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正式开始前,请各位同学将通讯工具调为静音或关闭状态,非常感谢。首先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辩论时间为3分30秒,感谢。
我方基于网络暴力的普遍原因及根源性,因此我方坚定认为网络暴力背后是愚蠢。
一、大多数网络暴力源于信息缺失与认知偏差。由于互联网信息碎片化快速迭代的特点,人往往难以掌握事件全貌,容易被虚假信息误导,受到情绪化标题的煽动,产生愤怒与悲伤的情绪。此时人们的理性思维难以发挥作用,难以进行批判性思考。同时,当人们遇到违背自身认知范围的事件时,往往表现出强烈的质疑感。在有人缺乏深入了解的情况下,他们的道德审判很容易演变为网络暴力,在缺乏事实支撑的情况下,只会贸然定罪。他们并非出于恶意,而是思维存在偏差。当一个人只看到一半的视频,就片面认定某人有罪,这不是邪恶,而是思维的惰性。如今,一场场快速爆发又频频反转的网络事件屡见不鲜,除了之前出现的诸多网友误解事件,当时网民对相关部门的不当言论,本质上是当初缺乏独立判断、盲目跟风所导致的。这些反转背后所折射的不仅是信息本身的片面,更是思考能力的缺席。
二、网络暴力是群体性的行动。在集体中,人们的从众心理与群体极化会加剧非理性情绪的扩散。人们在集体中不断接触并重复同一观点,会不断强化原有的偏见,逐渐形成一种自认正确的倾向。同时,为了获取集体认同感,会盲目加入舆论讨伐,随波逐流参与网络谩骂与攻击。正如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提到,从个体到群体,人的智商会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自己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换取一种倍感安全的归属感。人们抛弃真相提出的从众行为,推动了网络暴力的发生。
三、不可否认,当人们在情绪引导下发表辱骂、攻击和伤害的言论时,其中最带有恶意的色彩,那色彩的背后又是什么?也正是我们所讨论的,我方认为是认知上的愚蠢、情绪化的失控等等。人们忘记了自己的言论会产生的影响,让情绪成为判断是非的方法,成为了那些言论的导火索。2015年,一位记者因超前的女性主义思想被网暴长达四年时间,2019年因网络暴力自杀,相关讨论直到至今才逐渐被正视。评论从辱骂到歪曲言论的转变,正是因为当时人们思想局限,无法理解多元观点,因为认知偏差造成了可怕的伤害。总的来说,也就是恶意不过是愚蠢带上了一层伪装的面具。
因此我方认为网络暴力背后是愚蠢。谢谢。
感谢正方一辩,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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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基于网络暴力的普遍原因及根源性,因此我方坚定认为网络暴力背后是愚蠢。
一、大多数网络暴力源于信息缺失与认知偏差。由于互联网信息碎片化快速迭代的特点,人往往难以掌握事件全貌,容易被虚假信息误导,受到情绪化标题的煽动,产生愤怒与悲伤的情绪。此时人们的理性思维难以发挥作用,难以进行批判性思考。同时,当人们遇到违背自身认知范围的事件时,往往表现出强烈的质疑感。在有人缺乏深入了解的情况下,他们的道德审判很容易演变为网络暴力,在缺乏事实支撑的情况下,只会贸然定罪。他们并非出于恶意,而是思维存在偏差。当一个人只看到一半的视频,就片面认定某人有罪,这不是邪恶,而是思维的惰性。如今,一场场快速爆发又频频反转的网络事件屡见不鲜,除了之前出现的诸多网友误解事件,当时网民对相关部门的不当言论,本质上是当初缺乏独立判断、盲目跟风所导致的。这些反转背后所折射的不仅是信息本身的片面,更是思考能力的缺席。
二、网络暴力是群体性的行动。在集体中,人们的从众心理与群体极化会加剧非理性情绪的扩散。人们在集体中不断接触并重复同一观点,会不断强化原有的偏见,逐渐形成一种自认正确的倾向。同时,为了获取集体认同感,会盲目加入舆论讨伐,随波逐流参与网络谩骂与攻击。正如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提到,从个体到群体,人的智商会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自己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换取一种倍感安全的归属感。人们抛弃真相提出的从众行为,推动了网络暴力的发生。
三、不可否认,当人们在情绪引导下发表辱骂、攻击和伤害的言论时,其中最带有恶意的色彩,那色彩的背后又是什么?也正是我们所讨论的,我方认为是认知上的愚蠢、情绪化的失控等等。人们忘记了自己的言论会产生的影响,让情绪成为判断是非的方法,成为了那些言论的导火索。2015年,一位记者因超前的女性主义思想被网暴长达四年时间,2019年因网络暴力自杀,相关讨论直到至今才逐渐被正视。评论从辱骂到歪曲言论的转变,正是因为当时人们思想局限,无法理解多元观点,因为认知偏差造成了可怕的伤害。总的来说,也就是恶意不过是愚蠢带上了一层伪装的面具。
因此我方认为网络暴力背后是愚蠢。谢谢。
感谢正方一辩,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暴力的根源性原因是认知层面的缺陷而非主观恶意
网络暴力的背后是恶意。网络管理人件是主关理关于驱动和攻击行为是观侵在于提道者对他人尊严权利的是侵,在骗践袒和被单纯的认知偏差或情绪宣泄。恶意体现在体现为对叛人控苦漠式对伤害后果的拒判及主动伤权的伤害的行为。
判断网络暴力是否以恶意为根源,需要看施暴人是否具有以下特征:主观故意性,明知言论会伤害他人脉,仍主动实施攻击;目的性,遗原机修辱,摧毁他人维持结封力;责任逃避性,用匿名性掩盖恶意,拒绝承担道德遗法律务后果。
以下是我方论点:网络暴力的行为模式符合恶意的行为逻辑。例如汶川地震幸存女孩刘玉英佩戴假肢被网报夹击,称其假肢棒棒闪光棒博眼球,施暴者并非因信息缺少误判,而是进锐残障群绝刻板出现于夜情化视角,刻意羞辱其奴力。再比如郑明华因本色不怕被王暴徒配上老师,施暴者并非缺乏判断力,而是将个人审美偏见上述为道德审判,通过语言暴力满足其优越感。这两位胁的行为点就是施暴者对他人痛苦难的共情缺失与对伤害或为漠视纵容,是恶意对级的体现。
再比如网络暴力的社会动员依赖恶意煽动。留学州事件中,自媒体账号通过剪辑片段捏造忘恩负义迅事煽动,不论利用群体情绪将个体推上深渊。分析如下:恶意参与者通过标签化设是如凤凰男绿茶江发生复杂事件,然后为二元对地激发群体被毒性攻击,普通过我们的参与看视,我已经识的是被恶你我觉的帮凶。
法律与道德实践印证也印证了恶意的主导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自理规定明确,将侮辱诽谤人肉搜索定义为恶意违法行为,而非以认知偏差。施暴者常以正义之名行恶,如惩罚不道德者的口号勇盖其诗情快感。斯坦福兼巨实验证明,匿名环境下恶意会以迅速膨胀为人体高明。
总结如下:网络暴力不是任职的滑破,而是恶意的血崩。从个体到群体,从键盘到屏幕,每一次攻击都是释放着对他人为的是意践踏。唯有成认恶意的主导性,才能通过法律严惩、道德重建、技术治理其诈恶意传播链条。墨家广告婚姻愚惩无意于被施暴者披上无知者无罪的怪音,纵容恶意者无限蔓延。
网络暴力的背后是恶意。网络管理人件是主关理关于驱动和攻击行为是观侵在于提道者对他人尊严权利的是侵,在骗践袒和被单纯的认知偏差或情绪宣泄。恶意体现在体现为对叛人控苦漠式对伤害后果的拒判及主动伤权的伤害的行为。
判断网络暴力是否以恶意为根源,需要看施暴人是否具有以下特征:主观故意性,明知言论会伤害他人脉,仍主动实施攻击;目的性,遗原机修辱,摧毁他人维持结封力;责任逃避性,用匿名性掩盖恶意,拒绝承担道德遗法律务后果。
以下是我方论点:网络暴力的行为模式符合恶意的行为逻辑。例如汶川地震幸存女孩刘玉英佩戴假肢被网报夹击,称其假肢棒棒闪光棒博眼球,施暴者并非因信息缺少误判,而是进锐残障群绝刻板出现于夜情化视角,刻意羞辱其奴力。再比如郑明华因本色不怕被王暴徒配上老师,施暴者并非缺乏判断力,而是将个人审美偏见上述为道德审判,通过语言暴力满足其优越感。这两位胁的行为点就是施暴者对他人痛苦难的共情缺失与对伤害或为漠视纵容,是恶意对级的体现。
再比如网络暴力的社会动员依赖恶意煽动。留学州事件中,自媒体账号通过剪辑片段捏造忘恩负义迅事煽动,不论利用群体情绪将个体推上深渊。分析如下:恶意参与者通过标签化设是如凤凰男绿茶江发生复杂事件,然后为二元对地激发群体被毒性攻击,普通过我们的参与看视,我已经识的是被恶你我觉的帮凶。
法律与道德实践印证也印证了恶意的主导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自理规定明确,将侮辱诽谤人肉搜索定义为恶意违法行为,而非以认知偏差。施暴者常以正义之名行恶,如惩罚不道德者的口号勇盖其诗情快感。斯坦福兼巨实验证明,匿名环境下恶意会以迅速膨胀为人体高明。
总结如下:网络暴力不是任职的滑破,而是恶意的血崩。从个体到群体,从键盘到屏幕,每一次攻击都是释放着对他人为的是意践踏。唯有成认恶意的主导性,才能通过法律严惩、道德重建、技术治理其诈恶意传播链条。墨家广告婚姻愚惩无意于被施暴者披上无知者无罪的怪音,纵容恶意者无限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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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网络暴力是否以恶意为根源,需看施暴人是否具有:
请重新调整刚才的问题,再进行计时。重新计时应为1分10秒,然后从1分10秒开始重新记录,直至1分30秒。
好,对方辩友,我想请问,按照您方刚刚所说的“愚蠢论”,即认为网络暴力源于信息缺失和认知偏差,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对方混淆了“领头羊”与更重要的责任?但他们同样具有恶意。领头羊是煽动情绪、编造谣言,跟风者则是无从而起。然而,跟风者在行动时,真的不知道自己在攻击一个人吗?如果他们知道,那这是否就是一场恶意行为?
