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各位来到 2024 辩证论治训练赛的现场,我是本场主席张肖文。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马一航师姐作为评委,欢迎师姐的到来。
本场辩题是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应该被抵制还是可以被包容。正方是来自双染优为的同学,他们的观点是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应该被抵制,有请正方做自我介绍。
大家好,正方一辩留言。
欢迎各位来到 2024 辩证论治训练赛的现场,我是本场主席张肖文。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马一航师姐作为评委,欢迎师姐的到来。
本场辩题是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应该被抵制还是可以被包容。正方是来自双染优为的同学,他们的观点是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应该被抵制,有请正方做自我介绍。
大家好,正方一辩留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综上所述,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电影产业利益、违背道德规范,因此应该被抵制。
大家好,正方三辩郑景文。
大家好,(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误)江风四点,杨艳俊。
反方是来自青销富康的同学,他们的观点是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可以被包容。
大家好,反方一辩于志贤。
大家好,反方二辩文雨彤。
大家好,反方三辩和 4 号(此处表述不太明确)。
大家好,反方是变动率(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误)。
2024 辩证论治训练赛采用新世界杯赛制,下面比赛正式开始。
大家好,正方三辩郑景文。
大家好,(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误)江风四点,杨艳俊。
反方是来自青销富康的同学,他们的观点是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可以被包容。
大家好,反方一辩于志贤。
大家好,反方二辩文雨彤。
大家好,反方三辩和 4 号(此处表述不太明确)。
大家好,反方是变动率(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误)。
2024 辩证论治训练赛采用新世界杯赛制,下面比赛正式开始。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由于目前仅介绍了双方人员,尚未展开具体辩论内容,所以分论点与事实佐证部分暂缺。
双方将围绕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是否应该被抵制或包容展开辩论。
首先,图片屏摄的本意是指在观影过程中用手机或相机对电影屏幕进行拍照的行为。据统计,春节档期内的票房是全年档期内票房的不少10倍。抵制、抗拒、制止是指排斥人或反对某事物或行为,判断应该包容还是抵制某种行为,要看它是否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方认为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应该被抵制。基于此,我方展开以下论证:
首先,图片屏摄行为降低了观众的观影体验。新浪娱乐在2018年开展调查,摸底普通观众对于此类型行为的态度,68.7%的受访者认为屏摄属于侵权,不应该做,80.5%的受访者认为影院应该禁止屏摄。屏摄时的亮光、快门声等,打断了影院中其他观众的沉浸式体验。此外,《他人的观影权》影此晚报刊登的一位影迷对此的评价:“我始终认为电影院就是一个看电影的场所,它不是社交场合,更不是景点。我想在电影院做的事就是看电影,而不是去跟别人讨论剧情或者拍照打卡。”电影制作侧施导对这种被打乱的感受形容道:“电影院是一个完整的造梦空间,你和电影荧幕是绝对的一对一的关系,但是手机屏幕亮起,它就变成了另外一个终端,让你和荧幕一对一的关系不再存在。”若还认为对沉浸感的让度是质,是一种对空间、个人空间的挤压,这会严重损害电影的利益,主要认为这会使得电影中的人物和故事同悲共喜的效果被破坏。剧情作为作品吸引人的最大卖点,团队运作一定会将惊喜留给观众自己去发掘。所有官方的剧图信息只是起到了抛砖引玉的效果,以吸引更多观众走进电影院。《灌篮高手》上映期间,盗摄的现象频发,有人把电影的高光和核心片段可以简单剪辑到自己的视频号中获得上千转载。电影《热闹》滚动上映当天,核心内容都成为屏摄行为的重点展示,而观众的无意识屏摄行为不仅会暴露电影宣传类核心悬念,影响电影在后续的引流行为,而且一系列的TV为流星影评曾指出,影院购票观影的购买行为指的是单人的观影体验服务,而非购买的电影内容。屏摄与之背道而驰,在欧美或其他地区对于电影版权有严格的规定,同时电影制作团队同样对屏摄行为予以坚决抵制。2011年春节期间,百位明星也曾共同发起了一项拒绝盗摄的倡议活动。倘若我们对图片屏摄像对方所倡导的那样抱有的是一个包容态度,现在允许观众拍摄几张图片做纪念,甚至包容观众拍摄类部图,那么以后是否应该包容录制电影片段从一分钟、五分钟到半小时,这无疑是中国版权协会指出的2019年春节档电影高清盗版链接给票房和正版视频平台造成大约7.87亿损失的重演。所以,我方认为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应该被禁止。
感谢正方一辩,有请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时间为单边计时1分30秒,被质询方只能作答,不得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被执行方每次发言有5秒保护时间。发言及计时。
首先,图片屏摄的本意是指在观影过程中用手机或相机对电影屏幕进行拍照的行为。据统计,春节档期内的票房是全年档期内票房的不少10倍。抵制、抗拒、制止是指排斥人或反对某事物或行为,判断应该包容还是抵制某种行为,要看它是否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方认为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应该被抵制。基于此,我方展开以下论证:
首先,图片屏摄行为降低了观众的观影体验。新浪娱乐在2018年开展调查,摸底普通观众对于此类型行为的态度,68.7%的受访者认为屏摄属于侵权,不应该做,80.5%的受访者认为影院应该禁止屏摄。屏摄时的亮光、快门声等,打断了影院中其他观众的沉浸式体验。此外,《他人的观影权》影此晚报刊登的一位影迷对此的评价:“我始终认为电影院就是一个看电影的场所,它不是社交场合,更不是景点。我想在电影院做的事就是看电影,而不是去跟别人讨论剧情或者拍照打卡。”电影制作侧施导对这种被打乱的感受形容道:“电影院是一个完整的造梦空间,你和电影荧幕是绝对的一对一的关系,但是手机屏幕亮起,它就变成了另外一个终端,让你和荧幕一对一的关系不再存在。”若还认为对沉浸感的让度是质,是一种对空间、个人空间的挤压,这会严重损害电影的利益,主要认为这会使得电影中的人物和故事同悲共喜的效果被破坏。剧情作为作品吸引人的最大卖点,团队运作一定会将惊喜留给观众自己去发掘。所有官方的剧图信息只是起到了抛砖引玉的效果,以吸引更多观众走进电影院。《灌篮高手》上映期间,盗摄的现象频发,有人把电影的高光和核心片段可以简单剪辑到自己的视频号中获得上千转载。电影《热闹》滚动上映当天,核心内容都成为屏摄行为的重点展示,而观众的无意识屏摄行为不仅会暴露电影宣传类核心悬念,影响电影在后续的引流行为,而且一系列的TV为流星影评曾指出,影院购票观影的购买行为指的是单人的观影体验服务,而非购买的电影内容。屏摄与之背道而驰,在欧美或其他地区对于电影版权有严格的规定,同时电影制作团队同样对屏摄行为予以坚决抵制。2011年春节期间,百位明星也曾共同发起了一项拒绝盗摄的倡议活动。倘若我们对图片屏摄像对方所倡导的那样抱有的是一个包容态度,现在允许观众拍摄几张图片做纪念,甚至包容观众拍摄类部图,那么以后是否应该包容录制电影片段从一分钟、五分钟到半小时,这无疑是中国版权协会指出的2019年春节档电影高清盗版链接给票房和正版视频平台造成大约7.87亿损失的重演。所以,我方认为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应该被禁止。
感谢正方一辩,有请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时间为单边计时1分30秒,被质询方只能作答,不得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被执行方每次发言有5秒保护时间。发言及计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判断应该包容还是抵制某种行为,要看它是否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我方认为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应该被禁止。
这段话里最精彩的三句话:
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对于图片屏摄的定义究竟是什么?难道是您刚才提到的就是盗版电影视频吗?图片屏摄,它是指一个在观影过程中用手机或相机对电影屏幕进行拍照的行为,这是我方对这一图片屏摄的一个定义。
那您的意思就是说单拍图片的问题,就是它并不会涉及到就是视频侵权等等侵权的问题,对吗?您是这个意思对吧。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包容这一行为的话,以后可能也会有观众继续拍摄一些 live 图,甚至可能会录这些电影片段,同一分钟,5 分到 8 小时,这是它一个延续的可能的后果。
那我可以理解为,您认为包容是等于放纵的,对吗?
