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一辩开篇陈词: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在我方看来,文化打败魔法是可取的。这句话出自成龙历险记中老爹在用反派的魔法打败反派后产生的一句经典台词。
首先,明确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我们所讨论的这种方法是否可取,是以法律没有完全普及触及到的领域和情况作为前提背景。我方的判准是,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是否能够解决当下的问题,以及对整个社会的法律完善是否具有正面的促进作用。
第一,在常规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时,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能够帮助我们最大程度地解决当下问题。举个生活中常见的例子,大家坐高铁时常常会遇到吵闹的小孩子。一开始可能会忍耐,但当孩子吵闹一个小时,向乘务员反映情况并好言相劝后仍继续吵闹时,很多网友会选择直接“发疯”,比如直接站起来大声呵斥以制止。同时,网上有个实际案例,一名东北女生在向乘务员寻求帮助后,小孩子仍在吵闹,她直接站起来呵斥制止了这个小朋友,并获得了满堂掌声。由此可见,在生活中,当常规手段无用时,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可以较为快速地解决当下问题。
第二,用魔法打败魔法,有助于促进法律制度的完善。根据电影原型“昆山龙哥案”,龙哥和于某发生社会冲突后,于某为保护自己,将已对他造成伤害并试图继续侵害他的龙哥捅死。在当时的法律条件下,于某本应被判为故意杀人,但法官考虑到刘某是出于自我保护,防止对方继续纠缠报复的意图,判定其符合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自此案后,刑法第 20 条进行了修改,正当防卫正式走入大众视野,让每一个受到侵害的人都能依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及人身安全。天津碰瓷老人杜老太凭借层出不穷的碰瓷手段在天津行骗十年,她不仅自己花样骗,还利用陌生人和自己的儿女行骗。一开始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拘留,但效果甚微。后来此事被报道网上,引起巨大舆论风波,从而得到政府、社会的重视。2014 年之后出台的相关法律,减少了此类案件的发生。由此可见,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引起政府及社会的关注,从而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
最后,我方倡导的并不是所有事情一开始就要用魔法打败魔法,而是在用常规合理手段之后,仍不能解决当事人问题时,使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当下的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政府的关注,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
综上所述,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是可取的。
正方一辩开篇陈词: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在我方看来,文化打败魔法是可取的。这句话出自成龙历险记中老爹在用反派的魔法打败反派后产生的一句经典台词。
首先,明确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我们所讨论的这种方法是否可取,是以法律没有完全普及触及到的领域和情况作为前提背景。我方的判准是,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是否能够解决当下的问题,以及对整个社会的法律完善是否具有正面的促进作用。
第一,在常规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时,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能够帮助我们最大程度地解决当下问题。举个生活中常见的例子,大家坐高铁时常常会遇到吵闹的小孩子。一开始可能会忍耐,但当孩子吵闹一个小时,向乘务员反映情况并好言相劝后仍继续吵闹时,很多网友会选择直接“发疯”,比如直接站起来大声呵斥以制止。同时,网上有个实际案例,一名东北女生在向乘务员寻求帮助后,小孩子仍在吵闹,她直接站起来呵斥制止了这个小朋友,并获得了满堂掌声。由此可见,在生活中,当常规手段无用时,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可以较为快速地解决当下问题。
第二,用魔法打败魔法,有助于促进法律制度的完善。根据电影原型“昆山龙哥案”,龙哥和于某发生社会冲突后,于某为保护自己,将已对他造成伤害并试图继续侵害他的龙哥捅死。在当时的法律条件下,于某本应被判为故意杀人,但法官考虑到刘某是出于自我保护,防止对方继续纠缠报复的意图,判定其符合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自此案后,刑法第 20 条进行了修改,正当防卫正式走入大众视野,让每一个受到侵害的人都能依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及人身安全。天津碰瓷老人杜老太凭借层出不穷的碰瓷手段在天津行骗十年,她不仅自己花样骗,还利用陌生人和自己的儿女行骗。一开始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拘留,但效果甚微。后来此事被报道网上,引起巨大舆论风波,从而得到政府、社会的重视。2014 年之后出台的相关法律,减少了此类案件的发生。由此可见,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引起政府及社会的关注,从而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
最后,我方倡导的并不是所有事情一开始就要用魔法打败魔法,而是在用常规合理手段之后,仍不能解决当事人问题时,使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当下的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政府的关注,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
综上所述,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是可取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综上所述,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是可取的。
进行这方面,对好的人和方法,能否解释一下。我下一个问题,什么是魔法?我方的这个魔法不完全拘泥于做出同等行为,而是说在用了法律上一些比较温和平静、常规的方式之后,具有不同的性质,相似,没有问题吧。您在大吵大闹,我去劝劝您,这种行为不算魔法对抗吧?劝解和呵斥是不是常规处理方法的手段呢?我举个例子,我是老师,想让学生把自己的地方安静一下,我采用测试的方式哪里不常规了?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您肯定得先告知,一个老师,难道一开始就要生气发脾气吗?难道不是应该先讲纪律,大家都是先劝解,再去训斥,这依然是一个常规的处理方式,不属于魔法的成分。
接着问,您方是说在法律没触及到的领域,这个方法才适用,对吧?嗯,对,在法律不是非常完善的一些领域和情况。各位评委,各位观众注意了,所以在正方的世界里,这些法律触及到且有了明确规章的领域,是不是这条方法论就不可取?可以使用啊,那这不符合您方的判准,您方说触及不到的领域,我们才可以去使用,这是您方的第一个分析点。
第二个,我来问您,在列车上打您宠孩子,您这样做真的能解决问题吗?我方不需要证明完全能够保证,但是如果用平时的那种手段能够解决问题的话,为什么在网上还会有那么多讨论的声音?好的,就是网上大家都知道了这个方法,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这一层我们比较不出。其次,当您用了大吵大闹的方法,解决不了这个时候您会怎么做?您说不是解决不了,至少去尝试了,这个方法有可能解决,在努力去尝试。您看,当方法不奏效的时候,说您尝试了,意味着这个方法不可行。其次我来告诉您如何去制止,您用更极端的行为,去大吵大闹,在地上打滚,您就让他说,哦,这种打滚的行为是很恶劣的,您就犯了错,但是您成为了更大的噪音源,这个车厢的环境更加糟糕。
好,我再来问您,就是您说魔法打败魔法,它打败的是谁?它打败的是对方完全不顾周围人利益的行径,就是他还在吵着,大家听清楚了,打败的是这种行径,所以正方必须要讲要针对这种行为,而某一个人某一个打得是暂时性的。
