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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vs 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正方一辩·立论陈词
各位评委、大家晚上好!我是正方一辩许可。我们今天探讨的是廉洁建设是以自律为主还是以他律为主。我方认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首先,让我们先来明晰廉洁建设中几个关键概念的含义。第一,廉洁是指不徇私情、不谋私利的一种精神品质。第二,自律是指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自觉地遵循法度,将其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第三,他律是指借助外部力量对个人的约束和检查。
我方坚持廉洁建设主要靠自律的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自律是廉洁建设的主体,其相比他律更具有自觉性意义。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一个人廉洁自律不够,做人就没有骨气;一个政党廉洁性不够,执政根基就不稳。廉洁自律是我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从严治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体现,更是对党员高尚道德标准的追求。 第二,相比他律的强制性,自律更具有主动性和自觉性,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廉洁问题。自律是在道德约束下,能够使个体内心自觉地遵循和维护道德规范,然后将其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其意义在于,人们可以从内心主动认识和认同廉洁,做到知行合一,从而在实践中践行廉洁,使自己保持廉洁,这对于构建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自律是廉洁建设的前提。自律推动廉洁建设的形式与发展。德国哲学家康德曾说,自律是道德的前提,所谓正人先正己,成人先成己。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看,人可以在社会约束的内在动力和价值观的引导下,拥有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形成自己的行为准则。而当一套行为准则被社会绝大多数人认可时,以法律法规为代表的他律由此产生。并且,人们在自律的驱动下也会自觉遵守他律。这种自觉遵守行为为参与机制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当参与机制在自律基础上得到加强和完善,就可以更有效地约束和规范个体的行为,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因此,自律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在提升个体道德水平和推动社会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自律和他律相辅相成,但是从根本上而言,它们是具有本质区别的产物。
综上所言,我方认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感谢正方一辩,请反方四辩质询正方。
辩题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vs 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正方一辩·立论陈词
各位评委、大家晚上好!我是正方一辩许可。我们今天探讨的是廉洁建设是以自律为主还是以他律为主。我方认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首先,让我们先来明晰廉洁建设中几个关键概念的含义。第一,廉洁是指不徇私情、不谋私利的一种精神品质。第二,自律是指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自觉地遵循法度,将其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第三,他律是指借助外部力量对个人的约束和检查。
我方坚持廉洁建设主要靠自律的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自律是廉洁建设的主体,其相比他律更具有自觉性意义。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一个人廉洁自律不够,做人就没有骨气;一个政党廉洁性不够,执政根基就不稳。廉洁自律是我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从严治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体现,更是对党员高尚道德标准的追求。 第二,相比他律的强制性,自律更具有主动性和自觉性,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廉洁问题。自律是在道德约束下,能够使个体内心自觉地遵循和维护道德规范,然后将其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其意义在于,人们可以从内心主动认识和认同廉洁,做到知行合一,从而在实践中践行廉洁,使自己保持廉洁,这对于构建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自律是廉洁建设的前提。自律推动廉洁建设的形式与发展。德国哲学家康德曾说,自律是道德的前提,所谓正人先正己,成人先成己。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看,人可以在社会约束的内在动力和价值观的引导下,拥有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形成自己的行为准则。而当一套行为准则被社会绝大多数人认可时,以法律法规为代表的他律由此产生。并且,人们在自律的驱动下也会自觉遵守他律。这种自觉遵守行为为参与机制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当参与机制在自律基础上得到加强和完善,就可以更有效地约束和规范个体的行为,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因此,自律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在提升个体道德水平和推动社会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自律和他律相辅相成,但是从根本上而言,它们是具有本质区别的产物。
综上所言,我方认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感谢正方一辩,请反方四辩质询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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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还是以他律为主的标准在于,哪种方式更能从根本上解决廉洁问题,更有助于构建风清气正的社会,以及哪种方式是廉洁建设的主体和前提。
自律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在提升个体道德水平和推动社会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自律和他律相辅相成,但从根本上而言,它们是具有本质区别的产物。我方认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辩题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vs 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环节为: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我想确定一个问题,廉洁建设的对象是公职人员,其实不止公职人员,包括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应参与到这个课题中。下一个问题,自律有标准,首先,像社会核心价值观中的爱国信念,都是自律的标准,而且自律是我们从小到大形成的一种习惯。那么,这种标准算不算一种差异呢?这种差异对自律起的是一种辅助性的作用。
我方认为,仅仅靠自律无法完全实现廉洁建设,我方认为智律(此处应为“他律”)是主要作用,自律起一定辅助作用。在如今的公职人员选拔考试中,无法了解这个人是否自律,那您方认为应该如何检查这个人是否自律呢?
首先,自律是人们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这在心理和生活中很难表现出来,但我们可以从人的严谨、思想道德价值观等方面去考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如何保证呢?我们现在并没有办法完全保证其自律,所以还是需要靠他律来实施。
法律是人为制定的,人要在自觉的情况下才能够推动其发展,而且这也是其存在的意义。从辩证的角度来看,内因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所以说,法律的实施虽依靠机关,但机关里的领导也是人,所以还是要靠人的自律来推动。那么,我们是在否认内部机关中监督的不同作用机制吗?我们并没有讨论这个监督机制,只是说,涉及到自律与他律相互制约,是实现他律的一个前提。
您刚刚提到自律是前提,那我们为什么不能理解为他律是先出现,然后推动这个人不敢触碰法律底线,从而导致他的自律呢?首先,我继续重复前面的观点,内因是有推动作用的,外因是要通过内因来实现的。所以我认为,自律是从人内心出发才能践行的,才能进行廉洁建设。
好,感谢双方辩友,下面请反方一辩。
辩题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vs 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环节为: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我想确定一个问题,廉洁建设的对象是公职人员,其实不止公职人员,包括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应参与到这个课题中。下一个问题,自律有标准,首先,像社会核心价值观中的爱国信念,都是自律的标准,而且自律是我们从小到大形成的一种习惯。那么,这种标准算不算一种差异呢?这种差异对自律起的是一种辅助性的作用。
我方认为,仅仅靠自律无法完全实现廉洁建设,我方认为智律(此处应为“他律”)是主要作用,自律起一定辅助作用。在如今的公职人员选拔考试中,无法了解这个人是否自律,那您方认为应该如何检查这个人是否自律呢?