包容不等于放纵。包容是对于正确的事情的包容,而放纵是不管对的错的,都会理解、都会支持。
那也就是说您认为包容一定不能解决存在的任何问题,您是这么觉得吗?
不是,我觉得我的观点不是这个。
那您的意思是认为抵制一定可以完美地解决任何问题,对吗?
抵制,我方认为的抵制,它是一种态度,是一种宣传,是一种约束规范自我的方式,它并不是说一定完美地解决任何问题。
那也就是说明您认为今天的判定应该是究竟哪一个态度可以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对吧?我们今天讨论的是这个图片屏摄行为,我们对它的态度之间是采取一个谨慎还是放纵?我方认为的抵制。
那请问对方辩友是认为当下的主流态度就是在抵制对吗?
我觉得我方认为这个图片屏摄行为是弊大于利的。那么对方辩友就认为这个抵制的态度是对的,抵制的行为也是对的,那么我们现在应该加强抵制,您是这个意思吗?
我方没有说加强抵制,我方是对这一行为进行抵制。加强抵制是说这一行为已经在抵制了,只不过对这一层面在进行加强,我方认为的是要对这一行为抵制。
那您方就没有考虑过抵制有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吗?比如说像我们能够看到说像薛之谦事件中,最后这个他产生了网暴,并且造成了更大的冲突,那么如果说继续抵制的话,难道不会让这种暴力行为放纵它的出现吗?
但是我方认为如果继续包容的话,可能会延续以下的一些情况,可能会允许群众出现拍摄这种拍摄 live 图或者是几分钟的情况,我想可能会造成更大的后果。
那您认为为什么现在没有造成更大的后果呢?是因为大家不敢还是不需要?
我们现在的辩题之所以在讨论图片屏摄行为,它是否应该被抵制或包容,是因为这个行为已经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争议。我们需要讨论它的意义就是在于我们应该有一个能够为社会提供一个比较好的、一个提供一个比较有价值的思路,然后来解决这些问题。
那您的意思就是,除了您方所说的抵制的态度之外,就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了吗?包容一定不能解决问题吗?
我方没有说包容不能解决问题,但我方也不是说必须只有抵制才能解决问题啊。
那您认为抵制相比于其他,它的优势在哪里呢?
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对于图片屏摄的定义究竟是什么?难道是您刚才提到的就是盗版电影视频吗?图片屏摄,它是指一个在观影过程中用手机或相机对电影屏幕进行拍照的行为,这是我方对这一图片屏摄的一个定义。
那您的意思就是说单拍图片的问题,就是它并不会涉及到就是视频侵权等等侵权的问题,对吗?您是这个意思对吧。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包容这一行为的话,以后可能也会有观众继续拍摄一些 live 图,甚至可能会录这些电影片段,同一分钟,5 分到 8 小时,这是它一个延续的可能的后果。
那我可以理解为,您认为包容是等于放纵的,对吗?
包容不等于放纵。包容是对于正确的事情的包容,而放纵是不管对的错的,都会理解、都会支持。
那也就是说您认为包容一定不能解决存在的任何问题,您是这么觉得吗?
不是,我觉得我的观点不是这个。
那您的意思是认为抵制一定可以完美地解决任何问题,对吗?
抵制,我方认为的抵制,它是一种态度,是一种宣传,是一种约束规范自我的方式,它并不是说一定完美地解决任何问题。
那也就是说明您认为今天的判定应该是究竟哪一个态度可以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对吧?我们今天讨论的是这个图片屏摄行为,我们对它的态度之间是采取一个谨慎还是放纵?我方认为的抵制。
那请问对方辩友是认为当下的主流态度就是在抵制对吗?
我觉得我方认为这个图片屏摄行为是弊大于利的。那么对方辩友就认为这个抵制的态度是对的,抵制的行为也是对的,那么我们现在应该加强抵制,您是这个意思吗?
我方没有说加强抵制,我方是对这一行为进行抵制。加强抵制是说这一行为已经在抵制了,只不过对这一层面在进行加强,我方认为的是要对这一行为抵制。
那您方就没有考虑过抵制有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吗?比如说像我们能够看到说像薛之谦事件中,最后这个他产生了网暴,并且造成了更大的冲突,那么如果说继续抵制的话,难道不会让这种暴力行为放纵它的出现吗?
但是我方认为如果继续包容的话,可能会延续以下的一些情况,可能会允许群众出现拍摄这种拍摄 live 图或者是几分钟的情况,我想可能会造成更大的后果。
那您认为为什么现在没有造成更大的后果呢?是因为大家不敢还是不需要?
我们现在的辩题之所以在讨论图片屏摄行为,它是否应该被抵制或包容,是因为这个行为已经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争议。我们需要讨论它的意义就是在于我们应该有一个能够为社会提供一个比较好的、一个提供一个比较有价值的思路,然后来解决这些问题。
那您的意思就是,除了您方所说的抵制的态度之外,就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了吗?包容一定不能解决问题吗?
我方没有说包容不能解决问题,但我方也不是说必须只有抵制才能解决问题啊。
那您认为抵制相比于其他,它的优势在哪里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春节档电影作为当代春节合家欢活动的重要方式,其观影人数在一年中最多,商业价值也相对较高。屏摄行为指的是在观影过程中对屏幕进行拍摄。今年 2 月,薛之谦在评价某部电影时晒出三张折射图片,导致其遭到许多网友的攻击,使得图片屏摄的问题呈现在大众面前。
判断图片屏摄的行为被包容还是被抵制,应当看哪种态度更有助于当下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屏摄行为在我国法律以及有关规则中并未明确禁止,所以对于此类运用主观想象处理的问题可以被包容。在法律层面,电影产业促进法第 31 条中说的是录音录像而不是拍照,著作权法中对于侵权的相关规定针对的是摄制的视听、复制、发行他人作品等。且电影促进法中明确写到,本法不适用于在影院的私人拍照行为。并且上海电影学院教授明确说到,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屏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也认为,单纯的拍照应属于不侵权、不违法行为。在规则方面,《屏摄问题与合理使用》一文中明确指出,我国对于影院屏摄的规定缺乏配套细则或官方公开说明,同时存在一系列设计缺憾,导致在实际指引中不明确和不统一,没有被禁止。
那么就如同面临灾难时,我们该赞扬主动帮助他人的英雄,也不该去抵制追求求生本能,只顾逃离而忽视了他人求救的人。我们也应当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屏摄。其次,以抵制的态度对待图片屏摄在当下会造成远超其本身影响的严重后果。图片屏摄并不是突破原则底线,其动机单纯,影响一般很小。正如网友所说,我就是无闪光灯静音拍摄留给自己看,春节档大部分人都不是影迷,不具备相关的规则知识。而抵制态度在当下容易激化事态。例如桂林一女子看电影拍照,开场就遭暴打。
再者,屏摄者往往会将其拍下的图片上传至网络平台。在《网络舆论中的怨恨心理研究》中指出,当下网络态度和观点都比较偏激,有些甚至是对当事人的谩骂、攻击。抵制的本质便是将自己与他人放在一种对立的关系中,是排他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即使个人没有影响到他人,也容易遭受到抵制和攻击,最终导致网暴事件。可见,用抵制的态度处理非原则性问题,只会增加矛盾。而包容的态度能更好地解决问题,甚至可以为规范文明习惯留出时间,以此来实现更平稳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例如北京在解决三轮、四轮车问题时,是让车主有充分时间自行处理,而不是采取严厉打击的方法,实现对违规电动三轮、四轮的管控,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也容易包容他人对于图片屏摄者的不满情绪,促进双方和善交流,互相理解。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在春节档电影特殊期间出现的屏摄行为应该被包容。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春节档电影作为当代春节合家欢活动的重要方式,其观影人数在一年中最多,商业价值也相对较高。屏摄行为指的是在观影过程中对屏幕进行拍摄。今年 2 月,薛之谦在评价某部电影时晒出三张折射图片,导致其遭到许多网友的攻击,使得图片屏摄的问题呈现在大众面前。