进行这方面,对好的人和方法,能否解释一下。我下一个问题,什么是魔法?我方的这个魔法不完全拘泥于做出同等行为,而是说在用了法律上一些比较温和平静、常规的方式之后,具有不同的性质,相似,没有问题吧。您在大吵大闹,我去劝劝您,这种行为不算魔法对抗吧?劝解和呵斥是不是常规处理方法的手段呢?我举个例子,我是老师,想让学生把自己的地方安静一下,我采用测试的方式哪里不常规了?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您肯定得先告知,一个老师,难道一开始就要生气发脾气吗?难道不是应该先讲纪律,大家都是先劝解,再去训斥,这依然是一个常规的处理方式,不属于魔法的成分。
接着问,您方是说在法律没触及到的领域,这个方法才适用,对吧?嗯,对,在法律不是非常完善的一些领域和情况。各位评委,各位观众注意了,所以在正方的世界里,这些法律触及到且有了明确规章的领域,是不是这条方法论就不可取?可以使用啊,那这不符合您方的判准,您方说触及不到的领域,我们才可以去使用,这是您方的第一个分析点。
第二个,我来问您,在列车上打您宠孩子,您这样做真的能解决问题吗?我方不需要证明完全能够保证,但是如果用平时的那种手段能够解决问题的话,为什么在网上还会有那么多讨论的声音?好的,就是网上大家都知道了这个方法,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这一层我们比较不出。其次,当您用了大吵大闹的方法,解决不了这个时候您会怎么做?您说不是解决不了,至少去尝试了,这个方法有可能解决,在努力去尝试。您看,当方法不奏效的时候,说您尝试了,意味着这个方法不可行。其次我来告诉您如何去制止,您用更极端的行为,去大吵大闹,在地上打滚,您就让他说,哦,这种打滚的行为是很恶劣的,您就犯了错,但是您成为了更大的噪音源,这个车厢的环境更加糟糕。
好,我再来问您,就是您说魔法打败魔法,它打败的是谁?它打败的是对方完全不顾周围人利益的行径,就是他还在吵着,大家听清楚了,打败的是这种行径,所以正方必须要讲要针对这种行为,而某一个人某一个打得是暂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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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及在场各位。开宗明义,魔法是与现实对应的一个概念。在互联网的语境中,魔法打败往往指生活中极端荒谬的事情,采取一些非常规的解决方法。用魔法打败魔法需要满足前后两个魔法之间具有相似性,而非强大的处理方式。比如高铁上吵闹的孩子,我假扮成老师,只是换了一种口吻去劝说,这本质上还是常规的处理方式。而与之对应的魔法是我做出比对方更恶劣的行为来制止他,他吵我就更吵,试图压制他以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可取是可以采取并值得效仿的。可取作为方法论,必须满足两个维度,方法论上的有效性,且价值上值得推广。
首先,用魔法打败魔法无法达到有效解决问题的目的。假如遭遇网暴,若以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思维来解决,最好的办法便是攻击回去。然而,这样可能会让事态愈演愈烈,最终演变成一场网络暴力,或是变成来回不断的攻击,仅仅只是宣泄情绪,而未能解决具体问题。用魔法打败魔法实则是以暴制暴的思维,这种方式虽能带来一时情绪的快感,但大多无法解决事情本身。同时,若社会普遍接受以非常规手段解决问题,我们可能会忽视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进而损害社会的整体秩序,绕过既定规则,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报复行为,忽视了法律程序和公正裁决的必要性,可能会导致无辜者受害,甚至加剧社会不公。
我们理解正方可能会认为用魔法打败魔法是一种快速有效的应对策略。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这种做法的短期效果并不能掩盖其长期的危害。我们必须超越短期的视角,考虑更加深远的影响,并致力于寻找能够维护长期和平与秩序的解决方案。
其次,用魔法打败魔法的观念在价值上不值得倡导和宣扬。制造问题的人底线更低,我们用对方的方式回击对方,本质上是一种自我矛盾的行为。我们许多人都讨厌那些不择手段、无规则的人,然而,当我们用相同的手段去对抗他们时,我们实际上就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屠龙少年终成恶龙,我们在对抗恶的过程中,自己可能也变成了恶的一部分。用魔法打败魔法,可能会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成我们最初所讨厌和反对的那种人。这种转变不仅是对个人的一种伤害,对社会也是一种危害。
当我们接受并实践用魔法打败魔法的观念时,我们正在逐步丧失自己的道德底线。面对底线更低的人,我们若选择同样沉沦,就等于放弃了提升和改善社会环境的机会,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更是在无形中助长了恶的蔓延。
假如在列车上遇见熊孩子,若以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解决,便是和他对吼,直到他安静。那若在这种情况下他仍不听怎么办?是不是一定要做出比他的行为更恶劣的举动,而自己也成为了更大的噪音源?进一步讲,这种行为向列车上的其他成员传递了一个信号,我们也可以打着这样的旗号来实现对规则的逾越,最终叫苦不迭的还是管理者。所以,我方认为用魔法打败魔法在价值倡导上是不值得宣扬的。
感谢主席及在场各位。开宗明义,魔法是与现实对应的一个概念。在互联网的语境中,魔法打败往往指生活中极端荒谬的事情,采取一些非常规的解决方法。用魔法打败魔法需要满足前后两个魔法之间具有相似性,而非强大的处理方式。比如高铁上吵闹的孩子,我假扮成老师,只是换了一种口吻去劝说,这本质上还是常规的处理方式。而与之对应的魔法是我做出比对方更恶劣的行为来制止他,他吵我就更吵,试图压制他以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可取是可以采取并值得效仿的。可取作为方法论,必须满足两个维度,方法论上的有效性,且价值上值得推广。
首先,用魔法打败魔法无法达到有效解决问题的目的。假如遭遇网暴,若以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思维来解决,最好的办法便是攻击回去。然而,这样可能会让事态愈演愈烈,最终演变成一场网络暴力,或是变成来回不断的攻击,仅仅只是宣泄情绪,而未能解决具体问题。用魔法打败魔法实则是以暴制暴的思维,这种方式虽能带来一时情绪的快感,但大多无法解决事情本身。同时,若社会普遍接受以非常规手段解决问题,我们可能会忽视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进而损害社会的整体秩序,绕过既定规则,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报复行为,忽视了法律程序和公正裁决的必要性,可能会导致无辜者受害,甚至加剧社会不公。
我们理解正方可能会认为用魔法打败魔法是一种快速有效的应对策略。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这种做法的短期效果并不能掩盖其长期的危害。我们必须超越短期的视角,考虑更加深远的影响,并致力于寻找能够维护长期和平与秩序的解决方案。
其次,用魔法打败魔法的观念在价值上不值得倡导和宣扬。制造问题的人底线更低,我们用对方的方式回击对方,本质上是一种自我矛盾的行为。我们许多人都讨厌那些不择手段、无规则的人,然而,当我们用相同的手段去对抗他们时,我们实际上就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屠龙少年终成恶龙,我们在对抗恶的过程中,自己可能也变成了恶的一部分。用魔法打败魔法,可能会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成我们最初所讨厌和反对的那种人。这种转变不仅是对个人的一种伤害,对社会也是一种危害。
当我们接受并实践用魔法打败魔法的观念时,我们正在逐步丧失自己的道德底线。面对底线更低的人,我们若选择同样沉沦,就等于放弃了提升和改善社会环境的机会,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更是在无形中助长了恶的蔓延。
假如在列车上遇见熊孩子,若以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解决,便是和他对吼,直到他安静。那若在这种情况下他仍不听怎么办?是不是一定要做出比他的行为更恶劣的举动,而自己也成为了更大的噪音源?进一步讲,这种行为向列车上的其他成员传递了一个信号,我们也可以打着这样的旗号来实现对规则的逾越,最终叫苦不迭的还是管理者。所以,我方认为用魔法打败魔法在价值倡导上是不值得宣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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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反方认为用魔法打败魔法既无法有效解决问题,其观念在价值上也不值得倡导和宣扬,因此是不可取的。