第一,我们方所说的“领头羊”,即便他本身编造谣言、带有恶意,那真正推动网络暴力发生的背后是什么?是群众的愚蠢。
对方辩友,您已经承认这就是恶意了。我想说的是,即便行为带有恶意,也不能说其动机一定是恶意,它还有可能是基于正义感。比如,我看到有人受到伤害,希望以后能保护他,于是基于所看到的事实采取行动。
我方辩友提到了正义感。我方也认为,如果一件事情发展之后,当初的这些“正义”行为中,有多少人会向受害者道歉?难道仅仅因为他们基于“正义”的喜好就造成了对受害者的伤害,就可以被忽略吗?每个人对“道歉”的接受程度不同,并且就算有人看到了真相,难道人们会真的以为那就是全部真相吗?人们会坚信自己认知中的“真相”,觉得可能还有另一个“真相”,从而对事情进行带有自身偏见的传播。
但是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如果他们已经造成了那些伤害,那么网络上的这些恶劣行为,其动机到底是“愚蠢”还是“恶意”?你没有解释清楚。我再举个例子:人们在经历一场网络暴力之后,会反思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吗?我方告诉你,其实很多人,大部分人在经历一场网络暴力之后,是会思考自己所做行为产生的影响的。在一次网络暴力之后,他们会思考行为后果,下一次会认真反思。但如果对方辩友认为,不是每个人在经历一次网络暴力后就能不再做这种事,那我们只能承认,每一次网络暴力事件后,都需要人们去反思和承认错误,然后才能说“愚蠢”到无法解释网络暴力的精准性。如果只是“愚蠢”,那应该是盲目攻击,但网络暴力往往能精准地攻击一个人最脆弱的地方。人们可能攻击最脆弱的地方,并非因为愚蠢,而是因为我们认为这个事情是这样的,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攻击最脆弱的地方,其根源是愚蠢导致他们认为这些“事实”是这样的。
请重新调整刚才的问题,再进行计时。重新计时应为1分10秒,然后从1分10秒开始重新记录,直至1分30秒。
好,对方辩友,我想请问,按照您方刚刚所说的“愚蠢论”,即认为网络暴力源于信息缺失和认知偏差,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对方混淆了“领头羊”与更重要的责任?但他们同样具有恶意。领头羊是煽动情绪、编造谣言,跟风者则是无从而起。然而,跟风者在行动时,真的不知道自己在攻击一个人吗?如果他们知道,那这是否就是一场恶意行为?
第一,我们方所说的“领头羊”,即便他本身编造谣言、带有恶意,那真正推动网络暴力发生的背后是什么?是群众的愚蠢。
对方辩友,您已经承认这就是恶意了。我想说的是,即便行为带有恶意,也不能说其动机一定是恶意,它还有可能是基于正义感。比如,我看到有人受到伤害,希望以后能保护他,于是基于所看到的事实采取行动。
我方辩友提到了正义感。我方也认为,如果一件事情发展之后,当初的这些“正义”行为中,有多少人会向受害者道歉?难道仅仅因为他们基于“正义”的喜好就造成了对受害者的伤害,就可以被忽略吗?每个人对“道歉”的接受程度不同,并且就算有人看到了真相,难道人们会真的以为那就是全部真相吗?人们会坚信自己认知中的“真相”,觉得可能还有另一个“真相”,从而对事情进行带有自身偏见的传播。
但是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如果他们已经造成了那些伤害,那么网络上的这些恶劣行为,其动机到底是“愚蠢”还是“恶意”?你没有解释清楚。我再举个例子:人们在经历一场网络暴力之后,会反思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吗?我方告诉你,其实很多人,大部分人在经历一场网络暴力之后,是会思考自己所做行为产生的影响的。在一次网络暴力之后,他们会思考行为后果,下一次会认真反思。但如果对方辩友认为,不是每个人在经历一次网络暴力后就能不再做这种事,那我们只能承认,每一次网络暴力事件后,都需要人们去反思和承认错误,然后才能说“愚蠢”到无法解释网络暴力的精准性。如果只是“愚蠢”,那应该是盲目攻击,但网络暴力往往能精准地攻击一个人最脆弱的地方。人们可能攻击最脆弱的地方,并非因为愚蠢,而是因为我们认为这个事情是这样的,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攻击最脆弱的地方,其根源是愚蠢导致他们认为这些“事实”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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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根据刚刚对方一辩的看法,我总结了一下,大概就是他认为网络暴力的根源是信息缺失和认知偏差。
那么我想请问对方,对方的“愚蠢论”是否会混淆谣言传播者与施暴者的责任?但这两者都带有恶意。
其次,如果对方认为施暴者在网络行为中是无意识的,那么如何解释他们在敲击键盘时真的不知道自己在伤害一个人吗?如果他们知道,那他们是选择沉默的帮凶还是一种间接施暴者?
第一个,对方提到的“领头羊”所引导的言论不过只是第一步而已,但真正推动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从归纳来说,还是群众性的“愚蠢”所导致的。
第二,您方所说的“群众是无知,不知道他们所产生的后果”,我觉得这是对的。群众无法超越他们所产生的认知局限,他们可能并非主动为之。
感谢各位。根据刚刚对方一辩的看法,我总结了一下,大概就是他认为网络暴力的根源是信息缺失和认知偏差。
那么我想请问对方,对方的“愚蠢论”是否会混淆谣言传播者与施暴者的责任?但这两者都带有恶意。
其次,如果对方认为施暴者在网络行为中是无意识的,那么如何解释他们在敲击键盘时真的不知道自己在伤害一个人吗?如果他们知道,那他们是选择沉默的帮凶还是一种间接施暴者?
第一个,对方提到的“领头羊”所引导的言论不过只是第一步而已,但真正推动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从归纳来说,还是群众性的“愚蠢”所导致的。
第二,您方所说的“群众是无知,不知道他们所产生的后果”,我觉得这是对的。群众无法超越他们所产生的认知局限,他们可能并非主动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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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辩: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规则如上图形。我想请问一下对方,网络暴力是否是出于一时冲动大部分?