判断图片屏摄的行为被包容还是被抵制,应当看哪种态度更有助于当下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屏摄行为在我国法律以及有关规则中并未明确禁止,所以对于此类运用主观想象处理的问题可以被包容。在法律层面,电影产业促进法第 31 条中说的是录音录像而不是拍照,著作权法中对于侵权的相关规定针对的是摄制的视听、复制、发行他人作品等。且电影促进法中明确写到,本法不适用于在影院的私人拍照行为。并且上海电影学院教授明确说到,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屏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也认为,单纯的拍照应属于不侵权、不违法行为。在规则方面,《屏摄问题与合理使用》一文中明确指出,我国对于影院屏摄的规定缺乏配套细则或官方公开说明,同时存在一系列设计缺憾,导致在实际指引中不明确和不统一,没有被禁止。
那么就如同面临灾难时,我们该赞扬主动帮助他人的英雄,也不该去抵制追求求生本能,只顾逃离而忽视了他人求救的人。我们也应当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屏摄。其次,以抵制的态度对待图片屏摄在当下会造成远超其本身影响的严重后果。图片屏摄并不是突破原则底线,其动机单纯,影响一般很小。正如网友所说,我就是无闪光灯静音拍摄留给自己看,春节档大部分人都不是影迷,不具备相关的规则知识。而抵制态度在当下容易激化事态。例如桂林一女子看电影拍照,开场就遭暴打。
再者,屏摄者往往会将其拍下的图片上传至网络平台。在《网络舆论中的怨恨心理研究》中指出,当下网络态度和观点都比较偏激,有些甚至是对当事人的谩骂、攻击。抵制的本质便是将自己与他人放在一种对立的关系中,是排他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即使个人没有影响到他人,也容易遭受到抵制和攻击,最终导致网暴事件。可见,用抵制的态度处理非原则性问题,只会增加矛盾。而包容的态度能更好地解决问题,甚至可以为规范文明习惯留出时间,以此来实现更平稳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例如北京在解决三轮、四轮车问题时,是让车主有充分时间自行处理,而不是采取严厉打击的方法,实现对违规电动三轮、四轮的管控,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也容易包容他人对于图片屏摄者的不满情绪,促进双方和善交流,互相理解。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在春节档电影特殊期间出现的屏摄行为应该被包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判断图片屏摄的行为被包容还是被抵制,应当看哪种态度更有助于当下解决这个问题。
综上所述,反方认为在春节档电影特殊期间出现的屏摄行为应该被包容。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您好,我想请问您一下,包容的定义是什么? 反方一辩:包容的定义应该是一种软化态度,对待问题的一种态度,而不是说放松。 正方二辩:那您觉得我方说的抵制是放纵是吗? 反方一辩:我不认为对方说的抵制是放纵,我觉得对方说的抵制是一种强烈的态度。 正方二辩:那您觉得抵制和放纵的区别是什么? 反方一辩:我认为,放纵是无条件的支持,而抵制是一口否决。 正方二辩:无条件和一口否决,您觉得区别在哪里呢? 反方一辩:我觉得无条件的支持是,无条件觉得也并没有明确这个纵容和极致它到底有什么联系。 正方二辩:那我想问您一下,您提到忽视了求救声的人是吗? 反方一辩:对。 正方二辩:那您觉得那些受屏摄困扰的人,他们算不算是发出求救声的人呢? 反方一辩:那你们为什么要忽视他呢? 正方二辩:我们没有忽视他。 反方一辩:那那您不是说不能忽视求救声的人吗?那不就是我们要,我们就要抵制了,因为他们求救了,是这个意思吗? 反方一辩:不是。 正方二辩:那你是什么意思? 反方一辩:我当时我们我们的一辩稿中提到的是,我们不能,我们不能忽视那些,我们不能去谴责那些忽视了周围陌生人的求救人。 正方二辩:那您觉得那我们不去抵制了,那是不是忽视了发出求救声的被屏摄受害的人呢? 反方一辩:抱歉,我没有听懂你什么意思。 正方二辩:那您觉得发出就是被屏摄影响的人,他们算不算是发出求救声的人,那您这种方式,那就是该怎么去论断,到底谁才是那个真正的发出求救声的人,谁才是应该我们真正去关注他们的呢? 反方一辩:我认为。 正方二辩:我再问您下一个问题,您提到说法律未禁止图片屏摄,那您是认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是吗? 反方一辩:嗯,是的。 正方二辩:您认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对?那我想说那些艾滋病传染者,他们在那就是四处留自己的血液,然后危害别人的时候,你觉得这是可为的是吗? 反方一辩:哦,那你能不能举出来,法律是否禁止了呢?他没有禁止呀,抓不到呀。 正方二辩:对,可以可以可以,您刚才是在反问我,反问我,所以你觉得他们危害社会是可为的是吗? 反方一辩:哦,我觉得这两个问题不能挂钩,但是这也属于法无禁止皆可为,对吗? 正方二辩:不对。 正方二辩:你认为薛之谦宣传飞驰人生是商业领域,就是商业化的活动吗?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您好,我想请问您一下,包容的定义是什么? 反方一辩:包容的定义应该是一种软化态度,对待问题的一种态度,而不是说放松。 正方二辩:那您觉得我方说的抵制是放纵是吗? 反方一辩:我不认为对方说的抵制是放纵,我觉得对方说的抵制是一种强烈的态度。 正方二辩:那您觉得抵制和放纵的区别是什么? 反方一辩:我认为,放纵是无条件的支持,而抵制是一口否决。 正方二辩:无条件和一口否决,您觉得区别在哪里呢? 反方一辩:我觉得无条件的支持是,无条件觉得也并没有明确这个纵容和极致它到底有什么联系。 正方二辩:那我想问您一下,您提到忽视了求救声的人是吗? 反方一辩:对。 正方二辩:那您觉得那些受屏摄困扰的人,他们算不算是发出求救声的人呢? 反方一辩:那你们为什么要忽视他呢? 正方二辩:我们没有忽视他。 反方一辩:那那您不是说不能忽视求救声的人吗?那不就是我们要,我们就要抵制了,因为他们求救了,是这个意思吗? 反方一辩:不是。 正方二辩:那你是什么意思? 反方一辩:我当时我们我们的一辩稿中提到的是,我们不能,我们不能忽视那些,我们不能去谴责那些忽视了周围陌生人的求救人。 正方二辩:那您觉得那我们不去抵制了,那是不是忽视了发出求救声的被屏摄受害的人呢? 反方一辩:抱歉,我没有听懂你什么意思。 正方二辩:那您觉得发出就是被屏摄影响的人,他们算不算是发出求救声的人,那您这种方式,那就是该怎么去论断,到底谁才是那个真正的发出求救声的人,谁才是应该我们真正去关注他们的呢? 反方一辩:我认为。 正方二辩:我再问您下一个问题,您提到说法律未禁止图片屏摄,那您是认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是吗? 反方一辩:嗯,是的。 正方二辩:您认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对?那我想说那些艾滋病传染者,他们在那就是四处留自己的血液,然后危害别人的时候,你觉得这是可为的是吗? 反方一辩:哦,那你能不能举出来,法律是否禁止了呢?他没有禁止呀,抓不到呀。 正方二辩:对,可以可以可以,您刚才是在反问我,反问我,所以你觉得他们危害社会是可为的是吗? 反方一辩:哦,我觉得这两个问题不能挂钩,但是这也属于法无禁止皆可为,对吗? 正方二辩:不对。 正方二辩:你认为薛之谦宣传飞驰人生是商业领域,就是商业化的活动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刚才正方辩友提到了判断谁是受害者的问题,您方提到了新浪微博的调查数据,但有一项您未提及,仅有 22.8%的人认为屏摄行为影响到了观影体验本身,且他们提到的并非景社本身,也就是说有 77.2%的人觉得此行为并不影响自己的观影体验。