首先,自律是人们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这在心理和生活中很难表现出来,但我们可以从人的严谨、思想道德价值观等方面去考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如何保证呢?我们现在并没有办法完全保证其自律,所以还是需要靠他律来实施。
法律是人为制定的,人要在自觉的情况下才能够推动其发展,而且这也是其存在的意义。从辩证的角度来看,内因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所以说,法律的实施虽依靠机关,但机关里的领导也是人,所以还是要靠人的自律来推动。那么,我们是在否认内部机关中监督的不同作用机制吗?我们并没有讨论这个监督机制,只是说,涉及到自律与他律相互制约,是实现他律的一个前提。
您刚刚提到自律是前提,那我们为什么不能理解为他律是先出现,然后推动这个人不敢触碰法律底线,从而导致他的自律呢?首先,我继续重复前面的观点,内因是有推动作用的,外因是要通过内因来实现的。所以我认为,自律是从人内心出发才能践行的,才能进行廉洁建设。
好,感谢双方辩友,下面请反方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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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vs 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环节:反方一辩·立论陈词
开篇立论时间为 3 分钟,发言已计时,有请尊敬的评委,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我方将围绕“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这一观点展开辩论。我方坚定认为在廉洁建设中,他律更加重要。
首先,从内因角度来看,也就是他律的出现原因。人非圣贤,人性存在难以改变的弱点,每个人对廉洁的定义不尽相同,而他律的产生归根结底还是自律的不到位。请大家不妨设想一下,若是人人都自律,为何还会有他律的产生?他律能够为廉洁建设提供明确的行为规范和准则,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手段,清晰地界定什么是廉洁行为,什么是腐败行为,让人们在行为时有据可依。更重要的是,他律不仅仅是监督,更包含着奖励与惩处相结合。如今的一些建设已取得巨大成效,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这一模式将更加有效。
其次,从外因来说,廉洁建设是指建立和维护一个廉洁的政治环境和社会风气,是保障公共利益的关键环节。无论是自律还是他律,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廉洁建设,都是为人民服务。我方认为,既然是公共利益,自然需要让最广大人民真实地看到、切身体会到,也就是说交由人民监督是最好的选择,而所谓的他律,其中就包含了人民的参与与监督。因此,从外因而言,他律比自律更具社会基础,也更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最后,从现实层面来看,廉洁建设离不开完善的制度和监督体系。正是因为无法有效统一标准的自律,才会有反腐败、反贪局的存在,相信政府本身也认识到了这一点。2016 年,蒋义外党支部书记曾大平同志以“廉洁城镇,重在他律,贵在自律”为题,为办公室全体同志开了一堂党课,之所以将“重在他律”放在前面,自然是对他律重要性的肯定。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腐败案件的曝光,得益于媒体和公众的监督,这充分体现了他们在廉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在廉洁建设中,无论从内因、外因,亦或是现实情况来看,他律都发挥出了比自律更加有效的作用。因此,我方坚信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好,感谢反方一辩,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辩题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vs 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环节:反方一辩·立论陈词
开篇立论时间为 3 分钟,发言已计时,有请尊敬的评委,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我方将围绕“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这一观点展开辩论。我方坚定认为在廉洁建设中,他律更加重要。
首先,从内因角度来看,也就是他律的出现原因。人非圣贤,人性存在难以改变的弱点,每个人对廉洁的定义不尽相同,而他律的产生归根结底还是自律的不到位。请大家不妨设想一下,若是人人都自律,为何还会有他律的产生?他律能够为廉洁建设提供明确的行为规范和准则,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手段,清晰地界定什么是廉洁行为,什么是腐败行为,让人们在行为时有据可依。更重要的是,他律不仅仅是监督,更包含着奖励与惩处相结合。如今的一些建设已取得巨大成效,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这一模式将更加有效。
其次,从外因来说,廉洁建设是指建立和维护一个廉洁的政治环境和社会风气,是保障公共利益的关键环节。无论是自律还是他律,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廉洁建设,都是为人民服务。我方认为,既然是公共利益,自然需要让最广大人民真实地看到、切身体会到,也就是说交由人民监督是最好的选择,而所谓的他律,其中就包含了人民的参与与监督。因此,从外因而言,他律比自律更具社会基础,也更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最后,从现实层面来看,廉洁建设离不开完善的制度和监督体系。正是因为无法有效统一标准的自律,才会有反腐败、反贪局的存在,相信政府本身也认识到了这一点。2016 年,蒋义外党支部书记曾大平同志以“廉洁城镇,重在他律,贵在自律”为题,为办公室全体同志开了一堂党课,之所以将“重在他律”放在前面,自然是对他律重要性的肯定。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腐败案件的曝光,得益于媒体和公众的监督,这充分体现了他们在廉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在廉洁建设中,无论从内因、外因,亦或是现实情况来看,他律都发挥出了比自律更加有效的作用。因此,我方坚信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好,感谢反方一辩,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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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廉洁建设中,哪种方式能够更有效地建立和维护廉洁的政治环境和社会风气,哪种方式就更为主导。
综上所述,反方认为在廉洁建设中,无论从内因、外因,亦或是现实情况来看,他律都发挥出了比自律更加有效的作用,因此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30 秒规则头上对方辩友,对方一再强调他律的重要性,但是请问,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没有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追求,再多的他律又如何确保他真正做到廉洁呢?我方并不否认他律在廉洁建设中确有成效,但是正如我刚才所说,他律不仅包含着监督,还包含着奖励,而奖惩之后呢?对方辩友,真正思考这个问题的前提是一个人的内心没有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追求。
第二点,他律体系往往需要漫长的立法修订过程才能跟上步伐。请问对方辩友,这种滞后性如何影响廉洁建设的有效性?我不否认他律需要很长时间的修订,以及需要很多的人力处理,但是自律所需的成本会更高。从一个人出生开始,到他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我方并没有强调对应的成本问题。
下一个问题,我们如何确保在法律空白或者漏洞出现时,依然保持廉洁建设?现在的法律体系虽然已经相对完善,但我不认为我们会完全没有问题。对方辩友,我想您没有思考到这个问题。
再一个问题,他律的监督触角存在盲区,无法做到全覆盖,请问对方辩友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以实现廉洁建设?现在的企业制度虽然很完善,但并没有完全保障好。以他律为主,往往会激发个人的抵触情绪,请问对方辩友在廉洁建设中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保证廉洁建设的持久稳定?
一个人的自律可能会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灾害所影响,而他律是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不会因为短时间的突发性灾难而出现动摇。对方辩友,我方强调的是个人的自律可能会受到影响,而他律能够影响到的是个人的行为规范问题。
下一个问题,在复杂的现实环境中,腐败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请问对方辩友,当腐败行为被社会暴露,他律怎么发挥约束性、强制性、权威性呢?他律里面有一个提前预防机制,会对某些可能会产生腐败行为的官员进行重点监督。
好的对方辩友,我认为您没有真正理解到这些问题,没有回答完全,谢谢。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请反方二辩进行陈述。
30 秒规则头上对方辩友,对方一再强调他律的重要性,但是请问,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没有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追求,再多的他律又如何确保他真正做到廉洁呢?我方并不否认他律在廉洁建设中确有成效,但是正如我刚才所说,他律不仅包含着监督,还包含着奖励,而奖惩之后呢?对方辩友,真正思考这个问题的前提是一个人的内心没有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追求。
第二点,他律体系往往需要漫长的立法修订过程才能跟上步伐。请问对方辩友,这种滞后性如何影响廉洁建设的有效性?我不否认他律需要很长时间的修订,以及需要很多的人力处理,但是自律所需的成本会更高。从一个人出生开始,到他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我方并没有强调对应的成本问题。
下一个问题,我们如何确保在法律空白或者漏洞出现时,依然保持廉洁建设?现在的法律体系虽然已经相对完善,但我不认为我们会完全没有问题。对方辩友,我想您没有思考到这个问题。
再一个问题,他律的监督触角存在盲区,无法做到全覆盖,请问对方辩友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以实现廉洁建设?现在的企业制度虽然很完善,但并没有完全保障好。以他律为主,往往会激发个人的抵触情绪,请问对方辩友在廉洁建设中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保证廉洁建设的持久稳定?
