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vs 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正方一辩 · 陈词: 娱乐化反诈宣传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形式娱乐化,西安反诈宣传由政府公告、新闻联播等严肃平台下沉到 B 站、抖音、小红书等相对娱乐化的平台。二是内容娱乐化,有严肃教条传统内容风格转为更有娱乐和吸引力的叙事,例如直播情景短剧。相比于传统反诈宣传,娱乐化反诈宣传更有利于让公众减少受到的伤害,所以是利大于弊的。
论证如下: 首先,相比传统宣传形式,娱乐化平台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宣传战场扩展到娱乐化平台本身,就会扩大反诈宣传的普及范围。中国青年报数据显示,82.8%的青年建议利用短视频直播的新媒体方式进行海量宣传。例如,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和娱乐塑造,让观众在欣赏电影的同时了解反诈知识,观影人数超过 9178 万。抖音平台推出了一系列反诈短剧,以幽默诙谐的方式呈现诈骗手法和防范措施,深受网友喜爱。海家老陈直播反诈形式深受大众喜爱,直播播放量在一级以上,国家反诈 APP 多了将近 2 亿的播放量。而在效果上,人民公安报数据显示,山东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发数同比下降 50.4%,国家反诈 APP 注册安装数达 759 万人次,注册安装率达到 66.6%,位居全国前列。
其次,相比传统宣传方式,娱乐化反诈宣传更能打破信息传递障碍,使复杂防骗知识更易于理解和接受。娱乐是人的天性,严肃的传播内容缺乏吸引力,对受众来说,有趣的节目往往比枯燥说教更受欢迎。例如,通过网络综艺节目等视频平台的防骗传播,可以迅速覆盖大量观众,从而提高反诈信息的传递、传播效率和效果。另外,经历过诈骗的受害者将亲身经历记录下来,制作成短视频分享给观众,让人警惕。这种个性化体验能够引发强烈情感反应,从而加深对事件的印象。例如深山那边窝点系列视频,反诈民警将捣毁杀猪盘诈骗窝点行动过程记录成短视频,全网播放量高达 2500 万。仅 2022 年第一季度,抖音官方制作的有关反诈宣传教育的短剧的视频播放量就高达 1.3 亿。可见,与传统文字、图片宣传相比,娱乐化形式更容易引起公众兴趣,提高公众接受度,从而提高反诈宣传的关注度。
谢谢!
反方一辩 · 质询: 您方跟我讲说娱乐化有两种,一种是内容娱乐化,一种是传播形式上的娱乐化,没问题吧。我方的定义是这样,一种是在一些严肃的文字中加入一些轻松娱乐的元素。比如,告诉说这是手机,就是非官方,是手机链接,不要点击,这是用简单的话语教育。我刚想跟您说的内容里的话,是在一些严肃的文字中加入一些轻松娱乐的元素。比如关于那些反诈动画,在一些严肃的文字中加入一些梗,网络热梗,让大家更好地记住这个反诈宣传点,这是内容上的娱乐化。一方面可以在文字上加工,另一方面它可以是一些短视频、电影剧本上的创作。但是至于为什么说加了梗之后,就能起到更好的很大的作用,您方后续需要更详细地论证。
第二条在传播形式上,今天我在抖音上发表了一条很严肃、很正经地讲反诈宣传知识的视频,这个内容上可能不是娱乐化,但它传播形式上是娱乐化。在我方的定义里,把原本内核不具备娱乐性质的事物,采用轻松趣味的形式,从严肃的政府公告平台,下沉到 B 站、抖音、小红书等娱乐化的平台,这也是一种路径上的娱乐化。
那我举个例子,我们平时相比于看传统严肃的政府公告,我们平时刷个短视频,您认为它是娱乐化还是不娱乐化的?所以您不能告诉我说传播途径改变了才叫娱乐化。
我要问问您,您方认为反诈宣传的目的是什么?我方认为,反诈宣传目的是让更多人了解反诈知识,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首先两条路径,第一条是让原来不了解的人了解,第二条是让原来难以理解的人理解。您方不能告诉我说让他们知道了,这个就叫反诈宣传的目的达到了。很多时候对人们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不能说一上课就要求人们必须深刻地理解反诈意识。要看我们反诈宣传的一个目的能不能达到,具体要看的是能否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您方不能跟我讲说知道了,就叫做自己的反诈宣传目的已经达到了。您方也不能跟我争论说,他能不能具体地对这些人产生实际影响,当他们真正遇到诈骗之后,您方的方法能不能起到作用,这还没到此结束。
反方一辩 · 开篇理论阐述己方观点: 在以娱乐话题式突出中,重点突出娱乐性,理性观点成为问题,通过轻松、幽默、有趣的形式表达内容,反方现在是指通过各种指标向公众普及反诈的知识和技能,其目的是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若娱乐化不能让反诈宣传达到该目的,则娱乐化对于反诈宣传弊大于利。我们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娱乐化的反诈宣传把诈骗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变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它只会让人觉得这是一种调侃,却忽略了其背后的严肃警示。一段时间在全网火遍的“你说的对,但是我还想给你转账”视频,大多数人可能只记住了那些魔性的台词,而真正的反诈知识早就和那些乱梗一起被扔进了垃圾桶里。娱乐化还可能会产生所谓的“疫苗效应”,当人们接触到了弱化版的信息,反而对于类似的强信息产生抗性。那些搞笑的反诈事情,可能会让人们对真正严肃的反诈事实产生免疫力,从而降低一些提醒作用。 第二,娱乐化宣传有可能违背反诈宣传的初心。基本上有两种情况,一是本身丢失了反诈宣传的本意。2022 年 3 月播出的《王太就要在小家庭中》,根据真实案例中 10 位大妈被人迷晕京东事件改编的情节中,李贾玲的设定是误以为洋洋是骗子,结果被骗子间误,可由于贾玲的喜剧身份和搞笑表演,很多人对于这一设定都是一笑了之,没有起到该起的反诈宣传作用。在谁真的帮沙溢欺骗前的环节中,提到资金周转资产的语境,竟然出现了某新闻 APP 的口播广告,与主持人的口型不匹配,显然是后期硬加的赞助商的广告,喧宾夺主,违背了反诈的主题,使群众对于反诈内容的娱乐化,反诈电影《孤注一掷》的效应和广泛的好处也被大打折扣。各种各样的和荷观安娜的表情包却席卷网络,不少网友在荷关安娜的资料上加上品牌 logo、有色的要求表威我 50 和光美女在在发牌等,这样的表情包愈演愈烈,完全脱离了反诈的主题。有网友表示,电影中和观安娜三牌的视频里,域内某些网站盗用,甚至没有一些网红发布短视频,模仿和格安娜发财的场景,大大削弱了其宣传的本意,难以达到提高群众反诈意识的目的。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正方一辩 · 质询: 好的,我首先问您,想要达到我们今天这个辩题的讨论结果,是不是要看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要看它有没有达到宣传的目的,这一点您方能够接受吗?所以我们要看宣传的目的,而不是您方所谓的他知道了就行。我方给出了两条路径,第一条让原来不了解的人了解,也许原来从来就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会有人骗自己,会有人诈骗,但是现在知道了,这难道不是一种宣传的路径?第二条路径我跟您方达成了共识,原来有人不了解,但是我们现在用这种轻松娱乐的语境让他更加了解,这是不是也是一条路径,您方认同吗?
