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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始首先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时间为 3 分半。
主题:开篇民意审判是指对一件事情经过审理和判决的过程,既对整个事件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件事情表达自己的看法。舆论是社会中相对数量的人对于一个特定的话题所表达的个人观点、态度和信念的集合体,正义则是符合主流价值观的言行,符合社会上绝大部分人的价值观。而且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我国 20 岁到 49 岁的网民占大多数,他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相对成熟,在网络的表达也更趋于理性。基于此,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论证如下:
首先,网络舆论审判能够提高大众的道德意识。网络会促使民众对事件产生大量的讨论。对昆山龙哥案,当地公安发布案情通报,宣布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微博获得了约 16 万次的转发,11 万条的评论和 47 万点赞。这样大量的讨论会进一步促使民众开始思考正义的具体所向。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的一篇论文指出,同学们之间互相讨论之后,答案正确率比未讨论时更高,说明了讨论能够促进思考,这一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正义的样态,而且这种思考会让我们对于正义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更接近正义。美国乔阿森教授关于科学的学习的论文中提到,学生参与协作讨论活动,就能够激发学生概念理解。由此特殊在讨论过程中往往会逐渐形成一个结论。参与得到的课件压言的调查中,在讨论前学生的回答各种各样,有大约 30%的学生选择先看看别人怎么做,20%的选择可能会害怕,不敢行动,但经过小组讨论后,超过 80%的小组得出的正常结论是应主动提供帮助,这是每个人的社会责任。这种结论代表着社会大多数人的共同认知和追求,具有广泛的认同感,也就符合主流价值观。这种获得广泛认同的结论,会引导那些中立或者之前不了解的人再次思考,并逐渐形成一个正常的情怀。最终,越来越多的人对正义的思考增加了,对正义的理解深刻了,大众的道德意识自然提升了。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可以推动法律离正义更近。在网络上引发舆论审判的事件,往往是法律结果与民意有较大分歧。在 16 年的于欢案中,山东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故意伤害罪判于欢无期徒刑,但大部分网友认为其结果与自己的价值观有较大分歧,于是在网上进行讨论从而引发舆论审判,这时的舆论便代表了主流价值观,即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在此案中,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的认为,在那样极端的情况下,于欢的行为应当为正当防卫。这种舆论会吸引同样持有主流价值观的人发声,当声音足够强大,就会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从而导致法律的补充纠正。最终于欢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案例,完善了有关正当防卫的法律。同样的还有彭宇案,对见义勇为方面法律的补充,以及对生命财产权的完善等等。通过这样的过程,法律能够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更加符合正义的要求。
综上所述,在信息时代的今天,网络舆论审判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它在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都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我们构建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故我方坚定地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在开始首先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时间为 3 分半。
主题:开篇民意审判是指对一件事情经过审理和判决的过程,既对整个事件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件事情表达自己的看法。舆论是社会中相对数量的人对于一个特定的话题所表达的个人观点、态度和信念的集合体,正义则是符合主流价值观的言行,符合社会上绝大部分人的价值观。而且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我国 20 岁到 49 岁的网民占大多数,他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相对成熟,在网络的表达也更趋于理性。基于此,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论证如下:
首先,网络舆论审判能够提高大众的道德意识。网络会促使民众对事件产生大量的讨论。对昆山龙哥案,当地公安发布案情通报,宣布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微博获得了约 16 万次的转发,11 万条的评论和 47 万点赞。这样大量的讨论会进一步促使民众开始思考正义的具体所向。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的一篇论文指出,同学们之间互相讨论之后,答案正确率比未讨论时更高,说明了讨论能够促进思考,这一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正义的样态,而且这种思考会让我们对于正义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更接近正义。美国乔阿森教授关于科学的学习的论文中提到,学生参与协作讨论活动,就能够激发学生概念理解。由此特殊在讨论过程中往往会逐渐形成一个结论。参与得到的课件压言的调查中,在讨论前学生的回答各种各样,有大约 30%的学生选择先看看别人怎么做,20%的选择可能会害怕,不敢行动,但经过小组讨论后,超过 80%的小组得出的正常结论是应主动提供帮助,这是每个人的社会责任。这种结论代表着社会大多数人的共同认知和追求,具有广泛的认同感,也就符合主流价值观。这种获得广泛认同的结论,会引导那些中立或者之前不了解的人再次思考,并逐渐形成一个正常的情怀。最终,越来越多的人对正义的思考增加了,对正义的理解深刻了,大众的道德意识自然提升了。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可以推动法律离正义更近。在网络上引发舆论审判的事件,往往是法律结果与民意有较大分歧。在 16 年的于欢案中,山东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故意伤害罪判于欢无期徒刑,但大部分网友认为其结果与自己的价值观有较大分歧,于是在网上进行讨论从而引发舆论审判,这时的舆论便代表了主流价值观,即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在此案中,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的认为,在那样极端的情况下,于欢的行为应当为正当防卫。这种舆论会吸引同样持有主流价值观的人发声,当声音足够强大,就会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从而导致法律的补充纠正。最终于欢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案例,完善了有关正当防卫的法律。同样的还有彭宇案,对见义勇为方面法律的补充,以及对生命财产权的完善等等。通过这样的过程,法律能够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更加符合正义的要求。
综上所述,在信息时代的今天,网络舆论审判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它在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都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我们构建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故我方坚定地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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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审判是否在道德和法律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使我们更接近正义。
