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为:乐子人是真的快乐 vs 乐子人不是真的快乐
正方一辩: 开宗明义,我方认为乐子人是真正的快乐。乐子人通常是指以看乐子为目的的人,包括但不限于吃瓜、追八卦。这些人通常不关心事件的本质或真相,只是将事件作为娱乐或消遣的源泉,并以此获得满足感。乐子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温和派,相对理智,单纯地寻找快乐,关注新鲜事物,并且会参与一些讨论,但他们不会主动挑起争端;另一种是比较极端的,他们比较激进,会主动制造争议和冲突,以此来获得乐趣。
首先,我方认为乐子人是一种思维模式和状态的局限,不是具体到某些人,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乐子人,这取决于当时的状态。以我自身经历来讲,高中时期在学校忙碌的我只能通过看身边的一些乐子来获得快乐,小到同学之间的抬杠争论,大到领导演讲、台商演讲的不标准发音,那时我发自内心地感受到快乐。正如布雷默所说,真正的快乐是内在的,只有在人类的心理里才能发现。
其次,我方认为真的快乐是符合自我价值观的快乐。这种快乐是简单且主观的,应当由乐子人自我定义,而不是由他人社会价值来判定。其一,这种快乐是简单的,正如幼年时期的孩童,不知是非,不知善恶,单纯的一颗糖果或者一个温暖的怀抱,对他来说都是真正的快乐。其二,真的快乐是主观的,这种快乐无关社会道德与标准。就比如鲁迅笔下的阿Q,生活在代表黑暗吃人的封建社会,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他,整天食不果腹,毫无上升空间。在外人看来,他非常痛苦,但通过精神胜利法,他总能找到自己的快乐,这也是一种真的快乐。
此外,对于现代社会而言,乐子人能够以轻松的心态去面对网络文化,维护了自己的心理边界,避免被网络暴力或者争议所影响。这种自我保护机制满足了人们对安全感的最基本需求,而安全感是真正的快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从小就生活在各种各样的规训中,太多个人价值被所谓的社会价值所限定。我方所说的真的快乐,是指所有发自内心的快乐。综上,我方认为乐子人是真的快乐。
反方一辩: 开宗明义,乐子人通常指的是那些喜欢找乐子、享受娱乐的人。他们极度渴望在生活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甚至有些愿意为此抛开是非对错。乐子人的出现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社会和学校中的压力、互联网的发展影响以及流量经济的驱动等等,这些因素共同促使一部分人通过挑起事端、制造话题和围观热闹等方式来获得满足感和存在感。
在我方看来,乐子人在获得满足感和存在感时,确实感受到了快乐,但这种短时的愉悦刺激并不是真的快乐。因为当愉悦感退去后,这些承受生活压力的人又会重新回到麻木空虚的状态中去,甚至更加严重。为了满足对快乐的需要,乐子人又会重新甚至更加积极地去找乐子,从而陷入恶性循环。长此以往,这种快乐无法真正治愈麻木、痛苦和空虚,只会让人在麻木与短暂的愉悦中挣扎。
更有甚者,乐子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愉悦感和存在感,可能会走上极端,开始漠视道德规则甚至法律,甚至形成以他人痛苦为乐的价值观。例如,怂恿跳楼的人,这是血淋淋的现实。
那么,什么是真的快乐呢?当人通过思考问题或体育锻炼,经过努力和付出后,同样会感到愉悦,这种愉悦作用时间长,而且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愉悦感以长此以往,可以改善我们的身心状态,还可以避免我方刚才所说的恶性循环,也具有个人和社会价值。作为痛苦、麻木和悲伤等负面情绪的反面,只有尊重治愈负面情绪的快乐,我方认为才能称得上是真的快乐。乐子人的思维模式所带来的快乐无法真正缓解人的压力和痛苦,无法舒缓人的负面情绪,甚至在短时刺激后可能会让人感到更加难受,不能称得上是真的快乐。综上,我方认为乐子人不是真正的快乐。
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正方四辩:您方说乐子人是抛开是非对错的,但不是所有乐子人都是这样找乐子的。比如刚才对方一辩咨询时他没回答出来,大家可能觉得有点乐,那这个时候我们也是乐子人,但我们并没有挑起事端制造话题。 反方一辩:首先,他回答不上来是因为规则原因,我们给出论题后进行回击,他回答不出来。其次,我方在稿中已明确下过定义,您说的定义您可能没有理解清楚。您说乐子人会挑起事端制造话题,但我方认为您说的乐子人定义不准确。还有您说乐子人通过找乐子或制造乐子获得满足感和存在感,也有一些乐子人通过自我保护获得内心的安全感,这难道不叫乐子吗?您说愉悦感退去后那种快乐不是真的快乐,那在当时那个状态,乐子人难道没有感受到快乐吗?为什么不是真的快乐呢?您说会陷入恶性循环,在这个社会中,不是每件事都能按自己想的发展,有些事无法解决时,当一个乐子人从中找乐子来治愈自己,这难道是恶性循环吗?还有您说跳楼的例子,那些说“你跳啊”的人不能算是典型的乐子人,乐子人应该是既不劝跳也不劝不跳,比如在韩国、日本的一些自杀高发地,会立一个牌子说“你硬盘擦干净了吗”,这样反而能起到一些积极作用,有人真的因为这个不跳了。您觉得乐子人一直是社会中的负面角色吗?
