? 反方一辩:是的。 正方四辩:您说经过长时间的调查之后,事件水落石出,但是我们所发现网上大部分小作文,人们在不知道事情真假的时候,就会在网上跟帖转发,并且对受审判者进行网暴。那您刚刚提到大多数人,那我是否可以认为大多数人和他产生了共鸣是因为大多数人,而是因为您刚刚提到这些人和他都有曾经的遭遇,他们也曾经过暴力,遭受过这些不公的待遇,然后他们通过这种手段来产生了共鸣,来帮助这些和自身遭受了同样不公待遇的人呢? 反方一辩:不是这样子的,我们有数据显示,超过 80%的网友跟帖转发,仅仅是因为他们喜欢在网上冲浪,以一种消费者、一种娱乐的心态随手跟帖转发,并不是因为他们自身也有不公平的待遇,而且他们的随手跟帖转发会对被审判者进行网暴,就像我在第 2 点已经说过的,您刚刚说到公众们会盲目的进行跟帖转发,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公众已经有足够的判断力,我们的数据还是有冲突。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大部分网友实际上缺乏真正的判断力,在事件未经长时间调查,发帖后的短时间内,大部分网友就会进行跟帖转发,进而对被指控者进行网暴。
下面进行正方二辩的驳论。首先,我方认为对于那些不易查证的事件,确实难以在法律上提供证据进而进行维权,这种情况是存在的。而且,这种情况能体现出小作文维权的便利性,比如在一些紧急情况中,如食品安全问题。若一个人发现食品存在危险,通过写小作文能够快速传播,避免许多消费者购买,从而防止对身体造成伤害。而若通过法律途径,需要查证并调查食品安全生产部门,这个过程较为繁琐。
再做一个较大的假设,如果有人发现了大头娃娃病,通过发布小作文,可以阻止更多消费者进一步消费。若通过法律取证,这个过程会耗费很长时间,可能会有许多人受到伤害。
其次,对方提到小作文有的是为自己谋取私利,我方认为这不属于维权的范围。我们所讲的维权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若以此谋取私利,那是人的问题,而非小作文本身的问题,这点需要理清。
最后,我方认为舆论监督可以促使法律更严格地遵守,并且可以填补法律的某些空缺。比如像韩剧《少年法庭》所呈现的,许多网友发布小论文,说明了青少年犯罪问题,最终导致韩方下调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这样的结果更有利于社会公正,也有利于法律的完善。
大部分网友实际上缺乏真正的判断力,在事件未经长时间调查,发帖后的短时间内,大部分网友就会进行跟帖转发,进而对被指控者进行网暴。
下面进行正方二辩的驳论。首先,我方认为对于那些不易查证的事件,确实难以在法律上提供证据进而进行维权,这种情况是存在的。而且,这种情况能体现出小作文维权的便利性,比如在一些紧急情况中,如食品安全问题。若一个人发现食品存在危险,通过写小作文能够快速传播,避免许多消费者购买,从而防止对身体造成伤害。而若通过法律途径,需要查证并调查食品安全生产部门,这个过程较为繁琐。
再做一个较大的假设,如果有人发现了大头娃娃病,通过发布小作文,可以阻止更多消费者进一步消费。若通过法律取证,这个过程会耗费很长时间,可能会有许多人受到伤害。
其次,对方提到小作文有的是为自己谋取私利,我方认为这不属于维权的范围。我们所讲的维权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若以此谋取私利,那是人的问题,而非小作文本身的问题,这点需要理清。
最后,我方认为舆论监督可以促使法律更严格地遵守,并且可以填补法律的某些空缺。比如像韩剧《少年法庭》所呈现的,许多网友发布小论文,说明了青少年犯罪问题,最终导致韩方下调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这样的结果更有利于社会公正,也有利于法律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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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正方提出小作文具有速度快、门槛低的特点。我方认为,速度快、门槛低是一把双刃剑。对于打官司的个人来说,或许更为便利,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却存在问题。因为速度快、门槛低意味着东西的真实性会降低。例如性侵案,未得到解决的占 20%,像猥亵这类案件,本身就不易查证,导致诬告率很高。所以,对于一个没有任何证据的举证方案,我们不能轻易相信,要保证更多人的利益,确保之后的案件是真实的。
其次,对方提到侵权的法律程序复杂。然而,这是对方没有调查的结果。现在有小额诉讼程序,比如告一个餐馆,根据民事诉讼法 165 条的规定,其平均审理期间为 33 天,比正常程序快,且只需一审。所以,对方所说没有依据。
然后,对方还谈到了学术不端的事情。首先,举报内容是有 125 页图文并茂的举报材料,篇幅很长,这不是小作文,而且是有证据的,不符合我们对小作文的定义。另外,去年有 536 起学术不端的案件,我们查了 533 起,即便没有小作文,也可以解决这种学术不端的问题。
最后,对方所举的两个例子不太对。第一,声音告诉的例子属于电影,不是小作文;第二,奶粉的例子中,当时是新加坡的专家派到这边来进行取证,最后状告我国的奶粉,这也不属于小作文的定义。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因为其弊端是一种系统性的弊端,会导致未审先判等事情增多,天然偏离了程序正义,减弱了社会正义实现的可能性。
首先,正方提出小作文具有速度快、门槛低的特点。我方认为,速度快、门槛低是一把双刃剑。对于打官司的个人来说,或许更为便利,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却存在问题。因为速度快、门槛低意味着东西的真实性会降低。例如性侵案,未得到解决的占 20%,像猥亵这类案件,本身就不易查证,导致诬告率很高。所以,对于一个没有任何证据的举证方案,我们不能轻易相信,要保证更多人的利益,确保之后的案件是真实的。
其次,对方提到侵权的法律程序复杂。然而,这是对方没有调查的结果。现在有小额诉讼程序,比如告一个餐馆,根据民事诉讼法 165 条的规定,其平均审理期间为 33 天,比正常程序快,且只需一审。所以,对方所说没有依据。
然后,对方还谈到了学术不端的事情。首先,举报内容是有 125 页图文并茂的举报材料,篇幅很长,这不是小作文,而且是有证据的,不符合我们对小作文的定义。另外,去年有 536 起学术不端的案件,我们查了 533 起,即便没有小作文,也可以解决这种学术不端的问题。
最后,对方所举的两个例子不太对。第一,声音告诉的例子属于电影,不是小作文;第二,奶粉的例子中,当时是新加坡的专家派到这边来进行取证,最后状告我国的奶粉,这也不属于小作文的定义。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因为其弊端是一种系统性的弊端,会导致未审先判等事情增多,天然偏离了程序正义,减弱了社会正义实现的可能性。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双方二辩的精彩陈词,下面将进行激烈的一对一对辩。对辩环节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之言论,双方即时分开进行,一方发言完毕,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到时间结束。有请双方二辩进行对辩,时间各为 1 分 30 秒,由正方开始。
正方:首先我想说一下,《我不是药神》是现实主义题材电影,电影是对现实的一种反映,说明社会上现实中确实存在类似的情况。其次,比方说小作文,其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是把双刃剑。而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双刃剑只能说明既有利又有弊。那您方可以举证说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利大于弊,因为当个人想要进行维权时,用小作文的形式可以很快完成。其弊端在于,由于门槛低,很多人鱼龙混杂,会写一些小作文,从而伤害整个社会的公信力。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小作文对社会的影响,所以显然对社会层面是弊大于弊的。可是,伤害社会公信力是不是属于您方所说的,主观上想维权,但客观上是为谋取自己私利,而实际上没有这个权利呢?这个问题我方刚才已经论证过了,这是写小作文的人的问题,而不是小作文本身的问题。所以我方认为不能以此认定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我想问您,您方把好人坏人区分出来,如何去判别这个坏人呢?
反方:我方认为,好人是基于事实本身,客观上自己的权益确实受到了侵犯,而不是主观上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虽然说主观和客观可能是统一的,但如果不统一,就是主观上是错的。对方的论点中,好人去写小作文,也是弊大于利。我想问您一个问题,如果写小作文导致了某种伤害,这种伤害如何被解决呢?比如说写小作文时未考虑到会对他人造成伤害,或者他人受到了过度的审判。我认为如果他人受到过度的审判,此时的舆论监督,比如小作文会引发很多网友监督这个舆论,那是否可以通过舆论来解决这个问题呢?这样不就解决了弊端吗?您方谈到了舆论监督,请问舆论监督在少数人中,它更多的是一种道德还是一种情绪呢?