我方想说第一条路径,它主要是侧重于扩大宣传传播范围,如果您方觉得我方没有办法达到一些效果,请您拿出一些数据来。其次我再问您,您跟我说大家在玩梗的时候,大家只会记得那个梗,我想问您,您光只是给我一些口述,说您方认为大家只会记得梗而不记得反诈的内容,我想请问这一点您方有数据例证吗?您方说的只能论证到他原来可以接触到的一切事情,但是我刚跟您说的是娱乐化形式,能够让更多的人知道,那您方的解说对我方并没有什么伤害。
我再确认您一个东西,您方认为加入娱乐化元素后,反诈宣传的内核改变了吗?反诈老师很火,他的存在让国家反诈 APP 下载数量达到了 2 亿次,这是我方想要给您的数据。其次我再问您,您觉得加入娱乐化元素后,反诈宣传的目的或者说内核就一定改变了吗?我认为它没有改变,而且是有较好的效果的。
然后我接着往下问您,您所举到的《孤注一掷》,说大家玩梗就会忘记反诈知识,我方想告诉您的是,这本来就是一个演绎作品,演员上热搜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您怎么论证到他上了演员大家玩一些梗同时就一定会忘记您方所说的反诈知识呢?难道在您方的定义下,我要么只能玩梗,要么只能记录反诈宣传知识吗?不是的,我两个可以同时拥有。您方需要给我说明一下,有没有一份数据可以证明群众的注意力有多少转移到了这个梗上,而不是反诈知识宣传上?您口说没有,如果说您觉得有多少人注意力偏移了,但是您得给我举一份数据啊。我方有典型的例子要说明,在一条用一句话证明你看过《孤注一掷》这一话题下面,很多评论都是一些与反诈知识无关的内容。演员上热搜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不是吗?这部电影本身是一个影视文化作品,并不能论证到您方所说的有多少人记住了梗,就会忘记反诈知识宣传了。我方想要跟您讲的是,您的目的是在这里,但凡是您让群众接受到的,不是这里心理群用的,还会对您的一切无关点样东西进行二创,我方刚说的两条路径,比如让更多的人理解,让原来不了解的人现在了解,您方时间结束。
辩题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vs 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正方一辩 · 陈词: 娱乐化反诈宣传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形式娱乐化,西安反诈宣传由政府公告、新闻联播等严肃平台下沉到 B 站、抖音、小红书等相对娱乐化的平台。二是内容娱乐化,有严肃教条传统内容风格转为更有娱乐和吸引力的叙事,例如直播情景短剧。相比于传统反诈宣传,娱乐化反诈宣传更有利于让公众减少受到的伤害,所以是利大于弊的。
论证如下: 首先,相比传统宣传形式,娱乐化平台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宣传战场扩展到娱乐化平台本身,就会扩大反诈宣传的普及范围。中国青年报数据显示,82.8%的青年建议利用短视频直播的新媒体方式进行海量宣传。例如,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和娱乐塑造,让观众在欣赏电影的同时了解反诈知识,观影人数超过 9178 万。抖音平台推出了一系列反诈短剧,以幽默诙谐的方式呈现诈骗手法和防范措施,深受网友喜爱。海家老陈直播反诈形式深受大众喜爱,直播播放量在一级以上,国家反诈 APP 多了将近 2 亿的播放量。而在效果上,人民公安报数据显示,山东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发数同比下降 50.4%,国家反诈 APP 注册安装数达 759 万人次,注册安装率达到 66.6%,位居全国前列。
其次,相比传统宣传方式,娱乐化反诈宣传更能打破信息传递障碍,使复杂防骗知识更易于理解和接受。娱乐是人的天性,严肃的传播内容缺乏吸引力,对受众来说,有趣的节目往往比枯燥说教更受欢迎。例如,通过网络综艺节目等视频平台的防骗传播,可以迅速覆盖大量观众,从而提高反诈信息的传递、传播效率和效果。另外,经历过诈骗的受害者将亲身经历记录下来,制作成短视频分享给观众,让人警惕。这种个性化体验能够引发强烈情感反应,从而加深对事件的印象。例如深山那边窝点系列视频,反诈民警将捣毁杀猪盘诈骗窝点行动过程记录成短视频,全网播放量高达 2500 万。仅 2022 年第一季度,抖音官方制作的有关反诈宣传教育的短剧的视频播放量就高达 1.3 亿。可见,与传统文字、图片宣传相比,娱乐化形式更容易引起公众兴趣,提高公众接受度,从而提高反诈宣传的关注度。
谢谢!
反方一辩 · 质询: 您方跟我讲说娱乐化有两种,一种是内容娱乐化,一种是传播形式上的娱乐化,没问题吧。我方的定义是这样,一种是在一些严肃的文字中加入一些轻松娱乐的元素。比如,告诉说这是手机,就是非官方,是手机链接,不要点击,这是用简单的话语教育。我刚想跟您说的内容里的话,是在一些严肃的文字中加入一些轻松娱乐的元素。比如关于那些反诈动画,在一些严肃的文字中加入一些梗,网络热梗,让大家更好地记住这个反诈宣传点,这是内容上的娱乐化。一方面可以在文字上加工,另一方面它可以是一些短视频、电影剧本上的创作。但是至于为什么说加了梗之后,就能起到更好的很大的作用,您方后续需要更详细地论证。
第二条在传播形式上,今天我在抖音上发表了一条很严肃、很正经地讲反诈宣传知识的视频,这个内容上可能不是娱乐化,但它传播形式上是娱乐化。在我方的定义里,把原本内核不具备娱乐性质的事物,采用轻松趣味的形式,从严肃的政府公告平台,下沉到 B 站、抖音、小红书等娱乐化的平台,这也是一种路径上的娱乐化。
那我举个例子,我们平时相比于看传统严肃的政府公告,我们平时刷个短视频,您认为它是娱乐化还是不娱乐化的?所以您不能告诉我说传播途径改变了才叫娱乐化。
我要问问您,您方认为反诈宣传的目的是什么?我方认为,反诈宣传目的是让更多人了解反诈知识,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首先两条路径,第一条是让原来不了解的人了解,第二条是让原来难以理解的人理解。您方不能告诉我说让他们知道了,这个就叫反诈宣传的目的达到了。很多时候对人们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不能说一上课就要求人们必须深刻地理解反诈意识。要看我们反诈宣传的一个目的能不能达到,具体要看的是能否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您方不能跟我讲说知道了,就叫做自己的反诈宣传目的已经达到了。您方也不能跟我争论说,他能不能具体地对这些人产生实际影响,当他们真正遇到诈骗之后,您方的方法能不能起到作用,这还没到此结束。
反方一辩 · 开篇理论阐述己方观点: 在以娱乐话题式突出中,重点突出娱乐性,理性观点成为问题,通过轻松、幽默、有趣的形式表达内容,反方现在是指通过各种指标向公众普及反诈的知识和技能,其目的是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若娱乐化不能让反诈宣传达到该目的,则娱乐化对于反诈宣传弊大于利。我们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娱乐化的反诈宣传把诈骗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变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它只会让人觉得这是一种调侃,却忽略了其背后的严肃警示。一段时间在全网火遍的“你说的对,但是我还想给你转账”视频,大多数人可能只记住了那些魔性的台词,而真正的反诈知识早就和那些乱梗一起被扔进了垃圾桶里。娱乐化还可能会产生所谓的“疫苗效应”,当人们接触到了弱化版的信息,反而对于类似的强信息产生抗性。那些搞笑的反诈事情,可能会让人们对真正严肃的反诈事实产生免疫力,从而降低一些提醒作用。 第二,娱乐化宣传有可能违背反诈宣传的初心。基本上有两种情况,一是本身丢失了反诈宣传的本意。2022 年 3 月播出的《王太就要在小家庭中》,根据真实案例中 10 位大妈被人迷晕京东事件改编的情节中,李贾玲的设定是误以为洋洋是骗子,结果被骗子间误,可由于贾玲的喜剧身份和搞笑表演,很多人对于这一设定都是一笑了之,没有起到该起的反诈宣传作用。在谁真的帮沙溢欺骗前的环节中,提到资金周转资产的语境,竟然出现了某新闻 APP 的口播广告,与主持人的口型不匹配,显然是后期硬加的赞助商的广告,喧宾夺主,违背了反诈的主题,使群众对于反诈内容的娱乐化,反诈电影《孤注一掷》的效应和广泛的好处也被大打折扣。各种各样的和荷观安娜的表情包却席卷网络,不少网友在荷关安娜的资料上加上品牌 logo、有色的要求表威我 50 和光美女在在发牌等,这样的表情包愈演愈烈,完全脱离了反诈的主题。有网友表示,电影中和观安娜三牌的视频里,域内某些网站盗用,甚至没有一些网红发布短视频,模仿和格安娜发财的场景,大大削弱了其宣传的本意,难以达到提高群众反诈意识的目的。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正方一辩 · 质询: 好的,我首先问您,想要达到我们今天这个辩题的讨论结果,是不是要看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要看它有没有达到宣传的目的,这一点您方能够接受吗?所以我们要看宣传的目的,而不是您方所谓的他知道了就行。我方给出了两条路径,第一条让原来不了解的人了解,也许原来从来就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会有人骗自己,会有人诈骗,但是现在知道了,这难道不是一种宣传的路径?第二条路径我跟您方达成了共识,原来有人不了解,但是我们现在用这种轻松娱乐的语境让他更加了解,这是不是也是一条路径,您方认同吗?
