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为: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事物 vs 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憎恶的事物
环节:抽签环节
双方同学是否都到齐了?正大应该也到了。那咱们差不多可以先试个音。
正方一辩,请问能听到吗?可以。
正方二辩同学在吗?不好意思,我刚没有听到声音。你的声音可以听到。
正方三辩的声音可以了,我这边这设备有点杂音,我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可以听到。
正方四辩的试音,请问听得到我声音吗?可以的。
反方一辩声音,请问可以听到吗?可以。
反方二辩,请问可以听到吗?可以的。
下面的声音可以听到吗?可以。
王思敏,请问可以听到吗?可以的。
咱们好像要抽签决定结辩顺序,咱们是扔骰子,还是给主系发数字,然后单数就正方先结辩,双数就反方先结辩。可以的。
那我私聊。是加和吗?哦,是的,就是双方加起来是单数还是双数。正方是 2,反方是 4,加起来是 6。那就是反方先结辩。对啊,OKOK。
辩题为: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事物 vs 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憎恶的事物
环节:抽签环节
双方同学是否都到齐了?正大应该也到了。那咱们差不多可以先试个音。
正方一辩,请问能听到吗?可以。
正方二辩同学在吗?不好意思,我刚没有听到声音。你的声音可以听到。
正方三辩的声音可以了,我这边这设备有点杂音,我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可以听到。
正方四辩的试音,请问听得到我声音吗?可以的。
反方一辩声音,请问可以听到吗?可以。
反方二辩,请问可以听到吗?可以的。
下面的声音可以听到吗?可以。
王思敏,请问可以听到吗?可以的。
咱们好像要抽签决定结辩顺序,咱们是扔骰子,还是给主系发数字,然后单数就正方先结辩,双数就反方先结辩。可以的。
那我私聊。是加和吗?哦,是的,就是双方加起来是单数还是双数。正方是 2,反方是 4,加起来是 6。那就是反方先结辩。对啊,OKOK。
好,感谢主席,大家好!开宗明义,热爱是我们乐于追求且能够带给我们愉悦感的事物,而憎恶是让我们内心厌恶的事物。而毁于中“毁灭”一词被追溯至蔡邕在《词周疲壤深度开出》中提到的“丧心敬理给予毁灭”,指的是生存的心理哀落到自毁的状态,也表现为意义感的丧失。因此,我方的判断标准是到底是热爱的事物还是憎恶的事物,更能够造成个人意义感的丧失。论证如下: 首先,从动机上,我们对热爱的投入会造成自我个体化,或称之为自我 PUA。当我们面对热爱的事物时,我们会全力追求,甚至不惜过度投入。但面对憎恶的事物时会避之不及,甚至是本能回避。例如,一个不喜欢喝奶茶的人会选择更为健康的白开水,一个夜猫子很难选择早早上床睡觉。更进一步,这种选择偏好其实很好判断,人们会更倾向于看到热爱事物的优点而忽视其缺点,也会更倾向于看到憎恶事物的缺点而不见其优点。这种能力的改变导致了人们对热爱的东西更容易忽视风险,也更容易过度投入。对于很多电竞爱好者,往往辍了学,甚至离家出走进入电竞培训班,但却忽视了自己不仅要进入国服前 100,还要经历高达 80%淘汰率的严酷训练,最后只能在出租屋里勉强糊口,将大好青春浪费。而在这些过程中,并不是客观上他们没有受到损失,而是他们不断将这种损失合理化,不断将自身视为完成目标的工具,完成了自身对自身的 PUA,这就导致了他们反而成了热爱的奴隶,自己成了自己的个体。正如对金钱的热爱,使得人反而成为了金钱的奴隶,对金钱的掌控导致这种恶果。而相比之下,憎恶往往会使我们更加重视风险,也关注我们自身,能够有效降低外部事物对我们的伤害影响。因此,面对热爱的事物,我们往往会过度投入,以至于丧失自我,沦为工具。 其次,从伤害程度上,热爱的事物会不断产生负面反馈,造成生活意义的丧失或僵化。美国学者凯瑟琳·卡尔斯认为,媒体的过度使用使人类的认知模式产生变化,剥夺了我们尤其是需要深度注意的工作,取而代之的是随时并轻易地寻找让大脑更为兴奋的事物,提升自身对刺激的感受。这样,电子设备成瘾症日益蔓延,社交软件、网络购物、短视频等数字产品让人沉迷其中。斯坦福专家安娜·罗伯克教授也指出,碎片化的快乐会反复刺激大脑产生多巴胺,进而提高快乐阈值,产生恶性循环。也就是说,我们越是妄图追求带给我们愉悦感的事物,我们的愉悦感阈值就越高,从而排挤我们在其他道路上寻找意义感的能力,进而产生恶性循环,永远被困陷于追求愉悦的牢笼中。因此,热爱的事物不断让我们深陷其中,带来的伤害却让人无法自拔。最后,我们一次次陷入追求的陷阱,却未能为热爱的努力跟上,我方认为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事物。