反方一辩:你是否认可大部分的网络暴力是出于一时冲动?
正方二辩:认可啊?
反方一辩:然后我想请问,您是否认为一时冲动的非理性行为是恶意还是愚蠢?
正方二辩:恶意吗?
反方一辩:恶意吗?好,那我想请问一下,您方是否认同网络暴力是有组织性的?
正方二辩:嗯,它的本质其实就是发动者以一种故意性的带有恶意的去煽动。
反方一辩:等一下,您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您方是否认可网络暴力是群体性的?
正方二辩:是。
反方一辩:然后,请问你方是否认为正义会引发暴力?
正方二辩:对啊。
反方一辩:好好,然后我想再重问一下,就是你方前面举例中所提到的非被头阳所引导的那些群体进行的非理性攻击,他们是无知的,对不对?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他们是被领导的,他们是不知,但他们对这件事情有看法,所以会加入并同意。
正方二辩:你说为什么认为他们会有恶意呢?他们为什么会是恶意的去表达自己的观点呢?他们心里没有恶意,怎么会不同意呢?
反方一辩:那我想再请问一下,你方认为网络环境中是否存在善意?
正方二辩:Science.哦,他也会关注敌方,敌方认为网络环境就是恶意的,所有人都会用恶意的眼光去看待他人,所有人所表达的观点就是恶意的。
反方一辩:好,那我的证据已经告诉你。
方一辩: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规则如上图形。我想请问一下对方,网络暴力是否是出于一时冲动大部分?
反方一辩:你是否认可大部分的网络暴力是出于一时冲动?
正方二辩:认可啊?
反方一辩:然后我想请问,您是否认为一时冲动的非理性行为是恶意还是愚蠢?
正方二辩:恶意吗?
反方一辩:恶意吗?好,那我想请问一下,您方是否认同网络暴力是有组织性的?
正方二辩:嗯,它的本质其实就是发动者以一种故意性的带有恶意的去煽动。
反方一辩:等一下,您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您方是否认可网络暴力是群体性的?
正方二辩:是。
反方一辩:然后,请问你方是否认为正义会引发暴力?
正方二辩:对啊。
反方一辩:好好,然后我想再重问一下,就是你方前面举例中所提到的非被头阳所引导的那些群体进行的非理性攻击,他们是无知的,对不对?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他们是被领导的,他们是不知,但他们对这件事情有看法,所以会加入并同意。
正方二辩:你说为什么认为他们会有恶意呢?他们为什么会是恶意的去表达自己的观点呢?他们心里没有恶意,怎么会不同意呢?
反方一辩:那我想再请问一下,你方认为网络环境中是否存在善意?
正方二辩:Science.哦,他也会关注敌方,敌方认为网络环境就是恶意的,所有人都会用恶意的眼光去看待他人,所有人所表达的观点就是恶意的。
反方一辩:好,那我的证据已经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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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攻防转换节点出现在第7轮(正方试图引入煽动者变量)和第12轮(反方完成从群体属性→正义错觉→无知行为的逻辑闭环),反方全程使用归谬法和概念偷换(将"群体性"与"无恶意"强行绑定),正方多次陷入对方逻辑陷阱且未能有效坚守"恶意的双重性(煽动者故意+参与者放任)"立场。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时间为1分30秒。
对方辩友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即“只有愚蠢可以引爆网络”。通过雅克斯的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只有愚蠢是可以引发网络暴力的。
其次,我还要说明一个问题:网络暴力只能由恶意产生吗?答案是否定的,正义也可以引发网络暴力。所以,对方辩友并不能很好地阐明“恶意是否是网络暴力的根源”这一问题。
其次,对方一辩的观点前后出现了矛盾。在“情绪宣泄与网络暴力的关系”这一问题上,对方一辩未能达成自己的共识。
还有,我并不认可对方辩友对于网络暴力的判断。我方认为,网络暴力的性质应该由施暴者的主观意图来决定。
其次,对方二辩提到“无知”,这是有恶意的体现吗?无知不应该是愚蠢的体现吗?难道无知不是愚蠢的一部分吗?我们对一个事情的无知难道是恶意?我们难道是因为有恶意才会无知吗?
最后,我敢说,古时候就存在暴力和恶意,而网络只是一个传播工具,这并不能证明暴力的原因是因为无知,而不是因为恶意。
感谢正方三辩,下面有请。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时间为1分30秒。
对方辩友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即“只有愚蠢可以引爆网络”。通过雅克斯的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只有愚蠢是可以引发网络暴力的。
其次,我还要说明一个问题:网络暴力只能由恶意产生吗?答案是否定的,正义也可以引发网络暴力。所以,对方辩友并不能很好地阐明“恶意是否是网络暴力的根源”这一问题。
其次,对方一辩的观点前后出现了矛盾。在“情绪宣泄与网络暴力的关系”这一问题上,对方一辩未能达成自己的共识。
还有,我并不认可对方辩友对于网络暴力的判断。我方认为,网络暴力的性质应该由施暴者的主观意图来决定。
其次,对方二辩提到“无知”,这是有恶意的体现吗?无知不应该是愚蠢的体现吗?难道无知不是愚蠢的一部分吗?我们对一个事情的无知难道是恶意?我们难道是因为有恶意才会无知吗?
最后,我敢说,古时候就存在暴力和恶意,而网络只是一个传播工具,这并不能证明暴力的原因是因为无知,而不是因为恶意。
感谢正方三辩,下面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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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三辩:双方四辩对辩环节之后,我们进入盘问环节。由盘问方三辩提问,对方一、二、四辩依次回答。提问时请指明由哪位辩手回答。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答辩方不计入总时间,质询方有权在5秒保护时间结束后打断答辩方发言。盘问方计时1分30秒,首先由我方(正方)三辩盘问对方辩手。首先想请对方一辩回答,请问您方对网络暴力的定义是什么?可以再明确指出更具体的点吗?
反方一辩:是指基于某种极端的情绪,对特定个体或集体发起的有组织、持续性的,且具有攻击性属性的言论与行动,会对个人的身心健康、名誉权利造成损害。
正方三辩:基于您方对网络暴力的定义,我方想请问,在什么层面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呢?就是因为即使是我们准备了这么久的双方,也无法只明确地说清楚网络暴力的概念是什么,什么是网暴,那么如何让普通网民了解网暴是什么呢?这难道不是愚蠢的体现吗?还有,您方认为情绪宣泄与恶意有关系吗?
反方一辩:有关系。
正方三辩:请您明确说明关系是什么?
反方一辩:他当现在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如意,所以情绪积累之后,找到了网络这个宣泄口。因为网络是匿名的,你有没有发现一个点,即你在刚才回答中说情绪宣泄与网络无关,但是现在又说情绪宣泄与网络有关,这已经完全冲突了。
正方三辩:好,请二辩回答我一个问题。二辩,现在我是一个中世纪的学者,我被绑在了火刑架上。到底是恶意让我被绑到火刑架上,还是愚蠢让我被绑到了火刑架上?(注:此处“火星架”“火头架”“火车架”“火机”等均为口误,统一修正为“火刑架”)
反方二辩: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对方辩友所说的“火刑架”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前提背景下。好,我是一个因宣传日心说与《圣经》内容不符,被教会绑在火刑架上的人。请问是愚蠢让我被绑在了火刑架上,还是恶意让我被绑到了火刑架上?
正方三辩:如对方辩友所说,我们确定当一个人被绑在火刑架上时,是否存在主观恶意是一个关键问题。那我们换个例子,杨布斯(注:应为“布鲁诺”)作为一个伟大的哲学领袖,当他看到一个异端分子被当众处以火刑时,他抱不平并说了一句“真是天真的单子”。请问你认为这句话中的“天真的单子”是否带有恶意?也就是说,对方辩友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现在的现象,他说群众是天真单纯的。哦,群众是天真的好,那我想请教一下,我方认为恶意是一种主动选择、带有目的性的伤害行为,而群众在面对网络暴力时,可能更多是为了维护他们心中的“正义”,而这种“正义”往往是基于无法核实的信息。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对方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在中世纪,群众是无知且无能的,他们被教会统领着去烧死异端。这里面,教会是否有利益驱动?群众是否有恶意?他们只是坚持了自己认为的“正义”,这个过程中,是否也存在恶意?
