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善的智慧。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幸福者退让原则的定义。当一个人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稳定的工作和良好的人际关系时,在外遇到与人挑衅、冲突或不利行径时,应该选择退让,而非直接对抗。
我方坚持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善的智慧,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主动退让意味着掌控局面。心理学研究表明,情绪调节能力密切相关,退让往往需要更强的内在力量和稳定的情绪。当选择退让时,实际上是在控制局面,避免情绪的失控和冲突的升级,这是一种积极的决策。 二、幸福者退让原则体现的是一种宽容与大度,是对善的智慧。众所周知,以和为贵是我们当今社会所倡导的一种价值取向。当幸福者选择退让的时候,并非软弱可欺,而是他们知道所谓的争执不会真正地解决问题。此时的退让是一种智慧的体现,能够避免矛盾的激化。例如,有一个家庭准备为女儿过生日,买了一个蛋糕,但是外卖员送蛋糕时放坏了,丈夫准备上前理论,此时妻子发现外卖员的情绪明显不对劲,便选择与外卖员分享蛋糕的方式来缓解当时的局面。站在妻子的角度,她虽不知道外卖员的为人,但对方情绪不对劲,可能是经历了不好的事情,她用分享的方式解决问题,既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又在一定程度上温暖了外卖员的内心。这种宽容与大度怎能不算是一种对善的智慧呢? 三、幸福者退让原则并不是无原则的退让。我们有一套适用的条件和范围。这里有两个标准:一是在面对日常生活中的小摩擦和小冲突,没有涉及到自己核心利益以及底线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退让;二是在发现对方情绪不稳定的时候可以退让。但是,在面对重大问题和严重恶行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更加理性的方式,以此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幸福者退让原则并不意味着对恶的纵容,退让只是处理问题的一种方式,并不代表对错误行为的认可。
最后,我们来设想一个场景:你在外与人发生冲突,此时的冲突无关你的核心利益和底线原则。对于陌生人,对方也许会抱着“反正我拉你下水”的心态,而你家庭幸福美满,家中有人等你平安归来,此时你的据理力争也许会成为压倒对方的最后一根稻草,没必要用自己的人身安全做赌注,去逞一时之快。孙子兵法中有句话叫做“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而易经中所说“圣人不发无妄之灾”。
所以,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善的智慧。谢谢!
感谢正方一辩。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善的智慧。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幸福者退让原则的定义。当一个人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稳定的工作和良好的人际关系时,在外遇到与人挑衅、冲突或不利行径时,应该选择退让,而非直接对抗。
我方坚持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善的智慧,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主动退让意味着掌控局面。心理学研究表明,情绪调节能力密切相关,退让往往需要更强的内在力量和稳定的情绪。当选择退让时,实际上是在控制局面,避免情绪的失控和冲突的升级,这是一种积极的决策。 二、幸福者退让原则体现的是一种宽容与大度,是对善的智慧。众所周知,以和为贵是我们当今社会所倡导的一种价值取向。当幸福者选择退让的时候,并非软弱可欺,而是他们知道所谓的争执不会真正地解决问题。此时的退让是一种智慧的体现,能够避免矛盾的激化。例如,有一个家庭准备为女儿过生日,买了一个蛋糕,但是外卖员送蛋糕时放坏了,丈夫准备上前理论,此时妻子发现外卖员的情绪明显不对劲,便选择与外卖员分享蛋糕的方式来缓解当时的局面。站在妻子的角度,她虽不知道外卖员的为人,但对方情绪不对劲,可能是经历了不好的事情,她用分享的方式解决问题,既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又在一定程度上温暖了外卖员的内心。这种宽容与大度怎能不算是一种对善的智慧呢? 三、幸福者退让原则并不是无原则的退让。我们有一套适用的条件和范围。这里有两个标准:一是在面对日常生活中的小摩擦和小冲突,没有涉及到自己核心利益以及底线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退让;二是在发现对方情绪不稳定的时候可以退让。但是,在面对重大问题和严重恶行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更加理性的方式,以此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幸福者退让原则并不意味着对恶的纵容,退让只是处理问题的一种方式,并不代表对错误行为的认可。
最后,我们来设想一个场景:你在外与人发生冲突,此时的冲突无关你的核心利益和底线原则。对于陌生人,对方也许会抱着“反正我拉你下水”的心态,而你家庭幸福美满,家中有人等你平安归来,此时你的据理力争也许会成为压倒对方的最后一根稻草,没必要用自己的人身安全做赌注,去逞一时之快。孙子兵法中有句话叫做“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而易经中所说“圣人不发无妄之灾”。
所以,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善的智慧。谢谢!
感谢正方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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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正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善的智慧。
咨询正方一辩,共计时 2 分钟,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但回答方内容 5 秒保护时间,保护时间内质询方不得打断。
有请。对方辩友,请问,假如有一个人他和您不讲道理,您说话他也不会积极听取。当这种情况纠缠到您身上的时候,您会选择心甘情愿地赔笑、情愿吃亏而心中毫无芥蒂,还是想要谴责而因不得已而默不作声呢?
与对方发生争执的问题,如果没有涉及到自己核心利益的那种小摩擦、小冲突,我会选择推让。
那么假如您作为一个幸福者,因为一个所谓的不幸福者可能的侵害升级就选择妥协,您觉得这是一种对善良风俗的践踏吗?
我们在运用这个幸福者原则的时候,面对的是陌生人,所以对方幸不幸福,其实我是不知道的。
幸福者因所谓的不幸福者可能的不法侵害的升级而选择对恶行进行妥协,难道不是对善良风俗的践踏吗?
不是。
好,谢谢。嗯,这结束。嗯,下面有请……(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信息缺失)
咨询正方一辩,共计时 2 分钟,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但回答方内容 5 秒保护时间,保护时间内质询方不得打断。
有请。对方辩友,请问,假如有一个人他和您不讲道理,您说话他也不会积极听取。当这种情况纠缠到您身上的时候,您会选择心甘情愿地赔笑、情愿吃亏而心中毫无芥蒂,还是想要谴责而因不得已而默不作声呢?
与对方发生争执的问题,如果没有涉及到自己核心利益的那种小摩擦、小冲突,我会选择推让。
那么假如您作为一个幸福者,因为一个所谓的不幸福者可能的侵害升级就选择妥协,您觉得这是一种对善良风俗的践踏吗?