在信息时代,网络舆论审判在道德和法律两方面发挥巨大作用,为构建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做出贡献,因此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对方辩友想请问您,您刚才所说,我只听到了“讨论”二字,然而我们当下探讨的是网络舆论审判,讨论难道就等同于审判吗?讨论与审判不可混为一谈。我们讨论出一个结果后,对这个结果进行审理,而后再做出判断,这才是审判的过程。讨论只是审判中审理阶段的一个环节。既然如此,那你们选择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讨论,可若要反馈个人意见,我们既可以通过个人渠道反馈,也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反馈,这两种渠道不是更加稳定吗?那你们为何选择利用网络来引发舆论呢?甚至可能会掀起一种舆论,这难道能带来好的结果吗?舆论不一定是好事,其次网络具有自身的优势,它可以收集各方观点,促使我们获得的结果更加完善,这是其他方式所做不到的。然而,您不能否认网络存在不可控性,那你们如何保证舆情的质量不会失控呢?也许一开始是好的,但舆情是难以人为控制的。那您方能给出一些网络舆论审判一定会往不好的方向发展的依据吗?就像唐山打人案中,一开始大家确实是对涉黑恶势力进行批评建议,可后来情况失控了,甚至他们的观点偏向于攻击烧烤店老板,对此您方如何解释呢?这样的舆情后来虽得到了控制,我方这边有一个论据,根据抖音平台相关规定,他们在管理平台过程中,会对不当言论进行调整。那为何还会有如此多的网络事件发生呢?请问您方,这种调整是能立即生效的吗?首先,网暴并不一定是审判,因为网暴不一定会对案件进行完整的审理过程。而对方基于网络舆论的观点过于理想化,难道您不知道这些证据吗?您觉得在网络舆论下进行审判的过程就一定包含了所有的视角,难道这不是一种信息缺失的过程吗?这种缺乏视角的审判,难道就更接近正义吗?网络舆论本就收集了各方各个人的观点,它肯定是完善的呀。您难道不知道回声效应和自证预言吗?嗯,好,时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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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今天我方所持观点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开宗明义。网络舆论是网民对自己所关心的话题,以网络媒体为载体,通过网络论坛等为主要阵地的网络公共空间,公开表达具有强烈冲击力与影响力的意见。而网络舆论审判指的是网络主体通过网络对未经法律完全审判的热点事件中的当事人行为进行定罪与量刑,并形成压制性舆论的行动。
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往往发生在事件初期,基于碎片化、不完整的信息,而网民们仅凭残缺的信息就急于下判断进行所谓的审判,这往往与事实真相背道而驰,从根本上偏离了正义的轨道。而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如此之快,一旦舆论形成,我们离正义也就越来越远。所以,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论证如下:
首先,网络舆论审判容易引发群体极化现象。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里,群体的情绪很容易被煽动。根据社会学研究,当一种观点在网络群体中的支持率达到 30%左右,就有极大的可能会形成群体极化。而一旦一种观点开始形成,主流就会像滚雪球一样不断扩大,反对的声音就会被淹没。也就是说,舆论一旦形成,往往是一种失控的状态。例如江歌案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网络舆论一边倒地去同情江歌和江歌妈妈,这本来无可厚非,但部分舆论却超越了理性的界限,对刘鑫进行了过度的攻击甚至生命威胁。当群体极化产生时,人们不再去理性地分析事件,而是盲目的跟从群体的态度,这种群体的狂热与盲目会对司法等追求正义的正常程序造成干扰。比如一些司法案件如药家鑫案,在审理过程中受到网络舆论一边倒的压力,司法机关可能会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影响其独立公正地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这无疑是对正义的损害。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缺乏正当的程序保障。在汉语词典中,对审判的定义是人民法院进行的一项活动。换言之,归根结底,网络舆论是没有权利去进行审判的,正义的实现需要遵循一定的章程。在网络舆论审判中,往往是没有任何程序规则的。例如,在一些网络热点事件的舆论审判中,没有对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没有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辩护机会。以鸿茅药酒事件为例,在最初网络舆论发酵时,很多人并没有深入地了解事情全貌,没有看到完整的证据链条,就对鸿茅药酒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声讨,而企业在舆论漩涡中难以进行有效的辩解。这就表明网络舆论缺乏正当的程序保障,难以实现真正的正义。中国法院网发布:舆论只有监督权,而没有审判权。网络舆论监督让法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得到保障,而网络舆论审判只会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
互联网本身就是一场博弈,谁声音大,谁就是赢家。而不了解真相的网民们往往被声音大的一方所煽动。所谓的网络舆论审判就是极化的群体对声音小的一方进行压制,人们大多不在乎背后真正的真相,而是只根据声音大的一方随波逐流,因此掩盖了正义,脱离了正义的程序性,偏离了正义的轨道。舆论行使监督权,司法坚持独立办案的原则,各司其职,社会才是正常的,正义才能得到维护。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谢谢大家。
有请。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今天我方所持观点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开宗明义。网络舆论是网民对自己所关心的话题,以网络媒体为载体,通过网络论坛等为主要阵地的网络公共空间,公开表达具有强烈冲击力与影响力的意见。而网络舆论审判指的是网络主体通过网络对未经法律完全审判的热点事件中的当事人行为进行定罪与量刑,并形成压制性舆论的行动。
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往往发生在事件初期,基于碎片化、不完整的信息,而网民们仅凭残缺的信息就急于下判断进行所谓的审判,这往往与事实真相背道而驰,从根本上偏离了正义的轨道。而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如此之快,一旦舆论形成,我们离正义也就越来越远。所以,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论证如下:
首先,网络舆论审判容易引发群体极化现象。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里,群体的情绪很容易被煽动。根据社会学研究,当一种观点在网络群体中的支持率达到 30%左右,就有极大的可能会形成群体极化。而一旦一种观点开始形成,主流就会像滚雪球一样不断扩大,反对的声音就会被淹没。也就是说,舆论一旦形成,往往是一种失控的状态。例如江歌案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网络舆论一边倒地去同情江歌和江歌妈妈,这本来无可厚非,但部分舆论却超越了理性的界限,对刘鑫进行了过度的攻击甚至生命威胁。当群体极化产生时,人们不再去理性地分析事件,而是盲目的跟从群体的态度,这种群体的狂热与盲目会对司法等追求正义的正常程序造成干扰。比如一些司法案件如药家鑫案,在审理过程中受到网络舆论一边倒的压力,司法机关可能会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影响其独立公正地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这无疑是对正义的损害。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缺乏正当的程序保障。在汉语词典中,对审判的定义是人民法院进行的一项活动。换言之,归根结底,网络舆论是没有权利去进行审判的,正义的实现需要遵循一定的章程。在网络舆论审判中,往往是没有任何程序规则的。例如,在一些网络热点事件的舆论审判中,没有对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没有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辩护机会。以鸿茅药酒事件为例,在最初网络舆论发酵时,很多人并没有深入地了解事情全貌,没有看到完整的证据链条,就对鸿茅药酒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声讨,而企业在舆论漩涡中难以进行有效的辩解。这就表明网络舆论缺乏正当的程序保障,难以实现真正的正义。中国法院网发布:舆论只有监督权,而没有审判权。网络舆论监督让法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得到保障,而网络舆论审判只会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
互联网本身就是一场博弈,谁声音大,谁就是赢家。而不了解真相的网民们往往被声音大的一方所煽动。所谓的网络舆论审判就是极化的群体对声音小的一方进行压制,人们大多不在乎背后真正的真相,而是只根据声音大的一方随波逐流,因此掩盖了正义,脱离了正义的程序性,偏离了正义的轨道。舆论行使监督权,司法坚持独立办案的原则,各司其职,社会才是正常的,正义才能得到维护。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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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审判是否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主要看其是否容易引发群体极化现象、是否缺乏正当的程序保障以及是否偏离正义的轨道。
综上所述,反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通过分析网络舆论审判容易引发群体极化现象和缺乏正当程序保障,说明其偏离了正义的轨道,对实现正义造成了损害。
对方辩友,请问您方好像一直没有说过,您方对于正义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呢?我方认为正义就是去探索事情真正的本源,对其做出一个基于法律的、具有依照法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能让其得到保障的、真正符合价值取向的判断。
好的,那您方也说了,正义其实也是一种价值判断,那么我方也是这么认为的,我方认为所谓的正义是符合主流价值观的言行,您方认同吗?