在证明一道数学题时,通常 X 可以取到 1 到 +∞,我们常取 1 作证明,您能告诉我 +∞不可取吗?所以,一件事情在主流情况下,我们取一,并不代表非主流选项不可取。这是第一件事。
接下来我问您第二件事,今天我想戒烟,没有任何规则可以强制我戒烟,所以我用一个类似于烟形状的物体帮助我戒烟,为什么不可以?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只要有一件事情有人作弊且承诺,那不能说它就是可取的,世界上并非任何事都是可取的。您也回答我一下,为什么我用一个类似烟的东西来帮助我戒烟不可取,我指的是像一个类似烟形状的,比如棒棒糖,我含在嘴里有一种像吸烟的感觉,为什么不可以?这是可以的。所以您看,在法律规则之外,有些事情中运用以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是可行的。
还有,您告诉我第一件事情事态会变得更加严重,无法解决事件本身,请您给一个解决方法。前面已经确认过,像列车上这个问题,您扮演程老师,我说我没有开班演说老师,现在问您,小孩在吵,找列车员管没用,找家长管也没用,您给一个解决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用魔法打败魔法还是其他方法都是不奏效的。那您方到底有什么方法?鼓励了二辩后第三遍这个问题您已经说了,就是采取了所有常规手段都没用,那去用魔法打败魔法,肯定也不奏效,关于解决方案,我已经回应了,如果采取更巧妙的一些方式,比如我扮成老师,这可能是常规方法吗?我指的是所有常规方法都不奏效,您怎么办?但是您也没法证明确实如此,您采取用魔法打败魔法,它能奏效,并且不会让事态愈演愈烈吗?愈演愈烈的证明是,您和孩子对吵或者其他方式,他并不一定就会安静下来。所以您的意思是,整个车厢的好人就活该被这个孩子吵吗?不是,我们否定的不是事情本身,只是说这个方法不可取,不值得推广,前面我们已经反复强调了它可取和不可取。同学,我第一个问题问的是,一件事情不作为主流使用,为什么它不可取,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您后面告诉我说我对抗恶人,使用恶人的方法会让我变成恶人,那我想问,今天那么多人给小孩讲道理,小孩就不吵了吗?首先我们已经回应过了,一件事情的可取和不可取,不仅需要解决问题,还要判断值不值得被推广。
在证明一道数学题时,通常 X 可以取到 1 到 +∞,我们常取 1 作证明,您能告诉我 +∞不可取吗?所以,一件事情在主流情况下,我们取一,并不代表非主流选项不可取。这是第一件事。
接下来我问您第二件事,今天我想戒烟,没有任何规则可以强制我戒烟,所以我用一个类似于烟形状的物体帮助我戒烟,为什么不可以?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只要有一件事情有人作弊且承诺,那不能说它就是可取的,世界上并非任何事都是可取的。您也回答我一下,为什么我用一个类似烟的东西来帮助我戒烟不可取,我指的是像一个类似烟形状的,比如棒棒糖,我含在嘴里有一种像吸烟的感觉,为什么不可以?这是可以的。所以您看,在法律规则之外,有些事情中运用以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是可行的。
还有,您告诉我第一件事情事态会变得更加严重,无法解决事件本身,请您给一个解决方法。前面已经确认过,像列车上这个问题,您扮演程老师,我说我没有开班演说老师,现在问您,小孩在吵,找列车员管没用,找家长管也没用,您给一个解决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用魔法打败魔法还是其他方法都是不奏效的。那您方到底有什么方法?鼓励了二辩后第三遍这个问题您已经说了,就是采取了所有常规手段都没用,那去用魔法打败魔法,肯定也不奏效,关于解决方案,我已经回应了,如果采取更巧妙的一些方式,比如我扮成老师,这可能是常规方法吗?我指的是所有常规方法都不奏效,您怎么办?但是您也没法证明确实如此,您采取用魔法打败魔法,它能奏效,并且不会让事态愈演愈烈吗?愈演愈烈的证明是,您和孩子对吵或者其他方式,他并不一定就会安静下来。所以您的意思是,整个车厢的好人就活该被这个孩子吵吗?不是,我们否定的不是事情本身,只是说这个方法不可取,不值得推广,前面我们已经反复强调了它可取和不可取。同学,我第一个问题问的是,一件事情不作为主流使用,为什么它不可取,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您后面告诉我说我对抗恶人,使用恶人的方法会让我变成恶人,那我想问,今天那么多人给小孩讲道理,小孩就不吵了吗?首先我们已经回应过了,一件事情的可取和不可取,不仅需要解决问题,还要判断值不值得被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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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此方法不好并不意味着它值得推广,是不可取的。其次是替代方案的问题,我们已给出用更强大的办法来化解,而您方用的方法并不一定奏效。
一件事情若无法证明其替代方案能同时解决问题,而我方已向您方证明,至少在您方“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中,我方能够对小孩产生一定威慑,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其一。
其二,您方认为一件事情必须有值得推广的意义才可取,而我方求证,在验证数据题时,通常用 X = 1 来进行推广,没人会用 X = +∞来验证,因其麻烦且不被推广,所以不能因其不可推广就认定其不可取。
接下来,您说若以“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只是作为宣泄情绪,无法解决事情本身,那无法解决的本质在哪,您方未回答。您方提出的解决方式是扮成老师或家长,这虽对孩子有威慑力,但也对整个车厢的人造成了一定影响,毕竟在车厢就应保持安静。
再看您方的第二个论点,您方说对抗恶人时不能用个人蔓延的方式。若一个孩子在车厢吵闹,而整车厢的人不遵从您方立场,不能学孩子吵闹,难道这一车厢的人就该忍受吵闹?若一车厢的人都给孩子做榜样,都遵守规则,可孩子仍在吵,您方的解决办法在哪?我方未见。
您方问在法律范围内能否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我方认为可以,但没必要,这也不代表此事不应存在。
您说列车中大吵大闹可能会成为新的噪音源,代表恶的蔓延。然而,整个社会对我的认定是,我是一个遵守规则的人,我只是通过越过那一条灰色的线,将对方拉回白色区域,并不意味着我会成为恶人,或者说您需要后续向我证明,为何我在列车上呵斥那个孩子,就会成为这样的人。
首先,此方法不好并不意味着它值得推广,是不可取的。其次是替代方案的问题,我们已给出用更强大的办法来化解,而您方用的方法并不一定奏效。
一件事情若无法证明其替代方案能同时解决问题,而我方已向您方证明,至少在您方“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中,我方能够对小孩产生一定威慑,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其一。
其二,您方认为一件事情必须有值得推广的意义才可取,而我方求证,在验证数据题时,通常用 X = 1 来进行推广,没人会用 X = +∞来验证,因其麻烦且不被推广,所以不能因其不可推广就认定其不可取。
接下来,您说若以“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只是作为宣泄情绪,无法解决事情本身,那无法解决的本质在哪,您方未回答。您方提出的解决方式是扮成老师或家长,这虽对孩子有威慑力,但也对整个车厢的人造成了一定影响,毕竟在车厢就应保持安静。
再看您方的第二个论点,您方说对抗恶人时不能用个人蔓延的方式。若一个孩子在车厢吵闹,而整车厢的人不遵从您方立场,不能学孩子吵闹,难道这一车厢的人就该忍受吵闹?若一车厢的人都给孩子做榜样,都遵守规则,可孩子仍在吵,您方的解决办法在哪?我方未见。
您方问在法律范围内能否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方式,我方认为可以,但没必要,这也不代表此事不应存在。
您说列车中大吵大闹可能会成为新的噪音源,代表恶的蔓延。然而,整个社会对我的认定是,我是一个遵守规则的人,我只是通过越过那一条灰色的线,将对方拉回白色区域,并不意味着我会成为恶人,或者说您需要后续向我证明,为何我在列车上呵斥那个孩子,就会成为这样的人。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的,以下是校对和分段后的内容:
比方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被容许,比如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吸食某种毒品在道德上被容许,且这种紧急避险在法律上也可能被容忍,但这种情况真的有可取之处吗?大家是否值得这样做?我们今天是在给年轻人一个倡议,这是一个方法,而您方在兜售一个概念,即大家都用这种超越红线、降低底线的方法去做,这是否值得?所以,可推广形式必须有一个衡量标准,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您方也在退让,认为法律触及到的领域,好像就可以不用“魔法”来打败“魔法”了,所以说有可能解决事情上的利好,但您方其实并不想要。