正方二辩: 我方观点是乐子人是真的快乐。无论是温和派还是极端派,他们都是以看乐子为目的的人。人的快乐并非仅仅是短暂的愉悦,它涉及自我保护和心理满足等多个方面。
第一,从自我保护的角度来看,在当下网络时代,乐子人将自己置于旁观者的位置,避免直接参与其中,从而有效避免网络冲突,保护个人心理健康,也减轻了心理压力。例如,在网络心理学研究中指出,保持一定的距离可以减轻压力和心理负担。在社交场合中,乐子人总能运用幽默来避免冲突和尴尬。当与他人意见不合时,他们不会强硬地坚持自己的观点,而是以幽默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看法,缓解气氛。
第二,乐子人能够以独特的视角看待事物。他们不会过分纠结于事物的表象,而是善于发现其中的趣味。这种心态使他们能够在平凡的生活中找到乐趣,不被琐事所困扰。例如,面对一些看似无聊的事情,乐子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解读与想象,创造出有趣的内容,从而获得快乐。
当然,对方辩友说乐子人的快乐是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其实乐子人的快乐并非完全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他们更多的是对各种现象进行调侃和娱乐,而不是恶意攻击。这种轻松的态度有助于缓解生活中的压力,让人保持积极的情绪。比如在网络文化中,乐子人创造的各种幽默的梗和段子,不仅让自己开心,也能给他人带来欢乐,并且获得心理上的满足。
综上,乐子人的快乐是积极的,这种快乐有助于缓解生活中的负面情绪。通过寻找乐子,他们能够将注意力从烦恼中转移出来,为自己的生活带来更多的阳光和方向。
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 反方三辩:您方将乐子人分成两类,一类是温和派,一类是极端派,那您刚才又说乐子人是没有立场的,只是一个看客,您方的论证一直在说乐子人站在一个无关紧要的地方看待所有的乐子,那您如何将这个观点与极端派结合在一起?您说自我保护是处于一种受迫的心理,那他为什么会受到这种遭遇?是因为他主动挑事还是因为他不主动挑事就会遭到这种遭遇?您将不主动挑事的人归为少数派,但您一直在论证自我保护可以得到真正的快乐,那您是更倾向于说只有少数派才能获得这种快乐吗?您说自我保护能获得安全感,而安全感就是快乐,那这种自我保护获得的快乐感真的符合自己内心的价值观吗?这是您自己真正想要的吗? 正方二辩:我方将乐子人分为温和派和极端派,极端派只是小部分,大部分是温和派。我方说的自我保护是指当下每个人都会不可避免地受到一些冲突和他人的危害,通过自己幽默的方式或积极的心态来缓解这些冲突,从而获得真正的快乐。不是不挑事就会承受这些,也可能是对方挑衅。真正的快乐是发自内心的,自我保护获得的安全感符合自己的价值观,这是自己真正想要的。
反方二辩: 首先,你们对乐子人的定义中,不管是温和派还是极端派,他们在获得快感时,你们没办法论证这是真的快乐。你们对真正快乐的定义是符合价值观,但我方认为价值观只是真的快乐的一个必要条件,因为活在这个世界上,做的大部分事情都是符合价值观的,但这阶段不可能不存在痛苦。我方对真的快乐的定义是能消磨痛苦,快乐和痛苦是两面的,不能抛开痛苦谈快乐。
反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内容表述不太清晰,部分语句难以理解,仅做尽量优化): 反方三辩:就您刚才所说的内容,提出几个问题。首先,您说不能抛开痛苦谈快乐,那痛苦和快乐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的。那我们如果因为痛苦和快乐存在某种联系,那该如何看待呢?
