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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正方先行议论。 喂喂,能听见吧?可以的。谢谢各位。 小时候,爸爸妈妈带着你出门旅游,他们告诉正在开心玩耍的你,去旅游是为了增长眼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最好回家多写几篇游记。读书时,你有了爱好,也许是追星,也许是手工,想要用零花钱为爱好消费时,你告诉爸妈,也告诉自己,这是为了劳逸结合后考出更好的成绩。现在你成年了,有心想要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多花一点钱,但所有人都告诉你,你长大了要学会自己理财,钱得花在刀刃上。今天你开始迷茫,我喜欢到底足不足以成为消费的正当理由?
我来告诉你,当然可以。先明确概念,“我喜欢”强调的是消费者内心真实直接的情感需求,既不是攀比虚荣,也不是盲目浪费,不会影响正常生活,也不违反公序良俗。今天我们要探讨的就是这种基于个人兴趣、审美喜爱而出现的消费理由,可不可以让消费行为具备合理性,无需附加类似划不划算、有没有用的其他条件。
第一,从个体层面上看,“我喜欢”的消费可以带来精神价值,帮助消费者进行自我表达与自身意义的构建。根据摩研究院在2024年发布的情绪经济消费人群洞察报告显示,94%的人表示自己有情绪压力,其中近半数的人表示自己通过购物消费来解压。同比2021年,消费者以取悦自己、愉悦心情作为购物动机的比例上升了9%,达到了42%,这证明凭喜好进行消费是消费者用来缓解情绪压力的一种良好方式。同时,积极心理学当中的自我决定理论指出,自主性是人类心理健康的基本心理需求。当一个人能够根据自己的喜好做出选择时,比如因为“我喜欢”而进行消费,哪怕很微小,他的内在动机也可以被激活,从而使他的幸福感和自我认同感得到显著提升。
第二,从社会层面上看,当前消费核心需求已经转向精神喜好,“我喜欢”直接契合了消费的本质,同时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贡献。人民日报在2024年的《当前公众消费新特点与新趋势》调查报告中表明,根据多项调查数据,公众对为获得更好消费体验而支付更多费用之类的行为都具有比较高的认同分数,从而得出结论,当前公众的消费观念已经转向更加注重消费的精神价值。以实用为核心的传统消费观占据主流地位已久,但它其实是物质匮乏时代下的无奈选择。在物质丰裕的当下,传统消费观或许仍然值得参考,但已不再适合主宰当代消费者。同时,根据2025闲鱼次元年度报告,截止2025年年底,闲鱼二次元追星与游戏用户总量已突破1.6亿。谷子周边、潮玩盲盒这些实用价值一般、但情绪价值拉满的产品,销售量居高不下,其中潮玩、盲盒的订单量同比增长250%。2024年前三季度,中国票房总收入三百一十五点四亿元,2023年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突破3000亿。数据证明,只要“我喜欢”,电影、演出、网络游戏这些在传统消费观主导下处于边缘的消费品,就能够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引擎。
最后,在现代社会过于强调工具理性而导致现代价值理性失落的当下,我们应该反抗而非加深这样的思潮。对人类而言,考虑某件事如何高效地帮助我达成目标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忘记考虑这件事情本身的美好。如果仅将消费的正当性局限于生存需求、投资回报等理由之上,那么艺术、音乐、游戏、鲜花乃至美食都会失去其存在的合法性。以上,谢谢。
好的,有请反方进行质询。 可以听见吗?可以。 好的,你方刚刚说正当理由就是要让我们的消费具备合理性,对吧? 对的。 也就是说,只要我喜欢,我这个消费就是合理的。 并非如此,我有前提条件,在刚才的论述里,我说要符合公序良俗,不违背相关规定,有一些限制。所以并非只要我喜欢就能让消费具备合理性,是要在符合公序良俗的前提下,结合“我喜欢”吗? 但是我喜欢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同学,我举个例子吧,一个人喜欢吸毒,所以去购买毒品,他这个消费合理吗?这显然违反公序良俗,他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所以说,让这个消费具备合理性的正当理由是它符合公序良俗,而不是“我喜欢”。 同学,我再举一个例子,你刚刚提到了谷子周边,对吧?