第三,在一些厉害性的质疑方面,我方不需要提出任何解决利益,我方能够解决更多的问题。用“魔法”解决“魔法”,法律不能根治谎报,但我们相信法律的更新迭代会解决人们更好的权益,而恰恰对于解决力的这一要点,很多时候我们发现,最终解决问题的是猎社员、警察,是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所以说这个价值的归属感不属于人方。
第二件事,为什么会愈演愈烈,为什么会变成非理性的“狂酸”?第一层质疑,如果治不了熊孩子怎么办?这意味着必须要比孩子更恶。在讹人的例子里,今天您是一个专业碰瓷的,我躺在地上,您要想碰过他,要想恶心到他,您必须在地上也躺一天,甚至躺十天,像您的亲朋好友都来。熊孩子在这里打滚、吵闹,他背后受到的教育对应的力量是,我的父母可以无限地去浇灌您,而您作为一个路人,您在大声呼喊间管用吗?所以说您要比他变得更无爱、更无理、更加堕落人性的恶,但在这种情况下,您必然成为了更大的噪音源。这是第二层避害。
第三层避害是,当其他人,列车上的其他人说您可以打着正义的旗号,也可以去替天行道、替天执行正义的时候,我们都可以去逾越规则了。最后受害的是真正想坐列车的普通民众和列车员。不要小瞧恶的力量,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当恶的底线被模糊,当我们不再信仰法律,不再去探索个人与权利的边界,如何诉诸法律来维护我们个人的利益,如何去做一个证人,做一个正经的好人。好人往往意味着有更大的代价,它意味着我需要去压抑住暂时的爽感,去做一些我们认为正确的事,因为我们在为我们想要的事情去投票,而不是说这件事情很爽,无论能不能解决,我总该发泄一下,而这将导致更严重的问题。
好的,以下是校对和分段后的内容:
比方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被容许,比如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吸食某种毒品在道德上被容许,且这种紧急避险在法律上也可能被容忍,但这种情况真的有可取之处吗?大家是否值得这样做?我们今天是在给年轻人一个倡议,这是一个方法,而您方在兜售一个概念,即大家都用这种超越红线、降低底线的方法去做,这是否值得?所以,可推广形式必须有一个衡量标准,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您方也在退让,认为法律触及到的领域,好像就可以不用“魔法”来打败“魔法”了,所以说有可能解决事情上的利好,但您方其实并不想要。
第三,在一些厉害性的质疑方面,我方不需要提出任何解决利益,我方能够解决更多的问题。用“魔法”解决“魔法”,法律不能根治谎报,但我们相信法律的更新迭代会解决人们更好的权益,而恰恰对于解决力的这一要点,很多时候我们发现,最终解决问题的是猎社员、警察,是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所以说这个价值的归属感不属于人方。
第二件事,为什么会愈演愈烈,为什么会变成非理性的“狂酸”?第一层质疑,如果治不了熊孩子怎么办?这意味着必须要比孩子更恶。在讹人的例子里,今天您是一个专业碰瓷的,我躺在地上,您要想碰过他,要想恶心到他,您必须在地上也躺一天,甚至躺十天,像您的亲朋好友都来。熊孩子在这里打滚、吵闹,他背后受到的教育对应的力量是,我的父母可以无限地去浇灌您,而您作为一个路人,您在大声呼喊间管用吗?所以说您要比他变得更无爱、更无理、更加堕落人性的恶,但在这种情况下,您必然成为了更大的噪音源。这是第二层避害。
第三层避害是,当其他人,列车上的其他人说您可以打着正义的旗号,也可以去替天行道、替天执行正义的时候,我们都可以去逾越规则了。最后受害的是真正想坐列车的普通民众和列车员。不要小瞧恶的力量,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当恶的底线被模糊,当我们不再信仰法律,不再去探索个人与权利的边界,如何诉诸法律来维护我们个人的利益,如何去做一个证人,做一个正经的好人。好人往往意味着有更大的代价,它意味着我需要去压抑住暂时的爽感,去做一些我们认为正确的事,因为我们在为我们想要的事情去投票,而不是说这件事情很爽,无论能不能解决,我总该发泄一下,而这将导致更严重的问题。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二辩:
同学,您的观点我不太理解。您说让好人忍气吞声,被坏人欺负,还提到当遇到恶事产生冲突时,若自己有幸福的家人,而对方一无所有便无所顾忌,那好人如何对抗?一个好人在路上被人杀了,难道所有人都不管,他就该忍着吗?我们应该诉诸法律,将坏人抓起来,让大家都看到并从中学习,这是需要我们去发声、去对抗的。我们先探讨大环境下好人是否要对抗。要对抗,可现在法律管不了好人,用什么方法对抗?完善法律素质。但您说现在完善不了,那难道不用法律的方式就不行吗?您方认为好人今天就活该被坏人打败,我举例说明,前两天我手机丢了,被楼上台球厅的人捡到,我去要时他找我要 100 块,我报警后警察不管,我该怎么办?您说可以投诉警察,可警察为何不管,您认为是我的问题吗?您只聊碰瓷的例子,今天遇到一个专业碰瓷的人,作为好人该如何打败他?我按您刚才所说,我也可以躺在地上造成交通堵塞,警察自然会来。但同学,事实并非如此,人的底线不可丈量,万一他行为过激,伤害他人,他肯定要承担责任,警察依然会管,因为他已经触及到法律规则。为什么一个人碰瓷警察不管,而做恶人的话警察却管呢?您没发现是好人什么都没干,您方所谓的好人什么都不干,带来的后果更加严重了吗?
反方二辩:
您说发现碰瓷时可以打开行车记录仪,有法制观念,呼吁大家,误以为您注意到这件事情同样可以达到您的标准。您提到网络的例子,说您方认为今天您骂我一句无所谓,我也应该骂一句,但实际上对方可能会召集水军,甚至公布个人信息,好人放不下底线,他怎么能对抗得过?所以逐步的禁网行动开始了,无数的账号被封,无数的言语被禁掉,这难道不是好事吗?您说我的口径有跳动,禁网行动不属于魔法打败魔法的范畴,而是呼吁让更高的法律规则来保护我们。正是因为发现网上对骂的声音越来越大,情况愈演愈烈,才会引来规则的注意。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在网上随便发一句,谁会管呢?
正方二辩:
同学,您的观点我不太理解。您说让好人忍气吞声,被坏人欺负,还提到当遇到恶事产生冲突时,若自己有幸福的家人,而对方一无所有便无所顾忌,那好人如何对抗?一个好人在路上被人杀了,难道所有人都不管,他就该忍着吗?我们应该诉诸法律,将坏人抓起来,让大家都看到并从中学习,这是需要我们去发声、去对抗的。我们先探讨大环境下好人是否要对抗。要对抗,可现在法律管不了好人,用什么方法对抗?完善法律素质。但您说现在完善不了,那难道不用法律的方式就不行吗?您方认为好人今天就活该被坏人打败,我举例说明,前两天我手机丢了,被楼上台球厅的人捡到,我去要时他找我要 100 块,我报警后警察不管,我该怎么办?您说可以投诉警察,可警察为何不管,您认为是我的问题吗?您只聊碰瓷的例子,今天遇到一个专业碰瓷的人,作为好人该如何打败他?我按您刚才所说,我也可以躺在地上造成交通堵塞,警察自然会来。但同学,事实并非如此,人的底线不可丈量,万一他行为过激,伤害他人,他肯定要承担责任,警察依然会管,因为他已经触及到法律规则。为什么一个人碰瓷警察不管,而做恶人的话警察却管呢?您没发现是好人什么都没干,您方所谓的好人什么都不干,带来的后果更加严重了吗?
反方二辩:
您说发现碰瓷时可以打开行车记录仪,有法制观念,呼吁大家,误以为您注意到这件事情同样可以达到您的标准。您提到网络的例子,说您方认为今天您骂我一句无所谓,我也应该骂一句,但实际上对方可能会召集水军,甚至公布个人信息,好人放不下底线,他怎么能对抗得过?所以逐步的禁网行动开始了,无数的账号被封,无数的言语被禁掉,这难道不是好事吗?您说我的口径有跳动,禁网行动不属于魔法打败魔法的范畴,而是呼吁让更高的法律规则来保护我们。正是因为发现网上对骂的声音越来越大,情况愈演愈烈,才会引来规则的注意。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在网上随便发一句,谁会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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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辩:
我首先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何会认为今日在操场上呵斥一个小孩,此后自己就会堕落成一个恶人?并不是说呵斥小孩,自己就变成了熊孩子。我们所讲的是,呵斥小孩是以暴制暴,用更大的声音去压制他,那么车厢内就有了两个制造噪音的人,对于车厢内的其他人而言,情况会变得更为恶劣。而且无法保证当自己声音更大时,小孩就会安静下来,如此一来,这个实际存在的问题就变得更为严重。所以说,我们今天探讨这个问题,若呵斥小孩后,车厢内的人为此喝彩,是因为他解决了这个问题。
那么我想问一下,您刚所说的,若我不用这种方式,那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您刚才的例子巧妙地回答了,用巧妙的方法去遏制,用恰是常理可以接受的方法也能获得喝彩,而这恰恰是您方背后那些人群不支持“以魔法打败魔法”的理由。没有人想看到成年人也会躺在地上满地打滚,说“哎呀,你别吵了,我比你更恶劣,我比你更闹”,对吧?这种理论很奇怪。您还说这个方法不属于大话,那我到底该如何做?是一定要比他声音更大吗?