一个人的自律可能会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灾害所影响,而他律是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不会因为短时间的突发性灾难而出现动摇。对方辩友,我方强调的是个人的自律可能会受到影响,而他律能够影响到的是个人的行为规范问题。
下一个问题,在复杂的现实环境中,腐败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请问对方辩友,当腐败行为被社会暴露,他律怎么发挥约束性、强制性、权威性呢?他律里面有一个提前预防机制,会对某些可能会产生腐败行为的官员进行重点监督。
好的对方辩友,我认为您没有真正理解到这些问题,没有回答完全,谢谢。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请反方二辩进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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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四辩对反方一辩的质询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们大家好!我方一辩已经清楚地阐述了廉洁建设以他律为主,并从其产生的内因、外因和结果三个方面进行了初步的论证。接下来,我将进一步阐述,提供更多的证据支持当今中国的廉洁建设。
我想从两个方面来讲。第一个是形式和特点,他律的形式更加多样,它可以提供更加明确的行为准则。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公职人员行为设定清晰的边界,明确哪些行为是被允许的,哪些是被禁止的。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独立的监察机构、审计部门以及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对公职人员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廉洁的行为,从而起到震慑和预防的作用。此外,通过健全的奖惩机制,对自律的行为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法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有效激励公职人员做到廉洁自律。
第二,他律具有预防性、约束性、权威性和强制性的特点,这是自律无法比拟的。他律拥有事前的监督和规范,以及对事物的补救和更严厉的措施。他律是不断完善的,更加理性、公正、客观,不受个人的认知水平、道德水准的限制。相对于他律,自律是不稳定的,且带有较强的主观色彩。自律以人性为基础,而人往往是趋利避害的,仅靠自律解决不了问题,必须依靠他律来抑制人的欲望,解决困难。
以上是我方二辩的观点,谢谢!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们大家好!我方一辩已经清楚地阐述了廉洁建设以他律为主,并从其产生的内因、外因和结果三个方面进行了初步的论证。接下来,我将进一步阐述,提供更多的证据支持当今中国的廉洁建设。
我想从两个方面来讲。第一个是形式和特点,他律的形式更加多样,它可以提供更加明确的行为准则。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公职人员行为设定清晰的边界,明确哪些行为是被允许的,哪些是被禁止的。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独立的监察机构、审计部门以及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对公职人员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廉洁的行为,从而起到震慑和预防的作用。此外,通过健全的奖惩机制,对自律的行为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法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有效激励公职人员做到廉洁自律。
第二,他律具有预防性、约束性、权威性和强制性的特点,这是自律无法比拟的。他律拥有事前的监督和规范,以及对事物的补救和更严厉的措施。他律是不断完善的,更加理性、公正、客观,不受个人的认知水平、道德水准的限制。相对于他律,自律是不稳定的,且带有较强的主观色彩。自律以人性为基础,而人往往是趋利避害的,仅靠自律解决不了问题,必须依靠他律来抑制人的欲望,解决困难。
以上是我方二辩的观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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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正方认为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好的,我认为当时我们双方的认识存在一些问题。对方辩友认为自律无法完成、无法促进廉洁建设,只有他律可以,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那么请问,刚才您方对于我方提出的,自律是他律完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他律的基石,这一观点的认可,是否意味着在探讨他律的同时,不能忽视自律呢?
其次,我要强调我方观点。自律是廉洁建设的主体,自律与他律虽相互监督,但从根本上而言,他律是自律的辅助性产物。人之初,性本善,人有了向善向好的意愿,才会有制定和维护这一向善方向的行为。所以,自律是人在社会中遵循规则的内在动力,而他律则是为了弥补自律的不足而存在的外在约束。
运用哲学的原理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往往通过内因对事物发展起作用。从政者手中掌握着一定权力,能否秉公办事,能否抵挡外在诱惑,能否保持廉洁,首先在于内心能否坚守廉洁自律。“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我们党的名言,制定的制度最终还是要靠人来执行。自律具有自发性和自觉性,而他律对于那些无法自觉遵守的人来说,只是暂时性的威慑,包括我们刚才提到的逆反现象,对方并未正面回答逆反现象对廉洁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该如何处理。当外界给予的诱惑足够大时,他律就会显得苍白无力,而对于坚守本心、洁身自律的人来说,这些诱惑则无关紧要。试问,如果一个人的内心认同廉洁,又哪里会有腐败的可乘之机呢?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自律是一个持续性的现象,如果一个人不能持续自律,那就不能称之为自律。他律相比自律具有一些局限性,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性层面的问题。这里有一个最近的案例,一起腐败案,如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潘某某,贪赃枉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廉洁修身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任何时候都要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有许多人即便有法律约束,仍然无法做到自律,这是真实存在的情况。
好的,我认为当时我们双方的认识存在一些问题。对方辩友认为自律无法完成、无法促进廉洁建设,只有他律可以,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那么请问,刚才您方对于我方提出的,自律是他律完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他律的基石,这一观点的认可,是否意味着在探讨他律的同时,不能忽视自律呢?
其次,我要强调我方观点。自律是廉洁建设的主体,自律与他律虽相互监督,但从根本上而言,他律是自律的辅助性产物。人之初,性本善,人有了向善向好的意愿,才会有制定和维护这一向善方向的行为。所以,自律是人在社会中遵循规则的内在动力,而他律则是为了弥补自律的不足而存在的外在约束。
运用哲学的原理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往往通过内因对事物发展起作用。从政者手中掌握着一定权力,能否秉公办事,能否抵挡外在诱惑,能否保持廉洁,首先在于内心能否坚守廉洁自律。“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我们党的名言,制定的制度最终还是要靠人来执行。自律具有自发性和自觉性,而他律对于那些无法自觉遵守的人来说,只是暂时性的威慑,包括我们刚才提到的逆反现象,对方并未正面回答逆反现象对廉洁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该如何处理。当外界给予的诱惑足够大时,他律就会显得苍白无力,而对于坚守本心、洁身自律的人来说,这些诱惑则无关紧要。试问,如果一个人的内心认同廉洁,又哪里会有腐败的可乘之机呢?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自律是一个持续性的现象,如果一个人不能持续自律,那就不能称之为自律。他律相比自律具有一些局限性,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性层面的问题。这里有一个最近的案例,一起腐败案,如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潘某某,贪赃枉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廉洁修身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任何时候都要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有许多人即便有法律约束,仍然无法做到自律,这是真实存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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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建设的成效取决于哪种方式更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性层面的问题,促进廉洁的实现。
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因为自律是廉洁建设的主体,是他律的基石,具有持续性,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性层面的问题,促进廉洁的实现,而他律是辅助性产物,且有局限性。
辩题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vs 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环节为:正方二辩 · 对辩 · 反方二辩
正方:我想请问对方辩友,特定是他律参与的基础这一点,对方是否认可?我方认为,首先,作为一个基石,应该是非常准确、明确的东西。那么请问,您方的自律有基础吗?您形容个人自律会有很多形容词,那请问到底哪里是真正的自律?做到什么程度才是真正的自律?我方前面说过,他律对自律有辅助作用,做自律人先从人之初性本善开始,人的心向本善就已经定下了在社会生活中为了自身发展而确立好的基础,这些在我们社会主义价值观当中都有提到。如果没有这些基础,如何制定出好的规范呢?您方的非价值观当中提到,如果没有这基础,如何使您提出好的话语呢?请对方辩友回答。
反方:我认为您方的理解有误,人之初,性本善只是儒学中的一部分,但是您有没有想过儒学中也有人性本恶的观点?著名的哲学家恩格斯也曾说过,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了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在于反思的多一点或者少一些,人性中不可避免会有一些兽性。所以说人性本善,这个观点还是过于理想化。那我想请问,如果心理有兽性、人性本恶的人在他律中,我们是否应该遵守?