如果我现在很喜欢这个谷子周边,我有钱,我买它,这是可以的,对吧?这是符合公序良俗的对不对? 符合公序良俗。 但是如果我喜欢到没有钱,还要去贷款,宁愿不吃饭也要去买它,你觉得这也是正常的行为吗? 这同样不符合公序良俗,我可以选择省钱来购买。 所以说,在这个购买物品的例子里,它的正当理由并不是“我喜欢”,而是我有没有承担得起这个购买的能力,这才是正当理由,而不是说因为我喜欢,只要是我喜欢,我就能买了。所以对方同学,你方判准说,只要在符合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我喜欢”就能让消费具备合理性,这显然是有问题的。因为不管是在我上面提到的哪个例子里,你也都承认了要符合公序良俗,它才合理。所以说,让它合理的其实是公序良俗、是合法合规,这才是正当理由,而不是喜欢。谢谢。
下面有请反方进行立论。 可以听见吗?可以。 好的,谢谢主席。消费是个体为满足需求而使用资源、支付对价的行为,而正当理由是能够证明该行为合理合法、被允许的外部评判标准,它必须符合客观公认的社会公德,能够为行为提供合法性辩护。今天我方的判准很简单,就是看“我喜欢”是否能证明消费行为是合理且应该的。基于此,我方将从两个层面展开论述。
第一,从是否合理来看,喜欢只是主观动机,无法构成正当理由。正当理由需要客观社会公认的合理性,而“我喜欢”是主观情感偏好,它只能解释为什么想这么做,无法证明这么做是对的。举个例子,人购买食物是因为不吃会饿死,这是正当理由,而喜欢吃只是动机。动机与正当理由有本质区别:动机是内心的驱动力,而正当理由则是经得起外部审视的合法性依据。我需要、我有钱、我能负担得起、合法消费,这些才是正当理由,因为它们匹配经济能力,合理合法,但“我喜欢,所以不管有没有钱都要买”,这只是动机,因为它缺乏客观合理性。如果将喜欢等同于正当理由,那么所有主观偏好都能为任何行为辩护。一个人喜欢吸毒,就可以随意购买毒品;喜欢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就可以无视法律随心所欲,这显然是荒谬的。
根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显示,55.1%的受访毕业生在毕业季有过明知非必要却消费,事后产生后悔情绪的经历。这说明主观情感驱动的消费决策本身不具备事后认可的正当性,消费者的自我反思,即是对“喜欢即可正当化”的直接反驳。此外,新浪财经2025年的报道显示,中国居民短期贷款减少了8351亿元。这一趋势表明,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正在主动反思以“喜欢购买”为代表的感性消费模式,这是因为喜欢本身不能为消费行为提供充分正当辩护,造成消费者在事后主动收缩借贷消费。
第二,从是否应该来看,把喜欢当做正当理由,与国家倡导的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的主流价值观背道而驰,不应作为消费的正当理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然而,“喜欢就买”的消费逻辑,恰恰是冲动消费、超前消费的温床。消费者支付报告显示,因喜欢而冲动消费后,54%的年轻人会产生负罪感,这是因为他们意识到这种消费行为不正当,违背了理性节制的价值准则。如果把喜欢当做正当理由,那么在这样的人眼里,无论如何消费,只要自己喜欢都是可以的。而我们国家明确反对浪费,本身就构成对这种因喜欢而消费行为的不正当性批判,不应把它作为消费的正当理由。
综上所述,“我喜欢”或许可以解释消费的动机,但绝对不能成为消费的正当理由。只有秉持合理合法、经得起外部检验的正当理由,我们才能在消费主义浪潮中保持清醒,做到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以上,谢谢。
下面有请正方进行质询。 喂喂,能听见吗?可以。 好的。对方辩友,刚刚你提及超前消费,你可以再说一遍你那个数据吗?就是有多少人因为超前消费而后悔的那个数据。 哦,好的。我好像提过,冲动消费不是超前消费,54%年轻人会产生负罪感,是这个吗? 是的。 对方辩友,既然你已经提到有的人会因为冲动而进行消费,然后产生负罪感。事实上,在《当前公众消费新特点与新趋势》调查报告显示,Z世代群体会对自己的新消费行为模式保持精打细算,这类人群占据到了55.3%,超前消费型仅占5.9%,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都不再普遍。这点我先提醒你。下面我再来问你,你说动机不是正当理由,而是公序良俗是正当理由,对吗? 分情况,部分情况下,公序良俗是正当理由。 是啊,所以大家都知道,喜欢是情况…… 停停停停停。好,那么,既然大多数情况下,正当理由是公序良俗,那么请问今天只要是我符合法律规定,我想做的事情就全部都可以做,对不对?是这个意思,对吧? 不是,这得分情况。 所以我说了,在消费这种情况下,喜欢就不能作为正当理由。可是在您方的想法下,我喜欢只是动机,而不是正当理由,我付出的所有行动,都是根据法律去行事的。所以,金方今天您方就是拿着一部刑法、一部宪法,在日常生活当中行事。 好的,那么接下来我再来问你,你说在明知…… 好,行,就到这边,谢谢。