我方的一辩稿中,这种解释“魔法”是与现实相关的一个概念。在互联网语境中,“以魔法打败魔法”往往是指生活中极端荒谬的事情,采取一些非常规的解决方法。比如有人讹我,我去讹他,这肯定不是好好讲道理,而好好讲道理、智慧地处理,这都叫做精妙的处理方法,并不属于“以魔法打败魔法”。就像在学校里,老师的某些行为可能被认为是常规的,但作为一个乘客,面对一个陌生人,本身就是一个很复杂的情况,我没有理由去呵斥他。
另外,前面我们也提到了,“以魔法打败魔法”,两个“魔法”之间得有一致性,本质上是一样的。就像高铁上的熊孩子,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若我用一些非常规的手段,比如对他多加指责或怎样,而前面您方也同意了,呵斥他或者发现某种教育方式是一种常规手段,所以在我方看来,这并不属于“以魔法打败魔法”的范畴。如果他的身份是一个老师,那么他进行管教是理所应当的,他有管教学生的能力。但我作为一个乘客,没有管教陌生人的权利,所以我的呵斥是一种“以魔法打败魔法”的情况,这是对方举例时没有想到的解决办法。所以,您方是想让我方论证,巧妙的解决方法是不可取的,我们只能肯定当中的部分内容。这是我对此的辩论。
我首先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何会认为今日在操场上呵斥一个小孩,此后自己就会堕落成一个恶人?并不是说呵斥小孩,自己就变成了熊孩子。我们所讲的是,呵斥小孩是以暴制暴,用更大的声音去压制他,那么车厢内就有了两个制造噪音的人,对于车厢内的其他人而言,情况会变得更为恶劣。而且无法保证当自己声音更大时,小孩就会安静下来,如此一来,这个实际存在的问题就变得更为严重。所以说,我们今天探讨这个问题,若呵斥小孩后,车厢内的人为此喝彩,是因为他解决了这个问题。
那么我想问一下,您刚所说的,若我不用这种方式,那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您刚才的例子巧妙地回答了,用巧妙的方法去遏制,用恰是常理可以接受的方法也能获得喝彩,而这恰恰是您方背后那些人群不支持“以魔法打败魔法”的理由。没有人想看到成年人也会躺在地上满地打滚,说“哎呀,你别吵了,我比你更恶劣,我比你更闹”,对吧?这种理论很奇怪。您还说这个方法不属于大话,那我到底该如何做?是一定要比他声音更大吗?
我方的一辩稿中,这种解释“魔法”是与现实相关的一个概念。在互联网语境中,“以魔法打败魔法”往往是指生活中极端荒谬的事情,采取一些非常规的解决方法。比如有人讹我,我去讹他,这肯定不是好好讲道理,而好好讲道理、智慧地处理,这都叫做精妙的处理方法,并不属于“以魔法打败魔法”。就像在学校里,老师的某些行为可能被认为是常规的,但作为一个乘客,面对一个陌生人,本身就是一个很复杂的情况,我没有理由去呵斥他。
另外,前面我们也提到了,“以魔法打败魔法”,两个“魔法”之间得有一致性,本质上是一样的。就像高铁上的熊孩子,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若我用一些非常规的手段,比如对他多加指责或怎样,而前面您方也同意了,呵斥他或者发现某种教育方式是一种常规手段,所以在我方看来,这并不属于“以魔法打败魔法”的范畴。如果他的身份是一个老师,那么他进行管教是理所应当的,他有管教学生的能力。但我作为一个乘客,没有管教陌生人的权利,所以我的呵斥是一种“以魔法打败魔法”的情况,这是对方举例时没有想到的解决办法。所以,您方是想让我方论证,巧妙的解决方法是不可取的,我们只能肯定当中的部分内容。这是我对此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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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三辩提出:
反方回应内容未在文本中明确体现。
好,我想问一下,您方刚刚所说,我若以教师身份站起来对其进行呵斥,这是一种带偏向性的、不符合常规的、违规的行为。原本我本可以通过好好讲道理、好声相劝的方式解决,但此方法未奏效,所以我选择了一种不太成功的手段,即直接大声呵斥并采取强硬方式去制止。我刚刚提及以教师身份为例,我们发现其实网络上一些不良博主,他们针对小孩说话这一行为,实际上并非呵斥,而只是换了一种身份去讲道理,最终是这个身份起到了压制作用,而非靠大声的音量去压制。
那么这个问题是,您方刚刚所说,我以这种方式去压制他,进而引发音量变大,那整个车厢的环境因管理员未管理好秩序而带来的麻烦该如何避免?毕竟管理员本就应管理车厢秩序,而那个小孩在车厢内喧哗却未被管理,我不能容忍。您说我们都应避免不文明行为,可今天我对这个小孩不满,其他人也可能对这个小孩不满,如此一来,车厢内的秩序变得越来越乱,那这又该如何承担责任呢?这里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管理员到底管不管这个小孩,管了却没用;第二,管理员是否会因所有人都在吵闹而压力更大?
再者,从现实情况充分来看,车厢里其他乘客为大声呵斥小孩的人鼓掌,他们认可这种行为。首先,这说明我们并未成为新的噪音源,反而成为了大众发声的一个聚焦点。那么我想问,您所说的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打的是什么“魔法”呢?我在大声喧哗,小孩也在大声喧哗,我们都对其他人造成了什么影响呢?您方认为,我今天的行为是因为觉得小孩的行为对我及他人产生了影响,所以才去制止,但您方刚刚所说,我们今天的这种克制行为,难道不是对车厢内其他人都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吗?而且您方所说的,如果列车员制止不了,那小孩为何会惧怕我们这些解决措施呢?然而,我呵斥他之后他不讲话了,并且其他人都为我鼓掌了呀。
好,我想问一下,您方刚刚所说,我若以教师身份站起来对其进行呵斥,这是一种带偏向性的、不符合常规的、违规的行为。原本我本可以通过好好讲道理、好声相劝的方式解决,但此方法未奏效,所以我选择了一种不太成功的手段,即直接大声呵斥并采取强硬方式去制止。我刚刚提及以教师身份为例,我们发现其实网络上一些不良博主,他们针对小孩说话这一行为,实际上并非呵斥,而只是换了一种身份去讲道理,最终是这个身份起到了压制作用,而非靠大声的音量去压制。
那么这个问题是,您方刚刚所说,我以这种方式去压制他,进而引发音量变大,那整个车厢的环境因管理员未管理好秩序而带来的麻烦该如何避免?毕竟管理员本就应管理车厢秩序,而那个小孩在车厢内喧哗却未被管理,我不能容忍。您说我们都应避免不文明行为,可今天我对这个小孩不满,其他人也可能对这个小孩不满,如此一来,车厢内的秩序变得越来越乱,那这又该如何承担责任呢?这里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管理员到底管不管这个小孩,管了却没用;第二,管理员是否会因所有人都在吵闹而压力更大?
再者,从现实情况充分来看,车厢里其他乘客为大声呵斥小孩的人鼓掌,他们认可这种行为。首先,这说明我们并未成为新的噪音源,反而成为了大众发声的一个聚焦点。那么我想问,您所说的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打的是什么“魔法”呢?我在大声喧哗,小孩也在大声喧哗,我们都对其他人造成了什么影响呢?您方认为,我今天的行为是因为觉得小孩的行为对我及他人产生了影响,所以才去制止,但您方刚刚所说,我们今天的这种克制行为,难道不是对车厢内其他人都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吗?而且您方所说的,如果列车员制止不了,那小孩为何会惧怕我们这些解决措施呢?然而,我呵斥他之后他不讲话了,并且其他人都为我鼓掌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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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辩小结,您可能想说的是“辩论小结”。因为这个女人如果对小孩不管不顾,那是不行的,她不能用过激的方法去解决问题,否则就会违规,会被别人投诉。然而,作为乘客,如果这个小孩的吵闹实在让自己受不了,那去吼他让其安静下来,这能达到我方的效果,说明这种做法是可行的。而且我方今天早先说的那种情况,很多人都认同这个多年女孩的行为,所以她的行为其实表达了一种大众的普适诉求。为什么晚上会有这么多事情呢?因为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很多小孩一直在吵闹,乘务员去管,可能管得没有那么有效果,为什么呢?小孩不吵的时候走了,结果又开始吵起来了。所以,这就是我方认为这种做法可取的理由之一。接下来,我方去管这个小孩,证据的来源其实是法律,因为法律规定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在列车上,法律可能无法适用于每个人,无法管到每个边边角角的角落。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无法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那我就要用自己的方法去对抗,至少让我此刻的情绪受到保护,也就是我刚才所说的用魔法打败魔法。
电辩小结,您可能想说的是“辩论小结”。因为这个女人如果对小孩不管不顾,那是不行的,她不能用过激的方法去解决问题,否则就会违规,会被别人投诉。然而,作为乘客,如果这个小孩的吵闹实在让自己受不了,那去吼他让其安静下来,这能达到我方的效果,说明这种做法是可行的。而且我方今天早先说的那种情况,很多人都认同这个多年女孩的行为,所以她的行为其实表达了一种大众的普适诉求。为什么晚上会有这么多事情呢?因为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很多小孩一直在吵闹,乘务员去管,可能管得没有那么有效果,为什么呢?小孩不吵的时候走了,结果又开始吵起来了。所以,这就是我方认为这种做法可取的理由之一。接下来,我方去管这个小孩,证据的来源其实是法律,因为法律规定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在列车上,法律可能无法适用于每个人,无法管到每个边边角角的角落。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无法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那我就要用自己的方法去对抗,至少让我此刻的情绪受到保护,也就是我刚才所说的用魔法打败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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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正方认为在某些情况下,通过吼小孩使其安静、大众对某些行为的认同以及在法律无法完全适用时用自己的方法保护自身情绪等做法是可取的。
本环节金句:
反方三辩小结:
您刚才所述,我今日去地税员,因其无法管理,故而称我们项目好。您所谓那个东北送给女生,那么今日我告知您,您告诉众人,大家都可去模法甲办规划。在今日,我如何能确保这个列车员上仅有这一个东北女生呢?倘若我众人都认公北任务,都起身,整个车上的秩序谁来维护呢?列车员所维护与承担的,他只是针对这一个小孩,然而现今整个车厢仍是吵吵嚷嚷。因为他人在车上仅知晓发生了事情,只知道这车上极为吵闹。您考虑到他人内心之后,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去处理,借此这个利好,又该如何避免这段地弊段民风呢?