我们在运用这个幸福者原则的时候,面对的是陌生人,所以对方幸不幸福,其实我是不知道的。
幸福者因所谓的不幸福者可能的不法侵害的升级而选择对恶行进行妥协,难道不是对善良风俗的践踏吗?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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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纵容。首先,幸福者退让的原则,是指在家庭幸福美满的情况下,遇到外界的挑衅或冲突时,选择退让,而非抵抗。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 第一点,幸福的人们在面对不公时就一定要退让吗?这何尝不是一种不公呢?如果幸福者必须退让,法律何在?社会的公平正义又何在呢?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幸福者退让原则表现出了幸福者与非幸福者之间的不平等,这明显违背了宪法原则。若此原则被大多数人接受,邪恶便有了肆意妄为的理由,幸福的人会一直受到欺凌,无止境的退让只会让施暴者更加变本加厉,当下的校园暴力便是如此。若此风盛行,将会演变为司法系统的大灾难,这样的原则难道不是对恶的纵容吗? 第二点,在幸福者退让原则中强调的是幸福者的退让,而不是平等或捍卫,这便是纵容的源头。有句话叫做人性的贪婪经不起一时的考验。一个显著的例子便是“疯狂抢鱼事件”。在这个事件中,博主李维刚在金凤村包下一个鱼塘,当地村民问他可否抓鱼塘里的鱼,本着幸福者退让的原则,李维刚说可以抓,但只能抓小鱼。结果这样的退让换来的却是恶的变本加厉,人们为了抢鱼,上演了一场触目惊心的人性之争,不论大鱼小鱼,疯抢不止。由此观之,幸福者退让原则分明是对恶的纵容。 第三点,对于大恶和小恶。对于大恶,我们寸步不让。例如,清朝当时的社会经济位于世界前列,人口数世界第一,在当时的世界,清朝确实是幸福的。但是当鸦片流入中国时,清政府却做出了退让,他们惩处了林则徐等禁烟人士,造成的后果却是列强们的变本加厉,法国、日本、葡萄牙等纷至沓来。对于小恶又如何呢?对小恶的退让有可能造成恶的滋长,因为对触及底线原则的小恶进行退让,那么这样的小恶会不断蔓延。假如社会上没有大恶,却有诸多如牛毛的小恶除之不尽,这难道不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吗?如果对小恶无止境的退让会导致这样的局面,那我们为何要做出退让呢?我们研究幸福者退让原则,发现其评判人是否应该退让的标准仅仅是人是否幸福,显然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幸福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有的人自认为幸福,有的人虽拥有许多,却认为自己不幸福。幸福作为一个相对的概念,一个人是否幸福,自己才有话语权,怎能由他人来评判呢?最后,曾有一个父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不受侵害,独自一人与 6 名不法分子搏斗,起初他顾及自己女儿的安全,遵循幸福者退让的原则,但对方依旧不肯放过他们,最后导致这位父亲自己身受重伤。从这事件可以看出,幸福者退让原则反而纵容了恶的进行。综上所述,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纵容。
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纵容。首先,幸福者退让的原则,是指在家庭幸福美满的情况下,遇到外界的挑衅或冲突时,选择退让,而非抵抗。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 第一点,幸福的人们在面对不公时就一定要退让吗?这何尝不是一种不公呢?如果幸福者必须退让,法律何在?社会的公平正义又何在呢?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幸福者退让原则表现出了幸福者与非幸福者之间的不平等,这明显违背了宪法原则。若此原则被大多数人接受,邪恶便有了肆意妄为的理由,幸福的人会一直受到欺凌,无止境的退让只会让施暴者更加变本加厉,当下的校园暴力便是如此。若此风盛行,将会演变为司法系统的大灾难,这样的原则难道不是对恶的纵容吗? 第二点,在幸福者退让原则中强调的是幸福者的退让,而不是平等或捍卫,这便是纵容的源头。有句话叫做人性的贪婪经不起一时的考验。一个显著的例子便是“疯狂抢鱼事件”。在这个事件中,博主李维刚在金凤村包下一个鱼塘,当地村民问他可否抓鱼塘里的鱼,本着幸福者退让的原则,李维刚说可以抓,但只能抓小鱼。结果这样的退让换来的却是恶的变本加厉,人们为了抢鱼,上演了一场触目惊心的人性之争,不论大鱼小鱼,疯抢不止。由此观之,幸福者退让原则分明是对恶的纵容。 第三点,对于大恶和小恶。对于大恶,我们寸步不让。例如,清朝当时的社会经济位于世界前列,人口数世界第一,在当时的世界,清朝确实是幸福的。但是当鸦片流入中国时,清政府却做出了退让,他们惩处了林则徐等禁烟人士,造成的后果却是列强们的变本加厉,法国、日本、葡萄牙等纷至沓来。对于小恶又如何呢?对小恶的退让有可能造成恶的滋长,因为对触及底线原则的小恶进行退让,那么这样的小恶会不断蔓延。假如社会上没有大恶,却有诸多如牛毛的小恶除之不尽,这难道不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吗?如果对小恶无止境的退让会导致这样的局面,那我们为何要做出退让呢?我们研究幸福者退让原则,发现其评判人是否应该退让的标准仅仅是人是否幸福,显然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幸福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有的人自认为幸福,有的人虽拥有许多,却认为自己不幸福。幸福作为一个相对的概念,一个人是否幸福,自己才有话语权,怎能由他人来评判呢?最后,曾有一个父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不受侵害,独自一人与 6 名不法分子搏斗,起初他顾及自己女儿的安全,遵循幸福者退让的原则,但对方依旧不肯放过他们,最后导致这位父亲自己身受重伤。从这事件可以看出,幸福者退让原则反而纵容了恶的进行。综上所述,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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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否会导致恶的纵容以及违背公平正义原则。
综上所述,反方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纵容。
首先,我回应对方二辩的问题。我方一辩已经强调过,幸福者退让原则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保护自己免受可能的伤害,并维护社会的和谐。您方所建立的是在一个可能升级的条件下,而我们认为退让的目的是规避掉所产生的冲突风险,这种可能性是大于您方所认为的可能性的。
接下来,我对反方一辩进行质询。您方认为退让就一定是利他行为吗?不一定,因为如我所说,对于触及根本底线原则的小恶做出退让,这时候是触及自身利益的。但假如这个行为并没有触及我的底线和原则,那么我认为我们是可以接受一定程度退让的。是的,退让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
对于对方所说的纵容概念,纵容是指对错误行为或不良现象不加制止,任其发展的态度和行为。我认为我方和对方在对幸福者退让原则的理解上存在认知偏差。我方一辩已经强调过原本的定义,在适用的背景之下,退让不仅是明哲保身,也是宽以待人,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未发生的更为严重的恶行,这正是善与智慧的体现。
那么我想问,该原则的背后难道一定蕴含着谁无赖谁就可以横着走的原则吗?我们讲的是幸福者退让原则,并非无赖原则。秉持此观念,对于善意的人,双方都会退让,使结果更为幸福;对于恶意的人,我们能避免后续的伤害,也能通过更适当的方式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
最后,关于出现摩擦性冲突,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存在时间方面的问题,正方时间漏(此处不太明确其具体含义)。
首先,我回应对方二辩的问题。我方一辩已经强调过,幸福者退让原则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保护自己免受可能的伤害,并维护社会的和谐。您方所建立的是在一个可能升级的条件下,而我们认为退让的目的是规避掉所产生的冲突风险,这种可能性是大于您方所认为的可能性的。
接下来,我对反方一辩进行质询。您方认为退让就一定是利他行为吗?不一定,因为如我所说,对于触及根本底线原则的小恶做出退让,这时候是触及自身利益的。但假如这个行为并没有触及我的底线和原则,那么我认为我们是可以接受一定程度退让的。是的,退让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
对于对方所说的纵容概念,纵容是指对错误行为或不良现象不加制止,任其发展的态度和行为。我认为我方和对方在对幸福者退让原则的理解上存在认知偏差。我方一辩已经强调过原本的定义,在适用的背景之下,退让不仅是明哲保身,也是宽以待人,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未发生的更为严重的恶行,这正是善与智慧的体现。
那么我想问,该原则的背后难道一定蕴含着谁无赖谁就可以横着走的原则吗?我们讲的是幸福者退让原则,并非无赖原则。秉持此观念,对于善意的人,双方都会退让,使结果更为幸福;对于恶意的人,我们能避免后续的伤害,也能通过更适当的方式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
最后,关于出现摩擦性冲突,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存在时间方面的问题,正方时间漏(此处不太明确其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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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辩就质询环节进行小结,时间为 1 分 30 秒。
幸福者退让原则表面上化解了双方的争论,带来皆大欢喜的结局,但其解决问题的方式并非基于双方开诚布公的倾心交谈及真正的互相理解,而是建立在一方吃亏而另一方得利的基础上。评判价值取向的正误,并非取决于谁有理,而是谁更强势。试想一下,如果人人都践行所谓的幸福者退让原则,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选择忍耐,先不说这是否会对自己的心境造成影响,一味的退让只会让加害者认为受害者软弱,进而得寸进尺。在一次成功的恶行之后,可能会将恶行扩散向更多人。古人有云:“君子易之而难狎,惧之而难胁,患而不必易死。”意思是君子与人绝交,难以勾搭,虽易生惧但难以胁迫,害怕祸端但不畏惧因正义而牺牲。在不公平的现象蔓延开来时,我们是会有更多人坚守本心,秉持善良,还是会有更多人随波逐流,同流合污呢?
