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辩论赛探讨娱乐化对反诈宣传的影响
近日,一场关于娱乐化对反诈宣传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的辩论赛引起广泛关注。
正方认为,娱乐化的方式能够有效扩大反诈宣传的范围、提升大众的反诈意识以及增强人们对诈骗的识别和防范能力。他们指出,将金融知识融入趣味活动使其在应用商店下载榜位居第一,扩大了宣传范围;以简单旋律和通俗歌词的歌曲增加传唱度,让人们在轻松氛围中更易接受反诈信息;民警创作卡通形象节目及各类精美改造产品,将反诈融入日常生活。
反方的判断标准虽未明确提及,但从质询内容可推测为娱乐化能否达到反诈宣传的目的,即提升大众的意识。反方提出,娱乐化能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对反诈的认知,实现从个体到群体的扩展,且娱乐化使反诈宣传更加通俗易懂、容易接受,此点可从相关数据的点赞量等方面体现。
在双方交锋中,反方质疑正方判断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的标准,正方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此外,反方还提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的两个方面,并询问正方一辩是否认同,正方的回应情况未详。这场辩论赛为探讨娱乐化在反诈宣传中的作用提供了多元视角。
这段语音转文字文本中,大部分内容与辩题及正反方的实际发言无关,仅为试麦相关内容,且未涉及到对辩题的实质性讨论。按照您的要求,我将这段文本中与环节(提示音介绍)不相关的内容进行删除,删除后文本中没有符合环节要求的内容。因此,针对该环节,无法为您提供相关的书面化、去除口头语和脏话且修复可能存在错字、误字的文字,并进行合理分段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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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由于目前提供的信息中未涉及到对辩题的实质性讨论,所以无法给出分论点与事实佐证。
在缺乏实质性讨论内容的情况下,无法对娱乐化对反诈宣传的利弊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就直接开始,不搞自我介绍了,速战速决。接下来进入开篇立论环节,首先由正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为 3 分 30 秒,有请。
将金融知识融入趣味活动中,使其在应用商店下载榜位居第一,扩大了宣传范围。以简单的旋律和通俗的歌词增加歌曲的传唱度,通俗易懂。心理学表明,人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更容易接受信息。民警创作卡通形象节目,通过漫画呈现真实案例,让群众了解。各类精美的改造产品,如超市改造、矿泉水改造等,让市民爱不释手,潜移默化地将反诈融入日常生活,使人们更好地识别和防范诈骗,提升了大众的反诈意识。综上,正方始终认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就直接开始,不搞自我介绍了,速战速决。接下来进入开篇立论环节,首先由正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为 3 分 30 秒,有请。
将金融知识融入趣味活动中,使其在应用商店下载榜位居第一,扩大了宣传范围。以简单的旋律和通俗的歌词增加歌曲的传唱度,通俗易懂。心理学表明,人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更容易接受信息。民警创作卡通形象节目,通过漫画呈现真实案例,让群众了解。各类精美的改造产品,如超市改造、矿泉水改造等,让市民爱不释手,潜移默化地将反诈融入日常生活,使人们更好地识别和防范诈骗,提升了大众的反诈意识。综上,正方始终认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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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化的方式是否能够有效扩大反诈宣传的范围、提升大众的反诈意识以及增强人们对诈骗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综上所述,正方认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通过以上分论点及事实佐证,说明了娱乐化的方式能够有效扩大反诈宣传的范围、提升大众的反诈意识以及增强人们对诈骗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反方二辩:首先,我想请问正方一辩,您方判断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的标准是娱乐化能否达到反诈宣传的目的,而此目的是指提升大众的意识,对吧?那具体来看,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对反诈的认知,实现从个体到群体范围的扩展。另一个是,使反诈宣传更加通俗易懂,并且印象深刻,且娱乐化能使大家更容易接受宣传,这点可以从相关数据的点赞量等方面体现,对吧?