不好意思,您方的观点我方不敢苟同。首先您说的主流价值观在网络舆论这里,我方刚才提到群体极化现象非常严重,也就是说,当一种讨论的主流形成后,与它不相符的,与一种舆论一旦形成,它就是一种失控的,与它不相符的,或者其他有待讨论的一些价值观都会被淹没,这显然是不利于正义的。
您方可能有点误解了,我方所说的主流,是指社会绝大多数民众所形成的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判断。就是说它是一种大家共同认为的,如果一件事情绝大部分人都认为是错的,那请问您觉得它是正义的吗?
首先我们要判断一件事情的对错,要看清它事实的真相和本源,网络舆论审判是非常明显的,它是碎片化的信息,并不是像法律那样真正做到公正客观。如果我们看到的一件事情本来就是被误解的、错误的,是被舆论所掩盖的,那么再多人对其进行判断也是错误的。就比如说成都 49 中当时的那个案件,很多人的主流价值是追寻学生要自由,或者是不能进行压迫,但是这件事情在一开始网络舆论的引导下,并没有告诉你事情真正的本源、真正的本质是什么,这就容易引发群体的狂热,它并不像法律那样是真正的公正、客观的。
我方认为您方对于正义其实还是有点歧义,我们并不是说正义是在错误价值、错误信息之下引导出来的一种主流价值,我们是说在对一件事情的正确判断下,比方说在我国古代,就认为某些制度是不值得提倡的,那么我们就认为它是非正义的。然后请问您方,难道认为正义只是网络舆论的主流观点吗?它不应该是整个社会的一个共同主流价值观吗?
对方辩友,请问您方好像一直没有说过,您方对于正义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呢?我方认为正义就是去探索事情真正的本源,对其做出一个基于法律的、具有依照法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能让其得到保障的、真正符合价值取向的判断。
好的,那您方也说了,正义其实也是一种价值判断,那么我方也是这么认为的,我方认为所谓的正义是符合主流价值观的言行,您方认同吗?
不好意思,您方的观点我方不敢苟同。首先您说的主流价值观在网络舆论这里,我方刚才提到群体极化现象非常严重,也就是说,当一种讨论的主流形成后,与它不相符的,与一种舆论一旦形成,它就是一种失控的,与它不相符的,或者其他有待讨论的一些价值观都会被淹没,这显然是不利于正义的。
您方可能有点误解了,我方所说的主流,是指社会绝大多数民众所形成的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判断。就是说它是一种大家共同认为的,如果一件事情绝大部分人都认为是错的,那请问您觉得它是正义的吗?
首先我们要判断一件事情的对错,要看清它事实的真相和本源,网络舆论审判是非常明显的,它是碎片化的信息,并不是像法律那样真正做到公正客观。如果我们看到的一件事情本来就是被误解的、错误的,是被舆论所掩盖的,那么再多人对其进行判断也是错误的。就比如说成都 49 中当时的那个案件,很多人的主流价值是追寻学生要自由,或者是不能进行压迫,但是这件事情在一开始网络舆论的引导下,并没有告诉你事情真正的本源、真正的本质是什么,这就容易引发群体的狂热,它并不像法律那样是真正的公正、客观的。
我方认为您方对于正义其实还是有点歧义,我们并不是说正义是在错误价值、错误信息之下引导出来的一种主流价值,我们是说在对一件事情的正确判断下,比方说在我国古代,就认为某些制度是不值得提倡的,那么我们就认为它是非正义的。然后请问您方,难道认为正义只是网络舆论的主流观点吗?它不应该是整个社会的一个共同主流价值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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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辩:
首先,我想谈一下,41 中收到的讨论属于审判中的内容。我方认为,讨论是审判的一部分,审判分为审理和判决环节,而网络舆论审判中的讨论属于审判中的审理环节。
再说网络信息,我方认为网民并非只看表面信息。在网络舆论审判过程中,由于大众的参与,尽管大众信息不足,但整个事情的经过会慢慢补足,最终得到一个完整的数据链。对于这种基于片面信息做出的判断,我方认为这并不等同于网络舆论审判的最终结果。
还有,您提到会引起群体极化现象,认为个人在看待事情的过程中不看真相,但我方认为并非如此。根据复旦大学调查,99.6%的网民在面对事情的讨论时可以做到就事论事。杭州师大的研究表明,近年来的网络评论中,诽谤的概率只有 1.9%。所以,大部分网民在面对事情时能保持理性思考,并做出符合主流价值观的判断,能够做出趋向正义的建议和审判决定。
对于那些错误信息,我方认为不能说是网络舆论审判导致的错误,错误的根源应该是那些舆论的有心者,而不能算作是网络舆论审判导致的不正义。
另外,您还提到网络舆论审判是缺乏程序的。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最终反映了大众对事件的讨论和看法,其目的是得到一个正义的结果,其中的标准就是大众的主流价值观念。所以,我方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完全没有程序、没有标准的过程。谢谢。
正方二辩:
首先,我想谈一下,41 中收到的讨论属于审判中的内容。我方认为,讨论是审判的一部分,审判分为审理和判决环节,而网络舆论审判中的讨论属于审判中的审理环节。
再说网络信息,我方认为网民并非只看表面信息。在网络舆论审判过程中,由于大众的参与,尽管大众信息不足,但整个事情的经过会慢慢补足,最终得到一个完整的数据链。对于这种基于片面信息做出的判断,我方认为这并不等同于网络舆论审判的最终结果。
还有,您提到会引起群体极化现象,认为个人在看待事情的过程中不看真相,但我方认为并非如此。根据复旦大学调查,99.6%的网民在面对事情的讨论时可以做到就事论事。杭州师大的研究表明,近年来的网络评论中,诽谤的概率只有 1.9%。所以,大部分网民在面对事情时能保持理性思考,并做出符合主流价值观的判断,能够做出趋向正义的建议和审判决定。
对于那些错误信息,我方认为不能说是网络舆论审判导致的错误,错误的根源应该是那些舆论的有心者,而不能算作是网络舆论审判导致的不正义。
另外,您还提到网络舆论审判是缺乏程序的。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最终反映了大众对事件的讨论和看法,其目的是得到一个正义的结果,其中的标准就是大众的主流价值观念。所以,我方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完全没有程序、没有标准的过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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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辩时间为 2 分钟。
反方三辩:能听见吗? 正方二辩:能听见,可以听见。