下面有请反方进行陈词。 可以听见吗?可以。 我方刚刚提到的要符合公序良俗,是很多情况下的正当理由,但是我们说了,“喜欢”在消费这种情况下,不作为正当理由,因为喜欢只是一个主观动机。我们说的正当性理由,我方判准在陈词的时候已经提过,它要证明消费行为是合理且应该的。很多情况下我们都需要用到公序良俗,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需要用到公序良俗。你方刚刚提到的,现在已经有九成多的人知道消费要怎么合理,对呀,所以说大家都知道,喜欢不能成为我们消费的正当理由啊。如果大家这百分之九十多的人不知道的话,那他大可以放肆消费,因为这是正当的、合理的、应该的,我为什么不能去消费?但是因为知道只要因为喜欢就去消费,会让我负债,这不是我能担当得起的,这不是一个正当的消费理由,所以大家才不会选择以喜欢为正当理由去消费。 好,那就先这样吧。
下面有请正方进行陈词。 喂喂,能听见吗?可以。 好的。第一点,对方辩友今天一直在否定我说“喜欢是动机而不是正当理由”。我们说的正当理由一定是因为这件事情合法,我才去做这件事情,这太奇怪了。对方辩友,我在日常生活当中,根本不知道哪些东西写在法律条文里面,也不知道我今天在小红书上面随便说一句话,会不会违反法律,我要怎么在现实生活当中时时刻刻保持合理合法,然后明确这件事情合法,才去做这件事情呢?并非如此。
接下来我再来讲,对方辩友今天讲到国家倡导勤俭节约,所以导致年轻人不会再超前消费,会明白自己要精打细算。这在对方辩友口中,一个国家开始倡导所有人勤俭节约,你不觉得这不符合一个大国气象吗?一个真正的大国气象应该是什么样?是稳就业、促增长,是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释放消费潜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织就密集的社会保障安全网。这样的国家,这样的政府才是真正合理的,才是真正有责任有担当的政府。今天我们的中国政府,它是什么样的政府?在对方辩友的口中,是让我们勤俭节约,让大家不要花钱,钱都得花在刀刃上,我们所有人众志成城,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只要保持基本的温饱就好了,至于我喜欢的东西,不需要,这些东西只是你的动机,不是正当理由。
那么对方辩友这件事情就非常奇怪,因为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正在把消费当做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而我在论点当中也已经提醒到你,这些边缘消费品的销售额、订单量都非常高,它们都是拉动经济发展的引擎,而国家正在重视这一点。
我刚刚提到的第一个论点讲到的,“我喜欢”可以带来精神价值和自我表达与自身意义的构建,这是什么意思?这个意思就是“我喜欢”不只是动机,它在证明我身为一个人存在的价值。我的妈妈为了让我的成绩增长,给我报补习班;为了养育我、赡养外公,在外努力工作,把钱花在房贷、买菜上面。这些能不能证明她的价值?对方辩友当然会说可以,这是身为母亲的责任感、身为儿女的责任感的价值。但是对方辩友,我更希望我的妈妈不只是我的妈妈,我更希望她的名字叫做范华珍,我更希望她可以因为自己喜欢玩滑板而去买滑板,因为她喜欢做手工而去买假毛回来自己烫、自己做假毛。谢谢。
好的,下面来到自由分配环节。
有请正方先行议论。 喂喂,能听见吧?可以的。谢谢各位。 小时候,爸爸妈妈带着你出门旅游,他们告诉正在开心玩耍的你,去旅游是为了增长眼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最好回家多写几篇游记。读书时,你有了爱好,也许是追星,也许是手工,想要用零花钱为爱好消费时,你告诉爸妈,也告诉自己,这是为了劳逸结合后考出更好的成绩。现在你成年了,有心想要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多花一点钱,但所有人都告诉你,你长大了要学会自己理财,钱得花在刀刃上。今天你开始迷茫,我喜欢到底足不足以成为消费的正当理由?