再者,您刚才所说我是借着所谓的正义来源,没错,今日有许多人,打着正义的名义去做一些不法之事。今日我们所有人的内心都有一套自己的正义规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衡量标准,所谓的正义旗帜。那今日我也思考,站在我所谓的正义立场,我替我今日所说最后一点,就像我原来所说的梁山好汉替天行道这种方式。我认为我自己的天,我自己的道,此时您有您的天道,我有我的天道,当我们的天道产生对冲之时,又该由谁来维护呢?因为今日大家都不相信法律了,现今我说我今日无法解决,我们就去实行天道,我也说我是用天道,此时产生冲突之后,我们所谓原本的法律制度就会被打破,那么此时我们的社会秩序岂不是在倒退吗?那所谓的这些法律维护者,他们今日无休止地去遵守规则,他们不断去维护更多人的这一行为,这个意义又在何处呢?
反方三辩小结:
您刚才所述,我今日去地税员,因其无法管理,故而称我们项目好。您所谓那个东北送给女生,那么今日我告知您,您告诉众人,大家都可去模法甲办规划。在今日,我如何能确保这个列车员上仅有这一个东北女生呢?倘若我众人都认公北任务,都起身,整个车上的秩序谁来维护呢?列车员所维护与承担的,他只是针对这一个小孩,然而现今整个车厢仍是吵吵嚷嚷。因为他人在车上仅知晓发生了事情,只知道这车上极为吵闹。您考虑到他人内心之后,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去处理,借此这个利好,又该如何避免这段地弊段民风呢?
再者,您刚才所说我是借着所谓的正义来源,没错,今日有许多人,打着正义的名义去做一些不法之事。今日我们所有人的内心都有一套自己的正义规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衡量标准,所谓的正义旗帜。那今日我也思考,站在我所谓的正义立场,我替我今日所说最后一点,就像我原来所说的梁山好汉替天行道这种方式。我认为我自己的天,我自己的道,此时您有您的天道,我有我的天道,当我们的天道产生对冲之时,又该由谁来维护呢?因为今日大家都不相信法律了,现今我说我今日无法解决,我们就去实行天道,我也说我是用天道,此时产生冲突之后,我们所谓原本的法律制度就会被打破,那么此时我们的社会秩序岂不是在倒退吗?那所谓的这些法律维护者,他们今日无休止地去遵守规则,他们不断去维护更多人的这一行为,这个意义又在何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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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里最精彩的三句话(仅供参考,具体精彩程度可能因个人观点而异):
那就是自由辩论正方开始。
同学,列车上东北女生多了,然而这个东北女生,她的主要目的若是为了吵闹,倘若您方认为此行为可取且要推广,意味着只要我看到车上有小孩令我不悦,哪怕其只发出一点声音,我就要起身说这小孩不对之类的话,如此便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这是我们难以承担的。问题在于这个东北女生的主要目的是制止那个大声喧哗一路的小孩,那么我们推广大家去大声喝止那些喧哗的小孩,有何问题?所以,同学,巧妙的方法值得推广,在您方看来为何这方法不可取?在您方的观念中,任何事情都得用巧妙的方法和规则来解决,那为何网上还存在那么多大吵大闹的现象?倘若您要制止大吵大闹,若想采用相应手段,难道就一定会变得更加吵闹吗?这个弊端您方如何解释?
我不能通过同样的方式去回应他们,今天我若吵闹,甚至在地上打滚,这便是恶的底线,您方要否认吗?当然否认,恶的底线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呀。
不是啊,您方所说的,今天您方想说的是,我今天去客车,但是谁能保证第一个站起来的人是谁呢?今天我们都站起来去制止之后,而且您方刚举的另一个例子,是在飞机上,当我把这个小孩关在一处去询问、逼问他时,我们会发现这确实造成了更大的恶性影响,这个恶性影响就是您方所说的弊端,您方对此如何解释呢?
当这一个车厢或一个飞机上没有那个大吵大闹的人时,即便车厢里塞满了东北女生,又对秩序造成了什么影响呢?
所以您方所说的,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当有小孩吵闹时,确实有一个小孩在吵,这个姐姐听了后气息会混乱。不是啊,然后您发现这个小孩不吵了之后,所有人都忘了,混乱的情况也就停止了。我们不是否认那个东北女孩,也不是否认事情本身,而是说她的行为不合群,不值得被推广。一是您不能保证每次都能以更大的噪音让小孩停止吵闹,这样车厢里就会有两个噪音源,情况会变得更糟;二是回到第一个问题,为何 plan b 和 plan a 同时存在时,主流使用 plan a 就代表 plan b 不可取。既然我前面解释过一个问题,就是刚才那个前提不对,因为正当的手段,当列车上没有吵闹的孩子时,魔法打败魔法就不存在了。您说我解决的弊端是推崇这种方法后大家都会吵,即便今天没人吵闹,然后我告诉大家有个小孩在那您就应该制止,可我没有这样推广,也没有要求大家这样做吧。
不对,今天我说的是,如果大家都去推崇魔法,那是不是解决不了问题?因为我们应该考虑的是,解决一个小孩吵闹的问题,只有我们去压迫他才会有效,因为正常的劝说没有用,所以我们要压制他。而这个压制必然会带来不好的声音。而且您说的第二点,今天我们的 plan a 是大家主流去推崇,然后不断地进行,它不是不可学,但是我们今天论证了另一个论点,就是当这个社会普遍推广这种方法后,未来可能存在的避害隐患我们无法避免。
我觉得您没有听懂我的意思,我本身作为一个遵守规则的人,我今天的出发点是让那个小孩不吵,当我的声音盖过他之后,小孩不吵了,我也会相应停止吵闹,为何带来的是混乱而不是安静?就是您方无法保证,只要出现小孩吵闹的情况,他就会直接停止吵闹,您方无法保证每个情况都能达到您方想象的理想状态,这只是您方的想法,而我方则给出了如果不按您方想象会造成的后果,所以说前面已经提到了可取和不可取的标准,而这种方法不满足这个标准,所以您方不认可。
到这里我开始推我的第二个点,起码在前面我解决了这样一个问题,这种方法被推广,并不是推广到主流,而是可以作为一个备选项,作为我的 plan b,使其成为一个可取的选项,且并没有带来更大的危害。
接下来是第二个问题,就算如您方所说,我们当时大声呵斥了,却没有任何效果,双方越来越吵,最后引来的是列车管理员的真正出手,他们强行把两个人带下车,这是规则的介入,也就是以规则打败魔法。其实像您方所说的,最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带来的是规则的不断完善,这样社会才会变得更好,而不是像您方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告诉我们,好人就应该在那站着,什么都不管,不断被坏人欺负,那这样的社会情况才是更加恶劣的吧。
首先您的本意是好的,但是您被一起带走了,您制止吵闹的目的是好的,但是您用了更加恶劣的行为,这一部分避害。那些故意为之而做出牺牲的人,您方是否要承担责任?我坦然承认我今天做了错误的行为,我应该受到惩罚,可是那一个一开始就在车上吵闹的人难道不应该受到惩罚吗?所以说,同学,您是用了更加恶劣的行为来证明这件事情本身不可取,但是您本身也成为了更大问题的推动者,这样的环境是不是太差了?情况是变好了,还是变差了呢?