反方三辩:好的,先问对方辩友几个问题。首先,华东师范做出的调查显示,大部分人都认为在网上会不经考量地做出一些判断。那我请问,如果网民判断都是正确的,我要法律干什么?首先我方认为,法律并不是包括了全部的正义,法律是法律,正义是正义。法律是正义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可以用来保障正义,但它并不能算作直接包括民众主观概念而表达出的正义观念。其实对方辩友忽略了一个问题,大部分人在网上进行所谓的没有误解的判决,其实缺乏一个程序性正义。而我们之所以要有法律,就是因为它有一个程序性正义。网络舆论审判使我们离正义更远,就是因为网络舆论审判不是一个真正的审判,顶多做到只是一个监督,缺乏一个正确的程序性。你认为网络的审判对法律的程序这一方面有阻碍作用是吗? 正方二辩:我没有说是有阻碍作用。 反方三辩:那我问你是有促进作用吗?我们今天讨论的辩题是,你不要打断我说话。我今天问你的是网络舆论,你方只是提到了,我在讨论,我不停在讨论,而没有谈到我怎么去审判它,请你补充一个例子。 正方二辩:我这边给您举一个例子,兰州大学尚虎平教授的调查中写到,政府对同样的事情,在网络舆论围观前,不作为的比率为 50%,慢作为的比率 30%,形成舆论关注后,96%的事件,政府的态度变为快速和积极行动。网络舆论审判是有利于官方机构进行重审和再审,对一个事件进行更加正义、更加完整的审判的。
反方三辩:我总结一下对方辩友的问题,就是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们现在讨论是审判还是监督,你现在只是还是讨论到这个方面。我再问你个问题,你们说使更多网民接触,能使这个东西更加完善,那请问以偏概全以及信息茧房会不会使这个问题变得片面,使群体极化现象产生,导致以主流群众形成的价值观来判断一个事件。如果大家认为这个东西都是正确的,态度是正确的,就像苏格拉底之子一样,我认为你有罪,你就是有罪的,请回答我。 正方二辩:哦,首先关于苏格拉底之死这个论据我认为是有问题的。因为苏格拉底之死,那个情形下所做出判决的并不是大众,只是一些成年男性,他们并不能代表大众的意思,并且你们关于其大众的定义,在那个时候那就是代表大众,我们每个时代对大众的定义是不同的,你不要跟我讨论这个东西。所以说在网络上极化现象是存在的,就是说谁声音大谁就是网络赢家,谁声音大谁就能赢,所以说这就导致了只要一些错误声音,它声音越大,网络舆论审判就会使我们离正义更远。
二辩时间为 2 分钟。
反方三辩:能听见吗? 正方二辩:能听见,可以听见。
反方三辩:好的,先问对方辩友几个问题。首先,华东师范做出的调查显示,大部分人都认为在网上会不经考量地做出一些判断。那我请问,如果网民判断都是正确的,我要法律干什么?首先我方认为,法律并不是包括了全部的正义,法律是法律,正义是正义。法律是正义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可以用来保障正义,但它并不能算作直接包括民众主观概念而表达出的正义观念。其实对方辩友忽略了一个问题,大部分人在网上进行所谓的没有误解的判决,其实缺乏一个程序性正义。而我们之所以要有法律,就是因为它有一个程序性正义。网络舆论审判使我们离正义更远,就是因为网络舆论审判不是一个真正的审判,顶多做到只是一个监督,缺乏一个正确的程序性。你认为网络的审判对法律的程序这一方面有阻碍作用是吗? 正方二辩:我没有说是有阻碍作用。 反方三辩:那我问你是有促进作用吗?我们今天讨论的辩题是,你不要打断我说话。我今天问你的是网络舆论,你方只是提到了,我在讨论,我不停在讨论,而没有谈到我怎么去审判它,请你补充一个例子。 正方二辩:我这边给您举一个例子,兰州大学尚虎平教授的调查中写到,政府对同样的事情,在网络舆论围观前,不作为的比率为 50%,慢作为的比率 30%,形成舆论关注后,96%的事件,政府的态度变为快速和积极行动。网络舆论审判是有利于官方机构进行重审和再审,对一个事件进行更加正义、更加完整的审判的。
反方三辩:我总结一下对方辩友的问题,就是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们现在讨论是审判还是监督,你现在只是还是讨论到这个方面。我再问你个问题,你们说使更多网民接触,能使这个东西更加完善,那请问以偏概全以及信息茧房会不会使这个问题变得片面,使群体极化现象产生,导致以主流群众形成的价值观来判断一个事件。如果大家认为这个东西都是正确的,态度是正确的,就像苏格拉底之子一样,我认为你有罪,你就是有罪的,请回答我。 正方二辩:哦,首先关于苏格拉底之死这个论据我认为是有问题的。因为苏格拉底之死,那个情形下所做出判决的并不是大众,只是一些成年男性,他们并不能代表大众的意思,并且你们关于其大众的定义,在那个时候那就是代表大众,我们每个时代对大众的定义是不同的,你不要跟我讨论这个东西。所以说在网络上极化现象是存在的,就是说谁声音大谁就是网络赢家,谁声音大谁就能赢,所以说这就导致了只要一些错误声音,它声音越大,网络舆论审判就会使我们离正义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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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说的是,您方今天一直在跟我混淆概念。您方在一辩稿或之前所有的发言中都表示,大家的讨论让事件变好了,那就不是网络讨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而是网络舆论审判。宪法 126 条规定,司法审判要保持独立性,可以通过舆论让人们更多地了解司法,而不是让舆论更多地干预司法。我们只能说网络舆论起到了监督和影响作用,毫无疑问,舆论可以对重大事件做出反应和表达意见,但这绝对不是指令,更不是审判。
刚刚您方一辩稿中,您方是二辩还是几遍跟我说,网络舆论它是法律,分为什么?正义分为审理和判决环节,说网络讨论就是审理环节。怎么我今天在网上说这个人是小三,他就该死,我发表了这样一个讨论,我就是大法官了,能参与这个案件审理了吗?讨论绝对不可能是审理环节,大家要注意,不要把我们今天的网络讨论、网络舆论混淆到法律上面去。
如果我们所见到的网民对司法案件具有模糊性和局限性,既然如此,网络舆论就不能适用于司法公正。如果我们今天说网络舆论可以改变法律,那网络舆论的影响力大肆增长,使民众遇到困难的第一反应不是找民警,而是找微博。一旦舆论高于司法的印象形成,司法的公信力何在?失去公信力的司法又何谈公正?您方跟我说讨论就是审理环节,那我们就不要人民法院了,大家网民全都到网上一起去审理案件好了,您方是这个意思吗?
其次,我方认为的网络舆论审判,很容易形成羊群效应,也就是我方一直所说的群体极化现象。当大量的人们在网络形成一种共识或观点时,其他人往往会跟随大众的意见而不去深入思考和分析,并不是像您方所说的网民是保持理智的。您方刚刚说的什么讨论百分之多少多少网民是保持理智,但是问卷形式的,问卷式比调查,请注意。红线。
首先,我要说的是,您方今天一直在跟我混淆概念。您方在一辩稿或之前所有的发言中都表示,大家的讨论让事件变好了,那就不是网络讨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而是网络舆论审判。宪法 126 条规定,司法审判要保持独立性,可以通过舆论让人们更多地了解司法,而不是让舆论更多地干预司法。我们只能说网络舆论起到了监督和影响作用,毫无疑问,舆论可以对重大事件做出反应和表达意见,但这绝对不是指令,更不是审判。
刚刚您方一辩稿中,您方是二辩还是几遍跟我说,网络舆论它是法律,分为什么?正义分为审理和判决环节,说网络讨论就是审理环节。怎么我今天在网上说这个人是小三,他就该死,我发表了这样一个讨论,我就是大法官了,能参与这个案件审理了吗?讨论绝对不可能是审理环节,大家要注意,不要把我们今天的网络讨论、网络舆论混淆到法律上面去。
如果我们所见到的网民对司法案件具有模糊性和局限性,既然如此,网络舆论就不能适用于司法公正。如果我们今天说网络舆论可以改变法律,那网络舆论的影响力大肆增长,使民众遇到困难的第一反应不是找民警,而是找微博。一旦舆论高于司法的印象形成,司法的公信力何在?失去公信力的司法又何谈公正?您方跟我说讨论就是审理环节,那我们就不要人民法院了,大家网民全都到网上一起去审理案件好了,您方是这个意思吗?
