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计时 3 分钟。
好了,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网络舆论审判,是公众以网络为媒介,对社会事件进行非正式的调查讨论。由于其不同于具有权威性的原判结果的司法审判,辩题中的正义也应当区别于司法正义,而更趋向于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讲的:我们每个个体普遍对于平等自由的朴素向往,对于社会公正的基本追求,以及对于最少受惠的弱势群体的支持与关怀。
网络舆论审判放大了共鸣、平等发生的机会和空间,容纳了在传统社会模式下难以出现的弱势群体的声音。有些社会事件本身具有较强的反常规性,舆论场内会有不同的视角和声音,在网络舆论审判中可以形成多元化和高主动性的讨论氛围。例如,《我不是药神》一经放映,网民中难以支付高昂医药费的白血病患者群体,与支持法律程序教义、认为其触犯法律难辞其咎的网民,形成了不同立场的讨论。在这样的讨论中,立场难分对错,我们难以窥见司法判决的全貌。网络舆论审判让每一个个体都拥有了平等表达的机会,让每个观点都能公平展示,在个体正义观的集体碰撞中,让我们更接近了罗尔斯所讲的正义。
再如频繁发生的农民工讨薪事件,若脱离了网络审判,农民工讨薪往往困难重重。在有权有势的雇主眼中,此事或许不值一提。但网络舆论审判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热度,让猖狂的施暴者无处可逃。网络舆论审判的聚光灯不仅缩小了农民工与雇主之间的权势差距,更照亮了弱势群体,让他们的声音能够平等被听到,维护了正义,帮助了最少受惠者。
与此同时,在一些社会态度高度一致的事件中,网络舆论审判拧成了一股绳,形成了统一的审判,发挥出了民意的强大力量,推动现实正义的进一步落实。比如江西抚州鸭脖事件中,当地的工商局、食药监局的负责人代表公权力做出了否认的表态,随后网络舆论介入,形成了舆论审判,造成了巨大压力,迫使事件升级,吸引了更高层级和更多专业司法资源进入调查,最终揭露并惩处了一系列涉事人员,使民众最基本的食品安全得以保障。
然而,在唐山打人事件中,由于网络审判,施暴者无所遁形,被害人身心俱损,权利得以回归正轨。正是网络舆论审判的出现,让民意得以体现,人人为受害者鸣冤叫屈,让现实中掌管正义的机关能够提高自身服务意识。
在这样的情况下,网络舆论审判通过团结的、民意的力量来约束公权力,促使公权力更好地保障平等自由与机会公正的原则,成为正义的践行者。可见,网络舆论审判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仅满足了民众平等发声和表达机会的需求,一定程度上也打破了身份差别和权势差距,扩大了弱势群体的声音,符合我们追求平等自由、争取机会公正的正义原则。此外,网络舆论审判更是通过统一的民意表达,形成新的监督力量,推动了正义的落实。
综上,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谢谢。
下面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计时 3 分钟。
好了,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网络舆论审判,是公众以网络为媒介,对社会事件进行非正式的调查讨论。由于其不同于具有权威性的原判结果的司法审判,辩题中的正义也应当区别于司法正义,而更趋向于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讲的:我们每个个体普遍对于平等自由的朴素向往,对于社会公正的基本追求,以及对于最少受惠的弱势群体的支持与关怀。
网络舆论审判放大了共鸣、平等发生的机会和空间,容纳了在传统社会模式下难以出现的弱势群体的声音。有些社会事件本身具有较强的反常规性,舆论场内会有不同的视角和声音,在网络舆论审判中可以形成多元化和高主动性的讨论氛围。例如,《我不是药神》一经放映,网民中难以支付高昂医药费的白血病患者群体,与支持法律程序教义、认为其触犯法律难辞其咎的网民,形成了不同立场的讨论。在这样的讨论中,立场难分对错,我们难以窥见司法判决的全貌。网络舆论审判让每一个个体都拥有了平等表达的机会,让每个观点都能公平展示,在个体正义观的集体碰撞中,让我们更接近了罗尔斯所讲的正义。
再如频繁发生的农民工讨薪事件,若脱离了网络审判,农民工讨薪往往困难重重。在有权有势的雇主眼中,此事或许不值一提。但网络舆论审判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热度,让猖狂的施暴者无处可逃。网络舆论审判的聚光灯不仅缩小了农民工与雇主之间的权势差距,更照亮了弱势群体,让他们的声音能够平等被听到,维护了正义,帮助了最少受惠者。
与此同时,在一些社会态度高度一致的事件中,网络舆论审判拧成了一股绳,形成了统一的审判,发挥出了民意的强大力量,推动现实正义的进一步落实。比如江西抚州鸭脖事件中,当地的工商局、食药监局的负责人代表公权力做出了否认的表态,随后网络舆论介入,形成了舆论审判,造成了巨大压力,迫使事件升级,吸引了更高层级和更多专业司法资源进入调查,最终揭露并惩处了一系列涉事人员,使民众最基本的食品安全得以保障。
然而,在唐山打人事件中,由于网络审判,施暴者无所遁形,被害人身心俱损,权利得以回归正轨。正是网络舆论审判的出现,让民意得以体现,人人为受害者鸣冤叫屈,让现实中掌管正义的机关能够提高自身服务意识。
在这样的情况下,网络舆论审判通过团结的、民意的力量来约束公权力,促使公权力更好地保障平等自由与机会公正的原则,成为正义的践行者。可见,网络舆论审判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仅满足了民众平等发声和表达机会的需求,一定程度上也打破了身份差别和权势差距,扩大了弱势群体的声音,符合我们追求平等自由、争取机会公正的正义原则。此外,网络舆论审判更是通过统一的民意表达,形成新的监督力量,推动了正义的落实。
综上,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舆论审判是否满足民众平等发声和表达机会的需求,是否一定程度上打破身份差别和权势差距,是否扩大了弱势群体的声音,是否通过统一的民意表达形成新的监督力量推动正义的落实。
网络舆论审判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符合我们追求平等自由、争取机会公正的正义原则,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好的,感谢主席。我想请问对方一辩,您方是否承认网络舆论审判具有两面性?
我认为,仅给出“具有两面性”这个概念,无法给出确切回答,因为您没有给出具体内容。那么,下一个问题,网络舆论审判是不是需要信息作为支撑?网络审判是基于已有的信息进行审判的,所以您承认需要信息作为支撑,是吧?
那网络能不能完全提供审判所需要的信息?网络舆论审判作为一个非正式且不同于司法审理的审判,本身不能要求它提供像司法审判一样严谨的程序。我的意思是,网络不能够充足地提供审判所需要的信息,是这个意思吧?
那下一个问题,如果信息不全,那我们能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您难道觉得司法审判中的信息就一定是完整的吗?但是网络舆论审判的信息是完整的吗?
接下来,监督需不需要理性和客观?在大部分情况下,网络舆论是否是理性客观的,难道存在不需要理性客观的监督吗?
我们刚才讲过,在一些网络舆论审判形成高度一致的案件中,是因为公权力的确认疑问引起的民愤。在民愤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不理性,只要愤怒就可以解释为我是在监督了吗?这个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吧?那么我问您,网络舆论的主体是公众,公众都一定是客观的吗?
您方认为网络舆论监督和网络舆论审判是等同的吗?我们认为网络舆论可以提供监督,但这两个概念需要区分好。
下一个问题,网络舆论审判是否常常出现反转?我们承认因为基于信息的问题,网络舆论审判确实会出现基于错误判断的情况,所以就像刚才所说的,您认为网络信息不全可能导致反转,那么我问您,反转过后,媒体的公信力是否会受到影响?媒体的公信力受损是因为媒体自身进行了错误的报道,就是因为信息提供不全,然后网络审判进行了一个误导,最后反转之后,您认为这是否会影响后续正常模式的正常开展?
好的,感谢主席。我想请问对方一辩,您方是否承认网络舆论审判具有两面性?
我认为,仅给出“具有两面性”这个概念,无法给出确切回答,因为您没有给出具体内容。那么,下一个问题,网络舆论审判是不是需要信息作为支撑?网络审判是基于已有的信息进行审判的,所以您承认需要信息作为支撑,是吧?
那网络能不能完全提供审判所需要的信息?网络舆论审判作为一个非正式且不同于司法审理的审判,本身不能要求它提供像司法审判一样严谨的程序。我的意思是,网络不能够充足地提供审判所需要的信息,是这个意思吧?
