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是由反方一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一辩:正方一辩,我想请问您,条件算是作品吗?稍等一下,潘老师电脑卡了。好了,开始。最后一遍,我想请问您,剽窃的作品算是作品吗?剽窃的作品是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但是它剽窃的是最后的思想,并不是自己的思想。可是它经发表就应该是他的作品,但它的中心思想并不是自己的思想,所以他的行为无法影响他本身作品。如果一个人发表作品,我认为他应该是在这个作品与自己的思想价值相符合的情况下,他才会去发表。请问您刚刚说他的价值取决于作者的行为会影响他的价值,但是,实际上价值更多是取决于读者如何吸收它。比如说原本像女德这种东西,它本来是批判女性或规训女性的,但是现在我们可以将它作为一个史标参考,那它的价值是否是有所给定的。所以说我们只是把作者的行为纳入一个参考,但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作品的评判应不应该受到作者的行为的影响,所以我方坚决认为是需要受到作者影响的。那您现在认为自己的价值受到影响吗?我想问一下,您方刚刚说公众人物的一些行为会影响到社会。您方刚刚有说到,如果知道作者的行为,可以更好地理解作品,那比如说像《诗经》这种,更多的不知道作者,但是它却广为流传,这种又怎么解释呢?其实您可以继续提问,你们刚刚说评判,请问你们是在看什么呢?咱们看需要是判胜负、判优劣,请问你们在看什么呢?
正方一辩:(未明确回应内容)
反方一辩:行吧,行吧。什么什么?你就什么答案题就答什么,想自己的问题什么题,那你就继续问我。好,那就下一环节吧,那就过吧,没事。
接下来是由反方一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一辩:正方一辩,我想请问您,条件算是作品吗?稍等一下,潘老师电脑卡了。好了,开始。最后一遍,我想请问您,剽窃的作品算是作品吗?剽窃的作品是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但是它剽窃的是最后的思想,并不是自己的思想。可是它经发表就应该是他的作品,但它的中心思想并不是自己的思想,所以他的行为无法影响他本身作品。如果一个人发表作品,我认为他应该是在这个作品与自己的思想价值相符合的情况下,他才会去发表。请问您刚刚说他的价值取决于作者的行为会影响他的价值,但是,实际上价值更多是取决于读者如何吸收它。比如说原本像女德这种东西,它本来是批判女性或规训女性的,但是现在我们可以将它作为一个史标参考,那它的价值是否是有所给定的。所以说我们只是把作者的行为纳入一个参考,但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作品的评判应不应该受到作者的行为的影响,所以我方坚决认为是需要受到作者影响的。那您现在认为自己的价值受到影响吗?我想问一下,您方刚刚说公众人物的一些行为会影响到社会。您方刚刚有说到,如果知道作者的行为,可以更好地理解作品,那比如说像《诗经》这种,更多的不知道作者,但是它却广为流传,这种又怎么解释呢?其实您可以继续提问,你们刚刚说评判,请问你们是在看什么呢?咱们看需要是判胜负、判优劣,请问你们在看什么呢?
正方一辩:(未明确回应内容)
反方一辩:行吧,行吧。什么什么?你就什么答案题就答什么,想自己的问题什么题,那你就继续问我。好,那就下一环节吧,那就过吧,没事。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评判则是指判定胜负或优劣的定论、判断、意见。而行为是人类或动物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以及具体的生活方式,它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不同的个人、动物或群体表现出来的基本特征,或对内外环境因刺激所做出的功能反应。
因此,我方的判准是作者行为不影响作品评价是否有利于创作、整体创作环境及其发展。我方的观点是,作品的评判不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
现实中,如果作者行为对于作品的影响过多,会对优秀作品的出现和流传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我们需要将作者与作品分离。我方认为,针对作者的不当行为,应该对作者本人进行惩罚,而不是迁怒于其作品,将作品作为宣泄情绪的载体。如今,当创作者表现另类言行的时候,人们已经从无感期作品评价变成剥夺创作者的创作权利。从事实和集体历史层面将作者及其作品抹除,“取消文化”的盛行就是例证之一。在“取消文化”之下,拥护者认为作者只要曾经发表过具有争议性的言论,其作品就应该随作者一起被社会摒弃。例如,罗翔因为一句读后感被攻击,许多网友直接否定了其原生作品的价值。例如网友原话:罗翔出名后在法律专业上莫名其妙,倒是在贩卖鸡汤上特别拿手。这些评论难道不会打击作者的积极性吗?
因此,我方认为,我们应当倡导作者行为与作品的独立。我将从作者和作品两个层面说明原因。
第一,从作品出发。如果从作品出发,就能更好地保证作品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传播性。说起爱迪生的名字,基本上是无人不知,他发明的留声机、电影摄影机和改进的电灯对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然而他同时也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为了能够让自己获得更多利益,他不惜打击被誉为伟大的发明家特斯拉。小时候,如果特斯拉为他工作,并且研制出他想要的发电机,爱迪生就给他 5 万美金的奖赏。结果是特斯拉花费千辛万苦做到了,但爱迪生却违背了自己的诺言,从他手中拿走了研究成果。他的个人行为已经完全违背了道德准则,但他的作品却沿用至今。
第二,从作者出发,这能更好保证作者的创作性,同时也避免了道德警察的情况,防止行为与言论监督的过度化。以作者行为批判作者的作品,本质上是对作品的歧视,对作品本身和受到牵连的联合作者不公。学者亚布科恩在其著作中提到,如果个人的所有言行都要接受审视,那么文化和学术将会受到严重威胁。试想,你是一个因为优秀作品而受到关注的作者,却因此承受了过多关于个人道德的评判,你的心理和生活是否会受到影响?创作欲望是否会被抑制?以管窥豹,如果对于创作者个人行为过分审判,将使整个社会创作欲望受到极大的抑制,阻碍文化繁荣和科技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作品的评判不应受作者行为的影响。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评判则是指判定胜负或优劣的定论、判断、意见。而行为是人类或动物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以及具体的生活方式,它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不同的个人、动物或群体表现出来的基本特征,或对内外环境因刺激所做出的功能反应。
因此,我方的判准是作者行为不影响作品评价是否有利于创作、整体创作环境及其发展。我方的观点是,作品的评判不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
现实中,如果作者行为对于作品的影响过多,会对优秀作品的出现和流传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我们需要将作者与作品分离。我方认为,针对作者的不当行为,应该对作者本人进行惩罚,而不是迁怒于其作品,将作品作为宣泄情绪的载体。如今,当创作者表现另类言行的时候,人们已经从无感期作品评价变成剥夺创作者的创作权利。从事实和集体历史层面将作者及其作品抹除,“取消文化”的盛行就是例证之一。在“取消文化”之下,拥护者认为作者只要曾经发表过具有争议性的言论,其作品就应该随作者一起被社会摒弃。例如,罗翔因为一句读后感被攻击,许多网友直接否定了其原生作品的价值。例如网友原话:罗翔出名后在法律专业上莫名其妙,倒是在贩卖鸡汤上特别拿手。这些评论难道不会打击作者的积极性吗?