我方想说第一条路径,它主要是侧重于扩大宣传传播范围,如果您方觉得我方没有办法达到一些效果,请您拿出一些数据来。其次我再问您,您跟我说大家在玩梗的时候,大家只会记得那个梗,我想问您,您光只是给我一些口述,说您方认为大家只会记得梗而不记得反诈的内容,我想请问这一点您方有数据例证吗?您方说的只能论证到他原来可以接触到的一切事情,但是我刚跟您说的是娱乐化形式,能够让更多的人知道,那您方的解说对我方并没有什么伤害。
我再确认您一个东西,您方认为加入娱乐化元素后,反诈宣传的内核改变了吗?反诈老师很火,他的存在让国家反诈 APP 下载数量达到了 2 亿次,这是我方想要给您的数据。其次我再问您,您觉得加入娱乐化元素后,反诈宣传的目的或者说内核就一定改变了吗?我认为它没有改变,而且是有较好的效果的。
然后我接着往下问您,您所举到的《孤注一掷》,说大家玩梗就会忘记反诈知识,我方想告诉您的是,这本来就是一个演绎作品,演员上热搜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您怎么论证到他上了演员大家玩一些梗同时就一定会忘记您方所说的反诈知识呢?难道在您方的定义下,我要么只能玩梗,要么只能记录反诈宣传知识吗?不是的,我两个可以同时拥有。您方需要给我说明一下,有没有一份数据可以证明群众的注意力有多少转移到了这个梗上,而不是反诈知识宣传上?您口说没有,如果说您觉得有多少人注意力偏移了,但是您得给我举一份数据啊。我方有典型的例子要说明,在一条用一句话证明你看过《孤注一掷》这一话题下面,很多评论都是一些与反诈知识无关的内容。演员上热搜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不是吗?这部电影本身是一个影视文化作品,并不能论证到您方所说的有多少人记住了梗,就会忘记反诈知识宣传了。我方想要跟您讲的是,您的目的是在这里,但凡是您让群众接受到的,不是这里心理群用的,还会对您的一切无关点样东西进行二创,我方刚说的两条路径,比如让更多的人理解,让原来不了解的人现在了解,您方时间结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认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通过娱乐化的形式,能够扩大反诈宣传的普及范围,使复杂的防骗知识更易于理解和接受,从而有利于让公众减少受到的伤害,达到反诈宣传的目的。
辩题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vs 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环节为:正方二辩·陈词与质询·反方二辩
正方二辩陈词:
首先,解释一下娱乐化的定义。娱乐化本身是通过轻松幽默的形式来表达内容,是一种内容展现形式。以反加工人作为一部反加动画片为例,它加入了卡通元素,让更多人更容易理解,这是在内容上添加了娱乐化元素,但其内核不变。
在信息传播方面,如今人们在刷 B 站、抖音等平台时,新闻本身让人更加娱乐,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娱乐化的。而且,传播途径从原来的政府平台下沉到 B 站、小红书等娱乐化平台,这本身就是一种形式传播的娱乐化。这些平台作为娱乐载体,存在短视频流量和弹幕互动机制等娱乐化体现。
关于宣传目的,双方都认为要看,但我方认为重点是能否提高最终的反诈意识。我方认为,娱乐化的作用有两点:第一,让更多人了解反诈,从原来不知道到知道;第二,对于一些复杂的反诈知识,通过娱乐化的方式让人们更加理解,这也是反诈宣传达到目的的效果之一,后续我会论证其具体效果。
反方二辩质询:
今天开展一个活动,难道不应该让大家知晓吗?我方认为,有很多平台,但不能说使用小红书等平台创作就一定是娱乐化了,还应该看内容。通过将信息下沉到抖音等娱乐性质的平台手段,不能说明只要平台是娱乐化的,就完全不看内容,娱乐化本身既有形式上的,也有内容创作上的。
请问,什么叫内核不变?我方认为,反诈宣传的内核是宣传其中心内容,而不是追求热点。比如,您方举的例子中,人们可能关注的是一些表面的东西,而不是反诈本身的内容,您方没有论证大众关注的是内容本身,而不是一些娱乐化的东西。
您方能否论证大众关注的是内容本身,而不是一些娱乐化的东西?比如,反家老师通过直播的娱乐形式,带来了超 2 亿的国家反诈中心 APP 的下载量,但不能肯定这就是娱乐化内容带来的,我方可以举很多非娱乐化内容也有良好效果的例子。如北京晚报发的范翠金在社区发爱心卡,成功拦截 26 亿电信诈骗,止损金额 435.5 万余元,保持社区连续 21 个月电信诈骗零发案。所以,您方要论证的是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而不是说严肃或非娱乐化的形式没有效果。
再看反诈老陈的例子,他只是劝别人下载反诈 APP,通过直播进行一些搞笑的操作,带来了更多的关注度和热度,但这只是一种传播形式,其内核只是下载一个 APP,无法论证到您方所说的娱乐化的优势。
反方二辩陈词:
首先,您方说传播形式包括娱乐化和非娱乐化部分,但内容占大头,而您方的论证似乎只考虑传播形式是娱乐化的就是娱乐化,这很荒谬,我方不认可。
其次,开展活动是要让大众知晓,比如我方提到的范翠军在北京晚报上发爱心卡传播反诈知识,我们是通过公众号等平台知道的,不能说通过一个平台发内容就是娱乐化了。
第三,您方说娱乐化可以达到宣传目的,但以爱心卡片为例,这种形式达到了宣传目的,但不能就说是娱乐化的。再看车站宣传、新铁路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它们不属于娱乐化,但也达到了宣传效果,还带来了更多好处,比如爱心卡成功止损 435.5 万余元,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降低 45%等。您方一直在说内核不变,但我方认为,就像我方说的,大家对一些作品的关注点可能不是反诈内容本身,所以您方说不用论证大众关注的是内容本身,而我方要论证的是大众关注的是娱乐化的内容,而不是内容本身。
正方二辩质询:
您方对娱乐化的定义是什么?我方认为,娱乐化是以突出娱乐性、吸引观众眼球为目的,通过轻松、幽默、有趣的形式表达内容。比如反察老师通过直播搞笑的效果,迎来了一批粉丝受众群体,让他们知道了国家反诈中心 APP 并提高了其下载量,这达到了宣传目的。将提示卡片发到小红书上,也能引发大众思考,让大家下载反诈 APP。我方强调的是传播形式,非娱乐化形式也能有效,不能证明娱乐化就是弊大于利的。
以反家动画、反家工具为例,添加卡通元素对小孩子来说,能让他们更易理解,起到一定效果。将娱乐化内容放在老年群体中,他们是否能理解呢?比如 2011 年 11 月 1 日,在反纪年法正式实行的七周年,人民日报推出的一款步步惊心间接就在你身边的互动游戏,通过内容上的二次创作,在游戏情节中提示玩家如何选择,是否也能达到一定的反诈效果呢?您方认为,有了提示就一定能记得内容吗?宣传的目的是让更多人了解反诈知识,那成果在哪里?有多少人能做到?