反方二辩:首先,我想请问正方一辩,您方判断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的标准是娱乐化能否达到反诈宣传的目的,而此目的是指提升大众的意识,对吧?那具体来看,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对反诈的认知,实现从个体到群体范围的扩展。另一个是,使反诈宣传更加通俗易懂,并且印象深刻,且娱乐化能使大家更容易接受宣传,这点可以从相关数据的点赞量等方面体现,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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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发言。接下来由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时间为单边计时 1 分 15 秒,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回答方作答。有请正方二辩。
然而,正方二辩的发言内容似乎不太清晰,仅提到“你都听到了。好了,这个的话。在这里一样。”,这段内容难以明确其具体含义及与辩题的关联。
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发言。接下来由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时间为单边计时 1 分 15 秒,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回答方作答。有请正方二辩。
然而,正方二辩的发言内容似乎不太清晰,仅提到“你都听到了。好了,这个的话。在这里一样。”,这段内容难以明确其具体含义及与辩题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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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质询中,正方二辩的发言内容模糊不清,仅说了“你都听到了。好了,这个的话。在这里一样。”,无法明确其质询的方向和内容,也难以判断其与辩题的关系。
好,接下来进入质询小结环节。反方二辩表示,反诈宣传的主体是公安警方,需给出相应的论证数据。对方举出一个点赞量高的短视频和一个点赞量低的短视频,以此说明宣传效果。然而,我们看到的是,在其他四个平台中,播放量在 1 万以上的反诈相关视频,平均不到 20 个。就目前情况而言,娱乐化海量宣传的实际效果有待商榷。
好,接下来进入质询小结环节。反方二辩表示,反诈宣传的主体是公安警方,需给出相应的论证数据。对方举出一个点赞量高的短视频和一个点赞量低的短视频,以此说明宣传效果。然而,我们看到的是,在其他四个平台中,播放量在 1 万以上的反诈相关视频,平均不到 20 个。就目前情况而言,娱乐化海量宣传的实际效果有待商榷。
在诈骗案件中,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平时的宣传方式可能存在不足,而娱乐化的宣传方式能够带来一些积极的影响。它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如有趣的短视频、幽默的段子等,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让人们更容易接受和记住反诈知识。这种方式能够更好地传播反诈信息,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
在诈骗案件中,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平时的宣传方式可能存在不足,而娱乐化的宣传方式能够带来一些积极的影响。它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如有趣的短视频、幽默的段子等,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让人们更容易接受和记住反诈知识。这种方式能够更好地传播反诈信息,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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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化的宣传方式是否能更有效地传播反诈信息,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因为它能够通过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让人们更容易接受和记住反诈知识,从而更好地传播反诈信息,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
刚刚对方辩友提到了一点。
我们认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首先,娱乐化可能导致反诈信息的失真。在追求娱乐效果的过程中,反诈宣传的核心内容可能被过度简化或夸张,从而使公众对反诈信息产生误解。
其次,娱乐化可能分散公众对反诈问题的关注度。过多的娱乐元素可能使公众将注意力集中在娱乐形式上,而忽视了反诈宣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此外,娱乐化的反诈宣传可能难以触及到真正需要的人群。一些对娱乐内容不感兴趣或较少接触娱乐的人群,可能无法有效地接收到反诈信息,从而影响反诈宣传的覆盖面和效果。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刚刚对方辩友提到了一点。
我们认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首先,娱乐化可能导致反诈信息的失真。在追求娱乐效果的过程中,反诈宣传的核心内容可能被过度简化或夸张,从而使公众对反诈信息产生误解。