因此,我方认为,我们应当倡导作者行为与作品的独立。我将从作者和作品两个层面说明原因。
第一,从作品出发。如果从作品出发,就能更好地保证作品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传播性。说起爱迪生的名字,基本上是无人不知,他发明的留声机、电影摄影机和改进的电灯对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然而他同时也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为了能够让自己获得更多利益,他不惜打击被誉为伟大的发明家特斯拉。小时候,如果特斯拉为他工作,并且研制出他想要的发电机,爱迪生就给他 5 万美金的奖赏。结果是特斯拉花费千辛万苦做到了,但爱迪生却违背了自己的诺言,从他手中拿走了研究成果。他的个人行为已经完全违背了道德准则,但他的作品却沿用至今。
第二,从作者出发,这能更好保证作者的创作性,同时也避免了道德警察的情况,防止行为与言论监督的过度化。以作者行为批判作者的作品,本质上是对作品的歧视,对作品本身和受到牵连的联合作者不公。学者亚布科恩在其著作中提到,如果个人的所有言行都要接受审视,那么文化和学术将会受到严重威胁。试想,你是一个因为优秀作品而受到关注的作者,却因此承受了过多关于个人道德的评判,你的心理和生活是否会受到影响?创作欲望是否会被抑制?以管窥豹,如果对于创作者个人行为过分审判,将使整个社会创作欲望受到极大的抑制,阻碍文化繁荣和科技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作品的评判不应受作者行为的影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作者行为不影响作品评价是否有利于创作、整体创作环境及其发展。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作品的评判不应受作者行为的影响。
正方:针对作者的不当行为,要对作者本人进行惩罚,而不迁怒于他的作品。但是我想请问,作者创作作品,如果他想宣传的一些价值观导向与他个人的行为相背道而驰,例如《傅雷家书》中,他想倡导的自己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的形象,而他本人却是个伪君子,难道这不会让我们对作品的好感度产生怀疑吗?怎么能不影响到作品呢?但是我们看作品的时候,更多的是关注于作品,而不是作者,我们在吸收作者的思想,可是作者的思想一定会渗入他的作品当中,就如《傅雷家书》。请问,对方辩友如何回答呢?但是他的作品确实是一个好的作品,他的思想并没有说涉及到他的不良行为,难道他创作这部作品的可信度没有受到影响吗?您还会愿意相信《傅雷家书》中所传导的价值观吗?
作者作品是作者思想的一种延伸,当我们知道作者的不良行为反映出其思想,可能会体现在作品中,为什么还要把作品与作者的行为完全割裂开来呢?当我们看这个作品的时候,我们是从作品中吸收它的价值,所以我们了解到这个作品过后,然后我们才会……可是您认为这样真正吸收到他作品的真正价值了吗?但是作品的真正价值并不需要我去了解作者过后才知道,比如说您阅读语文文章的时候,做阅读理解的时候,您自己的独到见解与作者是怎么样的人完全无关。
如果,那我想对方辩友提到我们要避免出现道德警察这样的情况,但是作者行为如果涉及到违法犯罪,或者违背公序良俗,而且作者是有社会影响的人物,难道这些因素不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引导吗?那是因为作者在作品中获利,然后他违法的话,实际上他违反的是我国的法律,比如说下架他的作品之类的,是在没收他获取利益的方式,而不是贬低他本身作品的价值。
您方又提到,如果当我们了解到,例如说一个电影导演他有虐待动物的倾向,而他却拍摄了一部热爱动物的电影,难道这部电影还具有它本身所存在的价值吗?这部电影它达到了他要传播的思想,所以我认为它达到了它应有的价值。感谢。
正方:针对作者的不当行为,要对作者本人进行惩罚,而不迁怒于他的作品。但是我想请问,作者创作作品,如果他想宣传的一些价值观导向与他个人的行为相背道而驰,例如《傅雷家书》中,他想倡导的自己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的形象,而他本人却是个伪君子,难道这不会让我们对作品的好感度产生怀疑吗?怎么能不影响到作品呢?但是我们看作品的时候,更多的是关注于作品,而不是作者,我们在吸收作者的思想,可是作者的思想一定会渗入他的作品当中,就如《傅雷家书》。请问,对方辩友如何回答呢?但是他的作品确实是一个好的作品,他的思想并没有说涉及到他的不良行为,难道他创作这部作品的可信度没有受到影响吗?您还会愿意相信《傅雷家书》中所传导的价值观吗?
作者作品是作者思想的一种延伸,当我们知道作者的不良行为反映出其思想,可能会体现在作品中,为什么还要把作品与作者的行为完全割裂开来呢?当我们看这个作品的时候,我们是从作品中吸收它的价值,所以我们了解到这个作品过后,然后我们才会……可是您认为这样真正吸收到他作品的真正价值了吗?但是作品的真正价值并不需要我去了解作者过后才知道,比如说您阅读语文文章的时候,做阅读理解的时候,您自己的独到见解与作者是怎么样的人完全无关。
如果,那我想对方辩友提到我们要避免出现道德警察这样的情况,但是作者行为如果涉及到违法犯罪,或者违背公序良俗,而且作者是有社会影响的人物,难道这些因素不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引导吗?那是因为作者在作品中获利,然后他违法的话,实际上他违反的是我国的法律,比如说下架他的作品之类的,是在没收他获取利益的方式,而不是贬低他本身作品的价值。
您方又提到,如果当我们了解到,例如说一个电影导演他有虐待动物的倾向,而他却拍摄了一部热爱动物的电影,难道这部电影还具有它本身所存在的价值吗?这部电影它达到了他要传播的思想,所以我认为它达到了它应有的价值。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
反方在文本中未做出明确回应。
主席好,首先整理一下当下的发言:作品的评判应不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什么是作品呢?或许是一些科技方面的成果,比如一个发明家发明了一个物品,提高了生产上的效率。那么首先,从客观上来讲,这个物品确实提高了效率。如果这个发明家的道德出现问题,是否应该对他的这个作品的评判受到影响呢?显然是不能的,因为其发明物的确提高了效率。
第二,关于如何评判的问题。刚才对方一辩也提到了,评价即评判,是评价和判断。但评判应该判什么呢?判正误还是判优劣?判正误是否应该有一套客观的标准?看优劣又是看什么?是根据个人的审美价值和情感。这两方面我们都可以一起讨论。从客观上来说,一些文学作品或发明的价值是一个客观事实。
第三,我们回归题目,作品的评判应不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评判作品的主体是什么呢?是观者而不是作者。我们应该将作品当成一个真正的主体,而非作者的附属品,才能让观众纯粹地将自己的情感用于对作品的判断。尊重读者的独立思考能力,我们强调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应该是多元的,不能被单一的道德所束缚。每位读者有权从自己的视角和经验出发,对作品进行独立解读。作品及创作者是独立的,创作者个人的行为和价值观不应成为作品本身价值的评判标准。若每一个作品都需要与创作者的所有方面一一对应,那么文化的多样性将受到严重威胁。更甚者,如果用作者行为影响作品的评判,那么就会导致有很多名不符实的作品。
主席好,首先整理一下当下的发言:作品的评判应不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什么是作品呢?或许是一些科技方面的成果,比如一个发明家发明了一个物品,提高了生产上的效率。那么首先,从客观上来讲,这个物品确实提高了效率。如果这个发明家的道德出现问题,是否应该对他的这个作品的评判受到影响呢?显然是不能的,因为其发明物的确提高了效率。
第二,关于如何评判的问题。刚才对方一辩也提到了,评价即评判,是评价和判断。但评判应该判什么呢?判正误还是判优劣?判正误是否应该有一套客观的标准?看优劣又是看什么?是根据个人的审美价值和情感。这两方面我们都可以一起讨论。从客观上来说,一些文学作品或发明的价值是一个客观事实。
第三,我们回归题目,作品的评判应不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评判作品的主体是什么呢?是观者而不是作者。我们应该将作品当成一个真正的主体,而非作者的附属品,才能让观众纯粹地将自己的情感用于对作品的判断。尊重读者的独立思考能力,我们强调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应该是多元的,不能被单一的道德所束缚。每位读者有权从自己的视角和经验出发,对作品进行独立解读。作品及创作者是独立的,创作者个人的行为和价值观不应成为作品本身价值的评判标准。若每一个作品都需要与创作者的所有方面一一对应,那么文化的多样性将受到严重威胁。更甚者,如果用作者行为影响作品的评判,那么就会导致有很多名不符实的作品。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这段话里最精彩的三句话:
接下来进入对辩环节,由正反双方二辩起立。正方认为,对方辩友刚才提到发明家,说发明家本身对于其发明是否好看没有影响,这种说法并不有力。我们的理由是,发明固然会受到发明家本身的政治主张、思想等方面的影响。比如电灯,它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物质,会发光,不管作者的情绪如何,电灯始终是亮的。那么请问,发明家创作作品是为何?因为发明家聪明。对方辩友为何认为发明不会受发明家的影响呢?这是客观事实,因为这个增长量的问题。但是,发明家本身思想若有问题,这种有问题的思想是否会影响到其发明呢?