我来告诉你,当然可以。先明确概念,“我喜欢”强调的是消费者内心真实直接的情感需求,既不是攀比虚荣,也不是盲目浪费,不会影响正常生活,也不违反公序良俗。今天我们要探讨的就是这种基于个人兴趣、审美喜爱而出现的消费理由,可不可以让消费行为具备合理性,无需附加类似划不划算、有没有用的其他条件。
第一,从个体层面上看,“我喜欢”的消费可以带来精神价值,帮助消费者进行自我表达与自身意义的构建。根据摩研究院在2024年发布的情绪经济消费人群洞察报告显示,94%的人表示自己有情绪压力,其中近半数的人表示自己通过购物消费来解压。同比2021年,消费者以取悦自己、愉悦心情作为购物动机的比例上升了9%,达到了42%,这证明凭喜好进行消费是消费者用来缓解情绪压力的一种良好方式。同时,积极心理学当中的自我决定理论指出,自主性是人类心理健康的基本心理需求。当一个人能够根据自己的喜好做出选择时,比如因为“我喜欢”而进行消费,哪怕很微小,他的内在动机也可以被激活,从而使他的幸福感和自我认同感得到显著提升。
第二,从社会层面上看,当前消费核心需求已经转向精神喜好,“我喜欢”直接契合了消费的本质,同时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贡献。人民日报在2024年的《当前公众消费新特点与新趋势》调查报告中表明,根据多项调查数据,公众对为获得更好消费体验而支付更多费用之类的行为都具有比较高的认同分数,从而得出结论,当前公众的消费观念已经转向更加注重消费的精神价值。以实用为核心的传统消费观占据主流地位已久,但它其实是物质匮乏时代下的无奈选择。在物质丰裕的当下,传统消费观或许仍然值得参考,但已不再适合主宰当代消费者。同时,根据2025闲鱼次元年度报告,截止2025年年底,闲鱼二次元追星与游戏用户总量已突破1.6亿。谷子周边、潮玩盲盒这些实用价值一般、但情绪价值拉满的产品,销售量居高不下,其中潮玩、盲盒的订单量同比增长250%。2024年前三季度,中国票房总收入三百一十五点四亿元,2023年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突破3000亿。数据证明,只要“我喜欢”,电影、演出、网络游戏这些在传统消费观主导下处于边缘的消费品,就能够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引擎。
最后,在现代社会过于强调工具理性而导致现代价值理性失落的当下,我们应该反抗而非加深这样的思潮。对人类而言,考虑某件事如何高效地帮助我达成目标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忘记考虑这件事情本身的美好。如果仅将消费的正当性局限于生存需求、投资回报等理由之上,那么艺术、音乐、游戏、鲜花乃至美食都会失去其存在的合法性。以上,谢谢。
好的,有请反方进行质询。 可以听见吗?可以。 好的,你方刚刚说正当理由就是要让我们的消费具备合理性,对吧? 对的。 也就是说,只要我喜欢,我这个消费就是合理的。 并非如此,我有前提条件,在刚才的论述里,我说要符合公序良俗,不违背相关规定,有一些限制。所以并非只要我喜欢就能让消费具备合理性,是要在符合公序良俗的前提下,结合“我喜欢”吗? 但是我喜欢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同学,我举个例子吧,一个人喜欢吸毒,所以去购买毒品,他这个消费合理吗?这显然违反公序良俗,他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所以说,让这个消费具备合理性的正当理由是它符合公序良俗,而不是“我喜欢”。 同学,我再举一个例子,你刚刚提到了谷子周边,对吧?如果我现在很喜欢这个谷子周边,我有钱,我买它,这是可以的,对吧?这是符合公序良俗的对不对? 符合公序良俗。 但是如果我喜欢到没有钱,还要去贷款,宁愿不吃饭也要去买它,你觉得这也是正常的行为吗? 这同样不符合公序良俗,我可以选择省钱来购买。 所以说,在这个购买物品的例子里,它的正当理由并不是“我喜欢”,而是我有没有承担得起这个购买的能力,这才是正当理由,而不是说因为我喜欢,只要是我喜欢,我就能买了。所以对方同学,你方判准说,只要在符合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我喜欢”就能让消费具备合理性,这显然是有问题的。因为不管是在我上面提到的哪个例子里,你也都承认了要符合公序良俗,它才合理。所以说,让它合理的其实是公序良俗、是合法合规,这才是正当理由,而不是喜欢。谢谢。