(正方三辩):OK,对方,对方没有证明没有恶意的存在,对方观点有偏高。
正方三辩:双方四辩对辩环节之后,我们进入盘问环节。由盘问方三辩提问,对方一、二、四辩依次回答。提问时请指明由哪位辩手回答。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答辩方不计入总时间,质询方有权在5秒保护时间结束后打断答辩方发言。盘问方计时1分30秒,首先由我方(正方)三辩盘问对方辩手。首先想请对方一辩回答,请问您方对网络暴力的定义是什么?可以再明确指出更具体的点吗?
反方一辩:是指基于某种极端的情绪,对特定个体或集体发起的有组织、持续性的,且具有攻击性属性的言论与行动,会对个人的身心健康、名誉权利造成损害。
正方三辩:基于您方对网络暴力的定义,我方想请问,在什么层面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呢?就是因为即使是我们准备了这么久的双方,也无法只明确地说清楚网络暴力的概念是什么,什么是网暴,那么如何让普通网民了解网暴是什么呢?这难道不是愚蠢的体现吗?还有,您方认为情绪宣泄与恶意有关系吗?
反方一辩:有关系。
正方三辩:请您明确说明关系是什么?
反方一辩:他当现在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如意,所以情绪积累之后,找到了网络这个宣泄口。因为网络是匿名的,你有没有发现一个点,即你在刚才回答中说情绪宣泄与网络无关,但是现在又说情绪宣泄与网络有关,这已经完全冲突了。
正方三辩:好,请二辩回答我一个问题。二辩,现在我是一个中世纪的学者,我被绑在了火刑架上。到底是恶意让我被绑到火刑架上,还是愚蠢让我被绑到了火刑架上?(注:此处“火星架”“火头架”“火车架”“火机”等均为口误,统一修正为“火刑架”)
反方二辩: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对方辩友所说的“火刑架”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前提背景下。好,我是一个因宣传日心说与《圣经》内容不符,被教会绑在火刑架上的人。请问是愚蠢让我被绑在了火刑架上,还是恶意让我被绑到了火刑架上?
正方三辩:如对方辩友所说,我们确定当一个人被绑在火刑架上时,是否存在主观恶意是一个关键问题。那我们换个例子,杨布斯(注:应为“布鲁诺”)作为一个伟大的哲学领袖,当他看到一个异端分子被当众处以火刑时,他抱不平并说了一句“真是天真的单子”。请问你认为这句话中的“天真的单子”是否带有恶意?也就是说,对方辩友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现在的现象,他说群众是天真单纯的。哦,群众是天真的好,那我想请教一下,我方认为恶意是一种主动选择、带有目的性的伤害行为,而群众在面对网络暴力时,可能更多是为了维护他们心中的“正义”,而这种“正义”往往是基于无法核实的信息。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对方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在中世纪,群众是无知且无能的,他们被教会统领着去烧死异端。这里面,教会是否有利益驱动?群众是否有恶意?他们只是坚持了自己认为的“正义”,这个过程中,是否也存在恶意?
(正方三辩):OK,对方,对方没有证明没有恶意的存在,对方观点有偏高。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三辩:下面有请反方三辩盘问正方辩手,规则如上,计时1分30秒。我想请问正方一辩,你刚才说“老是他是认真听他”,我想问如果别人“爽”能被念为“爽”,如果别人送东西你就会跟着做,那么首先这个本身就不是同一个东西,一个是道德上的规范,一个是网络暴力,这本身就不是一个概念。对方辩友说,如果别人偷东西,你会“念付”,是因为有道德的约束,但网络不就是因为人们认定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所以才发生一些恶劣的行为吗?人们的心中,那我会就是这样的。那我觉得我现在觉得我“不当义”,我是为了维护这个弱者,那我去做这个事情,那我本身不就是自己心中的一个道德约束吗?那我又怎么做?只有吗?但是如果你明知道说出来会对别人造成伤害,你还会说,这本身就是一种“胖好”。那我们现在一个是我自己心中,我知道自己没有到了五十五还是五十,五十五。好,那我现在有两个群体,一个是“时暴”者(自己认为的弱者),还有一个是施暴者(自己认为在不维护弱者),那这不是吗?那我自己不就是觉得在自己,那我不说的这是对的吗?我只不过是为了维护弱者,让他想要说到本该有的正义啊。
反方三辩:然后我请问你那个“生活特点”,我们所研究的网络暴力的背后是“预上来”,这问题是研究基本的“事度”吧?是的,但就像我们只能说是酒是一种酒精,不能说喝酒的问题是酒水的,请问你们两个有什么很大的关联?如果你想用类比的方法来说明酒里面有水和网络暴力根源的话,我认为这个并不充分。在某种成分意义上可能有许多,比如像“基可人先导下”,我们只能说是成分意义背后不能说是“体弱”,它背后是“病毒”,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恶意,对吗?但是在一个瘟疫中,病毒的传播是大自然的情况下,是人类无法抗拒的,但是在网络暴力中,是人类可以操作的,是由人性来决定的。你也说过人性可以操作,那我对一件事的认知,我可以选择让它传播或者不传播,但是那些“广告的人”是选择了让它传播,那么这不是一种问题吗?我刚刚阐述的是一个瘟疫和网络暴力交互性的问题,是的,所以我想说的就是并不能证明这个。我问你的是现在“文件”,就是我们对网络暴力中,我可以选择发这个,也可以选择不发这个。那我还是发了这个,不是选择性的吗?我可以认为我选择发的人,是因为我盲目的跟着前人的“工”才导致我去发的,这并非是一个恶意的行为,而是一个盲目的、缺乏意识的愚蠢行为。感谢。
反方三辩:下面有请反方三辩盘问正方辩手,规则如上,计时1分30秒。我想请问正方一辩,你刚才说“老是他是认真听他”,我想问如果别人“爽”能被念为“爽”,如果别人送东西你就会跟着做,那么首先这个本身就不是同一个东西,一个是道德上的规范,一个是网络暴力,这本身就不是一个概念。对方辩友说,如果别人偷东西,你会“念付”,是因为有道德的约束,但网络不就是因为人们认定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所以才发生一些恶劣的行为吗?人们的心中,那我会就是这样的。那我觉得我现在觉得我“不当义”,我是为了维护这个弱者,那我去做这个事情,那我本身不就是自己心中的一个道德约束吗?那我又怎么做?只有吗?但是如果你明知道说出来会对别人造成伤害,你还会说,这本身就是一种“胖好”。那我们现在一个是我自己心中,我知道自己没有到了五十五还是五十,五十五。好,那我现在有两个群体,一个是“时暴”者(自己认为的弱者),还有一个是施暴者(自己认为在不维护弱者),那这不是吗?那我自己不就是觉得在自己,那我不说的这是对的吗?我只不过是为了维护弱者,让他想要说到本该有的正义啊。
反方三辩:然后我请问你那个“生活特点”,我们所研究的网络暴力的背后是“预上来”,这问题是研究基本的“事度”吧?是的,但就像我们只能说是酒是一种酒精,不能说喝酒的问题是酒水的,请问你们两个有什么很大的关联?如果你想用类比的方法来说明酒里面有水和网络暴力根源的话,我认为这个并不充分。在某种成分意义上可能有许多,比如像“基可人先导下”,我们只能说是成分意义背后不能说是“体弱”,它背后是“病毒”,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恶意,对吗?但是在一个瘟疫中,病毒的传播是大自然的情况下,是人类无法抗拒的,但是在网络暴力中,是人类可以操作的,是由人性来决定的。你也说过人性可以操作,那我对一件事的认知,我可以选择让它传播或者不传播,但是那些“广告的人”是选择了让它传播,那么这不是一种问题吗?我刚刚阐述的是一个瘟疫和网络暴力交互性的问题,是的,所以我想说的就是并不能证明这个。我问你的是现在“文件”,就是我们对网络暴力中,我可以选择发这个,也可以选择不发这个。那我还是发了这个,不是选择性的吗?我可以认为我选择发的人,是因为我盲目的跟着前人的“工”才导致我去发的,这并非是一个恶意的行为,而是一个盲目的、缺乏意识的愚蠢行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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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对方辩友,刚刚对方的一辩提到网民的无知对于他们是有恶意的,所以才会去跟风进行网络暴力。那么是否我可以认为“无知”等同于“愚蠢”呢?