好,感谢主席,大家好!开宗明义,热爱是我们乐于追求且能够带给我们愉悦感的事物,而憎恶是让我们内心厌恶的事物。而毁于中“毁灭”一词被追溯至蔡邕在《词周疲壤深度开出》中提到的“丧心敬理给予毁灭”,指的是生存的心理哀落到自毁的状态,也表现为意义感的丧失。因此,我方的判断标准是到底是热爱的事物还是憎恶的事物,更能够造成个人意义感的丧失。论证如下: 首先,从动机上,我们对热爱的投入会造成自我个体化,或称之为自我 PUA。当我们面对热爱的事物时,我们会全力追求,甚至不惜过度投入。但面对憎恶的事物时会避之不及,甚至是本能回避。例如,一个不喜欢喝奶茶的人会选择更为健康的白开水,一个夜猫子很难选择早早上床睡觉。更进一步,这种选择偏好其实很好判断,人们会更倾向于看到热爱事物的优点而忽视其缺点,也会更倾向于看到憎恶事物的缺点而不见其优点。这种能力的改变导致了人们对热爱的东西更容易忽视风险,也更容易过度投入。对于很多电竞爱好者,往往辍了学,甚至离家出走进入电竞培训班,但却忽视了自己不仅要进入国服前 100,还要经历高达 80%淘汰率的严酷训练,最后只能在出租屋里勉强糊口,将大好青春浪费。而在这些过程中,并不是客观上他们没有受到损失,而是他们不断将这种损失合理化,不断将自身视为完成目标的工具,完成了自身对自身的 PUA,这就导致了他们反而成了热爱的奴隶,自己成了自己的个体。正如对金钱的热爱,使得人反而成为了金钱的奴隶,对金钱的掌控导致这种恶果。而相比之下,憎恶往往会使我们更加重视风险,也关注我们自身,能够有效降低外部事物对我们的伤害影响。因此,面对热爱的事物,我们往往会过度投入,以至于丧失自我,沦为工具。 其次,从伤害程度上,热爱的事物会不断产生负面反馈,造成生活意义的丧失或僵化。美国学者凯瑟琳·卡尔斯认为,媒体的过度使用使人类的认知模式产生变化,剥夺了我们尤其是需要深度注意的工作,取而代之的是随时并轻易地寻找让大脑更为兴奋的事物,提升自身对刺激的感受。这样,电子设备成瘾症日益蔓延,社交软件、网络购物、短视频等数字产品让人沉迷其中。斯坦福专家安娜·罗伯克教授也指出,碎片化的快乐会反复刺激大脑产生多巴胺,进而提高快乐阈值,产生恶性循环。也就是说,我们越是妄图追求带给我们愉悦感的事物,我们的愉悦感阈值就越高,从而排挤我们在其他道路上寻找意义感的能力,进而产生恶性循环,永远被困陷于追求愉悦的牢笼中。因此,热爱的事物不断让我们深陷其中,带来的伤害却让人无法自拔。最后,我们一次次陷入追求的陷阱,却未能为热爱的努力跟上,我方认为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事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到底是热爱的事物还是憎恶的事物,更能够造成个人意义感的丧失。
综上所述,正方认为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事物。
辩题为: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事物 vs 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憎恶的事物
环节为:反方一辩 · 开篇陈词
对方辩友,您觉得毁了一个人是其意义感丧失,对吧?当形容一个人毁灭时,是指出其意义的丧失,他已没有任何目标和意义感。比如有人吸毒,他可能觉得吸毒的一生很有意义感,能感受到丰沛的愉悦,您觉得这个人是否被毁了?我认为,首先大部分人对自身意义感的认知需打个问号,其次这种意义感完全属于个人的自我评价。如果一个人真的热爱吸毒,且以吸毒为全部意义,我方认为他确实有意义感,但现实中没有这样的人。那若有这样的人,您方如何评价他是否被毁呢?
我方并非从社会角度评价,而是从个人角度评价。比如我没有学习,选择去做一个主机游戏,可能我的家长会说我毁了,但像植物大战僵尸的杂交版,完全是一个可能中专毕业的小孩做成的,这个人也没有毁。所以我想问您,如果一个纳粹士兵被他对犹太人的仇恨所驱动,他认为消灭犹太人是神圣光荣的使命,且他很有意义感,您觉得这群纳粹士兵是否被毁了?我们认为毁不毁应从个人评价出发,比如葛朗台,他觉得保有金钱超有意义感,您如何评价他是否被毁了?恰恰是因为这个人主要是热爱攒钱,而不是以攒钱为意义,他的人生意义感不在于攒钱。您怎么知道他的人生因只有金钱而没有意义呢?您说的是主观评价,所以我们要看小说中对葛朗台的描写,他除了金钱还有别的方面,他明显只是一个单纯热爱攒钱的守财奴形象,所以您方自己也解释不清楚,若从个人角度来讲,您方举的所有例子都不成立。
关键看一个人是否被毁,关键是看其是否违反社会对他的某些期待,社会对人有行为规范的要求。比如热爱,有时会导致自我的 PV,使人缺乏判断能力。热爱会导致这个人对风险的判断能力下降,从而不断合理化自己的风险,陷入自我定位的环节中,降低了他的能力。
我方举例,wealthy 和 Hardy 有一篇文章叫做 hypothesis discuss makes moral judgments more severe,意思是厌恶会使道德判断更加严苛。很多时候,即便罪行相当,人们依然会觉得对仇恨的人施加的报复性还不够强烈,这是一种判断能力的缺失。如果憎恶,人会对自我更加敏感。比如我憎恶老鼠,若有老鼠出现,我会更为敏感,会去放更多的灭鼠药,找工人灭鼠,将风险率降到较低程度。若我爱一个女生,可能会陪她自习、复习功课,这是不是一种好的体现呢?这道题讨论的是我们热爱和憎恶的事物,我不太清楚这个女生算不算事物。或者我爱一项工作,比如寿司之神,他每天早起钻研如何揉寿司,若他忘了吃饭、喝酒,甚至把整个人都投入到寿司中,我方认为这是不合理的体现。若我爱一个人到丧心病狂的程度,比如为了成绩去作弊,我方认为这个人被毁了。若看到仇人,丧心病狂地想要突破法律限制,甚至在仇人入狱后还想拿刀捅他,这是否会伤害到自己呢?违反法律后,会伤害到自己,但并非所有憎恶的事物都会违反法律,比如讨厌老鼠,没必要违法将其杀死。所以,违法和少林逆防没有任何关系,若喜欢,也不一定会违法到废寝忘食的程度。所以大家可以发现,问题在于走向极端。我方前面已通过实证心理学的研究,告诉大家恨的机制是如何走向极端的,您方没有证明为何爱一定会走向极端。
您方说爱有可能会让人沉迷其中,我方的论点是,若爱,会反复恶性循环,提高自己热爱的阈值。心理学中有个效应,叫做海格利斯效应,即冤冤相报何时了。我恨我的仇人,仇人的儿子也会反过来恨我,这也是一种恶性循环。您觉得爱互相之间持续下去有什么问题?您最好把这个题看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您敢说看一个事物,比如老鼠,我爱一个老鼠行不行呢?问题在于不能把人当成事物来看,若把人当成事物,这个出发点就是错误的。我方强调的是热爱事物,比如寿司之神,他从事业中获得成就感,这不会伤害他,反而是恨彼此之间会有不良反馈才会伤害人。