那下一个问题,如果信息不全,那我们能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您难道觉得司法审判中的信息就一定是完整的吗?但是网络舆论审判的信息是完整的吗?
接下来,监督需不需要理性和客观?在大部分情况下,网络舆论是否是理性客观的,难道存在不需要理性客观的监督吗?
我们刚才讲过,在一些网络舆论审判形成高度一致的案件中,是因为公权力的确认疑问引起的民愤。在民愤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不理性,只要愤怒就可以解释为我是在监督了吗?这个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吧?那么我问您,网络舆论的主体是公众,公众都一定是客观的吗?
您方认为网络舆论监督和网络舆论审判是等同的吗?我们认为网络舆论可以提供监督,但这两个概念需要区分好。
下一个问题,网络舆论审判是否常常出现反转?我们承认因为基于信息的问题,网络舆论审判确实会出现基于错误判断的情况,所以就像刚才所说的,您认为网络信息不全可能导致反转,那么我问您,反转过后,媒体的公信力是否会受到影响?媒体的公信力受损是因为媒体自身进行了错误的报道,就是因为信息提供不全,然后网络审判进行了一个误导,最后反转之后,您认为这是否会影响后续正常模式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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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反方一辩开篇陈词,计时 3 分钟。
好,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网络舆论审判是指公众通过社交媒体等平台,对特定的人物或事件进行讨论和评价,进而造成一定影响,会对事件产生一定的风向改变。其具体表现为对道德和法律的从众。对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维护。今天,我方判断网络舆论审判离正义更远的标准是给公众带来的负面导向大于正面导向。我方将从以下两个角度展开论证:
第一,网络舆论审判由于信息不全,导致网民对事件了解不全面,因此并不能准确审判当事人,从而会让他们承受本不该承受的伤害。2020 年上半年,上海举报中心及重点网站统计收到社会公众举报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 280 多万条。网络上的信息分散会导致网民接收到的信息不全,再加上网络上虚假信息普遍,让公众很难了解到事情的全貌。我方认为,审判应该是在公开、公正、信息透明的情况下进行的,而网络舆论并不能支撑审判,在未知、不全面的情况下贸然给当事人下定义,这是片面的,有可能放大当事人的行为,从而使其承受本不应该承受的指责与伤害。
第二,网络舆论审判具有情绪化的特点,其价值观主观性强,容易给公民造成错误的价值导向。网络主体是由来自不同地方、不同价值观的人构成的,他们的素质、情绪、道德标准都具有很大的差异,导致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对 20 万名新浪用户的 7000 万条微博数据进行情绪分析,表明愤怒是网络上相关性最强和最容易传播的情绪。因此可以说,互联网为负面情绪的社会传播提供了更为方便的条件。也就是说,网民会更加倾向于接受那些极端化、偏激的语言,导致网络舆论审判主观性强。同时,网络舆论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因此这些负面言论会以极快的速度在人群中传播。这使得网络更容易成为别有用心的人引导他人的手段。越来越多的人被误导,在心里对事件进行定性,当司法审判与民众对事件的定性出现冲突时,会引起群众的逆反心理,从而质疑司法的公正性,不利于推动国家所崇尚的正义的发展。
综上所述,网络舆论由于其内容的良莠不齐以及网民素质、心理状态的差异,往往会对当事人和群众带来负面影响。距离正义更远了,我们应当正确认识网络舆论审判的弊端,尊重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通过合法独立的途径来追求正义的实现。谢谢大家。
下面是反方一辩开篇陈词,计时 3 分钟。
好,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网络舆论审判是指公众通过社交媒体等平台,对特定的人物或事件进行讨论和评价,进而造成一定影响,会对事件产生一定的风向改变。其具体表现为对道德和法律的从众。对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维护。今天,我方判断网络舆论审判离正义更远的标准是给公众带来的负面导向大于正面导向。我方将从以下两个角度展开论证:
第一,网络舆论审判由于信息不全,导致网民对事件了解不全面,因此并不能准确审判当事人,从而会让他们承受本不该承受的伤害。2020 年上半年,上海举报中心及重点网站统计收到社会公众举报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 280 多万条。网络上的信息分散会导致网民接收到的信息不全,再加上网络上虚假信息普遍,让公众很难了解到事情的全貌。我方认为,审判应该是在公开、公正、信息透明的情况下进行的,而网络舆论并不能支撑审判,在未知、不全面的情况下贸然给当事人下定义,这是片面的,有可能放大当事人的行为,从而使其承受本不应该承受的指责与伤害。
第二,网络舆论审判具有情绪化的特点,其价值观主观性强,容易给公民造成错误的价值导向。网络主体是由来自不同地方、不同价值观的人构成的,他们的素质、情绪、道德标准都具有很大的差异,导致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对 20 万名新浪用户的 7000 万条微博数据进行情绪分析,表明愤怒是网络上相关性最强和最容易传播的情绪。因此可以说,互联网为负面情绪的社会传播提供了更为方便的条件。也就是说,网民会更加倾向于接受那些极端化、偏激的语言,导致网络舆论审判主观性强。同时,网络舆论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因此这些负面言论会以极快的速度在人群中传播。这使得网络更容易成为别有用心的人引导他人的手段。越来越多的人被误导,在心里对事件进行定性,当司法审判与民众对事件的定性出现冲突时,会引起群众的逆反心理,从而质疑司法的公正性,不利于推动国家所崇尚的正义的发展。
综上所述,网络舆论由于其内容的良莠不齐以及网民素质、心理状态的差异,往往会对当事人和群众带来负面影响。距离正义更远了,我们应当正确认识网络舆论审判的弊端,尊重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通过合法独立的途径来追求正义的实现。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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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由于其内容的良莠不齐以及网民素质、心理状态的差异,往往会对当事人和群众带来负面影响,距离正义更远。我们应当正确认识网络舆论审判的弊端,尊重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通过合法独立的途径来追求正义的实现。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我们能否达成一个共识,即根据罗尔斯的正义论,正义是要求平等、自由和公正权利的。那么请您方回答,能或不能。
正方二辩:正义是要求平等,那您方认为的正义是如何达成的呢?我方认为正义表现为道德和法律的统一,对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维护。那道德在这方面体现为什么呢?道德体现为人群以及一些网民个体的司法方面的法律规范。
正方二辩:那我来简单阐述一下,我们说的平等自由,包括各方得到最大的自由,公民的政治权利得到保障,以及差别原则表现为机会公正平等,最少受惠者也能受益。那您方认为的正义,最终导向是否是各方达到平等呢?我方认为,正义就是要求道德和法律的统一,您方应该也认可了,我们在这个方面达成了共识。
正方二辩:下一个问题,《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播出后引发广泛讨论,有人说他触犯了法律,但也有人说他为病人着想。在这种网络舆论审判下,是否会出现更多人的讨论?
反方一辩:是的,但是这些言论也会导向一些不可控的局面。
正方二辩:这种多元的讨论中,我们的言论自由实现了,这种言论自由是有权利的。再问您一个问题,在网络舆论出现之前,您会注意到一些农民工讨薪讨不到的状况吗?
反方一辩:会啊,现在也不是没有这种现象,会比较关注这些。
正方二辩:那我们发现大部分人是不会关心农民工群体的问题的。那么网络舆论审判出现后,网民对于拖欠公款的公司进行审判,是不是比农民工过去自己讨薪会获得更好的收益呢?
反方一辩:对啊,但是你这个事件是片面的,你没有考虑到农民工在网络上发声,让他们的困境被关注,而公司、广信息公司导致的权益被置换的情况。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我们能否达成一个共识,即根据罗尔斯的正义论,正义是要求平等、自由和公正权利的。那么请您方回答,能或不能。
正方二辩:正义是要求平等,那您方认为的正义是如何达成的呢?我方认为正义表现为道德和法律的统一,对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维护。那道德在这方面体现为什么呢?道德体现为人群以及一些网民个体的司法方面的法律规范。
正方二辩:那我来简单阐述一下,我们说的平等自由,包括各方得到最大的自由,公民的政治权利得到保障,以及差别原则表现为机会公正平等,最少受惠者也能受益。那您方认为的正义,最终导向是否是各方达到平等呢?我方认为,正义就是要求道德和法律的统一,您方应该也认可了,我们在这个方面达成了共识。
正方二辩:下一个问题,《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播出后引发广泛讨论,有人说他触犯了法律,但也有人说他为病人着想。在这种网络舆论审判下,是否会出现更多人的讨论?