第二点,刚才对方提到法国禁止皆可为的问题,并举例若故意传染传染病会构成何罪。我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任何故意传播传染病或性病的行为都将构成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违反,所以您刚才举的例子本身不合理。
首先,我方在法律问题中提到,我国法律规定复制权并非图片评述,图片屏摄并不属于对电影作品的侵权问题。在电影产业促进法中明确写道,本法不适用于在影院的私人拍照行为,这说明图片屏摄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反法律。
再者,您方已经承认,本次讨论的问题在于包容和态度,即包容和抵制哪一个态度能更好地规范一些行为。我方已提到,包容并非放纵,而是一种和缓处理问题的态度。我方一辩也已给出了一定的具有建设性的方法论意见,这表明我方能够证明包容能为进一步规范该问题起到正面促进作用。
所以,综上,我方认为春节档电影的屏摄行为可以被包容。
首先,刚才正方辩友提到了判断谁是受害者的问题,您方提到了新浪微博的调查数据,但有一项您未提及,仅有 22.8%的人认为屏摄行为影响到了观影体验本身,且他们提到的并非景社本身,也就是说有 77.2%的人觉得此行为并不影响自己的观影体验。
第二点,刚才对方提到法国禁止皆可为的问题,并举例若故意传染传染病会构成何罪。我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任何故意传播传染病或性病的行为都将构成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违反,所以您刚才举的例子本身不合理。
首先,我方在法律问题中提到,我国法律规定复制权并非图片评述,图片屏摄并不属于对电影作品的侵权问题。在电影产业促进法中明确写道,本法不适用于在影院的私人拍照行为,这说明图片屏摄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反法律。
再者,您方已经承认,本次讨论的问题在于包容和态度,即包容和抵制哪一个态度能更好地规范一些行为。我方已提到,包容并非放纵,而是一种和缓处理问题的态度。我方一辩也已给出了一定的具有建设性的方法论意见,这表明我方能够证明包容能为进一步规范该问题起到正面促进作用。
所以,综上,我方认为春节档电影的屏摄行为可以被包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我方依旧坚定认为,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应该被抵制。
反方提到该行为本身不违法,又否定“法无禁止皆可为”,我方认为此处存在矛盾。中国有句老话“棍棒之下出孝子”,虽为老话但有一定道理。关于薛之谦一事,他作为导演人和电影人,之间有密切联系。他曾受邀参加首映礼,只是因意外未续成,所以其宣传不能作为此次案例,不能算屏摄范围,而是一种商业化形式,一种商业合作。
至于为何屏摄未造成更大后果,如今屏摄已引起社会广泛讨论,如《灌篮高手》等官方都已发出强烈谴责,这难道还不足以引起社会警示吗?最早禁止屏摄并发出倡议的是一部分影迷,而更大一部分人未将电影视为珍贵艺术品,不像话剧、音乐会那样严禁拍照。若我们能像重视音乐会一样重视电影,禁止屏摄也可早日实现。
有发行人表示屏摄会导致盗版资源流出,影响票房,对影院和片方危害大,也会影响行业发展。盗版已成为地下产业链,屏摄会纵容盗版行为的发生。若纵容屏摄,包容了这种行为,那是否能包容屏摄的 live 图以及短暂的小视频呢?
感谢主席,我方依旧坚定认为,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应该被抵制。
反方提到该行为本身不违法,又否定“法无禁止皆可为”,我方认为此处存在矛盾。中国有句老话“棍棒之下出孝子”,虽为老话但有一定道理。关于薛之谦一事,他作为导演人和电影人,之间有密切联系。他曾受邀参加首映礼,只是因意外未续成,所以其宣传不能作为此次案例,不能算屏摄范围,而是一种商业化形式,一种商业合作。
至于为何屏摄未造成更大后果,如今屏摄已引起社会广泛讨论,如《灌篮高手》等官方都已发出强烈谴责,这难道还不足以引起社会警示吗?最早禁止屏摄并发出倡议的是一部分影迷,而更大一部分人未将电影视为珍贵艺术品,不像话剧、音乐会那样严禁拍照。若我们能像重视音乐会一样重视电影,禁止屏摄也可早日实现。
有发行人表示屏摄会导致盗版资源流出,影响票房,对影院和片方危害大,也会影响行业发展。盗版已成为地下产业链,屏摄会纵容盗版行为的发生。若纵容屏摄,包容了这种行为,那是否能包容屏摄的 live 图以及短暂的小视频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对于你们反方二辩所说的 22.8%,称会影响他人观影,不应如此,但其全部数据显示,认为属于侵权且不应做的占 68.7%,达七成。对此,你们作何解释?而且,我方观点认为,抵制不一定采取强制手段,可以给观众发放优惠券、小礼品来引导观众,或从社交媒体、公益广告中为观众树立一种观影规范。
而对于您提出的数据问题,我认为那些认为屏摄属侵权的大部分人,是对法律不了解,才会对屏摄产生误解。我们要做的是划分道德和屏摄的边界,这便是抵制,并非强制。那为何你们认为包容就一定是轻而易举的呢?我们的包容为何不能是一种对观众的态度呢?因为春节档电影的观影主体是普通观众,他们并非专业影迷,不太懂看电影的法律法规,他们的屏摄行为也大多出现在这些人身上。我们对他们的包容,其实是对他们不懂法,以及对宽松观影环境向往的一种包容。我方并不认为这种包容是纵容,纵容是针对一些不良行为,如吐痰等。而且业内资深电影宣传人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这种屏摄行为对电影宣传的伤害远大于帮助,2019 年的数据表明,这种行为给票房和正版视频带来的损失是 7.87 亿。我认为这并非夸大其词,很多人不看电影,却会在朋友圈看到相关图片,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电影的传播面。
对于你们反方二辩所说的 22.8%,称会影响他人观影,不应如此,但其全部数据显示,认为属于侵权且不应做的占 68.7%,达七成。对此,你们作何解释?而且,我方观点认为,抵制不一定采取强制手段,可以给观众发放优惠券、小礼品来引导观众,或从社交媒体、公益广告中为观众树立一种观影规范。
而对于您提出的数据问题,我认为那些认为屏摄属侵权的大部分人,是对法律不了解,才会对屏摄产生误解。我们要做的是划分道德和屏摄的边界,这便是抵制,并非强制。那为何你们认为包容就一定是轻而易举的呢?我们的包容为何不能是一种对观众的态度呢?因为春节档电影的观影主体是普通观众,他们并非专业影迷,不太懂看电影的法律法规,他们的屏摄行为也大多出现在这些人身上。我们对他们的包容,其实是对他们不懂法,以及对宽松观影环境向往的一种包容。我方并不认为这种包容是纵容,纵容是针对一些不良行为,如吐痰等。而且业内资深电影宣传人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这种屏摄行为对电影宣传的伤害远大于帮助,2019 年的数据表明,这种行为给票房和正版视频带来的损失是 7.87 亿。我认为这并非夸大其词,很多人不看电影,却会在朋友圈看到相关图片,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电影的传播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双方对于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是否应该被抵制或包容存在不同观点,各自通过列举事实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感谢双方,下面有请正方三辩盘问反方除三辩外的任意辩手,时间为 1 分 30 秒。被盘问方只能作答,不得反问,盘问方可以打断,被盘问方每次发言有 5 秒保护时间。请问反方哪位辩手接受盘问?