正方:我方一点证明,我们刚才梳理说明,我们大部分公民是理性的。虽然说跟您方数据有所冲突,但是我们最新的数据确实是我们大多数公民是理性的。我想请问您,您方数据的来源是什么?
反方:我方的数据来源是南京师范大学的论证。然后我刚才讲的是小作文,它首先可以吸引到社会的注意,因为小作文本身具有吸引社会关注的特性,从这方面来说,谁做得好,谁就会被关注。这里指的是小作文吸引社会注意的特性,而不是说写小作文就是为了维权,想要获得维权才会得到关注。第二,小众维权,我们现在说对方说了很多司法机关的问题,比如司法机关认为某些事情时间长,需要举证等。您通过司法审判,比如说您方才说的性侵案,实际上是公诉案,不需要个人协调,这就会导致一种对司法机关的信任问题。
感谢双方二辩的精彩陈词,下面将进行激烈的一对一对辩。对辩环节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之言论,双方即时分开进行,一方发言完毕,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到时间结束。有请双方二辩进行对辩,时间各为 1 分 30 秒,由正方开始。
正方:首先我想说一下,《我不是药神》是现实主义题材电影,电影是对现实的一种反映,说明社会上现实中确实存在类似的情况。其次,比方说小作文,其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是把双刃剑。而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双刃剑只能说明既有利又有弊。那您方可以举证说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利大于弊,因为当个人想要进行维权时,用小作文的形式可以很快完成。其弊端在于,由于门槛低,很多人鱼龙混杂,会写一些小作文,从而伤害整个社会的公信力。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小作文对社会的影响,所以显然对社会层面是弊大于弊的。可是,伤害社会公信力是不是属于您方所说的,主观上想维权,但客观上是为谋取自己私利,而实际上没有这个权利呢?这个问题我方刚才已经论证过了,这是写小作文的人的问题,而不是小作文本身的问题。所以我方认为不能以此认定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我想问您,您方把好人坏人区分出来,如何去判别这个坏人呢?
反方:我方认为,好人是基于事实本身,客观上自己的权益确实受到了侵犯,而不是主观上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虽然说主观和客观可能是统一的,但如果不统一,就是主观上是错的。对方的论点中,好人去写小作文,也是弊大于利。我想问您一个问题,如果写小作文导致了某种伤害,这种伤害如何被解决呢?比如说写小作文时未考虑到会对他人造成伤害,或者他人受到了过度的审判。我认为如果他人受到过度的审判,此时的舆论监督,比如小作文会引发很多网友监督这个舆论,那是否可以通过舆论来解决这个问题呢?这样不就解决了弊端吗?您方谈到了舆论监督,请问舆论监督在少数人中,它更多的是一种道德还是一种情绪呢?
正方:我方一点证明,我们刚才梳理说明,我们大部分公民是理性的。虽然说跟您方数据有所冲突,但是我们最新的数据确实是我们大多数公民是理性的。我想请问您,您方数据的来源是什么?
反方:我方的数据来源是南京师范大学的论证。然后我刚才讲的是小作文,它首先可以吸引到社会的注意,因为小作文本身具有吸引社会关注的特性,从这方面来说,谁做得好,谁就会被关注。这里指的是小作文吸引社会注意的特性,而不是说写小作文就是为了维权,想要获得维权才会得到关注。第二,小众维权,我们现在说对方说了很多司法机关的问题,比如司法机关认为某些事情时间长,需要举证等。您通过司法审判,比如说您方才说的性侵案,实际上是公诉案,不需要个人协调,这就会导致一种对司法机关的信任问题。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 vs 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
环节为:正方三辩·盘问·反方一/二/四辩
正方三辩:首先第一个问题,我想提问,你们是否认可小作文维权这种方式维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小作文维权维护了部分人的合法利益,但也有更多的人利用其合法化。如果不通过小作文维权,能否给我一个类似的替代方案?我方有数据显示,当面对信息案的时候,寻求妇联的帮助会更有利于信息案的解决,而不是利用小作文。这里有数据显示 60%利用走妇联程序的。
以人大女学生为例,如果双方都有律师,对方律师明显比我方强大,作为一名女学生该怎么做?能做的事情可能效果有限。虽说可以向妇联寻求帮助,但在敌方律师团队强大,而对方拥有更多网络资源的情况下,网络传播速度虽快,但这种传播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小作文维权这种机制独特的地方。
其次,我想提出对方的二点。关于未审偏判的问题,未审偏判可能会导致一些个人损伤,个人维权成功的利益在数量上可能更多。这个问题不用回答。
还有,说这个问题多占用公共资源,会导致一些后果。比如写小作文,以中美国那个案件为例,之前有人写了相关案件,先以很有理性、很有证据的方式申诉但没有得到回应,只有用夸张的模式才实现了全网关注。所以这个案件说明,占用公共资源的背后,伴随着是人民意志的决定,会相应推动法律漏洞的一种弥补。
最后,我想说,我不能代表大多数的网民,我在网民中数字应该算是最顶尖的一批。
辩题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 vs 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
环节为:正方三辩·盘问·反方一/二/四辩
正方三辩:首先第一个问题,我想提问,你们是否认可小作文维权这种方式维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小作文维权维护了部分人的合法利益,但也有更多的人利用其合法化。如果不通过小作文维权,能否给我一个类似的替代方案?我方有数据显示,当面对信息案的时候,寻求妇联的帮助会更有利于信息案的解决,而不是利用小作文。这里有数据显示 60%利用走妇联程序的。
以人大女学生为例,如果双方都有律师,对方律师明显比我方强大,作为一名女学生该怎么做?能做的事情可能效果有限。虽说可以向妇联寻求帮助,但在敌方律师团队强大,而对方拥有更多网络资源的情况下,网络传播速度虽快,但这种传播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小作文维权这种机制独特的地方。
其次,我想提出对方的二点。关于未审偏判的问题,未审偏判可能会导致一些个人损伤,个人维权成功的利益在数量上可能更多。这个问题不用回答。
还有,说这个问题多占用公共资源,会导致一些后果。比如写小作文,以中美国那个案件为例,之前有人写了相关案件,先以很有理性、很有证据的方式申诉但没有得到回应,只有用夸张的模式才实现了全网关注。所以这个案件说明,占用公共资源的背后,伴随着是人民意志的决定,会相应推动法律漏洞的一种弥补。
最后,我想说,我不能代表大多数的网民,我在网民中数字应该算是最顶尖的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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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三辩的盘问内容如下:
辩题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 vs 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
环节为:反方三辩·盘问·正方一/二/四辩
反方三辩:首先,前方的论述是不是小作文,它根据系统性的利好大于操作性的避害,这是您方的判断。那所以说,只要我方论证它存在系统性避害,即为我方得证。OK,请问您是否认同小作文具有参与门槛低,且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这样的特性?那么是否承认门槛低会导致它的内容良莠不齐?公众具有辨别性,OK,那么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会对社会舆论产生的影响是不可控的。就像我们看网络数据,比如说,当一个系统的工具和系统性的内容下限与其影响不可控时,这就是系统本身存在的漏洞,这是一种系统性的避害。
第二点,我想请问您,刚才您说法律有不足,我们要通过小作文这种维权手段去弥补,对吗?其实我给大家翻译一下对方的意思,就是说一种制度的缺陷,我们可以通过一种非常规的手段达到目的,对吗?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如果说吃饭不招供,就很难给他定罪,那难道可以为了让他招供,给他刑讯逼供吗?这不行,小作文维权不是刑讯逼供,但这种方式是不合理的。因为制度的问题应该用完善制度去解决,而不是通过另一种方式来填补,不正义的手段永远无法达到正义的结果。
第三点,我想再请问二辩,您刚才说的舆论已经很理性了,是不是意味着您方觉得它是基于道德去对被控诉方进行审判的?对方回答:对啊。那请问为什么同一个话题在小红书上和贴吧上公布的结果,影响的社会舆论是完全对立的?很多现象都是这样,如果是现象对立,那是因为两个平台遵循的道德不一致吗?我方认为,大家遵循的主流价值观是一致的,可能说不太实际,而是因为它的受众群体不一样,大家根据自己的主观感受和共情能力去对这个进行了审判,这是一种情绪审判。