我问您,在我们对于性别议题,在我们对于一个极端的民族主义情绪的时候,我们说中国人躺在日本人(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误),无数的人为之叫好的时候,你们的态度是什么?更多的人叫好,让我们重视民族问题。
我没太听懂,您讲的这个到底什么意思啊,没事,我想单独讲一下吧,就是在中国,一个中国人把在中国留学的日本人给砍了,无数中国网民为他叫好,您方认为这种行为应该愈演愈烈,才能让我们更多地关注到,这能让情况变好吗?民族沙文主义和国耻家仇。所以同学,我方的立场是,对于在中国居住的日本人,对于民族的仇恨我们也应该正视,而恰恰是您方的这种态度告诉我们,我们要极端地去仇视民族情绪,只要是日本人我们都恨,而这种恨会加速群体的激化,加剧各种分裂的根源,这是您方要承担的责任。同时,您看日本,我恨的不是日本人民,而在这种群体激化之下,我是哪一个日本人?这是我方和您方最根本的区别。您方不在意世界是否混乱,我方……我干脆直接说吧,所以从一开始我举的那个例子告诉我们,当有两个方向存在时,plan a 作为主流我们推广,可是 plan b 不作为主流,不代表它在特殊情况下不可取。
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我方刚才讲的是,您方告诉我在法律范围当中到底能不能用这个事情,而我方认为在法律能够管辖的地方,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大家都知道,可以用法律的方式去解决,那为何还要选择其他方式呢?而问题在于,这个问题的出现正是因为法律的常规手段无法解决呀。
那就是自由辩论正方开始。
同学,列车上东北女生多了,然而这个东北女生,她的主要目的若是为了吵闹,倘若您方认为此行为可取且要推广,意味着只要我看到车上有小孩令我不悦,哪怕其只发出一点声音,我就要起身说这小孩不对之类的话,如此便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这是我们难以承担的。问题在于这个东北女生的主要目的是制止那个大声喧哗一路的小孩,那么我们推广大家去大声喝止那些喧哗的小孩,有何问题?所以,同学,巧妙的方法值得推广,在您方看来为何这方法不可取?在您方的观念中,任何事情都得用巧妙的方法和规则来解决,那为何网上还存在那么多大吵大闹的现象?倘若您要制止大吵大闹,若想采用相应手段,难道就一定会变得更加吵闹吗?这个弊端您方如何解释?
我不能通过同样的方式去回应他们,今天我若吵闹,甚至在地上打滚,这便是恶的底线,您方要否认吗?当然否认,恶的底线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呀。
不是啊,您方所说的,今天您方想说的是,我今天去客车,但是谁能保证第一个站起来的人是谁呢?今天我们都站起来去制止之后,而且您方刚举的另一个例子,是在飞机上,当我把这个小孩关在一处去询问、逼问他时,我们会发现这确实造成了更大的恶性影响,这个恶性影响就是您方所说的弊端,您方对此如何解释呢?
当这一个车厢或一个飞机上没有那个大吵大闹的人时,即便车厢里塞满了东北女生,又对秩序造成了什么影响呢?
所以您方所说的,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当有小孩吵闹时,确实有一个小孩在吵,这个姐姐听了后气息会混乱。不是啊,然后您发现这个小孩不吵了之后,所有人都忘了,混乱的情况也就停止了。我们不是否认那个东北女孩,也不是否认事情本身,而是说她的行为不合群,不值得被推广。一是您不能保证每次都能以更大的噪音让小孩停止吵闹,这样车厢里就会有两个噪音源,情况会变得更糟;二是回到第一个问题,为何 plan b 和 plan a 同时存在时,主流使用 plan a 就代表 plan b 不可取。既然我前面解释过一个问题,就是刚才那个前提不对,因为正当的手段,当列车上没有吵闹的孩子时,魔法打败魔法就不存在了。您说我解决的弊端是推崇这种方法后大家都会吵,即便今天没人吵闹,然后我告诉大家有个小孩在那您就应该制止,可我没有这样推广,也没有要求大家这样做吧。
不对,今天我说的是,如果大家都去推崇魔法,那是不是解决不了问题?因为我们应该考虑的是,解决一个小孩吵闹的问题,只有我们去压迫他才会有效,因为正常的劝说没有用,所以我们要压制他。而这个压制必然会带来不好的声音。而且您说的第二点,今天我们的 plan a 是大家主流去推崇,然后不断地进行,它不是不可学,但是我们今天论证了另一个论点,就是当这个社会普遍推广这种方法后,未来可能存在的避害隐患我们无法避免。
我觉得您没有听懂我的意思,我本身作为一个遵守规则的人,我今天的出发点是让那个小孩不吵,当我的声音盖过他之后,小孩不吵了,我也会相应停止吵闹,为何带来的是混乱而不是安静?就是您方无法保证,只要出现小孩吵闹的情况,他就会直接停止吵闹,您方无法保证每个情况都能达到您方想象的理想状态,这只是您方的想法,而我方则给出了如果不按您方想象会造成的后果,所以说前面已经提到了可取和不可取的标准,而这种方法不满足这个标准,所以您方不认可。
到这里我开始推我的第二个点,起码在前面我解决了这样一个问题,这种方法被推广,并不是推广到主流,而是可以作为一个备选项,作为我的 plan b,使其成为一个可取的选项,且并没有带来更大的危害。
接下来是第二个问题,就算如您方所说,我们当时大声呵斥了,却没有任何效果,双方越来越吵,最后引来的是列车管理员的真正出手,他们强行把两个人带下车,这是规则的介入,也就是以规则打败魔法。其实像您方所说的,最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带来的是规则的不断完善,这样社会才会变得更好,而不是像您方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告诉我们,好人就应该在那站着,什么都不管,不断被坏人欺负,那这样的社会情况才是更加恶劣的吧。
首先您的本意是好的,但是您被一起带走了,您制止吵闹的目的是好的,但是您用了更加恶劣的行为,这一部分避害。那些故意为之而做出牺牲的人,您方是否要承担责任?我坦然承认我今天做了错误的行为,我应该受到惩罚,可是那一个一开始就在车上吵闹的人难道不应该受到惩罚吗?所以说,同学,您是用了更加恶劣的行为来证明这件事情本身不可取,但是您本身也成为了更大问题的推动者,这样的环境是不是太差了?情况是变好了,还是变差了呢?