生于纸醉金迷,最终负债累累、孑然一生的赌徒,毁于自己热爱的赌博;抱持杀母之仇、不共戴天的儿子,最终手刃凶手一家,背叛死刑,毁于自己憎恶的仇人。可见,当我们谈及人们毁于某事时,往往意味着他被此事蒙蔽双眼,失去了理性,走向了极端,最终落得一个无比凄惨的结局。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热爱还是憎恶,其自身对自己的评价常受到自身思想的限制,赌徒不一定会觉得自己毁于赌博,可能认为只是运气差些;儿子不一定觉得自己毁于复仇,可能认为大仇得报,心愿已了。因此,我方更愿意从外界客观的评价来判断人们是否毁于某事,还要看我们毁于何者的可能性更大。我方将从二者的普遍特性和社会现实两方面来论证。
第一,从普遍特性上看,憎恶的感情更容易使我们走向极端,且这种极端更难被化解。首先,憎恶的本质是一种极具攻击性的情感,容易扭曲我们的思想。美国精神分析学心理学家肯伯格指出,恨作为攻击性趋力的核心情绪,是愤怒的一个后期的、结构化的方面。除此之外,《道德政治主义和厌恶情绪对道德直觉判断的影响》一文通过实验指出,厌恶的情绪相比于非厌恶的情绪,更容易使道德判断倾向于直觉而非理性的思考。也有研究发现,厌恶使道德判断变得更加严苛。当情绪被憎恶支配,留给我们的只剩下偏激与攻击性,让我们走向极端化的道路。其次,相比于热爱,我们更容易下意识地强化心中的憎恶,进而固化极端的思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蒂耶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到,恨是一种比爱更持久的感情,因为恨从行为的持续中获得力量,而爱却被行为的持续而削弱。爱人之间的情感随着柴米油盐的生活逐渐淡化,可仇家之间的不满却会在一次次反刍、厌恶与痛苦中愈发强烈。对于脑科学的研究也印证了这一点。如下一次发表的一篇研究中,科学家发现,当我们面对负面事件时,人脑会释放去甲肾上腺素,而去甲肾上腺素是大脑强化记忆的重要因素,这使得面对憎恶的事物,我们更容易强化其相关的记忆,愈发难以走出极端化的结局。
第二,从社会现实上看,我们对于憎恶的压制更加苛刻,而对于憎恶的行为惩治也更加严厉,我们的人生也更容易因为做出憎恶的行为而遭到毁灭。一方面,社会的种种规制使得我们憎恶的情绪难以释放,而对热爱却鲜有要求。从互联网到生活中,从社会到法律,始终以严格的态度惩治表达仇恨的行为,对他人的谩骂会受到严厉管制,殴打者更是会被严格惩处。当心中的憎恶无法被释放,我们内心积攒的怨愤就会越来越深。美国 FBI 数据指出,尽管暴力犯罪总体下降,但仇恨犯罪在过去几年却呈现上升态势。另外一方面,当我们决定不顾一切表达憎恶时,社会也在通过毁掉人生的方式予以警示。在张克国一案中,为报杀母之仇,张克国 22 年后杀死凶手王志军及其家人,这个大仇得报的张克国,法律用死刑终结了他的一生,哪怕憎恶的事务最终了结,我们的人生也难逃法律的惩处,难逃毁灭的结局。
辩题为: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事物 vs 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憎恶的事物
环节为:反方一辩 · 开篇陈词
对方辩友,您觉得毁了一个人是其意义感丧失,对吧?当形容一个人毁灭时,是指出其意义的丧失,他已没有任何目标和意义感。比如有人吸毒,他可能觉得吸毒的一生很有意义感,能感受到丰沛的愉悦,您觉得这个人是否被毁了?我认为,首先大部分人对自身意义感的认知需打个问号,其次这种意义感完全属于个人的自我评价。如果一个人真的热爱吸毒,且以吸毒为全部意义,我方认为他确实有意义感,但现实中没有这样的人。那若有这样的人,您方如何评价他是否被毁呢?
我方并非从社会角度评价,而是从个人角度评价。比如我没有学习,选择去做一个主机游戏,可能我的家长会说我毁了,但像植物大战僵尸的杂交版,完全是一个可能中专毕业的小孩做成的,这个人也没有毁。所以我想问您,如果一个纳粹士兵被他对犹太人的仇恨所驱动,他认为消灭犹太人是神圣光荣的使命,且他很有意义感,您觉得这群纳粹士兵是否被毁了?我们认为毁不毁应从个人评价出发,比如葛朗台,他觉得保有金钱超有意义感,您如何评价他是否被毁了?恰恰是因为这个人主要是热爱攒钱,而不是以攒钱为意义,他的人生意义感不在于攒钱。您怎么知道他的人生因只有金钱而没有意义呢?您说的是主观评价,所以我们要看小说中对葛朗台的描写,他除了金钱还有别的方面,他明显只是一个单纯热爱攒钱的守财奴形象,所以您方自己也解释不清楚,若从个人角度来讲,您方举的所有例子都不成立。
关键看一个人是否被毁,关键是看其是否违反社会对他的某些期待,社会对人有行为规范的要求。比如热爱,有时会导致自我的 PV,使人缺乏判断能力。热爱会导致这个人对风险的判断能力下降,从而不断合理化自己的风险,陷入自我定位的环节中,降低了他的能力。
我方举例,wealthy 和 Hardy 有一篇文章叫做 hypothesis discuss makes moral judgments more severe,意思是厌恶会使道德判断更加严苛。很多时候,即便罪行相当,人们依然会觉得对仇恨的人施加的报复性还不够强烈,这是一种判断能力的缺失。如果憎恶,人会对自我更加敏感。比如我憎恶老鼠,若有老鼠出现,我会更为敏感,会去放更多的灭鼠药,找工人灭鼠,将风险率降到较低程度。若我爱一个女生,可能会陪她自习、复习功课,这是不是一种好的体现呢?这道题讨论的是我们热爱和憎恶的事物,我不太清楚这个女生算不算事物。或者我爱一项工作,比如寿司之神,他每天早起钻研如何揉寿司,若他忘了吃饭、喝酒,甚至把整个人都投入到寿司中,我方认为这是不合理的体现。若我爱一个人到丧心病狂的程度,比如为了成绩去作弊,我方认为这个人被毁了。若看到仇人,丧心病狂地想要突破法律限制,甚至在仇人入狱后还想拿刀捅他,这是否会伤害到自己呢?违反法律后,会伤害到自己,但并非所有憎恶的事物都会违反法律,比如讨厌老鼠,没必要违法将其杀死。所以,违法和少林逆防没有任何关系,若喜欢,也不一定会违法到废寝忘食的程度。所以大家可以发现,问题在于走向极端。我方前面已通过实证心理学的研究,告诉大家恨的机制是如何走向极端的,您方没有证明为何爱一定会走向极端。