辩题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 vs 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
环节为:反方三辩·盘问·正方一/二/四辩
反方三辩:首先,前方的论述是不是小作文,它根据系统性的利好大于操作性的避害,这是您方的判断。那所以说,只要我方论证它存在系统性避害,即为我方得证。OK,请问您是否认同小作文具有参与门槛低,且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这样的特性?那么是否承认门槛低会导致它的内容良莠不齐?公众具有辨别性,OK,那么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会对社会舆论产生的影响是不可控的。就像我们看网络数据,比如说,当一个系统的工具和系统性的内容下限与其影响不可控时,这就是系统本身存在的漏洞,这是一种系统性的避害。
第二点,我想请问您,刚才您说法律有不足,我们要通过小作文这种维权手段去弥补,对吗?其实我给大家翻译一下对方的意思,就是说一种制度的缺陷,我们可以通过一种非常规的手段达到目的,对吗?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如果说吃饭不招供,就很难给他定罪,那难道可以为了让他招供,给他刑讯逼供吗?这不行,小作文维权不是刑讯逼供,但这种方式是不合理的。因为制度的问题应该用完善制度去解决,而不是通过另一种方式来填补,不正义的手段永远无法达到正义的结果。
第三点,我想再请问二辩,您刚才说的舆论已经很理性了,是不是意味着您方觉得它是基于道德去对被控诉方进行审判的?对方回答:对啊。那请问为什么同一个话题在小红书上和贴吧上公布的结果,影响的社会舆论是完全对立的?很多现象都是这样,如果是现象对立,那是因为两个平台遵循的道德不一致吗?我方认为,大家遵循的主流价值观是一致的,可能说不太实际,而是因为它的受众群体不一样,大家根据自己的主观感受和共情能力去对这个进行了审判,这是一种情绪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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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双方辩手的精彩讨论。首先,我没有从反方听到类似于小作文维权这种可能的点方案。小作文维权是一把双刃剑,其对外的作用是较大的,而对于内部,也就是我们认为的这种情况,它对于小个的维权,有其独特的好处,是无法被替代的。
其次,反方向我们描绘的更像是一个童话故事,我们都不想让任何人受伤害,希望这个问题能有一个完美的解决方式,不希望任何人被网暴。然而,法律虽有用,但也存在困难,这个困难该如何弥补?现实是残酷的,现实中可能会有人因此类事情受到伤害。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这种方式,在人最绝望的时候,能将其从深渊中拉出。正义不是一把利剑,而是一束阳光,这束阳光能把人从深渊中拉出。从数量上来看,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维权的人更多。
再者,我方认为这是弥补法律困难的一种方式。正是通过这种公共资源的占用,导致了民众的意识觉醒,让大家意识到我们法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在此方向上取得进步,从而推动我们的社会进一步发展。
感谢双方辩手的精彩讨论。首先,我没有从反方听到类似于小作文维权这种可能的点方案。小作文维权是一把双刃剑,其对外的作用是较大的,而对于内部,也就是我们认为的这种情况,它对于小个的维权,有其独特的好处,是无法被替代的。
其次,反方向我们描绘的更像是一个童话故事,我们都不想让任何人受伤害,希望这个问题能有一个完美的解决方式,不希望任何人被网暴。然而,法律虽有用,但也存在困难,这个困难该如何弥补?现实是残酷的,现实中可能会有人因此类事情受到伤害。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这种方式,在人最绝望的时候,能将其从深渊中拉出。正义不是一把利剑,而是一束阳光,这束阳光能把人从深渊中拉出。从数量上来看,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维权的人更多。
再者,我方认为这是弥补法律困难的一种方式。正是通过这种公共资源的占用,导致了民众的意识觉醒,让大家意识到我们法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在此方向上取得进步,从而推动我们的社会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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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正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
感谢正方三辩的精彩陈词,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时间同样为 1 分 30 秒,有请,谢谢。
我主要说三点: 第一点,关于道德审判。我方其实并不反对道德审判,但是这种审判的声讨应该完全基于社会道德。然而,这只是您方所说的理想情况。因为如果公众言行真的完全依据道德,那么就不会有人去侵害他人的权益,那我们今天也没有必要在此讨论维权这个话题。
第二点,关于系统性。一个工具的系统性以及是否具有可操控性,是评价这个系统的重要标准。就比如人工智能,如果它具备完全独立、不受人掌控的独立思想,这是一种很可怕的情况,就像电影《复仇者联盟 2:奥创纪元》里的奥创一样。所以,维权小作文存在系统不可控性,因此存在很大的系统性危害。我方从一辩开始就一直在强调程序制度这件事,为何它如此重要?因为在正规维权途径中的判决出来之前的每一道程序,都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而对方的意思是,我们要跳过这些程序,比如证据核实、评估。有人可能因此因未被核实证据而被诬陷。其次,对方说走司法程序要排队,太慢了,要跳过它。所以通过向舆论施压来使司法资源优先处理自己的诉求,这会导致另一部分人的诉求因他人的插队而做出牺牲。当有人试图享受跳过程序带来的便利时,就会有人的权益因失去这样的程序而被侵害。
第三点,对社会来说,社会应当重视并保护程序制度。对个人来说,你我都不希望成为因程序被破坏而权益受损的人,谢谢。
感谢正方三辩的精彩陈词,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时间同样为 1 分 30 秒,有请,谢谢。
我主要说三点: 第一点,关于道德审判。我方其实并不反对道德审判,但是这种审判的声讨应该完全基于社会道德。然而,这只是您方所说的理想情况。因为如果公众言行真的完全依据道德,那么就不会有人去侵害他人的权益,那我们今天也没有必要在此讨论维权这个话题。
第二点,关于系统性。一个工具的系统性以及是否具有可操控性,是评价这个系统的重要标准。就比如人工智能,如果它具备完全独立、不受人掌控的独立思想,这是一种很可怕的情况,就像电影《复仇者联盟 2:奥创纪元》里的奥创一样。所以,维权小作文存在系统不可控性,因此存在很大的系统性危害。我方从一辩开始就一直在强调程序制度这件事,为何它如此重要?因为在正规维权途径中的判决出来之前的每一道程序,都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而对方的意思是,我们要跳过这些程序,比如证据核实、评估。有人可能因此因未被核实证据而被诬陷。其次,对方说走司法程序要排队,太慢了,要跳过它。所以通过向舆论施压来使司法资源优先处理自己的诉求,这会导致另一部分人的诉求因他人的插队而做出牺牲。当有人试图享受跳过程序带来的便利时,就会有人的权益因失去这样的程序而被侵害。
第三点,对社会来说,社会应当重视并保护程序制度。对个人来说,你我都不希望成为因程序被破坏而权益受损的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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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 vs 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 环节为:自由辩论
正方:我在这里诠释一下刚刚您问的那个数据来源,我们的数据来源是北京师范大学长达三年的研究,覆盖了 31 个城市。好的,那么我想对您刚刚提到的门槛低,您就把它定义为良莠不齐,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门槛低是普通人发声的体现?门槛低决定了一个系统的下限,这种下限必然会导致有良有莠,良莠不齐。那么这个系统性问题,我是否可以通过完善相关小程序和发声平台的审查机构来解决呢?像我知道的内涵数案曾经因为审查机构不足而被下架,在其审查机构完善之后又重新上架,这就恰恰说明只要我们完善了发声平台的审查机构,是可以让小作文也能有正确导向的。首先第一,我们刚才说它逐渐被完善,但您需要继续论证这种完善对于小作文维权系统完善的利好性的相关联系。第二点,比如说您的小作文系统在完善,难道司法系统没有在完善吗?那么司法系统在完善的同时,您方今天论证的很大一部分在于司法系统不完善带来的人方的小作文的利好,所以这种利好会慢慢削弱,您方认同吗?