其次,娱乐化可能分散公众对反诈问题的关注度。过多的娱乐元素可能使公众将注意力集中在娱乐形式上,而忽视了反诈宣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此外,娱乐化的反诈宣传可能难以触及到真正需要的人群。一些对娱乐内容不感兴趣或较少接触娱乐的人群,可能无法有效地接收到反诈信息,从而影响反诈宣传的覆盖面和效果。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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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娱乐化对反诈宣传是否弊大于利,主要看其是否导致反诈信息失真、是否分散公众对反诈问题的关注度、是否难以触及到真正需要的人群。
综上所述,反方认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好,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发言。接下来进入盘问环节,由正方三辩盘问反方一、二、四任意辩手,时间为 2 分钟。有请。
(此处存在一些表述不太清晰的内容)有一定的景观,他们就会在月饼上落下字意以(此句表述不明,疑似存在错误)。敌方非娱乐化的反诈宣传(表述不太准确)。这句话和我刚刚严肃的一场人电影(此句表述不明,疑似存在错误),哪个更容易理解呢?我觉得我们这边付出不出可能(此句表述不明,疑似存在错误)。你还记得我刚刚讲过的那句话是什么吗?而且。而且。不仅反(此句表述不明,疑似存在错误)。
好,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发言。接下来进入盘问环节,由正方三辩盘问反方一、二、四任意辩手,时间为 2 分钟。有请。
(此处存在一些表述不太清晰的内容)有一定的景观,他们就会在月饼上落下字意以(此句表述不明,疑似存在错误)。敌方非娱乐化的反诈宣传(表述不太准确)。这句话和我刚刚严肃的一场人电影(此句表述不明,疑似存在错误),哪个更容易理解呢?我觉得我们这边付出不出可能(此句表述不明,疑似存在错误)。你还记得我刚刚讲过的那句话是什么吗?而且。而且。不仅反(此句表述不明,疑似存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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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发现,在反诈宣传中,娱乐化具有诸多积极作用。首先,娱乐化的形式能够吸引更多人的关注,使反诈信息更容易传播。相比传统的宣传方式,娱乐化的反诈宣传更具趣味性和吸引力,能够打破人们对反诈宣传的刻板印象,让更多人愿意主动了解和接受反诈知识。
其次,娱乐化的表达方式能够使反诈内容更加通俗易懂。通过将复杂的反诈知识融入到娱乐元素中,如小品、歌曲、短视频等,能够让人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到实用的反诈技巧,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
最后,娱乐化的反诈宣传还能够增强人们的记忆。有趣的情节和生动的形象能够让人们对反诈信息留下更深刻的印象,从而在实际生活中更好地应用所学的反诈知识,减少被骗的风险。
综上所述,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我方发现,在反诈宣传中,娱乐化具有诸多积极作用。首先,娱乐化的形式能够吸引更多人的关注,使反诈信息更容易传播。相比传统的宣传方式,娱乐化的反诈宣传更具趣味性和吸引力,能够打破人们对反诈宣传的刻板印象,让更多人愿意主动了解和接受反诈知识。
其次,娱乐化的表达方式能够使反诈内容更加通俗易懂。通过将复杂的反诈知识融入到娱乐元素中,如小品、歌曲、短视频等,能够让人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到实用的反诈技巧,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
最后,娱乐化的反诈宣传还能够增强人们的记忆。有趣的情节和生动的形象能够让人们对反诈信息留下更深刻的印象,从而在实际生活中更好地应用所学的反诈知识,减少被骗的风险。
综上所述,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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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文字存在较多语义不明和表述不清的问题,难以按照您的要求进行准确的书面化处理和合理分段。从目前的内容来看,无法明确反方三辩想要表达的观点和论据,也难以判断其中是否存在错字、误字及口头语的问题。建议您提供更清晰、准确的语音转文字内容,以便我为您进行更好的处理。
这段文字存在较多语义不明和表述不清的问题,难以按照您的要求进行准确的书面化处理和合理分段。从目前的内容来看,无法明确反方三辩想要表达的观点和论据,也难以判断其中是否存在错字、误字及口头语的问题。建议您提供更清晰、准确的语音转文字内容,以便我为您进行更好的处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由于您提供的反方三辩的质询小结内容存在较多问题,无法明确其观点和论据,所以无法按照要求进行分析。建议您提供更清晰、准确的内容。
这段文字里最精彩的三句话:
辩题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vs 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环节为:自由辩论
正方:那众所周知反诈骗这件事,还下载了反诈 APP,这是否意味着反诈意识的提升呢?我认为,今天我们在这里看到相关内容后就下载了,这只能证明我们对这个东西有更多的关注,但它一定有效果吗?这个效果是如何认证的呢?难道我刚刚关注的这个东西就一定对吗?之前我都没有下载这个 APP,现在下载了反诈 APP,这难道不是这个 APP 好吗?只是您刚刚没有回应说那个信息的问题,那您方的信息就被我们打掉了,您方的信息是这个 APP 达不到某些效果。好,来对方辩友明确两个概念,第一个概念叫做记住,第二个概念叫做理解。我们记住了,但不一定会理解,就像你下载了国家反诈 APP,但仍然每天不会去登录这个 APP。这里的回应要是不好,我想知道您方的观点是如何得证的呢?我方论证了下载了好,但是又说下载了我的反诈游戏,得不到提升了。您方的广度论证有论证到两者之间的对比吗?传统的宣传方式和现有的娱乐化宣传方式之间的对比吗?那今天不用我们今天娱乐化的宣传方式和传统的一些方式进行对比啊,我们只要在进行一个补充就好了,我们也给到了您一些相关的数据比较,原先我们只是进行反诈宣传时,它的下载量如何,然后再看我们进行直播之后,那个反诈宣传,那个国家反诈 APP 下载量如何,这就是一个比较。我的范围是从无到有。发现了没有?