辩题为:乐子人是真的快乐 vs 乐子人不是真的快乐
正方一辩: 开宗明义,我方认为乐子人是真正的快乐。乐子人通常是指以看乐子为目的的人,包括但不限于吃瓜、追八卦。这些人通常不关心事件的本质或真相,只是将事件作为娱乐或消遣的源泉,并以此获得满足感。乐子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温和派,相对理智,单纯地寻找快乐,关注新鲜事物,并且会参与一些讨论,但他们不会主动挑起争端;另一种是比较极端的,他们比较激进,会主动制造争议和冲突,以此来获得乐趣。
首先,我方认为乐子人是一种思维模式和状态的局限,不是具体到某些人,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乐子人,这取决于当时的状态。以我自身经历来讲,高中时期在学校忙碌的我只能通过看身边的一些乐子来获得快乐,小到同学之间的抬杠争论,大到领导演讲、台商演讲的不标准发音,那时我发自内心地感受到快乐。正如布雷默所说,真正的快乐是内在的,只有在人类的心理里才能发现。
其次,我方认为真的快乐是符合自我价值观的快乐。这种快乐是简单且主观的,应当由乐子人自我定义,而不是由他人社会价值来判定。其一,这种快乐是简单的,正如幼年时期的孩童,不知是非,不知善恶,单纯的一颗糖果或者一个温暖的怀抱,对他来说都是真正的快乐。其二,真的快乐是主观的,这种快乐无关社会道德与标准。就比如鲁迅笔下的阿Q,生活在代表黑暗吃人的封建社会,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他,整天食不果腹,毫无上升空间。在外人看来,他非常痛苦,但通过精神胜利法,他总能找到自己的快乐,这也是一种真的快乐。
此外,对于现代社会而言,乐子人能够以轻松的心态去面对网络文化,维护了自己的心理边界,避免被网络暴力或者争议所影响。这种自我保护机制满足了人们对安全感的最基本需求,而安全感是真正的快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从小就生活在各种各样的规训中,太多个人价值被所谓的社会价值所限定。我方所说的真的快乐,是指所有发自内心的快乐。综上,我方认为乐子人是真的快乐。
反方一辩: 开宗明义,乐子人通常指的是那些喜欢找乐子、享受娱乐的人。他们极度渴望在生活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甚至有些愿意为此抛开是非对错。乐子人的出现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社会和学校中的压力、互联网的发展影响以及流量经济的驱动等等,这些因素共同促使一部分人通过挑起事端、制造话题和围观热闹等方式来获得满足感和存在感。
在我方看来,乐子人在获得满足感和存在感时,确实感受到了快乐,但这种短时的愉悦刺激并不是真的快乐。因为当愉悦感退去后,这些承受生活压力的人又会重新回到麻木空虚的状态中去,甚至更加严重。为了满足对快乐的需要,乐子人又会重新甚至更加积极地去找乐子,从而陷入恶性循环。长此以往,这种快乐无法真正治愈麻木、痛苦和空虚,只会让人在麻木与短暂的愉悦中挣扎。
更有甚者,乐子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愉悦感和存在感,可能会走上极端,开始漠视道德规则甚至法律,甚至形成以他人痛苦为乐的价值观。例如,怂恿跳楼的人,这是血淋淋的现实。
那么,什么是真的快乐呢?当人通过思考问题或体育锻炼,经过努力和付出后,同样会感到愉悦,这种愉悦作用时间长,而且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愉悦感以长此以往,可以改善我们的身心状态,还可以避免我方刚才所说的恶性循环,也具有个人和社会价值。作为痛苦、麻木和悲伤等负面情绪的反面,只有尊重治愈负面情绪的快乐,我方认为才能称得上是真的快乐。乐子人的思维模式所带来的快乐无法真正缓解人的压力和痛苦,无法舒缓人的负面情绪,甚至在短时刺激后可能会让人感到更加难受,不能称得上是真的快乐。综上,我方认为乐子人不是真正的快乐。
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正方四辩:您方说乐子人是抛开是非对错的,但不是所有乐子人都是这样找乐子的。比如刚才对方一辩咨询时他没回答出来,大家可能觉得有点乐,那这个时候我们也是乐子人,但我们并没有挑起事端制造话题。 反方一辩:首先,他回答不上来是因为规则原因,我们给出论题后进行回击,他回答不出来。其次,我方在稿中已明确下过定义,您说的定义您可能没有理解清楚。您说乐子人会挑起事端制造话题,但我方认为您说的乐子人定义不准确。还有您说乐子人通过找乐子或制造乐子获得满足感和存在感,也有一些乐子人通过自我保护获得内心的安全感,这难道不叫乐子吗?您说愉悦感退去后那种快乐不是真的快乐,那在当时那个状态,乐子人难道没有感受到快乐吗?为什么不是真的快乐呢?您说会陷入恶性循环,在这个社会中,不是每件事都能按自己想的发展,有些事无法解决时,当一个乐子人从中找乐子来治愈自己,这难道是恶性循环吗?还有您说跳楼的例子,那些说“你跳啊”的人不能算是典型的乐子人,乐子人应该是既不劝跳也不劝不跳,比如在韩国、日本的一些自杀高发地,会立一个牌子说“你硬盘擦干净了吗”,这样反而能起到一些积极作用,有人真的因为这个不跳了。您觉得乐子人一直是社会中的负面角色吗?