反方一辩:是的,但是这些言论也会导向一些不可控的局面。
正方二辩:这种多元的讨论中,我们的言论自由实现了,这种言论自由是有权利的。再问您一个问题,在网络舆论出现之前,您会注意到一些农民工讨薪讨不到的状况吗?
反方一辩:会啊,现在也不是没有这种现象,会比较关注这些。
正方二辩:那我们发现大部分人是不会关心农民工群体的问题的。那么网络舆论审判出现后,网民对于拖欠公款的公司进行审判,是不是比农民工过去自己讨薪会获得更好的收益呢?
反方一辩:对啊,但是你这个事件是片面的,你没有考虑到农民工在网络上发声,让他们的困境被关注,而公司、广信息公司导致的权益被置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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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正如我方刚才所述,首先,方审判所持的信息是不全的,这容易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要充实各种碎片化的信息,使信息完整、全面,否则网络全面性不足,不具备公平公正进行特殊审判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如今,一些方法或研究在社交平台上传播虚假内容,比如将拥有虚假内容的信息以 1500 元的价格快速传播,甚至推车以外的事物都可能被牵扯进来,而且虚假信息获得广泛传播的可能性高达 70%。基于虚假信息做出的判断,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良影响,甚至造成严重伤害。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容易给公众价值观和社会关系造成不利影响。网络媒介具有更新速度快、时效性强以及传播范围广的特点,人们处于一个快节奏的环境中。受环境限制,很多信息在第一时间被看到时往往是具有煽动性的,且有强烈情绪表达的内容。我们知道,这种情绪在网络基础上更容易快速传播,而线下的理性思考相对较少。在新闻评论中,90%的新闻评论都包含不同程度的情绪化评论。网民在官方法律判决之前,就基于有失偏颇的信息给出判决,这种有偏差的审判在网络的作用下,会以速度快、范围广的方式传播出去,给更多人造成误导,甚至引起他们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怀疑,冲击积极向上的社会理念。
综上,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并且对公众价值观和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
感谢主席。正如我方刚才所述,首先,方审判所持的信息是不全的,这容易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要充实各种碎片化的信息,使信息完整、全面,否则网络全面性不足,不具备公平公正进行特殊审判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如今,一些方法或研究在社交平台上传播虚假内容,比如将拥有虚假内容的信息以 1500 元的价格快速传播,甚至推车以外的事物都可能被牵扯进来,而且虚假信息获得广泛传播的可能性高达 70%。基于虚假信息做出的判断,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良影响,甚至造成严重伤害。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容易给公众价值观和社会关系造成不利影响。网络媒介具有更新速度快、时效性强以及传播范围广的特点,人们处于一个快节奏的环境中。受环境限制,很多信息在第一时间被看到时往往是具有煽动性的,且有强烈情绪表达的内容。我们知道,这种情绪在网络基础上更容易快速传播,而线下的理性思考相对较少。在新闻评论中,90%的新闻评论都包含不同程度的情绪化评论。网民在官方法律判决之前,就基于有失偏颇的信息给出判决,这种有偏差的审判在网络的作用下,会以速度快、范围广的方式传播出去,给更多人造成误导,甚至引起他们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怀疑,冲击积极向上的社会理念。
综上,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并且对公众价值观和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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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并且对公众价值观和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
本环节金句:
好的,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首先,我们双方刚刚已达成共识,正义的内涵包括平等、自由、机会、公正。其次,网络舆论审判不具有强制力,不会产生盖棺定论的结果。接下来阐述我方观点: 首先,网络舆论审判促进和保障了我们的言论自由。网络舆论审判是一个多元化的讨论空间,在这种多样和自由的意见表达过程中,正确和错误的观点都有可能出现。对方辩友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带有情绪化、非理性的色彩,而要求公众舆论完全理智、客观和统一是不可能达到的。如果听到不同的声音,甚至是错误的声音就加以否决,这是对民众的封口,反而是对正义的背离,因为群众自由平等的权利无疑被削弱了。因此,如果言论和自由以及个性的表达需要自由的呼吸空间,那我们就必须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而这种言论的自由是我们实现平等自由不可或缺的途径。这种平等自由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其次,正义的天平两端必然有一端伸向弱势的、更少受惠的一方。网络舆论审判维护了弱势群体利益,实现了机会公正和对最少受惠者的关怀。弱势群体通过网络发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着他们的困境,这无疑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时间到了吗?似乎已经结束了。
好的,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首先,我们双方刚刚已达成共识,正义的内涵包括平等、自由、机会、公正。其次,网络舆论审判不具有强制力,不会产生盖棺定论的结果。接下来阐述我方观点: 首先,网络舆论审判促进和保障了我们的言论自由。网络舆论审判是一个多元化的讨论空间,在这种多样和自由的意见表达过程中,正确和错误的观点都有可能出现。对方辩友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带有情绪化、非理性的色彩,而要求公众舆论完全理智、客观和统一是不可能达到的。如果听到不同的声音,甚至是错误的声音就加以否决,这是对民众的封口,反而是对正义的背离,因为群众自由平等的权利无疑被削弱了。因此,如果言论和自由以及个性的表达需要自由的呼吸空间,那我们就必须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而这种言论的自由是我们实现平等自由不可或缺的途径。这种平等自由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其次,正义的天平两端必然有一端伸向弱势的、更少受惠的一方。网络舆论审判维护了弱势群体利益,实现了机会公正和对最少受惠者的关怀。弱势群体通过网络发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着他们的困境,这无疑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时间到了吗?似乎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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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正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通过促进和保障言论自由以及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实现了机会公正和对最少受惠者的关怀,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您好,您方之前提出网络上的人素质不齐,因此我们就认为,如果网络人的素质不齐,我们就代表要捂住所有人的嘴,禁止网络人的审判。那我请问您所强调的言论自由,是指您想要求像美国那样的言论自由吗?
反方四辩:请不要打断我。首先我方一辩中说了,网络人的审判中那些人素质不统一,我想请问那是不是说素质不统一就要禁止网络舆论审判?
正方四辩:那你方认为镜头拿出来,人人都敢发言,自己的内心对于公民正义的看法,是不是说明所有人都能肆无忌惮地在网络上宣泄自己的情绪才是正确的网络发声方式?我方2022年中国青年网民社会态度报告显示,仅有2.2%的网民有不理性的网络暴力倾向,97.8%的网民没有,说明大多数人都能理性发言。那我再问问另一个问题,你们说网络上有很多负面形式化的表达,那我想请问一下,负面情绪化的表达,比如农民工的负面情绪,这种情绪算不算是正义的愤怒呢?
反方四辩:在这个方面我们不是责任的。那我想问您,您的所谓的正义包括自由,那是不是需要在法律范围以内?网络言论法规定了网络暴力是违法的,我们要分清。网络的优势是可以自由发声,但是你们在网络舆论审判中自由发声,这并不是网络舆论审判的优势,而是网络的优势。我方有很明确的对网络舆论审判和网络暴力的切割。网络舆论审判的定义是指公众以网络为媒介对事情进行讨论,而网络暴力上升到了侮辱性、攻击性、危险性的言论,这些言论本身就已经是犯法的了,不在我们讨论范围之内,请对方认真听,不要打断我方发言。
正方四辩:斧头亚国事件中,我们是不是因为网络舆论审判的力量推动了法律司法,是不是人民监督促进了公权力的回归,促进了正义的实现。因此我方认为是,如果说你让时大对不到离三一更近。这是连0性,这你知不知道时,这是方政否认网络舆论有坏处吗?网络舆论时态有坏处吗?您方提到的言论是否是指,我们在网络上可以进行宣泄自己的情绪,说一些负面的话,而不受到惩罚呢?而且这也已经承认过,我们网络上无法要求提供完整的信息,无法要求理性客观,正是因为这样,才会导致网络暴力的发生,所以你们方所谓的正义的网络舆论审判,完全是可以导致网络暴力发生的,那您方这个真的是做的不太清楚。
反方四辩:其实您是否有关注到我们是药品中的这个原型事件,原型事件都是没有网络舆论存在的,原型中的陆勇是通过记者一起上书,然后交给法院最终审判的。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您好,您方之前提出网络上的人素质不齐,因此我们就认为,如果网络人的素质不齐,我们就代表要捂住所有人的嘴,禁止网络人的审判。那我请问您所强调的言论自由,是指您想要求像美国那样的言论自由吗?