反方:我方不认同。首先我回答你第一个问题,利好性是因为我们在小作文使用的过程中,用它来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然后您刚刚提到了一个社会道德的作用,社会道德是否被认为是被坏人利用了,然后才写了小作文呢?那么被坏人利用的这种社会道德,它是否还是维权呢?这是您方还没搞懂的问题,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整个大家选择小作文这件事,我们不能把它简单地分为好的小作文才是小作文。另外对方三辩刚才讲了一个问题,您说关于那个性侵案,您说对方律师团队,所以小作文弥补了这种法律上的问题,是吗?是的,是因为在小作文维权的过程中,我们逐步推进了相关法律系统的完善性。对方辩友您有一个问题,就是在信息案中,是公检法提出的诉讼,原告是公安部门,所以您说的小作文怎么可能让公安部门和律师,您说律师打不过公安部门,所以这个是不合理的问题。小作文在这个案件中,只是抢占了公安部门法律的一部分利益,而它的弊端是会造成一系列的系统性危害。那我回答一下,如果说一个事情很难取证,公安部门无法取证,您告上去的结果是什么?我告诉您,告诉公安部门后,您可能没有得到任何东西,而您放到网上,无论如何可能会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能没有让对方得到审判,但是您自己得到了与您有类似经历或者能够理解您的人的关怀,这种对于您也是一种治愈,对于您的心理有好处。
正方:当您一直在说小作文维权和小作文牟利是两件事儿,那我想在一种机制运行的过程中,它伴随这种机制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难道不是这种系统的弊端吗?它是弊端,但是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小作文维权,而不是小作文,我们讨论的是小作文维权的行为以及它的正确权益。还有我想提一下,您刚刚提到说弊大于利,说是个人权益进入集体利益,所以您认为弊大于利,但是我方认为是利大于弊,因为像艾滋病或者白血病这种病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为他们整个集体来谋取权利,比如说《我不是药神》中,用一个人的牺牲换得了整个国家司法系统的完善。所以说您这一块您的判准变成了个人和社会的比较,而刚才您方一直在强调它的系统性和操作性的比较,您方不是有两个判准吗?您方提出的系统性和操作性,我们并没有来具体论证。那我再问一个,您刚刚说到系统性不可控,然后程序正义这些问题,我想问一下小作文维权,它是排除了一个正规的渠道吗?而是因为正规渠道效果不佳,所以我们才需要用小作文这种形式来维护自身权益,表达诉求嘛。
反方:对方一直在说一个事情,如果现在没有证据,去告诉法律解决不了,就一定要去网上说。我想跟对方讲的是,如果没有证据去告诉,我们宁愿有这样的人,他没有任何证据可以随意说东西,我们宁愿他不去维护这个所谓的权益。而我们也要保证什么,我们要保证那些无证之罪不被处罚,这就是我们法律的意义。如果一个人因为没有罪被惩罚,这个对社会的影响是很大的,一次错误判决,而后我们发现小作文导致的错误判决是很多的,因为它没有门槛。您说世界上有很多人,他们现在没有证据,利用法律程序无法达到目的,就觉得我们不应该采取任何措施。中国是人口大国,您这样的观点是不对的。您可以通过市长热线、国务院办公厅网站、实名举报、新闻记者等渠道,在这些渠道中,您的信息是会受到审查的,但写小作文这个信息是不会审查的,如果造假,就会被拦下来。而写小作文,可能会直接成为网络的受害者,这就是小作文相对于这些正规渠道,它最大的弊端。
正方:您刚刚说这个是没有门槛的,但是我们说明的是门槛低,而不是没有门槛,我们已经论证过了,在当前审查系统的审核下,并不是所有信息都能被发出来的。
反方:请问您说的这个审查系统,它怎么去核实证据,用什么手段?如果看到一个东西无凭无据地被发出来,那么肯定不会让它通过。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小作文没有证据却能被发出来?是不是因为它符合了公众或集体对于一个传统的不良权益、不良行为的集体认知或共鸣呢?首先您说如果没有证据,就要去写小作文,后面您又说如果没有证据,就不能被发出来,我觉得这是相互矛盾的。然后说一下您前面提到的人大王杰的例子,人大王杰并不是通过写小作文的方法举报他的导师,他是通过实名举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相关确凿的证据来举报了他的导师。而且法律的空白,您说要用小作文弥补,难道我们不能用司法机关的完善来弥补吗?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在审查法律,这难道不是一种完善吗?而且没有证据,难道就一定要写小作文吗?您现在收到信息,如果没有证据,您可以去找当地妇联,当地妇联会马上派专职人员跟您去搜查证据,这样得到证据比小作文更快,而且不会出现网络上对被告人的过度审判。
正方:好了,您刚刚又提到了人大这个例子,我再度重申,人大您刚刚也说了,他拿了自己的身份证和相关的足够证据,而您最开始说的证据不成立的一个原因是他不是小作文,您为什么认为他是小作文呢?
反方:我想说这个,那个小慧宾曾经控诉 MCN 公司侵犯老百姓权益,然后也有乔乐之后不会为他声援,结果最后 MCN 把他们告上法庭并胜诉了,请问在这个胜诉之前,他们对 MCN 造成的损失谁来负担呢?您方没有说出这一点。另外还有就是罗冠军、孙阳也发出过不实信息,结果后来发现是假的,所以您方说这个信息都是真的,是从哪里得来的呢?
辩题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 vs 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 环节为:自由辩论
正方:我在这里诠释一下刚刚您问的那个数据来源,我们的数据来源是北京师范大学长达三年的研究,覆盖了 31 个城市。好的,那么我想对您刚刚提到的门槛低,您就把它定义为良莠不齐,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门槛低是普通人发声的体现?门槛低决定了一个系统的下限,这种下限必然会导致有良有莠,良莠不齐。那么这个系统性问题,我是否可以通过完善相关小程序和发声平台的审查机构来解决呢?像我知道的内涵数案曾经因为审查机构不足而被下架,在其审查机构完善之后又重新上架,这就恰恰说明只要我们完善了发声平台的审查机构,是可以让小作文也能有正确导向的。首先第一,我们刚才说它逐渐被完善,但您需要继续论证这种完善对于小作文维权系统完善的利好性的相关联系。第二点,比如说您的小作文系统在完善,难道司法系统没有在完善吗?那么司法系统在完善的同时,您方今天论证的很大一部分在于司法系统不完善带来的人方的小作文的利好,所以这种利好会慢慢削弱,您方认同吗?