您方说爱有可能会让人沉迷其中,我方的论点是,若爱,会反复恶性循环,提高自己热爱的阈值。心理学中有个效应,叫做海格利斯效应,即冤冤相报何时了。我恨我的仇人,仇人的儿子也会反过来恨我,这也是一种恶性循环。您觉得爱互相之间持续下去有什么问题?您最好把这个题看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您敢说看一个事物,比如老鼠,我爱一个老鼠行不行呢?问题在于不能把人当成事物来看,若把人当成事物,这个出发点就是错误的。我方强调的是热爱事物,比如寿司之神,他从事业中获得成就感,这不会伤害他,反而是恨彼此之间会有不良反馈才会伤害人。
生于纸醉金迷,最终负债累累、孑然一生的赌徒,毁于自己热爱的赌博;抱持杀母之仇、不共戴天的儿子,最终手刃凶手一家,背叛死刑,毁于自己憎恶的仇人。可见,当我们谈及人们毁于某事时,往往意味着他被此事蒙蔽双眼,失去了理性,走向了极端,最终落得一个无比凄惨的结局。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热爱还是憎恶,其自身对自己的评价常受到自身思想的限制,赌徒不一定会觉得自己毁于赌博,可能认为只是运气差些;儿子不一定觉得自己毁于复仇,可能认为大仇得报,心愿已了。因此,我方更愿意从外界客观的评价来判断人们是否毁于某事,还要看我们毁于何者的可能性更大。我方将从二者的普遍特性和社会现实两方面来论证。
第一,从普遍特性上看,憎恶的感情更容易使我们走向极端,且这种极端更难被化解。首先,憎恶的本质是一种极具攻击性的情感,容易扭曲我们的思想。美国精神分析学心理学家肯伯格指出,恨作为攻击性趋力的核心情绪,是愤怒的一个后期的、结构化的方面。除此之外,《道德政治主义和厌恶情绪对道德直觉判断的影响》一文通过实验指出,厌恶的情绪相比于非厌恶的情绪,更容易使道德判断倾向于直觉而非理性的思考。也有研究发现,厌恶使道德判断变得更加严苛。当情绪被憎恶支配,留给我们的只剩下偏激与攻击性,让我们走向极端化的道路。其次,相比于热爱,我们更容易下意识地强化心中的憎恶,进而固化极端的思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蒂耶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到,恨是一种比爱更持久的感情,因为恨从行为的持续中获得力量,而爱却被行为的持续而削弱。爱人之间的情感随着柴米油盐的生活逐渐淡化,可仇家之间的不满却会在一次次反刍、厌恶与痛苦中愈发强烈。对于脑科学的研究也印证了这一点。如下一次发表的一篇研究中,科学家发现,当我们面对负面事件时,人脑会释放去甲肾上腺素,而去甲肾上腺素是大脑强化记忆的重要因素,这使得面对憎恶的事物,我们更容易强化其相关的记忆,愈发难以走出极端化的结局。
第二,从社会现实上看,我们对于憎恶的压制更加苛刻,而对于憎恶的行为惩治也更加严厉,我们的人生也更容易因为做出憎恶的行为而遭到毁灭。一方面,社会的种种规制使得我们憎恶的情绪难以释放,而对热爱却鲜有要求。从互联网到生活中,从社会到法律,始终以严格的态度惩治表达仇恨的行为,对他人的谩骂会受到严厉管制,殴打者更是会被严格惩处。当心中的憎恶无法被释放,我们内心积攒的怨愤就会越来越深。美国 FBI 数据指出,尽管暴力犯罪总体下降,但仇恨犯罪在过去几年却呈现上升态势。另外一方面,当我们决定不顾一切表达憎恶时,社会也在通过毁掉人生的方式予以警示。在张克国一案中,为报杀母之仇,张克国 22 年后杀死凶手王志军及其家人,这个大仇得报的张克国,法律用死刑终结了他的一生,哪怕憎恶的事务最终了结,我们的人生也难逃法律的惩处,难逃毁灭的结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从个人角度出发,看一个人是否违反社会对他的某些期待,是否因热爱或憎恶的事物而蒙蔽双眼,失去理性,走向极端,最终落得凄惨结局。
综上所述,反方认为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憎恶的事物,从普遍特性和社会现实两方面进行了论证,认为憎恶的感情更容易使我们走向极端且难以化解,同时社会对憎恶的压制和惩治更加严格,人们的人生更容易因此而遭到毁灭。
辩题为: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事物 vs 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憎恶的事物
环节为:自由环节
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我一个北大毕业的学生,不选择进大厂,不选择找正当工作,选择家里蹲一年,您是否觉得我的人生被毁了?我觉得在您所说的情况下,这时候又回归到我自己对自己的评价。我好奇的是,您方毁灭的判断到底是按照个人的判断还是社会的判断。我给了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个人上失去理性,性格走向极端;第二个是客观上错了,有一个凄惨的结局。比如一个赌徒,他自己觉得在赌博上有成就感,但实际上他自己家徒四壁,负债累累,在客观条件上,他的这个行为和结局是凄惨的,他就符合毁了的结局。所以如果有一个人非常穷,但意志很坚定,您判断他到底是毁灭还是没毁灭?没毁灭,因为他没有失去理性,没有走向极端。那您方的判准并不是全然靠社会,也不是全然客观的。您方说的道德直觉、厌恶的情绪,是对人的厌恶,还是对事物的厌恶?