反方二辩回应:
您方说的一些内容我方不太理解,您可以再问一遍。我方认为,有些人了解了反诈知识,不一定是因为娱乐化的形式,传统的严肃传播内容可能缺乏吸引力,轻松愉快的氛围更有利于接收。65%的大学生认为校园反诈教育过于传统,对学生吸引力普遍较低,采取像反诈老师这样的直播娱乐形式,能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度,让更多人了解反诈知识。
我方的卡片例子说明,传统的严肃传播形式对大众的吸引力更低,娱乐化形式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能达到一部分宣传目的。您方需要论证为什么传统的提示大家都不接受。我方的数据已经给过您了,您可以再看一下。
正方二辩回应:
我方认为,娱乐化有幽默有趣的特点,能加强记忆,不能说娱乐化的数据一定低。从前的传播学表明,人们接触到弱化版信息时,反而会对类似强制类的信息产生抗性。娱乐化的轻松娱乐形式可能会让大家忽略其背后严肃的内容。
辩题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vs 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环节为:正方二辩·陈词与质询·反方二辩
正方二辩陈词:
首先,解释一下娱乐化的定义。娱乐化本身是通过轻松幽默的形式来表达内容,是一种内容展现形式。以反加工人作为一部反加动画片为例,它加入了卡通元素,让更多人更容易理解,这是在内容上添加了娱乐化元素,但其内核不变。
在信息传播方面,如今人们在刷 B 站、抖音等平台时,新闻本身让人更加娱乐,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娱乐化的。而且,传播途径从原来的政府平台下沉到 B 站、小红书等娱乐化平台,这本身就是一种形式传播的娱乐化。这些平台作为娱乐载体,存在短视频流量和弹幕互动机制等娱乐化体现。
关于宣传目的,双方都认为要看,但我方认为重点是能否提高最终的反诈意识。我方认为,娱乐化的作用有两点:第一,让更多人了解反诈,从原来不知道到知道;第二,对于一些复杂的反诈知识,通过娱乐化的方式让人们更加理解,这也是反诈宣传达到目的的效果之一,后续我会论证其具体效果。
反方二辩质询:
今天开展一个活动,难道不应该让大家知晓吗?我方认为,有很多平台,但不能说使用小红书等平台创作就一定是娱乐化了,还应该看内容。通过将信息下沉到抖音等娱乐性质的平台手段,不能说明只要平台是娱乐化的,就完全不看内容,娱乐化本身既有形式上的,也有内容创作上的。
请问,什么叫内核不变?我方认为,反诈宣传的内核是宣传其中心内容,而不是追求热点。比如,您方举的例子中,人们可能关注的是一些表面的东西,而不是反诈本身的内容,您方没有论证大众关注的是内容本身,而不是一些娱乐化的东西。
您方能否论证大众关注的是内容本身,而不是一些娱乐化的东西?比如,反家老师通过直播的娱乐形式,带来了超 2 亿的国家反诈中心 APP 的下载量,但不能肯定这就是娱乐化内容带来的,我方可以举很多非娱乐化内容也有良好效果的例子。如北京晚报发的范翠金在社区发爱心卡,成功拦截 26 亿电信诈骗,止损金额 435.5 万余元,保持社区连续 21 个月电信诈骗零发案。所以,您方要论证的是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而不是说严肃或非娱乐化的形式没有效果。
再看反诈老陈的例子,他只是劝别人下载反诈 APP,通过直播进行一些搞笑的操作,带来了更多的关注度和热度,但这只是一种传播形式,其内核只是下载一个 APP,无法论证到您方所说的娱乐化的优势。
反方二辩陈词:
首先,您方说传播形式包括娱乐化和非娱乐化部分,但内容占大头,而您方的论证似乎只考虑传播形式是娱乐化的就是娱乐化,这很荒谬,我方不认可。
其次,开展活动是要让大众知晓,比如我方提到的范翠军在北京晚报上发爱心卡传播反诈知识,我们是通过公众号等平台知道的,不能说通过一个平台发内容就是娱乐化了。
第三,您方说娱乐化可以达到宣传目的,但以爱心卡片为例,这种形式达到了宣传目的,但不能就说是娱乐化的。再看车站宣传、新铁路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它们不属于娱乐化,但也达到了宣传效果,还带来了更多好处,比如爱心卡成功止损 435.5 万余元,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降低 45%等。您方一直在说内核不变,但我方认为,就像我方说的,大家对一些作品的关注点可能不是反诈内容本身,所以您方说不用论证大众关注的是内容本身,而我方要论证的是大众关注的是娱乐化的内容,而不是内容本身。
正方二辩质询:
您方对娱乐化的定义是什么?我方认为,娱乐化是以突出娱乐性、吸引观众眼球为目的,通过轻松、幽默、有趣的形式表达内容。比如反察老师通过直播搞笑的效果,迎来了一批粉丝受众群体,让他们知道了国家反诈中心 APP 并提高了其下载量,这达到了宣传目的。将提示卡片发到小红书上,也能引发大众思考,让大家下载反诈 APP。我方强调的是传播形式,非娱乐化形式也能有效,不能证明娱乐化就是弊大于利的。
以反家动画、反家工具为例,添加卡通元素对小孩子来说,能让他们更易理解,起到一定效果。将娱乐化内容放在老年群体中,他们是否能理解呢?比如 2011 年 11 月 1 日,在反纪年法正式实行的七周年,人民日报推出的一款步步惊心间接就在你身边的互动游戏,通过内容上的二次创作,在游戏情节中提示玩家如何选择,是否也能达到一定的反诈效果呢?您方认为,有了提示就一定能记得内容吗?宣传的目的是让更多人了解反诈知识,那成果在哪里?有多少人能做到?
反方二辩回应:
您方说的一些内容我方不太理解,您可以再问一遍。我方认为,有些人了解了反诈知识,不一定是因为娱乐化的形式,传统的严肃传播内容可能缺乏吸引力,轻松愉快的氛围更有利于接收。65%的大学生认为校园反诈教育过于传统,对学生吸引力普遍较低,采取像反诈老师这样的直播娱乐形式,能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度,让更多人了解反诈知识。
我方的卡片例子说明,传统的严肃传播形式对大众的吸引力更低,娱乐化形式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能达到一部分宣传目的。您方需要论证为什么传统的提示大家都不接受。我方的数据已经给过您了,您可以再看一下。
正方二辩回应:
我方认为,娱乐化有幽默有趣的特点,能加强记忆,不能说娱乐化的数据一定低。从前的传播学表明,人们接触到弱化版信息时,反而会对类似强制类的信息产生抗性。娱乐化的轻松娱乐形式可能会让大家忽略其背后严肃的内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认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通过以上两个分论点,从提高反诈知晓度和帮助理解复杂知识两个方面,论证了娱乐化能够提高最终的反诈意识。
在这场质询与对辩中,双方讨论流程如下:
辩题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vs 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正方三辩:娱乐化是一种更轻松的形式,但这种轻松可能意味着较弱的说服力。当真正需要起到警示作用时,可能反而无法达到效果。接下来进入对辩与中场小结环节,首先是双方三辩的对辩,本环节由双方辩手交替发言,一方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标志,若无发言,则照常累积计时,对双方辩手各计时 2 分钟,由正方先开始。
正方三辩:我先试一下麦,可以听清了,嗯,可以。OK,那好,大家好。首先我想到对方第一个问题,首先娱乐化,比如说我通过动画片的形式,它是不是可以覆盖到以前我们没有办法照顾到的人群,比如说一些小孩子,他们是不是也可以获取到这个反诈知识?所以今天您方强调的是我们的主体是小孩吗?然后我再问下一个问题,今天您告诉我只要在抖音上发布一个视频,就是叫做娱乐化,那我今天在抖音上公布了某位名人的实时线索,这个哪里有娱乐化?不是说今天我们讨论重点是小孩子,我今天这个例子就是要告诉你们,以前的小孩子可能没有办法去了解到这个反诈知识,但是我今天通过动画的形式,让大家可以更多地去了解到,让小孩子可以有机会去了解到,这就是一个扩大面,这一点您方有意见吗?