我方坚持从行为本身上分析:网络暴力的攻击性源自于主观恶意的驱动,它不是无心之失或认知错误,而是带有明确伤害意图的攻击行为。当网络上出现直接辱骂等行为时,其行为逻辑是以伤害他人为目的的攻击,而非因认知错误而传播错误信息。像这种将其归咎于“愚蠢”,是否是对施暴者主观恶意的漠视?
请对方直接回答我一个问题:刚刚我提到的是对方一辩认为“无知”等于“有恶意”,这与您方的观点是否有出入?
接下来我继续提问:在网络暴力的根源背后,到底是无知还是愚蠢?如果是,究竟是“无知”还是“愚蠢”?如果只是恶意的话,那么您是否认为这个社会上的人都与您观点一致,才导致了网络暴力?
那为什么我们不能认为是这世界上有少部分恶意的人和大部分愚蠢的人才导致了网络暴力的兴起?网络暴力的开始难道不应该是由少部分恶意的人带头,由接下来愚蠢的人进行掀起这个轩然大波吗?认为所以是少部分人宣传的问题,然后有部分人所的题,少部分人我刚刚人不应该看别的部分人,而不是看少客人,OK,都不能这样,都这么讲。
我想问一下对方辩友,刚刚对方的一辩提到网民的无知对于他们是有恶意的,所以才会去跟风进行网络暴力。那么是否我可以认为“无知”等同于“愚蠢”呢?
我方坚持从行为本身上分析:网络暴力的攻击性源自于主观恶意的驱动,它不是无心之失或认知错误,而是带有明确伤害意图的攻击行为。当网络上出现直接辱骂等行为时,其行为逻辑是以伤害他人为目的的攻击,而非因认知错误而传播错误信息。像这种将其归咎于“愚蠢”,是否是对施暴者主观恶意的漠视?
请对方直接回答我一个问题:刚刚我提到的是对方一辩认为“无知”等于“有恶意”,这与您方的观点是否有出入?
接下来我继续提问:在网络暴力的根源背后,到底是无知还是愚蠢?如果是,究竟是“无知”还是“愚蠢”?如果只是恶意的话,那么您是否认为这个社会上的人都与您观点一致,才导致了网络暴力?
那为什么我们不能认为是这世界上有少部分恶意的人和大部分愚蠢的人才导致了网络暴力的兴起?网络暴力的开始难道不应该是由少部分恶意的人带头,由接下来愚蠢的人进行掀起这个轩然大波吗?认为所以是少部分人宣传的问题,然后有部分人所的题,少部分人我刚刚人不应该看别的部分人,而不是看少客人,OK,都不能这样,都这么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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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程图中可清晰看到,正方在前3轮建立了有效攻势,但在第4轮因概念混淆导致逻辑链条断裂,最终陷入自我矛盾)
韩位小姐,时间为6分30秒,有请。
第一,愚蠢具有普遍性而未具有选择性,我们都听过“未知全貌,不予置评”。对方辩友将网络暴力归咎于愚蠢,请问他们不知道网暴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吗?你们知故犯不本身就是一种恶意吗?一个愚蠢的人可能会犯错误,但一个持续有组织、针对性地对他人进行人格侮辱、人肉搜索的行为,还能用意识糊涂来解释吗?这说明是纯粹的恶意。
第二,愚蠢往往是没有目的的,而恶意在于有明确的中心目的。无论是出于嫉妒报复,还是纯粹排遣内心阴暗,其核心驱动力都是将自身快感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行为,这本身就是一种恶意。
第三,如果将网络暴力归于愚蠢,就是在为施暴者进行免责。但想一想另一端的受害者,他们收到的每一句诅咒和威胁,难道会因为是愚蠢发出的而减轻伤害吗?我们今天若认同“网络暴力的背后是愚蠢”,无疑是对受害者的第二次伤害。
我们承认网络暴力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和跟风现象,但其最核心、最具破坏力的,是施暴者心中主动选择的恶意。
感谢双方三辩。
韩位小姐,时间为6分30秒,有请。
第一,愚蠢具有普遍性而未具有选择性,我们都听过“未知全貌,不予置评”。对方辩友将网络暴力归咎于愚蠢,请问他们不知道网暴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吗?你们知故犯不本身就是一种恶意吗?一个愚蠢的人可能会犯错误,但一个持续有组织、针对性地对他人进行人格侮辱、人肉搜索的行为,还能用意识糊涂来解释吗?这说明是纯粹的恶意。
第二,愚蠢往往是没有目的的,而恶意在于有明确的中心目的。无论是出于嫉妒报复,还是纯粹排遣内心阴暗,其核心驱动力都是将自身快感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行为,这本身就是一种恶意。
第三,如果将网络暴力归于愚蠢,就是在为施暴者进行免责。但想一想另一端的受害者,他们收到的每一句诅咒和威胁,难道会因为是愚蠢发出的而减轻伤害吗?我们今天若认同“网络暴力的背后是愚蠢”,无疑是对受害者的第二次伤害。
我们承认网络暴力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和跟风现象,但其最核心、最具破坏力的,是施暴者心中主动选择的恶意。
感谢双方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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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请正方四辩做总结陈词,陈词时间同样为规定时长。向主席、技术委员、评委及对方辩友问好。
在经过双方的辩论后,我方更加坚定网络暴力的背后是愚蠢。什么是愚蠢?在我方一辩立论时便已充分论述。愚蠢不仅是智力上的缺陷,而是缺乏判断力,一味地随波逐流,而没有自己的独立意识,无法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怎样的后果,恶意沦为对他人不展的、明确心情的伤害。
结合我们方才的观点来看,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群体在网络中丢失自我判断,是受分布式算法的推送与公共真相缺失的影响。似乎以为点赞数就是正义,这不是恶,而是这个时代赋予我们的认知挑战,恰如我方之前所言。“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可叹当下多少人在网络浪潮中放弃了这份审慎的心智,沦为了随波逐流的“从众者”。
为什么同样是引导,有些人会参与网暴,有些人却不会?为什么同样是网暴行为,有些人情绪会越来越激动,有些人却能回归理智?为什么在同样的热点事件中,有些人选择网暴,有些人却能保持理性,发表客观的看法?所以我们看到的不是一群嗜血的怪物,而是被信息洪流冲垮认知防线的普通人。他们转发谣言,因为他们不信官方;他们参与围殴,因为他们渴望正义;他们口出恶言,因为他们不懂后果。
正方观点所向披靡,全因碎片化信息让他们迷失了全貌,界面化的“真相”也让他们错过了完整认知。
现在反问反方几个问题:反方一直没有提到情绪宣泄是否为网络暴力的成因;反方提到了所谓“广告”导致的问题,难道我们可以认为“广告”就是网暴的全部吗?还有刚刚反方提到“因为听了你的课老师要去打游戏”,你觉得这很荒谬吗?