反方提出,既然正方能提出一个比较有效的结论,那么可以换一个问题。反方提到,刚才正方一辩说到,有些作者是公众人物,其思想可能会影响社会上的一些风气,从而导致人们对其作品产生反感或强烈的好感。事实上,有很多作品是没有作者的,比如很多文章,像《诗经》,流传多年,大家也不知道作者,但依然期待其流传,请问正方如何解释?正方认为反方的说法较为片面,要求反方解释清楚。
正方表示,既然对方辩友无法回答,那么换一个问题。正方提出,对方刚才说不良价值会在作品中渗透取决于读者,如果自己不认识作者,只读过其作品,觉得这个作品很好,那么作者的不良价值观就没有在作品中渗透,自己只是从作品中读到了一些内容,但这并不能说明这个作品本身有问题,只是因为读者没有发现。所以,评价作品应该从作者本身出发。但是,要考虑到这个作品原本的情况,时间也到了。
接下来进入对辩环节,由正反双方二辩起立。正方认为,对方辩友刚才提到发明家,说发明家本身对于其发明是否好看没有影响,这种说法并不有力。我们的理由是,发明固然会受到发明家本身的政治主张、思想等方面的影响。比如电灯,它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物质,会发光,不管作者的情绪如何,电灯始终是亮的。那么请问,发明家创作作品是为何?因为发明家聪明。对方辩友为何认为发明不会受发明家的影响呢?这是客观事实,因为这个增长量的问题。但是,发明家本身思想若有问题,这种有问题的思想是否会影响到其发明呢?
反方提出,既然正方能提出一个比较有效的结论,那么可以换一个问题。反方提到,刚才正方一辩说到,有些作者是公众人物,其思想可能会影响社会上的一些风气,从而导致人们对其作品产生反感或强烈的好感。事实上,有很多作品是没有作者的,比如很多文章,像《诗经》,流传多年,大家也不知道作者,但依然期待其流传,请问正方如何解释?正方认为反方的说法较为片面,要求反方解释清楚。
正方表示,既然对方辩友无法回答,那么换一个问题。正方提出,对方刚才说不良价值会在作品中渗透取决于读者,如果自己不认识作者,只读过其作品,觉得这个作品很好,那么作者的不良价值观就没有在作品中渗透,自己只是从作品中读到了一些内容,但这并不能说明这个作品本身有问题,只是因为读者没有发现。所以,评价作品应该从作者本身出发。但是,要考虑到这个作品原本的情况,时间也到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我们要明确,作品本身是作者思想和情感价值观的载体。因此,在评判作品时,不能仅仅局限于作品本身的艺术性或学术性,不能单纯看其质量,而是必须将其与作者的行为相结合,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考量。
对于输出理论形象的作品,尤其是人文社科类和公共教育类、理论性强的作品,我们要注重作者的行为。因为在这些作品中,往往传达着作者的观点、经验和教训,会影响到读者的思想和行为。如果作者的行为与其作品所传达的内容有问题,那么作品的可信度会大打折扣,读者自然会对作品所要阐述的内容进行反思。
此外,作品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其学术性上,更体现在对社会的影响性上。若作者触犯过道德或法律,那么其作品无论多么优秀,在社会影响力方面,都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评判作品时,我们需要先考察作者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以确保其作品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公众人物作为作者,对公众有示范效应,如果作者行为不端,其作品传播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甚至影响社会主流,这种影响是深远且不可忽视的。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作品的评判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这不仅是为了保证作品的品质和可信度,更重要的是维护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
正方三辩:徐也提到有的作者会犯法,导致其作品不好,或者犯法,法律会去制裁,可为什么说作品也应受到影响呢?比方说,在一个杀人不违法的地方,有人杀了人,我们生活在文明社会中的人会去谴责他,虽然他不违法,但在道德上我们可以谴责他。既然认为在道德上可以谴责,那为什么不去选择考虑他的作品呢?他的作品会有多大影响呢?
正方三辩:您方刚刚说到部分会产生公共影响,我想问一下,比如其志模,他情感中逻辑较混乱,道德上也有问题,但他代表某条件作准类,这个代表就会产生负面影响。再比如,苏写的《尼尔食堂的教育》,但他自己把孩子弃养了,这就导致他在《尼尔食堂的教育》中错误横生,因为他自己根本没有实现过他所说的教育孩子的方案。您认为这难道不会对读者的教育方面产生错误的印象和影响吗?
正方三辩:您方之前提到作品的价值传递的是正确的价值观,可有些作者的行为虽传递了正确价值观,却美化了对他人的伤害。如果一直接受这种美化,多年后历史会被边缘化,我们可能只记住傅雷某方面好,而忽略他对妻子的伤害。您认为我们应该不考虑作者的行为,而一直灌输他给我们输入的价值观,不管其真实与否吗?
正方三辩盘问反方一辩:诗经不知道作者却仍能流传,您认为诗经对我们今天讨论的作者行为对作品产生影响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我们不知道诗经的作者是谁,也不知道作者的行为如何,但作品却广为流传并被欣赏。这是否说明作者的行为不能影响作品的价值呢?
正方三辩:假如作者有负面行为,会不会影响作品的价值?您方认为价值取决于读者而非作者,那么如果作者杀了人并写了一本关于杀人的书,您认为这本书的价值还是取决于读者的眼光,而不是作者的眼光吗?
正方三辩:那是否意味着作者和读者可以随意评判这本书的艺术价值,而不顾书中受害人的感受呢?