好的处理关系、解决矛盾的准则,是以导人向善的道德规范或公认的法律规则为依据,使纠纷双方心悦诚服,比如调解、仲裁乃至于诉讼。而幸福者退让原则,仅以幸福的标准约束幸福的一方,是否有些不妥当?
二辩就质询环节进行小结,时间为 1 分 30 秒。
幸福者退让原则表面上化解了双方的争论,带来皆大欢喜的结局,但其解决问题的方式并非基于双方开诚布公的倾心交谈及真正的互相理解,而是建立在一方吃亏而另一方得利的基础上。评判价值取向的正误,并非取决于谁有理,而是谁更强势。试想一下,如果人人都践行所谓的幸福者退让原则,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选择忍耐,先不说这是否会对自己的心境造成影响,一味的退让只会让加害者认为受害者软弱,进而得寸进尺。在一次成功的恶行之后,可能会将恶行扩散向更多人。古人有云:“君子易之而难狎,惧之而难胁,患而不必易死。”意思是君子与人绝交,难以勾搭,虽易生惧但难以胁迫,害怕祸端但不畏惧因正义而牺牲。在不公平的现象蔓延开来时,我们是会有更多人坚守本心,秉持善良,还是会有更多人随波逐流,同流合污呢?
好的处理关系、解决矛盾的准则,是以导人向善的道德规范或公认的法律规则为依据,使纠纷双方心悦诚服,比如调解、仲裁乃至于诉讼。而幸福者退让原则,仅以幸福的标准约束幸福的一方,是否有些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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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辩就咨询内容进行小结:
我方并未说以自身是否幸福去评判标准。我方再次重申,当遇到摩擦性矛盾时,是以退让而非直接对抗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并非对利益的放弃与妥协,而是以更好的方式保护自身利益,也并非是对公平正义的放弃。在不能和平交流、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应寻求警察帮助,有问题时请求专业人员协助,以更好地维护正义、坚持真理。
要知道,不仅仅是谁幸福谁退让,更是谁退让谁更幸福。大多数人背后都有自己在乎和在乎自己的人和事,在冲突时,很多后果难以预料,选择直接对抗有造成更大损失的风险。在权衡利弊后,我们选择退让,这是一种对风险的规避,通过妥善的方式解决,是更好保护自己和自己在乎的一切的更智慧的方式。
同时,当社会上人人都秉持这样的观念,大家互相谦让、互相尊重,遇到冲突都选择约束克制,那么大家都会感受到善意,使得幸福的人有更好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不幸的人也会感受到这份善意去追求幸福。无论是小恶还是大恶,都会向善,最终形成一个和谐、幸福的社会。这便是我方所认为的明哲保身、宽以待人,利用退来达到善的智慧。谢谢。
正方二辩就咨询内容进行小结:
我方并未说以自身是否幸福去评判标准。我方再次重申,当遇到摩擦性矛盾时,是以退让而非直接对抗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并非对利益的放弃与妥协,而是以更好的方式保护自身利益,也并非是对公平正义的放弃。在不能和平交流、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应寻求警察帮助,有问题时请求专业人员协助,以更好地维护正义、坚持真理。
要知道,不仅仅是谁幸福谁退让,更是谁退让谁更幸福。大多数人背后都有自己在乎和在乎自己的人和事,在冲突时,很多后果难以预料,选择直接对抗有造成更大损失的风险。在权衡利弊后,我们选择退让,这是一种对风险的规避,通过妥善的方式解决,是更好保护自己和自己在乎的一切的更智慧的方式。
同时,当社会上人人都秉持这样的观念,大家互相谦让、互相尊重,遇到冲突都选择约束克制,那么大家都会感受到善意,使得幸福的人有更好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不幸的人也会感受到这份善意去追求幸福。无论是小恶还是大恶,都会向善,最终形成一个和谐、幸福的社会。这便是我方所认为的明哲保身、宽以待人,利用退来达到善的智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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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进入对辩环节。
正方:请问对方辩友,您方对恶的定义是什么? 反方:我方对恶的定义是会损害到你我他,损害了各方的利益,以利益为基础,而并非以其他为共益。 正方:我方对于恶的定义是恶行和恶果。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那么您方认为恶行是可以杜绝的吗? 反方:恶行,这得看你怎么区分,就像您方辩友刚才所说的那样,很多的东西,一个不处于原则的情况下是不算恶行的。比如说今天我仅仅借用了你的笔,你可能觉得这不算恶行,这杜绝不对吧,但是如果他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不道德和恶行并不是一个定义,请您方辩友不要曲解行为的意思,恶行就像您方所说,请您给出恶行的定义,您方是怎么看待这个行为的意义? 正方:恶行为是指一些不端的行为,他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任何不当和不道德的行为都可判定为恶行,我方是这样定义的,但是我想问您方,您认为恶果是可以避免的吗? 反方:恶果是可以避免的,但是逃避是绝对避免不了,嗯,那么我方今天以这样的形式,嗯,避免了更可怕的恶果的发生,它难道不是一种善的智慧吗?正如您方刚才一辩二辩所说,你们不能断定与你产生冲突的那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不能预定接下来的结果。就像你们方二辩,就算刚才讲述了一大段理论,那这个给出的结果只是说,会比不退让的可能性要更大一点,但是我想说的是,如果您方一开始选择了退让,那无疑是将这个局面的控制,嗯,全部掌握在自己手中,就像昆山龙哥案,我还没回答完,不好意思,请您先稍等,我方就例如这样,昆山龙哥案,他一开始也可能只是说不想让自己的利益受损,想控制局面,不想让这个局面冲突升级,但是最后的结果呢,一步一步的退让,一步一步的失去局面,自己是控制不了的,情绪价值也是自己一步一步摧毁的,最后也只能选择这样。