反方:我方不认同。首先我回答你第一个问题,利好性是因为我们在小作文使用的过程中,用它来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然后您刚刚提到了一个社会道德的作用,社会道德是否被认为是被坏人利用了,然后才写了小作文呢?那么被坏人利用的这种社会道德,它是否还是维权呢?这是您方还没搞懂的问题,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整个大家选择小作文这件事,我们不能把它简单地分为好的小作文才是小作文。另外对方三辩刚才讲了一个问题,您说关于那个性侵案,您说对方律师团队,所以小作文弥补了这种法律上的问题,是吗?是的,是因为在小作文维权的过程中,我们逐步推进了相关法律系统的完善性。对方辩友您有一个问题,就是在信息案中,是公检法提出的诉讼,原告是公安部门,所以您说的小作文怎么可能让公安部门和律师,您说律师打不过公安部门,所以这个是不合理的问题。小作文在这个案件中,只是抢占了公安部门法律的一部分利益,而它的弊端是会造成一系列的系统性危害。那我回答一下,如果说一个事情很难取证,公安部门无法取证,您告上去的结果是什么?我告诉您,告诉公安部门后,您可能没有得到任何东西,而您放到网上,无论如何可能会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能没有让对方得到审判,但是您自己得到了与您有类似经历或者能够理解您的人的关怀,这种对于您也是一种治愈,对于您的心理有好处。
正方:当您一直在说小作文维权和小作文牟利是两件事儿,那我想在一种机制运行的过程中,它伴随这种机制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难道不是这种系统的弊端吗?它是弊端,但是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小作文维权,而不是小作文,我们讨论的是小作文维权的行为以及它的正确权益。还有我想提一下,您刚刚提到说弊大于利,说是个人权益进入集体利益,所以您认为弊大于利,但是我方认为是利大于弊,因为像艾滋病或者白血病这种病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为他们整个集体来谋取权利,比如说《我不是药神》中,用一个人的牺牲换得了整个国家司法系统的完善。所以说您这一块您的判准变成了个人和社会的比较,而刚才您方一直在强调它的系统性和操作性的比较,您方不是有两个判准吗?您方提出的系统性和操作性,我们并没有来具体论证。那我再问一个,您刚刚说到系统性不可控,然后程序正义这些问题,我想问一下小作文维权,它是排除了一个正规的渠道吗?而是因为正规渠道效果不佳,所以我们才需要用小作文这种形式来维护自身权益,表达诉求嘛。
反方:对方一直在说一个事情,如果现在没有证据,去告诉法律解决不了,就一定要去网上说。我想跟对方讲的是,如果没有证据去告诉,我们宁愿有这样的人,他没有任何证据可以随意说东西,我们宁愿他不去维护这个所谓的权益。而我们也要保证什么,我们要保证那些无证之罪不被处罚,这就是我们法律的意义。如果一个人因为没有罪被惩罚,这个对社会的影响是很大的,一次错误判决,而后我们发现小作文导致的错误判决是很多的,因为它没有门槛。您说世界上有很多人,他们现在没有证据,利用法律程序无法达到目的,就觉得我们不应该采取任何措施。中国是人口大国,您这样的观点是不对的。您可以通过市长热线、国务院办公厅网站、实名举报、新闻记者等渠道,在这些渠道中,您的信息是会受到审查的,但写小作文这个信息是不会审查的,如果造假,就会被拦下来。而写小作文,可能会直接成为网络的受害者,这就是小作文相对于这些正规渠道,它最大的弊端。
正方:您刚刚说这个是没有门槛的,但是我们说明的是门槛低,而不是没有门槛,我们已经论证过了,在当前审查系统的审核下,并不是所有信息都能被发出来的。
反方:请问您说的这个审查系统,它怎么去核实证据,用什么手段?如果看到一个东西无凭无据地被发出来,那么肯定不会让它通过。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小作文没有证据却能被发出来?是不是因为它符合了公众或集体对于一个传统的不良权益、不良行为的集体认知或共鸣呢?首先您说如果没有证据,就要去写小作文,后面您又说如果没有证据,就不能被发出来,我觉得这是相互矛盾的。然后说一下您前面提到的人大王杰的例子,人大王杰并不是通过写小作文的方法举报他的导师,他是通过实名举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相关确凿的证据来举报了他的导师。而且法律的空白,您说要用小作文弥补,难道我们不能用司法机关的完善来弥补吗?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在审查法律,这难道不是一种完善吗?而且没有证据,难道就一定要写小作文吗?您现在收到信息,如果没有证据,您可以去找当地妇联,当地妇联会马上派专职人员跟您去搜查证据,这样得到证据比小作文更快,而且不会出现网络上对被告人的过度审判。
正方:好了,您刚刚又提到了人大这个例子,我再度重申,人大您刚刚也说了,他拿了自己的身份证和相关的足够证据,而您最开始说的证据不成立的一个原因是他不是小作文,您为什么认为他是小作文呢?
反方:我想说这个,那个小慧宾曾经控诉 MCN 公司侵犯老百姓权益,然后也有乔乐之后不会为他声援,结果最后 MCN 把他们告上法庭并胜诉了,请问在这个胜诉之前,他们对 MCN 造成的损失谁来负担呢?您方没有说出这一点。另外还有就是罗冠军、孙阳也发出过不实信息,结果后来发现是假的,所以您方说这个信息都是真的,是从哪里得来的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双方同学的精彩问答,接下来进入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总结陈词。首先由反方四辩进行总结,时间为 3 分 30 秒,有请反方四辩。
先回顾一下我方强调的论点: 一、小作文维权主观意愿普遍,且缺乏经核实证明,只能折射出真相的碎片。 二、小作文维权会引发社会群众对受害者的大量声讨,这夹杂着人们的愤怒与不满情绪,未经理性引导,进而造成不可挽回的网络暴力。且小作文缺乏程序证明,可能会引发违规审判。小作文往往以片面的情绪招致舆论压力,在司法机关尚未审定之前,就已经营造出有利于一方的舆论场,干扰了公平审判的权利。
同时,我想请大家思考对方所谓门槛低的说法。对方认为小作文维权门槛低,但实际上,只有具备一定话语权的人才能使用小作文进行维权,而在道德层面上,使用小作文却往往没有任何门槛。这意味着大多数人其实无法通过所谓的小作文进行维权诉求。
在此,我举一个具体的例子。现实中,每年有数量庞大的农民工,他们对自己的工资有维权诉求,但是我们并未见过相关的维权小作文在网络上引发关注,进而推动司法机关介入。我们看到的只是那些维权农民工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采取极端行为后被报道出来的事件。你们所谓的能为平民所用的小作文,只是一个理想化、童话化的设想,真正掌握舆论权的是能够写出吸睛文章的写手,以及有明星相关爆点的人物。这些舆论难道是真正能被大众所掌控的吗?你们所谓的利好,只不过是从一群没有话语权的人们身上剥夺出来的。
至今得到解决的小作文,哪一个不是形成舆论后,自上而下被小作文所解决的?司法才能让无法发声的权益更快得到维护。小作文没有严格的行政程序,网民会根据小作文所渲染的氛围,擅自将社会问题判定为一种罪,这种看似民主的做法背后却藏着难以解决的弊端。网民的情绪早已受到小作文的鼓舞而波动,导致网民对事件的分析未必都经过深思熟虑。我们看今年上半年网报事件的数量,比去年同比增长 40%,这就是所谓的网络自主监督、网民素质提高吗?这多少有些荒谬。上述这些特点与早已为时代所淘汰的做法如出一辙。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是否还要开历史倒车?我们在这种舆论场上,究竟是充当了正义的审判者,还是心怀叵测者手里的一杆枪?
感谢双方同学的精彩问答,接下来进入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总结陈词。首先由反方四辩进行总结,时间为 3 分 30 秒,有请反方四辩。
先回顾一下我方强调的论点: 一、小作文维权主观意愿普遍,且缺乏经核实证明,只能折射出真相的碎片。 二、小作文维权会引发社会群众对受害者的大量声讨,这夹杂着人们的愤怒与不满情绪,未经理性引导,进而造成不可挽回的网络暴力。且小作文缺乏程序证明,可能会引发违规审判。小作文往往以片面的情绪招致舆论压力,在司法机关尚未审定之前,就已经营造出有利于一方的舆论场,干扰了公平审判的权利。
同时,我想请大家思考对方所谓门槛低的说法。对方认为小作文维权门槛低,但实际上,只有具备一定话语权的人才能使用小作文进行维权,而在道德层面上,使用小作文却往往没有任何门槛。这意味着大多数人其实无法通过所谓的小作文进行维权诉求。
在此,我举一个具体的例子。现实中,每年有数量庞大的农民工,他们对自己的工资有维权诉求,但是我们并未见过相关的维权小作文在网络上引发关注,进而推动司法机关介入。我们看到的只是那些维权农民工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采取极端行为后被报道出来的事件。你们所谓的能为平民所用的小作文,只是一个理想化、童话化的设想,真正掌握舆论权的是能够写出吸睛文章的写手,以及有明星相关爆点的人物。这些舆论难道是真正能被大众所掌控的吗?你们所谓的利好,只不过是从一群没有话语权的人们身上剥夺出来的。
至今得到解决的小作文,哪一个不是形成舆论后,自上而下被小作文所解决的?司法才能让无法发声的权益更快得到维护。小作文没有严格的行政程序,网民会根据小作文所渲染的氛围,擅自将社会问题判定为一种罪,这种看似民主的做法背后却藏着难以解决的弊端。网民的情绪早已受到小作文的鼓舞而波动,导致网民对事件的分析未必都经过深思熟虑。我们看今年上半年网报事件的数量,比去年同比增长 40%,这就是所谓的网络自主监督、网民素质提高吗?这多少有些荒谬。上述这些特点与早已为时代所淘汰的做法如出一辙。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是否还要开历史倒车?我们在这种舆论场上,究竟是充当了正义的审判者,还是心怀叵测者手里的一杆枪?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小作文维权对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是否大于其带来的消极影响。
小作文维权存在诸多问题,如缺乏核实、可能引发网络暴力和干扰公平审判、只有部分有话语权的人能有效使用等,这些问题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大于其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因此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
感谢反方四辩的精彩陈词,下面有请正方四辩做总结,陈词时间同样为 3 分 30 秒,有请正方四辩。
对方辩友,我想再度回忆一下您刚刚说到的几个问题。您刚刚说未经理性引导的小作文就会导致不良结果,那您也提到了,是理性引导的问题,难道这是小作文本身的问题吗?没有理性引导,任何事物都会被导入深渊。
那您刚刚也承认了,门槛低是让普通人发声,普通人并不具备专业写作能力,难道只有那些有专业写作能力的人在公司的引导之下才能得到社会的正义吗?难道我们普通人无法发声,只有大公司发声,这个社会才是有正义的吗?