反方乱用个别案例,用一些所谓“广告”、“传递错误信息”的案例来论证,可是我们知道,并非每个人上网都会准备犯罪。青少年网络欺凌的相关调查报告显示,绝大多数网络参与者仅有过一次不良行为,且多数事后毫无悔意。有些人需要的是正确的引导,而非审判。如果我们把所有人都视为潜在的“逃犯”,只会加深对立,压缩言论空间。严厉刑罚或许能震慑少数恶毒者,但无法根除善良。“善良者不辱其身,不羞其行”,对于参与网络暴力的人,当你能够认定一个人之“蠢”的时候,尽量不要视他为“坏人”。
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因为人性本身就是复杂的存在。真正的治理社会在于预防,在于消除成见。正如古人所言,“上医治未病”,认知免疫才是抵御网络暴力的最佳良方。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局限,人们才会理解不该这么评价别人,这是一种积极的心智培养。深沉的道理唯有在自我反思中不断深刻认识,才能在网络舆论的洪流中保持清醒。
最后,我们记住,辩论的目的是进步,是促进理解,而非激化矛盾。文明使用网络,传递善意,这才是构建健康网络世界的关键。正如诗句所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让我们在网络世界中,都能成为有理性、有温度的使用者。
下面就请正方四辩做总结陈词,陈词时间同样为规定时长。向主席、技术委员、评委及对方辩友问好。
在经过双方的辩论后,我方更加坚定网络暴力的背后是愚蠢。什么是愚蠢?在我方一辩立论时便已充分论述。愚蠢不仅是智力上的缺陷,而是缺乏判断力,一味地随波逐流,而没有自己的独立意识,无法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怎样的后果,恶意沦为对他人不展的、明确心情的伤害。
结合我们方才的观点来看,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群体在网络中丢失自我判断,是受分布式算法的推送与公共真相缺失的影响。似乎以为点赞数就是正义,这不是恶,而是这个时代赋予我们的认知挑战,恰如我方之前所言。“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可叹当下多少人在网络浪潮中放弃了这份审慎的心智,沦为了随波逐流的“从众者”。
为什么同样是引导,有些人会参与网暴,有些人却不会?为什么同样是网暴行为,有些人情绪会越来越激动,有些人却能回归理智?为什么在同样的热点事件中,有些人选择网暴,有些人却能保持理性,发表客观的看法?所以我们看到的不是一群嗜血的怪物,而是被信息洪流冲垮认知防线的普通人。他们转发谣言,因为他们不信官方;他们参与围殴,因为他们渴望正义;他们口出恶言,因为他们不懂后果。
正方观点所向披靡,全因碎片化信息让他们迷失了全貌,界面化的“真相”也让他们错过了完整认知。
现在反问反方几个问题:反方一直没有提到情绪宣泄是否为网络暴力的成因;反方提到了所谓“广告”导致的问题,难道我们可以认为“广告”就是网暴的全部吗?还有刚刚反方提到“因为听了你的课老师要去打游戏”,你觉得这很荒谬吗?
反方乱用个别案例,用一些所谓“广告”、“传递错误信息”的案例来论证,可是我们知道,并非每个人上网都会准备犯罪。青少年网络欺凌的相关调查报告显示,绝大多数网络参与者仅有过一次不良行为,且多数事后毫无悔意。有些人需要的是正确的引导,而非审判。如果我们把所有人都视为潜在的“逃犯”,只会加深对立,压缩言论空间。严厉刑罚或许能震慑少数恶毒者,但无法根除善良。“善良者不辱其身,不羞其行”,对于参与网络暴力的人,当你能够认定一个人之“蠢”的时候,尽量不要视他为“坏人”。
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因为人性本身就是复杂的存在。真正的治理社会在于预防,在于消除成见。正如古人所言,“上医治未病”,认知免疫才是抵御网络暴力的最佳良方。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局限,人们才会理解不该这么评价别人,这是一种积极的心智培养。深沉的道理唯有在自我反思中不断深刻认识,才能在网络舆论的洪流中保持清醒。
最后,我们记住,辩论的目的是进步,是促进理解,而非激化矛盾。文明使用网络,传递善意,这才是构建健康网络世界的关键。正如诗句所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让我们在网络世界中,都能成为有理性、有温度的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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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本环节中发言辩手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数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双方各进行4分钟。首先由正方同学开始。
对方一辩还是边一再强调一个问题,就是说他们觉得网暴是有组织性的,我想请问一下对方,我想请对方论证一下网暴的组织性在哪里?我只知道网暴可能会具有引导性,可能会有部分人引导大部分人去攻击某个对象,那那些大部分人难道是被组织起来的吗?那显然是有问题的呀。
对方应该会找到组织性这个概念,广告难道不就是一种大体上的、让所有人攻击某一个特定方面的形式吗?那么在大型层面,是不是大部分人就可以相当于一个组织去攻击另一个相对弱势的对象?网暴相当于一场无序的狂欢,正如我方一辩所说的,群体具有无知性,群体具有毁灭性。群体的无知性和毁灭性就体现在他们只需要一点点恶意,就可以引发一场大型的网暴。而引发网暴的根源是群众的无知性与非理性。
我想请问对方,情绪宣泄是主观的吗?
OK,情绪宣泄当然不是主观的。如果情绪宣泄相当于是对内心恶意的一种外在体现,那么我们做出这个行为的时候,就已经是一种恶的选择了。然后我想请问一下,如果那些所谓的“正义之士”他们一开始追求的并不是正义,而是发现形式的快感,追求快感和伤害,这难道不是恶意吗?
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刚刚对方不断在用“实质的广告”来恐吓我们,仿佛每个人上网都会犯罪,但实际上的数据表明,真正的网暴参与者仅仅有过一次行为,而且很多人在事后都会进行反思,那么这种持续的网暴是否存在偏差呢?请对方回答。
那我们不能说是一个人犯了罪,然后因为他愚蠢,我们就定义为他不是犯罪,网暴也是一样,不能因为他只有一次网暴行为,就说明他是愚蠢,而不是一种恶意的行为。请对方直面我的问题,我的问题是刚刚在你的小结里面,你说到恶意的一个表现就是持续性的网暴,但是你现在给我的论述,只是不能因为他犯过一次错,就认为他没有错。这两个是有差距的。
那些带有人肉搜索、恶意恐吓的行为不是持续的吗?
我刚刚说过,大多数人都是只有一次的。我们不能用你的5%去涵盖整个百分之百的人吗?我觉得次数跟持续性没有很大关系吧。但一次网暴,它就是会持续很长时间啊,不能说因为他只有几次网暴行为,只能说明它的持续性。
所以我方在立论的时候提及到了网暴有反转性的一面,而并非一开始就有预谋的,所以说它是一群人凑在一起时产生的偶然性机会,绝对不是出于一时冲动就能用理性行为去解释的。那你们很多人都带有恶意呢?
OK,刚刚对方提到很多人在网络暴后会选择删除评论,那么我想请问你,这只是迫于道德的指责,还是因为他们内心的选择?然后像“头发事件”“老师应该事件”,其实在最后采访相关人员时,他们只是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那是不是他们心中根深蒂固的恶意?难道“10”还等于“数”吗?请对方回答。
我不知道对方是从何得知大家评论本大女孩自杀后,这只是一件小事。我方认为大部分评论都是说缅怀以及怀念。我方想问你,当你们一直说恶意是持续有组织性的,人们要想清楚如何去伤害别人,但是在这个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因为根本无法想清楚怎么去操作,不做网络暴民就只是跟风,所以大部分网络暴力的群体仅仅是因为之前的快速愚蠢而不是使用恶意。
那我想说,如果他们其实是愚蠢,那么他们有组织地进行人肉搜索等行为,投入大量的精力远超意识范围,更像是一种有预谋的行为。其次,我方刚刚说的那种很多人是指在采访之后,这些自己进行网络施暴的人回答说他当时是觉得一件小事,那么他之后是不是也会只觉得这是一件小事,那么是不是他内心中根深蒂固的是恶意?
对方刚才指出是有组织的人的思想,而对方却没有正面回答我们二辩为什么他们会有组织,他们的组织是如何产生的?其次,对方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我方说的是普遍的愚蠢,对方也无法解释到底是普遍的有组织性还是普遍的愚蠢。在这个时候,人们上班累了只想回家玩玩电脑,这个时候我是不带脑子的,我是愚蠢的,不管我在电脑之外有多聪明,在这个群体中我就是低下的、无知的。
我方可以用无知和愚蠢来解释他们的行为,而对方却不能用恶意来解释他们为什么有组织。在我方看来,他们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具有组织性。那么为什么不能是我内心想要宣泄出来?正是这种宣泄的行为,内心的压力让我做出了这件事情。而对方说是普遍的愚蠢,那么我方觉得都是普遍的恶意。为什么?因为我内心想要宣泄,想要宣泄出这种恶意,才会做出这个行为,不管是我之后做的一些事情,那就是为了伤害他人。我想利用这种“正义”的道德,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享受这种批评他人的权利和快感。
我想问一下对方二辩,你刚刚说他只是一个情绪宣泄,导出了这个网暴,但是你刚刚又提到我是不知道是不是自相矛盾了呢?这是混淆了情绪和行为,这是两回事。但是你方刚刚提到了网络是有组织的,那么我可以认为今天是我组织所有人一起进行情绪宣泄了,对吗?