正方二辩: 我方观点是乐子人是真的快乐。无论是温和派还是极端派,他们都是以看乐子为目的的人。人的快乐并非仅仅是短暂的愉悦,它涉及自我保护和心理满足等多个方面。
第一,从自我保护的角度来看,在当下网络时代,乐子人将自己置于旁观者的位置,避免直接参与其中,从而有效避免网络冲突,保护个人心理健康,也减轻了心理压力。例如,在网络心理学研究中指出,保持一定的距离可以减轻压力和心理负担。在社交场合中,乐子人总能运用幽默来避免冲突和尴尬。当与他人意见不合时,他们不会强硬地坚持自己的观点,而是以幽默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看法,缓解气氛。
第二,乐子人能够以独特的视角看待事物。他们不会过分纠结于事物的表象,而是善于发现其中的趣味。这种心态使他们能够在平凡的生活中找到乐趣,不被琐事所困扰。例如,面对一些看似无聊的事情,乐子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解读与想象,创造出有趣的内容,从而获得快乐。
当然,对方辩友说乐子人的快乐是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其实乐子人的快乐并非完全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他们更多的是对各种现象进行调侃和娱乐,而不是恶意攻击。这种轻松的态度有助于缓解生活中的压力,让人保持积极的情绪。比如在网络文化中,乐子人创造的各种幽默的梗和段子,不仅让自己开心,也能给他人带来欢乐,并且获得心理上的满足。
综上,乐子人的快乐是积极的,这种快乐有助于缓解生活中的负面情绪。通过寻找乐子,他们能够将注意力从烦恼中转移出来,为自己的生活带来更多的阳光和方向。
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 反方三辩:您方将乐子人分成两类,一类是温和派,一类是极端派,那您刚才又说乐子人是没有立场的,只是一个看客,您方的论证一直在说乐子人站在一个无关紧要的地方看待所有的乐子,那您如何将这个观点与极端派结合在一起?您说自我保护是处于一种受迫的心理,那他为什么会受到这种遭遇?是因为他主动挑事还是因为他不主动挑事就会遭到这种遭遇?您将不主动挑事的人归为少数派,但您一直在论证自我保护可以得到真正的快乐,那您是更倾向于说只有少数派才能获得这种快乐吗?您说自我保护能获得安全感,而安全感就是快乐,那这种自我保护获得的快乐感真的符合自己内心的价值观吗?这是您自己真正想要的吗? 正方二辩:我方将乐子人分为温和派和极端派,极端派只是小部分,大部分是温和派。我方说的自我保护是指当下每个人都会不可避免地受到一些冲突和他人的危害,通过自己幽默的方式或积极的心态来缓解这些冲突,从而获得真正的快乐。不是不挑事就会承受这些,也可能是对方挑衅。真正的快乐是发自内心的,自我保护获得的安全感符合自己的价值观,这是自己真正想要的。
反方二辩: 首先,你们对乐子人的定义中,不管是温和派还是极端派,他们在获得快感时,你们没办法论证这是真的快乐。你们对真正快乐的定义是符合价值观,但我方认为价值观只是真的快乐的一个必要条件,因为活在这个世界上,做的大部分事情都是符合价值观的,但这阶段不可能不存在痛苦。我方对真的快乐的定义是能消磨痛苦,快乐和痛苦是两面的,不能抛开痛苦谈快乐。
反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内容表述不太清晰,部分语句难以理解,仅做尽量优化): 反方三辩:就您刚才所说的内容,提出几个问题。首先,您说不能抛开痛苦谈快乐,那痛苦和快乐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的。那我们如果因为痛苦和快乐存在某种联系,那该如何看待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