正方三辩:这本书的价值取决于读者如何吸取和认识,而不取决于作者的思想。那么作者杀人这件事对这本书的价值会有影响。
正方三辩:科学家的道德问题对其作品的评判影响较大。回到之前的问题,如果他进行了科学剽窃,您认为剽窃不应对其作品价值产生影响吗?首先,剽窃不算作品。那您能否说明一下,为什么您认为剽窃不算作品?比如一个人抄袭了另一个人的歌,那首歌就属于原作者,不属于抄袭者。那您认为只要东西在思想上不是自己想出来的,就算作品吗?
正方三辩:您认为作品跟作者是独立的吗?行为艺术跟作者是独立的吗?比如我昨天杀了一个人,这是我的行为艺术,那我的艺术跟作者是独立的吗?作为读者,虽然会讨厌并批判杀人行为,但在这个过程中,能去评判被杀者的事情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作品本身是作者思想和情感价值观的载体。因此,在评判作品时,不能仅仅局限于作品本身的艺术性或学术性,不能单纯看其质量,而是必须将其与作者的行为相结合,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考量。
对于输出理论形象的作品,尤其是人文社科类和公共教育类、理论性强的作品,我们要注重作者的行为。因为在这些作品中,往往传达着作者的观点、经验和教训,会影响到读者的思想和行为。如果作者的行为与其作品所传达的内容有问题,那么作品的可信度会大打折扣,读者自然会对作品所要阐述的内容进行反思。
此外,作品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其学术性上,更体现在对社会的影响性上。若作者触犯过道德或法律,那么其作品无论多么优秀,在社会影响力方面,都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评判作品时,我们需要先考察作者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以确保其作品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公众人物作为作者,对公众有示范效应,如果作者行为不端,其作品传播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甚至影响社会主流,这种影响是深远且不可忽视的。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作品的评判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这不仅是为了保证作品的品质和可信度,更重要的是维护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
正方三辩:徐也提到有的作者会犯法,导致其作品不好,或者犯法,法律会去制裁,可为什么说作品也应受到影响呢?比方说,在一个杀人不违法的地方,有人杀了人,我们生活在文明社会中的人会去谴责他,虽然他不违法,但在道德上我们可以谴责他。既然认为在道德上可以谴责,那为什么不去选择考虑他的作品呢?他的作品会有多大影响呢?
正方三辩:您方刚刚说到部分会产生公共影响,我想问一下,比如其志模,他情感中逻辑较混乱,道德上也有问题,但他代表某条件作准类,这个代表就会产生负面影响。再比如,苏写的《尼尔食堂的教育》,但他自己把孩子弃养了,这就导致他在《尼尔食堂的教育》中错误横生,因为他自己根本没有实现过他所说的教育孩子的方案。您认为这难道不会对读者的教育方面产生错误的印象和影响吗?
正方三辩:您方之前提到作品的价值传递的是正确的价值观,可有些作者的行为虽传递了正确价值观,却美化了对他人的伤害。如果一直接受这种美化,多年后历史会被边缘化,我们可能只记住傅雷某方面好,而忽略他对妻子的伤害。您认为我们应该不考虑作者的行为,而一直灌输他给我们输入的价值观,不管其真实与否吗?
正方三辩盘问反方一辩:诗经不知道作者却仍能流传,您认为诗经对我们今天讨论的作者行为对作品产生影响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我们不知道诗经的作者是谁,也不知道作者的行为如何,但作品却广为流传并被欣赏。这是否说明作者的行为不能影响作品的价值呢?
正方三辩:假如作者有负面行为,会不会影响作品的价值?您方认为价值取决于读者而非作者,那么如果作者杀了人并写了一本关于杀人的书,您认为这本书的价值还是取决于读者的眼光,而不是作者的眼光吗?
正方三辩:那是否意味着作者和读者可以随意评判这本书的艺术价值,而不顾书中受害人的感受呢?
正方三辩:这本书的价值取决于读者如何吸取和认识,而不取决于作者的思想。那么作者杀人这件事对这本书的价值会有影响。
正方三辩:科学家的道德问题对其作品的评判影响较大。回到之前的问题,如果他进行了科学剽窃,您认为剽窃不应对其作品价值产生影响吗?首先,剽窃不算作品。那您能否说明一下,为什么您认为剽窃不算作品?比如一个人抄袭了另一个人的歌,那首歌就属于原作者,不属于抄袭者。那您认为只要东西在思想上不是自己想出来的,就算作品吗?
正方三辩:您认为作品跟作者是独立的吗?行为艺术跟作者是独立的吗?比如我昨天杀了一个人,这是我的行为艺术,那我的艺术跟作者是独立的吗?作为读者,虽然会讨厌并批判杀人行为,但在这个过程中,能去评判被杀者的事情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三辩的盘问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辩题为:作品的评判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 vs 作品的评判不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
环节:反方三辩·盘问·正方一/二/四辩
反方三辩:我想请问正方意见。刚刚您举出了傅雷的例子,傅雷在老年的时候写出《傅雷家书》,老年时他的行为已经改变,年轻时的行为又不一样。如果将他老年和年轻时的行为分开来看,那我们会不会在评判时产生偏差?而且,他对妻子儿子的影响是负面影响,这在老年时刻也无法消除。我们只讨论这个作品,那作品里的内容会改变吗?他的作品与他的思想价值产生了违背,我们无法用他的作品去学习正确的育儿观念。我想再问,您是先认识《傅雷家书》,还是先认识傅雷?
正方:我是先认识《傅雷家书》的,所以说在阅读《傅雷家书》的过程中,如果不受作者行为的影响,是可以从里面学到知识的。
反方三辩:可是我是一个比较肤浅的人,无法从这个深奥的文学作品中汲取到一些育儿的知识。那我再问正方一辩,如果说因为傅雷的行为,我们应该否定《傅雷家书》,那么为什么这本书现在已经被从教材中除名了呢?这说明它已经受到了一些影响。他是在人们受其行为影响后,对他产生了偏见和误解。那是不是就说明我们不应该因为作者行为而否定这个作品?
反方三辩:我们换一个问题。首先您认为人的行为是会随着什么改变的吗?人的行为不会随着时间改变,难道您三岁和三十岁时是一个样子吗?那么如果人的行为确实改变了,举个例子,牛顿我们都知道他是个物理学家,但到晚年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研究神学。我们能因为他晚年研究神学,就说他年轻时候的科学理论是错误的吗?
反方三辩:我再问对方,您方的论点是作者的行为会影响我们对作品的评价,那我们依据作者行为的界限是什么呢?在普适的价值和道德感之下,作者所有的行为都应该作为评价作品的依据吗?
反方三辩:我们再回到刚才的问题,牛顿晚年研究神学,我们能因为这是神学,就说牛顿研究出的万有引力等科学理论全是神学的谬论吗?