其次,我方认为的网络舆论审判,很容易形成羊群效应,也就是我方一直所说的群体极化现象。当大量的人们在网络形成一种共识或观点时,其他人往往会跟随大众的意见而不去深入思考和分析,并不是像您方所说的网民是保持理智的。您方刚刚说的什么讨论百分之多少多少网民是保持理智,但是问卷形式的,问卷式比调查,请注意。红线。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三辩:那个首先第 1 个问题,您方认为网络审判可以代替司法程序吗? 反方二辩:这是绝对不可以的,网络审判怎么能代替宪法权威呢?我刚刚已经跟您说了,如果我们让网络舆论的影响力加持,那我们还要人民法院干什么,还要法律干什么?我们直接……因为网络审判它是不能代替司法程序的,所以说那当然也不会存在您所说的网络审判对司法结果产生很严重的影响。 正方三辩:我方今天没有说过网络审判会让什么产生很严重的影响,我方说的是网络审判,它这个舆论的形成会对当事人形成很大的伤害。网络舆论往往具有很强的冲击力和影响力,您方跟我说什么网络舆论会有改变或者怎么样,但是您对当事人的冲击力,您方不看了吗?那我今天说这个小三打入别人家里,然后我就去大力去骂他,结果发现这个小三是有苦衷的,您现在跟我说对这个人造成的伤害不要看了吗? 反方二辩:首先我并不认为您说的那个叫网络审判,因为网络审判一定是大部分的网民做出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一个审判,他一定要了解事情的全面经过。您说的那种打入小三家里的那种,那只是个人的,那只是能代表部分,不能代表整体,不是吗? 正方三辩:您方跟我说网络审判,今天您跟我说网络舆论就一定是正确的吗?我们有多少例子可以说网络在舆论形成的时候,它是不对的。人们往往在基于片面化的信息、片面化的事件去形成了一个网络舆论,它对当事人的伤害是多大的,人们对案件是具有模糊性和局限性的呀,难道您方是觉得今天的网民对事件就是全体了解的,才去对这个事件进行讨论的,而且我说的是讨论,不是审判。因为那您方是否认为思想的碰撞,它可以增进理解? 反方二辩:您方刚刚没有回答的问题,就是网民对事件都是具有模糊性的,不是所有人都对事件有整体的舆论,这是不对的。您下一个问题是什么什么碰撞,嗯,重现一下可以吗? 正方三辩:思想的碰撞是否可以增进对事情的理解? 反方二辩:我们说啊,思想的碰撞,它是讨论,不是审判,对方辩友您不要跟我在这儿混淆,而且我们今天说思想的碰撞,跟我们说的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正方三辩:是,但是思想的碰撞是讨论,不是审判,您不要将这个定义为审判了。没有,首先是的,那么,您在网络中会有这种讨论,然后也会收到来自不同角度的主流价值观的思想消息,然后这种多角度的视角,难道不是有助于还原事件的真相吗? 反方二辩:有助于,是因为事件,是因为信息在不断全面,是因为人们的讨论让我们对事件更加了解,而不是审判。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不要跟我说今天大家思想碰撞了,然后增进对方的了解,然后就跟我说网络审判是有益的,我只能说网络讨论是有益的。对,首先您对它进行了讨论,然后您讨论出来的有益了您的思想,确定了您的思想,那您接下来的审判难道不应该不是更全面的了吗?但是审判,接下来的审判难道不是法律做出吗?是法律审判让我们得到了正义。接下来的审判也不是舆论审判,而回到我们议论的群体极化现象,比的就是声音大小吧。在舆论形成的时候,是不听少数人发言的,舆论形成的时候,它只有一个观点,这个观点是很难被撼动的,少数人的发言就是被盖过去的,互联网就是赢家学说,谁的声音大,谁就是正确的,谁的声音小,谁就被盖住了。没有人会在乎您这么多的思考和这么多的其他的观点。 反方二辩:怎么,这没有人在乎了,您给出的证据,还需要给出。我刚已经说了,舆论,它是具有强烈的情绪倾向和冲击力的,舆论一旦形成,就会像滚雪球一样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这还不够明确吗? 正方三辩:舆论为什么会像滚雪球一样一发不可收拾?您可以给出一个论据。 反方二辩:我方已经很明确地告诉您了,当一种观点在网络群体中支持率达到 30%时,就有极大可能形成群体极化。一旦这种观点开始形成,主流就会像滚雪球一样不断扩大,反对的声音则被淹没。 正方三辩:但是,但是我方也有数据证明,网友对事件过程会有更加清晰的认识,而不是像您刚说的不在乎少数人的发言。 反方二辩:首先我们要说啊,您方跟我说什么大家对网民的调查,说什么大家面对事件是理性的,可是您方真的有考虑过这个调查它的本源是什么?这个调查是给您发一个问卷,问您今天看待问题您会不会骂人,您难道真的会说您会骂人吗?那这种调查讨论出来的数据有什么说服力呢?我方已经告诉您了,当网络群体中的支持率达到 30%左右时,主流舆论就已经形成了,那有人会在乎这 30%是对还是错的吗?舆论形成了,大家就会觉得谁声音大谁就是对的。小明又不是傻子,他为什么不会?他怎么会不辨对错了呢?而且人们心中是有自己的良心和应该符合朴素的正义价值观,他怎么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去跟随?