下面有请反方进行立论。 可以听见吗?可以。 好的,谢谢主席。消费是个体为满足需求而使用资源、支付对价的行为,而正当理由是能够证明该行为合理合法、被允许的外部评判标准,它必须符合客观公认的社会公德,能够为行为提供合法性辩护。今天我方的判准很简单,就是看“我喜欢”是否能证明消费行为是合理且应该的。基于此,我方将从两个层面展开论述。
第一,从是否合理来看,喜欢只是主观动机,无法构成正当理由。正当理由需要客观社会公认的合理性,而“我喜欢”是主观情感偏好,它只能解释为什么想这么做,无法证明这么做是对的。举个例子,人购买食物是因为不吃会饿死,这是正当理由,而喜欢吃只是动机。动机与正当理由有本质区别:动机是内心的驱动力,而正当理由则是经得起外部审视的合法性依据。我需要、我有钱、我能负担得起、合法消费,这些才是正当理由,因为它们匹配经济能力,合理合法,但“我喜欢,所以不管有没有钱都要买”,这只是动机,因为它缺乏客观合理性。如果将喜欢等同于正当理由,那么所有主观偏好都能为任何行为辩护。一个人喜欢吸毒,就可以随意购买毒品;喜欢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就可以无视法律随心所欲,这显然是荒谬的。
根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显示,55.1%的受访毕业生在毕业季有过明知非必要却消费,事后产生后悔情绪的经历。这说明主观情感驱动的消费决策本身不具备事后认可的正当性,消费者的自我反思,即是对“喜欢即可正当化”的直接反驳。此外,新浪财经2025年的报道显示,中国居民短期贷款减少了8351亿元。这一趋势表明,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正在主动反思以“喜欢购买”为代表的感性消费模式,这是因为喜欢本身不能为消费行为提供充分正当辩护,造成消费者在事后主动收缩借贷消费。
第二,从是否应该来看,把喜欢当做正当理由,与国家倡导的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的主流价值观背道而驰,不应作为消费的正当理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然而,“喜欢就买”的消费逻辑,恰恰是冲动消费、超前消费的温床。消费者支付报告显示,因喜欢而冲动消费后,54%的年轻人会产生负罪感,这是因为他们意识到这种消费行为不正当,违背了理性节制的价值准则。如果把喜欢当做正当理由,那么在这样的人眼里,无论如何消费,只要自己喜欢都是可以的。而我们国家明确反对浪费,本身就构成对这种因喜欢而消费行为的不正当性批判,不应把它作为消费的正当理由。
综上所述,“我喜欢”或许可以解释消费的动机,但绝对不能成为消费的正当理由。只有秉持合理合法、经得起外部检验的正当理由,我们才能在消费主义浪潮中保持清醒,做到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以上,谢谢。
下面有请正方进行质询。 喂喂,能听见吗?可以。 好的。对方辩友,刚刚你提及超前消费,你可以再说一遍你那个数据吗?就是有多少人因为超前消费而后悔的那个数据。 哦,好的。我好像提过,冲动消费不是超前消费,54%年轻人会产生负罪感,是这个吗? 是的。 对方辩友,既然你已经提到有的人会因为冲动而进行消费,然后产生负罪感。事实上,在《当前公众消费新特点与新趋势》调查报告显示,Z世代群体会对自己的新消费行为模式保持精打细算,这类人群占据到了55.3%,超前消费型仅占5.9%,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都不再普遍。这点我先提醒你。下面我再来问你,你说动机不是正当理由,而是公序良俗是正当理由,对吗? 分情况,部分情况下,公序良俗是正当理由。 是啊,所以大家都知道,喜欢是情况…… 停停停停停。好,那么,既然大多数情况下,正当理由是公序良俗,那么请问今天只要是我符合法律规定,我想做的事情就全部都可以做,对不对?是这个意思,对吧? 不是,这得分情况。 所以我说了,在消费这种情况下,喜欢就不能作为正当理由。可是在您方的想法下,我喜欢只是动机,而不是正当理由,我付出的所有行动,都是根据法律去行事的。所以,金方今天您方就是拿着一部刑法、一部宪法,在日常生活当中行事。 好的,那么接下来我再来问你,你说在明知…… 好,行,就到这边,谢谢。