反方三辩:我想再问,对方辩友,您承不承认发明的东西有客观性,你们的观念相对于我们的观念也应该是有客观性的。有客观性的东西会由于个人主观的思想意识所改变吗?牛顿的行为不会影响他的理论,也不会影响科学的发展。
辩题为:作品的评判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 vs 作品的评判不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
环节:反方三辩·盘问·正方一/二/四辩
反方三辩:我想请问正方意见。刚刚您举出了傅雷的例子,傅雷在老年的时候写出《傅雷家书》,老年时他的行为已经改变,年轻时的行为又不一样。如果将他老年和年轻时的行为分开来看,那我们会不会在评判时产生偏差?而且,他对妻子儿子的影响是负面影响,这在老年时刻也无法消除。我们只讨论这个作品,那作品里的内容会改变吗?他的作品与他的思想价值产生了违背,我们无法用他的作品去学习正确的育儿观念。我想再问,您是先认识《傅雷家书》,还是先认识傅雷?
正方:我是先认识《傅雷家书》的,所以说在阅读《傅雷家书》的过程中,如果不受作者行为的影响,是可以从里面学到知识的。
反方三辩:可是我是一个比较肤浅的人,无法从这个深奥的文学作品中汲取到一些育儿的知识。那我再问正方一辩,如果说因为傅雷的行为,我们应该否定《傅雷家书》,那么为什么这本书现在已经被从教材中除名了呢?这说明它已经受到了一些影响。他是在人们受其行为影响后,对他产生了偏见和误解。那是不是就说明我们不应该因为作者行为而否定这个作品?
反方三辩:我们换一个问题。首先您认为人的行为是会随着什么改变的吗?人的行为不会随着时间改变,难道您三岁和三十岁时是一个样子吗?那么如果人的行为确实改变了,举个例子,牛顿我们都知道他是个物理学家,但到晚年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研究神学。我们能因为他晚年研究神学,就说他年轻时候的科学理论是错误的吗?
反方三辩:我再问对方,您方的论点是作者的行为会影响我们对作品的评价,那我们依据作者行为的界限是什么呢?在普适的价值和道德感之下,作者所有的行为都应该作为评价作品的依据吗?
反方三辩:我们再回到刚才的问题,牛顿晚年研究神学,我们能因为这是神学,就说牛顿研究出的万有引力等科学理论全是神学的谬论吗?
反方三辩:我想再问,对方辩友,您承不承认发明的东西有客观性,你们的观念相对于我们的观念也应该是有客观性的。有客观性的东西会由于个人主观的思想意识所改变吗?牛顿的行为不会影响他的理论,也不会影响科学的发展。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双方辩友。接下来由正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
在整个辩论过程中,我方强调,我方并非打算让作者的行为决定对作品的评价,而是将作者的行为纳入到对作品价值的思考评判体系之中。然而,对方指出诗经中作者的行为直接决定作品评价的历史,我方认为此例根本不合理,且与本场讨论无关,应作废。
其次,我方一直主张在价值输出类作品中,会出现因对作者行为无法了解而难以判断其价值输出是否正确的情况,但对方一直避开此点,不断讨论艺术价值等其他方面。我方希望在接下来的自由辩论中,对方能针对此点给出证明。
再者,对方一直认为只要有法律等形式去制裁作者就足够了,但我方认为远远不够。正因法律无法触及社会中的所有复杂性,所以才需要我们大众通过将对作者行为的评价纳入对作品的评价之中,以影响作者的收益,从而遏制恶性行为。
谢谢双方辩友。接下来由正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
在整个辩论过程中,我方强调,我方并非打算让作者的行为决定对作品的评价,而是将作者的行为纳入到对作品价值的思考评判体系之中。然而,对方指出诗经中作者的行为直接决定作品评价的历史,我方认为此例根本不合理,且与本场讨论无关,应作废。
其次,我方一直主张在价值输出类作品中,会出现因对作者行为无法了解而难以判断其价值输出是否正确的情况,但对方一直避开此点,不断讨论艺术价值等其他方面。我方希望在接下来的自由辩论中,对方能针对此点给出证明。
再者,对方一直认为只要有法律等形式去制裁作者就足够了,但我方认为远远不够。正因法律无法触及社会中的所有复杂性,所以才需要我们大众通过将对作者行为的评价纳入对作品的评价之中,以影响作者的收益,从而遏制恶性行为。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那么首先,我要说一下,我们刚刚提到作者的行为就决定了对作品的评判,这一点我要予以否认。其实我们举《诗经》的例子是想表明,即便不知道作者是谁,不将作者的行为纳入考量范围之内,我们也能评判其具有客观性。
第二点,我认为对方对评判的理解存在问题。评判是要看出作品的优劣好坏,而对方只是将作者行为纳入一个分析条件,我觉得这并非正确的形态。而且,对方一直将评判设定在道德价值之内,但我们评价一个作品,并非一定要说它在道德上是好是坏,我们可以从艺术、科技等各个角度去评判一个作品的好坏。我认为这是对方辩友没有阐释清楚的,而且对方举的例子都过于极端。
第三点,我想强调一下抄袭作品的问题。比如,我抄袭了李白的作品,难道就能说《行路难·其一》是我的作品吗?我就是这个作品的作者吗?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我方并不认为抄袭的东西是作品,而我觉得这一点正方辩友没有给出明确的阐释。
第四点,我方认为如果将作者的所有行为都纳入作品的考量情况,那么对于作品是不利的。
好的,感谢大家。
那么首先,我要说一下,我们刚刚提到作者的行为就决定了对作品的评判,这一点我要予以否认。其实我们举《诗经》的例子是想表明,即便不知道作者是谁,不将作者的行为纳入考量范围之内,我们也能评判其具有客观性。
第二点,我认为对方对评判的理解存在问题。评判是要看出作品的优劣好坏,而对方只是将作者行为纳入一个分析条件,我觉得这并非正确的形态。而且,对方一直将评判设定在道德价值之内,但我们评价一个作品,并非一定要说它在道德上是好是坏,我们可以从艺术、科技等各个角度去评判一个作品的好坏。我认为这是对方辩友没有阐释清楚的,而且对方举的例子都过于极端。
第三点,我想强调一下抄袭作品的问题。比如,我抄袭了李白的作品,难道就能说《行路难·其一》是我的作品吗?我就是这个作品的作者吗?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我方并不认为抄袭的东西是作品,而我觉得这一点正方辩友没有给出明确的阐释。
第四点,我方认为如果将作者的所有行为都纳入作品的考量情况,那么对于作品是不利的。
好的,感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作品的评判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 vs 作品的评判不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我方想说,大家所熟知的作品,是作者发表的,我们知晓并支持其作品,而剽窃而来的作品,我们不知其真正作者。我们熟知的作品因作者而出名,这才是其作品。那么我想请问,您方对作品的定义是有名的作品吗?只有有名的作品才能叫作品吗?您知道的作品数目多,还是知道的作者数目多?您了解了多少作者的生平,就可以用作者的行为去评判作品的价值?首先我方没有举证过,我方有权否认,我方一直提出的判决标准是只要能证明有一个方面需要将作者的行为纳入作品的评价标准中,我方就得证。而您方一直主张全然反对的情况,实际上这种判断责任应由您方提出。其次,您方反复强调士兵这一个例子,但我方刚刚已证明,首先您方无法给出剽窃来的作品不是作品的明确证明,所以您方这一条首先不成立。其次,您方刚刚提到女德在今天的阐释,但是女德的阐释跟作者有关吗?这跟我们今天谈论的话题有关吗?首先关于抄袭,抄袭行为影响的是作品的归属,而不是作品的存在,归属问题并不能影响作品的评判本身,而且抄袭侵犯了他人的智力成果,变相获得原创作品的身份,所以抄袭不是作品。然后您刚才说的女德之事,我们读女德,这是读者和作品两方面的事,跟作者没有关系,所以我们对女德的评价或阅读,以及从中产生的情感与作者无关。然而女德所表达的情感难道不是作者赋予的吗?但现在我们读女德时,已经不需要汲取其原本表达的情感,我们只需汲取我们所需要的情感,那么它的价值就没有意义了。我方想要询问对方一个问题,您方认为艺术、科学这些作品需要有道德体现吗?既然需要,在作者违背道德底线的情况下,您方认为是否还不应该把这种行为纳入考虑中?作者的行为虽无底线,但他创作的作品有底线就行,作者与作者的行为是两回事,不要混淆主题。那作者在创作作品中行为违反道德底线,是否需要影响作品的评价标准呢?作品与作品的道德,作者与作者的道德,一个道德的人可以创作不道德的作品,一个不道德的人也可以创作道德的作品。我方认为作者在创作作品的过程中,比如我发了一张人皮,声称这是一个艺术作品,您认为这个作品没有违反道德底线吗?我们看待这个作品时,是看待其本身,我们评判它是坏的,而不是好的,我们是评判作品本身,不看作者。那您方主张读者可以独立地从其感受到艺术价值,那您认为评判者可以独立地从人群中提取人群的艺术价值并感受出来吗?即便这个作品没有作者,我们也可以评判它。那如果人体上面画的是刺青,您认为怎么样呢?您方还是认为这个过程中作品本身不能违反艺术的体现,我再强调一遍,我方始终是批判这个作品的。如果不知道这是一个人皮,只知道这是一个普通的皮,您认为可以把这个作品的艺术价值单独抛离出来吗?这说明欣赏的人见识短浅,而且每个人的视角是狭隘的。我思考一下我的问题,您认为在这个过程中知道是人皮这件事是不是作者的行为决定的?我们只需要知道这个人体是客观存在的。