反方时间到。
正方:那么反方是认为面对冲突就是要迎难而上的上去吵吗?这无非就会有两种结果,如果对方是一个激进的人,那么您方可能会说,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如果对方不是一个不理智的人,那么您方因为吵而破坏掉了社会和谐,对这些无意义的争端又有什么用处呢?所以我方选择退让,我方认为这是一种对善的智慧,嗯,对方辩友。然后我方还认为幸福者退让,您方认为幸福者退让是对恶的纵容,但我方认为就算不退让也不会一定就不会纵容恶了吗?嗯,很多事情如果我们不退,嗯,但是我们去积极斗争,但产生的效果却并不理想,反而可能会纵容,可能会使恶,可能会使恶行更加猖獗,可能会使恶者他们觉得自己的恶行并没有得到制止而更加的肆无忌惮。
正方时间到。
接下来进入对辩环节。
正方:请问对方辩友,您方对恶的定义是什么? 反方:我方对恶的定义是会损害到你我他,损害了各方的利益,以利益为基础,而并非以其他为共益。 正方:我方对于恶的定义是恶行和恶果。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那么您方认为恶行是可以杜绝的吗? 反方:恶行,这得看你怎么区分,就像您方辩友刚才所说的那样,很多的东西,一个不处于原则的情况下是不算恶行的。比如说今天我仅仅借用了你的笔,你可能觉得这不算恶行,这杜绝不对吧,但是如果他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不道德和恶行并不是一个定义,请您方辩友不要曲解行为的意思,恶行就像您方所说,请您给出恶行的定义,您方是怎么看待这个行为的意义? 正方:恶行为是指一些不端的行为,他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任何不当和不道德的行为都可判定为恶行,我方是这样定义的,但是我想问您方,您认为恶果是可以避免的吗? 反方:恶果是可以避免的,但是逃避是绝对避免不了,嗯,那么我方今天以这样的形式,嗯,避免了更可怕的恶果的发生,它难道不是一种善的智慧吗?正如您方刚才一辩二辩所说,你们不能断定与你产生冲突的那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不能预定接下来的结果。就像你们方二辩,就算刚才讲述了一大段理论,那这个给出的结果只是说,会比不退让的可能性要更大一点,但是我想说的是,如果您方一开始选择了退让,那无疑是将这个局面的控制,嗯,全部掌握在自己手中,就像昆山龙哥案,我还没回答完,不好意思,请您先稍等,我方就例如这样,昆山龙哥案,他一开始也可能只是说不想让自己的利益受损,想控制局面,不想让这个局面冲突升级,但是最后的结果呢,一步一步的退让,一步一步的失去局面,自己是控制不了的,情绪价值也是自己一步一步摧毁的,最后也只能选择这样。
反方时间到。
正方:那么反方是认为面对冲突就是要迎难而上的上去吵吗?这无非就会有两种结果,如果对方是一个激进的人,那么您方可能会说,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如果对方不是一个不理智的人,那么您方因为吵而破坏掉了社会和谐,对这些无意义的争端又有什么用处呢?所以我方选择退让,我方认为这是一种对善的智慧,嗯,对方辩友。然后我方还认为幸福者退让,您方认为幸福者退让是对恶的纵容,但我方认为就算不退让也不会一定就不会纵容恶了吗?嗯,很多事情如果我们不退,嗯,但是我们去积极斗争,但产生的效果却并不理想,反而可能会纵容,可能会使恶,可能会使恶行更加猖獗,可能会使恶者他们觉得自己的恶行并没有得到制止而更加的肆无忌惮。
正方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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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想再评析一下幸福者退让原则,它的官方定义为:在特定情况下权衡利益后做出理性选择,这是一个非常恒定的概念。然后我想问一下对方意见,您说清政府让外国侵略者及符合某些定义的商人任意行事,他在这个范围之内吗?因为他是大恶,而且清政府当时对这样的大恶选择了退让,这确实触及到了根本的体现力。那我问您,清政府算幸福者吗?当时的情况下,幸福这个概念是自己评判的,并不能由别人评判。我想说我们对于幸福者退让原则,它的适用首先是主体,是一个幸福的领养家庭的人,然后在遇到外界挑衅时,选择退让和避免冲突是智慧之举。
然后我想问对方二辩,您认为吃亏的定义是什么?自身利益受损就算是吃亏了,一定是这样吗?难道为了避免更大的利益损失,为了避免更大灾害的发生,而去规避一些小的恶行,为了保证更大的利益,保证自己,一个乐观的人认为自己一时退让能换来更好的结果,这种情况一定是错的吗?
对方辩友,对方下辩所说的大恶是未然发生的,而根据对方事辩刚才的定义,任何不道德的行为都是恶行。那么在碰到这种小事时选择退让,恶行就已经发生了,就已经形成了幸福者的退让人格,这是给人带来痛苦和灾难的。这点我想问一下您方所说的,幸福者退让原则在某些情况下,应该是对恶的纵容,那么一切小恶,那些想实施恶行的人,如果有一些情绪上的恶意,您就一定要对他进行回击吗?当然要回击了,因为我们的利益受损并不取决于对方,并不是说谁有理由。而人类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明白这一点。
首先,我们想再评析一下幸福者退让原则,它的官方定义为:在特定情况下权衡利益后做出理性选择,这是一个非常恒定的概念。然后我想问一下对方意见,您说清政府让外国侵略者及符合某些定义的商人任意行事,他在这个范围之内吗?因为他是大恶,而且清政府当时对这样的大恶选择了退让,这确实触及到了根本的体现力。那我问您,清政府算幸福者吗?当时的情况下,幸福这个概念是自己评判的,并不能由别人评判。我想说我们对于幸福者退让原则,它的适用首先是主体,是一个幸福的领养家庭的人,然后在遇到外界挑衅时,选择退让和避免冲突是智慧之举。
然后我想问对方二辩,您认为吃亏的定义是什么?自身利益受损就算是吃亏了,一定是这样吗?难道为了避免更大的利益损失,为了避免更大灾害的发生,而去规避一些小的恶行,为了保证更大的利益,保证自己,一个乐观的人认为自己一时退让能换来更好的结果,这种情况一定是错的吗?