反方四辩:请不要打断我。首先我方一辩中说了,网络人的审判中那些人素质不统一,我想请问那是不是说素质不统一就要禁止网络舆论审判?
正方四辩:那你方认为镜头拿出来,人人都敢发言,自己的内心对于公民正义的看法,是不是说明所有人都能肆无忌惮地在网络上宣泄自己的情绪才是正确的网络发声方式?我方2022年中国青年网民社会态度报告显示,仅有2.2%的网民有不理性的网络暴力倾向,97.8%的网民没有,说明大多数人都能理性发言。那我再问问另一个问题,你们说网络上有很多负面形式化的表达,那我想请问一下,负面情绪化的表达,比如农民工的负面情绪,这种情绪算不算是正义的愤怒呢?
反方四辩:在这个方面我们不是责任的。那我想问您,您的所谓的正义包括自由,那是不是需要在法律范围以内?网络言论法规定了网络暴力是违法的,我们要分清。网络的优势是可以自由发声,但是你们在网络舆论审判中自由发声,这并不是网络舆论审判的优势,而是网络的优势。我方有很明确的对网络舆论审判和网络暴力的切割。网络舆论审判的定义是指公众以网络为媒介对事情进行讨论,而网络暴力上升到了侮辱性、攻击性、危险性的言论,这些言论本身就已经是犯法的了,不在我们讨论范围之内,请对方认真听,不要打断我方发言。
正方四辩:斧头亚国事件中,我们是不是因为网络舆论审判的力量推动了法律司法,是不是人民监督促进了公权力的回归,促进了正义的实现。因此我方认为是,如果说你让时大对不到离三一更近。这是连0性,这你知不知道时,这是方政否认网络舆论有坏处吗?网络舆论时态有坏处吗?您方提到的言论是否是指,我们在网络上可以进行宣泄自己的情绪,说一些负面的话,而不受到惩罚呢?而且这也已经承认过,我们网络上无法要求提供完整的信息,无法要求理性客观,正是因为这样,才会导致网络暴力的发生,所以你们方所谓的正义的网络舆论审判,完全是可以导致网络暴力发生的,那您方这个真的是做的不太清楚。
反方四辩:其实您是否有关注到我们是药品中的这个原型事件,原型事件都是没有网络舆论存在的,原型中的陆勇是通过记者一起上书,然后交给法院最终审判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盘问反方,计时 2 分钟。
正方:请问一下,您方了解过农民工和雇主之间的差别原则吗? 反方:了解。
正方:那么我们在发现不少农民工讨薪事件引发网络舆论审判后,相关政府建议的工资保障制度,加强企业监管,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恰恰推动满足推动正义的要求。那基于像农民工一样的弱势群体平等的被看到、被听到的机会,是不是相应的推动我们离正义更近了呢? 反方:但是您方说的农民工被看到的问题,是不是个例就更近了呢? 正方:不,不是,因为他只是个例,并不是大多数人的。还有很多被网络暴力,但是我们的问题本身就只针对农民工和雇主进行询问的。那好的,那么信息差异,不同群体发展能力和机会往往存在差别原则,弱者被看到的需求通过网络舆论审判得以改善,通过网络舆论审判,弱者的需求得以被尊重,权益被保护支持,符合惠及弱者原则,离我们推动我们离正义更近。那么接下来请问您方认为掌管公权力的机关了解民情,对权力的形式进行约束,是不是推动正义的体现? 反方:我方否认,公权力会通过网络舆论审判来看到,因为网络的结构是失衡的。 正方:您方认为不是,但是对方辩友,我们约束公权力的形式,推动公平、平等,正是正义的体现。那请问对方辩友,一件事情被诉诸网络舆论审判时,会不会给主管部门带来一定压力呢? 反方:不然,但是它会影响发展,讨论国家事件为利,公权力不作为,民众权力受损,借网络舆论审判发生,体现民意,倒逼公权力自查,更好的为民服务。由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下一个问题想了解一下,您方如何区分网络舆论审判和网络暴力呢? 反方:我方区分网络舆论审判,网络舆论审判它是网络舆论,它只是一个媒介,重点在于审判。审是需要一个透明公平公正的平台的,它并不是听网络舆论,审本身就是一个整体性的词汇,您理解错了,我们只是说网络舆论审判,审判是重点,我没有说把它分开。所以网络舆论只是一个媒介,审需要一个透明的公平公正的平台,那么网络舆论,我们认为网络舆论并不可以很好地去审判。因为什么?或者说而且刚才您的这个定义我也没有听清,因为我们通过了解得知,网络舆论审判与广告是具有区别的,是个人政治观基于理性的表达,根据中国青年网络社会心态调查报告,提高 2.2%的网民的广告认知,难道现在这 2.2%就一定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就是网络暴力吗?网络群众的基数是特别大的,就算是 2.2%,乘以这个基数,人数还是很多的,那 97.8%难道不够大吗?但是针对刚才对方的问题,我想说,如果只是在网络环境里出现了负面情绪传播,那是不是应该杜绝网络,而不是网络不断讨论呢? 正方:不是啊,我们不否认网络的积极性,但是网络舆论审判它是不科学、不公正的,因为网络舆论审判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审判条件,他们在刚才的实施例中,一没有举出数据,二没有给我们说明你们的理论出处,我方其实对您方的定义是不是可以认为是您方都是总结的,而不是我们接下来的某的辩影会进行论证。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盘问反方,计时 2 分钟。
正方:请问一下,您方了解过农民工和雇主之间的差别原则吗? 反方:了解。
正方:那么我们在发现不少农民工讨薪事件引发网络舆论审判后,相关政府建议的工资保障制度,加强企业监管,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恰恰推动满足推动正义的要求。那基于像农民工一样的弱势群体平等的被看到、被听到的机会,是不是相应的推动我们离正义更近了呢? 反方:但是您方说的农民工被看到的问题,是不是个例就更近了呢? 正方:不,不是,因为他只是个例,并不是大多数人的。还有很多被网络暴力,但是我们的问题本身就只针对农民工和雇主进行询问的。那好的,那么信息差异,不同群体发展能力和机会往往存在差别原则,弱者被看到的需求通过网络舆论审判得以改善,通过网络舆论审判,弱者的需求得以被尊重,权益被保护支持,符合惠及弱者原则,离我们推动我们离正义更近。那么接下来请问您方认为掌管公权力的机关了解民情,对权力的形式进行约束,是不是推动正义的体现? 反方:我方否认,公权力会通过网络舆论审判来看到,因为网络的结构是失衡的。 正方:您方认为不是,但是对方辩友,我们约束公权力的形式,推动公平、平等,正是正义的体现。那请问对方辩友,一件事情被诉诸网络舆论审判时,会不会给主管部门带来一定压力呢? 反方:不然,但是它会影响发展,讨论国家事件为利,公权力不作为,民众权力受损,借网络舆论审判发生,体现民意,倒逼公权力自查,更好的为民服务。由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下一个问题想了解一下,您方如何区分网络舆论审判和网络暴力呢? 反方:我方区分网络舆论审判,网络舆论审判它是网络舆论,它只是一个媒介,重点在于审判。审是需要一个透明公平公正的平台的,它并不是听网络舆论,审本身就是一个整体性的词汇,您理解错了,我们只是说网络舆论审判,审判是重点,我没有说把它分开。所以网络舆论只是一个媒介,审需要一个透明的公平公正的平台,那么网络舆论,我们认为网络舆论并不可以很好地去审判。因为什么?或者说而且刚才您的这个定义我也没有听清,因为我们通过了解得知,网络舆论审判与广告是具有区别的,是个人政治观基于理性的表达,根据中国青年网络社会心态调查报告,提高 2.2%的网民的广告认知,难道现在这 2.2%就一定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就是网络暴力吗?网络群众的基数是特别大的,就算是 2.2%,乘以这个基数,人数还是很多的,那 97.8%难道不够大吗?但是针对刚才对方的问题,我想说,如果只是在网络环境里出现了负面情绪传播,那是不是应该杜绝网络,而不是网络不断讨论呢? 正方:不是啊,我们不否认网络的积极性,但是网络舆论审判它是不科学、不公正的,因为网络舆论审判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审判条件,他们在刚才的实施例中,一没有举出数据,二没有给我们说明你们的理论出处,我方其实对您方的定义是不是可以认为是您方都是总结的,而不是我们接下来的某的辩影会进行论证。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是反方三辩质询正方,计时 2 分钟。
反方三辩:首先,自媒体您方认为属于公共还是公众,或是公共机关?那您方刚才对于自媒体的观点,您认为媒体公信力受损是因为自己犯了错误,那么媒体真的有公信吗?这个问题是学方面回答,自媒体算是媒体吗?而且我方认为,为什么会有媒体的话题,您方为何提出?我方没有说自媒体有公信力,是您方提出自媒体是公信力输出一方。刚才您说媒体的公信力是因为自己的报道错误,那报道错误难道不是因为它本来也是公众吗?您方为什么没有一直在推导我方与您方回答过的问题啊,你们想不起来这个问题,那我们换一个。您方仅仅在讨论道德正义,忽略了我方认为的道德和法律的统一是正义的基础相关,请问您对这一点有什么解释吗?您方认为的正义是什么正义,请您再次讲述一遍。
正方:如果说刚才我们的正义就是道德与法律统一,我再强调一下,正义就是要求结果正义和程序正义。