正方三辩:那个首先第 1 个问题,您方认为网络审判可以代替司法程序吗? 反方二辩:这是绝对不可以的,网络审判怎么能代替宪法权威呢?我刚刚已经跟您说了,如果我们让网络舆论的影响力加持,那我们还要人民法院干什么,还要法律干什么?我们直接……因为网络审判它是不能代替司法程序的,所以说那当然也不会存在您所说的网络审判对司法结果产生很严重的影响。 正方三辩:我方今天没有说过网络审判会让什么产生很严重的影响,我方说的是网络审判,它这个舆论的形成会对当事人形成很大的伤害。网络舆论往往具有很强的冲击力和影响力,您方跟我说什么网络舆论会有改变或者怎么样,但是您对当事人的冲击力,您方不看了吗?那我今天说这个小三打入别人家里,然后我就去大力去骂他,结果发现这个小三是有苦衷的,您现在跟我说对这个人造成的伤害不要看了吗? 反方二辩:首先我并不认为您说的那个叫网络审判,因为网络审判一定是大部分的网民做出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一个审判,他一定要了解事情的全面经过。您说的那种打入小三家里的那种,那只是个人的,那只是能代表部分,不能代表整体,不是吗? 正方三辩:您方跟我说网络审判,今天您跟我说网络舆论就一定是正确的吗?我们有多少例子可以说网络在舆论形成的时候,它是不对的。人们往往在基于片面化的信息、片面化的事件去形成了一个网络舆论,它对当事人的伤害是多大的,人们对案件是具有模糊性和局限性的呀,难道您方是觉得今天的网民对事件就是全体了解的,才去对这个事件进行讨论的,而且我说的是讨论,不是审判。因为那您方是否认为思想的碰撞,它可以增进理解? 反方二辩:您方刚刚没有回答的问题,就是网民对事件都是具有模糊性的,不是所有人都对事件有整体的舆论,这是不对的。您下一个问题是什么什么碰撞,嗯,重现一下可以吗? 正方三辩:思想的碰撞是否可以增进对事情的理解? 反方二辩:我们说啊,思想的碰撞,它是讨论,不是审判,对方辩友您不要跟我在这儿混淆,而且我们今天说思想的碰撞,跟我们说的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正方三辩:是,但是思想的碰撞是讨论,不是审判,您不要将这个定义为审判了。没有,首先是的,那么,您在网络中会有这种讨论,然后也会收到来自不同角度的主流价值观的思想消息,然后这种多角度的视角,难道不是有助于还原事件的真相吗? 反方二辩:有助于,是因为事件,是因为信息在不断全面,是因为人们的讨论让我们对事件更加了解,而不是审判。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不要跟我说今天大家思想碰撞了,然后增进对方的了解,然后就跟我说网络审判是有益的,我只能说网络讨论是有益的。对,首先您对它进行了讨论,然后您讨论出来的有益了您的思想,确定了您的思想,那您接下来的审判难道不应该不是更全面的了吗?但是审判,接下来的审判难道不是法律做出吗?是法律审判让我们得到了正义。接下来的审判也不是舆论审判,而回到我们议论的群体极化现象,比的就是声音大小吧。在舆论形成的时候,是不听少数人发言的,舆论形成的时候,它只有一个观点,这个观点是很难被撼动的,少数人的发言就是被盖过去的,互联网就是赢家学说,谁的声音大,谁就是正确的,谁的声音小,谁就被盖住了。没有人会在乎您这么多的思考和这么多的其他的观点。 反方二辩:怎么,这没有人在乎了,您给出的证据,还需要给出。我刚已经说了,舆论,它是具有强烈的情绪倾向和冲击力的,舆论一旦形成,就会像滚雪球一样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这还不够明确吗? 正方三辩:舆论为什么会像滚雪球一样一发不可收拾?您可以给出一个论据。 反方二辩:我方已经很明确地告诉您了,当一种观点在网络群体中支持率达到 30%时,就有极大可能形成群体极化。一旦这种观点开始形成,主流就会像滚雪球一样不断扩大,反对的声音则被淹没。 正方三辩:但是,但是我方也有数据证明,网友对事件过程会有更加清晰的认识,而不是像您刚说的不在乎少数人的发言。 反方二辩:首先我们要说啊,您方跟我说什么大家对网民的调查,说什么大家面对事件是理性的,可是您方真的有考虑过这个调查它的本源是什么?这个调查是给您发一个问卷,问您今天看待问题您会不会骂人,您难道真的会说您会骂人吗?那这种调查讨论出来的数据有什么说服力呢?我方已经告诉您了,当网络群体中的支持率达到 30%左右时,主流舆论就已经形成了,那有人会在乎这 30%是对还是错的吗?舆论形成了,大家就会觉得谁声音大谁就是对的。小明又不是傻子,他为什么不会?他怎么会不辨对错了呢?而且人们心中是有自己的良心和应该符合朴素的正义价值观,他怎么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去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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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
首先,我方二辩提到了研究与问卷的序列问题。比如,一个记者在春节的火车上问大家是否都买到票了,您觉得这样的问卷结果可靠吗?
其次,我们拿出的研究数据表明,只要舆论达到 30%的热度,它就会在网络上形成一个滚雪球效应,变成一场网络狂欢。无论视频对错,只要人们跟风,只要存在这种羊群效应,就会导致一种以偏概全的滚雪球效应,使我们对事件产生更片面的认知。也就是说,群体极化效应,即所谓的现象,会引起极化效应,对网络讨论产生极大的影响,从而使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
再者,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网络讨论,而未提及网络审判。因为这压根就不是审判,顶多算一种监督。其存在是因为有正当的程序保障,而网络讨论没有正当程序保障,所以它不是审判,更不能说网络舆论审判是我们的一个源头。
反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
首先,我方二辩提到了研究与问卷的序列问题。比如,一个记者在春节的火车上问大家是否都买到票了,您觉得这样的问卷结果可靠吗?
其次,我们拿出的研究数据表明,只要舆论达到 30%的热度,它就会在网络上形成一个滚雪球效应,变成一场网络狂欢。无论视频对错,只要人们跟风,只要存在这种羊群效应,就会导致一种以偏概全的滚雪球效应,使我们对事件产生更片面的认知。也就是说,群体极化效应,即所谓的现象,会引起极化效应,对网络讨论产生极大的影响,从而使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
再者,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网络讨论,而未提及网络审判。因为这压根就不是审判,顶多算一种监督。其存在是因为有正当的程序保障,而网络讨论没有正当程序保障,所以它不是审判,更不能说网络舆论审判是我们的一个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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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结时间为 1 分半。首先,我方认为每个人都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所谓的羊群效应并非广泛存在。其次,压制性的舆论并不会影响司法结果的公正,司法公正不受网络舆论的影响。相反,网络舆论可以监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我们认为讨论属于审判的子集,只有先对事情进行全面分析和讨论,才能更好地进行审判。再者,您方提到的线下和网络,为何要在网络上进行审判?这是因为线下并不能像网络一样透明,网络上的结果大部分人都可以看到。最后,对于程序认可结果这一议题,我们今天探讨的应该是结果正义,而非学正义。监督可以使审判的结果更具法律效力。时间到。
这小结时间为 1 分半。首先,我方认为每个人都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所谓的羊群效应并非广泛存在。其次,压制性的舆论并不会影响司法结果的公正,司法公正不受网络舆论的影响。相反,网络舆论可以监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我们认为讨论属于审判的子集,只有先对事情进行全面分析和讨论,才能更好地进行审判。再者,您方提到的线下和网络,为何要在网络上进行审判?这是因为线下并不能像网络一样透明,网络上的结果大部分人都可以看到。最后,对于程序认可结果这一议题,我们今天探讨的应该是结果正义,而非学正义。监督可以使审判的结果更具法律效力。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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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 4 分钟。由正方先发言。
首先,对于您方一直提到的那个羊群效应,在网上确实存在,但您方不能证明滚雪球效应一定是共面的。其次,因滚雪球效应而加入进来的人,他们没有对案件进行完整的审理,没有进一步思考,只是单纯地跟风,没有进行过审理,他们怎么能进行审判呢?您方所说的滚雪球效应,您方虽承认了,但您方没有说每个人都有独立思考能力,这是为何?这有些矛盾。每个人是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可您方说网络上确实存在部分人可能只是单纯为了找乐子,没有运用自己的思考能力,只是单纯地跟风,所以他们没有进行思考,也就不算审判。那么,您方说网络上有人单纯找乐子,又说网民有自己的思考能力,您方能否给我数据,说明有多少人有自己的思考能力?而且,您方一方面说司法公正是不受网络舆论影响的,另一方面又说线下的判决是不具有透明度的,难道您方是说法院的判决没有透明度吗?