下面有请反方进行陈词。 可以听见吗?可以。 我方刚刚提到的要符合公序良俗,是很多情况下的正当理由,但是我们说了,“喜欢”在消费这种情况下,不作为正当理由,因为喜欢只是一个主观动机。我们说的正当性理由,我方判准在陈词的时候已经提过,它要证明消费行为是合理且应该的。很多情况下我们都需要用到公序良俗,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需要用到公序良俗。你方刚刚提到的,现在已经有九成多的人知道消费要怎么合理,对呀,所以说大家都知道,喜欢不能成为我们消费的正当理由啊。如果大家这百分之九十多的人不知道的话,那他大可以放肆消费,因为这是正当的、合理的、应该的,我为什么不能去消费?但是因为知道只要因为喜欢就去消费,会让我负债,这不是我能担当得起的,这不是一个正当的消费理由,所以大家才不会选择以喜欢为正当理由去消费。 好,那就先这样吧。
下面有请正方进行陈词。 喂喂,能听见吗?可以。 好的。第一点,对方辩友今天一直在否定我说“喜欢是动机而不是正当理由”。我们说的正当理由一定是因为这件事情合法,我才去做这件事情,这太奇怪了。对方辩友,我在日常生活当中,根本不知道哪些东西写在法律条文里面,也不知道我今天在小红书上面随便说一句话,会不会违反法律,我要怎么在现实生活当中时时刻刻保持合理合法,然后明确这件事情合法,才去做这件事情呢?并非如此。
接下来我再来讲,对方辩友今天讲到国家倡导勤俭节约,所以导致年轻人不会再超前消费,会明白自己要精打细算。这在对方辩友口中,一个国家开始倡导所有人勤俭节约,你不觉得这不符合一个大国气象吗?一个真正的大国气象应该是什么样?是稳就业、促增长,是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释放消费潜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织就密集的社会保障安全网。这样的国家,这样的政府才是真正合理的,才是真正有责任有担当的政府。今天我们的中国政府,它是什么样的政府?在对方辩友的口中,是让我们勤俭节约,让大家不要花钱,钱都得花在刀刃上,我们所有人众志成城,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只要保持基本的温饱就好了,至于我喜欢的东西,不需要,这些东西只是你的动机,不是正当理由。
那么对方辩友这件事情就非常奇怪,因为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正在把消费当做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而我在论点当中也已经提醒到你,这些边缘消费品的销售额、订单量都非常高,它们都是拉动经济发展的引擎,而国家正在重视这一点。
我刚刚提到的第一个论点讲到的,“我喜欢”可以带来精神价值和自我表达与自身意义的构建,这是什么意思?这个意思就是“我喜欢”不只是动机,它在证明我身为一个人存在的价值。我的妈妈为了让我的成绩增长,给我报补习班;为了养育我、赡养外公,在外努力工作,把钱花在房贷、买菜上面。这些能不能证明她的价值?对方辩友当然会说可以,这是身为母亲的责任感、身为儿女的责任感的价值。但是对方辩友,我更希望我的妈妈不只是我的妈妈,我更希望她的名字叫做范华珍,我更希望她可以因为自己喜欢玩滑板而去买滑板,因为她喜欢做手工而去买假毛回来自己烫、自己做假毛。谢谢。
好的,下面来到自由分配环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稍等一下,努力是不是少了一段申论?我确认一下,没有啊,就因为是时间差有点大,我听到正方两个身段。当是咨询。等一下,我想想,所以现在我们对店对吗?对店是额外计时是吧?对,额外计时够可以啊。好好好,谢谢。
好,来,对方同学,我来问你,消费的目的是什么?是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就够了,对不对?消费的目的可以由个人决定,这个不是我们今天讨论范围内。对方同学刚刚提到我方说这个合法,说一定要合法才能当正当理由,他不承认。但是你刚刚才也提到了,我问你喜欢吸毒可以吸吗?你说要符合公序良俗,这不是跟你前后完全矛盾的吗?吸毒就是不符合公序良俗的呀,那么不符合公序良俗比如说吸毒,比如说贩毒,比如说嫖娼,因为所有这些东西都不在我们今天的讨论范围内。
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是在传统的消费观和现在我喜欢的消费观下面,我喜欢足不足以成为一个消费的正当理由,意思就是我这个东西,我可不可以不因为他划不划算,不因为它性价比高不高而去买它?就比如说我喜欢明星小卡,我可不可以去买?那对方辩友觉得可不可以买呢?