你好。你好,首先我想请问您方,您方对于规范处理的态度,您能具体解释一下吗?我们规范处理的态度,其实是我们去规范一下屏摄,就是屏摄。我们的包容是首先明确法律,让普通民众知晓盗摄和正常的非盗摄之间的区别,然后民众就会自觉地去抵制盗摄,并且能够在屏摄的时候,担心被误解,自觉不想拍照时,会关掉闪光灯以免影响他人。
所以说您方的观点是包容图片屏摄,就是要规范屏摄,然后将屏摄和盗摄区分开来是吗?
嗯,可以这么理解。
那么您方有没有想过,您方所谓的规范屏摄,也就是说将图片屏摄使其正当化,正当化之后呢,人们就可以进行更多的图片屏摄行为,而图片屏摄行为一旦增多了之后,比方说一个场里面只有 100 个人,其中有一半人都在进行图片屏摄,那么无论他是把灯光调到最小,还是说把声音完全静音,他一定会对我的观影体验产生影响,因为它一定会有,比方说手臂抬起呀,他的动作会挡到我的屏幕,您知道吗?
首先它本来就是一个正当的行为,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然后其次,从我刚才提到的电影院规范中的数据可知,影院两排的视高差为 0.28 米,而平时拍照为最普遍的拍照方式,结合这两者可知,拍摄对后排观影者影响微乎其微,且最快快门速度为 1/125 秒,即使在夜间无灯光的极暗情况下,整个拍摄的过程也能控制在一分钟之内,对其他观影者的影响时间极短。
再问您一个问题,您方之前一直在说图片屏摄不违法,然后告诉我们图片屏摄是正当的,您方前面也同意了,法无禁止皆可为,对吗?
那么有没有考虑过一个问题啊,就是说在法律之外还有一个标准叫做道德,一个人可以不违法,但是他可以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坏蛋,您知道吗?苏格拉底说不正义的事情就是不正义,人不应当做不正义的事情,法律只是最低的底线,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去遵守道德,才能够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而无节制屏摄,它实际上就是违反了观影礼仪的,也就是说在观影界它就是一个不道德行为。今天您告诉我们,我们要去包容一个不道德的屏摄行为,是吗?就像插队一样,我们要去包容插队吗?
感谢双方,下面有请正方三辩盘问反方除三辩外的任意辩手,时间为 1 分 30 秒。被盘问方只能作答,不得反问,盘问方可以打断,被盘问方每次发言有 5 秒保护时间。请问反方哪位辩手接受盘问?
你好。你好,首先我想请问您方,您方对于规范处理的态度,您能具体解释一下吗?我们规范处理的态度,其实是我们去规范一下屏摄,就是屏摄。我们的包容是首先明确法律,让普通民众知晓盗摄和正常的非盗摄之间的区别,然后民众就会自觉地去抵制盗摄,并且能够在屏摄的时候,担心被误解,自觉不想拍照时,会关掉闪光灯以免影响他人。
所以说您方的观点是包容图片屏摄,就是要规范屏摄,然后将屏摄和盗摄区分开来是吗?
嗯,可以这么理解。
那么您方有没有想过,您方所谓的规范屏摄,也就是说将图片屏摄使其正当化,正当化之后呢,人们就可以进行更多的图片屏摄行为,而图片屏摄行为一旦增多了之后,比方说一个场里面只有 100 个人,其中有一半人都在进行图片屏摄,那么无论他是把灯光调到最小,还是说把声音完全静音,他一定会对我的观影体验产生影响,因为它一定会有,比方说手臂抬起呀,他的动作会挡到我的屏幕,您知道吗?
首先它本来就是一个正当的行为,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然后其次,从我刚才提到的电影院规范中的数据可知,影院两排的视高差为 0.28 米,而平时拍照为最普遍的拍照方式,结合这两者可知,拍摄对后排观影者影响微乎其微,且最快快门速度为 1/125 秒,即使在夜间无灯光的极暗情况下,整个拍摄的过程也能控制在一分钟之内,对其他观影者的影响时间极短。
再问您一个问题,您方之前一直在说图片屏摄不违法,然后告诉我们图片屏摄是正当的,您方前面也同意了,法无禁止皆可为,对吗?
那么有没有考虑过一个问题啊,就是说在法律之外还有一个标准叫做道德,一个人可以不违法,但是他可以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坏蛋,您知道吗?苏格拉底说不正义的事情就是不正义,人不应当做不正义的事情,法律只是最低的底线,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去遵守道德,才能够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而无节制屏摄,它实际上就是违反了观影礼仪的,也就是说在观影界它就是一个不道德行为。今天您告诉我们,我们要去包容一个不道德的屏摄行为,是吗?就像插队一样,我们要去包容插队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说一下,我在网上看过一个很有意思的视频,几个小孩穿着交警衣服站在道边,遇到没戴头盔的叔叔阿姨,他们就会集体提醒其戴头盔,那些人会很羞愧地捂上脸。可见,对于某些事,大众接受其错误并非代表人们完全认同,而对于“屏摄”,它根本不是一个大众认同的、有道德的事情。比如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了几张照片,在评论区说赶紧删了,这表明这种行为是不好的。一般质询方说完后,被质询方就不能随意说话了,即便说话也只能是一两秒钟,是不可以长时间发言的。
感谢双方。下面有请反方三辩盘问正方除三辩外任意辩手,时间为 1 分 30 秒,被盘问方只能作答,不得反问,盘问方可以打断,被盘问方每次发言有 5 秒保护时间。请问正方哪位辩手接受盘问?
正方二辩:您好,我是正方二辩。
反方三辩:在对方的态度中,社会的主流对于“屏摄”的主流态度是抵制,这个没问题吧?
正方二辩:是的。
反方三辩:那这个问题解决了吗?
正方二辩:并没有,所以我们在呼吁人们去抵制。
反方三辩:所以我们今天可以看到薛之谦他被网暴,大家都抵制他,结果是他们反而有更多人变本加厉地与他的粉丝对抗。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其实抵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那我请问一下对方辩友,网暴这件事情是对的吗?
正方二辩:网暴这件事情肯定是不对的。
反方三辩:我方观点中已经提到,抵制本身是一种在有对立行为的事情,这种性质的事情更容易把人们推向两端,进而产生社会矛盾,造成网暴。所以今天我们看到两点,第一,抵制既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会有更严重的后果。这个点我们就收下。那我再问您一个问题,我方已经给出,我们心平气和地交谈,我们去包容,这有没有利于这个事情的解决呢?
正方二辩:我觉得抵制也是有利于事情解决的,不止是包容。
反方三辩:那您告诉我,您这是怎么解释的,因为在我方没有看到任何关于您方的方法论。我们这边已经找前面已经给出数据了,抵制的人显然占比是更多的。首先,这个抵制的是“屏摄”,而非图片评测,这个您要搞清楚,我希望以后关于“屏摄”以及相关的数据不要跟图片评测混为一谈。另外,您方其实也承认,我方的包容也有利于解决问题,那我们在这个抵制过程中发生了暴力事件,所以这件事情您怎么看呢?
正方二辩:我想说,不一定会发生暴力事件。
反方三辩:都不一定,但是有这个可能对不对?