对方辩友,对方下辩所说的大恶是未然发生的,而根据对方事辩刚才的定义,任何不道德的行为都是恶行。那么在碰到这种小事时选择退让,恶行就已经发生了,就已经形成了幸福者的退让人格,这是给人带来痛苦和灾难的。这点我想问一下您方所说的,幸福者退让原则在某些情况下,应该是对恶的纵容,那么一切小恶,那些想实施恶行的人,如果有一些情绪上的恶意,您就一定要对他进行回击吗?当然要回击了,因为我们的利益受损并不取决于对方,并不是说谁有理由。而人类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明白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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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就幸福者退让原则的性质进行了辩论,正方认为在某些情况下退让是智慧之举,反方则认为退让可能会纵容恶的发生,具体情况需根据退让的结果和影响来判断该原则是对善的智慧还是对恶的纵容。
感谢正方三辩。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时间为 3 分钟,规则如上。
首先,我想请问正方一辩,我们对于幸福的定义,刚才我听说您说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不错的事业,那么在我们起争执时,如何判断幸福者是全方面的幸福还是单方面的幸福?假如说您比我有钱,但我的职位比您高,这时我们怎么判断谁更幸福来做出退让呢?回答一下。您说在面对这种冲突或摩擦时,不需要马上比较谁更幸福,只要从内心认为自己是我们所说的幸福者退让,不能让不幸者退让,只要自己认为整个生活状态很好就行。但您刚才给出的定义是只有家庭幸福美满,事业美好才是幸福者,现在您又说只要自己认为自己是幸福者,您自己的说法已经冲突了。
下面我要问您第二个问题,就像您刚才所举的外卖员的例子,外卖员明明是自己的失误,为什么他造成的损失要我来承担?是因为我站在妻子的角度,对方可能情绪明显失控了,这时我再去和对方理论,就算给了他一个差评,他不理解,然后您刚才说我们做出退让之后,不是对恶的纵容,我们对此不认可。但是您有没有想过,作恶的人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对方还是没有改正,我们的社会还在这样进行,那我们应该怎么制止这种问题呢?我们选择退让,是基于自己的修养和对和谐氛围的维护,那您做出了和谐氛围的维护吗?我觉得社会越变越乱了,外卖员觉得自己送晚 10 到 30 分钟也没什么不好的,他会觉得这是一种正确行为。
我对您的询问已经结束,接下来我想问正方二点,退让难道一定能维护社会和谐吗?一定能保护自身安全吗?不一定,但我认为它能够更大程度上维护自身的安全,并且其所做出的行为是具有社会规范性的,在这样一个社会规范的引领下,别人效仿,以和为贵,我想这是正义的。我感觉在昆山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只有不退让,做出反抗时,我们才为社会推动了进步,同时也捍卫了自身的权益,维护了自己的安全,也让我们社会的正当防卫法取得进步。
我对您的询问已经结束。谢谢。我想问正方四辩,请问不道德的行为一定是恶行吗?我方认为不道德的行为,比如谎言是不道德的。时间到。
感谢正方三辩。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时间为 3 分钟,规则如上。
首先,我想请问正方一辩,我们对于幸福的定义,刚才我听说您说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不错的事业,那么在我们起争执时,如何判断幸福者是全方面的幸福还是单方面的幸福?假如说您比我有钱,但我的职位比您高,这时我们怎么判断谁更幸福来做出退让呢?回答一下。您说在面对这种冲突或摩擦时,不需要马上比较谁更幸福,只要从内心认为自己是我们所说的幸福者退让,不能让不幸者退让,只要自己认为整个生活状态很好就行。但您刚才给出的定义是只有家庭幸福美满,事业美好才是幸福者,现在您又说只要自己认为自己是幸福者,您自己的说法已经冲突了。
下面我要问您第二个问题,就像您刚才所举的外卖员的例子,外卖员明明是自己的失误,为什么他造成的损失要我来承担?是因为我站在妻子的角度,对方可能情绪明显失控了,这时我再去和对方理论,就算给了他一个差评,他不理解,然后您刚才说我们做出退让之后,不是对恶的纵容,我们对此不认可。但是您有没有想过,作恶的人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对方还是没有改正,我们的社会还在这样进行,那我们应该怎么制止这种问题呢?我们选择退让,是基于自己的修养和对和谐氛围的维护,那您做出了和谐氛围的维护吗?我觉得社会越变越乱了,外卖员觉得自己送晚 10 到 30 分钟也没什么不好的,他会觉得这是一种正确行为。
我对您的询问已经结束,接下来我想问正方二点,退让难道一定能维护社会和谐吗?一定能保护自身安全吗?不一定,但我认为它能够更大程度上维护自身的安全,并且其所做出的行为是具有社会规范性的,在这样一个社会规范的引领下,别人效仿,以和为贵,我想这是正义的。我感觉在昆山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只有不退让,做出反抗时,我们才为社会推动了进步,同时也捍卫了自身的权益,维护了自己的安全,也让我们社会的正当防卫法取得进步。
我对您的询问已经结束。谢谢。我想问正方四辩,请问不道德的行为一定是恶行吗?我方认为不道德的行为,比如谎言是不道德的。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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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反方三辩。下面我作为正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首先,反方提到了昆山龙哥反杀案,这是社会上一个较为偏激的事件。然而,并非所有的恶都是如此偏激,在现实生活中,多数的恶只是少数偏激之人所制造的恶劣情境,很多人是一时情绪化而产生自恶的表现。难道对于所有情况都应进行反击吗?
其次,幸福者退让原则的定义是根据外卖事件而来。反方所说的拥有幸福美满家庭的人在遇到外界挑衅时的情况,是由此事件引申出来的。在该事件中,可以延伸为拥有幸福家庭圆满的人,他们有更多值得珍惜的东西,并非只有拥有幸福家庭的人才是幸福的人。
最后,我想说,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生活中的不如意,每个人都是有情绪的动物。当我们遭受这种情况时,如果不允许别人表露出恶意,冷漠对待,那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一个冰冷的社会。倘若整个社会都没有一点宽容之心,肆意地制止所有恶劣情绪,那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呢?
感谢反方三辩。下面我作为正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首先,反方提到了昆山龙哥反杀案,这是社会上一个较为偏激的事件。然而,并非所有的恶都是如此偏激,在现实生活中,多数的恶只是少数偏激之人所制造的恶劣情境,很多人是一时情绪化而产生自恶的表现。难道对于所有情况都应进行反击吗?
其次,幸福者退让原则的定义是根据外卖事件而来。反方所说的拥有幸福美满家庭的人在遇到外界挑衅时的情况,是由此事件引申出来的。在该事件中,可以延伸为拥有幸福家庭圆满的人,他们有更多值得珍惜的东西,并非只有拥有幸福家庭的人才是幸福的人。
最后,我想说,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生活中的不如意,每个人都是有情绪的动物。当我们遭受这种情况时,如果不允许别人表露出恶意,冷漠对待,那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一个冰冷的社会。倘若整个社会都没有一点宽容之心,肆意地制止所有恶劣情绪,那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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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错误的行为不得到制止,我们的社会只会越来越糟。还有一种观点,既然幸福者退让是为了保护自己,那么不幸福者也应该退让,如此一来,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否应该更名为自保者退让原则,而不应仅仅针对幸福者进行约束呢?
在很多事情上,如刚才反方辩友所说的外卖案这类小例子,如果放纵一次这种小失误,外卖员就会有恃无恐,进而增加越来越多的受害者。以小见大,许多不幸者也正因幸福者退让原则而有恃无恐,变得越来越坏。我们的社会中应由谁来制裁这些有恃无恐的坏人呢?如果我们的社会建设不由自己进行,我们的合法权益不由自己维护,而是将伸张正义的权利交予他人,那我们的权益何时才能得到保障呢?如果没有与海宁的治理力争不退让,我们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完善又将何时实现呢?在真正遇到应为生命而反抗的情况时,你还敢出手吗?
如果错误的行为不得到制止,我们的社会只会越来越糟。还有一种观点,既然幸福者退让是为了保护自己,那么不幸福者也应该退让,如此一来,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否应该更名为自保者退让原则,而不应仅仅针对幸福者进行约束呢?