接下来我要说,您方说羊群效应不是普遍存在的,那您告诉我舆论是怎么形成的?首先关于司法透明,我们说的不是线下司法不透明,我们所说的是线上的一些司法。司法公正本身的判决是依据法律条规的,所以实际上并不受舆论影响,而不是说线下的司法不透明,我觉得您方可能误解了我方的意思。然后关于这个问题,您方讨论的是网络舆论审判,这是一个基础,只有经过大家的讨论之后才会产生审判,所以网络舆论审判中必然包含讨论部分。而在网络舆论审判中,网友们经过讨论环节后,会思考不同的观点和想法,相互碰撞后,会产生一个令大家都能接受的观点。
然而,您方首先不能保证这个过程能够完美进行,因为一旦舆论形成,很多声音会被盖住。比如成都 49 中那个跳楼案件,学生跳楼后,网络上铺天盖地地说学生如何苦,如何被限制自由,还说法律不能给其一个公正的结果,网络上掀起一股舆论,说他被老师或学业逼迫。最终经过法律的公正审判,发现这个学生只是受到了感情问题的影响。所以,您方所说的舆论本身是具有不确定性的,没有真正的公正和公权力。
我方认为,网络上可能会有滚雪球效应的产生,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盲目跟随,还是有部分人会提出疑问。比如您方提到的成都 49 中的案例,最后人们又是如何发现当时只是一个情感问题呢?所以,您方对审判这个问题的定义是有问题的,我们说的是最终性的审判,只有了解事情的全貌后再做出的判断或判决才能算是审判,而不是过程性的盲目跟风和宣泄情绪。
您方刚刚跟我说司法公正不受舆论影响,但您方一辩稿里又说舆论让法律判决更好,您方自己的口径要不要统一一下再来辩论?还有,您方说只看结果性,不看过程性,那过程对当事人产生的危害,您方难道不看了吗?比如把人逼死、逼跳楼,您方难道不考虑了吗?
反方继续发言。您方一边说司法公正不受舆论影响,一边又说舆论让法律怎么怎么更好了,您方自己要统一一下口径。其次,您方说今天只看结果性,不看过程性,那过程对当事人产生的危害,您方不看了吗?
但是,最后的结果是那个人还是会得到正义的结果。首先,司法公正不受网络舆论影响,我们的意思是指网络舆论不会影响司法公正,但是网络舆论审判会促进司法公正。
您说网络舆论促进司法公正是一个假命题,在网络舆论的统治下,不能保证所看到的事情是完全公正的,还是刚才那个例子。而且,中国法院网说舆论只有监督权,网络舆论可以监督司法公正,但真正的审判权是不存在的,甚至说在这里大谈网络舆论的审判,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那么首先对于网络舆论,网络舆论能够促进司法公正是这样的。在抚顺虐童事件出来之后,我国无数网民对此表示关注,网络各界表达出要严惩施虐者,法律根据网络舆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且重新修订了未成年保护法,并加入了强制报告制度,这难道不是对司法的一种修补吗?您方的建议是在网络讨论的基础上,而不是在网络审判的基础上。
对于反方所说网络舆论没有审判权,我认为反方对辩题有一定的不理解。如果网络舆论审判都不存在,如何讨论它是离正义更近还是更远呢?
您方说过程中可能舆论会不好,但最后会得到正义的结果,但是我们看正义的结果是经过法院审判,是法律审判带来的正义,而不是舆论审判,所以我方说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我方所说的网络舆论审判,我们讨论的是这个事件是否合理,如果是真正公平、公正、客观的,可能会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但网络舆论本身就是一个偏离正义的事件。
时间到了,对方辩友说网民不是傻子,想问希特勒群体下的群众是不是傻子,在某个环境的渲染下,他们就容易形成羊群效应,好了,结束了。
又有 4 分钟。由正方先发言。
首先,对于您方一直提到的那个羊群效应,在网上确实存在,但您方不能证明滚雪球效应一定是共面的。其次,因滚雪球效应而加入进来的人,他们没有对案件进行完整的审理,没有进一步思考,只是单纯地跟风,没有进行过审理,他们怎么能进行审判呢?您方所说的滚雪球效应,您方虽承认了,但您方没有说每个人都有独立思考能力,这是为何?这有些矛盾。每个人是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可您方说网络上确实存在部分人可能只是单纯为了找乐子,没有运用自己的思考能力,只是单纯地跟风,所以他们没有进行思考,也就不算审判。那么,您方说网络上有人单纯找乐子,又说网民有自己的思考能力,您方能否给我数据,说明有多少人有自己的思考能力?而且,您方一方面说司法公正是不受网络舆论影响的,另一方面又说线下的判决是不具有透明度的,难道您方是说法院的判决没有透明度吗?
接下来我要说,您方说羊群效应不是普遍存在的,那您告诉我舆论是怎么形成的?首先关于司法透明,我们说的不是线下司法不透明,我们所说的是线上的一些司法。司法公正本身的判决是依据法律条规的,所以实际上并不受舆论影响,而不是说线下的司法不透明,我觉得您方可能误解了我方的意思。然后关于这个问题,您方讨论的是网络舆论审判,这是一个基础,只有经过大家的讨论之后才会产生审判,所以网络舆论审判中必然包含讨论部分。而在网络舆论审判中,网友们经过讨论环节后,会思考不同的观点和想法,相互碰撞后,会产生一个令大家都能接受的观点。
然而,您方首先不能保证这个过程能够完美进行,因为一旦舆论形成,很多声音会被盖住。比如成都 49 中那个跳楼案件,学生跳楼后,网络上铺天盖地地说学生如何苦,如何被限制自由,还说法律不能给其一个公正的结果,网络上掀起一股舆论,说他被老师或学业逼迫。最终经过法律的公正审判,发现这个学生只是受到了感情问题的影响。所以,您方所说的舆论本身是具有不确定性的,没有真正的公正和公权力。
我方认为,网络上可能会有滚雪球效应的产生,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盲目跟随,还是有部分人会提出疑问。比如您方提到的成都 49 中的案例,最后人们又是如何发现当时只是一个情感问题呢?所以,您方对审判这个问题的定义是有问题的,我们说的是最终性的审判,只有了解事情的全貌后再做出的判断或判决才能算是审判,而不是过程性的盲目跟风和宣泄情绪。
您方刚刚跟我说司法公正不受舆论影响,但您方一辩稿里又说舆论让法律判决更好,您方自己的口径要不要统一一下再来辩论?还有,您方说只看结果性,不看过程性,那过程对当事人产生的危害,您方难道不看了吗?比如把人逼死、逼跳楼,您方难道不考虑了吗?