我光讲的是这个情绪本身对我们的作用,它没有强调情绪作用于人和事物的差别。因为如果您是厌恶的,可能会产生攻击性。比如您讨厌写作业,这个攻击性出现在哪里,我方不明白。所以您用申论的方式告诉我您的例子是怎么诠释的。如果在行为上面,您方觉得憎恶会更容易产生实际的行为,那您有没有任何论证?行为上面去产生那个积极的行为是为什么?是极端的行为。比如说我是詹姆斯的超级粉丝,今天有人骂詹姆斯,我去把那个黑粉骂翻,您觉得我这个行为是出于爱还是出于恨?如果只是爱詹姆斯,没有那个骂他的人出现的话,我本身不会做出对他人攻击性的举动,因为没有必要。但如果出现了那个令我讨厌的人,我自然而然会产生攻击性,这是因为我的爱被攻击,我想要守护。比如在某个案件中,我极端地爱我的祖国,所以我出现了一些攻击性的行为,这不是同样也会有攻击性的行为吗?反抗本身跟爱恨无关,不爱也可以产生反抗的行为。
正方二辩陈词: 对方所有的逻辑链条,我总结一下:当您憎恶的时候,您有可能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当您做出极端行为的时候,您就会受到社会批判,当您受到社会批判的时候,您这个人就毁了。首先,爱也能产生极端行为,因伦效应会导致您屏蔽其他所有的东西,而过分的爱,会有很强的占有欲,会有分离焦虑,爱也可以把人导向一个极端,所以在极端行为这一层,两方都比不出来。憎恶所导致的极端行为,当我非常憎恶一个东西,而我不爱另外一个东西的时候,我的选择应该是远远地避开他,而不是找他复仇。而反之,当我因为爱一个东西而恨另外一个东西的时候,我才会去跟他拼命。比如当我因为热爱我的祖国而我憎恨侵略者的时候,我才愿意上战场。所以可以说所有憎恶导致的极端行为背后一定有爱作为动因,而爱不需要憎恶就可以导致极端行为。比如那娜对他所谓的信仰的热爱,他无视了其他生命,他是为了自己的信仰,觉得其他生命不再重要,所以就这样做了。在极端的这一层,对方比不出来。然后对方开始问我们,我们的爱为什么必然能导向这个极端,我们的恨一定必然能导向这个极端。但我想请问对方,是所有憎恨战争的人都会做出极端的事情吗?即便我们两方论证的都是一个可能性,您方有心理学机制,我方也有心理学机制,所以在这个层面上,您方的攻击不成立,而我方要讲的是热爱这件事本身具有的遮蔽性会天然地给我们造成一层损害。根据年轻人的消费报告指出,当年轻人在为了兴趣消费的时候,他们会完全不在乎价格,为爱买单,对价格的敏感度会降低,这就是一层年轻人自己的伤害。热爱意味着我们一定会忽视那些对我们自己来说有害的东西,从而往里面去投入更多的精力。而当我们去投入更多的精力的时候,我们或许能承认这个人是在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但是当我们把大量的精力、时间以不计成本的方式投入到一个事情的时候,我们认为它本身就是对自我的一种损害,无论最后的结果如何。
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 您方告诉我,判断人们被毁灭的标准叫做自我评价,那今天为了邪教而献身的人,他在自我评价中也觉得自己最圆满,因为他们是为了神圣正义。所以这个时候您方敢不敢承认,这些人在他们的标准里,在您方看来是最接近圆满而非被毁灭的人?我方觉得要结合当下社会的主流和一些情况,我们在这一点上达到了共识,也就是要看社会对您的评价和社会对您的打击。您刚告诉我买谷子的人,可能因为太热爱了,所以对价格敏感降低,不断地买谷子,那其实是您方自我评价那一部分的标准里面,那我不应该越买越觉得满足,这个时候为什么我是丧失了意义和被毁灭的。因为在买完之后,我确实会感到空虚,我觉得我亏了好多钱。论证在哪里?大概率会。比如当我走进一家古店,以成都的为例,热爱大概率会被消灭,会觉得没有意义感的论证是什么机理?首先,热爱会导致遮蔽性,而这种遮蔽会让您给这种东西赋予额外的价值,因伦效应。所以我方想请教的就是为什么在您买的时候,这个遮蔽存在了,买完之后遮蔽自然而然就消失不见了,您就开始自责了?因为我在线下店买完谷子之后,上淘宝发现同一样的东西它便宜了一倍,完了我就觉得亏了。可是如果我没有上淘宝,没有发现的时候,那因伦效应是不是还会存在?所以您方第一个论点完全建立在我的因伦效应一定会消失的前提之下,但是在现实中并不一定,所以您方第一个论点不对。您方告诉我,我们会意义感丧失,可是我方决定的全都是碎片化娱乐,这个时候我热爱的有没有可能是大部头整块化的娱乐。您的两个问题都是同一个问题,我们只需要论证可能性,不需要论证必然性。
反方二辩陈词: 今天对方无非告诉我们,今天热爱会让人拥有一种遮蔽性,会让我们忽视风险,但第一件事情是今天社会一直在提示您风险在这里,所以大部分人不会忽视这个风险。同时,那丰富的情绪,一旦上头会产生极端的情况,也会让人被冲动蒙蔽了双眼,不择手段,所以遮蔽性双方都有,最终比不出来。第二件事情是今天为什么我们会忽视风险,即使有风险我们可能会忽视,是因为是不是这个伤害本来就不够高,比如说今天枪支和管制刀具,它足够造成伤害的时候,我们才会非常的重视它,而不是会重视某些比如说筷子或者是勺子之类的。第三件事情是今天对方的伤害无非来源于这个过度的事情,那我们就来比谁更容易过度,谁更容易极端。那今天跟对方比较的逻辑是,今天如果我热爱一件事情,一开始可能是一种正面的情绪,然后只有一种可能是在于当我爱的事物出现了一些对立事物的时候,这种极小的可能性才会让我们产生某些不良的情绪。那我跟您比的是今天我憎恨的事物,它和反应性攻击是一种强绑定的关系,也就是说一旦我出现了这种憎恨的、憎恶的情绪,那我就必然会带有一定的攻击性,在这种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间的比较情况下,我方也得证了。所以今天我们是说你们走向极端,并且我方全场极力告诉您,今天恨或憎恶是一种可以持续强化的过程,而热爱我今天可以是三分钟热度的事情,比如说我今天热爱电影,我第二天可能就热爱游戏,我今天热爱詹姆斯,第二天可能就热爱库里,所以今天在我这种热爱持续时间不长,反而会更容易极化的情况下。极化和强化的情况下,您方怎么跟我们比?还有,对方刚才质疑说今天我们憎恶一个人,憎恶一个人的时候,才会产生攻击性憎恶,是的时候好像就不会,那我方今天给您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他攻击是具有衍生性的,今天我举一个例子,就是当那个学生没考好的时候,他如果真正产生这种憎恶的情绪,他甚至可能会调动办公室,造成了对人的损害,那今天是不是伤害也已经造成了。