反方三辩:您方只强调结果正义,而忽略了程序正义。好的,您方认为程序正义是什么?对方其实认为正义应该是程序正义、结果正义、法律正义和道德正义的统一,却没有考虑这三个因素的相互关系。程序正义是审判过程中符合法定正义原则,遵守法律程序,从而维护民众的正义,使民众感到司法合理,而结果正义只是无论审判过程中手段如何,最终应该符合普通人民的正义观。那么我告诉您,我方认为努尔斯正义论,正义论是什么呢?我方已经阐述过,只是我们每个个体对平等自由的朴素追求,这是一种最基本的、最普遍的人民性的正义观。而您方讲的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都是法律上的定义,而法律正义是维护谁的呢?法律正义作为手段,其目的是服务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是维护我方所讲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一点无论是程序、道德还是法律,如果不维护人民群众的正义,那它还算是正义吗?它是无意义的正义,所以我方与您方所认定的正义其实并不充分,只是您方仅仅强调的,而我方强调的是更高层级的人民群众的这一点。其实您方认为法律是服务于人民的,在黑格尔的理论中,法律是一个统治阶级的工具,同时也是为了社会稳固,它服务于社会,而不是服务于某个人。人民群众是首要的。回到我们刚才那个观点,您方认为即便人民群众良莠不齐,在网上发表言论仍然能成为审判的依据,对吧?人民群众在网上会自愿根据自己的利益形成各种群体,所以才会出现我方所说的多元化的现象。那么网络网民的素质是个问题,他们的态度容易偏激。在网络舆论这样一个大环境中,网络网民的态度更容易偏向于非黑即白。对于一个事情的判定,他们的审判往往是压倒性的。我方已经反复强调,2022 年中国法律调查显示,中国网民具有普法知识的仅仅 30%,而对法律完全不了解高达 80%。2022 年中国培学团和社会大学研究所的青少年网络问题显示,青少年网络自我约束能力强。这是我们的咨询环节,对方是否有考虑过网络舆论审判的特点是什么?我方已经讲过,网络舆论就是公众与网络媒体进行的一些讨论,具有随机性、直接性、快速性等性质。
时间到。
下面是反方三辩质询正方,计时 2 分钟。
反方三辩:首先,自媒体您方认为属于公共还是公众,或是公共机关?那您方刚才对于自媒体的观点,您认为媒体公信力受损是因为自己犯了错误,那么媒体真的有公信吗?这个问题是学方面回答,自媒体算是媒体吗?而且我方认为,为什么会有媒体的话题,您方为何提出?我方没有说自媒体有公信力,是您方提出自媒体是公信力输出一方。刚才您说媒体的公信力是因为自己的报道错误,那报道错误难道不是因为它本来也是公众吗?您方为什么没有一直在推导我方与您方回答过的问题啊,你们想不起来这个问题,那我们换一个。您方仅仅在讨论道德正义,忽略了我方认为的道德和法律的统一是正义的基础相关,请问您对这一点有什么解释吗?您方认为的正义是什么正义,请您再次讲述一遍。
正方:如果说刚才我们的正义就是道德与法律统一,我再强调一下,正义就是要求结果正义和程序正义。
反方三辩:您方只强调结果正义,而忽略了程序正义。好的,您方认为程序正义是什么?对方其实认为正义应该是程序正义、结果正义、法律正义和道德正义的统一,却没有考虑这三个因素的相互关系。程序正义是审判过程中符合法定正义原则,遵守法律程序,从而维护民众的正义,使民众感到司法合理,而结果正义只是无论审判过程中手段如何,最终应该符合普通人民的正义观。那么我告诉您,我方认为努尔斯正义论,正义论是什么呢?我方已经阐述过,只是我们每个个体对平等自由的朴素追求,这是一种最基本的、最普遍的人民性的正义观。而您方讲的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都是法律上的定义,而法律正义是维护谁的呢?法律正义作为手段,其目的是服务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是维护我方所讲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一点无论是程序、道德还是法律,如果不维护人民群众的正义,那它还算是正义吗?它是无意义的正义,所以我方与您方所认定的正义其实并不充分,只是您方仅仅强调的,而我方强调的是更高层级的人民群众的这一点。其实您方认为法律是服务于人民的,在黑格尔的理论中,法律是一个统治阶级的工具,同时也是为了社会稳固,它服务于社会,而不是服务于某个人。人民群众是首要的。回到我们刚才那个观点,您方认为即便人民群众良莠不齐,在网上发表言论仍然能成为审判的依据,对吧?人民群众在网上会自愿根据自己的利益形成各种群体,所以才会出现我方所说的多元化的现象。那么网络网民的素质是个问题,他们的态度容易偏激。在网络舆论这样一个大环境中,网络网民的态度更容易偏向于非黑即白。对于一个事情的判定,他们的审判往往是压倒性的。我方已经反复强调,2022 年中国法律调查显示,中国网民具有普法知识的仅仅 30%,而对法律完全不了解高达 80%。2022 年中国培学团和社会大学研究所的青少年网络问题显示,青少年网络自我约束能力强。这是我们的咨询环节,对方是否有考虑过网络舆论审判的特点是什么?我方已经讲过,网络舆论就是公众与网络媒体进行的一些讨论,具有随机性、直接性、快速性等性质。
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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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正方三辩的小结:
对方辩友你们好,网络舆论审判不仅让群众能平等发言,使人民有权参与到事件中,更能对相应部门施压,并促使问题成功解决,从而推动正义的实现。
网络舆论具有强大的传播力量,能够将事件迅速传播,吸引公众的目光。当一个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会形成一种舆论压力,使得相关部门处于公众监督之下。就像 2019 年深圳富源学校被曝光有高考移民问题引起关注,网络舆论形成一股强大力量,对这种破坏教育公平的行为,要求相关部门彻查。网络舆论升温,广东省教育厅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迅速成立工作组调查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网络舆论审判带来的压力,促使教育部门及时采取行动,维护了高考的公平公正。
此外,网络舆论审判对相关部门权力行使也有着督促作用,使社会权力的行使更加清廉,更好保障大众权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总之,网络舆论审判的施压和督促作用,为事情的正义解决又加了一层保护层。一般来说,某种情况的出现,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评判高度一致,社会评价力量有助于事件的解决。
其次,对于刚才对方的回答,说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那么我想说,我们的统治阶级本身是不是为人民服务呢?法律为统治阶级服务,难道不能说是法律为人民服务吗?其次,对于里面提到的孩子忘了 3 点,就是而且能自学的感觉很困了(此部分内容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误)。
下面是正方三辩的小结:
对方辩友你们好,网络舆论审判不仅让群众能平等发言,使人民有权参与到事件中,更能对相应部门施压,并促使问题成功解决,从而推动正义的实现。
网络舆论具有强大的传播力量,能够将事件迅速传播,吸引公众的目光。当一个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会形成一种舆论压力,使得相关部门处于公众监督之下。就像 2019 年深圳富源学校被曝光有高考移民问题引起关注,网络舆论形成一股强大力量,对这种破坏教育公平的行为,要求相关部门彻查。网络舆论升温,广东省教育厅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迅速成立工作组调查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网络舆论审判带来的压力,促使教育部门及时采取行动,维护了高考的公平公正。
此外,网络舆论审判对相关部门权力行使也有着督促作用,使社会权力的行使更加清廉,更好保障大众权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总之,网络舆论审判的施压和督促作用,为事情的正义解决又加了一层保护层。一般来说,某种情况的出现,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评判高度一致,社会评价力量有助于事件的解决。
其次,对于刚才对方的回答,说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那么我想说,我们的统治阶级本身是不是为人民服务呢?法律为统治阶级服务,难道不能说是法律为人民服务吗?其次,对于里面提到的孩子忘了 3 点,就是而且能自学的感觉很困了(此部分内容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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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反方三辩的小结:
我方认为,在刚才对方讨论的过程中,对方仅强调道德争议,而忽略了我方所认为的程序争议和结果争议,对方对于争议的概念可能会与我们存在偏差。
第二,公民监督和网络舆论审判有很大区别,对方并未搞清楚。网络舆论审判不能等同于公民监督,网络提供信息,娱乐审判是符合某种情况的,但审判能等同于监督吗?审判不是一种高级的、强制性的、引导众人的一种现象吗?