反方:首先我认为我们读者、社会大众来评判这个作品,是有能力评判出作品对错的,我们不是一味地寻找作品的价值,我们可以指出作品的对错。我们可以说一张传题是错的,但我不想再举例。那您认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我方对于教育的所有了解,只能通过读书输出的价值观来了解,那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怎么辨别出这个东西是最大的错误呢?我觉得读所有的教育书,首先它不是唯一的教育书,其次社会上不一定承认我们有教育经验的人。我们读书时不是只去读,可能会读各种各样的书,我们有一个综合性的判断标准,或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标准,他不会因为非要了解卢梭才知道他认为教育是错的,他可以通过别的教育书来佐证卢梭的东西是错的。我觉得您方的方式很差,也就是说因为您没有了解自己的行为,所以要读很多教育书来纠正自己,也没有了解作者行为,所以可能给自己造成错误吗?不需要啊,我是一个正常人,要了解教育层面,我会选择卢梭的教育书去读,那您方怎么知道正常人读书的情况呢?那万一自己受的教育理念实施了,且自己认为这是正确的,那您就能说他是错的吗?如果他认为这是……哎呀时间不够,我继续说吧,就直接说吧,好吧,反正就这样说吧,等下回啊,我想我想再说一下,首先我们这个评判不一定是正确的评判,我们评判是一个行为,而不是一个结论,所以我们不一定能正确评判,也许我就评判这本书是错的或对的,那我就按照这个评判执行下去,这也是有可能的。
辩题为:作品的评判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 vs 作品的评判不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我方想说,大家所熟知的作品,是作者发表的,我们知晓并支持其作品,而剽窃而来的作品,我们不知其真正作者。我们熟知的作品因作者而出名,这才是其作品。那么我想请问,您方对作品的定义是有名的作品吗?只有有名的作品才能叫作品吗?您知道的作品数目多,还是知道的作者数目多?您了解了多少作者的生平,就可以用作者的行为去评判作品的价值?首先我方没有举证过,我方有权否认,我方一直提出的判决标准是只要能证明有一个方面需要将作者的行为纳入作品的评价标准中,我方就得证。而您方一直主张全然反对的情况,实际上这种判断责任应由您方提出。其次,您方反复强调士兵这一个例子,但我方刚刚已证明,首先您方无法给出剽窃来的作品不是作品的明确证明,所以您方这一条首先不成立。其次,您方刚刚提到女德在今天的阐释,但是女德的阐释跟作者有关吗?这跟我们今天谈论的话题有关吗?首先关于抄袭,抄袭行为影响的是作品的归属,而不是作品的存在,归属问题并不能影响作品的评判本身,而且抄袭侵犯了他人的智力成果,变相获得原创作品的身份,所以抄袭不是作品。然后您刚才说的女德之事,我们读女德,这是读者和作品两方面的事,跟作者没有关系,所以我们对女德的评价或阅读,以及从中产生的情感与作者无关。然而女德所表达的情感难道不是作者赋予的吗?但现在我们读女德时,已经不需要汲取其原本表达的情感,我们只需汲取我们所需要的情感,那么它的价值就没有意义了。我方想要询问对方一个问题,您方认为艺术、科学这些作品需要有道德体现吗?既然需要,在作者违背道德底线的情况下,您方认为是否还不应该把这种行为纳入考虑中?作者的行为虽无底线,但他创作的作品有底线就行,作者与作者的行为是两回事,不要混淆主题。那作者在创作作品中行为违反道德底线,是否需要影响作品的评价标准呢?作品与作品的道德,作者与作者的道德,一个道德的人可以创作不道德的作品,一个不道德的人也可以创作道德的作品。我方认为作者在创作作品的过程中,比如我发了一张人皮,声称这是一个艺术作品,您认为这个作品没有违反道德底线吗?我们看待这个作品时,是看待其本身,我们评判它是坏的,而不是好的,我们是评判作品本身,不看作者。那您方主张读者可以独立地从其感受到艺术价值,那您认为评判者可以独立地从人群中提取人群的艺术价值并感受出来吗?即便这个作品没有作者,我们也可以评判它。那如果人体上面画的是刺青,您认为怎么样呢?您方还是认为这个过程中作品本身不能违反艺术的体现,我再强调一遍,我方始终是批判这个作品的。如果不知道这是一个人皮,只知道这是一个普通的皮,您认为可以把这个作品的艺术价值单独抛离出来吗?这说明欣赏的人见识短浅,而且每个人的视角是狭隘的。我思考一下我的问题,您认为在这个过程中知道是人皮这件事是不是作者的行为决定的?我们只需要知道这个人体是客观存在的。
反方:首先我认为我们读者、社会大众来评判这个作品,是有能力评判出作品对错的,我们不是一味地寻找作品的价值,我们可以指出作品的对错。我们可以说一张传题是错的,但我不想再举例。那您认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我方对于教育的所有了解,只能通过读书输出的价值观来了解,那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怎么辨别出这个东西是最大的错误呢?我觉得读所有的教育书,首先它不是唯一的教育书,其次社会上不一定承认我们有教育经验的人。我们读书时不是只去读,可能会读各种各样的书,我们有一个综合性的判断标准,或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标准,他不会因为非要了解卢梭才知道他认为教育是错的,他可以通过别的教育书来佐证卢梭的东西是错的。我觉得您方的方式很差,也就是说因为您没有了解自己的行为,所以要读很多教育书来纠正自己,也没有了解作者行为,所以可能给自己造成错误吗?不需要啊,我是一个正常人,要了解教育层面,我会选择卢梭的教育书去读,那您方怎么知道正常人读书的情况呢?那万一自己受的教育理念实施了,且自己认为这是正确的,那您就能说他是错的吗?如果他认为这是……哎呀时间不够,我继续说吧,就直接说吧,好吧,反正就这样说吧,等下回啊,我想我想再说一下,首先我们这个评判不一定是正确的评判,我们评判是一个行为,而不是一个结论,所以我们不一定能正确评判,也许我就评判这本书是错的或对的,那我就按照这个评判执行下去,这也是有可能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那就总结至此吧。我方认为,作品的评判不应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首先,我们今天谈的评判是要评判出结果的好坏,而在评判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错误,就像我们刚刚提到的,我方的评判也有可能出现错误,但我们今天讨论的就是评判行为本身。
正方刚刚提到了科雷价被下架的事例,科雷价被下架虽是事实,但并不影响其本身的价值。它被下架是因为受到了某些因素的影响,但我们今天讨论的不是实然层面,而是应然层面,即作品的评判不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田中经曾说过,假如吃了一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下蛋的母鸡呢?这句话形象地反映了作品一旦诞生,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应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对方狭隘地将作品仅放在道德层面评判,而我们今天应该谈的是作品评判的好坏,不仅要在道德层面,还要在法律层面。如果作品出了问题,作者出现了问题,我们可以在道德上审视,也可以在法律上制裁他,而不应将作者的行为纳入作品的考量范畴。