正方:我们现在回答的是我国的问题,请问您是在质疑我国制定法律的官员是有失信的人吗?而且法律是通过严谨的程序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的。请对方注意,对方在此误解了我,但是我从来没有说过廉洁建设这个主题是以中国官员来进行举例的,我问的是一个单独的问题,请对方正面回答。但是我想强调,我们强调的是当今中国的一些建设。
反方:那我认为对方辩友存在一个错误问题,郑国资产入行书书下完全反对(此处表述不太明确,可能存在错误),这会使人们不再重视道德以及忽视法律条文的漏洞。我想请问,如果他律存在漏洞的话,您方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呢?
正方:首先我并不否认他律也许未能完全覆盖社会的各个方面,但是您不能否认他可以解决绝大部分的社会问题。所以我认为对方不应该只从价值来判断他律的时效性,而是通过他律的效果解决了多少问题,通过他律在实践中的作用来进行判断。我想请问,我方观点从来没有反驳过他律,我方一直认为自律和他律都很重要,但是自律更加关键、更加主体。如果一个人不自律,让他人无法做到遵守法律、遵守道德,没有一个高尚的情操和高度的品德,这样的话,自己的行为也无法使大众受益,使社会受益。时间到。
辩题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vs 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环节为:正方二辩 · 对辩 · 反方二辩
正方:我想请问对方辩友,特定是他律参与的基础这一点,对方是否认可?我方认为,首先,作为一个基石,应该是非常准确、明确的东西。那么请问,您方的自律有基础吗?您形容个人自律会有很多形容词,那请问到底哪里是真正的自律?做到什么程度才是真正的自律?我方前面说过,他律对自律有辅助作用,做自律人先从人之初性本善开始,人的心向本善就已经定下了在社会生活中为了自身发展而确立好的基础,这些在我们社会主义价值观当中都有提到。如果没有这些基础,如何制定出好的规范呢?您方的非价值观当中提到,如果没有这基础,如何使您提出好的话语呢?请对方辩友回答。
反方:我认为您方的理解有误,人之初,性本善只是儒学中的一部分,但是您有没有想过儒学中也有人性本恶的观点?著名的哲学家恩格斯也曾说过,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了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在于反思的多一点或者少一些,人性中不可避免会有一些兽性。所以说人性本善,这个观点还是过于理想化。那我想请问,如果心理有兽性、人性本恶的人在他律中,我们是否应该遵守?
正方:我们现在回答的是我国的问题,请问您是在质疑我国制定法律的官员是有失信的人吗?而且法律是通过严谨的程序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的。请对方注意,对方在此误解了我,但是我从来没有说过廉洁建设这个主题是以中国官员来进行举例的,我问的是一个单独的问题,请对方正面回答。但是我想强调,我们强调的是当今中国的一些建设。
反方:那我认为对方辩友存在一个错误问题,郑国资产入行书书下完全反对(此处表述不太明确,可能存在错误),这会使人们不再重视道德以及忽视法律条文的漏洞。我想请问,如果他律存在漏洞的话,您方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呢?
正方:首先我并不否认他律也许未能完全覆盖社会的各个方面,但是您不能否认他可以解决绝大部分的社会问题。所以我认为对方不应该只从价值来判断他律的时效性,而是通过他律的效果解决了多少问题,通过他律在实践中的作用来进行判断。我想请问,我方观点从来没有反驳过他律,我方一直认为自律和他律都很重要,但是自律更加关键、更加主体。如果一个人不自律,让他人无法做到遵守法律、遵守道德,没有一个高尚的情操和高度的品德,这样的话,自己的行为也无法使大众受益,使社会受益。时间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感谢双方辩手。下面请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一、二、四辩。
正方三辩:法律作为他律规定的惩罚,个人认为可能涉及严重或应保证其法律性。那么如何保证他律的有效性?他律是一个非常完善的体系,从一个人开始被发现,以及婚姻的全劳陷阱(此表述不太明确)。您方认为屡教不改与浪子回头的根本区别在于什么?浪子回头是因为自己内心愿不愿意遵守他律,而这体现了自律的重要,对吗?
反方:是的。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认为法律在极大程度上等同于他律,对吗?
反方:一部分。
正方三辩:那是否社会舆论也属于他律?
反方:是
正方三辩:社会舆论的风向极易改变,我知道它会有局限性,比如选取差距也是差距的一部分,它有局限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其他程度上,它弥补了这一局限性。还有官员的特别调查,我们扭转回(此表述不太清晰)法律以及调查。既然您方提到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那为什么每年贪污腐败的人数依然存在且逐渐减少?因为这些贪污腐败的人数不断被完善的法律所发现,说明我们的法制在越来越完善,这是他们自律缺失导致的吗?所以自律不够让他律越来越重要。但是如果一个人不够自律,为什么还需要强调他律的重要性呢?如果他不够自律,他不会产生任何作用。您方刚才提及人民监督,是否思考到人民自身也有自律?
反方:是
正方三辩:那是否证明法律的重要性需要人民认同?也就是说,是人民的自律心保证了他们,因为有了他们这一明确的标准,人们才可以判定这位官员是否腐败,此标准是人们对他的评判,人们对他的评判依据于法律,而法律是综合多种因素所制定出来的,比较客观,至少比自立、比人性更加客观。那在这些法律出现之前,我们是如何约束人们的?法律出现之前,在原始社会没有统治阶级,全靠自律,但是可想而知,其结果是不尽人意的,所以需要考虑。自律受个人认识有区别,个人认识也会出现理解不同、理解偏差。
好,感谢双方辩手。请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一、二、四辩,单边计时 2 分钟,规则同。
好,感谢双方辩手。下面请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一、二、四辩。
正方三辩:法律作为他律规定的惩罚,个人认为可能涉及严重或应保证其法律性。那么如何保证他律的有效性?他律是一个非常完善的体系,从一个人开始被发现,以及婚姻的全劳陷阱(此表述不太明确)。您方认为屡教不改与浪子回头的根本区别在于什么?浪子回头是因为自己内心愿不愿意遵守他律,而这体现了自律的重要,对吗?
反方:是的。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认为法律在极大程度上等同于他律,对吗?
反方:一部分。
正方三辩:那是否社会舆论也属于他律?
反方:是
正方三辩:社会舆论的风向极易改变,我知道它会有局限性,比如选取差距也是差距的一部分,它有局限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其他程度上,它弥补了这一局限性。还有官员的特别调查,我们扭转回(此表述不太清晰)法律以及调查。既然您方提到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那为什么每年贪污腐败的人数依然存在且逐渐减少?因为这些贪污腐败的人数不断被完善的法律所发现,说明我们的法制在越来越完善,这是他们自律缺失导致的吗?所以自律不够让他律越来越重要。但是如果一个人不够自律,为什么还需要强调他律的重要性呢?如果他不够自律,他不会产生任何作用。您方刚才提及人民监督,是否思考到人民自身也有自律?