正方二辩:也有这个可能。
说一下,我在网上看过一个很有意思的视频,几个小孩穿着交警衣服站在道边,遇到没戴头盔的叔叔阿姨,他们就会集体提醒其戴头盔,那些人会很羞愧地捂上脸。可见,对于某些事,大众接受其错误并非代表人们完全认同,而对于“屏摄”,它根本不是一个大众认同的、有道德的事情。比如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了几张照片,在评论区说赶紧删了,这表明这种行为是不好的。一般质询方说完后,被质询方就不能随意说话了,即便说话也只能是一两秒钟,是不可以长时间发言的。
感谢双方。下面有请反方三辩盘问正方除三辩外任意辩手,时间为 1 分 30 秒,被盘问方只能作答,不得反问,盘问方可以打断,被盘问方每次发言有 5 秒保护时间。请问正方哪位辩手接受盘问?
正方二辩:您好,我是正方二辩。
反方三辩:在对方的态度中,社会的主流对于“屏摄”的主流态度是抵制,这个没问题吧?
正方二辩:是的。
反方三辩:那这个问题解决了吗?
正方二辩:并没有,所以我们在呼吁人们去抵制。
反方三辩:所以我们今天可以看到薛之谦他被网暴,大家都抵制他,结果是他们反而有更多人变本加厉地与他的粉丝对抗。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其实抵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那我请问一下对方辩友,网暴这件事情是对的吗?
正方二辩:网暴这件事情肯定是不对的。
反方三辩:我方观点中已经提到,抵制本身是一种在有对立行为的事情,这种性质的事情更容易把人们推向两端,进而产生社会矛盾,造成网暴。所以今天我们看到两点,第一,抵制既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会有更严重的后果。这个点我们就收下。那我再问您一个问题,我方已经给出,我们心平气和地交谈,我们去包容,这有没有利于这个事情的解决呢?
正方二辩:我觉得抵制也是有利于事情解决的,不止是包容。
反方三辩:那您告诉我,您这是怎么解释的,因为在我方没有看到任何关于您方的方法论。我们这边已经找前面已经给出数据了,抵制的人显然占比是更多的。首先,这个抵制的是“屏摄”,而非图片评测,这个您要搞清楚,我希望以后关于“屏摄”以及相关的数据不要跟图片评测混为一谈。另外,您方其实也承认,我方的包容也有利于解决问题,那我们在这个抵制过程中发生了暴力事件,所以这件事情您怎么看呢?
正方二辩:我想说,不一定会发生暴力事件。
反方三辩:都不一定,但是有这个可能对不对?
正方二辩:也有这个可能。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的,谢谢主席。刚才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因理智未解决问题,所以应采取包容态度,还称现在的主流态度是抵制。然而,我们应当思考,为何抵制态度未能解决问题。这并非仅是抵制态度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对于电影、对于版权的态度较为淡薄,不认为屏摄有错。故而,有些人明知屏摄不道德,却仍坚持去做,还理直气壮地表示自己就是没素质,即便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依旧去屏摄;而另一部分人知晓屏摄不对,便不去这样做。这两部分人产生的矛盾,才是抵制态度未能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并非因为我们抵制了才未解决问题,而是我们未共同达到抵制的态度,一部分人采取包容、纵容的态度,另一部分人采取抵制的态度,双方意见未统一,这才导致了暴力事件、广告事件。另外,包括薛之谦事件的后续,若上微博查询,可看到这样的情况:薛之谦拍摄电影屏幕的微博下,会有其粉丝效仿他的行为去屏摄,并称守护他,认为他是对的。这种名人乃至身边人的屏摄行为,会使我们产生羊群心理和从众心理,认为自己也可如此行事。但是,屏摄从根本上就是违反观影礼仪的行为,屏摄根本上就是错误的,而我们采取包容的行为,会导致此类行为的泛滥,最终使划定的标准之线变为虚无。谢谢大家。
好的,谢谢主席。刚才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因理智未解决问题,所以应采取包容态度,还称现在的主流态度是抵制。然而,我们应当思考,为何抵制态度未能解决问题。这并非仅是抵制态度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对于电影、对于版权的态度较为淡薄,不认为屏摄有错。故而,有些人明知屏摄不道德,却仍坚持去做,还理直气壮地表示自己就是没素质,即便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依旧去屏摄;而另一部分人知晓屏摄不对,便不去这样做。这两部分人产生的矛盾,才是抵制态度未能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并非因为我们抵制了才未解决问题,而是我们未共同达到抵制的态度,一部分人采取包容、纵容的态度,另一部分人采取抵制的态度,双方意见未统一,这才导致了暴力事件、广告事件。另外,包括薛之谦事件的后续,若上微博查询,可看到这样的情况:薛之谦拍摄电影屏幕的微博下,会有其粉丝效仿他的行为去屏摄,并称守护他,认为他是对的。这种名人乃至身边人的屏摄行为,会使我们产生羊群心理和从众心理,认为自己也可如此行事。但是,屏摄从根本上就是违反观影礼仪的行为,屏摄根本上就是错误的,而我们采取包容的行为,会导致此类行为的泛滥,最终使划定的标准之线变为虚无。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问候各位。首先,回答一下之前的一个问题,为何薛之谦的粉丝会进一步去评论?正是因为当下主流对薛之谦采取抵制态度,薛之谦的粉丝认为自己的偶像受到网暴,进而产生两方对立,且情况更加严重。由此可见,抵制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再者,春节期间放映电影具有国民性,有数据表明,50%的人在这一年中仅观看一部电影,便是春节档电影。许多人并不了解相关规定,当遇到好看的电影时,想拍张照片或录一段视频留念,这其实无可厚非。面对这样的情况,难道就要去抵制他们吗?难道我们不能以包容的心态去解决吗?
此外,我方在网络舆论中怨恨心理研究中指出,面对众多网络事件,民众的态度和观点较为偏激,有些甚至对他人谩骂攻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采取激进的态度,是否会加剧两个社会群体之间的撕裂呢?
另外,对方辩友一直称,包容图片屏摄可能会发展成包容物质。但为何一定会发展成包容物质呢?为何大家在图片屏摄满足自己需求后就不再进行了呢?
我想告知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图片形式的问题,对方关于盗摄和行摄的机理以及相关数据,在此处是无效的。
综上,我们认为,包容的态度有助于解决问题,而对方的抵制态度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感谢。
感谢主席,问候各位。首先,回答一下之前的一个问题,为何薛之谦的粉丝会进一步去评论?正是因为当下主流对薛之谦采取抵制态度,薛之谦的粉丝认为自己的偶像受到网暴,进而产生两方对立,且情况更加严重。由此可见,抵制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再者,春节期间放映电影具有国民性,有数据表明,50%的人在这一年中仅观看一部电影,便是春节档电影。许多人并不了解相关规定,当遇到好看的电影时,想拍张照片或录一段视频留念,这其实无可厚非。面对这样的情况,难道就要去抵制他们吗?难道我们不能以包容的心态去解决吗?
此外,我方在网络舆论中怨恨心理研究中指出,面对众多网络事件,民众的态度和观点较为偏激,有些甚至对他人谩骂攻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采取激进的态度,是否会加剧两个社会群体之间的撕裂呢?
另外,对方辩友一直称,包容图片屏摄可能会发展成包容物质。但为何一定会发展成包容物质呢?为何大家在图片屏摄满足自己需求后就不再进行了呢?