在很多事情上,如刚才反方辩友所说的外卖案这类小例子,如果放纵一次这种小失误,外卖员就会有恃无恐,进而增加越来越多的受害者。以小见大,许多不幸者也正因幸福者退让原则而有恃无恐,变得越来越坏。我们的社会中应由谁来制裁这些有恃无恐的坏人呢?如果我们的社会建设不由自己进行,我们的合法权益不由自己维护,而是将伸张正义的权利交予他人,那我们的权益何时才能得到保障呢?如果没有与海宁的治理力争不退让,我们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完善又将何时实现呢?在真正遇到应为生命而反抗的情况时,你还敢出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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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自由辩论环节时间各 4 分钟,由正方开始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一方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顺延。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
正方:我方对于恶的定义是产生恶果。社会上存在恶行,我们虽无法禁止其发生,但能做的是尽量避免恶果的发生,这样的原则是为了规避恶果,体现了对善的智慧。我方强调,若在遇到所谓的恶或不法行为时一味选择退让,是否可行?比如涉及校园霸凌等原则性问题,若退避无法解决,应选择其他办法,这并非一味对抗,而是采用更多方法。若只想用退让的方式,是否会将自己局限于所谓幸福者退让的条框之下?我方想重申第三点,我们的退让不是无原则的,它有两个标准。在面对重大问题和恶性行为时,我们可以选择更理性的方式解决,这涉及到自身的意识。就如外卖问题,当时可不与外卖员争执或冲突,事后可选择投诉、给差评,外卖平台有相应的社会规范和机制对其进行惩罚,没必要个人与之对抗来解决此事。我想问对方辩友,你们说幸福者退让的原则,那么只要我退让,就一定会得到幸福吗?假如我退让后反而不幸福,一直退让下去,第一次不幸福,第二次依旧不幸福,那我就成了不幸福的人,下次是否该轮到别人给我退让呢?这样的退让还有意义吗?这只会是一个死循环。在我方的标准下,我选择退让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幸福,这是一种宽以待人的智慧。那么我想请问,在您觉得不幸时,获得幸福的人的退让,您会感受到善意吗?会有幸福的感受吗?作为一个正常人,对方说幸福的退让会让自己吃亏,但幸福者退让能让不幸的人感受到幸福善意,也会促使他们选择退让,以构建一个更好的社会。
反方:对方辩友认为我们选择退让,对方就能感受到我们的善意,从而将社会建设得更好。但对方已自认为是不幸福的人,幸福的人退让了,会有更多容错空间和更大发挥空间。我为何不能借此次退让扩大自己的目的,实现进一步的利益呢?幸福与不幸福、吃亏与否都是主观概念,难道一个人退让或不退让,他人觉得他吃亏,而他自己为规避更大后果的发生,认为这不吃亏,这又如何呢?难道人人都如此乐观吗?若我是一个不乐观的幸福者呢?反正我也该退让。确实有这种少数情况存在,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类人是少数吧?您怎么认为这是少数情况呢?请您举出数据。您提出反馈,您觉得为什么是多数人?我没说多数人,只是说存在这种情况,您认为我是少数,就得说为什么是少数人?我想重申,退让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保护自己免受可能的伤害,维护社会的和谐正义。但若选择正面硬刚,会出现一些不好的情况,比如车主为几十块停车费被保安捅死,面馆因一块钱热干面涨价顾客被砍死,为流浪汉几句轻薄之言,男友为女友出头最终死亡,这些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在生命面前,这是一种明哲保身的智慧。我对您方的观点有所质疑,就像面馆涨价案,明明是老板自己涨价但标签未改,老板也有过错,凭什么说作为吃面的顾客是幸福者,老板也是幸福者呢?在双方都有错的情况下,如何规定谁是幸福者?我觉得对方一直在纠结幸福者的定义,我一直强调的重点在于退的智慧,而不是是否幸福,这是每个人都应具备的宽以待人、明哲保身的智慧。我所举的例子是为了论证,为了社会更加和谐稳定,避免一些极端事件的发生。您说的案子是极端案件,若这次我选择不退让,选择直面应对,结果我被砍伤,这是错误的结果。以后大家都应改变应对方式。但我们设想一下当时的情况,若我们选择退让,老板说退 1 块钱,别人可能会觉得老板好欺负,继续欺负老板,局面扩大,且没有第三方介入,最后老板还是被砍了头,这种情况会怎样呢?刚才对方说退让不够多或态度不明显,如果一开始就正面直面问题,并非一定要对抗,而是选择与警察沟通,依靠法律正义的力量,而不是一味退让。退让只会给恶的滋生提供更丰富的土壤,对社会氛围的形成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最终,找第三方介入恰好是我们退让的一种方式,这是我方前面已经提及的定义和适用原则,这是一种权衡,是对自己和自己在乎的人的一种保护,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保护。在此基础上,通过其他更理智更柔和的方式,而非正面硬刚。这不是与对方发生冲突,而是找第三方介入,这是我们退让的方式,是我们退让智慧的表现,您这恰好是同意了我方的观点,对吧?这是我运用善者智慧的表现。
正方:我还是想说一点,我们今天的辩题是幸福者退让,而不是自保者退让。您方一直在强调退让会带来好结果,一直在跟我方说,只要退让、冷静做事,就会得到好的结果。您一直在论述退让会有好结果,但一直没说幸福者退让的原因。我们今天的辩题是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善的智慧还是对恶的纵容,重点应该是善的智慧或恶的纵容,而不是幸福者或自福者,我觉得两者都应是重点,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纵容或对善的智慧,我们应同时考虑幸福者退让和智慧与纵容,不能只揪住后面的不放。他说为什么不改成苦者退让,我们幸福者退让是因为幸福者有很多羁绊,有家庭、孩子、工作等,因为有这些羁绊,才会考虑当前的利益,所以以利益为退让是没错的。而且我还想说一点,幸福者选择退让,有没有考虑过作恶的人内心可能会产生一些内疚,这样社会也会更加和谐。假设今天我与对方辩友产生争执,我资产 3 万块,您资产 2 万块,且假设我有女朋友、孩子,您方单身(此为假设,如有冒犯请见谅),那请问是您该退让,还是我该退让?又或者说,如果您认为您更幸福一点(这是主观见解,是您方的观点),若您选择退让,结果事后我还是私下跟踪您并将您捅死,这时您能说幸福者退让错了吗?又或者是我退让了,结果最后也没有获得好的结果,那是否与您方说法相悖呢?正方时间到。
反方时间到。
自己的自由辩论环节时间各 4 分钟,由正方开始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一方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顺延。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
正方:我方对于恶的定义是产生恶果。社会上存在恶行,我们虽无法禁止其发生,但能做的是尽量避免恶果的发生,这样的原则是为了规避恶果,体现了对善的智慧。我方强调,若在遇到所谓的恶或不法行为时一味选择退让,是否可行?比如涉及校园霸凌等原则性问题,若退避无法解决,应选择其他办法,这并非一味对抗,而是采用更多方法。若只想用退让的方式,是否会将自己局限于所谓幸福者退让的条框之下?我方想重申第三点,我们的退让不是无原则的,它有两个标准。在面对重大问题和恶性行为时,我们可以选择更理性的方式解决,这涉及到自身的意识。就如外卖问题,当时可不与外卖员争执或冲突,事后可选择投诉、给差评,外卖平台有相应的社会规范和机制对其进行惩罚,没必要个人与之对抗来解决此事。我想问对方辩友,你们说幸福者退让的原则,那么只要我退让,就一定会得到幸福吗?假如我退让后反而不幸福,一直退让下去,第一次不幸福,第二次依旧不幸福,那我就成了不幸福的人,下次是否该轮到别人给我退让呢?这样的退让还有意义吗?这只会是一个死循环。在我方的标准下,我选择退让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幸福,这是一种宽以待人的智慧。那么我想请问,在您觉得不幸时,获得幸福的人的退让,您会感受到善意吗?会有幸福的感受吗?作为一个正常人,对方说幸福的退让会让自己吃亏,但幸福者退让能让不幸的人感受到幸福善意,也会促使他们选择退让,以构建一个更好的社会。