反方三辩:我回答您方第二个问题,您方告诉我在抖音上宣布一个伟人的事,这不算娱乐化,因为在我方看来,它的内容上没有进行娱乐化,那其实可能下沉到了一个传播途径,让更多的人去知道了,传播途径确实娱乐化了,但是它的内容还是希望我们去为这个伟人进行一些哀悼之类的。所以,您方前后一直在跳逻辑,您方前面说了,我今天只要把这个形式落到抖音上面,它就是娱乐化,现在您又告诉我说它不叫娱乐化,所以这个逻辑是需要您方给我解释一下。然后那么下一点就是今天,今天您通过娱乐化是如何让偏远地区的人知道反诈的呢?我方今天要告诉您的是,当这个内容里面,它加入了一些热门元素,它叫做娱乐化,其次我们把它下沉到了很多空间,可以通过弹幕、评论区,这些东西都叫娱乐化,其次偏远地区。偏远地区为什么不可以通过一些比如说电视广告、趣味讲座这些形式来进行传播呢?所以同学,今天您方强调到底是我们今天把视频只要落到抖音上,它就叫做娱乐化,还是我们必须内容上有一定的娱乐修饰,它才叫做娱乐化,所以说偏远地区我们为什么一定要通过娱乐化的方式去进行一个传播?
正方三辩:首先,我方想先回答第二个问题,偏远的地区通过娱乐化可以增加大家对它的兴趣。我方刚才已经有数据告诉您了,大家对于这种更娱乐化的东西,他更有兴趣,更有兴趣他才能更去了解,您方告诉我,今天我发布一个通告,没有人看,没有效果,可是如果我把内容稍微有趣点,大家去看了,去知道了,才能有效果呀。同学您给我论证一下,因为您方一直在说有娱乐化,就会有很多人看,您今天给我论证一下,再来进行娱乐化之后,有多少人是因为它的娱乐化去看的,然后和之前进行一个对比。我还可以给您一个数据,在受访者看来,校园反诈中,百分之六十五点三三的人认为反诈宣传比较传统,不够吸引,吸引力不足,47.12%的认为覆盖面不足。已经有 60%多的人认为它比较不好,显然,同学,您看今天您方一直在跟我讲传统,那传统是不是代表一定是娱乐化?我可以用其他创新的方式去进行一个宣传,无论是爱情卡片样的形式,还是其他的方式,都可以进行一个宣传,为什么一定要进行娱乐化?所以这不是您方娱乐化独有的利好,这是您方后续需要给我论证的。还有就是不要再进行逻辑混乱的发言,因为您刚刚前面二辩说了,今天我们只要把这个东西从红头文件变成了抖音的平台,它就叫做娱乐化,而我前面问您在抖音上发布某个名人的事,它叫不叫做娱乐化,您说这就叫做娱乐化,所以今天我不一定只要频繁地更换平台,它就叫做娱乐化,所以今天请您方后续给我论证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娱乐化。然后那么下一点就是您今天要强调说是它有两个目的,一个是让不了解的人了解了,比如偏远地区的人,只要您不跟他讲他怎么了解,娱乐化能让他了解吗?完全不一定。那么下一个点就是原本了解的人更加了解了,或者是更简单地去了解,然后对方就说通过动画片,让大家都爱看,这种说法应该不行啊。
反方三辩:不好意思打断一下,今天的主题应该很明确啊。
辩题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vs 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正方三辩:娱乐化是一种更轻松的形式,但这种轻松可能意味着较弱的说服力。当真正需要起到警示作用时,可能反而无法达到效果。接下来进入对辩与中场小结环节,首先是双方三辩的对辩,本环节由双方辩手交替发言,一方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标志,若无发言,则照常累积计时,对双方辩手各计时 2 分钟,由正方先开始。
正方三辩:我先试一下麦,可以听清了,嗯,可以。OK,那好,大家好。首先我想到对方第一个问题,首先娱乐化,比如说我通过动画片的形式,它是不是可以覆盖到以前我们没有办法照顾到的人群,比如说一些小孩子,他们是不是也可以获取到这个反诈知识?所以今天您方强调的是我们的主体是小孩吗?然后我再问下一个问题,今天您告诉我只要在抖音上发布一个视频,就是叫做娱乐化,那我今天在抖音上公布了某位名人的实时线索,这个哪里有娱乐化?不是说今天我们讨论重点是小孩子,我今天这个例子就是要告诉你们,以前的小孩子可能没有办法去了解到这个反诈知识,但是我今天通过动画的形式,让大家可以更多地去了解到,让小孩子可以有机会去了解到,这就是一个扩大面,这一点您方有意见吗?
反方三辩:我回答您方第二个问题,您方告诉我在抖音上宣布一个伟人的事,这不算娱乐化,因为在我方看来,它的内容上没有进行娱乐化,那其实可能下沉到了一个传播途径,让更多的人去知道了,传播途径确实娱乐化了,但是它的内容还是希望我们去为这个伟人进行一些哀悼之类的。所以,您方前后一直在跳逻辑,您方前面说了,我今天只要把这个形式落到抖音上面,它就是娱乐化,现在您又告诉我说它不叫娱乐化,所以这个逻辑是需要您方给我解释一下。然后那么下一点就是今天,今天您通过娱乐化是如何让偏远地区的人知道反诈的呢?我方今天要告诉您的是,当这个内容里面,它加入了一些热门元素,它叫做娱乐化,其次我们把它下沉到了很多空间,可以通过弹幕、评论区,这些东西都叫娱乐化,其次偏远地区。偏远地区为什么不可以通过一些比如说电视广告、趣味讲座这些形式来进行传播呢?所以同学,今天您方强调到底是我们今天把视频只要落到抖音上,它就叫做娱乐化,还是我们必须内容上有一定的娱乐修饰,它才叫做娱乐化,所以说偏远地区我们为什么一定要通过娱乐化的方式去进行一个传播?