反方:是
正方三辩:那是否证明法律的重要性需要人民认同?也就是说,是人民的自律心保证了他们,因为有了他们这一明确的标准,人们才可以判定这位官员是否腐败,此标准是人们对他的评判,人们对他的评判依据于法律,而法律是综合多种因素所制定出来的,比较客观,至少比自立、比人性更加客观。那在这些法律出现之前,我们是如何约束人们的?法律出现之前,在原始社会没有统治阶级,全靠自律,但是可想而知,其结果是不尽人意的,所以需要考虑。自律受个人认识有区别,个人认识也会出现理解不同、理解偏差。
好,感谢双方辩手。请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一、二、四辩,单边计时 2 分钟,规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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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vs 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环节为: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一/二/四辩
反方三辩:我想请问正方一辩,您方刚刚提到的几点,一是价值观,三是有没有发现平等公正法治是自然而然的,不是人为臆造经验,难道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认知就会有绝对的平等同等吗?我方认为主要提到的是爱国,这是个人的价值观。只是说,我只是认为不能盲目地用个人去代表社会主义价值观,但是我们是不是都要记住它们所代表的美好理想的意义?请不要忽略国家为我们提供的东西。我刚刚也说了,我方认为他律提供了一个明确统一的行为准则,这是一个统一的行为标准。如果连这个行为标准都达不到,您方所谓的自律如何实现?虽然法律对他律有一定的作用,但我们本次讨论的是廉洁建设应该以自律为主,如果在这些准则和制度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我想它反而会成为阻碍我们践行廉洁建设的一个重要障碍。并且对方辩友在阐述自己的观点过程中提到了奖惩结合,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社会法律虽然重要,但是它依赖于个人的道德水平和自我约束,其效果是因人而异的,请问您方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我方坚持认为廉洁建设应该以自律为主,自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因为我们坚持性善论,我们人是一个不断对美好生活有向往、渴望并去发展的过程,就如我们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我们会追求好的绩点,我们会追求好的成果,这就激励我们不断地进行自我的自律,从而达到更好的效果。难道您方不认为我方的观点存在过分理想化的问题吗?我方自始至终都没有理想化,我们一直强调的是廉洁建设是以自律为主,以他律为辅。在当今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利益的交织使越来越多人迷失,难道只靠自律就可以完善并完成这一历史使命?这个问题我已回答多次了。
接下来请问对方二辩,您方怎样看待自由意志对于自律的重要性?我认为自由意志是自律的重要一部分,但是同样的自由意志不能干涉到他人的安全及对社会的影响。所以我认为自律是囊括了自由意志的积极影响,但不完全包含它,而是向着善、向好、对社会有促进作用的方向发展。那您方有没有考虑到自由意志的局限性呢?我方说过,我方考虑的自律包含了自由意志的好的影响,排除了它不好的影响,所以我方是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而不是片面地做出决定。在这个过程中,人类的行为都是先由因素决定的,但是先理因素就是差异的因素,这挑战了自律的基础,您方怎么解释先前因素为何是差异因素?我方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差异和先前因素等同,特别产生差异是因为人自律了,产生了好的、向上、向善、向好的方向,因此才出现了自律。那您方有考虑到社会文化因素、规范背景和教育对我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的影响吗?您方认为自由意志不受这些外部因素影响,正是因为教育文化等外部因素对个人的影响,所以我方提倡拥有好的自律,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并且要避免人类认知的有限性限制了我们做出完全理性的选择。请问一方如何践行自律?我方认为自律对社会的影响是在向上、向高级螺旋上升地发展着,我方认同社会会不断向好,人也会不断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那我请问一下,假设一个领导的儿子过生日,有一个人送来了价值不菲的礼品和 2 万块钱,他应该怎样做才能做到自律?作为一个自律的共产党人,应该拒收,因为共产党人要保持自身的不骄不躁、艰苦奋斗,不能收受贿赂,这是党对他们的要求,当然也有平台的监督。但是同样的,我方也明确了对于合理的事物,这种监督是不受影响的。
好的,请问对方一辩,这里是否意味着放弃了个人利益?并不意味着放弃个人利益,首先,作为人是由自身的价值观以及道德基础决定的,有些利益是可以舍弃的,但有些利益我们也是可以坚持的。
好,感谢双方辩手,下面请正方三辩进行小结,时间为 2 分钟。
辩题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vs 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环节为: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一/二/四辩
反方三辩:我想请问正方一辩,您方刚刚提到的几点,一是价值观,三是有没有发现平等公正法治是自然而然的,不是人为臆造经验,难道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认知就会有绝对的平等同等吗?我方认为主要提到的是爱国,这是个人的价值观。只是说,我只是认为不能盲目地用个人去代表社会主义价值观,但是我们是不是都要记住它们所代表的美好理想的意义?请不要忽略国家为我们提供的东西。我刚刚也说了,我方认为他律提供了一个明确统一的行为准则,这是一个统一的行为标准。如果连这个行为标准都达不到,您方所谓的自律如何实现?虽然法律对他律有一定的作用,但我们本次讨论的是廉洁建设应该以自律为主,如果在这些准则和制度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我想它反而会成为阻碍我们践行廉洁建设的一个重要障碍。并且对方辩友在阐述自己的观点过程中提到了奖惩结合,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社会法律虽然重要,但是它依赖于个人的道德水平和自我约束,其效果是因人而异的,请问您方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我方坚持认为廉洁建设应该以自律为主,自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因为我们坚持性善论,我们人是一个不断对美好生活有向往、渴望并去发展的过程,就如我们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我们会追求好的绩点,我们会追求好的成果,这就激励我们不断地进行自我的自律,从而达到更好的效果。难道您方不认为我方的观点存在过分理想化的问题吗?我方自始至终都没有理想化,我们一直强调的是廉洁建设是以自律为主,以他律为辅。在当今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利益的交织使越来越多人迷失,难道只靠自律就可以完善并完成这一历史使命?这个问题我已回答多次了。
接下来请问对方二辩,您方怎样看待自由意志对于自律的重要性?我认为自由意志是自律的重要一部分,但是同样的自由意志不能干涉到他人的安全及对社会的影响。所以我认为自律是囊括了自由意志的积极影响,但不完全包含它,而是向着善、向好、对社会有促进作用的方向发展。那您方有没有考虑到自由意志的局限性呢?我方说过,我方考虑的自律包含了自由意志的好的影响,排除了它不好的影响,所以我方是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而不是片面地做出决定。在这个过程中,人类的行为都是先由因素决定的,但是先理因素就是差异的因素,这挑战了自律的基础,您方怎么解释先前因素为何是差异因素?我方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差异和先前因素等同,特别产生差异是因为人自律了,产生了好的、向上、向善、向好的方向,因此才出现了自律。那您方有考虑到社会文化因素、规范背景和教育对我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的影响吗?您方认为自由意志不受这些外部因素影响,正是因为教育文化等外部因素对个人的影响,所以我方提倡拥有好的自律,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并且要避免人类认知的有限性限制了我们做出完全理性的选择。请问一方如何践行自律?我方认为自律对社会的影响是在向上、向高级螺旋上升地发展着,我方认同社会会不断向好,人也会不断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那我请问一下,假设一个领导的儿子过生日,有一个人送来了价值不菲的礼品和 2 万块钱,他应该怎样做才能做到自律?作为一个自律的共产党人,应该拒收,因为共产党人要保持自身的不骄不躁、艰苦奋斗,不能收受贿赂,这是党对他们的要求,当然也有平台的监督。但是同样的,我方也明确了对于合理的事物,这种监督是不受影响的。
好的,请问对方一辩,这里是否意味着放弃了个人利益?并不意味着放弃个人利益,首先,作为人是由自身的价值观以及道德基础决定的,有些利益是可以舍弃的,但有些利益我们也是可以坚持的。
好,感谢双方辩手,下面请正方三辩进行小结,时间为 2 分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vs 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正方三辩·小结