反方:对方辩友认为我们选择退让,对方就能感受到我们的善意,从而将社会建设得更好。但对方已自认为是不幸福的人,幸福的人退让了,会有更多容错空间和更大发挥空间。我为何不能借此次退让扩大自己的目的,实现进一步的利益呢?幸福与不幸福、吃亏与否都是主观概念,难道一个人退让或不退让,他人觉得他吃亏,而他自己为规避更大后果的发生,认为这不吃亏,这又如何呢?难道人人都如此乐观吗?若我是一个不乐观的幸福者呢?反正我也该退让。确实有这种少数情况存在,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类人是少数吧?您怎么认为这是少数情况呢?请您举出数据。您提出反馈,您觉得为什么是多数人?我没说多数人,只是说存在这种情况,您认为我是少数,就得说为什么是少数人?我想重申,退让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保护自己免受可能的伤害,维护社会的和谐正义。但若选择正面硬刚,会出现一些不好的情况,比如车主为几十块停车费被保安捅死,面馆因一块钱热干面涨价顾客被砍死,为流浪汉几句轻薄之言,男友为女友出头最终死亡,这些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在生命面前,这是一种明哲保身的智慧。我对您方的观点有所质疑,就像面馆涨价案,明明是老板自己涨价但标签未改,老板也有过错,凭什么说作为吃面的顾客是幸福者,老板也是幸福者呢?在双方都有错的情况下,如何规定谁是幸福者?我觉得对方一直在纠结幸福者的定义,我一直强调的重点在于退的智慧,而不是是否幸福,这是每个人都应具备的宽以待人、明哲保身的智慧。我所举的例子是为了论证,为了社会更加和谐稳定,避免一些极端事件的发生。您说的案子是极端案件,若这次我选择不退让,选择直面应对,结果我被砍伤,这是错误的结果。以后大家都应改变应对方式。但我们设想一下当时的情况,若我们选择退让,老板说退 1 块钱,别人可能会觉得老板好欺负,继续欺负老板,局面扩大,且没有第三方介入,最后老板还是被砍了头,这种情况会怎样呢?刚才对方说退让不够多或态度不明显,如果一开始就正面直面问题,并非一定要对抗,而是选择与警察沟通,依靠法律正义的力量,而不是一味退让。退让只会给恶的滋生提供更丰富的土壤,对社会氛围的形成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最终,找第三方介入恰好是我们退让的一种方式,这是我方前面已经提及的定义和适用原则,这是一种权衡,是对自己和自己在乎的人的一种保护,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保护。在此基础上,通过其他更理智更柔和的方式,而非正面硬刚。这不是与对方发生冲突,而是找第三方介入,这是我们退让的方式,是我们退让智慧的表现,您这恰好是同意了我方的观点,对吧?这是我运用善者智慧的表现。
正方:我还是想说一点,我们今天的辩题是幸福者退让,而不是自保者退让。您方一直在强调退让会带来好结果,一直在跟我方说,只要退让、冷静做事,就会得到好的结果。您一直在论述退让会有好结果,但一直没说幸福者退让的原因。我们今天的辩题是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善的智慧还是对恶的纵容,重点应该是善的智慧或恶的纵容,而不是幸福者或自福者,我觉得两者都应是重点,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纵容或对善的智慧,我们应同时考虑幸福者退让和智慧与纵容,不能只揪住后面的不放。他说为什么不改成苦者退让,我们幸福者退让是因为幸福者有很多羁绊,有家庭、孩子、工作等,因为有这些羁绊,才会考虑当前的利益,所以以利益为退让是没错的。而且我还想说一点,幸福者选择退让,有没有考虑过作恶的人内心可能会产生一些内疚,这样社会也会更加和谐。假设今天我与对方辩友产生争执,我资产 3 万块,您资产 2 万块,且假设我有女朋友、孩子,您方单身(此为假设,如有冒犯请见谅),那请问是您该退让,还是我该退让?又或者说,如果您认为您更幸福一点(这是主观见解,是您方的观点),若您选择退让,结果事后我还是私下跟踪您并将您捅死,这时您能说幸福者退让错了吗?又或者是我退让了,结果最后也没有获得好的结果,那是否与您方说法相悖呢?正方时间到。
反方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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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在此次辩题中,有一个贯穿始终的重点,即对幸福者退让原则的评估,这个原则究竟是让我们的社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还是会助长恶德。我方坚信,目前的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屈服。幸福者退让原则可能会导致畸形不良的结果,无论是你我、对方辩友还是其他人,都无法确定这一定会带来好的结果。然而,其带来的恶处却在社会中不断体现。
苏格拉底曾说,好人能理解坏人,坏人理解不了好人。首先,幸福者的退让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目的。人们主观认为退让会换来好结果,但事实并非如此。许多我们熟知的刑事案件中,退让给了施暴者乘胜追击的机会,引发了更严重的后果。我们不能低估和理想化人性,幸福者的退让或许能保护一时的幸福,但从长远来看,一次次的退让最终会让自己没有退路,若想再制止,所付出的代价将远超最初。
其次,幸福者退让原则本身存在漏洞,它给了恶发展的空间,而我们所见的恶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空间而变本加厉。恶具有极大的不可预料性,在冲突中,我们无法预知自己的行为是否会演化成更大的恶习,也无法预测退让之后恶是否会得到抑制或产生更大的危害。只有一开始就直面问题,抑制住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一系列灾害的发生。
再者,这个原则对社会有长期危害。过度退让,忽视了法律与公正的重要性,导致社会不公和道德滑坡。若每个人都选择退让,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将无从谈起,道德底线需要每个人坚守,而退让只会让道德标准和原则不断降低。恶是不能被包容的,无论是可能出现的恶,还是已经发生的恶,我们不能让幸福者退让原则给个人肆意发展的机会,这也是法律制裁恶人的原因。
我方认为,我们有许多更好的方法去解决问题,这些方法是直面而非退让。社会风气的清朗、公平正义的维护,靠的是社会公正和公理认同,以及对是非对错的判断。我们应该让无力者退让,而不是以幸福与否为标准。公理应当得到伸张,而不是因威胁有无而妥协。如果我们不做先行者,在看似无关紧要的小事上选择退让,明哲保身,那么当我们的重大利益受损时,也不会有人为我们发声。
显然,所谓的幸福者退让原则并非调解矛盾的灵丹妙药,而是包装成的剧毒砒霜。最后我想说一句话,真理之晓,真理不是……(此处表述不太清晰)
我方认为,在此次辩题中,有一个贯穿始终的重点,即对幸福者退让原则的评估,这个原则究竟是让我们的社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还是会助长恶德。我方坚信,目前的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屈服。幸福者退让原则可能会导致畸形不良的结果,无论是你我、对方辩友还是其他人,都无法确定这一定会带来好的结果。然而,其带来的恶处却在社会中不断体现。
苏格拉底曾说,好人能理解坏人,坏人理解不了好人。首先,幸福者的退让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目的。人们主观认为退让会换来好结果,但事实并非如此。许多我们熟知的刑事案件中,退让给了施暴者乘胜追击的机会,引发了更严重的后果。我们不能低估和理想化人性,幸福者的退让或许能保护一时的幸福,但从长远来看,一次次的退让最终会让自己没有退路,若想再制止,所付出的代价将远超最初。
其次,幸福者退让原则本身存在漏洞,它给了恶发展的空间,而我们所见的恶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空间而变本加厉。恶具有极大的不可预料性,在冲突中,我们无法预知自己的行为是否会演化成更大的恶习,也无法预测退让之后恶是否会得到抑制或产生更大的危害。只有一开始就直面问题,抑制住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一系列灾害的发生。
再者,这个原则对社会有长期危害。过度退让,忽视了法律与公正的重要性,导致社会不公和道德滑坡。若每个人都选择退让,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将无从谈起,道德底线需要每个人坚守,而退让只会让道德标准和原则不断降低。恶是不能被包容的,无论是可能出现的恶,还是已经发生的恶,我们不能让幸福者退让原则给个人肆意发展的机会,这也是法律制裁恶人的原因。
我方认为,我们有许多更好的方法去解决问题,这些方法是直面而非退让。社会风气的清朗、公平正义的维护,靠的是社会公正和公理认同,以及对是非对错的判断。我们应该让无力者退让,而不是以幸福与否为标准。公理应当得到伸张,而不是因威胁有无而妥协。如果我们不做先行者,在看似无关紧要的小事上选择退让,明哲保身,那么当我们的重大利益受损时,也不会有人为我们发声。