正方三辩:首先,我方想先回答第二个问题,偏远的地区通过娱乐化可以增加大家对它的兴趣。我方刚才已经有数据告诉您了,大家对于这种更娱乐化的东西,他更有兴趣,更有兴趣他才能更去了解,您方告诉我,今天我发布一个通告,没有人看,没有效果,可是如果我把内容稍微有趣点,大家去看了,去知道了,才能有效果呀。同学您给我论证一下,因为您方一直在说有娱乐化,就会有很多人看,您今天给我论证一下,再来进行娱乐化之后,有多少人是因为它的娱乐化去看的,然后和之前进行一个对比。我还可以给您一个数据,在受访者看来,校园反诈中,百分之六十五点三三的人认为反诈宣传比较传统,不够吸引,吸引力不足,47.12%的认为覆盖面不足。已经有 60%多的人认为它比较不好,显然,同学,您看今天您方一直在跟我讲传统,那传统是不是代表一定是娱乐化?我可以用其他创新的方式去进行一个宣传,无论是爱情卡片样的形式,还是其他的方式,都可以进行一个宣传,为什么一定要进行娱乐化?所以这不是您方娱乐化独有的利好,这是您方后续需要给我论证的。还有就是不要再进行逻辑混乱的发言,因为您刚刚前面二辩说了,今天我们只要把这个东西从红头文件变成了抖音的平台,它就叫做娱乐化,而我前面问您在抖音上发布某个名人的事,它叫不叫做娱乐化,您说这就叫做娱乐化,所以今天我不一定只要频繁地更换平台,它就叫做娱乐化,所以今天请您方后续给我论证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娱乐化。然后那么下一点就是您今天要强调说是它有两个目的,一个是让不了解的人了解了,比如偏远地区的人,只要您不跟他讲他怎么了解,娱乐化能让他了解吗?完全不一定。那么下一个点就是原本了解的人更加了解了,或者是更简单地去了解,然后对方就说通过动画片,让大家都爱看,这种说法应该不行啊。
反方三辩:不好意思打断一下,今天的主题应该很明确啊。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以下为双方讨论流程:
辩题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vs 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环节:中场小结
正方:
首先,反方的核心观点认为平台的更换不代表本身是娱乐化的。然而,以抖音为例,若利用具有娱乐性质的平台进行反诈宣传,如一些反诈骗的内容,这就是利用了娱乐化的形式。比如白家老师采用的直播就是一种典型的娱乐化形式。而且,正方论证过非娱乐化的方式没有效果,通过别的方法达到的部分利好是存在的,但乙方需要挑战的是正方认为的整体的利好。
接下来,对于 P 的选值如何达到生产目的的问题,我方认为,反诈意识要从小抓起。人们的大脑是经过潜移默化发展的,从小培养反诈意识,会让人印象更为深刻。2022 年的中国青年海纳报告显示,超过半数的女性受访者认为通过智美茶百纳小游戏等娱乐化的方式来进行海纳生产是有效的。所以,从吸引力上来看,娱乐化对大多数年轻人是有吸引力的。采用类似于直播、电影《家庭来电》等方式,能够提高热度,也有利于信息的接收。
反方:
首先,娱乐化的形式不是因为娱乐平台的更换就等同于娱乐化。假设将某位伟人的事实放在娱乐化平台上,难道我们要微笑面对这件事吗?这里所说的娱乐化形式是那种包含幽默或增加娱乐总体元素的,而不是单纯把在某个平台发布就叫做娱乐化。
其次,关于电影《孤注一掷》的话题,对方认为该电影会影响人们对反诈的注意力偏移。而我方认为,大家看完电影后,关注点大多在安娜的表情包和她与阿才的爱情上。需要对方论证有多少人看完电影后主要关注的是剧情本身以及反诈内容。
最后,对方提到给孩子们看动画片进行反诈宣传,我方承认这一点。但除了孩子,对于老年人该如何通过娱乐化的方式增加他们的反诈意识呢?中心校的调查发现,97.78%的人认为有进行反诈教育的必要性,1.95%的受访者期待反诈教育进校园。有时候不是因为传统方式无聊,而是因为反诈教育没有落实到位导致人们的反诈意识不强。那么,该如何用娱乐化的方式去增加偏远地区人们的反诈意识呢?
辩题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vs 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环节:中场小结
正方:
首先,反方的核心观点认为平台的更换不代表本身是娱乐化的。然而,以抖音为例,若利用具有娱乐性质的平台进行反诈宣传,如一些反诈骗的内容,这就是利用了娱乐化的形式。比如白家老师采用的直播就是一种典型的娱乐化形式。而且,正方论证过非娱乐化的方式没有效果,通过别的方法达到的部分利好是存在的,但乙方需要挑战的是正方认为的整体的利好。
接下来,对于 P 的选值如何达到生产目的的问题,我方认为,反诈意识要从小抓起。人们的大脑是经过潜移默化发展的,从小培养反诈意识,会让人印象更为深刻。2022 年的中国青年海纳报告显示,超过半数的女性受访者认为通过智美茶百纳小游戏等娱乐化的方式来进行海纳生产是有效的。所以,从吸引力上来看,娱乐化对大多数年轻人是有吸引力的。采用类似于直播、电影《家庭来电》等方式,能够提高热度,也有利于信息的接收。
反方:
首先,娱乐化的形式不是因为娱乐平台的更换就等同于娱乐化。假设将某位伟人的事实放在娱乐化平台上,难道我们要微笑面对这件事吗?这里所说的娱乐化形式是那种包含幽默或增加娱乐总体元素的,而不是单纯把在某个平台发布就叫做娱乐化。
其次,关于电影《孤注一掷》的话题,对方认为该电影会影响人们对反诈的注意力偏移。而我方认为,大家看完电影后,关注点大多在安娜的表情包和她与阿才的爱情上。需要对方论证有多少人看完电影后主要关注的是剧情本身以及反诈内容。
最后,对方提到给孩子们看动画片进行反诈宣传,我方承认这一点。但除了孩子,对于老年人该如何通过娱乐化的方式增加他们的反诈意识呢?中心校的调查发现,97.78%的人认为有进行反诈教育的必要性,1.95%的受访者期待反诈教育进校园。有时候不是因为传统方式无聊,而是因为反诈教育没有落实到位导致人们的反诈意识不强。那么,该如何用娱乐化的方式去增加偏远地区人们的反诈意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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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娱乐化对反诈宣传的利弊问题上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正方强调了娱乐化在吸引年轻人、提高宣传效果方面的优势,反方则对娱乐化的概念进行了澄清,并指出了在一些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
辩题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vs 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环节为:自由辩论
正方:影响在于可能让偏远地区的人去了解。对方强调娱乐化可以让很多人了解,那为何一定是娱乐化能让偏远地区的人了解,而不是因为去了偏远地区才了解?谁主张谁举证,对方要说明为何天然一些人不会来了解?同时,我方可以告知,像福田公安去一些地方反诈后,像云南等地,这些地方的案发率是降低的。民警通过做一些小游戏,以娱乐化的形式,是能达到一定效果的。对方问通过何种方式传播,我解释一下,比如做一些知识竞赛或一些改价的小游戏,通过娱乐化的形式,让更多人乐于参与,不仅收获开心,也获得知识。这对于对方所谓的偏远地区的人是一种挑战。我要说的是,这本身是有效果的,能够展现完整的知识链条。热字指数为 100 分,而对于该电影对于百大山闪比较成功的维度为 76.9 分,对方打算挑战吗?