对方的意思是情绪宣泄,我们大部分人可能情绪宣泄都是那一瞬间的情绪冲动,导致后续一系列的事情,可能确实需要很长时间,但我内心不会组织这个事情。网络暴力,我们所说的网络暴力是指有组织的所有人一起攻击某个对象,而对方说的情绪总是在变化,但是情绪是催化因素,一个人在愤怒的时候可能会稍微失去理智,但是绝对不会因为这样精准地去做一些事情,除非他本身就有恶意。
还有一些问题,对方辩友说在网络上的行为就是一种恶意的宣泄,那么这种恶意宣泄的本质是不是因为内心的恶念才会被进行宣泄,是这样吗?
环节本环节中发言辩手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数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双方各进行4分钟。首先由正方同学开始。
对方一辩还是边一再强调一个问题,就是说他们觉得网暴是有组织性的,我想请问一下对方,我想请对方论证一下网暴的组织性在哪里?我只知道网暴可能会具有引导性,可能会有部分人引导大部分人去攻击某个对象,那那些大部分人难道是被组织起来的吗?那显然是有问题的呀。
对方应该会找到组织性这个概念,广告难道不就是一种大体上的、让所有人攻击某一个特定方面的形式吗?那么在大型层面,是不是大部分人就可以相当于一个组织去攻击另一个相对弱势的对象?网暴相当于一场无序的狂欢,正如我方一辩所说的,群体具有无知性,群体具有毁灭性。群体的无知性和毁灭性就体现在他们只需要一点点恶意,就可以引发一场大型的网暴。而引发网暴的根源是群众的无知性与非理性。
我想请问对方,情绪宣泄是主观的吗?
OK,情绪宣泄当然不是主观的。如果情绪宣泄相当于是对内心恶意的一种外在体现,那么我们做出这个行为的时候,就已经是一种恶的选择了。然后我想请问一下,如果那些所谓的“正义之士”他们一开始追求的并不是正义,而是发现形式的快感,追求快感和伤害,这难道不是恶意吗?
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刚刚对方不断在用“实质的广告”来恐吓我们,仿佛每个人上网都会犯罪,但实际上的数据表明,真正的网暴参与者仅仅有过一次行为,而且很多人在事后都会进行反思,那么这种持续的网暴是否存在偏差呢?请对方回答。
那我们不能说是一个人犯了罪,然后因为他愚蠢,我们就定义为他不是犯罪,网暴也是一样,不能因为他只有一次网暴行为,就说明他是愚蠢,而不是一种恶意的行为。请对方直面我的问题,我的问题是刚刚在你的小结里面,你说到恶意的一个表现就是持续性的网暴,但是你现在给我的论述,只是不能因为他犯过一次错,就认为他没有错。这两个是有差距的。
那些带有人肉搜索、恶意恐吓的行为不是持续的吗?
我刚刚说过,大多数人都是只有一次的。我们不能用你的5%去涵盖整个百分之百的人吗?我觉得次数跟持续性没有很大关系吧。但一次网暴,它就是会持续很长时间啊,不能说因为他只有几次网暴行为,只能说明它的持续性。
所以我方在立论的时候提及到了网暴有反转性的一面,而并非一开始就有预谋的,所以说它是一群人凑在一起时产生的偶然性机会,绝对不是出于一时冲动就能用理性行为去解释的。那你们很多人都带有恶意呢?
OK,刚刚对方提到很多人在网络暴后会选择删除评论,那么我想请问你,这只是迫于道德的指责,还是因为他们内心的选择?然后像“头发事件”“老师应该事件”,其实在最后采访相关人员时,他们只是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那是不是他们心中根深蒂固的恶意?难道“10”还等于“数”吗?请对方回答。
我不知道对方是从何得知大家评论本大女孩自杀后,这只是一件小事。我方认为大部分评论都是说缅怀以及怀念。我方想问你,当你们一直说恶意是持续有组织性的,人们要想清楚如何去伤害别人,但是在这个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因为根本无法想清楚怎么去操作,不做网络暴民就只是跟风,所以大部分网络暴力的群体仅仅是因为之前的快速愚蠢而不是使用恶意。
那我想说,如果他们其实是愚蠢,那么他们有组织地进行人肉搜索等行为,投入大量的精力远超意识范围,更像是一种有预谋的行为。其次,我方刚刚说的那种很多人是指在采访之后,这些自己进行网络施暴的人回答说他当时是觉得一件小事,那么他之后是不是也会只觉得这是一件小事,那么是不是他内心中根深蒂固的是恶意?
对方刚才指出是有组织的人的思想,而对方却没有正面回答我们二辩为什么他们会有组织,他们的组织是如何产生的?其次,对方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我方说的是普遍的愚蠢,对方也无法解释到底是普遍的有组织性还是普遍的愚蠢。在这个时候,人们上班累了只想回家玩玩电脑,这个时候我是不带脑子的,我是愚蠢的,不管我在电脑之外有多聪明,在这个群体中我就是低下的、无知的。
我方可以用无知和愚蠢来解释他们的行为,而对方却不能用恶意来解释他们为什么有组织。在我方看来,他们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具有组织性。那么为什么不能是我内心想要宣泄出来?正是这种宣泄的行为,内心的压力让我做出了这件事情。而对方说是普遍的愚蠢,那么我方觉得都是普遍的恶意。为什么?因为我内心想要宣泄,想要宣泄出这种恶意,才会做出这个行为,不管是我之后做的一些事情,那就是为了伤害他人。我想利用这种“正义”的道德,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享受这种批评他人的权利和快感。
我想问一下对方二辩,你刚刚说他只是一个情绪宣泄,导出了这个网暴,但是你刚刚又提到我是不知道是不是自相矛盾了呢?这是混淆了情绪和行为,这是两回事。但是你方刚刚提到了网络是有组织的,那么我可以认为今天是我组织所有人一起进行情绪宣泄了,对吗?