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 为什么憎恶的情感一定会被导向报复和攻击?今天我方机理告诉您,憎恶或者恨这种情绪,它和反应性攻击是强绑定关系,也就是说反应性攻击它的源头就是憎恶的负面情绪。所以如果我在路上看到了一个蟑螂,我下意识是去绕开他,还是去踩死他?现实中,大多数人的选择会是绕开他,因为他只是想要避免麻烦。所以说憎恶同样会导向单纯的回避,而非攻击,而攻击需要更多的代价,在这个代价之上,一定是有更高的、更值得他追求的目标,所以他才愿意付出这个攻击的代价。第二层,如果我憎恶战争,憎恶疫情,为什么不能建立那些法律和组织去规避它,去规制它?我憎恶疫情,我设立防疫组织;我憎恶战争,我设立联合国。憎恶同样有可能带来积极的反制和治理,而我们看到,热爱更容易导致不理性。比如有一个人他非常热爱投资,他在第一轮投资之后亏了 30 万,他告诉自己说没事,我这么热爱我的梦想,我再接着投。这是不是热爱带来的自我合理化,他忽视了现实中实际发生的厉害。我方给您举的是损失厌恶效应,今天我的损失厌恶会让我屏蔽掉我可能获得的一些正面情绪,所以今天我只要损失了,我就会有一定的风险预控,不像您所谓的那样一直冲动,所以说您方只要有。在我追求一个目标的时候,自我合理化会使我更倾向于忽视现实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且对这些损失进行自我合理化,是不是并且从并且他给我的这个反馈会让我更加不理性,更加丧失对风险的管控,是不是热爱让我更容易忽视现实中的风险?所以您没有比较出来为什么恨就不会上头,不会被蒙蔽,然后做出一些冲动的事情,让自己追悔莫及吗?在热爱和憎恶这两种情况表现下,我们都可能忽视掉一些东西。第二点,经常研究发现在网络中会在游戏中获得情绪上的正反馈的人,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那些工作,对于朋友,对于这种更日常的情况下,他们得到的情绪反馈会大大降低,他们觉得那些其他东西都没有意思,都没有游戏有意思,是不是这些热爱之间会出现对其他生活领域的挤占。所以今天我有一定的情绪反馈,然后可能会造成一定的不好和一个全然都是负面情绪的情况下,您方怎么跟我们比?我这么一个东西,我可以绕开,但是我热爱的东西,他可能会挤干掉我对其他事物的意义感,从而让我把我所有的心理,所有的生命,所有的意义感都投注在这一个东西上,而这一点在我方看来是危险的。我会在陈述中跟您讲这件事,所以今天绕开也不一定代表就没有危险了,就是我讳疾忌医,我特别刻意地去避免,是不是还是有一种极端的状态?
正方奇袭陈词: 打到这里我们先区分几个概念的问题。第一个是风险,这道题目在聊的其实是更有可能毁于热爱的事物还是憎恶的事物,所以我们在聊的是在您接触这些事物之后所产生的风险哪一个大,而对方论证的是行为上面导致必然极端,是憎恶的独特利好,我方觉得很奇怪,因为我方举出热爱的事物也同样会有导致极端的行为的时候,极端的事物并不根属于所谓的憎恶。我方觉得在行为上面是有差别的,因为比如您憎恶战争,您可能会想办法远离战争,想办法尽可能地去降低战争对您的影响,所以我们有了联合国,所以我们有了安理会组织,这个时候后面的这些反制的行为,跟大家倡导和平的行为,如果我单纯只是透过热爱和平的方式是达不到的,没有热爱和平,大家谁不爱,热爱和平大家都喜欢的情况之下,我们没有尽可能地想要远离我们讨厌的事情的时候,这个风险是没有办法带来的,所以在总体上面的风险跟承受伤害,我方觉得憎恶您至少会带来的是远离跟行为上的反制,可是热爱反而会让您无法自拔,更加地靠近,这是我方论证的风险的方法。接着是在伤害的部分,对方告诉我方说只有憎恶会有行为上的持续性,我方觉得很奇怪,因为我方举了现在短视频,每个人至少每天都花 2 个小时以上,这个时候行为也形成了一个可持续性,您方只是觉得这个东西不够极端,那是因为您方还觉得太浅薄,这些事情他最后到了人的深奥,就是您对于一些深度认知的工作开始逐渐没有耐心,只要文章超过两分钟以上,您就不想看,只要那个东西太深奥,您就不想看,这个时候他对于您真正生活意义上面的认知是有进一步的进行瓦解,而这也是我方觉得主客观要一起评价的话,那您方好歹评价一下这些人主观认知上面受到侵害的时候,何尝不是一种意义上面的毁灭?所以如果您方要告诉我方在精神利益方面,憎恶是如何带来毁灭,而不是过于自身意义的强化,是您方自己之前到目前为止没有比出来的一些。
辩题为: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事物 vs 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憎恶的事物
环节为:自由环节