反方:对方辩友刚刚仍然是在比较,而我方可以告诉您的是其他的宣传方式,比如说严肃化宣传,一样可以取得您方说的效果,哔哩哔哩搜索反诈宣传为关键词,播放量第一的视频难道不就是严肃化宣传吗?也是它和电话宣传在一起用啊,让我们的反诈宣传工作更好,难道不好吗?没有说娱乐化宣传不好啊,这个利好达不到呀,所以这个利好是我方已经提出了。一下这个有弊端呀,什么有弊端,对呀,你们说呀。他刚刚已经举出了 2 条论证,包括信息不行,公信力下降,您方对此如何回应。但是您方的信息不实,没有办法跟我的娱乐化反诈宣传建立一个直接的联系,这不是娱乐化反诈宣传带来的。然后一方也没有给出我方认可的逻辑,我方不认,然后第二个条件是说过度娱乐化会降低公信力,首先你们的前提就是过度娱乐化会带来的,其次反诈公那什么政府的公信力为什么会因为我娱乐化就降低呢?中间的那个您只靠那个理由是达不到的,还有就是我今天这个娱乐化让我们的反诈知识更加亲民了,其实更加有利于我方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公信力的建立。
正方:好,来对方辩友,我们您方是如何论证广度的呢?我方的广度就是在原先传统可能只能让 2000 万个人去下载反诈 APP,但是我进行娱乐化的宣传之后,又多了 1000 万人去下载这个反诈 APP,我的人数变多了,这就是我方广度范围的扩大。我方也说的很清楚了,您方所谓的广度不过是下载量的增加,可是下载了我依然不会去看,广度如何体现呢?更何况我方觉得您说的更像是深度。
反方:好来问你,看好了哔哩哔哩为什么播放量第一的视频不是娱乐化宣传。我今天为什么我的第一名要是娱乐化宣传呢,我今天又娱乐化宣传,又不娱乐化宣传,那我的播放量,我娱乐化播放量是不是也增加了,那我们让更多的人知道为什么不好呢?是不是说明除了娱乐化宣传以外,其他的宣传方式也能够达到您方说的广度,今天我们不是要比较非传统和娱乐化和非娱乐化,我们是要比较娱乐化加上非娱乐化是不是大于您方的一个非娱乐化。那么您方又能论证到有多少个人是因为接触了娱乐化的反诈宣传,才去下载我们的这个反诈 APP 的呢?这如果我们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因为我们都没有办法证明,那我们在这个极端的条件下,大家都是看了严肃化的宣传,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在你们的判断下,这个娱乐化的宣传他其实也没有什么收获,什么效果?
正方:我方有数据给您啊,我方发现老陈那个直播之后又多了 1000 万,之前只有 2000 万,现在多了 1000 万,说这 1000 万不好,我方辩友,那我方再问您,您知道有一个综艺叫守护解放西吗?您说的是他在这个直播了以后下载的人多了,但是这中间时间关系一定是所有都是他那边过去的人吗?有可能我只是听说,但是我不下呢,您如何能证明他就是那些人说完了为什么要马上去下载呢?就不能是他宣传好了,恰好另外一批人过去下载吗?另外守护解放西我看过。
反方:OK,其次,您方不认这个的话,那我方再给您举例。一条鱼的话,宣传视频点赞量为 91 万,这是不是宣传范围很广?评论量 13.7 万,转发量 21.9 万,群众参与度也很高?是有什么问题吗?
正方:您方刚刚说的还是个例的比较,您方说的转发量高,我方也可以举出转发量低的例子。
反方:您方刚刚又提出来了,说判断标准不是比较娱乐化,而是比较传统的方式和传统方式加上娱乐化方式,这样的比较我们是不能够接受的,因为您方不能够从这样的比较当中看出娱乐化的利好。为什么以前只有反什么反的话,今天我加上了娱乐化,为什么我两个加起来,为什么不能看出来是为什么不能多出来那个。A+B 大于。这守护解放西,那今天这个守护解放西就是一种综艺的模式,然后去还原了那个警察的真实场景,对方辩友,今天您方是认为这种守护解放西,这个综艺削减了那个警察的公信力是吗?您方今天的意思,论证的不是说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而是论证的说娱乐化和传统化,反正宣传传统化反正的方式对,反正宣传利大于弊,您方跑题了。
正方:所以我刚刚那个。是削减了警察的那个公信力是吗?可是守护解放西当中,您光论证的它一定是娱乐化的内容吗?