自律具有主动性和持续性。而他律存在一定局限性,廉洁建设是一个社会性问题,社会对人的约束具有一致性,但最终是否遵循,还是取决于个人。当面对诱惑时,如小人伸出诱惑之手,是接受贿赂还是坦然拒绝,是坚持廉洁精神还是贪污腐败,这都取决于个人的自律。自律能够制约和监督个人,使其不做出犯罪行为,这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个人意志。
然而,存在如山西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贪污滥用职权案件,这并非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力度不够严苛,而是个人自律的缺失。《论语》中提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廉洁建设应当加强共产党人的思想教育,从内心出发,发自内心地遵循法度,以实现清正廉洁。所以,我们认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感谢对方三辩,下面请反方三辩进行小结,时间为 2 (此处表述不太明确,可能存在信息缺失或错误)。
辩题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vs 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正方三辩·小结
自律具有主动性和持续性。而他律存在一定局限性,廉洁建设是一个社会性问题,社会对人的约束具有一致性,但最终是否遵循,还是取决于个人。当面对诱惑时,如小人伸出诱惑之手,是接受贿赂还是坦然拒绝,是坚持廉洁精神还是贪污腐败,这都取决于个人的自律。自律能够制约和监督个人,使其不做出犯罪行为,这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个人意志。
然而,存在如山西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贪污滥用职权案件,这并非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力度不够严苛,而是个人自律的缺失。《论语》中提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廉洁建设应当加强共产党人的思想教育,从内心出发,发自内心地遵循法度,以实现清正廉洁。所以,我们认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感谢对方三辩,下面请反方三辩进行小结,时间为 2 (此处表述不太明确,可能存在信息缺失或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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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建设中,能更有效地实现清正廉洁的方式为主。
综上所述,正方认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这段话里最精彩的三句话:
我重申一下我方观点,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首先,他律的普遍性以及一致性,具有预防和惩治功能,能够提高社会资源的合理性,推动经济发展。第二,他律的有效性与稳定性,他律依赖于法律规章制度,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第三,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的意义,可以看到党中央对廉政文化建设的制度性要求,体现了其规范性与强制性。其次是长期性与全局性。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某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解决相关问题要标准、根治、控制、标注、证明。
例如,如果为了达到某一个目的,比如说我们从 A 点到 B 点,方式有很多,爬、走路、跑、骑自行车、开车。既然如此,为了达到目标,是不是应该选择一个最快的方式?同理,为了达到能够复制的完美状态,自律不应该是我们在达到一定目标时的主要方法,所以应当以他律为主。况且,在当今法律社会中,自律体现为德治,他律体现为法治,法治的终极目的是以德治人,从而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终极目标是以德治国,然而,以德治国是有前提的,前提是避免走上弯路,也就是说只有这样才可以达到理想的境界,否则可能无法实现真正的法治。如果真的达到了理想的完美境界,或许可以实现无需法律约束,但这是不现实的,相反,他律是需要一直存在的,它就像引力一样引导我们向前。外在的准则为我们提供了内在的选择和方向。在这里,我想引用一个“正人先正己”的古语:“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请益。曰:‘无倦。’”
正方认为自律是否符合既定的标准,我们应做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以法律行为标准。
感谢反方三辩,下面进入自由辩论环节,正反双方各有 3 分钟发言时间,由正方先开始发言,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发言,若有间隙,继续正常进行。从一方辩手发言起,顺序不定,一方时间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
我重申一下我方观点,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首先,他律的普遍性以及一致性,具有预防和惩治功能,能够提高社会资源的合理性,推动经济发展。第二,他律的有效性与稳定性,他律依赖于法律规章制度,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第三,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的意义,可以看到党中央对廉政文化建设的制度性要求,体现了其规范性与强制性。其次是长期性与全局性。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某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解决相关问题要标准、根治、控制、标注、证明。
例如,如果为了达到某一个目的,比如说我们从 A 点到 B 点,方式有很多,爬、走路、跑、骑自行车、开车。既然如此,为了达到目标,是不是应该选择一个最快的方式?同理,为了达到能够复制的完美状态,自律不应该是我们在达到一定目标时的主要方法,所以应当以他律为主。况且,在当今法律社会中,自律体现为德治,他律体现为法治,法治的终极目的是以德治人,从而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终极目标是以德治国,然而,以德治国是有前提的,前提是避免走上弯路,也就是说只有这样才可以达到理想的境界,否则可能无法实现真正的法治。如果真的达到了理想的完美境界,或许可以实现无需法律约束,但这是不现实的,相反,他律是需要一直存在的,它就像引力一样引导我们向前。外在的准则为我们提供了内在的选择和方向。在这里,我想引用一个“正人先正己”的古语:“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请益。曰:‘无倦。’”
正方认为自律是否符合既定的标准,我们应做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以法律行为标准。
感谢反方三辩,下面进入自由辩论环节,正反双方各有 3 分钟发言时间,由正方先开始发言,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发言,若有间隙,继续正常进行。从一方辩手发言起,顺序不定,一方时间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vs 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发言:
刚才对方辩手说他律有标准,而自律并没有标准。我方在刚才的论述中已经强调过,自律是有标准的,包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先哲提出的,以及道德形成的,这些都是标准,一个人不会断定自己没有标准的,心理层面也很完整。
法律是客观的物质的标准,那好,我想知道法律这种物质、客观的标准,它是由谁来制定的?它是由人来制定的,法律的出台都是靠人的意志,靠民心的意志来决定的,这些意志肯定跟人的智力有关,而自律在其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当自律在一个人的一生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的时候,它也会更好地促进这些建设。刚才就说过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并不是靠个人意志的,但是我们认为这里的标准并不统一。有人认为我今天贪了 5 块钱,可能是不自律,有人认为我完全没有,这就是不统一的。在我上面反驳您刚刚说的他的这种深厚性。您有所认为的事误性是什么?是因为您认为犯罪事件今天发生,第二天就有一个对应的法律条文吗?我想不是的,犯罪的出现和法律的制定,在历史的洪流里,我认为至少是要隔一段时间的。我们国家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各种渠道来制定法律,法律是能尽量做到全面覆盖的。而且您方认为法律具有不稳定性,相反,人心是更容易动摇的。
我方认为自律的话,它本身就可以使人直接拥有一种价值观以及自己的道德自觉,他们可以使人们更加理性、更加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分析实际情况,提升自己的自律能力。另外我想请问对方,对方二辩好像说自律的人性是不行的,必须要考虑,请问您是在否认自律的重要性,还是说觉得廉洁建设必须需要他律,而不能有自律吗?