反方继续发言。您方一边说司法公正不受舆论影响,一边又说舆论让法律怎么怎么更好了,您方自己要统一一下口径。其次,您方说今天只看结果性,不看过程性,那过程对当事人产生的危害,您方不看了吗?
但是,最后的结果是那个人还是会得到正义的结果。首先,司法公正不受网络舆论影响,我们的意思是指网络舆论不会影响司法公正,但是网络舆论审判会促进司法公正。
您说网络舆论促进司法公正是一个假命题,在网络舆论的统治下,不能保证所看到的事情是完全公正的,还是刚才那个例子。而且,中国法院网说舆论只有监督权,网络舆论可以监督司法公正,但真正的审判权是不存在的,甚至说在这里大谈网络舆论的审判,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那么首先对于网络舆论,网络舆论能够促进司法公正是这样的。在抚顺虐童事件出来之后,我国无数网民对此表示关注,网络各界表达出要严惩施虐者,法律根据网络舆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且重新修订了未成年保护法,并加入了强制报告制度,这难道不是对司法的一种修补吗?您方的建议是在网络讨论的基础上,而不是在网络审判的基础上。
对于反方所说网络舆论没有审判权,我认为反方对辩题有一定的不理解。如果网络舆论审判都不存在,如何讨论它是离正义更近还是更远呢?
您方说过程中可能舆论会不好,但最后会得到正义的结果,但是我们看正义的结果是经过法院审判,是法律审判带来的正义,而不是舆论审判,所以我方说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我方所说的网络舆论审判,我们讨论的是这个事件是否合理,如果是真正公平、公正、客观的,可能会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但网络舆论本身就是一个偏离正义的事件。
时间到了,对方辩友说网民不是傻子,想问希特勒群体下的群众是不是傻子,在某个环境的渲染下,他们就容易形成羊群效应,好了,结束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下面由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
各位评委、大家好!首先,我们的辩题是网络舆论审判使我们离正义更远。我们必须明确什么是网络舆论审判,它指的是在互联网平台上,公众对某一事件根据自己的情绪进行判断,并依据个人的情感观点或未经证实的信息形成一致意见,甚至出现恶性事件。在网络舆论中,我们需要通过一定算法来进行推送,所以人们往往只会看到部分内容,而不是全面的信息,而且事实上大部分情况是这样。而且,这个问题因为没有得到一个妥善的解决,所以这种审判往往缺乏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其判断标准更多地依赖于公众情绪的波动,而非确凿的依据。
我方观点中提到的群体极化效应就是基于网络算法的这种现状产生的。而在对方的整个辩论过程中,始终没有提到有力的支撑和底层逻辑是什么,而是一直坚持认为其理论是完美的,将所有舆论的弊端都摒弃掉了。
其次,在讨论网络舆论审判的过程中,审判的结果有好有坏。难道你们完全忽视了吗?即使结果是好的,过程就一定正确吗?网络舆论审判对司法独立具有干扰性,司法独立是法律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网络舆论审判常常对司法造成非实质性的干扰,这种舆论压力可能导致司法机关在审判过程中偏离法律原则,更多地考虑社会舆论的走向,使外部力量介入,破坏了司法的独立性,也削弱了法律作为正义所应有的地位。而且,对方的观点立足点其实也是基于法律审判的结果,所以这种行为既破坏了法律的公正性,又渴望寄托于法律的结果来对舆论审判形成一种关联,这是很矛盾的。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容易侵犯个人的权利,如隐私权、名誉权和正当审判权等,往往会使涉案人员及其家人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即使当事人是坏人,他的家人也不应受到无端的损害。所以,像人肉搜索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不仅违背了法治精神,也违背了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网络舆论审判的非理性、情绪化对司法独立的干扰,以及对个体权利的侵犯等特性,使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我们不可否认网络舆论在监督司法、揭露腐败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网络舆论绝没有权利损害法律体系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应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引导。因此,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加强网络管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媒介素养,培养正确的语境思维,而不是追求那种所谓的完美理性。因此,我方坚持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使我们离正义更远,谢谢大家!
好,下面由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
各位评委、大家好!首先,我们的辩题是网络舆论审判使我们离正义更远。我们必须明确什么是网络舆论审判,它指的是在互联网平台上,公众对某一事件根据自己的情绪进行判断,并依据个人的情感观点或未经证实的信息形成一致意见,甚至出现恶性事件。在网络舆论中,我们需要通过一定算法来进行推送,所以人们往往只会看到部分内容,而不是全面的信息,而且事实上大部分情况是这样。而且,这个问题因为没有得到一个妥善的解决,所以这种审判往往缺乏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其判断标准更多地依赖于公众情绪的波动,而非确凿的依据。
我方观点中提到的群体极化效应就是基于网络算法的这种现状产生的。而在对方的整个辩论过程中,始终没有提到有力的支撑和底层逻辑是什么,而是一直坚持认为其理论是完美的,将所有舆论的弊端都摒弃掉了。
其次,在讨论网络舆论审判的过程中,审判的结果有好有坏。难道你们完全忽视了吗?即使结果是好的,过程就一定正确吗?网络舆论审判对司法独立具有干扰性,司法独立是法律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网络舆论审判常常对司法造成非实质性的干扰,这种舆论压力可能导致司法机关在审判过程中偏离法律原则,更多地考虑社会舆论的走向,使外部力量介入,破坏了司法的独立性,也削弱了法律作为正义所应有的地位。而且,对方的观点立足点其实也是基于法律审判的结果,所以这种行为既破坏了法律的公正性,又渴望寄托于法律的结果来对舆论审判形成一种关联,这是很矛盾的。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容易侵犯个人的权利,如隐私权、名誉权和正当审判权等,往往会使涉案人员及其家人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即使当事人是坏人,他的家人也不应受到无端的损害。所以,像人肉搜索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不仅违背了法治精神,也违背了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网络舆论审判的非理性、情绪化对司法独立的干扰,以及对个体权利的侵犯等特性,使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我们不可否认网络舆论在监督司法、揭露腐败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网络舆论绝没有权利损害法律体系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应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引导。因此,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加强网络管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媒介素养,培养正确的语境思维,而不是追求那种所谓的完美理性。因此,我方坚持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使我们离正义更远,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舆论审判是否使我们离正义更远,主要看其是否存在非理性、情绪化的特点,是否对司法独立产生干扰,以及是否侵犯个体权利。
综上所述,网络舆论审判的非理性、情绪化、对司法独立的干扰以及对个体权利的侵犯等特性,使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虽然网络舆论在监督司法、揭露腐败方面有一定作用,但不能忽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应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