反方:不好意思,我们这边有专业解释跟我说,它是否今天特好。有一个性质,保他不全公,是呀,哦,所以发现没有,今天我们可以守护解放西,更多的发现它是让我们的警察更加亲民,所以并没有您说的那种情况。
辩题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vs 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环节为:自由辩论
正方:那众所周知反诈骗这件事,还下载了反诈 APP,这是否意味着反诈意识的提升呢?我认为,今天我们在这里看到相关内容后就下载了,这只能证明我们对这个东西有更多的关注,但它一定有效果吗?这个效果是如何认证的呢?难道我刚刚关注的这个东西就一定对吗?之前我都没有下载这个 APP,现在下载了反诈 APP,这难道不是这个 APP 好吗?只是您刚刚没有回应说那个信息的问题,那您方的信息就被我们打掉了,您方的信息是这个 APP 达不到某些效果。好,来对方辩友明确两个概念,第一个概念叫做记住,第二个概念叫做理解。我们记住了,但不一定会理解,就像你下载了国家反诈 APP,但仍然每天不会去登录这个 APP。这里的回应要是不好,我想知道您方的观点是如何得证的呢?我方论证了下载了好,但是又说下载了我的反诈游戏,得不到提升了。您方的广度论证有论证到两者之间的对比吗?传统的宣传方式和现有的娱乐化宣传方式之间的对比吗?那今天不用我们今天娱乐化的宣传方式和传统的一些方式进行对比啊,我们只要在进行一个补充就好了,我们也给到了您一些相关的数据比较,原先我们只是进行反诈宣传时,它的下载量如何,然后再看我们进行直播之后,那个反诈宣传,那个国家反诈 APP 下载量如何,这就是一个比较。我的范围是从无到有。发现了没有?
反方:对方辩友刚刚仍然是在比较,而我方可以告诉您的是其他的宣传方式,比如说严肃化宣传,一样可以取得您方说的效果,哔哩哔哩搜索反诈宣传为关键词,播放量第一的视频难道不就是严肃化宣传吗?也是它和电话宣传在一起用啊,让我们的反诈宣传工作更好,难道不好吗?没有说娱乐化宣传不好啊,这个利好达不到呀,所以这个利好是我方已经提出了。一下这个有弊端呀,什么有弊端,对呀,你们说呀。他刚刚已经举出了 2 条论证,包括信息不行,公信力下降,您方对此如何回应。但是您方的信息不实,没有办法跟我的娱乐化反诈宣传建立一个直接的联系,这不是娱乐化反诈宣传带来的。然后一方也没有给出我方认可的逻辑,我方不认,然后第二个条件是说过度娱乐化会降低公信力,首先你们的前提就是过度娱乐化会带来的,其次反诈公那什么政府的公信力为什么会因为我娱乐化就降低呢?中间的那个您只靠那个理由是达不到的,还有就是我今天这个娱乐化让我们的反诈知识更加亲民了,其实更加有利于我方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公信力的建立。
正方:好,来对方辩友,我们您方是如何论证广度的呢?我方的广度就是在原先传统可能只能让 2000 万个人去下载反诈 APP,但是我进行娱乐化的宣传之后,又多了 1000 万人去下载这个反诈 APP,我的人数变多了,这就是我方广度范围的扩大。我方也说的很清楚了,您方所谓的广度不过是下载量的增加,可是下载了我依然不会去看,广度如何体现呢?更何况我方觉得您说的更像是深度。
反方:好来问你,看好了哔哩哔哩为什么播放量第一的视频不是娱乐化宣传。我今天为什么我的第一名要是娱乐化宣传呢,我今天又娱乐化宣传,又不娱乐化宣传,那我的播放量,我娱乐化播放量是不是也增加了,那我们让更多的人知道为什么不好呢?是不是说明除了娱乐化宣传以外,其他的宣传方式也能够达到您方说的广度,今天我们不是要比较非传统和娱乐化和非娱乐化,我们是要比较娱乐化加上非娱乐化是不是大于您方的一个非娱乐化。那么您方又能论证到有多少个人是因为接触了娱乐化的反诈宣传,才去下载我们的这个反诈 APP 的呢?这如果我们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因为我们都没有办法证明,那我们在这个极端的条件下,大家都是看了严肃化的宣传,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在你们的判断下,这个娱乐化的宣传他其实也没有什么收获,什么效果?
正方:我方有数据给您啊,我方发现老陈那个直播之后又多了 1000 万,之前只有 2000 万,现在多了 1000 万,说这 1000 万不好,我方辩友,那我方再问您,您知道有一个综艺叫守护解放西吗?您说的是他在这个直播了以后下载的人多了,但是这中间时间关系一定是所有都是他那边过去的人吗?有可能我只是听说,但是我不下呢,您如何能证明他就是那些人说完了为什么要马上去下载呢?就不能是他宣传好了,恰好另外一批人过去下载吗?另外守护解放西我看过。
反方:OK,其次,您方不认这个的话,那我方再给您举例。一条鱼的话,宣传视频点赞量为 91 万,这是不是宣传范围很广?评论量 13.7 万,转发量 21.9 万,群众参与度也很高?是有什么问题吗?