我想告知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图片形式的问题,对方关于盗摄和行摄的机理以及相关数据,在此处是无效的。
综上,我们认为,包容的态度有助于解决问题,而对方的抵制态度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应该被抵制 vs 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可以被包容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请问对方辩友,如果有人连续图片屏摄,他不录像,就是不停拍照,十分影响他人观影,这种情况应该包容吗?那什么样的情况下他会一直拍照呢?您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就可以了,谢谢。我认为这种情况不太符合现实。那我们再假设一个情况,有 1 万种情况,请问对方辩友,是不是只要这 1 万种情况中,但凡存在一次需要抵制的情况,就不能一棒子打死说我们要去包容这个现象呢?什么样的抵制?需要抵制的情况,请举出例子,但凡需要一次,谢谢。可以给我一个具体的事例吗?例如我说的,他只是在不停的拍照。
反方:他在那不停拍照,没违反法律啊。而且我已经说了,就是他平时拍照的这种最普遍的拍照方式,还有就是它那个开门速度高什么呢,它其实是不太影响。
正方:83.3%的人都反对屏摄,新浪娱乐中的数据显示,还有某媒体采访了一个摄影师,说对屏摄反感,不尊重影视人的劳动成果,而且很多家电影院,比如说热热闹闹滚烫,还有 7 家电影院联合发声,屏摄造成了 2.87 亿的损失,如此这样的行为,难道不应该抵制吗?而且我们的抵制并不是那种一刀切抵制,而是可以通过合理的引导,如社交媒体、公益广告来引导,这些难道还是无知者吗?
反方:对方所说的数据方面,他说第 7 成是属于期权的,不是说不赞同屏摄的,而且说 83.3%的是不赞同屏摄的。停车跟我们图片屏摄是不一样的,而且他觉得侵权就说明他不懂法,我们需要以一种包容的态度去普法。所以这个数据我们是暂时可以不考虑。
正方:请对方辩友再重复一下你们今天的判准,在一辩稿中提到的。
反方:没有听清您的问题,请重复一遍。
正方:在一辩稿中提到的我方的判准是是否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那我想请问一下,今天一个小孩子、一个婴儿在高铁上哭泣,这对社会氛围造成不良影响。请问您有没有看过很多社会新闻,就是熊孩子大闹火车地铁这种。
反方:哦,对,所以对方辩友其实也变相承认了,这个事情对社会有影响,但是我们需要去抵制那个还不懂事的婴儿吗?所以对方辩友今天的判断是不合理的。那我请问对方辩友,为什么我方的图片屏摄就一定是不道德的,请给出一个机理。图片屏摄势必会影响他人观影。如果他不影响他人观影,就算他只发布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那也是发布在了一种公共场合。春节档电影不属于未公开的电影,不能发布在这种公共场合上。首先这是规定不允许的,其次我们刚才已经给出具体的论证,它其实对电影观看的影响没有那么大。
正方:我请问您一下,您觉得 live 图它是照片还是其他的,跟其他的辩题有什么关系?请回答我的问题,谢谢。那您方说一下,这跟整个辩题有什么关系,我不想讨论跟这个辩题没有关系的事情,那您觉得 live 图它是图片吗?
反方:live 图不属于图片呀,它是属于一个动态的图像,动态的图。在安卓上它显示的是图片。所以它就是图片屏摄了吗?所以你在发朋友圈的时候发的是那图。
正方:对方刚刚提到,说对这个问题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是我想说一下,因为如果这些图片屏摄的话,肯定是有质调度,它一般在 47 到 146 的伏特波了,但是电影院 2D 的屏幕亮度仅为 14 伏朗普,然后电影院屏幕这个光源,直到观众。(此处发言被停止)
辩题为: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应该被抵制 vs 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可以被包容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请问对方辩友,如果有人连续图片屏摄,他不录像,就是不停拍照,十分影响他人观影,这种情况应该包容吗?那什么样的情况下他会一直拍照呢?您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就可以了,谢谢。我认为这种情况不太符合现实。那我们再假设一个情况,有 1 万种情况,请问对方辩友,是不是只要这 1 万种情况中,但凡存在一次需要抵制的情况,就不能一棒子打死说我们要去包容这个现象呢?什么样的抵制?需要抵制的情况,请举出例子,但凡需要一次,谢谢。可以给我一个具体的事例吗?例如我说的,他只是在不停的拍照。
反方:他在那不停拍照,没违反法律啊。而且我已经说了,就是他平时拍照的这种最普遍的拍照方式,还有就是它那个开门速度高什么呢,它其实是不太影响。
正方:83.3%的人都反对屏摄,新浪娱乐中的数据显示,还有某媒体采访了一个摄影师,说对屏摄反感,不尊重影视人的劳动成果,而且很多家电影院,比如说热热闹闹滚烫,还有 7 家电影院联合发声,屏摄造成了 2.87 亿的损失,如此这样的行为,难道不应该抵制吗?而且我们的抵制并不是那种一刀切抵制,而是可以通过合理的引导,如社交媒体、公益广告来引导,这些难道还是无知者吗?
反方:对方所说的数据方面,他说第 7 成是属于期权的,不是说不赞同屏摄的,而且说 83.3%的是不赞同屏摄的。停车跟我们图片屏摄是不一样的,而且他觉得侵权就说明他不懂法,我们需要以一种包容的态度去普法。所以这个数据我们是暂时可以不考虑。
正方:请对方辩友再重复一下你们今天的判准,在一辩稿中提到的。
反方:没有听清您的问题,请重复一遍。
正方:在一辩稿中提到的我方的判准是是否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那我想请问一下,今天一个小孩子、一个婴儿在高铁上哭泣,这对社会氛围造成不良影响。请问您有没有看过很多社会新闻,就是熊孩子大闹火车地铁这种。
反方:哦,对,所以对方辩友其实也变相承认了,这个事情对社会有影响,但是我们需要去抵制那个还不懂事的婴儿吗?所以对方辩友今天的判断是不合理的。那我请问对方辩友,为什么我方的图片屏摄就一定是不道德的,请给出一个机理。图片屏摄势必会影响他人观影。如果他不影响他人观影,就算他只发布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那也是发布在了一种公共场合。春节档电影不属于未公开的电影,不能发布在这种公共场合上。首先这是规定不允许的,其次我们刚才已经给出具体的论证,它其实对电影观看的影响没有那么大。
正方:我请问您一下,您觉得 live 图它是照片还是其他的,跟其他的辩题有什么关系?请回答我的问题,谢谢。那您方说一下,这跟整个辩题有什么关系,我不想讨论跟这个辩题没有关系的事情,那您觉得 live 图它是图片吗?