第二,我们承认网民拥有发声的权利,您方需要了解网络舆论的基本特点。由于网络舆论的特殊性质,存在网络自由发言的偏差性,这可能导致网民言论的不负责任。对于网民言论的不恰当和数落,可能会造成这种情况,您方考虑过吗?网络舆论具有直接性和随意性,对某一事件,任何身份地位、任何态度的人都可能发表言论,包括不专业的,您方考虑过吗?
第三,传播快速。网络舆论的发表时间比以往传统传播方式的时间要短很多,您方考虑过了吗?
第三,随机性、留滞扬成效应和扩散效应。当有一个人发表具有攻击性的言论时,个人到群体都会受到影响,这一点你们考虑过吗?
接下来,网络舆论的审判,重点落在审判上。我方不承认审判,审判等于网络暴力,审判一定是一个过激行为的体现。
第三,网络舆论不一定能推动司法纠正,它有可能起到推动作用,也有可能与法律的要求背道而驰。
下面是反方三辩的小结:
我方认为,在刚才对方讨论的过程中,对方仅强调道德争议,而忽略了我方所认为的程序争议和结果争议,对方对于争议的概念可能会与我们存在偏差。
第二,公民监督和网络舆论审判有很大区别,对方并未搞清楚。网络舆论审判不能等同于公民监督,网络提供信息,娱乐审判是符合某种情况的,但审判能等同于监督吗?审判不是一种高级的、强制性的、引导众人的一种现象吗?
第二,我们承认网民拥有发声的权利,您方需要了解网络舆论的基本特点。由于网络舆论的特殊性质,存在网络自由发言的偏差性,这可能导致网民言论的不负责任。对于网民言论的不恰当和数落,可能会造成这种情况,您方考虑过吗?网络舆论具有直接性和随意性,对某一事件,任何身份地位、任何态度的人都可能发表言论,包括不专业的,您方考虑过吗?
第三,传播快速。网络舆论的发表时间比以往传统传播方式的时间要短很多,您方考虑过了吗?
第三,随机性、留滞扬成效应和扩散效应。当有一个人发表具有攻击性的言论时,个人到群体都会受到影响,这一点你们考虑过吗?
接下来,网络舆论的审判,重点落在审判上。我方不承认审判,审判等于网络暴力,审判一定是一个过激行为的体现。
第三,网络舆论不一定能推动司法纠正,它有可能起到推动作用,也有可能与法律的要求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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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教练时间,需调整计时。各位记得关闭自己的麦。反方四辩,关一下麦。
我没关麦,你们打通了吗?打通了吗?打通后我就开始计时了。
可以开始了。在此,我们需强调一点,就是刚刚我未解决的问题。对方想攻击我们,但我未回应此问题。第一个点,对方说仅有 2.2%的暴力研究,而我们提到的是法律,对方所说的舆论是可以扩大的,实际上有论文数据表明,72.3%的人受到了网络暴力的影响,这使得他们所说的 2.2%毫无意义。然后,他们一直拿农民工举例,你们可以让对方举更多的例子,因为他们只有这么一两个例子。
时间到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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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关麦,你们打通了吗?打通了吗?打通后我就开始计时了。
可以开始了。在此,我们需强调一点,就是刚刚我未解决的问题。对方想攻击我们,但我未回应此问题。第一个点,对方说仅有 2.2%的暴力研究,而我们提到的是法律,对方所说的舆论是可以扩大的,实际上有论文数据表明,72.3%的人受到了网络暴力的影响,这使得他们所说的 2.2%毫无意义。然后,他们一直拿农民工举例,你们可以让对方举更多的例子,因为他们只有这么一两个例子。
时间到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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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分析,反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自由辩是双方交替发言的环节,先请正方发言。
正方:同学刚刚一直在提到网络暴力和网络舆论审判之间的关系,那请问,你们有没有想过网络暴力究竟是什么,以及导致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还有,网络暴力的施暴者没有受到惩罚。您刚才说的网络舆论暴力和网络暴力,提到的 2.2%的数据只有 2.2.1%有暴力倾向,对吧?我想请问这个数据,论证的是网络上的理性占多数还是非理性占多数?现在我想要论证的是,对方一直在讲网络暴力和网络舆论审判是平行关系,而且试图论证网络舆论审判可以扩大网络暴力。网络暴力并不是网络舆论审判直接导致的,是个人情绪化之间的原因。而网络舆论审判在网络上发酵的过程中,尽管一个人开始发言,因为过创效应和扬视效应,接下来会有几百万个人,几千万个人发言,到时候有一些不明真相、不明信息的人,包括你们之前也承认的网络舆论会存在信息差,那这些人不明真相,他们仍然去发表言论。请您用数据对准您刚刚所说的。我方需要论证个数据的话,我想问一个,你们这只有一个事例吗?关于农民工那个事情。
反方:对方一直在说假设,那您方可以假设,我方也可以假设对吗?您方我们承认网络它具有一定的弊端,但是您方没有看到它离正义更近了。我们并不是要说的是网络舆论的审判需要贯穿整个审判的整个过程,而我们只要需要它在某个部分有一定的对正义推动作用,就可以了。
正方:我再问您方一个问题,您方一直在强调政府的公信力,我想请问政府的公信力在网络舆论中在其他过程中不会被破坏吗?请再重复一遍你们的观点。
反方:您方一直在说网络,就是一直在说公信力的问题,我请问如果没有网络舆论审判,政府的公信力不会被破坏吗?就比如说在没有网络审判中,还是会有很多冤假错案的存在,难道这里不会破坏政府的公信力吗?
正方:您的意思是说网络舆论审判可以促进人们去更好地发声,然后去纠正公信力,对吗?就是网络舆论审判可以监督公信力,让它更好地良好发展,对吗?