正方:您方刚刚说的还是个例的比较,您方说的转发量高,我方也可以举出转发量低的例子。
反方:您方刚刚又提出来了,说判断标准不是比较娱乐化,而是比较传统的方式和传统方式加上娱乐化方式,这样的比较我们是不能够接受的,因为您方不能够从这样的比较当中看出娱乐化的利好。为什么以前只有反什么反的话,今天我加上了娱乐化,为什么我两个加起来,为什么不能看出来是为什么不能多出来那个。A+B 大于。这守护解放西,那今天这个守护解放西就是一种综艺的模式,然后去还原了那个警察的真实场景,对方辩友,今天您方是认为这种守护解放西,这个综艺削减了那个警察的公信力是吗?您方今天的意思,论证的不是说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而是论证的说娱乐化和传统化,反正宣传传统化反正的方式对,反正宣传利大于弊,您方跑题了。
正方:所以我刚刚那个。是削减了警察的那个公信力是吗?可是守护解放西当中,您光论证的它一定是娱乐化的内容吗?
反方:不好意思,我们这边有专业解释跟我说,它是否今天特好。有一个性质,保他不全公,是呀,哦,所以发现没有,今天我们可以守护解放西,更多的发现它是让我们的警察更加亲民,所以并没有您说的那种情况。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以下是反方四辩的总结陈词:
对方说,为什么不能得出 1+B>C,如果这个 B 是个负数呢?对方有没有考虑过?对方说娱乐化宣传能够让更多人知道,提升反诈意识。这是如何论证的呢?我们来看,首先,今天我知道缅北这个地方等基本知识,是因为我本来就受社会教育,周围人也有人强调着诈骗的危险。那么在这个基础上,您方所谓娱乐化的宣传,既不能保证您传授的是我们原本不知道的知识,甚至其方式,还可能潜化我们的认知,大脑中充斥着娱乐元素,弱化原有的重点。根据乔治·格伯纳的培养理论,长期接触某种媒体内容,会影响受众对现实的认知,容易导致受众对诈骗手法及危害产生误解,甚至可能覆盖之前的正确认知,导致过去社会的努力功亏一篑。
当然,对方辩友可能会说,那些没有受到过教育、没有反诈宣传反诈知识的人怎么办?但是那些人如果连这些基本保障都享受不到的话,又怎么能享受到您方口中的娱乐化反诈宣传呢?换言之,娱乐化可能不仅不能完成 0 到 1 的突破,还会导致 1 到 0 的倒退。
再来看对方说的如老陈警官的娱乐例子,大家到底是关注博主的性格、乐趣,还是在意他口中的反诈知识,这个点击量从何而来,我们无从得知。但是当关注点发生偏移,反诈宣传便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它的效率。
至于对方说下载了一些 APP 就能增加理解,增加深度,我觉得很离谱。那今天我买了一瓶水,是不是就代表我喝掉了?如果您方这样认为的话,那我们来看 1UP 主燃茶的制作,关于缅甸北部的视频,讲述了人如何被骗以及个人经历,呕心沥血,全网观看量破 1.4 亿,一周内反诈 APP 下载量攀升 4 倍。这里没有娱乐化宣传,依旧可以达到对方所说的广度,那说明娱乐和反诈宣传的利好是可以替代的。
再看根据甘肃大学调查,娱乐化内容的人物多为脸谱化和扁平化,我们有时候也可以看见一些作恶多端的坏人与可爱的动物形象出现,虽说更容易被接受,有益于广度,那么这个广度有用吗?在降低了警惕性之后,这个广度的作用是什么?
娱乐化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轻松。如果我们以娱乐的方式呈现反诈内容,公众会不会认为这诈骗问题不过如此,进而降低警惕心呢?我们进一步来看,江苏某男子在接到诈骗电话后,开始模仿网上的骗子,被骗 88000,身上又多了一个受害者,这就是对方口中的广度啊。
而且对方从头到尾一直在强调他听歌,吃个冰淇淋,然后就感觉到自己学的东西更多了,这能带来好处吗?他们说 rap 是娱乐化形式,但是对方四辩已经认可了其内容是不是娱乐化,那为什么要跳口径呢?如果一会儿说要听,一会儿说问,那是不是如我方二辩所说的呢?