若将作品的评判与作者行为绑定,我方认为会产生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对作品不公。若认为作者人品不行,作品也好不到哪里去,这种偏见会使许多真正优秀的作品被埋没。如果将作者的行为纳入作品评判,那些无法通过文字感知的抽象版画作也会黯淡于世,埋没作品就等于埋没人才,久而久之,各个领域都会失去光彩,止步不前。 二是会污染作者的创作环境。作者的一言一行若都要受到主观的审视,会打击作者的积极性,他们会小心翼翼、谨言慎行,这不利于作者的灵感触发,乃至整个创作生态。 三是降低读者的审美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应该是多元的,不能被单一的道德标准所束缚。每位作者都应该有自己的视角去对作品产生有益的解读。我们应该鼓励读者以开放的心态去欣赏作品,而非受作者的行为影响。对作品的评判影响着社会文化的多样性和创造性。如果将作者的行为与作品的评判相挂钩,那么文化的重要性和创造性会受到威胁,整个社会的创作欲也会受到影响。
我方认为,当今社会需要的是一种包容与理解的氛围,而非通过否定文化来剥夺作者的表达权利。对于一个作者的行为有问题,我们不会为其辩护,会在道德上批判他,在法律上制裁他,但不能因为他自身行为的问题,就牵连到他的作品受到惩罚。我们应从作品的本身出发去看待它的价值,而非将其与创作的根源混淆。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优秀作品被发掘,才能营造一个更加健康繁荣的创作环境,才能促进文化的发展。
那就总结至此吧。我方认为,作品的评判不应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首先,我们今天谈的评判是要评判出结果的好坏,而在评判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错误,就像我们刚刚提到的,我方的评判也有可能出现错误,但我们今天讨论的就是评判行为本身。
正方刚刚提到了科雷价被下架的事例,科雷价被下架虽是事实,但并不影响其本身的价值。它被下架是因为受到了某些因素的影响,但我们今天讨论的不是实然层面,而是应然层面,即作品的评判不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田中经曾说过,假如吃了一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下蛋的母鸡呢?这句话形象地反映了作品一旦诞生,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应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对方狭隘地将作品仅放在道德层面评判,而我们今天应该谈的是作品评判的好坏,不仅要在道德层面,还要在法律层面。如果作品出了问题,作者出现了问题,我们可以在道德上审视,也可以在法律上制裁他,而不应将作者的行为纳入作品的考量范畴。
若将作品的评判与作者行为绑定,我方认为会产生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对作品不公。若认为作者人品不行,作品也好不到哪里去,这种偏见会使许多真正优秀的作品被埋没。如果将作者的行为纳入作品评判,那些无法通过文字感知的抽象版画作也会黯淡于世,埋没作品就等于埋没人才,久而久之,各个领域都会失去光彩,止步不前。 二是会污染作者的创作环境。作者的一言一行若都要受到主观的审视,会打击作者的积极性,他们会小心翼翼、谨言慎行,这不利于作者的灵感触发,乃至整个创作生态。 三是降低读者的审美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应该是多元的,不能被单一的道德标准所束缚。每位作者都应该有自己的视角去对作品产生有益的解读。我们应该鼓励读者以开放的心态去欣赏作品,而非受作者的行为影响。对作品的评判影响着社会文化的多样性和创造性。如果将作者的行为与作品的评判相挂钩,那么文化的重要性和创造性会受到威胁,整个社会的创作欲也会受到影响。
我方认为,当今社会需要的是一种包容与理解的氛围,而非通过否定文化来剥夺作者的表达权利。对于一个作者的行为有问题,我们不会为其辩护,会在道德上批判他,在法律上制裁他,但不能因为他自身行为的问题,就牵连到他的作品受到惩罚。我们应从作品的本身出发去看待它的价值,而非将其与创作的根源混淆。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优秀作品被发掘,才能营造一个更加健康繁荣的创作环境,才能促进文化的发展。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当今社会需要包容与理解的氛围,不能因作者行为问题牵连其作品。应从作品本身出发看待其价值,这样才能发掘更多优秀作品,营造健康繁荣的创作环境,促进文化发展。
首先,我们需明确作品的概念。作品不仅仅是文字,它是作者思想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一部优秀的作品能够反映作者的人生经历和思想深度。因此,在评判作品时,我们应当关注作者的行为。作者的一些不良行为,以及违反法律的行为,可能会融入到作品之中。
以文学创作为例,我们提到了《傅雷家书》。《傅雷家书》饱含了父亲对子女的教诲和生活感悟。傅雷作为一个杰出的商学家、教育家、文学评论家,他的个人行为会影响到我们对这部作品的评价。傅雷个人存在问题,他的家书自然就缺乏一定的说服力,其作品对我们而言,价值也会有所减弱。
再者,作为公众人物,作者对社会具有示范作用。道德高尚、行为正直的人能向我们传递正能量,而道德方面有问题的人则会传递负面信息。即便作者的作品积极向上、优秀,但作者本身的某些行为可能会导致作品丧失影响力,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当然,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所有作品都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作者意识到自己的作品优秀的情况。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完全忽略作者的行为问题。相反,我们在评判作品时,应将作者的行为与作品相结合,进行深入而全面的考察。我们要注意到作品的价值是多元的,具有艺术价值、思想价值和社会价值。在评判作品时,我们需根据作者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首先,我们需明确作品的概念。作品不仅仅是文字,它是作者思想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一部优秀的作品能够反映作者的人生经历和思想深度。因此,在评判作品时,我们应当关注作者的行为。作者的一些不良行为,以及违反法律的行为,可能会融入到作品之中。
以文学创作为例,我们提到了《傅雷家书》。《傅雷家书》饱含了父亲对子女的教诲和生活感悟。傅雷作为一个杰出的商学家、教育家、文学评论家,他的个人行为会影响到我们对这部作品的评价。傅雷个人存在问题,他的家书自然就缺乏一定的说服力,其作品对我们而言,价值也会有所减弱。
再者,作为公众人物,作者对社会具有示范作用。道德高尚、行为正直的人能向我们传递正能量,而道德方面有问题的人则会传递负面信息。即便作者的作品积极向上、优秀,但作者本身的某些行为可能会导致作品丧失影响力,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当然,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所有作品都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作者意识到自己的作品优秀的情况。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完全忽略作者的行为问题。相反,我们在评判作品时,应将作者的行为与作品相结合,进行深入而全面的考察。我们要注意到作品的价值是多元的,具有艺术价值、思想价值和社会价值。在评判作品时,我们需根据作者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作品的评判是否应该考虑作者的行为对作品产生的影响。