您刚刚也说了,小作文是需要相关能力的,但是在普通人没有这种能力的情况下,普通人如何对抗大公司呢?我们在最开始的一辩就说,小作文需要的是一个人的真挚情感,是普通人来对抗大公司不道德行为的武器。
然后我们刚才提到了一个同比增长,我想说同比增长肯定会有网络使用普及这个相关数据的提高,而非所有人的网络素质正在下降。
据此,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行为作为普通民众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可以让我们在合法权益被损害时积极快速地获得广泛关注,并抨击那些恶劣行为。小作文具有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和门槛低的特点,可以让小作文得到舆论发酵的同时,在公众和审核相关调查的推进中,打击法律之外的一些不道德行为,进而填补法律空白并完善社会道德机制,与此同时也可以推动相关调查的进度。
好的,那我想再抨击一下对方的三个论点。第一,您刚刚说,小作文是普通人在遭受了某种遭遇之下,比如他们会将个人的情感传递到互联网上,但是我们想说,大多数人会基于自身的真实遭遇而非胡乱编造,他们会经过深思熟虑,网络的自净能力会对这样的人进行筛选。比如您刚刚提到的这个人大的女生,她也是冒着自身被网暴的风险,把自身的身份证传到了网上,来证明自己的相关权利。第二,您刚刚说容易造成群体的混乱,但是这个群体的混乱难道不是群体对于相关做法行为的理性共鸣吗?难道这属于盲目冲动吗?第三,您刚刚说没有经过正规渠道的审查,但是我们想说,这种小作文维权的方式恰恰是在正规渠道效果不佳、进展缓慢的情况下进行的。我们通过小作文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并且加快相关审查的速度,只要我们引导得当,小作文可以成为我们在维护自身权益时的强有力武器,我相信公众也会在今后的网络生活中有足够的判断力来判断小作文维权是否真实。综上,我方坚定认为小作文维权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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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辩友,我想再度回忆一下您刚刚说到的几个问题。您刚刚说未经理性引导的小作文就会导致不良结果,那您也提到了,是理性引导的问题,难道这是小作文本身的问题吗?没有理性引导,任何事物都会被导入深渊。
那您刚刚也承认了,门槛低是让普通人发声,普通人并不具备专业写作能力,难道只有那些有专业写作能力的人在公司的引导之下才能得到社会的正义吗?难道我们普通人无法发声,只有大公司发声,这个社会才是有正义的吗?
您刚刚也说了,小作文是需要相关能力的,但是在普通人没有这种能力的情况下,普通人如何对抗大公司呢?我们在最开始的一辩就说,小作文需要的是一个人的真挚情感,是普通人来对抗大公司不道德行为的武器。
然后我们刚才提到了一个同比增长,我想说同比增长肯定会有网络使用普及这个相关数据的提高,而非所有人的网络素质正在下降。
据此,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行为作为普通民众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可以让我们在合法权益被损害时积极快速地获得广泛关注,并抨击那些恶劣行为。小作文具有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和门槛低的特点,可以让小作文得到舆论发酵的同时,在公众和审核相关调查的推进中,打击法律之外的一些不道德行为,进而填补法律空白并完善社会道德机制,与此同时也可以推动相关调查的进度。
好的,那我想再抨击一下对方的三个论点。第一,您刚刚说,小作文是普通人在遭受了某种遭遇之下,比如他们会将个人的情感传递到互联网上,但是我们想说,大多数人会基于自身的真实遭遇而非胡乱编造,他们会经过深思熟虑,网络的自净能力会对这样的人进行筛选。比如您刚刚提到的这个人大的女生,她也是冒着自身被网暴的风险,把自身的身份证传到了网上,来证明自己的相关权利。第二,您刚刚说容易造成群体的混乱,但是这个群体的混乱难道不是群体对于相关做法行为的理性共鸣吗?难道这属于盲目冲动吗?第三,您刚刚说没有经过正规渠道的审查,但是我们想说,这种小作文维权的方式恰恰是在正规渠道效果不佳、进展缓慢的情况下进行的。我们通过小作文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并且加快相关审查的速度,只要我们引导得当,小作文可以成为我们在维护自身权益时的强有力武器,我相信公众也会在今后的网络生活中有足够的判断力来判断小作文维权是否真实。综上,我方坚定认为小作文维权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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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文维权对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是否大于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我方坚定认为小作文维权利大于弊。
感谢正方四辩的精彩陈词,本场比赛环节至此结束。工作人员已收取评委的评分表,接下来公布印象票归属。从我的左侧开始,第一位评委的印象票投给了正方,第二位评委的印象票投给了反方,第三位评委的印象票投给了反方。请评委一起讨论。
我先来谈一下我的想法。为何我将印象票投给正方呢?因为这场比赛的胜负在我看来较为明显,原本我以为会是一方完胜,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我觉得双方还是有一定实力的,所以我选择将票分为一三票给你们。然而,决胜票的环节则很明确地投给了反方。接下来,我聊一下你们这一场的表现以及一些战场的情况。
首先,正方提到一个事情叫工具论,认为小作文只是一个工具,使用起来有好有坏,而坏人利用这一工具的部分未被考虑,这是一种不太负责的态度。因为这种工具的存在,必然会有坏人利用它达到不好的目的,这一部分是完全无法排除的。而且从辩论技巧角度看,当正方在说分好坏时,其实已经承认了小作文存在较大的弊端,因为承认了它会被坏人利用。此外,我们的网络环境并非那么健康。
接着聊一下这个辩题。小作文这道题属于信息时代的一个问题,我们要讨论的是其社会价值所在。在这个万物互联、网络无限沟通、舆论流量巨大的时代,它带来的到底是维权手段的增加,还是更加不公开透明的环境,亦或是巨大的舆论洪流?而且,这个题可以延伸到国家政治手段与群众诉求之间的冲突,但你们在这方面似乎没有展开讨论。
再来谈一下你们在战场上的表现。第一个战场是网络,这是这场比赛最大的一个战场。在网络信息方面,我非常重视你们对于当今网络样态的描摹,但你们双方都只有一个数据。正方的数据我只在一篇稿中似乎听到过,后面你们在辩论时没有充分阐述数据,只在揭示时说了一句来自于某处,但具体数据如何并不清晰。如果想要拿下这套题,网络环境的理性是你们一定要争取的,但你们似乎并未将精力放在这上面。反方也没有很认真地与你们辩论,他们只举了一个数据告诉你,那个 85.4,但他们至少在对辩或某个环节中提了两次,让大家知道这个数据的存在。就算我将你们这场视为打平,这场比赛也肯定是反方获胜。因为反方告诉我说现在网民是讲理的,这其实不太容易让人信服。正常来说,无论是学校的表白墙还是小红书上,因为一点小事骂起来也会持续很久。