再就看我们聊资源被占用的问题,毫无疑问,大家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我花时间去看一个更低效率的视频时,我不仅不能学到一定的知识,还由于“疫苗效应”而对那些非娱乐传播手段产生免疫力去抵抗。而当官方权威机构采用娱乐化手段进行反诈宣传时,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给公众留下不专业、不重视的印象,进而削弱其公信力和权威性。这对于后续开展其他宣传教育活动将产生不利影响。
大家应该要明白,反诈骗这个东西本质上就是很严肃的,每一个反诈方法的出现,可能就是其他人的流离失所换来的,这每一步走来,都有着无穷的血泪与辛酸,不应该被娱乐化。就今天的讨论而言,我们可以得知,娱乐化反诈宣传的优势可以替代,而弊端无法解决,阻碍作用远大于推进作用。以上。
好,以下是反方四辩的总结陈词:
对方说,为什么不能得出 1+B>C,如果这个 B 是个负数呢?对方有没有考虑过?对方说娱乐化宣传能够让更多人知道,提升反诈意识。这是如何论证的呢?我们来看,首先,今天我知道缅北这个地方等基本知识,是因为我本来就受社会教育,周围人也有人强调着诈骗的危险。那么在这个基础上,您方所谓娱乐化的宣传,既不能保证您传授的是我们原本不知道的知识,甚至其方式,还可能潜化我们的认知,大脑中充斥着娱乐元素,弱化原有的重点。根据乔治·格伯纳的培养理论,长期接触某种媒体内容,会影响受众对现实的认知,容易导致受众对诈骗手法及危害产生误解,甚至可能覆盖之前的正确认知,导致过去社会的努力功亏一篑。
当然,对方辩友可能会说,那些没有受到过教育、没有反诈宣传反诈知识的人怎么办?但是那些人如果连这些基本保障都享受不到的话,又怎么能享受到您方口中的娱乐化反诈宣传呢?换言之,娱乐化可能不仅不能完成 0 到 1 的突破,还会导致 1 到 0 的倒退。
再来看对方说的如老陈警官的娱乐例子,大家到底是关注博主的性格、乐趣,还是在意他口中的反诈知识,这个点击量从何而来,我们无从得知。但是当关注点发生偏移,反诈宣传便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它的效率。
至于对方说下载了一些 APP 就能增加理解,增加深度,我觉得很离谱。那今天我买了一瓶水,是不是就代表我喝掉了?如果您方这样认为的话,那我们来看 1UP 主燃茶的制作,关于缅甸北部的视频,讲述了人如何被骗以及个人经历,呕心沥血,全网观看量破 1.4 亿,一周内反诈 APP 下载量攀升 4 倍。这里没有娱乐化宣传,依旧可以达到对方所说的广度,那说明娱乐和反诈宣传的利好是可以替代的。
再看根据甘肃大学调查,娱乐化内容的人物多为脸谱化和扁平化,我们有时候也可以看见一些作恶多端的坏人与可爱的动物形象出现,虽说更容易被接受,有益于广度,那么这个广度有用吗?在降低了警惕性之后,这个广度的作用是什么?
娱乐化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轻松。如果我们以娱乐的方式呈现反诈内容,公众会不会认为这诈骗问题不过如此,进而降低警惕心呢?我们进一步来看,江苏某男子在接到诈骗电话后,开始模仿网上的骗子,被骗 88000,身上又多了一个受害者,这就是对方口中的广度啊。
而且对方从头到尾一直在强调他听歌,吃个冰淇淋,然后就感觉到自己学的东西更多了,这能带来好处吗?他们说 rap 是娱乐化形式,但是对方四辩已经认可了其内容是不是娱乐化,那为什么要跳口径呢?如果一会儿说要听,一会儿说问,那是不是如我方二辩所说的呢?