对方的意思是情绪宣泄,我们大部分人可能情绪宣泄都是那一瞬间的情绪冲动,导致后续一系列的事情,可能确实需要很长时间,但我内心不会组织这个事情。网络暴力,我们所说的网络暴力是指有组织的所有人一起攻击某个对象,而对方说的情绪总是在变化,但是情绪是催化因素,一个人在愤怒的时候可能会稍微失去理智,但是绝对不会因为这样精准地去做一些事情,除非他本身就有恶意。
还有一些问题,对方辩友说在网络上的行为就是一种恶意的宣泄,那么这种恶意宣泄的本质是不是因为内心的恶念才会被进行宣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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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全程使用归谬法、案例论证、定义切割等逻辑规则,攻防焦点围绕"组织性""持续性""动机归因"三个核心争议点展开)
在今天的辩论中,我们始终坚持网络暴力的核心驱动是恶意而非单纯的愚蠢。接下来,我将从三个层面总结我方观点,并回应对方辩论。
从行为本质上看,网络暴力的攻击性源于恶意的驱动。网络暴力并非是无心之识的自发行为,而是带有明确目的性的伤害性行动。例如,专门针对明星隐私进行恶意造谣、煽动网络群体攻击的行为,这背后是对他人尊严的漠视和对伤害的刻意引导,而非愚蠢所能解释的,而是潜藏的恶意。
从行为的持续性看,恶意是网络暴力反复发生的根源。如果网络暴力源于愚蠢,那么在信息透明、暴力后果清晰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应逐渐减少。但现实是,网络暴力并未因此减少,这是因为恶意具有持续性和传染性。施暴者从攻击中获得快感,旁观者因恶意的煽动而加入其中。比如在某些社会事件中,一群人因对某个群体具有偏见,持续在网络上发表歧视性言论,发起网络攻击。这种长期的、有组织的恶意行为,是恶意的不断发酵,而非一时糊涂的愚蠢。
我也很同意对方三辩提到的观点,即我们回家后希望不带脑子地使用电脑在网络上发言,那么是否总有某种情绪驱动自己?那不是心中本来就有恶,所以在网络上发泄了吗?如果真的是愚蠢,那我为什么要把这些文字用来攻击别人,造成某些伤害呢?通常网络暴力背后是施暴者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对道德底线的突破,是恶意的狂欢,而非愚蠢的失误。
我们只有认清这一点,才能直面网络暴力的危害,进而构建更健康的网络环境。
谢谢。
在今天的辩论中,我们始终坚持网络暴力的核心驱动是恶意而非单纯的愚蠢。接下来,我将从三个层面总结我方观点,并回应对方辩论。
从行为本质上看,网络暴力的攻击性源于恶意的驱动。网络暴力并非是无心之识的自发行为,而是带有明确目的性的伤害性行动。例如,专门针对明星隐私进行恶意造谣、煽动网络群体攻击的行为,这背后是对他人尊严的漠视和对伤害的刻意引导,而非愚蠢所能解释的,而是潜藏的恶意。
从行为的持续性看,恶意是网络暴力反复发生的根源。如果网络暴力源于愚蠢,那么在信息透明、暴力后果清晰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应逐渐减少。但现实是,网络暴力并未因此减少,这是因为恶意具有持续性和传染性。施暴者从攻击中获得快感,旁观者因恶意的煽动而加入其中。比如在某些社会事件中,一群人因对某个群体具有偏见,持续在网络上发表歧视性言论,发起网络攻击。这种长期的、有组织的恶意行为,是恶意的不断发酵,而非一时糊涂的愚蠢。
我也很同意对方三辩提到的观点,即我们回家后希望不带脑子地使用电脑在网络上发言,那么是否总有某种情绪驱动自己?那不是心中本来就有恶,所以在网络上发泄了吗?如果真的是愚蠢,那我为什么要把这些文字用来攻击别人,造成某些伤害呢?通常网络暴力背后是施暴者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对道德底线的突破,是恶意的狂欢,而非愚蠢的失误。
我们只有认清这一点,才能直面网络暴力的危害,进而构建更健康的网络环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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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点评
比赛暂告一段落,我请评委会场商议结果,请各位保持会场安静,耐心等待。在比赛结果公布之前,有请评委代表对此次比赛进行点评。
首先说明我的打分:印象票给了反方,环节票给了正方,学生票最后给了正方。
### 对正方的点评
正方一辩的定义阐述清晰,恶意、网络暴力的定义明确,论点框架也较为清楚,但问题在于没有把标准写清楚。这导致后续三辩环节仍在讨论“标准是什么”——即网络暴力的本质是根本原因、引导作用,还是其他因素。双方在这一点上都未说透,影响了论证的完整性。
正方的整体优点在于:
- 逻辑链条清晰,一辩对“诺1”“诺2”的阐述便于记忆;
- 结辩环节表现出色,回答问题干脆利落,不拖泥带水,听感清晰;
- 例子生动,如正三提到的中世纪科学者被宗教迫害的例子,体现了“民众无知导致网络暴力”的观点。
需改进之处:
- 需明确“标准”,否则后续论证易陷入混乱;
- 自由辩环节,正方四辩曾忽视反方问题,直接继续提问,这一做法需避免。
### 对反方的点评
反方的优点在于:
- 有明确的标准,且对恶意和愚蠢的定义较为清晰;
- 环节中对恶意的分类(如施暴者的主观恶意、利用等)有一定深度,可进一步提炼为判准;
- 例子具体,如粉头发女孩因他人染发而遭受恶意攻击的案例,能直观说明“恶意导致网络暴力”。
需改进之处:
- 部分环节表述冗长,提问不够直接,易让听众理解困难;
- 论证逻辑需更连贯,避免因口径不一导致矛盾(如反方一辩与四辩对“群体性”“正义引发网络暴力”的观点存在分歧);
- 可补充“仇富者因看到网络暴力而施暴”等与“愚蠢无关”的案例,丰富论证维度。
### 其他共性问题
- 双方在“恶意与愚蠢的关系”上有深入讨论空间,如“因愚蠢被骗而施暴是否属于恶意”,但未充分展开;
- 自由辩中,反方二辩提问后,正方未直接回答,而是由四辩继续提问,需注意发言规范。
### 总结与推荐
综合来看,环节票给正方,答辩环节推荐正方二辩。最佳辩手我认为是反方二辩。
(另一评委补充)
我的打分:印象票给反方,环节票和答辩票给正方。
### 对正方的补充
正方一辩的定义和框架清晰,便于记录,但需补充标准。整体回答问题时干练清晰,结辩环节表现突出,例子(如“火刑架”)生动有力。
### 对反方的补充
反方有明确的标准和定义,但需将“恶意与愚蠢的定义”更直接地呈现,避免听众自行转换思考。
### 其他细节
- 正方二辩在质询环节表现优秀,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时也很精彩;
- 正方三辩在盘问中引用“火刑架”例子很好,但定义讨论过长,后续需注意效率;
- 反方三辩的论证逻辑稍显零散,但核心观点可理解;
- 自由辩中,正方四辩忽视反方问题的做法需改进,且不可指定对方回答发言。
最终,环节票给正方,最佳辩手推荐反方二辩。
评委点评
比赛暂告一段落,我请评委会场商议结果,请各位保持会场安静,耐心等待。在比赛结果公布之前,有请评委代表对此次比赛进行点评。
首先说明我的打分:印象票给了反方,环节票给了正方,学生票最后给了正方。
### 对正方的点评
正方一辩的定义阐述清晰,恶意、网络暴力的定义明确,论点框架也较为清楚,但问题在于没有把标准写清楚。这导致后续三辩环节仍在讨论“标准是什么”——即网络暴力的本质是根本原因、引导作用,还是其他因素。双方在这一点上都未说透,影响了论证的完整性。
正方的整体优点在于:
- 逻辑链条清晰,一辩对“诺1”“诺2”的阐述便于记忆;
- 结辩环节表现出色,回答问题干脆利落,不拖泥带水,听感清晰;
- 例子生动,如正三提到的中世纪科学者被宗教迫害的例子,体现了“民众无知导致网络暴力”的观点。
需改进之处:
- 需明确“标准”,否则后续论证易陷入混乱;
- 自由辩环节,正方四辩曾忽视反方问题,直接继续提问,这一做法需避免。
### 对反方的点评
反方的优点在于:
- 有明确的标准,且对恶意和愚蠢的定义较为清晰;
- 环节中对恶意的分类(如施暴者的主观恶意、利用等)有一定深度,可进一步提炼为判准;
- 例子具体,如粉头发女孩因他人染发而遭受恶意攻击的案例,能直观说明“恶意导致网络暴力”。
需改进之处:
- 部分环节表述冗长,提问不够直接,易让听众理解困难;
- 论证逻辑需更连贯,避免因口径不一导致矛盾(如反方一辩与四辩对“群体性”“正义引发网络暴力”的观点存在分歧);
- 可补充“仇富者因看到网络暴力而施暴”等与“愚蠢无关”的案例,丰富论证维度。
### 其他共性问题
- 双方在“恶意与愚蠢的关系”上有深入讨论空间,如“因愚蠢被骗而施暴是否属于恶意”,但未充分展开;
- 自由辩中,反方二辩提问后,正方未直接回答,而是由四辩继续提问,需注意发言规范。
### 总结与推荐
综合来看,环节票给正方,答辩环节推荐正方二辩。最佳辩手我认为是反方二辩。
(另一评委补充)
我的打分:印象票给反方,环节票和答辩票给正方。
### 对正方的补充
正方一辩的定义和框架清晰,便于记录,但需补充标准。整体回答问题时干练清晰,结辩环节表现突出,例子(如“火刑架”)生动有力。
### 对反方的补充
反方有明确的标准和定义,但需将“恶意与愚蠢的定义”更直接地呈现,避免听众自行转换思考。
### 其他细节
- 正方二辩在质询环节表现优秀,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时也很精彩;
- 正方三辩在盘问中引用“火刑架”例子很好,但定义讨论过长,后续需注意效率;
- 反方三辩的论证逻辑稍显零散,但核心观点可理解;
- 自由辩中,正方四辩忽视反方问题的做法需改进,且不可指定对方回答发言。
最终,环节票给正方,最佳辩手推荐反方二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评委点评围绕双方辩论表现展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