显然,所谓的幸福者退让原则并非调解矛盾的灵丹妙药,而是包装成的剧毒砒霜。最后我想说一句话,真理之晓,真理不是……(此处表述不太清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幸福者退让原则并非调解矛盾的灵丹妙药,而是包装成的剧毒砒霜,我们应该选择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即直面问题,而不是退让。社会的清朗、公平正义的维护需要靠社会公正、公理认同以及对是非对错的判断,不能让幸福者退让原则破坏社会的秩序和公平。
感谢反方四辩,下面有请正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 30 秒。
首先,我想明确一个问题,我们今天不是在辩论幸福者是否应该退让,而是在辩论幸福者退让是对善的智慧,还是对恶的纵容。在此,我方再次重申己方观点,幸福者退让是对善的智慧。
首先,在个人方面,幸福者退让能避免不必要的伤害。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人面临着巨大压力。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数据表明,尽管 2024 年上半年中国的经济保持了 5%的增长,但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导致就业市场波动和经济增长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给人们带来许多经济压力。其次,人们还面临着就业压力、竞争压力和购房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在这种长期高压环境下,很多人面对冲突会变得冲动、易怒,失去理智,从而产生过激行为。我们无法确定今天发生的冲突是否是压制对方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无法肯定对方是否是一个理智冷静的人。所以遇到冲突,我们不应该盲目地对抗。只有幸福者先保护自己,才能进而维护更多人的幸福,只有善者存在,善行才会存在。
其次,针对外来因素的问题,我方认为主动退让能够体现自己的道德修养,展现个人的宽容、谦逊和自我约束,舍弃个人的部分利益而避免恶果的产生,这是对善的智慧,为社会的道德建设树立榜样。
其次,对于家庭来说,幸福者退让能避免风险,有助于减少因冲动愤怒导致的悲剧。人们常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幸福者在幸福的同时承担着更多责任。当幸福者在外与他人发生争执时,需要考虑自己身上所承担的责任,维护家庭成员的安全,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安宁。幸福者先要保证自己不成为不幸者,维护好小家的幸福,才有可能构成社会这个大家庭的幸福。所以,哪怕是退让,也是对善的维护。
在社会方面,幸福者退让原则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更多处于弱势地位的人感受到社会的关怀。这不是对弱势者、不努力的人的认可,而是对生活苦难者的一份救赎。一份善行,可能感化更多的人,在社会产生一系列正面的影响。在面对冲突时,以理智冷静选择退让,避免与他人正面起冲突,有利于社会繁荣,也是有利于社会的行为。冲动的人无论如何劝说,在短时间内都是无法理智的,不如各退一步,退让一步,让冲动者无法将情绪发泄出来。对他人的挑衅和误解要采取更加宽容理解的态度,不仅能够促进社会宽容的氛围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也能避免公共资源和警力资源的浪费,将更有用的社会资源让给更有需要的人,不把鸡毛蒜皮的小事放大,也是善的体现。
综上,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无论是对个人、对家庭还是对社会都具有积极影响,体现了对他人的尊重,对秩序的维护,对资源的合理应用以及对个人品德的提升。我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善的智慧和体现,更是对社会文明幸福的重要标准。感谢双方辩友的精彩表现。
感谢反方四辩,下面有请正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 30 秒。
首先,我想明确一个问题,我们今天不是在辩论幸福者是否应该退让,而是在辩论幸福者退让是对善的智慧,还是对恶的纵容。在此,我方再次重申己方观点,幸福者退让是对善的智慧。
首先,在个人方面,幸福者退让能避免不必要的伤害。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人面临着巨大压力。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数据表明,尽管 2024 年上半年中国的经济保持了 5%的增长,但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导致就业市场波动和经济增长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给人们带来许多经济压力。其次,人们还面临着就业压力、竞争压力和购房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在这种长期高压环境下,很多人面对冲突会变得冲动、易怒,失去理智,从而产生过激行为。我们无法确定今天发生的冲突是否是压制对方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无法肯定对方是否是一个理智冷静的人。所以遇到冲突,我们不应该盲目地对抗。只有幸福者先保护自己,才能进而维护更多人的幸福,只有善者存在,善行才会存在。
其次,针对外来因素的问题,我方认为主动退让能够体现自己的道德修养,展现个人的宽容、谦逊和自我约束,舍弃个人的部分利益而避免恶果的产生,这是对善的智慧,为社会的道德建设树立榜样。
其次,对于家庭来说,幸福者退让能避免风险,有助于减少因冲动愤怒导致的悲剧。人们常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幸福者在幸福的同时承担着更多责任。当幸福者在外与他人发生争执时,需要考虑自己身上所承担的责任,维护家庭成员的安全,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安宁。幸福者先要保证自己不成为不幸者,维护好小家的幸福,才有可能构成社会这个大家庭的幸福。所以,哪怕是退让,也是对善的维护。
在社会方面,幸福者退让原则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更多处于弱势地位的人感受到社会的关怀。这不是对弱势者、不努力的人的认可,而是对生活苦难者的一份救赎。一份善行,可能感化更多的人,在社会产生一系列正面的影响。在面对冲突时,以理智冷静选择退让,避免与他人正面起冲突,有利于社会繁荣,也是有利于社会的行为。冲动的人无论如何劝说,在短时间内都是无法理智的,不如各退一步,退让一步,让冲动者无法将情绪发泄出来。对他人的挑衅和误解要采取更加宽容理解的态度,不仅能够促进社会宽容的氛围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也能避免公共资源和警力资源的浪费,将更有用的社会资源让给更有需要的人,不把鸡毛蒜皮的小事放大,也是善的体现。
综上,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无论是对个人、对家庭还是对社会都具有积极影响,体现了对他人的尊重,对秩序的维护,对资源的合理应用以及对个人品德的提升。我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善的智慧和体现,更是对社会文明幸福的重要标准。感谢双方辩友的精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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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否对个人、家庭、社会产生积极影响,是否体现了对他人的尊重、对秩序的维护、对资源的合理应用以及对个人品德的提升。
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无论是对个人、对家庭还是对社会都具有积极影响,体现了对他人的尊重,对秩序的维护,对资源的合理应用以及对个人品德的提升。我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善的智慧和体现,更是对社会文明幸福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