在评判作品时,应将作者的行为与作品相结合,进行深入而全面的考察,不能忽略作者的行为对作品的影响。
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作品的评判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
首先做出定义,作品是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且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评判包括评价和判断,带有评论性质。我方的判准是,只要我方证明有一个合理情形下需要参考作者行为来评判作品,则我方得证,对方不能证明所有情境都不予参考,则对方不得证。
而今天我方想着重从作者在写作过程中要有实践意义和社会责任展开话题。首先,对于具有输出理论倾向的作品,如人文社科类相关作品、公共教育的作品,我们必须参考作者行为。这类作品往往旨在传达某种观念、理论或经验教训,其目的是影响读者的思想和行为。如果我们不考虑作者行为,就无法确定作品中传达的内容是否经过大量事实支撑,或者经过时间验证,是否具有足够的可信度。例如,有人将自己的孩子送进育婴院,却空谈儿童教育,写出诸如没有实际养育儿童经验,在书中散布儿童可操控等一系列错误观点。如果忽略他这一背景,将他的思想全盘接受,难免会被错误引导。
其次,对于一切成果的产生,最低要求是作者不应该为了创作而践踏他人的生命尊严,或者有剽窃行为,艺术学术价值不能凌驾于人的价值之上。当作品触及这一底线,便失去了被判定具有任何价值的资格。我们必须考量作者创作作品过程中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和法律规范,才能对作品进行公正的评判。如果一位作者通过抄袭他人作品来获取声誉和利益,那么他的作品无论在艺术上或学术上有多大价值,都不能被认可。因为抄袭不仅是对原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对整个创作环境的破坏。同样,如果一个作者为了创作一部作品而不惜牺牲他人的生命尊严,那么这部作品也应该被否定。
再者,作品的高度上限是由作者决定的,作者的不良价值观可能会在作品中有所渗透。如果我们忽视这一点,忽视作品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结合作者的行为来评判作者作品,能够有效避免这样的危险。一个人的价值观会影响他的创作,无论是文学作品、艺术作品还是科学研究,都不可避免地反映出作者的思想和情感。如果一个作者持有狭隘、自私、暴力等不良价值观,那么他的作品很有可能会传达出这些负面的影响。例如一些充满暴力和血腥的电影,可能会对观众和读者产生不良的心理影响。而我们在评判这些作品时,能够考虑到作者的行为和价值观,就可以更客观地评价作品的价值和意义。
最后,作者也是公众人物,作品的传播与作者影响力的扩大有直接联系,作者行为不当会导致以下几个方面的恶劣社会影响:一是对恶劣行为直接受害者的侮辱伤害;二是恶性行为被边缘化,社会底线潜移默化降低;三是发现做出不良行为或作品依旧广受好评并能持续提供经济效益后,公众人物会忽视社会责任。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作品的评判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这不仅是为了保证作品的质量和可信度,也是为了维护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避免不良作品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有助于我们做出公正、科学的评判。谢谢大家!
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作品的评判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
首先做出定义,作品是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且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评判包括评价和判断,带有评论性质。我方的判准是,只要我方证明有一个合理情形下需要参考作者行为来评判作品,则我方得证,对方不能证明所有情境都不予参考,则对方不得证。
而今天我方想着重从作者在写作过程中要有实践意义和社会责任展开话题。首先,对于具有输出理论倾向的作品,如人文社科类相关作品、公共教育的作品,我们必须参考作者行为。这类作品往往旨在传达某种观念、理论或经验教训,其目的是影响读者的思想和行为。如果我们不考虑作者行为,就无法确定作品中传达的内容是否经过大量事实支撑,或者经过时间验证,是否具有足够的可信度。例如,有人将自己的孩子送进育婴院,却空谈儿童教育,写出诸如没有实际养育儿童经验,在书中散布儿童可操控等一系列错误观点。如果忽略他这一背景,将他的思想全盘接受,难免会被错误引导。
其次,对于一切成果的产生,最低要求是作者不应该为了创作而践踏他人的生命尊严,或者有剽窃行为,艺术学术价值不能凌驾于人的价值之上。当作品触及这一底线,便失去了被判定具有任何价值的资格。我们必须考量作者创作作品过程中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和法律规范,才能对作品进行公正的评判。如果一位作者通过抄袭他人作品来获取声誉和利益,那么他的作品无论在艺术上或学术上有多大价值,都不能被认可。因为抄袭不仅是对原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对整个创作环境的破坏。同样,如果一个作者为了创作一部作品而不惜牺牲他人的生命尊严,那么这部作品也应该被否定。
再者,作品的高度上限是由作者决定的,作者的不良价值观可能会在作品中有所渗透。如果我们忽视这一点,忽视作品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结合作者的行为来评判作者作品,能够有效避免这样的危险。一个人的价值观会影响他的创作,无论是文学作品、艺术作品还是科学研究,都不可避免地反映出作者的思想和情感。如果一个作者持有狭隘、自私、暴力等不良价值观,那么他的作品很有可能会传达出这些负面的影响。例如一些充满暴力和血腥的电影,可能会对观众和读者产生不良的心理影响。而我们在评判这些作品时,能够考虑到作者的行为和价值观,就可以更客观地评价作品的价值和意义。
最后,作者也是公众人物,作品的传播与作者影响力的扩大有直接联系,作者行为不当会导致以下几个方面的恶劣社会影响:一是对恶劣行为直接受害者的侮辱伤害;二是恶性行为被边缘化,社会底线潜移默化降低;三是发现做出不良行为或作品依旧广受好评并能持续提供经济效益后,公众人物会忽视社会责任。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作品的评判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这不仅是为了保证作品的质量和可信度,也是为了维护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避免不良作品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有助于我们做出公正、科学的评判。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只要正方证明有一个合理情形下需要参考作者行为来评判作品,则正方得证,反方不能证明所有情境都不予参考,则反方不得证。
综上所述,正方认为作品的评判应该受到作者行为的影响,这不仅是为了保证作品的质量和可信度,也是为了维护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避免不良作品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有助于做出公正、科学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