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我一个北大毕业的学生,不选择进大厂,不选择找正当工作,选择家里蹲一年,您是否觉得我的人生被毁了?我觉得在您所说的情况下,这时候又回归到我自己对自己的评价。我好奇的是,您方毁灭的判断到底是按照个人的判断还是社会的判断。我给了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个人上失去理性,性格走向极端;第二个是客观上错了,有一个凄惨的结局。比如一个赌徒,他自己觉得在赌博上有成就感,但实际上他自己家徒四壁,负债累累,在客观条件上,他的这个行为和结局是凄惨的,他就符合毁了的结局。所以如果有一个人非常穷,但意志很坚定,您判断他到底是毁灭还是没毁灭?没毁灭,因为他没有失去理性,没有走向极端。那您方的判准并不是全然靠社会,也不是全然客观的。您方说的道德直觉、厌恶的情绪,是对人的厌恶,还是对事物的厌恶?我光讲的是这个情绪本身对我们的作用,它没有强调情绪作用于人和事物的差别。因为如果您是厌恶的,可能会产生攻击性。比如您讨厌写作业,这个攻击性出现在哪里,我方不明白。所以您用申论的方式告诉我您的例子是怎么诠释的。如果在行为上面,您方觉得憎恶会更容易产生实际的行为,那您有没有任何论证?行为上面去产生那个积极的行为是为什么?是极端的行为。比如说我是詹姆斯的超级粉丝,今天有人骂詹姆斯,我去把那个黑粉骂翻,您觉得我这个行为是出于爱还是出于恨?如果只是爱詹姆斯,没有那个骂他的人出现的话,我本身不会做出对他人攻击性的举动,因为没有必要。但如果出现了那个令我讨厌的人,我自然而然会产生攻击性,这是因为我的爱被攻击,我想要守护。比如在某个案件中,我极端地爱我的祖国,所以我出现了一些攻击性的行为,这不是同样也会有攻击性的行为吗?反抗本身跟爱恨无关,不爱也可以产生反抗的行为。
正方二辩陈词: 对方所有的逻辑链条,我总结一下:当您憎恶的时候,您有可能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当您做出极端行为的时候,您就会受到社会批判,当您受到社会批判的时候,您这个人就毁了。首先,爱也能产生极端行为,因伦效应会导致您屏蔽其他所有的东西,而过分的爱,会有很强的占有欲,会有分离焦虑,爱也可以把人导向一个极端,所以在极端行为这一层,两方都比不出来。憎恶所导致的极端行为,当我非常憎恶一个东西,而我不爱另外一个东西的时候,我的选择应该是远远地避开他,而不是找他复仇。而反之,当我因为爱一个东西而恨另外一个东西的时候,我才会去跟他拼命。比如当我因为热爱我的祖国而我憎恨侵略者的时候,我才愿意上战场。所以可以说所有憎恶导致的极端行为背后一定有爱作为动因,而爱不需要憎恶就可以导致极端行为。比如那娜对他所谓的信仰的热爱,他无视了其他生命,他是为了自己的信仰,觉得其他生命不再重要,所以就这样做了。在极端的这一层,对方比不出来。然后对方开始问我们,我们的爱为什么必然能导向这个极端,我们的恨一定必然能导向这个极端。但我想请问对方,是所有憎恨战争的人都会做出极端的事情吗?即便我们两方论证的都是一个可能性,您方有心理学机制,我方也有心理学机制,所以在这个层面上,您方的攻击不成立,而我方要讲的是热爱这件事本身具有的遮蔽性会天然地给我们造成一层损害。根据年轻人的消费报告指出,当年轻人在为了兴趣消费的时候,他们会完全不在乎价格,为爱买单,对价格的敏感度会降低,这就是一层年轻人自己的伤害。热爱意味着我们一定会忽视那些对我们自己来说有害的东西,从而往里面去投入更多的精力。而当我们去投入更多的精力的时候,我们或许能承认这个人是在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但是当我们把大量的精力、时间以不计成本的方式投入到一个事情的时候,我们认为它本身就是对自我的一种损害,无论最后的结果如何。
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 您方告诉我,判断人们被毁灭的标准叫做自我评价,那今天为了邪教而献身的人,他在自我评价中也觉得自己最圆满,因为他们是为了神圣正义。所以这个时候您方敢不敢承认,这些人在他们的标准里,在您方看来是最接近圆满而非被毁灭的人?我方觉得要结合当下社会的主流和一些情况,我们在这一点上达到了共识,也就是要看社会对您的评价和社会对您的打击。您刚告诉我买谷子的人,可能因为太热爱了,所以对价格敏感降低,不断地买谷子,那其实是您方自我评价那一部分的标准里面,那我不应该越买越觉得满足,这个时候为什么我是丧失了意义和被毁灭的。因为在买完之后,我确实会感到空虚,我觉得我亏了好多钱。论证在哪里?大概率会。比如当我走进一家古店,以成都的为例,热爱大概率会被消灭,会觉得没有意义感的论证是什么机理?首先,热爱会导致遮蔽性,而这种遮蔽会让您给这种东西赋予额外的价值,因伦效应。所以我方想请教的就是为什么在您买的时候,这个遮蔽存在了,买完之后遮蔽自然而然就消失不见了,您就开始自责了?因为我在线下店买完谷子之后,上淘宝发现同一样的东西它便宜了一倍,完了我就觉得亏了。可是如果我没有上淘宝,没有发现的时候,那因伦效应是不是还会存在?所以您方第一个论点完全建立在我的因伦效应一定会消失的前提之下,但是在现实中并不一定,所以您方第一个论点不对。您方告诉我,我们会意义感丧失,可是我方决定的全都是碎片化娱乐,这个时候我热爱的有没有可能是大部头整块化的娱乐。您的两个问题都是同一个问题,我们只需要论证可能性,不需要论证必然性。
反方二辩陈词: 今天对方无非告诉我们,今天热爱会让人拥有一种遮蔽性,会让我们忽视风险,但第一件事情是今天社会一直在提示您风险在这里,所以大部分人不会忽视这个风险。同时,那丰富的情绪,一旦上头会产生极端的情况,也会让人被冲动蒙蔽了双眼,不择手段,所以遮蔽性双方都有,最终比不出来。第二件事情是今天为什么我们会忽视风险,即使有风险我们可能会忽视,是因为是不是这个伤害本来就不够高,比如说今天枪支和管制刀具,它足够造成伤害的时候,我们才会非常的重视它,而不是会重视某些比如说筷子或者是勺子之类的。第三件事情是今天对方的伤害无非来源于这个过度的事情,那我们就来比谁更容易过度,谁更容易极端。那今天跟对方比较的逻辑是,今天如果我热爱一件事情,一开始可能是一种正面的情绪,然后只有一种可能是在于当我爱的事物出现了一些对立事物的时候,这种极小的可能性才会让我们产生某些不良的情绪。那我跟您比的是今天我憎恨的事物,它和反应性攻击是一种强绑定的关系,也就是说一旦我出现了这种憎恨的、憎恶的情绪,那我就必然会带有一定的攻击性,在这种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间的比较情况下,我方也得证了。