这些所以对方辩友也说了,消费他必须要符合公序良俗。在这个情景下,符合公序良俗才是你消费的正当理由。你不能因为你喜欢吸毒你就去吸,因为这是违法的,这不符合公序良俗。然后,你方刚刚提到了,说一个我们大国不应该倡导大家勤俭节约,因为要带动经济。可现在习近平总书记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在倡导大家勤俭节约。勤俭节约不是说你除了吃饱,然后你就不能再去干别的事情,而是说你花费你一定要理性消费,你不能因为你一个喜欢的念头,你就要贷款,你宁愿贷款也要去消费。
好,对方辩友刚刚提及说公序良俗,还是在讲说公序良俗才是理由。但是,对方辩友公序良俗,它是一个社会背景,它是一个限制条件。我在限制下拥有了自由,我们现在在讨论这个自由。
好,那么对方辩友讲到说勤俭节约是国家倡导,我们不应该为了一时的喜欢而去进行贷款。那么,对方辩友在辩论当中也提及了短期的贷款大家有在下降,那么短期贷款的下降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经济在下行呢?有没有一种可能不是因为我们意识到说我不能买我喜欢的东西,所以我不去进行贷款。而且对方辩友今天我花50块钱买一张明星小卡,这个东西他不需要我去贷款,我最多撒娇向我妈妈要个零花钱。这又怎么成为压垮我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呢?除了日常生活需要之外的其他的需要也是可以花钱去满足的。我们不用只恰好符合花钱给日常需要就好了。
好,对方辩友谢谢,所以不好意思,谢谢。所以在他刚刚提到的情形里面,我跟妈妈说,我的消费正当理由是你们家能承担得起这个条件,而不是因为你喜欢。如果你们家承担不起这个条件,那么你妈就要贷款给你买,那也是不符合正当理由的呀。然后,你刚刚提到说贷款,贷款减少有没有可能是因为经济下行?
同学,我们上海街头调查显示,62%的人已经建立了按需购买的消费观,消费认识,也就是说大家贷款人少肯定有原因,是因为大家知道我不能再这么冲动消费,不能因为我喜欢就去买。因为大家知道这不是一个正当的消费理由,不然的话,大家为什么不去随心所欲的购买,贷款我也要买呢。
哎哟,上海是怎么样的地方?上海是我5000块钱工资,我要花3000块钱去付房租,剩下1000块钱我拿来付水电费,拿来买卫生巾。我的天,对方辩友,我到底有什么样的空间去支付这个我喜欢呢,我不能因为。我不是不能因为没有生活条件,我是在有生活条件的情况下,我能够直接跟妈妈说我喜欢这个东西,我想请你给我买,而不是骗妈妈说这个东西它可以让我解压,可以让我成绩更好,可以帮助我挽回我岌岌可危的精神状态。这个东西叫做我今天可以用我喜欢来成为我向妈妈撒娇的正当理由,而不需要找一个借口去欺骗他,去让他为我花钱。
谢谢,没有人说这个东西让你怎么样是你的正当理由。我刚刚也已经说了,你们的正当理由是你们家承担得起,你们家消费得起,这才是你们今天正当理由。而且并不是说对方同学刚刚居然说上海大家压力很大,没有办法买,难道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是有钱人的范围吗?我相信不管是在哪个省,这个应该不分高低贵贱,在哪个省各种情况下,大家都会有出现,可能我暂时没有那么好经济条件的情况,所以我们才不应该把喜欢作为消费正当理由啊。我们因为没有这个条件,但是就因为我喜欢,所以我勒紧裤腰带,我就算是贷款,我也要买这个名牌包,这当然是不合理的,不能成为正当理由。
对方辩友今天还是在曲解我的意思,我指出那个上海是指你的数据没有用处。而我方今天讲的是你不要把我当傻子,我不会撒娇,要我妈妈给我买500万的房子的,谢谢。所以说,对方辩友觉得因为是上海,所以没问出你没有向我举证违法证明。而且,我刚才也说了,不是说一定要多贵,而是你要符合你方的这个水平,经济能力,这才是正当理由。
好的,下面来到结辩环节。
稍等一下,努力是不是少了一段申论?我确认一下,没有啊,就因为是时间差有点大,我听到正方两个身段。当是咨询。等一下,我想想,所以现在我们对店对吗?对店是额外计时是吧?对,额外计时够可以啊。好好好,谢谢。
好,来,对方同学,我来问你,消费的目的是什么?是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就够了,对不对?消费的目的可以由个人决定,这个不是我们今天讨论范围内。对方同学刚刚提到我方说这个合法,说一定要合法才能当正当理由,他不承认。但是你刚刚才也提到了,我问你喜欢吸毒可以吸吗?你说要符合公序良俗,这不是跟你前后完全矛盾的吗?吸毒就是不符合公序良俗的呀,那么不符合公序良俗比如说吸毒,比如说贩毒,比如说嫖娼,因为所有这些东西都不在我们今天的讨论范围内。
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是在传统的消费观和现在我喜欢的消费观下面,我喜欢足不足以成为一个消费的正当理由,意思就是我这个东西,我可不可以不因为他划不划算,不因为它性价比高不高而去买它?就比如说我喜欢明星小卡,我可不可以去买?那对方辩友觉得可不可以买呢?