首先您应该是错误地理解了我的观念,我并没有否认自律的存在,我只是说人性具有复杂性。因为我想告诉您,从人类社会产生开始就存在这种情况,只要有财产,就会有想侵占别人财产的欲望,这是无法克服的。
然后我想请问一下对方一辩,您刚刚说,自律是对自己的约束和规范。但是如果我们把理性放到现实生活中,这些约束,它是不是愉悦的?您迫于追求一条路上的自律,那么这种自律是不是符合当下时代的?首先的话呢,我认为新有中民的他满足他因了相关里面的话呢,我觉得并不能说是完全的自律,也是说呢,是人为生理性的一种差异,他不能说直接可个的话是因说整个相组收费的,所以说呢,我个人觉得您刚刚说是对的,因为的话呢,我个人觉得话呢,是这觉的话呢,它本身呢,其实是具有一些因为,他呢,因为的话呢,他的只有可复性,有结果性,所以说呢,所以说的话呢,它的自发性以及自觉性的方面呢,可以不同认同这些以及的话,案呢,推动方面有这样的作用。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对方二辩,您刚刚提到了,我们参与之间可能会有逆反心理,那么如果我告诉您,它不光有惩罚,还有奖励,您认为压力和他有奖励和惩罚以及他有逆反心理之间,我觉得并不能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其实他有奖励确实可以,但是他如果不接受您的奖励呢,我觉得是无法完全有效的。
其实我想说刚才对方四辩在发言的时候强调了机关性的法律,那我想请问机关是否有接受权论,对方完全否认了个人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完全否认了个人意志和自律在其中的作用。其次是我方认为对方二辩讲的人有欲望,就想占有其他东西,但我方想强调的是我方的辩题应该以什么为主,应该是如何的,并且我方一直坚持强调自律的关键作用,并以此为基础来探讨未来应该如何。我认为未来中自律应该是关键,因为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我们要建设法治中国,就是为了让那些官员不能、不敢腐,正是因为这个有效的监督,所以才导致这些官员会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再用自律来要求自己。而且对方二辩刚刚始终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说的逆反之理,如果您贪污了,您面临的是死刑,难道您还要准备 100 次吗?他如果本身已经面临死刑,他还是像一个不知悔改的人一样继续犯法,这样他律对他是没用的,他什么都不害怕。然后我想分析的点是他律和自律是相互促进的作用,自律是关键观念,他律是辅助的。但是您要知道,在中国的法治发展史上,重点治理一直是历代一致的法律思想,这个观点是源远流长的,是不容易动摇的。德治才是我们中国一直坚持的,儒家一直强调德治,而不是单纯依靠法律。但是如果我发现现在这个社会的道德出现了问题,那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法律的制定并不是依靠着制定法律的人的意识,而是依靠着事实,比如出现了高空抛物,并把它解决了,它是客观的、准确的、有界限的。
好,感谢双方辩友,下面请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 30 秒。
辩题为:廉洁建设应当以自律为主 vs 廉洁建设应当以他律为主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发言:
刚才对方辩手说他律有标准,而自律并没有标准。我方在刚才的论述中已经强调过,自律是有标准的,包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先哲提出的,以及道德形成的,这些都是标准,一个人不会断定自己没有标准的,心理层面也很完整。
法律是客观的物质的标准,那好,我想知道法律这种物质、客观的标准,它是由谁来制定的?它是由人来制定的,法律的出台都是靠人的意志,靠民心的意志来决定的,这些意志肯定跟人的智力有关,而自律在其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当自律在一个人的一生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的时候,它也会更好地促进这些建设。刚才就说过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并不是靠个人意志的,但是我们认为这里的标准并不统一。有人认为我今天贪了 5 块钱,可能是不自律,有人认为我完全没有,这就是不统一的。在我上面反驳您刚刚说的他的这种深厚性。您有所认为的事误性是什么?是因为您认为犯罪事件今天发生,第二天就有一个对应的法律条文吗?我想不是的,犯罪的出现和法律的制定,在历史的洪流里,我认为至少是要隔一段时间的。我们国家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各种渠道来制定法律,法律是能尽量做到全面覆盖的。而且您方认为法律具有不稳定性,相反,人心是更容易动摇的。
我方认为自律的话,它本身就可以使人直接拥有一种价值观以及自己的道德自觉,他们可以使人们更加理性、更加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分析实际情况,提升自己的自律能力。另外我想请问对方,对方二辩好像说自律的人性是不行的,必须要考虑,请问您是在否认自律的重要性,还是说觉得廉洁建设必须需要他律,而不能有自律吗?
首先您应该是错误地理解了我的观念,我并没有否认自律的存在,我只是说人性具有复杂性。因为我想告诉您,从人类社会产生开始就存在这种情况,只要有财产,就会有想侵占别人财产的欲望,这是无法克服的。
然后我想请问一下对方一辩,您刚刚说,自律是对自己的约束和规范。但是如果我们把理性放到现实生活中,这些约束,它是不是愉悦的?您迫于追求一条路上的自律,那么这种自律是不是符合当下时代的?首先的话呢,我认为新有中民的他满足他因了相关里面的话呢,我觉得并不能说是完全的自律,也是说呢,是人为生理性的一种差异,他不能说直接可个的话是因说整个相组收费的,所以说呢,我个人觉得您刚刚说是对的,因为的话呢,我个人觉得话呢,是这觉的话呢,它本身呢,其实是具有一些因为,他呢,因为的话呢,他的只有可复性,有结果性,所以说呢,所以说的话呢,它的自发性以及自觉性的方面呢,可以不同认同这些以及的话,案呢,推动方面有这样的作用。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对方二辩,您刚刚提到了,我们参与之间可能会有逆反心理,那么如果我告诉您,它不光有惩罚,还有奖励,您认为压力和他有奖励和惩罚以及他有逆反心理之间,我觉得并不能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其实他有奖励确实可以,但是他如果不接受您的奖励呢,我觉得是无法完全有效的。
其实我想说刚才对方四辩在发言的时候强调了机关性的法律,那我想请问机关是否有接受权论,对方完全否认了个人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完全否认了个人意志和自律在其中的作用。其次是我方认为对方二辩讲的人有欲望,就想占有其他东西,但我方想强调的是我方的辩题应该以什么为主,应该是如何的,并且我方一直坚持强调自律的关键作用,并以此为基础来探讨未来应该如何。我认为未来中自律应该是关键,因为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我们要建设法治中国,就是为了让那些官员不能、不敢腐,正是因为这个有效的监督,所以才导致这些官员会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再用自律来要求自己。而且对方二辩刚刚始终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说的逆反之理,如果您贪污了,您面临的是死刑,难道您还要准备 100 次吗?他如果本身已经面临死刑,他还是像一个不知悔改的人一样继续犯法,这样他律对他是没用的,他什么都不害怕。然后我想分析的点是他律和自律是相互促进的作用,自律是关键观念,他律是辅助的。但是您要知道,在中国的法治发展史上,重点治理一直是历代一致的法律思想,这个观点是源远流长的,是不容易动摇的。德治才是我们中国一直坚持的,儒家一直强调德治,而不是单纯依靠法律。但是如果我发现现在这个社会的道德出现了问题,那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法律的制定并不是依靠着制定法律的人的意识,而是依靠着事实,比如出现了高空抛物,并把它解决了,它是客观的、准确的、有界限的。
好,感谢双方辩友,下面请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 30 秒。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尊敬的评委、主持人,各位同仁:
大家晚上好!我方的观点是在廉洁建设中,他律的建设与完善至关重要。我国应从廉洁建设产生的内外因因素变化来解释,在研究建设中凸显不足的重要性、迫切性,并从结果出发,论证其有效性和时效性问题,从而使廉洁建设和完善形成一个闭环,且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体系中得以体现。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推动廉洁建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紧接着,我方二辩从他律的形式和特点进行阐释,进一步证实了他律具有时效性,而非正方所说的具有滞后性。对于对方提出的他律究竟是由人来制定还是其他因素来制定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人史观的问题,并非如对方所说的简单地认为一个人就能影响整个法律的制定。
综上所述,从我方一辩到三辩的论证中可以看出,现实中的他律建设与完善十分重要,并得出了具有时效性的结论,所以反方的观点是成立的。同时,我方认为在廉洁建设中,自律无法保证其有效性。我们无法通过让一个公职人员去尝试来判断他是否自律,如果他不自律,可能会在这个过程中产生腐败,损害人民的利益。在这个检验的过程中,人民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不能损害。
我们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决定了我们不能给公职人员试错的机会,一旦他们犯错,就应立即接受法律的惩罚,而不是给予他们改正过去的机会。所以,具有完备的法律监督体系来约束公职人员的行为,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和人民在监督,任何政治腐败都难逃惩处。我们国家正在不断完善监督手段,约束每一个公职人员的行为,这是廉洁建设的主要手段,也是党交给人民和这个时代难题的最佳答卷。
以上是我方的全部陈述,再次感谢在场各位!