我问您,在我们对于性别议题,在我们对于一个极端的民族主义情绪的时候,我们说中国人躺在日本人(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误),无数的人为之叫好的时候,你们的态度是什么?更多的人叫好,让我们重视民族问题。
我没太听懂,您讲的这个到底什么意思啊,没事,我想单独讲一下吧,就是在中国,一个中国人把在中国留学的日本人给砍了,无数中国网民为他叫好,您方认为这种行为应该愈演愈烈,才能让我们更多地关注到,这能让情况变好吗?民族沙文主义和国耻家仇。所以同学,我方的立场是,对于在中国居住的日本人,对于民族的仇恨我们也应该正视,而恰恰是您方的这种态度告诉我们,我们要极端地去仇视民族情绪,只要是日本人我们都恨,而这种恨会加速群体的激化,加剧各种分裂的根源,这是您方要承担的责任。同时,您看日本,我恨的不是日本人民,而在这种群体激化之下,我是哪一个日本人?这是我方和您方最根本的区别。您方不在意世界是否混乱,我方……我干脆直接说吧,所以从一开始我举的那个例子告诉我们,当有两个方向存在时,plan a 作为主流我们推广,可是 plan b 不作为主流,不代表它在特殊情况下不可取。
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我方刚才讲的是,您方告诉我在法律范围当中到底能不能用这个事情,而我方认为在法律能够管辖的地方,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大家都知道,可以用法律的方式去解决,那为何还要选择其他方式呢?而问题在于,这个问题的出现正是因为法律的常规手段无法解决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各位,我在辩论开始的前 10 秒没有说话,是因为我厌恶一种行为,即评委未作出裁决,甚至在论断时,他们已经完成了评比,已经看完了相关内容。我以此实践来证明我对这个现象的厌恶,然而这种方式并未对辩论内容起到推进作用,恰恰证明了这一点。而我所期望的世界,正逐渐远去。此时,我想用一些故事来阐释为何恶行不应被纵容。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当然不会采用这种方式。对方对我最大的指责是不会这样做,然而以牙还牙,确实会带来一时的爽快。比如,今天我看你不爽,就说有中国人把在中国的无辜日本人砍了。我还要说,这个中国人做错了,家国仇恨必须放下。又比如,美国向日本投下两颗原子弹,作为中国人,若以牙还牙,对日本东京进行大屠杀,世界将会变得更加混乱。无所谓网络习惯,无所谓被网暴,大家一起去骂。在现行法律下,我们不能逐渐降低人之为人的底线,所以对方的这种想法很危险。
我不知道大家心中是否有对良和善的追求,但我们显然想告诉大家,做一个好人是有代价的,这个代价可能是他人的指责,也可能是效率问题。在某个时刻,我为了一时之快,打断了队友说话,这本质上是对权力的争夺。此时,我发现自己与期望的世界相距甚远,这种方法并不可取。我们想逃离那个令人厌倦的世界,却恰恰选择了我最为痛恨的方式,通过抢夺话语权来表达我对这种方式的痛恨。然而,我失败了,这种方式解决不了我的问题。
这个世界不是为了一时之快就行,在很多民族问题和与队友的沟通问题上,我们需要倾听和感受,这些问题是无法通过以牙还牙的方式解决的。人性的恶在不断堕落,我们无法预估一个碰瓷的人在你倒地后,是否会让其行为对社会产生恶劣影响;也无法预估当自己成为被网暴的人,别人人肉搜索你的家人时,那种无尽的劫难和压迫会让你彻夜难眠。当恶降临到自己身上时,我们所想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捍卫自己,逃离这种恶,让自己变得更好,更加善良。这种善,是人之为人所要坚守的最低价值底线,也是正方所应秉持的观点。
各位,我在辩论开始的前 10 秒没有说话,是因为我厌恶一种行为,即评委未作出裁决,甚至在论断时,他们已经完成了评比,已经看完了相关内容。我以此实践来证明我对这个现象的厌恶,然而这种方式并未对辩论内容起到推进作用,恰恰证明了这一点。而我所期望的世界,正逐渐远去。此时,我想用一些故事来阐释为何恶行不应被纵容。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当然不会采用这种方式。对方对我最大的指责是不会这样做,然而以牙还牙,确实会带来一时的爽快。比如,今天我看你不爽,就说有中国人把在中国的无辜日本人砍了。我还要说,这个中国人做错了,家国仇恨必须放下。又比如,美国向日本投下两颗原子弹,作为中国人,若以牙还牙,对日本东京进行大屠杀,世界将会变得更加混乱。无所谓网络习惯,无所谓被网暴,大家一起去骂。在现行法律下,我们不能逐渐降低人之为人的底线,所以对方的这种想法很危险。
我不知道大家心中是否有对良和善的追求,但我们显然想告诉大家,做一个好人是有代价的,这个代价可能是他人的指责,也可能是效率问题。在某个时刻,我为了一时之快,打断了队友说话,这本质上是对权力的争夺。此时,我发现自己与期望的世界相距甚远,这种方法并不可取。我们想逃离那个令人厌倦的世界,却恰恰选择了我最为痛恨的方式,通过抢夺话语权来表达我对这种方式的痛恨。然而,我失败了,这种方式解决不了我的问题。
这个世界不是为了一时之快就行,在很多民族问题和与队友的沟通问题上,我们需要倾听和感受,这些问题是无法通过以牙还牙的方式解决的。人性的恶在不断堕落,我们无法预估一个碰瓷的人在你倒地后,是否会让其行为对社会产生恶劣影响;也无法预估当自己成为被网暴的人,别人人肉搜索你的家人时,那种无尽的劫难和压迫会让你彻夜难眠。当恶降临到自己身上时,我们所想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捍卫自己,逃离这种恶,让自己变得更好,更加善良。这种善,是人之为人所要坚守的最低价值底线,也是正方所应秉持的观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们应该坚守善的底线,避免以恶制恶,通过倾听和感受来解决问题,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世界。
一个环节下一个环节,正方总结。
反方的观点是好人活该被人拿捏,认为好人应站在道德制高点,不能反抗、不能骂、不能对抗,只能老老实实待着。那么我方提出的疑问是,法律管不了怎么办?对方虽称有巧妙方法和特殊手段,但又表示好人不应反抗,好人应承受被攻击的代价。这其中矛盾的点不知该如何解决。
接下来探讨我方主要攻击的两个点。第一个点,当这个方案作为一个 plan 被使用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存在,但平时同样存在的情况下,它不作为主流,为何不可取?对方沉默了。
再往下推一步,敌方的第二层攻击。小孩在列车上大吵大闹,我去制止,我的出发点是让小孩停止吵闹,以使整个车厢保持安静。若世界上没有吵闹的人,我为何会接着吵?然而,对方却表示这样不可取,认为我会成为第二个肇事者。我很疑惑,我明明是为了让小孩停止吵闹,为何变成了女方口中违背规则的人?那个违背规则的人应该是小孩。
再往下推,是我方思考的第二个问题。即使我方坦然承认不能低估人性,有些人会碰瓷并找人来讹诈,但一旦这种行为踏入法律可介入的范围,法律就可以出手,使其不再处于法律无法触及的地带。在大众的理解和普世价值下,作为遵守规则的好人,当然可以利用法律手段解决,为何会变成对方口中违背规则的人?
再往下第三个问题,对方称很多人会打着所谓正义的旗号制造混乱社会。而我们打着正义的旗号是大众普世认知的法律规则,并非个人制定的规则。在这一点上,对方也未证明每个人心中的法律不一样。那么,这所谓的混乱到底从何而来?对方自始至终没有说明。
一个环节下一个环节,正方总结。
反方的观点是好人活该被人拿捏,认为好人应站在道德制高点,不能反抗、不能骂、不能对抗,只能老老实实待着。那么我方提出的疑问是,法律管不了怎么办?对方虽称有巧妙方法和特殊手段,但又表示好人不应反抗,好人应承受被攻击的代价。这其中矛盾的点不知该如何解决。
接下来探讨我方主要攻击的两个点。第一个点,当这个方案作为一个 plan 被使用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存在,但平时同样存在的情况下,它不作为主流,为何不可取?对方沉默了。
再往下推一步,敌方的第二层攻击。小孩在列车上大吵大闹,我去制止,我的出发点是让小孩停止吵闹,以使整个车厢保持安静。若世界上没有吵闹的人,我为何会接着吵?然而,对方却表示这样不可取,认为我会成为第二个肇事者。我很疑惑,我明明是为了让小孩停止吵闹,为何变成了女方口中违背规则的人?那个违背规则的人应该是小孩。
再往下推,是我方思考的第二个问题。即使我方坦然承认不能低估人性,有些人会碰瓷并找人来讹诈,但一旦这种行为踏入法律可介入的范围,法律就可以出手,使其不再处于法律无法触及的地带。在大众的理解和普世价值下,作为遵守规则的好人,当然可以利用法律手段解决,为何会变成对方口中违背规则的人?
再往下第三个问题,对方称很多人会打着所谓正义的旗号制造混乱社会。而我们打着正义的旗号是大众普世认知的法律规则,并非个人制定的规则。在这一点上,对方也未证明每个人心中的法律不一样。那么,这所谓的混乱到底从何而来?对方自始至终没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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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的观点在多个方面存在矛盾和不合理之处,我方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强调了需要合理解决好人在面对不公时的应对方式,以及正确看待法律和规则在其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