其次,梳理一下你们的一些观点。正方告诉我第一件事情叫做网络门槛低、速度快,但后续给我的论证基本上是取证困难。我觉得如果真的想强调低门槛,有更多的角度可以选取,比如当对方提及法律与公权时,完全可以提一些政治上的事情,如国家机关、政府工作人员踢皮球,或者说是论司空学。而正方提的是取证困难,这对他们来说不是一个有利的点,因为取胜困难往往意味着证据不足,反方迅速抓住了这个点,给予正方致命一击,指出他们自己都无法证明证据的清白,又如何证明事情的真假,这更说明了网络是一个良莠不齐的世界。正方还举了一个人大女生的案子,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问题在于内容太过单薄,只举了这一个例子,所以我实在无法将这个战场视为正方的优势。反方举的例子是网络内容良莠不齐,后续带来的巨大舆论声量无法掌控,包括网络平台受众群体不一样,这个群体可以继续深入探讨,比如现在最热门的话题以及一些具体案件,受众集体不一样,声量洪流不一样,往往也会影响审判的公正度,还有网络的下限低,主观特别强。在这方面,反方给了我更多的渲染,但在我听来,你们的有效论证只有一个,就是你们本身那个数据还没有充分运用,还有一个小的战场是时间战。正方提出这个战场,告诉我说很紧急,比如提到食品安全,说要尽快告诉大家这家店不好,避免更多人上当,其逻辑在于避雷。但如果想体现紧急,有更多更好的办法,比如因为食品问题要去医院,需要支付医疗费用,所以需要尽快得到赔偿,这个往往比避雷这件事情要紧迫得多。这个小战场的讨论就到此为止,还有一个点是程序上的疑罪从无,这个方向其实可以讨论到国家政治手段与群众诉求之间矛盾的这一社会议题上,但正方似乎没有对此进行考量。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国家机关出于一些宏观的考虑,在很多时候会舍弃百姓的一些切身利益,这就是正方讲的法律部门或者是规则力量,但你们甚至没有机会去推进法律部门和体系完善这方面的例子。总体来说,战场这方面基本上会给反方,学生套也在反方这边。反方还有一个不太好的地方是你们的第二个论点,在我听来似乎没有什么推论。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我的印象票和同学的反方,我解释一下为何投给反方。在我看来,首先是正方的论据和理论,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更多的弥补来完善其框架。而反方的秩序给我感觉有三个问题非常清楚,结论也非常明确,而且都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我从四个方面来讲,第一个是小作文本身,我听到较多的词是门槛低,但正方对此的诠释,在我看来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传播快,或者是让普通民众发声。但反方四辩后来说了,普通民众,比如农民工,其实并没有真正得到发声,不过这个观点提出得有点晚。我们看到网上真正小作文维权成功的案例,比如人大的王吉,比如暑假较热的新闻,比如江苏的马翔宇,这些写小作文的人能将事情清楚呈现并让网友相信或煽动网友,在我看来,他们确实做到了。第二个事情是网报,第一个问题是网民是否理性。因为你们双方的数据没有进行比较,在我看来双方的数据都没用,但说网民理性这个事情非常不符合我的认知。在网络辩题上,你们千万不要说网民是理性的,可以换一种说法,比如叫舆论反转,舆论不停的反转,降低了网民对于事情的相信度,他们是在轻易地相信网上的事情,而不是说网民很理性,大家都是以公正的态度去判断这些事情。所以说这个点是网民不理性,因此这个点我站在反方这边。第二个是到底是道德审判还是情诉审判,这是反方讲到的一个点,我印象特别深刻。对于不同的群体来说,审判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最近的杨毅代言青松的事件,将这个事情放在小红书和贴吧上,会有完全不同的言论。网络审判都是基于社会上的道德标准来判断事情,但事情往往并非如此。所以说这个点对我来说很重要,并且反方的阐述非常到位。还有一个是讨论到量刑过度,就是宣判错判的事件。正方没有回答如果这些被诬告的人,那么对于他们的解决措施是什么。所以说在我看来,正方没有给出答案,因此在舆论这个点上,我觉得反方呈现的东西更清晰。
第二个点是司法。我一直认为政治这个东西是非常重要的。既然有司法存在,有那么多程序在,它肯定是有一定考量的。但这里牵扯到一个定义的问题,正常来说只有好人发的小作文维权,才叫小作文维权。这个好人应该是完全站在客观的角度上,认定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并且对证据有考量,只是暂时没有找到,在司法上是完全客观的,我觉得这非常难。第二个是程序的必要性,这个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们去冤判错判的话,对整个社会司法或社会公信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反方在后面又补充了一个点,如果司法先解决你的权益问题,那必定会侵犯到别人的权利,这个时候就无法进行比较了。所以说这个点我也会倾向反方。
最后一个点是社会公信力。这个点特别重要,因为这个题目是关于对社会的影响。人们不再相信正规的司法环境,而借助小作文维权的方式,在正常人看来,司法程序和社会的公正评判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是降低了的。我觉得正方没有打到社会这个点上,我基本上没有听到关于整个社会的讨论,或者说一个标准,或者是什么建设之类的,影响到所有民众对于某些事情的判断。我觉得社会公信力这个点,反方的表现更好。因为很多人觉得司法程序复杂,所以借助小作文维权,但实际上最近司法在不断缩短时间,而且真正那些用小作文维权的人,他们是真的体会到司法漫长,还是只是听网上说司法难维权难,所以不去维权,而他们自己并没有切身体会到。所以我觉得这个东西还是反方更有优势,社会公信力在我看来是降低了的。所以我的环节票和决胜票都投给了反方。
剩下的两位评委已经说的差不多了。我觉得网民理性这个点,网民在接收到这些信息以后,他们可能会越来越对这些信息感到无感。我觉得这个点可能是反方的点,因为网民的情绪化其实也没有那么不好。正方想要流量、热点,想要大家关注这个事情,需要利用网民的一些同理心、一些共鸣,才能让事情更广泛地传播。而反方可以说大家对网上的小作文越来越没有共鸣,那么小作文可能并没有正方说的那么有效,其作用可能没那么大了。
还有关于程序的问题,比如事情比较紧急,是先发一个小作文到网上,让更多人关注后再走法律程序,还是只发一篇小作文,让网民通过道德审判。走法律程序势必比道德审判要慢,这是反方提出的观点。而正方如果直接用道德审判,反方反驳说可能不是在进行道德审判,而是在进行兴趣审判。我觉得双方在这个点上的表现都不是很好。
以及反方提出的,如果为了紧急处理某些事情而发小作文到网上,可能会先处理这些事情,而其他人的需求就没有那么迫切了。但反方在这个问题的反驳上也做得不是很好,这个攻防就停留在这里。所以这几个点我都投给了反方。
当时反方四辩提出了一个关于门槛低的问题,如果想引起大家的关注,其实还是需要一定的写作能力的。我觉得这个观点提得挺好的,可以放在三遍或者修辩环节,说明小作文其实也没有那么低的门槛,如果没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是没有办法得到大量关注的。
感谢各位评委的精彩点评。接下来首先我们将公布获得最佳辩手票的辩手,他们是正方四辩 2 分,反方二辩 4 分,反方三辩 9 分,反方四辩 3 分。获得本场比赛最佳辩手的是反方三辩,下面公布环节票和决胜票以及赛果。在环节票和决胜票上,三位评委都投给了反方,赛果是反方 8:1 获胜。本场比赛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感谢正方四辩的精彩陈词,本场比赛环节至此结束。工作人员已收取评委的评分表,接下来公布印象票归属。从我的左侧开始,第一位评委的印象票投给了正方,第二位评委的印象票投给了反方,第三位评委的印象票投给了反方。请评委一起讨论。
我先来谈一下我的想法。为何我将印象票投给正方呢?因为这场比赛的胜负在我看来较为明显,原本我以为会是一方完胜,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我觉得双方还是有一定实力的,所以我选择将票分为一三票给你们。然而,决胜票的环节则很明确地投给了反方。接下来,我聊一下你们这一场的表现以及一些战场的情况。
首先,正方提到一个事情叫工具论,认为小作文只是一个工具,使用起来有好有坏,而坏人利用这一工具的部分未被考虑,这是一种不太负责的态度。因为这种工具的存在,必然会有坏人利用它达到不好的目的,这一部分是完全无法排除的。而且从辩论技巧角度看,当正方在说分好坏时,其实已经承认了小作文存在较大的弊端,因为承认了它会被坏人利用。此外,我们的网络环境并非那么健康。
接着聊一下这个辩题。小作文这道题属于信息时代的一个问题,我们要讨论的是其社会价值所在。在这个万物互联、网络无限沟通、舆论流量巨大的时代,它带来的到底是维权手段的增加,还是更加不公开透明的环境,亦或是巨大的舆论洪流?而且,这个题可以延伸到国家政治手段与群众诉求之间的冲突,但你们在这方面似乎没有展开讨论。
再来谈一下你们在战场上的表现。第一个战场是网络,这是这场比赛最大的一个战场。在网络信息方面,我非常重视你们对于当今网络样态的描摹,但你们双方都只有一个数据。正方的数据我只在一篇稿中似乎听到过,后面你们在辩论时没有充分阐述数据,只在揭示时说了一句来自于某处,但具体数据如何并不清晰。如果想要拿下这套题,网络环境的理性是你们一定要争取的,但你们似乎并未将精力放在这上面。反方也没有很认真地与你们辩论,他们只举了一个数据告诉你,那个 85.4,但他们至少在对辩或某个环节中提了两次,让大家知道这个数据的存在。就算我将你们这场视为打平,这场比赛也肯定是反方获胜。因为反方告诉我说现在网民是讲理的,这其实不太容易让人信服。正常来说,无论是学校的表白墙还是小红书上,因为一点小事骂起来也会持续很久。