尊敬的评委、主持人,各位同仁:
大家晚上好!我方的观点是在廉洁建设中,他律的建设与完善至关重要。我国应从廉洁建设产生的内外因因素变化来解释,在研究建设中凸显不足的重要性、迫切性,并从结果出发,论证其有效性和时效性问题,从而使廉洁建设和完善形成一个闭环,且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体系中得以体现。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推动廉洁建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紧接着,我方二辩从他律的形式和特点进行阐释,进一步证实了他律具有时效性,而非正方所说的具有滞后性。对于对方提出的他律究竟是由人来制定还是其他因素来制定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人史观的问题,并非如对方所说的简单地认为一个人就能影响整个法律的制定。
综上所述,从我方一辩到三辩的论证中可以看出,现实中的他律建设与完善十分重要,并得出了具有时效性的结论,所以反方的观点是成立的。同时,我方认为在廉洁建设中,自律无法保证其有效性。我们无法通过让一个公职人员去尝试来判断他是否自律,如果他不自律,可能会在这个过程中产生腐败,损害人民的利益。在这个检验的过程中,人民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不能损害。
我们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决定了我们不能给公职人员试错的机会,一旦他们犯错,就应立即接受法律的惩罚,而不是给予他们改正过去的机会。所以,具有完备的法律监督体系来约束公职人员的行为,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和人民在监督,任何政治腐败都难逃惩处。我们国家正在不断完善监督手段,约束每一个公职人员的行为,这是廉洁建设的主要手段,也是党交给人民和这个时代难题的最佳答卷。
以上是我方的全部陈述,再次感谢在场各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从我方一辩到三辩的论证中可以看出,现实中的他律建设与完善十分重要,并得出了具有时效性的结论,所以反方的观点是成立的。同时,强调在廉洁建设中,他律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是廉洁建设的主要手段。
感谢反方四辩,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 30 秒。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在座的各位观众:
大家好!经过刚才的激烈辩论,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洁建设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乃至每一个个体的重要性。在此,我代表我方立场,就廉洁建设以自律为主这一主题进行最后的总结陈词。
首先,在前面的辩论中,我方自律的含义已经强调多次,对方通过歪曲我方自律的含义进行攻击是无效的辩题。
第二,当对方辩友提及到法律具有稳定性时,我方是不认同的。法律过时且不符合时代发展时,它是阻碍我们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障碍。
让我们再次明确自律与他律的区别与联系。自律是指在没有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通过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遵循法度,是个体基于道德、信仰、责任感的内在因素,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达到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状态。而他律则更多地依赖于外部的规则、制度、监督的力量来约束行为。在廉洁建设中,两者都不可或缺,但自律无疑扮演着作为基础和核心的角色。
一、自律是廉洁之本。自律是廉洁建设的主体,相比他律更有实质意义。廉洁本质上是对权力的正当行使和对利益的合理追求。自律要求公职人员、企业经营者乃至每一个社会成员在行使权利和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道德底线,不为私意所动。这种内在的力量是任何外部监督都难以替代的。自律的力量能使自己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依然保持廉洁。
二、自律的自发性和自觉性还延伸出他律的有效性。他律作为外部监督力量,其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监督者的自律程度。一个具有高度自律意识的个体会主动接受他律的监督,积极配合他律的实施,从而确保他律的顺利进行。相反,如果个体缺乏自律,他律往往会陷入被动和无效的境地。因此,加强自律建设,提高个体的自我约束能力,是提升他律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三、自律推动社会风气的净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廉洁建设不仅仅是公职人员或企业经营者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共同义务。当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自觉遵守道德规范、抵制腐败和不良风气时,整个社会的风气就会得到净化。这种风气的形成和巩固,离不开每一个个体的自律精神。只有每个个体都做到自律,才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廉洁建设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断努力。在这个过程中,树立自律意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具有自律精神的个体和组织,才能够在面对各种诱惑和挑战时保持清醒和坚定。古人云:“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廉洁建设应以自律为主,自律不仅是廉洁之本,也是提升他律的有效性、净化社会风气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谢谢大家!
感谢反方四辩,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 30 秒。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在座的各位观众:
大家好!经过刚才的激烈辩论,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洁建设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乃至每一个个体的重要性。在此,我代表我方立场,就廉洁建设以自律为主这一主题进行最后的总结陈词。
首先,在前面的辩论中,我方自律的含义已经强调多次,对方通过歪曲我方自律的含义进行攻击是无效的辩题。
第二,当对方辩友提及到法律具有稳定性时,我方是不认同的。法律过时且不符合时代发展时,它是阻碍我们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障碍。
让我们再次明确自律与他律的区别与联系。自律是指在没有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通过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遵循法度,是个体基于道德、信仰、责任感的内在因素,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达到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状态。而他律则更多地依赖于外部的规则、制度、监督的力量来约束行为。在廉洁建设中,两者都不可或缺,但自律无疑扮演着作为基础和核心的角色。
一、自律是廉洁之本。自律是廉洁建设的主体,相比他律更有实质意义。廉洁本质上是对权力的正当行使和对利益的合理追求。自律要求公职人员、企业经营者乃至每一个社会成员在行使权利和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道德底线,不为私意所动。这种内在的力量是任何外部监督都难以替代的。自律的力量能使自己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依然保持廉洁。
二、自律的自发性和自觉性还延伸出他律的有效性。他律作为外部监督力量,其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监督者的自律程度。一个具有高度自律意识的个体会主动接受他律的监督,积极配合他律的实施,从而确保他律的顺利进行。相反,如果个体缺乏自律,他律往往会陷入被动和无效的境地。因此,加强自律建设,提高个体的自我约束能力,是提升他律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三、自律推动社会风气的净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廉洁建设不仅仅是公职人员或企业经营者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共同义务。当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自觉遵守道德规范、抵制腐败和不良风气时,整个社会的风气就会得到净化。这种风气的形成和巩固,离不开每一个个体的自律精神。只有每个个体都做到自律,才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廉洁建设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断努力。在这个过程中,树立自律意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具有自律精神的个体和组织,才能够在面对各种诱惑和挑战时保持清醒和坚定。古人云:“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廉洁建设应以自律为主,自律不仅是廉洁之本,也是提升他律的有效性、净化社会风气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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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建设应当以何种方式为主,取决于该方式是否是廉洁之本、能否提升他律的有效性、是否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以及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廉洁建设应以自律为主,自律不仅是廉洁之本,也是提升他律的有效性、净化社会风气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