反方:live 图不属于图片呀,它是属于一个动态的图像,动态的图。在安卓上它显示的是图片。所以它就是图片屏摄了吗?所以你在发朋友圈的时候发的是那图。
正方:对方刚刚提到,说对这个问题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是我想说一下,因为如果这些图片屏摄的话,肯定是有质调度,它一般在 47 到 146 的伏特波了,但是电影院 2D 的屏幕亮度仅为 14 伏朗普,然后电影院屏幕这个光源,直到观众。(此处发言被停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首先,我方观点已阐明,普遍行事行为未触犯法律。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 24 条,还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 6 条,都更明确地表明了对介绍某一作品、说明某一问题,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发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法律层面的问题解决后,“图片屏摄”行为应置于道德层面探讨。
中方辩题的观点有二:一是主观认为“图片屏摄”影响其他观影者的观影体验;二是可能涉及侵权。对于观影体验,我方从电影院规范中的科距可知,影院两排的视高差为 2.8 米,而平时拍照为最普遍拍照方式,结合这两者可知,拍摄对后排观影者的影响微乎其微,且最慢快门速度为 1/125 秒,即使在夜间无灯光的极端条件下,整个拍摄过程也能够在一分钟之内完成,对其他观影者的影响时间极短。并且,2D 影片亮度为 48 加减 10.2 尼特,3D 影片亮度为 24 加减 6.9 尼特,而手机屏幕的最低屏幕亮度可以降至 4 尼特,远低于影幕亮度。也许在加以控制的前提下,不会对其他观影者造成评估亮度不高或于视眼而导致无法专注于影片情节的影响。而我方资料也表明,七成以上观众认为此行为影响不大。
就侵权问题,我方认为我国法律已经能够很好地保障制片方权益。希望对方辩友认识到,很多人认为侵权是基于大众对于法律的不了解,那么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向大众普及法律,明确“图片屏摄”和侵权的界限。因为界限不明,所以禁止所有的“图片屏摄”行为是不合理的。况且,就算全面禁止“图片屏摄”,现在市面上的隐形拍摄也非常多,想要拍摄的人其实根本不会受影响。真正受到影响的是普通民众,不仅没有对侵权行为造成打击和遏制,还让普通民众的权益受损。真正合理的做法是不应限制电影的传播。
对方辩友不要抬高电影,电影观众主体是普通老百姓,他们进行拍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自己的记录和分享,不是为了用于商业传播。关于抵制和包容的问题,对方辩友并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方法论去说明怎样抵制。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现在抵制“图片屏摄”,而抵制的后果是,我方已举证薛之谦和奶酪这类人被网暴,且分为两拨认可的一方,而“图片屏摄”的人并没有减少,甚至有人因此产生逆反心理去“图片屏摄”。所以说,抵制“图片屏摄”这种行为并没有改善观影环境。而我方觉得包容,是对普遍“图片屏摄”行为给予一定的宽容,也是给普通民众宽容和尊重。久而久之,当民众皆知录音录像属违法之后,在想要拍摄时会有所担心和误解,自觉缩短拍照时长,并关掉闪光灯等主要功能,这样才是解决问题之道。因此,我方认为应当宽容。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首先,我方观点已阐明,普遍行事行为未触犯法律。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 24 条,还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 6 条,都更明确地表明了对介绍某一作品、说明某一问题,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发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法律层面的问题解决后,“图片屏摄”行为应置于道德层面探讨。
中方辩题的观点有二:一是主观认为“图片屏摄”影响其他观影者的观影体验;二是可能涉及侵权。对于观影体验,我方从电影院规范中的科距可知,影院两排的视高差为 2.8 米,而平时拍照为最普遍拍照方式,结合这两者可知,拍摄对后排观影者的影响微乎其微,且最慢快门速度为 1/125 秒,即使在夜间无灯光的极端条件下,整个拍摄过程也能够在一分钟之内完成,对其他观影者的影响时间极短。并且,2D 影片亮度为 48 加减 10.2 尼特,3D 影片亮度为 24 加减 6.9 尼特,而手机屏幕的最低屏幕亮度可以降至 4 尼特,远低于影幕亮度。也许在加以控制的前提下,不会对其他观影者造成评估亮度不高或于视眼而导致无法专注于影片情节的影响。而我方资料也表明,七成以上观众认为此行为影响不大。
就侵权问题,我方认为我国法律已经能够很好地保障制片方权益。希望对方辩友认识到,很多人认为侵权是基于大众对于法律的不了解,那么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向大众普及法律,明确“图片屏摄”和侵权的界限。因为界限不明,所以禁止所有的“图片屏摄”行为是不合理的。况且,就算全面禁止“图片屏摄”,现在市面上的隐形拍摄也非常多,想要拍摄的人其实根本不会受影响。真正受到影响的是普通民众,不仅没有对侵权行为造成打击和遏制,还让普通民众的权益受损。真正合理的做法是不应限制电影的传播。
对方辩友不要抬高电影,电影观众主体是普通老百姓,他们进行拍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自己的记录和分享,不是为了用于商业传播。关于抵制和包容的问题,对方辩友并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方法论去说明怎样抵制。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现在抵制“图片屏摄”,而抵制的后果是,我方已举证薛之谦和奶酪这类人被网暴,且分为两拨认可的一方,而“图片屏摄”的人并没有减少,甚至有人因此产生逆反心理去“图片屏摄”。所以说,抵制“图片屏摄”这种行为并没有改善观影环境。而我方觉得包容,是对普遍“图片屏摄”行为给予一定的宽容,也是给普通民众宽容和尊重。久而久之,当民众皆知录音录像属违法之后,在想要拍摄时会有所担心和误解,自觉缩短拍照时长,并关掉闪光灯等主要功能,这样才是解决问题之道。因此,我方认为应当宽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综上所述,反方认为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可以被包容,通过适当的引导和法律普及,能够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而不是一味地抵制。
感谢反方四辩。下面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 30 秒,发言及计时开始。
对方辩友大家好!在这场精彩的辩论中,我们双方就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应该被抵制还是可以被包容的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回顾整个辩论过程,我方始终坚持应该抵制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并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首先,从图片屏摄行为的价值观及观众态度来看,通过官方数据显示,有 83.3%的观众反对屏摄,这充分展示了我方观点的合理性。其次,从影片制作方的影响角度而言,如数据表明存在 3.287 亿的损失,这进一步阐述了屏摄行为损害了电影制片人的利益,降低了他们的创作积极性。
在辩论过程中,对方认为是否应该通过教育和引导来改变这种观影习惯,而不是简单地包容,但对方并未举证。对方也未说明如何包容。而且,在漆黑的影厅中,拍摄照片时,真的没人注意到灯光吗?并且,既然影院中有 83.3%的人反对,还有摄影师、制片人认为这是对他们劳动成果的不尊重,难道不应该从多数人的角度来考虑吗?
此外,我方认为抵制可以通过温和的引导方式,比如让观众观看一些公益广告,从他们对知识侵权不了解的角度出发,使他们更好地知晓并遵守观影规范。而对方未举证有多少人分享照片是为了发朋友圈,又有多少人是为了商业目的。对于逆反心理这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温和的引导来反驳这一观点。
综上所述,我方在辩论中充分展示了抵制春节档电影屏摄行为是因为其弊大于利,这一观点具有合理性,并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有力的论证,而对方辩友的观点存在诸多问题,无法有效支持其论点。因此,我方坚定认为,我方观点是正确、合理的,也是符合观众、影院等多方利益的。谢谢!
感谢反方四辩。下面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 30 秒,发言及计时开始。
对方辩友大家好!在这场精彩的辩论中,我们双方就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应该被抵制还是可以被包容的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回顾整个辩论过程,我方始终坚持应该抵制春节档电影的“图片屏摄”行为,并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首先,从图片屏摄行为的价值观及观众态度来看,通过官方数据显示,有 83.3%的观众反对屏摄,这充分展示了我方观点的合理性。其次,从影片制作方的影响角度而言,如数据表明存在 3.287 亿的损失,这进一步阐述了屏摄行为损害了电影制片人的利益,降低了他们的创作积极性。
在辩论过程中,对方认为是否应该通过教育和引导来改变这种观影习惯,而不是简单地包容,但对方并未举证。对方也未说明如何包容。而且,在漆黑的影厅中,拍摄照片时,真的没人注意到灯光吗?并且,既然影院中有 83.3%的人反对,还有摄影师、制片人认为这是对他们劳动成果的不尊重,难道不应该从多数人的角度来考虑吗?
此外,我方认为抵制可以通过温和的引导方式,比如让观众观看一些公益广告,从他们对知识侵权不了解的角度出发,使他们更好地知晓并遵守观影规范。而对方未举证有多少人分享照片是为了发朋友圈,又有多少人是为了商业目的。对于逆反心理这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温和的引导来反驳这一观点。
综上所述,我方在辩论中充分展示了抵制春节档电影屏摄行为是因为其弊大于利,这一观点具有合理性,并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有力的论证,而对方辩友的观点存在诸多问题,无法有效支持其论点。因此,我方坚定认为,我方观点是正确、合理的,也是符合观众、影院等多方利益的。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在辩论中充分展示了抵制春节档电影屏摄行为是因为其弊大于利,这一观点具有合理性,并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有力的论证,而对方辩友的观点存在诸多问题,无法有效支持其论点。因此,我方坚定认为,我方观点是正确、合理的,也是符合观众、影院等多方利益的。
这段话里最精彩的三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