其次,梳理一下你们的一些观点。正方告诉我第一件事情叫做网络门槛低、速度快,但后续给我的论证基本上是取证困难。我觉得如果真的想强调低门槛,有更多的角度可以选取,比如当对方提及法律与公权时,完全可以提一些政治上的事情,如国家机关、政府工作人员踢皮球,或者说是论司空学。而正方提的是取证困难,这对他们来说不是一个有利的点,因为取胜困难往往意味着证据不足,反方迅速抓住了这个点,给予正方致命一击,指出他们自己都无法证明证据的清白,又如何证明事情的真假,这更说明了网络是一个良莠不齐的世界。正方还举了一个人大女生的案子,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问题在于内容太过单薄,只举了这一个例子,所以我实在无法将这个战场视为正方的优势。反方举的例子是网络内容良莠不齐,后续带来的巨大舆论声量无法掌控,包括网络平台受众群体不一样,这个群体可以继续深入探讨,比如现在最热门的话题以及一些具体案件,受众集体不一样,声量洪流不一样,往往也会影响审判的公正度,还有网络的下限低,主观特别强。在这方面,反方给了我更多的渲染,但在我听来,你们的有效论证只有一个,就是你们本身那个数据还没有充分运用,还有一个小的战场是时间战。正方提出这个战场,告诉我说很紧急,比如提到食品安全,说要尽快告诉大家这家店不好,避免更多人上当,其逻辑在于避雷。但如果想体现紧急,有更多更好的办法,比如因为食品问题要去医院,需要支付医疗费用,所以需要尽快得到赔偿,这个往往比避雷这件事情要紧迫得多。这个小战场的讨论就到此为止,还有一个点是程序上的疑罪从无,这个方向其实可以讨论到国家政治手段与群众诉求之间矛盾的这一社会议题上,但正方似乎没有对此进行考量。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国家机关出于一些宏观的考虑,在很多时候会舍弃百姓的一些切身利益,这就是正方讲的法律部门或者是规则力量,但你们甚至没有机会去推进法律部门和体系完善这方面的例子。总体来说,战场这方面基本上会给反方,学生套也在反方这边。反方还有一个不太好的地方是你们的第二个论点,在我听来似乎没有什么推论。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我的印象票和同学的反方,我解释一下为何投给反方。在我看来,首先是正方的论据和理论,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更多的弥补来完善其框架。而反方的秩序给我感觉有三个问题非常清楚,结论也非常明确,而且都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我从四个方面来讲,第一个是小作文本身,我听到较多的词是门槛低,但正方对此的诠释,在我看来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传播快,或者是让普通民众发声。但反方四辩后来说了,普通民众,比如农民工,其实并没有真正得到发声,不过这个观点提出得有点晚。我们看到网上真正小作文维权成功的案例,比如人大的王吉,比如暑假较热的新闻,比如江苏的马翔宇,这些写小作文的人能将事情清楚呈现并让网友相信或煽动网友,在我看来,他们确实做到了。第二个事情是网报,第一个问题是网民是否理性。因为你们双方的数据没有进行比较,在我看来双方的数据都没用,但说网民理性这个事情非常不符合我的认知。在网络辩题上,你们千万不要说网民是理性的,可以换一种说法,比如叫舆论反转,舆论不停的反转,降低了网民对于事情的相信度,他们是在轻易地相信网上的事情,而不是说网民很理性,大家都是以公正的态度去判断这些事情。所以说这个点是网民不理性,因此这个点我站在反方这边。第二个是到底是道德审判还是情诉审判,这是反方讲到的一个点,我印象特别深刻。对于不同的群体来说,审判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最近的杨毅代言青松的事件,将这个事情放在小红书和贴吧上,会有完全不同的言论。网络审判都是基于社会上的道德标准来判断事情,但事情往往并非如此。所以说这个点对我来说很重要,并且反方的阐述非常到位。还有一个是讨论到量刑过度,就是宣判错判的事件。正方没有回答如果这些被诬告的人,那么对于他们的解决措施是什么。所以说在我看来,正方没有给出答案,因此在舆论这个点上,我觉得反方呈现的东西更清晰。
第二个点是司法。我一直认为政治这个东西是非常重要的。既然有司法存在,有那么多程序在,它肯定是有一定考量的。但这里牵扯到一个定义的问题,正常来说只有好人发的小作文维权,才叫小作文维权。这个好人应该是完全站在客观的角度上,认定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并且对证据有考量,只是暂时没有找到,在司法上是完全客观的,我觉得这非常难。第二个是程序的必要性,这个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们去冤判错判的话,对整个社会司法或社会公信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反方在后面又补充了一个点,如果司法先解决你的权益问题,那必定会侵犯到别人的权利,这个时候就无法进行比较了。所以说这个点我也会倾向反方。
最后一个点是社会公信力。这个点特别重要,因为这个题目是关于对社会的影响。人们不再相信正规的司法环境,而借助小作文维权的方式,在正常人看来,司法程序和社会的公正评判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是降低了的。我觉得正方没有打到社会这个点上,我基本上没有听到关于整个社会的讨论,或者说一个标准,或者是什么建设之类的,影响到所有民众对于某些事情的判断。我觉得社会公信力这个点,反方的表现更好。因为很多人觉得司法程序复杂,所以借助小作文维权,但实际上最近司法在不断缩短时间,而且真正那些用小作文维权的人,他们是真的体会到司法漫长,还是只是听网上说司法难维权难,所以不去维权,而他们自己并没有切身体会到。所以我觉得这个东西还是反方更有优势,社会公信力在我看来是降低了的。所以我的环节票和决胜票都投给了反方。
剩下的两位评委已经说的差不多了。我觉得网民理性这个点,网民在接收到这些信息以后,他们可能会越来越对这些信息感到无感。我觉得这个点可能是反方的点,因为网民的情绪化其实也没有那么不好。正方想要流量、热点,想要大家关注这个事情,需要利用网民的一些同理心、一些共鸣,才能让事情更广泛地传播。而反方可以说大家对网上的小作文越来越没有共鸣,那么小作文可能并没有正方说的那么有效,其作用可能没那么大了。
还有关于程序的问题,比如事情比较紧急,是先发一个小作文到网上,让更多人关注后再走法律程序,还是只发一篇小作文,让网民通过道德审判。走法律程序势必比道德审判要慢,这是反方提出的观点。而正方如果直接用道德审判,反方反驳说可能不是在进行道德审判,而是在进行兴趣审判。我觉得双方在这个点上的表现都不是很好。
以及反方提出的,如果为了紧急处理某些事情而发小作文到网上,可能会先处理这些事情,而其他人的需求就没有那么迫切了。但反方在这个问题的反驳上也做得不是很好,这个攻防就停留在这里。所以这几个点我都投给了反方。
当时反方四辩提出了一个关于门槛低的问题,如果想引起大家的关注,其实还是需要一定的写作能力的。我觉得这个观点提得挺好的,可以放在三遍或者修辩环节,说明小作文其实也没有那么低的门槛,如果没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是没有办法得到大量关注的。
感谢各位评委的精彩点评。接下来首先我们将公布获得最佳辩手票的辩手,他们是正方四辩 2 分,反方二辩 4 分,反方三辩 9 分,反方四辩 3 分。获得本场比赛最佳辩手的是反方三辩,下面公布环节票和决胜票以及赛果。在环节票和决胜票上,三位评委都投给了反方,赛果是反方 8:1 获胜。本场比赛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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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委的点评,反方在多个方面的表现优于正方,因此评委将印象票、环节票和决胜票都投给了反方,最终反方以 8:1 获胜,反方三辩获得最佳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