反方:我不太懂这个数据是什么意思,希望正方解释一下。正方解释说热词示数是人们在网络上评论的意思,等于说很多人评论这部电视剧能带来好的效果,这是正方的观点,还问对方觉得关注度是否偏移,矩阵在哪里。反方指出,大家关注完电影后,在抖音的某电影视频下,评论大多是一些台词或热梗,比如发疯、安娜表情包、如果我叼到了棉被谁会来救我等。反方认为,这顶多是评论区的高赞热梗,而根据抖音的流量机制,像我方和家长对于海峡教育部分的评论可能被淹没,所以希望正方进一步举例说明。反方认为,今天讨论的这个视频难道不属于提前 5 年大部分人对它的一个走向吗?这本身是一种抖音的评论机制,所以对方还没有认真关注,本身会偏移,所以这方面并不是一直有效的,数据已经给到对方了。反方表示,既然双方都是从抖音来的数据,那为何正方的抖音上的数据都是官方拿播方,是因为舆论的一些偏向,而对方没有进一步阐释自己的数据,起码正方说的是大多数人觉得是有效果的,起码那个维度是有的,是不是很高的。反方还提到,起码承认小孩子来讲,排难度画画是有效果的,因为他们看不懂文字,只能看懂画。
正方:通过娱乐化的形式,比如参考新南北京大学的论文指出,通过轻松愉快的氛围利于大家接受,寓教于乐,让大家更爱看了,这为何不是好事?学习中间一直很奇怪,我从高二学到高三,大一还在学,却不懂是否达到学习目的。我认为娱乐化后,大家更愿意看了,更愿意看就能学到更多知识。愿意看等于 10 到 40 个小时,不愿意看就不知道。这是我对与文论证的进一步阐释,所以说娱乐化能带来公信力,让更多人愿意看,这个时候人们能从中学习到一部分知识,也更有利于他们的接收。接下来讲的是,对方觉得所谓的违反了白家山寨的初心,违反了宣传的初心。比如在一档综艺中,一个环节提到资金周转困难,然后突然插入某条借款 APP 的口播广告。原本聊的是资金周转困难,此时却插入借款 APP 广告,这就违反了反诈宣传的初心。我有两个解释,第一个解释是资本介入是商业发展的问题,不是娱乐化的问题;第二个解释是,原本聊的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比如一个诈骗案例,突然说没钱了怎么办,难道这不是违背了反诈的路线吗?最后,对方时间到。
反方:对方所说的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分子天理掉分是为了大量宣产的粗心(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误),最开方的数据,但是那个所谓的机遇叫做入数,不信最开方也没有认识到评价舆乐化的部分是一定是入入性不够的,反这方己被数据告大家是起码语化能够达到一个好睡眠效果(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误)。
辩题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 vs 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环节为:自由辩论
正方:影响在于可能让偏远地区的人去了解。对方强调娱乐化可以让很多人了解,那为何一定是娱乐化能让偏远地区的人了解,而不是因为去了偏远地区才了解?谁主张谁举证,对方要说明为何天然一些人不会来了解?同时,我方可以告知,像福田公安去一些地方反诈后,像云南等地,这些地方的案发率是降低的。民警通过做一些小游戏,以娱乐化的形式,是能达到一定效果的。对方问通过何种方式传播,我解释一下,比如做一些知识竞赛或一些改价的小游戏,通过娱乐化的形式,让更多人乐于参与,不仅收获开心,也获得知识。这对于对方所谓的偏远地区的人是一种挑战。我要说的是,这本身是有效果的,能够展现完整的知识链条。热字指数为 100 分,而对于该电影对于百大山闪比较成功的维度为 76.9 分,对方打算挑战吗?
反方:我不太懂这个数据是什么意思,希望正方解释一下。正方解释说热词示数是人们在网络上评论的意思,等于说很多人评论这部电视剧能带来好的效果,这是正方的观点,还问对方觉得关注度是否偏移,矩阵在哪里。反方指出,大家关注完电影后,在抖音的某电影视频下,评论大多是一些台词或热梗,比如发疯、安娜表情包、如果我叼到了棉被谁会来救我等。反方认为,这顶多是评论区的高赞热梗,而根据抖音的流量机制,像我方和家长对于海峡教育部分的评论可能被淹没,所以希望正方进一步举例说明。反方认为,今天讨论的这个视频难道不属于提前 5 年大部分人对它的一个走向吗?这本身是一种抖音的评论机制,所以对方还没有认真关注,本身会偏移,所以这方面并不是一直有效的,数据已经给到对方了。反方表示,既然双方都是从抖音来的数据,那为何正方的抖音上的数据都是官方拿播方,是因为舆论的一些偏向,而对方没有进一步阐释自己的数据,起码正方说的是大多数人觉得是有效果的,起码那个维度是有的,是不是很高的。反方还提到,起码承认小孩子来讲,排难度画画是有效果的,因为他们看不懂文字,只能看懂画。
正方:通过娱乐化的形式,比如参考新南北京大学的论文指出,通过轻松愉快的氛围利于大家接受,寓教于乐,让大家更爱看了,这为何不是好事?学习中间一直很奇怪,我从高二学到高三,大一还在学,却不懂是否达到学习目的。我认为娱乐化后,大家更愿意看了,更愿意看就能学到更多知识。愿意看等于 10 到 40 个小时,不愿意看就不知道。这是我对与文论证的进一步阐释,所以说娱乐化能带来公信力,让更多人愿意看,这个时候人们能从中学习到一部分知识,也更有利于他们的接收。接下来讲的是,对方觉得所谓的违反了白家山寨的初心,违反了宣传的初心。比如在一档综艺中,一个环节提到资金周转困难,然后突然插入某条借款 APP 的口播广告。原本聊的是资金周转困难,此时却插入借款 APP 广告,这就违反了反诈宣传的初心。我有两个解释,第一个解释是资本介入是商业发展的问题,不是娱乐化的问题;第二个解释是,原本聊的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比如一个诈骗案例,突然说没钱了怎么办,难道这不是违背了反诈的路线吗?最后,对方时间到。
反方:对方所说的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分子天理掉分是为了大量宣产的粗心(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误),最开方的数据,但是那个所谓的机遇叫做入数,不信最开方也没有认识到评价舆乐化的部分是一定是入入性不够的,反这方己被数据告大家是起码语化能够达到一个好睡眠效果(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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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作为反方三辩进行总结陈词。
首先,今天对方一直未论证反诈方式一定是通过娱乐化来实现特别有效的提升。而我方可以提供一个数据,有个社区为很多人配备了爱心小卡片,卡片上写着:在给别人转钱时,提前告知,社区会帮忙甄别;另一边写着不清晰不转账、不会转,远离网络诈骗。这个社区曾保持连续 20 亿无电信诈骗案发生。然而,对方只是说娱乐化让大家更爱看了,但未举证其真正成果。所以,对方需要有一个真正的比较概念。
其次,我们今天谈的不够理智。对方认为明星效应使得大家关注娱乐化的反诈宣传,但我们发现一部分人关注明星后,可能会削弱对反诈内容的宣传。比如,大家关注的是“磕 CP”,像磕阿才和梁安娜的 CP,一个是反派,一个是受害者,难道我们的宣传已经到了这种地步?而且真正的反诈,不是这样的形式,这样的结果是不好的。
再者,对方一直跟我讲娱乐化的目的是让不了解的人了解,让了解的人更容易或更多地了解。但对于偏远地区的人,他们更了解反诈内容不是因为娱乐化,而是因为宣传没有真正落实到这些地方。我们今天真正的解决办法是让反诈宣传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地方,而不是依靠娱乐化。相反,娱乐化存在很多问题,当我们用幽默风趣的口吻谈论严肃的反诈问题时,大家可能会平常地忽视其背后的严肃意义,比如一个严肃的案例,大家可能只记得说的对,但无法真正了解到反诈视频的真正内核。
接下来,我作为反方三辩进行总结陈词。
首先,今天对方一直未论证反诈方式一定是通过娱乐化来实现特别有效的提升。而我方可以提供一个数据,有个社区为很多人配备了爱心小卡片,卡片上写着:在给别人转钱时,提前告知,社区会帮忙甄别;另一边写着不清晰不转账、不会转,远离网络诈骗。这个社区曾保持连续 20 亿无电信诈骗案发生。然而,对方只是说娱乐化让大家更爱看了,但未举证其真正成果。所以,对方需要有一个真正的比较概念。