反方:是的啊,那么我想请问您方,就刚刚您方维权的那个例子来说,农民们愤怒,是因为网络舆论审判引起了公权力的注意,所以才能得到好的维权方式,对吧?是他们本来维权没有什么效果,石沉大海了,但是在网络舆论审判的这种压力加持下,政府处理了这个问题,所以正好可以说我方承认将网络舆论审判归结于他们维权的重要手段,而您方忽略了他们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他们通过客观的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权利,要不然根本不可能,他们只在网络上发发言论,就能受到法律保护帮助了吗?他们不去仲裁,不一开始发表自己对于公众的这个公正人的诉求,那么他们就可以得到保证。好的,那你方给我个例子,哪个农民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权成功了?你方给个例子。
正方:您可以随便举个例子嘛,您方给出您的政策数据,百分之多少的农民,他在成功地使用了法律的手段去进行维权了,您方没有数据吧。既然您要数据的话,我先抛开您这个农民工不说,你们好像就只有农民工这一个数据啊。我现在跟您说,比如说刚才您所说的一直反馈产生 2.2%那个数据,网络暴力的人只是这些,但是还有 72.3%的人同时在受到网络暴力的影响,您难道说这个不是网络舆论审判带来的负面影响吗?其次还有根据我们收集到的数据,这个表格一会可以跟您说,在网络上高级传播的情绪有 43.2%,积极情绪仅占 30.1%,这样看来是不是负面情绪传播得更快呢?我请问您,首先您方并没有回答我方刚刚讲的农民工平等维权的问题,这个可以尊重我方观点。第二,回答您这个问题,请问消极情绪与正义是什么样的关系?消极情绪多在网络上会得到快速传播,同时会引发,也是您刚才所说的网络,网络上面人们更容易形成群体化,那么在群体化的过程中,又受到这种负面情绪的影响,他们更容易产生极端化的例子,那么就可能会造成对他人造成更深的伤害。您说的人身伤害就上升到网络暴力的层面了,您方到底怎么论证网络舆论审判导致了网络暴力和网络舆论审判与网络暴力之间的关系?您方一直没有对这个东西做出一个回答。
反方:我们的问题我们能不能拿到,你们之前的那个问题,农民工维权,您难道没有考虑过度维权的情况的存在吗?我就随便举一个例子,我去政府公信上投稿,他都石沉大海了,他本质是他没有网络舆论审判,但是网络舆论审判下,人们都注意到这个问题,去倒逼政府去处理这个问题,这难道不是说离正义更近了吗?请您方给出我一个正确的事例,不要再逃避这个问题了,不然我方就要得证了。
正方:我想请问有一些网民在网络舆论的产生中更容易成为别有用心的人的引导,那么当面对女权、西方过度的女权主义、GT 这些行为在反方看来不是被利用了吗?反方时间到,正方还有 41 秒。
正方:这方一直在强调一个所谓过度维权的例子,那我请问你,我维权,我去打击施暴者难道有错吗?这是否是让正义更近了呢?而且您方拿了一个数据法律,您方说一个调查显示网络上有百分之多少的人不懂法,好像是 30%多吧,农民工那种环境下,他们怎么可能懂法律呢?一方说要农民工通过法律手段去维权,他们有,他们难道有门路去进行法律上的维权吗?我们讲农民工为什么会有施暴者持续的剥削和压榨,正是因为他们在法律上没有申诉的手段,他们因为官官相护,因为黑恶势力,他们没有这个资格,没有这个权势去进行这方面的申辩,而这个时候,只有网络舆论审判能够在网络群体上形成一个平等声音去支持弱势群体,这便符合了我们讲的,符合了自由平等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
自由辩是双方交替发言的环节,先请正方发言。
正方:同学刚刚一直在提到网络暴力和网络舆论审判之间的关系,那请问,你们有没有想过网络暴力究竟是什么,以及导致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还有,网络暴力的施暴者没有受到惩罚。您刚才说的网络舆论暴力和网络暴力,提到的 2.2%的数据只有 2.2.1%有暴力倾向,对吧?我想请问这个数据,论证的是网络上的理性占多数还是非理性占多数?现在我想要论证的是,对方一直在讲网络暴力和网络舆论审判是平行关系,而且试图论证网络舆论审判可以扩大网络暴力。网络暴力并不是网络舆论审判直接导致的,是个人情绪化之间的原因。而网络舆论审判在网络上发酵的过程中,尽管一个人开始发言,因为过创效应和扬视效应,接下来会有几百万个人,几千万个人发言,到时候有一些不明真相、不明信息的人,包括你们之前也承认的网络舆论会存在信息差,那这些人不明真相,他们仍然去发表言论。请您用数据对准您刚刚所说的。我方需要论证个数据的话,我想问一个,你们这只有一个事例吗?关于农民工那个事情。
反方:对方一直在说假设,那您方可以假设,我方也可以假设对吗?您方我们承认网络它具有一定的弊端,但是您方没有看到它离正义更近了。我们并不是要说的是网络舆论的审判需要贯穿整个审判的整个过程,而我们只要需要它在某个部分有一定的对正义推动作用,就可以了。
正方:我再问您方一个问题,您方一直在强调政府的公信力,我想请问政府的公信力在网络舆论中在其他过程中不会被破坏吗?请再重复一遍你们的观点。
反方:您方一直在说网络,就是一直在说公信力的问题,我请问如果没有网络舆论审判,政府的公信力不会被破坏吗?就比如说在没有网络审判中,还是会有很多冤假错案的存在,难道这里不会破坏政府的公信力吗?
正方:您的意思是说网络舆论审判可以促进人们去更好地发声,然后去纠正公信力,对吗?就是网络舆论审判可以监督公信力,让它更好地良好发展,对吗?
反方:是的啊,那么我想请问您方,就刚刚您方维权的那个例子来说,农民们愤怒,是因为网络舆论审判引起了公权力的注意,所以才能得到好的维权方式,对吧?是他们本来维权没有什么效果,石沉大海了,但是在网络舆论审判的这种压力加持下,政府处理了这个问题,所以正好可以说我方承认将网络舆论审判归结于他们维权的重要手段,而您方忽略了他们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他们通过客观的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权利,要不然根本不可能,他们只在网络上发发言论,就能受到法律保护帮助了吗?他们不去仲裁,不一开始发表自己对于公众的这个公正人的诉求,那么他们就可以得到保证。好的,那你方给我个例子,哪个农民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权成功了?你方给个例子。
正方:您可以随便举个例子嘛,您方给出您的政策数据,百分之多少的农民,他在成功地使用了法律的手段去进行维权了,您方没有数据吧。既然您要数据的话,我先抛开您这个农民工不说,你们好像就只有农民工这一个数据啊。我现在跟您说,比如说刚才您所说的一直反馈产生 2.2%那个数据,网络暴力的人只是这些,但是还有 72.3%的人同时在受到网络暴力的影响,您难道说这个不是网络舆论审判带来的负面影响吗?其次还有根据我们收集到的数据,这个表格一会可以跟您说,在网络上高级传播的情绪有 43.2%,积极情绪仅占 30.1%,这样看来是不是负面情绪传播得更快呢?我请问您,首先您方并没有回答我方刚刚讲的农民工平等维权的问题,这个可以尊重我方观点。第二,回答您这个问题,请问消极情绪与正义是什么样的关系?消极情绪多在网络上会得到快速传播,同时会引发,也是您刚才所说的网络,网络上面人们更容易形成群体化,那么在群体化的过程中,又受到这种负面情绪的影响,他们更容易产生极端化的例子,那么就可能会造成对他人造成更深的伤害。您说的人身伤害就上升到网络暴力的层面了,您方到底怎么论证网络舆论审判导致了网络暴力和网络舆论审判与网络暴力之间的关系?您方一直没有对这个东西做出一个回答。
反方:我们的问题我们能不能拿到,你们之前的那个问题,农民工维权,您难道没有考虑过度维权的情况的存在吗?我就随便举一个例子,我去政府公信上投稿,他都石沉大海了,他本质是他没有网络舆论审判,但是网络舆论审判下,人们都注意到这个问题,去倒逼政府去处理这个问题,这难道不是说离正义更近了吗?请您方给出我一个正确的事例,不要再逃避这个问题了,不然我方就要得证了。
正方:我想请问有一些网民在网络舆论的产生中更容易成为别有用心的人的引导,那么当面对女权、西方过度的女权主义、GT 这些行为在反方看来不是被利用了吗?反方时间到,正方还有 41 秒。
正方:这方一直在强调一个所谓过度维权的例子,那我请问你,我维权,我去打击施暴者难道有错吗?这是否是让正义更近了呢?而且您方拿了一个数据法律,您方说一个调查显示网络上有百分之多少的人不懂法,好像是 30%多吧,农民工那种环境下,他们怎么可能懂法律呢?一方说要农民工通过法律手段去维权,他们有,他们难道有门路去进行法律上的维权吗?我们讲农民工为什么会有施暴者持续的剥削和压榨,正是因为他们在法律上没有申诉的手段,他们因为官官相护,因为黑恶势力,他们没有这个资格,没有这个权势去进行这方面的申辩,而这个时候,只有网络舆论审判能够在网络群体上形成一个平等声音去支持弱势群体,这便符合了我们讲的,符合了自由平等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以下是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感谢评委。对方似乎一直在强调网络舆论审判和言论自由的关系,然而事实上,网络作为信息发布的平台,与网络舆论审判并无直接关联,言论自由也应局限在法律范围之内。我方早已论证过,网络舆论及其可能引发的网络暴力会对他人造成伤害,这足以证明对方观点的割裂性以及对辩题理解的不足。
其次,对方认为网民可以变得理性,这固然没错,但不能要求所有人都理性。在川大女生案中,大叔拿着手机、女生在他对面是事实,但通过女生提供的信息,网民们却得出了错误结论,并引发了网络暴力。警方难道不认为正义需要在法律范围内吗?脱离法律的自由必然是不合理的,放任网络言论自由扩散,必然会导致不可预料的后果。所以,各种证据都与对方的观点完全相悖。
接下来总结我方论点。归根结底,网络舆论生态依托于网络媒体,而网络本身存在的信息变化剧烈,网友观点各异,言论情绪化、易引发争论,存在匿名化、言论自由甚至有人恶意引导舆论风向的现象,这些都是无法避免的。在网络舆论审判过程中,这些因素会进一步放大网友的情绪,使极端化言论发酵,在多种因素作用下,网络舆论方向开始失控。
网络暴力的产生并非不可控且无法避免的过程,它会肆意伤害当事人,造成不利影响。明显与正义相悖的网络暴力,也说明网络舆论审判使我们远离正义,还可能导致错误的价值观引导。在网络大环境中,存在一些社会风险,信息、舆论等方面趋于恶化。例如,现在网上的极端动物保护者,一部分就是在相关事件中受到错误信息引导,从而使价值观产生偏差。从大叔被诬陷性骚扰事件初期,网友们秉持着“没有哪个女生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的观点,表示支持。而随着事件反转,这位大叔所在公司濒临倒闭,事业受挫。更可怕的是,此类事件会让人们对女性维权等敏感话题产生其他看法,这种社会公信力的转变,难道是符合正义的吗?