这些所以对方辩友也说了,消费他必须要符合公序良俗。在这个情景下,符合公序良俗才是你消费的正当理由。你不能因为你喜欢吸毒你就去吸,因为这是违法的,这不符合公序良俗。然后,你方刚刚提到了,说一个我们大国不应该倡导大家勤俭节约,因为要带动经济。可现在习近平总书记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在倡导大家勤俭节约。勤俭节约不是说你除了吃饱,然后你就不能再去干别的事情,而是说你花费你一定要理性消费,你不能因为你一个喜欢的念头,你就要贷款,你宁愿贷款也要去消费。
好,对方辩友刚刚提及说公序良俗,还是在讲说公序良俗才是理由。但是,对方辩友公序良俗,它是一个社会背景,它是一个限制条件。我在限制下拥有了自由,我们现在在讨论这个自由。
好,那么对方辩友讲到说勤俭节约是国家倡导,我们不应该为了一时的喜欢而去进行贷款。那么,对方辩友在辩论当中也提及了短期的贷款大家有在下降,那么短期贷款的下降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经济在下行呢?有没有一种可能不是因为我们意识到说我不能买我喜欢的东西,所以我不去进行贷款。而且对方辩友今天我花50块钱买一张明星小卡,这个东西他不需要我去贷款,我最多撒娇向我妈妈要个零花钱。这又怎么成为压垮我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呢?除了日常生活需要之外的其他的需要也是可以花钱去满足的。我们不用只恰好符合花钱给日常需要就好了。
好,对方辩友谢谢,所以不好意思,谢谢。所以在他刚刚提到的情形里面,我跟妈妈说,我的消费正当理由是你们家能承担得起这个条件,而不是因为你喜欢。如果你们家承担不起这个条件,那么你妈就要贷款给你买,那也是不符合正当理由的呀。然后,你刚刚提到说贷款,贷款减少有没有可能是因为经济下行?
同学,我们上海街头调查显示,62%的人已经建立了按需购买的消费观,消费认识,也就是说大家贷款人少肯定有原因,是因为大家知道我不能再这么冲动消费,不能因为我喜欢就去买。因为大家知道这不是一个正当的消费理由,不然的话,大家为什么不去随心所欲的购买,贷款我也要买呢。
哎哟,上海是怎么样的地方?上海是我5000块钱工资,我要花3000块钱去付房租,剩下1000块钱我拿来付水电费,拿来买卫生巾。我的天,对方辩友,我到底有什么样的空间去支付这个我喜欢呢,我不能因为。我不是不能因为没有生活条件,我是在有生活条件的情况下,我能够直接跟妈妈说我喜欢这个东西,我想请你给我买,而不是骗妈妈说这个东西它可以让我解压,可以让我成绩更好,可以帮助我挽回我岌岌可危的精神状态。这个东西叫做我今天可以用我喜欢来成为我向妈妈撒娇的正当理由,而不需要找一个借口去欺骗他,去让他为我花钱。
谢谢,没有人说这个东西让你怎么样是你的正当理由。我刚刚也已经说了,你们的正当理由是你们家承担得起,你们家消费得起,这才是你们今天正当理由。而且并不是说对方同学刚刚居然说上海大家压力很大,没有办法买,难道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是有钱人的范围吗?我相信不管是在哪个省,这个应该不分高低贵贱,在哪个省各种情况下,大家都会有出现,可能我暂时没有那么好经济条件的情况,所以我们才不应该把喜欢作为消费正当理由啊。我们因为没有这个条件,但是就因为我喜欢,所以我勒紧裤腰带,我就算是贷款,我也要买这个名牌包,这当然是不合理的,不能成为正当理由。
对方辩友今天还是在曲解我的意思,我指出那个上海是指你的数据没有用处。而我方今天讲的是你不要把我当傻子,我不会撒娇,要我妈妈给我买500万的房子的,谢谢。所以说,对方辩友觉得因为是上海,所以没问出你没有向我举证违法证明。而且,我刚才也说了,不是说一定要多贵,而是你要符合你方的这个水平,经济能力,这才是正当理由。
好的,下面来到结辩环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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