其次,我们今天谈的不够理智。对方认为明星效应使得大家关注娱乐化的反诈宣传,但我们发现一部分人关注明星后,可能会削弱对反诈内容的宣传。比如,大家关注的是“磕 CP”,像磕阿才和梁安娜的 CP,一个是反派,一个是受害者,难道我们的宣传已经到了这种地步?而且真正的反诈,不是这样的形式,这样的结果是不好的。
再者,对方一直跟我讲娱乐化的目的是让不了解的人了解,让了解的人更容易或更多地了解。但对于偏远地区的人,他们更了解反诈内容不是因为娱乐化,而是因为宣传没有真正落实到这些地方。我们今天真正的解决办法是让反诈宣传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地方,而不是依靠娱乐化。相反,娱乐化存在很多问题,当我们用幽默风趣的口吻谈论严肃的反诈问题时,大家可能会平常地忽视其背后的严肃意义,比如一个严肃的案例,大家可能只记得说的对,但无法真正了解到反诈视频的真正内核。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判断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主要看娱乐化的反诈宣传方式是否能更有效地提高公众的反诈意识和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反方认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弊大于利。
感谢反方的精彩陈词,下面由正方辩手进行最后一个环节总结,陈词时间同样为 3 分钟,有请正方。
好的,首先关于您刚刚提出的这点问题。第一个问题,有很多方式,没错,所以我方今天要论证的不是说要用娱乐化去取代严肃性,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娱乐化应不应该存在。所以我方今天只要告诉您,娱乐化利大于弊,它可以存在,但是我方从来没有说,我今天只要娱乐化,不要严肃化。
其次,您方那个不销卡被骗的例子很好,但是您方告诉我,这么多人,难道要告诉我每个人接到这个电话都要找人去一一对应吗?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我们只有增强个人的能力,增强个人的甄别力、判断力,才是一劳永逸的方法。
其实第二点,您方所说的电影,说大家继续关注明星,没错,就是因为明星本身就有很多粉丝基础,很多人去看这部电影就是为了看这个明星。但同样您方也不能告诉我,就是说热搜上全部都是那几条明星的消息,您就告诉我说大家没有学到反诈知识,也有可能是大家真的不想在那个热搜上去跟别人聊这件事情,可是学到了就是学到了,这没有问题。
其次,第三点,说到目的的事情,有两个目的,一个是让不了解的人了解,让了解的人更了解。不了解的人了解,就比如说我们今天不了解的人,好像并不仅仅只有偏远地区吧,好像还有,比如说很小的孩子,您不可能拿着一套普通文件来让他念,他看不懂。可是我方想告诉您,通过娱乐化,通过这个动画的形式,让他自己去学,让他自己知道一些东西,让他在看的时候就能获得一些知识,比如说这个电话我不能接,他会去问自己的父母,这也是一种扩大知识面的方式。其次再说偏远地区,我方有一个数据,比如说上海奉贤分局的一个小队,在一些社区和农村,为了鼓励群众来听,民众还会带一些翻译包、小扇子等文创纪念品,在文创纪念品上印刷了一些识别诈骗的技巧,有的还罗列了诈骗分子的惯用手法,颇具警示价值。
所以今天我们要说什么呢?我们所提倡的不是说要让娱乐化去取代严肃性,我们更希望的是两者共存,两者共存能够达到一个更好的效果。比如说您方说可能对老年人来说,用严肃化的方式处理更好,那我们就可以找一些例子来一条一条地罗列,念给他们听;那对小孩子可能动画片的形式更好,那我们今天就通过动画片的形式来告诉他们;对青年人来说,可能剧本杀、电影这些形式更好,我们就去宣传这种方式。
感谢正方的精彩发言。
感谢反方的精彩陈词,下面由正方辩手进行最后一个环节总结,陈词时间同样为 3 分钟,有请正方。
好的,首先关于您刚刚提出的这点问题。第一个问题,有很多方式,没错,所以我方今天要论证的不是说要用娱乐化去取代严肃性,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娱乐化应不应该存在。所以我方今天只要告诉您,娱乐化利大于弊,它可以存在,但是我方从来没有说,我今天只要娱乐化,不要严肃化。
其次,您方那个不销卡被骗的例子很好,但是您方告诉我,这么多人,难道要告诉我每个人接到这个电话都要找人去一一对应吗?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我们只有增强个人的能力,增强个人的甄别力、判断力,才是一劳永逸的方法。
其实第二点,您方所说的电影,说大家继续关注明星,没错,就是因为明星本身就有很多粉丝基础,很多人去看这部电影就是为了看这个明星。但同样您方也不能告诉我,就是说热搜上全部都是那几条明星的消息,您就告诉我说大家没有学到反诈知识,也有可能是大家真的不想在那个热搜上去跟别人聊这件事情,可是学到了就是学到了,这没有问题。
其次,第三点,说到目的的事情,有两个目的,一个是让不了解的人了解,让了解的人更了解。不了解的人了解,就比如说我们今天不了解的人,好像并不仅仅只有偏远地区吧,好像还有,比如说很小的孩子,您不可能拿着一套普通文件来让他念,他看不懂。可是我方想告诉您,通过娱乐化,通过这个动画的形式,让他自己去学,让他自己知道一些东西,让他在看的时候就能获得一些知识,比如说这个电话我不能接,他会去问自己的父母,这也是一种扩大知识面的方式。其次再说偏远地区,我方有一个数据,比如说上海奉贤分局的一个小队,在一些社区和农村,为了鼓励群众来听,民众还会带一些翻译包、小扇子等文创纪念品,在文创纪念品上印刷了一些识别诈骗的技巧,有的还罗列了诈骗分子的惯用手法,颇具警示价值。
所以今天我们要说什么呢?我们所提倡的不是说要让娱乐化去取代严肃性,我们更希望的是两者共存,两者共存能够达到一个更好的效果。比如说您方说可能对老年人来说,用严肃化的方式处理更好,那我们就可以找一些例子来一条一条地罗列,念给他们听;那对小孩子可能动画片的形式更好,那我们今天就通过动画片的形式来告诉他们;对青年人来说,可能剧本杀、电影这些形式更好,我们就去宣传这种方式。
感谢正方的精彩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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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化对反诈宣传是否利大于弊,主要看娱乐化是否能有效提高反诈宣传的效果,包括让更多人了解反诈知识、增强人们的甄别力和判断力等。
正方认为娱乐化对反诈宣传利大于弊,提倡娱乐化和严肃性共存,以达到更好的反诈宣传效果。针对不同群体采用不同的宣传方式,如对老年人用严肃化方式,对小孩子用动画片形式,对青年人用剧本杀、电影等形式,同时通过娱乐化增强个人的甄别力和判断力,让人们在各种娱乐化的形式中学习到反诈知识。
环节共 75 分钟,评委可对双方在场上提出的事例、数据报告、政府公文等论据提出质疑,被质疑方有义务提供论据来源、详细解释等更多新信息。需注意,此环节只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检验,不得对论点或其他与证据真实性之外的信息进行讨论。评委可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评判论据的效力,若出现对论点等进行解释的行为,主席有权打断,同时评委可酌情扣分。若各位评委有疑问,可在公屏扣 1 进行提问,若无则打 2。因评委评表已出,应是已解决相关问题,故先停止等待。接下来,开始点评。本人应可听到相关内容。
环节共 75 分钟,评委可对双方在场上提出的事例、数据报告、政府公文等论据提出质疑,被质疑方有义务提供论据来源、详细解释等更多新信息。需注意,此环节只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检验,不得对论点或其他与证据真实性之外的信息进行讨论。评委可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评判论据的效力,若出现对论点等进行解释的行为,主席有权打断,同时评委可酌情扣分。若各位评委有疑问,可在公屏扣 1 进行提问,若无则打 2。因评委评表已出,应是已解决相关问题,故先停止等待。接下来,开始点评。本人应可听到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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