当今社会,法律审判制度已经十分完善,并在不断发展,正朝着正义的方向大步迈进。法制是根本,我们当然支持公众监督与法律的执行,并提出更好的建议,但绝不认同以网络舆论审判越过法律程序,对当事人造成伤害,败坏社会风气。我们追求的是和谐的、与正义相符的方式,而网络舆论审判恰恰是与正义背道而驰的。因此,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以下是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感谢评委。对方似乎一直在强调网络舆论审判和言论自由的关系,然而事实上,网络作为信息发布的平台,与网络舆论审判并无直接关联,言论自由也应局限在法律范围之内。我方早已论证过,网络舆论及其可能引发的网络暴力会对他人造成伤害,这足以证明对方观点的割裂性以及对辩题理解的不足。
其次,对方认为网民可以变得理性,这固然没错,但不能要求所有人都理性。在川大女生案中,大叔拿着手机、女生在他对面是事实,但通过女生提供的信息,网民们却得出了错误结论,并引发了网络暴力。警方难道不认为正义需要在法律范围内吗?脱离法律的自由必然是不合理的,放任网络言论自由扩散,必然会导致不可预料的后果。所以,各种证据都与对方的观点完全相悖。
接下来总结我方论点。归根结底,网络舆论生态依托于网络媒体,而网络本身存在的信息变化剧烈,网友观点各异,言论情绪化、易引发争论,存在匿名化、言论自由甚至有人恶意引导舆论风向的现象,这些都是无法避免的。在网络舆论审判过程中,这些因素会进一步放大网友的情绪,使极端化言论发酵,在多种因素作用下,网络舆论方向开始失控。
网络暴力的产生并非不可控且无法避免的过程,它会肆意伤害当事人,造成不利影响。明显与正义相悖的网络暴力,也说明网络舆论审判使我们远离正义,还可能导致错误的价值观引导。在网络大环境中,存在一些社会风险,信息、舆论等方面趋于恶化。例如,现在网上的极端动物保护者,一部分就是在相关事件中受到错误信息引导,从而使价值观产生偏差。从大叔被诬陷性骚扰事件初期,网友们秉持着“没有哪个女生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的观点,表示支持。而随着事件反转,这位大叔所在公司濒临倒闭,事业受挫。更可怕的是,此类事件会让人们对女性维权等敏感话题产生其他看法,这种社会公信力的转变,难道是符合正义的吗?
当今社会,法律审判制度已经十分完善,并在不断发展,正朝着正义的方向大步迈进。法制是根本,我们当然支持公众监督与法律的执行,并提出更好的建议,但绝不认同以网络舆论审判越过法律程序,对当事人造成伤害,败坏社会风气。我们追求的是和谐的、与正义相符的方式,而网络舆论审判恰恰是与正义背道而驰的。因此,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当今社会,法律审判制度不断完善,是维护正义的根本。网络舆论审判存在诸多问题,与正义背道而驰,会对当事人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下面是正方四辩的总结陈词(计时 3 分钟):
感谢主席及在场各位参与整场比赛。我们双方观点虽不同,但彼此捍卫了表达看法的平等权利,此乃我方所倡导的正义之表现。我方认为,您方对正义的定义并不明确,而我方在一辩时已就董老师的正义论达成共识,其核心内容包括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别原则。
接下来,回应您方的几个问题。您方第一个问题提到,正义是基于黑格尔所……(此处表述不太清晰),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而我们所追求的正义也是为人民服务的。这是第二点。我们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并未跳出网络法律的范围,而在这方面,您方未给出任何证据,只是空口说白话,您方此观点是不成立的。
其次,对方一直试图以网络的整体缺陷来否定网络舆论审判,这是毫无道理的。我方今天讨论的范围,是建立在利益趋向于我们每个个体普遍对自由平等的辅助向往以及对机会公正的基本追求的前提之下。由此展开了两个问题的讨论。
首先,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所提供的言论自由是保障公民平等权利的体现,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因此形成的多元化、高参与性的讨论氛围,正是迈向正义的良好铺垫。我们的校园在互联网上引发的不同立场讨论,是人人平等表达观点、公平展示的体现,个人的正义论在此集体碰撞,使我们更加接近罗尔斯的正义论。而农民工借助网络舆论力量,对不良雇主实现了真切施压,让他们在讨薪过程中因双方力量悬殊而产生的障碍得以有力清除,弱势群体的维权道路得以拓宽,维权声音能够被清晰听见,这正是对社会原则的最好诠释。在任何信息所涉及的压迫、打架事件中,社会态度高度一致的网络舆论带来统一审判,以民意的强大魅力倒逼公权力,以民意监督促进现实正义的落实。公权力作为保障平等权利最根本、最权威的国家力量,不可否认,在一些无良小人的引导下可能会出现缺位或伪托的漏洞,需以人民之力加以检举监督。而网络舆论的合力广泛,以民意匡扶正义,使其回归正常轨道,此乃网络正义的最佳途径。
网络舆论审判是对正义的探讨,公平的号角唤醒了人们内心对正义的渴望。每个人在茫茫人海中或许微不足道,但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对正义追求的机会和权利。因此,我方的所有观点都符合正义论,网络舆论审判可以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下面是正方四辩的总结陈词(计时 3 分钟):
感谢主席及在场各位参与整场比赛。我们双方观点虽不同,但彼此捍卫了表达看法的平等权利,此乃我方所倡导的正义之表现。我方认为,您方对正义的定义并不明确,而我方在一辩时已就董老师的正义论达成共识,其核心内容包括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别原则。
接下来,回应您方的几个问题。您方第一个问题提到,正义是基于黑格尔所……(此处表述不太清晰),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而我们所追求的正义也是为人民服务的。这是第二点。我们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并未跳出网络法律的范围,而在这方面,您方未给出任何证据,只是空口说白话,您方此观点是不成立的。
其次,对方一直试图以网络的整体缺陷来否定网络舆论审判,这是毫无道理的。我方今天讨论的范围,是建立在利益趋向于我们每个个体普遍对自由平等的辅助向往以及对机会公正的基本追求的前提之下。由此展开了两个问题的讨论。
首先,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所提供的言论自由是保障公民平等权利的体现,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因此形成的多元化、高参与性的讨论氛围,正是迈向正义的良好铺垫。我们的校园在互联网上引发的不同立场讨论,是人人平等表达观点、公平展示的体现,个人的正义论在此集体碰撞,使我们更加接近罗尔斯的正义论。而农民工借助网络舆论力量,对不良雇主实现了真切施压,让他们在讨薪过程中因双方力量悬殊而产生的障碍得以有力清除,弱势群体的维权道路得以拓宽,维权声音能够被清晰听见,这正是对社会原则的最好诠释。在任何信息所涉及的压迫、打架事件中,社会态度高度一致的网络舆论带来统一审判,以民意的强大魅力倒逼公权力,以民意监督促进现实正义的落实。公权力作为保障平等权利最根本、最权威的国家力量,不可否认,在一些无良小人的引导下可能会出现缺位或伪托的漏洞,需以人民之力加以检举监督。而网络舆论的合力广泛,以民意匡扶正义,使其回归正常轨道,此乃网络正义的最佳途径。
网络舆论审判是对正义的探讨,公平的号角唤醒了人们内心对正义的渴望。每个人在茫茫人海中或许微不足道,但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对正义追求的机会和权利。因此,我方的所有观点都符合正义论,网络舆论审判可以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的所有观点都符合正义论,网络舆论审判可以让我们离正义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