所以今天我们是说你们走向极端,并且我方全场极力告诉您,今天恨或憎恶是一种可以持续强化的过程,而热爱我今天可以是三分钟热度的事情,比如说我今天热爱电影,我第二天可能就热爱游戏,我今天热爱詹姆斯,第二天可能就热爱库里,所以今天在我这种热爱持续时间不长,反而会更容易极化的情况下。极化和强化的情况下,您方怎么跟我们比?还有,对方刚才质疑说今天我们憎恶一个人,憎恶一个人的时候,才会产生攻击性憎恶,是的时候好像就不会,那我方今天给您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他攻击是具有衍生性的,今天我举一个例子,就是当那个学生没考好的时候,他如果真正产生这种憎恶的情绪,他甚至可能会调动办公室,造成了对人的损害,那今天是不是伤害也已经造成了。
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 为什么憎恶的情感一定会被导向报复和攻击?今天我方机理告诉您,憎恶或者恨这种情绪,它和反应性攻击是强绑定关系,也就是说反应性攻击它的源头就是憎恶的负面情绪。所以如果我在路上看到了一个蟑螂,我下意识是去绕开他,还是去踩死他?现实中,大多数人的选择会是绕开他,因为他只是想要避免麻烦。所以说憎恶同样会导向单纯的回避,而非攻击,而攻击需要更多的代价,在这个代价之上,一定是有更高的、更值得他追求的目标,所以他才愿意付出这个攻击的代价。第二层,如果我憎恶战争,憎恶疫情,为什么不能建立那些法律和组织去规避它,去规制它?我憎恶疫情,我设立防疫组织;我憎恶战争,我设立联合国。憎恶同样有可能带来积极的反制和治理,而我们看到,热爱更容易导致不理性。比如有一个人他非常热爱投资,他在第一轮投资之后亏了 30 万,他告诉自己说没事,我这么热爱我的梦想,我再接着投。这是不是热爱带来的自我合理化,他忽视了现实中实际发生的厉害。我方给您举的是损失厌恶效应,今天我的损失厌恶会让我屏蔽掉我可能获得的一些正面情绪,所以今天我只要损失了,我就会有一定的风险预控,不像您所谓的那样一直冲动,所以说您方只要有。在我追求一个目标的时候,自我合理化会使我更倾向于忽视现实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且对这些损失进行自我合理化,是不是并且从并且他给我的这个反馈会让我更加不理性,更加丧失对风险的管控,是不是热爱让我更容易忽视现实中的风险?所以您没有比较出来为什么恨就不会上头,不会被蒙蔽,然后做出一些冲动的事情,让自己追悔莫及吗?在热爱和憎恶这两种情况表现下,我们都可能忽视掉一些东西。第二点,经常研究发现在网络中会在游戏中获得情绪上的正反馈的人,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那些工作,对于朋友,对于这种更日常的情况下,他们得到的情绪反馈会大大降低,他们觉得那些其他东西都没有意思,都没有游戏有意思,是不是这些热爱之间会出现对其他生活领域的挤占。所以今天我有一定的情绪反馈,然后可能会造成一定的不好和一个全然都是负面情绪的情况下,您方怎么跟我们比?我这么一个东西,我可以绕开,但是我热爱的东西,他可能会挤干掉我对其他事物的意义感,从而让我把我所有的心理,所有的生命,所有的意义感都投注在这一个东西上,而这一点在我方看来是危险的。我会在陈述中跟您讲这件事,所以今天绕开也不一定代表就没有危险了,就是我讳疾忌医,我特别刻意地去避免,是不是还是有一种极端的状态?
正方奇袭陈词: 打到这里我们先区分几个概念的问题。第一个是风险,这道题目在聊的其实是更有可能毁于热爱的事物还是憎恶的事物,所以我们在聊的是在您接触这些事物之后所产生的风险哪一个大,而对方论证的是行为上面导致必然极端,是憎恶的独特利好,我方觉得很奇怪,因为我方举出热爱的事物也同样会有导致极端的行为的时候,极端的事物并不根属于所谓的憎恶。我方觉得在行为上面是有差别的,因为比如您憎恶战争,您可能会想办法远离战争,想办法尽可能地去降低战争对您的影响,所以我们有了联合国,所以我们有了安理会组织,这个时候后面的这些反制的行为,跟大家倡导和平的行为,如果我单纯只是透过热爱和平的方式是达不到的,没有热爱和平,大家谁不爱,热爱和平大家都喜欢的情况之下,我们没有尽可能地想要远离我们讨厌的事情的时候,这个风险是没有办法带来的,所以在总体上面的风险跟承受伤害,我方觉得憎恶您至少会带来的是远离跟行为上的反制,可是热爱反而会让您无法自拔,更加地靠近,这是我方论证的风险的方法。接着是在伤害的部分,对方告诉我方说只有憎恶会有行为上的持续性,我方觉得很奇怪,因为我方举了现在短视频,每个人至少每天都花 2 个小时以上,这个时候行为也形成了一个可持续性,您方只是觉得这个东西不够极端,那是因为您方还觉得太浅薄,这些事情他最后到了人的深奥,就是您对于一些深度认知的工作开始逐渐没有耐心,只要文章超过两分钟以上,您就不想看,只要那个东西太深奥,您就不想看,这个时候他对于您真正生活意义上面的认知是有进一步的进行瓦解,而这也是我方觉得主客观要一起评价的话,那您方好歹评价一下这些人主观认知上面受到侵害的时候,何尝不是一种意义上面的毁灭?所以如果您方要告诉我方在精神利益方面,憎恶是如何带来毁灭,而不是过于自身意义的强化,是您方自己之前到目前为止没有比出来的一些。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双方在辩论中围绕毁灭的判断标准,通过列举各种例子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正方强调热爱可能导致的极端行为和遮蔽性带来的损害,反方则突出憎恶与攻击性的强绑定关系以及热爱的易变性和可能的极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