再就看我们聊资源被占用的问题,毫无疑问,大家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我花时间去看一个更低效率的视频时,我不仅不能学到一定的知识,还由于“疫苗效应”而对那些非娱乐传播手段产生免疫力去抵抗。而当官方权威机构采用娱乐化手段进行反诈宣传时,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给公众留下不专业、不重视的印象,进而削弱其公信力和权威性。这对于后续开展其他宣传教育活动将产生不利影响。
大家应该要明白,反诈骗这个东西本质上就是很严肃的,每一个反诈方法的出现,可能就是其他人的流离失所换来的,这每一步走来,都有着无穷的血泪与辛酸,不应该被娱乐化。就今天的讨论而言,我们可以得知,娱乐化反诈宣传的优势可以替代,而弊端无法解决,阻碍作用远大于推进作用。以上。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判断娱乐化对反诈宣传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主要看娱乐化的方式是否能有效提升公众的反诈意识,是否会带来负面影响且这些负面影响是否难以解决。
娱乐化反诈宣传的优势可以替代,而弊端无法解决,阻碍作用远大于推进作用,因此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好,接下来由正方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 30 秒。
首先,针对对方的论点,我们在自由辩时已阐述得很清楚,论 1 之间并无必然关系,论 2 中,过度娱乐化才会损害公信力。其次,对于我方提出的拉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距离且未损害公信力这一点,对方并未回应。再者,对方一直询问广度如何。从广度来看,娱乐化使反诈宣传打破了传统模式的局限,在社交媒体和平台上迅速传播,无论是年轻人还是年纪稍长的人,都会因娱乐化元素的趣味性而接触到反诈知识。我方的娱乐化反诈宣传并非孤立存在且抛弃传统宣传方式,不能一味地认为我方的娱乐化宣传是负面的。没有例子和数据能证明我方的娱乐化反诈宣传会导致大家更愿意去下载反诈内容。
我们可以看到,原本对反诈漠不关心的人,会因搞笑的反诈短视频、有明星参与的反诈综艺或民警进行的反诈直播而开始关注反诈,也有很多主播成为了反诈的编外人员。娱乐化并非对内容的浅薄化,而是以一种更容易被大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呈现。它通过情景再现、趣味改编等方式,把复杂的手段和要点呈现出来,让大家在沉浸式体验中深刻理解反诈要点。比如,生动的动画片并非弱化诈骗犯的形象,而是以更生动的方法吸引大众了解反诈知识,让大家了解诈骗的危害,并通过朗朗上口的台词记住反诈知识。相比法律条文和案例罗列,娱乐化的反诈宣传能让受众有更直观的感受和认知,从而在遇到相关情况时迅速做出反应。
对方一直强调娱乐化带来的种种弊端,如削弱严肃性、可能造成娱乐过度、降低政府公信力、弱化诈骗犯形象等。但需重申,这些并非娱乐化本身带来的必然结果。在实施过程中,公安是反诈宣传的主力,可通过合理的设计、正确的引导和规范的管理来规避这些弊端。我们看到现实中有很多成功的娱乐化反诈宣传案例,生动的反诈动画能让小朋友看懂,脱口秀表演能让观众在欢乐中记住反诈知识,网红与警方的合作能调动大众参与反诈的积极性。娱乐化反诈宣传是时代发展的产物,顺应了当下信息传播的特点和大众的心理需求,不仅提升了大众的反诈意识和能力,还营造了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它不是对传统宣传的否定,而是一种与时俱进的补充和拓展。我们不能因存在一些问题就因噎废食,否定其能产生的最大价值,而应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积极拥抱娱乐化反诈宣传,不断挖掘其潜力,完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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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针对对方的论点,我们在自由辩时已阐述得很清楚,论 1 之间并无必然关系,论 2 中,过度娱乐化才会损害公信力。其次,对于我方提出的拉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距离且未损害公信力这一点,对方并未回应。再者,对方一直询问广度如何。从广度来看,娱乐化使反诈宣传打破了传统模式的局限,在社交媒体和平台上迅速传播,无论是年轻人还是年纪稍长的人,都会因娱乐化元素的趣味性而接触到反诈知识。我方的娱乐化反诈宣传并非孤立存在且抛弃传统宣传方式,不能一味地认为我方的娱乐化宣传是负面的。没有例子和数据能证明我方的娱乐化反诈宣传会导致大家更愿意去下载反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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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一直强调娱乐化带来的种种弊端,如削弱严肃性、可能造成娱乐过度、降低政府公信力、弱化诈骗犯形象等。但需重申,这些并非娱乐化本身带来的必然结果。在实施过程中,公安是反诈宣传的主力,可通过合理的设计、正确的引导和规范的管理来规避这些弊端。我们看到现实中有很多成功的娱乐化反诈宣传案例,生动的反诈动画能让小朋友看懂,脱口秀表演能让观众在欢乐中记住反诈知识,网红与警方的合作能调动大众参与反诈的积极性。娱乐化反诈宣传是时代发展的产物,顺应了当下信息传播的特点和大众的心理需求,不仅提升了大众的反诈意识和能力,还营造了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它不是对传统宣传的否定,而是一种与时俱进的补充和拓展。我们不能因存在一些问题就因噎废食,否定其能产生的最大价值,而应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积极拥抱娱乐化反诈宣传,不断挖掘其潜力,完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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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化对反诈宣传是否利大于弊,主要看其是否能提升大众的反诈意识和能力,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以及是否能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合理设计、正确引导和规范管理规避可能产生的弊端。
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它是时代发展的产物,顺应了当下信息传播的特点和大众的心理需求,不仅提升了大众的反诈意识和能力,还营造了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是对传统宣传的与时俱进的补充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